(三)本班學生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四)本班學生入學後不得申請轉系,亦不得以加修學系畢業。
(五)入學後因故申請休學、延長修業年限,或為參加實習或出國交換等原因致 無法參加軍官基礎教育之課程,須先徵得國防部同意保留本班資格 1 年,
且保留資格期間無各項補助。
(六)依軍校報到時所簽立之「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志願參加合約書」(附 件二),本班學生應於 5 年內畢業及完成軍官基礎教育之課程,否則退訓。
本班學生退訓即同時喪失本校學籍,務請留意合約書所載之退訓條件。
(七)本校 110 學年度相關學院系入學新生之學雜費收費標準,依行政會議決議 後 之 正 式 公 告 為 準 , 請 參 閱 本 校 學 雜 分 費 專 區 , 網 址 :
https://info.ntu.edu.tw/schooling/。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教育部 84 年 12 月 28 日臺(84)體 064256 號函規定:「應考考生在本年度 內於大學聯招或其他入學考試時,若有舞弊情事,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
應由就讀學校為必要之議處」。
(二)錄取生如經發現報名資格不符規定者,或個人出具證明所繳之證件或證明
(含所繳學歷、歷年成績資料、得獎證明、專業訓練、營隊培訓、課外活 動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剽竊、內容重大不實 等情事,未入學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者開除學籍,並應負法律責任,
且不發給任何有關學業之證明,如係在本校畢業後始發覺者,除勒令撤銷 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三)錄取生持有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學歷,並符合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 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註冊入學時應檢具 經驗證之學歷證件供本校辦理查驗及查證,並於註冊時繳交正本。
(四)錄取生持大陸學歷,並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註冊入學 時應檢具經大陸公證處公證,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及各直轄市、
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之正式學歷證明文件供本校辦理查驗及查 證,並於註冊時繳交正本。
(五)錄取生其國外或香港澳門或大陸等學歷經查驗、查證後,若不符規定者,
未入學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者開除學籍,且不核發任何學歷證件。
(六)本項招生考試,錄取生若已同時錄取本校學士班其他入學管道者,僅能擇 一辦理入學。本校會進行查核,將要求考生擇一辦理報到。
(七)考生對本項招生考試認有損及其權益時,得於放榜日起 30 日內以書面向 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招生委員會應於受理後 1 個月內正式函復,必要時 應組成專案小組公正調查處理。考生對於招生委員會處理申訴之結果若有 不服,得依法再提行政爭訟。
(八)考生於本次招生各階段辦理過程中如遇違反性別平等相關規定之情事,請 於事實發生後 2 週內檢具相關事實及內容,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九)錄取生如在入學之前有重大行為偏差,經本校查證屬實並經招生委員會決 議,本校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十)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或經招生委員會之決議辦理。
貳、招生學系 學系
名稱 歷史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103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前標】、英文【前標】、數學【均標】、社會【前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30%)
國 英 數 社 自
*1.00 *1.00 *1.00 *1.00
審查 資料 (20%)
1.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2.自傳(學生自述)
3.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4.師長推薦信一封(請見甄試說明第 2 點)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著作、參與研究計畫、語言檢定證明等。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口試 (50%)
口試日期:110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五)
注意事項:符合參加口試名單及口試相關資訊 110 年 3 月 26 日 (星期五)於本系網頁公告,考生請自行查詢。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口試 2.審查資料 3.學測成績 4.學測社會級分
甄試說明
1.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學測成績擇優選取 3 名(如有同 分時,依(1)學測國英數社總級分(2)學測英文級分(3)學測國文級分 (4)學測社會級分比序)參加第二階段口試。
2.推薦信請由師長彌封簽名後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送本系(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辦公室 信封請註明:國防學士班申請(學生姓名)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陸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4704
網址:http://www.history.ntu.edu.tw/
學系
名稱 物理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202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前標】、英文【前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0%)
國 英 數 社 自
*1.00 *1.00 *3.00 *6.00
審查 資料 (40%)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自傳(學生自述):限 1000 字以內。
4.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獲獎紀錄、專利發明、科展、論文及著作、
參與研究計畫、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師長推薦函(請由師長親自彌 封簽名後於報名截止日前直接郵寄本系,以郵戳為憑)。
說明:自傳及推薦函填寫事項,請務必至本系網站查閱。
※資料繳交方式:除推薦函外,其餘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網路 上傳電子檔,逾時不予受理。
筆試 (60%)
日期:110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五)
時間:8:00-10:00 物理筆試,10:20-12:20 數學筆試
地點:校總區凝態科學研究中心與物理學館 111、112 教室。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物理筆試 2.數學筆試 3.審查資料
甄試說明
1.物理筆試佔 35%,數學筆試佔 25%。
2.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上述學測成績之各科採計方式計 算及審查成績達 60 分後,成績在前 3 名者參加第二階段筆試。符合參加 筆試名單,將於 110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三)公告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 自行上網查詢。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陸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5122
網址:http://www.phys.ntu.edu.tw
學系
*1.00 *1.00 *1.50 *1.50
審查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1143
網址:https://www.ch.ntu.edu.tw/
學系
名稱 地理環境資源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208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英文【前標】、數學【前標】、社會【前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50%)
國 英 數 社 自
*1.00 *1.00 *1.00
審查 資料 (25%)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自傳(學生自述)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英語能力檢定 證明、社會服務證明學習心得。
※讀書計畫中之申請動機請以「我選讀地理系的動機與期望」為 題,撰寫 500 字文章一篇。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口試 (25%)
口試日期:110 年 4 月 15 日(星期四)
注意事項:口試相關資訊,將於 110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一)公告 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口試成績 2.學測數學級分 3.學測英文級分
甄試說明
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學測成績及審查資料成績擇優選 取至多 4 名參加第二階段口試。符合參加口試名單,將於 110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一)公告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陸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5821
網址:http://www.geog.ntu.edu.tw/
學系
名稱 大氣科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209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均標】、英文【均標】、數學【均標】、自然【均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50%)
國 英 數 社 自
*1.00 *1.00 *1.50 *1.50
審查 資料
(25%)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自傳(學生自述)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筆試
(25%)
筆試日期:110 年 4 月 17 日(星期六)
注意事項:筆試相關資訊,將於 110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三)公告 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筆試成績 2.學測自然級分 3.學測數學級分 4.審查資料
甄試說明
1.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學測成績及審查資料成績擇優選 取至多 4 名參加第二階段筆試。符合參加筆試名單,將於 110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三)公告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2.筆試成績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陸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3923
網址:http://www.as.ntu.edu.tw/
學系
名稱 經濟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303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須符合以下標準:
數學【前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40%)
國 英 數 社 自
*1.00 *1.00 *1.00 *1.00
審查 資料 (30%)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自傳(學生自述)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成果作品、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數理能力檢 定證明等。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口試 (30%)
口試日期:110 年 4 月 17 日(星期六)
注意事項:口試相關資訊,將於 110 年 4 月 15日(星期四)公告於 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口試成績 2.審查資料 3.學測成績
甄試說明
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學測成績及審查資料成績擇優選 取至多 4 名參加第二階段口試。符合參加口試名單,將於 110 年 4 月 15 日(星期四)公告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陸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8446
網址:http://www.econ.ntu.edu.tw/
學系
名稱 土木工程學系 招生名額 2 名 學系
代碼 501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均標】、英文【均標】、數學【均標】、自然【均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40%)
國 英 數 社 自
*1.00 *1.00 *1.00 *1.00
審查 資料 (60%)
1.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2.自傳(學生自述)
3.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係指優良事蹟或競賽成果、特殊成績表 現(如資優班證明、外語能力測驗成績或檢定證明)等,其中與土 木工程相關者尤佳。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審查資料 2.學測成績 3.學測數學級分 4.學測自然級分
1.審查資料 2.學測成績 3.學測數學級分 4.學測自然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