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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成績(5%)

專業術科 及面試

(占總成績60%)

1. 表演能力(35%),分為:

(1) 音樂領域:表演自選器樂或聲樂作品一首。

(2) 舞蹈領域:自選舞一首。

(3) 戲劇領域:由中西經典名劇或中國戲曲中選擇一段表演。

※考生須在網路填表報名時勾選以上其中一項或一項以上領域應考,總長度 以4 分鐘為上限。

2. 思考邏輯及表達能力(25%)

報名繳交資料

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陸、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1. 自傳。

2. 研究計畫。

3. 歷年成績單正本三份,應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

4.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專業成就、工作資歷、獲獎紀錄等。

5. 助理教授(含)以上或表演藝術相關領域業界專業知名人士推薦函一封(需 彌封)。

6. 請將以上 1-4 項資料,各項資料均附其封面再依序裝訂成冊,並繳交一式 三份。

※ 以上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 108 年 1 月 17 日起至 108 年 1 月 24 日(含)止(郵戳為憑)寄繳本班。

成績規則

1. 各考試科(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考試科(項) 目原始成績按其占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績 分數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高低 依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科(項)目順序:(1)表演能力(2)思考邏輯及表 達能力(3)研究計畫(4)專業素養。以上參酌至最後一項仍相同時,則報教育 部核備增額錄取,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其他說明

1. 試場公告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 108 年 2 月 25 日最晚下午 4 時起,至本 校網站(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並詳閱試場公告。

2. 相關資料及作品如有造假,經發現並證實後即取消錄取及就學資格。

3. 非相關科系之考生(相關科系請參閱簡章附錄二),錄取後需依本班規定 補修本校表演藝術學院戲劇學系、舞蹈學系、音樂學系及中國音樂學系等 相關課程8 學分(學分費另計),補修學分不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數。

聯絡方式

1. 聯絡人:張勝傑助教

2. 電 話:(02)2272-2181 分機 2595 3. 本班網址:http://portal2.ntua.edu.tw/~gspa/

(五) 人文學院

學系(所、院)班別 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碩士班 【採一階段考試】

招生名額 10 名

考試科︵項︶目

資料審查

(占總成績50%)

1. 自傳(5%)

2. 學習規劃與研究計畫(20%)

3. 專業領域見解(15%)

4. 成績單及語言檢定證明與補充資料(10%)

面試

(占總成績50%)

1. 自我介紹與口語表達(15%)

2. 邏輯思考與臨場反應(15%)

3. 專業知識(20%)

報名繳交資料

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陸、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1. 自傳(一千字內,含報考動機與未來生涯規劃,以 A4 紙打字直式橫書)。

2. 對本所專業課程之學習規劃(五百字-一千字,以 A4 紙打字直式橫書)。

3. 研究計畫(一千五百字-二千字內,以 A4 紙打字直式橫書)。

4. 對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專業領域的個人見解(一千字內,以 A4 紙打字直 式橫書)。

5. 歷年成績單(含正本一份),應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106 學年度第 2 學 期。

6. 語言檢定證明文件。

7.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論文報告等)。

8. 以上各項資料均需繳交一式三份,首頁請檢附個人簡歷,各項資料均附 其封面再依序裝訂成冊。

※ 以上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108 年 1 月 17 日起至 108 年 1 月 24 日(含)(郵戳為憑)寄繳本所。

成績規則

1. 各考試科(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考試科(項) 目原始成績按其占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 績分數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 高低依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科(項)目順序:(1)專業知識(2)學習規劃與 研究計畫(3)專業領域見解(4)自我介紹與口語表達。以上參酌至最後一項 仍相同時,則報教育部核備增額錄取。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其他說明

1. 試場公告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 108 年 2 月 25 日最晚下午 4 時起,至本 校網站(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並詳閱試場公告。

2. 面試地點:本校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如有變動以實際公告為 主)。

3. 修業規定請至本所網站查詢,網址:http://acpm.ntua.edu.tw/main.php 4. 相關資料及作品如有造假,經發現並證實後即取消錄取及就學資格。

聯絡方式 1. 聯絡人:張文采助教

2. 電 話:(02)2272-2181 分機 2701

學系(所、院)班別 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碩士班 【採二階段考試】

招生名額 10 名

考試科︵項︶目

初試

(占總成績35%)

資料審查

【自傳(含特殊表現)25%、教育理念 25%、學習動機 25%、研讀計畫 25%】

複試

(占總成績65%)

面試

(通過初試者始可繳費應考)

【審查資料說明25%、自我介紹 25%、邏輯思考 25%、臨場反應 25%】

報名繳交資料

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陸、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1. 學習計畫一式三份【自傳(含特殊表現)、教育理念、學習動機、研讀計 畫】,二千字以內(以A4 紙打字直式橫書,左邊裝訂成冊)。

2. 歷年成績單一式三份(含正本一份),應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106 學年 度第2 學期。

3.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例如得獎紀錄、教學紀錄。

※ 以上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108 年 1 月 17 日起至 108 年 1 月 24 日(含)(郵戳為憑)寄繳本所。

倍率篩選 考生經初試後,依初試成績高低排序,取前30 名進入複試。

成績規則

1. 有關初、複試成績計算方式:

(1) 初試成績各科(項)目及占其比例:自傳(含特殊表現)25%、教育理念 25%、學習動機 25%、研讀計畫 25%。

(2) 複試成績各科(項)目及占其比例:審查資料說明 25%、自我介紹 25%、

邏輯思考25%、臨場反應 25%。

2. 初試及複試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初試及複試兩階段各按 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績分數取至小 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高低依序錄取。

3.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科(項)目順序:(1)邏輯思考(2)審查資料說 明(3)研讀計畫。以上參酌至最後一項仍相同時,則報教育部核備增額錄 取。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其他說明

1. 複試地點:本校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如有變動以實際公告為主)

2. 複試試場公告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 108 年 3 月 21 日最晚下午 4 時起,

至本校網站(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並詳閱試場公告。

3.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錄取後需依本所規定,比照當學年度本校師資培育 中心訂定之專門科目認定學分表於三大學群(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 術)擇一,下修大學部至少26 學分(學分費另計),且不列入碩士班畢 業學分。

4. 相關資料及作品如有造假,經發現並證實後即取消錄取及就學資格。

聯絡方式 1. 聯絡人:朱珮瑄助教

2. 電 話:(02)2272-2181 分機 2451

二、 博士班

(一) 美術學院

學系(所、院)班別 美術學系當代視覺文化博士班 【採一階段考試】

招生名額 3 名

考試科︵項︶目

資料審查

(占總成績60%) 資料審查(60%)

代表成果審查 及面試

(占總成績40%)

代表成果審查及面試(40%)

報名繳交資料

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陸、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1. 碩士論文(應屆畢業生繳交將送審之論文稿,以同等學力報考、持國外 學歷報考而無碩士論文者需繳交相當碩士論文之代表著作,並註明「代 表碩士論文著作」。外語之論文請附中文摘錄)。

2. 自傳與履歷(兩千字以內)。

3. 博士論文研究計畫(五千字以內,請依學術格式書寫,需包含摘要、目 錄、綱要內容及參考書目,引用資料需明列出處)。

4. 研究所碩士成績單(正影本不拘),應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 106 學年 度第2 學期。

5. 曾發表之學術論著或創作研究成果與作品圖版集冊,或實務經歷成果報 告,以及相關活動或獎賞紀錄等專業表現成果。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