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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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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駕駛模擬實驗設計與駕駛績效

3.2 實驗設計

3.2.1實驗對象實驗對象實驗對象實驗對象

本研究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道路交通事故資料庫得知,最容易發生肇事之 族群為 30 歲以下之男性駕駛人,市區道路又為最常發生交通事故之路段(約占

1/3),因此本研究係以市區道路作為模擬之實驗場景,並以年輕男性並持有小 汽車駕照之駕駛人為實驗對象。

3.2.2實驗因子設計實驗因子設計實驗因子設計實驗因子設計

本研究防撞警示系統與車內視訊設備相關實驗內容設計主要是延用李建霖

【8】的實驗設計內容,該論文主要係探討車內影視系統之位置高低對駕駛行為 影響,本論文另補作無次要作業實驗,亦即無擺設及視訊設備對駕駛安全之影 響。

表 3.2 為設計之實驗因子與相對應水準,其中主要為探討有無裝設車內視訊 設備對駕駛反應之影響,另考量台灣特有之交通環境,亦設計汽機車混流之環 境,以符實際車流狀況。

表 3.2 實驗因子與相對應水準 因子 有無裝設防撞

警示系統 車流種類 事件車 車內視訊設備 擺放位置 有防撞警示系統

(65 dB) 汽車車流 汽車事件 水平向右 21 度及側 向向下 16 度 有防撞警示系統

(75 dB)

水平向右 27 度及側 向向下 30 度 水準

無防撞警示系統

汽機車

混合車流 機車事件

無視訊設備 水準數 3 水準 2 水準 2 水準 3 水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2.3場景與事件規劃場景與事件規劃場景與事件規劃場景與事件規劃

實驗設計之場景為巿區道路,包含為直路與交叉路口,約每隔 300 ~ 1200 公尺有一個交叉路口,實驗場景中共包括 11 個十字路口,路段總長為 7.6 公里,

道路分隔方式採用具有分隔島之雙向 6 車道,車道寬為 3.5 公尺和路肩寬為 3 公尺,天候和光線分別為晴天和白天。本實驗之駕駛行為為直行,事件車及他 車行為是突然從旁邊車道切入並緊急煞車,其他模擬車種為小客車和機車,上 述之主要場景內容如表 3.3 所示。實驗前半段為單純汽車車流的路段,路段中共 安排 3 個汽車事件;後半段為汽機車混合的路段,共安排 6 個汽車或機車事件,

由系統隨機設定事件車種為汽車或機車,事件車出現方位亦為隨機決定(如圖 3.3 所示)。

表 3.3 車內影視系統及汽機車混合車流對駕駛行為影響之主要實驗場景 駕駛車行為 事件車及他

車行為 其他車種 道路幾何 道路型態 天候 市區道路 晴天

分隔方式 光線 雙 向 有 分 隔

島六車道 單向車道數 直行 突 然切入 並

緊急煞車

小客車和 機車

直 路 和 交 叉路口

單 向 3 車道 (車道寬為 3.5 公 尺 和 路 肩 寬為 3 公尺)

白天

資料來源:【8】

圖 3.3 巿區道路事件觸發規劃圖 資料來源:【8】

事件的設計如圖 3.4 與圖 3.5 所示,受測者之行駛速度為 50 km/h,汽車(或 機車)事件車以時速 60 km/h 從駕駛車輛的右後方或左後方接近(出現方向由 電腦隨機決定),並於「駕駛車輛警示範圍」與「駕駛前方視野」交會點 A(或 B)切入,此時間點定義為汽車(或機車)事件觸發點,取決於目前駕駛模擬儀 前方視野 135 度,在畫面中事件出現(依規則隨機伴隨警示聲)即為事件發生;

超越駕駛車輛之後以 -3.9 m/s2 減速度煞車以對駕駛人產生壓迫後隨即加速離 去,若受測者於事件車煞車後 1.5 秒內未減速反應即會發生事故。

在實驗中共規劃四種不同行駛方式的車流,以避免受測者看到切入本車道 的車輛即認為是事件車之預期心理:

一、 一般車流:行駛於內或外側車道,其行駛路徑不在警示範圍內,亦不會做 事件動作。

二、 切入車流:行駛於內或外側車道,超越駕駛前方一段距離之後,切入至駕 駛車輛所在之中間車道,其行駛路徑不在警示範圍內亦不會做事件動作。

三、 觸發警示車流:行駛於內或外側車道,其行駛路徑在警示範圍內,但不切 入駕駛車輛所在之中間車道,亦不會做事件動作。

四、 事件車:即為依設計做出指定事件動作之車輛。

圖 3.4 汽車事件從左方切入 資料來源:【8】

圖 3.5 機車事件從左方切入 資料來源:【8】

3.2.4實驗設備系統實驗設備系統實驗設備系統實驗設備系統

從實驗開始到結束期間,所需要用到的硬體實驗設備,包括:駕駛模擬系 統六軸運動平台以增進實驗真實度、車內影視系統撥放新聞內容畫面。

根據 AAM【15】的規範指出,車內影視系統的擺放位置應安裝在駕駛人視 線水平向右 40 度角內,側向向下 30 度角內為較佳。故本實驗所採用的兩種擺 放位置,高位置為:水平向右 21 度及側向向下 16 度(如圖 3.6);另一為中位 置:水平向右 27 度及側向向下 30 度角(如圖 3.7)。本實驗於實驗過程中利用 車內影視系統播放過去的舊新聞,新聞內容包含影視(例如:林志玲當上何國 的親善大使?)、體育(例如:周士淵在最後 1.8 秒抄球後,投進幾分球?)及 生活(例如:花蓮大分山區的自動感應器拍到何種動物在溪床上覓食?)等類 別的新聞問題問題(新聞問題內容詳見附錄二)。為了讓受測者分心以注意新 聞,在實驗前告知受測者實驗結束後需填寫所播放相關新聞問題的問卷,藉此 達到讓受測者分心收聽或觀看車內影視系統之目的。

圖 3.6 車內影視系統擺放位置(高)

圖 3.7 車內影視系統擺放位置(中) 3.2.5量測項目與變數定義量測項目與變數定義量測項目與變數定義量測項目與變數定義

本研究所考慮之依變數(Y)是反應時間,其定義為從突發事件觸發時至駕駛 人察覺危險後開始鬆開油門踏板之時間差(秒),解釋變數(X)包括:

一、 防撞警示系統:無警示、警示音量 65 dB 及 75 dB 三種情況。

二、 車流狀況:分為汽車車流及混合車流兩種。

三、 有無擺設車內影視系統(LCD)。

四、 車內影視系統的擺放位置:水平向右 21 度及側向向下 16 度及水平向右 27 度及側向向下 30 度兩個位置。

五、 事件車種類:分為汽車事件及機車事件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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