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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將針對工作績效之相關文獻進行闡述,其內容包含:工作績 效之意涵、工作績效之衡量。

2.4.1 工作績效之意涵

「績效」,係指對特定目標達成程度的一種衡量。其字面上之意,

為表現的程度;而就管理學上激勵理論之觀點,則將績效解釋成為「一 個員工完成一件工作」(劉明德,1993)。若依組織行為而言,績效指 的則是效率(efficiency)、效果(effectiveness)及效能(efficacy)三 方面的整體表現。在加入工作概念之後,工作績效(Job Performance) 一詞則可定義為:「工作中的個人或團體所表現之任務達成的質與量」

(Schermerhorn,1999),因此,工作績效亦指為一個人在工作上之貢 獻價值、工作品質或數量;狹義地解釋,即為員工的生產力。當員工

的生產力高時,組織整體經營績效也會跟著提高。

Campbell(1983)在研究中指出,工作績效是「個人幫助組織達成目 標的程度」。Robbins(1992)則認為,可依任務成果、工作行為與員 工特質來看員工績效,而在評量績效時則是依員工工作特性。

Hochwarter et al.(2004)等學者將工作績效視為一個多面向的衡量結 構,他們提出在衡量工作績效時必須衡量其相關因子,如:人際關係、

奉獻度及工作成果。依Campbell(1990)之研究結果,工作績效則指成 員為了完成組織對他的期望、規範以及因應組織中正式角色的需要,

而表現出來的一種個人行為。

2- 8 工作績效之定義

研究學者 年代 工作績效之定義

Campbell 1983 個人幫助組織達成目標的程度。

Schermerhorm 1989 工作績效是工作中個人或團體所表現之任務達成的質與 量。

Campbell 1990 指成員為了完成組織對他的期望、規範以及因應組織中正 式角色的需要,而表現出來的一種個人行為

Robbins 1992 依任務成果、工作行為與員工特質來看員工績效,而在評 量績效時則是依員工工作特性。

Borman&

Motowidlo

1993 所有與組織目標有關的行為,且此行為可依據個人對於組 織目標貢獻度的高低予以測量。

Borman&

Motowidlo

1997 工作績效是具行為性、事件性、可評價性及多面向的,係 個體在一標準時間內在組織中不連續行為事件的總值,是 被用來驅動預測變數發展及有效的動力。

Brouther 2002 指個人對其職務上的各項工作目標之達成程度,反應出員 工工作任務實現的程度,亦是員工實現工作需求的程度。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4.2 工作績效之衡量

一、績效衡量項目及評估方法

Gatewood&Feild(1998)將主要衡量績效的項目分為以下四種類

型:

(一)生產性資料。如:產出數量或品質。

(二)人力資源資料。如:員工的缺席及離職狀況。

(三)績效衡量項目是指「訓練有效性」。衡量的方式為利用測驗、

或模擬情境來評估受訓者的員工績效是否有提昇。

(四)利用主管或同儕,針對員工的績效表現提出判斷性的評估。除 了衡量項目分類,在評估員工工作績效時,其方法如以下所 述(曹國雄,1997):

1. 人格特徵

利用個人特徵以及知識、技術、能力等來衡量一個人的工作表現,此 為一種間接測量工作績效的方法,其主要觀點在於認為人格特徵及工 作能力會導致有效行為產生好的表現,但有時其關係難以證明。

2. 行為及工作活動

以工作過程、活動還有行為來當做衡量績效的依據,其主要目的是測 量個人在工作中所從事的活動,或者是表現行為。此觀點概念主要源 自於「工作表現是由有效的行為所組成及產出」。因此,有效的工作 行為表現,可說是衡量工作績效的重要指標之一。此類績效衡量方法,

適合中、低階的工作。

3. 工作結果

員工完成一事先預定工作目標的程度,即稱為工作結果。此方法為利 用工作產出,例如:產量、銷售額等;或與個人有關、如出勤等資料 來做為評估工作績效之指標。除上述之外,也可用個人目標的達成狀 況來作為衡量的指標。但工作結果含有諸多如:市場景氣、和其他成 員的互動合作等影響工作績效之情境因素,此並非完全由員工所控 制。此類績效衡量方法,適合自主性、以及為工作結果負責的工作。

二、績效衡量之構面及內容

綜觀工作績效之研究文獻,茲將各學者對工作績效衡量之組成構 面及內容分類整理如下表2-9:

2-9 工作績效之衡量

Castro, Douglas, Hochwarter &

Frink

用此種客觀之衡量方式進行評估(Meyer et al.1993)

2.4.3 小結

在一般的組織行為研究當中,工作績效通常都被視為依變數,

不論是領導行為、組織設計、流程改造亦或員工激勵等,其最終目 的都是在於績效的追求。對於工作績效之衡量,本研究以江福興

(2004)、陳旭耀(2006)、李思達(2011)之研究觀點為參考,採 用Lee et al.( 1999 )所提出之理論,將工作績效分為「效率」、「效能」

及「品質」三個部份進行探討,並以員工自我評估之方式來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