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發展的歷程,多數學者都視為是一種挑戰與回應現象的呈現。 晚清中國 面臨西方船堅砲利的威脅,以及殖民海權國家經濟特權的侵入,政府官僚與民間 士紳共同思考如何透過制度與器用的改變,予以回應。尤其此時期正值閩粵沿海 地區大量勞工前往東南亞工作, 他們受到非人道的待遇,晚清朝野思維, 一則 受到來自開放通商的國際壓力,因而激起官僚思考如何經由外交手段以保護華工 在海外生命與財富的安全; 一則考量僑匯對國家經濟活動的重要。郭嵩燾出身於 李鴻章之幕賓,且是參與自強運動的謀臣之一,他首次代表中國出使英國並設置 新加坡領事館, 這其中設館的意義與運作思維,絕非官方文書所呈現的保僑論 述, 反之隱藏有太多的經濟考量,是值得探究辨析之所在。
關鍵詞: 新加坡 郭嵩燾 外交關係 華僑
* 朝陽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一、前言:設領事館前的環境分析
近代學者對於晚清時局的變遷,多數人皆建立於挑戰與回應,或者衝突與 回應的思維模式裡。郝延平與王爾敏兩教授認為 19 世紀初期經世學派思想反 應儒家人文主義的理想,強調社會參與及現世行動主義的重要性,開始重視 海疆,介紹西方新知,消除中國中心觀。當然也利用「以夷治夷」政策回應 西方勢力的挑戰。到了清末西方的財富讓中國知識份子升起「變動」與「創 局」的作為,以迎向海洋經濟勢力的侵略,當然在傳統經典思想裡並不缺少 對變的信仰與敏覺。晚清的經濟民族主義,商業競爭精神與主權觀念都清楚 的反映出來,以「新學」一詞取代舊說「夷務」「洋務」,則證明中國對西方 所掀起的潮流深入瞭解,回應的態度也就逐漸更富彈性和實際。1
晚清中國政治的變遷,從甲午戰爭前夕皇室代表國家,皇帝是推動國家機 器活動官僚作業的決策人,仕紳階層是統治階級且在城市活動凝聚儒家文化 中心,在穩定的農業和經濟力下,儒家文化仍為中國文化的主流。但鴉片戰 爭以後,外國勢力和租借地擴大,外國工商業、財政和宗教勢力伴隨軍事侵 略交相進逼。中國處在如此外力刺激與影響下,形成社會領導階層的主體和 機制的改變,以及政治設計與運作都有肆應性的變革。2
在晚清推動社會除舊佈新力量,促成民主革命和社會近代化的主力,應是 以青年學生為重心。尤其是 1905 年廢除科舉之後,新式學堂蓬勃發展,西式 教育開啟青年認識西方器利技精的一面。有系統的學習和掌握西學,至終激 盪起走向世界,體現中西方文化關係雙向互動的大波瀾,生活與視野空間延 伸至南洋甚至是歐美。3
再說當西方海權國家挾持其船堅砲利登門入室予之中國挑戰時,中國在缺 乏海洋意識下,難以激盪出冒險犯難、宏觀擴張的氣質,自然也就失去回應 的力道,再加上多是以邊陲(省臣)的權力推展近代化,更難匹敵西方挑戰 力量。4
為了回應西方的挑戰,自 1861 年起,「自強」一詞充斥在官方之奏折、諭 令,乃至於一般士大夫的信札。「自強」不意味是銳利改革的口號,反而成為 官僚貪污的掩飾,這時如郭嵩燾、馮桂芳等人已警覺到單以師法西洋技藝是 無法緩和西方力量之挑戰,要回歸重事理、順世事,才足以進入西方富與強 的核心。5 郭嵩燾認為要優先瞭解夷情,從而真正做到「守正以明理」這種 功夫,必須研究與落實洋務著手,如以體察中外情況,以堅決態度允許汕頭
1 郝延平 王爾敏著<中國的中西關係觀念之演變 1840-1895>,收錄於《劍橋中國史,晚清篇 下》,(台北:南天書局出版,1987 年),頁 153-216。
2 張玉法著《中國現代政治史論》,(台北:東華書局出版,1998 年),頁 2-17。
3 桑兵著《晚清學堂學生與社會變遷》,(台北:稻禾出版社,1991 年),頁 1-50。
4 王家儉著《李鴻章與北洋艦隊》,(台北:國立編譯館印行,2000 年),頁 595-605。
5 郭廷以 劉廣京〈自強運動:西方技藝的追求〉,收錄於《劍橋中國史,晚清篇上》,頁 581-591。
英國領事進城,同時也以通曉外交慣例,處理與荷蘭換約要求提交漢文本以 示相互尊重。6
新加坡位處南洋半島之末端,在清末官員的寰宇知識裡並不陌生,一 方面大量的華工從閩粵沿海地區移入此區勞動,難以估計的僑匯誘使部分農 民冒險離鄉尋求機會,而且在此發跡致富的陳篤生、黃福、胡璇澤、張弼士、
黃乃裳、張煜南等人在南洋闢建農園,有計畫的援引鄉朋親友前去開發並予 合理待遇,甚至將部分財富資助家鄉慈善事業。這些事實都是促使前往荷英 屬地的東南亞工作蔚為風氣。另一方面,在咸豐年間往返上海與新加坡之間,
船程只需一個月而已,光緒初年福建與新加坡間即有機械船航班作為交通。
在同治初期廣東巡撫蔣益澧曾上奏朝廷「內地閩粵等省,赴外洋經商者非不 多,如新加坡約有內地十萬人…….和約中原載彼此遣使通好,若得忠義使臣 前往各處聯絡羈維,居恆固可窺彼腹心,緩急立可借資臂」。7 這表示中國官 員對新加坡有相當程度的認識。在新加坡設領事館後,中國官員前往考察,
或經過遊歷者絡驛不絕,連北洋艦隊也去訪問過二次。
新加坡是晚清時期朝野關注的華埠,同時又是英國在遠東勢力範圍的中 心,依近代外交國家的慣例,英國沒有理由拒絕中國在此設領,中國政府亦 未能早日體會派駐外交使節的必要性。在兩國拖延,甚至半推半就情況下,
於 1877 年設置領事館,此後新加坡領事館一直是清朝在南洋的代言人,8 其 建制與館務活動都深深影響中國外交與財政。
至於有關清朝在新加坡設置領事館相關議題研究,最早有李金明發表的
<清末駐新加坡領事的設置與華僑愛國熱情的高漲>,係著重於設領事館後 僑民的心態反映,9 余定邦、喻常森合著《近代中國與東南亞關係史》,書中 有專節談到清朝政府在新加坡設領的過程,余定邦引用郭嵩燾的意見,認為 中國流寓經商人民在新加坡共計數十萬人,應「分別設置領事以資彈壓」,派 駐領事的目的在管束僑民。10另有蔡佩蓉撰的《清季駐新加坡領事之探討 1877-1911》,要旨在於研究駐新加坡各領事官員,其出身之方言族群、教育背 景與職務經歷的研議分析,並探究各官員的主要工作活動、處事原則,以及 新馬在地僑民對其觀感評論。11上述論述在清朝政府於新加坡設領意義上,
多認同以傳統強調是為了保護僑民,較少著眼於設領背後的經濟考量。本文 試圖從原始主要設館之官方公文書所深層寓含的經濟意圖,其次從實際面東
6 參考王興國著《郭嵩燾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1998 年),頁 119。
7《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 43,頁 16。
8 參見庄國土著《中國封建政府的華僑政策》,(福建:廈門大學出版,1989 年),頁 157。8
9李金明〈清末駐新加坡領事的設置與華僑愛國熱情的高漲〉,《華僑史研究論文集(一)》,(泉州:
華僑大學出版,1986),頁 35-46。
10余定邦、喻常森《近代中國與東南亞關係史》,(廣州市:中山大學出版,1999 年) ,頁 429。
436。
11蔡佩蓉《清季駐新加坡領事之探討(1877-1911)》,(新加坡:新加坡國立大學中文系出版,2002 年) ,頁 26。40
南亞華工與僑商所帶給中國的關稅效益,再指出華工出洋合法化背後乃是要 解決中國東南沿海各省農村貧窮問題,最後舉證設館的經費籌措與鬻官收 入,這都是清廷在新加坡設置領事館的思考主軸,保護僑民只是表面的官場 語言而已。
二、有關奏摺提出設領目的之辨析
關於中國在新加坡設置領事的歷史考源,最早文獻記載應該是郭嵩燾在光 緒 3 年(1877)9 月所提出的 <奏新加坡設立領事片>,在此奏折上明確標舉設領 二個重要目的:「一曰保護商民,遠如秘魯古巴之招工,近如南洋之日國所管轄 呂宋,荷蘭所轄之婆羅洲、蘇門答臘,本無定立章程,其政又近於苛虐,商民間 有屈抑,常苦無所控訴……二曰彈壓稽查,如日本之橫濱大阪各口,中國流寓民 商,本出有戶口年貌等費,改歸中國派員辦理,事理更順,美國之金山,英國之 南洋各埠頭,接待中國人,視同一例,稽查彈壓,別無繁難」。12 惟就設館的意 圖觀察,這是清廷為了保護在新加坡的商民同時彈壓在新加坡的不法僑民,可是 駐留在新加坡的華僑商民與中國政府的管轄權實施對象,並沒有必然的直接隸屬 關係,如商民沒有直接納稅給中國政府。中國政府直到光緒 18 年(1892)才由薛福 成向總理衙門遞呈<論豁除海禁招徠華民疏>,籲請政府頒定「保護出洋華民良 法」,這與光緒 3 年(1877)郭嵩燾建言設置領事館的時間相差有 15 年之久,因此 就保護的意圖來看,郭嵩燾的奏折似較符合外交語言,並不是清政府的本意。探 究何以要保護在星華僑?郭嵩燾赴英的主要目的是因為馬嘉里事件,依照煙臺條 約的規定,前往道歉通好。此外,稍前 1863 年總理衙門接受教士丁韙良的譯書
《萬國公法》,當時參與翻譯事宜的恭親王奕訢還表示說:「中國自有體制,未便 參閱外國之書」,13 足以說明中國政府並不是想依照國際公法,處理在新加坡設 置領事以及進行領事館內的工作任務。
郭嵩燾在 1876 年 10 月離華赴英前夕,受到一些敵意言論攻擊,甚至有人揚 言要搗毀其住宅,7 月 19 日在他的日記談到接受慈禧太后召見,並鼓舞「此時 兵餉兩絀,何能復開邊衅,全心替國家辦事,休顧他人閒話」。他以堅毅忍辱負 重心情,並奏陳簡派大員出使各國要有定制,甚至抵英後,隨即製作使館人員的 工作制度與行為規範。在抵英前的 51 天旅程裡,他路經新加坡受到富商胡璇澤 的接待,對英國政府統治的新加坡有初步的認識。他在《使西紀程》提及西方立 國有本末,絕異於中國眼光中的夷狄,中國只要學習西方之「道」同樣可以「相 輔以致富強」,西方來中國之目的僅在通商,對西方的挑衅要研究對應之道,並 據理力爭。14 在新加坡設領事館應是他學習西方之道,富強國家思想所落實的
12 王彥威編《清季外交史料》卷 11,〈使英郭嵩燾奏新加坡設立領事片〉,(台北:文海出版社,
1962 年) ,頁 211。
13 徐中約著《中國走進國際家庭:一八五八至一八八○年的外交局面》(China's Entrance into the Family of Nations:The Diplomatic Press,1858-1880;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0),頁 132。
14《郭嵩燾日記》,第 3 卷,頁 50,137。
工作之一。
就南洋華僑富商崛起的事蹟來看,商人受制於殖民政府而主動尋求中國政 府的保護,在 1877 年之前並沒有任何文獻可供佐証。事實上我們從新加坡早期 發家致富的僑商如陳篤生、胡南生、張弼士等僑領都沒有出現要中國保護其商業 利益的言論,可稍知一二。史景遷 (Jonathan D. Spence) 認為移居至東南亞的僑 民,在當地種植稻米或以漁業為生,甚至經營小買賣生意,都是憑藉著其較好的 經濟手腕,以及寬廣的經濟空間,在開採錫礦,栽種橡膠樹,甚至經營航運業而 快速累積財富,當然也從英、法、荷等政府所同意的委辦代徵煙土、酒類稅等特 殊營利,以及其資本所掌控的上層經濟活動中找到自己發展的空間。15 我們從 新加坡早期的豪商黃福從事土木工程業,致力貨殖經營銀行而賺得大量財富,雖 捐助千萬給善堂與醫院,仍不要聲譽;16 胡南生經營雜糧店,提供英國軍艦和各 國商船日常耗用的牛肉、麵包、蔬菜而成為致富的食品供應商;17 以及張弼士在 經營農園種植橡膠發跡後,進入錫礦業、航運業甚至金融業而成為集團企業,18 從而印証史景遷的看法較為合理。也多少說明郭嵩燾擬設新加坡領事館的建言,
是出自一般國際公認外交官的任務,並非清廷總理衙門的本意。此外,總理衙門 在回應郭嵩燾奏稿時,稱「英國三島並無華商貿易,無從設立領事;而所轄南洋 沿海地方,如新加坡、孟加拉,檳榔嶼、錫蘭等處,華民流寓至數十萬人,應否 設立領事,須俟察看情形」,19 此處總理衙門所顯示的態度是未置可否,頗有今 日社交場合「看看再說」之拒絕語言,決非官方批奪公文常用「應如所議辦理」
之肯定答案。
三、設館為照顧華工目的之辨析
至於設置領事館的用意是否誠如郭嵩燾所表示的針對「彈壓稽查」不法而 做出的政策作為?追溯中國華南地區勞工赴南洋工作歷史,至晚在道光 3 年(1823) 已經有契約華工至英屬地區工作之事實,尤其在同治初年最為盛行。這些契約華 工都在新加坡、檳榔嶼的客販(俗稱豬仔頭)與汕頭、廈門、澳門、香港等地之客 館聯繫,一但被騙上了客館(華工登船前暫住的居所),此後在船上,下船後進入 錫礦場及農場中勞動,受雇主虐待猶如對待畜生。20 1850 年至 1880 年間契約華 工悲慘情況可謂是豬仔籲天錄,是人間地獄。曾任檳榔嶼領事的張煜南說:「華 人之出洋者,其苦累也深矣……慮其(華工)私逃,羈以鐵索,朝牽而出,暮牽而 入,少惰則加以鞭撻。賤之如奴隸,役之如馬牛,狺語哮聲,食不果腹,其載運 出洋也,數百人閉置一船,昏悶而死者已三之一,抵埠以後,飢餓鞭笞而死,又
15 史景遷著 溫洽溢譯《最後的王朝》,(台北:時報出版社,2001 年) ,頁 259。
16 溫雄飛著《南洋華僑通史》,(上海市:暨南大學出版,1929 年) ,頁 276-277。
17 參考溫廣益主編《廣東籍華僑名人傳》,(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 年),頁 49-57。
18 見鄭觀應著〈張弼士生平事略〉,載《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 75 輯,頁 5。
19 見朱壽朋《光緒東華錄》光緒二年九月(總 298-299),又見《皇朝掌故匯編外編》卷十八。
20 見李長傅著《南洋華僑史》(上海市:上海書店,1991 年) ,頁 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