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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水災害應變工作事項包含災害來臨前之戒備、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之運作、停 課放學疏散之執行、緊急救護與救助實施、災情通報及啟動社區住戶與家長之協助等內 容,其緊急避難流程如圖 4- 2 所示[註:圖-高-颱-應-2 及表-高-颱-應-4 請見「校園災害管 理工作手冊(高中職適用)」P110 至 P113]。

圖 4- 2 淹水災害應變流程圖

4.2.1 臨災戒備

當中央氣象局就校內所在地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或豪大雨特報時,指揮官(校長或代理 人) 須待在校區關注防災有關作為。學務處偕同總務處人員巡視校內之門窗(擋水門)是否 緊閉,假若中央氣象局預測將有狂風產生,須針對校內玻璃做適當處置、校內若有易掉 落之裝飾,選擇強化固定之方式或將裝飾收起,先搬移到適當場所存放,並確認災害發 生後使用之緊急應變之工具是否齊全,如有缺漏或損壞立即告知總務處將項目補齊或替 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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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停課放學疏散之執行

一、 指揮官在接受教育局(處)的命令或自行判斷災情下,可決定發布疏散命令之時間,聯 繫家長接回學生,並派員管制交通動線。並應先洽相關單位應變中心,瞭解周邊淹水 狀況與道路通阻,進行家長接回學生之疏散或收容。學生離校時提醒隨身攜帶「家庭 防災卡」,不克返家者妥於安置並聯繫家長,同時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教育部校安 中心報備。

二、 緊急疏散時,各班導師或任課教師應確認該班學生出席及安全狀況,並依事先確認 暢通之疏散路線引導學生。

三、 避難引導人員在引導避難時,應優先協助行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的學生。

四、 避難疏散過程發現學生、教職員工發生意外時,應通知救護人員迅速實行救護行動。

五、 若學校有附設幼兒園,導師應聯繫家長接回幼兒或安排護送放學。

4.2.3 淹水時之避難疏散

一、 校內就地避難

(一) 指揮官在接受教育局的命令或自行判斷災情之下,可決定就地避難之執行(第一階 段避難-低樓層班級垂直疏散),並回報至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 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二) 搶救組人員清除避難路線上之障礙物(如漂浮之桌椅)協助避難。

(三) 就地避難以「垂直」避難為原則,將學生收容至建築物二樓以上。垂直疏散路線圖 可參考圖 4- 3 範例。

(四) 避難引導組人員引導避難時,應優先協助行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的學生。

(五) 避難過程若發現學生、教職人員發生意外時,應通知護理人員迅速實行救護行動。

(六) 完成避難動作後應清點學生人數並上報指揮官。可參考學生疏散情形調查表辦理,

如表 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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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若雨勢持續,淹水狀況未改善,則考量學生安全,通報救援協助進行校外疏散(第二 階段避難-全校疏散)。

(八) 若較長時間滯留於避難地點,則由避難引導組人員發放糧食、飲用水給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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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 3 淹水災害垂直避難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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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校外疏散避難

(一) 由避難引導組人員引導學生及教職員工疏散至附近避難集合點。

(二) 由通報組人員聯繫社區志工與家長,啟動救災協助。

(三) 搶救組人員清除避難路線上之障礙物協助疏散。

(四) 避難引導組人員進行疏散路線之交通管制,並遵守交通標誌指示。

(五) 遵照媒體傳播系統之指示。

(六) 疏散路線不經過危險路段(如路旁有未加蓋之排水溝或洪水匯集處)或陡坡區。

(七) 由緊急救護組人員於避難疏散集合點設立急救站,並啟動緊急救護與救助機制。

(八) 避難引導組人員在引導避難時,應優先協助行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的學生。

(九) 避難過程發現學生、教職員工發生意外時,應通知護理人員迅速實行救護行動。

(十) 完成避難動作後應清點學生人數並上報指揮官。可參考學生疏散情形調查表辦理,

如表 2- 14。

(十一) 若較長時間滯留於避難地點,則由避難引導組人員發放糧食、飲用水等生活物資給 學生。

4.2.4 緊急救護與救助

緊急救援通報依「求援」、「待援」、「救援」程序逐級回報,優先通報 119 及地方災 害應變中心,爭取救災資源協助應變處置,倘消防單位因災情擴大無法立即馳援,則通 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縣(市)聯絡處協助救援,其他災(傷)害處理如下:

一、 人員受傷:立即包紮、固定、止血,傷勢嚴重須緊急送醫時,即通報 119,若消防救 護車因交通受阻無法抵達,則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俾利協調中央災害應變 中心指揮救援。

二、 校舍受損:在安全前提下搶救器材、設備,清查受損情形,照相存證並通報教育部 校安中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另召開應變小組會議,決定停(復)課 及復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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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校外聯絡道路中斷:將災情通報 119、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同時召 開應變小組會議,決定停(復)課及強化防災事宜。

4.2.5 啟動社區住戶與家長之協助

由指揮官指派家長會長協助集結社區志工、家長會成員或校友會,協調災時所能提 供的搶救災資源及人力部署支援,通報組需建立支援機構之通訊錄如表 2- 3 所示,以便 於災時得以第一時間請求所需支援。指揮官亦可請求社區提供具有專長的社區志工名 單,協助學校搶救災之進行。特教生之班導師須儘可能連絡學生家長前來協助安撫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