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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震發生時,其學校所在之處震度達四級以上時,當學生感覺到有相當程度的恐 懼感,則應立即就地緊急避難,而學校組織轉變為緊急應變小組,由指揮官判斷是否進 行疏散,故由緊急應變小組執行學生安全疏散之確保、緊急救護與救助實施、蒐集與回 報受災情況、緊急安置收容與家長聯繫及緊急避難與收容所之開設等內容,其詳細災害 應變流程如圖 3- 2 所示。

圖 3- 2 地震災害應變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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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避難疏散之執行

一、 指揮官在接受教育局的命令或自行判斷災情之下,可決定發布疏散命令之時間,並回 報至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簡稱教育部校 安中心)。

二、 緊急疏散時各班導師或任課老師應確認該班學生出席狀況及學生安全狀況,並依指示 就地避難或依避難逃生路線將學生帶領至安全地點集合,如圖 3- 3 所示。

三、 避難引導人員在引導避難時,應有專人注意行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的學生及教職員工 給於必要之協助。

四、 避難疏散過程發現學生、教職員工發生意外時,救護人員應迅速實行救護行動。

五、 清點學生及教職員工之人數並上報指揮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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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3 地震災害疏散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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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緊急救護與救助

一、 尋找傷患並搬運至緊急救護場所

搶救組前往避難地點確認失蹤人數,基本上以三人為一團隊,視失蹤人數由指揮官 決定派遣團隊前往,團隊應攜帶擔架及急救箱。至現場後進行人員搜救,搜救出之人員 由團隊中之緊急救護人員進行初步包紮,之後將傷患送往避難地點。

二、 緊急包紮、外送

搶救人員將傷患送達避難場所,緊急救護人員仔細檢查傷患之傷勢並包紮,若傷患 傷勢嚴重須連絡附近醫院(診所)將重傷之傷患送往。

3.2.3 毀損建物與設施之警戒標示

一、 警戒標示流程

地震災害過後,許多建築物可能會產生結構上之破壞,難以於第一時間內進行補強,

故須劃定危險區域拉起警戒線,必要時定時派員前往巡視,確認無學生進入拿取物品。

二、 警戒線(警告標示)設置

地震災害過後,由搶救組確認建築物無師生滯留,安全防護組若認定此建築物與設 施為危險時,安全防護組之人員須立即設立警戒線(警告標示),警告師生不可靠近,並 且定時派遣人員進行巡視,派遣巡視之人員以二人為一組為原則,警戒設置判定如表 3- 2 所示。

表 3- 2 建築物危險判定表

項次 損壞狀況 有(中度、嚴重) 無(輕微)

1 建築物整體塌陷、部分塌陷、上部結構與基礎錯開 2 建築物整體或部分樓層明顯傾斜

3 建築物柱、梁損壞,牆壁龜裂 4 墜落物與傾倒物危害情形

5 鄰近建築物傾斜、破壞,影響本建築物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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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築基地或鄰近地表開裂、下陷、邊坡崩滑、擋土牆倒 塌、土壤液化

7 其他(如瓦斯管破裂瓦斯外溢、電線掉落、有毒氣體外 溢等)

3.2.4 啟動社區住戶與家長之協助

由指揮官指派家長會長協助集結社區志工、家長會成員或校友會,協調災時所能提 供的搶救災資源及人力部署支援,通報組需建立支援機構之通訊錄如表 2- 3 所示,以便 於災時得以第一時間請求所需支援。指揮官亦可請求社區提供具有專長的社區志工名 單,協助學校搶救災之進行。特教班之班導師須儘可能連絡學生家長前來協助安撫學生。

3.2.5 放學及停課措施

災害發生後,若校園受災則應立即進行搶救與安排師生安置,並儘速統整災情通報 上級,避難引導組可目視檢查校舍,來判斷校舍是否安全,其停課判斷時機如表 3- 3,

提供校長判斷是否停課放學。

表 3- 3 校園災後緊急判斷之時機與行動 地震發生後,停止

上課之適當時機 應採取之行動

校舍嚴重毀損者 1. 停止上課,並另闢安全上課地點。

2. 可停班放學,但應在安全情況下,才可送學生返家。

部分校舍倒塌

1. 受災區及危險區內的教室禁止使用。

2. 學校須確保校舍開放,並安排教職員工照顧在學校之 學生,直至正常放學時間。

3. 未到校學生應留在家中或安全場所。

4. 可停班放學,但應在安全情況下,才可送學生返家。

校舍損害輕微

1. 部分受損教室或校舍關閉。

2. 應確保學生安全無虞後,才可讓學生返家。

3. 必須確保校舍開放,同時安排教職員工照顧無法離校 之學生,直至正常放學時間,並應在安全情況下,

才可送學生返家。

無損毀 所有班級應繼續上課,直至正常放學時間,並應在安全 情況下,才可送學生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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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停課放學疏散之執行

一、 指揮官在接受教育局的命令或自行判斷災情之下,可決定發布疏散命令之時間,並 派員管制交通動線,學生離校時提醒隨身攜帶「家庭防災卡」,不克返家者妥予安置,

同時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教育部校安中心報備。

二、 緊急疏散時各班導師或任課老師應確認該班學生出席狀況及學生安全狀況,並依停 課放學路線疏散學生。

三、 避難引導人員在引導避難時,應優先協助行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的學生。

四、 避難疏散過程發現學生、教職員工發生意外時,應通知救護人員迅速實行救護行動。

五、 如家長提前到校接送時,應請家長填寫學生自行接送同意書(如表 3- 4)。

表 3- 4 自行接送同意書

學校名稱: 年 班 導師:

學生人數: 日期: 年 月 日

座號 學生姓名 領回家長簽名 領回時間 備註

1 2

註:各校可依實際狀況進行檢視項目之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