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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眷村文化保存經營型態案例分析

一、台北市信義公民會館(四四南村)

(一)沿革背景

位於台北市信義區公所轄下的信義公民會館,其前身為四四南村,是我國遷台後由 聯勤四十四兵工廠的技術工們所興建的眷舍,故又名四四南村,是台北地區第一個眷村,

後隨時間演進、人口增加,又陸續興建四四東村及四四西村,當地居民多以「南村」稱 呼。四四南村屬「聯勤眷村」,於台北市三張犁,負責支援國軍槍砲彈藥等後勤事務,

約為現今信義路五段與基隆路二段、松平路、莊敬路一帶。四四南村房舍與一般早期的 眷村相同,最早主要以木材、竹籬、石灰及瓦片所建築而成,在型態上為連棟式的斜屋 頂式平房,整體配置採一列一列「魚骨狀」的架構排列,後期逐漸改為磚牆結構。

因時空環境的轉變,四四南村所在的信義區從早期的邊疆未開發的土地變成台北重 要的都會區,隨信義區的土地開發以及眷村改建的政策,四四南村住戶在民國 88 年全 部遷出,餘下的建物則面臨將拆除的命運,為此,社區居民及文化界人士發起眷村文化 保存運動,並成立四四南村文史工作室,情況獲得改變,但房舍也幾乎全部拆除,獨留 下其中對稱的 4 棟建築,經文化局古蹟審查委員會勘查後正式列為「歷史建築物」。民 國91 年 7 月 24 日眷村文化公園在四四南村原址按建築規畫開工,並於同年 10 月 25 日 以「信義公民會館暨文化公園」的新風貌展現於市民面前,藉此保存及紀念眷村特有文 化,由於其與鄰近的101 臺北金融中心併存,因而使信義區成為充滿歷史與現代感的多 元風貌。其占地約為4,150 坪,由位於松勤街 50 號的特展館(A 館)、松勤街 52 號的眷 村文物館(B 館)、松勤街 54 號的展演館(C 館)、及松勤街 56 號的社區館(D 館)組 成,這4 棟建築仍維持魚骨狀的排列,另有中央廣場與公園綠地等部分(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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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信義公民會館平面圖 資料來源: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二)現況及經營情形 1. A 館-台北信義親子館

A 館是由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成立,早期作為特展使用,主要租借給個人或團體單位 作藝文展示空間,近期為提升使用率,已更名為台北信義親子館,內部已委外經營,藉 以提高民眾的使用率。此部分是以促參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5 款的 OT 形式(Operation Transfer∕營運-移轉),引入民間私人力量來增加場館營運的效率效能。

2. B 館-四四南村眷村文物紀念中心

館內詳述紀載公民會館成立的沿革以及四四南眷村歷史,藉由文物展示、懷舊照片、

紀錄片等以靜態方式呈現,紀錄過去眷村生活風貌。

3. C 館-展演館

C 館採長期租借的方式,自 97 年起即對外招標委由商家負責經營(OT),目前由中 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租借使用,店名定為「好,丘」,是作為民眾休閒用餐的地點,讓 民眾參觀接觸眷村文化也能增進更多樂趣。

4. D 館-社區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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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為景新里的里民活動場所,亦提供民眾或團體租借使用展覽,由於交通機能便 利,有許多學生團體來此租借場地,使用率高並無閒置問題。

(三)小結

信義公民會館在組織編制上,主管機關為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管理機關為臺北市信 義區公所。信義公民會館成立初期,礙於人力有限,未設專人負責館務,之後為了提昇 會館之經營管理,自民國 96 年開始實施館長制,置館長 1 名,並擴大招募導覽志工協 助會館經營,在經營規劃上亦朝著「主題性展示眷村發展變遷」、發展「文化與產業發 展交流的平臺」、提供「研習與市政(區政)意見交換空間」等多功能的方向發展,藉 以區隔傳統區民活動中心差異;在經營方式方面,除了方便市民、團體申請租借使用外,

亦透過「主動規劃辦理各項展覽及活動」,「行銷在地文化、活絡區域元素」以及「發展 特色主題會館、建構社區價值」等三部曲,吸引市民共同參與,台北眷村文化節也多次 在信義公民會館舉辦,使民眾對「眷村」這種臺灣獨有的聚落景象與特殊歷史脈絡,有 更深一層認識。

二、新竹市眷村博物館

(一)沿革背景

新竹地區曾經有空軍、陸軍及聯勤總部輔導的 47 個眷村,密度相當高,眷村博物 館最早的發想源於民國 86 年全國文藝季舉辦的「竹籬笆內的春天」活動中,展現了新 竹市豐厚的眷村文化,於是新竹市政府開始著手籌畫眷村博物館,在各界人士推動下,

因原定於空軍一村第8 區之土地權屬問題無法解決,最終決定改設於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之舊建築。新竹市環境保護局舊建築之前身為新竹市調查站,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搬遷後 遺留舊館舍,便藉此契機將舊建築轉為眷村博物館使用。

新竹市眷村博物館位於新竹市東大路二段105 號,於民國 91 年 12 月 28 日籌設完 成並正式開館,為全臺灣第一間以眷村為主題的博物館。初期展示空間只有一樓,後因 為眷村文物增加,於民國94 年起開始規劃擴建二、三樓,至民國 95 年 10 月 28 日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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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後重新開放,成為新竹眷村文物與常民文化的基地。

(二)現況與經營情形

新竹市眷村博物館由新竹市文化局博物館科轄管,目前委由新竹市擎天自強協會經 營,由該協會協助蒐集眷村文物、辦理口述歷史調查工作,並協助博物館營運,屬公私 協力中的OT 模式(Operation Transfer∕營運-移轉)。眷村博物館全館為三層樓建築物,

室內展示空間約為300 多坪,配合戶外表演廣場約 200 坪,可供藝文表演活動使用,館 內設置大致如下:

1. 1 樓∕烽火重生-戰亂移民潮

作為眷村歷史背景區,介紹台灣眷村形成與新竹眷村的演變與發展,包括專屬於新 竹的神祕部隊「黑蝙蝠中隊文史資料特展」,讓民眾快速了解眷村歷史。

2. 2 樓∕縮影中國-竹籬笆內的春天

二樓規劃為眷村生活情境區,利用展示眷村生活文物及造景方式,重現過往眷村食、

衣、住、行、育、樂等生活面貌,使參觀民眾透過博物館的展示空間體驗當時的生活背 景、眷村的起居等。展示之文物多為當時物資缺乏、克難自製的生活物品,亦有一些懷 舊文物如:補給證、軍徽、舊式腳踏車、電唱機、黑膠唱片等,營造時代的氛圍。

3. 3 樓∕有情有義-患難與共

三樓規劃為展示區,常態性的辦理眷村文化相關特展活動,以眷村生活美學、眷村 社區文史、眷村歷史人文為主軸。

(三)小結

新竹市眷村博物館雖然無法結合當地眷村建築空間,然致力於內部情境營造及眷村 文物之搜集,使博物館整體陳設相當具有故事性,且因委託擎天自強協會專門蒐集眷村 文物史料,館藏亦較其他文物館來的充足;而自眷村博物館成立 18 年以來,每年皆有 熱鬧的活動展出,吸引參觀民眾接近並了解、體驗過往的眷村生活以及歷史的點滴,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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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民國108 年底舉辦的「青春之後-戰爭 X 眷村 X 新竹人」系列活動,便引領民眾透過 博物館的展出,穿越到古早眷村的舊時光,希冀眷村文化雖然老去,但仍能活在參觀民 眾的心中。

三、高雄市黃埔新村

(一)沿革背景

高雄市黃埔新村位於高雄市鳳山區,北臨中山東路、東臨維武路、西臨王生明路、

南緊鄰誠正國小與黃埔三村,東側為與黃埔新村密不可分的陸軍官校,黃埔新村之眷舍 是民國38 年接收自日本遺留下來的官舍,住宅的形式大致上分為獨棟、雙併兩個種類,

當時孫立人將軍因率軍駐紮於此,故早期居住之眷戶多為孫立人將軍的部屬及眷屬。黃 埔新村最早的名稱是誠正新村,民國 39 年黃埔軍校在鳳山復校,因此便將誠正新村更 名為「黃埔新村」,為政府搬遷來台後首批設立的眷村之一。

隨歲月更迭,原本熱鬧的眷村失去了以往的景色,變得老舊殘破,政府推動眷改計 畫後,黃埔新村之住戶也漸漸搬離,於民國103 年 6 月前全數遷移,但黃埔新村具有承 襲日式房舍之架構、軸線感強烈的魚骨狀街廓路廊,及富有時代意義之附屬設施,有其 特殊的歷史背景與建築環境,高雄市政府便於民國102 年 9 月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 條、第3 條,該法施行細則中第 4 條以及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中第 2 條之規定,

將黃埔新村公告登錄為高雄市文化景觀,成為法定文化資產。

(二)現況與經營情形

黃埔新村既為珍貴的文化資產,然因眷村佔地面積廣大,國防部投入的資源有限,

導致整體維護狀況不佳,高雄市政府基於維護在地文化資產的立場,自民國103 年起代 管部分眷舍,並推出「以住代護•人才基地」計劃,即先挑選適當眷舍,向國防部申請 代管,再開放予有意願民眾申請入住,由眷村學者、建築學者與原眷戶代表共同評選,

獲選民眾需實際入住眷舍,無需負擔租金及稅金,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協助更新簡易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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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如廁所),並提供部分修繕補助及空調購置費用費(各 10 萬元為上限),惟需檢附愛 屋計劃書(含空間使用規劃、眷舍修繕及維護計畫、回饋計畫),在不改變原建築風貌之 前提下,經機關同意後自行修繕、添購設備及負擔生活所需開銷,不得進行商業營利行 為、做為民宿或轉租他人使用,但得做為個人實際生活及工作室之結合空間,機關將派 員不定時拜訪進行考評,為期3 年,截至民國 106 年底已有 44 戶入住黃埔新村。因佳 評如潮,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 106 年再推出升級版「以住代護•全民修屋」計畫,將施 行範圍擴大至左營區建業新村,並提高修繕經費每坪 2 萬元補助及每戶 10 萬元購置空 調設備,每戶補助最高以100 萬元為上限,進住期間也延長為 5 年。文化局嗣又於民國

系統(如廁所),並提供部分修繕補助及空調購置費用費(各 10 萬元為上限),惟需檢附愛 屋計劃書(含空間使用規劃、眷舍修繕及維護計畫、回饋計畫),在不改變原建築風貌之 前提下,經機關同意後自行修繕、添購設備及負擔生活所需開銷,不得進行商業營利行 為、做為民宿或轉租他人使用,但得做為個人實際生活及工作室之結合空間,機關將派 員不定時拜訪進行考評,為期3 年,截至民國 106 年底已有 44 戶入住黃埔新村。因佳 評如潮,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 106 年再推出升級版「以住代護•全民修屋」計畫,將施 行範圍擴大至左營區建業新村,並提高修繕經費每坪 2 萬元補助及每戶 10 萬元購置空 調設備,每戶補助最高以100 萬元為上限,進住期間也延長為 5 年。文化局嗣又於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