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研 究 藉 由 科 技 接 受 模 式 2 為 基 礎 , 分 析 Web2.0 網 站 使 用 者 的 使 用 意 圖 ,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 探 討 Web2.0 網 站 所 帶 來 的 網 路 商 機 。 在 本 章 節 利 用 LISREL 統 計 軟 體 所 獲 得 的 整 體 模 式 配 適 度 檢 定,驗 證 科 技 接 受 模 式 2 各 變 項 之 間 在 Web2.0 網 站 之 使 用 者 測 試 下 的 因 果 關 係 , 並 檢 測 本 研 究 之 假 設 。
第 一 節 敘 述 性 統 計
本 研 究 透 過 網 路 問 卷 及 紙 本 問 卷 發 放 方 式 進 行 研 究 樣 本 資 料 的 蒐 集 。 發 放 時 間 為 一 個 月(2008/02/01~2008/03/01), 問 卷 對 象 是 針 對 使 用 過 Web2.0 網 站 的 使 用 者 , 做 問 卷 填 寫 調 查 。 本 研 究 有 效 回 收 問 卷 為 400 份 (紙 本 問 卷 發 放 200 份 , 回 收 164 份 , 無 效 問 卷 36 份 , 回 收 率 82%, 加 入 網 路 回 收 問 卷 236 份 , 共 計 400 份 )。 表 4-1 呈 現 有 效 樣 本 之 敘 述 性 統 計 分 析 , 以 下 分 別 敘 述 如 下 :
表 4-1 研 究 樣 本 之 人 口 統 計 變 項 (N=400)
人 口 特 徵 分 類 說 明 樣 本 百 分 比
男 194 48.5%
性 別 女 206 51.5%
20 以 下 144 36%
21-25 歲 160 40%
26-30 歲 62 15.5%
31-35 歲 24 6%
36-40 歲 6 1.5%
41-45 歲 3 0.75%
年 齡
46 歲 以 上 1 0.25%
表 4-1 研 究 樣 本 之 人 口 統 計 變 項 (N=400)(續 ) 高 中 職( 含 ) 以
下 88 22%
專 科 27 6.75%
大 學 223 55.75%
教 育 程 度
研 究 所( 含 ) 以
上 62 15.5%
學 生 303 75.75%
軍 公 教 人 員 8 2%
服 務 業 16 4%
工 商 業 42 10.5%
農 林 漁 牧 業 1 0.25%
職 業
其 它 30 7.5%
1 年 以 下 7 1.75%
2-4 年 51 12.75%
5-7 年 126 31.5%
8-10 年 138 34.5%
使 用 網 路 至 今 幾 年
11 年 以 上 78 19.5%
1 天 以 下 11 2.75%
1-2 天 32 8%
3-4 天 46 11.5%
5-6 天 67 16.75%
平 均 每 週 上 網 天 數
7 天 244 61%
1 小 時 以 下 21 5.25%
2-4 小 時 161 40.25%
5-7 小 時 115 28.75%
8-10 小 時 36 9%
平 均 每 天 上 網 時 數
10( 含 ) 小 時 以
上 67 16.75%
(一 )性 別 分 佈
依 據 本 研 究 分 析 結 果 , 男 性 194 人、女 性 206 人,分 別 佔 總 問 卷 的 48.5%與 51.5%。 根 據 聯 合 報 新 聞 網 2008 年 針 對 使 用 者 做 分 析 指
出 , 男 性 網 友 與 女 性 網 友 比 例 約 為 47.19%: 52.81%。 在 陶 蓓 麗 和 程 瑞 南(2006)探 討 網 路 購 物 顧 客 價 值 與 顧 客 關 係 品 質 之 研 究 中 指 出 , 有 效 的 樣 本 回 函 中 , 男 性 網 友 與 女 性 網 友 比 例 為 48.7%與 51.3%。 故 本 研 究 樣 本 在 性 別 分 佈 上 具 有 足 夠 的 樣 本 代 表 性 。
(二 )年 齡 分 佈
根 據 2008 年 PChome 重 要 新 聞 表 示 , 網 友 年 齡 分 佈 在 21-25 歲 者 最 多,佔 31%。而 本 研 究 顯 示 之 數 據 與 其 分 佈 相 當 接 近,即 本 研 究 受 測 者 的 年 齡 在 21-25 歲 佔 比 率 最 多 (佔 所 有 受 測 者 的 40%)。
(三 )教 育 程 度
馮 文 清(2004)在 世 新 網 路 電 台 網 友 使 用 行 為 研 究 中 結 果 發 現 , 世 新 網 路 電 台 的 使 用 者 大 部 分 是 大 專 院 校 以 上 的 學 生 族 群;不 僅 如 此 , 許 多 調 查(台 灣 論 壇 、 Hinet 等 網 站 )也 顯 示 網 友 的 教 育 程 度 分 佈 在 大 專 程 度 以 上 。 以 上 結 果 與 本 研 究 受 測 者 的 教 育 分 佈 實 為 接 近 。
(四 )職 業
以 表 4-1 樣 本 基 本 資 料 的 分 佈 情 形 來 看, 本 研 究 樣 本 比 例: 學 生 佔 75.75%、 軍 公 教 人 員 佔 2%、 服 務 業 佔 4%、 工 商 業 佔 10.5%、 農 林 魚 牧 業 佔 0.25%、其 它 佔 7.5%。因 此 可 知,本 研 究 的 對 象 以 學 生 族 群 最 多 。
(五 )使 用 網 路 的 年 齡 樣 本 分 佈
表 4-1 使 用 網 路 的 年 齡 樣 本 分 佈 情 況 來 看,使 用 網 路 一 年 以 下 的 比 例 佔 1.75%、 2-4 年 佔 12.75%、 5-7 年 佔 31.5%、 8-10 年 佔 34.5%
為 最 多 、11 年 以 上 佔 19.5%。 故 本 研 究 受 測 者 皆 經 歷 2000 年 網 路 經 濟 泡 沫 化 至 Web2.0 網 路 的 轉 變,故 能 增 加 本 研 究 對 Web2.0 所 帶 來 商 機 之 有 效 研 究 。
(六 )網 路 經 驗 樣 本 分 佈
表 4-1 網 路 經 驗 樣 本 分 佈 顯 示,受 測 者 為 每 週 平 均 上 網 7 天 的 受
測 者 佔 61%最 多 , 其 次 為 5-6 天 佔 16.75%。 而 平 均 每 天 上 網 時 數 在 2-4 小 時 的 受 測 者 為 最 多 佔 40.25%,其 次 為 5-7 小 時 佔 28.75%。故 本 研 究 的 問 卷 樣 本 對 象,其 每 天 使 用 網 路 時 間 較 長,且 使 用 網 路 經 驗 也 相 當 足 夠 。
(七 )測 試 者 使 用 之 Web2.0 網 站 分 佈
本 研 究 針 對 天 下 雜 誌 提 供 的 十 大 熱 門 網 站 , 在 問 卷 中 讓 測 試 者 填 答 其 所 使 用 過 的 Web2.0 網 站 , 以 複 選 方 式 填 答 。 使 用 過 維 基 百 科 (Wikipedia)的 測 試 者 為 154 人 , 佔 38.5%; 使 用 過 無 名 小 站 測 試 者 為 330 人,佔 82.5%;使 用 過 Youtube 網 站 的 測 試 者 為 240 人,佔 60%;
使 用 過 Windows Live 的 測 試 者 為 176 人 , 佔 44%; 使 用 過 Yahoo!
雅 虎 部 落 格 的 測 試 者 為 203 人 , 佔 50.75%; 勾 選 其 它 選 項 的 測 試 者 為 14 人,佔 3.5%。故 本 研 究 測 試 者 多 為 使 用 無 名 小 站 類 型 之 Web2.0 網 站 之 使 用 者 。
(八 )測 試 者 使 用 Web2.0 之 網 齡 分 佈
本 研 究 問 卷 測 試 者 使 用 Web2.0 網 站 達 3 個 月 或 是 3 個 月 以 上 為 345 人 (14 人 +331 人 ), 佔 總 測 試 人 數 87.3%; 而 使 用 Web2.0 網 站 未 達 3 個 月 之 測 試 者 為 55 人 , 佔 總 測 試 人 數 13.7%。 故 本 研 究 在 科 技 接 受 模 式 2 中 排 除「 經 驗 」干 擾 變 數 實 為 正 確,因 本 研 究 使 用 Web2.0 網 站 之 測 試 者 大 多 已 使 用 Web2.0 網 站 達 3 個 月 以 上,故 無 需 區 別「 經 驗 」 做 以 測 試 之 分 。
第 二 節 信 度 與 效 度 分 析
本 研 究 採 網 路 便 利 抽 樣 與 校 園 發 放 問 卷 , 抽 樣 對 象 為 一 般 大 眾 與 在 學 之 高 中 生、大 學 生 及 在 職 專 班 學 生,共 回 收 400 份 問 卷。針 對
問 卷 進 行 信 度 與 效 度 分 析 , 分 析 結 果 如 下 : 一 、 信 度 分 析
所 謂「 信 度 」是 指 一 份 量 表 所 測 分 數 的 可 信 度 或 穩 定 性, 同 一 群 受 測 者 再 同 一 份 量 表 多 次 填 答 的 答 案 如 有 一 致 性,就 表 示 信 度 高;反 之,如 果 同 一 份 量 表 前 後 兩 次 測 的 結 果 相 差 很 大,表 示 這 份 量 表 的 信 度 低(陳 順 宇 , 2004)。 根 據 Cuieford(1965)表 示, Cronbach’s α 值 介 於 0.50 至 0.70 間 代 表 最 常 見 的 可 信 範 圍,0.7 至 0.90 間 為 代 表 很 可 信 的 次 常 見 範 圍 , 而 0.9 以 上 則 代 表 量 表 十 分 可 信 。 本 研 究 各 量 表 檢 測 後 之 信 度 列 於 表 4-2, 信 度 結 果 落 實 於 0.62 至 0.94 區 間 , 顯 示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之 量 表 具 有 可 信 的 信 度 。
表4-2 本 研 究 各 構 面 信 度 檢 定
構 面 題 號 題 數 Cronbach’s α 主 觀 規 範 1-4 4 0.8075
形 象 5-9 5 0.8948
工 作 相 關 性 10-13 4 0.8687
產 出 品 質 14-16 3 0.8052
結 果 展 示 性 17-21 5 0.8201
知 覺 有 用 性 22-28 7 0.8911
知 覺 易 用 性 29-32 4 0.6236
使 用 意 圖 33-37 5 0.8690
使 用 行 為 38-40 3 0.8853
整 體 信 度 1-40 40 0.9461
二 、 效 度 分 析
效 度 是 指 一 項 測 驗 工 具 能 測 量 其 所 欲 衡 量 的 特 質 或 行 為 所 具 備 的 真 確 性 , 亦 即 衡 量 工 具 是 否 能 真 正 衡 量 到 研 究 者 想 要 衡 量 的 問 題 (吳 萬 益 和 林 清 河 , 2000)。
(一 )測 驗 內 容 的 代 表 性 或 取 樣 的 適 切 性
本 研 究 在 進 行 研 究 架 設 構 面 間 的 關 係 分 析 時 , 各 構 面 之 問 項 均 經 由 過 去 相 關 文 獻 探 討 , 並 透 過 各 學 者 所 提 及 之 內 容 設 計 測 量 指 標
(Kolter, 1991)而 設 計 本 問 卷。本 研 究 之 問 卷 內 容 採 用 過 去 學 者 發 展 之 相 關 量 表,並 參 考 過 去 研 究 實 證 文 獻 之 問 卷 加 以 修 定 後,再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 博 士 班 學 長 與 前 測 之 填 答 者 討 論 其 問 卷 內 容 而 編 製 成 正 式 問 卷 , 因 此 本 問 卷 故 具 內 容 效 度 。
(二 )建 構 效 度 (Construct Validity)
建 構 效 度 是 指 測 量 工 具 能 夠 測 量 所 建 構 理 論 的 概 念 或 特 質 的 程 度(張 敬 芝 , 2000)。 本 研 究 驗 證 性 因 素 分 析 及 區 別 效 度 檢 定 分 別 如 表 4-3 及 表 4-4 所 示 。
表 4-3 驗 證 性 因 素 分 析 MLE 的 估 計 參
構 面 數
因 素 負 荷 量
誤 差 變 異 量
平 均 數 各 別 信
度 T 值 組 合
信 度
萃 取 變 異 量 主 觀 規 範
P1 0.86 0.26 3.35 0.7396 19.07 P2 0.83 0.31 3.36 0.6889 18.54 P3 0.65 0.58 3.50 0.4225 13.43 P4 0.77 0.40 3.28 0.5929 14.95
0.8619 0.6119
形 象
I1 0.73 0.47 3.14 0.5329
-I2 0.76 0.42 3.03 0.5776 16.35 I3 0.78 0.39 2.90 0.6048 14.10 I4 0.84 0.30 2.84 0.7056 14.38 I5 0.79 0.37 3.02 0.6241 14.30
0.8864 0.6096
工 作 相 關 性
W1 0.78 0.40 3.61 0.6048 15.71 W2 0.82 0.33 3.78 0.6724 17.02 W3 0.80 0.36 3.58 0.64 18.05 W4 0.89 0.21 3.44 0.7921 19.43
0.8928 0.6758
產 出 品 質
O1 0.84 0.30 3.52 0.7056 17.70 O2 0.81 0.35 3.53 0.6561 17.84 O3 0.70 0.50 3.73 0.49 14.02
0.8277 0.6169
表 4-3 驗 證 性 因 素 分 析 (續 ) 結 果 展 示 性
F1 0.66 0.57 3.70 0.4356 14.22 F2 0.56 0.68 3.42 0.3136 11.19 F3 0.74 0.46 3.46 0.5476 16.33 F4 0.81 0.34 3.54 0.6561 19.04 F5 0.84 0.29 3.76 0.7056 19.43
0.8478 0.5319
知 覺 有 用 性
V1 0.69 0.53 3.94 0.4761
-V2 0.65 0.58 3.76 0.4225 13.42 V3 0.68 0.54 3.74 0.4624 12.55 V4 0.74 0.46 3.84 0.5476 14.59 V5 0.79 0.38 3.79 0.6241 14.42 V6 0.82 0.33 3.89 0.6724 14.63 V7 0.82 0.32 3.80 0.6724 14.78
0.8956 0.5525
知 覺 易 用 性
E1 0.81 0.34 3.85 0.6561 18.88 E2 0.86 0.27 3.8 0.7396 20.22 E3 0.27 0.93 3.93 0.0729 5.19 E4 0.80 0.37 3.77 0.64 18.02
0.7972 0.5247
使 用 意 圖
U1 0.73 0.46 3.76 0.5329
-U2 0.78 0.39 4.05 0.6084 15.84 U3 0.83 0.31 3.92 0.6889 16.08 U4 0.82 0.33 3.94 0.6724 15.94 U5 0.65 0.58 3.85 0.4225 12.04
0.8752 0.5856
使 用 行 為
H1 0.91 0.17 3.67 0.8281
-H2 0.91 0.17 3.71 0.8281 25.89 H3 0.74 0.46 3.58 0.5476 18.26
0.8912 0.7337
表4-4 區 別 效 度 檢 定 成 對
變 項 未 受 限 χ2 df 受 限 χ2 df △χ2 △df p-value P-I 132.89 26 450.13 27 317.24 1 P<0.001 P-W 75.36 19 550.12 20 474.76 1 P<0.001 P-O 65.98 13 446.69 14 380.71 1 P<0.001 P-F 117.99 26 453.11 27 335.12 1 P<0.001 P-V 164.19 43 662.72 44 498.53 1 P<0.001 P-E 70.3 19 630.32 20 560.02 1 P<0.001 P-U 46.79 26 586.86 27 540.07 1 P<0.001 P-H 81.37 13 551.93 14 470.56 1 P<0.001
I-W 84.98 26 938.94
27 853.96 1
P<0.001 I-O 45.17 19 421.16 20 375.99 1 P<0.001 I-F 107.14 34 699.62 35 592.48 1 P<0.001 I-V 152.09 53 1659.78 54 1507.69 1 P<0.001 I-E 69.99 26 639.16 27 569.17 1 P<0.001 I-U 125.22 34 1380.34 35 1255.12 1 P<0.001 I-H 51.47 19 670.7 20 619.23 1 P<0.001
W-O 36.93 13 326.62 14 289.69 1 P<0.001 W-F 86.77 26 535.58 27 448.81 1 P<0.001 W-V 140.5 43 600.33 44 459.83 1 P<0.001 W-E 39.5 19 572.66 20 533.16 1 P<0.001 W-U 134.41 26 816.56 27 682.15 1 P<0.001 W-H 27.65 13 631.64 14 603.99 1 P<0.001
O-F 80.56 19 288.53 20 207.97 1 P<0.001 O-V 133.65 34 356.86 35 223.21 1 P<0.001 O-E 15.57 13 354.52 14 338.95 1 P<0.001 O-U 65.35 19 355.78 20 290.43 1 P<0.001 O-H 16.91 8 306.2 9 289.29 1 P<0.001
註 :P= 主 觀 規 範 、 I= 形 象 、 W= 工 作 相 關 性 、 O= 產 出 品 質 、 F= 結 果 展 示 性 、 V=
知 覺 有 用 性 、E=知 覺 易 用 性 、 U=使 用 意 圖 、 H=使 用 行 為 。
表4-4 區 別 效 度 檢 定 (續 ) 成 對
變 項 未 受 限 χ2 Df 受 限 χ2 df △χ2 △df p-value F-V 176.07 53 398.43 54 222.36 1 P<0.001 F-E 50.89 26 536.27 27 485.38 1 P<0.001 F-U 165.96 34 508.32 35 342.36 1 P<0.001 F-H 45.63 19 620.26 20 574.63 1 P<0.001
V-E 46.39 44 108.61 43 62.22 1 P<0.001 V-U 194.16 53 639.66 54 445.5 1 P<0.001 V-H 102.37 34 616.44 35 514.07 1 P<0.001
E-U 92.43 26 405.85 27 313.42 1 P<0.001 E-H 21.34 13 508.03 14 486.69 1 P<0.001
U-H 67.79 19 557.14 20 489.35 1 P<0.001
註 :P= 主 觀 規 範 、 I= 形 象 、 W= 工 作 相 關 性 、 O= 產 出 品 質 、 F= 結 果 展 示 性 、 V=
知 覺 有 用 性 、E=知 覺 易 用 性 、 U=使 用 意 圖 、 H=使 用 行 為 。
根 據 黃 俊 英(2000)表 示 , 驗 證 性 因 素 分 析 組 合 信 度 (CR)標 準 值 為 0.7, 是 可 接 受 的 最 低 水 準 值 。 而 萃 取 變 異 量 (AVE)應 在 0.5 以 上 是 可 接 受 的 標 準 值 。 由 表 4-3 所 示 , 本 研 究 各 構 面 組 合 信 度 皆 大 於 0.7,
而 萃 取 變 異 量 各 構 面 都 大 於 0.5, 顯 示 本 研 究 已 達 到 標 準 值 以 上 。 表 4-4 表 示 區 別 效 度 檢 定,區 別 效 效 主 要 在 判 別 提 問 項 與 其 他 變 數 區 別 的 程 度 , 表 中 自 由 度 皆 為 1 且 P-value<0.001, 故 本 研 究 各 變 項 具 有 良 好 的 區 別 效 度 。
第 三 節 驗 證 性 因 素 分 析
本 研 究 以 驗 證 性 因 素 分 析(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 CFA)來 驗 證 各 參 數 的 性 質 與 因 素 的 數 目 。 圖 4-1 為 本 研 究 40 題 問 項 之 路 徑
圖 , 有 「 主 觀 規 範 」 、 「 工 作 相 關 性 」 、 「 產 出 品 質 」 、 「 結 果 展 示 性 」 、 「 知 覺 易 用 性 」 、 「 形 象 」 、 「 知 覺 有 用 性 」 、 「 使 用 意 圖 」 及 「 使 用 行 為 」 等 九 個 變 項 , 研 究 架 構 之 路 徑 圖 的 符 號 涵 義 如 表 4-5 所 示 。
X1
X20 X19 X18 X17 X16 X15 X14 X13 X12 X11 X10 X9 X8 X7 X6 X5 X4 X3 X2 δ1
δ2 δ3 δ4 δ5 δ6 δ7 δ8 δ9 δ10 δ11 δ12 δ13 δ14 δ15 δ16 δ17 δ18 δ19 δ20
主觀規範 ξ1
工作相關性 ξ2
產出品質 ξ3
結果展示性 ξ4
知覺易用性 ξ5 λ1X
λ5X λ6X λ7X
λ8X
λ9X
λ12X
λ17X
Y1
Y20 Y19 Y18 Y17 Y16 Y15 Y14 Y13 Y12 Y11 Y10 Y9 Y8 Y7 Y6 Y5 Y4 Y3 Y2
形象 η1
知覺有用性 η2
使用意圖 η3
使用行為 η4
ε1
ε11 ε10 ε9 ε8 ε7 ε6 ε5 ε4 ε3 ε2
ε19 ε18 ε17 ε16 ε15 ε14 ε13 ε12
ε20 λ4y
γ21
γ31 γ23
γ24
γ25
γ35
β21
β32
β43
λ12y λ11y λ10y λ9y λ8y λ7y λ5y λ2X
λ3X λ4X
λ10X λ11X
λ13X λ14X
λ15X λ16X
λ18X λ19X λ20X
λ3y λ2y
λ1y
λ6y
λ13y λ14y λ15y λ16y λ17y
λ18y λ19y λ20y γ11
γ22
圖4-1 研 究 架 構 路 徑 圖
表4-5 路 徑 圖 之 符 號
符 號 涵 義
ξ 潛 在 自 變 項
X 潛 在 自 變 項 的 觀 察 指 標 δ 觀 察 指 標 X 的 測 量 誤 差 γ 潛 在 自 變 項 間 的 關 係
λx 觀 察 指 標 X 的 因 素 負 荷 量 η 潛 在 依 變 項
Y 潛 在 依 變 項 的 觀 察 指 標 ε 觀 察 指 標 Y 的 測 量 誤 差
β 潛 在 自 變 項 與 潛 在 依 變 項 間 的 關 係 λy 觀 察 指 標 Y 的 因 素 負 荷 量
第 四 節 整 體 結 構 模 式 分 析
整 體 模 式 配 適 度 包 含 絕 對 配 適 度 、 增 值 配 適 度 、 精 簡 配 適 度 三 方 面 的 評 估;絕 對 配 適 度 在 於 評 量 理 論 模 式 可 以 預 測 觀 察 的 共 變 數 矩 陣 或 相 關 矩 陣 的 程 度;增 值 配 適 度 是 理 論 模 式 和 基 準 模 式 比 較 結 果 ; 精 簡 配 適 度 在 評 估 理 論 模 式 的 精 簡 程 度(楊 淑 斐,1999)。表 4-6為 本 研 究 整 體 結 構 模 式 配 適 度 指 標 。
一 、 絕 對 配 適 度 指 標
絕 對 配 適 度 指 標 能 衡 量 與 評 估 整 體 模 式 的 適 合 度 , 並 用 以 確 定 整 體 模 式 預 測 共 變 數 或 相 關 矩 陣 的 程 度。透 過SEM分 析 可 以 獲 得 到 一 些 絕 對 配 適 度 指 標 , 如 卡 方 值(χ2)、 卡 方 值 /自 由 度 (χ2/df)、 適 合 度 指 標(Goodness Of Fit Index, GFI)以 及 平 均 近 似 值 誤 差 平 方 根 (RMSEA)。
二 、 增 值 配 適 度 指 標
經 由 LISREL8.72統 計 分 析 軟 體 可 直 接 得 到 衡 量 模 式 適 配 度 的 指 標,包 括 比 較 研 究 人 員 發 展 模 式 和 某 一 基 準 模 式 的 增 值 配 適 度 指 標 , 一 般 較 常 做 為 參 考 的 包 括 調 整 之 適 合 度 指 標(AGFI)、基 準 的 適 合 度 指
標(NFI)、 複 雜 度 後 的 基 準 適 合 度 指 標 (NNFI)、 增 量 配 合 指 標 (IFI)、
比 較 配 合 指 標(CFI)等 。 三 、 精 簡 配 適 度 指 標
精 簡 配 適 度 是 在 調 整 適 合 度 的 衡 量 , 才 能 比 較 含 有 不 同 估 計 係 數 的 模 式 , 以 決 定 每 一 估 計 係 數 所 能 獲 致 的 適 合 程 度( 林 秋 芬 , 2005)。 此 適 配 度 指 標 包 括 簡 要 的 適 合 度 指 標 (PGFI)與 簡 要 的 基 準 配 合 指 標(PNFI)。
由 表4-6顯 示,本 研 究 的 實 際 數 值 大 多 符 合 配 適 指 標 的 基 本 要 求 。 表4-6 整 體 結 構 模 式 配 適 度
統 計 檢 定 量 配 適 指 標 本 研 究 實 際 數 值
絕 對 配 適 度 指 標
卡 方 值(x ) 2 愈 小 愈 好 886.60
卡 方 值/自 由 度 (x /2 df ) 小 於3 886.60/626=1.42
適 合 度 指 標(GFI) 大 於0.9 0.90
平 均 近 似 值 誤 差 平 方 根(RMSEA) 小 於0.08 0.032 增 值 配 適 度 指 標
調 整 的 適 合 度 指 標(AGFI) 大 於0.9 0.87
基 準 的 適 合 度 指 標(NFI) 大 於0.9 0.98
複 雜 度 後 的 基 準 適 合 度 指 標(NNFI) 大 於0.9 0.99
增 量 配 合 指 標(IFI) 大 於0.9 0.99
比 較 配 合 指 標(CFI) 大 於0.9 0.99
精 簡 配 適 度 指 標
簡 要 的 適 合 度 指 標(PGFI) 大 於0.5 0.69 簡 要 的 基 準 配 合 指 標(PNFI) 大 於0.5 0.78 本 研 究 的 整 體 模 式 之 原 始 模 式 與 修 正 後 模 式 的 比 較 分 別 如 圖4-2 及 圖4-3所 示 。 由 圖 4-2所 示 , 本 研 究 假 設 之 結 果 「 形 象 」 對 「 知 覺 有 用 性 」 並 未 成 立 , 其 路 徑 係 數(T-Value)為 -4.06,「 主 觀 規 範 」 與 「 產 出 品 質 」對「 知 覺 有 用 性 」的 影 響 也 較 不 顯 著 , 其 路 徑 係 數(T-Value) 分 別 為0.10與 1.15, 其 他 假 設 皆 成 立 。
註1: χ2 =1495.38, df=719, GFI=0.84, RMSEA=0.052, AGFI=0.82, NFI=0.96,
CFI=0.98。 PNFI=0.89, PGFI=0.74
註2: 圖 中 數 值 為 相 關 係 數 , ( ) 內 為 t-value , * 表 示 t value 值 大 於 1.96 , P <
0.05,** 表 示 t value值 大 於 2.58,P < 0.01,*** 表 示 t-value 值 大 於 3.29 時,
P < 0.001。
圖 4-2 原 始 的 整 體 模 式
本 研 究 修 正 後 整 體 模 式 為 圖 4-3, 修 正 後 的 整 體 模 式 圖 表 示 部 份 路 徑 系 數 上 升 , 而 原 始 整 體 模 式 下 較 不 顯 著 的「 主 觀 規 範 」與「 產 出 品 質 」對「 知 覺 有 用 性 」之 影 響 , 在 修 正 過 後 呈 現 為 顯 著 , 卡 方 值 由 1495.38 降 為 886.60, GFI 由 0.84 上 升 為 0.9, RMSEA 由 0.052 降 為 0.032, AGFI 由 0.82 上 升 為 0.87, NFI 由 0.96 上 升 為 0.98, CFI 由 0.98 上 升 為 0.99。由 於 修 正 過 後 的 這 些 指 標 都 較 為 接 近 適 配 指 標,故 本 研 究 以 修 正 後 的 數 據 做 為 假 設 檢 定 之 說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