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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方法

為了瞭解學校建築與教育的關係,我認為在教育或學校建築變化之際,最能 觀察到相對因應的可能:學校建築改變了,學校的教育計畫也改了嗎;教育觀點 改變了,學校建築又需要如何因應。此處以學校建築之新(建)/舊(原有),以 及學校系統之新組成/原有作為分類項目。並加上學校建築生產過程中,經由使 用者參與規劃設計之因素。以藉由學校建築與教育實踐之磨合/不磨合過程討論 二者之關係。

一、研究基地

所謂學校建築之新舊,指的是空間形式上是否有別於符合「設備標準」之傳 統範例,例如以一條龍、ㄇ字形、口字形,以各間教室為單元外加操場之校園配 置,每間教室則為「設備標準」規範之 7.5 公尺*9 公尺或 8 公尺*8 公尺大小。

新的學校建築則如以班群為單元,依年齡層分棟,外加戶外空間之校園配置。教 室則如其大小以及教室與走廊之關係(如隔間方式)不同上述「標準」,亦可能 設置學習角等外加空間。另如,考量學校與社區的關係因而思考非實牆的校園邊 界形式。

學校系統組成之新與原有者,指的是學校建築生產之時該系統是否已組成。

學校系統相關於學校事務的運作方式(如科層制或學校成員參與公共事務),以 及學校成員採用新的教育觀點或教育施行方式的可能。假設原有的學校系統偏向 傳統教育觀點或教學方式(如教師以單向傳遞知識為主);新組成的學校系統則 較能採非傳統之教學方式,如開放教育、多元智慧等。這二者可搭配出:新學校 建築新學校系統、新學校建築原有學校系統、舊學校建築新學校系統、舊學校建 築原有學校系統四種類型,其中最後一類假設較無二者磨合議題,因此暫不研 究。由於本研究亦討論使用者參與規劃設計學校建築的影響/無影響,所以除了 上述條件外,並加上學校建築規劃設計過程中,採用使用者參與方式之條件。當 然,各校的「參與」程度不同,持續或影響日後學校事務運作方式的程度也不同,

此即為研究重點。

依據上述,新學校建築與系統者選擇新竹市陽光國小、新學校建築與原有學 校系統者為土牛國小;另搭配體制外學校森林小學作為舊學校建築新學校系統之 研究案例,同時為補充這一部份的案例亦參考宜蘭縣屬特許委辦(即公辦民營)

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國民中小學(後稱慈心華德福國中小)之經驗。陽光國小與 土牛國小二者在校園規劃設計的過程中皆有「使用者參與」的過程,而森林小學 雖然目前沒有大規模學校建築興建的過程,但舊有建築的改建過程,甚至幾乎所 有學校事務皆由全校共同討論。慈心華德福國中小則自正式設立以來,皆藉由使 用者參與的方式由全校成員改善現有校園。除了上述學校之外,我亦訪談數位他 校教育工作者,觀察幾所學校的學校建築使用情形,以輔助對於一般教育現場的 瞭解。

表1-4 研究基地一覽表

名學生。每班學生數不等,自十數人至約三十人,33 名教職員。校地面積 1.68 公頃。

921 地震時該校除了大禮堂與高年級棟外,主要教室棟損壞嚴重,因此重新 整建。該校重建初期由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與新故鄉文教基金會協助教育重建,

並委由株式會社象設計集團(後稱象集團)負責學校建築之規劃設計。這筆規劃 設計費由人本向TVBS 募得。之後由教育部編列一期工程費 63,341,000 元;台中 農田水利會捐贈二期工程費30,000,000 元;校園周邊植栽及景觀工程為 921 第二 特別預算(營建署代辦5,600,000 元、民間認養 1,730,000 元)。當時「新校園運 動」之邀標書即強調使用者參與規劃設計程序,但因為發包時程的不同,有些學 校有較充裕的時間進行使用者參與,土牛國小即為其一。土牛國小之(新)教室 希望營造「家」的感覺,建築師原提議依據不同年齡層之發展而有不同的設計,

例如低年級教室較為獨立,中高年級則設置有二班之共用空間。但最終經過討論 後則是加大各班教室面積,外加角落空間,兩班之間設置拉門以便於互相溝通或 協助教學。除此之外,每一層樓皆設置一處半戶外多用途共用空間以備協同教學 之用。學校目前安排同一年級的教室位於同一樓層。至於戶外空間,由於屬於第 三期工程,且行政主管單位改變招標方式,加以社區人士的要求,原設計之草坪 後來改設環形跑道及籃球場。土牛國小雖因贊助單位與教育部要求,非主動採用 使用者參與的方式進行學校建築規劃設計,但學校成員仍盡量配合。人本在協助 期間除了作為學校成員與建築師的溝通橋樑,盡量接合教育需要與學校建築之 外,主要於教育觀點與教學方式之改革上著力,例如促成協同教學教案的實施,

並帶入教學專業自主的觀念,為本校進行九年一貫鋪路。

就教育觀點與學校系統而言,土牛的主任指出該校具有「『按部就班』的特 性,[上級指示]學校該作什麼就作什麼」(T12242010),與臺灣的教育發展同步。

學校的(新)建築形式雖然不同以往之「設備標準」,但學校系統運作上仍多依 循一般國小模式。

(三)體制外學校森林小學

森林小學可說是舊學校建築新學校系統的特殊案例之一。森林小學為由人本 策劃,以「人本教育」為理念,建立的非體制內實驗學校。人本教育理念指的是,

人類為具有自我發展本質之個題。因此教育者的首要責任是創造學生可自我成長 的環境,促進其情感、社會、智能之發展,使其成為有活力、正向、有自尊、能 關照,且能面對各類挑戰的個體(整理自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網站)。

該校於1990 年立案,一開始暫設於林口私人用地上。由於使用內容與地目

不符,遂於 1992 年借用汐止鎮白雲國小碧雲分校30之學校建築,進行其自主之 教學活動。目前該校共7 班,65 名學生,每班人數 10 人上下不等,教職員不到 20 名。全部學生就學期間週一至週五皆住校,由生活老師陪寢。該校並認為,

除了學生於學校受教外,家庭教育也應延續相同的教育觀點,於是於每週四為家 長安排「父母成長班」,希冀學校所施行的人本教育理念也能同步施行於家庭之 親子互動。

森林小學由於校地為租用,原有之學校建築只能整修。再加以募集經費有 限,因此目前僅將原有建築作簡易隔間,主要作為教室與寢室之用。不過由於課 程的安排,學習並不限於校園之內。每學期除了安排數次戶外教學外,並有旅遊 教學。未來學校若設置於永久校地上,將以使用者參與的方式討論學校建築。

教學部分,教師群於每學期開始前討論本學期主題、課程大要、學分分配等。

老師具有教學自主性,必須自編教材。課程安排上縱向橫向編織,因此老師之間 有許多合作的機會。其行政系統亦非制式學校之科層體制,職位上,校長與主任 各一名,負責整合與對外事務;另有事務人員數名,維持校內庶務之正常運作。

校務的運作由全部同仁各自分工認養,而牽涉生活層面的議題,則多由全校成員 共同討論。正如森林小學朱校長對於同仁的期許是,如果個人認為某件事對學生 來說是好的,可以提出來,甚至直接就作了。

森林小學作為體制外學校,規模小、有清楚的教育理念、在行政上較不受限 於體制的規範、區位遠離城鎮生活圈,皆為促成其獨特教育實踐的可能因子。但 就是這些特殊性,足可作為比較其他案例的參考。

(四)公部門委辦之宜蘭縣屬特許委辦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國民中小學

慈心華德福國中小為宜蘭縣政府公辦民營之學校,同於前述之森林小學,對 於教育理念、課程、師資、學校系統都有主導權。家長需認同於該校運作方式,

即學校與家長關係密切,家長需參與學校活動且為不可或缺之人力資源。但異於 森林小學在於,多數經費(包括經常門與資本門)來自公部門,因此一方面有較 充裕之經費,但其運用則需符合行政程序。且某種程度開放入學資格,學生之收 費同於制式學校,因此學校成員異質性較高。

該校前身為由張純淑校長於1976 年所創辦之慈心托兒所發展而來。1996 年 托兒所課程轉為華德福教育系統,並因此聚集了對於人智學(anthroposophy)有 興趣的教師及家長們。這一群人集結於民主運動蓬勃的宜蘭縣,正可著手擴大民

30 該校設立於 1946 年,但目前之建築物興建年份則不可考。

主參與及教育改革事業。而學校為了有更好的經營模式,也作為體制內另類教育 實踐可能的示範,在全校同仁及宜蘭縣政府的努力下,終於2002 年與宜蘭縣政 府簽訂六年契約,設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國民小學」(即所謂公辦民營模式)。 2005 年延伸為一至七年級的學校,目前已至九年級,並希望沿用華德福教育理 念達至高中。該校雖為公辦民營,但另有財團法人人智學教育基金會作為學校與 公部門的第三部門,以協助學校辦學,特別如師資培訓及經費補助部分。該校規 模從教學實驗計畫的三班成長至今之中小學共19 班約 500 名學生,45 位教職員。

該校秉持奧地利哲學家Rudolf Steiner 發展的華德福教育理念,以健康平衡 的方式,追求學生在意志(身)、情感(心)及思考(靈)三個層面能力的整體

該校秉持奧地利哲學家Rudolf Steiner 發展的華德福教育理念,以健康平衡 的方式,追求學生在意志(身)、情感(心)及思考(靈)三個層面能力的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