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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樂章

在文檔中 第三節 第三樂章 (頁 24-36)

《譜例 3.1》

而樂句 b 仍擁有樂句 a 的基本元素-三連音之外,雙簧管的部分也將十六分 音符加入樂句 b 當中,鋼琴部分則是以類似拍節器一般規律的節奏進行著(見譜 例 3.2)。

《譜例 3.2》

樂句 c 開始,雙簧管與鋼琴的對話當中,又再度回到樂句 a 當中三對四的節 奏型態(見譜例 3.3)。

《譜例 3.3》

自樂句 d 開始,雙簧管的節奏開始改變,改以附點的節奏取代之前樂句所出 現過的短拍值音符,簡單地說,是以拉長拍值的方式來延伸樂句的旋律,至於鋼 琴部分則呈現十分規律化的分解和絃來伴隨著旋律的起伏。縱使不斷改變節奏的 型態,但由樂句 a 直到樂句 d 的共通點在於,每一樂句都由二度音程向上推展(見 譜例 3.4)。

《譜例 3.4》

樂句 e f g b’

小節數 41-57 57-69 69-77 77-85

樂句 e 中,雙簧管部分十分類似樂句 c,但不同的地方在於和鋼琴的互動 上,節奏上比樂句 c 多了一项三對二(41-42、45-46 小節)的聽覺效果,而後,

由 49 小節開始到 57 小節,可以視為過門,鋼琴與雙簧管皆以 A 音為主並用輪 奏的方式進入到樂句 g(見譜例 3.5)。

《譜例 3.5》

樂句 f 開始,十六分音符完全取代三連音的位置,成為最主要的素材。並依 舊以接唱的方式,由雙簧管起頭,鋼琴在 63 小節的地方承接雙簧管的新素材(見 譜例 3.6)。

《譜例 3.6》

樂句 g 由鋼琴彈奏出三連音的基本素材後,雙簧管以長音及一連串的快速音 群向上行走(69-72、72-77 小節)(見譜例 3.7)。

《譜例 3.7》

之後,似樂句 b 的樂句型態再度出現,因此歸類為樂句 b’。但不同的,在於 雙簧管部分,在三連音之後,以長音作為連接,而原本的十六分音符改由鋼琴取 而代之的奏出(見譜例 3.8)。

《譜例 3.8》

樂句 h i j 小節數 85-99 99-114 115-129

樂句 h 可以視為樂句 d 的延伸。樂句 d 的主題放置在雙簧管的聲部上,而樂 句 h 中,則是由鋼琴奏出旋律線,64 小節之後,雙簧管的節奏型態由一連串十 六分音符改為三連音並與鋼琴成反行,相互抗衡至新樂句 i(見譜例 3.9)。

《譜例 3.9》

樂句 i 中可以聽見鋼琴的左手部分一直以 A 音為支撐的力量,右手的部分則 是跟隨著雙簧管的旋律線作進行,由 a 音為主的小樂句向上進行到以 b 音為主,

再向上推升到高音 g2後(100-111 小節),鋼琴奏出四小節的過門的樂句(111-114 小節),由降 B 音迅速推到 C 音,節奏型態由三連音再改為八分音符(見譜例

3.10)。

《譜例 3.10》

樂句 j 可以視為第三樂章最為高漲的部分之外,也可以視為樂句 d 的延伸,

雙簧管以兩倍長的拍值吹奏出樂句 d 的音型,鋼琴則是以左右手交替彈奏出分解

和絃的方式作為推進的力量(見譜例 3.11)。

《譜例 3.11》

樂句 Coda 小節數 129-169

最後的尾奏樂句十分精采。雙簧管部分由一連串的十六分音符為主,而後出 現的 a1音以震音的方式吹奏八小節後,再以導音升 c2音吹奏四小節的震音,回 到主音 d2,鋼琴則接續主音 D,用三連音的方式彈奏,雙簧管再度以中央 d 音作 兩個八度的上行音階為收尾(見譜例 3.12)。

《譜例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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