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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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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4.2 個案研究

案件 三大歐洲電訊公司「合併」案

背景 三大歐洲電訊公司來頭不小。「西班牙電訊」(Telefonica),成立 於 1924 年,為全球第五大的固網和移動電訊運營商,於全球皆有業 務,去年一度持有中國聯通 9.6% 股權;「沃達豐」(Vodafone),

是世上主要跨國性流動電話及通訊網絡公司之一,在全球 27 個國家 有投資或與當地流動電話商合作。還有「事事處處」(Everything Everywhere, EE)公司,這是目前英國最大移動網絡運營商,擁有 28 萬客戶,背後的持有公司為德國電信及 Orange。

行為 三大公司將會成立一間合營公司,在歐盟批准計劃之後,準備在英國 全面推動 4G 電訊的服務。「西班牙電訊」及「沃達豐」早前已經得 到英國公平貿易辦的同意在網絡工程上合作,兩間公司的合作目標是 為英國 98% 的人口提供 2G 及 3G 的電話服務。沃達豐亦已經在倫敦 提供特快的 4G 電話服務,不另加收費。

過程 歐盟委員會根據「合併規則」進行調查,因為用手機進行商務活動是 新興的商業模式;並可能根本上改變消費者的購買習慣。歐盟委員會 初步的調查認為有潛在的競爭問題,於是在 2012 年 4 月開始了深度 調查。

裁決 歐盟委員會結論是三大的聯營並不大可能對市場的競爭構成明顯的障 礙,這符合了「合併規則」的要求;批准的理由是:

(1) 手機商務 ( 包括批發、零售、廣告或是資料分析等 ) 是近期以手機 作為商貿平台的業務發展,有很多企業都有興趣加入,並發展了 不同的技術以配合。該合營公司不會妨礙其他競爭者的發展。

(2) 市場內已經有很多競爭者,同類服務亦不斷發展,當中一些已很 有市場能力及服務消費者的經驗;不少消費者對在線付款亦很有 經驗。委員會不認為三公司的合營會明顯地對新競爭者加入市場 增加困難。新公司無法窒礙創新,而手機商務市場應會以更有創 意的形式發展。

(3) 委員的調查發現不同模式付款早已存在,新的形式亦不斷出現。

一些是依靠用戶識別模塊(SIM Card)在手機中的應用,儲存了 用戶資料例如銀行戶口。這模式使用時要依靠服務商,例如這三 大公司的制式。但其他模式並不依靠這技術,三公司的聯營並不 可能在技術上阻礙其他模式的使用和發展,例如銀行的信用卡就 從沒有依靠 SIM 卡的使用。

其他 三大電訊的結盟終於在 2012 年 9 月得到歐盟委員會的批准,聯營公 司目標是要清理目前手機網絡在付款的障礙;聯營之後可設立一個統 一的付款制度,容許商業活動在手機上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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