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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函檢附:

在文檔中 作業手冊 (頁 33-49)

(一) 資格審查表一式 1 份。

(二) 資格證明文件一式 1 份。

(三) 訓練場地審查表一式 1 份(到宅訓練班次免附)。

(四) 訓練場地建築物及消防安全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式 1 份 (到宅訓練班次免附)。

(五) 租賃及合作證明相關文件一式 1 份(到宅訓練班次免 附)。

(六) 訓練計畫書一式 5 份。

(七) 其他必要文件。

正本: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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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附 錄

【附錄 1】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補充訓練辦法第七條第二項之課程內容

課程類別 項次 課程主題 課程內容

身體照顧服 務

1 基本生命徵象與 基本生理需求

一、生命徵象測量的意義及其重要性

二、體溫、脈搏、呼吸、血壓與血糖的認識、測量與記錄 三、知覺之需要

四、活動之需要

五、休息與睡眠之需要 六、身體清潔與舒適之需要 七、基本營養之需要與協助餵食 八、泌尿道排泄之需要

九、腸道排泄之需要 十、呼吸之需要

2 身心發展與功能

一、認識身體各器官名稱與功能 二、認識老化過程與現象

三、評估有長照需求者的心理特質與需求 四、自殺的徵兆與預防

五、外籍看護工壓力自我察覺與調適

課程類別 項次 課程主題 課程內容

3

疾病徵兆之認識 及老人常見疾病 之照顧事項

一、身體正常與異常徵象的觀察與記錄:

(一)一般外表、顏臉

(二)排泄

(三)輸出入量的記錄

(四)發燒

(五)冷熱效應之應用

(六)出血

(七)疼痛

(八)感染之預防

(九)生病徵兆

(十)用藥注意事項

二、老人常見的慢性疾病與徵兆 三、常見疾病之生活照顧注意事項

4 意外災害的緊急 處理

一、災難(火災、水災、地震)緊急處理及疏散 二、認識環境安全的重要性與潛藏的危機

三、用電的相關基本常識或延長線的使用概念 四、緊急及意外事件的聯絡與應對方法

五、預防跌倒及跌倒後之緊急處理

課程類別 項次 課程主題 課程內容

5 急救概念與急症 處理

一、異物哽塞的處理

二、心肺復甦術及基本急救技巧

三、認識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 四、肌肉骨骼系統意外之處理

五、出血意外之處理 六、癲癇的處理

6 感染控制概念

一、瞭解造成感染的疾病及相關因素

二、評估有長照需求者常見感染疾病、法定傳染病(肺結核、疥瘡)及新型傳染疾病之照顧 與預防策略

三、執行正確洗手的重要性與步驟 四、認識無菌原則與常見無菌技術 五、照顧隔離個案應注意事項 六、環境清潔消毒基本技巧

課程類別 項次 課程主題 課程內容

日常生活照 顧服務

7 個別化機能訓練

一、運動與活動的定義與重要性 二、移位與擺位的注意事項 三、簡易被動肢體關節活動 四、自主性運動的協助

五、褥瘡的定義、好發部位及發生的原因 六、如何預防褥瘡

七、介紹長照設施中常舉辦之活動類型

八、介紹生活輔具的功能、用途與使用,包括食、衣、住、行及工作者如何輕鬆使用輔具 九、如何鼓勵自我照顧

十、生活輔具 DIY

十一、居家安全看視原則 十二、居家安全環境塑造

8 生活支援服務

一、提升服務對象自我生活照顧意願及強化自我照顧能力 二、提升服務對象與家屬之合作關係

三、瞭解評估有長照需求者之家庭所需支持性服務與準備 四、生活能力與支持概念

9 臨終關懷及安寧 照顧

一、臨終關懷的精神與內容

二、照顧瀕死服務對象的壓力與調適 三、安寧照護的發展

四、服務對象及其家屬面對往生心理調適的過程 五、服務對象往生警政及衛政之通報

課程類別 項次 課程主題 課程內容

10 清潔與舒適

個人衛生與照顧:

(一)洗頭(包含床上)

(二)沐浴(包含床上)

(三)口腔清潔

(四)更衣

(五)舖床與更換床單

(六)剪指甲

(七)會陰沖洗

(八)使用便盆(包含床上)

(九)背部清潔

(十)梳頭修面

(十一)腹部按摩

(十二)甘油灌腸

家事服務

11 家務處理協助技 巧

一、家務處理的功能及目標 二、家務處理的基本原則 三、家務處理工作內容及準則

12 營養膳食與備餐 原則

一、營養素的功能與食物來源 二、認識服務對象的營養需求 三、各種特殊飲食的認識 四、疾病飲食注意事項 五、備餐的衛生

六、吞嚥困難飲食(細泥、細軟食等)及自製灌食的設計與製備 七、協助如何進食(含鼻胃管及胃造口)

八、備餐與用餐環境安排

課程類別 項次 課程主題 課程內容

文化適應

13 跨文化生活適應 輔導

提升外籍家庭看護工在臺生活適應能力:

(一)地方風俗民情及台灣飲食文化

(二)家庭成員關係、家庭結構等台灣家庭倫理議題

(三)其他與在臺生活適應之相關議題

14 法律權益保障

一、居留問題

二、在臺就業等勞動權益

三、衛生教育、健保、就醫等相關權益保障 四、人身安全之保障

五、其他相關法令、議題的認識

溝通技巧 15 人際關係、溝通 技巧與壓力調適

一、溝通的重要性

二、增進溝通能力與應對技巧

三、建立與被照顧者良好的溝通技巧

四、培養外籍家庭看護工具備接納、不批判、個別化、保密及案主自決等正確的服務態度 五、評估有長照需求者常見問題與處理策略

六、外籍家庭看護工常出現的問題與身心壓力的警訊 七、外籍家庭看護工如何做好情緒管理與自我調適 八、外籍家庭看護工如何紓壓與維持能量

九、案例分享

生活會話

16 基 本 生 活 會 話

-華語 提升外籍家庭看護工之日常生活溝通能力,且以被照顧者之熟悉語言提供服務,增進服務品 質:

(一) 生活常用詞彙

(二) 基本生活會話句型 17 基 本 生 活 會 話

-閩南語

課程類別 項次 課程主題 課程內容

19 基 本 生 活 會 話 -原住民語

職場安全、

傷害預防、

失能者保護 觀念及其他 權益保障

20 職場安全與傷害 預防

一、照顧工作的職業傷害相關知識 二、認識預防職業傷害的重要性

三、注意工作者和服務對象居家安全與傷害預防技巧

21 評估有長照需求 者之保護概念

一、虐待的定義包括遺棄、身體虐待、心理/情緒虐待、照顧者疏忽、失依陷困、財產保護 二、認識評估有長照需求者之保護制度與流程

三、責任通報的認識與後續作為

22 認識家庭照顧者 與服務技巧

一、照顧者的角色與定位

二、家庭照顧者的壓力與負荷(包括使用居家、社區及機構服務之照顧者)

三、照顧者的調適方式

四、與家屬溝通的技巧與態度 五、建立與家屬共同照顧模式 六、認識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 七、案例分享

其他與失能 者照顧服務 相關課程

23 認識失智症與溝 通技巧

一、認識失智症(定義、病因、症狀、病程、診斷與治療)

二、失智症者日常生活照顧目標、原則與應有之態度 三、失智症者日常生活照顧內容及技巧

四、與失智症者之互動與溝通技巧

五、促進失智症者參與生活與活動安排之原則 六、案例分享

24 認識身心障礙者 之特質與溝通技

一、介紹各類障礙者之特質,包括植物人、腦損傷、脊髓損傷者等 二、身心障礙者服務服務需求

課程類別 項次 課程主題 課程內容

巧 三、與各類障礙者日常溝通互動之重要性與內涵,包括身心障礙兒童或重症兒童、有提前老 化現象之身心障礙者等

四、建立良好關係的溝通互動技巧 五、運用輔助溝通系統促進有效溝通 六、案例分享

25 精神病人之照顧

一、憂鬱症的認識

二、認識精神病人的身心特質、對家庭的影響及精神照護相關資源 三、精神病人症狀監測及用藥注意事項

四、精神病人日常生活照顧內容及技巧 五、精神疾病照顧者壓力及調適機轉 26 居家用藥安全 正確依照藥袋指示協助置入藥盒 27 其他 訓練機構依雇主需求而定

【附錄 2】報名表格式

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補充訓練報名表

訓練單位:

班別名稱* 訓練別* □集中訓練

□到宅訓練 開訓日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結訓日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雇 主 資 料

雇主姓名*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

聯絡電話* ( ) 行動電話

電子郵件 雇主確認簽名*

學 員 資 料

英文姓名* Last Name(姓): First name(名):

國 籍* 護照號碼* 性別* 1.□男 2.□女 出生日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學員確認簽名*

本報名表有關學員資料僅供勞工主管機關運用,以從事外籍勞工管理。

備註

*為必填欄位。

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資料:

1.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核發之聘僱許可影本,或依外國人受聘僱從 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 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 準則核發之接續聘僱許可影本。

2. 雇主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 外籍看護工之護照影本及外僑居留證影本。

【附錄 3】結業證明書格式

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補充訓練 結業證明書

證書字號:(勞工主管機關同意備查之日期、文號)

□集中訓練 □到宅訓練

姓名○○○(性別) (國籍) (護照號碼)中華民國 年 月

日生,自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參加(勞工主管機關)委託(訓練單位名稱)辦理之外國人從事 家庭看護工作補充訓練「(課程名稱)」 ,課程總時數計 小時,訓 練結業並已完成登錄。

特此證明

(訓練單位)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備註:本證明書格線長 20 公分,寬 14 公分;背頁應載明訓練課程、時數)

補充訓練課程

訓 練 課 程 單 元 時數 類別

【附錄 4】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補充訓練辦法

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補充訓練辦法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三日衛生福利部衛授家字第 1060800631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一百零六年六月三日施行 第 1 條 本辦法依長期照顧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四條第三項規定

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家庭看護工作,指受僱於家庭從事失能者日常生活照顧 相關事務之工作。

本法施行後初次入國之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者(以下簡稱外籍 看護工),雇主得為其申請接受本辦法所定之補充訓練(以下簡稱 補充訓練)。

第 3 條 本辦法所定補充訓練,由勞工主管機關自行、委託或經直轄市、縣

(市)勞工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下列機構、法人、團體或學校(以 下簡稱訓練機

構)辦理:

一、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醫療 機構或護理機構。

二、依法立案或登記之公益慈善、醫療、護理或社會工作相關專業 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團體。

三、設有醫學、護理學、社會工作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或學 位學程之大專校院。

第 4 條 雇主向前條之訓練機構申請辦理補充訓練者,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核發之聘僱許可影本,或依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 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核發之接續聘僱許可 影本。

二、雇主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外籍看護工之護照影本及外僑居留證影本。

第 5 條 第三條之機構、法人、團體或學校申請辦理補充訓練,應填具申請 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提出:

一、年度訓練實施計畫書。

二、章程影本。

三、立案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但公立學校,免附。

四、屬人民團體者,並應檢附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

前項第一款年度訓練實施計畫書內容,應包括訓練機構基本資料、

在文檔中 作業手冊 (頁 33-49)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