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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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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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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陳國棟 博士. 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 研究生:謝函穎 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

(2)

(3) 摘. 要. 明末清初中葡貿易的史料,時常可見攬頭扮演重要角色。攬頭為包攬 中葡貿易的攬商領袖。攬商至澳門貿易,故稱澳攬。攬頭的籍貫多來自福建, 故又稱閩攬。本文旨要了解攬頭在中葡貿易扮演的角色,並試圖找出攬頭多 由福建人擔任的原因。 由於目前所發現攬頭的資料,分布在明朝天啟至清朝康熙年間,大部 分史料集中在崇禎朝。本文以廣州府推官顏俊彥《盟水齋存牘》 、張鏡心《雲 隱堂文錄》與屈大均《廣東新語》為核心史料分析攬頭。並與明朝各地攬頭 的進行比較,找出異同。攬頭在明朝語境裡,以包攬的意思為核心,有錢糧 代納者、協助政府採買物料者、承包政府工程者和馬政攬頭等不同的意思。 澳門攬頭與其他地域的攬頭最大的差別為,澳門攬頭的本質為商人,並協助 處理中葡交涉的問題。 葡萄牙在正德年間來到東亞尋求與中國貿易的機會,於嘉靖三十二年 (1553)海道副使汪柏允許下進入澳門,並在嘉靖三十六年(1557)租居澳門。萬 曆元年(1573)葡萄牙人確立租居澳門之後,中葡貿易進入穩定發展的階段。 中葡貿易進行的模式分為葡萄牙人上省貿易、中國商人下澳貿易和福建海商 及海寇至澳門貿易,三種形式。攬商承包中葡貿易,並親自下澳與葡萄牙人 接觸,不受貿易季節的限制。葡萄牙人上省貿易有一定的季節與限制,故葡 萄牙人委託攬商,代理葡萄牙人至廣州貿易。崇禎年間,廣州府官員經常委 託攬頭處理中葡交涉的問題。 嘉靖年間,廣州、徽州商人亦與葡萄牙人貿易。晚明崇禎年間的史料 顯示,攬商多由福建人擔任,原因是自從明朝隆慶元年(1567)月港開禁後,. i.

(4) 漳泉商人在海外建立一套完整的東亞貿易網絡,形成貿易離散社群(trading diaspora) 。福建海商周旋於各國,並交換各地情報與商品。崇禎年間,鄭芝 龍對東亞海域貿易的掌握,加上福建仕紳對福建海外貿易的支持與保護。使 福建海商在東亞海域貿易上更具有優勢。由於福建商人善學習語言,在海域 貿易網絡較徽州、廣州商人強勢。這就是攬商的籍貫多為福建人的原因。. 關鍵字:澳門開埠、中葡貿易、閩攬、攬頭、攬商. ii.

(5) 目. 第一章. 次.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 1. 第二節. 文獻回顧與相關史料 ................................................................................. 8. 第三節. 研究取徑與章節安排 ............................................................................... 21. 第二章. 明朝中葡澳門貿易模式 ........................................................................... 22. 第一節. 明朝廣州商舶貿易制度 ........................................................................... 23. 第二節. 澳門貿易的管理模式 ............................................................................... 32. 第三章. 明末清初的中葡貿易 ............................................................................... 53. 第一節. 明末的澳門海上貿易秩序 ....................................................................... 54. 第二節. 清初海禁時期的澳門貿易 ....................................................................... 71. 第四章. 閩攬探析 .................................................................................................. 79. 第一節. 福建海商在澳門貿易中的優勢................................................................ 80. 第二節. 明代語境中的攬頭 ................................................................................... 95. 第五章. 結論 ....................................................................................................... 109. 徵引書目 ................................................................................................................ 113 附錄 ....................................................................................................................... 129. iii.

(6) 表. 次. 表 1: 《晉江金鐓安平黃氏世系圖》 ........................................... 90 表 2: 《盟水齋存牘》中貨品貿易的狀況 .................................. 129. 圖. 次. 圖 1:17世紀東亞海域貿易路線 ................................................... 134 圖 2:萬曆年間廣東沿海圖 ........................................................... 135 圖 3:萬曆年間廣東省城圖 ........................................................... 136 圖 4:萬曆年間澳門圖 ................................................................... 137. iv.

(7) 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1.. 第一章 第一節. 緒論. 研究動機與目的. 澳人多富,西洋國歲遣官更治之。諸舶輸珍異而至,雲帆踔風,萬里 倏忽,唐有司不得稽也。每舶載白金鉅萬,閩人爲之攬頭者分領之,散於 百工,作爲服食器用諸淫巧以易瑰貨,歲得饒益。向者海禁甚嚴,人民不 得通澳,而藩王左右陰與爲市,利盡歸之,小民無分毫滋潤。今亦無是矣。 ﹝清﹞屈大均 《廣東新語》1. 澳門,位於廣州府香山縣外,又稱香山澳、濠鏡、蠔鏡澳、南臺、 北臺。嘉靖三十二年(1553)海道副使汪柏讓葡萄牙人暫時居住在澳門, 2. 嘉靖三十三年底(1554)葡萄牙人透過澳門赴廣州上省貿易,學者又稱. 廣州交易會(Canton fièra)。3在上省貿易停止時,葡萄牙人就要透過貿. 1. ﹝清﹞屈大均,《廣東新語》(北京:中華書局,1985。2006重印。),頁38。屈大均,初名 紹隆,字介子,又字翁山,廣東番禺人。生於明崇禎三年(1630),卒於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 明末諸生,曾參與反清活動、三藩之亂,後退隱山林,專心著述。屈大均在清初海禁時期曾遊 歷廣州、澳門。康熙十七年(1678)著《廣東新語》,記載他於廣東的見聞。因此《廣東新語》 記載的有關澳門的史料,被視為認識明末至清朝開海禁時期的澳門海上貿易的重要參考資料。 汪宗衍,《屈翁山先生年譜》,澳門 : 于今書屋,1970。鄔慶時,《屈大均年譜》,廣州:廣 州人民出版社,2006。﹝清﹞屈大均,《廣東新語》,〈出版說明〉,頁2。. 2. ﹝清﹞印光任、張汝霖撰,《澳門紀略》(臺北:成文出版社,1968,清乾隆十六年修,嘉慶 五年重刊本),上卷,〈官守篇〉,頁23b。. 3. 根據葡萄牙文為Canton feira,義大利文為Canton fièra翻譯。金國平、吳志良、湯開建、李慶新 等學者,以外國史料為本,稱之為廣州交易會。金國平編譯,《西方澳門史料選萃》(廣州: 廣東人民出版,2005),頁272。湯開建,嚴忠明,〈明中後期廣州交易會始末考〉,《學術研 究》,2005年第5期,頁104-109。李慶新,《明代海外貿易制度》,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 1.

(8) .2. 第一章:緒論. 易中間人輾轉於廣州與澳門間,銷售或購買商品。本文開頭引用的屈大 均《廣州新語》,描述明末清初葡萄牙人在澳門貿易的情形,提到葡萄 牙人透過「閩攬」作為貿易的中介者進行中葡貿易。 閩攬的資料不獨出現在《廣東新語》裡,在明末廣東官員廣州府推 官顏俊彥、兩廣總督張鏡心的著述裡頭亦可見到閩攬的蹤跡。4透過在晚 明官員與屈大均的記述,閩攬將葡萄牙人帶來東南亞、歐洲、西亞及印 度的貨物,運至廣州,散於百工之中;再將中國的貨物,運至澳門,從 中賺取利潤。屈大均記載的貿易形式,是如何形成的?而負責與葡萄牙 人貿易的人為何不是廣東人而是福建人?自晚明澳門開埠後,澳門的貿 易形式又是如何讓福建商人獨佔鰲頭?筆者嘗試以完整的視角來追尋 答案。 相對布勞岱爾(Fernand Braudel)提出的地中海世界、5喬都立(K.N. Chaudhuri)提出廣義印度洋海域貿易網絡。 6一些研究東亞世界的學者 如荒野泰典、濱下武志、曹永和等,亦提出視東亞海域為一整體的研究 角度。7東亞海域主要是指中國大陸、朝鮮半島、日本列島、琉球群島、 社,2007。 4. ﹝明﹞顏俊彥,《盟水齋存牘》(北京:中國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北京大學善本圖書館藏 明崇禎間刻本,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整理標點),頁571-572。﹝明﹞張鏡心,《雲 隱堂文錄》(中央研究院館藏清光緒庚寅年家刊本) ,卷三, 〈直糾通澳納賄巨貪疏〉 ,頁26b-33a。. 5. Fernand Braudel, La Méditerranée et le monde méditerranéen à l'époque de Philippe II . Paris: Armand Colin, 1949. 中譯本:費爾南˙布勞岱爾(Fernand Braudel)著 ; 曾培耿,唐家龍譯,《地中 海史 : 集體的命運和總的趨勢》,臺北市 : 臺灣商務,2002。. 6. 7. K.N. Chaudhuri, Trade and civilisation in the Indian Ocean : an economic history from the rise of Islam to 1750. New Yor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以東亞海域為核心的概念,因學者定義不同,亦被稱為環中國海域、環東亞海域、東亞地中海 世界。 日本學界將日本史放在東亞世界的範疇來理解。台灣學界亦以環中國海域來理解台灣 史。詳見荒野泰典,〈東アジアの華夷秩序と通商關係〉,《講座世界史1 世界史とは何か: 多元的世界の接触の転機》(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97),頁75-99。濱下武志,〈地域研 究とアヅア〉,溝口雄三等編《地域システム》(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93),頁7-9。曹. 2.

(9) 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3.. 台灣、菲律賓群島、婆羅洲、印尼群島、馬來半島及中南半島所處的廣 大海域(請參考圖一),其間又包括了日本海、東海、南海三個主要海 域。8這個海域在歐洲人東來前,已有自己的貿易網絡,歐洲人是加入並 滲透這個網絡,形成全球貿易體系。9 近代初期的東亞海域,以中國為中心進行朝貢貿易體系。地理大發 現後,西力東漸,猶如在這片東亞海域投下石塊,引起波瀾。明代初期, 中國遵循明太祖朱元璋制訂的朝貢政策與海禁,中外海上貿易主要藉由 朝貢之名舉行貢舶貿易,由市舶司進行管理,東亞諸國必須遵循這套規 矩,形成濱下武志所說的「朝貢貿易體系」 。10嘉靖朝起,貢舶貿易漸衰, 倭寇紛擾不斷,私人海上貿易不停的撞擊海禁體制,中國政府無力全面 禁止海上貿易的行為。地方官員指控走私貿易的海商與閩南仕紳勾結, 因而無視政府的禁令,周旋東亞海域。11. 永和,〈環中國海域交流使上的台灣和日本〉,《台灣早期歷史研究續集》(台北市:聯經出 版社,2009),頁1-35。 8. 東亞海域的範圍,本文參考以下的定義改寫。桃木至朗編,《海域アジア史研究入門》(東京: 岩波書店),〈圖一〉。劉序楓〈清代檔案與環東亞海域的海難事件研究─兼論海難民遣返網 絡的形成〉,《故宮學術季刊》23卷3期(2006春),頁92。濱下武志著,王玉如、趙勁松、張 瑋譯,《中國、東亞與全球經濟—區域和歷史的視角》(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 頁104。此書為Takeshi Hamashita; edited by Linda Grove and Mark Selden , China, East Asia and the Global Economy: Regional and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London ; New York : Routledge, 2008. 的中文版,第八章改為「交錯的印度網絡和華人網絡 ── 本國匯款體系的比較研究」。. 9. 葡萄鬼(Roderik Ptak)以檀香木貿易,討論葡萄牙人如何加入東亞貿易網絡。﹝德﹞羅德里克· 帕達克(Roderik Ptak),〈明朝年間澳門的檀香木貿易〉,《文化雜誌》,總1期(澳門:1987.6), 頁31-41。Roderik Ptak筆名葡萄鬼,常被譯作普塔克或帕達克,除註釋、引用書目外,正文統 一翻譯為葡萄鬼。. 10. 濱下武志,王玉如、趙勁松、張瑋譯,《中國、東亞與全球經濟》(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 11. 相關研究可參考林仁川,《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貿易》(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87)。. 社),頁16-27。 張增信,《明季東南中國海上的活動(上)》(台北:私立東吳大學中國學術著作獎助委員會, 1988)。林麗月,〈閩南士紳與嘉靖年間的海上走私貿易〉,《師大歷史學報》,第8期(臺北:. 3.

(10) .4. 第一章:緒論. 14-16世紀的日本先處於南北分裂情勢,後為戰國時代,國家的控制 力下降,倭寇頻頻騷擾中國沿海,明朝遂終止與日本間的朝貢貿易關 係。琉球海商便在此情況崛起,與中國、日本、朝鮮、東南亞的安南、 暹羅、麻六甲、蘇門答臘等地進行貿易。12 另一方面,西方正值地理大發現時代,1498年葡萄牙派遣達˙伽馬 (Vasco da Gama)繞行非洲好望角,抵達印度,1510年控制果阿(Goa) 作為經營亞洲貿易的管理中心,1511年佔領麻六甲(Malacca,又稱滿剌 加 ) 王 國 , 並 且 探 索 摩 鹿 加 群 島 ( Moluccas Islands ), 並 到 達 巽 他 (Sunda)、帝汶(Timor)和北大年(Pattani)等地。13葡萄牙控制東南 亞與印度洋,並加入馬來人、琉球人、中國海商的東南亞海域,隨後便 北上至暹羅、廣東、日本,拓展貿易版圖。 葡萄牙在正德年間來到東亞尋求與中國貿易的機會,於嘉靖三十二 年(1553)海道副使汪柏允許下進入澳門,並在嘉靖三十六年(1557)租居澳 門,但中葡貿易的合法性仍然曖昧不明。西方人來到東亞海域所掀起的 波濤,與中國海商不停的向海禁體制撞擊,加上地方政府想要藉著開放 海禁、徵商稅以增進財源,14於是隆慶元年(1567)月港開禁,也顯示. 1980),頁91-112。 12. 朱德蘭,〈十五世紀琉球的亞洲外交貿易〉,收於《第二屆中琉歷史關係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 (台北:中琉文化經濟協會,1990),頁134-135。曹永和,〈環中國海域交流使上的台灣和日 本〉,《台灣早期歷史研究續集》,頁12-13。. 13. 張天擇著,姚楠、錢江譯,《中葡早期通商史》(香港:中華書局,1998),頁35-36。安東尼˙ 瑞德(Antony Reid),孫來臣、李塔娜、吳小安譯,《東南亞的貿易時代:1450-1680(第二卷)》 (北京:商務印書局,2010),頁15-17。Philip D. Curtin, Cross-cultural trade in world history( New Yor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pp.136-143.. 14. 陳宗仁,〈略論晚明月港的開禁問題:兼論通商舶、徵商稅與福建軍情轉變之關係〉,收入湯 熙勇主編,《中國海洋發展史論文集(第十輯)》(臺北: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2008),頁101-142。(原發表於2006年8月25日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海洋史研 究專題中心主辦「第十屆海洋史國際學術研討會」。). 4.

(11) 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5.. 明朝政府重新考慮制訂海外貿易秩序。海禁開放不久,萬曆元年(1573) 葡萄牙人每年向廣東地方政府繳納地租銀500兩為條件確立租居澳門之 後,中葡貿易進入穩定發展的階段。至此中國海外貿易進入商舶貿易, 由廣東市舶司管理中國與葡萄牙人的貿易,澳門成為唯一允許外國人居 留的港口,形成廣州面向中國,澳門面向海外的「二元中心」結構。 15 日本對外貿易的渴求,加上葡萄牙人的到來,亦使日本在1570年開 放長崎作為對外貿易港口,開啟日本南蠻貿易時代。幕府授與許可狀給 從事海外貿易的船隻,故又稱朱印船貿易。16由於中國、日本部分開放 與外國人貿易,葡萄牙在東亞便形成長崎-澳門、澳門-馬尼拉、澳門-麻 六甲-果阿-歐洲的貿易體系。 17直到1639年日本禁止葡萄牙人至日本貿 易,1641年日本完成「鎖國」政策和荷蘭佔領麻六甲為止,這個貿易體 系才宣告崩裂。 同在伊比利半島的西班牙,1492年派遣哥倫布(Cristoforo Colombo) 航向大西洋尋覓前往東方的道路,卻意外抵達美洲,開啟殖民中南美洲 的時代。西班牙並於1519年派遣於麥哲倫(Fernando de Magallanes)船 隊越過太平洋,爭奪摩鹿加群島。1529年薩拉哥薩(Zaragoza)條約簽 訂後,摩鹿加群島歸為葡萄牙所有,西班牙則另覓可以作為貿易據點的 地方,在菲律賓周圍的回教徒海商、中國海商與日本海商的引導下,1571 年西班牙將馬尼拉建立貿易據點。西葡在東亞海域貿易的競爭關係,因 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Felipe II)在1580年兼任葡萄牙王位,故1580年. 15. 李慶新,《明代海外貿易制度》(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頁261。. 16. 岩生成一,《朱印船貿易史の硏究》,東京:弘文堂,1958。. 17. 徐薩斯(Montalto de Jesus )著,黃鴻釗、李保平譯,《歷史上的澳門》(澳門:澳門基金會, 2000) , 〈第四章〉 。 原書為Montalto de Jesus, Macau Histórico, Hong Kong, C. A. Kelly and Walsh Limited, 1902 。 臺 灣 圖 書 館 似 乎 沒 有 此 書 。 網 路 澳 門 虛 擬 圖 書 館 有 。 http://www.macaudata.com/catalogs/catalogsaction/middleCatalogs?bookId=348(2014/07查). 5.

(12) .6. 第一章:緒論. 至1640年西班牙、葡萄牙在同一個君主的分治下,兩國在海上貿易是既 合作又是競爭的關係。18形成以澳門為中轉港的澳門—長崎、澳門—果 阿—里斯本、澳門—馬尼拉——墨西哥的東西方國家的跨國貿易。19 此時,荷蘭正與西班牙進行八十年獨立戰爭(Eighty Years' War, or Dutch War of Independence,1568-1648) ,為了保護荷蘭的貿易,故在1602 年 成 立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 Vereeb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 , 簡 稱 VOC) ,由聯邦議會售予荷蘭東印度公司特許狀,前往亞洲貿易。20為了 與中國、日本貿易,並與葡萄牙商人、中國海商競爭,1619年荷蘭在爪 哇(Java)島建立巴達維亞城(Batavia)作為在亞洲貿易營運的總部。1609 年在日本九州島的平戶設立商館,獲得對日貿易的空間。荷蘭人1604 年、1622-1624年侵擾澎湖不成,在中國海商李旦與福建巡撫南居益協商 下,1624年終於台灣大員一帶建立熱蘭遮城(Zeelandia),作為與中國 貿易的基地。2117世紀荷蘭海域建立長崎-熱蘭遮城-巴達維亞-印度-南非 -歐洲的全球貿易體系,與西、葡一別苗頭。 以上是15、16世紀東亞海域裡與本文有關的背景,中國、日本、葡. 18. 陳荊和,《十六世紀之菲律賓華僑》(香港:新亞研究所東南亞研究室),頁1-31。張天擇著, 姚楠、錢江譯,《中葡早期通商史》,頁132。G. B. Souza, The Survival of Empire: Portuguese Trade and Society in China and the South China Sea 1603-1754 ( 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6),pp.65-70.. 19. 黃啟臣,〈明清政府在澳門行使海關主權〉《行政:澳門政府雜誌》,1998第41期,頁845。何 芳川,《澳門與葡萄牙大商帆——葡萄牙與近代早期太平洋貿易網的形成》,北京:北京大學 出版社,1996。. 20. 陳國棟,〈十七世紀的荷蘭史地與荷據時期的臺灣〉,《臺灣文獻》,第54卷第3期(2003), 頁118-120。張彬村,〈十七世紀末荷蘭東印度公司為甚麼不再派傳到中國來?〉,收於劉序楓 主編,《中國海洋發展史論文集(第九輯)》,(臺北,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2005年),頁 169-190。. 21. 林偉盛,〈荷蘭人據澎湖始末(1622-1624)〉,《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16期(1999), 頁1-45。. 6.

(13) 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7.. 萄牙、西班牙、荷蘭人與東南亞諸國的跨文化貿易裡,總可以看見中國 海商如何在其中穿針引線,扮演重要角色。這些中國海商,有很大一部 份為閩南商人,西方文獻常提到這群中國海商來自Chincheo(漳州或泉 州) 。22本文想要將目光從廣大的東亞海域集中在澳門這座小島,探究晚 明澳門開埠以來,中葡貿易的中介者--攬頭,為何多是福建人擔任?福 建人又如何在這場東亞跨文化貿易裡佔有一席之地。. 22. Chincheo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指稱,根據金國平、廖大珂的研究,本文涉及的時間範疇內, chincheo 若 為 地 名 應 指 漳 州 , 而 且 可 泛 指 福 建 人 。 程 紹 剛 , 〈 Chincheo 的 地 理 位 置 新 考——Chincheo即漳州〉,《海交史研究》,1993年第2期,頁68-77。翁佳音:《十七世紀的 福佬海商》,收於湯熙勇主編,《中國海洋發展史論文集》,第7輯上冊(臺北,中研院社科所, 1999年),頁59-92。金國平,〈早期葡語中的chincheo〉,收入金國平著,《西力東漸—中國 早期接觸追昔》(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頁52-73。楊國楨:《葡萄牙人ChinCheo貿易居 留地探尋》,《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04年第1期,頁1-8。廖大珂,輝明,〈16—18世紀 初歐洲地圖中的Chincheo港〉,《中國史研究》,2013年第1期,頁159-176。. 7.

(14) .8. 第一章:緒論. 第二節. 文獻回顧與相關史料. 一、 文獻回顧 關於明代澳門開埠後的中葡貿易關係是澳門史研究的一門重要課 題,23此議題的研究與澳門史研究長久以來置於中葡關係史、中西交通 史、天主教發展史和中外文化交流史的脈絡下來討論。研究發展是從通 史形式進展到單一主題探討,1980年代為劃分,在1980年代以前澳門研 究以通史討論為多,亦有考證史料,結合中外史料的著作,如:周景濂、 24. 張天擇、25張維華、26全漢昇、27方豪、28英人博克塞(Charles Ralph Boxer). 29. 和霍啓昌30的著作為澳門史研究奠下基礎。. 23. 本文界定明代澳門開埠的時間為嘉靖二十三年(1553年)明朝默許葡萄牙人進入澳門貿易,並 且逐漸建立一套管理居澳葡萄牙人和澳門貿易的相關行政管理。葡萄牙人於更早的時間在中國 其他沿海地區的侵略與貿易,與本文討論的範圍有所差異,故暫不討論。. 24. 周景廉,《中葡外交史》,上海市:上海商務書局,1936。. 25. 張天擇著,姚楠、錢江譯,《中葡早期通商史》,台北市 : 中華書局香港分局,1988。本書為 張天擇就讀萊頓大學論文Sino-Portuguese Trade From 1514-1644: A synthesis of Portuguese and Chinese Sources的翻譯,本書1934年先由萊頓E.J Brill Ltd出版,在國外獲得廣大的迴響,但中 文學界要到1988年姚楠和錢江翻譯後,才有深刻的影響。. 26. 張維華,《明史佛郎機呂宋和蘭意大里亞四傳注釋》,臺北市:臺灣學生書局,1972。本書根 據1934哈佛燕京學社燕京學報專號之7複印。. 27. 全漢昇,〈明代中葉以後澳門的海外貿易〉,《中國文化硏究所學報》(1972年第2期)。收入. 28. 如〈十六世紀浙江國際貿易港Liampo考〉、〈中國在日歐初期交通史上之地位〉、〈流落西葡. 29. C.R. Boxer, Seventeenth century Macau in contemporary documents and illustrations, Hong Kong : Heinemann,1984.本書原在1942年出版,1984年改版。C. R. 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 黃啟臣、鄧開頌著,《中外學者論澳門歷史》(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頁148-174。 的中文文獻〉等,收入方豪,《方豪六十自定稿》,台北:學生書局,1969年。. 1550-1770 :fact and fancy in the history of Macao, Hague : M. Nijhoff, 1948. C. R. Boxer ed., South China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 being the narratives of Galeote Pereira, Fr. Gaspar da Cruz, Fr. Martín de Rada, (1550-1575) , London : Hakluyt Society, 1953.中譯本:(英)博克舍(C. R. Boxer) 編 著 ; 何高濟譯,《十六世紀中國南部行紀》,北京 : 中華書局, 1990。C. R. 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 :annals of Macao and the old Japan trade, 1555-1640, Lisboa : Centre de Estudos. 8.

(15) 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9.. 1980年代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改革開放,和1987年中葡簽訂《中葡 聯合聲名》確立澳門回歸,中文學者對於澳門議題開始熱烈討論。除了 澳門通史的著作問世。31戴裔煊發表的《〈明史˙佛郎機傳〉箋正》32, 對17世紀澳門開埠的中文史料進行考證,使得澳門開埠的研究更加精 緻。 1989年,提出「澳門學」--以澳門為主體的歷史形成。33葡人施白蒂 ( Beatriz Basto da Silva)依據葡文資料以編年史的方式寫成《澳門編 年史》 。34學者金國平、吳志良、湯開建,致力於整理葡萄牙文、中文史 料和學界的論述,35出版《澳門史新編》、36《澳門編年史》,37提供相當 Historicos ultramarinos, 1963. C. R. Boxer, The Portuguese seaborne empire, 1415-1825, London : 30. Hutchinson, 1969. K.C. Fok(霍啟昌), The Macau Formula: A Study of Chinese Management of Westerners from the Mid-Sixteenth Century to the Opium War Period, unpublished PhD dissertation, The University of Hawaii,1978.. 31. 黃鴻釗《澳門史》,香港 : 商務書局,1987。費成康,《澳門四百年》,上海市 : 上海人民, 1988。譚志強,《澳門主權問題始末: 1553~1993》,為其1993年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博士 論文改寫。黃啟臣,《澳門通史:遠古-1998》,廣州: 廣東教育出版社,1999。吳志良,《生 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澳門:澳門成人教育學會出版,1998年。. 32. 戴裔煊,《〈明史˙佛郎機傳〉箋正》,北京 : 中國社會科學,1984. 33. 吳志良編,〈舊話重提「澳門學」〉,《東西交匯看澳門》(澳門:澳門文化基金會,1996)。 以陳樹榮、楊允中、黃漢强爲代表的一批澳門學者,提出建立「澳門學」的構思,並於1989年2 月25日在東亞大學舉行研討會,與各界代表認眞探討其可行性。. 34. ﹝葡﹞施白蒂(Beatriz Basto da Silva),小雨譯,《澳門編年史》,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 葡 萄 牙 文 版 : Beatriz Basto da Silva, Cronologia da historia de Macau, Macau : Direccao dos Servicos de Educacao, 1992. 分為16-18世紀、19世紀和20世紀三本。. 35. 張海鵬,〈澳門史研究:前進和困難——國內澳門史研究的動向〉。龍心剛,〈近20年來澳門史 研究綜述〉,《南京社會科學》,1999年02期,頁41-44。。吳志良,《澳門史研究述評》,《史 學理論研究》,1996年03期,頁64-74、160。吳志良、金國平,〈挖掘原始檔案文獻,重現澳 門史原貌〉,《史學理論研究》,2000年第4期,頁52-58。皆對於澳門史的史料不足,提出應 努力發掘新史料的意見。. 36. 吳志良、金國平、湯開建主編,《澳門史新編》,澳門:澳門基金會,2008。收集中西學者的 論文,共四冊。. 9.

(16) .10. 第一章:緒論. 豐富的資料供學界參考。台灣方面,則有郭永亮《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 做為代表,38近年僅有梁毅鵬的碩士論文論及早期澳門史。39 以下針對與本論文相關之前人對晚明澳門開埠後,中葡貿易體系裡 涉及的「澳門開埠後的貿易制度」 、 「廣州涉外貿易的商業組織與攬頭」、 「福建商人在澳門貿易情形」與「福建海商貿易網絡」,這幾個部分做 文獻探討。. (一) 澳門開埠後的貿易制度 明朝政府對澳門貿易的管理,過去由於史料不足以詳細呈現明朝 對廣州與澳門之間的貿易管理情形,通常只介紹明代廣東市舶司和抽稅 制度。張德昌在〈明代廣州之海舶貿易〉裡將明代廣州在嘉靖朝後市舶 貿易做簡單的介紹。40 自從2002年《盟水齋存牘》的出版、葡萄牙史料的翻譯和澳門學 的興起,對於澳門貿易進行的方式和管理的職官,湯開建、41嚴忠明、42 金國平、43吳志良、44黃啟臣、45李慶新、46萬明、47霍啟昌48和樓勝華49等 37. 吳志良、金國平、湯開建主編,《澳門編年史》,廣州:人民出版社,2009。第一卷為明中後 期卷,第二 卷為清前期卷,第三卷為清中期卷,第四卷為清後期卷, 第五卷為民國時期卷, 第六卷為索引及文獻徵引版本目錄,共六本。. 38. 郭永亮,《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台北市: 中央硏究院近代史硏究所,1990。. 39. 梁毅鵬,〈海禁與澳門的海外貿易(1535-1684)〉,佛光大學歷史系碩士論文,2007。. 40. 張德昌,〈明代廣州之海舶貿易〉,收入張德昌等《明代的國際貿易》(臺北:台灣學生書局,. 41. 湯開建,〈明朝在澳門設立的有關職官考證〉,《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頁203-222。. 42. 湯開建,嚴忠明,〈明中後期廣州交易會始末考〉,頁104-109。. 43. 金國平、吳志良,〈從外籍考察澳門提調及提調司〉,《東西望洋》,頁324-337。. 44. 吳志良,〈明代澳門政治社會〉,《澳門史新編》,頁79-123。. 45. 黃啟臣,〈明清政府在澳門行使海關主權〉,頁845-857。. 46. 李慶新,〈明代海道副使考〉,收入《明清廣東海運與海防》(澳門: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 1968),頁5-23。原載《清華學報》,第七卷第二期(北京,1932)。. 文學院,2008),頁267-300。李慶新,〈明代海道副使及其質能演變〉,《濱海之地—南海貿. 10.

(17) 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11.. 多位學者,均有細緻的研究。近來研究多指出明朝廣州對葡萄牙人有多 次接觸的行政長官為海道副使,海道副使管理海防與稅收。商稅由市舶 司所管理,市舶提舉司設提舉一人,副提舉一人,統轄於廣東布政司。 市舶司在香山境內設有抽盤科,對澳門進行收貨物進出口稅和船稅的職 責。對澳門徵稅的工作需由市舶司和香山縣令共同執行。 葡萄牙人可一年兩次至廣州城貿易,此為現代中國學者稱為「廣 州交易會」,中文史料則稱「上省貿易」。50李慶新先指出廣州交易會與 制度改革的歷程。51湯開建和嚴忠明檢閱中西史料後,整理出廣州交易 會開始與中斷的時間,並引用《牡丹亭》,描繪廣州交易會的情景。. (二) 廣州涉外貿易的商業組織與攬頭 雖然許多學者已經對於葡萄牙人至廣州貿易的情形做過許多討 論。但中葡廣州貿易實際運作上的中國涉外商業組織,例如:客綱客紀、 三十六行、攬頭、舖行等名詞,仍有許多地方須釐清。 以往論者常將晚明中葡在澳門的貿易制度列在清朝廣州十三行制 度的形成背景討論。早期中國方面處理中葡貿易的商業組織,研究者梁 嘉彬、52彭澤益、53吳仁安、54李龍潛55等,多討論嘉靖三十五年(1556), 易與中外關係史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178-197。 47. 萬明,〈試論明代澳門的治理形態〉,《中國邊疆史地研究》(《澳門專號》),1999年第2 期,頁27-41、181。萬明,〈明代的澳門貿易〉,《澳門史新編》,第2冊,頁341-364。. 48. 霍啟昌,〈淺談「澳門模式」與明清港澳地區海防〉,收入《明清廣東海運與海防》,頁1-22。. 49. 樓勝華,〈混和、多元與自治:早期澳門的行政〉,《澳門史新編》,第1冊,頁125-160。. 50. ﹝義﹞畢方濟(Francesco Sambiasi),〈畢方濟奏摺〉,收入《徐家匯藏書樓明清天主教文獻 (第二冊)》(臺北:輔仁大學神學院,1996),911-918。. 51. 李慶新,〈廣州”交易會”及其制度改革〉,收入《明清人口婚姻家庭史論—陳捷先教授、馮爾 康教授古稀紀念文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2),頁83-111。. 52. 梁嘉彬,《廣州十三行考》(台北:文星書店,1960再版),頁15-46。初版為1936年國立編譯 館出版。. 11.

(18) .12. 第一章:緒論. 海道副使汪柏成立「客綱」、「客紀」,和《涇林續記》提到的明代「三 十六行」與清代十三行之間的關係,偶而論及攬頭。由於史料關於攬頭 的描述很少,學者討論也少,偶將「攬頭」與明「三十六行」之間是何 種關係的討論。 李龍潛在〈明代廣東三十六行考釋〉提到攬頭與三十六行的關聯。 他認為三十六行是組織手工業生產、並將產品非法出口的手工業和對外 貿易相結合的行業,不具有牙行的性質。「攬頭」是手工業生產的組織 者,向澳門外商領取銀元,分散百工。攬頭的性質與三十六行較為接近, 而明代三十六行與清代廣州十三行沒有必然關係。而「客綱」、「客紀」 是明代廣州對外貿易的牙行,和清代廣東十三行有相似之處。 李金明則認為「三十六行」非牙行也非攬頭,是朝貢貿易裡延伸 出來,由官方指定專營對外出口商品的舖行。56 受到2002年《盟水齋存牘》57出版的影響,「攬頭」、「客綱客紀」 的討論亦有新的看法。李慶新認為應該據《盟水齋存牘》重新釐清客綱 客紀、攬頭、舖行等問題。他在文中提及攬頭是晚唐以後出現的一種代 納賦稅的人戶,攬頭並在明朝時出現在商業之中。他根據《盟水齋存 牘》,指出晚明中葡貿易由攬頭下澳進行貿易。市舶司管理攬頭,攬頭 多由福建人擔任,攬頭亦協助政府管理葡萄牙人。58. 53. 彭澤益,〈清代廣東洋行制度的起源〉,《歷史研究》,1957年第1期,頁21-22。. 54. 吳仁安,〈明代廣東三十六行初探〉,《學術研究》,1980年第2期,頁18-23。. 55. 李龍潛, 〈明代廣東三十六行考釋〉,原載《中國史研究》,1982年第3期。收入李龍潛編, 《明清經濟探微初編》(台北:稻鄉出版社,2002),頁357-384。. 56. 李金明,〈明代廣東三十六行新論〉,《學術研究》,1988年第3期,頁63-68。. 57. ﹝明﹞顏俊彥,《盟水齋存牘》,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北京大學善本圖書館藏 明崇禎間刻本。. 58. 李慶新,〈從顏俊彥《盟水齋存牘》看明末廣州、澳門貿易制度若干變動〉,《學術月刊》, 2011年第1期,頁129-136。. 12.

(19) 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13.. 近年趙立人依據宋朝海運史料,認為宋明之間,中國對外貿易組 織有沿襲關係。59趙立人認為明朝「十三行」就是由攬頭所開設, 「惟『攬 頭』所指為商人,而『十三行』所指為商號」 。60而他也更進一步引用《西 遊記》的資料,指出客綱客紀亦存在於西北跨國貿易制度中。 61 雖然研究者眾多,不過就攬頭、客綱客紀、三十六行等在中葡貿 易裡扮演的角色,學界仍然沒有共識。. (三) 福建商人與澳門 澳門在葡萄牙文獻中被稱為Macau、Amacao,與福建商人在澳門 建立媽祖廟有關。金國平、62吳志良、63湯開建、64徐曉望65均有論文支持 此論點。早在葡萄牙人來之前,澳門即為福建商人、琉球人走私據點。 金國平與吳志良近來利用葡萄牙檔案,發現鄭芝龍與澳門之間關 係匪淺,甚至有一女兒為澳門葡萄牙人所撫養,並嫁給葡萄牙人。 66鄭 芝龍利用這門關係,得到西式槍砲與黑人士兵,成為鄭芝龍、鄭成功的 鄭氏海商稱霸海上的助力。嚴忠明、葉農指出澳門開埠後,華人也是早 期澳門城市內重要的居民,其中福建人的數量應該相當多。 67徐曉望以. 59. 趙立人,〈「綱首」與「客綱客紀」釋意〉,《海交史研究》,1990年02期,頁22-24。. 60. 趙立人,〈再論明清之際的十三行與澳門貿易〉,《海交史研究》,2005年02期,頁63。. 61. 趙立人,〈論十三行的起源〉,《廣東社會科學》,2010年第2期,頁105-112。. 62. 金國平,〈Macao、Macau諸名考異〉,《中葡關係史地考證》,頁1-26。金國平,〈澳門源考〉, 《澳門史新編》,第1冊,頁45-78。. 63. 金國平、吳志良,〈澳門與媽祖信仰早期在西方世界的傳播—澳門的葡語名稱再考〉,《過十 字門》,頁73-109。. 64. 湯開建,〈明代澳門地區華人居住地鈎沉—兼論望廈村媽閣廟及永福古社之起源〉,《澳門開. 65. 徐曉望,〈澳門的媽祖信仰〉,《澳門史新編》,第4冊,頁1045-1082。. 66. 金國平、吳志良,〈鄭芝龍與澳門〉,《東西望洋》,頁189-212。. 67. 嚴忠明、葉農,〈澳門城市的興建與發展〉,《澳門史新編》,第3冊,769-807。. 埠初期史研究》,頁254-277。. 13.

(20) .14. 第一章:緒論. 《盟水齋存牘》資料裡,提出閩南人在澳門貿易中扮演重要角色。 68學 界目前多數認為明朝澳門港的發展與福建商人的經營非常密切,故本文 也襲用此觀點進行研究。. (四) 福建海商貿易網絡與離散社群 本文試著以離散社群(diaspora)來理解福建海商貿易網絡。離散 社群(diaspora)一詞在希臘文的意思是分散、播種之意。一開始Diaspora 是指猶太人自從猶大王國( Judah Kingdom)在西元前六世紀,被新巴 比倫帝國( Babylon)征服後被迫流亡的歷史。猶太人在自從被滅國後, 沒有回鄉而散居各地,直到西元1948年復國建立以色列。長期以來猶太 人在各地形成一種「外來的」 、 「不歸屬」的猶太文化人口聚落。Diaspora 專指這段猶太人離散的歷史。 離散社群(diaspora)在社會學、人類學者的研究裡,也被引伸為 不居住在自己家鄉,卻保留傳統文化與宗教信仰的族群。69科恩(Aber Cohen)使用貿易離散社群(trading diaspora)來分析這種分散卻保留社 會性互動的民族對於貿易網絡中扮演的角色。70科丁(Philip D. Curtin) 則 更 進 一 步 的 提 出 貿 易 離 散 社 群 ( Trade diasporas ) 是 跨 文 化 貿 易. 68. 徐曉望,〈鄭芝龍家族與明代澳門的閩商〉,《澳門研究》,第47期(澳門,2008),頁141-156。. 69. 張茂桂、潘婉明,2006,〈Diaspora與「想往家」-關於「大陳人」生命經歷的研究〉,發表 於2006台灣社會學會年會暨國科會成果發表會,台中市:東海大學,2006-11-26 ~ 2006-11-27。 李明歡,〈Diaspora:定義、分化、聚合與重構〉,《世界民族》2010:5(北京:2010),頁1-8。 陳國棟,〈貿易離散社群:Trading Diaspora〉,《中央研究院週報》1075 (台北:2006.6.22): 6-7。. 70. Aber Cohen, ” Cultural Strategies in the Organization of Trading Diasporas”, in Claude Meillassoux(ed.), The Development of Indigenous Trade and Markets in West Africa( London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for the International African Institute, 1971),pp.266-281.. 14.

(21) 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15.. (cross-cultural trade)重要的中介者。71 近代華人移民國外人數眾多,且在僑居地在政治、經濟、文化上 也有中要影響。許多學者也以離散社群的觀點來分析華人網絡,稱為華 人離散社群(Chinese Diaspora)。近代華人離散社群起源於17世紀起閩 粵的海外移民。以海洋史的研究取徑,將華人離散社群與貿易網絡結 合,對華人在南中國海上的貿易研究上,有許多成果。 傅衣凌的〈明代福建海商〉指出福建海商在明朝的時候下海通番, 行蹤遍及浙江、福建、廣東、日本、琉球、臺灣、菲律賓、東南亞,此 文為近年研究福建海商的基礎。72田汝康指出了中國閩粵海商對東南亞 貿易的重要性。73林麗月則指出走私貿易的海商與閩南仕紳的現象。74林 仁川、75陳希育76、張增信77研究海上走私貿易的群體。 張彬村認為明朝福建海商繼承宋元以來的海貿遺產,與中琉朝貢 貿易的經驗累積。在明朝月港開禁後,福建外貿迅速擴張,主宰當時明 朝中國的海外貿易。78他並分析中國海商在16-18世紀在東亞水域競爭優. 71. Philip D. Curtin, Cross-cultural trade in world history, New Yor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中譯本:柯丁著,鮑晨譯,《世界歷史上的跨文化貿易》,濟南:山東畫報出版社,2009。. 72. 傅衣凌,〈明代福建海商〉,收入傅衣凌著《明清時代及商業資本;明代江南市民經濟試探(合 訂本)》(北京:中華書局,2007),頁103-153。初版為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出版。. 73. 田汝康,〈十七世紀至十九世紀中葉中國帆船在東南亞週航運和商業上的地位〉(原載《歷史 研究1957年12期》),收入田汝康,《中國帆船貿易和對外關係史論集》(杭州:浙江人民出 版社,1987)頁1-34。. 74. 林麗月,〈閩南士紳與嘉靖年間的海上走私貿易〉,《師大歷史學報》,第8期(臺北:1980),. 75. 林仁川,《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貿易》,上海:華東師大出版社,1987。. 76. 陳希育,《中國帆船與海外貿易》,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1991。. 77. 張增信,《明季東南中國海上的活動(上)》(台北:私立東吳大學中國學術著作獎助委員會,. 頁91-112。. 1988)。 78. 張彬村,〈晚明福建的海外貿易與地方經濟發展〉,收入陶希聖先生祝壽編委會編,《國史釋 論:陶希聖先生九秩榮慶祝壽論文集(上冊)》(台北:食貨出版社,1987),頁203-214。. 15.

(22) .16. 第一章:緒論. 勢的原因為:1.歐亞兩洲不平衡的市場需求,2.中國市場的封閉性,3. 華人在東亞水域的散居網,4.大規模經營的不經濟。認為此時間的東亞 市場較適合散商貿易,歐洲式的大批發制度反而導致歐洲人的採購成本 偏高。79本文襲用張彬村對中國海商在東亞海域佔優勢的分析,不過1620 年代至1660年代,福建鄭芝龍及鄭成功仍掌握東亞海域的貿易,張彬村 在認為1620年代福建海商的勢力下降仍有待商榷。 王賡武認為13-18世紀的閩南海商是沒有帝國的商人,自成一個貿 易網絡。80濱下武志提出媽祖文化圈的理論,81可以此論點分佈地點媽祖 信仰散佈地與勾勒閩南海商貿易網絡。錢江指出媽祖信仰圈與海外閩商 僑居的重疊與媽祖信仰的散播歷程。82莊國土於2001年先提出17-19世紀 閩南海商主導海外華商網絡的原因是明末到清初海船隻皆從廈門出港 有關,再利用從宋至元建立的東南亞貿易網絡及對臺移民與貿易,以上 三點解釋閩南海商海外貿易佔上風的原因。莊國土並在2003年提出閩南 海商建立的貿易網絡使得媽祖成為海外閩南人共同信仰。 83 葡萄鬼(Roderich Ptak)則注意到16世紀初葡萄牙人在東南亞的勢 力有賴與福建商人的合作,福建商人與葡萄牙人聯手對付琉球人和穆斯. 79. 張彬村,〈十六至十八世紀華人在東亞水域的貿易優勢〉,收入張炎憲主編,《中國海洋發展. 80. 王賡武,〈沒有建立帝國的商賈—閩南僑居集團〉,收入王賡武,《中國與海外華人》(臺北:. 81. 濱下武志,〈東アジア国際体系〉、〈朝貢と移民── 中国の対外統治と日本〉,收入氏著,. 史論文集》,第3輯(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1988),頁346-368。 商務印書館,1994),頁91-118。 《朝貢システムと近代アジア》(東京:岩波書店,1997),頁12-16、59-74。濱下武志著,王玉 如、趙勁松、張瑋譯,《中國、東亞與全球經濟—區域和歷史的視角》(北京:社會科學文獻 出版社,2009),頁92-96。 82. 錢江,〈媽祖信仰與海外閩商僑居社區〉,《文化雜誌》,總33期(1997冬),159-173。. 83. 莊國土,〈12-18世紀閩南海商的興起與媽祖信仰的傳播〉,《文化雜誌》,總48期(2003秋), 頁125-130。. 16.

(23) 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17.. 林海商,以奠定福建商人的貿易版圖。84翁佳音則整合中西史料,並利 用籍貫、地緣、方言群來分析福建商人所建立起來的東亞貿易網絡,並 指出17世紀漳州海商勢力與鄭 芝龍所代表的泉州三邑幫勢力興衰歷 程。85徐曉望則提出明代福建海商控制浙江、福建、廣東沿海,奠定閩 商在中國海上貿易核心的基礎。並細分漳州、泉州、福州的海商勢力, 建立福建商人的貿易網絡。86. 二、 相關史料 傳統史料運用上,主要運用的資料分別是正史、檔案、地方志、 文集、判牘、族譜和外國翻譯史料等。 中國部分將以正史、地方志為基本史料,如: 《明史》 、87《明實錄》 、 88. 《大明會典》 、89《明清史料》 、90《中國明朝檔案總匯》 、91《澳門記略》、. 92. 嘉靖《廣東通誌初藁》93、嘉靖《廣東通志》 、94萬曆《廣東通志》 、95康. 84. ﹝德﹞普塔克(Roderich Ptak)著,趙殿紅譯,錢江校訂,〈明正德嘉靖年間的福建人、琉球 人與葡萄牙人:生意伙伴還是競爭對手〉,收入紀宗安,湯開建主編,《暨南史學》,第二輯 (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2003),頁319-335。. 85. 翁佳音:《十七世紀的福佬海商》,收於湯熙勇主編,《中國海洋發展史論文集》,第7輯上冊,. 86. 徐曉望,〈論明代福建商人的海洋開拓〉,《福建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1. 頁59-92。翁佳音,《荷蘭時代台灣史的連續性問題》(台北:稻鄉出版社,2008),頁147-205。 期,頁112-172。 87. ﹝清﹞張廷玉等撰;楊家駱主編,《明史》,臺北:鼎文書局,1980。. 88.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勘,《明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6。. 89. ﹝明﹞李東陽等撰;申時行等重修,《大明會典》,收入《元明史料叢編》第2輯,台北縣: 文. 90.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編,《明清史料》,臺北:維新書局,1972。. 91.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遼寧省檔案館編,《中國明朝檔案總匯》,桂林 :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92. ﹝清﹞印光任,張汝霖同著,《澳門紀略》,臺北:成文出版社,1968,清乾隆十六年修,嘉. 海出版社,1986,據明萬暦刊本影印。. 出版發行,2001。. 17.

(24) .18. 第一章:緒論. 熙《廣東通志》 、96雍正《廣東通志》 、97康熙《新修廣州府志》 、98康熙《香 山縣志》 、99乾隆《香山縣志》100等。地方官員文集,如張鏡心《雲隱堂 文錄》 、101郭尚賓《郭給諫疏》102等為重要參考文獻。其他相關文人著作, 如:《明經世文編》、103李光縉《景璧集》、104屈大均《廣東新語》、105張 燮《東西洋考》 、106鄭若曾《籌海圖編》 、107鄭舜功《日本一鑑》 、108周玄. 慶五年重刊本。 93. ﹝明﹞戴璟、張岳等纂修,《(嘉靖)廣東通誌初藁》,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89. 94. ﹝明﹞黃佐,《(嘉靖)廣東通志》,廣州:廣東省地方史志辦公室謄印本,1997。據香港大. 冊,臺南 :莊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6。據明嘉靖刻本影印。 東圖書公司影印明嘉靖刻本修繕。 95. ﹝明﹞郭棐撰,《(萬曆)廣東通志》,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97-198冊,臺南:. 96. ﹝清﹞金光祖纂修,《(康熙)廣東通志》,南京 : 鳳凰出版社,2010。據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 97. ﹝清﹞郝玉麟等監修 ,魯曾煜等編纂,《(雍正)廣東通志》收入《文津閣四庫全書》 史部. 莊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7。據日本內閣文庫藏明萬曆三十年刻本。 刻本影印。 ˙地理類,第 562-565冊,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據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本影印。 98. ﹝清﹞王永瑞纂修,《(康熙)新修廣州府志》,收入《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史部˙地理. 99. ﹝清﹞申良翰,《(康熙)香山縣志》。台灣似乎沒有此書。中山檔案信息網有本書的電子檔。. 類,北京:書目文獻社,1993,據淸康熙抄本影印。 http://www.zsda.gov.cn/uploads/book/xianshanyuanzhi/xiangshanyuanzhi_kangxi/index.htm (2014/5/18查) 100. (淸)暴煜修,李卓揆纂,《(乾隆)香山縣志》,臺北 : 臺灣學生書局,1968,據淸乾隆 15年刊本影印。. 101. ﹝明﹞張鏡心,《雲隱堂文錄》,中央研究院館藏清光緒庚寅年家刊本。. 102. ﹝明﹞郭尚賓,《郭給諫疏》收入《原刻景印百部叢書集成》,第1377,台北:藝文出版社, 1968,據淸道光伍崇曜校刊本影印。. 103. ﹝明﹞陳子龍編,《明經世文編》,北京: 中華書局,1962。. 104. ﹝明﹞李光縉,《景璧集》,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明崇禎十年刻本。. 105. ﹝清﹞屈大均,《廣東新語》,北京:中華書局,1985。2006重印。. 106. ﹝明﹞張燮著,謝方點校,《東西洋考》,北京:中華書局,2000。2008重刊。據明萬曆刻本 點校。. 107. ﹝明﹞鄭若曾撰,李致忠點校,《籌海圖編》,北京:中華書局,2007,據康熙刻本點校。. 108. ﹝明﹞鄭舜功,《日本一鑑˙窮河話海》,出版地不詳 : 出版者不詳,1939,據舊鈔本影印,. 18.

(25) 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19.. 暐《涇林續記》 、109黃汝良《河干集》110、霍與瑕《霍勉齋集》111也在參 考之內。近來發現的《盟水齋存牘》為明末廣州府推官顏俊彥於崇禎元 年至六年(1628-1633)累積的判例,112呈現明末澳門貿易中走私的情形, 對於過去晚明澳門貿易的研究有新的貢獻, 113為本文重要的參考史料。 近年澳門相關史料收集完善,《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 編》、 《中葡關係史資料集》和《香山明清檔案輯錄》114等,,雖然收入 的明朝澳門資料較少,但也提供筆者尋找史料的線索。另外近年電子資 料庫普及,愛如生公司開發的「中國基本古籍資料庫」 、 「中國方志庫」、 「中國譜牒庫」 ,還有其他電子資料庫如「文淵閣四庫全書」 、中央研究 院「漢籍全文資料庫」等,全文檢索檢索的功能,提供許多珍貴的史料, 筆者據這些資料庫為底,查回原典佐證。 外國翻譯文獻部分,澳門學者金國平、葡文專家何濟高翻譯許多. 臺灣大學圖書館藏。 109. ﹝明﹞周玄暐,《涇林續記》,收入楊一萍輯,《原刻景印百部叢書集成》第69冊 (臺北: 藝文出版社,1967,據清光緒潘祖蔭輯刊功順堂叢書影印。. 110. ﹝明﹞黃汝良,《河干集》,臺北: 漢學研究中心,1990,明天啟四年序刊本,影印自日本內 閣文庫。. 111. ﹝明﹞霍與瑕,《霍勉齋集》,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圖書館藏,清乾隆丙戌(十二)年(1886)南海 石頭書院重刊本。. 112. 《盟水齋存牘》的〈整理標點說明〉認為此書為顏俊彥擔任崇禎元年至四年廣州府推官的判牘 記 錄 ,不 過譚 家齊 認為 顏俊 彥在 崇 禎四 年沒 有去 職, 所以 此書 是 顏俊 彥崇 禎元 年至 六年. (1628-1633)的判牘,本文採取譚家齊的說法。詳見譚家齊,〈待罪廣李-顏俊彥生平及《盟 水齋存牘》成書的糾謬與新證〉,《漢學研究》,29卷4期(臺北:2011),頁203-221。﹝明﹞ 顏俊彥,《盟水齋存牘》,〈整理標點說明〉。 113. 顏廣文,〈晚明時期走私貿易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危害——以廣州府為例〉,《華南師範大學學 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04期,頁90-96。李慶新,〈從顏俊彥《盟水齋存牘》看明末廣州、 澳門貿易制度若干變動〉,《學術月刊》, 2011年第1期,頁129-136。都以《盟水齋存牘》分 析晚明澳門貿易制度。. 114. 中山市檔案局等編《香山明清檔案輯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19.

(26) .20. 第一章:緒論. 澳門史料,如: 《西方澳門史料選萃(十五至十六世紀)》 、115《十六和十 七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的中國景觀》、116《利瑪竇書信集》、117《天主 教十六世紀在華傳教誌》 、118《十六世紀中國南部行紀》119等,為本文重 要參考史料。而其他荷蘭、西班牙和英文的貿易史料,則參考《巴達維 亞城日誌》、120《台灣與西班牙關係史料彙編》、121《東印度公司對華貿 易編年史》122等。另外張天擇《中葡早期通商史》保存珍貴葡萄牙文獻, 也為本文提供非常珍貴的史料。 除了上述史料外,施白蒂(Beatriz Basto da Silva)《澳門編年史》、 123. 吳志良、金國平、湯開建主編《澳門史新編》124和《澳門編年史》125等. 工具書,亦提供相當助益。澳門文化基金會網站,126提供一系列電子書 的檢索,相當方便。. 115. 金國平編譯,《西方澳門史料選萃(十五至十六世紀)》,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5。. 116. 文化雜誌編,《十六和十七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的中國景觀》,鄭州:大象出版社,2003。. 117. ﹝義﹞利瑪竇(Matteo Ricci)著,羅漁譯,《利瑪竇書信集》,收入《利瑪竇全集》第三、四 冊(台北市 : 光啟出版社 ; 台北縣 : 輔大出版社,1986)。. 118. ﹝法﹞裴化行(Bernard-Maitre S. J)著,蕭濬華譯,《天主教十六世紀在華傳教誌》,臺北: 商務印書局,1964。. 119. C. R. Boxer ed., South China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 being the narratives of Galeote Pereira, Fr. Gaspar da Cruz, Fr. Martín de Rada, (1550-1575) , London : Hakluyt Society, 1953.中譯本:(英)博克 舍(C. R. Boxer) 編著 ; 何高濟譯,《十六世紀中國南部行紀》,北京 : 中華書局, 1990。. 120. ﹝日﹞村上直次郎原譯,郭輝中譯,《巴達維亞城日記》,第2冊,台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 1960。. 121. 李毓中譯,《台灣與西班牙關係史料彙編》,第一冊,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8。李毓 中譯,《台灣與西班牙關係史料彙編》,第三冊,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13。. 122. ﹝美﹞馬士 ( Hosea B. Morse) 著,區宗華譯,中國海關史研究中心組譯,《東印度公司對華貿 易編年史 : 1635-1834年》第一、二卷,廣東省 : 中山大學出版社出版,1991。. 123. ﹝葡﹞施白蒂(Beatriz Basto da Silva),小雨譯,《澳門編年史》,澳門:澳門基金會,1995。. 124. 吳志良、金國平、湯開建主編,《澳門史新編》,澳門:澳門基金會,2008。. 125. 吳志良、金國平、湯開建主編,《澳門編年史》,廣州:人民出版社,2009。. 126. http://www.macaudata.com/indexaction/comeIndex. 20.

(27) 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21.. 第三節. 研究取徑與章節安排. 一、研究取徑 本文研究取向有三個面向: (一)以濱下武志「朝貢貿易體系」的 概念,討論葡萄牙人如何滲透明朝朝貢貿易體制,而中國如何不破壞朝 貢體系,藉由葡萄牙人「上省貿易」和攬頭「下澳貿易」特別處理葡萄 牙人的貿易問題。(二)明朝「攬頭」在收取糧稅、包攬官府物資和承 攬對外的馬市貿易、下澳貿易時,皆扮演中間人的角色,遊走非法與合 法之間,分析明朝攬頭的相關史料,研究澳門攬頭與其他攬頭的不同。 (三)由於澳門攬頭多由閩南人擔任,故以閩南海商貿易離散社群(trade diasporas)在東亞海域的分布為核心,探討16-17世紀閩南海商如何建立 他們的貿易網絡。參考人類學對方言群認同的理論,127瞭解閩南海商如 何在月港開禁後,憑藉東亞海域貿易的優勢,成為中葡貿易主要的貿易 中間人。 本文架構:第一章為緒論。研究動機、研究目的,介紹史料與研 究取徑。第二章為明朝中葡澳門貿易模式,描述明朝廣州商舶貿易的進 行與中葡澳門貿易的管理模式。第三章為明末清初的中葡貿易,以《盟 水齋存牘》、兩廣總督文集和明清檔案中的案件,以實例分析中葡貿易 如何運作。第四章為閩攬探析,先分析為何澳門攬頭多為福建人擔任, 在解析澳門攬頭與各地方的攬頭有何亦同之處,找出澳門閩攬的歷史意 義。第五章為結論。. 127. 麥留芳, 《方言群認同—早期星馬華人的分類法則》 , (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1985), 頁3。. 21.

(28) .22. 第二章:明朝中葡澳門貿易模式. 第二章. 明朝中葡澳門貿易模式. 僧:「一領破袈裟,香山㠗裏巴。多生多寶多菩薩,多多照證光光乍。 小僧廣州府香山多寶寺一箇主持。這寺原是番鬼們建造,以便迎 接收寶官員。茲有欽差苗爺任滿,祭寶於多寶菩薩位前,不免迎 接。」 苗舜賓: 「銅柱珠崖道路難,伏波橫海舊登壇。越人自貢珊瑚樹,漢使何 勞獬豸冠?自家欽差識寶使臣苗舜賓便是。三年任滿,例當祭賽 多寶菩薩。通事那裏?」 (通事見介)(番鬼見介):「伽㻝喇。」(僧見介) 苗舜賓:「叫通事,分付番回獻寶。」 湯顯祖,《牡丹亭》,第二十一齣,〈謁遇〉128. 葡萄牙為地理大發現後第一個可直接到廣州貿易的歐洲國家。葡萄牙 僑居在澳門,起源嘉靖三十二年(1553)海道副使汪柏允許下進入澳門,並在 嘉靖三十六年(1557)租居澳門後,澳門正式開埠。129中葡貿易的形式為朝貢 128. 引自《牡丹亭》並加上現代標點符號改寫,原劇本以生旦淨末丑至於對白前。原文對白,僧為 老旦,苗舜賓為淨,通事為末,皁卒為外、貼,番鬼為丑。﹝明﹞湯顯祖,《牡丹亭》(北京: 人民文學出版社,1963),第二十一齣,〈謁遇〉,頁98-99。. 129. 澳門開埠年代與源由,是明代澳門開埠史上最首要的問題。主要有嘉靖十四年(1535)、嘉靖 三十二年(1553)、嘉靖三十三年(1554)、嘉靖三十六年(1557)、嘉靖三十七年(1558) 等多種說法。這個議題最早由戴裔煊提出,湯開建、吳志良、金國平都有提出相關討論。戴裔 煊,《〈明史˙佛郎機傳〉箋證》,頁28-32。戴裔煊,〈關於葡人入據澳門的年代問題〉(1958 年未刊稿),收入戴裔煊、鍾國豪,《澳門歷史綱要》,頁346-368。。湯開建,〈澳門開埠時 間考〉,《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頁82-103。金國平、吳志良,〈1535說的宏觀考察〉,《東 西望洋》,頁49-76。本文採取嘉靖三十二年(1553)海道副使汪柏允許下進入澳門,並在嘉靖三 十六年(1557)租居澳門後,澳門正式開埠的說法。. 22.

(29) 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23.. 貿易體系的例外,進行方式有葡萄牙人上省貿易和中國人下澳貿易兩種。 中葡貿易是朝貢體系的一個例外,葡萄牙人至廣州上省貿易,亦要進 貢,以示臣服。湯顯祖在萬曆十九年(1591)因獲罪降為雷洲府徐文縣典史, 130. 在南下途中,曾至澳門遊歷,在他的詩文集裡也有許多關於澳門的詩。131《牡. 丹亭》雖然是描寫南宋的故事,但湯顯祖在劇本裡加了一段柳夢梅至澳門向 欽差苗老爺借赴京趕考盤纏的故事,透過柳夢梅的視角,引出朝廷欽差苗舜 賓至澳門點收貢物的劇情,為澳門開埠的歷史加了一些文人浪漫的想像。 本章先介紹廣州商舶貿易制度,分述明朝中葡貿易的模式,分析上省 貿易和下澳貿易如何進行。. 第一節. 明朝廣州商舶貿易制度. 明代朝貢貿易體系下,廣州的中外貿易可分為兩階段,一為明初到嘉 靖年間,採取貢舶貿易,以朝貢之名義進行貿易之實;二為嘉靖以後至明末, 貢舶貿易衰弱,加上葡萄牙人於嘉靖三十二年(1553)進入,和嘉靖三十六年 (1557)租居澳門之後,商舶貿易興起,由廣東市舶司管理中國與葡萄牙人的 貿易。132葡萄牙人雖多次向中國表達朝貢之意,但明朝仍未將葡萄牙列為朝 貢之國,只准葡萄牙人於廣州進行商舶貿易。葡萄牙在廣州的貿易為中國朝 貢貿易體系內,商舶貿易的特例。 明太祖實施海禁,皇帝加強對海外貿易控制,禁止中國臣民私下進行 海外貿易。133東亞各國家需在朝貢的名義下至中國規定的港口進行貿易。. 130 131. 《明神宗實錄》,卷二百三十六,〈萬曆十九年五月丁卯條〉,頁4374。 徐方朔考證湯顯祖來澳門的時間為萬曆十九年(1591)十一月初七日。﹝明﹞湯顯祖著,徐朔 方校著,《湯顯祖詩文集》,〈序〉。. 132 133. 張德昌,〈明代廣州之海舶貿易〉,收入張德昌等《明代的國際貿易》,頁5-23。。 《明太祖實錄》,卷一百三十九,〈洪武十四年己巳條〉,頁7a。. 23.

(30) .24. 第二章:明朝中葡澳門貿易模式. 明代管理朝貢貿易的單位是市舶司,洪武初年設在江蘇的太倉黃渡, 後來在廣東廣州、福建泉州(後改福州) 、134浙江寧波各設市舶司。寧波通日 本,泉州通琉球,廣州通占城、暹羅、西洋諸國。並在福建設來遠驛, 浙江 設安遠驛,廣東設懷遠驛,專款待蕃人。135 明代初期,明太祖在泉州設置市舶司以通琉球。但是琉球貢船常以飄 風至福州為藉口,不至泉州港朝貢,導致成化十年(1474)市舶司移至福州, 泉州港至此失去官方朝貢貿易港的角色。 嘉靖元年(1522)因倭寇猖獗,獨留廣州市舶司,136就連廣州市舶司也 一度廢置。嘉靖三十九年(1560)淮揚巡撫唐順之才上疏重開三市舶司。137 市舶司提舉司編制提舉、副提舉、吏目等員,掌管諸蕃朝貢、市場之 事,辨使人的表文、勘合真偽,打擊通蕃私貨。138萬曆年間,編制小有變革, 只存提舉、首領官、吏目。提舉官品從五品,但獲利豐富,明成祖命內臣監 督市舶,以便控制。139市舶太監干涉市舶,造成民間與番商很大的困擾,嘉 靖八年(1529),廣東巡撫都御史林富上奏請撤廣東市舶、珠池內官,改以 海道副使代管市舶,140嘉靖十年(1531)正式廢除廣東市舶太監。141廣東市. 134. ﹝明﹞高歧,《福建市舶提舉司考》(據民國二十八年鉛印本影印,臺灣大學圖書館藏),〈藝 文〉,頁37b。. 135. ﹝清﹞張廷玉等撰,楊家駱主編,《明史》,卷八十一,〈食貨五˙市舶〉,頁1980-1984。. 136. ﹝清﹞張廷玉等撰,楊家駱主編,《明史》,卷七十五,〈職官四˙市舶提舉司〉,頁1848。. 137. ﹝明﹞鄧士龍輯;許大齡、王天有點校,《國朝典故》(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卷 三十七,〈世宗實錄三〉,頁808-809。. 138. ﹝清﹞張廷玉等撰,楊家駱主編,《明史》,卷七十五,〈職官四˙市舶提舉司〉,頁1848。. 139. ﹝明﹞徐學聚編《國朝典彙》,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政書類,第266册(臺南縣: 莊嚴文化,1996,據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明天啓四年徐與參刻本影印)卷二百,〈工部˙市舶〉, 頁1b。. 140. ﹝明﹞戴璟、張岳等纂修,《(嘉靖)廣東通誌初藁》,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89 冊,卷三十,〈珠池〉,4b-5b。. 141. ﹝明﹞黃佐,《(嘉靖)廣東通志》,卷二十八,〈政事志˙公暑上〉,頁17b。. 24.

(31) 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25.. 舶太監並未從此消失,隨著皇帝個人政治運作,亦有恢復內官監督市舶的情 形。萬曆二十七年(1599),萬曆皇帝便派遣太監李鳳督管廣東市舶。142 朝貢制度規定各國的貢期、貢使人數、貢道和貢物,143各國以朝見的名 義來到中國面見皇帝,並進行貿易,常有不在貢期時朝貢的現象。常有蕃商 冒稱貢使,市舶司必須查驗表文、驗對勘合。朝貢貿易的勘合始於洪武十六 年授予暹羅、占城,皇帝改元時會更替勘合,非貢期、非朝貢國不能貿易。 144. 經由廣東朝貢的國家有:安南、占城、暹羅、真臘、爪哇、滿剌加、三佛. 齊、渤泥、蘇門苔(按:答)剌、古麻剌、西洋古里、榜葛剌、天方、古里、 班卒等國。145隨著葡萄牙人東來,南洋諸國減少朝貢貿易次數,採取隨著葡萄 牙人船隊至中國貿易。146 貢舶的貨物分為兩類,其一為正貢,包含本國貢物與使臣自帶物品; 另一為隨貢舶而來的蕃商私貨,可以在廣州中國商民貿易。私貨買賣時,不 准賣違禁物品。147 當貢舶廣州到後,停泊在沿海的澳中。起初停泊在新寧縣廣海、望峒、 奇潭,香山縣浪白、十字門,東莞縣虎頭門、屯門、雞棲等澳,嘉靖年間則 集中在濠鏡澳。湯開建根據《東夷圖志》記載,認為嘉靖年間回回、錫蘭山、 濠鏡澳貿易。148濠鏡澳並不. 彭亨、百花 142 143. 《明世宗實錄》,卷三三一,〈萬曆二十七年二月戊午條〉,頁4a。 ﹝明﹞李東陽等撰,申時行等重修,《大明會典》,收入《元明史料叢編》第2輯,卷一百五,. 〈禮部˙朝貢一〉,頁1a-11a,卷一百六,〈禮部˙朝貢二〉,頁1a-9a。 144. ﹝明﹞李東陽等撰,申時行等重修,《大明會典》,收入《元明史料叢編》第2輯,卷一百八,. 〈禮部˙朝貢通例〉,頁20b-21b。 145. ﹝明﹞戴璟、張岳等纂修,《(嘉靖)廣東通誌初藁》,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89 冊,卷三十五,〈外夷〉,頁2a-4a。. 146. 湯開建、田渝,〈萬曆四十五年田生金《報暹羅國進貢疏》研究—明代中暹關係使上的一份重 要中文文獻〉,《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29期(2007),頁123-134。. 147. ﹝清﹞張廷玉等撰,楊家駱主編,《明史》,卷八十一,〈食貨五˙市舶〉,頁1980。. 148. ﹝明﹞蔡汝賢,《東夷圖說》,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地理類,第255册(臺南縣 :. 25.

(32) .26. 第二章:明朝中葡澳門貿易模式. 一定只侷限於澳門半島,應從廣義澳門來理解。149 貢舶抵達後,布政司會先安置其於懷遠驛,同時奏聞北京,領取勘合, 勘合驗畢待年終繳回兵部。貢使由廣州到京城食宿費用皆由官方備妥,經過 各驛站時都要檢查。到京城後,禮部再驗對勘合各件,無誤則款留於會同館。 150. 會同館即總驛站,會同館有兩處,一處在北京,一處在南京。151貢使朝見. 之後,可在會同館內與舖行互市貿易三至五天,但不准買賣違禁品。152貿易 完畢後,貢使人員由禮部差遣鴻臚寺由原路伴送回國。 隨著朝貢船來的附搭貨物和番商私貨,在市舶司所在地貿易,受市舶 司提舉官、海道副使管轄。買賣附搭貨物的徵稅制度則隨著時代有所變化。 嘉靖以後,商舶貿易比貢舶貿易還發達。明朝政府雖然不將葡萄牙人納入朝 貢體系,而是在商舶貿易體制下開特例給葡萄牙人貿易。明朝商舶貿易稅收 制度,從洪武時期為「給價收買」 ,正德年間改為「實物抽分」 ,在葡萄牙人 在澳門建立貿易制度後,隆慶年間對商舶貿易稅收改為對船隻大小「丈抽」, 最終在萬曆改成「定額」收稅。其演變如下: 在洪武二年(1369)至正德四年(1509)中國政府對海外商舶的貨物 實施「給價收買」。明初貢船附搭的番貨,明太祖秉著懷柔遠人的心態接待 朝貢國,命令官員對附搭貨物「官抽六分,給價以償之,仍除其稅。」153市 莊嚴文化,1996,北京圖書館藏明萬曆刻本),共一卷,頁17a-28a。雖然《東夷圖說》記載呂 宋亦在濠鏡澳貿易。但萬曆二十六年(1598),有一艘呂宋船來廣東求貢市被逐的記載, 149. 湯開建,〈萬曆十四年蔡汝賢筆下的歐洲人形象及澳門資料〉,收入湯開建著,《明代澳門史. 150. ﹝明﹞李東陽等撰,申時行等重修,《大明會典》,收入《元明史料叢編》第2輯,卷一百八,. 論稿》,下卷(哈爾濱: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12),頁481-508。 〈禮部˙朝貢通例〉,頁11a-11b。 151. ﹝明﹞李東陽等撰,申時行等重修,《大明會典》,收入《元明史料叢編》第2輯,卷一百四十. 152. ﹝明﹞李東陽等撰,申時行等重修,《大明會典》,收入《元明史料叢編》第2輯,卷一百八,. 五,〈兵部˙會同館〉,頁11a。 〈禮部˙朝貢通例〉,頁29a-29b。 153. 《明太祖實錄》,卷四十五,〈洪武二年九月壬子條〉,頁14a。. 26.

(33) 以販番為命—明末清初中葡澳門貿易與閩攬.27.. 舶司抽出六成私貨,給價收買,市舶司對這些番貨並不征稅,154剩下則番商 在市舶所在地自行貿易。 中國官方收買附搭番貨的價錢,是以高於時價的價錢收買,景泰年間 有北虜的外患問題,而朝貢者眾多,恐財政不堪負荷,開始縮減「給價收買」 的價格。155弘治年間,朝廷開始考慮將抽分成為稅收: 弘治間定,凡番國進貢,內國王、王妃及使臣人等附至貨物, 以 十 分 為 率,五 分 抽 分 入 官,五 分 給 還 價 值,必 以 錢 鈔 相 兼。國 王、王 妃,錢 六 分、鈔 四 分;使 臣 人 等,錢 四 分、鈔 六 分。又 以 物 折 還,如 鈔 一 百 貫 銅 錢 五 串,九 十 五 貫 折 物,以 次 加 增,皆 如 其 數。如 奉 旨 特 免 抽 分 者,不 為 例。凡 番 國 進 貢 船 內 搜 出 私 貨 , 照 例 入 官 , 俱 不 給 價 。 其 奉 旨 給 與 者 不 為 例 。 156 弘治間並制訂一系列番貨估驗定價表,每種番貨都有其對應的抽分價格。157李 慶新稱此弘治時期的新制度為「弘治新例」。不過晁中辰、陳尚勝認為弘治 時期並沒有落實抽分制度。158 正德四年(1509)至隆慶五年(1571) ,廣州市舶司開始對番貨進行抽 分,可稱為實物抽分時期。正德年間抽分的比例仍不一致,正德四年「十分. 154. 陳尚勝,〈明代市舶司制度與海外貿易〉,《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87年第1期,頁46-52。 晁中辰,〈明代海關稅制的演變〉,《東岳論叢》,2000年第2期,頁98-103。. 155. 《明英宗實錄》 ,卷二百三十六, 〈廢帝郕戾王附錄第五十四˙景泰四年十二月甲申條〉 ,頁1a-1b。. 156. 明泰昌元年官修,﹝明﹞俞汝楫編,《禮部志稿》,收入《四庫全書珍本》初集,第141冊(臺 北 : 臺灣商務,1969-1970,本書據故宫博物院所藏文淵閣本影印),卷三十八,〈主客斯執 掌四˙給賜番夷通例〉,頁30a-35b。. 157. ﹝明﹞李東陽等撰;申時行等重修,《大明會典》,收入《元明史料叢編》第2輯,卷一百十 三,〈禮部˙給賜〉,頁5a-10a。李慶新將其整理為表,見李慶新,《明代海外貿易制度》, 頁175-177。. 158. 陳尚勝,〈明代市舶司制度與海外貿易〉,《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87年第1期,頁46-52。 晁中辰,〈明代海關稅制的演變〉,《東岳論叢》,2000年第2期,頁98-103。. 27.

(34) .28. 第二章:明朝中葡澳門貿易模式. 抽三」 ,正德十二年「十分抽二」 。159此時抽分,是直接抽取部分比例的番貨, 抽分後番舶可與民貿易。 抽分由海道副使主持。海道副使全名為提刑按察司巡視海道副使,雖 為按察司副使,但不受提刑按察司指揮,擁有獨立上奏權,是明代按察系統 省級的外台長官。160海道副使主要是在督察海防、監督沿海文武百官和管理 水路官員糧餉。161延伸出監控夷務帶管市舶的職能,監督並協助廣州市舶司 的運作。不過番舶仍有未經過抽盤,就私自與民貿易的情形。 嘉靖三年(1524)間規定:「夷人貢船未曾報官盤驗,先行接買番貨者, 比照私自下海收買番貨至十斤以上事例,邊衛充軍。其交結夷人,誆騙啟釁教 誘為亂者,比照川廣、雲、貴、陝西等處事例,邊衛永遠充軍。一應代替夷人 收買違禁貨物者,比照會同館內外軍民事例,發遣。包攬打造違式海船,賣與 夷人圖利者,比照私賣應禁軍器事例,處斬。」反映出當時有華商私自與番舶 接應,或是幫忙番商收買違禁物品,或是打造海船給夷人,這些都超出明朝政 府准許的商舶貿易界線,故懲罰相當嚴重。 在澳門開埠後,葡萄牙人獲得在澳門貿易的許可,商舶貿易情形大量 增加。嘉靖四十三年(1564),龐尚鵬記載此時貿易的方式為: 廣州南有香山縣,地當瀕海,由雍麥至蠔鏡澳計一日之程,有山對峙如 臺,曰南北臺,即澳門也。外環大海,接于牂牁,曰石峽海,乃番夷市 舶交易之所。往年夷人入貢,附至貨物照例抽盤,其餘番商私齎貨物至 者,守澳官驗實,申海道,聞於撫按衙門始放入澳,候委官封籍,抽其 十之二,乃聽貿易焉。其通事多漳、泉、寧、紹及東莞、新會人為之, 159. ﹝明﹞黃佐,《(嘉靖)廣東通志》,卷六十六,〈外志三˙番夷〉頁77a-77b。. 160. ﹝明﹞薛應旂修,《(嘉靖)浙江通志》,收入《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續編》第24冊(上海 : 上海書店,1990,據明嘉靖刻本影印),卷十三,〈建置志〉,頁4b-5b。. 161. ﹝明﹞張時徹修,《(嘉靖)寧波府志》,收入《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第495號,(臺 北市 : 成文出版社,1983,明嘉靖三十九年刊本),卷七,〈經制志˙統轄〉,頁1b-2a。.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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