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平衡常數有沒有單位?
邱智宏
壹、前言
化 學 反 應 的 平 衡 常 數 有 没 有 單 位 ? 這 個 問 題 曾 在 90 年 代 的 高 中化 學 教 育 領域,引 起 熱 烈 的 討 論 , 正 反 雙 方 各 有 其 所 持 的 論 點 。 認 為 没 有 單 位 的 一 方 所 提 出 的 理 由 為 : 平 衡 常 數 和 標 準 反 應 自 由 能(ΔrG0 , standard reaction Gibbs energy)間 的 關 係 式 為 ΔrG0 =
-RTlnK,K 必 須為 純 數 字 才能 取 對 數 ,不 能 有 單 位; 求 平 衡 常數 時 , 各 反應 物 及 生 成物 的 分 壓 或 濃 度,均 需 除 上 標 準 壓 力( 1 bar)或 標 準 濃度( 1 mol/L),因 此 互 相抵 消 後,不 會 有 單 位 出 現 。 認 為 有 單 位 的 一 方 指 出:舊 版 的 部 編 本 化 學 教 科 書,經 常 出 現 不 同 單 位 的 平 衡 常 數; 平 衡 常 數 若 不 註 明 單 位,會 導致 混 亂,以 Kp為 例,壓 力 單 位 的 表 示 方 式 有 很 多 種 (如 Pa、 atm、bar、torr 等), 假 如 用不 同 的 單 位表 示 壓 力 ,平 衡 常 數 的值 會 不 同 。 上 述 不 同 的 看 法 , 若 由 物 理 化 學 的 基 本 公 式 開 始 推 導 , 化 學 反 應 的 平 衡 常 數 有 没 有 單 位 的 問 題 , 便 能 不 言 而 喻 。 本 文 除 了 公 式 的 推 導 以 外 , 另 輔 以 實 際 的 例 子 , 使 學 子 易 於 了 解 平 衡 常 數 的 意 涵 , 也 能 明 瞭 平 衡 常 數 因 應 不 同 的 反 應 情 況 , 會 有 不 同 的 表 示 法 及 名 稱 , 數 值 也 會 不 一 樣 , 唯 其 「 不 具 有 單 位 」 的 特 質 卻 是 一 樣 的 。
貳、標準自由能和標準化學能的定義
純 物 質 在 特 定 溫 度 下 的 標 準 自 由 能(standard Gibbs energy)定 義 為: 在 壓 力為 1 bar 時 , 該 特 定 溫 度 下 純 物 質 的 自 由 能 。 若 在 不 同 壓 力 下 , 自 由 能 會 產 生 變 化 , 根 據 熱 力 學 的 基 本 公 式 , 如 果 在 定 溫 下(dT = 0), 則自 由 能 隨 壓力 而 改 變 的情 形 可 推 導如 下 : dG SdT Vdp ………. (1) 0 0 0 ( ) ? p p G T G p p G nRT V dG Vdp dp p p
0 0 p G G nRTln p ……….. (2) (2)式 僅適 用 於 理想 氣 體,因 為 推 導 的 過程 中 使 用 V = nRT/p,其 中 G0為 標 準 自 由 能。一 般 化 學 反 應 不 是 在 定 壓 下 進 行 嗎 ? 為 何 要 探 討 壓 力 改 變 時 自 由 能 的 改 變 ? 其 實 化 學 反 應 進 行 時 , 組 成 不 斷 改 變 , 各 純 物 質 的 分 壓 也 隨 之 改 變 , 因 此 各 成 份 的 自 由 能 , 如 何 由 原先 的 標 準 壓 力( p0 = 1 bar)隨 反應 進 行 的程 度 而 改 變成 另 一 壓 力下 之 自 由 能, 當 然 至 關緊 要 。 另 外 , 若 一 化 學 反 應 系 統 內 同 時 含 有 多 種 純 物 質 時 , 另 一 物 理 量 μ, 就 顯得 格 外 重 要 : , , ( ) j i i p T n n i G n ………. (3) 上 式 的μi稱 為 i 成 份 的 化 學能(chemical potential), 即溫 度 、 壓 力 及 i 成 份 以外 的 莫 耳 數 均 固 定 不 變 時 , 其 自 由 能 隨 i 成 份莫 耳 數 改 變的 變 化 量 ,亦 可 將 其 看成 莫 耳 自 由能 (molar Gibbs energy)。 既 然 化學 能 和 自 由能 完 全 正 相關 , 可 將(2)改寫 成 下 式
0 ,, ,, 0 ( ) ( ) j i j i i T n n T n n i i p G G RTln n n p 0 0 i i i p RTln p ……… (4) 其 中 稱為 i 成份的標準化學能,i0 為其在不同壓力的化學能,若乘上莫耳數即等i 以 自 由 能 。
參、化學反應進行時自由能及化學能的變化情形
化 學 反 應 進 行 時 , 化 學 能 究 竟 如 何 變 化 , 在 反 應 進 行 到 何 種 程 度 時 會 達 到 平 衡 呢 ? 現 以 哈 柏 法 製 氨 的 反 應 實 例 加 以 說 明,為 了 簡 化 起 見,我 們 將 所 有 氣 體 均 視 為 理 想 氣 體。 2( )g 3 2( )g 2 3( )g N H NH 由 上 式 可 知 某 一 特 定 時 刻,其 反 應 自 由 能 的 變 化 量(ΔrG)等 於 當時 各 成 份 化學 能 乘 以 莫耳 數 變 化 量 的 總 和 : 3 2 2 2 3 rG NH N H (將各成份之化學能以(4)式代入) 3 2 2 3 2 2 0 0 0 0 0 0 2( ln NH ) ( ln N ) 3( ln H ) r NH N H p p p G RT RT RT p p p 3 2 2 3 2 2 2 3 0 0 0 0 0 0 (2 3 ) (ln NH ln N ln H ) r NH N H p p p G RT p p p 0 ( ) rG rG RT ln Q , 3 2 2 2 0 3 0 0 NH N H p p Q p p p p ………. (5) 由(5)式 可 以 看 出 反 應 進 行 到 任 何 程 度 時 , 反 應 自 由 能 的 變 化 情 形 , 其 中 ΔrG0 稱 為 標 準 反 應 自 由 能,是 假 設 在1bar 的壓 力 時,各 個反 應 物在 未 經 混 合的 情 況 下,直 接變 成 已經各 自 分 開 的 生 成 物 時 , 其 化 學 能 的 變 化 量 , 即 等 於 各 個 純 生 成 物 的 化 學 能 乘 以 其 生 成 的 莫 耳 數 , 減 去 各 個 純 反 應 物 的 化 學 能 乘 以 其 消 耗 的 莫 耳 數 。Q 值 稱 為 反 應 商 (reaction quotient),ΔrG 代 表反 應 進 行到 某 一 時 刻的 反 應 自 由能。當 ΔrG<0 時,由 熱力 學 第 二 定 律 可 知 , 反 應 會 自 發 性 的 往 右 進 行 , 使 其 Q 值 逐 漸變 大 。 若 ΔrG>0 時 ,其 逆 反 應 會自 發 性 進 行,使 其Q 值 逐 漸 變小。唯 有 當 ΔrG= 0 時,正 逆 反 應 速 率 相 等,達 到 平 衡 狀 態 。 此 時 正 逆 反 應 雖 繼 續 進 行 , 唯 Q 值 維 持不 變 , 此 時習 慣 以 Kp表 示 , 稱 為 壓 力 平 衡 常 數
(pressure equilibrium constant)。
0 0 rG rG RT ln Kp 0 ( ) rG RT ln Kp
,
3 2 2 2 0 3 0 0 NH p N H p p K p p p p ……….. (6)肆、不同類型的平衡常數
平 衡 常 數 因 應 不 同 的 反 應 類 型 有 各 種 不 同 的 表 示 法 , 例 如 莫 耳 分 率 平 衡 常 數( Kx,mole fraction equilibrium constant)及濃 度 平 衡常 數(Kc,concentration equilibrium constant)。經 由
下 列 公 式 的 簡 單 替 換 可 將 Kp轉 換 成 Kx: 若 以 大 寫 的 P 代表 系 統 平 衡時 的 總 壓,則 各 成 份 物質 的 分 壓 等於 其 莫 耳 分率(x)乘 以 總 壓 , 如 下 所 示 : 3 3 NH NH p x ,P pN2 xN2 ,P pH2 xH2 (代入(6)式的 KP p中) 3 2 2 2 2 3 0 0 2 2 3 3 3 3 0 2 2 2 2 0 0 0 0 ( ) ( ) ( ) ( )( ) ( )( ) NH NH NH p N H N H N H p x P p p x P K x P x P x x P p p p p p p 2 0 ( ) p x P K K P
,
3 2 3 2 2 ( ) ( )( ) NH x N H x K x x ……….. (7) 相 同 的 , 由 於 假 設 各 氣 體 均 為 理 想 氣 體 , 所 以 各 成 份 氣 體 的 分 壓 也 可 以 用 體 積 莫 耳 濃 度 表 示 , 如 下 : i i n RT i p C RT V (將 其代 入(6)式 的 Kp中)3 3 2 2 2 2 2 2 0 2 0 0 0 3 3 0 0 3 0 0 0 0 0 0 ( ) ( )( ) NH NH p N H N H C RT C C RT p C p K C RT C RT C RT C RT C C p p p p C C 3 2 2 2 0 0 2 3 0 0 0 ( ) NH N H C C C RT p C C C C 0 2 0 ( ) p c C RT K K p
,
3 2 2 2 0 3 0 0 NH c N H C C K C C C C ……….. (8) (8)式 的推 導 過 程中,引 進 C0 = 1 mol/L ,由 於 各 成 份物 質 的 分 子、分母同除於 C0,故 其 值 和 單 位 均 不 會 改 變 。 查 表 得 知 在298K 時,氨 的 莫耳 生 成 自 由能(ΔfG0)為-16.5kJ/mol,讓我 們 來 算算 看 其 Kp、Kx、Kc各 為 多 少 ?
3 2 2 0 2 0 0 3 0 2 16.5 1 0 3 0 33.0 / rG NH N H kJ mol 將 上 列 的 數 值 代 入(6)式 中rG0 RT ln K( p) 1 1 1 33000Jmol (8.314Jmol K 298K ln K( p) ( p) 13.3 ln K
6.0 105 p K 知 道 了Kp便 可 利 用(7)、(8)兩式 求 出 Kx和 Kc,首 先 假 設 系 統 平 衡 時 的 總 壓 為 2bar( 1 bar = 105Pa)則 K x可 由(7)得 知 如下 : 2 2 0 2 ( ) ( ) 1 p x P x bar K K K bar P
Kx = 2.4 × 106 利 用(8)式 可 求 出 Kc,而 且 式 中 C0RT 的 單 位 和 p0的 單 位 相 同,分 子 分 母 可 以 彼 此 刪 除( 另 外 ,C0 = 1 mol/L = 1mol·m-3×103) 0 3 3 1 1 2 2 2 0 5 3 1 10 8.314 298 ( ) ( ) (24.8 ) 1 10 p c c c C RT mol m Jmol K K J K K K K p Pa Pa m 上 式 中 將 SI 單 位代 入 後 ,則 有 單 位 的部 分 經 過 互相 抵 消 , 最後 賸 下 J/(Pa×m3), 事 實上 分 母 中 壓 力 的 單 位 Pa=N/m2, 若 乘 上 m3後 , 便 等 於 力 乘 上 距 離(w= F ×l, 牛 頓×米),恰
恰 是 能 量 的 單 位 焦 耳(J),因 此 分子 分 母 將 J 消 去,當 然也 是 没有 單 位。經 由 上式 的 計算 : Kc = 6.0 × 105 × (24.8)2 = 3.7 × 108 Kp、Kx、Kc均 為 平 衡 常 數 , 由 於 表 達 的 類 型 不 同 , 數 值 雖 然 不 同 , 但 都 没 有 單 位 。
伍、再論平衡常數有沒有單位
經 過 上 面 的 公 式 的 推 導 可 知,壓 力 平 衡 常 數(Kp)或 反應 商(Q)均 没有 單 位,因 為 從式 (5)、式(6)中 可 看出,不 管 任一 反 應 物 或生 成 物 的 分壓,在 式 中均 需 除 以 標準 壓 力,所 以 在 自 然 對 數(ln)內 的 數 值 自 然没 有 單 位。另 外,式 中除 上 標 準 壓 力 1 bar 的 原 因,並 非刻 意 為 了 使 平 衡 常 數 没 有 單 位 而 加 上 去 的 , 而 是 源 自 於(2)式 中 ,壓 力 的 積 分 從 p1到 p2, 而IUPAC 刻 意 將 p1定 義 為 標 準 狀 態 的 壓 力(1 bar),因 此 查表 所 得 的 ΔfG0及 Kp數 據 才 得 以 跨 國 統 一。或 許 有 人 堅 持 使 用 不 同 的 壓 力 單 位,如 1atm、1torr 當 成 標 準 狀態 時 的 壓 力, 其 實 這 樣 也 不 會 影 響 没 有 單 位 的 事 實 , 因 為ln(p2/p1)的 數 學 式 中, 分 子 、 分母 的 單 位 相 同 , 始 終 要 互 相 消 掉 , 因 此 使 用 不 同 的 壓 力 單 位 , 求 出 來 的 平 衡 常 數 , 也 不 會 有 單 位 , 但 是 其 相 對 應 的 標 準 反 應 自 由 能 , 自 然 會 和 定 義 p = 1 bar 的 標準 狀 態 不 同。 另 外 , 從 式(5)的等 式 也 可 看出 , 兩 邊 的單 位 必 須 一致 : 0 ( ) rG rG RT ln Q ,
3 2 2 2 0 3 0 0 NH N H p p Q p p p p ……….. (5) 等 號 左 邊 反 應 自 由 能 的 單 位 為 焦 耳(J), 右 邊 第 一 項標 準 反 應 自由 能 的 單 位亦 為 J, 右邊 第 二 項RT 的 單位 也 是 J, 因 此 ln(Q)不 能有 單 位 , 否則 等 號 兩 邊的 單 位 便 會不 相 等 ,(6) 式 的 情 況 也 是 相 同 的 道 理 ,Kp没 有 單 位 。 既 然 Kp没 有 單 位 , 由 其 衍 生 出 來 的 Kx、Kc當 然 也 没 有 單 位 。 但 是 由 上 面 的 推 導 可 知,其 數 值 會 不 一 樣。例 如Kx主 要 是 以 各 氣 相 成 份 的 莫 耳 分 率 來 表 示 平 衡 常 數,當 生 成 物 的 係 數 和 不 等 於 反 應 物 的 係 數 和 時 , 其 Kp和 Kx的 關 係 式 如 下 : 0 ( ) n p x P K K P 其 中Δn = (氣 相生 成 物 的 係數 和)−(氣 相反 應 物 的 係數 和),前 敘氨 的 合 成,其 值 Δn 為-2。 由 上 式 可 知 平 衡 常 數 以Kx表 示,其 值 等 於 Kp/(P/p0)Δn和 總 壓(P)有 關,因 此 數值 和 Kp不 同 。 相 同 的 ,Kp和 Kc的 關 係 式 如 下 : 0 0 ( ) n p c C RT K K p 當 Δn = 0 時 ,K = K , 其 數 值 相 等 , 但 是 Δn 不 為零 時 , 兩 者的 數 值 便 不一 樣 。陸、結論
氣 相 的 化 學 反 應 進 行 時 , 在 反 應 物 變 成 生 成 物 的 過 程 中 , 各 成 份 物 質 的 分 壓 不 停 地 改 變 , 因 此 要 計 算 其 化 學 能 的 改 變 , 必 須 透 過 各 成 份 化 學 能 隨 壓 力 改 變 的 關 係 式 , 由 壓 力p0到p 對 其 關係 式 積 分,再 乘 上 相 對應 的 莫 耳 數變 化,才 能克 盡 其 功。經 過 上 面 基本 熱 力 學 公 式 的 推 導 中 可 知 , 同 一 化 學 反 應 的 平 衡 常 數 , 會 有 各 種 不 同 型 態 的 表 示 法 , 例 如 Kp、Kx 和 Kc, 其 數 值 不 一 定 相 等 , 但 卻 都 一 樣 不 具 有 單 位 。 然 而 有 關 普 通 化 學 和 高 中 化 學 的 教 科 書,在 書 寫 平 衡 常 數 時 一 律 把p0省 略 掉,一 來 是 為 了 方 便,一 來 是 學 生 尚 未 學 習 到 有 關 熱 力 學 的 教 材,無 法 說 明 及 推 導。將 p0省 略,常 會 帶 來 平 衡 常 數 有 没 有 單 位 的 困 擾 , 在 換 算 Kp和 Kc時 , 更 容 易 懷 疑 右 列 等 式 :KpKc(RT)n, 等 號 兩 邊 的 單 位 到 底 要 怎 樣 併 湊 才 能 相 等 ? 據 此 , 筆 者 建 議 在 高 中 階 段 , 教 授 所 有 的 平 衡 常 數 一 律 不 宜 使 用 單 位 , 以 利 和 後 續 的 大 學 教 育 接 軌 , 而 代 入 平 衡 常 數 定 律 式 的 數 值 均 採 用 SI 單 位 , 壓 力 用 Pa,氣 體 常 數 R 的單 位 則 使用 8.314 J·mol-1·K-1。 若 居 於 常 年 的 習 慣 , 壓 力 一 定 要 使 用atm,則 R 的 單 位記 得 使 用 0.082 L·atm·mol-1K-1,否 則 在 諸 多 計 算 上 的 問 題, 常 會 產 生 單 位 錯 置 , 以 致 發 生 不 可 預 期 的 錯 誤 。 尤 其 教 師 命 題 時 , 更 不 宜 出 現 有 單 位 的 平 衡 常 數 , 以 免 誤 導 學 生 , 造 成 牢 不 可 破 的 迷 失 概 念 。 本 文為 簡 化 起 見,將 氣 體 均當 做 理 想 氣體 操 作,事 實 上 和 真 實氣 體 之 間 仍有 偏 差 需 要 修 正 。 真 實 的 情 況 , 在 氣 體 時 平 衡 常 數 定 律 式 中 的 分 壓 均 用 逸 壓(f, fugacity)取 代 ,而 溶 液 時 則 用 活 性(a, activity)置 換 , 由 於其 推 導 的 過程 較 為 複 雜、 抽 象 , 但相 對 於 使 用理 想 氣 體 所 推 導 的 結 果 , 並 没 有 太 多 的 差 別 , 因 而 在 此 略 而 不 述 。參考資料
鍾 崇 燊(1997): 化學 平 衡 常 數的 單 位 。 科學 教 育 月 刊,196, 43~46。 楊 秉 恭 , 曹 葉 , 陳 惟 謙 , 鍾 崇 燊(2002):概 念 改 變 的教 學 : 平 衡常 數 與 標 準自 由 能 變 化。 化 學 教 育 ,60,129~134。P. W. Atkins (1994), Physical Chemistry (5th ed.).p.271~310.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