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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勞工醫療可近性與醫療利用分析; Analysis of the Accessibility and Utilization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for Foreign Labors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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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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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民國七十八年十月時,為配合推動十四項重 要建設工程及國家六年計畫,正式同意開放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 印尼等四國引進外籍勞工。至八十九年四月底,根據行政院勞委會 (2000)資料顯示,已有效核准可引進外籍勞工人數共計 382,607 人, 而在華人數有 298,633 人,如以國籍區分,以泰國籍勞工 137,589 人 居首,佔 46﹪;其次是菲律賓勞工 109,937 人,佔 37﹪;再次為印尼 籍勞工 48,776 人,佔 16.32﹪;以及越南勞工 2,214 人,佔 0.74%, 而以馬來西亞勞工為最少,117 人,只佔 0.04﹪。 隨著外籍勞工大量的雇用於基層的工作崗位,外籍勞工適應之問 題,如工作方面的適應、生活的適應以及外勞的健康管理,應該給於 高度的重視與保障。一個雇主應該確保每個員工在安全、健康的工作 環境下工作,除了基於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考量外,也應該保障外籍 勞工之基本人權。 根據張淑玲( 1999)的研究顯示 :外勞在門診、急診、中醫門診 及住院醫療服務利用情形較一般健保民眾少。將其部分結果節錄於 下: 在門診就醫次數統計結果發現,外籍勞工之門診就醫次數以一次為 最多,人數為 46385 人,佔 45.5%。而若以我國全部保險對象而言, 門診就醫次數以十次以上為最多,人數為 9572000 人,佔 44.1%(表 格 1-1)。. 1.

(2) 表格 1-1 外籍勞工與全民健保民眾門診就醫次數統計 外籍勞工 就診次數. 就診人數(人). 全部保險對象. 就診人數. 就診次數. 就診次數. (百分比). (千人). (百分比). 1. 46385. 45.5. 2855. 13.2. 2. 21434. 19.6. 1529. 7.0. 3. 12670. 11.6. 1283. 5.9. 4. 8275. 7.7. 1155. 5.3. 5. 5649. 5.2. 1062. 4.9. 6. 4144. 3.8. 1046. 4.8. 7. 2560. 2.3. 902. 4.2. 8. 1861. 1.7. 824. 3.8. 9. 1314. 1.2. 758. 3.5. 10. 988. 0.9. 702. 3.2. 10+. 3785. 3.5. 9572.23. 44.1. 合計. 109165. 100.0. 21688. 100. 資料來源:張淑玲(1999)及中央健保局(1997). 在門診醫療費用方面,外籍勞工門診醫療費用多在 2000 元以 內,約佔全部外籍勞工使用人數 78.4%,而全部保險對象之醫療費用 在 2000 元以內者,只佔全部保險對象使用人數 35.1%(表格 1-2)。. 2.

(3) 表格 1-2:外籍勞工與全民健保民眾門診醫療費用統計 外籍勞工 醫療費用(元). 全部保險對象. 使用人數. 使用人數. 使用人數. 使用人數. (人). (百分比). (人). (百分比). 0-1000. 60206. 55.2. 4705. 21.67. 1001-2000. 25324. 23.2. 2917. 13.43. 2001-3000. 10485. 9.6. 2204. 10.15. 3001-4000. 5009. 4.6. 1790. 8.24. 4001-5000. 2656. 2.4. 1482. 6.83. 5001-6000. 1678. 1.5. 1229. 5.66. 6001-7000. 1101. 1.0. 1019. 4.69. 7001-8000. 742. 0.7. 849. 3.91. 8001-9000. 476. 0.4. 707. 3.26. 9001-10000. 363. 0.3. 593. 2.73. 10001-15000. 725. 0.7. 1826. 8.41. 15001-20000. 202. 0.2. 860. 3.96. 20001-30000. 97. 0.1. 761. 3.50. 30001 以上. 101. 0.1. 770. 3.55. 合計. 109165. 100. 21712. 100. 資料來源:張淑玲(1999)及中央健保局(1997). 在住院醫療費用方面:外籍勞工其門診醫療費用集中在 1000 元 以內,約佔全部外籍勞工使用人數 33.6%,而我國全部保險對象之醫 療費用在 10000 元以內者,只佔全部保險對象使用人數 21.85%(表 格 1-3)。 3.

(4) 表格 1-3:外籍勞工與全民健保民眾住院醫療費用統計 外籍勞工 醫療費用(元). 全部保險對象. 使用人數. 使用人數. 使用人數. 使用人數. (人). (百分比). (千人). (百分比). 0-5000. 414. 10.0. 128. 7.51. 5001-10000. 982. 23.6. 245. 14.34. 10001-15000. 622. 15.0. 265. 15.57. 15001-20000. 482. 11.6. 261. 15.34. 20001-25000. 477. 11.5. 114. 6.68. 25001-30000. 316. 7.6. 167. 9.79. 30001-40000. 269. 6.5. 137. 8.04. 40001-50000. 177. 4.3. 76. 4.45. 50001-60000. 108. 2.6. 49. 2.86. 60001-80000. 118. 2.8. 59. 3.49. 80001-100000. 63. 1.5. 39. 2.28. 100001 以上. 131. 3.1. 161. 9.64. 合計. 4159. 100.0. 1701. 100. 資料來源:張淑玲(1999)及中央健保局(1997). 若以年齡層再加以細分,其研究結果可發現年齡層在 14 歲至 64 歲之間,外籍勞工之醫療服務利用低於我國全民健保對象(表格 1-4) 。. 4.

(5) 表格 1-4:外籍勞工與全民健保年齡別醫療服務利用分析 外籍勞工 年齡層. 申報醫療. 保險對象. 全民健保對象 平均每保. 費用(萬 人數(人) 險對象醫 元). 療費用. 申報醫療. 保險對象. 平均每保. 費用(萬 人數(人) 險對象醫 元). 療費用. (元). (元). 0-4. 184. 1450. 12681. 5-9. 106. 1517. 7001. 10-14. 77. 1570. 4924. 15-19. 11.96. 136. 879.34. 113. 1897. 5981. 20-24. 2600. 18563. 1379.39. 119. 1500. 7901. 25-29. 8800. 60618. 1453.27. 154. 1727. 8910. 30-34. 7400. 55414. 1343.74. 168. 1819. 9257. 35-39. 5600. 38311. 1462.45. 172. 1801. 9530. 40-44. 2600. 19263. 1348.99. 179. 1628. 10972. 45-49. 877.78. 7138. 1229.73. 174. 1360. 12774. 50-54. 232.64. 1698. 1370.07. 140. 8829. 16940. 55-59. 89.02. 277. 3213.72. 172. 836. 20614. 60-64. 15.02. 92. 1633.13. 189. 725. 26070. 65-69. 226. 699. 32354. 70-74. 199. 543. 36604. 75-79. 74. 331. 22195. 80-84. 24. 172. 13894. 85-89. 7. 68. 10227. 5.

(6) 90 以上. 134. 21. 648694. 合計. 2610. 20492. 12737. 資料來源:張淑玲(1999)及中央健保局(1997). 資料來源:張淑玲(1999)及中央健保局(1997) 平均每保險對象醫療費用分布 單位:元 40000 35000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0-4. 5-9. 10-14 15-19. 20-24. 25-29. 30-34. 35-39. 40-44. 45-49. 50-54. 55-59. 60-64. 65-69. 70-74. 75-79. 80-84. 85-89. 年齡層 外籍勞工. 全民健保民眾. 6.

(7) 第二節 問題陳述 由研究背景我們可以知道外籍勞工在醫療利用方面有偏低的現 象,然而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外籍勞工醫療利用較我國一般健保民眾 少呢?而外籍勞工所面臨的就醫問題及就醫障礙到底為何?是財務 方面的障礙(如保費負擔、部分負擔、交通費用的負擔),或是語言 上的障礙(如與醫生語言溝通障礙等) ,亦或是醫療輔助需要的障礙 (如就醫流程不瞭解就醫時的交通工具或就醫地點的不熟悉或需要 旁人協助等),本研究將從這三個構面去探討外籍醫療可近性的問 題,並進一步從探討影響外籍勞工醫療利用之因素。. 第三節 研究問題與研究目的 1. 探討目前外籍勞工的就醫可近性:分別從外籍勞工之基本特性與 財務障礙、語言障礙、及醫療輔助需要的關係,以探討外籍勞工 醫療可近性之問題。 2. 探討目前外籍勞工醫療利用的情形:分別就外籍勞工之傾向因 素、能力因素、需要因素來探討外籍勞工醫療利用的情形。. 7.

(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分成三個部份分別進行探討:第一部份為外勞引進現況及其 有關議題 ;第二部份為探討醫療服務使用與醫療可近性之理論架構;第 三部份為探討國內外目前醫療服務使用之實證研究。. 第一節 外勞引進現況及其有關健康議題 一、外籍勞工的定義: 外籍勞工的定義很多,依聯合國於一九九0年通過的勞工及其家 屬權力保障公約(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rights of all Migrant Workers and Members of Their Familities)中規定:”凡非該 國之公民,進入該國從事有酬勞活動者均屬之。而 Robert(1996)在工 業關係辭典(Dictionary of. Industrial Relations)定義為:非本國人,. 但在本國勞動市場中勞動。以上所強調的皆為外國人進入他國勞動市 場的情形。 另一學者 Reuben(1986)進一步依據兩個觀念:其一為外國人到本 國主要的目的是移民及工作;其二為在本國境內的外國人又有合法及 非法之分。將居住本國境內的外國人分為( 1)合法居留的外國人 ( Resident Aliens);(2)暫時居住的外國勞動者( Temporary Foreign Worker)如獲准居留一段期間之演藝人員、外籍醫師等臨時勞工;(3) 非法居留的外國人(Illegal Aliens)。 而國內學者陳正良(1990)則將本國境內之外國人分為下列五種 類型: (1) 獲准移民長期居留,從事工作者 (2) 獲准在國內工作,合法受雇從事工作者. 8.

(9) (3) 獲准在國內工作,但受雇從事核准工作外之工作者 (4) 未獲准在國內工作,非法從事工作者,包括 A.合法停留 ,非法受 雇者 B. 逾期停留,非法受雇者 (5)非法入境,非法受雇從事工作者。 另外,在我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雇主聘僱外 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的工作為(勞委會 1999): (1) 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 (2) 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 (3) 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院校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 (4) 依補習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外國語言教師。 (5) 運動教練及運動員。 (6) 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 ( 7) 家庭幫傭 (8) 為因應國家重大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英主管機 關指定工作者。 ( 9)其他因工作性質特殊,國內缺乏該項人才,在業務上確有聘僱外 國人從事工作之必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 而本研究所指外籍勞工係一正常程序,在限量限業及專案下符合 條件,經由政府正式核准引進的各類 合法外籍人士,不包括非法在台 打工等外來勞工。. 二、外籍勞工類別 近年來,為配合國內經濟發展及社會的實際需要,分別對重大公 共工程建設、重要生產行業、監護工、家庭幫傭及外籍漁船船員等方 面予以規劃引進外籍勞工(勞委會 1999):. 9.

(10) (一)重大公共工程建設 為因應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的實施,由政府單位發包興建暨經政府 單位核准獎勵民間投資興建的重大公共工程得標者,得申請聘僱外籍 營造工。同時並公告受理製造業重大投資業者及公私立學校、社會福 利機構及醫院興建工程得標業者,得申請聘僱外籍勞工。 (二)重要生產行業 事業單位新設及擴廠為配合振興經濟方案,開放有二億以上重大 投資案者,得專案申請引進外籍勞工;又為因應國內經濟發展及就業 市場情勢需要,開於紡織業等七行業雇主申請聘請外籍勞工。 (三)家庭幫傭 基於當前社會發展需要,夫妻均工作而有未滿六歲之子女或年滿 75 歲以上親屬之家庭得優先申請核配外籍家庭幫傭。 (四)監護工 為配合目前國內監護人力供需失衡現象,家庭或社會福利暨精神 病患收容養護機構為照顧植物人,重度殘障者 或其他癱瘓者,得專 案申請聘僱外籍監護工。 (五)外籍船員 為顧及當前漁業發展之需要,開放以外國基地作業之遠洋漁船及 近海漁船僱用外籍船員,其人數不得超過全船船員總數二分之一。. 三、引進人數 根據行政院勞委會( 2000)資料顯示,截至 89 年 4 月底,已有效 核准可引進外籍勞工人數共計 382,607 人,而在華人數有 298,633 人, 如以國籍區分,以泰國籍勞工 137,589 人居首,佔 46﹪;其次是菲律 賓勞工 109,937 人,佔 37﹪;再次為印尼籍勞工 48,776 人,佔 16.32 ﹪;以及越南勞工 2,214 人,佔 0.74%,而以馬來西亞勞工為最少, 117 人,只佔 0.04﹪(詳見附錄一,表 1)。. 10.

(11) 若以外籍勞工在台工作地區統計 ,則以桃園縣的人數最多,為 65,209 人,佔 21.84%;其次為台北縣,為 41,477 人,佔 13.89%;再次 為台北市,共 28,937 人,佔 9.7%;最少為澎湖縣,只有 93 人,佔 0.03 %(詳見附錄一,表 2)。 若以職業別區分,製造業之外籍勞工在華人數為 209,402 人,佔 60%;營造業之外籍勞工在華人數為 39,042 人,佔 13%;社會服務 業之外籍勞工在華人數為 80,649 人,佔 27%(詳見附錄一,表 3)。. 四、當前外籍勞工政策重點 我國外籍勞工政策乃以補充性而非替代性為原則,且不擬全面開 放引進外籍勞工,亦不允許非法外勞就地合法化。 外籍勞工之聘僱與管理於『就業服務法』及『外國人聘僱許可及 管理辦法』中規定(勞委會 1999): (一)為保障國民工作權,外籍勞工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在中華民國 工作。 (二)為避免妨礙國人之就業機會及勞動條件,雇主申請聘僱外籍勞工 來華工作,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 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 (三)雇主與外籍勞工所簽訂之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有關定期契約 之規定辦理。 (四)雇主聘僱外籍勞工,其聘僱許可期間最長為二年,雇主得申請展 延以一次為限,其展延期間不得超過一年。 (五)外籍勞工不得轉換雇主及工作。 (六)雇主聘僱外籍勞工應繳納就業安定費,以作為促進國民就業之 用。 (七)雇主不得以本人名義聘僱外籍勞工為他人工作或指派所聘僱外 籍勞工從事申請許可以外之工作行為。若有違反,雇主除受處罰 11.

(12) 及被撤銷聘僱外籍勞工之許可外,經撤銷聘僱許可之外籍勞工, 應即令其出境,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八)外籍勞工於入境前、入境後七日內及每隔六個月須做健康檢查。 (九)雇主於外籍勞工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者或僱傭關係消滅者等 情事時;雇主有通知警察機關及當地主管機關之義務。 (十)雇主聘僱外籍勞工應繳納保證金,以作為警察機關依規定遣返外 籍勞工之旅費及收容期間之必要費用。. 五、國內外有關外籍勞工研究報告: 主題主要分為四部分: (一)引進外籍勞工與勞工短缺之議題 從七十八年引進外籍勞工至八十一年公布就業基準法間,大部分 專家學者的研究在於探討引進外籍勞工與勞工短缺的問題(林嘉蓉 1990;施銀河 1992) 。評估政府開放外勞政策其執行結果發現外勞之引 進確實補充了勞動力不足的功能。 (二)外籍勞工管理及政策評估的相關議題 八十一年公布就業基準法公布後,研究文獻重點轉為如何做好外 籍勞工管理及政策評估或偏向引進外籍勞工可能會引發的社會、經 濟、政治問題及其因應對策的相關議題(成之約 1994;鄭明忠 1995; 黃文鐘 1996;林建山 1996)。研究結果大多主張我國政府在外籍勞工 的開放與引進及管理上應朝向保護國人就業權益及避免外籍勞工造 成社會問題。 (三)外籍勞工在台工作適應及生活適應議題 之後,陸續有外籍勞工在台工作適應及生活適應相關議題的探 討,研究結果發現外籍勞工在台工作適應及生活適應尚可能產生的問 題有生理需求問題、心理需求問題及違法遣返出境的問題、語言溝通 12.

(13) 問題、申訴管道問題、休閒娛樂不足問題、生活習性適應問題、食衣 住行安排問題、醫療看病問題等(黃世雄 1994;陳秋蓉 1995;林宜宏 1996;楊明仁等 1996;吳挺鋒 1997)。 (四)外籍勞工健康問題及醫療研究利用議題 而對於外籍勞工之健康問題只有施貞夙(1994)對外籍勞工健康 檢查制度實施成效的研究,其研究結果發現外籍勞工入境後之檢查問 題有入境檢查不合格率偏高、定期檢查不合格率偏高、雇主未依規定 辦理定期檢查、認可醫療機構體檢水準不一及體檢不合格外籍勞工遣 送出境的問題。而在吳聰能( 1994)針對勞保外籍勞工職業傷害及健 康追蹤之調查亦指出外籍勞工之身心健康影響受下列五種因素所影 響:對移入國社會文化的適應狀況、所受教育背景及職業訓練情形、 年齡性別及原來健康狀態、所從事工作類型及潛在之健康安全危害、 居住環境、收入水準及被種族歧視的可能性。另外,張淑玲(1999) 對於我國外籍勞工健保醫療利用健保的就醫情形加以探討,包括門 診、急診、中醫門診及住院醫療之分析,其研究結果亦發現外勞在門 診、急診、中醫門診及住院醫療服務利用情形較一般健保民眾少。. 13.

(14) 第二節:醫療可近性與醫療服務使用之理論架構 一、醫療可近性之理論架構 目 前 對於 可 近 性 (accessibility) 並 沒 有 一 個 很 明 確 的 定 義 。 Weissman J.S. 和 Epstein A.M.(1993)將可近性定義為及時、足夠、且 適當的醫療資源,以促使較佳的健康狀況。而 Michael Millman(1993) 提出的個人醫療服務可近性之測量模式( Model of access to personal health care service)中,將醫療可近性定義為在一段時間裡,個人所 使用的醫療服務,可達到最大可能健康的結果。除了強調醫療服務與 健康結果的相關性外,尚注重社區中醫療服務系統對個人或團體所能 提供的服務量,若醫療服務過程中出現障礙時,就會造成醫療利用可 近性的問題,茲將此模式之流程以醫療利用可近性的障礙、醫療利用 型態及醫療服務結果等三項加以說明。 (一)醫療利用可近性之障礙(barriers) 醫療利用可近性之障礙可分為結構性(Structural)、財務性 (Financial)和個人及文化(Personal/Culture)等三種型態, Berk 等人 (1984)指出這些障礙因素對醫療利用的影響是錯綜複雜的,單一障礙 因素的存在與否,對醫療可近性不一定有對的正面或負面影響。茲將 三種障礙因素分述如下(圖 2-1): 1. 結構障礙(Structural Barriers) 可近性之結構障礙指的是醫療服務提供者的數量、密度、型 態、位置及組織等,其直接影響醫療的可近性。 2. 財務障礙(Financial Barriers) 財務障礙會使得病人無能力去支付醫療費用,且從經濟的觀. 14.

(15) 點而言,若醫療費用上漲的超過了收入的增加率,亦是民眾的財 務障礙之一,而民眾支付醫療費用的能力與保險率有密切的關 係,除了保險的有無,尚須要考慮保險金額的多寡及保險的支付 範圍。 3. 個人及文化障礙(Personal and Culture Barriers) 個人及文化障礙中其中以個人特性為最重要,包括教育程度 與健康信念,其會阻礙一個人尋求必要的醫療照護的意願,甚至 會影響一個人在醫療服務過程中對於醫囑的遵從性。 (二)醫療利用型態 主要以尋求醫療照護的頻率及使用醫療服務的過程,來作為醫療 利用的指標。如由誰提供醫療照護(醫師、中醫師)、醫療服務場所 (診所、醫院) 、醫療服務目的(預防、保健及治療)及醫療使用頻 率等。 (三)醫療服務結果 醫療服務的結果可以直接且完全用來測量醫療利用的可近性,一 般以死亡率、疾病率及住院率的需求作為醫療利用的結果指標。. 障礙 (1) 結構 可用性 組織性 轉診 (2) 財務 保險普及率 給付範圍. 醫療服務利用 醫療過程. 醫療提供. 結果. 適當性 (1) 處理效能 (2) 提供者品 質 (3) 病人固定 性. (1) 健康狀態 罹病率 死亡率 康復 功能恢復 (2) 適當的服務. 圖 2-1 醫療可近性測量模式(Model of access to personal health care service) 資料來源:Michael Millman(1993). 15.

(16) 而在測量可近性方面的指標 Weissman 與 Epstein 認為可以從結 構面(structure)、過程面( process)與結果面( outcome)三方面的 指標來探討。其整理各家對可近性的研究,列出研究醫療可近性的指 標如下表。 醫療政策方面 納保情形 醫療照護系統特質(如醫療人力方面、保險給付方式) 使用量之控制 個人特質 1. 個人傾向特質 年齡 性別 教育程度 職業 種族 收入 居住地(都會區/郊區) 個人行為 2. 個人對醫療需求特質 自覺健康狀態 行動之限制狀態 有無慢性疾病 其它健康狀態之測量 可近性之指標 1. 中介指標 就醫地點、就醫的方便性、可接受性 2. 過程指標(質與量的利用) 診次、處置、用藥之使用量 醫療費用 適當/適時(就醫時間、預防保健、嚴重疾病之治療). 16.

(17) 技術品質 醫療疏失 醫病溝通 3. 結果指標 滿意度 死亡率/健康狀態 可預防之疾病狀態 資料來源:Weissman J.S. and Epstein A.M.,1993. 17.

(18) 二、醫療服務使用之理論架構 Andersen 於 1968 年提出第一階段健康行為模式後,之後又與其 他學者不斷修正此模式,共提出四個階段的模式,以下對於該四個階 段模式,茲以說明: (一)第一階段健康行為模式(Andersen,1975) Andersen 於1968年提出健康行為模式,此階段之健康行為模 式在於強調以個人為單位的因素探討,茲分述如下(如圖 2-2): 1.傾向因素(predisposing component):指個人於疾病發生前 ,有哪 些特質的人較傾向使用醫療服務,此特質可歸納成三個層面: a.基本人口學特徵(demographic):如年齡 、性別、 婚姻狀況、家 庭人口數。 b.社會結構特徵(social structure) :如教育程度、職業類別、宗教 信仰等。 c.健康信念(health belief): 如壓力、 焦慮及是否相信醫療效果。 2. 能力因素(enabling component):指個人使用醫療照護的能力,唯有 具備利用醫療服務能力的人 才能夠去利用醫療服務.包括兩個 層面: a.個人或家庭資源(personal/family): 如家庭收入、 儲蓄及健康 保險的有無。 b.社會資源(community): 如社區醫療資源的多寡、醫療資源的 可近性和有無固定就醫場所。 3.需要因素(need component):指個人感到某些醫療需要後,才會產 生醫療利用的行為, 包括二個層面: a.個人對健康與疾病的主觀感受(perceived): 如自覺無法工作天 數或活動受限天數,自述一般健康狀況。 b.疾病臨床評估(evaluated) :由醫療人員所做的診斷。. 18.

(19) (二)第二階段健康行為模式(Aday &Andersen,1975) 1974年,Aday &Andersen 提出第二階段健康行為模式,其與 第一階段之最大不同點在於除了將個人因素在細分為可變因素及不 可變因素,且將衛生政策因素、健康照護提供體系因素、消費者滿意 度之因素納入該模式,茲分述如下(如圖2-3): 1.衛生政策因素:主要針對財務(Financing)、教育(Education)、 醫事人力(Manpower)、及健康照護組織(Organization)等四大部 份,作為醫療資源可近性改善之思考。 2.健康照護提供體系因素:主要可以分成資源(Resource)與組織 (Organization)兩大方面。在資源方面,主要指健康照護時所投 入的資產(Capital)與人力(Labor),而這些資源之總量(Volume) 與分配(Distribution),亦是在資源方面因素探討時的重點。而在 組織方面,主要是指上述資源投入後,資源如何在健康照護過 程中獲得利用與管理,其所探討的方向可以分成進入(Entry)及 結構(Structure),所謂的進入是指民眾如何進入健康照護組織以 使用健康照護資源,而結構因素,主要是指民眾欲進入健康照 護組織所會面臨的相關條件、規定或障礙等等。 3.消費者滿意度之因素:主要是指消費者使用過健康照護之後, 對於健康照護之評價,其評價方向可以分為下五大項,即方便 性(Convenience)、成本(Cost)、協調(Coordination)、資訊 (Information)、品質(Quality)及禮貌(Courtesy)等五大項。 4.危險人口之特質(Characteristics of Population at Risk):其基本 概念與第一階段之健康行為模式相同,然第二階段之健康行為 模式將個體因素中的基礎因素及協助資源再分為可變動及不可 變動兩類,所謂的可變動泛指:個體之健康信念、所得及健康 保險之有無等等因素,而不可變因素包含:性別、年齡及種族 等變項。. 19.

(20) (三)第三階段健康行為模式(Aday & Andersen,1995) 強調醫療服務可用於維護及改善個人健康狀態 ,而個人對於醫 療服務的認知可藉由個人認知或由專家評估其健康狀態,另外,外在 環境因素方面也是影響醫療利用的重要因素 ,同時加入個人健康行 為如飲食、運動、自我照護等對健康結果的影響,最後模式增加對健 康狀況結果的測量,將原本評估醫療服務之可近性的概念測量更擴大 (如圖 2-4)。 ( 四 ) 第四階段健康行為模式(Andersen,1995) Andersen 整合Evan、Scoddart和Patrick等人研究,最後提出第四 階 段 健 康 行 為 模 式, 此 模 式 強 調 整 個 健 康 行 為 模 式 為 一 個 動 態 (dynamic) 且會回覆(recursive)模式,顯示醫療服務利用行為受複雜因 素的影響,環境因素會影響人口特性,在間接影響健康行為,此外再加 入利用醫療服務後的健康行為因素,且個人使用醫療服務後的健康狀 況結果還會在影響個人的健康行為(如圖2-5)。. 20.

(21) 第一階段健康行為模式( Andersen,1968). 傾向因素. 能用因素. 醫療服務利用. 需要因素. 圖 2-2、第一階段健康行為模式(Andersen,1968) 資料來源:Andersen (1965) 第二階段行為健康模式1970年代(Aday、Andersen). 服務提供體系 的特徵 資源數量分布 組織如何進入結構. 衛生政策 財政 教育 人力 組織. 個人特徵 傾向因素 能力因素 需要因素. 衛生服務的 利用型態 場所目的 時間間隔. 消費者滿意度 方便協調 禮貌訊息 花費品質. 圖 2-3、第二階段行為健康模式 1970 年代(Aday、Andersen) 資料來源:Aday,L.A. and Andersen,R.,1974. 21.

(22) 第三階段健康行為模式( Aday、 Andersen, 1995). 健康行為主要 的決定因素. 健康行為. 人口特徵. 個人健康行為. 認知健康狀況. 健康照護系統. 利用醫療服務. 評估健康狀況. 外在環境. 健康結果. 消費者滿意. 圖 2-4、第三階段健康行為模式(Aday、Andersen,1995) 資料來源:Aday、Andersen,1995 第四階段健康行為模式--1990年代. 環境. 健康照護系統 外在環境. 人口特質 傾向 能力. 就醫行為. 結果 認知健康狀況. 實施個人健康 評估健康狀況 使用醫療服務 消費者滿意. 需要. 圖 2-5、第四階段健康行為模式--1990 年代 資料來源:Andersen (1995). 22.

(23) 第三節 國內外目前醫療服務使用之實證研究 一、 傾向因素對醫療服務利用之影響 (一)性別因素: 許多研究中結果發現性別會造成對醫療資源有顯著差異,如賴芳 足(1996)研究中指出女性門診利用大於男性及石耀堂( 1994)台灣 地區居民女性平均醫療利用次數較男性高等。 (二)年齡因素: 由過去研究,可發現年齡愈大使用門診次數愈多,吳肖琪 (1991) 、許志成(1992)、賴芳足(1996)等均有相同研究結果。而 羅紀瓊( 1990)研究中指出年齡對就診率成明顯的 U 型分佈。 (三)種族因素: 在 Cox(1986)之研究中探討美國加州越南人、葡萄牙人和西班 牙人,門診使用情形和影響因素,研究結果發現需要因素在三種種族 的服務使用上為顯著影響因素;但不同種族間對需要因素的定義不 同。Cunningham 等(1993)之研究中探討種族因素對一般門診利用 的影響程度,研究結果發現印地安裔及阿拉斯加裔之 18-64 歲成人與 美國 18-64 歲成人有近似的門診利用率,但美國 18-64 歲成人有較高 的利用率。 (四)職業因素: 羅紀瓊(1991)探討民眾就診中醫的影響因素就業行業為運輸倉 儲及服務西醫利用次數越多;黃瑞珍( 1997)探討高雄市醫療資源對 民眾尋求門診醫療照護及求醫流向影響職業為農者比無職業者,門診 醫療利用次數較多。. 23.

(24) (五)教育程度 吳肖琪( 1991)研究中發現教育程度愈高者,健康情形愈良好, 所以求診次數愈低。但吳就君則發現教育程度不會影響醫療資源的應 用,而吳淑瓊之研究則指出教育程度較低者有複向求醫的傾向。 (六)居住時間長短 Jeffrey(1998)之研究居住時間長短會影響醫療照護的可近性, 其可能原因為文化差異的適應或語言障礙的克服。. 二、 能力因素對醫療服務利用之影響 (一)收入 賴芳足( 1996)探討全民健保實施後民眾醫療利用影響因素、部 分負擔對民眾求醫意願之影響其研究結果為家戶收入與醫療費用成 正相關,一般研究均顯示高收入者醫療利用較多,但在全民健保實施 以後,低收入者利用醫療的機率偏高,在住院次數及平均住院日及總 住院天數方面,低收入者有較高的醫療利用傾向。 (二)保險有無 鄭守夏、江東亮( 1997)之研究旨在探討全民健保的實施,對民 眾的醫療利用以及整體醫療費用的影響。研究結果發現,健保前無保 險者之各項醫療服務使用率與使用次數均大幅增加。 (三)語言障礙(Language Barriers)因素: Steven Woloshin (1995)的研究中發現,在美國五個州(California, New York, Texas, New Mexico, and Hawaii )內,約有超過 10%的人 口,在英文之語言能力上有障礙,並影響他們接受醫療服務的可近性。. 24.

(25) 三、 需要因素對醫療服務利用之影響 健康狀態是決定醫療利用的重要及主要因素,多個研究均指出自 覺健康狀態較差及有慢性病者其醫療利用呈現正相關。在 吳肖琪 (1991)研究中指出自覺嚴重度與生病日數是影響醫療利用的重要因 素。而賴芳足(1996)亦發現自覺不健康者住院利用為自覺普通健康 者的 2.34 倍。. 四、 醫療資源對醫療服務利用之影響 許多研究顯示醫師人口比與醫師利用率有顯著相關 ( Andersen,1976;Andersen & Aday,1978 ) ;羅紀瓊( 1990)的研究顯 示病床人口數、醫師人口比皆會影響就診率;吳肖琪(1991)研究發 現,就醫次數受醫療可用性影響;在醫療資源充足區域,民眾的西醫 門診利用即不受醫療資源供給之影響;但在醫療資源寡的區域,民眾 的西醫門診利用隨醫療資源可用性越高,民眾利用西醫較高。. 25.

(26) 第三章、研究設計與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將外籍勞工醫療可近性與醫療利用分析分成兩個研究架 構,分別敘述如下,其中醫療利用分析將以 1968 年 Andersen 所提出 第一階段醫療服務利用行為模式為主要研究架構。. 醫療利用可近性之研究架構: 外籍勞工 l 個人基本特性 l 醫療利用可近性. 性別 年齡 國籍別 職業別 教育程度 職業別 宗教信仰 其他國工作經驗 來台工作年數. 語言障礙程度 財務障礙程度 醫療輔助需要障礙程度. l 個人經濟因素 收入所得. l 健康狀態 自覺健康狀態. 26.

(27) 醫療利用之研究架構:. 外籍勞工 l 傾向因素 性別 年齡 國籍別 職業別 教育程度 職業別 宗教信仰 來台工作年數. l 醫療利用 門診利用次數 急診利用次數 住院利用次數 總醫療利用次數 是否延遲就醫. l 能力因素 月收入 語言障礙程度 財務障礙程度. l 需要因素 自覺健康狀態. 27.

(28) 第二節 研究假設 依據研究目的,本研究假說為: 1. 外籍勞工之個人基本因素與醫療利用可近性有統計顯著之相 關。 2. 外籍勞工之個人能力因素與醫療利用可近性有統計顯著之相 關。 3. 外籍勞工之個人健康狀態與醫療利用可近性有統計顯著之相 關。 4. 外籍勞工之傾向因素與醫療利用次數有統計顯著之相關。 5. 外籍勞工之能力因素與醫療利用次數有統計顯著之相關。 6. 外籍勞工之需要因素與醫療利用次數有統計顯著之相關。. 28.

(29) 第三節 變項名稱與操作型定義 一、醫療可近性部分: 本研究採用研究者自行編制醫療可近性量表(共有 9 題),進行 測量。以瞭解外籍勞工醫療可近性的情形。本研究量表包含語言障 礙、財務障礙、醫療服務需要三個構面,其中語言障礙方面包含 2 題,財務障礙包含 4 題,而醫療服務需要則包含 3 題。每一構面採李 克量表( Likert Scale)5 分法來計分,在財務、語言障礙程度方面答 完全沒有妨礙為 1 分,有一點妨礙為 2 分,中度妨礙為 3 分,相當多 妨礙為 4 分 ,妨礙到極點為 5 分。得分越高者表示障礙程度越高。 而在服務需要但缺少的頻率也是以五分法分成:答從不者為 1 分,很 少者為 2 分,有時者為 3 分,經常者為 4 分,一直都是者為 5 分,得 分越高者表示需要服務但缺少服務的頻率較高。 分別將語言障礙、財務障礙、醫療服務需要所代表題號及包含題 數分述如下表,且每一構面之總和代表該構面的情形,現將每一構面 所考量因素配分情形如下:. 表 3-1 醫療可近性量表配分情況: 語言障礙. 財務障礙. 醫療服務需要. 題號. F01、F02. F03 F04 F05 F09. F06 F07 F08. 題數. 2. 4. 3. 總分範圍. 2-10 分. 4-20 分. 3-15 分. 以下並以研究者所設計每一構面之總和分數,分別進行醫療可近 性雙變項分析及複迴歸分析。 29.

(30) 二、醫療利用之相關因子: 依據 Andersen 發展之醫療保健服務使用第一階段行為模式之理 論架構行為模式理論架構,設計結構式問卷。問卷內容包括以下資訊: (1) 傾向因素:性別、年齡、國籍、婚姻狀況、職業、教育程度、來 台年數、宗教信等。 (2) 能力因素:收入所得、語言障礙程度、財務障礙程度等 (3) 需要因素:自覺健康狀況。 (4)醫療利用:外籍勞工在台灣期間有無利用門診、急診住院及其利 用數。 (5)其他:就醫管道、就醫資訊之取得、社會支持等。 以下為本研究之變項名稱與操作型定義:. 30.

(31) (一)依變項 變項名稱. 變項 操作型定義. 變項屬性. ●醫療利用次數 1.門診利用次數 88 年間西醫門診利用總次數. 連續. 2.急診利用次數 88 年間急診利用總次數. 連續. 3.住院利用次數 88 年間住院總次數. 連續. 4. 總 醫 療 利 用 次 88 年間門診、急診、住院總次數之和. 連續. 數 ●醫療利用可近性: 語言障礙程度. 以研究者自行設計之醫療可近性量表之 序位 結果,將與雇主、同事及醫生之語言障礙 分數加總,其分數介於 2-10 分。. 醫療輔助需要障 以研究者自行設計之醫療可近性量表之 序位 礙. 結果,將就醫時是否需要旁人協助、翻譯 人員、健康諮詢服務等缺少的頻率程度分 數加總,其分數介於 3-15 分。. 財務障礙程度. 以研究者自行設計之醫療可近性量表之 序位 結果,保費負擔、部分負擔、交通費用負 擔、因財務障礙而減少看病次數的障礙分 數,其分數介於 4-20 分。. ●是否曾經延遲就醫 是否曾經延遲就 分為「是」 、「否」兩類。「是」乃指來台 類別 醫. 灣期間曾經延遲就醫者;若無則為「否」 。. 31.

(32) (二) 自變項 變項名稱. 變項定義. 變項種類. ●個人基本資料變項 性別. 分為「男」 、 「女」二類。. 類別. 年齡. 外籍勞工至民國 89 年實際年齡. 連續. 國籍. 國籍分為二類: 1.泰國. 類別. 婚姻狀況. 婚姻狀況分為三類:1.未婚. 2.菲律賓 2.已婚. 3. 類別. 其他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分為: 1.研究所以上 專科. 3.高中. 4.國中. 5.國小. 2.大學或 序位 0.未受. 教育 共六類。 職業別. 職業別分為四類: 3.家庭幫佣. 宗教信仰. 1.製造業. 2.營造業 類別. 4.其他. 宗教信仰分為:1.天主教 2.基督教 3.佛 類別 教 4. 其它 共四類。. 在台親戚. 分為「有」 、「無」兩類。「有」乃指在台 類別 灣有親戚者者;若沒有則為「無」。. 其他國家工作年 指在來台灣前有至其他國家工作者,將 序位 數. 其工作年數分為四類:無其他國工作經 驗者、二年以下 、二至四年、四年以上. 32.

(33) 來台工作年數. 指來台灣工作至現在的工作年數分為六 序位 類:1.半年以內 年半. 2.半到一年. 4.一年半至兩年. 3.一至一. 5.兩年至兩年半. 6.兩年半以上 收入所得. 將其在台灣的每月工作收入分為二類: 序位 1.15000 元以下. 就醫語言能力. 2.15000 元以上. 與醫生溝通之語言障礙程度,以三分法分 序位 為:低度障礙 、中度障礙、高度障礙。. 自覺財務障礙. 自覺因財務困難而減少醫療利用次數以 序位 三分法分成:其中完全沒有妨礙及有一點 妨礙為低度障礙、中度妨礙為中度障礙、 相當多妨礙 及妨礙到極點為高度障礙。. 自覺健康狀態. 一般來說 ,和同年齡的人比起來 ,將外籍勞 類別 工自認為目前的健康狀態分為四類:非常 好、好、尚可、不怎麼好. ●社會支持 誰會照顧您. 在台灣時,當外籍勞工不舒服時,其主 類別 要照顧者分為七類:1. 雇主 3.在 台 親 戚 6.其他. 4. 台 灣 朋 友. 2. 仲 介 人 5. 外 籍 朋 友. 0.沒有人. 誰主動陪你去就 在台灣時,當外籍勞工不舒服時,其主 類別 醫. 要主動陪伴就醫者分為七類:1.雇主 仲介人. 3.在台親戚. 籍朋友. 6.其他. 4.台灣朋友. 0.沒有人. 33. 2. 5.外.

(34) 需要經濟支援時, 在台灣時,當外籍勞工不舒服時,需要 類別 誰會提供協助. 經濟支援時, 其主要協助者分為七類: 1.雇主 朋友. 2.仲介人. 3.在台親戚. 5.外籍朋友. 6.其他. 4.台灣. 0.沒有人. ●訊息來源 醫療保健知識. 就醫地點. 在台灣時,外籍勞工的醫療保健知識的 類別 訊息來源分為下列八類: 1.親戚朋友. 2.. 電視. 6.. 3.廣播. 4.報章雜誌. 5.雇主. 仲介公司的人. 7 無從得知. 0.其他. 在台灣時,外籍勞工的就醫地點的訊息 類別 來源分為下列八類:1.親戚朋友 3.廣播. 4.報章雜誌. 5.雇主. 司的人. 7 無從得知. 0.其他. 2.電視 6.仲介公. 台灣醫療制度的 在台灣時,外籍勞工對台灣醫療制度的知 類別 知識. 識的訊息來源分為下列八類:1.親戚朋友 2.電視. 3. 廣播. 6.仲介公司的人. 4. 報 章 雜 誌 7 無從得知. 34. 5. 雇主 0.其他.

(35) 第四節 研究樣本 一、研究對象 研究之母群體為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外籍勞工作 業中心統計資料為主,以台灣地區經政府核准合法引進之外籍勞工為 對象。 而本研究為探討更多元的外籍勞工問題,研究對象主要來源有 四: 1.工業區內進用外籍勞工之公司 2.教會 3.外勞諮詢服務中心 4.人力仲介公司. 二、問卷回收情形 本研究問卷,採立意取樣,並為了研究樣本之多元性,因此問卷 發放的地點為工業區、教會、人力仲介公司、外勞諮詢服務中心。工 業區共發出問卷數 800 份,回收問卷數 452 份,回收率 56.50%。教 會共發出問卷數 200 份,回收問卷數 82 份,回收率 41.00%。人力仲 介公司發出問卷數 100 份,回收問卷數 43 份,回收率 43.00%。外勞 諮詢服務中心. 回收問卷數 100 份,回收問卷數 80 份,回收率. 80.00%。合計共發出問卷數 1200 份,回收問卷數 657 份,回收率為 54.75%。但填答不全者 38 份,有效問卷共計 619 份(表 3-2)。. 35.

(36) 表3-2問卷回收情形 發出問卷數. 回收問卷數. 回收率. 工業區. 800. 452. 56.50%. 教會. 200. 82. 41.00%. 人力仲介公司. 100. 43. 43.00%. 外勞諮詢服務中心. 100. 80. 80.00%. 合計. 1200. 657. 54.75%. 填答不全者. 38. 有效問卷. 619. 三、母群體與樣本之適合度檢定 為了解本研究在立意抽樣架構下,樣本之基本資料(性別、年齡 別)與母群體間是否有差異,利用適合度檢定( goodness of fit)檢定 母群體與樣本間基本資料的一致性。 分別依性別、年齡別逐一進行樣本與母群體之比較。性別在母群 體與樣本的分佈無顯著的差異。在年齡層的分佈,因勞委會(1998) 所供資料將性別分為兩層 20-39 歲及大於 39 歲兩層,經卡方檢定, 年齡在母群體與樣本的分佈有顯著的差異,本研究之樣本較年輕化 (表 3-3)。 表 3-3 樣本代表性之卡方檢定 人口統計變數. 類別尺度. 樣本. 母群體. P值 1. 1.性別 男. 76.90%. 76.74%. 女. 23.10%. 23.25% 0.027*. 2.年齡 20-39歲. 90.50%. 78.91%. >39歲. 9.50%. 22.09%. 36.

(37) 第五節 信度與效度 一、. 信度(Reliability) Cuiford(1965)的觀點提出,Cronbach’s Alpha 係數值大於 0.7. 表示有高信度,若低於 0.35 則表示信度過低必須拒絕。本研究問卷 之醫療可近性量表的 Cronbach’s Alpha Coefficient 為 0.85,有達到內 部一致性的要求。. 二、效度 1.內容效度:本研究經於問卷初稿完成後經多位專家進行評估, 並予以修正。並於 2000 年 2 月 6 日進行預試,預試樣本 49 人, 評估重點為外籍勞工在填答上是否有困難?問卷之用字遣詞是 否適當易於了解。因此本問卷效度當足以採信。 2. 外籍勞工醫療利用可近性之建構效度分析: 為求精簡變項,本研究針對 9 題評估醫療可近性好壞的變項進行 因素分析,所採用的萃取因素為主成分分析法(Principal Axis Common Factor Analysis),保留特徵值(Eigenvalue)大於 1 及因素 負荷量(Factor Loading) 大於 0.5 的共同因素。為方便所抽取的因 素命名及解釋,用最大變異數法( Varimax)做正交轉軸。因素分析 所得結果有三個因素的特徵值大於 1(表 3-4),以主成分分析法可 解釋 76.76%的總變異量(Total Variance) ,再以最大變異數座標轉換 得到以下因素架構(Factor Structure) :有關醫療可近性評估項目經因 素分析萃取出三個構面,特徵值均超過 1,足見具有建構效度。 37.

(38) 因素一包括以下四個項目:在就醫時需要旁人協助整個就醫流程 但卻沒有的頻率、需要語言翻譯人員提供服務但卻沒有的頻率、需要 醫院提供健康諮詢服務但卻沒有的頻率、因為財務困難而減少看病的 次數等變項,這些變項著重在就醫過程需要旁人輔助其就醫的相關描 述,故命名為「醫療輔助需要」,其可解釋變異量為 45.6%。 因素二包括以下三個項目:保費負擔上有困難、部分負擔上有困 難、交通費用負擔等變項,這些變項著重在就醫過程財務負擔的障礙 程度的相關描述,故命名為「財務障礙」,其可解釋變異量為 18.77 %。 因素三包括以下幾個項目:與同事或雇主有沒有溝通上妨礙、就 醫時有語言溝通上的妨礙等變項,這些變項著重在語言的障礙程度的 相關描述,故命名為「語言障礙」,其可解釋變異量為 12.39%。 利用因素分析所萃取的三個因素有兩個構面與原先預設的構面 吻合,僅一個構面相差一題(因為財務困難而減少看病的次數應在因 素二卻落在因素一) ,且這三個因素可解釋的變異量高達 76.76%,故 此建構效度應可被接受。 表 3-4 外籍勞工醫療可近性建構效度分析表 因素別. 因素一. 因素二. 因素三. 服務需要 財物障礙 語言障礙. 特徵值 變異量百分比. f06(0.81) f07(0.90) f08(0.89) 4.06. f03(0.75) f04(0.89) f05(0.83) 1.69. f01(0.90) f02(0.88). 45.6%. 18.77%. 12.39%. 38. 1.12.

(39) 最後,利用本研究之理論架構結果,將醫療可近性分成三個構 面,並分別將三個構面所包含題數之分數加總,以加總總分分別代表 醫療輔助需要障礙程度分數、財務障礙程度分數、語言障礙程度分 數。其配分情形如下:. 因素. 因素一. 因素二. 因素三. 命名. 醫療服務需要. 財務障礙. 語言障礙. 題號. F06 F07 F08. F03 F04 F05 F09. F01、F02. 題數. 2. 4. 3. 總分範圍. 2-10 分. 4-20 分. 3-15 分. 以下並以因素一、因素二、因素三之每一構面之總和分數,進行 醫療可近性雙變項分析及複迴歸分析。. 39.

(40) 第六節 分析方法 一、描述性分析 以平均值、標準差、頻率及百分比來描述樣本之傾向因素、能力 因素、需要因素之分布情形,。 二、推論性分析 2 以 t 檢定(t-test)、卡方檢定(χ -test)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One-Way ANOVA ) ,分析外籍勞工之傾向因素、能力因素、需要因 素對於醫療可近性與醫療利用次數是否有顯著差異。 三、因素分析: 對外籍勞工之醫療可近性,進行因素分素,以瞭解其建構效度。 四、羅吉斯迴歸分析(Logistic Regression): 分析外籍勞工在傾向因素、能力因素、需要因素等自變項與是否 延遲就醫的關係。 五 、 以 複 迴 歸 (Multiple Linear Regression)來分析個人基本因素、 個人能力因素、健康狀態等自變項與醫療可近性之相關性。 六、以 卜 瓦 松 迴 歸 ( Poisson. Regression)分析外籍勞工在傾向因素、. 能力因素、需要因素等自變項與醫療利用次數之相關性。. 40.

(41) 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一節、描述性統計分析 一、受訪者基本特性之統計分佈 由表4-1可知,受試者之性別分佈,以男性佔大多數,佔76.90%, 而女性佔23.10%,性別比例約為3.3:1;就年齡的分佈,以26-35歲 為最多共 365人,佔59.00%,其次為18-25歲共167人,佔27.00%,36-45 歲共78人,佔12.60%,而45歲以上之人數最少,指佔 1.50%人;就國 籍別分佈,泰國籍勞工較多,佔 58.30%,菲律賓籍勞工較少,佔 41.70%;就婚姻狀態分佈,以未婚者居多,佔59.10%,其次為已婚 者,佔37.30%,婚姻狀況為其他者最少只佔3.6%;就教育程度而言, 大學或專科者為最多,佔37.80%,依序為國小(佔19.40%) 、高中(佔 15.70%),國中(佔15.40%),研究所以上51人,佔8.30%,而以未受 教育者最少,佔3.40%, 職業別分佈,以製造業 492 人為最多,佔 79.70%,其次為營造業 51人,佔8.30%,再來為家庭幫佣共47人,7.60%,其他職業者則只 有27人,佔4.40%;宗教信仰分佈以佛教318人為最多,佔51.50%, 其次為天主教,共178人,佔28.80%,而基督教107人,17.30%,其 他宗教者15人,佔2.40%。 在台是否有親戚,以沒有親戚者居多,佔 81.50%,而有親戚的 只佔 18.50%;至於有沒有曾經其他國的工作經驗,沒有者居多,佔 67.20%,有其他國工作經驗共 202 人,佔 32.80%,其中 2 年以下為 35 人,佔全部樣本之 5.70%,2-4 年為 97 人,佔全部樣本之 15.80%, 4 年以上為 70 人,佔全部樣本之 11.40%;來台工作年數方面之分佈 較為平均,半年以內 100 人,佔 16.30%,0.5-1 年 142 人,佔 23.10%,. 41.

(42) 1-1.5 年 94 人,佔 15.30%,1.5-2.0 年 123 人,佔 20.00%,2.0-2.5 年 82 人,佔 13.40%,2.5 年以上 73 人,佔 11.90%;收入之分佈,15000 元以下為少數,只佔 27.90%;15000 元以上有 444 人,佔 72.10%; 自覺健康狀態之分佈,以自覺健康狀態好的佔大多數有 279 人,佔 45.10%,其次為自覺健康狀態尚可的有 165 人,佔 26.70%,自覺健 康狀態非常好的有 117 人,佔 18.90%,自覺健康狀態不怎麼好的佔 少數有 57 人,佔 9.20%。. 二、 生病時之主要處理方式與延誤就醫及其原因: 由表 4-2 可知,外籍勞工當他們在台灣生病時,主要處理方式有 下列幾項,其中以看醫生者為最多,共 442 人,佔 71.4%。其次為從 母國帶藥,共 118 人,佔 19.1%。依序為自己照顧,有 46 人,佔 7.4%。 多休息者有 5 人,佔 0.8%。去藥房買藥者,有 3 人,佔 0.5%,其他 者有 3 人,佔 0.5%。 在是否延誤就醫情形方面總研究樣本有 619 人,未曾延誤就醫 者,有 282 人,佔 46.6%。而曾延誤就醫者,超過半數,共 323 人, 佔 54.4%。而在深入探究其原因,結果發現與醫生語言不通者,佔了 大多數,共 141 人,佔 43.6%。而缺乏管道去看醫師為次之,共 84 人,佔 26.0%。沒時間看病者,有 56 人,佔佔全部樣本之 17.3%。 醫療費用太貴者有 25 人,佔全部樣本之 7.7%。不相信台灣醫師技術 者有 3 人,佔全部樣本之 0.9%,而原因為其他者有 14 位,佔全部樣 本之 4.3%。. 42.

(43) 三、社會支持 由表 4-3 可知,外籍勞工當他在台灣不舒服時,其主要照顧人以 雇主為最多,有 378 人,占 61.1%。以同為外籍勞工之朋友為次之, 有 73 人,佔 11.8%。台灣朋友為主要照顧人有 68 人,佔 11.0%。而 為仲介人者,有 8 人,佔 1.3%。為在台親戚者,有 12 人,佔 1.9%。 自認為沒有人照顧者有 48 人,佔 7.8%。而主要照顧人為其他者,有 31 人,佔 5.0%。 外籍勞工當他在台灣不舒服時,其就醫陪伴者以雇主為最多,有 376 人,佔 60.7%。以同為外籍勞工之朋友為次之,有 85 人,佔 13.7%。 再來為台灣籍之朋友,有 75 人,佔 12.1%。而為仲介人者,有 8 人, 佔 1.3%。為在台親戚者,有 9 人,佔 1.5%。自認為沒有人照顧者有 39 人,佔 6.3%。而主要照顧人為其他者,有 27 人,佔 4.4%。. 四、訊息來源: 由表 4-4 可知:在醫療保健知識來源方面: 以從雇主得知者最 多,有 393 人,佔 63.5%;從仲介公司的人中得知者次之,有 66 人, 佔 10.7%;從親戚朋友中得知的有 64 人,佔 10.3%;從電視中得知 的有 16 人,佔 2.6%;從廣播中得知的有 2 人,佔 0.3%;從報章雜 誌中得知的有 41 人,佔 6.6%%;從其他管道中得知的有 27 人,佔 4.4%;無法得知者有 9 人,佔 1.5%;無填答者有 1 人,佔 0.2%。 在就醫地點的介紹方面,從雇主得知者最多,有 477 人,佔 77.1%;從親戚朋友中得知者次之,有 68 人,佔 11.0%;從仲介公司. 43.

(44) 的人中得知的有 42 人,佔 6.8%;從電視中得知的有 0 人,佔 0%; 從廣播中得知的有 5 人,佔 0.8%;從報章雜誌中得知的有 1 人,佔 0.2%;從其他管道中得知的有 14 人,佔 2.3%;無法得知者有 11 人, 佔 1.8%;無填答者有 1 人,佔 0.2%。 而在醫療制度之知識訊息來源方面:從雇主得知者最多,有 414 人,佔 67%;從親戚朋友中得知者次之,有 80 人,佔 13%;從仲介 公司的人中得知的有 62 人,佔 10%;從電視中得知的有 8 人,佔 1%; 從廣播中得知的有 6 人,佔 1%;從報章雜誌中得知的有 9 人,佔 1%; 從其他管道中得知的有 26 人,佔 4%;無法得知者有 13 人,佔 2%; 無填答者有 1 人,佔 0%。. 44.

(45) 第二節、雙變項分析(Bivariate Analysis) 本節將利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探討外籍勞工醫療可近性(醫療 輔助需要、財務障礙、語言障礙)、外籍勞工醫療利用次數(門診醫 療利用次數、急診醫療利用次數、住院醫療利用次數)、外籍勞工是 否延遲就醫,進行雙變項分析。 一、外籍勞工醫療利用可近性雙變項分析 本研究將醫療可近性以本研究之理論架構,分成三個構面,並將 其每個構面所包含題數之總分和來代表醫療輔助需要障礙、財務障 礙、語言障礙。茲將結果分述如下: 1.醫療輔助需要障礙雙變項分析: 由表 4-6 可知,在醫療輔助需要障礙之雙變項分析中,將性別、 年齡、國籍別、婚姻狀態、教育程度、職業別、宗教信仰、在台親戚、 其它國工作經驗、來台工作年數、收入等變項進行雙變項分析,其中 以性別、年齡、國籍別、婚姻狀態、教育程度、宗教信仰、收入所得 有統計學上的顯著差異。其餘的皆沒有統計學上的顯著差異。 (p>0.05) 其中,就性別而言,男性平均 10.06 分,女性平均 8.97 分,有達 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就年齡而言,18-25 歲平均 9.57 分,26-35 歲 平均 9.72 分,大於 36 歲者平均 10.68 分,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 (p <0.05),就國籍別而言,泰國藉平均 10.77 分,菲律賓藉平均 8.48 分,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 (p <0.05);就婚姻狀態而言,未婚平均 9.26 分,已婚平均 10.47 分,其他平均 12.18 分,有達到統計上的顯 45.

(46) 著意義(p <0.05)。 而就教育程度而言,研究所以上平均 8.13 分,大學或專科平均 8.65 分,高中平均 10.18 分,國中平均 11.2 分,國小平均 11.78 分, 未受教育平均 7.68 分,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 (p <0.05);就宗教信 仰而言,天主教平均 7.75 分,基督教平均 9.63 分,佛教平均 11.03 分,其他平均 10.27 分,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收入 所得而言,15000 元以下平均 10.63 分,15000 元以上平均 9.53 分, 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 2.財務障礙雙變項分析 由表 4-7 可知:在財務障礙之雙變項分析中,將性別、年齡、國 籍別、婚姻狀態、教育程度、職業別、宗教信仰、在台親戚、其它國 工作經驗、來台工作年數、收入等變項進行雙變項分析,其中以國籍 別、婚姻狀態、教育程度、宗教信仰、來台工作年數、收入所得、自 覺健康狀態有統計學上的顯著差異(p <0.05)。其餘的皆沒有統計學上 的顯著差異(p >0.05)。 其中,就國籍別而言,泰國藉平均9.5分,菲律賓藉平均10.7分, 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就婚姻狀態而言,未婚平均 9.82分,已婚平 均9.92分,其他平均13.86分,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 就教育程度而言,研究所以上平均9.31分,大學或專科平均10.66 分,高中平均 9.15分,國中平均9.38分,國小平均10.22分,未受教育 平均9.95分,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宗教信仰而言,天 主教平均 10.14分,基督教平均10.8分,佛教平均9.7分,其他平均9.33 分,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來台工作年數而言,半年以. 46.

(47) 內平均10.83分,0.5-1年平均10.18分,1-1.5年平均10.2分,1.5-2.0年 平均9.2分,2.0-2.5年平均9.56分,2.5年以上平均10.15分,有達到統 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收入而言,15000元以下平均10.88,15000 元以上9.66分,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自覺健康狀態 而言,自覺健康狀態非常好平均11.56分,自覺健康狀態好平均10.45 分,自覺健康狀態尚可平均9.51分,自覺健康狀態不怎麼好平均9.76 分,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 3. 語言障礙雙變項分析 由表 4-8 可知:在語言障礙之雙變項分析中,將性別、年齡、國 籍別、婚姻狀態、教育程度、職業別、宗教信仰、在台親戚、其它國 工作經驗、來台工作年數、收入等變項,進行雙變項分析,其中以性 別、年齡、國籍別、婚姻狀態、教育程度、職業別、宗教信仰、在台 親戚、來台工作年數、收入所得有統計學上的顯著差異(p <0.05)。其 餘的皆沒有統計學上的顯著差異。 其中,就性別而言,男性平均5.87分,女性平均4.91分,有達到 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年齡而言,18-25歲平均5.47分,26-35 歲平均5.41分,36歲以上平均7.03分,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國籍別而言,泰國藉平均6.07分,菲律賓藉平均5.06分, 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婚姻狀態而言,未婚平均9.26 分,已婚平均10.47分,其他平均12.18分,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 (p <0.05)。 就教育程度而言,研究所以上平均4.82分,大學或專科平均5.11 分,高中平均5.4分,國中平均5.74分,國小平均6.8分,未受教育平 均7.57分,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職業別而言,製造. 47.

(48) 業平均5.58分,營造業平均6.92分,家庭幫佣平均4.98分,其他平均 5.74分,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宗教信仰而言,天主 教平均4.88分,基督教平均5.84分,佛教平均6.03分,其他平均5.47 分,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 (p <0.05);就有無在台親戚而言,有者 平均5.75分,無者平均5.23分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 來台工作年數而言,半年以內平均6.39分,0.5-1年平均5.94分,1-1.5 年平均5.65分,1.5-2.0年平均5.15分,2.0-2.5年平均5.07分,2.5年以 上平均5.53分,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收入而言,15000 元以下平均6.47分,15000元以上者平均5.3分,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 意義(p <0.05)。. 48.

(49) 二、外籍勞工醫療利用次數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因外籍勞工醫療利用次數偏低,故本研究將外籍勞工醫療利用次 數加入總醫療利用次數,分成四個部分:總醫療利用次數、門診醫療 利用次數、急診醫療利用、住院醫療利用次數來分析,茲將結果分述 如下: 1.總醫療利用次數分析 由表 4-9 可知,在總醫療利用次數之雙變項分析中,將性別、年 齡、國籍別、婚姻狀態、教育程度、職業別、宗教信仰、在台親戚、 其它國工作經驗、來台工作年數、收入、自覺健康狀態等變項進行雙 變項分析,其中以性別、年齡、國籍別、職業別、來台工作年數、自 覺健康狀態有統計學上的顯著差異(p <0.05)。其餘的皆沒有統計學上 的顯著差異(p <0.05)。 就性別而言,男性平均次用1.31次,女性平均使用2.48次,有達 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 (p<0.05);就年齡而言,18-25歲平均1.01次,26-35 歲 平 均1.68 次, 36以 上 歲 平 均2.3次 , 有 達 到 統 計 上 的 顯 著 意 義(p <0.05);就國籍別而言,泰國藉平均1.44次,菲律賓藉平均1.79次, 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0.05)。 就職業別而言,製造業平均1.49次,營造業平均1.39次,家庭幫 佣平均2.96次,其他平均1.33次,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 來台工作年數而言,半年以內平均0.69次,0.5-1年平均1.37次,1-1.5 年平均 1.64 次, 1.5-2.0年平均 2.16 次, 2.0-2.5年平均2.26 次, 2.5年以 上平均1.45次,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 ;就自覺健康狀態 而言,自覺健康狀態非常好平均1.15次,自覺健康狀態好平均1.14次, 49.

(50) 自覺健康狀態尚可平均2.02次,不怎麼好平均3.42次,有達到統計上 的顯著意義(p <0.05)。. 2.門診醫療利用次數分析 由表 4-10 可知,在門診醫療利用次數之雙變項分析中,將性別、 年齡、國籍別、婚姻狀態、教育程度、職業別、宗教信仰、在台親戚、 其它國工作經驗、來台工作年數、收入、自覺健康狀態等變項進行雙 變項分析,其中以性別、年齡、國籍別、教育程度、職業別、來台工 作年數、收入所得、自覺健康狀態有統計學上的顯著差異 (p <0.05)。 其餘的皆沒有統計學上的顯著差異(p >0.05)。 就性別而言,男性平均次用1.05次,女性平均使用2.27次,有達 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 (p<0.05);就年齡而言,18-25歲平均0.82次,26-35 歲平均1.43次, 36歲 以 上平均1.88次,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國籍別而言,泰國藉平均1.16次,菲律賓藉平均1.57次, 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 就教育程度程度,研究所以上平均1.53次,大學或專科平均1.47 次,高中平均1.15次,國中平均1.62次,國小平均 0.99次,未受教育 平均0.67次,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職業別而言,製 造業平均 1.23次,營造業平均1.13次,家庭幫佣平均2.78次,其他平 均1.11 次,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來台工作年數而言, 半年以內平均 0.53次,0.5-1年平均1.19次,1-1.5年平均1.53次,1.5-2.0 年平均1.76次,2.0-2.5年平均1.85次,2.5年以上平均1.64次,有達到 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收入而言,收入15000元以下平均 1.03 次,15000元以上平均 1.45 次,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 (p <0.05);就 自覺健康狀態而言,自覺健康狀態非常好平均0.99次,自覺健康狀態 50.

(51) 好平均0.88次,自覺健康狀態尚可平均1.7次,不怎麼好平均3.08次, 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 3.急診醫療利用次數分析 由表4-11可知,在急診醫療利用次數之雙變項分析中,將性別、 年齡、國籍別、婚姻狀態、教 育程度、職業別、宗教信仰、在台親戚、 其它國工作經驗、來台工作年數、收入、自覺健康狀態等變項進行雙 變項分析,僅性別、教育程度有統計學上的顯著差異(p <0.05)。其餘 的皆沒有統計學上的顯著差異(p >0.05)。 就性別而言,男性平均0.17次,女性平均 0.05次,有達到統計上 的顯著意義(p <0.05);就教育程度而言,研究所以上平均 0.16次,大 學或專科平均0.07次,高中平均0.32次,國中平均 0.17次,國小平均 0.1次,未受教育平均0.14次,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 4. 住院醫療利用次數分析 由表 4-12 可知:在住院醫療利用次數之雙變項分析中,將年齡、 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在台親戚、其它國工作經驗、來台工作年數、 收入、自覺健康狀態等變項進行雙變項分析,其中以教育程度、其他 國工作經驗有統計學上的顯著差異(p <0.05)。其餘的皆沒有統計學上 的顯著差異。(p >0.05) 就教育程度而言,研究所以上平均0.02次,大學或專科平均 0.13 次,高中平均0.16次,國中平均0.07次,國小平均 0.08次,未受教育 平均0.29次,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就其他 國工作經驗. 51.

(52) 而言,沒有者平均0.09次,2年以下者平均0.23次,2-4年平均0.13 次, 4年以上者平均0.17次,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 <0.05)。. 三、外籍勞工是否延遲就醫雙因子變異數分析 由表 4-13 可知,在外籍勞工是否延遲就醫之雙變項分析中,將 性別、年齡、國籍別、婚姻狀態、教育程度、職業別、宗教信仰、在 台親戚、其它國工作經驗、來台工作年數、收入、自覺健康狀態、及 就醫語言障礙、自覺財務障礙等變項進行雙變項分析,其中以年齡、 國籍別、婚姻狀態、教育程度、職業別、宗教信仰、收入所得、就醫 語言障礙、自覺財務障礙、自覺健康狀態有統計學上的顯著相關(p <0.05)。其餘的皆沒有統計學上的顯著相關(p >0.05)。 就年齡而言,年齡較高,有較多的延遲就醫情形;就國籍別而 言,泰國籍勞工有較多的延遲就醫情形;就婚姻狀態而言,婚姻狀態 為其他者,有較多的延遲就醫情形;就教育程度而言,教育程度較高, 有較少的延遲就醫情形;就職業別而言,職業為營造業者,有較多的 延遲就醫情形;就宗教信仰而言,佛教者有較多的延遲就醫情形;就 收入而言,收入較高,有較少的延遲就醫情形;就自覺健康狀態而言, 自覺健康狀態較差,有較多的延遲就醫情形;就醫語言障礙而言,障 礙程度較高,有較多的延遲就醫情形;就自覺財務障礙而言,障礙程 度較高,有較多的延遲就醫情形。. 52.

(53) 第三節、醫療可近性複迴歸分析 本研究將醫療可近性以本研究理論架構,分成三個構面,並將其 每個構面所包含題數之總分和來代表醫療輔助需要障礙、財務障礙、 語言障礙。茲將結果分述如下: 一、醫療輔助需要障礙複迴歸分析 由表 4-14 可知,在醫療輔助需要障礙分析之迴歸模式中,探討 性別、年齡、國籍別、婚姻狀態、教育程度、職業別、宗教信仰、在 台親戚、其它國工作經驗、來台工作年數、收入等變項,經共線性診 斷後,本研究所探討變項均無明顯共線性問題;迴歸模式之解釋力為 29.21%。 在控制其他變項後,婚姻狀態、教育程度、有無其他國工作經驗 達到統計學上的顯著意義。 在婚姻狀態方面,已婚者之醫療輔助需要障礙分數高於未婚者 0.36 分,在迴歸模式中無統計學上顯著意義(p >0.05);婚姻狀況為其 他者之醫療輔助需要障礙分數高於婚姻狀態為未婚者 2.77 分(p <0.05),在迴歸模式中具統計學上顯著意義;表示婚姻狀態為其他者 會增加外籍勞工對醫療輔助之需要。在教育程度方面,教育程度研究 所以上者之醫療輔助需要障礙分數高於未受教育者 1.03 分,在迴歸 模式中無統計學上顯著意義(p >0.05);教育程度大學或專科以上者之 醫療輔助需要障礙分數高於未受教育者 2.62 分(p <0.05),教育程度高 中者之醫療輔助需要障礙分數高於未受教育者 2.57 分(p <0.05),教育 程度國中者之醫療輔助需要障礙分數高於未受教育者 3.47 分(p <0.05),教育程度國小者之醫療輔助需要障礙分數高於未受教育者. 53.

(54) 3.92 分(p <0.05);以上均具統計學上顯著意義,表示在本研究中,相 對於未受教育之外籍勞工,教育程度越低的外籍勞工之醫療輔助需要 越高。 在宗教信仰方面,宗教信仰為基督教者之醫療輔助需要障礙分數 高於天主教者 2.44 分(p <0.05),宗教信仰為佛教者之醫療輔助需要障 礙分數高於天主教者 3.38 分(p <0.05),宗教信仰為其他者之醫療輔助 需要障礙分數高於天主教者 3.42 分(p <0.05),三者均達統計學上顯著 差異(p <0.05),表示在本研究中基督教、佛教與其他宗教信仰相對於 天主教徒,有較高的醫療輔助需要。 在台親戚方面,在台有親戚者之醫療輔助需要障礙分數高於無親 戚者 0.89 分(p <0.05),在迴歸模型中達統計上顯著意義,表示外籍勞 工有在台親戚會增加其醫療輔助的需要。在其他國工作經驗方面,有 2 年以下之其他國工作經驗者之醫療輔助需要障礙分數低於無其他 國工作經驗者 0.98 分,有 2 年至 4 年之其他國工作經驗者之醫療輔 助需要障礙分數低於無其他國工作經驗者 0.58 分,兩者均無統計學 上明顯差異(p >0.05);但在有 4 年以上之其他國工作經驗者之醫療輔 助需要障礙分數低於無其他國工作經驗者 0.89 分(p <0.05),在迴歸模 式中達統計學上顯著意義;表示外籍勞工相較於半年以內者,有不同 其他國工作經驗年限者則有不同的醫療輔助需要障礙,其中尤以四年 以上者具顯著意義。 其餘的如性別、年齡、國籍、職業別、來台工作年數、收入皆沒 有達到統計學上的顯著意義,表示這些因素和醫療輔助需要障礙程度 無顯著相關。. 54.

(55) 二、財務障礙之複迴歸分析 由表 4-15 可知,在財務障礙分析之迴歸模式中,探討性別、年 齡、國籍別、婚姻狀態、教育程度、職業別、宗教信仰、在台親戚、 其它國工作經驗、來台工作年數、收入等變項,經共線性診斷後,本 研究所探討變項均無明顯共線性問題;迴歸模式之解釋力為 17.84%。 在財務障礙方面:在控制其他變項後,年齡、國籍別、婚姻狀態、 宗教信仰、其他國工作經驗者、來台工作年數、收入達到統計學上的 顯著意義。 在年齡方面,年齡在 26-35 歲之研究樣本財務障礙分數低於 18-25 歲之研究樣本 0.12 分,不具有統計學上顯著意義,但 36 歲以上之財 務障礙分數較 18-25 歲者多 1.05 分(p <0.05),具有統計學上顯著意義 , 表示年齡在 36 歲以上者相對於 18-25 歲者有較高的財務障礙程度。 在國籍別方面,菲律賓籍之財務障礙分數高於泰國籍之研究樣本 3.53 分(p <0.05),且國籍因素在迴歸模型中達統計上顯意義;表示在本研 究中,菲國外勞之財務障礙程度明顯較泰國之外勞高。 在婚姻狀態方面,已婚者之財務障礙分數高於婚姻狀態為未婚者 0.11 分(p >0.05),不具統計學上顯著意義;婚姻狀況為其他者之財務 障礙分數高於婚姻狀態為未婚者 4.15 分(p <0.05),具統計學上顯著意 義;表示相較於未婚者,婚姻狀況為其他者外籍勞工有明顯的財務障 礙。在宗教信仰方面,宗教信仰為基督教者之財務障礙分數高於天主 教者 2.00 分(p <0.05),宗教信仰為佛教者之財務障礙分數高於天主教 者 2.54 分 (p <0.05),宗教信仰為其他者之財務障礙分數高於天主教者 1.84 分(p <0.05);三者均具統計學上顯著差異,表示在本研究中相較 於天主教徒,基督教徒、佛教徒、其它宗教信仰有較高財務障礙。. 55.

(56) 在其他國工作經驗方面,有 2 年以下之其他國工作經驗者之財務 障礙分數低於無其他國工作經驗者 0.23 分,在迴歸模型中未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p >0.05);有 2 年至 4 年之其他國工作經驗者之財務障礙 分數低於無其他國工作經驗者 0.91(p <0.05),有 4 年以上之其他國工 作經驗者之財務障礙分數低於無其他國工作經驗者 1.37 分(p<0.05), 兩者均具統計學上明顯差異;表示在本研究中相較於無其他國工作經 驗者,外籍勞工有他國工作經驗愈長者財務障礙降低愈明顯。在來台 工作經驗方面,在全體研究樣本中,來台工作年數在半年至一年者之 財務障礙分數低於半年以內者 0.66 分(p >0.05),來台工作年數在一年 至一年半者之財務障礙分數低於半年以內者 0.44 分(p >0.05),兩者均 不具統計學上顯著差異;而在來台工作年數在一年半至二年者之財務 障礙分數低於半年以內者 1.34 分(p <0.05),具統計學上顯著差異;來 台工作年數在二年至二年半者之財務障礙分數低於半年以內者 0.95 分(p >0.05),來台工作年數在二年半以上者之財務障礙分數低於半年 以內者 0.85 分(p >0.05),在迴歸模型中均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根據 以上結果表示,相較於來台半年內之外籍勞工,其財務障礙有降低的 趨勢,但僅來台一年半至兩年有顯著差異。 在收入方面,收入在 15000 元以上者之財務障礙分數低於半年以 內者 1.48 分(p <0.05),在迴歸模型中達統計上顯著意義;表示在本研 究中相較於收入 15000 元以下者,收入大於 15000 元外籍勞工之財務 障礙程度較低。 其餘的如性別、教育程度、職業別、有無在台親戚皆沒有達到統 計學上的顯著意義,表示這些因素與財務障礙程度無顯著相關。. 56.

(57) 三、語言障礙之複迴歸分析 由表 4-16 可知,在語言障礙分析之迴歸模式中,探討性別、年 齡、國籍別、婚姻狀態、教育程度、職業別、宗教信仰、在台親戚、 其它國工作經驗、來台工作年數、收入等變項,經共線性診斷後,本 研究所探討變項均無明顯共線性問題;迴歸模式之解釋力為 34.28%。 在語言障礙方面:在控制其他變項後,性別、年齡、婚姻狀態、 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在台親戚、有無其他國工作經驗、來台工作年 數及收入達到統計學上的顯著意義。 在性別方面,男性語言障礙分數較女性高 0.37 分(p <0.05),且在 迴歸模式中達統計上顯著意義。在年齡方面,年齡在 26-35 歲之研究 樣本語言障礙分數低於 18-25 歲之研究樣本 0.12 分(p >0.05),在迴歸 模式中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36 歲以上之語言障礙分數較 18-25 歲 者多 0.97 分(p <0.05),具有統計學上顯著意義,表示在本研究中相較 於 18-25 歲之外籍勞工,年齡大於 36 歲者,有較高語言障礙程度。 在婚姻狀態方面,已婚者之語言障礙分數低於婚姻狀態為其他者 0.07 分(p >0.05),在迴歸模式中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婚姻狀況為其 他者之語言障礙分數高於婚姻狀態為其他者 0.97 分(P<0.05),具統計 學上顯著意義;表示在本研究中相較於其他婚姻,已結婚者有較高的 語言障礙。在教育程度方面,教育程度研究所以上者之語言障礙分數 低於未受教育者 1.95 分(p <0.05),教育程度大學或專科以上者之語言 障礙分數低於未受教育者 1.28 分(p <0.05),教育程度高中者之語言障 礙分數低於未受教育者 1.40 分(p <0.05),教育程度國中者之語言障礙 分數低於未受教育者 1.14 分(p <0.05),以上均具統計學上顯著意義; 至於教育程度國小者之語言障礙分數低於未受教育者 0.35 分(p. 57.

數據

圖 2-1  醫療可近性測量模式(Model of access to personal health care service)
表 4-1 受訪者資料分佈表  人數  百分比  性別  男  476  76.90%  女  143  23.10%  年齡  15--25歲  167  27.00%  26-35歲  365  59.00%  &gt;36歲  87  14.00%  國籍別  泰國  361  58.30%  菲律賓  258  41.70%  婚姻狀態  未婚  366  59.10%  已婚  231  37.30%  其他  22  3.60%  教育程度  研究所以上  51  8.30%  大學或專科  2
表 4-1 受訪者資料分佈表(續)  人數    百分比  在台親戚  有  114  18.50%  無  502  81.50%  其他國工作經驗  無  413  67.20%  有        2年以下  35  5.70%        2-4年  97  15.80%        4年以上  70  11.40%  來台工作年數  半年以內  100  16.30%  0.5-1年  142  23.10%  1-1.5年  94  15.30%  1.5-2.0年  123  20.00%
表 4-2 生病時之主要處理方式與延誤就醫及其原因  人數  百分比  生病時之主要處理方式  看醫生  442  71.4%  從母國帶藥  118  19.1%  去藥房買藥  3  0.5%  自己照顧  46  7.4%  多休息  5  0.8%  其他  3  0.5%  missing  2  0.3%  Total  619  100.0%  未曾延誤就醫  282  46.6%  曾延誤就醫  323  54.4%  與醫生語言不通  141  43.6%  沒時間看病  56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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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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