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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工作:文化觀點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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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會科學論叢 2009年10月 第三卷第二期1-28頁. 照護工作:文化觀點的考察 Cultures of Carework, Carework across Cultures.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藍佩嘉 Pei-Chia Lan Professor, Sociology at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2) 2 社會科學論叢 2010 年 10 月第三卷第二期. 照護工作:文化觀點的考察 藍佩嘉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中文摘要 本文從文化社會學的角度,考察文化如何建構我們認知、感 受和處理照護工作的方式。既有文獻廣泛地討論了照護的私人化 (privatization)作為一種支配性的文化架構,但學者們在運用「私人」 一詞上指涉不同的意涵,包括家庭生活、情緒性、女性化以及市場化。 我主張,我們必須拋棄公與私、愛與金錢以及有酬或無酬等二元思考的 框架。為了避免對家庭親密關係以及私人家庭生活等概念抱持種族中心 的假定,我們必須檢視照護工作是如何鑲嵌在特定的社會制度以及文化 脈絡中,同時,我們要分析照護工作作為一個權力衝突的場域,如何形 塑了家庭成員間的階層分工,並透過日常生活實作持續建構「家」所指 涉的跨越公私領域的複雜意義。. 關鍵詞:照護工作、照顧工作、文化、家庭、公. 私.

(3) 照護工作:文化觀點的考察 3. 壹、前言 「照護工作」(carework)意指照顧、看護他人的工作,包括那些 照護家人、朋友的無酬勞動,以及照護病患或其他委託者的有酬工作。 照護工作是維持個人、家庭以及社區生存之不可或缺的再生產勞動 (reproductive labor),它包含了對孩童、老人、病患以及身心障礙者的 情緒和醫療照護,以及烹飪、打掃等家務工作(Mishra, 2007)。長期以 來,此類的工作多被賦予「愛的勞動」的象徵意義,其情感價值被高度 強調,卻被支付不相稱的低薪資。因此,藉由使用「照護工作」這個辭 彙,學者和倡議者企圖強調照護不論是在身體上或情緒上都是一種辛苦 的勞動;從「照護工作」的觀點來看,照護不再是女人天性或稟賦的展 現,而是在社會中分工執行的具體勞動。 本文的出發點始於文化社會學的考察角度,討論文化如何建構我們 認知、感受和處理照護工作的方式。1 此處所稱的「文化」有兩個意涵: 首先,照護工作涉及一組有關照護應該如何被組織和進行的意識形態、 價值規範、風俗慣例以及俗民常識。它們提供了一系列的文化資源「工 具箱」(tool kit),幫助個人及家庭發展日常生活中的行動策略 (Swidler, 1986),其次,照護工作的腳本(scripts)以及從事的方式在 不同社會文化脈絡中有顯著的差別,此處的文化指的是特定族群團體、 宗教社群或民族國家所共享的世界觀和生活方式。 既有文獻已經廣泛地討論了照護的私人化(privatization)作為一種 支配性的文化架構,但學者們在運用「私人」(private)一詞上指涉不 同的意涵。我將指認並區辨其中不同的意義,包括家庭生活 (domesticity)、情緒性(emotionality)、女性化(feminization)以及. 1. 本文的出發點,始於受邀為Handbook of Cultural Sociology(見Lan forthcoming)撰 寫以照護工作為題的章節,在英文版的基礎上,本文進一步納入台灣在地文獻的討 論。我感謝李耀泰在英稿初譯成中文時的協助。.

(4) 4 社會科學論叢 2010 年 10 月第三卷第二期 市場化(marketization)。我主張,我們必須拋棄「公」與「私」、愛與 金錢以及有酬或無酬等二元思考的框架。為了避免對家庭親密關係以及 私領域家庭生活等概念抱持種族中心(ethnocentric)的假定,我們必須 檢視照護工作是如何鑲嵌在特定的社會制度以及文化脈絡中,同時,我 們要分析照護工作作為一個權力衝突的場域,如何形塑了家庭成員間的 階層分工,也透過日常生活實作持續建構「家」所指涉的跨越公私領域 的複雜意義。. 貳、照護私人化的文化框架 「照護私人化」的文化架構支配了世界上多數地區的人們認知、感 受與處理照護的方式。然而,所謂「私人」以及與之相對的「公共」的 範疇,在不同歷史和社會脈絡中,指涉了不同的意義與連結到不同的理 論假定(Weinstraub, 1997)。當人們描述照護是私人的責任,其實指涉 了四種不同的區別公. 私的方式,這些方式在分析上可以區辨,但在現. 實中經常糾結在一起。 第一種照護私人化的觀點,認為照護是一種家庭責任且應該在私人 家庭中進行。這裡的「私人」(private)指的是家庭內的場域,相對於 家庭外的空間。首先,「分離領域」(separate spheres)的看法是19世紀 西方隨著工業資本主義發展而衍生的歷史產物,隨著大工廠的普遍與個 人的無產化,家庭不再是生產單位,而是消費與再生產的單位,相對於 利益掛帥、競爭激烈的市場,家庭被確立為具有道德特性的私領域,成 為個人與家庭成員的「避風港」。2 其次,家庭外的「公領域」,也指涉 國家的介入。孩童、老人與其他弱勢家庭成員的照護被認定為「家務. 2. 固然大多數過去在家從事的無酬再生產勞動已逐漸外包至市場,但逆向的「工作移 轉」(work transfer)也發生在一些服務業,如零售業和照護業(Glazer, 1993),例 如,過去雜貨物品的裝袋與運送,是商店提供的服務,現在多變成消費者的無酬勞 動。.

(5) 照護工作:文化觀點的考察 5. 事」,國家行政與法律(代表「公眾」)在何種程度與面向應當規範、 何種條件下適合介入(例如小孩在何種情況下被認定為沒有得到父母適 切照顧與監護,國家能夠介入安置),突顯了公私領域之間的界線,是 一個道德辯論與倫理協商、也是利益與權力衝突的場域。 儘管公. 私領域有以上不同的組織與再結構的方式,不變的是再生. 產勞動普遍與持續地被認為是「女人家的事」,不論在家庭裡或勞動市 場中皆然(Nakano Glenn, 1992)。這顯示出照護私人化的第二種看法: 認為照護是女性的天性稟賦和的社會責任,這裡的女性化的「私」,相 對的是男性化的「公」,有些人甚至把公. 私的範疇區分等同於男性. 女性的二分(Hansen, 1987),如中文所說的「男主外、女主內」。照護 工作的性別分工長期以來被連結到持家以及情感的女性化。維多利亞時 代興起的「居家生活熱」(the cult of domesticity),把(資產階級)女 人建構為布爾喬亞居家生活的經營者,不僅視持家為女人的天職,並把 照護工作定義為母愛和女性特質的表現(Cott, 1977)。這樣的文化遺緒 已受到女權運動的挑戰與影響,不論同性戀或異性戀的男人,在近年來 已逐漸參與親職或有酬的照護工作(Doucet, 2007;王舒芸,2006),但 相當程度上,女人仍然負擔著主要的情感和照護工作。 第三,照護工作的私人化意指照護的「情緒化」(emotionalization),這樣的文化概念是上述「分離領域」、「女性持家」等意識形態 的平行思路。照護工作被認為是「愛的勞動」(labor of love),明顯與 其他一般薪資勞動形式有所不同。這裡的公 親密關係. 情感,與(陽剛的)經濟理性. 私二分區辨了(陰柔的) 市場交易的不同。不論是新. 自由主義經濟學者,或是一般的俗民觀點,都假定照護工作者(不論有 酬或無酬)有著利他的動機,並且可以從照護工作中獲得道德報酬,由 於她們自願成為「愛的囚徒」(prisoners of love),因而願意接受照護 工作的低薪資(England, 2005)。 最後一種看待照護私人化的觀點,指的是照護的市場化和商品化。.

(6) 6 社會科學論叢 2010 年 10 月第三卷第二期 這種思路對公. 私的概念指涉的是國家行政和市場經濟的區別。照護的. 市場化描述了用市場上買賣的照護服務來替代公共服務、福利供給的歷 史過程,這股趨勢在當前的歐洲福利國家尤其明顯。由於公共服務被批 評太過昂貴,且導致被照護者的過度依賴,市場原逐漸被一些新自由主 義政權引進作為重建福利國家的解決之道(Ungerson, 2000)。 以上關於照護私人化的多層次文化架構,影響了人們對於照護安排 的偏好,並且形塑了人們在照護他人或自己被照護時的行動能力 (capacities),如照護的習慣、情緒和感知。它們同時也是形塑政策辯 論的重要論述框架和道德指南,以釐清如何在國家、市場、家庭和第三 部門間適當地分配資源。最後,這些多層次的意義架構也顯示,照護工 作的文化和安排不是靜態給定的,而面臨持續的轉變,是利益衝突的不 同社會團體之間的折衝結果(Laslett and Brenner, 1989)。 接下來,我將解釋照護私人化的文化架構為何導致了一個弔詭情境 (paradox):無酬照護的道德意涵日益提高,但有酬照護勞動的市場價 值卻持續貶低,我進而討論女性如何藉由自身和市場代理人之間的照護 勞動階層分工,來調解這樣的矛盾。在稍後的兩節,我將分別從鉅觀 制度性脈絡以及微觀 酬、以及愛. 人際互動的不同層次,來檢視公. 私、有酬. 無. 金錢等二分範疇的運作。繼而,我引用一個台灣移民在美. 國加州的老人照護研究個案,來說明在跨國、跨文化的脈絡中,照護的 文化、意義和實作是如何不斷地被人類行動和制度環境所改變。最後, 我回顧台灣文獻的相關討論,以及討論照護工作研究的在地行動意涵。. 參、照護工作的階層分工 不管是在北半球或南半球,有越來越多的中上層階級和中產階級家 庭聘僱家庭傭人或保姆,大多數是少數族群或是移工. 移民的女性;同. 時,母職和照護的意識形態重要性在這些社會中較以往更為提高。美國 社會學者Sharon Hays(1996)以「強度母職」(intensive mothering)一.

(7) 照護工作:文化觀點的考察 7. 詞,來描述美國當代社會對孩童養育的主流看法:要以孩童為中心、接 受專家指導、情感投入以及花費昂貴。這樣的情形不只出現在歐美等西 方社會,也描述了非西方的富裕國家的中上階層的母職規範與實作,台 灣亦然。無酬照護日益提升的道德價值,與有酬照護工作在金錢和象徵 意義上的貶值形成了天壤之別。如同Arlie Hochschild(2003: 2)所言: 「在意識形態上,『照護』邁向天堂,在實際生活中,它卻走入地 獄。」我們應該如何解釋這樣的弔詭?人們又如何折衷協調照護逐步被 強化的道德高度以及照護工作日趨市場化和種族化的現實? 對於移工照護勞動力的擴大僱用,乃是照護私人化的結果。由於照 護在許多社會仍然被視為家庭的義務和女性的責任,導致公共照護設施 的不足,以及丈夫對於照護勞動的分擔仍然有限。擁有經濟資源與社會 地位優勢的女性因而尋求市場勞動力作為其「影子勞動者」(shadow laborer)(Macdonald, 1998)──她們依賴其他女性扮演替身,以實質 的勞動、看不見的地位,來幫助她們達成妻子、母親和媳婦的角色。此 外,女性偏愛僱用在家同住的照護工,因為她們認為居家照護對小孩或 老人來說是較適切的安排,更接近由待在家的母親或其他家庭成員所提 供的理想照護模式。 然而,這種向市場尋求勞力來源的作法,也容易引起女主人的罪惡 感、忌妒心或是剝奪感;她們擔心女傭會威脅到她們的婚姻,或是取代 她們在孩子心目中的主導地位。基此,她們必須重新界定照護工作的意 義與內容(哪些較為神聖、哪些較為卑賤),透過區分不同類型的家務 勞動,以用社會文化透鏡下的「適當」方式來安排她們與替身之間的分 工;她們也重新界定妻職、母職、婆職的意義,以確保自己與女傭或保 姆之間的界線,避免被另一個女人取代她們在家庭中的地位(Lan, 2006;藍佩嘉,2008)。 照護工作是由一系列的實作所組成,可以在人群中進行分工。女性 主義哲學者家Joan Tronto(1993)區分出四種照護的元素:caring about.

(8) 8 社會科學論叢 2010 年 10 月第三卷第二期 (承認照護的必要性)、taking care of(接受照護特定人們的責任,並且 決定如何回應這些需求)、care-giving(滿足照護需求)以及 carereceiving(被照護對象回應接受的照護)。照護的市場外包不僅進行了 勞務分工,也同時維繫了不同群體之間根據性別、階級、族群、種族與 公民身分等區分的階層高低;Tronto(1993: 114)如此陳述:「caring about以及taking care of,乃是有權力者的任務,而care-giving和carereceiving 則留給較無權力者。」 社會學研究已經呈現了母親為了照顧小孩而僱傭保母時,會藉由區 分照護工作中「神聖的」(spiritual)與「卑賤的」(menial)的面向來 維繫了母親之於保母的階層分工(Macdonald, 1998; Uttal, 1996)。母親 通常將一般認為是較為「卑微」的母職工作外包給保母,如換尿布、整 理小孩玩亂的玩具,而保留「精神性的母職」為「母親專屬」的工作, 例如唸故事書給孩子聽、哄小孩睡覺、幫小孩洗澡,以及和孩子們同 睡。這些區辨讓中產階級的女性能夠將部分的照護工作轉移給少數族裔 或勞工階級的女性,而不會影響「女性持家」的父權規範或是資產階級 家庭生活的道德意涵(Roberts, 1997)。 照護工作私人化的概念,連同家務的、女性化的工作,相當程度影 響了受僱照護者的勞動處境(低薪、去技術化、低地位、高度女性化) 以及與照顧對象的互動關係與情感經驗(移情母職、虛擬親人)(見 Lan, 2006;藍佩嘉,2008)。當社會持續定義照護工作者為女性在家庭 中的義務時,一個女性雇主容易把照護勞動者視為「她自己比較卑賤的 部分的延伸,而非自主的受雇者」(Rollins, 1985: 183),換言之,當女 性雇主把家務移工視為自己的代理人時,她們對替身的要求是期待她們 能成功地協助她們完成母親、媳婦、太太的家庭責任,結果往往對其雇 工的工作表現衍生不合理的要求,超出合法的工時或工作內容的規範。 升級為管理者的女主人,不知不覺中複製了對於另外一個女人的支配與 剝削關係,卻忽略了後者的勞動應遵守契約關係的規範,而非從屬於情.

(9) 照護工作:文化觀點的考察 9. 感或家庭連帶的道德義務。 照護工作的階層分工,其實已經超越女傭和女主人、母親和保姆的 二元關係。Rhacel Parrenas(2001)提出「再生產勞動的國際分工」 (the international division of reproductive labor)的概念,把女人區分為 三個層次的勞動依賴與連結:居於上層者是經濟發達國家的中上階層女 性,她們僱用移工或移民照顧小孩,以幫助她們減輕家務負擔而投入職 場,中層是這些離鄉背井的移工或移民母親,當照顧另一個家庭之際, 她們的家務責任則仰賴底層的母國婦女來負擔,包括當地女傭及其他女 性親屬。Arlie Hochschild(2000: 131) 則用「全球照護鏈」(global care chain)的意象來描述不同地區的女人之間存在的一連串建立在有酬與無 酬的照護工作的人際連結與不平等關係。. 肆、政策環境與照護體制 照護工作的社會學文獻,特別是來自北美的文獻,相當關心僱用關 係的微觀政治。這些討論集中在女傭和女主人、母親和保姆的二元關 係,以及其他涉入「全球照護鏈」的女性人際連結。丈夫和孩子的角色 在這些文獻中相對被忽略,此外,鉅觀的脈絡─ 照護工作的制度鑲 嵌,在某種程度上也變成模糊的背景。 相對地,社會政策的文獻,特別是那些來自於英國和北歐的文獻, 則著重在照護的政策環境。為了比較國家間的制度差異,這個領域的學 者致力於建立「照護體制」(care regime)的類型學。一個「體制」 (regime)包含了價值、規範和規則,提供形塑行為和政策的規範性或 管制性的架構(Sainsbury, 1999: 77)。我引用這類文獻來說明照護工作 的文化,有兩個目的:首先,它們闡明照護工作如何鑲嵌在特定的制度 性體制,這個體制以特定的模式組織了公與私的領域;其次,這些文獻 提供了一個比較性觀點,來探究照護體制在不同文化以及政策脈絡中的 差異。.

(10) 10 社會科學論叢 2010 年 10 月第三卷第二期 照護體制的討擴展並延伸了Gosta Esping-Anderson(1990)具有深 遠影響力的作品,他運用三種面向來區辨不同福利體制的特徵:國家與 市場在提供福利之間的關係、福利國家對階層化的影響,以及「去商品 化」(降低對市場的依賴)的程度。女性主義學者尖銳批評此理論的性 別盲(gender blindness),尤其是去商品化的概念,僅涵括正式的薪資 勞工,而排除了家庭中的無酬照護工作。女性主義學者已試圖修正這個 分析架構,如Ann Orloff(1993),主張將家庭整合進國家-市場的二元 關係,同時檢視性別關係的階層化效果,以及強調照護作為一項重要的 社會權利。在一個具有性別敏感的分析框架裡,「去商品化」 (decommodication)指涉的是公. 私的移轉(the public-private shift),. 也就是說,評估一個福利國家的政策效果,要看女人是否能夠獨立於市 場(去商品化)與婚姻(去家庭化),有充分的能力形成與維持一個自 主的家戶。近來的學者更加入社區. 志願部門作為分配照護責任的第四. 個部門,企圖以「社會照護」(social care)的概念取代較狹義的「福 利」概念(Daly and Lewis, 2000)。 不同的照護體制有其特定的政策邏輯,連結到不同的關於性別和家 庭的文化腳本。Jane Lewis(1992)根據政策邏輯與男性養家模式的親近 性,來區分不同的照護體制:英國、德國和愛爾蘭是「強」的男性養家 國家(breadwinner state);法國被認為是「修正式的」男性養家國家; 而瑞典及丹麥則體現雙重養家者家庭(deal-breadwinner family)的規 範。Diane Sainsbury(1999)則區辨出三種不同的照護體制:男性養家 政權(視照護工作是私人的責任、無酬的勞動),區隔性別角色 (separate-gender-roles)政權(女性因家庭中的照護責任而接受福利國 家的補助),以及個別薪資勞動者. 照護者(individual-earner-carer)政. 權(在家庭內外的照護都是由國家所補助)。 值得注意的是,移民的社會權利長期以來一直是福利國家比較研究 中被忽略的主題,這個缺陷直到最近才有所改變。為了精進照護工作之.

(11) 照護工作:文化觀點的考察 11. 制度鑲嵌性的分析架構,德國社會學者 Helma Lutz(2008)加進了「移 民體制」(migration regime)的概念,來涵攝促進或限制移民的進入和 就業的多種國家管制。照護體制和移民體制的不同交織組合導致了特定 的政策模式。為了幫助女性公民協調工作和家庭,有些歐洲國家釋放出 雇用移民照護工的配額(如西班牙、義大利和希臘)或是對其開放國界 (如英國和愛爾蘭);其他國家,如德國、芬蘭和北歐國家,則很少承 認對於這類勞動遷移的需要。然而這並不意味著這些國家就沒有移民或 移民的照護者,她們只是在非法的場域下工作和生活(Lutz, 2008)。 上述文獻毫無例外地把焦點放在西方工業化國家,很少有非西方地 區或跨洲比較的照護體制研究。以台灣置身其中的東亞來說,家庭主義 的照護體制普遍存在於此地區,其政府多提供有限的公共照護,把照護 視為家庭的責任。然而,這些國家的移民體制大不相同,因而對雇用外 國看護工採取了截然不同的政策。大石奈奈(Oishi, 2005)指出,香港 和新加坡有著類似的移民體制,兩國皆降低外國家務工與看護工的遷移 門檻,目的在於促進當地女性的勞動力參與,換言之,移工政策是國家 發展政策的一部分;相對地,南韓和日本並未鼓勵當地女性就業,一直 到最近才逐漸接受雇用來自國外的家務工與看護工,其遷移體制重視維 持族群的界線,因此早先開放的外勞的只有韓裔的中國人(朝鮮族)以 及日裔的南美人。 台灣的政策體制則介乎其中,雖在許多面向上沿襲香港和新加坡的 政策,但晚了十五年才對移工打開國界大門,懷抱著與日本與南韓類似 的對「異族」的戒慎恐懼,以嚴格的配額管制來控制移工的數量與分 布。更明顯的差異是,台灣對雇主資格的認定是基於政府所定義的對照 顧工作的「迫切需求」,而不像香港與新加坡,只要有一定家庭所得, 就能取得聘僱資格。 我們也要注意到,照護體制的政策環境會逐步轉型和變遷。在日 本,根據Ito Peng(2002)的研究,福利國家在1970年代大幅擴張,但在.

(12) 12 社會科學論叢 2010 年 10 月第三卷第二期 1980年代重新結構轉而強調家庭的照護責任;1990年代以來生育力下降 的危機,可看作是日本年輕女性的無言抗爭,結果迫使政府改革政策朝 向照護的社會化。照護體制於是從以需求為基礎的照護供給,轉為以權 利為基礎的普遍社會保險方案;然而,值得留意的是,社會照護的擴張 經常伴隨著服務的市場化,日本在近年來開始與印尼及菲律賓政府洽談 引進照護工的計畫,便是為了因應人口老化、老年照護保險的大量人力 需求。 此外,由於照護體制文獻中的分析單位是民族國家,單一國家體制 的分析容易出現所謂「方法論的國族主義」(methodological nationalism)的缺點。英國學者Nicola Yeates(2005)便提出「全球照護 體制」(global care regime)的概念,將照護轉移的跨國過程以及超國家 組織(如國際貨幣基金與世界銀行)的影響納入分析。除了分析照護的 全球政治經濟學,同樣重要的研究課題是跨國照護的日常實作,如遠距 母職和移民家庭的孝親照護。在稍後的一節裡,我將以老人移民的照護 為例,突顯在移民的跨國生活脈絡裡,照護的制度分配與照護的文化腳 本、鉅觀層次的政策體制與微觀層次的家庭關係,如何交錯連結。. 伍、交織的意義與脈絡化的實作 花錢買照顧,通常讓人擔心是否會溶蝕或瓦解非正式的人際關係, 導致親密關係商業化或照護商品化的有害結果(Hochschild, 2003; Ungerson, 2000)。Viviana Zelizer(2005)稱這種觀點為「分離領域」 (separate spheres)或「敵對世界」(hostile worlds)的思考邏輯,把經 濟活動和親密關係視為明顯區隔的場域,認為兩者的混合將導致無可避 免的失序:一方面,市場報酬會汙染或削弱道德責任;另一方面,情感 聯繫會把契約服務關係弄得太過複雜,甚至減損效益。 Zelizer拒絕接受市場只有利益和自利規則的假設;她轉而主張「連 結生活」(connected lives)的替代思考路徑,認為道德義務可能經由市.

(13) 照護工作:文化觀點的考察 13. 場報酬被確認與保證。舉例來說,花錢購買由可靠的非家庭成員照護者 所提供的高質量照護,同樣被認為是一種照護行動或愛的表現。Paula England(2005: 394)也挑戰了愛與金錢截然二分的說法,她建議我們進 行更多的經驗研究去探討「在市場、家庭和國家中,哪些行為的特定結 構性質或文化性質會產生怎樣的後果,而非假定只要照護是以如同私部 門薪資勞動的方式被進行,這些問題就不可能解決。」 除了呼應以上學者的觀點,我想進一步指出,市場和親密關係、或 愛與金錢的二元式思考,乃是根植於西方社會有關家庭親密關係的文化 腳本。如同蔡晏霖(Tsai, 2008)所批評,既有的西方照護工作文獻多抱 持著一個先驗的理論預設,即以歐洲布爾喬亞家庭的理想來界定家庭親 密關係。類似於「分離領域」的看法,這些文獻有意識或下意識地,將 家庭看成一個避風港,保護個人免於商業生活的不確定性和算計,同時 也是「社會和個人道德的所在地」(the locus of social and personal morality)(Laslett and Brenner, 1989: 387)。此外,這類文獻多把夫妻 及其子女所組成的核心家庭當作家庭組織的基本形式。把核心家庭視為 常模的看法,與歷史現實相矛盾,其實,核心家庭僅是白人、新教徒、 西北歐和北美的特定脈絡中衍生的近代社會組織形式(Dalley, 1988: 30-1)。 Gillian Dalley(1988)指出,布爾喬亞家庭的理想體現了「占有式 個人主義」(possessive individualism)的原則,強調自決、個人自主 性、隱私權以及免於侵害的自由。這樣的私人家庭生活的概念不僅是西 方和現代的,同時也具有特定階級和性別意涵(Armstrong and Armstrong, 2005)。植基於一夫一妻家庭的親密關係被認為是一種比較 好的中產階級理想,優於富人虛榮的社交生活以及窮人雜交的社會關係 (Cott, 1977: 92)。西方俗諺說:「一個英國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堡」 (an English man’s home is his castle),適切地描繪出(男)人們對家庭 親密的渴望,實是建立在一家之主(丈夫. 父親)能夠擁有相對於從屬.

(14) 14 社會科學論叢 2010 年 10 月第三卷第二期 家庭成員(女性和孩童)的自主性之上。這種個人主義式家庭主義 (individualist familist)的意識形態,伴隨著「公私分離領域」的性別建 構,正常化了核心家庭的模式以及照護工作的女性化。 Dalley也指出另一種「集體主義式照護」(collectivist care)的模 式,其中的「社群」(community)裡的所有成員為彼此的福祉負起責 任,尤其是那些需要受照護的成員。這個社群的形成可能源自於奠基在 親屬關係上的延伸家庭或宗族村落,或是有意識地建立在宗教或政治經 濟基礎上的社群,包括實行社會照護理念的福利國家。 相較於Dalley在西方脈絡中對家庭主義和集體主義的界定與討論, 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家庭主義與集體主義可能指涉不同的理念與實作,尤 其是在跨世代共同居住的家戶仍然很普遍的社會。家庭主義的意識形態 在這些國家並非和個人主義的原則相連結,而是和集體主義相連結。家 庭成員基於共享、承諾和合作的價值負起照護與依賴其他成員的責任; 然而,其中的集體無法免於權力衝突與不平等,尤其是沿著性別、年齡 和世代界線區分的不平等。照護工作的意識形態與實際運作可能正是奠 基於家庭內部的支配、從屬和權力鬥爭。 觀照台灣漢人的家庭經驗,我用「孝道外包」(subcontracting filial piety)的概念描述台灣的成年人將照護年長雙親的孝道責任轉移給非家 人的受雇照護者(Lan, 2006;藍佩嘉,2008)。藉由僱用看護工來擔任 孝親實作的代理人和虛擬親人,子女得以維持了傳統家庭三代同居的形 式以及間接履行孝順的文化理念;同時,親屬關係的類比(analogy)也 讓雇主賦予照護工作者一種類似家屬的期待,企圖超越契約關係規範下 的工作分派。 花錢買照顧也可能是核心家庭維護私領域家庭生活的一種手段。許 多台灣媳婦以僱用保姆或外傭的方式,以避免和婆婆共住。傳統上,一 個台灣祖母在照護她兒子的小孩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媳婦外出工作時由 婆婆照顧孫子女的情況至今仍很普遍;然而,這種育兒安排可能引起育.

(15) 照護工作:文化觀點的考察 15. 兒觀念上的代間衝突,進而讓年輕母親感受到母職自主權或是小家庭生 活空間的侵犯。 在台灣,照顧(taking care of)年長雙親傳統上被認為是兒子的責 任,儘管實際上給予照護(care-giving)的工作是由兒子的老婆來承擔。 在漢人的文化脈絡中,照護的傳統理念比較接近「侍奉」(serving)的 階層式概念,而不是較具平等主義意涵的「照護」(caring)(劉仲冬, 1998)。僱用一個外籍監護工於是成為台灣媳婦用來逃離臣屬於父系家 庭權威的一種「與父權討價還價」(patriarchal bargaining)的策略。這 裡組合出一個「孝親照護的轉包鏈」(the transfer chain of filial care), 其中包含兩個環節:首先,孝親責任從兒子轉移至媳婦,這是一種性別 移轉;其次,從媳婦轉移至非家庭成員的受雇者(主要仍是女性),這 是一種市場移轉。 在上述的社會和文化環境下,台灣中產階級家庭藉由花錢買照護的 安排方式,維持其認為最理想的家庭親密生活。藉由納入一個居家看護 工,小家庭維持了三代同居的孝道理念而無須負擔實際的照護工作;藉 由將孩童照護外包給保母而非交給祖母帶,年輕夫妻可避免和年長一輩 共住或受到干預;如此一來,他們可以履行自己對私領域親密生活的理 想,而這樣的理想符應了現代性與西方文化框架下的核心家庭模式。. 陸、移民脈絡下的照護工作 移民脈絡下的照護工作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經驗個案,讓我們探索照 護工作的論述框架和制度安排如何在不同文化和社會脈絡下有所差異, 以及照護的文化在跨越疆界後如何被移植或轉化。這節的分析主要來自 我於2001年在北加州對於台灣移民的老人照護的研究(Lan, 2002)。 學者們分析美國的人口調查資料時發現,來自亞洲和拉丁美洲的移 民與在地美國人相比,有更高比例的跨代共居的延展家庭(由年長雙親 和成年子女組成)(Kritz et al., 2000)。這樣的現象在相當程度上源於.

(16) 16 社會科學論叢 2010 年 10 月第三卷第二期 移民母國的集體主義文化傳統和家庭規範,雖然,照護老人的族群化模 式也隨著移民的同化過程、隨著時間和世代而傾向衰退(Pyke, 2004)。 年長的移民,就像其他的老年人一樣,不僅因為身體虛弱以及情感 寂寞而需要照護,也亟賴獲得生活上的獨立和自主,後者對於老年移民 來說可能更難達到,原因在於語言和文化障礙,以及移居異地後父母輩 權威的消減。他們在異鄉對於成年兒女的依賴,往往增加了他們對兒女 需求的配合和順從(Treas and Mazumdar, 2002)。 在我的研究中,許多台灣移民訴諸於美國的個人主義文化規範,來 合理化他們與年邁雙親分住的正當性。從台灣移居北加州的Kevin Li(假 名)說:「你知道美國法律就是這樣,孩子長大了就離開他們的父母, 他們沒有義務去照顧父母。但我們的法律不同,在台灣,如果你不扶養 你的父母,你是遺棄,這是犯罪耶。」 台灣的民法規定子女應該尊重並扶養父母。藉由對遺棄父母課予刑 責,該法象徵性地體現並約束了父系家庭主義的道德契約。父母撫養子 女被認為是一種社會投資,期待將來能獲得成年子女的回報;尤其是兒 子,傳統被認為應與父母同住。在缺乏完善的退休與老人福利的台灣社 會,老人照護被劃分為私人與家庭的責任,「養兒防老」成為自立救濟 的非正式福利措施。 移民到美國的台灣老人,落戶在一個新的國家和新的照護體制裡, 發現他們找到了一個「美國孝子」。我的受訪者用這個詞彙來指稱加州 政府,因為加州政府不會拖延也毫無抱怨地每個月發給他們零用金以及 其他相關的老人福利。由於大多數的台灣老年移民在美國沒有資產也無 收入,因此符合低收入戶的受益資格,可以享受老人醫療保險Medicaid (加州稱為Medi-Cal)、社會安全補助收入(SSI, supplement security income)的現金、房屋租金、食物券的補助等。有些人傾向居住在由公 家補助的老人公寓,而不是與他們的兒女共同住在偏遠的郊區,因為前 者提供了他們大眾交通的便利性和年齡相近的社交圈。這些公共照護計.

(17) 照護工作:文化觀點的考察 17. 畫提供了新的制度性資源,幫助老年的移民能夠在異鄉土壤上增能賦權 (empower)。 加州政府另外還透過居家援助服務(In Home Supportive Services, IHSS)的計畫提供低收入戶老人的居家照護服務。值得注意的是,IHSS 不僅補助了由非家庭勞動者所提供的照護服務,也以現金補償由家庭成 員(大多數是女性)所提供的無酬照護勞動,照護低收入雙親的成年子 女另外還可申請食物券和房屋租金的補助。這些福利措施與華人文化脈 絡下的家庭照護模式形成極大對比。一些受訪者批評這些制度是「荒謬 的」或「不對的」,他們的觀點呼應照護私人化的文化架構──認為照 護乃是家庭的責任與情感的勞動,因而拒絕國家或市場的介入。 福利國家對家庭照護者的現金補助,雖有助於達到照護社會化、認 可照護工作的貢獻等進步理念,也可能強化家庭照護責任與女性親屬的 連結;同時,它也容易引起有關照護市場化的負面後果的爭議,這類關 注如同前述,乃根植於愛與金錢、市場與親密關係的二元式思考。 我的研究發現,我們不能僅從表面上來看待代間關係的市場化。舉 例來說,某些台灣移民的成年子女向住在他們家裡的父母收取租金,這 樣做除了便於獲得美國政府的租金補助外,付租金給子女也變成老年父 母轉移收入給子女的一種方式,以利父母能持續維持低收入受益者的資 格。若沒有強烈的家庭聯繫與相互信任為前提,這樣的親屬間的經濟資 源交換是不可能運作的。 表面上看來,接受公共福利補助的情況似乎意味著移民家庭的老人 照護模式已經脫離了華人家庭的傳統道德規範;然而,在檯面下,移民 家庭透過親屬連帶來流通、移轉財務資源,以使其父母能夠享有形式上 符合低收入受益者的資格。美國福利體制依循個人主義政策邏輯,假定 父母和成年子女在經濟上是互相獨立的,移居進入的台灣移民,透過 「分家」來進行家庭共謀,旨在擷取在新的照護體制的福利與資源。簡 言之,此個案呈現出,照護的市場化或公共化並沒有弱化家庭連結,反.

(18) 18 社會科學論叢 2010 年 10 月第三卷第二期 而是強化了作為經濟連帶的親屬關係。. 柒、台灣的照護工作 女性學學會在1997年出版、劉毓秀主編的女性、國家、照顧工作一 書,是影響台灣學界與婦運界有關照顧工作的重要論述。該書的十位作 者,從不同面向討論托育、殘障、失能病患的長期照護、女性家屬照顧 者以及專業照護勞動者的處境、性別分工與婚育對女性就業的影響等議 題,尖銳批評台灣的照護政策的「家庭化」與「私人化」,呼籲建立 「性別敏感的公民權」(劉梅君,1997),以北歐福利國家的模式為標 竿。此書申論了台灣婦運界中「國家女性主義」的立場,主張參與、改 變父權國家,透過「公私融合」、「女人與國家的合夥」,建立照顧人 民的「媽媽政府」(劉毓秀,1997)。 另一本具有先驅貢獻的專書,是胡幼慧在1995年出版的三代同堂。 其中探討三代同堂作為一種政治意識形態以及文化迷思,批判國家對於 跨代居住型態的提倡是將老人照護與福利私有化、延續階層不平等,也 從性別的角度,分析養兒防老的制度不僅造成重男輕女的效果,也強化 中老年女性的經濟依賴,以及婆媳之間的緊張對立。此書的多重分析層 次,既突顯了台灣社會有關老人照護的文化腳本、結合分析政策面的照 護體制,也透過訪談資料考察微觀層面的家庭關係與照護實作。 整體而言,我們對於台灣的家務勞動或照護工作的研究,主要集中 在漢人中產家庭的經驗(如林津如,2007)。對於階級與族群的差異經 驗,相關研究仍不足,從交織(intersection)的理論觀點來探討性別與 階級、族群等權力關係與不平等的締連,是有待努力的觀點。例如,比 較漢人內部客家、福佬與外省族群的照護文化與實作的差異;從照護工 作的角度出發,來分析原住民的家庭組成與關係,尤其是城鄉遷移造成 的普遍隔代教養現象,也是非常重要與迫切的研究議題。 相對起來,1990年代以來擴增的婚姻移民與照護移工,反而引起比.

(19) 照護工作:文化觀點的考察 19. 較多的研究關注。不少論文關注擔任家庭幫傭或監護工的東南亞移工 (如林津如,2000;林秀麗,2000),也有研究者探討外籍配偶或「新 移民」的母職經驗與孩童照顧(如王儷靜與陳雯鈴,2007;馮涵棣與梁 綺涵,2008),而這些來自東南亞或中國大陸的女性婚姻移民,在台灣 從事的有酬工作,也集中在保姆、看護、清潔工等家務與照護工作(王 宏仁,2001)。 照護移工與婚姻移民,貌似無關的兩組不同遷移人群,其平行的命 運實有結構上的相近,也就是基於跨越公私領域的女性化的照護勞動。 王宏仁(2001)指出:「外籍新娘與外籍看護. 女傭的平行輸入,正好. 反映了台灣不同社會階級在應付家庭勞務市場化時的不同處理方式。位 處於社會階層上端的,可以進口女傭、幫傭、看護而將家庭勞務市場 化;但是位於社會階層下方的,則透過迎娶外籍新娘而維持既有的家庭 勞務『太太化』。」我在另文中也比較台灣政府與社會對於「外籍新 娘」與「外籍幫傭」,如何賦予類似的「她者」意象(強調性與生殖可 能帶來的威脅),但施予階層差別的控制技術,前者需臣屬於高度性別 化的公民身分管制(奉行妻職與母職),後者則被當作去性化的可拋棄 勞動力(Lan, 2008)。 在近年來婦運與社福界的努力推動下,加上面臨人口老化、生育率 降低等人口學危機,台灣政府已開始反省「照護私人化」的傳統體制, 推動了育嬰假、兒童津貼與老人津貼等措施,並且研擬長期照護的制 度。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兒童老人以及身心障礙者是三群不同的受益對 象,目前政府對於分擔這些不同人群與家庭的照顧責任的程度與方式, 採取的是不同的文化邏輯與制度規範。3 台灣目前的老人照護制度,逐漸 朝向「去家庭化」、社會化的方向,包括國民年金、十年長照等制度的 規劃。然而,在兒童照顧上,學者王舒芸(2007)便批評,目前的制度. 3. 我謝謝王舒芸對此的提醒。.

(20) 20 社會科學論叢 2010 年 10 月第三卷第二期 仍主要針對邊緣弱勢家庭,顯示其「殘補式、補充性的家庭主義」色 彩,也就是說,「國家在兒童照顧的去家庭化策略僅在家庭正常功能出 現危機時才介入」,她也提醒,照護責任的去家庭化不等於公共化,也 可能是社區化或市場化。 在家庭尋求以市場化(外來勞動力)的策略來分擔照護責任時,國 家也採取了類似的邏輯來規範家庭類外勞的引進。照護老人、病患或身 心障礙者的「監護工」的雇用資格認定遠比雇用「家庭幫傭」寬鬆許 多,前者被認為是攸關公眾利益的「社福外勞」,後者(家務工作與兒 童照顧)的市場外包,迫切性與正當性則被國家認為比較低,換言之, 這個政策承續「女性持家」的保守性別規範,強化私領域中妻子與母親 的道德角色。總言之,距離照護公共化的理想,我們仍有相當的距離, 全球經濟的低迷烏雲也在挑戰台灣落實福利國家的願景。未來,仍有漫 長的路要走。. 捌、結論 照護工作的文化提供了一套工具箱,幫助社會行動者建構人際關係 的日常實作以及福利體制的政策邏輯。照護的私人化作為一個支配性的 文化框架,指涉了多層面且有時相互矛盾的意義。照護工作的文化和制 度安排會因為權力衝突與鬥爭而導致轉變,但意識形態的一致性和歷史 的延續性仍在不同的分工模式出現。女性化和種族化突顯了照護工作在 男性. 女性、女主人. 女傭,以及富裕公民和貧窮移民之間的階層分. 工。 照護工作的腳本和實作在不同文化和社會脈絡中有所歧異。照護老 人移民的案例顯示文化並不是靜態的遺產,而經常因應人類行動和制度 體系而出現轉變。老人照護的安排在跨越疆界後的轉變,呈現了移民家 庭如何折衝文化規範和親屬關係,來回應以不同方式在國家、家庭、市 場和社群之間分配照護責任的福利體制。花錢買照顧,或是接受照顧,.

(21) 照護工作:文化觀點的考察 21. 並不必然會阻礙家庭的親密關係或照護的品質,也有可能成為家庭藉由 連結愛與金錢、公與私,來協商、重構照護的意義。 我也呼籲,我們必須把勞雇之間的微觀互動、愛與金錢的日常協 商,置放在在照護體制的鉅觀制度過程中。藉此,我們檢視了公領域與 私領域的多重組織如何透過特定的文化脈絡和政策環境的中介,同時, 我們脈絡化人們在特定結構環境下的行動策略,這些結構環境提供了文 化和社會資源幫助或限制了行動者的能力與選擇。未來,我們需要更多 整合鉅觀和微觀面向的研究,跨國的比較和不同國家的案例尤其是富有 重要性的研究設計,可幫助我們探索跨文化照護工作的形成與轉變,也 思考台灣的照護體制與照護文化的未來走向。 (收件:2009年12月14日,特邀稿件).

(22) 22 社會科學論叢 2010 年 10 月第三卷第二期. 參考文獻 王宏仁,2001,「社會階層化下的婚姻移民與國內勞動市場:以越南新娘為 例」,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41期,3月:頁99~127。 王舒芸,2003,新手爸爸難為(台北:遠流)。 2007,「向左走?向右走?兒童照顧政策之『去』或『再』家庭化 初探」,發表於2007台灣女性學學會暨高師大40週年校慶學 術研討會(高雄:教育部訓委會、內政部主辦,10月6日)。 王儷靜、陳雯鈴,2007,「越裔新移民女性母職教育工作之研究」,發表於 2007台灣女性學學會暨高師大40週年校慶學術研討會(高雄:教育部訓 委會、內政部主辦,10月6日)。 林秀麗,2000,「來去台灣洗Benz:從台中地區菲籍女性家戶工作者的日常 生活實踐談起」,東海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津如,2000,「『外傭政策』與女人之戰:女性主義策略再思考」,台灣 社會研究季刊,第39期,9月:頁93~151。 2007,「父系家庭與女性差異認同:中產階級職業婦女家務分工經 驗的跨世代比較」,台灣社會研究季刊,68期,12月:頁 1~73。 胡幼慧,1995,三代同堂:迷思與陷阱(台北:巨流)。 馮涵棣、梁綺涵,2008,「越南媽媽.台灣囡仔:台越跨國婚姻家庭幼兒社 會化之初探」,台灣人類學刊,第6卷第2期,12月:頁47~88。 劉仲冬,1998,女性醫療社會學(台北:女書文化)。 劉梅君,1997,「建構『性別敏感』的公民權:從女性照顧工作本質之探析 出發」,劉毓秀主編,女性.國家.照顧工作(台北:女書文化),頁 187~226。 劉毓秀,1997,「前言:從父權家庭到媽媽政府」,劉毓秀主編,女性.國 家.照顧工作(台北:女書文化),頁1~9。 藍佩嘉,2008,跨國灰姑娘:當東南亞幫傭遇上台灣新富家庭(台北:行 人)。 Armstrong, Patricia. and Hugh, Armstrong. 2005. “Public and private: implications for care work,” The Sociological Review, vol. 53, no. 2(October) ,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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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照護工作:文化觀點的考察 27. Cultures of Carework, Carework across Cultures Pei-Chia Lan Professor, Sociology at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culture constitutes the way we understand and conduct carework. The existing literature has widely discussed the privatization of care as a dominant cultural framework, but scholars have used the term “private” with various connotations, including domesticity, emotionality, feminization and marketization. I argue that we need to reject binary thinking about the public and private, love and money, and paid and unpaid. To avoid ethnocentric assumptions about familial intimacy and private domesticity, we need to look into how carework is embedded in particular institutional regimes and cultural contexts. We should analyze carework as a terrain of power struggles that shape the stratified division of labor and a contextualized practice of constructing the family with intertwined meanings across the realms of market and intimacy.. Keywords: carework, culture, family, public/priv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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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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