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簡介 文/家庭醫學科 林文元 主治醫師 台灣肥胖醫學專科醫師 台灣肥胖醫學會理事 前言: 隨著生活方式的日漸西化,國人肥胖的盛行率逐漸增加,根據衛生署在民國 82 至 85 年的 國民營養調查指出,若以超過身體質量指數( body mass index ,簡稱 BMI ) 25 ( kg/m 2 ) 以上為肥胖的標準,台灣地區成人( 20 歲以上)肥胖盛行率,男性為 24.8 %,女性為 25.5 %,且逐年上升中。若以超過理想體重 120 %以上為肥胖的標準,則臺灣地區成人肥胖的盛 行率男性為 17.5 %,女性為 23.4 %。由於目前肥胖的盛行率越來越高,且有越來越多的研 究指出,肥胖與許多疾病相關,減少肥胖可增進健康,預防疾病的發生,故我們實應重視此 一問題。 肥胖症的評估及診斷: 肥胖的定義:肥胖是指體內有過多的脂肪,但測量脂肪含量較為困難,因此目前有理想體重 法、 BMI 、腰圍、腰臀比 (腰圍除以臀圍) 、 腰高比(腰圍除以身高)、皮下脂肪測量、 生物電阻法( Bio-electrical impedance , BIA )等等 方法來 測量脂肪以 界定肥胖。 其中 以 BMI 和腰圍為主要測量方法。 世界衛生組織採用 BMI 及腰圍為標準,便於比較族群的 差異。對歐美人種而言其定義為:(1)肥胖(obesity):BMI≧30 kg/m 2 ;(2)過重(overweight): BMI 25.0-29.9 kg/m 2 ;(3)理想(no overweight,desirable):BMI 18.5-24.9 kg/m 2 ;(4)過輕 (underweight):BMI<18.5 kg/m 2 。 腰圍則大於 102 公分於男性和 80 公分於女性定義為 肥胖。然而此標準是根據歐美的研究而定,並不見得適用於體格較為嬌小的亞洲人身上, 況 且許多研究顯示:發生與肥胖相關的合併症時,東方人的 BMI 通常較低。因此 我國衛生署 制定的標準如下: (1)重度肥胖:BMI≧35 kg/m 2 ,中度肥胖:35>BMI≧30 kg/m 2 ,輕度 肥胖:30>BMI≧27 kg/m 2 ;(2)過重:BMI 24.0-26.9 kg/m 2 ;(3)理想:BMI 18.5-23.9 kg/m 2 ; (4)過輕:BMI <18.5 kg/m 2 。 腰圍則大於 90 公分於男性和 80 公分於女性定義為肥胖。 (如表一)。 表一:成人肥胖定義(我國衛生署) 身體質量指數( BMI ) ( kg/m 2 ) 腰圍 ( cm ) 體重過輕 BMI < 18.5 正常範圍 18.5 ≦ BMI < 24 異常範圍 過 重: 24 ≦ BMI < 男性:≧ 90 公分
27 輕度肥胖: 27 ≦ BMI < 30 中度肥胖: 30 ≦ BMI < 35 重度肥胖: BMI ≧ 35 女性:≧ 80 公分 肥胖症的測量: 身 高和重量是最簡單和廣泛使用的測量。 BMI 定義為:體重(公斤) ÷ 身高 2 (公尺) ( kg/m 2 ),例如:某人身高 160 公分,體重 64 公斤,其 BMI 為 64÷ ( 1.6 ) 2 =25 ( kg/m 2 )。當使用腰圍時,正確而標準的解剖測量位置是重要的。 WHO 推薦方法如下: 腰圍測量時,受測者雙腳分開約 25-30 公分,重量平均分佈於兩腳。測量時,取腋下中線最 後一支肋骨的下緣與腸骨脊間的中點取水平面測量之。丈量員坐在受測者的旁邊,使用皮尺 舒適地貼於受測者身 體,但不壓迫軟組織。腰圍測量到 0.1 公分的水準。臀圍測量是取骨 盤區屁股最大的隆起處。 肥胖與疾病: 很多的證據皆顯示 BMI 和死亡率呈現「J」型曲線,可見體重過重或過輕皆具有高度的危險。 證據顯示肥胖會增加數種威脅生命的疾病,其中包括第二型糖尿病、心臟血管疾病、膽 囊疾 病和賀爾蒙敏感及腸胃的癌症等。肥胖在非致命的情況下所致的危害性,尚包括背痛、關節 炎、不孕和較差的精神社交功能等,如表二。 表二:肥胖和健康危險的關聯(世界衛生組織, 1998) 極度增加 (相對危險> > 3) 中度增加 (相對危險界於 2-3) 輕度增加 (相對危險界於 1-2) 第二型糖尿病 膽囊疾病 血脂異常 代謝症候群 呼吸停止 睡眠呼吸終止症 冠心症 高血壓 關節炎(膝蓋和髖骨) 高尿酸血症和痛風 癌症(停經後婦女的乳癌, 子宮內膜癌,大腸癌) 生殖賀爾蒙異常 多發性卵巢囊腫症候群 懷孕受損 下背部疼痛
增加麻醉危險 肥胖母親相關胎兒缺陷 肥胖的治療: 基本上,體重越重及越多肥胖相關疾病的人,越需要積極的治療。表三、是改編世界衛生組 織 針對亞太地區 BMI 及危險因子的 階段式 治療方式 。 表三: 飲食控制 運動 藥物 極低熱量 手術 BMI 24~26.9kg/m 2 沒有其他危險因子 腰圍較大 * DM/CHD/HT/HL** V V V V V V Χ Χ V BMI 27~29.9 kg/m 2 沒有其他危險因子 腰圍較大 * DM/CHD/HT/HL** V V V V V V V(考慮) V(考慮) V BMI ≧30kg/m 2 沒有其他危險因子 腰圍較大 * DM/CHD/HT/HL** V V V(密集控制) V V V(密集控制) V(考慮) V V V # V # V # V # V # V # *男性腰圍大於 90 公分,女性大於 80 公分 **對於危險因子或疾病(DM/CHD/HT/HL)的個別治療可能是必要的;如有兩項以上危險因子或 疾病,可以考慮使用減肥藥。 DM:第二型糖尿病;CHD:冠心病;HT:高血壓;HL:高血脂症 V:有 Χ:無 # :若重度肥胖則考慮
(一)非藥物療法 :包括飲食、運動及行為治療等等。所有的病人皆需接受非藥物療法,以 改善病人的生活型態。 ‧ 飲食治療: 飲食治療基本上包括教育病人改變飲食習慣及減少熱量的攝取。包 括低脂飲 食及限制熱量的攝取。研究顯示若每週減少 500 大卡的攝取,則每週大約可以減少 0.45 公 斤(約 1 磅)的體重。每人每日最少需攝取 1200 大卡熱量才符合營養需求,而對大部份肥 胖的人,男性每天應攝取 1500-1800 大卡,女性 1200-1500 大卡。 ‧ 飲食習慣及原則 (如表四):請自己寫下三種造成體重增加的不良習慣(例如整天吃零 食、應酬時吃過量、飯 後甜點吃太多或心情不佳時就吃東西等),然後請病人自己先提出詳 盡的解決方法,再由醫師協助擬定計畫,並且在每次回診時檢討或修改計畫,如此往往會有 事半 功倍的效果。 表四:肥胖治療有關的營養原則 ◎食物的選擇方式應依據亞太地區不同國家所有的食物。 ◎食物攝取量應盡可能在一天內平均的分配,同時不應將“減少一餐"當成控制 體重的方法。 ◎每一餐應適量,而且餐與餐之間不應吃點心。 ◎每日熱量從脂肪及油類的來源應在 20~30 %之間 * 。 ◎碳水化合物的來源應占熱量 55~65 %。 ◎蛋白質的來源不要超過熱量 15 %。 ◎應多食用新鮮水果、蔬菜及全榖類食物。 ◎限制飲酒。 * 視各國脂肪攝取量而定,例如某些亞洲國家可能需要減少到 20 %,而某些太平洋島國則 為 30 %。 ‧ 運動: 運動除可增加能量消耗外,更可增加基礎代謝率,增強肌力及心肺功能。要讓病 人了解運動的好處,而 不要讓運動成為一種處罰,或一種不愉快的經驗。運( 活)動的建 議應該考慮年齡及文化差異,同時要強調每日的活動量,例如走路及爬樓梯,不必參與劇烈 的活動,中度的活動就夠了。 實務上我們要病人自己規劃(醫師要協助)一套詳細的運動計 畫,並且在每次回診時檢討或修改計畫。此外,我們也需建議病人的生活型態作一番調整, 例如坐公車 時提早一站下車或把車停在較遠之處等,以增加能量的消耗。 (二)藥物治療:
藥物治療一直是很多人追求的目標,但只適用於肥胖的病人( BMI ≧ 27 )且經過上述的治 療後仍失敗者並經醫師詳細評估過後才適用。目前在我國合法用於減重的藥物只有兩種:
‧ Sibutramine hydrochloride ( Reductil ,諾美婷):可增進飽足感並少量的促使脂肪燃燒。 主要的副作用則為頭痛、口乾、便秘、失眠及心跳增加約 4-5 下/分,在早期輕微增加血壓約 1-3 mmHg ,但使用於肥胖病人長期可減輕其血壓。主要的禁忌症則為控制不良之高血壓、缺 血性心臟病、心臟衰竭、心率不整、中風的病史、正服用 MAO inhibitor 或 SSRI 者;另外 在青光眼患者則要小心使用,目前研究結果並不會增加心瓣膜疾病的危險性。 ‧ Orlistat ( Xenical ,羅式鮮):可減少養分的吸收,阻斷養分在腸道的吸收,可抑制約 1/3 的脂肪被腸道吸收,因此可減少身體熱量的利用率而減輕體重,長期使用則只會讓脂溶性維 生素 A 、 D 、 E 、 K 輕微減少,且並沒有增加心瓣膜疾病及肺動脈高血壓的危險性。主 要的副作用在腸道方面,包括脂肪便、大便次數增加、軟便、水便、腹痛、急便感及腹脹等, 但使 用一段時間後,這些副作用皆會減少。
‧ 其他:目前仍有許多藥物正在研發中,例如: Rimonabant ( First selective
cannabinoid(CB1)-blocker )透過作用於 endocannabinoid system 促使神經傳導物質從中樞及週 邊組織的釋放,達到抑制食慾的作用,目前已進入臨床試驗第三期,在未來幾年應可看到其 產品。 (三)手術治療: 通常在病人 BMI ≧ 35 ,且有明顯的併發症,而使用以上減肥方法都失敗時才採用,通常可 減少最初體重的 25-35 %。研究指出手術治療副作用不高(少於 10 %,而只有 1-1.5 %的 死亡率),目前有兩種常用的手術方法: (1) 胃間隔術( Gastric restriction ):此法是將胃分成上面一個小袋及下面一個大袋(可採用 腹腔鏡),大約可減少超重部份的 40-50 %。 (2) 胃繞道術( Gastric bypass ):將胃體與空腸連接在一起,大約可減少超重部份的 50-60 %。 治療的目標: 只要能減少最初體重的 5~10 %並維持六個月以上即可算是成功。 臨床監測綱要:
圖:我國處理肥胖進行步驟
結論:
由於肥胖的盛行率越來越高,且有越來越多的研究指出,肥胖與許多疾病相關,減少肥胖可 增進健康,預防疾病的發生,肥胖已成為本世紀最重要的公共衛生 議題,我們實應重視此問 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