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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曲理論史的形成與建構--從戲曲音韻學角度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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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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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

度曲理論史的形成與建構--從戲曲音韻學角度考察

計畫類別: 個別型計畫 計畫編號: NSC92-2411-H-002-098- 執行期間: 92 年 08 月 01 日至 93 年 07 月 31 日 執行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暨研究所 計畫主持人: 李惠綿 計畫參與人員: 無 報告類型: 精簡報告 處理方式: 本計畫可公開查詢

中 華 民 國 93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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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音韻學角度考察北曲度曲論的形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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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周德清「歌其字音必其字」的度曲論

問題的提出

「度曲」有兩種意義,一是「製曲」,與「作曲」、「譜曲」意義相同,都是 「自作新曲之意」。如《漢書•元帝紀》:「鼓琴瑟,吹洞簫,自度曲,被歌聲」, 應邵注:「自隱度作新曲」,音「踱」。二是「歌唱」、「演唱」之意,依曲調的節 拍歌唱,音「杜」,如張衡〈西京賦〉:「度曲未終,雲起雪飛,初若飄飄,後遂 霏霏。」就古典戲劇「製曲」的意義而言,劇作家填詞時須掌握南北曲、宮調、 套數、曲牌(含字數、句數、句式、平仄、押韻、對偶)等格律,又稱「音律論」, 相對於文字藝術技巧,傳統批評術語中以「文律」對稱。就古典戲劇「歌唱」的 意義而言,演唱者應當掌握五音四呼、四聲陰陽、出字、收聲、歸韻、切音等技 巧,又稱「演唱論」。統合言之,廣義的度曲論包括音律論與演唱論。 再以另一個角度區分,從劇本寫作到舞台搬演,至少要經過劇作家依律填 詞、聲腔家按詞定譜、表演家循聲習唱等三度創作1 。其中聲腔家按詞定譜的過 程並未在古典戲曲專著中實際呈現,而指引劇作家依律填詞的製曲論以及闡釋表 演家循聲習唱的演唱論,恰與上述「度曲」兩種定義分辨出的兩大系統相同。周 德清《中原音韻》、王驥德《曲律》、李漁《閒情偶寄》涉及的度曲論,代表前 一種系統;芝庵《唱論》、魏良輔《曲律》、沈寵綏《度曲須知》、《絃索辨訛》 及徐大椿《樂府傳聲》等度曲論,代表後一種系統。就其論述對象而言,針對劇 作家與演唱家似乎是畛域顯然,但是當戲曲理論家提出劇作家倚聲填詞必須達到 順口可歌,並符合聽覺的訴求時,二者之間便有了交集。 要求文字音律與歌唱樂音的緊密關係,確實可以在戲曲理論中找到論證。如 王驥德開宗明義《曲律》一書命名之由:「曲何以言律也?以律譜音,六樂之成 文不亂;以律繩曲,七均之從調不奸。」2 這是同義的對偶句法,製曲家以謹守 「音韻格律」之法則譜音繩曲,則六樂七聲3 可以臻於不紊亂、不干擾的和諧之 境。馮夢龍肯定王驥德《曲律》之成書曰:「然自此律設,而天下始知度曲之難; 1 周維培:《論中原音韻》(北京:中國戲劇出版社,1990 年),頁 28。 2 王驥德:《曲律•自序》,《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以下簡稱《集成》)第 4 冊(北京:中國 戲劇出版社,1982 年),頁 49。 3 六樂指黃帝以下六代的古樂,包括雲門(黃帝之樂)、咸池(堯樂)、大韶(舜樂)、大夏(禹 樂)、大濩(湯樂)、大武(武王之樂)。《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六樂防萬民之情,而教 之和。」七均指宮、商、角、徵、羽、變徵、變宮七聲,又稱七音。《曲律•論宮調》曰:「一 均七聲,其五正聲(原注:除去變徵、變宮而言也)皆可謂調,……,其七聲(原注:兼指變 徵、變宮而言)則考其篇中上下之和也。」(《集成》第 4 冊,頁 103-104)。證明王驥德所謂「七 均」指宮、商等七聲。「不奸」指「不干犯」。故六樂七聲皆泛指音樂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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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天下知度曲之難,而後之蕪詞可以勿製,前之哇奏可以勿傳。」4 此處「度曲」 即是依律填詞,劇作家如能精確掌握馮氏所謂「配調安腔、選聲酌韻」原則,之 後將不會創作出粗鄙乖體之詞,而之前那些平仄乖法、唱之不諧5 的樂曲聲歌也 可以不再傳唱。換言之,以音韻格律譜曲繩曲之目的與意義,不止在講求文學上 文字音律之精準,同時也是為了達到演唱上音樂旋律之和諧;而「音韻學」即是 二者之間共同元素,成為音律論和演唱論的交集。 將音韻學與中國戲曲學整合成為一門獨具特色的新興學科,稱之為「戲曲音 韻學」。一九八六年,王力〈京劇唱腔中的字調〉分別分析陰平、陽平、上、去 四聲在京劇唱腔的韻腳和句中,表現高低升降的規律性。從湖廣音聲調觀察其與 京劇曲調的關係,具體實踐戲曲音韻學之探究6。一九九六年蔡孟珍以《曲韻與 舞台唱唸》為博士論文,體現此門學科之研究成果7。二○○○年,大陸學者馮 蒸〈論中國戲曲音韻學的學科體系──音韻學與中國戲曲學的整合研究〉,說明 從戲曲學角度,戲曲劇本和唱念都離不開音韻問題;從音韻學角度,宋元至今各 種戲曲文獻和不同劇種,是漢語音韻學與漢語語音史研究中或缺的重要資料。顯 見戲曲音韻學已經成為一門新興而有待整合研究的領域8。筆者稍作具體補充, 曲選範例、戲曲押韻之韻書,以及詳註平仄、釐正句讀、分別正襯之曲譜等,都 是漢語音韻學和漢語語音史研究中的材料之一。至於戲曲理論家運用音韻學,拓 展戲曲創作藝術與深化演唱技巧,也是戲曲學中極為重要的課題。從音韻學的角 度觀察度曲論的形成與建構,乃是個人試圖開展的研究領域。 近年關於從音韻學角度觀察度曲論,寫成專書者如上文提及蔡孟珍《曲韻與 舞台唱唸》。該書所謂曲韻之「韻」兼指作曲之用韻與唱曲之音韻兩層內涵9,故 全書以韻書和唱唸咬字專著為研究材料,分別以元、明、清代以降之曲韻與唱唸 關係為三章標題,將對各代重要度曲論做了概括性的論述。由於該書將曲韻韻書 納入,不純然討論度曲;又籠統混合指引劇作家依律填詞的製曲論以及闡釋表演 家循聲習唱的演唱論,實有別於本文界定「度曲」意義的兩種系統,故論述觀點 自有差異。單篇者如顧聆森〈論聲韻學說對崑曲度曲理論的界入〉,提出度曲學 4 見《曲律•序》,同前註,頁 47。 5 「哇奏」本指淫聲靡曼之曲,根據上下文,引申為平仄乖法、歌唱不諧。 6 王力:〈京劇唱腔中的字調〉,原載《戲曲藝術》(1986 年第 1、2 期),收入《王力文集》第 18 卷(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1991 年),頁 420-459。 7 蔡孟珍:《曲韻與舞台唱唸》(台北:里仁書局,1997 年),271 頁。此外,由於沈寵綏有兩本 度曲專著,以之為研究者另有蔡孟珍《沈寵綏曲學探微》(台北:五南圖書出版,1999 年),吳 盈滿:《沈寵綏絃索辨訛之研究》(臺大中文所碩士論文,曾永義先生指導,2003 年 6 月)。本 文暫不討論。 8 馮蒸:〈論中國戲曲音韻學的學科體系──音韻學與中國戲曲學的整合研究〉,見聲韻學學會主 編《聲韻論叢》第九輯(臺北:學生書局,2000 年),頁 229-254。該文同時發表於《首都師範 大學學報》(社會科學報)總第 134 期(2000 年第 3 期),頁 65-74。按:馮蒸是首都師範大學 中文系教授,1997 年國家學位委員會正式批准該校設立「戲曲學」學位授權點,下設三個研究 方向,其中「戲曲音韻學」課程由馮蒸先生擔任。該文提及其撰寫《中國戲曲音韻學》講義, 將目錄列為附錄一。可見此門新學科已受到大陸學界關注。 9 見《曲韻與舞台唱唸•緒論》,同前註,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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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最令人矚目的成就是引入並消化傳統的聲韻學說,從而極大地推動古代聲樂理 論;歌唱方法和歌唱技巧也由此得到重大突破與發展。該文以三千餘字篇幅概略 介紹魏良輔《曲律》、沈寵綏《度曲須知》、徐大椿《樂府傳聲》,簡要提煉出 聲韻學說的界入推動了整體度曲理論的飛躍10。顧氏的觀點正是本文意欲探討的 論題,由於顧氏認為「度曲之成為學說是崑曲以後的事」,所以才會將聲韻學對 度曲論的界入設定在崑曲。根據本文對度曲的界定,聲韻學界入度曲論,始於周 德清,因此筆者對這個領域的探究便是從周德清北曲度曲論進入,這就是本文擬 題及研究動機所在。 音韻與度曲所以產生緊密的關係,是由於漢語聲調之特質。漢語用音高或頻 率的變化來辨別字的異同,謂之聲調。故聲調是音高的變化,而音高就是頻率的 表現,對聲調和重音有影響的就是頻率和振幅11。由於漢語聲調有區別意義的作 用,如八、拔、把、爸,因此當音高的高低變化與音樂旋律結合時,自然形成一 種音律節奏,往往會影響對字義的辨別。嚴立模〈漢語音調諧和的傳統:以曲論 的解讀為主〉,該文立論點就是從聲調和曲調的共同基礎切入:「音高的變化是構 成語言聲調的基礎,也是構成音樂曲調的基礎……。旋律除了美學要求以外,還 包括節奏和音高變化兩方面的徵性。旋律的進行是以音程(兩個音之間音高的距 離)為基礎,主要還是音高的變化,這和構成聲調的基礎完全一樣。」全文摘取 元明清曲論,藉以說明講究音調諧和的原因來自於聽者與歌者;並闡釋調高、調 型、方言、腔格、倚聲填詞或依字行腔等是構成音調諧和的因素12。該文從曲論 解讀演繹出漢語聲調與唱曲諧和的基本輪廓,也體現音韻學界入戲曲演唱的學術 意義。 由於這個論題相當龐大,跨及元明清三代;加之曲論專著各有不同的性質與 系統,故本文擬先從涉及音律與演唱關係的著作入手,以周德清《中原音韻》為 論述材料。換言之,本文是從戲曲音韻的角度揀選材料,探討作者倚聲填詞與歌 者順口可歌的關係;從而掌握音韻學進入戲曲範疇,北曲度曲論是如何形成的。 這是筆者繼研究元明戲曲文律論之開展演變13,進一層探討音韻學與度曲論的關 係。 周德清《中原音韻》自序及後序寫於泰定甲子(1324)14 ,充分體現北曲倚 律填詞與歌唱字音的辨證。自序娓娓道出青原蕭存存15 博學工詞,洞察當代填詞 10 顧聆森:〈論聲韻學說對崑曲度曲理論的界入〉,《藝術百家》1997 年第 1 期,頁 31-32。 11 在一定的時間內,分子波動的週期數,稱為頻率。聲波波峰的高度,謂之振幅。關於聲調等相 關解釋,參何大安:《聲韻學中的觀念和方法》(台北:大安出版社,1987 年),頁 38-39。 12 嚴立模:〈漢語音調諧和的傳統:以曲論的解讀為主〉,台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中國文學 研究》第 18 期(2004 年 6 月),頁 147-172。 13 筆者先後完成兩篇論文就是從文律論角度切入,一篇是〈周德清北曲文律論探析〉,《漢學研究》 22 卷第 1 期(2004 年 6 月),頁 159-190。另一篇是〈明代戲曲文律論之開展演變〉,《台大中 文學報》第 20 期(2004 年 6 月),頁 135-194。 14 《中原音韻》,《集成》冊 1,自序見頁 175-177,後序見頁 255-256,以下引用簡稱自序、後序。 為使讀者掌握兩篇序文之文義脈絡,全文附錄於後。 15 蕭存存,青原(吉安別稱)人。根據〈正語作詞起例〉第八則,《中原音韻》墨本原是蕭存存 欲鋟梓以啟後學,值其早逝,詳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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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家創作樂府頗多音律弊端,導致文律俱謬現象,乃託友人張漢英向周德清提問作 詞之法。自序由此切入,展開周德清對中原之音的闡釋以及問答,值得注意的是 序文中兩度提到「歌其字音非其字」論點,正面來說,周氏對填詞作曲的美學訴 求就是「歌其字音必其字」。後序則記述周德清與友人聽曲的「場景」,借歌者「音 非其字」的現象以及聽者辨正用字是非的對話,呈現文字音律與音樂旋律的緊密 關係;從而證明周氏字別陰陽的理論的確在歌者與聽者之間產生實際效應。本文 將以周氏兩篇序文為主軸,融合〈正語作詞起例〉、〈作詞十法〉及其中「定格」 四十首16 等相關例證論點進行分析。論證的方法是先提出北曲音韻條件,其次就 該項條件舉例說明音韻如何影響歌唱的精確性,再從定格找到諸多相關曲例印 證。由於定格評語言簡意賅,評論曲文的字調都必須一一檢證該曲牌之譜律17 , 才能知其所以然,這是分析論周德清北曲格律與歌唱關係時較為繁瑣之處。 周德清固然是要指導曲家創作北曲的原理原則,但由於曲之藝術不僅是案頭 文學,同時也是演唱文學,因此能否適合演唱往往也是衡量品評的重要標準。作 為案頭文學,以「文」為之;作為演唱文學,以「律」繩之;所謂「樂府」,必 須「文律」兼備。單就「律」的層面抽離出來看,審音協律才能合宜歌唱,故「作 詞十法」整體美學要求是:「要聳觀,又聳聽,格調高。音律好,襯字無,平仄 穩。」18 音律好、平仄穩是「聳聽」的必要條件;而「正語正音」便是音律好、 平仄穩的基本認知。自序云:「言語一科,欲作樂府,必正言語;欲正言語,必 宗中原之音。」提出創作北曲要以「天下通語」的中原之音為標準,而不可作各 處鄉談之「方語」19 。中原正語的原則,乃是要致力創作「聳觀聳聽」的北曲。 所謂中原雅正之音的內涵見自序: 諸公已矣,後學莫及!何也,蓋其不悟聲分平仄,字別陰陽。夫聲分平仄 者,謂無入聲,以入聲派入平上去三聲也。作平者最為緊切,施之句中, 不可不謹。派入三聲者,廣其韻耳,有才者本韻自足矣。字別陰陽者,陰 陽字平聲有之,上去俱無,上去各止一聲。 自序指出因關、鄭、白、馬諸公前輩往逝,後學(初學)者遂無由悟知「聲 分平仄」與「字別陰陽」之理。這兩句是對句,「聲」與「字」同義,皆指聲調 或字調。對倚聲填詞的北曲作家而言,中原音韻的內涵大致可用這兩句話概括。 所謂「聲分平仄」包括:一、有平上去三聲而無入聲,平聲屬「平」,上去聲屬 「仄」。二、入派三聲。三、入作平俱屬陽,入作平者最為緊切,施之句中,不 16 〈作詞十法〉之十列出定格四十首曲例及曲評,可以參證,頁 240-254。以下簡稱「定格」。 17 本文依據鄭騫:《北曲新譜》(台北:藝文印書館,1973 年)。本文凡引用曲文、標注平仄,皆 以曲譜符號(異於一般標點符號),說明如下: 「:」表協韻 「•」表協否均可 「。」表不協韻之句 「*」表增句處 「十」表平仄不拘 「仄」表上去不拘 「平 上」表平上不拘 「 上 平」表宜上可平 「卜」表宜上可去 「ㄙ」表宜去可上 「△」表藏韻 「,」表逗號 18 《中原音韻》,頁 232。 19 天下通語、方語,見「作詞十法•造語」,同前註,頁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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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可不謹。所謂「字別陰陽」包括平聲分陰陽、上去聲俱無陰陽。以下將引用《中 原音韻》材料,分析上述音韻內涵與歌唱之間的關係。

一、聲分平仄

周德清所謂聲分平仄之「聲」指聲調。唐宋韻書將當時聲調分為平上去入四 類(四聲),其中上、去、入聲又合稱「仄聲」,以與「平聲」對立。周德清在 自序明言中原音韻無入聲20;又於〈正語作詞起例〉之五曰:「入聲派入平、上、 去三聲者,以廣其押韻,為作詞而設;然言語之間還有入聲之別。」21周德清是 江西高安人,他以一個南方文士,為了指導南方曲家或其他方言性濃厚的文士創 作北曲而編撰《中原音韻》。由於南方人的呼吸言語之間還有入聲字,周德清將 南方人口中固有的入聲字,依照北曲消逝的蹤跡,一一「派」到平上去三聲22 所以周氏將入聲字放在九個陰聲韻之後,獨列「入聲作平聲」、「入聲作上聲」、「入 聲作去聲」,便是要指導南方曲家,若用到入聲字時,不可依憑自己的方言而施 於句中,須知道此字在中原北音的韻部和聲調。所謂「廣其押韻」也是針對言語 還有入聲的南方文士,使其填詞作曲時增添可以押韻的文字23〈正語作詞起例〉 之六曰:「入聲派入平上去三聲,如鞞字,次本韻後,使黑白分明,以別本聲外 來。庶使學者、有才者,本韻自足矣。」24這段話證明周氏為了當時在南方活動 或南方籍的北曲作家,才會將歸派的入聲字「次本韻後」,區隔本聲調字和外來 的入聲字,使之黑白分明;但希望學者、有才者,本韻自足矣。從入派三聲辨析 入作平俱作陽,是中原正語重要的認知之一,自序舉《陽春白雪》中楊朝英(澹 齋,約 1265-1351)25【殿前歡】曰: 「白雲窩」二段26,俱八句,「白」字不能歌者。……有句中用入聲,不能 歌者。……亦未聞有八句【殿前歡】,此自己字之開合、平仄,句之對偶、 短長俱不知……。入聲於句中不能歌者,不知入聲作平聲也。歌其字,音 非其字者。 20 關於中原音韻有無入聲,至今仍是音韻學家爭辯的問題,相關論述可參中國音韻學研究會編: 中原音韻新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 年)。按:這是漢語語音史問題,本文是就周 德清之論述加以闡釋,不作語音史的辯證。 21 《中原音韻》,頁 211。 22 周維培:《論中原音韻》,同前註,頁 45-46,50-51。 23 關於入派三聲編排的用意及廣其押韻之意義,參吳盈滿:〈試論中原音北腔韻類撰意圖及入派 三聲〉,台大中國文學研究所:《中國文學研究》第 16 期(2002 年 6 月),頁 27-29。 24 語見頁 211。按:《集成》本校勘記【十四】:「鞞字,《嘯餘譜》本作碑。」但這兩個字都不是 入聲字,恐均有誤。 25 《陽春白雪》全名《樂府新編陽春白雪》,是現存最早元人散曲選本,有貫雲石(1284-1324) 序文,孫楷第《元曲家考略》說:「皇慶(1312-1313)中貫酸齋序之」,學者推斷《陽春白雪》 編定時間在元仁宗延祐元年(1314)到泰定元年(1324)之間。參楊棟:《中國散曲學史研究》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年),頁 1168-169。 26 根據陳加校:《明抄六卷本陽春白雪》(審陽:遼寧書社,1985 年),《集成》本《中原音韻》 誤作「白雪窩」,今改正,頁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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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根據《明抄六卷本陽春白雪》,楊朝英有五首小令【殿前歡】,其中兩首(二 段)省去第六句,只作八句27。考察【雙調•殿前歡】應作九句,第一句格律是 仄平平28《陽春白雪》收此曲三十二段,第一句作古入聲者共有五首:「作閒人」 (盧疏齋)、「覺來評」(貫酸齋)、「隔簾聽」(貫酸齋)、「月籠沙」(張小山),皆 合乎格律29;唯獨楊朝英作「白雲窩」。楊朝英將「白」當作入聲字,不知入聲 作平聲,致使「白」字不能歌之。入作上或入作去,仍然是仄聲,不容易造成失 律,故入作平最為緊切,這就是周德清將「入聲作平聲」(俱屬陽平)列為「作 詞十法」之一的緣故,並強調:「施於句中,不可不謹,皆不能正其音」30。所 謂「施於句中」的意思是「施於句子內的任何一個字」,填詞者對入作平之字必 須不可不謹慎,若不謹慎,將入聲當作仄聲,將不能正其音;不能正其音,就造 成「歌其字,音非其字」之現象。 同理推之,定格如【中呂•普天樂】〈別友〉:「恨與山疊」(十仄平平)、 「怕離別,又早離別」(仄平平,十仄平平)31,周德清評曰:「看他用『疊』 字與『別』字俱是入聲作平聲字,下得妥貼,可敬。」32又如【雙調】〈秋思〉 33 【雙調•夜行船】十仄平平平上ㄙ 平 上 百歲光陰如夢蝶 【雙調•慶宣和】十仄平平十ㄙ平上:十仄平平: 投至狐蹤與兔穴:多少豪傑: 【雙調•風入松】仄平十,十仄平平 上床和,鞋履相別 【雙調•撥不斷】仄平平:仄平平 利名竭:是非絕 周氏評曰:看他用「蝶」、「穴」、「傑」、「別」、「竭」、「絕」字,是入聲作 平聲……,無一字不妥。 以上引用例句,其格律幾乎全是必用平聲,「蝶」、「穴」雖是平上不拘, 但「夢蝶」、「兔穴」搭配都是去平,語言由抑下之後上揚,旋律有變化,所以 周德清才會評為下得妥貼。顯然,劇作家必須能辨別這些入作平的字,音律精確 27 《明抄六卷本陽春白雪》題曰:「澹齋和前韻五段」,前韻指阿里西瑛。按:阿里西瑛所居「懶 雲窩」在吳城東北隅(今江蘇蘇州市),【殿前歡】以「懶雲窩」起句,自述懷抱。澹齋和之, 皆以「白雲窩」起句,詞曰:「白雲窩,天邊烏兔似飛。安貧守己窩中坐,儘自磨陀。教頑童 過活,到大來無災禍。園中瓜果,門外田禾。」是為八句。同前註,頁 92-93。 28《北曲新譜》曰:第六句偶有省去者,稱為又一格,曲例即是楊澹齋之作,同前註,頁 351-352。 不過,周德清卻批評楊氏「長短不知」。 29 「作、覺、隔」三字是入聲作上聲;「月」字是入聲作去聲。關於【殿前歡】首句之考察,參 考忌浮:〈中原音韻無入聲內證〉(《音韻學研究》第 1 輯,1984 年),頁 377。 30 《中原音韻》,頁 235。 31 《北曲新譜》,同前註,頁 157。 32 《中原音韻》,頁 243。 33 《中原音韻》,頁 252-254。以下例句平仄律參鄭騫:《北曲新譜》,同前註,頁 304、300、325、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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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後,歌者才能以平聲字唱得。 詩歌押韻必須四聲分押,所以《詩韻全璧》編排先分聲調後列韻目;北曲可 以平上去混押,故《中原音韻》編排先分韻部後列聲調,並且將入作平、入作上、 入作去之字次於本韻之後,呈現出北曲格律比詩律複雜多樣。中原音韻平上去三 聲以及那些「廣其押韻」的入聲,並非由曲家任意施於句中或韻腳,必須遵守曲 譜格律,否則也會造成難以歌唱的情況,自序曰: 有韻腳用平上去,不一一,云「也唱得」者……。有歌其字,音非其字者, 令人無所守……。韻腳用三聲,何者為是?不思前輩某字、某韻必用某聲, 卻云「也唱得」,乃文過之詞,非作者之言也。平而仄,仄而平,上去而 去上,去上而上去,諺云「鈕折嗓子」是也,其如歌姬之喉咽何?…… 這裡提出三種會造成「鈕折嗓子」的情況,一是句中不守平仄;二是「韻腳 用平上去,不一一」的現象;三是「不別上去或去上」。先談第一種拗嗓,自序 以《陽春白雪》楊朝英【德勝令】為例34 「花影壓重簷,沉煙裊繡簾,人去青鸞杳,春嬌酒病懨。眉尖,常鎖傷春 怨。忺忺,忺得來不待忺。」「繡」唱為「羞」,與「怨」字同押者……。 若以「繡」字是「珠」字誤刊,則「煙」字唱作去聲,為「沉宴裊珠簾」, 皆非也……。未聞有如此平仄、如此開合韻腳【德勝令】。……嗚呼!言 語可不究乎? 考察【雙調•德勝令】第二句「沉煙裊繡簾」格律應作「十十仄平平」35 , 一看便知「繡」字失律,如以平聲聲調歌之,就會唱成「羞」字;如果「珠」字 誤刊,作「沉煙裊珠簾」,則「煙」字會唱作去聲,變成「沉宴裊珠簾」,意義皆 非。周氏意思是說,「珠」字雖然合律,但「沈煙」皆作平平,被仄聲「裊」字 牽引,也是造成歌其字,音非其字。《北曲新譜》說明:「第二句偶有作『十平 仄平去』者,甚不美聽。」可以旁證「煙」字作平聲,甚不美聽。檢視定格被周 氏評為「平仄、對偶、音律皆妙」的【德勝令】:「宜操七絃琴,宜結兩同心」(十 仄仄平平,十十仄平平)36 ,「操」字又讀去聲(蕭豪韻),「七」入作上(齊 微韻),「結」字入作上(車遮韻),皆合律;「宜結」二字用平上,同理推想, 就不會唱成「宜戒」了。 關於楊朝英【德勝令】,周德清還批評他用「開合韻腳」,〈正語作詞起例〉 之十四曰:「廣韻入聲緝至乏,《中原音韻》無合口,派入三聲亦然。切不可開 34 此曲見《明抄六卷本陽春白雪》【得勝令】下,「壓重簷」作「下重簷」,「酒病懨」作「酒病厭」。 同前註,頁 84。 35 《北曲新譜》,同前註,頁 285-286。 36 《中原音韻》,頁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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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合同押。」所謂「無合口」是說無閉口音,因此「開合同押」即是「開閉同押」 之意。換言之,周氏的「開合」不是指介音的開口合口,而是指韻尾的開口(-n) 與閉口(-m)37。這首曲子韻腳用閉口「簷、簾、懨、尖、忺」(廉纖韻),卻 雜入開口「怨」字(先天韻),犯了「開合同押」之病。同樣情況,楊朝英的【水 仙子】: 壽陽宮額得魁名,南浦西湖分外清,橫斜疏影窗間印,惹詩人說到今。萬 花中先綻瓊英。自古詩人愛,騎驢踏雪尋,凍在前村38 「名、清、英」字用庚清韻;「印、村」字用真文韻;「今、尋」字用侵尋 韻。侵尋是閉口韻[-m],庚清[-Ν ]和真文[-n]是開口韻,故周氏曰:「開合同押, 用了三韻,大可笑焉。詞之法度全不知。」39雖然周德清未就開合同押之病直指 不能歌,但「未聞有如此平仄、如此開合韻腳【德勝令】」的質疑批評,仍是放 在自序「歌其字,音非其字者,令人無所守」的文義脈絡之中。 第二種拗嗓也與押韻有關。〈作詞十法〉之一是「末句」,一曲之尾謂之「末 句」,是曲牌必守格律之一。周氏共收【慶宣和】等六十九種曲牌末句的譜式40 不同曲牌末句的字數、平仄、上去、去上或以某聲調收煞都有嚴格規定。這條格 律法則成為鑑定格律與音樂的關係。由於末句往往是全曲中最為緊要的務頭所 在,俊語協律必須兼備41,若將定格評為務頭的末句與其周德清羅列的譜式一併 觀察,可以證明末句理論的實際例證: 曲 牌 例 句 周德清評語 末句格律 一、醉扶歸 〈禿指甲〉 十仄平平去 索把拳頭搵 末句是務頭 仄仄平平去(上聲屬 第二著) 二、醉中天 十平十ㄙ平平 灑松煙點破桃腮 末句是務頭 平平仄仄平平 三、醉高歌 〈感懷〉 十仄平平去平上 晚節桑榆暮景 務頭在尾 平仄仄平平去上42 37 吳盈滿:《沈寵綏絃索辨訛之研究》(臺大中文所碩士論文,曾永義先生指導,2003 年 6 月) 引鄧興鋒〈《中原音韻》一處的『開合』問題——兼與王潔心先生商榷〉,論證周氏「開合同押」 乃指韻尾之「開閉同押」,頁 98。 38 此曲見《明抄六卷本陽春白雪》【湘妃怨,俗名水仙子】下,「壽陽宮」作「壽王宮」;末句作 「忍凍在前村」,同前註,頁 40。 39 同見〈正語作詞起例〉之十四,頁 212。 40 周氏歸納二十二條末句格律,注明那些曲牌遵守該條格律,見《中原音韻》,頁 237-240。 41 參李惠綿:〈務頭論〉(台北:里仁書局,2002 年),頁 22-27。 42 任中敏:〈作詞十法疏證〉:【醉高歌】末句,元曲大抵作六字,有作七字者。……,且第一字 亦分明屬襯,餘仍作平仄平平去上,六字也。」《散曲叢刊》第 4 冊(臺灣:中華書局,1971 年)頁 46、62。按:此【醉高歌】末句正作六字,平仄亦合,故周氏舉末句七字並不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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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四、山坡羊 〈春睡〉 十去平 上 卻是你 務頭在尾 平去平(平去上屬第 二著) 五、落梅風 〈切鱠〉 仄十十仄平平去 試嘗著這生滋味 末句緊要 仄平平仄平平去 六、四塊玉 平去平 上 不害磣 務頭在尾 平去平(平去上屬第 二著) 七、賣花聲 〈香茶〉 仄平平仄平平去 這孩兒那些風韻 務頭在尾 仄平平仄平平去 八、德勝令 〈指甲摘〉 平平: 十仄平平去: 難禁:得一掐通身沁: 平平: 十平十ㄙ平 上: 知音:治相思十箇針: 務頭在後對 平平上去平。 (仄平平去平亦可) 上表中觀察出三點現象:有些曲牌雖可用兩種聲調收煞,但有高下之分,如 【醉扶歸】宜去煞,【四塊玉】、【山坡羊】宜平煞,若上煞則落入第二著,故「卻 是你」「不害磣」屬第二著。其次評務頭之末句儘管有第二著,但都合律,證明 末句譜式的實際創作。其三,末句韻腳確實各有以平上去聲收煞,例如【醉中天】、 【德勝令】是平煞;【醉高歌】是上煞;【落梅風】、【賣花聲】是去煞。可知末句 為重,末字韻腳尤重,此即周氏所謂應恪守「某調末句是平煞、某調末句是上煞、 某調末句是去煞」。不只是末句收煞的聲調有所規範,其他韻腳亦然,例如定格 【雙調•清江引】〈九日〉: 十十仄平平平ㄙ:十仄平平去:十平平 上ㄙ平•十仄平平去: 蕭蕭五株門前柳:屈指重陽又:霜清紫蟹肥•露冷黃花瘦: 十十仄十平去上 平: 白衣不來琴當酒: 評曰:「柳」、「酒」二字上聲,極是,切不可作平聲。曾有人用「拍拍滿 懷都是春」,語固俊矣,然歌為「都是蠢」,甚遭譏誚。若用之於【攪 箏琶】以四字承之,有何不可。第三句切不可作仄仄平平,屬下著 43 。 周氏評「柳」、「酒」二字上聲,切不可作平聲。根據《北曲新譜》,第一句 韻腳「宜去可上」或「宜上可平」;末句韻腳「宜上可平」,又說:「首末兩句後 三字皆有作『仄平平』者,壞調,不宜從。」44意思是說雖然可以平煞或上煞, 但平煞則是壞調,所以「柳」、「酒」字上聲。周氏另舉「拍拍滿懷都是春」之句, 意象詞采雖極好,但是「春」字平煞,就會唱成「蠢」字,遭人譏誚。【攪箏琶】 末句是平平仄平平去平,「拍拍滿懷都是春」合乎平煞,就不會唱成「蠢」字, 43 《中原音韻》,頁 251。 44 《北曲新譜》,頁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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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故曰用之於【攪箏琶】則可。 如【清江引】之韻腳,首末兩句宜用上煞;第二、四句必用去煞;第三句可 押可不押,切不可用四字句,必用平煞;可見不同曲牌各句押韻之聲調也有規範。 自序曰:「有韻腳用平上去,不一一,卻云『也唱得』,乃文過之詞,非作者之言 也。」正面來說,韻腳之平上去之收煞以及開口閉口韻分押,都必須惟精惟一(「一」 字作動詞解);如果不守某字、某韻必用某聲的規律,還要強辯「也唱得」,這是 遮蓋不守格律過失之詞,不是作者周德清的立論。 第三種拗嗓情況是「不別上去或去上」。周德清在作詞十法「末句」非常強 調連用兩個仄聲的美學律則:「上去者,必要上去;去上者,必要去上;仄仄者, 上去、去上皆可——上上、去去,若得迴避尤妙;若是造句且熟,亦無害。」45 分別上去或去上,就是從末句法則延伸出「仄仄」變化的創作原則。上表【醉扶 歸】末句當作「仄仄平平去」,依照《北曲新譜》則作「十仄平平去」,曲譜要求 此調首字平仄不拘,而周氏則以為必用仄聲字。根據末句理論,連用仄仄應該要 迴避上上或去去,而成為務頭的「索把拳頭搵」之句,連用上上,因其符合「造 句且熟,亦無害」。不過,周德清大體上極為強調「仄仄者,上去、去上皆可—— 上上、去去,若得迴避尤妙。」先看用「去上」曲例,譬如定格【越調•寨兒令】: 「回頭觀兔魄」(十平平仄十)46,「魄」字入作上,周氏評:「兔魄二字,去上 取音,妙。」47【越調•天淨沙】:「夕陽西風瘦馬」(十仄平平ㄙ卜),周氏評: 「瘦馬二字去上,極妙。」48根據曲譜,「瘦」字宜去可上,「馬」字宜上可去49 馬致遠用「瘦馬」二字。其次看用「上去」曲例,定格【仙呂•醉中天】:第三 句「曾與明皇捧硯來」(十仄十平十ㄙ平 上),末句「灑松煙點破桃腮」(十平十ㄙ 平平,周德清末句譜例作平平仄仄平平),周氏評曰:「音律調暢,『捧硯』、『點 破』,俱是上去聲,妙。」50又如【中呂•迎仙客】第六句:「感慨傷悲」(十仄 平平),周氏評曰:「『感慨』上去,尤妙。」51寬泛言之,以上列舉詞語之格律 都屬仄仄,但是填詞者都迴避了上上或去去,從而受到周德情肯定。 周氏並未解釋為何兩仄連用要嚴別上去,但從上文【寨兒令】「緊要在兔魄 二字,去上取音。」似乎與歌唱有關。又如【雙調•折桂令】〈金山寺〉52 十 十十十仄平平:十仄平平•十仄平平:十仄平平。十平十仄。 (泛)長江浩浩西來:水面雲山•山上樓臺:山水相連:樓臺上下。 45 《中原音韻》,頁 237。 46 《北曲新譜》,頁 266。 47 《中原音韻》,頁 248。 48 《中原音韻》,頁 247。 49 《北曲新譜》,頁 262。 50 《中原音韻》,頁 241。 51 《中原音韻》,頁 242。 52 【折桂令】又名【蟾宮曲】,《陽春白雪》集前卷二題作〈題金山寺〉,注趙禹圭(天錫)作; 張養浩《雲莊樂府》亦收此曲。參隋樹森編:《全元散曲》(台北:中華書局,1969 年),頁 424、 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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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十仄平平:十十十,十平ㄙ上平:十十十,十仄平平:十仄平平: 天地安排:詩句就,雲山失色:酒杯寬,天地忘懷:醉眼睜開: 十仄平平:十仄平平•十仄平平:* 回首蓬萊:一半雲遮•一半煙埋:* 評曰:妙在「色」字上聲以起其意,平聲便屬第二著。平聲若是陽字,僅 可;若是陰字,愈無用矣。歌者每歌「天地安排」為「天巧安排」, 「失色」為「用色」,取其音而好唱也,改此平仄,極是。然前引 「雲山」、「天地」,後說「雲山失色」、「天地忘懷」,若此則 損其意,失其對矣。「安排」上「天地」二字,若得去上為上,上 去次之,餘無用矣,蓋務頭在上。「失色」字若得去上為上,餘者 風斯下矣;若全句是平平上上,歌者不能改矣53。嗚呼!前輩尚有 此失,後學可不究乎? 根據《北曲新譜》54,「天地安排」當作十仄平平,周德清認為「天地」二 字以去上為最上義,所以歌者往往將「天地安排」歌為「天巧安排」,改成上聲 「巧」,乃是取其音而好唱55。又「失」字宜去可上,「色」字宜上可平,周德 清又認為「失色」以去上為最上義,所以稱許「色」字上聲以起其意。但是「失 色」是上上(皆入作上),所以歌者往往改為「用色」,也是取其音而好唱56 再從文義脈絡,先是描寫金山寺水面雲山、山水相連、天地安排之景觀;後 卻鋪寫雲山失色、天地忘懷,先後寫景矛盾,而且損意失對。換言之,「雲山失 色」(十平ㄙ上)與「天地忘懷」(十仄平平)要對句,為了對句,故提出「雲 山失色」如能作平平上上57,又不因「失色」之詞而損其意,則歌者不能改矣。 周德輕指出歌者改為「天巧」、「用色」,說明可能出現仄仄格律時,應當嚴別 去上或上去,才不會造成「歌其字,音非其字」;也不會或造成歌者因為拗嗓, 為了便於取音好唱而改字,從而導致損義失對的現象。難怪周氏感慨「前輩尚有 此失,後學可不究乎?」後學當該深究者,就是掌握「仄仄者--上去、去上皆 可」之理。周德清如此精密嚴苛的審音協律,是否也能實際運用?且觀他曾與友 人席間口占【折桂令】〈夜宴〉一闕58 : 宰金黑頭腳天鵝。客有鍾期,座有韓娥,吟既能吟,聽還能聽,歌也能歌。 53 《中原音韻》,頁 252。 54 【折桂令】共十一句,末句之後可增四字句,照末句平仄,句數多少不拘。參《北曲新譜》 頁 289。按:定格所引十二句,即是增句;首句只作七六字,據《全元散曲》校記,《雍熙樂 府》首句作「泛長江浩浩西來」,同前註,頁 570。 55 「天地」,《陽春白雪》前集作「天與」,同前註,頁 569。 56 「雲山失色」,《陽春白雪》前集作「風煙動色」,既合律,意境亦佳。同前註,頁 569。 57 【折桂令】第七句後四字作平平上上者,如虞摯〈武昌懷古〉有「吳姬楚酒」、張養浩有「柴 門外春風五柳」。見《全元散曲》,同前註,頁 124、424。 58 見周德清後序,頁 174。《樂府群珠》題作〈夜宴〉,《全元散曲》題作〈別友〉,頁 1341。觀後 序上下文義,以〈夜宴〉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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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和白雪新來較可,放行雲飛去如何?醉覩銀河,燦燦蟾孤,點點星多。 這是周德卿與好友聽歌女唱曲時即席而作之小令(詳下文),鍾子期代指席 間羅宗信、瑣非復初知音好友,韓娥指在座歌女。在銀河如練、明明如月、點點 星子之下,作者吟,知音聽,歌女唱,無限清雅。對照平仄,完全合律,第六句 「歌也能歌」前兩字雖未作去上,不過「也」字不再用去聲,用了上聲。「和白 雪新來較可」與「放行雲飛去如何」對偶,分別以高雅之白雪遺音和歌聲之響遏 行雲,比擬聽者與歌者之意境。「新來較可」用平平去上,深得迴避上上之妙。 以上三種都是因為「不思前輩某字、某韻必用某聲」而造成歌者拗折嗓子, 曲家不守格律規範,焉能強使歌者「也唱得」?為了使文字音律與歌唱旋律達到 融合無間,周德清「屬律必嚴,比字必切,審律必當,擇字必精;是以和於宮商, 合於節奏,而無宿昔聲律之弊矣。」59

二、 字別陰陽

周德清自序所謂「字別陰陽」之「字」指字調(聲調),與「聲分平仄」之 「聲」同義,成為對句;也就是〈作詞十法〉所說:「平聲有陰、有陽;入作平 聲俱屬陽。」60不過自序又曰:「平聲獨有二聲,有上平聲,有下平聲。」周德 清辨析《廣韻》將平聲分上下卷,非以其音而分;中原音韻的下平聲指陰平,上 平聲指陽平。虞集《中原音韻•序》進一層闡釋: 高安周德清,工樂府,善音律,自著《中州音韻》一帙,分若干部,以為 正語之本,變雅之端。其法以聲之清濁,定字為陰陽,如高聲從陽,低聲 從陰。使用字者聲隨高下,措字為詞,各有攸當,則清濁得宜,而無凌犯 之患矣。以聲之上下,分韻為平仄,如入聲直促,難諧音調成韻之入聲, 悉派三聲,誌以黑白,使用韻者隨字陰陽,置韻成文,各有所協,則上下 中律,而無拘拗之病矣。 就中原音系而言,虞集所謂「以聲之清濁,定字為陰陽」當然指平聲而言。 他更精確以音韻學術語中的清聲母為陰平,濁聲母為陽平。又以字調之高低分陰 陽,陽平出聲後維持平行不變,結尾時像向上挑,故曰高聲從陽;相對而言,陰 平出聲後沒有起伏,調值維持不變一直送到結尾,故曰低聲從陰61。呼應周德清 「聲分平仄,字別陰陽」的中原音系,虞集以聲之上下分平仄,以聲之高低定陰 陽。換言之,字調的陰/陽與平/仄都是依音高的不同而分,「聲隨高下」、「上 下中律」就是說字調的高低起伏要配合曲調的高低起伏,就不會友凌犯、拘拗之 59 借用虞集:《中原音韻•序》,頁 256。 60 《中原音韻》,頁 232。 61 近代語音學稱北京音陰平聲的字調為「高橫調」,稱陽平聲為「高升調」;虞集以高低聲分辨陽 平陰平,古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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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病62。周德清〈正語作詞起例〉之四直接說:「平、上、去、入四聲;《音韻》 無入聲,派入平、上、去三聲。」63虞集特別強調入聲具有「難諧音調成韻」之 特質,所以悉派三聲;其中派入平聲的字,獨立編排在各韻陽平之後,誌以黑白, 其目的是使「用韻者隨字陰陽,置韻成文,各有所協」。故知,字別陰陽除指平 聲調,還牽涉到入作陽平的現象,那麼陰平陽平無論在句中或押韻處,皆不可不 謹慎。換言之,如果某韻腳聽起來應該用陽平,也可以考慮用入作陽平之字,此 即周氏所以強調「入作平俱屬陽」。周德清完全認同虞集分別陰、陽二義64,由 此強調絕無「陰陽類」,〈正語作詞起例〉之八曰: 《中原音韻》的本內「平聲陰如此字、陽如此字」,蕭存存欲鋟梓以啟後 學,值其早逝。泰定甲子以後,嘗寫數十本,散之江湖,其韻內平聲「陰 如此字、陽如此字、陰陽如此字」。夫一字不屬陰則屬陽,不屬陽則屬陰, 豈有一字而屬陰又屬陽也哉?此蓋傳寫之謬。今既的本刊行,或有得余墨 本者,幸毋譏其前後不一。 學者大多認定元燕山卓從之《中州樂府音韻類編》(簡稱《北腔韻類》)就是 泰定甲子秋由蕭存存散之江湖的《中原音韻》墨本,卓從之據此稍加釐訂並改書 名65 。《北腔韻類》最早錄刊在楊朝英編選《朝野新聲太平樂府》(1351)卷首66 , 將平聲分成陰、陽、陰陽三類67 。周維培認為原先的墨本只有韻譜而無〈正語作 詞起例〉,是一部簡編性質的韻書,而且平聲確實分為三類;因為《北腔韻類》 陰陽類劃分非常有規律,大約是《中原音韻》每個韻類平聲陰、陽的一半,抄寫 者絕不可能錯繆到如此整齊規範的地步68 。既然周德清自我表白前後不一,周維 培推測不無可能。明代王驥德《曲律•論陰陽》卻反對周德清字無兼屬陰陽之說。 他家藏仍有卓氏《北腔韻類》,舉例曰: 如東鍾韻,「東」之類為陰,「戎」之類為陽,「通、同」之類並屬陰陽。 或五音中有半清、半濁之故耶? 根據趙蔭棠的分析,卓氏「陰陽類」有清有濁,蓋「字之有陰無陽者概歸陰 62 參考嚴立模之解釋,同前註,頁 155。 63 《中原音韻》,頁 215。 64 〈正語作詞起例〉之九曰:「分別陰、陽二義,熟看諸序」,頁 211。 65 趙蔭棠、陸志韋、廖珣英皆贊同此說。又周維培:《論中原音韻》考察《北腔韻類》和《中原 音韻》分完全一致,只有三點不同:其一平聲分三類;其二所收字少了五分之ㄧ;其三《中原 音韻》兩韻並收之字,《北腔韻類》則或注為「與某幾韻通」、或注為「某幾字收」。同前註, 頁 18-19。 66 楊朝英:《朝野新聲太平樂府》,收入「曲學叢書」第二集(台北:世界書局,1961 年),簡稱 《太平樂府》,鄧子晉於至正辛卯(1351)春作序。 67 〔元〕卓從之:《中州樂府音韻類編》,盧前輯校題為《北腔韻類》,收入《飲虹簃所刻曲》第 一集(臺北:世界書局,1985 年 11 月第 3 版)。 68 周維培:《論中原音韻》,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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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類,有陽無陰者概歸陽類,有陰有陽可以偶配者概歸陰陽類」,可見趙氏是從字 調的觀點解釋卓氏的「陰陽類」。如 dong 的陰平為東,陽平有聲無字,故「東之 類為陰」;rong 的陰平有聲無字,故「戎之類為陽」;tong 的陰平為「通」,陽平 為「同」,故「通、同之類並屬陰陽」69 。趙蔭棠解釋其間有不合此原則者,乃傳 寫之誤,如東鍾韻陰陽類中有「蓬篷烹彭棚鵬」一聯,似乎有陽無陰,然若將「烹」 字剔出,而改為「蓬篷彭棚鵬○烹」則陰陽立判。70 筆者以為趙氏之說並不盡然, 如東鍾韻陰陽類中「胸凶兄」一聯有陰無陽;「邕嗈雍容融溶庸墉鎔蓉榮」一聯 亦非陰陽相對,所謂「有陰有陽可以偶配者概歸陰陽類」並非明確之原則。王驥 德提出陰陽類乃是半清、半濁,若其「半清」、「半濁」分別指「次清」、「次濁」, 就其舉例觀之,似乎指全清者為陰,次濁為陽,次清和全濁屬陰陽類。由於發音 方法有全清、次清、全濁、次濁之別,故字有如上三類。王氏之語雖不肯定,卻 頗富啟示。 假若以此觀察《北腔韻類》之「陰陽類」,是否可以看出卓氏分類之端倪? 以東鍾韻為例,陰類字凡三十五字,除松、空、悾三字,其餘皆是全清。陽類字 凡二十六字,除﹁從﹂字是全濁,其他全是次濁。陰陽類凡六十六字,除鏞、邕、 嗈、雍、容、融、溶、庸、墉、鎔、榮、胸、凶、兄、風、楓、封、烘、薨、轟、 洪、嶸、烹,其餘皆是次清或全濁。其中陰陽類的例外字,有影母、喻母、曉母 等,這些字皆不是鼻音,亦非送氣與否的問題,故不入陰類和陽類。因此《北腔 韻類》的陰陽類大約可以由聲母清、濁加以觀察。卓從之得到《中原音韻》的墨 本,可能根據自己的語音觀點列出陰陽類。 儘管由聲母之次清、次濁解釋《北腔韻類》陰陽類的可能性,但無論如何, 周德清修改刊行的《中原音韻》只有陰、陽二類,並且申辨絕無一字屬陰又屬陽 者。也許因為從演唱角度而言,陰陽類是沒有作用的。正因為填詞用字者分辨陰 陽、清濁得宜,才能臻於順口可歌之境。再以自序解釋: 如「東、紅」二字之類,「東」字下平聲屬陰,「紅」字上平聲屬陽。陰者, 即下平聲;陽者,即上平聲。試以「東」字調平仄,又以「紅」字調平仄, 便可知平聲陰陽字音。 究竟該如何調平仄才知平聲陰陽字音?如定格【塞鴻秋】〈春怨〉:「風輕柳 絮天」,格律作十平十仄平,「天」字需用平聲。周氏評曰:「若得『天』字陽, 更妙。」71這是周氏利用上平下平的音差,也就是虞集所說「高聲從陽,低聲從 陰」的方式來調平仄的例子。此處「天」字是合律的,但由於前面四字是兩個陰 平(風輕),和兩個仄聲(柳絮),都屬於低聲,下句接「月冷梨花院」,又是去 上起音,因此認為把「天」字改成陽平字,就會造成聲調高低反差,產生抑揚頓 69 參陳多、葉長海注釋:《王驥德曲律》(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 年),頁 88。 70 趙蔭棠:《中原音韻研究》(台北:新文豐出版社,1984 年),頁 20-23。 71 《中原音韻》,頁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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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挫的聽覺效果,所以說「更妙」72。這就是所謂「試以東字調平仄,又以紅字調 平仄,便可知平聲陰陽字音」的道理。周德清自序云:「妙處在此,初學者何由 知之!乃作詞之膏盲,用字之骨髓,皆不傳之妙,獨予知之,屢嘗揣其聲病於桃 花扇影而得之也。」可證宜陰而用陽,宜陽而用陰之聲病,大部分來自於歌舞場 上聽曲經驗而得。於是「陰陽」也成為〈作詞十法〉之一: 1、用陰字法 【點絳唇】首句韻腳必用陰字,試以「天地玄黃」為句歌之,則歌「黃」 字為「荒」字,非也;若以「宇宙洪荒」為句,協矣。蓋「荒」字屬陰, 「黃」字屬陽也。 2、用陽字法 【寄生草】末句七字內,第五字必用陽字,以「歸來飽飯黃昏後」為句, 歌之協矣;若以「昏黃後」歌之,則歌「昏」字為「渾」字,非也。蓋 「黃」字屬陽,「昏字」屬陰也73 根據曲譜,【仙呂•點絳唇】首句必用韻,格律是十仄平平;【仙呂•寄生 草】末句格律是十平十仄平平去(上聲屬第二著)74。周氏提出的兩處,一個在 韻腳,必用陰字;一個在句中,必用陽字,但是曲譜反映的都是平聲,可是周德 清卻分辨如果陰陽錯置,將會導致歌者唱成「倒字」,造成聽覺誤會,引發意義 混淆。這就是自序所說「歌其字,音非其字者,合用陰而陽,陽而陰」的聲律之 病。有學者統計元曲作品,得知【點絳唇】首句韻腳字用平聲,陰陽皆可;明清 北曲曲譜如《太和正音譜》、《北詞廣正譜》都是平聲不分陰陽。又舉出同調首句 作「四只粗蹄」、「豐稔年年」、「萬種閒愁」、「四海飄蓬」、「遊藝中原」等,說明 【點絳唇】首句韻腳必用陰字並無根據,周氏所舉例證與事實不合75。事實上周 氏所謂【點絳唇】首句韻腳必用陰字,乃是從聽曲角度而調停出必用陰平之理; 同理,【寄生草】末句七字內,第五字必用陽字,亦然如此,這原是曲譜無法呈 現的;因此上述末句譜式也都不注明陰平陽平。何況,平聲分陰陽本來就是周德 清音韻學的發現,又將之運用到北曲創作,豈能以明清北曲曲譜不分陰陽,論斷 周氏之說無根據?關於陰陽之法,周德清《中原音韻•後序》特別記述曾經與羅 宗信、瑣非復初友人酒宴席間一段聽曲佳話: 同志羅宗信見餉,攜東山之妓,開北海之樽。英才若雲,文筆如槊。復初 舉杯,謳者歌樂府【四塊玉】,至「彩扇歌,青樓飲」,宗信止其音而謂予 曰:「『彩』字對『青』字,而歌『青』字為『晴』。吾揣其音,此字合用 72 【塞鴻秋】「天」字之解釋,參楊棟:《中國散曲學史研究》,同前註,頁 208。 73 陰、陽字法引文見《中原音韻》,頁 235-236。 74 《北曲新譜》,頁 77、84。 75 楊棟:《中國散曲學史研究》,同前註,頁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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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平聲,必欲揚其音,而「青」字仍抑之,非也。疇著嘗聞蕭存存言,君所 著《中原音韻》,迺正語作詞之法,以別陰陽字義,其斯之謂歟?細詳其 調,非歌者之責也。」予因大笑,越其席,捋其鬚而言曰:「信哉,吉之 多士,而君又士之俊者也!嘗遊江海,歌臺舞榭,觀其稱豪傑者,非富即 貴,然能正其語之差,顧其曲之誤,而以才動之者,鮮矣哉!」語未訖, 復初前驅紅袖而白同調歌曰:「『買笑金,纏頭錦』,則是矣。」乃復嘆曰: 「予作樂府三十年,未有如今日之遇宗信知某曲之非,復初知某曲之是 也。」76 所以引錄這段長文,是為了凸顯三位文士知音聽曲辨音的對話。【南呂.四 塊玉】「彩扇歌,青樓飲」是馬致遠〈海神廟〉小令77,格律是十ㄙ平,平平卜78 「青」字平聲是合律的,可是歌者唱成「晴」字,羅宗信聽其歌揣其音,認為是 因為「青」字屬低聲抑音的陰平,而此字必欲揚其音,故應用陽平。於是瑣復非 初改唱曾瑞【四塊玉】〈嘲俗子〉「買笑金,纏頭錦」79,周氏不止讚賞羅宗信與 瑣復非初「能正其語之差,顧其曲之誤」,還將此曲列為定格,評曰:「『纏』字 屬陽,妙。」80《中原音韻》之後的韻書平聲都不分陰陽81,曲家只要依律填上 平聲便是合律;但是對聽者卻產生意義的混淆,羅宗信說:「細詳其調,非歌者 之責也。」就是說分別陰陽字義乃是文士曲家當先把關的責任,非歌者之責也。 同理推之,周氏在定格中也都特別就陰平陽平之字加以品評82 【中呂.迎仙客】〈登樓〉仄平平•十去平上

望中原•思故國: 評曰:「原」屬陽83、「思」屬陰。 【中呂•滿庭芳】〈春晚〉十平十仄•十仄平平: 舞雩點也•脩禊羲之: 評曰:喜「羲」字屬陰,妙。 【中呂•普天樂】〈別友〉十仄平•平平仄: 鴻鴈來•芙蓉謝: 評曰:妙在「芙」字上屬陽,取務頭。 76 《中原音韻•後序》,頁 255。 77 《全元散曲》,同前註,頁 236。 78 《北曲新譜》,頁 132。 79 《全元散曲》,同前註,頁 474。 80 《中原音韻》,頁 245。 81 繼《中原音韻》之後第一部北曲韻書《太和正音譜》就取消平聲陰、陽。由於平聲不分陰陽, 故注明「入作平俱作平」,不像周德清強調「入作平聲俱屬陽」。《太正音譜》的譜律只注明 平聲,或許是以為分陰陽對曲譜格律沒有意義,因而取消。參李惠綿:〈明代戲曲文律論之開 展演變〉,《台大中文學報》第 20 期(2004 年 6 月),頁 135-194。 82 以下曲例見《中原音韻》頁 242、244、243、245、251、243、248。《北曲新譜》見頁 145、151、 157、124、300、164、284。 83 「原」字下疑略「屬陽」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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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南呂•罵玉郎】〈得書〉十平十仄平平仄: 十仄仄平平: 長江有盡思無盡:空目斷楚天雲: 評曰:妙在「長」字屬陽。 【雙調•慶宣和】〈五柳莊〉:十仄平平十ㄙ平上:十仄平平: 五柳莊前陶令宅:大似彭澤: 評曰:妙在「彭」字屬陽。 【中呂•喜春來】〈春思〉十仄平平十仄平:十平十仄仄平平: 細雨調和燕子泥:綠窗蝶夢覺來遲: 評曰:「調」字、「遲」字俱屬陽,妙。 【雙調.沉醉東風】〈漁夫〉十十平,十仄平平: 綠楊堤,紅蓼灘頭: 評曰:妙在「楊」字屬陽,以起其音,取務頭。 以上曲例,「思」、「長」、「楊」是平仄不拘,其餘都是平聲。每一首曲牌都 有許多平聲字,這些陰平或陽平的字特別被周氏品評,應該也是和歌唱有關,例 如「綠楊堤」之「楊」有起音之作用。這些字都是在句面,若是在韻腳,也要講 求分別陰陽,例如【仙呂•雁兒】: 十仄平平平平去: 十仄十。 仄平平:平: 仄平平: 你有出世超凡神仙分:繫一條一抹絛。帶一頂九陽巾:君:敢做箇真人: 評曰:此調極罕,伯牙琴也。妙在「君」字屬陰84 此曲出自馬致遠《黃粱夢》雜劇,押真文韻,首句韻腳去煞,其餘平煞,式 為七、三、三、一、三85,這樣的句法在小令的確罕見。「君」字在韻腳,周氏 強調妙在其字屬陰。可見,真文韻下平聲分陰陽,也提供押韻之考量,不只是該 字用平聲韻而已,更進一層講求要用陰平聲為韻。又如【越調•寨兒令】〈漁夫〉 86 十仄平:仄平平:十平仄平平ㄙ平上:十仄平平:十仄平平:十仄仄平平: 煙艇閑:雨簑乾: 漁翁醉醒江上還: 啼鳥關關:流水潺潺:樂似富春山: 仄十平仄平平:仄十平仄平平:十平平仄十•十仄仄平平: 數聲柔櫓江灣:一鉤香餌波寒:回頭觀兔魄•失意放魚竿: 平:十仄仄平平: 看:流下蓼花灘: 評曰:緊要在「免魄」二字,去上取音;且「看」字屬陰,妙。「還」字 84 《中原音韻》,頁 241。 85 《北曲新譜》【雁兒】正以此曲為例,對照曲文,周氏引用省去「繫一條」、「帶一頂」襯字。 頁 102。 86 【寨兒令】又名【柳迎曲】,《全元散曲》題作〈江上〉,查德卿作。同前註。按;第七、八句 皆作七字句,唯此曲作六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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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平聲,好,若上聲紐,屬下下著87 這首曲牌共十二句,第九句可押可不押,特別之處是每句都是平煞。唯獨第 三句韻腳平上不拘,不過周氏說「作上聲紐,屬下下著」,強調「還」字平聲為 妙。〈漁夫〉押平聲寒山韻,應當陰平陽平皆可,但周氏讚許「看」字陰平,意 味此字不宜用陽平。 可見不論字面或韻腳,都要字別陰陽。這就是虞集序文肯定周德清編撰韻 書,將平聲分陰陽,既可以「使用字者,隨聲高下,措字為詞,各有攸當,則清 濁得宜,而無凌犯之患。」又可以「使用韻者隨字陰陽,置韻成文,各有所協, 則上下中律,而無拘拗之病。」 以上為討論之便,故將入派三聲、入作平施之於句中不可不謹、入作平俱作 陽、嚴別仄仄、字分陰陽諸項音韻分別論證。事實上,這些音律規範在一首曲調 中是同時存在的,如定格【仙呂.寄生草】〈飲〉: 平平仄• 仄仄平:十平十仄平平ㄙ:十平十仄平平ㄙ: 長醉後方何礙•不醒時有甚思:糟醃兩箇功名字:醅渰千古興亡事: 十平十仄平平ㄙ: 十平十仄仄平平: 十平十仄平平去: 麯埋萬丈虹蜺志:不達時皆笑屈原非:但知音盡說陶潛是: 評曰:命意、造語、下字,俱好。最是「陶」字屬陽,協音;若以「淵明」 字,則「淵」字唱作「元」字:蓋「淵」字屬陰。「有甚」二字上 去聲,「盡說」二字去上聲,更妙。「虹蜺志」、「陶潛是」務頭也88 上文「用陽字法」提及【寄生草】末句第五字要用陽字,此處「陶潛」之「陶」 即是,若作「淵明」將會唱成「元明」。末句譜式當作平平仄仄平平去(上聲屬 第二著)89「知音盡說陶潛是」完全合律,「盡說」連用仄仄,其中「說」字為 入作上(車遮韻),是為去上;同理,「有甚」兩個仄字,則用上去。「笑屈原」 之「笑屈」連用仄仄,此處也用去上(「屈」入作上,魚模韻)變化。不過「萬 丈虹霓志」之「萬丈」卻連用去去,或許便是如周氏所謂造句精熟,故無害也。 再看定格【殿前歡】〈醉歸來〉: 仄平平:十平十仄仄平平:十平十仄平平去:十仄平平: 醉歸來:入門下馬笑盈腮:笙歌接至朱簾外:夜宴重開: 平平 平上ㄙ平:十仄ㄙ: 十仄平平去:十平十仄•十仄平平: 十年前一秀才:黃虀菜:打敖做文章伯:江湖氣慨•風月情懷。 評曰:妙在「馬」字上聲,「笑」字去聲,「一」字上聲,「秀」字去聲。 87 《中原音韻》,頁 248。《北曲新譜》,頁 266。 88 引文見《中原音韻》,頁 240;格律見《北曲新譜》,頁 84。 89 《中原音韻》,頁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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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歌至「才」字,音促;「黃」字急接,且要陽字,好。「氣慨」二 字,若得去上尤妙……。「伯」字若得去聲,尤妙90 首句「醉歸來」之「醉」字直接用仄聲,不會像楊朝英的「白雲窩」,將 「白」字當作仄聲而造成不能歌情況。「馬笑」、「一秀」嚴別上去(「一」入作 上,齊微韻),下接陽平「才」字有些急促,故陽平「黃」字可揚起其音。「十 年」之「十」,入作平(齊微韻),可謂謹慎。末句譜例作仄仄平平,「風月情 懷」平煞,合律,可惜「風」(應作仄聲)、「伯」(應作去聲,此入作上)、「氣 慨」(慨,去聲,皆來韻,連用去去)尚未合律。 從這兩首小令的整體評語,證明周德清提出多項音韻規範是融合體現在一 首曲調之中。雖然周氏對每個字調的評語並不是一一緊扣歌唱而發,但從自序揭 櫫「歌其字音非其字」的感慨,可以證明周氏對審音協律的講究,確實是為了達 到「歌其字音其字」的美聽訴求。在其他定格評語中,更是直接品評某字具有轉 音或起音之作用,如: 【仙呂•金盞兒】〈岳陽樓〉十平十仄平平ㄙ: 黃鶴送酒仙人唱: 評曰:妙在七字「黃鶴送酒仙人唱」,俊語也,況「酒」字上聲以轉其 音,務頭在其上。 【中呂.迎仙客】〈登樓〉十仄十平平仄平上: 十二玉闌天外倚: 評曰:妙在「倚」字上聲起音,一篇之中,唱此一字,況務頭在其上。 【中呂•醉高歌】〈感懷〉 十平十仄平平:十仄平平去上平:十平十仄平平ㄙ:十仄平平去 上 平

十年燕市歌聲:幾點吳霜鬢影:西風吹老鱸魚興:晚節桑榆暮景: 評曰:妙在「點」、「節」二字上聲起音。務頭在第二句及尾。 【南呂•罵玉郎】〈得書〉十平十仄平平去: 人來得紙真實信: 評曰:「紙」上聲起音,務頭在上。 【雙調•落梅風】〈切鱠〉十平仄平平上去 上 平: 若得醋來風韻美: 評曰:「美」字上聲為妙,以起其音,切不可平聲。 【正宮•塞鴻秋】〈春怨〉十平十仄平平去:…… 十平十仄平平去: 腕冰消鬆卻黃金釧:……紫霜毫蘸濕端溪硯: 評曰:音律瀏亮,貴在「卻」、「濕」二字上聲,音從上轉,取務頭也。 【中呂•滿庭芳】〈春晚〉 十仄平平仄十: 誰感慨蘭亭古紙: 90 《中原音韻》,頁 250。《北曲新譜》曰:第六句作五字則句法整齊,作三字則錯落有致。」頁 351。此首「黃虀菜」屬三字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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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評曰:妙在「紙」上字起音。 這些轉音或起音之字全都是上聲,而且多是務頭所在,甚至往往是該句唯一 的上聲字。從平仄聲類的角度,上聲字是從平聲過度到仄聲的聲調;從接近中原 音系的國語四聲變化的形狀來看,上聲屬先降後升的「降升調」,調型獨特。因 此一個上聲字不論上接或下接任何聲調的字,都會形成轉折較大的振幅和頻率, 唱上聲字時必然也是如此,筆者推測這是周德清屢屢強調上聲轉音或起音的緣 故。周氏品評文字格律對歌唱之影響和作用,也有就整首曲子而言,例如【商調• 梧葉兒】〈別情〉: 平平ㄙ•平ㄙ平上:平仄仄平平:平平去•十仄平:仄平平:十仄十平平ㄙ 平 上: 別離易•相見難:何處所雕鞍:春將去•人未還:這其間:殃及殺愁眉淚眼: 評曰:如此方是樂府。音如破竹,語盡意盡,冠絕諸詞。妙在「這其間」三 字,承上接下,了無瑕疵。「殃及殺」三字。俊哉語也!有言:「六句 俱對」,非調也。殊不知第六句止用三字,歌至此,音促急,欲過聲 以聽末句,不可加也,兼三字是務頭,字有顯對展才之調。「眼」字 上聲,尤妙,平聲屬第二著。 【梧葉兒】句法為三、三、五、三、三、三、七,共七句五韻。有謂第六句 「這其間」下宜加一句作對,與一二兩句,四五兩句,共成三對六句,如此則非 本調了。「這其間」三字是全曲之務頭,聲情上音調促急,欲過聲轉折以接唱末 句,其間絲毫不容延緩,故不可再增加一句而損過聲轉折之美,失了整首曲子原 來的旋律,所以周氏反對「六句俱對」之說。文情上,「這其間」將過去等待歲 月中的離愁別緒和此刻「愁眉淚眼」的情境貫連起來,點出詞人的「別情」,故 周氏評其「承上接下」。而全首聲情和詞情配合即達「音如破竹、語盡意盡」之 境。又根據末句譜例,【梧葉兒】作「平仄仄平平去上,去平屬第二著」,可知上 煞最佳,平煞則落入第二著,故周氏評曰:「『眼』字上聲,尤妙,平聲屬第二著。」 91 。根據上文分析上聲有轉音或起音作用類推,則此處上聲「眼」字應是收音之 效果。

結 語

周德清在自序感慨後學不悟「聲分平仄、字別陰陽」之理,以其為「不傳之 妙,獨予知之」自許,故以之為主軸,作為創作北曲的音韻內涵,強調這些都是 「作詞之膏盲,用字之骨髓。」這些音韻知識放置到曲學理論,主要宗旨當然是 要提供曲家創作「文律兼美」之作;但隨之成就者就是「歌其字音必其字」的訴 求,也就是「聳觀聳聽」的北曲藝術。戲曲音韻對北曲創作理論和文學藝術而言, 是倚聲填詞的律則與規範;對歌唱藝術而言,則是臻於「吟既能吟,聽還能聽, 91 《中原音韻》,頁 23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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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歌也能歌」之境。事實上,周德清不止在文字音律講求能聽能歌,對遣詞造句亦 然。例如可施俊語的務頭,必是全曲能「喝采」92之處。又如不可作「書生語」, 恐其「書之紙上,詳解方曉;歌,則莫知所云」。不可作市井藝人在构欄瓦舍演 出中使用之語(构肆語),「但只要好聽,俗語、謔語、市語皆可」。不可作「雙 聲疊韻語」,如「故國觀光君未歸」,故國、觀光是雙聲,未歸是疊韻;入歌則 「反入艱難之鄉」,不可專意作而歌之。小令不可用「六字三韻語」形式93,如 【折桂令】多四字句,有二字一韻者,則句句如急口令。不可有「語病」之詞, 如「達不著,主母機」,有答之曰:「『燒公鴨』亦可」,讓聽者誤解為「打不著, 煮母雞」。不可有「語澀」之詞,以免「句生硬而平仄不協」,由上述周氏拗嗓理 論,平仄不好則唱不得也94。以上各種不可作的語言,都是會造成鈕折嗓子的現 象。 回到周德清自序批評楊朝英【德勝令】、【殿前歡】出現不守平仄、句中用入 聲、開合同押等音律之病,正是因為「不思前輩某字、某韻必用某聲」而犯律的 現象。周氏對自圓其說「也唱得」深不以為然,可知堅持「唱得好」是其嚴格標 準,極力主張的就是詞與樂的高度配合。一言以蔽之,「歌其字音非其字」是周 氏堅決一貫反對而毫不通融一條鐵則;相對的,「歌其字音必其字」當然就是絕 對的美聽訴求。周德清深刻之處在於他體察到保證「字正、字真」的首要責任是 作者,而不是歌者;並且進一步運用音韻學為字正與字真尋找實現語音的客觀標 準,使之具體化、原則化,使之具有可以創作、可以聽辨、可以檢驗的音律論95 有學者認為「唱得好」是一個高標準,「也唱得」則是一個寬標準。嚴格說來, 歌唱聲樂在本質上就是「歌其字音非其字」,永遠不可能達到音樂旋律與字調旋 律的完全重合。周德清的錯誤就是將「也唱得」當作「唱不得」而予以否定96 然則,筆者以為周德清對聲調與曲調的緊密融合,是文學與音樂雙重要求的美學 理念,似乎不能用二者無法完全重合的存在事實,曲解周氏「歌其字音必其字」 的理論。儘管楊朝英的小令犯了一些音律之病導致唱不得之現象,但楊朝英第二 本散曲選《太平樂府》卷首刊載卓從之《中州樂府音韻類編》之小引曰97 海內盛治,朔南同聲。中州小樂府,今之學詞者輒用其調音,歌者即按其 聲。然或押韻未通其出入變換,調音未合其平仄轉切,此燕山卓氏韻編所 以作也。是用錄刊予《樂府》之前,庶使作者、歌者皆有所本,而識音韻 之奇,合律度之正。雖引商刻羽雜以流徵之曲,亦當有取於斯焉。 92 《中原音韻》作「唱采」,據任中敏:〈作詞十法疏證〉改,同前註,頁 11。 93 如《西廂記》「忽聽一聲猛驚」,二字一韻,韻腳俱用平聲庚青韻,可也。 94 以上不可作之語,見《中原音韻》,頁 232-234、236。 95 楊棟:《中國散曲學史研究》第四章〈元代曲學三大家〉,周德清是其中之一,論述中也提及周 德清運用音韻學成就的重要觀點,同前註,頁 179、207。 96 楊棟:《中國散曲學史研究》,同前註,頁 210。 97 這段小引見盧前輯校:《北韻類編》,同前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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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中原音韻》付梓刊行約於至正二年(1342)左右98,早於《太平樂府》 楊朝英並未錄刊羅宗信刊印的《中原音韻》。楊氏明確表示將《韻編》(即《北腔 韻類》)錄刊於《太平樂府》卷首,希望讓作者、歌者都能以《北腔韻類》為依 據,期使「朔南同聲」(北南同聲)。可見楊朝英認同《北腔韻類》足以對作者、 歌者具有「識音韻之奇,合律度之正」之貢獻。然則《北腔韻類》只有韻譜;相 對之下,《中原音韻》有〈正語作詞起例〉、〈作詞十法〉以及定格曲例等等,更 能透過創作理論和實際批評,印證自序的音韻主軸,清晰提出作者審音協律、倚 聲填詞的實際規範,從而彰顯出作者精擅填詞度曲之律,方能 不使歌者鈕折嗓 子,達到歌其音音其字之美聽。羅宗信《中原音韻•序》曰: 學今之樂府……必若通如俊才,乃能造奇妙也。其法四聲無入,平有陰、 陽,每調有押三聲者,有各押一聲者,有四字二韻、六字三韻者,皆位置 有定,不可倒置而逆施,愈嚴密而不容於忽易,雖毫髮不可以間也。當其 歌詠之時,得俊語而平仄不協,平仄協語則不俊,必使耳中聳聽,紙上可 觀為上,太非止以填字已,此其所以難於宋詞也。 羅宗信對北曲音韻做了一個概括,可以作為分析周德清北曲度曲論的註腳, 尤其強調格律毫髮嚴密不容忽易,此所以元代樂府難於唐詩宋詞之故也。羅氏特 別提及歌詠之時,往往出現「得俊語」和「平仄協」無法兼備的現象,證明北曲 樂府文律兼美的藝術,就是為了可以歌詠,「必使耳中聳聽,紙上可觀為上」正 與周德清所說「要聳觀又聳聽」完全相合,它已然成為周德清及其知音文士共同 的美學理念。周德清「通聲音之學,工樂章之詞」,既提供作者「屬律必嚴,比 字必切,審律必當,擇字必精」之法;又經常於歌舞場上揣摩聲病,使歌者「和 於宮商,合於節奏」。不容置疑,周氏以其音韻學素養使北曲度曲論正式形成, 自有不可磨滅之地位。 誠如馮蒸先生所說,近年來隨著學術發展,傳統的漢語音韻學除古音學、今 音學、等韻學三科,又加入了「北音學」。然而北音學加入漢語音韻學科體系後, 其研究目的仍然屬漢語語音史範疇,有關戲曲唱念與編劇中所涉及的諸多音韻問 題,一般漢語音韻學並不涉及,而那部份正是傳統戲曲學關注的內容之一99。周 德清《中原音韻》原是為指導文士創作北曲樂府而編撰,以「欲正言語,必宗中 原之音」的語音立場,提出填詞製曲的原理原則。筆者以關注戲曲學立場,從音 韻學角度考察周德清「歌其字音必其字」的度曲論,從而證明音韻學界入北曲度 曲論形成於周德清,嘗試呈現整合北音學與戲曲學部份的研究成果。 附記:本文為九十二年度(92 年 8 月 1 日至 93 年 7 月 31 日)國科會專題計畫 (B 類)研究成果論文之一 98 羅宗信《中原音韻•序》曰:「矧吾吉素稱文郡,非無賞音。」瑣非復初《中原音韻•序》曰: 「青原友人羅宗信能以具眼識之,求鋟諸梓。」相關考證參周維培:《論中原音韻》,同前註, 頁 8。 99 馮蒸之說,同前註,頁 23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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