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田口方法於賽馬最佳化之研究
李義評
* 陳靜妹
臺 中 縣 立 龍 海 國 民 小 學前言
田 口 方 法 是 一 種 能 同 時 處 理 多 變 因 及 水 準 的 一 種 實 驗 計 畫 法 , 本 文 運 用 田 口 方 法 的 步 驟 , 來 探 討 影 響 「 賽 馬 」 的 因 素 ( 變 數 ), 逐 步 找 出 每 一 種 因 素 的 影 響 程 度 、 哪 一 種 設 計 能 讓 你 的 馬 行 走 速 度 越 慢 、 所 夾 重 物 越 輕 。壹、研究動機
在 上 " 力 的 世 界 " 單 元 中 , 介 紹 生 活 中 的 摩 擦 力 , 可 是 摩 擦 力 受 到 很 多 因 素 的 影 響 。 為 了 更 深 入 了 解 摩 擦 力 , 進 行 「 賽 馬 」 的 實 驗 , 每 匹 馬 的 外 形 都 類 似 , 為 什 麼 實 驗 結 果 不 同 , 想 深 入 進 行 研 究 。貳、研究目的
1. 我 們要 研 究 怎 麼設 計 可 讓 馬走 的 速 度 較 慢 ? 2. 我 們要 研 究 怎 麼設 計,馬 所 懸吊 重 量( 曬 衣 夾 ) 會 較 輕 ? 3. 每 一因 素 影 響 走的 時 間 和 懸吊 重 量 的 程 度 ?參、研究過程與方法
*為本 文 通 訊 作 者 田 口 方 法 (Taguchi methods) 是田 口 玄 一 博 士 由 實 驗 計 劃 法 中 所 發 展 出 來 的 技 術 , 所 謂 實 驗 計 劃 法 , 就 是 以 較 少 的 實 驗 組 合 , 較 低 的 成 本 與 時 間 進 行 實 驗 , 取 得 品 質 最 佳 化 的 境 界 。 田 口 方 法 用 來 調 整 設 計 變 因 時,必 須 經 過 一 些 流 程( 圖 一 ),方 可 將 這 些 變 因 作 最 佳 的 配 置 。 現 利 用 調 整 設 計 變 因 來 對 田 口 方 法 做 個 簡 單 的 說 明 。一、決定品質特性:
在 此 次 實 驗 中 的 品 質 特 性 有 二 種 : 1. 時 間:馬 走 50 公 分 的時 間 越久 越 好,所 以 是 一 種 望 大 特 性 。 2. 懸 吊重 量 : 馬 行走 所 需 重 量越 小 越 好 , 所 以 是 一 種 望 小 特 性 。 兩 種 品 質 特 性 ,有 不 同 的 S/N 比( 信 號 雜 因 比 ) 的 計 算 方 式 。二、因素的選擇:
1. A( 桌 面 材 質 ):以不 同 的 桌面 材 質 做 分 類,共 六 種。分 別 是 木 頭、桌 巾、桌 墊 、 水 泥 地 、 電 腦 桌 及 塑 膠 桌 。 2. B ( 夾 子 種 類 ): 三 種 不 同 大 小 的 曬 衣 夾 , 給 予 代 號 大 夾 、 中 夾 、 小 夾 。 3. C( 線 種 類 ): 三種 線 , 分 別是 縫 衣 線 、 棉 線 、 尼 龍 線 。 但 線 的 長 度 固 定 為 65 公 分 。開始
決
定
品質特性
因素的選擇
配置直交表
計算S/N比
製作輔助表
因素回應圖
變異數分析
最適製程
估
計
實驗驗證
性能檢定
結
論
Yes Yes No No 圖 一 、 田 口 方 法 流 程 圖4. D( 線的 位 置 ):由 中 間、上 方往 下 量 長 度 後 , 用 膠 帶 將 線 固 定 。 5. E( 腳 粗細 ):由 中 間 量 測,以 2 公 分 為 例,中 間 左 右 各 1 公 分。為三 角 形 的 底。 6. F ( 腳 長 短 ): 由 最 上 方 到 最 下 方 的 長 度 。 7. G(腳 高 度 ):中 間 下 方 往 上量。為 三角 形 的 高 。 因 素 4.~7 項,如圖 二,將 上述 因 素 以 表 一 所 示 。
三、直交表
共 有 七 因 素 , 其 中 有 一 因 素 六 水 準 , 其 餘 六 因 素 三 水 準 , 所 以 選 用 L18 直 交 表 , 如 表 二 所 示 , 表 中 數 字 1 表 示 第 一水 準 , 其 餘 數 字2、3…… 以 此類 推 。四、實驗結果和
S/N 比的計算
因 採 用 L18 直 交表 , 所 以 需做 18 種 實 驗,每 種 實 驗 各 做 三 次(N1,N2,N3), 實 驗 過 程 如 照 片 所 示 。 圖 二 、 馬 正 面 及 因 素 說 明F
G
E
D
表 一 : 因 素 配 置 及 水 準 別 表 二 : 馬 L18 直 交 表 ,由 直 交 表 配置 進 行 馬 的製 作 因 素 實 驗 序 號 A B C D E F G 1 木 頭(1) 大 夾(1) 縫 衣 線(1) 2.5cm(1) 2cm(1) 8cm(1) 2.5cm(1) 2 木 頭(1) 中 夾(2) 棉 線(2) 3.5cm(2) 3cm(2) 9cm(2) 3cm(2) 3 木 頭(1) 小 夾(3) 尼 龍 線(3) 4.5cm(3) 4cm(3) 10cm(3) 3.5cm(3) 4 桌 巾(2) 大 夾(1) 縫 衣 線(1) 3.5cm(2) 3cm(2) 10cm(3) 3.5cm(3) 5 桌 巾(2) 中 夾(2) 棉 線(2) 4.5cm(3) 4cm(3) 8cm(1) 2.5cm(1) 6 桌 巾(2) 小 夾(3) 尼 龍 線(3) 2.5cm(1) 2cm(1) 9cm(2) 3cm(2) 7 桌 墊(3) 大 夾(1) 棉 線(2) 2.5cm(1) 4cm(3) 9cm(2) 3.5cm(3) 8 桌 墊(3) 中 夾(2) 尼 龍 線(3) 3.5cm(2) 2cm(1) 10cm(3) 2.5cm(1) 9 桌 墊(3) 小 夾(3) 縫 衣 線(1) 4.5cm(3) 3cm(2) 8cm(1) 3cm(2) 10 水 泥 地(4) 大 夾(1) 尼 龍 線(3) 4.5cm(3) 3cm(2) 9cm(2) 2.5cm(1) 11 水 泥 地(4) 中 夾(2) 縫 衣 線(1) 2.5cm(1) 4cm(3) 10cm(3) 3cm(2) 12 水 泥 地(4) 小 夾(3) 棉 線(2) 3.5cm(2) 2cm(1) 8cm(1) 3.5cm(3) 13 電 腦 桌(5) 大 夾(1) 棉 線(2) 4.5cm(3) 2cm(1) 10cm(3) 3cm(2) 14 電 腦 桌(5) 中 夾(2) 尼 龍 線(3) 2.5cm(1) 3cm(2) 8cm(1) 3.5cm(3) 15 電 腦 桌(5) 小 夾(3) 縫 衣 線(1) 3.5cm(2) 4cm(3) 9cm(2) 2.5cm(1) 16 塑 膠 桌(6) 大 夾(1) 尼 龍 線(3) 3.5cm(2) 4cm(3) 8cm(1) 3cm(2) 17 塑 膠 桌(6) 中 夾(2) 縫 衣 線(1) 4.5cm(3) 2cm(1) 9cm(2) 3.5cm(3) 18 塑 膠 桌(6) 小 夾(3) 棉 線(2) 2.5cm(1) 3cm(2) 10cm(3) 2.5cm(1) 水準 因 素 1 2 3 4 5 6 A (桌 面材 質 ) 木 頭 桌 巾 桌 墊 水 泥 地 電 腦 桌 塑 膠 桌 B (夾 子種 類 ) 大 夾 中 夾 小 夾 C (線 種類) 縫 衣 線 棉 線 尼 龍 線 D (線 的 位置 ) 2.5cm 3.5cm 4.5cm (3)(3) E (腳 粗 細) 2cm 3cm 4cm F (腳 長 短) 8cm 9cm 10cm G (腳 高 度) 2.5cm 3cm 3.5cm
( 一 ) 實 驗 結 果 : 如 表 三 、 表 四 所 示 。 表 三 、 跑 時 間 實 驗 結 果 S/N 比 ( 單 位 : 百 分 秒) 表 四 、 懸 吊 重 量 實 驗 結 果 S/N 比 ( 單 位 : 公 克) N1 N2 N3
σ
2 S/N 比 1 9 9 9 81 -19.0849 2 8 8 8 64 -18.0618 3 5 5 5 25 -13.9794 4 8 8 8 64 -18.0618 5 9 9 9 81 -19.0849 6 7 7 7 49 -16.902 7 8 8 8 64 -18.0618 8 6 6 6 36 -15.563 9 4 4 4 16 -12.0412 10 8 8 8 64 -18.0618 11 6 6 6 36 -15.563 12 7 7 7 49 -16.902 13 8 8 8 64 -18.0618 14 6 6 6 36 -15.563 15 4 4 4 16 -12.0412 16 7 7 7 49 -16.902 17 5 5 5 25 -13.9794 18 4 4 4 16 -12.0412 N1 N2 N3σ
2 S/N 比 1 78 87 104 0.00013 38.8724 2 124 137 137 5.72E-05 42.42616 3 216 147 178 3.31E-05 44.80294 4 203 326 246 1.67E-05 47.76413 5 133 135 124 5.88E-05 42.30528 6 150 133 114 5.93E-05 42.26888 7 171 163 132 4.31E-05 43.65763 8 304 247 261 1.4E-05 48.54996 9 656 873 791 1.74E-06 57.58276 10 181 241 264 2.07E-05 46.84103 11 132 132 110 6.58E-05 41.81711 12 71 89 94 0.000146 38.35852 13 134 146 116 5.9E-05 42.29342 14 112 123 123 7.06E-05 41.50958 15 277 239 145 2.6E-05 45.84459 16 189 166 120 4.46E-05 43.50896 17 301 286 355 1.04E-05 49.82996 18 122 151 131 0.002201 26.5736(二 ) S/N 比 運 算 如 下 : (1) 跑 的時 間:是 望大 特 性,S/N 比 計 算 方 法 是 2 2 1 2
1
1
var
:
/
:
10log
N i iiance
N
y
S N
σ
η
σ
=⎛
⎞
=
⎜
⎟
⎝
⎠
= −
∑
以 第 一 種 實 驗 為 例,S/N 比 的計 算 如 下 2 2 2 2 21
1
1
1
0.00013
3 78
87
104
10log
38.8724
σ
η
σ
⎛
⎞
=
⎜
+
+
⎟
=
⎝
⎠
= −
=
可 推 得S/N 比為 38.8724,第二、三 … … 種 實 驗 的 S/N 比 依 此類 堆 。 (2) 懸 吊重 量:是 望小 特 性,S/N 比 計 算 方 法 是 2 2 1 21
10log
N i iy
N
σ
η
σ
==
= −
∑
以 第 一 種 實 驗 為 例,S/N 比 的計 算 如 下(
)
3 2 2 2 2 2 1 21
1
9
9
9
81
3
3
10log
-19.0849
i iy
σ
η
σ
==
=
+
+
=
= −
=
∑
可 推 得S/N 比 為-19.0849,第二、三…… 種 實 驗 的 S/N 比 依 此類 堆 。五、變異數分析
舉 例 說 明 以 跑 時 間 為 例 , 懸 吊 重 量 實 驗 計 算 類 似 (一 ) 計 算 各 水 準 平 均 值 ( _ _ 1,
2,...A A
) 以 因 素 A 為 例,水 準平 均 值:為每 一 水 準 出 現 在 各 種 實 驗 的 S/N 比 的 總 和,除 以 出 現 的 次 數,計 算 結 果 如 下。(
)
(
)
_ 1 2 3 1 _ 4 5 6 242.03
3
44.11
3
y
y
y
A
y
y
y
A
+
+
=
=
+
+
=
=
(
)
(
)
_ 7 8 9 3 _ 10 11 12 449.93
3
42.34
3
y
y
y
A
y
y
y
A
+
+
=
=
+
+
=
=
(
)
(
)
_ 13 14 15 5 _ 16 17 18 643.22
3
45.27
3
y
y
y
A
y
y
y
A
+
+
=
=
+
+
=
=
其 餘 _ _ 1,
2,...B B
類 推 。 (二 ) 自 由 度 (f
) A 的 自 由度f
A為 水 準 別 減 一,計 算 結 果 如 下 。1 5
Af
= − =
n
其 餘f f
B, ...
c 類 推 。 (三 ) 全 變 動(
)
1 2 T 144.48
S
343.72
N i i N i iy
m
N
y
m
= ==
=
=
−
=
∑
∑
(四 ) 修 正 項( )( )
CF S
m(
)
(
)
2 1 2 2 1 2 181
...
1
...
18
35619.37
m NS
y
y
y
N
y
y
y
=
+
+
+
=
+
+
+
=
(五 ) 因 素 的 變 動(
S S
A,
B,...
)
因 素 A 之 變 動S
A計 算 如 下 2 2 2 2 2 2 1 2 3 4 5 63
126.3382
A mS
A
A
A
A
A
A
S
+
+
+
+
+
=
−
=
其 餘S
B,
S
C,...
類 推 。 (六 ) 因 素 的 變 異(
V V
A, ,...
B)
因 素 A 之 變 動V
A計 算 如 下126.34
25.27
5
A A AS
V
f
=
=
=
其 餘V
B,
V
C,...
類 推 。 (七 ) 純 變 動(
S S
A',
C',...
)
10.03
1.67
6
B f g e B f gS
S
S
V
f
f
f
+
+
=
=
=
+
+
( )( )
'117.98
A A A eS
=
S
−
f
V
=
其 餘S S S
C',
D',
E' 類 推 。 (八 ) 貢 獻 率(
P
A,...
)
( )
'100
34.33
A A TP
S
S
⎛
⎞
=
⎜
⎟
=
⎝
⎠
其 餘P P P
C,
D,
E類 推 。 將 上 述 資 料 整 理 成 變 異 數 分 析 表 , 如 表 五 、 表 六 所 示 表 五 、 跑 的 時 間 實 驗 結 果 變 異 數 分 析 ( * ) 表 統 合 誤 差 : 變 異 較 小 的 誤 差 加 以 統 合 後 , 後 續 分 析 不 予 考 慮 。 水 準 別 f s v S’ ρ 因 素 1 2 3 4 5 6 自由度 變動 變異 純變動 貢獻率 A 42.03 44.11 49.93 42.34 43.22 45.27 5 126.3382 25.27 117.98 34.33 B 43.82 44.41 45.22 * 2 4.367213 2.18 C 46.95 41.92 44.58 2 74.42561 37.21 71.08 20.68 D 41.77 44.41 47.28 2 94.91021 47.46 91.57 26.64 E 43.46 46.43 43.66 2 38.01821 42.45 34.68 10.09 F 43.69 45.14 44.62 * 2 4.914413 2.46 G 44.15 44.98 44.32 * 2 0.745613 0.37 誤 差 6 10.03 1.67 28.41 8.27 總 計 17 343.72 343.72 100表 六 、 懸 吊 重 量 實 驗 結 果 變 異 數 分 析 ( * ) 表 統 合 誤 差 : 變 異 較 小 的 誤 差 加 以 統 合 後 , 後 續 分 析 不 予 考 慮 。 ( 九 ) 最 佳 配 置 的 估 計 1. 跑 的 時 間 : 將 變 異 較 大 A, C, D, E 的 因 素 , 畫 成 因 素 效 果 圖 ( 回 應 圖 ), 如 圖 三 所 示。由 圖 中 可 知 A,C,D,E 因 素 各 水 準 S/N 比 的 分 布 趨 勢,以 因 素 D 為 例,其 第 三 水 準 的 S/N 比 最 大 為 最 好 的 選 擇 , 且 因 D 為 遞 增 趨 勢 , 若 進 行 下 一 次 田 口 實 驗 時,需 取 較 大 的 值 做 水 準 別。取 各 因 素 最 佳 配 置( S/N 比 最 大 ) 為 _ _ _ _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