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教 學 獎 遴 選 開 跑 囉 !
焦點新聞 張貼人:秘書處 ╱ 公告日期:2015-03-02 1.申請資格: 依本校「教學獎」獎勵指標及作業細則辦理: 凡於本校任教滿一年以上之專任(含合聘)教師,並有講授課程者,得為「教學優良教師獎」遴選 之候選人。候選人資格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新進教師:於本校任教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基準日以 104.01.31 為止)之專任(含合聘)教師。 二、系所、院及校級:於本校任教滿三年以上之專任(含合聘)教師。 2.103 學年度教學優良教師獎評選作業時程:作業項目 系所學位學程級教學 優良教師 (獎金:5 萬元) 院級教學優良教師 (獎金:10 萬元) 校級教學優良教師 (獎金:15 萬元) 受理申請及遴選 3/9-3/23 3/27-4/10 4/17-6/05 書面資料繳交 系所學位學程依自訂 法規辦理。 學院依自訂法規辦 理。 4/17-4/30 1. 教師教學資料一式六份(詳本校 「教學獎」獎勵指標及作業細 則:(1)遴選評量表、(2)遴選推薦 表、(3)教學資料及其他表現審核 表)。 2. 演講 PPT 需提供電子檔案。 書面資料審查 系所學位學程依自訂 法規辦理。 學院依自訂法規辦 理。 5/04-5/15 公開演講(含校級 評審委員評選及 學生代表評分) 系所學位學程依自訂 法規辦理。 學院依自訂法規辦 理。 5/18-6/05 擇一日辦理(每人 10 分鐘)。 3.103 學年度新進教學優良教師評選作業時程: 作業項目 學院推薦 校受理推薦及遴選 (獎金:5 萬元) 學院推薦,校受理 推薦及遴選 3/27-4/10 4/17-6/05 書面資料繳交 學院依自訂法規辦理。 4/17-4/30 1. 教師教學資料一式六份(詳本校「教學獎」 獎勵指標及作業細則:(1)遴選評量表、(2) 遴選推薦表、(3) 教學資料及其他表現審核 表)。 2. 演講 PPT 需提供電子檔案。 書面資料審查 學院依自訂法規辦理。 5/04-5/15 公開演講(含校級 評審委員評選及 學生代表評分) 學院依自訂法規辦理。 5/18-6/05 擇一日辦理(每人 10 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