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臺 灣 體 育 運 動 大 學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
體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序 列 性 旋 踢 動 作 是 否 影 響
訊 息 處 理 的 時 間
研 究 生 : 謝 采 樺 撰
指 導 教 授 : 陳 重 佑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1 0 3 年 7 月
I 論 文 名 稱 : 序 列 性 旋 踢 動 作 是 否 影 響 訊 息 處 理 的 時 間 總 頁 數 : 3 5 頁 院 校 組 別 : 國 立 臺 灣 體 育 運 動 大 學 體 育 研 究 所 畢 業 時 間 及 提 要 : 1 0 2 度 第 2 學 期 碩 士 論 文 提 要 研 究 生 : 謝 采 樺 指 導 教 授 : 陳 重 佑 博 士 中 文 摘 要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目 的 為 探 討 動 作 的 複 雜 性 對 於 訊 息 處 理 所 需 時 間 的 影 響 。 實 驗 的 參 與 者 為 1 1 名 男 性 與 6 名 女 性 跆 拳 道 運 動 員 , 共 1 7 名 。 實 驗 參 與 者 隨 機 完 成 3 種 動 作 難 度 任 務 , 包 括 : 滑 步 旋 踢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等 , 每 種 難 度 動 作 執 行 6 次 。 使 用 B i o p a c M P - 1 5 0 多 通 道 訊 號 處 理 系 統 ( 2 0 0 0 H z ) 蒐 集 魚 際 肌 的 肌 電 訊 號 、 加 速 度 傳 感 器 與 外 接 燈 源 等 資 料 , 再 以 A c q K n o w l e d g e 4 . 2 版 計 算 動 作 前 時 間 、 動 作 時 間 、 全 部 反 應 時 間。經 重 複 量 數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與 H S D 法 事 後 比 較 後 , 結 果 發 現 三 種 難 度 動 作 前 時 間 沒 有 差 異 ( p > . 0 5 ), 而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與 動 作 時 間 , 則 皆 顯 示 簡 單 難 度 動 作 的 時 間 顯 著 小 於 高 難 度 動 作 ( p s < . 0 5 )。 顯 示 在 執 行 跆 拳 道 連 續 踢 擊 動 作 時 , 接 續 的 踢 擊 動 作 會 在 第 1 次 踢 擊 過 程 中 進 行 編 序 , 因 而 延 長 了 第 1 次 踢 的 動 作 時 間 。 關 鍵 詞 : 跆 拳 道 、 反 應 時 間 、 肌 電 圖
II
D o e s t h e S e r i a l K i c k E f f e c t t h e Ti m e o f
I n f o r m a t i o n P r o c e s s i n g
T s a i - H u a H s i e h A b s t r a c t T h e p u r p o s e o f t h i s s t u d y w a s t o i n v e s t i g a t e t h a t r e a c t i o n t i m e i n c r e a s e s a s t h e c o m p l e x i t y o f t h e r o u n d h o u s e k i c k s i n t a e k w o n d o t o b e m a d e i n c r e a s e d . T h e v o l u n t a r y p a r t i c i p a n t s w e r e 1 1 m a l e s a n d 6 f e m a l e s , 1 7 i n t o t a l , o f t a e k w o n d o a t h l e t e s . U s i n g t h e s i m p l e r e a c t i o n t i m e p a r a d i g m , p a r t i c i p a n t s w e r e a s k e d t o p e r f o r m f r o n t l e g r o u n d h o u s e k i c k , b a c k l e g r o u n d h o u s e k i c k f o l l o w i n g f r o n t l e g r o u n d h o u s e k i c k , a n d b a c k l e g r o u n d h o u s e k i c k a n d t u r n a r o u n d r o u n d h o u s e k i c k f o l l o w i n g r i g h t r o u n d h o u s e k i c k r a n d o m l y . E v e r y t a s k p e r f o r m e d 6 t i m e s . T h e B i o P a c s y s t e m ( M P 1 5 0 , 2 0 0 0 H z ) w i t h w i r e l e s s E M G s e n s o r a n d a c c e l e r o m e t e r w e r e s y n c h r o n i z e d t o r e c o r d t h e s i g n a l s o f t h e p r o c e s s o f m o v e m e n t s . T h e A c q K n o w l e d g e v e r s i o n 4 . 2 w a s u s e d t o a n a l y z e p r e m o t o r t i m e , r e s p o n s e t i m e , a n d m o v e m e n t t i m e s . R e p e a t e d m e a s u r e o n e w a y A N O V A a n d H S D p o s t h o c w e r e u s e d t o c o m p a r e t h e d u r a t i o n d i f f e r e n c e o f t h r e e m o v e m e n t s w i t h t h e a l p h a l e v e l . 0 5 . T h e r e s u l t s h o w e d t h e r e w e r e n o d i f f e r e n c e i n p r e m o t o r t i m e a m o n g t h r e e t a s k s ( p > . 0 5 ) . B u t t h e m o v e m e n t d u r a t i o n s a n d r e s p o n s e t i m e s i n c o m p l e x t a s k s w e r e l o n g e r t h a n s i m p l e t a s k s ( p s < . 0 5 ) . I t i n d i c a t e d t h a t t h e d u r a t i o n o f f i r s t k i c k w a s d e l a y t o o r g a n i z e a n d t o p r o g r a m t h e n e x t k i c k d u r i n g t h e s e r i a l k i c k s o f t a e k w o n d o . K e y w o r d s : t a e k w o n d o , r e a c t i o n t i m e , e l e c t r o m y o g r a p h yIII
謝誌
碩 士 論 文 能 順 利 的 完 成 , 首 先 衷 心 感 謝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陳 重 佑 老 師 , 感 謝 老 師 不 厭 其 煩 一 次 又 一 次 的 悉 心 指 導 , 我 想 再 也 找 不 到 一 位 老 師 能 如 此 無 條 件 的 付 出 。 這 一 段 研 究 生 活 在 老 師 身 上 學 到 了 對 研 究 嚴 謹 的 態 度 , 以 及 對 學 生 的 耐 心 指 教 , 這 兩 年 的 所 學 對 我 日 後 的 教 學 生 涯 受 益 無 窮 , 再 次 感 謝 老 師 的 指 導 與 付 出 。 在 論 文 口 試 期 間 , 感 謝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涂 瑞 洪 教 授 、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林 靜 兒 博 士 、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陳 帝 佑 教 授 的 指 導 批 評 , 感 謝 口 試 委 員 細 心 審 閱 , 並 提 供 許 多 指 教 與 建 議 , 讓 本 論 文 內 容 豐 富 許 多 。 再 來 要 感 謝 偉 勳 、 建 志 、 郁 婷 、 兆 渝 、 晴 惠 、 綺 珊 及 宛 如 在 實 驗 與 論 文 上 的 幫 助 , 年 紀 稍 長 的 我 , 在 研 究 這 條 路 相 當 艱 辛 , 沒 有 你 們 的 協 助 , 我 想 我 無 法 如 期 完 成 , 真 的 有 你 們 真 好 。 接 著 感 謝 福 興 武 術 國 民 中 小 學 的 所 有 同 事 們 , 讓 我 在 學 校 與 研 究 室 奔 波 的 期 間 裡 分 擔 了 學 校 事 務 , 能 夠 毫 無 後 顧 之 憂 的 專 心 做 實 驗 與 論 文 寫 作 , 對 於 同 事 們 的 付 出 除 了 感 謝 還 是 感 謝 。 最 後 要 謝 謝 我 一 對 貼 心 、 獨 立 又 懂 事 的 宥 安 與 姵 羽 , 不 論 在 學 業 上 還 是 在 日 常 生 活 , 都 能 讓 我 不 需 為 他 們 煩 惱 , 並 給 我 精 神 與 生 活 上 的 支 持 與 安 慰 , 這 都 是 我 在 研 究 上 寫 作 上 最 大 的 動 力 。 謝采樺 謹誌 中華民國 103 年 7 月
IV
目 錄
中 文 摘 要 - - - Ⅰ 英 文 摘 要 - - - Ⅱ 謝 誌 - - - Ⅲ 目 錄 - - - Ⅳ 表 目 錄 - - - Ⅵ 圖 目 錄 - - - Ⅶ 第 壹 章 緒 論 - - - 1 第 一 節 問 題 背 景 - - -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 - - 4 第 三 節 名 詞 解 釋 - - - 4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 - - 5 第 五 節 研 究 重 要 性 - - - 6 第 貳 章 文 獻 探 討 - - - 7 第 一 節 反 應 時 間 與 訊 息 處 理 - - - 7 第 二 節 影 響 反 應 時 間 的 因 素 - - - 1 0 第 三 節 結 語 - - - 1 4 第 參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步 驟 - - - 1 5 第 一 節、實 驗 參 加 者 - - - 1 5 第 二 節 、 實 驗 儀 器 與 設 備 - - - 1 6 第 三 節 、 實 驗 設 計 - - - 1 8 第 四 節 、 實 驗 流 程 與 步 驟 - - - 2 1 第 五 節 、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 - - 2 2 第 肆 章 、 結 果 與 討 論 - - - 2 4 第 一 節 、 動 作 前 時 間 的 分 析 - - - 2 4 第 二 節 、 動 作 時 間 的 分 析 - - - 2 5V 第 三 節 、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的 分 析 - - - 2 6 第 四 節 、 第 2 次 踢 擊 時 間 的 分 析 - - - 2 7 第 五 節 、 綜 合 討 論 - - - 2 8 第 伍 章 、 結 論 與 建 議 - - - 3 1 第 一 節、結 論 - - - 3 1 第 二 節、建 議 - - - 3 2 引 用 文 獻 - - - 3 3 中 文 部 分 - - - 3 3 外 文 部 分 - - - 3 4
VI
表 目 錄
表 1 . 實 驗 參 與 者 基 本 資 料 - - - 1 5 表 2 . 動 作 前 時 間 的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 - - 2 5 表 3 . 動 作 時 間 的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 - - 2 6 表 4 .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的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 - - 2 7 表 5 . 第 2 次 踢 擊 時 間 的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 - - 2 8VII
圖 目 錄
圖 1 . 反 應 時 間 研 究 典 範 的 各 成 份 - - - 8 圖 2 . B i o p a c M P - 1 5 0 多 通 道 訊 號 處 理 系 統 - - - 1 6 圖 3 . 筆 記 型 電 腦 一 台 - - - 1 7 圖 4 . E M G 肌 電 傳 感 器 - - - 1 7 圖 5 . 實 驗 儀 器 設 置 - - - 1 8 圖 6 . 滑 步 旋 踢 - - - 1 9 圖 7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 - - 2 0 圖 8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 - - 2 1 圖 9 . 三 動 作 階 段 參 數 定 義 - - - 2 3 圖 1 0 . 三 種 難 度 動 作 在 動 作 前 時 間 、 動 作 時 間 、 旋 踢 動 作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與 第 二 次 踢 擊 動 作 之 動 作 時 間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 - - 3 01
第 壹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問 題 背 景 1 9 6 6 年 臺 灣 自 韓 國 引 進 了 一 種 運 動 項 目 - 跆 拳 道 。 經 過 幾 十 年 的 推 廣 , 臺 灣 也 屢 次 在 國 際 賽 場 上 締 造 佳 績 , 更 於 2 0 0 0 年 開 始 在 世 界 最 高 等 奧 運 會 中 屢 獲 佳 績 , 目 前 已 成 為 臺 彎 重 點 發 展 的 運 動 項 目 之 一 。 跆 拳 道 屬 於 雙 人 格 鬥 的 技 擊 項 目 , 特 色 是 以 下 肢 來 移 動 、 閃 躲 及 攻 擊 , 且 需 要 在 短 時 間 內 做 出 一 連 串 的 攻 擊 動 作 , 比 賽 過 程 中 有 教 練 在 場 邊 指 導 , 及 時 給 予 運 動 員 戰 略 以 及 適 當 的 提 醒 。 跆 拳 道 有 許 多 的 基 本 動 作 , 這 些 基 本 動 作 包 含 了 力 量 、 空 間 、 速 度 、 方 向 等 幾 項 元 素 ; 此 外 , 運 動 員 需 要 了 解 對 手 的 習 慣 動 作 、 攻 擊 戰 術 、 型 態 等 , 運 用 自 身 的 專 長 及 身 體 條 件 素 質 , 研 究 出 一 套 反 擊 的 戰 術 ( 蔡 明 志 、 陳 靜 玲 、 陳 麒 文 , 2 0 0 3 ), 也 要 學 習 如 何 在 對 戰 過 程 中 , 能 夠 專 注 以 及 迅 速 準 確 的 判 斷 , 這 些 都 是 需 要 從 每 次 訓 練 中 去 累 積 經 驗 。 在 動 作 學 習 領 域 裡 , 跆 拳 道 是 屬 於 複 雜 性 的 動 作 技 能 , 動 作 過 程 中 9 0 % 是 以 下 肢 踢 擊 技 術 組 成 , 這 項 競 技 運 動 項 目 中 , 運 動 員 需 要 在 短 時 間 內 決 定 攻 擊 的 動 作 , 而 在 動 作 技 能 分 類 中,動 作 行 為 是 屬 於 序 列 動 作 技 能( s e r i a l m o t o r s k i l l s ), 是 由 數 個 間 斷 動 作 ( d i s c r e t e m o v e m e n t s ) 依 照 一 定 的 順 序 所 構 成 ( G a l l a h u e & O z m u n , 2 0 0 2 ; S c h m i d t & L e e , 2 0 0 5 )。 早 期 許 多 研 究 學 者 會 用 訊 息 處 理 觀 點 ( i n f o r m a t i o n p r o c e s s i n g ) 來 探 討 個 體 動 作 行 為 的 表 現,因 為 人 從 出 生 到 老 死 的 過 程 中, 都 是 經 過 不 斷 的 成 長 與 成 熟 的 發 展 過 程 , 也 會 隨 著 年 齡 不 斷2 的 增 加 , 個 體 在 面 對 相 同 的 外 在 環 境 的 刺 激 , 會 產 生 不 同 的 動 作 行 為 表 現 , 而 動 作 控 制 的 訊 息 處 理 觀 點 , 又 經 常 被 用 來 探 討 動 作 行 為 的 表 現 , 這 樣 的 動 作 發 展 過 程 成 為 了 個 體 發 展 中 很 重 要 的 一 個 環 節 。 訊 息 處 理 的 歷 程 則 是 一 種 將 刺 激 輸 入 ( s t i m u l u s i d e n t i f i c a t i o n )、 反 應 選 擇 ( r e s p o n s e s e l e c t i o n ) 到 反 應 編 序 ( r e s p o n s e p r o g r a m m i n g ) 而 輸 出 的 歷 程 , 將 這 樣 的 過 程 比 喻 成 一 種 電 腦 的 處 理 器 , 像 是 電 腦 處 理 資 料 的 方 式 一 樣 , 需 要 經 過 輸 入 、 編 碼 、 解 碼 、 輸 出 等 過 程 。 這 些 過 程 常 被 用 來 解 釋 人 類 的 動 作 行 為 , 就 是 經 由 感 官 覺 察 、 注 意 與 辨 認 身 邊 週 遭 環 境 後,將 收 到 的 訊 息 輸 入 進 大 腦 吸 收、編 排 完 然 後 輸 出 , 這 樣 的 模 式 所 產 生 一 連 串 的 動 作 行 為 歷 程 , 稱 為 訊 息 處 理 模 式 。 個 體 在 接 收 到 刺 激 後 , 經 過 一 連 串 的 辨 認 , 將 這 些 訊 息 變 成 神 經 衝 動 , 再 經 過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變 成 進 行 處 理 , 再 傳 達 至 大 腦 轉 換 吸 收 後 輸 出 到 肌 肉 , 然 後 產 生 動 作 , 形 成 知 覺 認 知 的 一 段 歷 程 這 整 個 過 程 稱 之 為 反 應 時 間 。 而 訊 息 處 理 就 是 將 人 類 接 受 到 刺 激 時 到 動 作 輸 出 前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 分 別 為 刺 激 確 認 階 段 ( s t i m u l u s i d e n t i f i c a t i o n s t a g e )、 反 應 選 擇 階 段 ( r e s p o n s e s e l e c t i o n s t a g e ) 及 反 應 編 序 階 段 ( r e s p o n s e p r o g r a m m i n g s t a g e )。 訊 息 處 理 觀 點 中 最 著 名 的 就 是 1 9 6 0 年 H e n r y a n d R o g e r s 的 記 憶 鼓 理 論 提 出 , 當 實 驗 設 計 中 的 動 作 越 多 , 也 就 是 複 雜 度 越 高 , 是 否 會 造 成 個 體 在 執 行 動 作 編 序 上 的 影 響 , 以 跆 拳 道 項 目 來 說 , 一 場 比 賽 中 , 在 有 限 的 時 間 內 , 如 何 正 確 判 斷 出 攻 擊 動 作 , 這 個 動 作 又 是 否 會 因 為 對 手 或 是 教 練 所 給 的 訊 息 而 有 所 影 響 , 值 得 深 入 研 究 探 討 。
3 速 度 和 準 確 度 的 訊 息 處 理 觀 點 是 眾 多 運 動 項 目 , 關 注 的 重 要 論 題 。 而 速 度 與 準 確 度 之 間 存 在 著 相 互 消 長 ( s p e e d - a c c u r a c y t r a d e - o f f ) 的 問 題 , 在 1 8 9 9 年 W o o d w o r t h 就 提 出 速 度 與 準 確 度 消 長 , 也 就 是 「 相 互 消 長 」 的 概 念 , 說 明 速 度 越 快 準 確 度 降 低 , 如 要 要 求 速 度 準 確 度 就 會 減 慢 ; 如 要 要 求 準 確 度 速 度 就 會 減 慢 。 說 明 了 一 種 動 作 行 為 的 現 象 , 若 是 要 求 個 體 在 動 作 時 非 常 的 快 速 , 動 作 的 準 確 度 往 往 因 此 下 降 , 相 反 的 , 若 是 希 望 提 昇 動 作 的 準 確 度 , 則 必 須 犧 牲 動 作 的 速 度 , 所 以 若 是 希 望 動 作 達 到 又 快 速 又 準 確 的 狀 態 , 就 一 定 會 有 他 的 限 制 存 在 。 在 許 多 的 動 作 技 能 中 , 速 度 與 準 確 度 經 常 會 互 相 牽 制 影 響 , 卻 又 扮 演 著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 例 如 : 跆 拳 運 動 動 員 需 要 在 短 時 間 內 作 出 防 守 以 及 攻 擊 的 動 作 , 都 需 要 有 一 定 的 速 度 與 準 確 性 才 有 辦 法 完 成 。 W o o d w o r t h( 1 8 9 9 ) 的 實 驗 中 , 他 要 求 實 驗 參 與 者 在 一 張 紙 上 反 覆 左 右 來 回 畫 直 線 的 動 作,發 現 動 作 的 準 確 性 會 因 為 速 度 的 增 加 而 有 所 降 低, 而 這 樣 的 結 果 只 能 說 明 速 度 與 準 確 度 會 互 相 牽 制 影 響 , 卻 沒 有 具 體 的 數 據 作 為 一 個 依 據 , 一 直 到 1 9 5 4 年 F i t t s 以 訊 息 處 理 的 觀 點 , 發 展 出 一 套 模 式 去 解 釋 人 類 複 雜 動 作 行 為 , 透 過 數 學 模 式 加 以 描 述 解 釋 , 不 僅 可 以 將 動 作 行 為 數 據 化 , 速 度 與 準 確 度 之 間 消 長 的 問 題 也 可 以 用 訊 息 處 理 的 能 力 來 加 以 解 釋 。 為 了 將 個 體 的 動 作 執 行 或 產 生 過 程 深 入 解 釋 , 將 人 腦 比 擬 為 電 腦 的 運 算 模 式 , 促 使 多 元 議 題 或 跨 領 域 議 題 的 研 究 產 出 , 然 而 , 快 速 編 序 動 作 , 進 而 產 生 複 雜 或 序 列 性 動 作 的 訊 息 處 理 問 題,則 需 要 更 多 的 深 入 研 究,來 填 補 其 內 容 的 不 足 , 因 此 而 引 發 研 究 的 目 的 。
4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利 用 三 種 不 同 旋 踢 攻 擊 動 作,將 攻 擊 動 作 分 為 滑 步 旋 踢、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等 , 比 較 其 動 作 執 行 前 的 反 應 時 間 改 變 , 並 解 釋 複 雜 的 動 作 編 序 歷 程 對 訊 息 處 理 所 需 時 間 的 影 響 。 第 三 節 名 詞 解 釋 一 、 訊 息 處 理 ( i n f o r m a t i o n p r o c e s s i n g ) 訊 息 處 理 是 指 個 體 從 刺 激 輸 入 到 反 應 輸 出 ( s t i m u l u s r e s p o n s e ) 的 一 種 處 理 模 式 , 這 樣 的 過 程 被 比 喻 成 一 種 電 腦 的 處 理 器 , 主 要 說 明 個 體 在 接 收 到 外 界 刺 激 後 , 進 行 的 一 連 串 的 辨 識 , 並 且 說 明 人 類 在 接 收 到 外 在 環 境 的 刺 激 時 , 經 過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處 理 進 行 編 碼,再 傳 達 至 大 腦 轉 換 吸 收 後 輸 出, 形 成 知 覺 認 知 的 一 段 歷 程,就 像 是 電 腦 處 理 資 料 的 方 式 一 樣, 需 要 經 過 輸 入 、 編 碼 、 解 碼 、 輸 出 等 過 程 , 而 這 些 過 程 用 來 解 釋 人 類 的 動 作 行 為 , 就 是 經 由 感 官 覺 察 、 注 意 與 辨 認 身 邊 週 遭 環 境 後,將 收 到 的 刺 激 輸 入 進 大 腦 吸 收、編 排 然 後 輸 出 , 這 樣 的 概 念 所 產 生 一 連 串 的 動 作 行 為 歷 程 , 稱 為 訊 息 處 理 模 式 。 二 、 反 應 時 間 ( r e a c t i o n t i m e , R T ) 反 應 時 間 是 開 始 訊 號 或 刺 激 源 ( s t i m u l u s ) 出 現 , 到 動 作 開 始 前 的 時 間 間 隔 。 從 訊 息 處 理 的 觀 點 , 反 應 時 間 被 解 釋 為 訊 息 處 理 所 需 的 時 間 。
5 三 、 序 列 性 動 作 技 能 ( s e r i a l m o t o r s k i l l ) 具 有 明 確 的 開 始 與 結 束 的 動 作 稱 之 為 單 一 動 作 技 能 , 或 間 斷 性 動 作 技 能 , 將 數 個 間 斷 性 動 作 串 聯 起 來 的 動 作 則 稱 之 為 序 列 性 動 作 。 例 如 柔 道 掃 腳 與 過 肩 摔 都 是 間 斷 性 動 作 , 但 將 這 兩 個 動 作 串 聯 起 來 就 是 序 列 性 動 作 , 序 列 性 動 作 相 對 於 間 斷 性 動 作 有 較 高 的 動 作 複 雜 性 。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本 研 究 以 訊 息 處 理 的 觀 點 去 探 討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的 速 度 是 否 會 影 響 反 應 時 間 。 實 驗 參 與 者 皆 為 跆 拳 道 專 長 的 國 中 生 , 接 受 過 長 期 專 業 的 跆 拳 訓 練 。 實 驗 開 始 前 , 我 們 會 告 知 每 一 個 實 驗 參 與 者 , 並 且 要 求 實 驗 參 與 者 要 用 最 快 速 的 時 間 , 並 且 又 準 確 的 方 式 , 將 動 作 完 成 , 完 成 每 一 個 工 作 。 本 研 究 就 是 要 去 探 討 在 聽 到 提 示 後 到 開 始 移 動 前 的 這 一 段 時 間 是 否 有 所 差 異 , 但 是 由 於 實 驗 參 與 者 對 於 快 速 及 準 確 的 認 知 不 同 , 所 以 本 研 究 只 能 假 定 每 一 位 實 驗 參 與 者 必 定 會 盡 最 大 的 努 力 , 展 現 最 好 的 動 作 表 現 。
6 第 五 節 研 究 重 要 性 本 研 究 延 續 H e n r y a n d R o g e r s ( 1 9 6 0 ) 實 驗 的 概 念 , 去 探 討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的 複 雜 性,是 否 會 影 響 動 作 執 行 反 應 時 間。 也 就 是 說 , 本 研 究 進 一 步 檢 證 動 作 複 雜 性 對 R T 的 影 響 , 而 過 去 相 關 的 研 究 也 證 實 了 反 應 編 序 階 段 與 R T 有 關 ( S c h m i d t & L e e , 2 0 0 5 ), 因 此 從 簡 單 到 複 雜 的 動 作 編 序 歷 程 對 訊 息 處 理 的 時 間 需 求 , 在 本 研 究 能 獲 得 更 顯 著 具 有 確 實 根 據 。 眾 多 運 動 項 目 中 , 有 許 多 的 運 動 類 型 是 屬 於 需 要 快 速 及 準 確 完 成 的 , 在 完 成 這 樣 類 型 的 動 作 時 , 學 習 者 因 為 花 費 更 多 的 時 間 來 做 動 作 編 序 , 造 成 反 應 時 間 的 增 加 , 解 釋 了 動 作 中 反 應 編 序 的 重 要 性 , 因 此 動 作 編 序 就 成 為 動 作 過 程 中 很 重 要 的 一 個 環 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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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貳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章 將 研 究 問 題 背 景 、 訊 息 處 理 理 論 及 其 相 關 文 獻 研 究 加 以 探 討 , 分 為 第 一 節 、 反 應 時 間 與 訊 息 處 理 ; 第 二 節 、 影 響 反 應 時 間 的 因 素 ; 第 三 節 、 結 語 。 第 一 節 反 應 時 間 與 訊 息 處 理 反 應 時 間 ( r e a c t i o n t i m e , R T ) 如 圖 1 所 示 , 指 的 是 開 始 訊 號 或 刺 激 源 ( s t i m u l u s ) 到 動 作 響 應 啟 動 之 間 的 時 間 間 隔 ( M a g i l l , 1 9 9 8 ), 如 同 在 田 徑 比 賽 中 , 短 跑 競 賽 的 鳴 槍 即 是 訊 號 開 始 , 當 運 動 員 聽 到 槍 聲 後 腳 離 開 起 跑 架 的 動 作 瞬 間 , 即 為 上 述 的 響 應 啟 動 , 也 就 是 說 , 從 鳴 槍 到 運 動 員 產 生 動 作 的 這 段 時 間 稱 為 R T 。 事 實 上 , M a g i l l ( 1 9 9 8 ) 指 出 R T 可 以 再 分 為 兩 個 部 分 , 分 別 是 動 作 前 時 間 ( p r o - m o t o r t i m e ) 與 肌 肉 動 作 時 間 ( m o t o r t i m e ) , 動 作 前 時 間 指 的 是 開 始 訊 號 後 , 大 腦 中 樞 接 收 訊 息 至 輸 出 命 令 的 這 一 段 時 間 過 程 , 此 一 過 程 稱 之 為 訊 息 處 理 ( i n f o r m a t i o n p r o c e s s i n g ) 階 段 , 而 肌 肉 動 作 時 間 則 是 周 邊 神 經 組 織 反 應 動 作 的 時 間 , 然 而 從 外 在 是 無 法 直 接 觀 察 到 反 應 時 間 的 兩 個 過 程 現 象 , 因 此 , 必 須 藉 由 E M G 儀 器 才 能 觀 察 到 更 細 微 的 反 應 動 作 階 段 。 另 外 , 從 反 應 時 間 的 研 究 典 範 中 , 可 以 分 為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r e s p o n s e t i m e ) 與 反 應 時 間 ( r e a c t i o n t i m e ),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包 括 訊 號 開 始 、 動 作 開 始 與 動 作 結 束 等 三 個 階 段 , 反 應 時 間 的 界 定 為 訊 號 開 始 到 動 作 開 始 之 間 , 而 動 作 開 始 到 動 作 結 束 稱 為 動 作 時 間 ( m o v e m e n t t i m e )。8 事 實 上 , 運 動 員 接 受 訊 號 後 到 動 作 開 始 之 間 其 真 正 的 動 作 皆 未 產 生 移 動 , 而 真 正 產 生 明 顯 動 作 前 , 參 與 工 作 的 肌 肉 動 作 已 開 始 工 作 一 段 時 間 後 , 才 會 產 生 肢 體 改 變 , 此 階 段 則 屬 於 肌 肉 動 作 時 間 。 而 動 作 開 始 時 間 可 從 運 動 員 腳 踩 在 起 跑 架 上 會 有 一 段 力 量 的 維 持 , 當 下 肢 離 開 起 跑 架 時 力 量 則 會 逐 漸 下 降 至 零 , 由 此 , 可 清 楚 的 定 義 動 作 開 始 時 間 點 , 而 動 作 結 束 以 運 動 員 腳 踩 出 第 一 步 視 為 動 作 結 束 , 當 已 知 動 作 開 始 至 動 作 結 束 可 獲 得 動 作 時 間 , 將 反 應 時 間 與 動 作 時 間 相 加 則 為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 從 反 應 時 間 的 研 究 中 可 知 , 許 多 動 作 執 行 的 開 始 到 結 束 都 具 有 反 應 時 間 作 用 於 其 中 , 而 不 同 的 反 應 時 間 實 驗 設 計 , 可 以 檢 視 個 體 對 於 訊 息 處 理 的 能 力 。 圖 1 . 反 應 時 間 研 究 典 範 的 各 成 份 。
9 在 動 作 行 為 領 域 中 , 訊 息 處 理 觀 點 經 常 被 用 來 探 討 動 作 行 為 的 表 現 , 並 且 將 人 類 的 大 腦 比 喻 成 電 腦( S c h m i d t & L e e , 2 0 0 5 ), 當 個 體 受 到 外 在 環 境 的 刺 激 時 , 經 過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處 理 進 行 編 碼 , 再 經 由 大 腦 運 算 後 輸 出 , 形 成 知 覺 認 知 的 一 段 程 , 而 這 些 過 程 用 來 解 釋 人 類 的 動 作 行 為 , 就 是 經 由 感 官 覺 察、注 意 與 辨 認 身 邊 週 遭 環 境 後,將 收 到 的 刺 激 輸 入 進 大 腦 、 編 排 然 後 輸 出 , 這 樣 的 概 念 所 產 生 一 連 串 的 動 作 行 為 歷 程 , 稱 為 訊 息 處 理 模 式 ( i n f o r m a t i o n p r o c e s s i n g m o d e l )。 訊 息 處 理 模 式 將 人 類 接 受 到 這 樣 的 刺 激 時 到 動 作 輸 出 前 為 三 個 階 段 , 分 別 為 刺 激 確 認 階 段 ( s t i m u l u s i d e n t i f i c a t i o n s t a g e )、 反 應 選 擇 階 段 ( r e s p o n s e s e l e c t i o n s t a g e ) 及 反 應 編 序 階 段 ( r e s p o n s e p r o g r a m m i n g s t a g e )。 第 一 , 個 體 透 過 受 器 接 收 刺 激 後,經 由 感 覺 神 經 元 傳 導 到 大 腦,大 腦 感 覺 到 刺 激 的 發 生 , 並 分 析 確 認 之 , 這 個 階 段 通 常 稱 為 刺 激 辨 認 階 段 。 第 二 , 大 腦 接 收 刺 激 並 適 當 分 析 後 , 大 腦 會 選 擇 該 如 何 反 應 , 或 選 擇 不 採 取 任 何 行 動 , 這 個 階 段 通 常 稱 為 反 應 選 擇 階 段 。 第 三 , 大 腦 做 出 反 應 選 擇 之 後 , 會 透 過 運 動 神 經 元 將 反 應 訊 息 傳 導 到 動 器 , 再 由 動 器 做 出 反 應 。 大 腦 做 出 反 應 選 擇 後 到 動 器 做 出 反 應 前 的 階 段,通 常 稱 為 反 應 初 始 階 段( r e s p o n s e i n i t i a t i o n s t a g e ), 也 就 是 反 應 編 序 階 段 。 L e e 與 W y n n e ( 1 9 8 0 ) 的 研 究 中 就 使 用 了 肌 電 圖 ( e l e c t r o m y o g r a p h y, E M G ) 去 蒐 集 動 作 時 實 驗 參 與 者 的 肌 肉 訊 號 。 實 驗 設 計 中 包 含 反 應 時 間 設 備 以 及 在 前 三 角 肌 、 對 側 股 二 頭 肌 、 對 側 股 二 頭 肌 等 3 個 肌 群 放 置 E M G , 蒐 集 E M G 訊 號 及 反 應 時 間 訊 號 。 研 究 者 要 求 實 驗 參 與 者 直 立 站 立 著 ,
10 手 放 在 反 應 時 間 設 備 的 按 鍵 上,等 到 訊 號 燈 亮 刺 激 源 輸 入 後, 放 在 按 鍵 上 的 手 隨 即 放 開 , 接 著 向 上 平 舉 到 與 肩 同 高 的 目 標 位 置 , 實 驗 參 與 者 在 前 三 角 肌 、 對 側 股 二 頭 肌 、 對 側 股 二 頭 肌 上 放 置 肌 電 圖 , 可 以 看 到 反 應 時 間 在 這 一 段 時 間 在 刺 激 輸 入 後 , 同 側 股 二 頭 肌 最 先 開 始 工 作 來 做 平 衡 , 接 著 是 前 三 角 肌 最 後 對 側 股 二 頭 肌 也 產 生 工 作 , 一 直 到 動 作 開 始 。 從 這 個 實 驗 也 可 以 更 深 入 了 解 動 作 準 備 過 程 中 所 發 生 的 變 化 ( M a g i l l , 2 0 0 7 )。 透 過 E M G 訊 號 看 到 反 應 時 間 , 在 刺 激 輸 入 後 , 工 作 手 尚 未 抬 起 來 前 , 其 實 肌 肉 會 依 據 他 的 功 能 與 目 的 的 不 同 依 序 產 生 工 作 , 利 用 肌 電 圖 測 出 動 作 前 時 間 ( p r e - m o t o r t i m e ), 就 是 同 側 的 股 二 頭 肌 訊 號 出 現 以 前 的 這 段 時 間 , 除 此 之 外 , 還 可 以 看 到 主 要 工 作 手 的 訊 號 出 來 前 , 同 側 的 股 二 頭 肌 就 已 經 有 肌 電 訊 號 , 接 著 手 臂 前 三 角 肌 的 訊 號 出 現 之 後 對 側 股 二 頭 肌 也 跟 著 產 生 工 作 訊 號 , 這 一 段 時 間 就 是 肌 肉 動 作 的 時 間 ( m o t o r t i m e )。 從 這 裡 就 可 以 知 道 , 其 實 在 真 正 工 作 之 前 , 動 作 已 經 開 始 在 做 編 序 的 一 個 動 作 , 經 過 這 些 編 序 的 歷 程 才 將 動 作 做 輸 出 , 這 就 是 三 階 段 裡 反 應 編 序 的 階 段 。 所 以 這 個 實 驗 除 了 為 訊 息 處 理 三 階 段 提 供 了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實 證 資 料 , 也 清 楚 說 明 了 動 作 中 反 應 編 序 的 重 要 性 。 第 二 節 影 響 反 應 時 間 的 因 素 影 響 反 應 時 間 的 因 素 是 指 訊 息 處 理 所 需 時 間 影 響 的 因 素, 荷 蘭 醫 生 D o n d e r s ( 1 8 6 8 / 1 9 6 9 ) 最 早 提 出 訊 息 處 理 理 論 的 看 法 , 在 認 知 心 理 學 的 觀 點 中 , 提 出 了 訊 息 需 在 中 樞 系 統 經 過
11 一 連 串 在 時 間 上 不 重 疊( n o n o v e r l a p p i n g )的 處 理 階 段 才 能 產 生 動 作 階 段 的 觀 念 。 S c h m i d t a n d L e e ( 1 9 9 9 ) 指 出 人 類 從 刺 激 輸 入 至 動 作 開 始 所 經 歷 的 時 間 , 它 包 含 了 三 個 訊 息 處 理 階 段 , 第 一 階 段 是 刺 激 辨 認 階 段( s t i m u l u s i d e n t i f i c a t i o n p h a s e )、 第 二 階 段 為 反 應 選 擇 階 段 ( r e s p o n s e s e l e c t i o n p h a s e )、 第 三 階 段 則 為 反 應 編 序 階 段 ( r e s p o n s e p r o g r a m m i n g p h a s e )。 就 訊 息 處 理 模 式 來 說 第 一 階 段 是 刺 激 辨 認 階 段 , 個 體 透 過 受 器 偵 測 到 刺 激 , 經 由 感 覺 神 經 元 傳 導 到 大 腦 , 然 後 刺 激 被 分 析 確 認 , 故 將 此 階 段 區 分 為 , 刺 激 偵 測 ( s t i m u l u s d e t e c t i o n ) 及 型 態 確 認 ( p a t t e r n r e c o g n i t i o n ) 兩 個 次 階 段 , 在 刺 激 偵 測 階 段 , 是 透 過 視 覺 ( v i s i o n )、 嗅 覺 ( s m e l l )、 觸 覺 ( t o u c h )、 及 聽 覺 ( a u d i t i o n ) 等 經 由 感 覺 神 經 元 傳 導 到 大 腦 , 大 腦 感 覺 到 刺 激 的 發 生 辨 別 其 重 要 性 , 例 如 桌 上 看 到 杯 子 , 杯 子 的 形 狀 、 大 小 、 杯 子 裡 面 是 否 有 裝 水 此 階 段 為 刺 偵 測 階 段 , 又 眼 睛 看 見 光 線 , 光 線 進 入 眼 睛 的 視 網 膜 透 過 受 器 接 收 刺 激 後 , 經 由 感 覺 神 經 元 傳 導 到 大 腦 , 大 腦 感 覺 到 刺 激 的 發 生 , 這 刺 激 或 許 進 一 步 在 不 同 的 層 級 分 析 處 理 , 直 到 刺 激 接 觸 記 憶 ( c o n t a c t m e m o r y ), 表 示 刺 激 的 一 些 記 憶 形 式 被 喚 起 , 可 縮 短 R T, 就 好 像 我 們 看 到 紅 燈 就 代 表 停 止 或 危 險 的 號 誌 。 另 外 刺 激 強 度 越 強 , R T 越 短 ( 例 如 : 光 線 越 強 , 聲 音 越 大 ); 刺 激 形 式 也 會 影 響 R T ( 例 如 : 視 覺 刺 激 的 R T 較 聽 覺 或 觸 覺 的 R T 長 )。 以 上 這 些 歷 程 都 須 經 由 刺 激 引 發 記 憶 中 的 適 當 連 結 , 型 態 確 認 ( p a t t e r n r e c o g n i t i o n ) 是 依 過 去 的 經 驗 與 記 憶 去 確 認 訊 息 的 型 態 為 何 ? 日 常 生 活 中 生 物 體 必 須 常 常 從 刺 激 確 認 型 態 , 例 如 從 物 體 的 表 面 形 狀 取 得 , 或 從 運 動 中 的 球 確 認 其 方 向 、 移 動 速 度 、 旋 轉 形 式 , 部 份 的 這 些 型 態 確
12 認 跟 遺 傳 有 關 ( 例 如 : 有 關 生 存 )。 西 洋 棋 棋 士 的 重 要 研 究 顯 示 學 習 會 影 響 型 態 確 認( d e G r o o t , 1 9 4 6 / 1 9 7 8 ; C h a s e & S i m o n , 1 9 7 3 ), d e G r o o t 的 研 究 中 要 求 西 洋 棋 大 師 和 中 上 棋 力 的 西 洋 棋 棋 士 觀 看 5 秒 下 半 局 棋 盤 後 , 恢 復 西 洋 棋 的 棋 子 位 置 , 結 果 顯 示 西 洋 棋 大 師 重 新 將 棋 子 復 位 的 能 力 較 優 秀 。 C h a s e a n d S i m o n ( 1 9 7 3 ) 的 實 驗 , 加 入 將 西 洋 棋 子 在 棋 盤 上 隨 機 擺 放 的 情 境 , 在 隨 機 擺 放 的 情 境 下 , 西 洋 棋 大 師 和 中 等 棋 力 的 西 洋 棋 棋 士 重 新 復 位 棋 子 的 能 力 均 相 同 。 這 可 以 解 釋 西 洋 棋 大 師 通 過 多 年 棋 局 比 賽 的 經 驗 , 而 增 進 了 刺 激 辨 認 階 段 的 歷 程 。 而 反 應 選 擇 階 段 中 主 要 是 在 探 討 刺 激 辯 認 之 後 , 大 腦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選 擇 適 合 的 反 應 , 這 個 階 段 通 常 稱 為 反 應 選 擇 階 段 。 當 反 應 選 擇 被 決 定 以 後 , 就 會 將 動 作 訊 息 傳 送 到 動 器 上 再 做 出 反 應 。 在 柔 道 比 賽 中 當 要 攻 擊 時 , 所 做 出 的 破 勢 、 移 動 要 如 何 攻 擊 , 在 反 應 選 擇 階 段 提 供 了 決 定 ( d e c i s i o n )。 M a g i l l ( 1 9 9 8 ) 認 為 影 響 反 應 時 間 因 素 為 刺 激 反 應 選 擇 的 數 目 ( n u m b e r o f s t i m u l u s r e s p o n s e a l t e r n a t i v e s ), H i c k( 1 9 5 2 ) 和 H y m a n( 1 9 5 3 )指 出 刺 激 反 應 選 擇 數 目 和 R T 的 關 係 為 H i c k 定 律 ( H i c k ' s l a w , 希 克 定 律 ), 其 意 義 為 刺 激 反 應 選 擇 的 數 目 越 多 時,反 應 選 擇 需 求 的 訊 息 處 理 時 間 也 就 越 多。事 實 上 , 早 在 1 8 8 5 年 的 M e r k e l 研 究 就 提 出 這 樣 的 問 題 ( W o o d w o r t h , 1 9 3 8 ), 通 過 右 手 指 , 標 示 阿 拉 伯 數 字 1 到 5 , 並 在 左 手 指 , 標 示 羅 馬 數 字 I 到 V , 在 一 組 測 試 中 , M e r k e l 全 部 使 用 1 0 個 可 能 的 刺 激 - 反 應 ( S - R ) 配 對 , 所 以 就 有 1 0 個 可 能 刺 激 的 試 做 ; 要 注 意 的 是 , 在 任 一 試 做 中 , 每 一 組 可 能 的 刺 激 源 只 有 一 個 刺 激 出 現,M e r k e l 研 究 刺 激 反 應 配 對 數 目( 從 1 到 1 0 )
13 與 選 擇 R T 的 關 係 。 大 腦 所 做 出 的 反 應 選 擇 後 到 動 器 做 出 反 應 前 的 階 段 , 一 般 稱 為 反 應 初 始 階 段 ( r e s p o n s e i n i t i a t i o n s t a g e ), 也 就 是 反 應 編 序 階 段 。 複 雜 動 作 伴 隨 著 反 應 時 間 增 加 , 常 被 用 來 解 釋 訊 息 處 理 論 中 的 反 應 編 序 階 段 , 而 反 應 編 序 階 段 中 複 雜 動 作 對 於 反 應 時 間 影 響 的 研 究 也 是 最 為 人 熟 知 的。當 動 作 越 複 雜, 動 作 開 始 前 的 反 應 時 間 越 長 , 說 明 個 體 所 需 要 的 反 應 編 序 處 理 時 間 更 長 ( F i s c h m a n , C h r i s t i n a , & A n s o n , 2 0 0 8 ; H e n r y & R o g e r s , 1 9 6 0 ; K h a n , L a w r e n c e , B u c k o l z , & F r a n k s , 2 0 0 6 ; K h a n e t a l . , 2 0 0 8 ; M a g n u s o n e t a l . , 2 0 0 8 ; S m i l e y - O y e n e t a l . , 2 0 0 7 ),這 個 階 段 的 反 應 時 間 不 單 被 定 義 為 刺 激 輸 入 與 動 作 輸 出 所 持 續 的 時 間 , 也 被 視 為 訊 息 處 理 理 論 的 重 要 證 據 。 1 9 6 0 年 H e n r y a n d R o g e r s 的 經 典 實 驗 就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證 據 , 說 明 越 複 雜 的 動 作 需 要 更 多 的 動 作 程 式 來 做 反 應 編 序 的 工 作 , 當 動 作 變 的 更 複 雜 , 導 致 訊 息 處 理 量 增 加 , 相 對 的 反 應 時 間 也 會 隨 之 增 加 。 這 個 實 驗 是 屬 於 連 續 性 的 循 環 動 作 , 他 們 設 計 了 A 、 B 、 C 三 種 不 同 的 實 驗 , 實 驗 設 計 A , 個 體 將 手 指 放 在 按 鈕 上 預 備 , 等 訊 號 燈 亮 後 將 手 指 放 開 , 反 應 時 間 為 1 6 5 毫 秒 ; 實 驗 設 計 B , 重 複 A 的 步 驟 後 , 接 著 拍 打 在 距 離 按 鈕 3 0 公 分 高 的 網 球,反 應 時 間 為 1 9 9 毫 秒;實 驗 設 計 C , 重 複 A 及 B 步 驟 後,再 接 著 抓 取 第 一 顆 網 球 旁 的 另 一 顆 網 球, 反 應 時 間 為 2 1 2 毫 秒 。 在 實 驗 A 動 作 最 簡 單 、 最 容 易 , 所 以 花 的 時 間 最 短 , 實 驗 C 動 作 最 複 雜 時 間 為 最 長 , 由 此 實 驗 可 發 現 , 隨 著 難 度 的 增 加 實 驗 參 與 者 需 要 更 多 的 動 作 程 式 來 做 反 應 編 序 的 工 作 , 而 訊 息 處 理 的 歷 程 也 會 隨 之 增 長 , 也 就 說 明 了 複 雜 性 動 作 反 應 時 間 會 長 於 簡 單 動 作 反 應 時 間 。 在 這 三
14 種 不 同 的 序 列 動 作 中 , 發 現 了 , 動 作 的 複 雜 度 與 反 應 時 間 的 關 係 , H e n r y a n d R o g e r s( 1 9 6 0 ) 也 說 明 了 此 現 象 的 原 因 , 他 們 認 為 雖 然 三 種 動 作 設 計 並 非 相 同 , 但 是 三 種 動 作 設 計 的 外 在 刺 激 一 樣 , 也 就 是 在 執 行 動 作 之 前 , 實 驗 參 與 者 已 經 知 道 要 執 行 什 麼 樣 的 動 作 , 所 以 反 應 時 間 的 增 加 , 是 因 為 反 應 編 序 的 時 間 所 需 要 的 時 間 增 加 , 因 此 , 當 實 驗 中 的 動 作 序 列 動 作 越 多,提 高 了 動 作 的 複 雜 度,他 所 需 要 的 反 應 時 間 就 越 長 , 這 是 因 為 複 雜 性 動 作 比 簡 單 性 動 作 更 需 要 較 長 的 時 間 來 做 動 作 存 取 與 準 備 的 動 作 ( F i s c h m a n & L i m , 1 9 9 1 )。 第 三 節 結 語 訊 息 處 理 理 論 , 從 刺 激 輸 入 到 動 作 輸 出 , 個 體 會 經 歷 不 同 的 訊 息 處 理 過 程 的 階 段 , 並 且 在 訊 息 處 理 的 最 後 階 段 完 成 動 作 編 序 , 而 不 同 的 外 在 因 素 會 對 不 同 的 訊 息 處 理 階 段 產 生 影 響 , 來 讓 個 體 做 出 適 當 的 動 作 。 而 L e e 在 1 9 8 0 年 的 實 驗 中 了 解 , 其 實 在 真 正 工 作 之 前 , 動 作 已 經 開 始 在 做 編 序 的 一 個 動 作 , 經 過 這 些 編 序 的 歷 程 才 將 動 作 做 輸 出 , 這 就 是 三 階 段 裡 反 應 編 序 的 階 段 。 所 以 這 個 實 驗 除 了 為 訊 息 處 理 三 階 段 提 供 了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實 證 資 料 也 清 楚 說 明 了 動 作 中 反 應 編 序 的 重 要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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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參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步 驟
本 研 究 依 研 究 問 題 所 需 , 分 成 以 下 幾 點 陳 述 : 第 一 節 、 實 驗 參 加 者 ; 第 二 節 、 實 驗 儀 器 與 設 備 ; 第 三 節 、 實 驗 設 計 ; 第 四 節 、 實 驗 流 程 與 步 驟 ; 第 五 節 、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 第 一 節 、 實 驗 參 加 者 本 研 究 實 驗 參 與 者 為 1 7 名 跆 拳 專 長 運 動 員 , 其 中 包 括 1 1 名 男 性 與 6 名 女 性 , 平 均 年 齡 、 身 高 、 體 重 及 練 習 年 齡( 括 號 為 標 準 差 ) 分 別 為 1 4 . 3( 1 . 0 ) 歲 、 1 6 1 . 3( 8 . 6 ) 公 分 、 5 0 . 7 ( 1 1 . 3 ) 公 斤 與 2 . 2 ( 1 . 0 ) 歲 。 實 驗 參 與 者 於 正 式 實 驗 前 均 已 簽 署「 實 驗 參 與 者 須 知 同 意 書 」。 研 究 者 均 在 實 驗 進 行 前 告 知 每 位 實 驗 參 與 者 實 驗 操 作 流 程 以 及 注 意 事 項 , 以 確 保 實 驗 參 與 者 之 權 益 。 表 1 . 實 驗 參 與 者 基 本 資 料 N = 1 7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年 齡 ( 歲 ) 1 4 . 3 1 . 0 身 高 ( 公 分 ) 1 6 1 . 3 8 . 6 體 重 ( 公 斤 ) 5 0 . 7 1 1 . 3 練 習 年 齡( 歲 ) 2 . 2 1 . 016 第 二 節 實 驗 儀 器 與 設 備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之 實 驗 儀 器 設 備 與 資 料 分 析 軟 體 敘 述 如 下 : 一 、 實 驗 儀 器 設 備 ( 一 )B i o p a c M P - 1 5 0 多 通 道 訊 號 處 理 系 統( 2 0 0 0 H z )( 圖 2 ) ( 二 ) 筆 記 型 電 腦 一 台 ( 圖 3 ) ( 三 ) E M G 肌 電 傳 感 器 ( 圖 4 ) ( 四 ) 加 速 度 傳 感 器 ( 5 0 0 g ) 與 刺 激 光 源 ( 圖 5 ) 二 、 資 料 分 析 軟 體 ( 一 ) A c q K n o w l e d g e 4 . 2 版 分 析 軟 體 ( 二 ) S P S S f o r W i n d o w s 1 5 . 0 版 統 計 分 析 軟 體 圖 2 . B i o p a c M P - 1 5 0 多 通 道 訊 號 處 理 系 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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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 筆 記 型 電 腦 。
圖 4 . E M G 肌 電 傳 感 器 。
18 圖 5 . 實 驗 儀 器 設 置 。( A 為 刺 激 燈 源 , B 為 加 速 度 規 ) 第 三 節 實 驗 設 計 本 研 究 為 1 7 位 跆 拳 運 動 員 反 應 時 間 探 討,研 究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難 度 是 否 會 影 響 反 應 時 間 。 就 實 驗 設 計 而 言 , 這 個 實 驗 工 作 是 屬 於 下 肢 攻 擊 動 作 , 實 驗 參 與 者 是 以 站 姿 的 方 式 , 使 用 下 肢 擊 中 沙 袋 的 中 端 目 標 區。研 究 者 將 隨 機 抽 取 動 作 難 度, 在 接 收 到 訊 息 後 做 動 作 , 並 且 必 須 擊 中 假 人 上 的 中 端 目 標 區 內 。 本 研 究 實 驗 攻 擊 動 作 難 度 分 為 3 種 , 分 別 滑 步 旋 踢 、( 圖 7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圖 8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 圖 9 ), 在 固 定 位 置 做 三 種 不 同 的 攻 擊 動 作 , 這 3 種 攻 擊 動 作 難 度 順 序 , 係 採 用 隨 機 的 方 式 決 定 。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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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1 圖 8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 第 四 節 實 驗 流 程 與 步 驟 本 研 究 實 驗 參 與 者 為 1 7 位 國 中 跆 拳 道 專 業 運 動 員,實 驗 進 行 前 , 研 究 者 會 請 時 驗 參 與 者 簽 署 「 實 驗 參 與 者 須 知 同 意 書 」, 並 告 知 每 位 參 與 者 的 實 驗 流 程 與 操 作 方 式 , 包 括 每 人 皆 須 隨 機 完 成 3 種 動 作 難 度 任 務 , 每 種 難 度 進 行 6 次 , 在 看 到 刺 激 光 源 出 現 後 , 立 即 握 左 拳 , 再 分 別 執 行 滑 步 旋 踢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 實 驗 過 程 中 研 究 者 會 隨 時 提 醒 實 驗 參 與 者 必 須 以 快 速 與 準 確 的 方
22 式 踢 到 目 標 區 , 過 程 中 會 蒐 集 肌 肉 動 作 時 間 ( m o t o r t i m e )、 反 應 時 間 ( r e a c t i o n t i m e ) 及 動 作 時 間 ( m o v e m e n t t i m e )。 本 研 究 也 使 用 E M G 肌 電 傳 感 器 來 蒐 集 魚 際 肌 的 肌 電 訊 號 , 去 計 算 動 作 前 時 間 ( p r e - m o t o r t i m e )。 研 究 者 會 要 求 實 驗 參 與 者 以 離 沙 袋 1 公 尺 的 距 離 , 分 別 作 出 滑 步 旋 踢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 而 且 研 究 者 會 要 求 實 驗 參 與 者 要 用 最 快 速 的 時 間 並 且 又 準 確 的 方 式 踢 中 目 標 區 , 每 種 動 作 難 度 做 6 次 , 並 且 每 次 皆 須 以 快 速 與 準 確 的 方 式 完 成 工 作 。 本 研 究 目 的 要 探 討 在 接 收 到 訊 息 後 到 開 始 移 動 前 的 動 作 前 時 間( p r e - m o t o r t i m e ),肌 肉 動 作 時 間( m o t o r t i m e ),反 應 時 間( r e a c t i o n t i m e ),動 作 時 間( m o v e m e n t t i m e ) 是 否 會 因 為 動 作 難 度 的 增 加 造 成 反 應 時 間 有 所 差 異 。 第 五 節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本 研 究 實 驗 使 用 E M G 肌 電 傳 感 器 來 蒐 集 魚 際 肌 的 肌 電 訊 號 , 通 過 M P - 1 5 0 以 及 A c q K n o w l e d g e 去 計 算 動 作 前 時 間 ( p r e - m o t o r t i m e )、 動 作 時 間 ( m o t o r t i m e )、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 r e a c t i o n t i m e ) 及 動 作 時 間 ( m o v e m e n t t i m e )。 如 圖 9 線 A 至 線 B 的 時 間 差 為 動 作 前 時 間 , 線 B 至 線 C 的 時 間 差 為 本 研 究 之 動 作 時 間 , 有 別 於 傳 統 反 應 時 間 的 定 義 , 本 研 究 之 動 作 時 間 包 含 肌 肉 動 作 時 間 與 動 作 時 間 , 線 A 至 線 D 的 時 間 差 為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 線 C 至 線 D 的 時 間 差 為 第 2 次 踢 擊 時 間 。 通 過 B i o p a c M P - 1 5 0 多 通 道 訊 號 處 理 系 統 來 進 行 蒐 集 , 採 樣 頻 率 是 2 0 0 0 H z 。 本 研 究 統 計 方 法 使 用 重 複 量 數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o n e w a y A N O VA ), 顯 著 差 異 為 α = . 0 5 , 統 計 若 達 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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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 則 進 一 步 使 用 H S D 事 後 比 較 法 分 析 。
圖 9 . 動 作 階 段 參 數 定 義 。 線 A 為 刺 激 源 訊 號 出 現 , B 為 肌 肉 工 作 開 始 , C 為 第 1 次 踢 擊 目 標 區 瞬 間 , D 為 第 2 二 次 踢 擊 目 標 區 瞬 間 , E 為 第 3 次 踢 擊 目 標 區 瞬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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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肆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本 研 究 依 動 作 執 行 階 段 結 果 , 分 成 以 下 幾 點 陳 述 : 第 一 節 、 動 作 前 時 間 的 分 析 ; 第 二 節 、 動 作 時 間 的 分 析 ; 第 三 節 、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的 分 析 ; 第 四 節 、 第 2 次 踢 擊 時 間 的 分 析 ; 第 五 節 、 綜 合 討 論 。 第 一 節 動 作 前 時 間 的 分 析 動 作 前 時 間 係 指 由 訊 號 開 始 至 肌 肉 電 訊 號 開 始 瞬 間 之 過 程 時 間 , 其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較 為 貼 近 人 類 接 受 訊 號 刺 激 後 所 開 始 產 生 的 訊 息 處 理 時 間 , 故 本 研 究 為 了 瞭 解 不 同 動 作 難 度 是 否 會 影 響 動 作 執 行 的 動 作 前 時 間,招 募 共 1 7 位 實 驗 參 與 者 自 願 參 與 本 研 究 , 要 求 實 驗 參 與 者 隨 機 執 行 3 種 動 作 難 度 , 包 括 : 滑 步 旋 踢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與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 經 重 複 量 數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後 如 表 2 , 結 果 顯 示 滑 步 旋 踢 ( 2 1 2 . 1 ± 4 8 . 7 m s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 2 1 9 . 7 ± 4 6 . 3 m s ) 與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 2 1 8 . 4 ± 4 3 . 0 m s )未 達 顯 著 差 異,F ( 2 , 3 2 ) = 0 . 6 6 7 , p = . 5 2 0 , 說 明 所 有 實 驗 參 與 者 , 在 執 行 三 種 動 作 難 度 的 動 作 前 時 間 相 同 , 也 就 是 說 在 本 研 究 的 操 弄 下 , 動 作 前 時 間 的 過 程 並 不 會 因 為 動 作 難 度 的 差 異 有 所 改 變 。25 表 2 . 動 作 前 時 間 的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變 異 來 源 d f M S F p η2 p o w e r 動 作 難 度 2 2 8 0 . 9 8 0 . 6 6 7 . 5 2 0 . 0 4 0 . 1 5 2 殘 差 3 2 4 2 1 . 3 1 第 二 節 動 作 時 間 的 分 析 在 本 研 究 的 實 驗 設 計 中 , 有 別 於 以 往 反 應 時 間 相 關 研 究 的 操 作 , 以 隨 機 出 現 的 燈 源 做 為 訊 號 開 始 的 刺 激 , 肌 肉 電 訊 號 作 為 動 作 開 始 的 來 源 , 再 經 由 目 標 區 的 加 速 度 傳 感 器 做 為 動 作 結 束 的 瞬 間 , 因 此 在 本 節 次 中 所 討 論 的 動 作 時 間 , 即 為 肌 肉 出 現 電 訊 號 瞬 間 至 加 速 度 傳 感 器 訊 號 開 始 出 現 之 區 間 , 也 就 是 說 3 種 難 度 的 各 個 時 間 階 段 , 都 是 以 第 一 腳 觸 及 目 標 區 瞬 間 作 為 動 作 結 束 之 計 算 。 其 中 3 種 難 度 的 動 作 時 間 分 別 為 : 滑 步 旋 踢 ( M = 7 6 1 . 1 m s , S D = 1 6 9 . 0 m s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 M = 8 0 6 . 9 m s , S D = 1 5 1 . 7 m s ) 與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 M = 8 2 7 . 4 m s , S D = 1 5 6 . 2 m s ), 經 重 複 量 數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後 如 表 3 , 結 果 顯 示 出 執 行 3 種 難 度 的 動 作 時 間 達 顯 著 差 異 , F ( 1 . 4 7 , 3 2 ) = 8 . 0 5 5 , p = . 0 0 4 , η2 = . 3 3 5 , p o w e r = . 8 7 1 , 再 經 H S D 法 事 後 比 較 發 現 , 滑 步 旋 踢 的 動 作 時 間 顯 著 小 於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與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 說 明 了 在 執 行 相 對 簡 單 的 技 術 時 , 動 作 編 序 到 執 行 的 時 間 相 對 較 短 。
26 表 3 . 動 作 時 間 的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變 異 來 源 d f M S F p η2 p o w e r 動 作 難 度 1 . 4 7 1 9 5 6 2 . 9 3 8 . 0 5 5 . 0 0 4 . 3 3 5 . 8 7 1 殘 差 3 2 2 4 2 8 . 8 1 第 三 節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的 分 析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係 為 訊 號 刺 激 源 開 始 至 擊 中 目 標 區 的 瞬 間 , 在 本 研 究 的 設 計 中 , 根 據 訊 息 處 理 理 論 的 觀 點 來 看 , 隨 著 動 作 難 度 越 高 , 大 腦 在 執 行 編 序 的 時 間 也 會 相 對 增 加 , 進 而 導 致 完 成 整 體 動 作 的 反 應 時 間 也 增 加 , 故 本 研 究 根 據 實 驗 所 或 獲 得 的 3 種 難 度 數 據 , 由 簡 單 至 困 難 的 滑 步 旋 踢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與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平 均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 括 號 為 標 準 差 ) 分 別 為 9 7 3 . 2 ( 1 5 8 . 6 ) m s 、 1 0 2 6 . 6 ( 1 4 8 . 3 ) m s 與 1 0 4 5 . 8 ( 1 6 1 . 6 ) m s , 將 上 述 資 料 進 行 重 複 量 數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後 如 表 4,結 果 達 統 計 顯 著 差 異, F ( 1 . 4 8 , 3 2 ) = 1 1 . 0 3 1 , p = . 0 0 1 , η2 = . 4 0 8 , p o w e r = . 9 8 5 , 說 明 了 三 種 動 作 難 度 的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有 差 異 , 再 經 H S D 法 事 後 比 較 發 現 , 滑 步 旋 踢 的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顯 著 小 於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與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的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 也 就 是 說 在 執 行 相 對 簡 單 的 難 度 技 術 時 , 從 動 作 編 序 到 完 成 動 作 的 執 行 的 時 間 相 對 較 短 。
27 表 4 .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的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變 異 來 源 d f M S F p η2 p o w e r 動 作 難 度 1 . 4 8 2 4 0 3 8 . 6 9 1 1 . 0 3 1 . 0 0 1 . 4 0 8 . 9 8 5 殘 差 3 2 2 1 7 9 . 1 1 第 四 節 第 2 次 踢 擊 時 間 的 分 析 第 2 次 踢 擊 時 間 指 的 是 踢 擊 目 標 區 第 1 次 至 第 2 次 過 程 的 時 間 , 也 就 是 踢 第 一 腳 至 第 二 腳 之 間 的 時 間 , 本 研 究 3 種 踢 擊 動 作 分 別 會 接 觸 目 標 區 1 次 、 2 次 與 3 次 , 而 本 節 次 主 要 針 對 第 2 次 踢 擊 時 間 進 行 比 較 , 因 為 滑 步 旋 踢 僅 1 次 踢 擊 目 標 區 的 動 作 , 所 以 不 多 做 討 論 , 為 了 比 較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與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的 第 2 次 踢 擊 目 標 區 時 間 , 將 第 2 次 踢 擊 的 時 間 減 去 第 1 次 踢 擊 時 間 後 , 所 獲 得 參 數 如 下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為 9 8 2 . 3 ± 2 6 7 . 9 毫 秒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為 1 0 2 0 . 3 ± 2 3 7 . 6 毫 秒 , 經 重 複 量 數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後 如 表 5,結 果 達 統 計 顯 著 差 異 , F ( 1 , 1 6 ) = 4 . 8 4 1 , p = . 0 4 3 , η2 = . 2 3 2 , p o w e r = . 5 4 3 , 說 明 了 在 第 2 次 踢 擊 時 間 的 比 較 上 , 難 度 2 的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動 作 顯 著 快 於 難 度 3 , 說 明 了 在 組 織 動 作 前 的 編 序 過 程 , 對 於 執 行 相 對 簡 單 的 難 度 動 作 時 , 能 有 較 快 速 的 表 現 。
28 表 5 . 第 2 次 踢 擊 時 間 的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變 異 來 源 d f M S F p η2 p o w e r 動 作 難 度 1 1 2 2 3 4 . 1 3 4 . 8 4 1 . 0 4 3 . 2 3 2 . 5 4 3 殘 差 1 6 2 5 2 6 . 9 5 第 五 節 綜 合 討 論 當 跆 拳 道 運 動 員 身 處 與 競 技 場 上 時 , 面 對 瞬 息 萬 變 的 技 擊 過 程 中 , 攻 防 的 剎 那 轉 換 交 替 快 速 多 變 , 此 時 便 面 臨 了 選 擇 攻 擊 方 式 的 思 考 情 境 , 無 論 是 運 用 單 一 攻 擊 方 式 還 是 多 種 技 術 的 組 合 攻 擊,運 動 員 都 可 能 在 這 個 瞬 間 遭 受 對 手 的 攻 擊, 此 時 對 於 動 作 的 反 應 時 間 來 看 , 就 成 為 閃 避 攻 擊 或 是 時 間 差 攻 擊 中 非 常 重 要 的 一 種 能 力 , 而 選 擇 確 適 的 攻 擊 模 式 也 是 影 響 比 賽 結 果 的 關 鍵 因 素 之 一 , 如 何 在 對 手 出 擊 後 立 即 反 應 閃 躲 或 是 組 織 攻 擊 , 就 成 為 跆 拳 道 或 技 擊 類 項 目 中 非 常 重 要 的 關 鍵 , 然 而 , 從 訊 息 處 理 理 論 的 觀 點 來 看 , 若 將 S c h m i d t a n d L e e( 1 9 9 9 ) 提 出 的 三 個 階 段 應 用 到 本 研 究 來 看 , 從 動 作 前 時 間 可 以 了 解 到 運 動 員 對 與 三 種 難 度 的 動 作 編 序 情 況 是 否 有 差 異 , 也 就 是 選 擇 單 一 難 度 或 多 個 難 度 是 否 會 有 不 同 的 動 作 前 時 間 , 而 動 作 時 間 可 以 說 明 對 於 三 種 難 度 而 言 , 動 作 編 序 到 選 擇 執 行 複 雜 動 作 的 過 程 中 是 否 符 合 訊 息 處 理 理 論 的 觀 點 , 指 的 是 越 複 雜 的 技 術 或 難 度 將 會 增 加 訊 息 處 理 的 時 間 , 而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旨 確 認 自 刺 激 源 開 始 至 完 成 第 一 次 踢 擊 的 瞬 間 , 該 動 作 則 包 含 了 刺 激 辨 認 階 段 、 反 應 選 擇 階 段 與 反 應 編 序 階
29 段 , 而 本 研 究 主 要 探 討 3 種 難 度 動 作 是 否 會 影 響 反 應 選 擇 與 反 應 編 序 階 段 的 時 間 , 即 在 探 討 三 種 難 度 的 選 擇 以 及 三 種 難 度 動 作 的 編 序 , 是 否 會 造 成 時 間 上 的 差 異 , 進 而 提 出 量 化 結 果 , 支 持 訊 息 處 理 理 論 的 觀 點 。 因 此 , 本 研 究 修 改 了 L e e a n d W y n n e ( 1 9 8 0 ) 的 方 法 , 除 了 使 用 燈 光 刺 激 原 與 肌 電 圖 獲 取 動 作 前 時 間 外 , 更 利 用 加 速 度 傳 感 器 獲 得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的 資 料 , 而 本 研 究 3 種 難 度 動 作 在 動 作 前 時 間 的 比 較 上 並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 與 先 前 許 多 的 研 究 結 果 不 同 ( F i s c h m a n , C h r i s t i n a , & A n s o n , 2 0 0 8 ; H e n r y & R o g e r s , 1 9 6 0 ; K h a n , L a w r e n c e , B u c k o l z , & F r a n k s , 2 0 0 6 ; S m i l e y - O y e n e t a l . , 2 0 0 7 ), 也 就 是 本 研 究 的 3 種 難 度 技 術 複 雜 程 度,無 法 有 效 的 凸 顯 出 運 動 員 在 反 應 編 序 的 過 程 的 落 差, 這 樣 的 結 果 有 兩 種 解 釋 , 3 種 動 作 的 複 雜 程 度 不 足 , 以 致 於 動 作 前 時 間 無 顯 著 差 異 ; 或 是 運 動 員 在 實 驗 過 程 中 , 由 於 已 先 知 會 即 將 執 行 的 動 作 為 何 , 因 此 過 度 將 注 意 力 集 中 在 握 拳 的 動 作 上 , 使 得 運 動 員 在 執 行 3 種 動 作 時 , 都 特 別 在 意 刺 激 源 出 現 後 的 第 一 個 工 作 , 因 而 導 致 動 作 前 時 間 沒 有 差 異 。 另 外 , 觀 察 動 作 時 間 的 部 分 , 單 一 旋 踢 動 作 的 動 作 時 間 顯 著 短 於 另 外 兩 個 較 為 複 雜 的 動 作 ( 圖 1 0 ), 說 明 了 從 運 動 員 的 肌 肉 開 始 工 作 瞬 間 到 接 觸 目 標 區 的 過 程 中 , 單 純 滑 步 旋 踢 所 使 用 的 時 間 最 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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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0 . 各 種 難 度 動 作 的 動 作 前 時 間 、 動 作 時 間 、 旋 踢 動 作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與 第 二 次 踢 擊 動 作 之 動 作 時 間 。 * p < . 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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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伍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結 論 本 研 究 實 驗 參 與 者 為 1 7 位 本 校 國 中 跆 拳 道 選 手,目 的 為 利 用 3 種 不 同 旋 踢 攻 擊 動 作 , 將 攻 擊 動 作 分 為 滑 步 旋 踢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 滑 步 旋 踢 接 後 腳 旋 踢 接 3 6 0 度 旋 踢 等 , 比 較 其 動 作 執 行 前 的 反 應 時 間 改 變 , 並 解 釋 複 雜 的 動 作 編 序 歷 程 對 訊 息 處 理 所 需 時 間 的 影 響 探 討 在 接 收 到 訊 息 後 到 開 始 移 動 前 的 動 作 前 時 間( p r e - m o t o r t i m e ),肌 肉 動 作 時 間( m o t o r t i m e ),反 應 時 間( r e a c t i o n t i m e ),動 作 時 間( m o v e m e n t t i m e ), 進 而 探 討 不 同 動 作 難 度 是 否 會 影 響 動 作 執 行 的 動 作 前 時 間 。 研 究 結 果 中 發 現 , 在 動 作 前 時 間 的 3 種 動 作 難 度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說 明 所 有 實 驗 參 與 者 , 在 執 行 三 種 動 作 難 度 的 動 作 前 時 間 相 同 , 也 就 是 說 在 本 研 究 的 操 弄 下 , 動 作 前 時 間 的 過 程 並 不 會 因 為 動 作 難 度 的 差 異 有 所 改 變 。 而 動 作 時 間 、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及 第 2 次 踢 擊 時 間 的 3 種 難 度 經 分 析 後 , 結 果 顯 示 皆 達 顯 著 差 異 ( p s < . 0 5 ), 說 明 了 在 執 行 相 對 簡 單 的 技 術 時 , 動 作 編 序 到 執 行 的 動 作 時 間 及 全 部 反 應 時 間 相 對 較 短 。 而 在 第 2 次 踢 擊 時 間 , 組 織 動 作 前 的 編 序 過 程 , 對 於 執 行 相 對 簡 單 的 難 度 動 作 時 , 能 有 較 快 速 的 表 現 。32 第 二 節 建 議 1 9 6 0 年 H e n r y 和 R o g e r s 的 經 典 實 驗 中 , 說 明 越 複 雜 的 動 作 需 要 更 多 的 動 作 程 式 來 做 反 應 編 序 的 工 作 , 當 動 作 變 的 更 複 雜 , 導 致 訊 息 處 理 量 增 加 , 相 對 的 反 應 時 間 也 會 隨 之 增 加 , 此 理 論 在 研 究 結 果 中 並 未 得 到 證 實 。 本 研 究 的 3 種 難 度 技 術 複 雜 程 度 , 無 法 有 效 的 突 顯 出 運 動 員 在 反 應 編 序 的 過 程 的 落 差 ,這 樣 的 結 果 有 兩 種 解 釋 , 3 種 動 作 的 複 雜 程 度 不 足 , 以 致 於 動 作 前 時 間 無 顯 著 差 異 ; 或 是 運 動 員 在 實 驗 過 程 中 , 由 於 已 先 知 會 即 將 執 行 的 動 作 為 何 , 因 此 過 度 將 注 意 力 集 中 在 握 拳 的 動 作 上 , 使 得 運 動 員 在 執 行 3 種 動 作 時 , 都 特 別 在 意 刺 激 源 出 現 後 的 第 一 個 工 作 , 因 而 導 致 動 作 前 時 間 沒 有 差 異 。 因 本 研 究 實 驗 參 與 者 皆 為 跆 拳 道 專 長 之 運 動 員 , 對 於 動 作 難 度 有 一 定 的 熟 悉 度 , 而 隨 著 實 驗 次 數 的 增 加 對 於 動 作 的 操 作 也 越 來 越 純 熟 , 未 來 可 在 動 作 難 度 上 重 新 加 以 設 計 , 在 探 討 動 作 難 度 中 的 反 應 編 序 的 時 間 是 否 會 因 為 動 作 難 度 的 增 加 而 有 所 影 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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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用 文 獻
中 文 部 分 :
林 清 山 ( 1 9 9 3 ) 。 心 理 與 教 育 統 計 學 。 臺 北 市 : 東 華 。 邱 浩 政 ( 2 0 0 5 ) 。 量 化 研 究 法 二 : 統 計 原 理 與 分 析 技 術 。 臺 北 市 : 雙 葉 。 胡 明 霞 ( 2 0 0 9 ) 。 動 作 控 制 與 動 作 學 習 。 臺 北 縣 : 金 名 。英 文 部 分 :
F i s c h m a n , M . G . ( 1 9 8 4 ) . P r o g r a m m i n g t i m e s a s a f u n c t i o n o f n u m b e r o f m o v e m e n t p a r t a n d c h a n g e s i n m o v e m e n t d i r e c t i o n . J o u r n a l o f M o t o r B e h a v i o r, 1 6 ( 4 ) , 4 0 5 - 4 2 3 . F i s c h m a n , M . G . , & L i m , C . H . ( 1 9 9 1 ) . I n f l u e n c e o f e x t e n d e d p r a c t i c e o n p r o g r a m m i n g t i m e , m o v e m e n t t i m e , a n d t r a n s f e r i n s i m p l e t a r g e t - s t r i k i n g r e s p o n s e s . J o u r n a l o f M o t o r B e h a v i o r , 2 3 ( 1 ) , 3 9 - 5 0 . F i s c h m a n , M . G . , C h r i s t i n a , R . W . , & A n s o n , J . G . ( 2 0 0 8 ) . M e m o r y d r u m t h e o r y ’ s C m o v e m e n t : R e v e l a t i o n s f r o m F r a n k l i n H e n r y . R e s e a r c h Q u a r t e r l y f o r E x e r c i s e a n d s p o r t , 7 9 ( 3 ) , 3 1 2 - 3 1 8 . G a l l a h u e , D . L . , & O z m u n , J . C . ( 2 0 0 2 ) . U n d e r s t a n d i n g m o t o r d e v e l o p m e n t : I n f a n t s , c h i l d r e n , a d o l e s c e n t s , a d u l t s ( 5t h e d . ) . S i n g a p o r e : M c G r a w - H i l l .34 K h a n , M . A . , L a w r e n c e , G . P. , B u c k o l z , E . , & F r a n k s , I . M . ( 2 0 0 6 ) . P r o g r a m m i n g s t r a t e g i e s f o r r a p i d a i m i n g m o v e m e n t u n d e r s i m p l e a n d c h o i c e r e a c t i o n t i m e c o n d i t i o n s . T h e Q u a r t e r l y J o u r n a l o f E x p e r i m e n t a l P s y c h o l o g y , 5 9 ( 3 ) , 5 2 4 - 5 4 2 . L e e , A . M . , L a n d i n , D . K . , & C a r t e r , J . A . ( 1 9 9 2 ) . S t u d e t s ’ t h o u g h t s d u r i n g t e n n i s i n s t r u c t i o n . J o u r n a l o f T e a c h i n g i n P h y s i c a l E d u c a t i o n , 1 1 , 2 5 6 - 2 5 7 . M a g i l l , R . A . ( 2 0 0 7 ) . M o t o r l e a r n i n g a n d c o n t r o l : C o n c e p t a n d a p p l i c a t i o n s ( 8t h e d . ) . N e w Yo r k : M c G r a w - H i l l . M a g n u s o n , C . E . , R o b i n , D . A . , & W r i g h t , D . L . ( 2 0 0 8 ) . M o t o r p r o g r a m m i n g w h e n s e q u e n c i n g m u l t i p l e e l e m e n t s o f s a m e d u r a t i o n . J o u r n a l o f M o t o r B e h a v i o r, 4 0 ( 6 ) , 5 3 2 - 5 4 4 . M c K e n z i e , T . L . , C l a r k , E . K . , & M c K e n z i e , R ( 1 9 8 4 ) . I n s t r u c t i o n a l s t r a t e g i e s : I n f l u e n c e o n t e a c h e r a n d s t u d e n t b e h a v i o r . J o u r n a l o f T e a c h i n g i n P h y s i c a l E d u c a t i o n , 3 ( 2 ) , 2 0 - 2 8 . N e w e l l , K . M . ( 1 9 8 6 ) . C o n s t r a i n t s o n t h e d e v e l o p m e n t o f c o o r d i n a t i o n . I n M . G . W a d e & H . T . A . W h i t i n g ( E d s . ) , M o t o r d e v e l o p m e n t i n c h i l d r e n : A s p e c t s o f c o o r d i n a t i o n a n d c o n t r o l ( p p . 3 4 1 - 3 6 1 ) . A m s t e r d a m : M a r t i u s N i j h o f f .
35 S c h m i d t , R . A . , & L e e , T . D . ( 2 0 0 5 ) . M o t o r c o n t r o l a n d l e a r n i n g : A b e h a v i o r e m p h a s i s ( 4t h e d . ) . C h a m p a i g n , I L : H u m a n K i n e t i c s . S m i l e y - O y e n , A . L . , L o w r y , K . A . , & K e r r , J . P. ( 2 0 0 7 ) . P l a n n i n g a n d c o n t r o l o f s e q u e n t i a l r a p i d a i m i n g i n a d u l t s w i t h P a r k i n s o n ’ s d i s e a s e . J o u r n a l o f M o t o r B e h a v i o r, 3 9 ( 2 ) , 1 0 3 - 1 1 4 . S c h m i d t , R . A . , & W r i s b e r g , C . A . ( 2 0 0 8 ) . M o t o r l e a r n i n g a n d p e r f o r m a n c e : A s i t u a t i o n - b a s e d l e a r n i n g a p p r o a c h ( 4t h e d . ) . C h a m p a i g n , I L : H u m a n K i n e t i c s . S u g d e n , D . A . ( 1 9 8 0 ) . M o v e m e n t s p e e d i n c h i l d r e n . J o u r n a l o f M o t o r B e h a v i o r, 1 2 , 1 2 5 - 1 3 2 . W o o d w o r t h , R . S . ( 1 8 9 9 ) . T h e a c c u r a c y o f v o l u n t a r y m o v e m e n t . P s y c h o l o g i c a l R e v i e w M o n o g r a p h s , 3 ( 1 3 ) , 1 - 1 1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