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暈病患之護理指導 [ 發表醫師 ] :護理指導 醫師(急診重症醫學部) [ 發布日期 ] :2011/3/15 1.眩暈症狀通常仍會持續數日,請回門診繼續追蹤治療。 2.如有下列情形請儘快就醫。 (1)眩暈症狀持續或症狀加重。 (2)嚴重頭痛並出現噁心、嘔吐等症狀。 (3)意識改變。 (4)一側手腳無力或麻痺。 (5)走路不穩。 (6)複視(看東西有重疊的影像)。 (7)腹痛、胸痛、背痛等令您感到不舒服的情況。 3.請回神經內科或耳鼻喉科複診。 !!健康文章內文主要提供民眾降低對疾病因不了解產生之不安和恐懼,但不可取代實際的醫療行為, 所以身體如有不適請您前往醫院就醫治療。
眩暈病患之護理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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