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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丸生涯:現象與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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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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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快樂丸生涯:現象與詮釋 Ecstasy Career:Phenomenon and Hermeneutic. 研 究 生:解坤城. Student:Kun-Cheng Hsieh. 指導教授:宋文里. Advisor:Wen-Li Soong.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社 會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A Thesis Graduate Institute for Social Research and Cultural Studies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in Arts June 2005 Hsinchu,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

(2) 快樂丸生涯:現象與詮釋. 學生:解坤城. 指導教授:宋文里博士. 摘. 要. 快樂丸(搖頭丸)現象在台灣浮現至今已有五、六年,但我們能窺見的相關 知識多是新聞相關報導,片面的觀察並不能為我們帶來真相的背後因素。況且, 台灣的快樂丸論述多在反毒意識形態框架下操作,快樂丸使用者噤聲失語,無以 名狀,成了一群只能被指認的他者。 緒論嘗試點出在多種快樂丸論述中相互衝突的論點,反毒論述主張使用毒品 害人害己,部分學者認為此乃國家規訓人民身體;西方精神科醫師曾指出快樂丸 乃靈魂之盤尼西靈,且許多使用者認為快樂丸乃娛樂用品;更有專家指出人類使 用精神刺激物產生快感有悠久的歷史,那麼誰才是真理呢?職是之故,筆者主張 採用記述使用者生涯的方式來脈絡化使用過程,以找出調和這些衝突的可能。在 歷史文獻探討部分,本文列出有關快樂丸現象的三項爭議:包括是否屬於醫藥? 還是該以法律認定其為毒品?及在衛生教育上應勸導使用者拒絕使用亦或提供 使用者藥物資訊。快樂丸出生於藥廠,那麼快樂丸到底是毒品還是藥物?台灣普 遍認為快樂丸無醫療用途,但西方部分學者將其納入癌末病患撫慰情緒創痛的研 究以及創傷壓力症候群的治療。當台灣將快樂丸歸類為毒品後,便有學者以對待 其它毒品使用者的方式提供衛生教育的呼籲,但這些卻不是搖頭族需要的資訊。 這些論點乃是主體生命管理的技術,未能真正透漏現象的背後成因。因此,本文 以自身俗民誌的方式將自身使用經驗寫出以作為對抗他者凝視的工具,但若只有 俗民誌我們僅可感受使用者的情緒而無法提供現象之成因,故筆者採用意向性的 詮釋以尋找出諸多意識形態的箝制與使用者對於身體規訓之抵抗。 快樂丸的神入感賦予我們一個主體的位置,其真實的親密感受突破語言的障 礙與文化的箝制。在當代工具理性的社會裡,與他人關係的異化狀態總使許多人 將愛情故事中的崇高理想視為如夢似幻、望塵莫及。但是,快樂丸的神入感受贈 予我們看見人類關係中的最高理想,讓我們反思我們所處社會中人與人的關係已 經出了問題,我們可由此發現親密的感受絕非只是理想化的存在,而是可以實現 的,那也是我們該努力的目標。令人惋惜的是較為保守的人視這種特殊的感覺如 毒蛇猛獸,在我們的文化中淬取了「毒品」二字去命名它,使多數人惶恐悚懼, 而失去了快樂丸的珍貴價值,也忽略了許多人使用快樂丸的原因乃源出於社會價 值的撩亂不堪,使人無所適從,因而痛苦地追求文化涵養下的表面意義。在我們.

(3) 的文化中有許多意識形態深深銘刻在我們的腦海,可惜眾人多不了解這些教條背 後的涵義,而僅是盲目的遵守,因此才造成我們痛苦的根源。而搖頭族感受了快 樂丸的好處,想要抽取文化中可以形容的語言,便只能找尋宗教經驗與 PLUR 來 描繪它,可惜 PLUR 的精神只有在藥效發揮時才會出現,一旦回到意識形態的框 架裡,階級意識仍然存在。 最後本文主張破除醫療體系中的毒品意識形態。快樂丸對人若能有幫助,那 麼它便有存在的價值,如對於癌末患者使其對於未來能有更寬廣的思考,這是一 種人道關懷的手段,而不再只是藥物與毒品的問題。但我們卻不應過分的依賴快 樂丸獲得快樂,否則人類將再度使快樂丸淪為工具理性的工具。除了快樂丸的出 現之外,許多科技的發展和人類的不思使得工具理性早已剝奪了人類原有的美 德,我們應該重新審視科技的效應,否則人類將會成為毫無情感的機械。所以, 我們應該從自我的關懷出發去思考意識形態的盲點,以及我們真正需要的是什 麼!快樂丸的存在價值乃是它顯現了我們這個世代夢想中的感受,所以它有存在 的重要性,讓我們反思夢想如何可以實現。. 關鍵詞:快樂丸、搖頭丸、現象、詮釋、存在、意義.

(4) 謝. 辭. 「叛逆的少年長大了!」我天真的以為在寫完本書時可以對自己說這句話。 到底我是成熟了,還是賦予生命另一歸宿呢?在知識之中尋覓生活的答案已經是 我多年來的習慣,但身邊的人總說:「你不要把哲學和生活混為一談了。」我卻 相信哲學家的思想來自於生活的一點一滴,而知識是使我心靈能夠安眠的搖籃。 也許,在我內心深處始終存在一個調皮的孩子,只是他現在學會了思考,把玩知 識,且不亦樂乎。 讓我能夠無憂無慮沉浸在如此快樂的氛圍是我那無可取代的家人,我的母親 獨自扛起家計,像是我永遠的後盾,百般疼愛我這常常忤逆她的不肖子。我的弟 弟在我脆弱之時扮演著哥哥的角色,讓我這個軟膀子的哥哥也能享有被扶持的感 受。很想緊擁著你們說聲:「謝謝。」 如果沒有遇見我的指導教授宋文里老師,那麼這本論文的思考將是胡吹亂 滂。當我在書寫之中迷失時,他總是不厭其煩、抽絲剝繭,為我的異想天開指引 方向。他那深不見底的學術涵養是我做學問的標竿,在每每的討論中我都是滿載 而歸。能夠有宋老師領著我做研究,我想我是幸福的。對人類心理一向保持興趣 的我直到遇見劉紀蕙老師起像是開了一扇明窗,她對精神分析的修養引導我能更 深入探索人類心靈深處未知的那一面,更為這本論文增添了許多色彩。宋老師與 劉老師就像是我學術上的父母一般,我由衷的感激他們。 除此之外,我還要感謝夏林清老師與邱德亮老師的許多建議使我的思考能夠 放的更遠,而不至於被自身的世界觀所囿限。 另外還要謝謝,在撰寫論文的過程中封良不論在我的大問題、小困擾的夾擊 下都耐著性子與我討論,益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在我心中你是恰如其 分。還有,品賢、雅芳、銘皇,這四年來與我相互扶持的好同學。也要感謝十三 年來的好友立強、建富在我情緒失控的時候給予我發洩的出口。在最後半年,謝 謝小縝提供我那冷感的書房之外另一個思索的空間。最後,感謝所有出現在我的 自身俗民誌之中的朋友,如果沒有你們的故事,也就沒有這本論文了。 在這一千多個日子裡,每當走進校園我習慣拔下榕樹的一根鬚,告訴自己: 「我來了。」讓我感覺自己的存在,不會被湛藍的天頂吞蝕,或是熾熱的日陽融 化。相信在我肯定自己的存在時刻,知識是不會被我束之高閣,當我走進書店仰 望那一面面書牆時,我感到一股興奮,我想延續這種感覺直到無法思考的那一刻。. 2005.7.26 於明湖.

(5) 快樂丸生涯:現象與詮釋. 目. 錄. 第一章 緒 論.………………………………………………………………………1 第一節 前言..………………………………………………………………1 第二節 文獻探討..…………………………………………………………7 一、 快樂丸的醫療爭議..………………………………………………8 二、 藥物濫用與毒品問題的論戰.……………………………………11 三、 衛生教育策略方向的謬誤.………………………………………18 四、 小結:快樂的秩序.………………………………………………21 第二章 研究方法...…………………………………………………………………24 第一節 自身俗民誌之為物.………………………………………………24 第二節 自身俗民誌作為敘事法.…………………………………………29 第三節 自身俗民誌與現象懸置.…………………………………………31 第四節 自身俗民誌與脈絡化詮釋.………………………………………36 第五節 小結.………………………………………………………………38 第三章 我的快樂丸生涯(一)...…………………………………………………40 第一節 走向他途.…………………………………………………………43 第二節 禁錮的心靈.………………………………………………………51 第三節 他者之獄.…………………………………………………………64 第四節 存在的理由.………………………………………………………72 第五節 黑暗之後.…………………………………………………………78 第六節 幻見的愛情.………………………………………………………84 第七節 小結.………………………………………………………………94 第四章 我的快樂丸生涯(二)...…………………………………………………95 小結..………………………………………………………………………111 第五章 結論..………………………………………………………………………113 第一節 快樂丸與醫療……………………………………………………113 第二節 解藥即是毒藥...………………………………………………… 116 第三節 科技與人...……………………………………………………… 119 第四節 自我關懷...……………………………………………………… 122 後記..………………………………………………………………………128 參考書目………………………………………………………………………131.

(6) 第一章 緒 論 切勿停留在水平的低地, 切勿攀登到山峰的高頂。 祇要在半山之巔, 世界將完全呈現在你眼前。. --F. W. Nietzsche, 《歡悅的智慧》 (Die fröhliche Wissenschaft). 第一節 前言. 我們既沒有威士忌酒、香菸,也沒有非法的海洛英、私造的古柯鹼。一般人 既不吸煙,也不喝酒,既不吸麻醉品,也不注射麻醉劑。當一個人覺得沮喪 或感到不快時,他只要吞下一片或兩片名字叫做「索麻1」的化學藥劑,… 這種索麻,你只要吃下一小片,你便能獲得一種至福的感覺,吃下較大的一 片,你便能看到種種幻象,倘若你一口氣吞下三片,你便能心胸舒適的陷入 幾分鐘的沉睡,醒來後,你便會覺得煥然一新。而且,它也完全沒有生理上 或心理上的副作用。…在「美麗新世界」裡,服用索麻的習癖並不是一種秘 密的惡習,它是一種政治法規,它是經由權利法案所保護的一種生活、自由, 及追求幸福的本質。但是這種不可剝奪的人民特權,同時也是獨裁者極權控 制的最有力工具。為了國家的利益,誘使個人系統性地服用藥劑,乃是「世 界控制者」在政策上的主要綱領。每日定量的服用索麻,不但可以消除個人 的不良適應,社會的不安定,同時還可以防止邪惡思想的散播。2. 英國小說家與評論家 Aldous Huxley 引用了廣博的生物學和心理學的知識, 在其科幻預言小說《美麗新世界》(Brave New World)中大膽推想未來世界的統 治者使用科學的力量為手段製造化學藥物藉以管理人民的情緒、操弄人類的精 神、掌握民眾享樂方式。然而,如此諷刺的科學論述似乎忽視了人類心靈的主動 1. 索麻(Soma):新世界中發明出來的「完美的藥物」。此名見於古印度典籍。是一種由不知名 的植物莖部榨出的汁液,以羊毛過濾,再混合水與牛奶而成。相傳是侵入印度的阿利安人在其 宗教儀式中服用的。僧侶及祭司們服下之後,會勇氣倍增、飄飄欲仙,如遊太虛。有一說法認 為這種植物學名可能是Asclepias acida,未經證實。Aldous Huxley著,李黎、薛人望譯, (1992), 《美麗新世界》,台北市:志文出版社。頁 74。 2 Aldous Huxley著,蔡伸章譯,(1977), 《再訪美麗新世界》 ,台北市:志文出版社。頁 103-10。 1.

(7) 性,人類一如上了線的傀儡,僅任由當權者的雙手操弄,舞著僵硬的身軀。這樣 的「人」與工廠裡生產線上的機器有什麼差別呢? Francis Fukuyama 在《後人類未來》大聲疾呼:. 《美麗新世界》書中人物固然健康快樂,但已經不是人類了。他們不必奮鬥、 渴望、感受痛苦、作艱難抉擇、建立家庭或傳統上與人類相關的事。他們已 喪失賦予人類尊嚴的特徵。3. 現在的我們已是後人類了嗎? 時至近一個世紀後的今日,美麗的新世界尚未到來,科學的演進卻未曾停 歇,生化科技儼然成為一種時尚思想,服膺於國家的系統性指導綱領與社會主流 的意識形態4,成為監控人民身體的行動方式。我們只是國民健康統計表上的「人 口」,而這與製造工廠量產表中之「產品」相距不遠。. 現代以來,國家以「人口」(國民身體健康、生殖與性、平均壽命)為權利 掌管目標,不斷深入規訓人民身體,也得以擴大自己權力的範圍、深度與細 密度,進而深入滲透社會網路、細緻地管理個體。這種權力技術被傅柯 (Michel Foucault)稱為「生命政治」(bio-politics)。5. 對大量人口管理的科學知識構連(articulation)6於國家意識形態型塑著人民 思想與身體,如同一場悲劇性的展演座落在你、我的身上。所謂不符合健康常態 指標的人,被稱作病人。患病的人需要給予治療,治療不外乎使用藥物…等方式。 索麻雖然沒有問世,但是用來作為社會管理工具的種種精神控制藥物卻相繼誕 生。憂鬱症的病患醫生發給百憂解(Prozac) ,注意力缺失過動障礙症候群患者可 3. Francis Fukuyama,杜默譯,(2002),《後人類未來》,台北市:時報出版。頁 27-29。 意識形態可以定義為:外在於人類、並強制人類的一個整合的觀念體系。Karl Marx稱意識形態 為「社會意識的特定形式」 ,與法律、政治構成上層結構。而在Grundrisse一書中亦認為意識形態 有其相對自主性及特質,並非完全附屬於下層結構。意識形態的概念包含了對事實蓄意地曲解。 而在我們不覺的情況下,產生並建構我們的認知。翁秀琪著, (1996) , 《大眾傳播理論與實證》, 台北市:三民書局。頁 12。 5 卡維波、何春蕤著, (2001) ,〈導讀-放心藥解放〉 ,《迷幻異域》 ,台北市:商周出版。頁 8。 6 這裡的「構連」是借用Stuart Hall對於意識形態構連的思考方式。他認識到先進工業國家的社 會秩序絕不是靠高壓手段或以武力取得,而是從持續的意識形態抗爭中所贏得的文化共識現 象。而媒介正擔任著意識形態的構連角色。張錦華著,(1994),《傳播批判理論》,台北市:黎 明文化。頁 114-115。 4. 2.

(8) 以使用利他靈(Ritalin)改正,即使感到焦慮和睡眠障礙,去一趟精神科,醫師 也會開個贊安諾(Xanax)讓你好好睡一頓。 吞下一顆藥丸,你又可以是「正常人」了。這樣的正常人是符合社會各階層 各單位的基本需求,正常的上班、上課,辦正常的事務,成為一個有效的文明人。 但是,不可否認,作為一個文明人,在生理上是具有動物性的,吃、睡、性…等 無一可缺。那麼其他動物的生理特徵我們也有嗎?. 據藥理學家隆納德‧席格爾(Ronald K. Siegel)研究動物的沉醉後發現, 動物故意去實驗植物毒素的情形很普遍;一但找到某種沉醉物質,動物會一 再返回該物質的源頭,那怕後果有時變成災難也不管。牛隻慢慢食最後會證 實要命的瘋草;大角羊為了把能引起幻覺的青苔由突出的岩壁刮下來,就算 把牙齒弄到只剩下牙根,也不後悔。7. 的確,我們也會借用某種沉醉物質來追求迷幻、狂喜、沉醉的心理狀態。. 人類服用精神刺激物質(psychoactive substance),至少有幾千年悠久的 歷史。初時,這些精神刺激物質幾乎皆來自植物,因為它們能改變意識感受 或產生感官快感…。8. 目前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精神刺激物質便是菸草、酒精、咖啡因。這些物質 除了帶給我們精神上的效用之外,更延伸出許多社會現象:煙草的分享可以作為 交朋友的管道、咖啡廳的設立能夠提供人們閒聊的空間、酒吧的營業更是年輕人 週末狂歡與享樂的場所。可是,菸、酒、咖啡僅是我們能在一般商店購買得到的 精神刺激物質,而且對於精神刺激的效用較低。另外一些有較高刺激作用的物質 不是被歸類為藥品管理條例中的管制藥品,或是尚未被發現、被定名,再不就是 在法律規範下被歸類為「毒品」。 「毒品」一詞中的「毒」字在語言上總給人驚恐的聯想,讓我們有一種危險 的認知,不該去嚐試以免危害身心。對於那些有神農氏的精神,勇於試「毒」的 人,應該將其歸類為冒險家呢?還是說:所謂的「毒品」 ,像亞當和夏娃手中的 蘋果,咬一口將給你另一種世界觀?這顯然如惠子所言: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7 8. Michael Pollan著,潘勛、王毅譯,(2002),《慾望植物園》,台北市:時報文化。頁 141-142。 朱迺欣著,(2002),〈上癮五百年-序一〉,《上癮五百年》,台北縣:立緒文化。頁 4。 3.

(9) 查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的毒品名目,可說是琳瑯滿目,但其中卻都沒有詳 細紀錄各種「毒品」的歷史。不論是歷久不衰的古柯鹼、大麻,或是挑起中華民 族憤怒情感的鴉片,還是伴隨美國 60、70 年代嬉皮潮流的LSD,抑或是印地安 人的祈福聖藥Peyote,即使是台灣早期流行的安非他命也都一樣,和特殊的社會、 歷史與文化實踐糾結在一起。例如:「一般印度教信徒和伊斯蘭教徒的民間療法 使用大麻,並且用它來消除煩躁與疲勞。戰士們飲用大麻藥來壯膽;苦修僧藉它 來安神…。」9; 「Sigmund Freud在其於 1884 年發表的《Über Coca》中主張:我嚐 試過古柯鹼的效果,這對於避免飢餓、睡眠和疲勞以及使一個人的智力冷靜有 效。」10; 「安非他命最初是當作緩解充血的藥品出售。…後來發現,使用者會精 神亢奮、失眠、厭食,因而令人想到可以用來對付疲勞、發作性嗜眠、肥胖等其 他病症。…大學生們也發現,只要服用安非他命,連咖啡都不必喝了。」11 綜上所述,我們還應該稱這些精神刺激物質為「毒品」呢?或改口說「毒品」 只是社會建構下的名詞呢?倘若如此,我們是否該稱呼其為「藥物」或「精神刺 激物質」比較好呢?就在這紛紛擾擾、不知孰是孰非的社會建構下,人類陷入這 種健康標準與尋找刺激拉鋸戰中,衍生出了藥物使用和改變社會習俗、產生新同 儕文化等等新脈絡。問題是,有多少人知道這些「新脈絡」究竟是個什麼樣貌? 儘管現在是資訊發達的年代:有線電視、無線電視加起來有上百個頻道,眾 多的新聞記者可以壓死受訪者,因而讓記者筆下的 PUB 享樂聖品──快樂丸(或 是用台灣媒體獨創的俗稱「搖頭丸」)──在這數年之間一炮而紅。然而我們仍 只能看到片面而浮誇的報導,距離我們欲圖理解的新脈絡尚有甚遠的距離。以下 是《中時電子報》的一則新聞:. 台北市警萬華分局今晨出擊,搜索轄內知名的搖頭店「爵士藍調」,過濾近 八百名舞客,查獲搖頭丸、大麻、K他命等毒品,還逮捕涉嫌用偽鈔購毒的 搖頭族。在新的臨檢措施出爐後,警方上午僅帶回涉嫌吸毒、販毒的四十二 名男女,不像以前動輒帶回數百名舞客採尿、驗血。 警方說,上午被查獲的「爵士藍調」,是一家有照的舞場,店內面積約四百 坪,位於西門町萬年大樓,每逢周末假日,總是聚集不少青少年徹夜歡。今 晨員警搜索時,店內有近八百名搖頭族隨著震耳欲聾的電子音樂扭腰擺臀, 場面浩大,讓執勤員警大開眼界。12 9. David T. Courtwright著,薛絢譯,(2002),《上癮五百年》,台北縣:立緒文化。頁 51-52。. 10. 引自Scheibe, Karl E.(1994)“Cocain Careers:Historical and Individual Constructions" in“Constructing The Social". London:SAGE. p. 198。. 11. 同註 9。頁 109-110。 王守成著,(2002),〈萬華查獲搖頭店,帶回 42 名男女〉,中時電子報 1 月 4 日, http://chinese.news.yahoo.com/020104/7/g9id.html. 12. 4.

(10) 在這個新聞事件的報導中,我們看到搖頭丸等於毒品,搖頭丸使用者被喚作 「搖頭族」或是「吸毒者」 ,此 PUB 被稱作「搖頭店」 ,搖頭族聽的音樂叫做「電 子音樂」,除此之外我們就什麼也不知道了。表面化的新聞報導傳遞著一種普遍 的常識,對於「搖頭丸是什麼?」我們唯一的認知幾乎就只是「那是毒品!」搖 頭店就是吸毒的場所,電子音樂是吸毒的必備條件,吃了搖頭丸就是罪犯,所以, 警察當然要抓你! 單一的論述形成一種霸權知識的建構。但,搖頭丸真的「只是毒品」嗎? 一 位精神病學家指出:「MDMA(搖頭丸)是靈魂的盤尼西林,你不會放棄盤尼西 林,有一天你將會知道它能做什麼。」13由此可見,搖頭丸在某些人的眼中不但 不是「毒品」 ,反而是治療靈魂的仙丹。如此說來,每一種「毒品」 (藥物)都有 它的歷史脈絡所演繹出的各種看法,而這些看法來自於使用者與生存的抗爭?它 的歷史、它的各方發展;個人使用的起因、持續使用或戒斷的經過,以及牽扯出 的社會現象總是交織在一起。至今我們應該怎麼瞭解搖頭丸呢? 我對於搖頭丸的認識,從報章雜誌、朋友告知、到初次使用、持續使用、停 止使用,至今有將近四年的時間,但在台灣僅能看見政治正確的言論,舉例言之, 在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國政評論網頁中,教育文化組召集人楊朝祥於文 中指出:. 這一代的青少年成長於台灣最富足的年代,大部分的家庭不愁吃、不愁穿, 面對著充滿希望的未來,為什麼會沉淪到食用搖頭丸來求取暫時的快樂?難 道他們不快樂嗎?他們不知搖頭丸的毒害嗎?他們為什麼要飲鴆止渴?14. 這種論調顯然直指服用搖頭丸是一種沉淪的人生,此文章作者以自己的方式 想像著這些搖頭丸使用者的生活境遇與人生觀。另外,筆者可閱覽而見的僅是一 些片面的使用者訪談結果。例如,張瑜真在《危險遊戲-使用 MDMA 青年用藥 行為、風險知覺與因應策略之質性研究》中的問答方式和訪談的結果推論。如下:. 訪談問題:在什麼狀況之下,您開始使用 MDMA?. 13. Shulgin, Alexander and Shulgin, Ann(1991)“PIHKAL". USA:TRANSFORM PRESS. p.74。 楊朝祥著,(2001)〈政策治本勿搖頭以對〉,《國政評論》,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http://chinese.news.yahoo.com/020104/7/g9id.html. 14. 5.

(11) 受訪者回答:就朋友介紹…朋友帶去 PUB…他就拿給我用…本來也不用 的啦!但是…不用不曉得要幹嘛,就好奇啦!結果就開始 用這樣子(Chia-hsin)。 研究結果:本研究發現,使用者具有好奇、喜歡嚐鮮的人格特質,在搖 頭店及PUB的環境中,透過朋友的誘導及媒體的煽動之下, 而開始使用MDMA。15. 此處讓人質疑的是該論文的訪談方式與填寫問卷殊無不同,當受訪者回答使 用搖頭丸乃是因為「好奇」 ,研究者也就直接的歸論為「好奇」 ,卻忽略了好奇心 的產生和直接嚐試之間的心理過程是什麼。舉例來說,當一顆藥物在朋友的鼓吹 下:「這東西吃起來很爽喔。」如果這位朋友吃完後便送醫急救,試問我們還會 因為好奇而去使用嗎?這樣的研究並沒有窺見現象背後的成因,而是一種表面的 分析,對於搖頭丸現象的瞭解沒有太多的助益。 表象化的研究帶來的結論所推導出的將會是不負責任的口號而已。. 使用者皆表示未來仍有機會使用MDMA,並期許在未來能夠合法的使用MDMA, 以便獲得透明化的用藥資訊,並學習監控個人用藥情況,更可控制MDMA品 質,讓用藥安全真正落實在生活之中。16. 搖頭丸的「合法化」不能只是一個口號,因為搖頭丸現象鑲嵌在整個世界之 下已經不只是單純的個人享樂、用藥問題。這包括著經濟、政治、醫療、文化… 等場域的相互嵌合。若是為了滿足個人的私慾而使搖頭丸「合法化」,可預測的 未來會是藥物濫用的世界?還是 Huxley 所擔憂的(統治者誘使人民服用索麻以 令其服從)美麗新世界?所以「合法化」必須有適當的背景脈絡作依據和實行細 則,而不應只是一種民粹式的口號。 由是之故,筆者想藉由自身境遇的詮釋,重新爬梳搖頭丸現象,試圖給讀者 打開一種新的視野。此處筆者借用 Karl E. Scheibe 在《Cocain Careers:Historical and Individual Constructions》一文中研究古柯鹼之思考方式:. 第一,如同一個思考的觀念或是客體,古柯鹼有一個歷史的生涯。不只是粉 15. 張瑜真著,(2004),《危險遊戲-使用MDMA青年用藥行為、風險知覺與因應策略之質性研 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衛生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頁 116。 16 同註 15。頁 133。 6.

(12) 末,也是有關這粉末的想法,使它們進入十九世紀的世界舞台以及至今仍然 伴隨著我們。這些集體的歷史來自於這些想法和伴隨使用古柯鹼所構成,讓 我們說,這是一種生涯。 第二個古柯鹼生涯的面向關聯於個人們而不是歷史發展。個人有古柯鹼經驗 便有古柯鹼生涯--生涯之多變來自於瑣碎和極端的短暫--一個實驗性 的發覺--到一個不朽的和持久的必然。 客觀的去發展一個古柯鹼生涯的認識,包含在歷史和個人的面向上。這個方 法是調查認識關於古柯鹼所遍及過去世紀的歷史認識和探索個人使用古柯 鹼的證據,當作反思調查研究和一系列有著非常多種形式涉入古柯鹼使用的 個案歷史。 這兩種調查來自於古柯鹼的歷史生涯如同一個社會的建構和個人使用古柯 鹼的生涯作為多樣化證據的重要目標。這個引導性的假設是適當的了解古柯 鹼不是絕對論的或必然的,但卻是脈絡化的和前因後果性的。如同威廉‧詹 姆斯(1890)在他的章節中辯論“察覺的真實":「每一個客體我們擷取的 思考最後參照一個世界或其它的」,和「每一個世界當被注意到它的真實是 在它的流行之後;只有真實流逝伴隨於注意力(1890:293) 。」因此,古柯 鹼總是被了解在一個白色粉末附帶於觀察者在一個特定調查下的脈絡。17. 一個生涯總是一個事件接著一個事件的縫合,配合著個人或是群體的被動與 主動選擇。簡單的訪談與隨興的田野觀察只會讓主體消融在研究者之後,我們無 法輕易的知道現象背後是什麼。只有將歷史的脈絡重新攤開,對搖頭丸的社會現 象作出解釋,加上個人的實踐脈絡,綜合成詮釋的理解,才能把握搖頭丸對於我 們的意義,讓我們得以宏觀的思考來想像如何面對它。. 第二節 文獻探討. 任何一個「事實」,無論是一個我們用感官感知的對象,還是一個設置、一 件事情、一個思想,簡言之,所有那些與我們的思想與行動有關的東西,都 可能以如此偏頗的方式顯現給我們,以至於由此而產生各種意見的相左。如 果每一個參與者都聲言,惟有他所把握到的事實顯現方式才符合於事實本身 的存在和如何存在,因此堅持真理是在自己一邊,那麼爭論便會爆發。18. 17 18. 同註 10。頁 196-197。 Klaus Held著,孫周興編,倪梁康等譯, (2004), 《世界現象學》,台北縣:左岸文化。頁 45。 7.

(13) 一個事件的爆發,一項物品的產生,人們急於用各種思想、行動去解釋它。 但是,人文、科學發展至今,觀察事物的方式絕非只有一種,每一個人皆可站 在不同的立場、論點去接近這些事物,接下來讓我們看看各家真理如何去認識 快樂丸。. 一、快樂丸的醫療爭議 快樂丸誕生在 1912 年德國達木斯特市(Darmstadt)的默克藥廠(Merck pharmaceutical company) 。這個出生地讓眾人一看便知它是一種化學產品、一種藥 物。因其出生於科學的進步,就暫時用科學的方式解讀之。MDMA,化學式 C11H15NO2,化學名N-Methyl-3,4-Methyl-ene-dioxyamphetamine,中文名為亞 甲雙氧甲基安非他命,常溫下為一穩定之白色晶體,熔點約 148°c,可溶於水及 酒精。 可惜的是,不是每一個人都是科學家,也不是每一個科學家都將快樂丸的美 妙化學結構圖當作達文西的蒙娜麗莎來鑑賞。如同某軍事家所說:「一顆原子彈 可不是製造出來供人欣賞用的,那是一項強大的武器,用來消滅敵人的。」但是, 原子彈到底是減少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生靈塗炭呢?還是虐殺了更多的大和民 族?人們各自的境域帶來了主觀的立場,孰是?孰非?現代人奉為圭臬的科學知 識可以解決嗎?在科學的客觀主義標準之下,原子彈與快樂丸的知識都被人以為 是中性的、正確的、客觀的。然而科學的客體化世界卻不能還原事物的本真存在, 科學的操作依然是人為的,事物的存在仍然是境域性的,即便是科學也有自己的 脈絡化進程。「因為,一切科學的所有研究過程、研究儀器和研究成果,無一例 外地,都只有植入到一定具體境域中之後才能與人相遇。」19接下來讓我們攤開 快樂丸的科學歷史。 快樂丸起初是用來提煉其它藥物的中介物質,而非後來傳言當作抑制食慾的 減肥藥。當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之後快樂丸研究乏人問津數十年,直到第二次世 界大戰結束,才由一份波蘭的報紙率先提及,接著 1953 年在美國軍方位於馬里 蘭州的艾吉渥化學武器處(Edgewood Chemical Warfare Service)在後冷戰時期當 作軍事用途來研發,代號「實驗物質 1475」。「看看能否成為生化武器,不過大 20 「1950 年代美軍企圖 概因為快樂丸效用太和平了,所以禁用。」 另有一種說法,. 19. 同註 18。頁 201。 康寧馨著, (2000) , 〈和平世紀之藥,靈魂的盤尼西林-毒品護照六:Ecstasy〉 , 《破-週報》, 復刊 139 號,台北市:台灣立報社。頁 8。. 20. 8.

(14) 以MDA(快樂丸為其衍生物)當作偵訊時的『誠實藥』 ,進行動物實驗時發現對 21 狗及猴子有害而取消。」 到了 1965 年精神藥理學家Alexander Shulgin於竇爾化學公司製成快樂丸,但 卻沒有使用。一直到 1967 年他的一位化學教授朋友Noel Chestnut請Shulgin擔任他 的研究生Merrie Kleinman的監護人時,Merrie才告訴Shulgin自己和親密的好友一同 服用MDA(MDMA)22做了個實驗,並將感受講述給Shulgin聽,Shulgin才親自嚐 試快樂丸。他在書中寫道:「不會造成視覺或其它感官的迷幻感,卻擁有迷幻經 驗般的溫暖與飄然,令人驚奇,難以忘懷。」23 1977 年Shulgin知道心理學家好友Leo Zuff鍾情於MDA,便引誘他使用快樂 丸。正準備退休的Zuff經歷了快樂丸世界之後大感驚奇,於是全美走透透的巡迴 演講,將快樂丸的治療潛能介紹給許多心理學家與精神病學家。這些人也進一步 對 外 宣 傳 快 樂 丸 的 知 識 。 讓 Shulgin 和 Zuff 最 為 激 賞 的 就 是 快 樂 丸 的 神 入 感 ( Empathy ) 24 , 因 此 快 樂 丸 曾 被 人 稱 為 「 神 入 感 激 發 劑 」( empathogen , empathy-generating) 。這種感覺可以幫助人們敞開心胸,坦誠傾談,毫無畏懼也毫 無條件地展現誠實的一面,它給人一種世界無比美好的強烈感受。. 光是在醫學界,十年內便使用了五十萬劑 MDMA,醫生會在心理治療面談時, 開給病人 MDMA,以打破他們的心靈藩離、增強溝通能力和人際親密感。苦 於創傷後症候群、精神錯亂、藥物成癮、絕症、婚姻問題等的病人,大多覺 得這種藥的效果奇佳,大大減輕了他們的痛苦,或改進了他們的自尊心。 這些醫生並非江湖術士,大都觀念先進,對 60 年代以降的新思潮有些涉獵, 感興趣的包括全像(holistics)醫療25、人類潛能、超能力和生態學等貼上「新 21. 孟憲輝著, (1997) , 〈刑事科技-「論MDMA及MDA毒品之鑑析與防制」〉 , 《憲兵學術季刊》, 第三十六期,台北縣,頁 48。 22 MDMA雖然是MDA的衍生物,但是Shulgin在《PIHKAL》中撰寫時是「MDA(MDMA)」這 樣使用的。 23 同註 13。頁 69。 24 神入指對別人的感覺感同身受。 25 全像攝影是某種鏡頭,某種傳譯的工具,能把顯然無意義的波動圖案轉變為連貫的影像, Pribram相信腦部也有一個鏡頭,使用全像式原理來數據式地把經由感官收到的波動轉變為我們 内在知覺的世界。全像式模型理論也受到其他科學領域的慎重注意。Stanialav Grof,馬里蘭心理 研究中心的主任及霍普金斯大學醫學院心理學系助理教授,相信全像式模型理論可以解釋心理 學上許多的無解謎題。Grof特別感覺到,全像式模型理論提供了一套模型來了解許多人在知覺轉 換狀態(altered states of consciousness)中會經驗到的怪異現象。研究者指出醫學及我們對於醫 療程序的了解也可被全像式模型理論所改變。如果身體的實質結構只不過是意識的全像式投 射,那麼我們每個人對於自身健康的責任就要超過目前醫學知識所容許的。現在我們視之為奇 蹟式的疾病康復,就可以解釋為由於意識的改變,而影响了全像式身體的改變。相同的,令人 爭議的醫療技術,如意念的想像,會如此有效,因為在全像式的領域中,意念的影像是與「現 實」一樣的真實。 甚至在「非尋常現實」 (non-ordinary reality)中的異象與經驗,在全像式模型 理論之下也成為可以解釋。Michael Talbot著, (2003) , 〈共時性與因果性的困惑-宇宙為雷射幻 9.

(15) 世紀」標籤的林林總總該概念。這些人多半相信MDMA除了治病之外,還能 讓健康的人過的更好、更快樂,對人生有更積極的態度。26. 快樂丸因為不同人的使用而有不同的作用,起初被當作生化武器來研究而成 為一種軍事問題,現在落到精神病理學家和心理學家手上,反到成了醫療藥物。 但反觀國內論點,在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的網頁上對於快樂丸的介紹大 刺刺指出: 「MDMA無醫療用途。」27台南市立醫院藥劑科主任黃秋谷與中山醫學 大學醫學院心理學系何應瑞助理教授也於《搖頭丸,危險的急性中毒與棘手的慢 性中毒》文中寫出: 「它(快樂丸)曾被用在輔助精神治療…不具有醫療用途…。」 28 在另一篇《認識MDMA的危害性》中行政院衛生署麻醉藥品經理處處長李志恒 與技士陳秋娥也提出同樣看法: 「MDMA沒有醫療價值…。」29 如此相左的各方論調,讓人搞不清楚快樂丸是不是具有醫療用途。也許有人 會說,Shulgin與Zuff…等人的時代醫療觀念早已過時,需要修正。可是,1994 年 洛杉磯加大海港醫學中心(Harbor-UCLA Medical Center)的Charles Grob博士當時 正在進行研究快樂丸是否可做「非經常性的醫療用途」 ,用來緩解癌症末期病患。 至今 2004 年June May Ruse博士…等人在《MDMA-Assisted Psychotherapy Treatment Manual》一文中表示:「MDMA的協助治療可以讓癌症初期病患有更大的眼光洞 察自己的所有的思考和感覺,並且給予病人自信,讓他或她去面對情感和減少持 續或增加的焦慮的可能。」30除此之外,Mithoefer的研究也贊成快樂丸對於治療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有顯著效果。31 在各方資料的對照之下,第一,我們先從醫療用途這點來檢視,對於舒緩癌 症病患情緒和治療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可說是歸屬於精神科的範圍。由此得知快樂 丸對於部分的精神治療有一定的效用,而非所謂的無醫療用途。第二,台灣部分 論述觀點認為快樂丸會對人類腦部造成傷害, 「近來研究顯示MDMA可能造成大 腦執行功能下降、記憶缺損、反應力降低…MDMA導致精神症狀最常見包括憂 鬱、睡眠障礙、認知失調、衝動控制差、恐慌發作。」32快樂丸這種看來傷害身 象〉,《心理分析與中國文化》,http://www.psyheart.org/news.php?pid=66 Matthew Collin、John Godfrey著,羅悅全譯, (2001) , 《迷幻異域》 ,台北市:商周出版。頁 34-35。 27 〈認清毒品真面目〉,〈常見濫用物質之毒害〉,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 http://www.nbcd.gov.tw/prop/prop_1-08.asp 28 黃秋谷、何應瑞著, (2002) , 〈搖頭丸,危險的急性中毒與棘手的慢性中毒〉 , 《台灣臨床醫學 雜誌》,第十卷第二期。頁 50。 29 李志恆、陳秋娥著,(1997),〈認識MDMA的危害性〉,《衛生報導》,七卷十二期。頁 6。 30 Ruse, June May;Halpern, Jone H.;Jerome, Ilsa;Doblin, Rick(2004)“MDMA-Assisted Psychotherapy Treatment Manual"‚http://www.maps.org/research/mdma/canceranxietytreatment72004.pdf.p.35 26. 31. Maze, Jonathan紀錄(2004)“Ecstasy research at center of debate"‚ http://www.maps.org/sys/nq.pl?id=57&fmt=page. 32. 黃國權、李嘉富、張敏著,(2001),〈MDMA快樂丸〉,《臨床醫學》,第四十七卷第二期,頁 10.

(16) 體的作用果真使人恐慌,問題是難道當我們有心理疾病去看精神科時,醫師所開 給病人的藥物就沒有這類可怕的副作用嗎?. 抗憂鬱劑Serzone也會刺激血清素和正腎上腺素,但也有其他方面的影響。 它比較容易造成嗜睡而不是失眠。其他副作用還有暈眩、精神錯亂、記憶減 退以及低血壓,或許還會使病患變的有敵意、偏執、企圖自殺、與外界脫節 及喪失自我,此外還有幻覺。33. 的確,精神科的藥物除了治療精神病症的效用之外一樣有傷害身體的作用存 在著。就筆者的經驗,當我進入台灣大學附屬醫院精神科看診時,醫生只請我稍 微描述一下症狀後(因為每位病人可以看診的時間有限),便給我開立藥單,雖 然藥單上有藥品名稱,卻沒有說明藥物的作用與副作用。我服用醫師開給的 Stilnox34後可以看到輕微幻覺;而Luvox35讓我兩日頭暈目眩,神智不清。那麼將快 樂丸與Serzone,Luvox,Stilnox…等精神藥物比較起來有什麼差別呢?然而,醫 師的任務除了救治病患外,是否還應該告知病患哪一種藥有什麼樣的作用和副作 用,讓病患自己選擇該用哪一種?顯然,醫療已經成為一種霸權,病人任其宰割。 就此推論,之前所述表明快樂丸無醫療用途的諸位學者、醫生是不是更服從於國 家對於毒品論述的意識形態霸權呢?在此讓人不經懷疑我們對於快樂丸的醫療 知識是過於缺乏?還是一種反毒霸權意識下的白色恐怖?這種社會建構下的知 識已經擴大至整個醫療體系的範疇。所謂科學項目下的醫療仍是中立、客觀、正 確的嗎?. 二、藥物濫用與毒品問題的論戰 莊子曰: 「澤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飲,不蘄畜乎樊中。神雖王,不善也。」 然人非畜也,終想步出籠外。儘管民眾對於藥物和醫療的知識所知不多以及在社 會標準化規範下一如籠中鳥,但是好事者將事物取個動人的名字與口碑的強化卻 是人類最早的廣告宣傳,效果奇佳,讓人想要一探究竟。 回到 80 年代的美國,起初被心理治療師稱為「亞當」(Adam)的MDMA, 藥性溫和、甜蜜、帶點淡淡宗教味,後來藥販為它另起了一個誘惑人的名字: 「快 104。 Peter Breggin、David Cohen著,熊漢昌譯, (2002) , 《為藥瘋狂》 ,台北市:新新聞文化,頁 87。 34 精神科醫師開給我的一種輕劑量安眠藥。 35 Luvox適用於抑鬱症及相關疾病的治療,常見的不良反應是噁心、嘔吐、嗜睡、眩暈、頭痛、失 〈馬來酸氟伏沙明片〉, 眠、緊張、激動、焦慮、便秘、厭食、消化不良、腹瀉、腹部不適、口乾…等。 《中華精神醫生網》,http://www.21jk.com.cn/common/drug/drugcontent.asp?recordid=72 33. 11.

(17) 樂丸」36〈Ecstasy〉。學者Bruce Eisner說:「第一個把MDMA命名為『快樂丸』的 人告訴我,如此命名是因為叫『快樂丸』會比叫『神入丸』 〈Empathy〉賣得好一 點。雖然叫『神入丸』比較貼切,可是有幾個人懂這個字的意思?」37 1983 年一群古柯鹼販子成立了德州集團,打著快樂丸的靈性、神入效用積 極促銷快樂丸,將它打入美國南方的同志酒吧和舞廳,率先採用信用卡交易、開 放電話熱線訂購,並印製宣傳單推廣「狂喜舞會」 (Ecstasy parties),宣稱這種藥 是「喜樂丸」、「讓你舞的更勁」。. 許多地方都把快樂丸當作跳舞助興藥品,德州只是其中之一。紐約與芝加哥 的黑人同志舞場或許比較有名,但是德州的快樂丸最為氾濫,而且當地媒體 最常鉅細靡遺刊載快樂丸的服用方法,或許是因為德州的快樂丸使用者大都 是長相俊美的白人大學生或有錢的專業人士。 《生活雜誌》 (Life)一九八五 年八月號上刊載了一幅著名照片,場景是達拉斯市一家舞廳:一個女孩緊抱 著自己的頭,忘情舞著,身上的T恤寫著「XTC」38。看起來活脫脫就像英國 一九八八年迷幻浩室高峰期的舞廳場景。MDMA已經擺脫了它的化學學名和治 療用途,進入了新的領域:純為追求快感。39 此時,美國藥管局開始對快樂丸採取行動,緊急禁止令於 1985 年 7 月 1 日 生效。藥管局發言人表示:「所有藥管局蒐集的證據,都顯示快樂丸已經氾濫全 國,嚴重戕害人民的健康。」40 英國將快樂丸列為禁藥的速度比美國還要來得快,70 年代英國警方掃蕩一 些實驗室時,發現某化學師正在調製還未列入管制藥物的安非他命,他正準備調 整生產類似迷幻藥。英國政府為防範於未然,在 1971 年提出「藥物濫用法案」 (Misuse of Drugs Act)的修正案,將快樂丸和其衍生品列入第一類管制名單,1977 年就宣布快樂丸為禁藥。 早在 70 年代,快樂丸便出現在倫敦的同志舞廳與蘇活區的高級夜總會,不 過,當時這種裝在塑膠袋的藥粉仍然僅限於出入新浪漫風潮場所的明星與社會名 流享用,它不過是酒精、安非他命之外另一種供人們享樂的化學藥物。到了 80 年代初,從紐約度假回來的人,總是會談到那裡的神奇小藥丸-快樂丸,於是大 家對這種藥的態度就變了,每個人都想要弄來嚐嚐。剛開始的幾批貨,裝在泡棉 36. ecstasy中譯為狂喜,或是宗教冥想時的忘我狀態。進入台灣後,台灣人將其譯為快樂丸,讓使 用者容易理解快樂丸的效果。 37 引自同註 26。頁 36。 38 XTC:MDMA的別名 39 同註 26。頁 37。 40 同註 26。頁 38。. 12.

(18) 信封由紐約寄來,或者用透明膠帶貼在身上走私進來。人們急切地等著走私者夾 貨而歸,快樂丸在當時非常罕有而嬌貴,一顆就值二十五英鎊。那時的走私者並 不是認真牟利的藥販,只是熱愛快樂丸的人,用 Tic-Tac 爽口糖盒帶進來。只要 他們一返國,大家便爭先恐後,但一次大概只能帶五十顆。 1982 到 1986 年之間,英國使用快樂丸的人都是倫敦蘇活區的菁英份子:舞 廳經營者、舞廳常客、音樂記者、設計師、模特兒,以及與時尚業有關的人士, 當時一個快樂丸藥販是服裝設計師,從國外進口快樂丸來補貼皮鞋事業;另一個 大盤是著名的時裝雜誌攝影師。雖然在美國的 Paradise Garage 裡,人們把快樂丸 當作跳舞助興藥物,在倫敦卻不一樣,它是毒品常客私人派對的用藥,那種派對 以胡作非為聞名。他們常在倫敦西區私人住宅裡舉行小型聚會,嗑了快樂丸後, 會一起洗澡或上床,或是懶洋洋地躺在長椅上聊天、撫摸椅墊,或是在地上滾來 滾去踢腿。 1987 年英國 DJ Paul Oakenfold 和 Danny Rampling 到了許多英國人愛去的渡假 聖地西班牙小島 Ibiza,在海灘上享受 DJ Alfredo 撥放 House 與 Techno 舞曲,服用 著快樂丸帶來的狂歡 Party。兩人回到倫敦後急著想要將 Ibiza 的遊樂方式移植到 倫敦,於是分別開了兩家舞廳叫做 Future 和 Shoom。在 1987 年底之前,所謂的 「E 文化」在英國只限於一兩家 Club 和幾百人而已。 1988 年夏天,出現了一種新曲風,叫做Acid House,且較為激烈、快速,因 而被稱為Acid ted,擁有廣大青少年支持者。 「1989 年後club裡Acid House死忠信徒 們開始帶著Acid House離開club,來到戶外做冒險,千百名信徒私自秘密聚會在飛 機修護站、倉庫、倫敦M25 衛星快速道路高架橋下,或未能標明的場址,舉辦非 法Parties-Rave。」41. 在當時的英國,一個所謂的Rave裡面,絕大部分的人都服用快樂丸或是其他 種類的藥物。當然,迷幻的音樂、超大的音量和具有催眠效果的迷幻影像等 都是不可或缺的。LSD的使用雖然也不少,然而快樂丸還是被一般認為適合 跳舞的選擇。42. 全球化現象與國外旅遊的熱潮在 1994、1995 年左右由一小群的青年將電子 音樂、Rave Party、快樂丸,從英國Rave風潮以及泰國帕岸島戶外Rave派對帶回了 台灣。熱愛泰國Full Moon Party的青年在台灣開了Twilight Zone電音舞廳,受英國 41. 廖剛甫著,(2001),《Let’s Go Party:台灣瑞舞(Rave)文化之研究》,東海大學社會所碩士 論文。頁 5。 42 DJ@llen、林強、林志堅、Fish、曹子傑,(2001),《2001 電音世代-電子舞曲聖經 2》,台北 市:商周出版。頁 37。 13.

(19) 電子音樂洗禮的DJ@llen開始把Phono上的唱片換上Trance、House、Techno的音樂。 此時的台灣黑道與政府仍只關心安非他命問題,尚且不知快樂丸的存在。直至 1997 到 2000 年快樂丸才因警方和媒體的共謀浮上檯面。 「一項報導指出,保守估 計國內至少有四十萬人服用搖頭丸;而且,每週都有不同廠牌、不同顏色的新藥 推出。搖頭丸可以說是 60 年代以來,繼大麻之後,最普遍氾濫的毒品…。」43政 府也於 1999 年將快樂丸列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二級毒品管制。至今 2004 年可謂長江後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換舊人,快樂丸的早期使用者多數不再使用, 然而新使用者仍然在增加,並且也牽引出了其他相應的社會現象。 根據上述美國、英國、台灣的快樂丸歷史脈絡,首先可以指認的是快樂丸的 「藥物濫用」問題和「毒品」問題──在美、英僅將快樂丸視為藥物濫用而管制, 為什麼台灣卻認其為毒品?此處需將台灣對於藥物與毒品管制的法律作個介紹。 根據我們的「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管制藥品,係指下列藥品︰ 一、成癮性麻醉藥品。 二、影響精神藥品。 三、其他認為有加強管理必要之藥品。 前項管制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之需用,依其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 會危害性之程度,分四級管理;其分級及品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設置管 制藥品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44. 再根據「毒品危害防治條例」:. 第一條:為防制毒品危害,維護國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毒品,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 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 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其品項如下: 第一級: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 43 44. 黃有志著,(2001),〈搖頭丸氾濫的解決之道〉,《健康世界》,第 191 卷 311 期。頁 39。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 ,http://www.nbcd.gov.tw/lis/lis_1-1.asp 14.

(20) 第二級: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相 類製品 。 第三級:西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納洛芬及其相類製品 。 第四級:二丙烯基巴比妥、阿普唑他及其相類製品。 前項毒品之分級及品項,由法務部會同行政院衛生署組成審議委員會,每三 個月定期檢討,報由行政院公告調整、增減之。醫藥及科學上需用之麻醉藥 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之管理,另以法律定之。45. 根據上述條文,可以發現在台灣的法律中,法務部、行政院衛生署以及醫療、 科學界都認定無用之麻醉藥品與影響精神物質應歸類為毒品。那麼他們是從那一 條脈絡中定義何種藥物是為無用呢?此處發現一種權威式的運作決定了我們的 生活。在語言上使用「毒品」二字恐嚇著民眾;運用法律限制人民思考。使我們 不禁要問「何謂毒品?」依照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所稱毒品,指具有成癮性、濫用 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 何謂成癮性?依照國泰醫院精神科主任張景瑞與台大醫學院精神科教授林 信男於《精神作用物質濫用,依賴及其引起的精神疾病》中指出:. 成癮(addiction):1950 年世界衛生組織對藥物成癮之定義,強調心理依 賴-必須有強迫性(compulsion)的持續用藥行為以及對個人及社會造成傷 害 兩 點 。 1957 年 則 改 為 強 調 生 理 依 賴 。 至 1964 年 , 又 改 用 依 賴 性 (dependence)一辭來取代「成癮」一字。 同文,依賴(dependence):有兩種意義,一種是指生理依賴:即長期使用 某物質後,造成耐受性(tolerance)及戒斷(withdrawal)現象。另一則 是指一個症候群(syndrome):包括生理或心理依賴兩者合併有,影響其生 理,認知及行為各個層面。46. 對於快樂丸的成癮性而言,張立橋在《狂喜--一個關於搖頭丸使用的質性研 究》中聲言:. 45.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C0000008 46 張景瑞、林信男著, (1995) , 〈精神作用物質濫用,依賴及其引起的精神疾病〉 , 《心身醫學雜 誌》,第六卷第一期。頁 2。 15.

(21) 受訪者的體驗發現,搖頭丸不會產生所謂的「戒斷症狀」 ,頂多只能說是「心 理依賴」而已,所以認定不會上癮。也就是說,受訪者相信,不想嗑搖頭丸 的話,就可以不吃,也不會出現任何生理上的痛苦,想停藥,隨時都可以。 47. 受訪者自己分析認為,造成心理依賴的原因,其實就是現代人,尤其是生活 在高度開發都市裡的人,所常常感受到的空虛、寂寞與疏離。48. 何謂濫用性呢?仍然依照張景瑞與林信男的說法:「濫用(abuse):指持續 使用某物質,雖未達依賴程度,但已經造成個人不良適應。」49 使用快樂丸會對個人造成不良適應嗎?巫緒樑在《台灣軟性藥物使用者:其 日常生活與再社會化歷程》中寫道:「藥物使用者在週間並沒有脫離常軌,反而 更辛勤地工作。某種程度來說,使用者非但沒有偏離現在這個社會,反而更貼近 社會的期待;他們工作,賺錢,然後又將所賺的錢拿來做消費性的娛樂。」50 另就其社會危害性質而論,無論是所謂的搖頭性愛派對、搖頭舞廳、或是轟 趴(home party),《搖頭花》作者大小D於書中指出:「我的前同事H子就會嗑搖 頭丸彈鋼琴…一群gay損友嗑了藥會擦地板整理房子…但在我們聽過的故事裡, 真抱歉,就是沒人被強姦。」51然而,對於會性濫交的人來說,不用快樂丸就可 以性濫交,或是喝點酒就可以說是酒後亂性。談到酒精,酒精的成癮性對人體的 傷害、濫用性的廣大範圍、對社會的危害,例如:酒精中毒死亡、肝硬化、肝癌、 台灣號稱一年可以喝光兩個水壩的啤酒、酒後駕車撞人、酒後鬧事…等,眾所皆 知,不需詳述。不可否認酒精也是符合「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 製品」這項名目。那麼酒精為什麼不是毒品呢?在酒精與快樂丸對照之下,我們 是否該給快樂丸一個除毒化的機會呢?還是該把酒精加入毒品危害管制條例當 中? 為什麼酒精服用可以合法而快樂丸不能合法?讓我從另一個角度切入,由美 國當年禁酒到開放時期的稅收狀況來看。. 47. 張立橋著,(2003),《狂喜:一個關於搖頭丸使用的質性研究》,國立師範大學衛生教育研究 所碩士論文。頁 92。 48 同註 47。頁 86。 49 同註 46。頁 2。 50 巫緒樑著,(2003),《台灣軟性藥物使用者:其日常生活與再社會化歷程》,台北醫學大學醫 學研究所碩士論文。頁 57。 51 大D、小D著,(2005),《搖頭花》,台北市:商周出版。頁 166-167。 16.

(22) 實業家杜邦(Pierre du Pont)於 1932 年在收音機廣播的演說中表示,如 果將禁酒令撤銷,未來將無需徵所得稅,政府預算所需的歲入一半可以由烈 酒稅收一併負擔。…政府批准合法的蒸餾釀造之後,聯邦稅收迅速從 1933 年的每加崙 1 元增加到 1940 年的每加崙 3 元,至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 1944 年更增加制 9 元,而 9 元是生產成本的八倍。52. 酒為政府所帶來的稅收果然驚人,但是英國熱愛快樂丸的青年可不喜歡當個 滿身酒味的臭蟲,因為那些酒鬼看起來愚笨、無知、而且會騷擾舞會女士。對那 世代的青年來說,酒精中毒是過時的,他們喜歡引用一個數據:在近十年服用快 樂丸而死的人不到一百,但每年因為飲酒死亡的人數高達三萬。台灣的搖頭店裡 鮮少出現酒精,大家都知道快樂丸搭配酒精的過量飲用通常會讓人身體難受、想 吐。而且一顆快樂丸所帶來的愉悅可是花上多少的酒錢也買不到。既然之前已經 知道,台灣最少有四十萬人服用過快樂丸,那麼酒的銷售量必定大為減少。而且 一顆快樂丸的成本只要幾元到幾十元台幣,向藥頭購買卻需要兩百元到五百元不 等的價錢,現在做個簡單的乘法:四十萬人乘以三百五十元(兩百元到五百元的 中間值)等於一億四千萬元的地下經濟。現在反快樂丸只是反毒問題嗎?還是經 濟問題呢?政府反快樂丸背後的想法可要讓人懷疑囉。 再來論及藥物濫用問題。. 查閱一下美國 19 世紀 80 和 90 年代《醫學指南》各期的標題,我們不難發 現,這些文章有相當一部份與濫用物品有關。這些濫用品包括鴉片、嗎啡、 酒精、煙草、古柯鹼、乙醚…。無疑,醫生們正在努力尋找一些術語,以上 這些藥物濫用問題聯繫起來,能包括這個普通的問題。…而一但吸毒癮(毒 癮)這個名詞提出後,人們就能看到為什麼這個名詞會對許多講求科學的有 智力醫生產生吸引力,這是因為該名詞比起病態、疾病的渴望和切望來更為 精確、更易為人理解。53. 到了 20 世紀初,一些藥劑師發現對於麻醉藥所被賦予的負面印象越來越多 後,便致力於將麻醉藥與麻醉品濫用作區隔,並向各媒體致函希望能正視麻醉藥 在醫療上的用途,而不是僅僅將濫用品、毒品與麻醉藥畫上等號。從今日看來, 醫藥界輸掉了這場抗爭。. 52. 同註 9。頁 227。 Roy Porter、MikulᚠTeich主編,魯虎、任建華等譯, (2004) , 《歷史上的藥物與毒品》 ,北京: 商務印書館。頁 204。. 53. 17.

(23) 回到現今的台灣來看,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證照管理組科長程百君 於《國內藥物濫用現況及防制策略》中定義何謂藥物濫用:「藥物是為了治療疾 病而使用,如果不是為了醫療目的或未經醫師處方,僅僅為滿足自己的需要,而 任意、過度的使用某種藥物,其程度足以傷害個人健康、影響自己在社會或職業 的適應,甚至危害社會秩序,即稱之為藥物濫用。」54這個意思是在說濫用藥物 會妨礙人的正常機能,而人在正常情況下不可以服用藥物。那麼是由誰來定義何 謂「正常機能的人」呢?如果有一天「精神醫學教授單憑宣示不快樂是病態,就 可以把它列為僅次於『注意力缺失過動障礙』的『心理障礙』 。」55於是乎,藥物 濫用是不是也是一種社會建構下的名詞呢?當個人自行判斷需要使用某種藥物 自我治療也是藥物濫用嗎?以此類推只要社會建構出某種人類生理或心理傾向 是不正常,便可以使用藥物,就不是藥物濫用。再換個方式討論,什麼是藥物呢? 如果把快樂丸當作可樂?可樂也是一種化學產品,也會上癮,也能像藥物一樣提 振情緒。那麼喝可樂是不是也稱做濫用藥物?「藥物」這名兒也不過是人建構出 來的名字罷了!因此「藥物」作為一個純粹的名字,獨立於人的闡釋是起不了作 用的,藥物濫用只是在特定文化所賦予的現象名稱,在當事者之下也許並不認為 自己在濫用藥物,可能只是喝瓶可樂的意思。 就此看來毒品與藥物濫用是兩種特殊脈絡下所生產的名字,雖然兩者層級不 同,但是台灣常見的論述卻將其混為一談。毒品是法律使用的名目,藥物濫用是 醫學上的稱呼。將快樂丸的各方論述與其對比下,卻發現有頗多爭議,無法使人 信服。而且藥物濫用和毒品問題似乎都否定了個人的自我調控能力,也就是說把 人都當成只會接受不會反思的口香糖一般,一咬就扁。就我這幾年來所認識的一 般人稱為搖頭族的朋友們,可不是一輩子都在當人們口中的毒蟲,和毒癮上身混 身跳呢!大家還是得過自己的生活啊。. 三、衛生教育策略方向的謬誤 雖然搖頭族並非每日一臉病態,汲汲營營於嗑藥之間,論述的力量卻無比強 大,只要將快樂丸與毒品和藥物濫用畫上等號,專家、學者就會秉著救人濟世乃 其職責所在的姿態跳出來說:「我們來救救這些搖頭族吧!可憐的孩子們。」然 正同莊子曰:「宋人資章甫而適諸越,越人斷髮文身,無所用之。」 淡江大學教育心理與諮詢研究所副教授黃宗堅專論如何駁斥搖頭丸使用者 的非理性信念時借用心理治療師 Albert Ellis 的論點認為:. 54 55. 程百君著,(1999),〈國內藥物濫用現況及防制策略〉,《學校衛生》,第三十五期。頁 72。 同註 3。頁 89。. 18.

(24) 以吸毒或酗酒問題的個案,通常會武斷的對自己、週遭的人或是整個世界提 出一連串的「應該要這樣」或是「一定要那樣」的要求,並且抱持著強烈自 我挫敗的想法。於是在遭遇困難時,便會進而誇大了自己的無力感或是絕望 感。56. 不可否認這個觀點對於部分吸毒或酗酒的人來說是一個適當的描述,卻不完 全適用於快樂丸使用者。快樂丸的效用不同於一般毒品或是酒精,且每一個快樂 丸使用者的使用生涯不同、價值觀不同,快樂丸使用者並不一定對人生感到絕望。. 一切都很美好,而且也甘願工作。工作,是為了下一次的玩樂,與成就感無 關。而運動及健康飲食漸漸就成了好習慣。我已過了用藥新鮮期,調整生活 步調,一個月只吃兩次E,以便能長期用藥,那已是生活的一部份。我們這 掛人都是好青年,跳舞是作晨操,睡了一覺後,清晨四點起床,到舞廳跳到 早上十點。不熬夜,我們要好好對待身體。57. 享樂主義替代了自我挫敗的需要,社會價值觀的遞嬗與世代理念的差異,身 在門外與門內的不同感受,形成了巨大的鴻溝。若要幫助快樂丸使用者,對於他 們的個案了解似乎比引用舊時的毒品研究論述要來得更能切合。 黃宗堅副教授又於該文提出搖頭族會有的非理性的情緒困擾:. 一時的心煩意亂是一件很糟糕的事,那是無法被忍受的。令人不愉快的情緒 反應是很危險的,因為我有可能因此發瘋而且永遠無法恢復的過來。我所擁 有的這些不安的情緒是很危險的,因為他們有可能會逼的我走上酗酒或是吸 毒一途。我應該不需要非得面對或是處理這些不安的情緒不可,因為吸食搖 頭丸就可以讓我忘掉煩惱。我必須要能夠時時的作好自己的情緒控制。58 這樣的推論卻不一定適合快樂丸使用者,在巫緒樑的碩士論文中:. 56. 黃宗堅著, (2003) , 〈負責的快樂主義:搖頭丸使用者非理性信念之駁斥歷程〉 , 《諮商與輔導》 , 第 212 期。頁 33。 57 引自王彥蘋著,(2003),《狂喜舞舞舞--台灣瑞舞文化的追尋》,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 碩士論文。頁 64。 58 同註 56。頁 34。 19.

(25)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許多受訪者身上,在使用藥物之後,特別是MDMA,他們 變的較活潑、較開朗,並且覺得自己充滿自信。但是,由於使用藥物使他們 看到不一樣的世界,或接觸到不一樣的人卻也使他們在個性上悲觀的一面同 時被突顯出來。…而藥物使用者只是經由藥物這個方式來瞭解自身,並且在 這之後學習如何面對內在自我不同的性格。59. 快樂丸使用者不再是逃避自己人生的一群人,反而是使用快樂丸來重新面對 自己的各個面向、人生問題。假如我們不能抓住快樂丸使用者真正的心理狀態, 何來衛生教育呢?或許他們根本不認為自己需要被教育,他們需要的是別的資 訊。 張瑜真在其研究中提出以下建議:. 使用者希望獲得藥品相關資訊,也想瞭解藥物的副作用,但無處可詢問,只 能藉由用藥圈口耳相傳或是網際網路資訊查詢,但口耳相傳資訊不見得正 確,而外文網站又存在著語文隔閡,用藥者知悉的藥物資訊易有偏差之情 形,容易影響其對於藥物危害之低估,持續使用 MDMA。 因此,在合理的社會成本考量下,若能由第三部門,例如:民間基金會、公 益社群或宗教團體,以「傷害減少」的角度,進行藥物教育及宣導工作,提 供正確而科學的藥物資訊,並製作中文網站,建立諮詢專線,給用藥者需要 的藥物相關之資源與資訊,以用藥者的角度來看待藥物使用問題,或是可提 供藥物檢驗的服務…。60. 提供民眾藥物資訊的出發點固然良善,祇是我們該提供給民眾哪一種資訊 呢?是專家對於藥物的詳細解說與使用方式嗎?一位專家代表了一種權威的象 徵,如此對藥物的描述太過溫和是否容易造成鼓吹民眾的效應?可是過於簡略、 恐怖的文字,又會讓民眾避之不信(根據恐懼訴求廣告統計,太過恐嚇性的言論 或畫面容易讓閱聽眾選擇性理解)。在這兩造之間很難取得一個中間值。而且提 供藥物資訊的本意在於讓使用者能夠對自己的身體產生一種反思的態度與達至 自我監控的手段,但是權威者的言論卻形塑著民眾對於自我身體的概念,我們是 應建構他人思想,亦或還給每個人身體自主的權利?回歸到使用者的對於藥物的 認知面(指認知那是什麼,即把快樂丸當作什麼)也許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根 據《高亢與低盪:台灣青年使用搖頭丸的質性研究》結果: 59 60. 同註 50。頁 55。 同註 15。頁 137-138。 20.

(26) 多數的搖頭族不認為MDMA是毒品,而是娛樂用品,可適當地運用在消遣的用 途上。而且在大家都在使用的前提下,使用MDMA可見是一股風潮,沒有什麼 大不了的。而在MDMA的後遺症上,雖然使用者知道其對身體的傷害性,但普 遍認為影響不大。只有少部分的人會認為MDMA會害人沉淪,且正視其對身體 的傷害。61. 如是說來,使用者怎麼認識快樂丸才是問題所在,改變使用者的認知必是衛 生教育的首要策略。而使用者的認知從何而來?同儕的引介?社會教育的知識? 身體的嘗試?這個複雜之境域性內的個人意向問題需得先解開。. 四、小結:快樂的秩序 從上三節可以看出快樂丸對於使用者來說是一種消遣、一種娛樂,談到娛樂 不難推論出快樂丸必定帶給使用者快感的效果。快感的原初是一種身體的感覺, 從身體發出一種聲音,告訴我們現在是快樂的。用現代年輕人名狀它的用語便是 「爽」這個字。在每個人的一生中,不同脈絡的奇特遭逢讓我們體會了爽這樣的 身體感受,當我們要告訴他人: 「我們正在爽著呢。」我們才從所屬文化中的語 彙去找尋字眼描述它。譬如,我們吃到美味的食物會說:「真是好吃啊。」這也 是一種爽。但是,當我們要在某個社會、文化脈絡下名狀或是體驗一種爽的時候, 便有特定歷史意象規範著我們該如何的爽。 《快感的追求》(The Pursuit of Pleasure)的作者Lionel Tiger在其書中指出: 在四、五十年代成長於加拿大魁北克省的年輕人受到宗教與政治體制在性愉悅上 的嚴厲控制,在這種控管體制下很難學習到身體神秘的可能性,僅能由男孩們的 62 髒話: 「用手去弄」 ,來得知自慰是性的一種快感來源。 Foucault更在《性史》的 第二卷《快感的使用》之中指出:「性慾是如何、為何以及以什麼形式被認定是 一種道德領域呢?為何出現這種道德憂慮?儘管其形式多樣且顯得很強烈,卻那 麼持久不斷?為何有這種使之成為難題的現象?」63從上文對照我們的生活經歷 不難看出我們正處在文化意象下的規範,不論是道德還是法律都定義著我們該如 何享受著性的快感。早期的論調是結婚後才可以有性生活,如此才是合乎社會風 61. 陳漢瑛、何英奇、莊岳霖著, (2002) , 《高亢與低盪:台灣青年使用搖頭丸的質性研究》 ,第四 屆華人心理學家學術研討會暨第四屆華人心理與行為科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頁 19。 62 Lionel Tiger著,陳蒼多譯,(2003),《快感的追求》,台北縣:新雨出版社。頁:7-8。 63 Michel Foucault(1990)“The history of sexuality:The use of pleasure".New York:Vintage Books. . P 10.. 21.

(27) 俗的。但是,隨著時代變遷,環境的更迭,從演藝人員的婚姻生涯可以發現,未 婚生子已經是目前社會認同的形式,也就表示婚前性行為是可以被肯定的,不再 需要遭受指摘。即使未婚生子目前已經被認可卻是經過長時間的社會價值觀改變 才能浮出檯面,但同性戀的性行為、未成年人的性行為…等等性道德、法律仍在 指導我們該怎麼做,這樣的快感限定是一種身體技術的規範。如何享受性快感已 經被濃縮在一定的範圍之內,我們的身體快感轉形為一種文化論述下的主體,而 這個主體只有在特定的主體位置才是合法且可以被眾人接受的,我們的意識也是 這樣時時刻刻拿著這些規範來看待自己是不是可以享受快感。 然而,這樣的身體經驗與文化主體是一種分離的狀態,例如,當我們享受戀 愛的甜美滋味時,起先是身體感受對於另一人的著迷與不可言喻的情愫,稍後我 們才從學過的字眼裡用「喜歡」去指稱它。但是,一進入喜歡的文化意象領域中, 我們便掉進了在所處文化下對於喜歡的定義、該如何喜歡、緊接著該如何談戀 愛、怎麼扮演個好戀人,並且由此研判對方是不是也是這樣對我們以及他是不是 一個好情人。身體的感覺已經逐漸消逝,剩下的是扮演一種社會文化特定下的角 色,一個戀愛中的主體位置。以至於當我們不再對一個人有感覺的時候,我們不 能隨便離開他,因為我們要負責任,即便是痛苦的留在他的身邊也比被人說是不 負責人的負心人要能夠為社會接受。此處不難知曉我們的身體與主體分離的狀 態。 再回想一下當我們品嚐美味的油炸食物,享受那香嫩酥脆的麵粉皮時,我們 腦袋跳出的天使和惡魔說了什麼呢?惡魔說:「咀嚼那酥脆的香嫩口感吧!」天 使卻說:「小心喔!油炸的食物對身體不好喔。」再次,我們的身體快感被特定 的天使論述給打碎。此時的天使論述從哪來呢?隨處找份報紙的健康專欄可以發 現這些相似的論述,而這些論述多是從醫學研究而來,醫學研究中的後設思想是 以維護人類永生為指導原則,這種意識形態正服務著「維護國民身心健康」的論 點,維護國民身心健康從本章第二節中可以知道乃是一種法律規定。但是,追求 快樂卻是我們人類生存基本的條件,當我們面對痛苦的境遇、挫折的煎熬是需要 浸淫在愉悅的感受中以弭平悲傷。這不也是一種注重身心健康以達身心狀態平衡 的方式嗎?可惜,從我們小時候的國文教科書可以發現,台灣教育機構的意識形 態不容許人民隨意擁有快樂。想想看「無功不受祿」這個諺語便可知曉,要享有 快樂先要勞動。在這種意識形態之下,吞顆藥丸就能愉悅個幾小時似乎是不被社 會允許的。但這好像又和我們身體驅苦就樂的反應以及現今的功利主義相違背。 回過頭來看看前三節的文獻不難發覺,當我們想拿顆藥丸快樂一下的時候,我們 馬上被丟進了藥物、法律、健康與衛生的論述之中,這些論述讓我們惶恐、驚懼, 催促著我們拋棄這種快樂的方法。對於使用者而言,正是交融於這些意識形態與 身體感受的複雜下,那麼對於他們來說快樂丸的真相是什麼呢? 錯綜複雜的歷史現象,迸出了多種真理撞擊的火花,虛空中僅剩飄散開來的 灰燼,伸手探去只落得無所適從。不論是醫學、法律、教育…等脈絡下的資料皆 2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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