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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軍訓室組織發展與轉型策略之研究-以平衡計分卡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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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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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洪仁進. 博士. 大學軍訓室組織發展與轉型策略之研究 ---以平衡計分卡為例. 研 究 生:葉秋戀.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

(2) 摘. 要. 教育部自 2004 年起進行軍訓組織再造與改革,針對軍訓組織型態、教官 角色定位、人力運用及法規制度四大議題討論,並研擬「軍訓制度改進方案」, 尤其大專校院之軍訓教官,身處在如此快速變化的組織型態中,其要以現有的人 員基礎,維持原有的任務,又期開展不確定的未來,實在是不容易。 本研究在組織發展與轉型願景前提下,透過平衡計分卡之實際運作歷程,期 以原本之四個構面-財務構面、顧客構面、內部流程構面、學習與成長構面,嘗 試轉換成環境資源構面、學習成長構面、內部流程構面、核心能力構面,並導入 大學軍訓室組織,為達成研究目的,本研究以某科技大學軍訓室成員為主體,並 予以訪談,以其學習態度、教學模式、專業教育研討、生活態度之轉化歷程做為 研究基礎,企盼能達到改善組織績效的指標。藉此研究,希望能對軍訓組織轉型 中之所有成員有所鼓勵與幫助,並提供相關單位對軍訓制度政策改革或施行策略 之參考。. 關鍵詞:軍訓制度改進方案、組織轉型、平衡計分卡. i.

(3) A Study of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and Transformation Strategy on College Military Training Office -A Case of Balanced Scorecar. Abstract In 2004, Ministry of Education has engaged in reforming and rebuilding of Military Training System Organization, which features in military education organization, military education instructors,. role-play, man-power and resource. management and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With the four subjects, studying the “ Proposal for Military Training System improvement and Reform “. Being a military education instructor in a college, it is really uneasy to maintain the heavy loading and encounter the unclear future with existing less staffs, much mission situation. More than that is we have to be well ready and adjust ourselves rapidly to meet the challenges of sudden changes in the realistic society. This study bases on the vision of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and structure transform to change the fields : Finance field, Customers field, Internal Flow field, Learning and Grow-up field to another : Surroundings Resource field, Learning and Grow-up field,Internal Flow field, Core Ability field by practical progresses of Balanced Scorecard( BSC ). Which will also be linking with military education office in colleges. In order to reach the goal of study, it will take interviews with the member of military education office in one technology college to study and review their learning attitude, teaching models, professional courses education and living style to help reforming organization and efficiency. With this study, we wish to encourage and help all those who are involved with. And it also will be forwarding as references to authority to reform the military training system policy and execute. Keyword: The reformation of military training system, Balanced Scorecard BSC ii. Organization change.

(4) 目 第一章 第一節. 次. 緒論 …………………………………………………………………. 1. 研究動機與目的 …………………………………………………… 2.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7 第三節 名詞釋義 …………………………………………………… 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11. 第一節 軍訓教育的發展與實施現況 …………………………………… 11 第二節 現行大學軍訓組織的發展與困境 ……………………………… 29 第三節 平衡計分卡與在非營利事業之相關研究…………………………… 38.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 57. 第一節. 問題重點 ………………………………………………………… 57.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60.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65. 第四節. 資料蒐集與分析 ……………………………………………………… 72.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 75. 第一節 研究個案實施情形分析. …………………………………… 76. 第二節. 組織成員在核心能力方面的認知 …………………………………… 81. 第三節. 組織成員在內部流程方面的認知 …………………………………… 89. 第四節. 組織成員在學習成長方面的認知. 第五節. 組織成員在環境資源方面的認知…………………………………… 100. iii. …………………………………95.

(5)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105. 第一節. 結論……………………………………………………………………105. 第二節. 建議……………………………………………………………………109. 參考文獻 ……………………………………………………………………… 111 壹、中文部份 ……………………………………………………………… 111 貳、英文部份 ……………………………………………………………… 115. 附錄 …………………………………………………………………………… 117 附錄 1. 全民國防教育法……………………………………………………… 117. 附錄 2. 大學法 …………………………………………………………………119. 附錄 3. 教育部推動全民國防教育社會課程活動實施計畫………………… 126. 附錄 4 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計畫………………………………………… 128 附錄 5. 校安人力替代方案…………………………………………………… 132. 附錄 6. 軍訓室組織成員基本資料表………………………………………… 135. 附錄 7. 訪談大綱……………………………………………………………… 137. 附錄 8. 專業教育研討紀錄…………………………………………………… 138. 附錄 9. 創意教學計畫………………………………………………………… 152. 附錄 10. 服務學習暨全民國防認知……………………………………………157. 附錄 11 服務學習紀錄單……………………………………………………… 158 附錄 12 中華民國領導智能教育協會同意函. iv. …………………………………164.

(6) 表. 次. 表 2-1 軍訓組織體系表………………………………………… 29 表 2-2 教育部軍訓處主要業務職掌表………………………… 30 表 2-3 大專校院國防教育學分計算及選課表………………… 32 表 2-4 財務機構面的策略衡量表……………………………… 41 表 2-5 組織轉型策略研究ㄧ覽表……………………………… 52 表 3-1 平衡計分卡解決大學軍訓室之基本問題……………… 57 表 3-2 受訪者背景資料與學經歷………………… …………… 60. v.

(7) 圖. 次. 圖 2-1 核心成果衡量標準……………………………………………………… 42 圖 2-2 企業內部流程構面的價值鏈模式……………………………………… 43 圖 2-3 學習與成長構面的衡量………………………………………………… 44 圖 2-4 平衡計分卡在非營利組織的應用……………………………………… 45 圖 2-5 美國教師聯盟策略地圖…………………………………………………. 48. 圖 2-6 美國陸軍任務地圖……………………………………………………… 51 圖 3-1 訪談大綱設計圖 ………………………………………………………… 68 圖 3-2 研究步驟 ………………………………………………………………… 71 圖 4-1 領導智能圖. ……………………………………………………………. 80. 圖 4-2 核心能力方面 ……………………………………………………………. 88. 圖 4-3 內部流程方面 ……………………………………………………………. 94. 圖 4-4 學習成長方面. …………………………………………………………… 99. 圖 4-5 環境資源方面 …………………………………………………………103 圖 4-6 大學軍訓室組織策略地圖…………………………………………………104 圖 5-1 大學國防教育之成長策略圖 ……………………………………………108 圖 5-2 大學國防教育跨校際聯盟圖…………………………………………… 110. vi.

(8) 第一章. 緒. 論. 近年來軍訓制度淡出大專校園,且自 2006 年起,逐年逐步分階段精簡員額 的政策下,如何以現有的人員基礎,既要維持原有的任務,又期開展不確定的未 來,實在是不容易。故本研究以現行大學軍訓室組織的發展及轉型策略,探討以 平衡計分卡四大構面導入軍訓室組織,期藉彼此間緊密的因果關係,建立成效, 使組織勾勒願景與策略,進而轉化成環環相扣的績效衡量指標體系。 然而,大學軍訓室組織的再造畢竟只能提供組織現代化與專業化的基礎架 構,最終仍需落實於「人」的因素。「企業精神」在世界各國政府相關公共部門 的應用,已有若干的成效(陳新民、戴政龍、蔡政廷,2002:044),在我國朝野 一致提倡政府效能的呼聲中,應可作為軍訓室組織再造的參考,其重點應著重在 改變軍訓室組織中「人」的觀念,從建立核心價值與目標、落實績效考核、注入 服務學生觀念,到轉換學術研究與組織文化等策略,方可以使制度運作更趨良善 有效,惟有如此,才得以讓軍訓室呈全方位實現。 本章旨在說明本研究的動機與目的,提出研究範圍與限制,並解釋相關名 詞。全章共分四節,第一節為研究動機與目的,第二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第三 節為名詞釋義,第四節為研究方法與步驟,茲分別論述如下:. 1.

(9)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隨著時代變遷,科技發達,個人學習已朝向多元化的發展,如何提升個人 具備應有的核心能力,並將其個人與個人間的學習相互鏈結,以發揮最大的效 益, 「創造雙贏」為目標,是目前全球化趨勢。然什麼是核心能力,當然不是指 法律、會計、電機等專業知識,而是指溝通能力、領導能力和團隊合作能力。 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曾說︰知識就是工作者必須不段為工作累積知識,而知識 組織必須是個教學相長的組織(Drucker,P.F. 2004:174),因此個人的成功亦 需要透過組織學習而成就。 當組織面臨制度與環境的改變時,自然更需要發展獨特競爭優勢使組織成 長、增進組織效能及獲取其他豐富之資源,因此各組織成員為追求創新、成長以 達到組織遠景的目標,必須面對與種種環境的競爭壓力。爰此,本研究之動機分 述如後:. 壹、強化軍訓組織效能 (Drucker,P.F. 2004:174)曾說「任何組織,無論是公司、非營利組織或 是政府,當面臨外在局勢的變遷時,都要對其本身結構進行新思考,如果它繼續 以舊的方式前進,就會變得無法管理」。現今全球快速競爭激烈變化的環境下, 組織不斷進行調整更顯重要,為了提昇組織的競爭力,組織再造已成為各種組織 不得不選擇的路。 Barnard 認 為 一 個 組 織 要 能 繼 續 生 存 , 就 需 要 效 能 及 效 率 , 效 能 (effectiveness)即指組織目標之達成,而效率(efficiency)即指成員個人需要 之滿足,一個組織之效能應考慮以上兩個層次。假使個人在組織中的行為能達成 組織目標,則具有效能,而組織目標同時能滿足個人動機,則亦兼具效率(引自 顏榮昌,2006:3) 。 近年來各國家部門強調組織變革或者轉型,以因應現今不斷變遷的潮流,我 國自 2000 年 1 月 29 日頒佈施行「國防二法」以來,使的我國國防體制也面臨了 重大的變革,同時隨著<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與<全民國防教育法>相繼的頒 行,亦使整個教育體質隨之調變,一方面雖爲全民國防教育建構了法源依據,卻 2.

(10) 也讓在台實施近五十餘年的軍訓制度起了變化,亦或該說有了嶄新的風貌,面對 此一重大轉變之際,軍訓制度下的成員如何因應此一變革的浪潮,群策群力勇往 直前。吳安妮(2001)指出,許多組織之所以遭受挫敗,原因並不在於沒有策略 或策略品質不好,而在於組織因缺乏貫徹策略的執行力,影響了企業致勝。因此 研究者期藉由平衡計分卡導入大學軍訓室組織的轉型,時值軍訓制度的改革浪潮 之際,除了透過權責相符、著重機制功能、分層負責的組織體制重新再造,強化 軍訓組織效能,以因應環境變遷的衝激之外,若能進一步運用組織發展之策略, 將企業精神理念,貫注於我國軍訓組織中,則不僅可以給予有關單位耳目一新的 改革形象,更能因為重視效能、講究效率,進而提昇整體組織的能力。本研究嘗 試由「軍訓室組織轉型」的思維切入,從學術與實務性觀點著眼,展望未來策進 方向,以提升組織效能之目的。. 貳、提升軍訓室轉型優勢 《孫子兵法》有云: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即是強調兩軍作戰須察知己方 和對方的長處和缺點,才能立於不敗之地。這亦是競爭優勢的概念,在組織中強 調組織因擁有較佳的能力、資源、策略、管理……等而能在競爭環境中取得優勢 的一種狀態(顏秀如、張明輝,2008:83)。 大學軍訓室其任務之一是國防教育課程的教學,國防教育為國家強盛之無形 基礎,其良窳攸關國防建設的成效。過去此一領域一般咸認為軍事機關所專責, 自然侷限其市場的發展與全民的共識;時值全球化世紀的來臨,國防教育各項領 域亦猶如雨後春筍般無不交相匯粹、頭角崢嶸。尤其 2005 年<全民國防教育法 >頒佈後,使得全民國防教育為人所忽略的領域,皆登上關注的舞台,故全民國 防教育多元化的延伸,不再是軍事機關或教育專責機構所專擅,產官學鏈結亦將 為時勢潮流的趨勢,因此,如何有系統、有組織、有目的的融入大學教育,成為 高等教育之ㄧ環,上承國家全民國防教育政策,下銜後中教育國防通識的基礎學 科,橫接業界民間對全民國防教育的熱忱,予以勾勒出全方位的國防教育藍圖, 因此,國防教育不應該再停滯於原有的思維中,理應積極的整合有形及無形的資. 3.

(11) 產,提出合宜的、具前瞻性的策略規劃,以促進國防教育的價值創造,做更具效 益的提升與延展。另一面因應現況所趨,大學校院亦為謀求永續經營和發展,不 斷的自我更新、尋求合作和培育未來「競爭優勢」(competitive advantage), 如行政效率或核心能力等,以因應來自外在環境的挑戰以及內部的轉型需求;如 何在多方、多元、多層次的變化環境中,與大學校院環境轉型同步接軌,亦是本 研究之重點。 先進國家大學爲了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並維持高等教育品質以追求社會的 持續進步,其發展有了顯著的變化,有效的納入企業經營的理念、調整管理的方 式以及和市場力量相結合,是現代高等教育發展趨勢之ㄧ。因此,「產學合作」 一詞引起關注與實際參予,來自產業界的經費以及和產業界的互動,讓大學有機 會從事實務的研究,因此各大學近年來學校經營之理念,無不以「產學合作」為 策略之一,尤其在技職校院為甚。這一、二年國內各大學校院也紛起效尤,因其 不僅要維持學界領先地位同時,也能再度向社會證明:大學不是離群索居的象牙 塔,不是光以學術掛帥的研究殿堂,而是能夠產生(有用的)知識,實際應用於 各業界,以服務社會的學術社群組織。於此,大學國防教育是否也能因應此一概 念,與民間合作。雖然,<國防法>第 22 條(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 規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應依國防政策,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獲得 武器裝備,以自製為優先,向外採購應落實技術轉移,達成獨立自主之國防建設。 國防部得與國內、外之公、私法人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實施國防科技工業相關 之研發、產製、維修及銷售。將所屬研發、生產、維修機構及其使用之財產設施, 委託民間經營。前二項有關合作或委託研發、產製、維修、銷售及經營管理辦法 另定之。故我國大學國防通識教育能夠走出自我專業區域,尋求業界合作,除了 有助業界提升研發能力外,對於教育機構亦有莫大助益,從中可培養創新研發人 才,未來全民國防教育勢必走向國際舞台,以培養全民國防全球性能力,而軍訓 室之成員透過學習型組織,研擬出之創新模式,企盼成為推動此一新潮之推手。. 4.

(12) 叁、研究者的體驗與觀察 教育部自 2004 年 7 月起進行軍訓組織再造與改革,針對現行軍訓組織型態、 軍訓教官角色定位、人力運用及法規制度等四大議題進行討論,並研擬「軍訓制 度改進方案」,期使軍訓教育法制化,落實現職軍訓教官融入校園文化,提升其 國防通識教學、學生生活輔導及校園維護之效能。 軍訓教官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於校園內從事軍訓教 學,同時協助學校執行學生生活輔導工作,並以協助處理學生校內外之意外事 件,維護校園安全為重點,著有成效;其角色與功能,近年來亦不斷隨著社會變 遷而調整,軍訓教官的表現與貢獻,深獲學校、學生與家長之肯定,乃有目共睹 之事實。惟基於追求大學校園的民主化與自由化、維護學術與教育之中立與自 由,並針對目前學生較嚴重或困擾之問題現況與成因進行分析,提出有效輔導策 略,整體學務與輔導工作須朝專業化方向發展,故教育部正規劃大學校院學務與 輔導工作轉型與創新方案(軍訓通訊第 730 期,2007 )。 大專院校則落實<大學法>學術自由及自治之精神,國防通識課程與師資由 各校自主。教育部自95學年度起針對大專校院軍訓室之人員,採遇缺不補的措施 (大專校院之軍訓人員,只可往高中職校申請遷調),在人員逐年精簡的趨勢下, 此組織勢必要隨環境而有所改變,組織中的每一個人都是改變的過程中一個重要 的因素,威卡夫(Joyce Wycoff)及理察生(Tim Richardson)曾言:如果要讓組織 發生改變,每一個員工必須對組織有整體的概念。在轉型的組織中,人們知道, 他們的努力不僅對組織有幫助而且對整個社會有貢獻。組織轉型亦指的組織發生 全面改變,這種改變不只是工作的方法,也是思考、互動、參與及工作表現的方 式,是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每一個人都要自願性的投入,了解到那是一個 要求承諾、企圖心及全心參與的旅程(許舜青譯,1997:02)。研究者自1990年 起擔任軍訓教官,在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服務十餘年,累積了教學與生活輔導的實 務經驗。期間也曾在教育部桃園縣校外會服務達2年,歷練人事、後勤助理督導 職務。2005年奉派至大學服務,適逢教育部審核各校教學卓越計劃專案,軍訓室 得以於95學年度參與此項專案並訂定計畫執行,於95學年辦理「全民國防領導智. 5.

(13) 能研習」活動,全體軍訓同仁透過此項活動,深切體悟到國防教育的轉型重要與 多元化的授課方式,在大學課程自主的情況下,如何提升課程規劃並結合大學各 科系的特色,讓組織成員每一個人自動參與與自我提升價值,因此希望藉由研究 者本身之職務工作和對軍訓組織之了解,提供大學全民國防教育未來之發展方 向,俾對全民國防教育之實施與發展有所貢獻。. 依據上述動機,本研究以軍事基礎概念及國防政策策略性規劃<全民國防教 育法>,重新省思大學軍訓室組織轉型相關之具體作為,並運用整體概念架構, 以有效落實大學軍訓室組織之績效。同時,為因應大學軍訓功能漸次轉型為國防 通識教育,在目前國防通識教育的課程中融入創新教學與跨組織、跨領域的產學 設計,將平衡計分卡導入大學軍訓室,激發組織成員的向心力,融合各處系所之 資源,建構系列活動,以發揮教學創造力與開發學生潛能,以提供另一嶄新的思 維,期使軍訓組織轉型之策略,在大學校園落實,並提供為其他系所、通識教育 新的思維模式,藉此嘗試描繪未來大學軍訓室轉型的初步策略藍圖,以供各界參 酌。 具體而言,本研究之目的包括: 一、 探討大學軍訓室組織運作現況及目前所面臨的困境。 二、 以組織轉型策略提升軍訓工作的效能。 三、 透過平衡計分卡之四大構面財務構面、顧客構面、內部流程構面、學 習與成長構面轉換環境資源方面、學習成長方面、內部流程方面、核 心能力方面導入軍訓室組織並結合其發展的轉型。 四、 借助軍訓組織發展策略改革與學習型組織發展之成果,創新各項學習。 五、 根據研究發現與建議,提供主政機關及相關單位對於大學軍訓室推展 全民國防教育之實質參考。. 6.

(14)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茲將本研究之研究範圍與限制,分述如下:. 壹、研究範圍 一、就研究內容而言 本研究旨在大學軍訓組織轉型願景前提下,透過平衡計分卡之實際運作 歷程,研究內容以平衡計分卡原本之四個構面-財務構面、顧客構面、 內部流程構面、學習與成長構面,研究者以現實環境嘗試轉換成環境資 源方面、學習成長方面、內部流程方面、核心能力方面,並期以導入大 學軍訓室,希望能對軍訓組織轉型中之所有成員有所鼓勵與幫助,並提 供相關單位對軍訓制度政策改革或施行之參考。. 二、就研究對象而言 本研究主體限於大專校院之軍訓室組織人員,因受限對象多且分散,故 無法全部納入,因此本研究範圍只限於某科技大學總教官及一般教官作 為個別訪談的對象。. 貳、研究限制 一、本研究採深度訪談的方式進行,訪談問題涉及過往,受訪者回溯恐有遺漏 或偏差,且因採非正式觀察研究方式,觀察者為被觀察團體中的一員,參 與活動與生活,一方面扮演參與者角色,另一方面扮演觀察者的角色,在 此情況下完整性與真實性將會有所限制。. 二、本研究於產學合作相關之研究中,雖然設計了部分的活動相以佐證,然 而動態性的資料佐證仍然有其侷限,尚未能發掘更多的隱藏性問題,因 此,尚期待對本研究議題有興趣之後繼者,能深研窮究始能克盡其功。. 7.

(15) 三、在大學教官逐次淡出校園之專案啟動後,致使原來業務需現職者勻攤, 除了加增原有業務外,更影響其參與轉變後工作的負擔。研究者在訪談 過程中,受訪者其擔任教學工作之年資、學經歷之歷程、是否富有積極進 取心,及對組織的認同感等,將影響組織績效之基礎要件。. 四、本研究因限於某科技大學總教官及一般教官,然而全國大專校院之軍訓 組織環境因學校文化、地理位置亦各有不同,因此,本研究結果須視其 學校所處之大環境所需,而調整組織成長內容進而轉型,故並不適於所 有大專校院之軍訓組織。. 五、本研究所稱之大專校院軍訓組織轉型策略,適逢教育部於96學年實施「私 立大專校院校安遞補人力」 ,因此訪談之軍訓組織或因遞補人力方案而有 所不同的認知,或因此對組織發展持消極態度,與原先之策略成長計畫有 所出入與不足的變化因素。. 六、因本研究中之組織發展及所導入之轉型策略,目前只實際運用於一所大專 校院,尚未普遍在其他大專校院實施,其成長績效未見顯著,有賴相關 單位予以重視與政策性之支持。. 8.

(16)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綜合前述之研究動機與目的之分析,提出以下名詞釋義,以作為資料蒐 集、調查、研究與分析討論之依據。. 壹、名詞釋義 本研究所使用的主要名詞意義,界定如下: 一、大學軍訓室 係指自 1995 年依修訂之<大學法>設軍訓室及主任,執行軍訓教育、協 助學生生活及品德教育之輔導、並配合國家政策辦理預士官考選作業。. 二、組織轉型 係指教育部公佈軍訓教官制度改革後,大學軍訓室成員組織,為因應外 在環境變化與內部環境需求,在結構、文化、策略與技能上所作之改變, 以使組織從舊體制過渡到新體制的轉化過程。. 三、平衡計分卡 本研究係指透過平衡計分卡之四個方面-環境資源方面、學習成長方 面、內部流程方面、核心能力方面,聚焦、整合與學習,使軍訓組織得 以在各項績效上突飛猛進,創造整體遠大於部分之總合的效益。. 四、人力替代方案 教育部為推動私立大學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之盤整與創新工作,並因應 軍訓教官離開校園之人力缺額,以遞補與充實學生事務(含校園安全) 與輔導工作相關專業人力所實施之計劃方案。. 9.

(17) 五、國防教育資源中心 教育部為減少校園災害事件發生,提升各級學學校校園安全維護功能及辦 理全民國防教育宣導,特補助私立大專校院設置資源中心,以協助辦理區 內或跨區各級學校之全民國防與課程之教學、人力支援、協調事項稱之。 六、專業教育研討活動 教育部為執行軍訓施政工作綱要計畫,使軍訓人員瞭解教育政策趨向及強 化本職學能,增進其組織管理、全民國防教育教學、學生生活輔導等學養 知能,並激勵其研究發展精神,以落實各項軍訓工作,特訂定將每週基本 軍官團更名為專業教育研討活動。. 10.

(1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為三節,分別敘述軍訓教育發展與實施現況、現行大學軍訓組織的 發展與困境與平衡計分卡之理念與在非營利事業之相關研究等,分述如後:. 第一節 軍訓教育的發展與實施現況 世界先進國家十分強調全民國防的思想,咸認培養公民的國防意識,是一項 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單靠政府部門發號施令是不夠的。必須啟動各階層、各部門 的力量,為國防教育的組織配置最佳網路體系。隨著社會政治、經濟和科學文化 技術的發展,各國國防教育將逐步擺脫傳統軍事國防觀念的限制,而代之以更新 更完善更豐富而且全民、全方位的、立體的、開放的、現代化的大國防觀念,並 主張從政治、軍事、民防、經濟、技術、心理、外交、精神等諸方面,增強公民 的現代軍事意識和戰爭防衛意識。 由於各國在政治、經濟、歷史、軍事以及地理環境等方面的差異,其實施國 防教育的情況各有不同,但不論其措施為何,都在達到「增進全民之國防知識及 全民防衛國家意識,健全國防發展,確保國家安全」之目標。. 壹、軍訓教育的沿革與發展 我國學生軍訓,源自於文武合一教育的優良傳統。早在黃帝時代,即以角牴、 擊劍、射御、蹴踘、捶丸等訓練青年,唐、虞、夏、商、周五代亦以拳術、劍術、 弓矢、擊壤、投壼等訓練國人。及至孔子力倡「六藝」教育,使文武合一教育更 為系統化、制度化。孔子說: 「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 、 「不教民戰,是為棄之」、 「有文事,必有武備」 。左傳曰: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等,均可看出當時文武合 一教育理念的風尚。 漢、唐盛世,可說是六藝教育的成就,也可說是文武合一教育發皇的結晶。 惟自宋、明以後,文武分途,社會風氣演變成重文輕武,產生文人不知兵,武人 不讀書的惡習,以至國勢不振。顏習齋對此曾有很深刻的批評:「朱子重文輕 武……其遺風至今,日衣冠之士,羞與武夫齒。秀才挾弓矢出,鄉人皆驚,甚至 11.

(19) 子弟騎射武藝,父兄便以才目之。長此不返,四海潰弱,何有已時乎?獨不見孔 門無事之時,弓矢配,劍不去於身也。」 明朝遺臣黃宗羲,身受兵亂之害與忘國之痛,慨歎「使文武合為一,途為儒 生者知兵書、戰略非我分外,習之而知其無過高之論。為武夫者知親上愛民,為 用武之本,不以粗暴為能,是則皆不可叛之人也」。說明文武合一與文武分途之 利得失,誠可為後人殷鑑。 (謝元熙,1993:37) 一、軍訓教育的發展歷程 1925 年,因五卅慘案與國家主義思潮的刺激,軍事教育思想風靡一時。江 蘇省教育廳及各地學校,大加提倡,是年 10 月全國教育聯合會議,要求學校應 注重軍事訓練,而京滬各學校如中華職校、大夏、東南等大學及附中,均實施軍 事教育。1926 年前後,革命政權已在廣東構成堅強之基礎,南方各省學校,均 有學生軍之組織,迨至北伐軍興,知識份子群起響應,而學校軍事訓練,亦因革 命之進展,孕育了新生命(教育部,1978:29)。 1927 年 4 月 18 日國民政府奠都南京,即致力於國家安定與建設,1928 年 5 月 15 日,大學院(教育部前身)召集第一次全國教育會議於首都,時甫經五三 慘案發生,全國悲憤,軍事委員會於 23 日第 7 次大會中提出「中等以上學校軍 事教育方案」 ,當經大會接受一致通過。至此,我國學生軍訓,乃告正式創建(教 育部,1978:29-33)。 1928 年 11 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成立「訓練總監部」 ,訓練總監部遂於是 年 12 月 3 日設置「國民軍事教育處」主辦軍訓事宜,策劃高中以上軍訓教育之 實施及考選軍事學校畢業學生為教官。至 1929 年,大學院改為教育部,復規定 各校軍訓科每學年為三學分,兩學年共六學分,連同整個軍事方案,通令全國高 中以上學校遵辦。於是學校軍訓一科,遂正式納入高中以上課程。凡高中以上學 校應以軍事教育為必修科,女生習看護,由大學院請軍事委員會派遣正式陸軍學 校畢業學生為教官。每年暑假期內,各校學生應受連續三星期之嚴格訓練,自此 軍事教育遂見實施(教育部,1948:1331)。學校增設軍訓學科為我國近代教育 史的創舉。實施以後,軍學雙方均因經驗缺乏,問題自所難免。. 12.

(20) 自 1934 年 5 月起,教育部會同訓練總監部,邀請專家,將原方案不足之處, 一一加以修正補充。內分 5 章 26 條,如平時訓練、集中訓練、數學科目、教學 時數、野外演習、醫務看護、教官任用、服裝設備等項,均有明確規定。同年 8 月呈奉國民政府指令公布施行。9 月兩部復訂頒<高中以上學校軍訓管理辦法> 通令實施。內分總則、組織、服裝、請假、外出、教室規則、食堂規則、操場規 則、野外規則、值日勤務、風紀衛兵、診斷規則、及附則等 14 章,共 98 條。從 此學生軍訓以逐步入於規律化。1937 年七七抗戰起,訓練總監部撤銷,學生軍 訓改隸政治部。1938 年又改隸軍訓部,1946 年 5 月,國防部成立,學生軍訓又 劃歸國防部管轄(教育部,1948:1331) 。從 1928 年學校增設軍訓起,軍訓主管 機關四度更換,期間所訂定有關軍訓法令,不下 30 餘種。與教育部會銜頒行的 重要法案,亦有 7、8 種。 抗戰勝利後,中共以學校為其鬥爭的另一戰場,而大專院校更為其組織發展 的重要目標。其安排之職業學生,乘隙把持學校,製造事端,鼓動學潮,以「反 對校長」 、 「反對訓導」 、 「反對教授」 、 「反對會考」 、 「反美帝」 、 「反壓迫」 、 「反征 兵」 、 「反內戰」等為口號,幾乎無所不反,煽動各大中學罷課、示威、遊行、暴 動……如昆明「一二一血案」 、北平「沈崇事件」 、南京「五二0事件」…等。釀 成校園動盪,困擾政府,破壞施政,打擊民心士氣,也造成了社會動盪的不安。 政府為求政治安定,對共黨陰謀,始終採妥協與包容態度,學生軍訓亦因而趨於 式微。1944 年 8 月,中央對於專科以上學校軍訓,因另有計畫,以通令全國停 止實施(教育部,1948:1331) 。 1949 年中央政府遷台後,1953 年 7 月,教育部頒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 生軍訓實施辦法>(如附錄一) ,1953 年 7 月 31 日,行政院頒布修正<高級中 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及<專科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台灣地 區中等以上學校開始全面實施軍訓教育,其內容摘述如後(教育部軍訓處,1992: 193-196) : 1.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軍訓教員由國防部負責甄選,並先予以適合於擔任學校 軍訓工作之訓練。. 13.

(21) 2.列冊送由教育部及台灣省政府轉知各學校分別聘任。 3.軍訓教員一律由國防部調為部屬參謀,視同現役軍官,計算其年資、考績 視其在校服務成績,送請國防部核定。 4.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軍訓,所需經費及軍訓教員薪津,公立學校由各級政府 就實際需要核撥,私立學校由各該校自行負擔。 1958 年 7 月 31 日行政院頒布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 及<專科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將我國學生軍訓在台灣地區重新實施有 了明確的規範,並將國防部於 1952 年擬定<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生養成預備軍官 訓練計畫>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男生養成預備軍士訓練計畫綱要>實施 要點摘錄其中(中華民國年鑑社,1953:339) ,仍將學校軍訓教育與預備軍士官 制度相結合,使學校軍訓教育為預備軍士官之準備教育。 <專科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雖已於 1953 年 7 月由行政院公佈。當 時已籌備不及,改於 1954 年第 1 學期起開始實施,規定專科以上學校男生一律 實施軍訓,女生一律實施護理及軍事輔助勤務訓練。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軍訓 期限為 4 年,每週施訓以 2 小時為度。專科學校及專修科學生,其每週施訓時數, 得視修業年限之長短,照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施訓時數,酌予增加,但以不超過 4 小時為度。在經費部分專科以上學校實施軍訓所需之經費,及軍訓教官薪津(比 照教授講師助教待遇),公立學校由各級政府就實際需要核撥,私立學校由各該 校自行負擔(中華民國年鑑社,1954:544-545)。 教育部自 1957 年 7 月起,即常與國防部及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聯繫,擬定 改進計畫以期建立制度有效實施。學校軍訓之主要原則為:確定高級中等學校軍 訓,以養成學生良好之品德風度,與規律的生活習慣為目標,大專校院之軍訓教 育,以完成三軍預備軍官之入伍訓練為目標(中華民國年鑑社,1958:402)。 救國團協助學生軍訓教育時期,軍訓教育工作的內容較 1928 年軍訓教育創 建之初更為多元,但工作內容雖層面較廣,卻不脫離將學校軍訓與兵役制度相結 合之根本,訓練在校學生,具備軍事技能,期能實現文武合一之教育制度,養成 文武兼備之優秀人才,以備戰時所需。. 14.

(22) 學生軍訓教育,經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近 8 年的積極推行,成效卓著,規模 奠定,自宜納入教育正常體制,由主管全國教育行政的教育部,做全般擘畫與督 導,藉以加強學校軍訓之推行,因此行政院於 1960 年 7 月 1 日明令學校軍訓業 務改由教育部主管,由教育部設置學生軍訓處賡續負責辦理(教育部,1974: 1372)。 又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為強化軍訓教育組織,便於工作之督導執行,於 1960 年 11 月頒布「臺灣省政府教育廳軍訓室員額編制」;民國 1961 年 7 月 1 日臺灣 省教育廳「軍訓室」正式成立,凡省屬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軍訓業 務,均由軍訓室主辦(陳清添、陳清波,1987:68)。1962 年 3 月 1 日起教育廳 軍訓室更建立軍訓督導制度,教育部軍訓處之軍訓督考分區,在臺灣省政府為教 育廳軍訓室,在縣(市)則設軍訓聯絡處,每縣市設軍訓督導員一名,以發揮逐級 授權、分層負責之組織功能,負責推動學校軍訓的督導指揮工作(陳清添、陳清 波,1987:68)。 1962 年 3 月 5 日教育部令將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員」職稱,改為「軍訓 教官」(教育部,1978:442),該職稱,自 1962 年沿用至今。 52 學年度起,軍訓教育制度有幾項變革(中華民國年鑑社,1963:546-547) : 1.教育部根據高級中等學校新訂課程標準所訂軍訓課程大綱,編輯新教材, 作為當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新生軍訓施教之準據。 2.教育部明令各級學校夜間部與補習學校,一律實施軍訓課程。 3.為配合國家經濟建設發展需要,重新規劃職業學校軍訓課程標準。 1967 年 10 月 31 日教育部修正公布、1973 年 4 月 20 日、1977 年 9 月 26 日 教育部、國防部會銜修正公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教育部 臺(66)參字第 27705 號;國防部(66)金銓字第 3075 號)修正內容摘述如後(教 育部,1992:193): 1.增列高中、高職、五年制專科學校之一年級學生,於第一學期始業期間得 實施軍訓「基礎訓練」。 2.增列軍訓人員得依狀況實施集中辦公,設軍訓教官辦公室。. 15.

(23) 3.明定大專院校總(主任)教官與高級中等學校主任教官,在軍訓人事、軍訓 教育與軍訓後勤業務方面,應秉承校長指示,協調有關單位,指揮所屬辦 理全校軍訓事項及協辦訓導事宜。 4.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所需軍訓教官之甄選任用規定,軍職編制基 準、遷調、獎懲實施辦法等,由教育、國防兩部協調分別訂定之。軍訓人 員設置基準、員額編配、教官敘薪基準、介派、考核考績等規定,由教育 部訂定之,基於現役軍官身份所實施之職務輪調、經調及其他應行之必要 作業,概照國防部規定辦理。 教育部學生軍訓處成立時,僅為任務編組單位,直到 1968 年 2 月 12 日行政 院修正<教育部組織法>,學生軍訓處才成為正式編制單位。其中教育部於 1973 年 7 月 25 日教育部修正的<教育部組織法>,在第 16 條條文中,明定學生軍訓 處掌理下列事項(教育部,1992:5-7): 1.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之計畫、指導及考核事項。 2.學生軍訓課程及設備標準之擬訂與審核事項。 3.軍訓教官、教員之選拔、儲訓、介聘、考核及進修事項。 4.預備軍官訓練及兵役行政之聯繫、合作事項。 5.學生軍訓器材及軍訓人員服裝、補給等事項。 6.關於其他學生軍訓事項。 1976 年 4 月 2 日教育部修正公布<教育部處務規程>(教育部臺(65)參字 第 7756 號)規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實施事項由軍訓處主辦,各有關單位協辦(教 育部,1992:8-10)。1967 年 7 月 1 日臺北市改制,同年 8 月 28 日臺北市政府 教育局軍訓室正式成立,原由臺灣省設置之軍訓督導則撤銷(張芙美,1999: 147) 。 1978 年 7 月 1 日高雄市改制為院轄市,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成立軍訓室,負 責管轄其所屬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軍訓業務,使省、市軍訓工作得以充分發揮 逐級授權、分層負責之組織功能(陳清添、陳清波,1987:68) 。 換言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實施辦法,雖為各級學校實施學生軍訓的依. 16.

(24) 據,但屬行政命令性質,缺乏法律地位,致使學生軍訓雖已實施有年,在學校仍 無明確定位。1972 年 8 月 24 日,<大學法>修正案首度納入軍訓有關條文,經 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第十四條規定「大學置軍訓總教官、主任教官、 教官及護理教員;其遴選、介派、遷調辦法,由教育部訂之」。從此,軍訓教官 依法成為學校編制內成員之一,但仍未將軍訓組織納入學校體制(軍訓處,1978: 161) 。 1987 年,政府宣布解嚴,軍訓制度及軍訓教官均成為改革的對象之一。1987 年至 1994 年<大學法>修法期間,部分人士要求「軍訓教官退出校園」的訴求, 影響<大學法>的立法流程,大學法修正時,有關軍訓教官在大學校院之定位, 尤關重要。經立法院教育法制聯席委員會多次辯論審查,終於 1993 年 12 月 7 日 完成三讀。其中第十一條第六款規定,大學設「軍訓室,負責軍訓及護理課程之 規劃與教學」。繼<大學法>通過後,<大學法施行細則>亦在廣泛徵詢各方意 見,並經 40 餘次分區座談,長達 8 個月之研討下完成草案,於 1994 年 8 月 19 日奉行政院核定。教育部於同年 8 月 26 日發布施行。其中第九條第三款明訂: 「軍 訓室置主任一人,軍訓教官、護理教師若干人;主任由教育部推薦級職相當之軍 訓教官二至三人,由校長擇聘之」(教育部,1996:2099-2100) 。 其後司法院於 1995 年 5 月 26 日作成釋字第 380 號解釋及 1998 年 3 月 27 日作成釋字第 450 號解釋,以大學軍訓課程是否列為「共同必修科目」,應由大 學自主;大學內部組織(含軍訓室)之設置與否,應由各校自訂。在此期間,教育 部於 1996 年起軍訓處規劃軍訓課程朝專業「六大領域」發展,並自 86 年度上 學期開始以新教材施教(教育部軍訓處,1997),此為精進軍訓教學學術化的肇 端(教育部軍訓處,1996) 。. 二、軍訓教育的執行成效 軍訓教育的執行成效,自創建至 1937 年抗日戰爭爆發,其間軍訓制度日臻 健全,如制定<軍事教官任用章程>、<軍訓教官服務條例>、<軍訓教育查閱 章程>、<軍事教則>、軍訓教育編訂、軍訓實施方式以及軍事教育管轄系統之. 17.

(25) 建立等,均日漸完備。重視文武合一教育之理念,便成為教育救國、自強圖存之 風尚。對培育守紀律、負責任、明禮義、知廉恥之現代國民,及鼓舞愛國情操, 激勵民心士氣,蓄積抗戰國力厥功至偉。八年抗戰,學生軍訓在國家面臨強敵入 侵,民族瀕臨生死存亡的關頭,對激勵民心士氣,堅定抗戰必勝信心,其貢獻尤 為卓著。其後,號召知識青年從軍,學生群起響應,蔚成波瀾壯闊的愛國從軍運 動,並在印緬戰區,創造了輝煌的戰果,為我國學生軍訓史上寫下了光榮的一頁 (謝元熙,1987:39) 。 1954 年 2 月 1 日,國防部頒布<台灣省高級中等學校軍事管理通則>(國 防部、台灣省政府(43)誠謙字第 0164 號)和<台灣省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有關 人員權責畫分與配合辦法>,1954 年 9 月 20 日,國防部頒布<專科以上學校學 生軍訓管理辦法>(國防部、台灣省政府(43)誠謙字第 1698 號)和<專科以 上學校軍訓有關人員權責畫分與配合實施要點>,規定各校(院)軍事管理,概 依照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在校組織之編隊實施。 各校(院)全體教職員,均須協助軍事管理之實施。各縣市學生校外生活指 導委員會,應配合各校(院)軍事管理之實施。加強學生校外生活指導事宜。軍 事管理方面,以培養學生明禮義、知廉恥、負責任、守紀律之美德,樹立克難實 踐、互助、進取之風尚,養成迅速、確實、整潔、活潑之習慣,以課外活動軍事 化,日常生活規律化為訓練目的。在生活輔導的實施方面,對學生的禮節、服裝、 集會、活動、請假、外出、膳食、寢室、教室、操場、野外、值勤、會客、診斷、 防護及考察等部分,都列入軍事管理範圍,也都有具體而詳盡的規定(張芙美, 1999:102)。 1954 年所頒布的 4 項辦法中,可以瞭解軍訓教育在台灣重新實施後,除了 基本的軍訓教學外,軍事訓練仍是主要工作,但有鑒於大陸時期實施軍訓教育的 成果不彰,在計畫軍訓教育工作時,皆配合制定相關實施辦法與規定,將學校員 生作一軍事組訓,軍事管理在學校教育與學生校外生活指導配合下,更具效果。 1960 年學生軍訓業務由救國團移交軍訓處負責時,全國總計實施軍訓之學 校,大專院校為 25 所,高級中等學校為 250 所,學校軍訓教育仍根據 1959 年行. 18.

(26) 政院令頒之<學校軍訓教育改進計畫大綱>所規定之課程內容實施(中華民國年 鑑社,1961:547) 。並將原有之<台灣省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暨< 專科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兩種,合併修訂為<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軍 訓實施辦法>,藉使此一文武合一教育制度,不為若干因時制宜之法令所牽制。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軍訓教育課程也予以修訂,內容較為充實,並著手計畫編印學 生軍訓課本及軍訓教育施教之講授計畫。大學學生軍訓課程也完成初步修訂工 作,不論高中、大專軍訓課程,皆以陶冶學生高尚品格、充實服務知能、加強國 家觀念、鍛鍊學生健全體魄、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及灌輸現代軍事常識、培養文 武兼備優秀人才為目標(中華民國年鑑社,1962:542) 。具體成效簡略歸納如下: 1.實施預備軍官訓練 預備軍士官訓練自 1952 年開始實施,1956 年稍有變更,預備軍官訓練時間 原定為 12 個月,起改為 18 個月,訓練期滿由國防部發給預備軍官適任證書;而 預備士官訓練,凡高中畢業未即升學者,依法服常備兵役,以符合公平原則(中 華民國年鑑社,1957:441) 。並在 1958 年將預備軍官訓練之期間,決定再縮短 為 14 個月(中華民國年鑑社,1958:402) 。 2.配合有關機關團體舉辦暑期青年戰鬥訓練及戰時服務: (1)暑期青年戰鬥訓練-係由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所主辦,教育部協力配 合,此項訓練從 1953 年實施起,獲致極良好之效果。因適合青年需要, 極富教育意義,且每年訓練方式,均能從經驗中不斷改進,推陳出新, 對於青年德、智、體、群、習性之培養,均有相當助益。1956 年暑期 擴大舉辦,凡年滿 15 至 30 歲之青年,均可報名參加(中華民國年鑑 社,1957:441) 。 (2)青年戰時服務-分為大專青年戰時服務隊、中等學校戰時服務隊、海 外青年回國軍人服務隊(海外歸國僑生組成) ,讓學生於暑期從事有意 義之軍中和社會服務,包含軍中醫護、軍中技術、農、漁、鹽村服務、 山地服務,以及前線外島、各部隊服務等(中華民國年鑑社,1956: 485)。. 19.

(27) (3)學術研究類各隊-結合學生專長,組成學術研究隊,分別由各校教授 率領赴各地區作實地觀察、研究與探討(中華民國年鑑社,1956:485) , 1956 年前往宜蘭大南澳地方發現晶質瀝青鈾曠,即為成功大學師生所 組礦產探勘隊所為,可說成效甚宏(中華民國年鑑社,1957:441) 。 (4)國防體育類各隊-結合嚴格軍事管理與訓練,並注重政治課程及戰鬥 教育,配合野營、游泳、登峰、自行車隊等野外活動,鍛鍊學生體格 與愛國意識(中華民國年鑑社,1956:485-486) 。 3.鼓勵優秀學生報考軍事學校: 教育部為實現文武合一教育目標,促進文武學校均衡發展,以適應國家之需 要,除已先後核准陸軍軍官學校等 7 校畢業生准予頒授學士學位外,特於 1956 年 7 月令頒<公私立中等學校輔導優秀青年投考軍事學校實施要點>,規定各中 等學校應加強民族精神教育之設施,培養青年國防思想,激勵青年從軍報國之志 節,期以蔚成風氣,令各校秉此要旨,經常予學生積極之鼓勵與輔導。對於各中 等學校畢業生投考軍事學校,報名踴躍及錄取比例較高之 12 校,由部傳令嘉獎。 為儲訓三軍官校考生來源,完成青年從軍報國之志願,對投考軍校落選而接近錄 取標準之學生經教育部會同國防部及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設置補習班,予以 9 個 月之補習,其成績及格者,分發三軍官校就讀(中華民國年鑑社,1957:441)。 4.軍訓實施,除加強學術科教育外,應以加強學生生活管理為重點,以建立 青年合理之生活規範。 5.充實軍訓教育器材設備,以提高學生學習興趣。 1957 年 7 月起,教育部會同國防部及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聯繫,擬定改進 計畫以期建立制度有效實施。學校軍訓之主要原則為:確定高級中等學校軍訓, 以養成學生良好之品德風度,與規律的生活習慣為目標,大專校院之軍訓教育, 以完成三軍預備軍官之入伍訓練為目標。改進之具體內容為:建立完整制度、提 高幹部素質、簡化教育課程、調整教育時數、區分教育重點、改進教學方法等 6 大部分。並自 47 學年度第 1 學期按此改進目標實施(中華民國年鑑社,1958: 402) 。. 20.

(28) 遷台後軍訓教育的重建,在先總統蔣公、經國先生的主導和重視下,軍訓教 育的執行,得到權力中心的行政支援,各項有關學生軍訓教育的法令與規定,都 能有效規範與督促軍訓教育之執行,並配合跨部會的協調與督導及對施行各校之 軍訓總檢閱,不斷透過考核、評鑑,發現問題,提出改善方案,使得學生軍訓教 育制度奠定良好基礎。 三、現行軍訓教育的工作內容 軍訓教育在台灣地區實施五十多年來,隨著國防政策與社會環境的改變,軍 訓教官的工作內涵及角色不斷的調整,教官從原本生活管理的角色,轉變到輔導 服務學生,軍訓課程也做精進規劃,雖然軍訓教官在校園的角色及功能曾遭受到 爭議,但不可否認,軍訓教官在校園的工作也確實受到學校、家長及學生的肯定。 因應社會環境對軍訓制度的期望,2002 年軍訓處律定當前軍訓工作 3 大施政目 標: 1.精進國防通識教育,推動全民精神動員。 2.防制學生濫用藥物,減少校園意外傷害。 3.落實教育替代役工作,發揮學生校外會功能。 前述施政目標可以了解現階段軍訓工作方向為「國防通識教育」、「校園安 全」 、 「生活輔導」 、 「春暉反毒」 、 「教育替代役」等五大工作。說明如後(教育部 軍訓處工作綱要計畫,2002): 1.國防通識教育 軍訓教育是軍訓教官到校園工作的主要目的,教育部於 2002 年 10 月 18 日, 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軍訓實施辦法>並發布實施,所以現階段軍訓教學所包括的範疇為: (1)授課內容:國防通識課程區分為國家安全、兵學理論、軍事戰史、國 防科技、軍事知能、軍訓護理等六大領域。為落實教育成效,軍訓處頒<軍訓教 學評鑑實施規定>,明確律定教學程序與考評方式。此外,各校亦可依學生特性, 在授權課程調整幅度內(大專校院 30%,高中職校 20%),結合課程領域,調 整適當課程。. 21.

(29) (2)授課方式:大專院校依大學自治精神為選修或必修,由各校訂之,但 一般學校多採「大一必修,大二選修」模式;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為必修,軍訓: 高一、高二男生為二學分,女生為一學分;高三男生為一學分,女生為 0.5 學分。 護理:男生不修,女生必修,高一、高二為一學分,高三為 0.5 學分。 (3)授課時數:學生:高中職學校軍訓總授課時數為 180 小時(第 1、2 學 年每週 2 小時,第 3 學年每週 1 小時) ;大專院校依課程自主精神為選修或必修。 (4)折減役期:學生修習軍訓課程,男生可折減兵役役期,最多以 30 天計 算(高中職校 14 天,大專院校 16 天) 。 2.校園安全 校園安全是教育的根本,也是學校校長、行政單位、教師及家長最關心的 事。為維護學生安全,各級學校透過軍訓教學及各種集會場合,實施防火、防災、 防暴等安全宣導,並在校園完成相關措施: (1)24 小時值勤──教育部於 2001 年 7 月依<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 點>之精神及維護學生安全需要,由軍訓處於 2001 年 11 月規劃成立「校園安全 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簡稱「校安中心」 ,統籌各級學校校園事件之通報與 處理作業。旨在爭取時效、掌握機先,藉軍訓教官二十四小時的值勤機制,以通 報、管制、協調、指揮等手段,即時協助各級學校處理校園安全事件,有效維護 學生安全,減少損害,確保校園安寧;各級學校也完成「校安即時叩」之設置及 「危機應變小組」之編組。 (2)學生安全維護──由於天然災害(震災、風災、水災)與人為因素(火 災、山難、校園暴力、車禍、集體食物中毒等),對於校園安全維護工作,造成 嚴重的人員危害與財產上的損失。為了即時、有效處理上述緊急突發狀況,依據 學校環境特性,制定校園安全維護危機防制機制,學校完成應變組織編組外,並 在計畫作為上著重狀況預擬與演練,務求在平時就做好應變準備,一旦有事便能 從容處置,將災害減至最低。 (3)校外生活輔導──依據教育部 2000 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設置 要點>,為維護學生校外生活安全,加強校外生活輔導,統合運用各機構、學校. 22.

(30) 組織功能,匯集整體力量,完成校外巡查、學生安全維護、中輟生協尋、交通安 全維護、協助輔導學生從事資訊休閒活動等。 3.生活輔導 1998 年 7 月 15 日教育部訂頒之 87 學年度「學生生活輔導實施計畫」 ,各 級學校軍訓教官軍依教育部規定對學生實施生活輔導。軍訓教官由以往的軍事管 理的方式轉變為輔導與服務的型態。 4.「春暉反毒」專案 自 2000 年起,為防制學生濫用藥物、消除菸害、拒絕酗酒、禁止嚼食檳榔 及推動愛滋病防治教育,各級學校每學期訂定春暉宣導月,開始宣導、辦理相關 活動,以維護學生健康,促進身心正常發展,為國家培育優秀青年 5.教育替代役 1999 年因應國防戰略的改變及國軍精實案的施行,溢出部分兵員,為維持 兵役公平而實施役男替代役;內政部規劃教育替代役,工作上區分為社會治安類 及社會服務類二種。教育部自 2000 年起由軍訓處辦理教育替代役訓練工作。2001 年起各縣市教育局之校外會,協助辦理役男服勤及督導工作。 軍訓教育制度因戰時需要而形成,初期工作內容以學生軍事訓練為主;在因 應政治、經濟、社會環境的變遷,工作內容不斷擴增,救國團主管時期除學生軍 事訓練外,加入學生生活輔導工作;教育部軍訓處主管時期,工作更是多元化, 除了軍訓課程與學生生活輔導外,更在配合教育政策與校園安全問題下,投入 24 小時值勤的校園安全、春暉反毒、霸凌防治以及教育替代役工作。軍訓教官 在校園中的工作內容,更涵蓋教務處的軍訓教學、學務處的學生生活輔導、總務 處的校園安全工作及支援教育部的教育替代役役男的訓練、分發與管理工作等 等,工作內容相當繁雜(金育台,2007:24) 。. 23.

(31) 貳、全民國防教育實施現況 國防教育實施的主要要目的是在透過不同的教育機制實施,以增進全民之國 防意識,以下就<全民國防教育法>(附錄 1)所擬定的四方面提出現況分析: 一、學校教育層面 2005 年 2 月 2 日公布之<全民國防教育法>第 7 條規定:各級學校應推動 全民國防教育,並視實際需要,納入教學課程,實施多元教學活動。其課程內容 及實施辦法應由教育部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國防部)定之。在<全民動員法>第 14 條第 2 項當中也規定: 「為結合學校教育增進國防知識,教育部應訂定各級學 校軍訓課程的相關辦法」,因此教育部對未來全民國防教育之推動與落實,乃責 無旁貸。 (一)大學教育部份: 近年來隨著社會變遷,軍訓教育制度也隨之變化,但仍以加強國防軍事知識 為範疇,1994 年修訂後的<大學法>雖明定「軍訓室」的定位,然隨後在 1994 年及 1998 年的大法官釋憲文則指出:大學軍訓課程及軍訓室之設置與否,全由 大學自主(附錄 2)。因此,各專家評論也不時出現,為大學軍訓帶來了各面向 評議,也讓軍訓課程有了新的注解及實施方案,目前各大專校院仍以軍訓教官為 授課教師,選、必修課程參半,未來授課之師資由各校聘任符合任教資格之教師 教授國防通識課程。因此「國防通識師資法制化」已成為未來趨勢,且為必須執 行事項。然就大學之國防通識課程,除了原定之「六項領域」-國家安全、國防 科技、兵學理論、軍事戰史、軍事知能、護理外,應更具有多面向的學術領域, 如文化科學、人文藝術、領導統御等;另在通識課程外,更應著重在專業領域研 究,並與其他學門融入接軌,使國防教育更實用且具無可取代的價值。 另以往軍訓人員在校園中的角色,不論是部頒政策或一般認知均偏重「功能 性」 ;但就其養成教育以迄指揮參謀教育皆含「領導教育」 ;軍訓人員的價值性是 否應具以提升轉化;再則「軍訓制度改進方案」乙案,雖保障現職軍訓教官工作 權益之原則(大學教官可服務至最大年限退休),逐年逐步分階段精簡員額。然 為兼顧校園安定與發展下,採遇缺不補等漸進方式,亦影響組織團隊的士氣。. 24.

(32) (二)後期中等教育: 後中教育之國防教育課程,自 2004 年所發布的<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 要>,已於 95 學年度起逐年實施。唯 2004 年 4 月舉行的「全國高中教育發展會 議」達成立即啟動理想新課程的修訂機制,自 98 學年度開始實施新課程總綱修 訂定案-國防通識減少 2 學分,護理課程也併入健康與體育之領域。而停辦 11 年 的高中職學生實彈射擊課程,配合<全民國防教育法>的頒布實施,也在 95 學 年下學期恢復辦理。讓所有青年學子在國防通識課程之餘也親自感受實彈的經 驗,各縣市高中職校更辦理「探索教育體驗」 、 「國防體能訓練」 、 「愛國歌曲比賽」 等,讓同學從中體悟國防的重要性。 以上這些課程設計活動,的確讓學生對各種訓練與戰備規劃有更新一的認 識,也證明了國防事務與政策,的確有發揮柔性訴求的空間,後中教育之國防通 識,是有完整之課程設計,並由教育部軍訓處統一實施並檢核,學生參予一系列 的各類之活動訓練課程,其具有了基本的國防概念後,從外而內的自我改變了。 這些漆彈射擊及戰術作為體驗、國防體適能活動、災害防(自救)技能研習等等 讓學生具備了國家認同的至高共識。. (三)國中小教育: 教育部 2005.10.18 公布之<國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綱要草案>,於 2006 年 2 月起實施,<全民國防教育法>規定,各級學校應推動全民國防教育, 視實際需要納入教學課程,實施多元教學活動,因此訂定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 課程綱要。根據草案,國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涵蓋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國防相 關事務三大內容,不獨立成科,而採融入各領域教學的方式進行,包括社會、國 語文、健康與體育、生活、綜合活動、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老師教學時,都須 納入全國防教育內涵,而且小學一年級到國中三年級各年級都應融入。屆時全國 三千多所國中小學,將「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各年級各領域課程中,教授中小學 生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國防事務等內容,以及滅火器、緩降索如何使用等實用 性的救災技能。但因目前各中小學國防課程教育尚未統籌納入課程中,因此教育. 25.

(33) 部已依據全民國防教育五大主題相關之宣教主軸,委由軍訓處編組各縣市高中職 校教官成立全民國防教育宣講團,並於 2008 年 9 月實施。 從其他國家實例中可知:俄羅斯除了通過小說、電影、電視、戲劇等文學藝 術作品對公民進行軍事愛國主義教育外,還充分利用博物館、紀念館、紀念日、 命名英雄人物和定期組織各種軍事體育活動的辦法進行國防教育。美國政府在許 多中、小學開設了「核子戰爭常識」課程,邀請核子專家、專業教授和國防專家 講座,每年舉辦軍事夏令營,讓中、小學生體驗軍事生活,學習航海、航空和航 太知能,引發學生們對現代國防興趣。在目前尚未融入各領域課程之前,亦可如 前述辦理多樣性的國防課程,以落實在國中小學階段,讓未來主人翁皆能奠定國 防基石。. 二、政府機關(構)在職教育 為使政府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全民國防教育有所準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於 2005 年 6 月 23 日公佈<公務人員國防教育訓練辦法草案>,公務人員國防教育 於 2006 年 2 月起實施,明定各機關須列入年度訓練計畫,以專班訓練、隨班訓 練、專題演講、數位學習等四中方式辦理(黃財官,2006)。自<全民國防教育 法>頒訂後,國防部隨即辦理各部隊種子教官至各縣市政府及各公營機構作巡迴 教育專題講演,從兵役動員與動員制度、國防科技、防衛動員到國際情勢,希望 透過專題的講演,讓在職教育功能更深入基層。然從巡國防部國防在職教育巡迴 專題講演規劃表( http://aode.mnd.gov.tw/)中顯示,此類課程未如後中教育 般之多樣活動設計,吾人認為政府機關(構)國防在職教育應更具有創新的思維 空間,諸如結合民間漆彈射擊活動、基地參訪以及軍事戰鬥營,從點、線、面立 體教育著手,讓國防在職教育發揮實用效應,以收擴張戰果之實,不啻靜態專題 而已,因此,政府機關(構)在職教育仍有戰力增長的空間。. 26.

(34) 三、社會教育 為推廣及落實全民國防教育,社會教育部份交由教育部社教司執行(附錄 3) ,目前辦理方式:以演講、系列性講座、工作坊、研討會等方式進行。目前多 半結合年度民防訓練,兼採參訪或配合鄉鎮消防演練實施。在<全民國防法>第 九條(一般社會大眾實施原則)也明白指出:各級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 製作全民國防教育電影片、錄影節目帶或文宣資料,透過大眾傳播媒體播放、刊 載,積極凝聚社會大眾之全民國防共識,建立全民國防理念。因此,在社會教育 方面,除了政府機關推行外更需要各界的支持與發揚,喚起一般社會大眾的共 識。像宣示永久中立國—瑞士,其百年來無戰爭憑藉的就是國人對國家的共識, 雖無戰事卻有戰爭之概念,每年的民防訓練都主動基積極參與,每位人民人手一 本的民防手冊,主動自發的情操亦為吾等讚佩與學習之處。. 四、國防文物保護、宣導及教育 國防文物,為國家精神教育之藍本。除具歷史價值外,對國防教育之宣導極 富具體意義。<全民國防教育法>第 11 條:各級主管機關應妥善管理各類具全 民國防教育功能之軍事遺址、博物館、紀念館及其他文化場所,並加強其對具國 防教育意義文物之蒐集、研究、解說與保護工作。一些已被漸漸遺忘的英雄人物 事蹟、戰場輝煌的鋒芒,戰具研發的科技精神,從過去的歷史痕跡發現現代的思 惟,從「舊」與「破」建立「新」與「立」的時空迴轉。現階段國防文物保護、 宣導教育由文建會統籌,但全國具有全民國防教育功能之軍事遺址、博物館、紀 念館及其他文化場所,尚未有完整規劃及國防教育之實施,對部分軍事遺址亦未 做完善之維護,甚有荒廢之虞,其國防教育新意未重建,此乃美中不足之處。. 上述可知,全民國防教育已逐漸擺脫以往傳統的軍事概念,不再只是政府機 構或軍事機關之事,人民亦不再是在旁抱以觀望態度被動式的參與,或是隨波逐 流的政治棋子,繼而代之的是更新、更完善、更開放的現代化「全民」觀念;如 台中清泉崗空軍基地結合當地鄰里,舉辦「全民國防教育參訪活動」,讓一般百. 27.

(35) 姓體驗二次大戰場景與乘坐二戰戰具之感覺,全國各營區也紛紛爭相舉辦參訪活 動,一揭以往軍中神秘封閉的色彩,讓青年學子、老少男女皆能一窺其中奧祕, 使營區與地方真正融合。因此,在實施的具體作為上,已朝向更生動、豐富多采 的課程設計,深入社會各階層,往下紮根,讓所有全體國民都能體認國防的重要 性,從心出發,化被動為主動,以凝聚全民參與國防的共識。. 28.

(36) 第二節 現行大學軍訓組織的發展與困境 隨著 1994 年 1 月<大學法>修正公布,明定「軍訓室」之設置,確立軍訓 組織在大學院校的法定地位;其後司法院於 1995 年 5 月 26 日作成釋字第 380 號 解釋及 1998 年 3 月 27 日作成釋字第 450 號解釋(司法院,1998),大學軍訓課 程是否列為「共同必修科目」,應由大學自主;大學內部組織(含軍訓室)之設 置與否,應由各校自訂。此一釋憲後可明白大學軍訓組織正面臨新時代的衝擊與 轉變,茲將其發展與困境分述如下:. 壹、軍訓組織體系與職掌 在現行軍訓組織體系中,可知軍訓教官之職責。依據<教育部組織法>第四 條規定,教育部設置學生軍訓處,為掌管全國軍訓事宜的最高單位,除了協助中 部辦公室及直轄市教育局軍訓室(科),向下逐級推動 480 所中等學校軍訓工作之 執行外,另 154 所大學校院與專科部,承教育部之命令協助執行各項軍訓工作。 其組織體系表如表 2-1。. 教育部 學生軍訓處. 第一科 (人事). 中部辦公室 第六科. 本部 22 縣市 軍訓聯絡處 軍訓督導. 督考分區 (1-19 分區) 資深總教官兼任. 154 所大專校院 軍訓教官室. 台北市教育局 軍訓室. 71 所高中職校 教官室. 高雄市教育局 軍訓室. 31 所高中職校 教官室. 第二科 (教育). 第三科 (後勤). 資料來源:本表引自教育部(2007)。. 29.

(37) 再者,依據<教育部組織法>第十七條規定,教育部學生軍訓處設第一、二、 三科,第一科主管軍訓人事業務,第二科主管軍訓教育業務,第三科主管軍訓後 勤業務,其主要業務內容如表 2-2。 表 2-2 科. 教育部軍訓處主要業務職掌表 別. 主要業務職掌 軍訓教官任、免、遷、調業務. 第一科 軍訓人事業務. 軍訓教官甄選、送訓及分發作業 軍訓教官考績、獎懲、晉任等審查作業 護理教師甄選、任用、遷調作業 其他各項相關業務 學生軍訓教育有關業務、預官考選業務 學生生活輔導規劃與執行 軍訓教官職前訓練課程之規畫與執行. 第二科 軍訓教育業務. 軍訓通訊刊物 春暉專案 校園安全中心發展計畫 替代役教育服務役作業 其他各項相關業務 軍服委製與回役人員服裝補給 教官退撫基金與健保負擔部份經費申請與核撥. 第三科 軍訓後勤業務. 眷舍管理與輔導購宅貸款作業 軍人、眷屬身份證之申請作業 私校教官各項補助申請之審核 其他各項相關業務. 資料來源:本表引自教育部軍訓處(2007)。. 3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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