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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危機與法國及德國家庭政策選擇―歷史人口學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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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危機與法國及德國家庭政策選擇―歷史

人口學的觀點

(Population Crisis and Family Policy Choice in France

and Germany-A Historical Demographic Perspective)

吳來信

(Wu, Lai-Xhin)

摘要 一直到 1990 年代前,法國家庭政策都是以鼓勵生育為目標。相反的,德國長期忽視 家庭政策,直到 2000 年時由於低的生育率才將家庭政策列入該國的社會政策重要行事 曆。1700-1944 年間,德國的生育率長期高於法國,但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生育率卻一直 落後法國(Gilles Pison,2012),德法兩國人口生育趨勢徑渭分明但有共同危機。兩國在面 對生育率下降有哪些家庭政策焦點與方法,這是本文要探討的主要內容。 依生育率與家庭型態,德國人口發展可分為(1)高生育率與維持大家庭型態期、(2)戰 爭與人口外移期、(3)總生育率低於替代水準期三個階段(吳來信,2017)。就家庭政策的發 展階段觀察德國而言,該國屬於非顯性家庭政策以鼓勵生育為目標的國家,也就是,在德 國,刺激生育或增加家庭規模並非該國家庭政策主要目標,而是藉兒童托育政策措施以減 緩工作與家庭生活間的緊張關係與提高男女性別最大的平等。在德國,男主外,女主家庭 教育與照顧之男女性別角色分離情況比法國還嚴格。就性別角色的平等這方面的表現而 言,在 2012 年時,經濟合作發展組織的報告,德國的表現是居於後面,而法國則是位在 前面(Emmanuelle Hartmann,2016)。整體而言,在文化意識型態上,德國對父母角色採取 束縛的態度,法國對於父母角色則相對採取開放的態度,這也是決定兩國在家庭政策推動 過程的順暢與否的最重要因素。 就國際家庭政策發展階段:鼓勵生育、降低貧窮、家庭變遷與經濟安全、新家庭型態 挑戰與工作與家庭生活平衡而言(吳來信等,2005;吳來信,2016;吳來信等,2017b), 德國與法國兩國則是遵循不同的軌跡。其中,法國是典型經歷完整發展過程的國家,而德 國則不是走典型的發展軌跡。法國生育率提早下降與人口提早老化的結果是該國 19 世紀 時比其歐洲鄰國人口成長較少的原因,這也是法國一直都是以鼓勵生育為該國傳統目標的 理由,而這也是法國家庭政策發展的首要階段目標。基本上,法國家庭政策發展歷史可粗 分為:「鼓勵生育為主要目標」、「以家為本位與社會平等妥協」、「促進生育為主要目 的,創造就業機會為輔」、「鼓勵生育為主軸,但顯性目標不明顯」四個時期,由此可見, 鼓勵生育一直都是法國的傳統目標。整體而言,德國的家庭政策有一段悠久歷史,但是, 就鼓勵生育而言,他被視為是一種失敗的政策。德國家庭政策的概念主要是以現金補助與 「男主外女主內」模式為主,在這種模式下,兒童照顧則被視為私領域的事,同時,婦女 在生完小孩後,大部分被迫離開職場(Jeanne Fagnani,2007)。 關鍵字:人口危機、家庭政策、德國、法國 ∗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 E-mail: wuls1@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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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ulation Crisis and Family Policy Choice in

France and Germany-A Historical Demographic

Perspective

Wu, Lai-Xhin

ABSTRACT

In the 1990 's, the French family policy aimed at encouraging fertility. Germany, on the other hand, has long neglected the family policy until 2000, when the family policy was included in the country's social policy calendar due to low fertility rates. During 1700-1944, Germany's fertility rate is higher than that of France, but since the Second World War after the birth rate has been lagging behind France (Gilles Pison, 2012), the birth trend of two countries have a significant but common crisis.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discuss the family policy focus of the two and methods in the face of declining fertility.

According to fertility and family patterns, Germany's population development can be divided into (1) high fertility and maintaining extended family type period, (2) war and population emigration period, (3) total fertility below the replacement level period. In terms of the development phase of family policy, Germany is not a country of an explicit family policy aimed at encouraging fertility, thus in Germany it is not the primary goal to stimulate fertility or increase the size of the family, but to slow the tension between work and family life and to improve gender equality and child-rearing policy measures.

The early decline in fertility in France and the early ageing of the population were due to the country's less population growth in 19th century than its European neighbors’.

The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family policy in France can be divided into four periods: "Encourage fertility as the main goal," family-oriented and social equality compromise "," promote fertility as the main purpose, create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as a supplement "," encourage fertility as the spindle, but the dominant goal is not obvious ". With regard to the development phase of international family policy: encouraging fertility, reducing poverty, family change and economic security, new family-style challenges and the balance between work and family life, Germany and France follow a different trajectory. Among them, France is a typical country that experiences the whole development process, while, Germany did’nt follow the typical development trajectory.

Key Word:Family Policy, Germany-France , Population Cri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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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德法兩國是歐盟最重要的核心會員國,也是歐盟最重要的政治與經濟伙伴。 1700-1944 年間,德國的生育率長期高於法國,但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生育率卻一 直落後法國(Gilles Pison,2012;吳來信,2017a),德法兩國人口生育趨勢徑渭分 明但有共同危機。2010 年代歐洲的難民危機已在歐洲引發嚴重的社會及經濟的危 機,不少國家及政治人物嚴厲批評歐盟的難民政策,認為歐盟長年的人口自由流 動及開放邊界的政策嚴重影響歐洲的國家安全,導致滲入了伊斯蘭恐怖主義,而 引致右派民粹主義的崛起(維基百科:歐洲移民危機)。 分析兩國之所以大量接納難民除了人道主義、經濟發展的歷史原因外,在少 子化的時代,補足新生人口不足與勞動力問題應該也是背後的重要原因。為探討 兩國在面對人口危機所採用的相關家庭政策外,仍冒著政治與社會危機引入難民 解決少子化與勞動力問題,本文主要從歷史人口學的觀點與家庭政策發展路徑觀 察兩國在 1945-2015 年間面對生育率下降所著重的家庭政策焦點與措施共同點與 差異點,對於促進生育產生的結果又如何,這是本文要探討的主要內容。 壹、德法兩國人口發展的消與長 圖 1:德法兩國人口發展的消與長

資料來源::(1) INSEE et BIB (2) Population and Société,N0487,Ined,Mars 2012.

一、德國的總生育率長期高於法國:1700-1944 年 1750 年左右,德法兩國的婦女都生 5-6 胎。但是,自 18 世紀末期,法國生育 開始受到限制,總生育率由 1750 年的 5.4 胎下降到 1800 年的 4.4 胎,並在 1850 年下降為 3.4 胎。但是,德國則要等到 19 世紀末生育才開始受到侷限。一般而言, 法 國 德 國 嬰 兒 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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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差距常常歸因於法國比較早發生啟蒙時代與宗教限制的解除有關(Gilles Pison,2012;吳來信,2017a)(見圖 1)。 法國生育率提早下降與人口提早老化的結果是該國 19 世紀時比其歐洲鄰國人 口成長較少的原因。德國人在當時評估法國生育的小孩很少,同時老人又很多的 情況下,認為該國發生很嚴重的問題, 因此才發動普法戰爭。1871 年時,法國在 普法戰爭的挫敗被歸因於普魯士具有優越的教育制度與法國本身的人口減少這兩 項因素。這兩項因素也可以解釋為何在一次大戰初期法國顯得那麼脆弱,而這兩 項因素與想法都有助於 19 世紀末期該國將鼓勵生育政策進行合法化的理由。 二、法國的總生育率高於德國:1945 年迄今 過去 250 年間,德國的總生育率長期高於法國,但是,自 1945 年起法國的總 生育率都比德國多 0.5 個(見圖 1) (Gilles Pison,2012;吳來信,2017a)。自二次 世界大戰戰後,嬰兒潮完全改變這種局勢。1950-1960 年間,法國總人口增加 1% 左右,相對而言,德國則只有 0.7%。嬰兒潮也曾在德國出現,但是比較慢出現, 期間也只有幾年的時間。1964 年時,法國的總生育率達到 2.9 位,而德國則有 2.5 位。德國的嬰兒潮不明顯的主要原因是德國的生育率在戰前已經增加,在 1939 年 達到 2.5 位,但是,生育率增加並不是納粹政權推動的鼓勵生育政策的結果,而是 在通貨膨脹年代後的物價穩定產生的一種回升現象。 1960 年代,兩國的嬰兒潮都同時結束。1970 年時,德國的總生育率不過是 2.0, 而法國在 1974 年時也同樣只維持 2.0 的狀態,也就是,維持這種水準,人口就不 增不減。但是,令人訝異的,兩國的總生育率在 1990 年代持續下滑,法國為 1.7 位,德國為 1.3 位。一開始,我們將這種生育率下降現象歸因於新生世代的出生與 延後就讀及結婚的時間有關。在 2010 年代,法國總生育率又重新回到 2.0 位的水 準,而德國則一直未超過 1.4 位。這種差距看似很少,但是,就人口學而言已經很 多,特別是持續幾十年的差距。 貳、人口危機下的家庭政策改革 一、德法兩國人口生育趨勢徑渭分明但有共同危機 生活餘命延長、生育率下降與人口老化都普遍影響到所有歐洲國家,但各國 生育率下降的情形都有所不同:其中法國(與愛爾蘭相同)是歐洲生育率最高的國 家,平均每位婦女生育兩個小孩;德國(1.35 個)則是其中最低國家之一。由於人口 減少、母親參與勞動市場率低,德國已經開始從事家庭政策改革(主要是兒童托育 與親職假)(Fagnani et Letablier 2010, Fagnani, 2010;Greulich, 2008)。再者,企業被 要求進行改革並協助父母的薪資調整(Klammer et Letablier,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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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德國的生育率長期低於法國 德國的人口危機與法國不同,德國的危機主要是因為低生育率。法國 1960 年 代出生的婦女世代所生的最終小孩數為 2.1 位;德國則平均為 1.65 位,最高為 2.03 位,1965 年所生世代婦女的總生育率則為 1.55 位(Commission européenne, 2008 et 2009)。人口預測指出,2050 年時,歐盟 27 國依賴人口比將為 0.5,法國為 0.45, 德國為 0.56。在這種情況下,只剩移民與生育率這兩種方式可能增加人口。 在德國,刺激生育或增加家庭規模並非該國的主要目標,而是在減緩工作與 家庭生活間的緊張關係,並提高男女性別最大的平等。但是, 在法國, 生育增加常 常歸因於法國推行家庭政策而可以協助母親在生小孩後還可以繼續工作。 為說明德國人口問題,作者依生育率與家庭型態,將該國人口發展分為 (1)18-19 世紀:高生育率與維持大家庭型態期、(2)20 世紀初:戰爭與人口外移期、 (3) 1970 迄今:總生育率低於替代水準期三個階段(Gilles Pison, 2012;吳來信, 2017a)。 (一) 高生育率與維持大家庭型態期:18-19 世紀 根據法國國家統計局統計。兩個世紀前,法國人口是德國人口的兩倍。在十 八世紀中葉,德法兩國的婦女平均有 5 個或 6 個小孩。但到十八世紀末期,由於 控制生育的做法讓法國婦女的總生育率從 1750 年代的 5.4 個孩子下降為的 1800 年 代的 4.4 個,19 世紀 50 年代的 3.4 個小孩。相較之下,德國婦女要直到晚十九世 紀末期才開始限制家庭規模。 0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50000 60000 70000 80000 90000 17 00 18 28 18 52 18 80 19 02 19 10 19 18 19 26 19 34 19 42 19 50 19 58 19 66 19 74 19 82 19 90 19 98 20 25 人 口 數( 千 人) 年度 圖2:1700-2050年間德國的人口數趨勢 人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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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戰爭與人口外移期:20 世紀初 這個時期,德國人口成長是因為 19 世紀和 20 世紀初出生率持續高於死亡率。 這個時期,德國並不是移民移入國家,而是移出至美國。因此,若無移出人口, 德國的人口將會進一步增加。1914 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德國人口已達 6800 萬。但是,這次世界大戰是一場重大的人口災難,造成 280 萬人死亡,而出生率 也急劇下降(見圖 3-6)。二次戰後,德國出現短期的嬰兒潮。這是因為該國部分的 生育率在戰爭之前已經增加。納粹政權曾提出鼓勵生育的政策,在 1939 年時,該 國的總生育率達到 2.5 個小孩,但是,經過證明該政權的政策無法達到促進生育的 作用。 圖 3:1933 年德國人口金字塔 圖 4:1939 年德國人口金字塔 圖 5:1946 年德國人口金字塔 圖 6:1950 年德國人口金字塔 資料來源:wikipedia.org/wiki/Census_in_German (三) 總生育率低於替代水準期:1970 迄今 德國的嬰兒潮在 20 世紀 60 年代中期結束。1970 年時,德國的總生育率已經 下降為 2 個小孩,也就是低於替代水準(見圖 1)。直到 1970 年代中期,前東德與西 德的生育率都遵循很相似的路徑。但是,在共產黨統治下的前東德制訂很多的鼓 勵生育措施如家庭津貼、產假、兒童照顧補助。直到統一與東德人口移往西德後, 德國的生育率有所上升。但是,在翻轉生育率方面,西德所做的很少。自 1975 年 以後,每位婦女的總生育率都是維持在 1.5 位以下。就增加生育率的障礙而言,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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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的情況很類似其他低生育率的國家,也就是,對於經濟的未來缺乏信心;再者, 日間托育中心經常在下午 1 點關閉,這對於逐年增加的雙所得家庭是一種負擔, 同時,該國的社會氛圍基本上是不贊同婦女為照顧別人而離開自己的小孩。 在 1990 年代的德國,結婚率下降,而生育率也隨之下降,婚外生育與離婚率 卻顯著增加。在 1990 年代總生育率下降到 1.3 個,主要原因與年輕一代受教育而 推遲婚育與生產有關。目前,德國的總生育率仍在 1.39 上下擺盪。由於德國是歐 洲生育率較低的國家之一,自此,有關低生育率問題的討論就非常熱烈,這個主 題也持續困擾德國。因此,自此,該國開始轉為支持家庭政策。這時候,職場生 活與家庭生活間的協調是當前的主流,這也與家庭補助(親職津貼)與幼托機構的基 礎建設的發展有關。這也顯示,社會對於兒童的態度上有所改變,也就是將兒童 視為國家的未來希望。這時候,德國的生育情況也一點一滴有所進展,2013 年時, 該國的生育率又重新回到 1.42 的水準。 參、人口危機與家庭政策的發展路徑 就國際家庭政策發展階段:鼓勵生育、降低貧窮、家庭變遷與經濟安全、新 家庭型態挑戰與工作與家庭生活平衡(吳來信等,2005;吳來信等,2017b)而言, 德國與法國兩國則是遵循不同的軌跡。其中,法國是典型經歷完整的發展過程的 國家,而德國則不是走傳統的發展軌跡。基本上,德國的人口問題一直不受重視 與受到壓抑,無法從家庭政策中獲得有力的支持;相反的,法國的人口問題解決 是該國家庭政策的首要目標,同時,家庭政策的目標自也自鼓勵生育發展到多軸 目標發展。 在 1953 年時,西德創立家庭部,並開始導入家庭津貼與親職津貼。在教育方 面,東德則是堅守社會主義的理念,並發展很多鼓勵生育的措施。這種福利社會 模式堅持要藉由婚姻建立家庭。1970 年代,文化革命拯救了這個模式。以資產階 級家庭並以 3K(兒童、廚房、教堂)(Kinder,Kuche,Kirche)為優先並重視家庭價值 為宗旨的團體則阻止了女性的解放,並強調男性角色應該以經濟為優先居於主 流。雖然這樣,年輕人則願意接受更自由的模式,如同居、單身、離婚權利、上 大學、婦女就業等種種自由的行為,而這些行為對鼓勵生育政策都是不利的 (Emmanuelle Hartmann,2016)。 一、德國:人口問題受到壓抑 自 1960 年代中期,前西德婦女的平均總生育率已經少於法國,分別為 2.02 個 與 2.47 個;1970 年代,則分別是 1.45 個與 1.94 個。在法國,自 1965 年生育率開 始下降,政府與家庭協會開始示警,並提供有助生育的機制;前東德政府所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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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生育目標與西德大同小異,但是,在共產黨統治下,這個問題仍然是一種禁 忌。1990 年代,托育補助雖有所增加,但是,在 1992 年與 2002 的生育率仍然非 常低。在這個同時,德國婦女的就業率卻又比法國還低。 1998 年聯合政府取得政權後,政府將政策的重心放於彈性的勞動市場,並在 自第二次任期時強調勞動市場中男女性別平等與兒童托育政策措施的重要性。 二、法國:從鼓勵生育為目標轉為多軸目標發展 法國家庭政策發展歷史可粗分為:「19 世紀至二次大戰前:鼓勵生育為主要 目標」、「1945-1960 年代:以家為本位與社會平等妥協」、「1970-1990:促進生 育為主要目的,創造就業機會為輔」、「1990 年代迄今:鼓勵生育為主軸,但顯 性目標不明顯」四個時期。 (一) 19 世紀至二次大戰前:鼓勵生育為主要目標 法國家庭政策歷史悠久。國家介入家庭的主要目標是在促進社會平等與鼓勵 生育(Rosental 2003)。法國家庭政策是早期中央政府為對抗天主教會的權力而發展 的(Commaille and Martin 1998; Commaille,Strobel,and Villac 2002; Strobel 2004)。 這些政策的發展也是起源於 19 世紀末期時,法國面臨早期的生育轉型與 1870 年 普法戰爭戰敗的結果而開始興起積極鼓勵生育的運動(Rosental 2003)。

與德國情況不同,法國素以鼓勵生育為傳統。在 20 世紀轉折期間,由於法國 出現少子化的現象而埋下未來的危機(Le Bras, 1991, Le Bras et al., 1997)。二次大戰 後,人口與生育問題都是家庭政策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家庭津貼只補助第二胎以 後的小孩,第一胎就不提供補助。家庭津貼的金額也是依胎次而逐漸增加。總之, 對大家庭的支持一直都是家庭政策的明顯目標。 為促進父母的生育動機,法國一方面提供優惠的補助,另一方面也降低兒童 的教育費用,特別是第二胎以上的小孩教育費用。直到 1960 年代,家庭政策都是 從現金補助,提供傳統父母模式的家庭補助為主。因此,在這種情形下,當母親 參與勞動市場就相對會減少生育。 (二) 1945-1960 年代:以家為本位與社會平等的妥協 二次大戰後推動的家庭政策是在天主教以家為本位的版本與以社會平等為理 念的一種妥協。譬如,家庭政策是以「男性養家活口而女性則是負責照顧」的模 式;但是,在此同時,幼稚園的發展則是在提升法國兒童的平等機會。法國家庭 政策常常是婦女在調控個人領域與工作領域間的一種工具,它也常與勞動政策進 行聯結(Commaille,Strobel,and Villac 2002)。自 1930-1960 年代期間,家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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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重點在強化母親不工作的模式,因此,家庭津貼以補助生育第一胎並且不準 備進入職場工作的婦女為對象。但是,這個政策卻也因為婦女大量進入勞動市場 而進行調整。此時,一些公營與私營照顧機構開始針對三歲以下小孩發展一些照 顧模式,協助婦女可以在工作與家庭兩者間取得平衡。 (三) 1970-1990:促進生育為主要目的,創造就業機會為輔 為促進父母的生育動機,在提供優惠的補助時,也包括降低兒童的教育費用, 特別是第二胎以上的小孩。自 1970 年代開始,法國政府的家庭補助主要以大家庭 為對象,並持續以家庭補助作為促進生育為主要目的。儘管如此,為回應婦女(大 部分都從事全職工作)投入勞動市場的需求,一些平衡工作生活、家庭生活與私人 生活的機制已經就緒。2005 年創立的親職津貼(APE)就是提供給 3 個或以上小孩的 家庭為對象,目的在允許父母可以中斷工作直到最小的小孩滿 3 歲為止。這項津 貼也將鼓勵生育、工作與家庭生活協調都當成是合法化的措施。但是,這項津貼 似乎並不成功,同時,這項津貼也引起很多負面批評包括吸引母親從勞動市場返 回家庭、引發婦女解放。當然,親職津貼(APE)的創立也標示家庭政策的目標從鼓 勵生育逐漸轉移到其他目標。 法國自 1990 年代末期開始導入工作與家庭生活協調政策,這項政策被認為可 以促進高出生率(Letablier,2008)。自此,直接刺激生育的措施並未再施行,而是 轉為其它家庭政策的目標。再者,法國由於失業率高而被質疑對生育產生不利的 影響,這也可以從 1994 年的家庭政策改革主要以創造就業機會與減少失業率為目 標得到證實(Fagnani,2007)。 (四) 1990 年代迄今:鼓勵生育為主軸,但顯性目標不明顯 目前,法國的家庭政策是多方政黨取向妥協的結果。長久以來,不論是對家 庭的重要性或是國家介入家庭,左翼或是右翼政黨都是具有共識。但是,其中仍 存在一些歧見。左翼政黨認為,家庭政策應該以最貧窮者為標靶,讓他們可以適 應家庭與行為的變遷。相反的,右翼政黨則比較贊同鼓勵生育的觀點。他們認為, 家庭政策應該允許婦女兼顧撫養小孩與多生育的雙重目的。同時,他們認為,家 庭政策具有普及化的原則,並且應該與一般社會政策有所區別。 與其他歐洲國家比較起來,儘管法國的生育率比較高,但是,在一般政界不 論右派或是左派政黨都是普遍贊成鼓勵生育。因此,以鼓勵生育為目標都是家庭 或是社會大眾的核心道德價值,這種道德價值比較是理性主義的思維而非只是宗 教的道德價值層次(Büttner, Letablier, Pennec, 2002)。儘管如此,支持鼓勵生育價值 者仍憂心人口世代間替代不足,因此,應該再提供家庭,特別是大家庭的支持(Godet, Sullerot, 2006; Franco, 2006)。目前家庭政策的關注點已經從增加生育逐步轉移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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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與家庭間平衡(Ministère de la famille, 2005)。這時候的家庭政策設計在鼓勵母親 可以自由選擇維持勞動狀態或是為撫養小孩而停止工作,也就是,不論婦女做何 種選擇,公共政策都應該協助婦女擁有她們想要生多少小孩就應該可以達到目標 的選擇,同時也不應該因此被懲罰。 1990 年代以後,鼓勵生育雖仍是法國家庭政策的一個主軸,但是,自 20 年來 該目標已經無法彰顯其顯性的目標。儘管如此,目前法國仍運用家庭商數與提供大 家庭的補助以達成這項目標的機制,這種機制是法國與歐洲其他國家,特別是與 德國不同的地方。 肆、家庭政策改革與人口危機的考驗 一、法國家庭政策的演化:從鼓勵生育到親職支持 自 1990 年代開始,在法國,國家所扮演的角色比較是仲裁者的角色,這種角 色也是隨著家庭制度的進化而進行改變。在面對家庭結構分化的環境中除了親職 問題主題外,也同時面臨如何提高婦女就業率的問題。所以, 這時候的家庭政策並 不再是以鼓勵生育作為目標,而是保證家庭的自由選擇,並讓父母可以生育他們 想生的胎數。這項政策考量母親就業的重要性,目的也可以讓婦女在工作與家庭 生活間產生協調。2004 年的兒童托育補助改革就是考量到婦女就業的目標,並將 救助制度進行簡化。這項制度設計的目的是讓母親有機會從事部分工時工作而不 是完全中斷工作,申請親職假,改善家庭兒童照顧問題,降低照顧費用。 二、德國家庭政策改革 1998 年時,在柯爾取得政權後的 16 年,基民黨與基社黨兩黨與自由民主黨的 聯合政府政權拱手讓給紅綠聯合政黨,並由施若德執政。該政府著手於工作與家 庭間連結的改革。 (一) 1998-2002 年:局部改革作為更大改革鋪路 在這個時期,家庭政策的重點是以勞動市場之兩性平等為主的措施。但是, 這些措施對資方懷有敵意。儘管如此,家庭政策仍是進行小幅修正,也就是親職 責任再平衡的方向邁進,代之,父母可以輪流照顧小孩,同時可以從事部分工時 工作,最高 1 星期 30 小時,直到小孩 3 歲為止。 2003 年時,經濟與勞動部合作並推動一些措施以鼓勵企業採取促進工作與家 庭生活協調的措施。為推動這項措施,由德國企業主代表、地方政府代表、經濟 暨社會合夥人組成家庭聯盟,目的在創造不同地方政府層級的協調與交換架構, 藉公共討論題出解決工作與家庭生活協調問題措施,並提供幼兒托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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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朝向母親從事部分工時的兩人所得模式 德國的改革範圍與法國不同,刺激人口的目標常常在就業政策中進行配套。 同時,生育的高低也常常被認為與德國的經濟競爭力密不可分。 (Fagnani,2010)。德國的親職津貼限制婦女中斷工作為 1 年,並於該年度提供 較高的薪資(約原來薪資的 67%),目標之一是讓婦女(特別是較高水準的婦女)避免 她們因為財務與就業的因素而拒絕生育。但是, 德國親職津貼機制遭到批評的地方 是無法進行所得再分配,而該機制也讓較高所得的婦女有只想繼續工作而不願意 當媽媽的理由。因此,立法者也希望鼓勵夫婦縮短生育間距,也就是生完前一胎 的 24 個月內又再生一胎者,親職津貼可以增加 10%。 (三) 退休者的財務問題與高技術手工業的需求 一直到 1980 年代,德國的經濟仍不像法國一樣需要召喚婦女在勞動市場工 作,而是訴諸移民與來自於南歐與土耳其的勞工以彌補人力的需求。這時候的經 濟成長主要是服務業與尖端科技的發展為基礎。但是在一個高度競爭的環境下, 德國的企業也面臨高技術水準的手工藝人力的需求(Bourgeois,2009)。 伍、現代法國與德國家庭政策的異同 從財務的角度而言,法國與德國是歐洲中對家庭最優惠的國家。從家庭政策 財務的角度而言,法國與德國雖是相持不下,但是,法國的生育率卻是更具有動 力,而母親的就業率也比較高。兩個國家都存在有給職育嬰假。在德國,母親或 父親可以暫停工作最高達 14 個月,兩人也可分享這個假期,目的在促進父親參與 親職教育。育兒津貼是薪資淨額的 67%,上限為每個月 1800 歐元。以 2009 年為 例,不計入稅賦補助與學前教育,德國的公共救助占粗國民所得的 3.2%,比法國 (2.7%)還高。若將稅賦補助與學前教育費用計入的話,這種情況則相反,法國用於 家庭的預算占粗國民生產毛額的 3.7%,高於德國的 2.8%。法德兩國對於家庭政策 具有結構性與共通性與差異性: 一、法國與德國的父母角色與家庭政策關係 在德國,即使是婚姻模式有所改變,但是,家庭仍然被視為基本的制度,提 供價值觀與個人安全的地方。在德國,男主外,女主家庭教育與照顧之男女性別 角色分離規定比法國還嚴格。就性別角色的平等這方面的表現而言,在 2012 年時, 經 濟 合 作 發 展 組 織 的 報 告 , 德 國 的 表 現 是 居 於 後 面 , 而 法 國 則 是 位 在 前 面 (Emmanuelle Hartmann,2016)。 (一) 德國束縛的父母角色與家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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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法國相比,德國婦女比較難以返回全職工作,這種情況下即使是德國的父 親有越來越多申請親職假,同時,兒童有越來越多進入幼稚園的情況下,依然如 此。之所以如此,主要的原因是德國母親受到傳統的文化觀念加諸於年輕母親要 全力投入照顧小孩工作的社會壓力。這種壓力認為,年幼小孩都需要媽媽在旁照 顧,也就是「當母親在小孩三歲以下就返回職場者就是一個狠心的母親」這種思 想的影響,並形成該國的母親返回全職工作的重要束縛(Emmanuelle Hartmann, 2016)。 (二) 法國開放的父母角色與家庭政策 就法國而言,在母親返回職場措施上保有中立性,也就是,該國措施允許母 親在照顧小孩的方式上具有多種選擇如親職假、幼兒園、家庭照顧等。人們都認 為,法國兒童在照顧機構都可以獲得很好的照顧,這些機構也都被視為安全而可 以多元學習的地方,如允許小孩共同生活學習、共同分享。重要的是,每個人都 可以選擇最合適的兒童照顧方式。再者,在法國,該國的社會角色定義有助於與 小孩共同生活暨職場生活兩者的協調。在法國,不論是古典的、重組的或混合模 式的家庭都可以被接納與被尊重(Emmanuelle Hartmann,2016)。 二、共通性: 德法兩國為協助父母撫育小孩的費用在家庭方面提供的相類似的協助如稅扣 除額、現金給付、免稅、實物補助與服務提供。(Jeanne Fagnani,2007)。 (一) 稅制是家庭救助的重要工具:若不計學前教育費用,德法兩國對家庭的救 助的經費中四分之一是由稅制達成。其中,法國主要運用家庭商數,德國 運用減稅分別是兩國對家庭救助的重要工具之一。法國在稅制方面的優惠 約占 20%,德國減稅的比例占 33%,而其他的 OECD 國家的優惠平均只占 11%。 (二) 家庭補助以普及化為主要原則:德法兩國所投入家庭的救助的三分之二都 不是以收入為補助的條件,也就是以普及化為主要原則。 三、差異性: 德法兩國在家庭津貼、稅制、托育制度與婦女就業上有以下差異(Jeanne Fagnani,2007): (一) 德國的家庭津貼是以低所得者為目標:德國的家庭津貼是以低所得者為目 標,其他家庭則是由稅制提供協助;針對兩個小孩的貧窮家戶而言,在法 國則是比德國更優惠(Jeanne Fagnani,2007)。 (二) 家庭津貼基金來源:法國家庭津貼的基金是由雇主繳納的社會安全保費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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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挹注,而德國則是由稅收提供;再者,在稅制方面,德國雖然提供比法 國更高的金額,但是,該國只提供高所得家庭的補助(Jeanne Fagnani,2007)。 (三) 德國家庭補助的普及化原則腳步追上法國:西元 2007 年前,德國的家庭 補助基本上不如法國,但是,由於社會壓力與鼓勵生育的政策漸漸形成主 流,自該年後,該國於家庭補助的投資金額急起急追,而有迎頭趕上法國 的趨勢。就家庭津貼與嬰兒胎次的關係而言,德國優於法國(見表 1) Emmanuelle Hartmann(2016)。 表 1:德國與法國家庭津貼與嬰兒胎次的關係 胎次與家庭津貼 法國(2015 年 7 月) 德國 一個小孩的家庭津貼 無 184 歐元 兩個小孩的家庭津 129.35 歐元 368 歐元 三個以上小孩的家庭津 295,05 歐元 558 歐元 三個以上小孩的家庭津(增額) 165,72 歐元 215 歐元 14 歲以上小孩的增額津貼 64,67 歐元

資料來源:Emmanuelle Hartmann(2016) (www.lepetitjournal.com/francfort),vendredi 26 août 2016.

(四) 依所得高低調整的家庭補助,德國優於法國:選擇單一額度津貼或是稅賦 兩者是可以互相替代的,而法國則是依照累加原則針對津貼或是稅賦進行 課稅;再者,在法國,有比較多依所得多寡與家庭狀況而提供的補助。 (五) 法國的家庭補助將胎次列入考慮,德國則少見:法國的家庭補助將胎次如 大家庭津貼列入考慮。事實上,法國所提供的家庭補助排除第一胎,但是 依胎次增加而有大家庭津貼。德國的家庭補助是從第一胎開始,但是,該 國如法國一胎次採取比例增加金額的作法則是不曾出現。 (六) 兩國幼兒托育政策有所差異:在德國,2007 的親職假改革是依照薪資的百 分比提供,且期間限制為一年;法國的親職假津貼是單一薪資而且最高為 3 年。整體而言,法國的兒童照顧制度的發展較好。 (七) 法國人口動力較德國強:法國的總生育率高達 2.0 個,高於歐盟水準;相 反的,德國的總生育率只有 1.4 個(見表 2)。自二次大戰末期,德國的總生 育率都比法國還低,並在近十年差距越來越大。其中,兩國總生育率差距 最大的是沒有小孩的家庭(德國 67%,法國 58%)與三個或以上的家庭(德國 17%,法國 12%)這兩類家庭。 (八) 兩國家庭政策整體預算相持不下:從財務的角度而言,法國與德國是歐洲 對家庭最優惠的國家。對於家庭的公共救助(包含對稅務與幼兒園補助)預 算而言,在法國占粗國民所得 3.7%,在德國只占 2.7%。再者,兒童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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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在法國發展比較好。從家庭政策財務的角度而言,法國與德國雖是相 持不下,但是,法國的生育率卻是更具有動力(見表 2),而母親的就業率也 比較高。兩個國家都存在有給職育嬰假。在德國,母親或父親可以暫停工 作最高達 14 個月,兩人也可分享這個假期,目地在促進父親參與親職教 育。育兒津貼是薪資淨額的 67%,上限為每個月 1800 歐元。 表 2:德國與法國 1980-2014 年間的總生育率趨勢 國家 1980 1990 2000 2010 2014 歐盟 - - - 1.61 1.58 德國 1.56 1.45 1.38 1.39 1.47 法國 1.95 1.78 1.89 2.03 2.01

INED Institut National D’Etudes Démographies

(https://www.ined.fr/fr/tout-savoir-population/chiffres/europe-pays-developpes/indicateurs-fecondite/) (九) 德國的貧窮風險略高於法國:2009 年時,德國的貧窮率為 15.6%,法國為 13.3%。 (十) 德國的母親就業率低於法國母親的就業率:特別是兩個或以上小孩或者是 有一個 6 歲以下小孩的德國母親就業率低遠遠低於法國的母親,但是,就 沒有小孩的情況下,兩國的母親就業率則是旗鼓相當。就德國母親而言, 即使是工作的話,她們泰半都是從事部分工時工作。譬如,對於小孩小於 6 歲的母親而言,德國母親有工作者約有 56%從事部分工時工作,在法國 而言,這個比例則為 24%(見表 3)。 表 3:德法兩國家庭組成與男女就業狀況 小孩的組合 男性 女性 就業率(%) 部分工時 百分比(%) 就業率(%) 部分工時 百分比(%) 法國 德國 法國 德國 法國 德國 法國 德國 整體 87 82 5 8 77 76 29 47 無小孩 82 84 6 9 81 85 18 27 1 個小孩 90 92 4 6 79 75 26 60 2 個小孩 93 93 3 4 79 69 37 75 3 個小孩與以上 90 86 5 8 58 49 48 78 1 個小孩<6 歲 91 92 4 6 76 66 24 56 2 個小孩<6 歲 92 92 4 5 71 54 41 74 3 個小孩<6 歲 88 84 5 9 49 38 52 80 對象:25-49 歲,Source : Eurostat LFS

資料來源: Serge L. Gouazé,Cécile Prat-Erkert,Anne Salles(2011),Les enjeux démographiques en France et en Allemagne : réalités et conséquences,Presses Universitaires du Septent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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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討論二次大戰以來,法國的生育率為何都是高於德國呢?這個結果, 歸納有以下兩個解釋因素:(1)法國移民婦女有較高生育率(2)法國實行主動的家庭 政策。 一、法國移民婦女有較高生育率: (一) 法國的外國婦女比例逐年增加: 自二次世界大戰後,為何法國比德國有較高生育率的原因?第一個原因是法 國的外國婦女占總人口的比例逐年增加,外國出生而在法國生活的移民共 490 萬 人,約占法國人口的 8%,總計,外國人歸化為法國籍有 670 萬人。再者,外國婦 女的生育率又高於本土的婦女的生育率。根據 Héran and Pison(2007)的研究指出, 法國的母親平均生育 1.7 個,而外國婦女平均生 2.8 個。

法國的移民開始於 19 世紀末期,並可分為三波的大移民潮,分別是工業革命 所帶來的手工人力需求,再來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為重建法國所產生的人力需 要,最後一波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為重建法國所產生的人力需要(Gudrun Ledegen & Thomas Vetier,2016)。

1.第一波移民潮:

在這個時候,法國人口正處於成長緩慢期,然而,由於工業革命人力需求甚 殷,特別是鋼鐵業與國營彈藥公司,因此,吸引鄰近國家的移民移入該國。這時 的巴黎聚集約 20 萬外國人,這些外國人主要由其他歐洲國家移入者(Gudrun Ledegen & Thomas Vetier,2016)。1914 年,法國共有 42 萬個義大利人、28 萬 7 千 個比利時人、10 萬 5 千個西班牙人、10 萬 2 千個德國人、7 萬 2 千個瑞士人,而 這時候的殖民地移民也開始。 2.第二波移民潮: 第二波移民潮開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間。第一次世 界大戰期間,共約 60 萬個男性的外國人與殖民地的軍隊(包括北非人、中南半島 人、中國人)被召喚為法國而戰。同時,這時候的產業勞動力有 60%是外國人力。 1921-1931 年間,平均每年約有 12 萬 3 千個移民移入,就總人口的增加而言,約 50%是外國移民。 3.第三波移民潮: 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為重建家園,法國制訂以家庭重組為主並有助於穩定 人口的移民政策。1950 年代,移民的勞動家庭由國家進行安置。1945-1975 年的黃 金三十年間,一開始為滿足法國經濟成長的目標而鼓勵移民,但是,也由於 1970 年代的經濟危機而開始推動抑制移民潮的控管措施。1975 年時,法國約有 39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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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移民;1990 年時則有 420 萬;2008 年時,若計算第一代與第二代移民,25-54 歲的法國人中約有 26.6%的移民人口,主要移民人口為北非三國(阿爾及利亞、摩 洛哥與突尼西亞)與葡萄牙(Eurostat,l'Union européenne,2010)。自 2015 年開始, 約有 63 萬的非法移民進入歐盟,其中 16 萬人尋求政治庇護,而其中以敘利亞與 伊拉克難民為主。 (二) 法國具有主動的家庭政策: 第二個解釋為何法國有較高的生育率的原因是法國具有主動的家庭政策。法 國具有歷史悠久的家庭政策傳統。法國在 19 世紀末期與 20 世紀初,是世界上第 一個經歷人口減少的國家。在整個 20 世紀,該國也是一個具有強烈鼓勵生育與捍 衛家庭價值的國家。 二、德國長期處於低生育率狀態: (一) 德國沒有鼓勵生育為主要目標的家庭政策 德國的家庭政策歷史悠久,但是對於促進生育卻是失敗的。德國的家庭政策 主要是以現金補助為核心,同時以提倡「男主外,女主內」的模式,在這種模式 下,兒童照顧被當成是私領域的事。因此,當小孩出生時,母親大部分都被迫離 開勞動市場。西德長久以來並未有鼓勵生育為主要目標的家庭政策,只有在 2007 年開始才真正有相關措施。 (二) 外國移民的總生育率逐年遞減: 2008 年時,若計算第一代與第二代移民,25-54 歲的德國人中約有 21.9%的移 民人口,主要移民人口為土耳其、義大利、波蘭三國(Eurostat,l'Union européenne, 2010)。2010 年時,德國婦女的總生育率由 1991 年的 1.26 個增加為 1.36 個,但是, 非德國裔(土耳其、前南斯拉夫、義大利、波蘭)的婦女則從 2.04 個減為 1.61 個。 在這同時,1991-2010 年間,由於外國婦女占整體婦女人口由 6.5%增加為 8.5%, 而外國母親生育數占整體生育數百分比由 13.0%提高為 16.7%。2010 年時,外國婦 女雖只佔德國的 8%(Cygan-Rehm Kamila,2014),但是,新生嬰兒所佔的比例卻達 到 17%(DESTATIS,2012b; Cygan-Rehm Kamila, 2014)。由此可見,德國總生育率 雖比法國低很多,但是與法國一樣,外國婦女在該國整體生育所占的比重逐年增 加。 從總生育率觀察(見表 4),雖然,土耳其、前南斯拉夫、義大利、波蘭是德國 外國移民比例最高的四個國家,1960-2010 年間,但是, 這些國家的總生育率基本 上都是遞減。再者,德國總生育與土耳其、前南斯拉夫、義大利、波蘭這些國家 的總生率的相關係數分別為 0.84、0.88、0.87、0.67(見表 5),表示德國與土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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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斯拉夫、義大利這些國家的總生率基本上都是呈現高度相關,也就是,即使是 接受這些鄰國的移民,也很難大幅提升該國的總生育率。若以這些國家的總生率 當成這些國家在德國相對應的外國移民總生育率,並作為預測變項,同時以德國 總生育率為被預測變項進行多元回歸分析發現,這些國家的總生率可以解釋外國 移民對德國總生育率變化(見表 6-7)的有一定的貢獻。但是,一方面是這些外國移 民在整體人口的比重仍是少數,再一方面是這些外國移民的總生育率亦逐年遞減 至替代水準邊緣或以下,故而無法挽救德國的整體生育率。 表 4:1960-2010 年間德國、土耳其、前南斯拉夫、義大利、波蘭五國的總生育率趨勢 年度 德國 土耳其 前南斯拉夫 義大利 波蘭 1960-1964 2.49 6.05 2.89 2.47 2.65 1965-1970 2.32 5.67 2.64 2.52 2.27 1970-1974 1.64 5.46 2.39 2.35 2.25 1975-1979 1.52 4.72 2.29 1.94 2.26 1980-1984 1.46 3.98 2.11 1.54 2.33 1985-1989 1.43 3.28 1.96 1.34 2.15 1990-1994 1.31 2.9 1.71 1.28 1.89 1995-1999 1.34 2.57 1.62 1.22 1.48 2000-2004 1.35 2.23 1.49 1.26 1.25 2005-2010 1.32 2.13 1.45 1.38 1.27

資料來源: United Nation 2010;Cygan-Rehm,Kamila(2014)

表 5:1960-2010 年間德國與土耳其、前南斯拉夫、義大利、波蘭四國的總生育率相關程度 國家 德國 土耳其 前南斯拉夫 義大利 波蘭 德國 1 土耳其 0.84 1 前南斯拉夫 0.88 0.99 1 義大利 0.87 0.96 0.93 1 波蘭 0.67 0.88 0.91 0.73 1 資料來源:作者依Cygan-Rehm,Kamila(2014) 資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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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自由度 SS MS F 顯著值 迴歸 4 1.6073 0.4018 40.9378 0.0005 殘差 5 0.0491 0.0098 總和 9 1.6564 表 7:回歸分析摘要表 係數 標準誤 t 統計 P-值 下限 95% 上限 95% 下限 95.0% 上限 95.0% 截距 -1.2751 0.4905 -2.5994 0.0483 -2.5360 -0.0141 -2.5360 -0.0141 土耳其 -0.7243 0.2602 -2.7835 0.0387 -1.3932 -0.0554 -1.3932 -0.0554 前南斯拉夫 2.7443 0.4737 5.7936 0.0022 1.5267 3.9619 1.5267 3.9619 義大利 0.5813 0.4856 1.1971 0.2849 -0.6670 1.8297 -0.6670 1.8297 波蘭 -0.4687 0.3570 -1.3129 0.2463 -1.3865 0.4490 -1.3865 0.4490 (三) 個人主義化:歐洲第二次人口轉型與個人主義化下的社會變遷對家庭的組 成產生影響,德國似乎形塑無子化與少子化的文化。也就是,社會普遍認為 小孩的開銷都是個人的事情這種社會偏見(Jürgen Dorbritz,2008)。 (四) 工作與家庭協調的條件:德國的兒童照顧設施普及性在整個歐盟而言是在 最 差 的 情 況 , 所 以 , 婦 女 是 很 難 在 工 作 與 家 庭 上 取 得 平 衡 (Jürgen Dorbritz,2008)。 (五) 性別問題: 北歐國家推動工作與家庭協調的政策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但是德國則仍是 維持「男主外,女主內」的模式。但是,中產階級家庭將男性視為養家活口,而 女性是家庭主婦的傳統模式則是逐漸受到懷疑。因為傳統的性別角色產生不對稱 的改變,也就是,家庭事務與照顧小孩仍然是婦女的核心工作,但是,家庭外的 有給職工作則是額外要做的工作。在此同時,對於男性是不要做家事務與照顧小 孩的想法則仍然未變(Jürgen Dorbritz,2008)。 (六) 家庭制度變遷中: 有小孩的家庭制度雖然仍是主流,但是其它的生活安排如單身、未婚同居、 單親、拼組家庭也越來越普遍。這個過程也是家庭去制度化的過程。這並不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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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不再有人結婚或生小孩,而是遵循婚姻與家庭制度的路線越來越弱,但是,小 孩越生越少則是可以預見的(Jürgen Dorbritz,2008)。 柒、結論 就人口危機與家庭政策的發展路徑而言,德國與法國兩國則是遵循不同的軌 跡。其中,法國是典型經歷完整發展過程的國家,而德國則不是走傳統的發展軌 跡。基本上,德國的人口問題一直不受重視與受到壓抑,無法從家庭政策中獲得 有力的支持;相反的,法國的人口問題解決是該國的家庭政策的首要目標,同時, 家庭政策的目標自也自鼓勵生育目標發展到多軸目標。整體而言,德國的家庭政 策有一段悠久歷史,但是,就鼓勵生育而言,他被視為是一種失敗的政策。德國 家庭政策的概念主要是以現金補助與「男主外女主內」模式為主,在這種模式下, 兒童照顧則被視為私領域的事。在這種模式下,婦女在生完小孩後,大部分被迫 離開職場(Jeanne Fagnani,2007)。 在德國,男主外,女主家庭教育與照顧之男女性別角色分離情況比法國還嚴 格。就性別角色的平等這方面的表現而言,在 2012 年時,經濟合作發展組織的報 告,德國的表現是居於後面,而法國則是位在前面(Emmanuelle Hartmann,2016)。 整體而言,在文化意識型態上,德國對父母角色採取束縛的態度,法國對於父母 角色則相對採取開放的態度,這也是決定兩國在家庭政策的推動過程的順暢與否 的最重要因素。 法德兩國對於家庭政策具有結構性、共通性與差異性。以稅制作為家庭救助 的重要工具以及以普及化家庭補助為主要原則是兩國的共通原則,其中,法國主 要運用家庭商數,德國運用減稅作為家庭救助的重要工具之一。就差異性而言, 兩國的家庭政策具有以下差異: (一) 德國的家庭津貼是以低所得者為目標:德國的家庭津貼是以低所得者為目 標,其他家庭則是由稅制提供協助;針對兩個小孩的貧窮家戶而言,在法 國則是比德國更優惠(Jeanne Fagnani,2007)。 (二) 家庭津貼基金來源:法國家庭津貼的基金是由雇主繳納的社會安全保費進 行挹注,而德國則是由稅收提供;再者,在稅制方面,德國雖然提供比法 國更高的金額,但是,該國只提供高所得家庭的補助(Jeanne Fagnani, 2007)。 (三) 德國家庭補助的普及化原則腳步追上法國:西元 2007 年前,德國的家庭 補助基本上不如法國,但是,由於社會壓力與鼓勵生育的政策漸漸形成主 流,自該年後,該國於家庭補助的投資金額急起急追有迎頭趕上法國的趨 勢。 (四) 依所得高低調整的家庭補助,德國優於法國:選擇單一額度津貼或是稅賦 兩者是可以互相替代的,而法國則是依照累進稅率原則針對津貼或是稅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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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課稅。再者,在法國,有比較多依所得多寡與家庭狀況而提供的補助。 (五) 法國的家庭補助將胎次列入考慮,德國則少見。 (六) 兩國幼兒托育政策有所差異:法國的親職假津貼是單一薪資而且最高為 3 年。整體而言,法國的兒童照顧制度的發展較好。 (七) 法國人口動力較德國強:法國的總生育率高達 2.0 個,高於歐盟水準。自 二次大戰末期,德國的總生育率都比法國還低,並在近十年差距越來越大。 再者,兒童照顧體系在法國發展比較好。從家庭政策財務的角度而言,法 國與德國雖是相持不下,但是,法國的生育率卻是更具有動力。 (八) 德國的貧窮風險略高於法國:2009 年時,德國的貧窮率為 15.6%,法國為 13.3%。 (九) 兩國家庭政策整體預算相持不下:法國與德國是歐洲對家庭最優惠的國 家。對於家庭的公共救助(包含對稅務與幼兒園補助)預算而言,在法國占 粗國民所得 3.7%,在德國只占 2.7%。 (十) 德國的母親就業率低於法國母親的就業率:特別是兩個或以上小孩或者是 有一個 6 歲以下小孩的德國母親就業率遠遠低於法國的母親,但是,在沒 有小孩的情況下,兩國的母親就業率則是旗鼓相當。就德國母親而言,即 使是工作的話,她們泰半都是從事部分工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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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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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三、網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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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

表 5:1960-2010 年間德國與土耳其、前南斯拉夫、義大利、波蘭四國的總生育率相關程度  國家  德國  土耳其  前南斯拉夫  義大利  波蘭  德國  1   土耳其  0.84  1  前南斯拉夫  0.88  0.99  1  義大利  0.87  0.96  0.93  1  波蘭  0.67  0.88  0.91  0.73  1  資料來源:作者依Cygan-Rehm,Kamila(2014)  資料分析。
表 6: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自由度  SS  MS  F  顯著值  迴歸  4  1.6073  0.4018  40.9378  0.0005  殘差  5  0.0491  0.0098   總和  9  1.6564   表 7:回歸分析摘要表  係數  標準誤  t 統計  P-值  下限 95% 上限 95% 下限 95.0% 上限 95.0%  截距  -1.2751  0.4905  -2.5994  0.0483  -2.5360  -0.0141  -2.5360  -0.014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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