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醫學大學學生兵役作業要點
壹、 兵役緩徵
一、 本校役男學生兵役年齡在十九歲(含)以上[今年辦理 73 年次],(兵役 年齡換算如附件一:國曆年減兵役年齡等於兵役年次。例:92-19=73 年 次),除已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徵兵檢查委員會判定免役體位者外, 均應申請緩徵,俾利各縣市政府辦理兵役緩徵。 二、每學年新生入學時均應詳細填寫「兵役資料調查表」,並檢附身分證(正、 反面)影本至軍訓室辦理緩徵申請。免役體位之學生應檢附免役體位證明 書,俾利查驗免辦緩徵。 三、本校非新生役男學生,達兵役年齡後即應於入學時至軍訓室申請兵役緩徵, 若未辦理緩徵致遭徵集時,應自行負責。四、役男學生於學程中因休學、退學、或開除及中途離校者,請至軍訓室辦理 離校手續,[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軍訓室將於學生離校起三十 日內繕造校學生緩徵原因消減名冊,通知其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廢止其緩徵核准,並依法徵集服役。 五、經核准緩徵之學生,因故未能如期畢業而延長修業者,請至軍訓室辦理延 長修業緩徵申請手續,[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軍訓室於次學期 註冊截止之日起一個月內,繕造名冊送其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繼 續辦理緩徵。 六、本校役齡男生具有僑務委員會證明僑生身分者,在校期間免辦緩徵。
貳、 後備軍人學生儘後召集
一、 已役畢之後備軍人學生,於新生入學時應詳填「兵役資料調查表」、並檢 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退伍令影本,俾利於軍訓室於三十日內造冊送各地 區後備司令部辦理儘後召集。 二、 具後備軍人身分學生,大學部年滿 35 歲、醫學系年滿 37 歲、研究所年 滿 40 歲者,免辦儘後召集。 三、 後備軍人學生若未於入學註冊時辦理儘後召集,而於學程中受教育召集 及點閱召集者,請即洽軍訓室補辦理儘召手續,否則應自行負責。 四、 後備軍人學生於學程中因休學、退學、或經開除及中途離校者,將於離 校起三十日內繕造學生儘召原因消減名冊,通知其所轄後備司令部依法召 集。 若有任何兵役問題,可至軍訓室劉新木教官洽詢。聯絡電話:27391661 或校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