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海德格對科學最終基礎之探究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海德格對科學最終基礎之探究"

Copied!
16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海德格對科學最終基礎之探究

汪文聖

一、作為一科學哲學之海德格哲學

「可能性」為邏輯裡屬於「模態」(Modality) 的概念, 它是在命題中

表示非現實而或然之意義的「形式字」。1但在「超驗」 (transcendental) 哲

學中, 往往以「先天可能性的條件」 (Bedingung der Moeglichkeit a priori)

在主體, 來表示為一般與必然性知識之基礎的「超驗主體」。2這時, 「可 能性」的概念不再具有或然性, 卻具有「本質性」之意義, 因超驗主體不 只是現實中偶然經驗到之對象的條件, 而是統括一切現實, 且超越經驗之 外的「對象可能性」或「對象本質」的條件, 如此超驗主體才能成為知識 客觀有效性的基礎。故相對於傳統形式邏輯之範疇, 康德 (I. Kant) 超驗 邏輯所討論的範疇, 在超驗主體之作用下, 就也成為對象可能性的條件。 「範疇」乃運用到對象本質的領域, 我們藉之有能力對超越現實, 且統括 一切現實的經驗對象去認知。 海德格 (M. Heidegger) 在其「基礎存有學」(Fundamentalontologie) 中 曾提出和「範疇」相對立之「存在性質」 (Existenzialien),3 在分析「此在」 (Dasein) 時又常提及「可能性」之概念, 究竟這個「可能性」是何意義呢? 它是一種「存在之可能性」 (eksistential possibility)。4這種可能性既非具 或然, 也非具本質的意義;它卻具有現實的意義。因為人唯是現實地存在, 他 才 具 一 些 可 能 性 。 海 德 格 強 調 「 此 在 」 面 對 死 亡 下 「 決 心 」 (Entschlossenheit), 則涉及可向一定之現實可能性籌劃的「最屬自己的存有 1 參閱牟宗三, <<理則學>> (台北, 正中書局, 民國 60 年), 頁 17。 2

譬如 I. Kant,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Hamburg, Mainer Verlag, 1976, B 132 中曾以「先 天知識之可能性」 (Moeglichkeit der Erkenntnis a priori) 出於超驗主體; A 111 處特別標 明: 「可能經驗一般之先天條件同時為經驗對象之可能條件。」 (Die Bedingungen a priori einer moeglichen Erfahrung ueberhaupt sind zugleich Bedingungen der Moeglichkeit der Gegenstaende der Erfahrung.)

3 M. Heidegger, Sein und Zeit (= SZ), Tuebingen, 1979, P. 44.

4 J. J. Kockelmans, Ideas for a Hermeneutic Phenomenology of the Natural Science, Dordrecht,

(2)

可能」(eigenstes Seinkoennen)。5 一種不離現實性的可能性, 才是存在可能 之性質。而人唯有放棄其他如「邏輯可能性」(logical possibility), 才可具 有「存在可能性」。6 故海德格以從世俗之「此在」要返回原本之「此在」, 即在前者所謂「常人」 (das Man)7 的存在只具邏輯的, 而非存在的可能 性。 相應於這可作認知條件之「範疇」與存在條件之「存在性質」, 海德 格即指出除了「科學之邏輯概念」(logischer Begriff der Wissenschaft) 之外, 還有「科學之存在概念」(existenzialer Begriff der Wissenschaft), 而後者是 存在或在世存有的一種方式,它發掘了「存有物」(Seiendes) 或「存有」

(Sein)。8而且若任何科學型態皆涉及時間與空間的話, 那麼海德格正也分

析了「此在」之時間與空間性質。9

如果康德由探討時空之「超驗感性」(transzendentale Aesthetik), 進展 到探討「悟性概念」或「範疇」等之超驗邏輯, 以對傳統之近代自然科學 立法; 而胡塞爾 (E. Husserl) 將「感覺質料場域」(hyletisches Feld) 之被 動綜合活動, 即由「內在時間意識」(inneres Zeitbewusstsein) 與「動感意 識」(kinaesthetisches Bewusstsein) 更根本地建構時空之活動也歸屬於「超 驗感性」,10 從而「超驗邏輯」可由深入的發生學領域討論起,11 以重拾回被 近代自然科學家遺忘的「意義基礎」 (Sinnesfundament)12 的話, 那麼海德 格徹底地將近代科學所隸屬的「科學之邏輯概念」向「科學之存在概念」 回 溯 , 時 空 題 目 也 在 非 傳 統 的 觀 點 下 處 理 , 這 種 「 存 在 感 性 」 (existenzialeAesthetik) 實與「存在性質」共同構成屬於存在概念科學之條 件。 又若相對康德與胡塞爾仍不否定傳統之邏輯, 而他們只不過在超驗 5 M. Heidegger, SZ, P. 299. 6 J. J. Kockelmans, P. 100-101. 7 M. Heidegger, SZ, P. 175. 8 同上, P. 357. 9 同上, P. 102, 301 以後。

10 E. Husserl, Analysen zur passinen Synthesis (= APS). Aus Vorlesungens- und

Forschungsmanuskripten 1918-1926, Hua Bd. XI, Den Haag, 1966, P. XV-XVI, 其中編者 M. Fleischer 之引言部分。

11

參閱汪文聖, < 胡塞爾之「邏輯發生學」> , 政大哲學學報第三期 ( 排印中 ), 其中就 胡塞爾在 << 形式與超驗邏輯 >> (Transzendentale und formale Logik)、<<被動綜合之解 析>> (APS) 與 <<經驗與判斷>> (Erfahrung und Urteil) 著作來討論。

12 E. Husserl, Die Krisis der europaeischen Wissenschaften und die transzendentale

Phaenomenologie. Eine Einleitung in die phaenomenologische Philosophie (= Krisis), Hua Bd. VI, Den Haag, 1954, P. 48.

(3)

邏輯裡為傳統邏輯尋求建立之基礎, 由闡釋範疇的形成開始, 繼而有效開 展屬於邏輯概念之科學語句命題,那麼海德格由對「存在性質」之分析開 始, 經屬於存在性質之「處身」(Befindlichkeit)、「瞭解」 (Verstehen) 與 「言說」 (Rede) 諸題目, 去開展屬於存在概念之科學語言。13 故依建立存在概念科學的觀點, 整部 <<存有與時間>> 正顯示出相 對於「超驗感性」之「存在感性」, 與相對於「超驗邏輯」之「範疇」的 「存在性質」題目之結構, 在其中海德格也分析了由「存在概念之科學」 如何過渡到「邏輯概念之科學」。14 問題是, 海德格是否在當時確實以一 基礎建立了他的科學理念呢? 一些學者業已指出, 不論在 <<現象學基本 問題 >> (Grundprobleme der Phaenomenologie) 與 << 康德與形上學問題 >>(Kant und das Problem der Metaphysik), 海德格在做康德超驗哲學之變 形, 將其超驗邏輯建立在「超驗存有學」 (transcendental ontology) 之上, 只 是嚴格來說, 這最後的基礎並未能在經驗中尋及, 如此實違反了現象學以 經驗顯明性為出發點之原則。15 但是, 我們不妨視海德格之現象學理念最 終建立在以「啟示」 (Offenbarung; Openness) 為明顯性依據之基礎上, 這 在 他 早 期 的 著 作 中 多 處 可 見。16 即 使 在 << 時 間 概 念 歷 史 序 論 >> (Prolegomena zur Geschichte des Zeitbegriffs) 中, 海德格順著胡塞爾的「範

疇直觀」 (kategoriale Anschauung) 概念發揮其義,17 但已顯示海德格將範 疇 建 立 在 「 超 主 體 先 給 予 之 啟 示 領 域 」 (trans-subjective, pre-given dimension ofopenness) 中, 而這種傾向使「範疇直觀」發展至晚期的「柏 13 M. Heidegger, SZ, P. 134 以後; 進一步針對海德格對科學言說之態度問題可參閱 Th. M. Seebohm, Wussenschaftsbegruendung und Letztbegruendung im Denkweg Martin Heideggers, in: Zur Selbstbegruendung der Philosophie seit Kant, Hrsg.: W. Marx, Frankfurt a. M., 1987, P. 157-177, 其中 P. 167-170; 作者在此並感謝此篇文章所給予之繼續對 <<基礎命題>> 探 究之動基。

14 M. Heidegger, SZ, P. 370-385; M. Heidegger, Prolegomena zur Geschichte des Zeitbegriffs (=

PGZ), Gesamtausgabe Bd. 20, Frankfurt a. M., 1988, P. 219-221.

15 Th. M. Seebohm, Consider on 'Der Satz vom Grund', in: The Question of Hermeneutic, edited

by T. J. Stapleton, Dordrecht/Boston/Lond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4, P.237-253, 其中 P. 246-247。

16

譬如 M. Heidegger, SZ, P. 28-29 中對「現象」 (Phaenomen) 之解釋以「啟示」、「光」 (Licht) 或具備「光照」、「表象」與「假象」三重意義之 Schein 字來表示 (參閱 K.-H. Volkmann-Schluck, Die Philosophie der Vorsokratiker, Wuerzburg, Koenigshausen & Neumann, 1992, P. 68-70) ;另外 R. Sokolowski , Husserlian Meditations ,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74, P. 167-168 中特別以「光照」(shining) 來解釋海德 格之時間概念。

(4)

拉圖式理型直觀」 (Platonicintuition of ideas)。18 因而, 即使海德格之「轉向」(Kehre) 期前後行文表達之風格不一, 對 科學建立之理念實有一貫性。不同的是對「基礎」本身的的表達方式: 若 早期已主張主體不為「最終基礎」 (Letztbegruendung) 所在, 而又指出由 「存有」之啟示可指引此方向, 則晚期正嘗試對啟示本身作描述。除了前 面之提要說明外, 本文不準備對 << 存有與時間 >> 之「超驗存有學」作 進一步解析, 以說明它實可視為闡釋存在概念科學可能性條件的一本 書。今主要將參照源於海德格晚期 (1955/56) 之 << 基礎命題 >> (Satz vom Grund) 講義, 看他在其中如何先對邏輯概念科學之建立方式作批判, 再提出真正的「基礎」(Grund) 意義。我們將會發現, 這個最終基礎實具 有一「神秘」性質。 但這種針對存在概念科學的「最終基礎」是否只與針對邏輯概念科學 的最終基礎相對立? 抑或事實上二者可能有相輔相成之處? 在作這討論 時, 除了將藉助胡塞爾的嚴格科學態度來省察外, 我們將以中國之科學文 明為例, 以見歷史上這曾發展出的科學型態同樣是基於神秘之思想而來 的, 而它在歷史上呈現之優弊, 以及受西方近代科學所影響處, 似可反映 海德格之存在性與邏輯性科學間之可能關係。這裡將要參照李約瑟 (J. Needham) 對我們科技文明研究之成果來討論。 但在下面進入海德格之 << 基礎命題 >> 書之前, 我們先來探討一 下「神秘」或「神話」概念在科學建立中之地位與意義。 二、神秘或神話 胡塞爾在 <<危機>> (Krisis) 一書中曾以康德忽略「生活世界」 (Lebenswelt) 之探討, 以康德對這前於科學經驗之生活世界經驗有如只作 了「神話式之組構」(mythischeKonstruktionen)。19 胡塞爾批評之根本原因 在於: 康德哲學以牛頓 (I. Newton)以降之自然科學為理所當然的有效, 這 個見解又以自然理所當然由數學結構所形成為前提,故超驗感性與超驗邏 輯直接被處理為這種自然與自然科學有效性的條件, 它們遂未能涉及數 學結構無法涵蓋之自然部分的有效性, 這即是生活世界的部分。又因康德 面對的經驗世界為數理所構成, 致使作為根本之科學先天可能性條件的 「超驗統覺」就不能如現象學所要求的一樣, 即它不只是經由一「超驗論 證 」 (transcendental Argument) 來 求 得 , 而 更 要 經 由 「 超 驗 經 驗 」

18 K. Held, Heidegger and the Principle of Phenomenology, in: Martin Heidegger - Critical

Assessments, edited by Chr. Macann, Volume II: History of Philosophy, P. 303-325 (transl. by Chr. Macann), 其中 P. 305-306。

(5)

(transzendentale Erfahrung) 來體驗。20雖然胡塞爾在探討時發現一絕對的 經驗實不易完全求得, 這即是說, 神話之組構頗難避免; 然而, 若如胡塞 爾只注重將一旦有的神話組構消解在超驗經驗裡的過程, 而不計較最終 的結果, 以充分表現其在主體上建立最終基礎的「自我負責」精神, 則我 們可視一種絕對經驗的獲得是在無限遠處, 是一立於「邊緣界限」之理念; 同時若以相對之觀點來看, 我們始終處於由非經驗之理念回歸於經驗的 過程中, 而這種由理回歸事, 以重建「即事窮理」之精神, 或更屬人生之 珍貴價值所在。 除了胡塞爾看出康德哲學中的神話成分, 並有如上處理之道外。過去 費希特 (G. J.Fichte) 業已提出, 我們所要找的不只是經驗可能性的「條 件」 (Bedingung), 而更是其「決定」 (Bestimmung)。21 套用胡塞爾的術語, 這是說我們要找的不僅是不「混亂」 (verworren),即不違反「矛盾律」之 可被思及的「超驗統覺」, 而此時它只是一具「清晰性」 (Deutlichkeit) 的 概念而已; 我們更要求超驗統覺被完全認知而合乎「明白性」(Klarheit)。 22 胡塞爾所涉及之生活世界經驗, 以及在超驗觀點下之「超驗經驗」,正如 同費希特所處理之對超驗統覺作進一步的「決定」, 或即進一步對超驗統 覺作「演繹」 (Deduktion) 之工作。 而自費希特以降之德國觀念論, 已將「概念」(Begriff) 超越了康德局 限於對現象界認知之悟性概念, 脫離了知識論超驗邏輯而進入存有論之 辯 證 邏 輯 , 將 原 先 在 康 德 對 人 類 屬 神 秘 ( 神 話 ) 之 「 智 的 直 覺 」 (intellektuelle Anschauung) 納入了構成「概念」的條件, 因而保證概念化 解一切存有之「條件」也可進一步被「決定」了。23 這即是說, 原本視為和神話相對之「理性」(Vernunft) 並不能被還原 到康德之純粹理論理性或悟性上去, 它尚需為一些所決定。對康德言, 當 然可說理論理性或悟性本身為認知之條件, 其本身為無條件的, 而它仍可 再被實踐理性所決定。而對德國觀念論言, 自始概念即扮演結合理論與實 踐理性之角色, 因而對他們來說, 神話原則上均可化解到理性之內; 或換 句話說, 神話化解在建立此理性之智的直覺中。但當胡塞爾進一步演繹康

20 Th. M. Seebohm, Transcendental Phenomenology, in: Husserl's Phenomenology: A Textbook,

edited by J. N. Mohanty and W. R. Mckenna, Washington D. C., 1989, P. 345-389, 其中 P. 348-349。

21 J. G. Fichte, Zweite Einleitung in die Wissenschaftslehre (1797), in: Fichtes Werke Bd. I, Hrsg.:

I. H. Fichte, Berlin, Walter de Gruyter & Co., 1971, P. 451-518, 其中 P. 475-478。

22 E. Husserl, Formale und transzendentale Logik. Versuch einer kritik der Logik, Hua Bd. XVII,

Den Haag, 1974, P. 64-69.

23

J. J. Kockelmans, P. 155-157; 另外參閱 Th. M. Seebohm, 1994, P. 249 指出謝林較黑格 爾對海德格更有親稔性。

(6)

德之超驗統覺時, 因他不以「智的直覺」為條件, 便產生上述求取絕對經 驗之困難。其實在胡塞爾逐步回歸這絕對經驗的途中, 也出現了「發生現 象學」 (genetische Phaenomenologie)的題目, 它以「解釋」 (Erklaerung) 代

替以從經驗產生「自我給予」 (Selbstgegeben-heit) 為據的「描述」方法,24 而產生了有所謂「超驗詮釋學」 (transcendentalhermeneutics) 的傾向。25 此與日後海德格之所謂「存有學之詮釋學」 (ontolo-gical hermeneutics)26 實有會通之處, 而這種詮釋學即以存在概念科學之探討為一旨向。如果胡 塞爾以「即事窮理」之精神對神話結構避而不見, 那麼海德格實就正視它 的地位, 它固然表現在對存在概念科學的建立基礎中, 而也隱涵在傳統上 對邏輯概念科學之建立裡, 這即為下面海德格 << 基礎命題 >> 一書所 討論之義旨。 三、海德格在《基礎命題》中之論述

海德格在前後十三次的講課中, 先提出「基礎命題」 (Satz vom Grund) 自哲學思想萌芽以降, 有漫長之潛伏期 (Incubationszeit), 直至萊布尼茲 (G. W. Leibniz) 才在 17 世紀以拉丁文: Nihil est sine ratione, 或德文: Nichts ist ohne Grund ( 中文:無物是無基礎的) 來表達其對這命題體認之

意義。27 若從正面之「每物有一基礎」來看, 海德格以為人不能對之做實 然的最終證明,28 而需以「每物必須有一基礎」之表示看其必然性之證明, 但這必然性如何來的呢? 或「基礎命題」本身的基礎何在? 它亦無法證明, 故基礎命題本身為一「基本原理」(Grundsatz), 且為「最高的」 (oberst), 但這始終是個不明朗的問題。29 針對這不明朗性海德格提出解決之道, 或者「基礎命題」本身不必被 此命題所涉及,故它本身不必有基礎; 或者它有其基礎, 我們也設法去找 它, 但勢必要繼續找基礎的基礎的基礎, 如此反陷入「無底」 (grundlos) 之 深淵。30 如果就原先萊布尼茲使用之「基礎命題」拉丁文: principium rationis 來看, 它也涵著後者「基礎的基礎」 (ratiorationis) 之意義,31 而仍導至無 24 E. Husserl, APS, P. 340.

25 Th. I. Kisiel, Husserl on the History of Science, in: J. J. Kockelmans and Th. I. Kisiel,

Phenomenology and the Natural Science,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70, P. 68-90, 其中 P. 83-84。

26

同上, P. 84.

27 M. Heidegger, Der Satz vom Grund (= SG), Tuebingen, Neske, 1992, P. 13-15. 28 同上, P. 17. 29 同上, P. 18-24. 30 同上, P. 27-28. 31 同上, P. 31.

(7)

底之結果, 故海德格這裡已提示唯有透過古希臘字源始顯示「基礎命題」 之另一意義。而前者「無物無基礎」之本身無基礎雖是一矛盾 的命題,32 它正是海德格要展現之解決方向。 故海德格舉出黑格爾 (G. W. F. Hegel) 所指為例: 矛盾並不造成反對 某物為實在之理由,33 進而表明一個「不能表象的」(unvorstellbar) 矛盾命 題, 並不表示其「不能被思維的」 (undenkbar)。34 他認為現代科學以矛盾 律為基礎, 且為「表象」(Vorstellen) 之風格所決定。35 若藉笛卡兒 (R. Decartes)、胡塞爾之「明顯性」(Evidence)意義來看, 海德格之「基礎命題 本身無基礎」的命題既未達到完全被經驗認知之「明白性」層次, 也未及 於不違反矛盾律之「清晰性」層次, 它卻隸屬於「混亂的」層次, 這正反 映了本於笛卡兒式的與本於神秘性之明顯性不同所在。事實上, 當胡塞爾 以「嚴格科學」(strenge Wissenschaft) 為其哲學理念, 而指出所根據之明 顯性概念時, 正與具神秘性之「啟示」 (Offenbarung),36 及其所表現出之「深 思」 (Tiefsinn)37 做了區別。 在進一步探討海德格所立之「矛盾的」, 但「可思的」「基礎命題」 前, 我們要指出他在書中不時強調「基礎命題」在現代科學之要求下所造 成的「強權原理」 (grossmaech-tiges Prinzip)38 結果。此在「回溯基礎原理」 (principium reddendaerationis)39既然建立出現代科學, 但這個原理不限於 認知, 更及於在任何方式下之存有物。因為認知為一種表象方式, 其中某 物「立於前」 (kommt zum Stand), 形成了「對象」 (Gegenstand); 近代思 想將存有物存有之方式建立在對象之「對象性」 (Gegen-staendigkeit) 之 上, 而對象之「被表象性」 (Vorgestelltheit) 即屬於這個表象對象之「對 象性」; 對象之對立造成對象之存有, 故原本是認知的基礎回溯, 成為對 象存有之基礎回溯; 只要某物在一命題裡述及, 而命題滿足基礎原則, 則 該物即可被證明為存有的,這即是基礎命題之強權擴及於一切存有物的現 象。40 對一切存有物設立基礎的要求蔓延整個近代乃至現今, 造成科學之 建立, 以及大學之成立, 但任憑我們如何致力於科學,卻反而絲毫未觸及 32 同上, P. 37. 33 同上, P. 38. 34 同上, P. 39. 35 同上, P. 37.

36 E. Husserl, Erste Philosophie (1923/24). Zweiter Teil: Theorie der phaeno-menologischen

Reduktion, Hua Bd. VIII, Den Haag, 1959, P. 182.

37 E. Husserl, Philosophie als strenge Wissenschaft (= SW), Frankfurt a. M., 1965, P. 69. 38 M. Heidegger, SG, P. 46.

39

同上。

40

(8)

基礎命題之事。41

這裡實類似 <<何謂形上學?>> (1929) 中海德格以形上學根本問題是: 「為什麼就是個有而不正是個無呢?」(Warum ist ueberhaupt Seiendes und nicht vielmehr Nichts?),萊布尼茲曾直接以屬「有; 存有物」的第一因為題

目, 而海德格從「無」 (Nichts) 來達「存有」, 然後再回到「有」。42

同 樣在 << 基礎命題 >> 中, 海德格提及萊布尼茲曾說: 「在自然中之基礎 是, 為何有某某而非無之存在。」 (Ratio est in Natura,cur aliquid potius existat quam nihil -; Grund ist in der Natur, warum etwasvielmehr existiert als

nichts)。43<< 何謂形上學?>> 也已批評了支離破碎之科學, 指出在受它的

決定下, 我們面對的只是「有」的領域, 其中沒有優位之領域, 從而我們

面對於世的關係亦受「有」來支配, 所有一切都圍繞著「有本身否則就

沒有了」(das Seiende selbst - und sonst nichts);44

又在這裡海德格已指出「計 算」(Rechnen) 戕害了真正的思維。45<< 基礎命題 >> 更以拉丁文 ratio 衍 生了「計算」之義, 指出從萊布尼茲以降, 對基礎命題的要求成為對一切 存有物 ( 有 ) 計算後以得合法性的要求,46 這是現代科學對基礎命題之真 正依賴所在, 同時也是使我們陷入無底深淵原因。47 因而, 基礎之設立反 而連根被拔去, 它危害著人類的「歸屬」 (Heimisches), 剝奪了人類安身 的基石, 形成我們這個原子時代真正「恐怕」 (unheim-lich) 之現象。48 若現代科學以一切對象性之「有」為前提, 並在「有」裡直接尋找基 礎, 以致陷入無底深淵, 那麼海德格反以「非對象的」(gegenstandlos) 具 有另一種「安立性」(Staendig-keit)。49 他將「無物是無基礎」轉為另一表

達方式:「無物是無為什麼」(Nichts istohne Warum),50

續以斯列修思 (Agelus Silesius) 之詩說明基礎命題將從原有「基礎回溯」的「調性」 (Tonart) 跳 為另一種「調性」:51 「玫瑰沒有為什麼; 它開花, 因為它開花, 41 同上, P. 47-48.

42 M. Heidegger, Was ist Metaphysik? (= WM), Frankfurt a.M., 1986, P. 22. 43 M. Heidegger, SG, P. 52. 44 M. Heidegger, WM, 24-26. 45 同上, P. 48. 46 M. Heidegger, SG, P. 167-170. 47 同上, P. 30. 48 同上, P. 60. 49 同上, P. 65-66. 50 同上, P. 67. 51 同上, P. 71, 75.

(9)

它不注意自己, 不去問, 是否人看著它。」

(Die Ros ist ohn warum; sie bluehet, weil sie bluehet,

Sie acht nicht ihrer selbst, fragt nicht, ob man sie siehet.)52

在第一行裡, 沒有「為什麼」並非沒有「因為」,「為什麼」問及基礎, 「因為」則包含解答; 又在「為什麼」中有「尋找」(Suchen) 對基礎的關 係, 而在「因為」裡有「造化」 (Beibringen) 對基礎的關係。53 在第二行 裡, 開花發生在玫瑰上, 它不注意何者為原因以造成開花, 人則注意世上 的原因, 注意世界對我們的影響, 更注意著自己。54 但沒有「為什麼」不 即是沒有基礎, 對基礎的回溯是將玫瑰作為我們表象之對象的結果, 這可 附屬於玫歸的事 (von der Rose), 但不是玫瑰簡單在那兒之事 (fuer die

Rose)。55換句話說: 基礎命題的第一種調性雖說著基礎, 但實未說出基礎

的本質, 而僅說著「有」;56

反之在第二種調性來看, 人類「跟著基礎而活」

(lebt nach denGruenden), 玫瑰則「經由基礎而活」 (lebt durch Gruende)。57

海德格以斯列修思的詩充滿著神秘性, 但思想之尖銳與深沉卻屬於

真正與偉大的神秘主義。58

它揭露了基礎命題新的調性為「對存有的命題」 (Satz vom Sein), 基礎遂成為存有本質的事, 以致「基礎與存有是同樣的」 (Grund und Sein sind das Selbe)。但二者又不為一, 存有不能再有建立它的 基礎, 基礎似離存有而去, 存有遂是這「離底」 (Ab-Grund)。如果對某某 說: 「它是」 (Es ist) 與「它是這與這」 (Es ist dasund das), 則它被視為 一「有」而被表象著; 但只有「有」為「是」, 反之「是」本身,或「存有」 本身則「不是」 (ist nicht)。牆是在我後面, 它直接顯示為「某某在的」(etwas Anwesendes), 但它的「是」本身在那裡? 牆的「在」 (das Anwesen) 本身 要在那裡尋找呢? 「牆同時『是在』 ( 那兒 ) 」 (Gleichwohl "ist" die

Wand)。59同樣的, 玫瑰開花的存有本身不再有「為什麼」, 它是「離底」。 故在新的調性下呈現二義: 「存有與基礎: 同樣的」, 「存有: 離底」。60 從基礎命題的潛伏期, 經萊布尼茲視為最高原理, 與造成宰制世界之 強權原理, 及視基礎為「為什麼」與「因為」, 在這歷史上四樁「主要事 52 同上, P. 68. 53 同上, P. 70. 54 同上, P. 72. 55 同上, P. 72-73. 56 同上, P. 75, 82. 57 同上, P. 79. 58 同上, P. 70-71. 59 同上, P. 93. 60 同上。

(10)

件」(Hauptsachen) 之後, 海德格以前四事件為至第五事件的「起跳領域」 (Absprungbereich), 它使基礎命題之第一種基調跳為第二種基調, 而命題 不但成為存有命題, 更從原先屬文法與邏輯之意義轉換為另一種意義的

命題, 或毋寧說: 基礎命題成為「在存有內之設置」 (Satz in das Sein),61

使過去對「有」的基本原理「跳為對存有之言說」 (Sprung in ein Sagen, das

vomSein als solchem sagt)。62

屬「起跳領域」的前四事件有些共同性, 它呈現了存有的「運命」 (Geschick), 即存有在「離開」 (sich entzieht) 我們中來「接近」我們 (sich

zuschickt), 雖然在四個階段中這些方式有所不同。63今它們跳至第五事件, 而第五事件是對基礎命題以另一種調性來說, 即對存有而說。64 就此來看, 原義為命題的 Satz (sentence)今有「述說」, 有「跳躍」之意味。但海德 格強調 Satz 有音樂方面之「樂章」意義, 而「樂章」不是一般所謂為樂 器所伴所演奏而已, 它更「成立、展開、集結著, 直至精神已完全安適於 它」((...) sich (...) aufstellt, sich entwickelt, sich konzentriert, bis derGeist sich

ganz in ihn gefuegt hat.),65 這是海德格引阿爾寧 (Bettina v.Arnim) 之句

子。在此我們可知, 為何海德格以「調性」之術語來表達基礎命題之前後 不同意義。在這種新的調性下, 「無物是無基礎」之基礎命題成了「無物 『是』無『基礎』」,「是」與「基礎」的強調表示「存有」與「基礎」 之「共鳴」 (Einklang)。66 共鳴唯二者既「相併」 (Zusammenhalten) 而又 「相離」 (Auseinanderhalten),67 這即是前說: 「存有與基礎: 同樣的, 存有: 離底」之義。但在前四事件中二者相離太過,其相併性之探討就成了決定 性之題目。68 海德格以「基礎」之拉丁文 ratio 更由希臘文 logos 而來, 它本義為將 某某推向另個某某, 雖亦可有計算之義, 但本質之意義並不如此。它又指 為言說, 而言說是]將某某呈現出來, 將某某「置於前」(Vorliegenlassen), 將 「在的以其在」(das Anwesende inseinem Anwesen) 置於前, 此即「有; 存 有物」在「存有」之中, 故 logos 指的是存有。而另一方面, logos 是「位 於前者」 (das Vorliegende), 它是其他置於其上的底層, 故 logos 又指的是

61 同上, P. 96. 62 同上, P. 107. 63 同上, P. 108-110. 64 同上, P. 102-103. 65 同上, P. 151. 66 同上。 67 同上, P. 152. 68 同上。

(11)

基礎。如此, 存有與基礎共屬於 logos。69 但若說 logos 指二者為一, 卻又 將其差異性隱藏於後, 如同在差異性中共屬性隱藏於後。海德格以在歷史 中只有一瞬刻曾出現存有與基礎的共屬性, 這 是 古 希 臘 赫 拉 克 力 圖 (Heraklit) 在藉 logos 之字以說明的方式, 而仍非以顯明的方式來對它們 表達之時。其後在歷史上它們只表現著相離性, 但因相併性隱藏於後, 故 二者不致毫無關係之分離開, 基礎則轉而涉及由存有所決定之存有者, 「每一存有者有一基礎」成為理所當然的命題。70 故所謂存有離開(entzieht sich) 我們, 即指存有隱藏在原先與基礎的共屬性之後, 甚且以另個形態 來呈現, 譬如原理、原因、理性基礎等等。71 反之, 若我們跳至基礎命題 之第二種調性, 則我們直接對存有進行思維, 視其真正具有「置於前」之 義。72 過去曾言: 存有為「離底」, 此不在存有為自己的基礎, 故無其他的 基礎所致。根本上在於任何對存有的奠基皆使存有不再共屬於存有, 也使 存有貶抑為某存有者。存有既為離底, 跳至新的調性時, 我們是否陷入「無 底」 (Bodenloses) 的深淵? 一方面是的, 因如今存有不再安置在以存有物 為意義的基石上及以它來作解釋; 另一方面則否, 因如果我們對存有思維, 則它可作為尺度之賜予者, 然而這個尺度又非是計算的對象。故唯有對存 有的真理思維, 這個跳躍才不致陷入無底深淵。73 海德格又以跳躍至新的 調性, 為對思維進行「遊戲」 (Spiel), 如此存有才得安置, 人也如此才能 對真理遊戲, 又駐於遊戲之中。這是什麼遊戲呢? 我們唯從遊戲的秘密本 身去思維, 才可知它的崇高性, 但迄今的思維方式不足以為之, 因當我們 藉之去思維遊戲, 思維則視遊戲為某物了。屬於遊戲的正是基礎, 遊戲的 本質是自由與必然性之辯證, 它在決定著遊戲規則、計算之基礎視野內。 或許萊布尼茲說得好: 「當上帝遊戲時, 形成了世界。」

(Cum Deus caculat fit mundus; Waehrend Gott spielt, wird

Welt.)。74 赫拉克力圖亦有言: 69 同上, P. 178-179. 70 同上, P. 180-181. 71 同上, P. 183. 72 同上, P. 184. 73 同上, P. 184-185. 74 同上, P. 186.

(12)

「存有運命 (世界時間), 它是一孩子, 遊戲著, 玩著一木牌 遊戲 (...)。」

(aion pais esti paizon, pesseuon (...).)75

為什麼它 (祂) 遊戲著? 它遊戲, 「因為」它遊戲, 遊戲沒有「為什 麼」。一切剩下的只有遊戲: 是最崇高與最深沉的; 但這「只有」卻是一 切, 也是唯一的。76 海德格最後問: 我們是否與如何去跟著遊戲, 安適於遊戲中?77 他在稍 前實已給了我們這個解答: 身為會死的我們, 只有與死亡相鄰才會被帶入 遊戲中, 而死亡為「此在」 (Dasein) 之最大可能性, 能達乎存有與其真理 之最高光照; 死亡是尚未思及的最崇高遊戲的尺度, 人唯在世間被帶入其 中...。78 在此海德格又回到 <<存有與時間>> 的立場, 人唯在面對死亡中下 定決心, 才有最屬於自己的存在可能性, 人也在此時有其自由。79 鄰近死 亡時我們被帶入遊戲, 這即是指自由而言, 而這也即是前說遊戲本質是自 由與必然性的辯證意義。因而, 若以人的立足點言, 當從這種遊戲本質去 對存有與基礎思維; 反之若從存有的立足點言, 則遊戲本質為存有與基礎 所決定。這也回答了海德格自己所提出的遊戲與存有或基礎間的前後關 聯問題。80 而在第一節中我們曾強調海德格之「存在可能性」, 它即可表 示「遊戲」的意義。基礎命題之第二調性啟示我們, 這種可能性的「條件」 ( 即基礎 ) 從遊戲而來 ,反之, 遊戲 ( 即可能性 ) 為存有或基礎所決 定。 四、存在概念科學與邏輯概念科學建立基礎之相輔相成 海德格在<<基礎命題>> 講義裡, 系統地對邏輯概念科學之基礎做 了根本的解釋, 也對它做了批判; 更以「神秘」之語句對存在概念科學之 基礎做了描述。具體來說, 海德格反對將事物基礎視為存有物來尋找, 基 礎唯在存有中以人而言, 在與死亡相鄰之遊戲中為存有顯露之時 來體證。但這二者是否只是對立, 而毋寧更需相輔相成呢? 在海德格 的批評下, 康德之超驗方法賦予基礎命題一「先天可能性的條件」之面貌, 75 同上, P. 188. 76 同上。 77 同上。 78 同上, P. 186-187. 79 M. Heidegger, SZ, 266. 80 M. Heidegger, SG, 186.

(13)

但仍未脫離第一調性之意義。81 我們在前面已指出, 以胡塞爾嚴格科學的 立場來看, 康德對科學所探得之基礎仍具有神祕未解之色彩, 這在海德格 來看, 故是本與基礎共屬之存有既隱藏於後, 而又以其超驗方法所致。而 即使如胡塞爾本身, 也僅能以「即事窮理」之自我負責精神對神秘避而不 見, 並以無限遠處的理念為鍥而不捨之追求目標。 如果第二調性之基礎命題是如此崇高與深沉, 那麼這種莫測高深的 境界應屬於理想層次。筆者曾在 <現象學與當代科學哲學> 一文中, 嘗試 以具神秘色彩之一「整體論」(Holismus) 思想, 一方面解釋當代相對論及 量子力學之科學哲學背景, 另一方面問及,海德格對存在概念科學之基礎 是否即是在宇宙中的「隱涵秩序」(implizierte Ordnung),而它只能對我以呈 抽象與相對的方式展現其「顯明的秩序」 (explizierte Ordnung)?82 若邏輯 性 科 學 針 對 的 是 存 有 物 , 而 它 們 是 從 具 隱 涵 秩 序 之 「 絕 對 總 體 」 (absolutetotality) 所顯明出者 , 故建立的基礎也必須在此顯明部分來尋 找。那麼向絕對總體探討之科學可由存在性科學所涉及, 它所要求之基礎 也必然在隱涵秩序之中。 誠如前面所言, 這種神秘之深思對胡塞爾為「混亂的」, 他與康德一 樣, 探討先天可能性的條件, 且此條件在主體尋找, 換句話說, 這是在人 之主體中尋求客觀知識有效性基礎的問題; 相對之下, 神秘主義者以啟示 來說明有效性。我們可承認, 科學或宇宙之最終基礎真具高深的神秘性, 而它事實上已蘊涵在以主體為最終基礎的哲學理論中。今胡塞爾固以神 秘為混亂的深思, 以它不隸屬「嚴格理論之事」, 但卻以之為「智慧之事」。 83 若以胡塞爾之「存而不論」方法, 將神秘性擱置一旁, 而不將它否定, 則 胡塞爾所進行之在主體裡求得科學最終基礎, 實際上是將原屬理想層次 之基礎經由你我皆能親身體驗的「生活世界」開始重新建立, 目的在於使 基礎得以普遍化, 形成人人可學之「科學」。當然顧及「即事窮理」一面, 則對絕對總體之企及將也有運命性之困難。故我們似需做個抉擇: 以神秘 性為基礎或以主體為基礎? 或將二者建立相輔相成的關係? 胡塞爾致力於徹底發掘主體意識之意向性, 以求得一股強軔之生命 力, 亦步亦趨之朝向整個絕對總體, 他企圖將神秘的完全化解在我們可意 識到的範圍之內, 在這裡我們不再探討其作為科學哲學之意義, 及其中所 可能出現的問題。84 海德格以邏輯概念之科學是「此在」的一種「缺失」 81 同上, P. 124-128. 82 參閱汪文聖, <現象學與當代科學哲學>, 哲學雜誌, 12 期 (1995 年 4 月), 頁 146-163, 其中頁 155-161; 該文已節錄於汪文聖, << 胡塞爾與海德格 >> ( 台北, 遠流出版公司, 民國 84 年 ), 頁 125-133。 83 E. Husserl, SW, P. 69. 84 進一步請參閱汪文聖, < 描述與解釋 - 胡塞爾現象學作為科學哲學之一探討 >, 該文

(14)

(Defizienz) 現象,85且鑑於前面所論述, 他對於建立在主體之科學存有極強 烈之排斥態度。事實上我們藉李約瑟對中國之科學文明探討為例, 且反省 我們面對西方科技所處的態度, 即可透露出以神秘與主體為基礎是否應 該協調,甚或如何協調之可能性了。 李約瑟指出中國科技文明屬於「原科學」(Proto-Science) 之雛型, 它 由主張五行說之陰陽學家所創。此即陰陽家之神秘思想曾形成了如煉金 術、針灸、風水說、藥劑學、手工藝等科學, 它也是這些科學的有效性基 礎。另外值得注意的是, 中國人多重人事, 時間概念既常與人之行為或事 物發生相關聯, 今陰陽家以五行之相生相剋來解釋各種事物, 故時間也受 制於五行之循環, 成了在循環中之段、塊、盒狀之分割。86 這種時間性在 海德格看來是屬於「世界時間」 (Weltzeit),87 它和內容結合, 而非將內容 抽離後所剩之成為連續線性的「赤裸裸」 (nackt) 時間;88 且前者和存在性 科學相連, 後者為邏輯性科學之必要條件。因而, 存在概念科學可歸於「原 科學」之範疇。而事實上, 後者以對實用目的而產生, 這與前者以「可用 之物」 (Zuhandenes) 為科學內容不異;二者更皆以神秘思想為基礎, 也以 世界時間為其科學之條件之一。這使我們憶及赫拉克力圖當初不曾以之 世界時間和遊戲之孩子相提並論? 且人在與死亡鄰近中被帶入遊戲, 海 德格不也對這決心面對死亡之遊戲, 做了與內容結合的、原本的時間分析 嗎?89 但這裡若再由赫拉克力圖來看海德格所稱之神秘意境時, 我們正可 就西方哲學史中的現象來作省察: 蘇格拉底 (Sokrates) 前的「辯士學派」 (Sophists) 正以赫拉克力圖為一個源頭, 因赫氏原以 Logos 為在神的眼光 前, 統一人世間對立者, 但在辯士先自限於 Doxa 之範圍, 繼而以自己的尺 度去衡量屬他人的範圍時, 卻利用 Logos 成為自己之判斷去凌駕他人判 斷的語言工具, Logos 遠離了真理, 人生毫無立足點可言。這反映了神秘 的事因客觀標準之難求所產生的流弊。90 與之類似的, 由於缺乏從主體 (此處當是指認知的) 做基礎來作有效 性之檢驗標準,故在中國由神秘性思想所建立之科學, 始終因延傳性與可 靠性沒有保障, 而致對人盡其實用性之價值亦沒有保障; 神秘之事既無共 已於「文科學術理論研討會」(台北, 1996 年 11 月 2-4 日) 發表。 85 M. Heidegger, SZ, P. 61.

86 J. Needham, Wissenschaftlicher Universalismus - ueber Bedeutung und Beson-derheit der

chinesischen Wissenschaft, Frankfurt a. M., Suhrkamp, 1979, P. 187-188.

87 M. Heidegger, SZ, P. 419. 88 同上, P. 424. 89 同上, P. 325-339. 90 探討辯士學派之源頭問題參閱 K.-H. Volkmann-Schluck, P. 141-146.

(15)

識的檢驗標準, 社會裡也出現「迷信」與對「神秘」信仰不分的弊相, 這 是另一種辯士學派的翻版。反之, 一旦這種「原科學」的客觀效果與方法 取得, 這也是在藉用西方科學之概念及方法的結果。或許我們也可對我們 固有的科學文明「存而不論」這裡再次地強調: 「存而不論」不是否 定, 卻是打開對「原本理所當然所面對之某事態」的探討門路91 將它 們原本從高深的、屬理想層次的基礎而來的科學, 重新建立在由「生活世 界」出發之主體基礎之上, 這即是存在概念科學與邏輯概念科學相輔相成 的可能吧! 參考書目:

1. J. G. Fichte, Zweite Einleitung in die Wissenschaftslehre (1797), in: Fichtes Werke Bd. I, Hrsg.: I. H. Fichte, Berlin, Walter de Gruyter & Co., 1971, P. 451-518.

2. M. Heidegger, Sein und Zeit, Tuebingen, 1979.

3. M. Heidegger, Prolegomena zur Geschichte des Zeitbegriffs, Gesamtausgabe Bd. 20, Frankfurt a. M., 1988.

4. M. Heidegger, Der Satz vom Grund, Tuebingen, Neske, 1992. 5. M. Heidegger, Was ist Metaphysik?, Frankfurt a.M., 1986.

6. K. Held, Heidegger and the Principle of Phenomenology, in: Martin Heidegger - Critical Assessments, edited by Chr. Macann, Volume II: History of Philosophy, P. 303-325 (transl. by Chr. Macann)。

7. E. Husserl, Die Krisis der europaeischen Wissenschaften und die transzendentale Phaenomenologie. Eine Einleitung in die phaenomenologische Philosophie, Hua Bd. VI, Den Haag, 1954.

8. E. Husserl, Analysen zur passinen Synthesis. Aus Vorlesungens- und For-schungsmanuskripten 1918-1926, Hua Bd. XI, Den Haag, 1966.

9. E. Husserl, Erste Philosophie (1923/24). Zweiter Teil: Theorie der phaeno-menologischen Reduktion, Hua Bd. VIII, Den Haag, 1959.

10. E. Husserl, Formale und transzendentale Logik. Versuch einer kritik der Logik, Hua Bd. XVII, Den Haag, 1974.

11. E. Husserl, Philosophie als strenge Wissenschaft, Frankfurt a. M., 1965. 12. I. Kant,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Hamburg, Mainer Verlag, 1976.

13. Th. I. Kisiel, Husserl on the History of Science, in: J. J. Kockelmans and Th. I. Kisiel, Phenomenology and the Natural Science, Evanston, North- western

91

(16)

University Press, 1970.

14. J. J. Kockelmans, Ideas for a Hermeneutic Phenomenology of the Natural Science, Dordrecht,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3.

15. J. Needham, Wissenschaftlicher Universalismus - ueber Bedeutung und Beson- derheit der chinesischen Wissenschaft, Frankfurt a. M., Suhrkamp, 1979.

16. Th. M. Seebohm, Wussenschaftsbegruendung und Letztbegruendung im Denkweg Martin Heideggers, in: Zur Selbstbegruendung der Philosophie seit Kant, Hrsg.: W. Marx, Frankfurt a. M., 1987, P. 157-177.

17. Th. M. Seebohm, Transcendental Phenomenology, in: Husserl's Phenomenology: A Textbook, edited by J. N. Mohanty and W. R. Mckenna, Washington D. C., 1989, P. 345-389.

18. Th. M. Seebohm, Consider on 'Der Satz vom Grund', in: The Question of Hermeneutic, edited by T. J. Stapleton, Dordrecht/Boston/Lond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4, P.237-253.

19. R. Sokolowski, Husserlian Meditations,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74.

20. K.-H. Volkmann-Schluck, Die Philosophie der Vorsokratiker, Wuerzburg, Koenigshausen & Neumann, 1992.

21. 牟宗三, <<理則學>> (台北, 正中書局, 1971 年)。 22. 汪文聖, <現象學與當代科學哲學>, 哲學雜誌, 12 期 (1995 年 4 月), 頁 146-163。 23. 汪文聖, <<胡塞爾與海德格>> (台北, 遠流出版公司, 1995 年)。 24. 汪文聖, <描述與解釋 - 胡塞爾現象學作為科學哲學之一探討>, 該文 已於「文科學術理論研討會」(台北, 1996 年 11 月 2-4 日) 發表。 25. 汪文聖, <胡塞爾之「邏輯發生學」>, 政大哲學學報第三期 ( 排印 中 )。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Krajcik, Czerniak, & Berger (1999) 大力倡導以「專題」為基礎,教導學生學習科 學探究的方法,這種稱之為專題導向的科學學習(Project-Based Science,

Der älteste Bericht eines chinesischen buddhistischen Pilgermönchs über seine Reise nach Indien mit Ü bersetzung des Textes, Wiesbaden 2005b. Fludernik, Grenze und

我們一般所探究的不僅是科學及其經驗 方式的問題―我們所探究的是人的世

課程利用雲端學習平台 OpenEdu 從最基礎開始說明 Python 的語 法與應用,配合 Quiz in Video

Eric, B., Georges-Louis B., Computer-Based Concept Mapping : a Review of a Cognitive Tool for Students, in Benzie David &amp; Passey Don (eds.), Proceedings of Conference

物理 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一、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二 B、選修科目物理(不含高三下學期) 化學 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一)

工作紙 合作學習 同質分組 腦基礎 電子學習 自主學習 異質分組 翻轉教室 生活應用 提問技巧 探究式..

分項計畫「海上絲路之探索」之設計與推行,基本上針對本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