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年度國立高雄大學校園永續發展與規劃委員會
第二次會議記錄
壹、時間:民國 99 年 05 月 27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 00 分整 貳、會議地點:圖書資訊館五樓大型會議室 参、主席:黃校長英忠 肆、出席人員: 李博志委員、張永明委員、胡文聰委員、葉文冠委員、陳啟仁委員、連興隆 委員、鍾斯迪委員、林麗珠委員、謝志鵬委員、郭文章委員、黃旭輝委員、 張德煇委員 伍、列席人員(單位): 周惠明建築師事務所、營繕組、環安組行政助理梁億華、行政助理陳又菁 陸、會議議程 一、議案討論 (審查案) 第一案、國立高雄大學行政大樓新建工程百分之三十圖說概算送審。 承辦單位:營繕組 報告說明:周惠明建築師事務所 說明: 一、本校行政大樓新建工程興建構想書經行政院 99 年 3 月 10 日核定 及教育部 99 年 3 月 23 日同意補助 1.86 億元,並委託周惠明建 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監造。 二、本案預計興建地下一層、地上六層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經五次 檢討會議,總樓地板面積暫定 9,425m2(興建構想書核定面積 8,700m2,未逾百分之十),總工程計畫經費 2.35 億元(含家具 設備費 1,300 萬元),教育部補助 1.86 億元,餘由校務基金自 籌支應。 擬辦:提案通過後,續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議。 決議:同意本案提送公共工程委員會,下列相關建議仍請建築師納入後續 1設計修正及參考: 1.南面水池已於前次審查會議刪除,圖面尚未修正,請補正。 2.南北棟空間三樓以上聯繫上均靠單一通道,聯繫上較為薄弱,規 劃空間內容時應考慮各單位間實際之聯繫強度,做空間合理分配, 垂直與水平動線均一併納入設計檢討。 3.本案西向設置大片人工地坪(廣場),目前設置的水池實際上無 法有效降溫,建議將生態綠化等方式納入降溫之整體設計考量,南 北向之隔熱除利用遮陽設施外,建議也可考慮垂直綠化等生態作 法。 二、臨時動議 第一案、「國立高雄大學木建築實驗屋新建工程都市設計審議」基地變更 案,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都市發展與建築研究所 報告單位:都市發展與建築研究所 說明: 一、依據 99 年 5 月 5 日「99 年度國立高雄大學永續發展與規劃委員 會第一次會議」決議,本案配置地點建議移至 P 區,並與現有鋼棚、 機車車道、中鋼擬贈與之鋼構樣品屋做整體規劃。 二、本案設計整合工作由都市發展與建築研究所與總務處辦理,並於 99 年 5 月 25 日邀集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傳統工藝與創意設計學 系等使用單位召開協調會議,主要共識為拆除原有鋼棚,回收可用 建材,重新規劃設計為可利用之實驗等相關教室,目前曲折的機車 道可改至臨散步道側,空間利用更完整,未來排球場也可有足夠活 動空間,至於中鋼樣品屋考量經濟效益,土環系希望將原預估之拆 移經費做為鋼棚重建資金整體運用,而鋼棚重建之空間規劃提案則 由都建所協助。相關協調內容如會議記錄(詳附件);本案經都建 所依據協調會議共識重新規劃配置 P 區,提出初步規劃方案詳簡報 說明。 三、為爭取木構造實驗屋興建時效,木構造實驗屋進行相關法定流程 同時,都建所將協助土環系、傳創系提出空間規劃方案,利於後續 鋼棚拆除重建之前置作業。 擬辦:提案通過後,進行本案相關法規及校內準則檢討,續報高雄市政府都 市發展局進行都市設計審議。 決議:1.同意 P 區(鋼棚、木建築實驗屋、機車道)進行整體規劃,但鋼棚 2
3 拆除後可回收之建材均要再利用,且機車道臨河道側應規劃安全設 施,排球場空間拓寬也一併納入規劃。 2.鋼棚建築與設備目前有列帳之項目,進行設計時請總務處會同會計 室協調合宜之處理方式。 3.木建築實驗屋位置原則同意,可續進行都市設計審議程序,請都建 所協助進行 P 區整體配置規劃。 三、散會(11 時 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