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Item 987654321/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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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論文名稱:婦女身體活動與產程進展速度之相關研究 總 頁 數 : 62 頁 院校所組別:國立臺灣體育學院休閒運動管理研究所 畢業時間及提要別: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碩士學位論文提要 研 究 生:林 宇 軒. 指 導 教 授:沈 易 利. 副教授. 中文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婦女於未懷孕前及懷孕期間之身體活動 狀況與產程進展速度之間的關係,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問 卷內容主要調查:人口特徵、運動狀況及分娩過程,研究對 象為台北縣財團法人恩主公醫院經陰道分娩並由醫師診斷無 妊娠疾病的健康產婦,研究結果可供婦女於計劃生育時的運 動 參 考 。 調 查 期 間 共 發 出 問 卷 280 份 , 有 效 問 卷 238 份 , 有 效 問 卷 率 為 85%。 回 收 之 有 效 樣 本 依 研 究 目 的 分 別 採 用 描 述 性 統 計 、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Duncan 事 後 比較等統計方式進行資料處理,結果發現: 一、未懷孕及懷孕期間的運動狀況各有不同,其中以懷孕後 期 運 動 頻 率 最 高 , 所 從 事 的 運 動 種 類 則 以「 散 步 或 逛 街 」 最多。 二、身體活動與其產程進展速度並無顯著差異,就經產婦而 言 ,「 家 庭 主 婦 」 第 一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快 於 「 職 業 婦 女 」。 三、就初產婦而言,懷孕前、中、後期的運動頻率與第二產 程進展速度皆有顯著差異,且「有運動」組快於「沒運 動」組。 四 、 就 整 體 產 婦 、 初 產 婦 及 經 產 婦 而 言 , 未 懷 孕 時 的 BMI 與 第 二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有 顯 著 差 異 , 且 BMI「 高 」 者 其 生 產 速 度 較 BMI 於 「 正 常 」 範 圍 者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慢 。 關鍵字:身體活動、產程進展速度. 2.
(3) Lin, Yu-hsuan (2003).The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Women's Physical Activities and The Speed of Birth Delivery While Giving Birth. Unpublished master’s these, National Taiwan 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 Taichung..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research if women's physical activities before she got pregnant, and after being pregnant will have any impacts on her birth delivery while she was giving birth. This study was to use questionnaire to targeting on demography, physical activities and the process of birth delivery. People are investigated are those who had virginal delivery without any illness, healthy ladies checked by physicians from the En-Chu-Kong Hospital. All the results can be useful for those women who plan to be pregnant in the future. The total numbers of questionnaires were giving to two hundred and eighty people to answer. And the valid ones were two hundred and thirty-eight with eighty-five percent accurate ratio. All the data of the valid samples were analyzed by descriptive statistics, independent t test, one-way ANOVA and Docan posthoc. The findings were as following: 1. Women’s physical activities got changed the patten before she got pregnant and after she got pregnant. Usually women tend to exercise more often after they were pregnant. The most popular activities that pregnant women do were "taking a walk" and "shopping" in this study.. 3.
(4) 2. Physical activities did not have any impacts on birth delivery. However, the multigravida for the first stage of birth delivery process, a housewife can do quicker than a professional, working lady. 3. As the second stage of birth delivery, the primipara will have major difference on delivery speed depending on her physically exercise between her 3 stages of pregnancy. The women who do exercise frequency can give birth delivery quickly than those who do not exercise at all. 4. BMI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on pregnancy. When the pregnant women's BMI was "higher", the women's delivery will slow down than those who have "normal" ones.. Key words: Physical Exercise Activities, Speed of Birth Delivery. 4.
(5) 目錄 中文摘要˙˙˙˙˙˙˙˙˙˙˙˙˙˙˙˙˙˙˙˙˙˙˙˙˙˙˙˙˙˙˙˙˙˙˙˙˙˙˙˙˙˙˙˙˙˙˙˙˙˙˙˙˙˙˙˙˙˙…..i 英文摘要˙˙˙˙˙˙˙˙˙˙˙˙˙˙˙˙˙˙˙˙˙˙˙˙˙˙˙˙˙˙˙˙˙˙˙˙˙˙˙˙˙˙˙˙˙˙˙˙˙˙˙˙˙˙˙˙˙˙˙….ii 謝. 誌˙˙˙˙˙˙˙˙˙˙˙˙˙˙˙˙˙˙˙˙˙˙˙˙˙˙˙˙˙˙˙˙˙˙˙˙˙˙˙˙˙˙˙˙˙˙˙˙˙˙˙˙˙˙˙˙˙˙˙…iv. 目. 錄˙˙˙˙˙˙˙˙˙˙˙˙˙˙˙˙˙˙˙˙˙˙˙˙˙˙˙˙˙˙˙˙˙˙˙˙˙˙˙˙˙˙˙˙˙˙˙˙˙˙˙˙˙˙˙˙˙˙˙ ..vi. 表 目 錄˙˙˙˙˙˙˙˙˙˙˙˙˙˙˙˙˙˙˙˙˙˙˙˙˙˙˙˙˙˙˙˙˙˙˙˙˙˙˙˙˙˙˙˙˙˙˙˙˙˙˙˙˙˙˙˙˙˙˙..viii 圖 目 錄˙˙˙˙˙˙˙˙˙˙˙˙˙˙˙˙˙˙˙˙˙˙˙˙˙˙˙˙˙˙˙˙˙˙˙˙˙˙˙˙˙˙˙˙˙˙˙˙˙˙˙˙˙˙˙˙˙˙˙....ix 緒論˙˙˙˙˙˙˙˙˙˙˙˙˙˙˙˙˙˙˙˙˙˙˙˙˙˙˙˙˙˙˙˙˙˙˙˙˙˙˙˙˙˙˙˙˙˙˙˙˙˙˙˙. 1. 第一節. 問題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2. 第三節. 研究問題˙˙˙˙˙˙˙˙˙˙˙˙˙˙˙˙˙˙˙˙˙˙˙˙˙˙˙˙˙˙˙˙˙˙˙˙˙˙˙˙˙˙˙˙. 3. 第四節. 研究假設˙˙˙˙˙˙˙˙˙˙˙˙˙˙˙˙˙˙˙˙˙˙˙˙˙˙˙˙˙˙˙˙˙˙˙˙˙˙˙˙˙˙˙˙. 3.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4. 第六節. 名詞定義˙˙˙˙˙˙˙˙˙˙˙˙˙˙˙˙˙˙˙˙˙˙˙˙˙˙˙˙˙˙˙˙˙˙˙˙˙˙˙˙˙˙˙˙. 4. 文獻探討˙˙˙˙˙˙˙˙˙˙˙˙˙˙˙˙˙˙˙˙˙˙˙˙˙˙˙˙˙˙˙˙˙˙˙˙˙˙˙˙˙˙˙˙˙˙˙˙. 7. 第一節. 身體活動與健康˙˙˙˙˙˙˙˙˙˙˙˙˙˙˙˙˙˙˙˙˙˙˙˙˙˙˙˙˙˙˙˙˙˙˙˙˙˙. 7. 第二節. 懷孕與分娩˙˙˙˙˙˙˙˙˙˙˙˙˙˙˙˙˙˙˙˙˙˙˙˙˙˙˙˙˙˙˙˙˙˙˙˙˙˙˙˙˙˙ 13. 第三節. 運動對分娩過程的影響˙˙˙˙˙˙˙˙˙˙˙˙˙˙˙˙˙˙˙˙˙˙˙˙˙˙˙˙˙˙˙˙ 21.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步驟˙˙˙˙˙˙˙˙˙˙˙˙˙˙˙˙˙˙˙˙˙˙˙˙˙˙˙˙˙˙˙˙˙˙˙˙˙˙˙˙˙˙ 23.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流程˙˙˙˙˙˙˙˙˙˙˙˙˙˙˙˙˙˙˙˙˙˙˙˙˙˙˙˙˙˙˙˙˙˙˙˙˙˙ 23. 第二節. 研究對象˙˙˙˙˙˙˙˙˙˙˙˙˙˙˙˙˙˙˙˙˙˙˙˙˙˙˙˙˙˙˙˙˙˙˙˙˙˙˙˙˙˙˙˙ 25. 第三節. 研究工具˙˙˙˙˙˙˙˙˙˙˙˙˙˙˙˙˙˙˙˙˙˙˙˙˙˙˙˙˙˙˙˙˙˙˙˙˙˙˙˙˙˙˙˙ 25. 第四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26.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27. 第一節. 研究對象的基本資料˙˙˙˙˙˙˙˙˙˙˙˙˙˙˙˙˙˙˙˙˙˙˙˙˙˙˙˙˙˙˙˙˙˙ 27. 第二節. 身體活動量、職業與產程進展速度之分析˙˙˙˙˙˙˙˙˙˙˙˙˙˙˙˙ 39. 1.
(6) 第三節. 運動頻率與產程進展速度之分析˙˙˙˙˙˙˙˙˙˙˙˙˙˙˙˙˙˙˙˙˙˙˙˙ 41. 第四節. 未懷孕、懷孕末次產檢及產後 BMI 與產程進展速度之分析˙˙ 47. 第五節. 胎兒重量與產程進展速度之分析˙˙˙˙˙˙˙˙˙˙˙˙˙˙˙˙˙˙˙˙˙˙˙˙ 49 結論與建議˙˙˙˙˙˙˙˙˙˙˙˙˙˙˙˙˙˙˙˙˙˙˙˙˙˙˙˙˙˙˙˙˙˙˙˙˙˙˙˙˙˙˙˙˙˙ 51. 第五章 第一節. 結論˙˙˙˙˙˙˙˙˙˙˙˙˙˙˙˙˙˙˙˙˙˙˙˙˙˙˙˙˙˙˙˙˙˙˙˙˙˙˙˙˙˙˙˙˙˙˙˙ 51. 第二節. 建議˙˙˙˙˙˙˙˙˙˙˙˙˙˙˙˙˙˙˙˙˙˙˙˙˙˙˙˙˙˙˙˙˙˙˙˙˙˙˙˙˙˙˙˙˙˙˙˙ 53. 第三節. 後續研究˙˙˙˙˙˙˙˙˙˙˙˙˙˙˙˙˙˙˙˙˙˙˙˙˙˙˙˙˙˙˙˙˙˙˙˙˙˙˙˙˙˙˙˙ 54. 參考文獻˙˙˙˙˙˙˙˙˙˙˙˙˙˙˙˙˙˙˙˙˙˙˙˙˙˙˙˙˙˙˙˙˙˙˙˙˙˙˙˙˙˙˙˙˙˙˙˙˙˙˙˙˙˙˙˙˙˙˙ 55 附. 錄˙˙˙˙˙˙˙˙˙˙˙˙˙˙˙˙˙˙˙˙˙˙˙˙˙˙˙˙˙˙˙˙˙˙˙˙˙˙˙˙˙˙˙˙˙˙˙˙˙˙˙˙˙˙˙˙˙˙˙ 59 附錄 A 專家效度˙˙˙˙˙˙˙˙˙˙˙˙˙˙˙˙˙˙˙˙˙˙˙˙˙˙˙˙˙˙˙˙˙˙˙˙˙˙˙˙˙˙˙˙˙˙˙ 59 附錄 B 結構式正式問卷˙˙˙˙˙˙˙˙˙˙˙˙˙˙˙˙˙˙˙˙˙˙˙˙˙˙˙˙˙˙˙˙˙˙˙˙˙˙˙˙˙ 60. 2.
(7) 表目錄 表 2-1. 妊娠期體重增加之平均分佈表˙˙˙˙˙˙˙˙˙˙˙˙˙˙˙˙˙˙˙˙˙˙˙˙˙˙˙˙˙˙˙˙˙˙ 15. 表 2-2. 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對懷孕後體重增加之建議˙˙˙˙˙˙˙˙˙˙˙˙˙˙˙˙˙˙˙˙ 15. 表 2-3. 可能影響產婦身體活動的生理改變˙˙˙˙˙˙˙˙˙˙˙˙˙˙˙˙˙˙˙˙˙˙˙˙˙˙˙˙˙˙ 16. 表 2-4. 初產婦與經產婦第一及第二產程進展速度之比較˙˙˙˙˙˙˙˙˙˙˙˙˙˙˙˙˙˙ 17. 表 4-1. 個人因素變項之分佈情形˙˙˙˙˙˙˙˙˙˙˙˙˙˙˙˙˙˙˙˙˙˙˙˙˙˙˙˙˙˙˙˙˙˙˙˙˙˙ 29. 表 4-2. 各階段的體重分佈及體重變化˙˙˙˙˙˙˙˙˙˙˙˙˙˙˙˙˙˙˙˙˙˙˙˙˙˙˙˙˙˙˙˙˙˙ 31. 表 4-3. 未懷孕前及懷孕期間的運動種類˙˙˙˙˙˙˙˙˙˙˙˙˙˙˙˙˙˙˙˙˙˙˙˙˙˙˙˙˙˙˙˙ 35. 表 4-4. 未懷孕前及懷孕期間的運動頻率˙˙˙˙˙˙˙˙˙˙˙˙˙˙˙˙˙˙˙˙˙˙˙˙˙˙˙˙˙˙˙˙ 35. 表 4-5. 孕產史之描述性統計˙˙˙˙˙˙˙˙˙˙˙˙˙˙˙˙˙˙˙˙˙˙˙˙˙˙˙˙˙˙˙˙˙˙˙˙˙˙˙˙˙˙ 38. 表 4-6. 產程進展速度之描述性統計˙˙˙˙˙˙˙˙˙˙˙˙˙˙˙˙˙˙˙˙˙˙˙˙˙˙˙˙˙˙˙˙˙˙˙˙ 39. 表 4-7. 身體活動量與產程進展速度之變異數分析˙˙˙˙˙˙˙˙˙˙˙˙˙˙˙˙˙˙˙˙˙˙˙˙ 40. 表 4-8. 職業與產程進展速度之.independent. t test˙˙˙˙˙˙˙˙˙˙˙˙˙˙˙˙˙˙˙˙˙˙˙˙˙ 41. 表 4-9. 運動分組(一)與產程進展速度之變異數分析˙˙˙˙˙˙˙˙˙˙˙˙˙˙˙˙˙˙˙˙˙˙˙˙˙ 44. 表 4-10 運動分組(二)與產程進展速度之..independent. t test˙˙˙˙˙˙˙˙˙˙˙˙˙˙˙˙˙ 45 表 4-11 運動分組(三)與產程進展速度之..independent. t test˙˙˙˙˙˙˙˙˙˙˙˙˙˙˙˙˙ 46 表 4-12 運動分組(四)與產程進展速度之..independent. t test˙˙˙˙˙˙˙˙˙˙˙˙˙˙˙˙˙ 46 表 4-13 各階段之 BMI 與產程進展速度之變異數分析˙˙˙˙˙˙˙˙˙˙˙˙˙˙˙˙˙˙˙˙˙˙ 48 表 4-14 未懷孕與生產後之 BMI 與第二產程進展速度之變異數分析˙˙˙˙˙˙˙˙˙˙ 49 表 4-15 胎兒體重與產程進展速度之變異數分析˙˙˙˙˙˙˙˙˙˙˙˙˙˙˙˙˙˙˙˙˙˙˙˙˙˙ 50. 3.
(8) 圖目錄 圖 2-1. 運動、體適能與健康的關係˙˙˙˙˙˙˙˙˙˙˙˙˙˙˙˙˙˙˙˙˙˙˙˙˙˙˙˙˙˙˙˙˙˙˙˙ 10. 圖 2-2. 運動不足所造成對健康影響的關係圖˙˙˙˙˙˙˙˙˙˙˙˙˙˙˙˙˙˙˙˙˙˙˙˙˙˙˙˙ 12. 圖 3-1. 研究架構圖˙˙˙˙˙˙˙˙˙˙˙˙˙˙˙˙˙˙˙˙˙˙˙˙˙˙˙˙˙˙˙˙˙˙˙˙˙˙˙˙˙˙˙˙˙˙˙˙˙˙ 23. 圖 3-2. 研究流程圖˙˙˙˙˙˙˙˙˙˙˙˙˙˙˙˙˙˙˙˙˙˙˙˙˙˙˙˙˙˙˙˙˙˙˙˙˙˙˙˙˙˙˙˙˙˙˙˙˙˙ 24. 4.
(9) 第一章 第一節. 緒論. 問題背景與動機. 近十年來台灣地區婦女平均初婚年齡呈現逐漸遞增的趨 勢,就生育行為而言,晚婚趨勢導致婦女生育期的縮短,並 可 能 間 接 影 響 生 育 數 量 與 生 產 品 質。在 民 國 8 7 年 台 灣 地 區 第 八 次 家 庭 與 生 育 力 研 究 調 查 完 訪 之 20 至 39 歲 已 婚 有 偶 個 案 中,其平均初婚年齡與教育程度及居住地區城鄉別之比較, 呈現教育程度越高初婚年齡越延後、居住在都會區者初婚年 齡 也 較 鄉 鎮 地 區 略 晚 等 趨 勢 (林 宇 璇 、 劉 怡 妏 、 林 惠 生 , 民 9 1 )。 導 致 初 婚 年 齡 延 後 的 原 因 可 能 為 教 育 年 數 的 延 長 、 離 婚 率的升高、對婚前性行為態度的開放、以及組成家庭之經濟 壓力等。婚後,結婚夫婦生育子女的時間又與個人及家庭條 件相關,而家庭計畫的推行與避孕知識的普及,加上不孕症 患者的增加,使得台灣地區年出生率及子女數有逐漸下降的 趨 勢 (張 明 正 、 李 美 慧 , 民 民. 90; 張 瓊 玲 、 薛 承 泰 、 林 慧 芬 ,. 90)。 因 此 , 如 何 生 得 健 康 、 生 得 好 是 現 在 婦 女 急 於 追 求. 的目標。 由於科技的發展、文明的進步,使得現代人的物質生活 越來越舒適,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間接造成身體活動量的減 少;而醫療技術的突破及全民健保開辦,也讓人們的健康更 有保障;在吃的方面,我們擔心的已不是如何吃得飽,而是 如何吃得健康吃得苗條。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健康是生理的、 心 理 的 及 社 會 安 的 寧 狀 態,不 僅 僅 是 沒 有 疾 病 或 障 礙。因 此 , 在生理方面,有良好的體適能是達到身體健康的基本要素,. 1.
(10) 亦 是 產 下 健 康 寶 寶 的 重 要 關 鍵 。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民 89)所 做 的 國 人 時 間 運 用 調 查 中 指 出:女 性 每 天 從 事 運 動 之 時 間 僅 為 16 分鐘,而懷孕婦女可能更低。懷孕只是婦女生理狀態的改變 而非疾病,因此在孕期中,規律的身體活動對孕婦顯得更為 重要。 在生涯學習的過程中,護理是研究者最早接觸的專業領 域。在 五 年 的 護 理 學 習 後,隨 即 投 入 了 產 房 護 理 工 作 的 行 列 , 在產房工作的三年裡,大約照顧了九百多位待產婦,並且發 現在待產的過程中,產婦除了在乎寶寶的健康狀況外,更在 乎產程進展的速度。常常聽到產科醫師建議婦女在懷孕期間 多從事和緩且規律的運動,特別是散步與爬樓梯等,而這些 活動究竟對產程進展速度的影響為何,是本研究將探討的主 要課題與動機之一。 閩 南 語 俗 諺 「 生 得 過 鷄 酒 香 , 生 不 過 棺 材 板 」, 在 醫 療 與 產科技術、設備較欠缺的時代,婦女對生產最大的恐懼即為 產程的不順利。在代代相傳中,生產時的陣痛造成許多婦女 視生產為畏途。因此,如何減緩生產時的痛楚並促進產程進 展順暢,長久以來都是醫學界急於追求的目標。在兼具護理 與休閒運動雙層領域的前提下,更驅使本研究進行,此為動 機之二。.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婦女於懷孕前及懷孕期間其身體 活動狀況對生產時產程進展速度的影響,因此,將透過調查 來瞭解:. 2.
(11) 一、受試者在懷孕前及懷孕期間的身體活動情況。 二、探討研究對象不同程度的身體活動狀況及其產程進 展速度間的差異。 三 、 探 討 研 究 對 象 懷 孕 前 後 不 同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ody Mass Index [BMI])與 產 程 進 展 間 的 差 異 。. 第三節. 研究問題. 根據研究目的及架構,依序提出本研究問題為: 一、研究對象的人口統計變項、懷孕前後之運動狀況、 產程進展速度及懷孕前與生產後的身體質量指數為何? 二、不同人口統計變項與不同運動狀況之研究對象,其 產程進展速度是否不同? 三、懷孕前後不同之身體質量指數與產程進展速度的差 異為何?. 第四節. 研究假設. 根 據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及 問 題 , 並 經 參 考 相 關 之 理 論 及 文 獻,提出以下研究假設: 一、不同身體活動量及職業之婦女,其產程進展速度無 顯著差異。 二、在未懷孕前及懷孕期間不同運動頻率之婦女,其產 程進展速度無顯著差異。 三、婦女於未懷孕、懷孕最後一次產檢及生產後的身體 質量指數與產程進展速度無顯著差異。. 3.
(12)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 研 究 範 圍 是 以 2 0 0 3 年 1 月 1 日 至 2 0 0 3 年 3 月 1 5 日, 於台北縣財團法人恩主公醫院生產並於生產後住院觀察. 1~3. 天內的產後婦女為研究對象。 本研究面臨的研究限制如下: 一、本研究採問卷施測,屬事後回溯,可能因記憶偏差 造成結果之偏差。 二、因研究對象具有個別性與獨特性以及研究範圍的地 域性較小,因此,研究結果僅能作為產科醫師或婦女在懷孕 前及懷孕期間參考之用。 三、影響產程進展的因素甚多,包括身體活動狀況、年 齡 、 孕 產 史 、 疾 病 、 遺 傳 、 生 理 結 構 ……等 , 本 研 究 只 針 對 身體活動量、職業、運動頻率、身體質量指數以及胎兒體重 作 部 份 探 討,並 依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建 議,其 餘 影 響 因 素 因 時 間 、 人力及經費所限,故無法於本研究中進行討論。. 第六節. 名詞定義. 有關本研究之名詞定義如下: 一、孕婦:經專業婦產科醫師診斷之子宮內懷孕婦女。 二、孕產史:孕產史可依下列三個項目分別記述: (一 )妊 娠 (Grarida)次 數 : 婦 女 懷 孕 的 次 數 。 (二 )生 產 (Panty)次 數 : 伴 隨 著 生 產 下 嬰 兒 的 懷 孕 次 數 。 (三 )流 產 (Abortion)次 數 : 懷 孕 20 週 以 前 的 胎 兒 娩 出 ,. 4.
(13) 其 中 包 括 人 工 流 產 ( Ar t i fi ci al a bor t i o n) 及 自 然 流 ( Spontaneous abortion) 。 三、生 產 方 式:本 研 究 所 指 的 生 產 方 式 是 指 懷 孕 3 6 週 ( 含 ) 以上經陰道分娩,其中又可包括: ( 一 ) 自 然 生 產 ( Nor mal Sponta ne ous Deli ver y [ N S D ] ) : 懷 孕 36 週 (含 )後 , 不 使 用 器 械 或 開 刀 的 情 況 下 經 由 產 道 分 娩 之 生 產方式。 ( 二 ) 真 空 吸 引 術 ( Va c u u m e x t r a c t i o n ): 當 產 婦 第 二 產 程 出 現遲滯時,借真空吸引方式生產。 四、產程進展速度:產程進展共可分為四期,本研究旨 在 探 討 第 一 產 程 (子 宮 頸 擴 張. 3 公分或子宮規則收縮的加速. 期 至 子 宮 頸 完 全 擴 張 )及 第 二 產 程 (子 宮 頸 完 全 擴 張 至 胎 兒 娩 出 )所 花 費 之 時 間 。 五、規律運動頻率: 本研究將規律運動分為以下四個等級: (一 )每 週 至 少 運 動 三 天 , 每 次 至 少 運 動 20 分 鐘 。 (二 )每 週 至 少 運 動 一 天 , 每 次 至 少 運 動 20 分 鐘 。 (三 )每 月 至 少 運 動 一 天 , 每 次 至 少 運 動 20 分 鐘 。 (四 )都 不 運 動 。 六 、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 B M I ): 本 研 究 係 以 體 重 / 身 高 平 方 ( K g / m2)得 之 。 七、身 體 活 動 量:本 研 究 在 操 作 性 定 義 上 參 考 洪 偉 欽 (民 84)之 分 法 將 之 分 為 以 下 五 組 : (一 )坐 式 工 作 , 無 特 殊 移 動 者 。 (二 )站 立 工 作 , 或 輕 微 移 動 者 。 (三 )走 路 或 身 體 輕 度 活 動 者 。. 5.
(14) (四 )身 體 中 度 活 動 且 伴 隨 中 度 身 體 負 荷 者 。 (五 )身 體 高 度 活 動 且 伴 隨 高 度 身 體 負 荷 者 。 八、人 口 統 計 變 項:本 研 究 所 指 的 人 口 統 計 變 項 為 年 齡 、 職業、教育程度及孕產史。. 6.
(1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有三個部分,分別為身體活動與健康;懷孕與分 娩;以及運動對懷孕及分娩的影響。. 第一節. 身體活動與健康. 一、身體活動、健康與體適能的定義 (一 )身 體 活 動 以 生 理 學 的 觀 點 而 言 , 身 體 活 動 (Physical activity)是 指 由骨骼肌所產生並具有能量消耗的任何身體動作,且與體適 能 成 正 相 關 ( C a s p e r s e n , P o w e l l & C h r i s t e n s o n , 1 9 8 5 )。 而 就 行 為學的觀點而言,身體活動是一種具有休閒性、自願性、計 畫性及開創性的活動,且身體活動的從適可讓人帶來健康及 樂趣,例如騎自行車或攀岩等休閒運動的參與。廣意來說, 凡是能消耗體能、活動筋骨且具有目的性的即為身體活動。 (二 )健 康 健 康 ( H e a l t h ) 的 定 義 是 會 隨 著 時 間 而 有 所 變 動 ( Wy l i e , 1 9 7 0 ), 人 們 總 是 在 為 「 健 康 」 找 尋 一 個 最 適 合 的 定 義 , 隨 者 時 代 的 改 變 ,「 健 康 」 也 從 單 一 解 釋 發 展 成 多 元 化 的 定 義 。 Smith(1981) 將 健 康 的 定 義 歸 納 為 臨 床 模 式 (Clinical model)、 角 色 執 行 模 式 (Role-performance model)、 調 適 模 式 (Adaptive. model) 及 安 寧 幸 福 模 式 (Eudemonistic. model) 四. 種,每一模式都強調健康與疾病間具有連續的特性,並認為 健康是一種比較性的用詞,而非絕對性的,且具有漸進性變 化 的 特 性。Larson(1999)則 將 健 康 概 念 分 為 醫 療 模 式 (Medical. 7.
(16) m o d e l )、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模 式 ( Wo r d H e a l t h O r g a n i z a t i o n [ W H O ] m o d e l ) 、 全 人 健 康 模 式 ( We l l n e s s m o d e l ) 及 環 境 模 式 (Environmental model)四 個 模 式 , 在 這 四 個 模 式 中 , 醫 療 模 式的健康概念是較狹隘的,全人健康模式的概念則是多元且 廣義的。 對 於 健 康 的 定 義 , 目 前 最 常 使 用 的 為 WHO 模 式 , 但 健 康全人的模式也逐漸成為追求健康的新方向。可見人們對於 健康的定義將越來越趨向多元性、全面化。 (三 )體 適 能 體 適 能 (Physical fitness)最 直 接 的 解 釋 是 身 體 的 適 應 能 力 。 陳 定 雄 、 曾 媚 美 、 謝 志 君 (民 89)認 為 「 從 生 活 面 而 言 , 它是人類對於現代生活的一種身體適應能力;從機能方面而 言,它係指人類身心特質中的全體機能,表現為運動能力、 工作能力或疾病抵抗之能力;以結構方面而言,體適能包括 型 態 、 機 能 、 運 動 等 適 應 能 力 」 (頁 2-3)。 研 究 指 出 (ACSM, 2000; Corbin, 1991; 方 進 隆 , 1995; 林 正 常 , 民 86; 陳 定 雄 等 , 民 89; 黃 彬 彬 , 民 87)健 康 體 適 能包括身體組成、心肺耐力、柔軟度以及肌力與肌耐力。 就身體組成而言,為一構成身體肌肉、脂肪、骨骼及其 它系統組織的相對百分比,並將身體重量分為淨脂肪重量與 無 脂 肪 重 量 ; 一 般 健 康 人 淨 脂 肪 重 的 百 分 比 是 低 而 不 會 太 高 , 本 研 究 以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來 表 示 , 簡 稱 BMI, 以 體 重 除 以 身 高 平 方 (Kg / m2)得 之 。 就心肺耐力而言,係指心、肺及血液循環系統提供氧氣 和養分至肌肉以維持動力的能力,又可稱為有氧能力。凡需 要有氧耐力之活動皆需要此種耐力,它有助於疲勞之克服與. 8.
(17) 消除。健康的個體能在長時間、不過度的情況下持續運動。 就柔軟度而言,則指身體於一關節或多關節內所能移動 的最大範圍。健康的個體能在運動或工作時,使關節作完整 的伸展角度。 就肌力與肌耐力而言,肌力係指肌肉在短時間內產生高 度力量的能力;肌耐力則指一定時間的肌肉工作量或未達到 疲勞以前的最大工作量。 二、身體活動與健康的關係 (一 )身 體 活 動 與 體 適 能 身體活動的種類可分為許多型態,例如工作、應付日常 所需的活動以及運動等等。然而隨著社會的現代化、科技文 明 的 迅 速 發 展、機 械 代 替 人 力、遙 控 器 掌 控 多 數 的 家 電 用 品 、 外籍勞工的引進以及物質生活大量提升的結果,相對使得人 們身體活動的機會越來越少,逐漸脫離大量勞動的大肌肉活 動型態,轉變成打電腦、看電視等小肌肉活動的坐式生活。 另外,大眾運輸系統的設立、汽機車代步、電梯的普及,使 得利用雙腳大肌肉的時間越來越少,運動機會間接被剝奪的 結果,造成基本體能下降,直接影響到身體的健康狀態。 適度的身體活動對於體適能的維持及增進皆有正面的作 用。方 進 隆 (民 86a)認 為 身 體 活 動、體 適 能 與 健 康 三 者 之 間 彼 此相關且相互影響,身體活動量越高者,體適能越佳,健康 狀況則越好。因此,在增進體適能的方法中,運動是最重要 的方式之一。只要透過長期的運動,就可以增進體適能;擁 有較佳的體適能,會使我們更熱愛運動,也由於有了較佳的 體適能,身體也將更健康,也就更有利於參與運動,其關係 如 圖 2 - 1 ( 方 進 隆 , 民 8 6 b; 沈 建 國 , 民 9 0; 黃 永 任 , 民 8 7 ) 。. 9.
(18) 遺. 身 生 需 休 工. 體 存 的 閒. 活 所 活 運. 動 必 動 動 作. 傳. 體適能 身體組成 心肺耐力 柔軟度 肌力肌耐力. 健康 全人健康 罹病率 死亡率. 生 個 自 社. 活 人 然 會. 型 態 環 環. 態 度 境 境. 圖 2-1 運 動 、 體 適 能 與 健 康 的 關 係 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方 進 隆 , 民 86b; 沈 建 國 , 民 90; 黃 永 任 , 民 87。. (二 )身 體 活 動 與 肥 胖 由於社會的多元發展、人類科技文明的進步及在高營養 且身體活動又不足的情況下,雖然帶來許多舒適及便利,卻 也導致肥胖情形的增加。通常造成肥胖的主要原因有二,一 是 飲 食 過 量 , 另 外 則 是 缺 乏 身 體 活 動 (陳 俊 忠 , 民 83)。 肥 胖 是許多疾病的危險因子,當肥胖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對人們 的 健 康 就 會 造 成 另 一 項 新 的 威 脅 ( 丁 文 貞 , 民 90; 劉 建 恆 , 民 86)。 與肥胖密切相關且死亡率高的疾病有糖尿病、肝硬化、. 10.
(19) 膽 結 石、心 臟 病、腦 溢 血、慢 性 腎 炎 等 (陳 俊 忠,民 83)。 肥胖被認為是大部分慢性疾病的導因,與肥胖相關的疾病佔 工 業 國 家 所 有 死 因 的 75 %, 在 台 灣 佔 50 %以 上 , 成 為 許 多 國 家 醫 療 資 源 上 極 大 的 負 擔 (郭 家 驊 、 陳 九 州 、 陳 志 忠 , 民 8 9 )。 持 續 的 身 體 活 動 習 慣 對 於 肥 胖 症 具 有 相 當 好 的 治 療 效 果 (Jeor, 1993)。 在 流 行 病 學 的 觀 點 中 , 身 體 活 動 亦 扮 演 預 防 疾 病 的 重 要 角 色 (游 素 玲 、 陳 偉 德 、 張 美 惠 , 民 89)。 因 此 , 除 了正確的飲食習慣外,規律且適當地從事身體活動將是維持 身材、治療肥胖、預防慢性疾病並提升體適能的最佳選擇。 (三 )身 體 活 動 與 疾 病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民 90)公 佈 之 十 大 死 因 中,20.45 %者 死 於 心 血 管 疾 病 者 佔 , 而 死 於 惡 性 腫 瘤 者 則 佔 26.5 %。 由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民 90)公 佈 之 歷 年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 台 灣 地 區 近 三 十 年 來主要的死亡原因已由急性傳染病轉變成慢性疾病例如心血 管 疾 病 或 身 體 機 能 退 化 性 疾 病 。 方 進 隆 (民. 87)及 沈 建 國 (民. 9 0 ) 指 出 慢 性 疾 病 的 發 生 與 身 體 活 動 量 的 多 寡 息 息 相 關。運 動 可以增進心臟功能、降低心血管疾病的危險因子、增加心理 上 舒 適 感 和 對 生 命 品 質 的 提 昇 ( E r i c k , 1 9 9 6; 林 正 常 , 民 8 7 ) 。 長 期 運 動 也 有 預 防 心 血 管 疾 病 的 效 果 (黃 榮 松 , 民 88)。 陳 全 壽 (民 84)探 討 現 代 人 因 運 動 不 足 而 產 生 種 種 對 身 體 不 利 的 影 響 ( 圖 2 - 2 ), 並 提 出 若 不 加 以 改 善 任 由 它 們 一 再 的 惡 性 循 環 , 可 能 引 發 所 謂 運 動 不 足 症 (hypokinetic disease), 如 心 臟 病 、 糖尿病、高血壓等的因果關係。. 11.
(20) 運動不足症. 引起肥胖;降低 心、肺、心血管 循環功能;降低 神 經 、 肌 肉 功 能;使身體有氧 及 無 氧 功 能 減 少。. 缺乏運動的坐式生活. 降 作 增 力. 低 全 身 的 業 能 力 、 加 精 神 壓 。. 圖 2-2 運 動 不 足 所 造 成 對 健 康 影 響 的 關 係 圖 資 料 來 源:整 理 自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身 體 運 動 及 運 動 科 學 研 究,陳 全 壽 , 民 84。. 12.
(21) 第二節. 懷孕與分娩. 一、懷孕期間的生理改變 當受精的那一剎那,母體便因荷爾蒙的變化、胎兒的生 長 、 以 及 為 迎 接 新 生 命 所 作 的 母 性 調 適 造 成 了 生 理 上 的 變 化。懷孕期可被明顯地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孕期是懷孕的 第一到第三個月份,第二孕期是懷孕的第四到第六個月份, 第三孕期是懷孕的第七到第九個月份,這三個孕期,都有可 預 期 的 不 同 變 化 , 根 據 文 獻 (余 玉 眉 等 , 民. 91; 李 從 業 等 ,. 民 85)分 析 其 中 與 身 體 活 動 較 為 相 關 的 變 化 大 致 如 下 : 內 分 泌 系 統 方 面 , 動 情 素 (estrogen)造 成 子 宮 、 乳 房 、 及 其 它 生 殖 器 官 的 增 大 、 骨 盆 及 關 節 的 鬆 弛 ; 鬆 弛 素 (relaxin) 有軟化並增加骶骨與髂骨、骶股與尾骨、骨盆恥骨關節活動 度 的 功 能,因 此 容 易 造 成 懷 孕 期 間 的 下 背 痛;甲 狀 腺 ( t h y r o i d ) 素 的 上 升 , 造 成 血 流 及 基 礎 代 謝 率 ( B M R; B a s a l M e t a b o l i s m Rate)增 加 。 而 副 甲 狀 腺 體 (parathyroid)的 增 大 會 引 起 母 親 鈣 質由骨骼上流失。 生殖系統方面,懷孕期間子宮為容納胎兒、胎盤及羊水 而 增 大 ,「 所 以 容 量 可 由 妊 娠 前 的 1 0 c . c 增 加 到 5 0 0 至 1 0 0 0 倍 」 (李 從 業 等 , 民 85; 頁 113)。 心血管系統方面,由於周邊血管的改變,婦女會有腿部 水腫、靜脈曲張以及姿位性低血壓的情形,當孕婦由俯臥位 坐起時,常會感到暈眩。 呼吸系統方面,心血管系統和呼吸系統會因促進母體與 胎兒的完好狀態為而有所改變,其中包括過度換氣、換氣增. 13.
(22) 加、肺活量增加等。 泌尿系統方面,當子宮變大後會使得膀胱受到壓迫,膀 胱容量減少因而造成頻尿,最明顯的是在第一孕期,以及快 足月時。 腸 胃 系 統 方 面 , 李 從 業 等 (民 85)指 出 約 有 50%的 孕 婦 會 有噁心、嘔吐的現象,通常發生在第一孕期晨起後或是白天 感覺疲累時。 肌肉骨骼系統方面,在懷孕過程中,子宮逐漸變大及體 內荷爾蒙的改變會造成許多肌肉骨骼系統構造上的變化。當 子宮在大小及體重逐漸增加時,孕婦可感受到身體重心的改 變;子宮重量的增加引起骨盆往前面傾,導致脊椎前彎症、 下背痛;肩部的下降,造成上肢疼痛、麻木無感覺或無力的 狀態。當懷孕越後期時,腹部肌肉會逐漸被拉長,常導致兩 側腹直肌的距離變大或分離。 另 外,腿 抽 痙 或 感 覺 改 變 是 因 為 鈣 / 磷 比 的 改 變 及 神 經 受 到 子 宮 壓 迫 所 造 成。懷 孕 期 間 動 情 素 的 增 加,會 造 成 骶 髂 骨 、 骶尾股及骨盆關節的彈性增加,因此懷孕期間,婦女在運動 時應特別注意安全。 體重的增加方面,在懷孕的過程中,體重的變化是生理 改變中最顯而易見的一部分。妊娠期間,體重的適當增加與 新生兒的發育及出生體重有關。而體重不正常的快速增加或 減少都隱含著危險的徵兆,如妊娠後期體重的突然增加,可 能意味著子癇前症或妊娠誘發性高血壓的發生。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 民 9 2 ) 在「 孕 期 保 健 」中 建 議 , 婦女懷孕期間初期體重應增加 1 至 2 公斤,在中期後每週增 加 0.5 公 斤 , 整 個 孕 期 共 增 加 10 至 14 公 斤 為 最 理 想 , 但 因. 14.
(23) 個人體質關係,體重不足或過重者,皆應請教婦產科專科醫 師 、 營 養 師 。 表 2-1 為 妊 娠 期 體 重 增 加 之 平 均 分 佈 表 , 以 及 表 2-2 為 懷 孕 前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對 懷 孕 後 體 重 增 加 之 建 議 。 綜 合上述眾多生理變化中,可能影響產婦身體活動的生理改變 因 素 如 表 2-3。. 表 2-1 妊 娠 期 體 重 增 加 之 平 均 分 佈 表 增 加 總 量 (公 斤 ). 組成 胎 兒 組 成 胎 胎 羊 總. 兒 盤 水 重 量. 子 乳 血 母 細 總. 宮 房 量 體 脂 肪 儲 存 胞 外 液 重 量. 3.2 - 3.4 0.5 - 0.7 0.9 4.6 - 5.0 母 親 組 成 0.7 1.6 1.8 1.6 6.8. 1.1 - 1.4 - 1.8 - 4.3 - 2.3 - 10.9. 平 均 重 量 增 加 總 量 11.4 ~ 15.9. 胎 兒 加 母 體 的 組 成. 參 考 資 料 : 整 理 自 產 科 護 理 學 。 余 育 眉 等 , 民 91。. 表 2-2 懷 孕 前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對 懷 孕 後 體 重 增 加 之 建 議 體重對身高的範圍*. 建議增加總量. 低 (BMI < 19.8). +. 12.5 - 18. 正 常 (BMI < 19.8 - 26.0). 11.5 - 16. ++. 高 (BMI < 26.0 - 29.0) 7.0 - 11.5 *BMI 使 用 公 制 單 位 ; +年 輕 青 少 年 及 黑 人 婦 女 應 努 力 增 加 至 建 議 量 的 上 限 , 矮 的 婦 女 (< 157 公 分 )應 努 力 增 加 至 建 議 量 的 下 限 ; ++對 肥 胖 婦 女 (BMI > 29.0)的 重 量 增 加 建 議 目 標 至 少 為 6.8 公 斤 。 參考資料:Institute of Medicine. Subcommittee on nutritional status and weight gain during pregnancy ,1990.. 15.
(24) 表 2-3 可 能 影 響 產 婦 身 體 活 動 的 生 理 改 變 因 素 系統. 生理的改變. 影響身體活動之因素. 內分泌. 黃體素上升. 基礎體溫升高、增加出汗、生理性的換氣增加. 動情素上升. 脊柱前突、背痛 基礎代謝率增加、心悸、怕熱、出汗量增加. 甲狀腺素上升. 下背痛. 鬆弛素 生殖. 造成活動上有所限制、. 子宮增大. 激烈活動可能造成子宮收縮引發早產 心臟血管. 腿部水腫、靜脈曲張、姿位性低血壓. 循環改變. 易導致心悸 呼吸. 心跳速率增加. 過度換氣、換氣增加、肺活量增加. 腸胃. 功能上的改變. 噁心、嘔吐. 骨骼肌肉. 平滑肌張力、移動性下降. 脊椎前彎、腰椎弧度前揚、下背痛、上肢疼痛、 子宮圓韌帶疼痛、腿抽筋. 體重的增加. 腹部突出、身體重心的改變. 參 考 資 料 : 整 理 自 余 育 眉 等 , 民 91; 李 從 業 等 , 民 85。. 二、分娩的階段 根 據 文 獻 ( 余 玉 眉 等 , 民 9 1; 李 從 業 , 民 8 5 ) 指 出 , 分 娩 的過程可分為四個階段或時期: 第 一 產 程 (first. stage) 又 可 稱 為 擴 張 期 (stage. of. d i l a t i o n ), 乃 是 由 開 始 規 則 收 縮 至 子 宮 頸 口 全 開 1 0 公 分 之 階 段。第一產程的長短個別差異性很大,初產婦平均為. 16. 11 小.
(25) 時,經產婦平均為 7 小時。 第 二 產 程 又 可 稱 為 娩 出 期 (stage of broth), 由 子 宮 頸 擴 張完全到胎兒娩出的這段期間稱之。此期間完成娩出胎兒的 力 量 有 兩 個 主 要 來 源:一 為 子 宮 收 縮、一 為 腹 肌 隨 意 性 收 縮 ; 阻力則來自產道、骨盆腔內肌肉及筋膜。這種向下的力量及 對抗的阻力,使胎頭必須改換角度或減少頭圍半徑,以便通 過整個產道完成娩出。初產婦及經產婦第一及第二產程進展 在 時 間 花 費 上 之 比 較 如 表 2-4。 第 三 產 程 又 可 稱 為 胎 盤 期 (placental stage), 由 胎 兒 娩 出 至胎盤胎膜完全娩出的這段時間謂之。第三產程正常出血量 約 250c.c, 時 間 不 超 過 30 分 鐘 。 第 四 產 程 又 可 稱 為 產 後 即 刻 期 (immediate postpartum period), 指 產 後 的 一 至 二 小 時 。 此 期 為 恢 復 生 理 穩 定 的 重 要 階段。. 表 2-4 初 產 婦 及 經 產 婦 第 一 及 第 二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之 比 較 產程 產婦. 第一產程. 第二產程. 初產婦. 11 小 時. 30 - 70 分 鐘. 經產婦. 7 小時. 20 - 60 分 鐘. 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實 用 產 科 護 理 學 (277 頁 ), 李 從 業 等 , 民 85。. 本研究之產程進展速度所計算的時間為:第一產程花費 時間,係計算自子宮頸擴張三至四公分或子宮收縮頻率三至 五分鐘一次,至子宮頸擴張十公分所需的時間,以及第二產 程花費時間,由子宮頸擴張完全到胎兒娩出所需的時間。. 17.
(26) 產程進展對待產婦而言是一艱辛的過程,就學理而言, 產婦雖無法自由控制子宮收縮的強度及子宮頸擴張的時間, 但卻能選擇放鬆身體或控制腹部肌肉的收縮,以利於產程進 展。規律的運動不但能提升及維持體適能,也能讓婦女有足 夠的體力度過產程的第一階段;有好的腹部肌力及肌耐力, 更能在第二產程配合子宮的收縮,將胎兒安全並順利娩出。 三、影響產程進展的因素 分娩的條件中有四個重要的因素,也稱為分娩. 4P, 包. 括 : 產 道 (passage; birth channel)、 娩 出 物 -胎 兒 (passenger; fetus) 、 分 娩 力 量 (powers; uterine contraction) 及 精 神 層 面 (psyche; emotional state and response to labor)。 其 中 , 影 響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的 有 以 下 三 項 (余 玉 眉 等 , 民. 91; 李 從 業 , 民. 85): (一 )產 道 產道是由骨盆及軟組織所構成。骨盆對女性來說具有獨 特的支持和保護骨盆內容物及形成產道相關固定軸的功能。 骨 盆 腔 可 分 為 真 骨 盆 (true pelvis)和 假 骨 盆 (false pelvis), 其 中真骨盆在產科學上極為重要,它的形狀大小必須在生產中 能使胎兒順利通過,所以胎頭與真骨盆間的相對關係極為重 要。同時,子宮頸的擴張及變薄能力,以及陰道壁及出口擴 張的能力亦為產道的重要部份。 (二 )娩 出 物 -胎 兒 分娩最重要的是胎兒頭部。胎兒頭部必須大小適中不能 太大,否則就進不了骨盆腔,造成難產。除此之外胎兒若要 順 利 娩 出,還 必 須 進 一 步 考 慮 胎 兒 姿 式、胎 兒 躺 姿、胎 產 式 、 胎位等重要因素。. 18.
(27) (三 )分 娩 力 量 分娩力的來源主要是子宮肌肉收縮的強度,其次是腹肌 收縮。除此之外像韌帶的牽引力、子宮本身型態改變,加上 來自骨盆底肌肉、會陰、陰道壁的抗力等,均會構成生產時 的其它力量。 在主要兩項分娩力量來源中,子宮收縮是受內神經支配 的,這種控制起源於肌肉細胞本身或者子宮壁內的神經節; 而腹肌的收縮僅在子宮頸擴張完全時,才能發揮作用,它是 隨意運動,像解便一樣的動作,通常它與子宮收縮的力量相 結合,共同完成第二產程,其作用為促使胎兒通過子宮頸、 陰道及會陰。 四、產程遲滯因素及其對母體與胎兒的影響 分 娩 過 程 持 續 超 過. 24. 小 時 以 上 , 就 稱 為 產 程 遲 滯. ( p r o l o n g e d l a b o r )。 綜 合 而 言 余 玉 眉 等 ( 民 9 1 ) 指 出 產 程 遲 滯 依 分娩型式之異常,分為三種: 潛 伏 期 延 長 (prolonged latent phase)是 指 初 產 婦 的 潛 伏 期 大 於 2 0 小 時,經 產 婦 大 於 1 4 小 時,可 能 的 原 因 為 假 陣 痛 、 子宮頸未做好生產的準備、過量或過早使用鎮靜劑,或是麻 醉過早使用。 拖 延 型 式 (protraction pattern)表 示 子 宮 口 擴 張 或 胎 頭 下 降的速度慢於正常值,可能造成的原因是胎位不正、胎頭骨 盆不對稱、過量的鎮靜和麻醉藥品。 停 頓 型 式 (arrest pattern) 係 指 減 速 期 及 第 二 產 程 的 異 常,包括胎頭停止下降至少一小時、子宮頸口擴張停頓至少 二小時、及於減速期時,初產婦超過三小時,經產婦超過一. 19.
(28) 小時。其發生原因與拖延型式相同。 綜 合 整 理 余 玉 眉 等 (民 91)之 文 獻 , 可 能 造 成 產 程 遲 滯 及 難產的主要原因為: (一 )母 體 因 素 在母體因素部分,待產婦之子宮收縮機能不健全,包 括 子 宮 收 縮 力 太 強 或 無 力 收 縮 , 是 可 能 導 致 子 宮 頸 無 法 擴 張,進而造成產程遲滯的狀況發生的因素之一。再者產婦的 體力衰竭,伴隨骨盆肌肉彈性不佳也是產生產程遲滯及難產 的主要原因之一。最後,母親體重過重,亦可能造成胎兒過 大而增加難產的發生率。 (二 )胎 兒 因 素 在胎兒因素部分,正常的胎位是頭位且胎兒的下巴貼著 胸部的枕前位,若胎兒頭部呈仰天長嘯的枕後位及顏面位等 胎位不正的狀況,是造成產程遲滯或難產的可能因素。 (三 )其 他 因 素 造成產程遲滯及難產的其他因素還包括骨盆腔狹窄、肩 難 產。一 般 而 言 骨 盆 腔 狹 窄 係 指 胎 兒 體 重 大 於 3 5 0 0 公 克 或 母 親骨盆太小,因而造成產程遲滯及難產的機率提高;肩難產 則是指一般胎兒是頭圍大於肩寬及肚圍,而肩難產的胎兒其 肩膀寬度較頭部大,母親的骨盆相對較小,因此容易發生難 產的狀況。 產程遲滯對母體及胎兒都有不佳的影響。生產過程一旦 延遲,不但會造成母體本身的疲勞及衰竭,更增加感染的發 生率;就胎兒部分可能會發生嚴重的缺氧、腦部受傷、軀體 受傷等現象,常導致胎兒死亡;即使僥倖存活,也可能造成 永久性的殘廢狀態。. 20.
(29) 第三節. 運動對懷孕及分娩過程之影響. 有關婦女妊娠期間運動的優點或危險仍舊存在著許多疑 惑。在十八及十九世紀時,人類開始對運動有助於母體及胎 兒有進一步的認知,並對妊娠期間許多活動的禁忌加以反擊 ( A r t a l , Wi s w e l l & D r i n k w a t e r, 1 9 9 1 ) 。 一 般 而 言 , 婦 女 在 懷 孕期間只要運動的量不會造成過度疲勞或對本人及胎兒造成 傷害就毋需受到限制。 一 項 針 對 47 名 休 閒 性 慢 跑 者 及 40 名 有 氧 舞 蹈 者 在 懷 孕 前 及 懷 孕 期 間 內 , 進 行 強 度 介 於. 50%至 80%之 間 的 運 動 研. 究,結果顯示對自發性流產並無顯著影響,然而卻也發現, 控 制 組 的 自 發 性 流 產 率 高 於 實 驗 組 (Cl app, 1989) 。 而 在 Penttinen & Erkkola(1997)針 對 芬 蘭 優 秀 運 動 團 隊 懷 孕 運 動 員 (越 野 滑 雪 、 跑 步 、 競 速 滑 冰 及 越 野 跑 )的 研 究 中 得 知 , 從 事的耐力性訓練對產程進展及分娩是既無害處也無益處。但 在 Bot ki n & Dri sc ol l( 1 9 9 1 ) 的 研 究 中 卻 發 現,懷 孕 期 間 習 慣 從 事 有氧運動的婦女,其第二產程進展所花費之時間較坐式工作 者短,且發生產科併發症的機率較低。同時. Clapp & Little. (1995)的 研 究 也 指 出 懷 孕 婦 女 在 條 件 良 好 的 控 制 之 下 從 事 規 律有氧運動或慢跑,其第一產程活動期中所需的時間花費較 沒有從事規律有氧運動或慢跑短,且剖腹產的比例較少、胎 便染色的情況較低、分娩期間胎兒呼吸窘迫的情形也較少。 綜合上述研究,適當的有氧運動對於懷孕期間的婦女及其腹 中的胎兒並無壞處,並且可能對於婦女在懷孕期間的適應能 力及體能及生產期間的產程進展情況有某種程度的幫助。 近年來不斷有研究指出,妊娠期間從事適當運動對母體. 21.
(30) 及 胎 兒 不 會 造 成 不 良 影 響 甚 至 是 有 益 的 (Botki n & Driscoll, 1 9 9 1 ; Cl ap p, 1989; C l a p p & L i t t l e , 1 9 9 5 ; P e n t t i n e n & E r k k o l a , 1 9 9 7 ), 但 如 果 孕 婦 身 體 健 康 狀 況 不 佳 或 有 妊 娠 的 高 危 險 因 子 存在,運動卻可能會強化那些危險因子,所以對於本身為妊 娠高危險群的婦女,應於產科專業醫師的個別性評估及指導 下 進 行 運 動 以 確 保 母 體 及 胎 兒 的 安 全 (Mogul, 1989; Thomas, Nicklin, Pollock, 1989)。 而 經 產 前 檢 查 健 康 狀 況 良 好 的 婦 女,則可依照專業產科醫師之建議從事規律的運動,以維持 良好的體適能並為即將來臨的分娩做準備。. 22.
(31)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步驟. 本章旨在說明研究方法與架構,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 研究架構與流程;第二節為研究對象;第三節為研究工具; 第四節為資料分析方法。. 第一節 本 研 究 之 架 構 (圖. 研究架構與流程 3-1) 係 以 研 究 對 象 人 口 特 徵 中 的 職. 業、胎次、身體質量指數以及身體活動量與其懷孕前及懷孕 期間的運動狀況來探討研究對象第一及第二產程進展速度間 的差異程度。 職 業 胎 次 身體質量指數 身 體 活 動 量. 人 口 特 徵. 懷 孕 前 運 動 狀 況 懷 孕 期 運 動 狀 況. ˙每週至少運動三天,每次至少運動 20 分鐘 ˙每週至少運動一天,每次至少運動 20 分鐘 ˙每月至少運動一天,每次至少運動 20 分鐘 ˙都不運動. 前 期 中 期 後 期. ˙每週至少運動三天,每次至少運動 20 分鐘 ˙每週至少運動一天,每次至少運動 20 分鐘 ˙每月至少運動一天,每次至少運動 20 分鐘 ˙都不運動. 圖 3-1. 研究架構圖. 23. 產 程 第一產程 進 展 速 第二產程 度.
(32) 本 研 究 之 流 程 進 行 共 計 耗 時 1 0 個 月,首 先 蒐 集 相 關 資 料 進行文獻探討,並界定問題與確立目標;其次為研究與問卷 設計部分,在問卷設計後,分別進行專家效度及問卷預試, 進 而 完 成 問 卷 的 編 製。在 問 卷 發 放 的 過 程 中,確 立 受 試 對 象 、 完成行政聯繫後,即展開問卷的發放與回收、資料的蒐集與 分析;最後將所回收的有效問卷整理後進行結果與討論及結 論與建議的撰寫,至論文完成。 蒐集相關資料 ↓ 文獻探討 ↓ 界定問題與確定目標 ↓ 研究與問卷的設計 ↓ 專家效度 ↓ 問卷預試與修正 ↓ 問卷編製完成 ↓ 確立受試對象並進行行政聯繫 ↓ 問卷發放與資料蒐集 ↓ 問卷回收與資料分析 ↓ 結果與討論 ↓ 結論與建議. 圖 3-2. 研究流程圖. 24.
(33) 第二節. 研究對象. 因 考 量 研 究 者 之 人 力 與 時 間 , 故 本 研 究 採 取 立 意 取 樣 (purposeful sampling)收 取 樣 本,研 究 對 象 為 在 臺 北 縣 財 團 法 人恩主公醫院經陰道分娩並由醫師診斷無妊娠併發症之健康 產婦,於各產婦生產後住院一至三天內施予問卷訪問。施測 時 間 自 2 0 0 3 年 1 月 1 日 至 2 0 0 3 年 3 月 1 5 日,共 計 取 得 有 效 樣 本 數 為 238 人 。.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是以自編的結構式問卷為研究測量工具,問卷係 依 據 本 研 究 之 理 論 架 構,並 參 考 國 內、外 相 關 文 獻 編 製 而 成 。 一、結構式問卷初稿 本結構問卷初稿內容包括第一部份基本資料、第二部分 懷 孕 前 及 懷 孕 期 間 的 運 動 頻 率 及 種 類 以 及 第 三 部 份 分 娩 過 程。 二、結構式問卷的預試與修改 為確定問卷內容之重要性、適用性及內容涵蓋面等,在 完成結構式問卷初稿後,除經由指導教授修改外,另延請 位 相 關 領 域 之 專 家 (附 錄. 5. A)予 以 斧 正 指 導 , 用 以 作 為 本 問 卷. 之專家效度。為瞭解問卷實施之情形,並評估問卷在用字遣 辭上是否能讓受試者清楚明白,及受試者在問卷的填寫上是 否 有 困 難 , 以 立 意 取 樣 方 式 於 財 團 法 人 恩 主 公 醫 院 實 施 預 試,實 施 時 間 為 2002 年 12 月 1 日 至 2002 年 12 月 15 日,於 該院經陰道分娩並由醫師診斷無妊娠併發症且復原良好的產. 25.
(34) 婦 30 人 為 預 試 對 象,再 根 據 預 試 結 果 分 析 及 受 試 者 之 反 應 , 以 及 臨 床 護 理 人 員 代 為 填 寫 時 之 方 便 性 (本 問 卷 體 重 部 分 及 第三部分分娩過程為求準確性,由臨床護理人員輔以受試者 之 病 歷 資 料 代 為 填 答 ), 進 一 步 修 改 問 卷 內 容 , 編 製 成 正 式 結 構 式 問 卷 (附 錄 B)。. 第四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本研究所有回收的問卷經整理及編碼輸入原始資料後, 以 S P S S fo r Wi n d o w s 1 0 . 0 版 本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 所 使 用 的 統 計 方法如下: 一、描述性統計 以平均數、標準差、百分比、次數分配、最大值、最小 值來描述研究對象各個變項的現況。 二、推論性統計 依 變 項 性 質 , 以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o n e - w a y A N O VA ) 、 及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independent t test)等 統 計 方 式 來 分 析 各 個 變 項 與 產 程 進 展 間 的 差 異 情 形,並 以 α < . 0 5 為 統 計 顯 著 水 準。. 26.
(35)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本章節主要是在陳述與討論本研究的統計分析結果,第 一節為研究對象的基本資料;第二節為身體活動量、職業與 產程進展速度之分析;第三節為運動頻率與產程進展速度之 分 析 ; 第 四 節 為 未 懷 孕 、 懷 孕 末 次 產 檢 及 產 後 之 BMI 與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之 分 析;第 五 節 為 胎 兒 重 量 與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之 分 析。. 第一節. 研究對象的基本資料. 本節將依次呈現個人因素變項、未懷孕前及懷孕期間的 運動狀況以及分娩過程之調查結果。 一、個人因素變項描述 (一 )年 齡 本 研 究 受 試 對 象 的 年 齡 分 佈 從 17 歲 至 40 歲 , 平 均 年 齡 為 27.68 歲 。 分 佈 情 形 以 25 歲 至 29 歲 為 最 多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4 2 . 0 %, 其 次 為 3 0 歲 至 3 4 歲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2 6 . 1 % , 第 三 為 20 歲 至 24 歲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20.6%, 19 歲 以 下 及 35-39 歲 則 者 各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4.2%及 6.3%, 而 以 40 歲 以 上 者 最 少 (表 4-1)。 (二 )初 婚 年 齡 本 研 究 受 試 對 象 的 初 婚 年 齡 分 佈 從 16 歲 至 35 歲 , 平 均 年 齡 為 24.53 歲 。 分 佈 情 形 以 25 歲 至 29 歲 最 多 , 佔 填 答 人 數 的 34%, 其 次 為 20 歲 至 24 歲 , 佔 總 填 答 人 數 的 30.6%, 19 歲 以 下 及 30 歲 以 上 的 則 各 佔 填 答 人 數 的 8%及 6.7%, 而 未 婚 及 不 願 作 答 者 則 佔 填 答 人 數 的 20.6%(表 4-1)。. 27.
(36) (三 )教 育 程 度 在 研 究 對 象 的 教 育 程 度 中 , 高 職 學 歷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4 3 . 3 % , 其 次 是 大 專 學 歷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3 5 . 7 %, 第 三 為 國 中 學 歷 , 而 研 究 所 以 上 者 僅 佔 2.5%為 數 最 少 (表 4-1)。 (四 )職 業 本 研 究 受 試 對 象 的 職 業 分 佈 情 形 在 調 查 統 計 之 呈 現 情 形 , 以 職 業 婦 女 居 多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52.5%, 而 家 庭 主 婦 的 研 究 對 象 則 佔 47.5%(表 4-1)。 (五 )身 體 活 動 量 本研究受試對象的身體活動量方面以走路或身體輕度活 動 者 居 多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50.0%, 其 次 為 坐 式 工 作 或 無 特 殊 移 動 者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23.5%, 其 餘 依 次 為 站 立 工 作 或 輕微活動者及身體中度活動且伴隨中度身體負荷者,分別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1 9 . 7 % 及 5 . 5 %, 而 身 體 高 度 活 動 且 伴 隨 高 度 身 體 負 荷 者 則 無 人 填 答 ( 表 4 - 1 ), 此 結 果 與 洪 偉 欽 ( 民 8 4 ) 所 做 的 調查相較,分佈最多者皆為走路或身體輕微活動者,但在身 體中度活動且伴隨中度身體負荷者及身體高度活動且伴隨高 度 身 體 負 荷 者 方 面,則 低 於 洪 偉 欽 ( 民 8 4 ) 之 調 查。由 此 可 見 , 現 代 婦 女 日 常 所 需 付 出 的 身 體 活 動 量 似 乎 有 逐 漸 降 低 的 趨 勢。 (六 )身 高 本 研 究 受 試 對 象 的 身 高 分 佈 從 145 至 172 公 分 , 平 均 高 度 為 159.18 公 分 (表 4-1)。. 28.
(37) 表 4-1 個 人 因 素 變 項 之 分 佈 情 形 人口特徵. 次數. 年齡: 19 歲以下 20-24 歲 25-29 歲 30-34 歲 35-39 歲 40 歲以上 初婚年齡: 19 歲以下 20-24 歲 25-29 歲 30 歲以上 未婚或未填答者 教育程度: 國中 高中、職 大專 研究所以上 未填答 職業: 職業婦女 家庭主婦 身體活動量: 坐式工作,或無特殊移動者 站立工作,或輕微移動者 走路或身體輕度活動者 身體中度活動且伴隨中度身體負荷者 身體高度活動且伴隨高度身體負荷者 未填答 身高: 149 公分以下(145 公分) 150-159 公分 160-169 公分 170 公分以上. 10 49 100 62 15 2. 百分比. 平均值 標準差 27.68 4.60. 4.2 20.6 42.0 26.1 6.3 0.8. 19 73 81 16 49. 8.0 30.6 34.0 6.7 20.6. 31 103 85 6 13. 13.0 43.3 35.7 2.5 5.4. 125 113. 52.5 47.5. 56 47 119 13 0 3. 23.5 19.7 50.0 5.5 .0 1.3. 1 115 116 6. 0.4 48.7 48.7 2.5. 24.53. 3.66. 159.18. 4.67. (表 4-1 接 下 表 ). 29.
(38) (表 4-1 承 上 表 ). 人口特徵 身體質量指數: 未懷孕前的 BMI 低 正常 高 過高 未填者 最後一次產減的 BMI 低 正常 高 過高 未填者 生產後之 BMI 低 正常 高 過高 未填者. 次數. 102 114 7 4 11 3 105 74 43 13 8 155 40 19 16. 百分比. 平均值 標準差 20.68. 2.92. 26.46. 3.25. 24.44. 3.23. 42.9 47.9 2.9 1.7 4.6 1.3 44.1 31.1 18.1 5.5 3.4 65.1 16.8 0.8 6.7. (七 )體 重 1.未 懷 孕 前 體 重 本 研 究 受 試 對 象 的 未 懷 孕 體 重 分 佈 從 40 公 斤 至 83.5 公 斤 , 平 均 重 量 為 52.36 公 斤 (表 4-2)。 2.懷 孕 最 後 一 次 產 檢 體 重 研 究 對 象 的 最 後 一 次 產 檢 體 重 分 佈 從 46.9 公 斤 至 97.0 公 斤 , 平 均 重 量 為 67.20 公 斤 (表 4-2)。 3.生 產 後 體 重 研 究 對 象 的 生 產 後 體 重 分 佈 從 45.0 公 斤 至 91.3 公 斤 ,. 30.
(39) 平 均 重 量 為 61.99 公 斤 (表 4-2)。 (八 )體 重 差 1.懷 孕 過 程 增 加 之 體 重 研 究 對 象 的 懷 孕 過 程 增 加 之 體 重 分 佈 從 -2.0 公 斤 至 39.0 公 斤 , 平 均 增 加 的 體 重 為 14.7 公 斤 (表 4-2), 較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建 議 之 孕 期 理 想 增 加 體 重 (10 公 斤 至 14 公 斤 ) 之 上 限 略 重 0.7 公 斤 。 2.生 產 後 減 少 之 體 重 研 究 對 象 的 生 產 後 減 少 之 體 重 分 佈 從 -2.0 公 斤 至 20.4 公 斤 , 平 均 減 少 的 體 重 為 5.3 公 斤 (表 4-2)。 3.生 產 後 與 未 懷 孕 前 之 體 重 差 研 究 對 象 的 生 產 後 與 未 懷 孕 前 的 體 重 差 分 佈 從 -4.6 公 斤 至 33.3 公 斤 , 平 均 比 懷 孕 前 增 加 9.5 公 斤 (表 4-2), 可 見 生 產後婦女之體重平均高於未生產前之體重。. 表 4-2. 各階段的體重分佈及體重變化. 變項名稱 體重部分(公斤): 未懷孕體重 最後一次產檢體重 生產後體重 體重差部分(公斤): 懷孕過程增加之體重 生產後減少之體重 生產後與未懷孕前之體重差. 最小值. 最大值. 平均數. 標準差. 40.0 41.0 45.0. 83.5 97.0 91.3. 52.36 67.09 62.00. 7.69 9.04 9.05. -2.0 -2.0 -4.6. 39.0 20.4 33.3. 14.67 5.27 9.51. 5.15 1.90 4.89. N= 238. (九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依 據 Institute of Medicine. Subcommittee. 31.
(40) o n n u t r i t i o n a l s t a t u s a n d w e i g h t g a i n d u r i n g p r e g n a n c y (1990) 將 之 分 組 為 「 低 」, 代 表 數 值 小 於 1 9 . 7 者 、「 正 常 」, 代 表 數 值 介 於 1 9 . 8 至 2 5 . 9 者 、「 高 」, 代 表 數 值 介 於 2 6 至 2 8 . 9 者 及 「 過 高 」, 代 表 數 值 大 於 2 9 者 四 組 加 以 呈 現 ( 表 4 - 1 ) 。 1.未 懷 孕 前 的 BMI 研 究 對 象 的 未 懷 孕 前 之 BMI 分 佈 從 15.43 至 32.62, 平 均 為 2 0 . 6 8; 其 中 介 於 「 正 常 」 範 圍 者 佔 4 7 . 9 %, 其 次 為 分 組 「 低 」 者 , 佔 42.9%, 其 餘 依 次 為 分 組 「 高 」 者 及 分 組 「 過 高 」 者 , 分 別 各 佔 2.9%及 1.7%。 就 懷 孕 前 的 BMI 平 均 值 而 言 , 略 低 於 洪 偉 欽 (民 84)所 調 查 的 21.12, 這 可 能 與 現 代 人 對於體重控制的重視有關。 2.懷 孕 最 後 一 次 產 檢 之 BMI 研究對象的懷孕最後一次產檢之. BMI 分 佈 從. 16.02 至. 3 8 . 7 5,平 均 為 2 6 . 4 6;其 中 B M I 介 於「 正 常 」範 圍 者 佔 4 4 . 1 %, 其 次 為 分 組 「 高 」 者 , 佔 31.1%, 其 餘 依 次 為 分 組 「 過 高 」 者 及 分 組 「 低 」 者 , 分 別 各 佔 18.1%及 1.3%。 3.生 產 後 之 BMI 研 究 對 象 的 生 產 後 之 BMI 分 佈 從 18.95 至 36.98, 平 均 為 24.45; 其 中 BMI 介 於 「 正 常 」 範 圍 者 佔 65.1%, 其 次 為 分 組 「 高 」 者 , 佔 16.8%, 其 餘 依 次 為 分 組 「 過 高 」 者 及 分 組 「 低 」 者 , 分 別 佔 8.0%及 l.4%, 可 見 婦 女 之 BMI 指 數 於 產 後 有 普 遍 增 加 的 趨 勢 , 此 結 果 與 洪 偉 欽 (民 84)所 做 的 調 查 相仿。 二、未懷孕及懷孕期間的運動狀況描述 在運動狀況方面,本研究分別針對研究對象在未懷孕前 及懷孕前、中、後期的運動頻率與運動型態進行分組描述。. 32.
(41) (一 )未 懷 孕 前 的 運 動 狀 況 在 運 動 種 類 方 面 ( 表 4 - 3 ), 以 從 事「 散 步 或 逛 街 」者 最 多 , 佔 78.57%, 其 次 為 「 爬 樓 梯 」 者 , 佔 10.92%, 而 從 事 其 它 運動者均不多。 在 運 動 頻 率 方 面 ( 表 4 - 4 ), 每 週 至 少 運 動 一 天 , 每 次 至 少 運 動 2 0 分 鐘 者 最 多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4 5 . 0 %, 其 次 為 每 週 至 少 運 動 三 天 , 每 次 至 少 運 動. 20 分 鐘 者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26.9%, 其 餘 依 次 為 每 月 至 少 運 動 一 天 , 每 次 至 少 運 動 20 分 鐘 及 都 不 運 動 者 , 各 佔 18.9%及 9.2%。 (二 )懷 孕 前 期 的 運 動 狀 況 在 運 動 種 類 方 面 ( 表 4 - 3 ), 以 從 事「 散 步 或 逛 街 」者 最 多 , 佔 78.99%, 其 次 為 「 爬 樓 梯 」 者 , 佔 11.76%, 而 從 事 其 它 運動者均不多。 在 運 動 頻 率 方 面 ( 表 4 - 4 ), 每 週 至 少 運 動 一 天 , 每 次 至 少 運 動 2 0 分 鐘 者 最 多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4 6 . 6 %, 其 次 為 每 週 至 少 運 動 三 天 , 每 次 至 少 運 動. 20 分 鐘 者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24.4%, 其 餘 依 次 為 每 月 至 少 運 動 一 天 , 每 次 至 少 運 動 20 分 鐘 及 都 不 運 動 者 , 各 佔 15.5%及 13.4%。 (三 )懷 孕 中 期 的 運 動 狀 況 在 運 動 種 類 方 面 ( 表 4 - 3 ), 以 從 事「 散 步 或 逛 街 」者 最 多 , 佔 81.51%, 其 次 為 「 爬 樓 梯 」 者 , 佔 16.39%, 而 從 事 其 它 運動者均不多。 在 運 動 頻 率 方 面 ( 表 4 - 4 ), 每 週 至 少 運 動 一 天 , 每 次 至 少 運 動 2 0 分 鐘 者 最 多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4 4 . 1 %, 其 次 為 每 週 至 少 運 動 三 天,每 次 至 少 運 動 2 0 分 鐘,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3 1 . 5 %, 其 餘 依 次 為 每 月 至 少 運 動 一 天,每 次 至 少 運 動 2 0 分 鐘 及 都 不. 33.
(42) 運 動 者 , 分 別 佔 14.3%及 10.1%。 (四 )懷 孕 後 期 的 運 動 狀 況 在 運 動 種 類 方 面 ( 表 4 - 3 ), 以 從 事「 散 步 或 逛 街 」者 最 多 , 佔 77.73%, 其 次 為 「 爬 樓 梯 」 者 , 佔 23.10%, 而 從 事 其 它 運動者均不多。 在 運 動 頻 率 方 面 ( 表 4 - 4 ), 每 週 至 少 運 動 三 天 , 每 次 至 少 運 動 2 0 分 鐘 者 最 多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3 8 . 2 %, 其 次 為 每 週 至 少 運 動 一 天 , 每 次 至 少 運 動. 20 分 鐘 者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36.1%, 其 餘 依 次 為 每 月 至 少 運 動 一 天 , 每 次 至 少 運 動 20 分 鐘 及 都 不 運 動 者 , 各 佔 14.3%及 11.3%)。 綜合以上之描述可發現,本研究中婦女於懷孕各期所從 事運動的頻率有越接近預產期,從事比率就越高的趨勢,這 與 洪 偉 欽 (民 84)及 王 淑 芳 (民 89)的 研 究 結 果 一 致 。 而 在 婦 女 從 事 運 動 的 頻 率 上 ,本 研 究 略 高 於 洪 偉 欽 ( 民 8 4 ) 及 王 淑 芳 ( 民 8 9 ) 所 做 的 調 查,這 意 味 著 婦 女 在 孕 期 中 對 於 運 動 的 需 要 性 有 了更好的認知。 在 孕 期 的 運 動 種 類 方 面,本 研 究 所 得 之 結 果 與 洪 偉 欽 ( 民 84)及 王 淑 芳 (民 89)相 同 , 以「 步 態 」為 主 的 運 動 形 式 仍 是 懷 孕婦女運動的首選,而「爬樓梯」運動則是孕婦們的第二選 擇,且有越接近預產期,婦女從事「爬樓梯」運動的人數越 高的趨勢,顯示研究對象的確相信一般民間流傳「多爬樓梯 有 助 於 生 產 順 利 」 的 說 法 , 這 與 洪 偉 欽 (民. 84)及 王 淑 芳 (民. 89)所 研 究 的 結 果 一 致 。 然 而 對 於「 爬 樓 梯 」對 產 程 進 展 的 幫 助究竟為何,目前尚未有實證性的研究,且在「爬樓梯」的 動作中,對於體重逐漸增加、重心趨於不穩的產婦來說,仍 舊 有 運 動 的 風 險 及 傷 害 存 在 , 而 在 「 上 」、「 下 」 樓 梯 的 過 程. 34.
(43) 中,究竟是何者對產程進展有所幫助,亦是值得深加探討的 問題。. 表 4-3. 未懷孕前及懷孕期間的運動種類. 未懷孕前 N(%) 187(78.57) 26(10.92) 20( 8.40) 4( 1.68) 11( 4.62) 1( 0.42) 6( 2.52) 3( 1.26) 1( 0.42). 運動項目 散步或逛街 爬樓梯 爬山 慢跑 游泳 健身操 有氧運動 球類 其它. 懷孕前期 N(%) 188(78.99) 28(11.76) 11( 4.62) 1( 0.42) 2( 0.84) 0( 0) 2( 0.84) 1( 0.42) 2( 0.84). 懷孕中期 N(%) 194(81.51) 39(16.39) 15( 6.30) 0( 0) 1( 0.42) 1( 0.42) 1( 0.42) 0( 0) 2( 0.84). 懷孕後期 N(%) 185(77.73) 55(23.10) 9( 3.78) 0( 0) 1( 0.42) 0( 0) 1( 0.42) 0( 0) 1( 0.42). 其 它 包 括 : 瑜 珈 、 香 功 、 搖 呼 拉 圈. 表 4-4 運動頻率 每週至少運動三天, 每次至少 20 分鐘 每週至少運動一天, 每次至少 20 分鐘 每月至少運動一天, 每次至少 20 分鐘 都不運動. 未懷孕前及懷孕期間的運動頻率 未懷孕前 N(%) 64(26.9). 懷孕前期 N(%) 58(24.4). 懷孕中期 N(%) 75(31.5). 懷孕後期 N(%) 91(38.2). 107(45.0). 111(46.6). 105(44.1). 86(36.1). 45(18.9). 37(15.5). 34(14.3). 34(14.3). 22( 9.2). 32(13.4). 24(10.1). 27(11.3). 三、分娩過程之描述 (一 )懷 孕 週 數 研 究 對 象 的 懷 孕 週 數 分 佈 從 36 週 至 42 週 , 平 均 為 38.9. 35.
(44) 週 。 分 佈 情 形 以 3 9 週 最 多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3 5 . 7 %, 其 次 為 40 週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27.7%, 第 三 為 38 週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2 3 . 1 %, 其 餘 依 次 為 3 7 週 、 3 6 週 、 4 1 週 及 4 2 週 , 分 別 佔 6.3%、. 2.9%、 2.9%及 0.4% (表 4-5)。. (二 )孕 產 史 研 究 對 象 的 懷 孕 次 數 分 佈 從 1 次 至 8 次,平 均 次 數 為 2 . 2 6 次 。 分 佈 情 形 以 1 次 為 最 多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34.5%, 其 次 為 2 次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33.2%, 第 三 為 3 次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17.6%, 其 它 懷 孕 次 數 者 則 僅 佔 7.1%以 下 (表 4-5)。 本研究對象的生產胎次分佈從第一胎至第五胎,平均胎 1.71 次 。 分 佈 情 形 以 第 一 胎 最 多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次 為. 4 7 . 5 % , 其 次 為 第 二 胎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3 8 . 2 %, 其 餘 依 次 為 第 三 胎 、 第 四 胎 及 第 五 胎 , 分 別 佔 11.3%、 2.1%及 0.8% (表 4-5)。 研 究 對 象 的 流 產 次 數 分 佈 從 0 次 至 5 次 , 平 均 為 0.56 次 。 其 中 以 0 次 的 最 多 , 佔 全 部 受 試 者 的 65.5%, 其 次 為 1 次的,佔全部受試者的. 21.4%, 其 它 流 產 次 數 者 皆 不 多 (表. 4-5)。 在 孕 產 史 的 統 計 數 字 中,懷 孕 1 次 者 佔 研 究 對 象 的 3 4 . 5 % 而 生 產 次 數 為 第 一 胎 者 卻 有 47.5%, 由 此 可 知 , 許 多 研 究 對 象並非於第一次懷孕時便有生產的打算,且亦有許多受事者 是在意外的情況下流產,造成統計數字間的出入。 (三 )生 產 速 度 研 究 對 象 第 一 產 程 生 產 速 度 分 佈 從 0 至 1 4 1 0 分 鐘,平 均 費 時 259.64 分 鐘 。 就 初 產 婦 而 言 , 第 一 產 程 生 產 速 度 分 佈 從 40 至 1200 分 鐘 , 平 均 費 時 313.44 分 鐘 ; 就 經 產 婦 而 言 , 第. 36.
(45) 一 產 程 生 產 速 度 分 佈 從 0 至 1410 分 鐘 , 平 均 費 時 211.96 分 鐘 (表. 4-5)。 在 本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中 , 有 一 研 究 對 象 為 懷 孕. 4. 次 生 產 3 次 流 產 1 次,且 到 院 時 檢 查 子 宮 頸 即 開 全 10 公 分 , 因此依病例紀錄計算,其第一產程進展速度為 0 分鐘。 研 究 對 象 第 二 產 程 生 產 速 度 分 佈 從 0 至 498 分 鐘 , 平 均 費 時 49.30 分 鐘 。 就 初 產 婦 而 言 , 第 二 產 程 生 產 速 度 分 佈 從 6 至 498 分 鐘 , 平 均 費 時 82.39 分 鐘 ; 就 經 產 婦 而 言 , 第 二 產 程 生 產 速 度 分 佈 從 0 至 124 分 鐘,平 均 費 時 19.98 分 鐘 (表 4-5)。 在 本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中 , 有 一 研 究 對 象 為 懷 孕 4 次 生 產 4 次 , 其 在 將 胎 兒 娩 出 體 外 時 子 宮 頸 亦 同 時 開 全 至 10 公 分 , 因此依病例紀錄計算,其第二產程進展速度為 0 分鐘。 就整體而言,產婦於第一產程及第二產程平均所花費的 生 產 時 間 皆 長 於 洪 偉 欽 (民 84)的 研 究 結 果 。 (四 )生 產 方 式 就 生 產 方 式 而 言 , 以 「 NSD」 最 多 , 佔. 80.2%, 其 次 為. 「 N S D + Va c u u m 」, 佔 1 9 . 7 % 。 在 初 產 婦 方 面 , 生 產 方 式 以 「 N S D 」最 多 , 佔 6 4 . 6 %, 其 次 為「 N S D + Va c u u m 」 , 佔 3 5 . 4 %; 在 經 產 婦 方 面 , 生 產 方 式 以 「 NSD」 最 多 , 佔. 94.4%, 其 次. 為 「 N S D + Va c u u m 」, 佔 5 . 6 % ( 表 4 - 5 ) 。 (五 )胎 兒 體 重 胎 兒 體 重 分 佈 從 1470 至 3970 公 克 , 平 均 為 3172.21 公 克 。 分 佈 情 形 以 體 重. 3000-3499 公 克 的 胎 兒 為 最 多 , 佔. 5 3 . 8 % , 其 次 為 體 重 2 5 0 0 至 2 9 9 9 公 克 的 胎 兒 , 佔 2 5 . 2 %, 第 三 為 體 重 3 5 0 0 至 3 9 9 9 公 克 的 胎 兒,佔 1 6 . 8 %,體 重 低 於 2 4 9 9 公 克 的 胎 兒 最 少 , 佔 2.9% (表 4-5)。. 37.
(46) 表 4-5 變項名稱 懷孕週數: 36 週 37 週 38 週 39 週 40 週 41 週 42 週 孕產史: 懷孕次數 1次 2次 3次 4次 5 次(含以上) 生產次數 第一胎 第二胎 第三胎 第四胎(含以上) 流產次數 0次 1次 2次 3次 4 次(含以上) 生產方式: 初產婦 NSD NSD + Vacuum 經產婦 NSD NSD + Vacuum 總計 NSD NSD + Vacuum. 孕產史之描述性統計. 次數. 百分比. 7 15 55 85 66 7 1. 平均值 38.90. 標準差 1.09. 2.26. 1.37. 1.71. 0.81. 0.56. 0.96. 2.9 6.3 23.1 35.7 27.7 2.9 0.4. 82 79 42 17 18. 34.5 33.2 17.6 7.1 7.6. 113 91 27 7. 47.5 38.2 11.3 2.9. 156 51 18 8 5. 65.5 21.4 7.6 3.4 2.1. 73 40. 64.6 35.4. 118 7. 94.4 5.6. 191 47. 79.8 19.3 (表 4-5 接 下 表 ). 38.
(47) (表 4-5 承 上 表 ). 變項名稱 胎兒重量: 2499 公克以下 2500-2999 公克 3000-3499 公克 3500-3999 公克 未填者. 表 4-6 第一產程 初產婦 經產婦 第二產程 初產婦 經產婦. 次數. 百分比. 7 60 128 40 3. 平均值 3172.21. 標準差 354.37. 2.9 25.2 53.8 16.8 1.3. 產程進展速度之描述性統計 最小值 0 40 0 0 6 0. 最大值 1410 1200 1410 498 498 124. 平均值 259.64 313.44 211.96 49.30 82.39 19.18. 標準差 241.07 240.72 232.09 64.39 79.19 21.29.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之 單 位 為 分 鐘. 第二節. 身體活動量、職業與產程進展速度之分析. 本節將探討身體活動量與產程進展速度的關係,以及職 業與產程進展速度之分析。 一、不同身體活動量與產程進展速度之分析 就整體而言,不同身體活動量與其產程進展速度之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並無顯著差異;若將產婦分為初產婦與經產婦 加 以 考 驗 其 與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的 關 係 , 結 果 亦 無 顯 著 差 異 (表 4-7)。. 39.
(48) 二、職業與產程進展速度之分析 根據統計顯示,本研究之職業類別與產程進展速度間無 顯著差異,因此將所得資料重新分為職業婦女與家庭主婦兩 項 , 以 independent t test 加 以 考 驗 , 其 結 果 無 顯 著 差 異 。 若 將產婦分為初產婦與經產婦加以考驗其產程進展速度間的關 係 , 則 經 產 婦 之 職 業 與 第 一 產 程 進 展 之 速 度 趨 近 於 顯 著 (p=.053)且 職 業 婦 女 慢 於 家 庭 主 婦 外 , 其 餘 結 果 亦 未 有 顯 著 差 異 ( 表 4 - 8 )。 此 項 結 果 意 味 著 經 產 婦 的 職 業 分 組 若 為「 家 庭 主婦」其主要工作可能為照顧小孩與料理家務,因此身體活 動 量 大 於 一 般 的「 職 業 婦 女 」, 所 以 在 第 一 產 程 的 進 展 速 度 上 平均快於「職業婦女」是可以被接受的。. 表 4-7 自變項. 身體活動量與產程進展速度之變異數分析 第一產程進展速度 SS df MS. 身體活動量: 初產婦 組間 15421.63 3 組內 6107613.23 105 經產婦 組間 253215.28 3 組內 6289428.71 116. F. 第二產程進展速度 SS df MS. 50140.54 58167.75. 0.86. 17711.25 659614.79. 84405.09 54219.21. 1.56. 444.07 53620.93. *p < .05.. 40. F. 3 593.75 0.94 105 6282.05 3 116. 148.02 0.32 462.25.
(49) 表 4-8. 職 業 與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之 independent t test. 變項名稱 初產婦: 職業婦女 家庭主婦 經產婦: 職業婦女 家庭主婦. 第一產程 M. SD. t. 第二產程 M SD. t. 321.81 303.92. 249.68 232.20. 0.39. 93.60 69.65. 86.55 68.52. 1.61. 243.00 180.41. 277.32 171.27. 1.51. 20.98 18.95. 23.28 19.20. 0.53. *p < .05.. 第三節. 運動頻率與產程進展速度之分析. 本節將分別探討不同胎次的婦女在不同時期不同運動頻 率之運動下,其生產時第一產程及第二產程進展速度的差異 情形,並將運動頻率分為以下幾種加以分析:一、運動頻率 分組:將運動頻率分為四組,並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探討 其與產程進展速度間之關係;二、運動頻率分組:將運動頻 率 分 組 為 「 規 律 運 動 」 (每 週 運 動 至 少 三 次 以 上 )及 「 無 規 律 運 動 」( 包 括 每 週 運 動 至 少 一 天 以 上 、 每 月 運 動 至 少 一 天 以 上 以 及 都 不 運 動 )兩 組,並 以 independent t test 分 析 其 與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間 的 關 係 ; 三 、 運 動 頻 率 分 組 : 將 運 動 頻 率 分 組 為「 有 運 動 」( 包 括 每 週 運 動 至 少 三 次 以 上 、 每 週 運 動 至 少 一 天 以 上 以 及 每 月 運 動 至 少 一 天 以 上 )及 「 沒 運 動 」 (都 不 運 動 )兩 組 , 並 以. independent t test 分 析 其 與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間 的 關 係 ;. 四 、 運 動 頻 率 分 組 : 將 運 動 頻 率 分 組 為「 有 運 動 」(包 括 每 週 運 動 至 少 三 次 以 上 以 及 每 週 運 動 至 少 一 天 以 上 ) 及「 幾 乎 沒 運 動 」 (每 月 運 動 至 少 一 天 以 上 以 及 都 不 運 動 )兩 組 , 並 以. 41.
(50) independent t test 分 析 其 與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間 的 關 係 。 一、不同運動頻率與第一產程進展速度之分析 若將運動頻率分為四組,並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探討 其 與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間 之 關 係 , 如 表 4-9 所 示 , 就 初 產 婦 或 經 產婦而言,婦女未懷孕及懷孕期間的所從事運動之頻率與第 一產程的進展速度並無顯著差異。 若將運動頻率分組為「規律運動」及「無規律運動」兩 組,並以. independent t test 分 析 其 與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間 的 關. 係 , 如 表 4-10 所 示 , 就 初 產 婦 或 經 產 婦 而 言 , 婦 女 未 懷 孕 及 懷孕期間的所從事運動之頻率與第一產程的進展速度亦未見 顯著差異。 將運動頻率分組為「有運動」及「沒運動」兩組,並以 independent. t. test. 分 析 其 與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間 的 關 係 (表. 4 - 1 1 ), 就 初 產 婦 而 言 , 婦 女 未 懷 孕 及 懷 孕 期 間 的 所 從 事 運 動 之 頻 率 與 第 一 產 程 的 進 展 速 度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 就 經 產 婦 而 言,除懷孕前期之運動頻率與第一產程進展速度有顯著差異 (p<.05)外 , 其 餘 皆 無 顯 著 差 異 。 將運動頻率分組為「有運動」及「幾乎沒運動」兩組, 並 以 independent t test 分 析 其 與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間 的 關 係 , 如 表 4-12 所 示, 就 初 產 婦 而 言 , 婦 女 未 懷 孕 及 懷 孕 期 間 所 從 事 運動之頻率與第一產程的進展速度並無顯著差異;就經產婦 而言,除懷孕前期之運動頻率與第一產程進展速度有顯著差 異 (p<.05)外 , 其 餘 皆 無 顯 著 差 異 。 二、不同運動頻率與第二產程進展速度之分析 將運動頻率分為四組,並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探討其 與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間 之 關 係 , 如 表 4-9 所 示 , 就 初 產 婦 或 經 產. 42.
(51) 婦而言,婦女未懷孕及懷孕期間所從事之運動頻率與第二產 程的進展速度並無顯著差異。 若將運動頻率分組為「規律運動」及「無規律運動」兩 組,並以. independent t test 分 析 其 與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間 的 關. 係 , 如 表 4-7 所 示 , 就 初 產 婦 或 經 產 婦 而 言 , 婦 女 未 懷 孕 及 懷孕期間所從事之運動頻率與第二產程的進展速度仍無顯著 差異。 將運動頻率分組為「有運動」及「沒運動」兩組,並以 independent t test 分 析 其 與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間 的 關 係 , 如 表 4-11 所 示 , 就 初 產 婦 而 言 , 除 懷 孕 後 期 之 運 動 頻 率 與 第 二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有 顯 著 差 異 (p<.05)外 , 其 餘 皆 無 顯 著 差 異 ; 就 經 產婦而言,除未懷孕前之運動頻率與第二產程進展速度有顯 著 差 異 (p<.05)外 , 其 餘 皆 無 顯 著 差 異 。 將運動頻率分組為「有運動」及「幾乎沒運動」兩組, 並 以 independent t test 分 析 其 與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間 的 關 係 , 如 表 4-12 所 示, 就 初 產 婦 而 言 , 除 未 懷 孕 前 之 運 動 頻 率 與 第 二 產 程 進 展 速 度 無 顯 著 差 異 外 , 其 餘 皆 達 顯 著 差 異 (p<.05); 就 經產婦而言,婦女未懷孕及懷孕期間所從事之運動頻率與第 二產程的進展速度並無顯著差異。 由上述結果可知,在統計的過程中,若將運動頻率分為 不 同 四 組 (運 動 頻 率 分 組 [一 ])加 以 討 論 其 與 產 程 進 展 間 的 關 係是不顯著的;若將運動頻率分為「規律運動」及「無規律 運 動 」 (運 動 頻 率 分 組 [二 ])兩 組 加 以 討 論 其 與 產 程 進 展 間的關係亦是不顯著。 然 而 , 在 運 動 頻 率 分 為 「 有 運 動 」 及 「 沒 運 動 」 (運 動 頻 率 分 組 [三 ])兩 組 時 , 就 初 產 婦 而 言 , 懷 孕 後 期 的 運 動 頻 率 與.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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