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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說」作為文學類型之美感特質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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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

「論」

「說」作為文學類型之美感特質的研究

計畫類別: 個別型計畫 計畫編號: NSC91-2411-H-002-024-執行期間: 91 年 08 月 01 日至 92 年 07 月 31 日 執行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暨研究所 計畫主持人: 柯慶明 報告類型: 精簡報告 處理方式: 本計畫可公開查詢

國 92 年 10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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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說」作為文學類型之美感特質的研究 柯慶明 一、前言 論說文是不是一種「文學」的類型?假如說:「是」,那麼還有什麼「文體」 或「文類」,可以不算是「文學」?因為所有科學的研究報告;政治的辯論勸說 ,正都可以歸類於此。我們明明看到它顯然與詩歌、戲劇、小說等這類,一方面 是外在具有各別特殊的寫作形式,一方面是內容皆具抒情與想像性質的文體,截 然不同!論說文,憑什麼可以和它們放在一起歸為「文學」的同類?

近乎同樣的思維,亦可由 Cleanth Brooks,John Thibaut Purser,Robert Penn

Warren 所編撰之著名的文學的入門教本An Approach to Literature,1964 年的

Fourth Edition 上,除了 Fiction,Poetry,Drama 之外,還選入了包括:The Personal Essay、The Essay of Idea and Opinion、The Critical Essay、Biography 等類的

Discursive Prose 一項;但在後來修訂的版本卻給刪去了。1其他同類的著作甚多, 但也都不約而同的,只選介小說、詩、戲劇,而散文不與焉,遑論論說文!2 不管這樣的發展是否妥當,畢竟散文是「非文學」的書寫亦在使用的文體形 式;而論說文的日常應用又和總是和現實上的目的關係緊密,我們確實得探察: 以說理為主的「論」「說」文,為什麼可以因其所俱的美感性質,而可以當作「文 章」或「文學作品」來欣賞?那都是屬於何種美感特質?出於何種修辭或表現策 略?也許透過歷代文論與重要選本的細密考察,我們可以獲得若干線索。由於篇 幅的限制,目前先只就中古與近古文學的現象,加以考察。 二、中古文論的見解 1、曹丕《典論‧論文》 曹丕也許是最早注意到文體的美感規範,顯然有別的評論家,因而他強調: 「文本同而末異」,並且進而作了以下的說明: 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 也;唯通才能備其體。 雖然他論述的重點,原在強調才性有偏:「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 強而致」3,但卻已經提供給我們最早的文體區劃以及相關之美感要求的一個藍 圖,後來的更加細密的劃分與規定,大體都是由此繁衍,踵事增華而成。 其中和我們的論旨相關的是:首先他強調,一切的「書寫」,也就是他所謂 的:「文」,都因為它們特定的目的與功能,而有一定的美感規範上的要求:也就

1 該書為(New York:Meredith Publishing Company )所出版 2

The Norton Introduction to Literature或 Barnet‧Berman‧Burto 合著的An Introduction to Literature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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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各有其「宜」、「尚」或「欲」;而其中僅「詩賦」是純粹以美感為目的:「欲麗」 的文體,也就是相當於後世的狹義或純粹的「文學」或「美文」的文體。至於其 他的三科,雖然未必以美感的欣賞為寫作的主要目的,(因為有其他的目的, 如「奏議」、「書論」,原是屬於他所謂:「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以「經國」為 主要目標的寫作;而「銘誄」則正是他所謂的:「不朽之盛事」的一種近於「良 史之辭」的文章。)4但是它們仍是有其特殊的美感特質,即:「宜雅」「宜理」、 「尚實」等文體風格上的要求。以「尚實」而論,正如今日我們仍然要求「新聞 報導」的不可等於「小說寫作」:這裡所牽涉到的不僅是可否「虛構」或「虛美」 的問題;更是行文可否「藝增」5「夸飾」6的問題,因而在「詩賦」則可的修 辭表現,(雖然「銘誄」原來亦同樣具有整齊排比的外在形式);在「銘誄」則未 必適當。 其次,是「書論」歸為一類,由「唯幹著論,成一家言」;以及其<與吳質 書>中所謂:「而偉長,---著《中論》二十餘篇,成一家之言,辭義典雅,足傳 于後,此子為不朽矣。德璉常裴然有述作之意,其才學足以著書,美志不遂,良 可痛惜」,對照看來,所謂:「著書」,其實正是「著論」,只是其篇數眾多,能「成 一家之言」而已。所以,曹丕不但「論撰所著《典論》詩賦,蓋百餘篇;集諸儒 於肅城門內,講論大義,侃侃無倦」;而且「以素書所著《典論》及詩賦餉孫權, 又以紙寫一通與張昭。」7這都顯示了曹丕與其同代人,對於「論」的重視與對 於所謂「著書」的瞭解。 由所謂:「集諸儒---,講論大義」,我們亦可窺見其所謂:「書論宜理」的涵 義,一方面誠如他自謂:「文人相輕」,「斯不自見之患也」;「蓋君子審己以度人, 故能免於斯累而作論文」,雖曰「論文」,其實更在「說理」,其所講論的,甚至 還可以視為就是為人論事之「義理」。一方面,由他評論:「孔融體氣高妙,有過 人者,然不能持論,理不勝辭,以至乎雜以嘲戲」的說法看來,「持論」的重點, 正在「理能勝辭」;或至少「辭理相稱」;而且其文辭風格必須是嚴肅的,(不可 「雜以嘲戲」);甚至必須如徐幹「著論」的「辭義典雅」。曹丕的敘述雖然簡略, 但已對於「論」的文辭風格有了初步的規範。 2、陸機<文賦> 在《典論‧論文》之後,陸機的<文賦>雖然重點在「觀才士之所作,竊有 以得其用心」,「述先士之盛藻,因論作文之利害所由」;但還是對各種文體的美 感性質作了比較細密的描述與規定: 詩緣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碑披文以相質;誄纏綿而悽愴。銘博約而 潤;箴頓挫而清壯。頌優遊以彬蔚;論精微而朗暢。奏平徹以閑雅;說 煒而譎誑。 陸機並在這段話之下,作了:「雖區分之在玆,亦禁邪而制放,要辭達而理舉, 4 以上引句,俱見《典論‧論文》 5 參見王充《論衡》,<藝增>篇。 6 參見劉勰《文心雕龍》,<夸飾>篇。 7 見裴松之《三國志注‧魏書‧文帝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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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無取乎冗長」的概括。陸機的文體分類,顯然更為細密,事實上是不但對曹丕 所未加區分的「詩賦」、銘誄兩科,作了區別,並且在曹丕的「銘誄」一科, 分出了「碑」、「箴」,「詩賦」一科分出了「頌」;另一方面則是將「書論」與「奏 議」分別為:「論」、「奏」、「說」,到了劉勰《文心雕龍》就將「論說」歸為一類, 遂為後世「論說文」概念之濫觴。 在上述的區分與規範之前,陸機一方面指出:「體有萬殊,物無一量」;一方 面亦強調了:「辭程才以效伎,意司契而為匠」,因而他對各種文體的美感規範, 其實是從「辭」與「意」兩面同時加以形容的。例如:「詩」就「意」而言是「緣 情」;就「辭」而言,是「綺靡」。「賦」就「意」而言是「體物」;就「辭」而言, 是「瀏亮」。因而,在陸機看來:「論」的特質,就「意」而言是「精微」,就「辭」 而言是「朗暢」;而「說」的特質,就「意」而言是「譎誑」,就「辭」而言,則 是「煒曄」。 關於「論」、「說」這兩則,李善《文選注》的解釋是:「論以評議臧否,以 當為宗,故精微朗暢」;「說以感動為先,故煒曄譎誑」。而劉熙載《藝概‧文概》 則對「論」獨有發揮: <文賦>云:「論精微而朗暢」,「精微」以意言,「朗暢」以辭言。「精微」 者,不惟其難,惟其是;「朗暢」者,不惟其易,惟其達。 論不可使辭勝於理,辭勝理則以反人為實,以勝人為名,弊且不可勝言也。 不論是李善的「以當為宗」,或者是劉熙載的「惟其是」,其實發揮的反而都是曹 丕的「書論宜理」的主張,強調的反而都是一種客觀持平的認知的達成。因而都 有意強調其文辭的表現必須有所節制,只要「明白通暢」(「朗暢」)就好。事實 上摯虞<文章流別論>亦有:「辯言過理,則與義相失」的說法。陸機亦非不重 視「理」,由他在概括各體所必須遵守之準繩的:「亦禁邪而制放,要辭達而理舉」 看來,我們毋寧說他將「辭達理舉」,當成了一切文體的必要準繩,因而他對「文」 之寫作的基本描述是:「理扶質以立幹;文垂條而結繁」。這不但是如同劉熙載所 發揮的: <文賦>:「意司契而為匠」,文之宜尚意明矣。推而上之,聖人「書不盡 言,言不盡意」,正以意之無窮也。8 陸機所持的是一種「尚意」的文論;事實上他在《文賦》的中心思維,誠如他在 序中所謂的:「恆患意不稱物,文不逮意」,其實一直是一個「意稱物」,「文逮意」 的兩面而一體的問題。而「理扶質而立幹」的「理」,正是「意稱物」,近於《莊 子‧知北遊》所謂: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明法而不議,萬物有成理而不說。聖人者, 天地之美而達萬物之理。 8 見《藝概‧文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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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種對於「天地之(大)美」,「萬物之(成)理」的「原」與「達」,而能 在「情瞳矓而彌鮮,物昭晰而互進」之際,了然於胸,以成其與「理」相稱之「意」, (故謂之「質」);然後才進入「文逮意」,也就是,「辭程才以效伎」,「文垂條以 結繁」的一面。9 因此《文賦》的立場,不僅是「尚意」而已;正如:「要辭達而理舉」一語 所示,其要正在「文逮意」的「辭達」與「意稱物」的「理舉」。所以說陸機「尚 意」固然不錯,但說他尚「辭(達)」;尚「理(舉)」,可能更近事實。因而《文 賦》中不斷的出現,像:「或辭害而理比,或言順而義妨,離之則雙美,合之則 兩傷」、「或文繁理富,而意不指適」、「或寄辭於瘁音」、「或遺理以存異」、「或言 拙而喻巧,或理樸而辭輕」等等以「辭」「理」並舉的論述。這種「理」貫一切 文體「區分」而為其表現之「內容」的基礎的想法,其實已經預示了劉勰「原道」 所取的玄學立場;因而在陸機的思想裡,「理」反而不是只為「書論」一體所專 屬。 因而,陸機對「論」之文體的美感規約,其實不僅「當」、「是」於「理」而 已。我們反而應該從「精微」與「朗暢」所具的近乎矛盾的統一或綜合來加以考 量,也就我們平素所謂:「言淺意深」或「言近旨遠」之類的說法來加以理解。 也就是其「意」,當達致「萬物有成理」,「物」的「精微」之「理」;也就是《莊 子‧秋水》所謂:「夫精,小之微也」與「可以言論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 物之精也」的瞭解上,以「意之所能察致」而達到「言之所能論」,斯是為「論」。 深入淺出,以明白曉暢的話語,表達深奧微妙的意理,才是陸機心目中,關於「論」 的文體要求。至於蕭統《文選‧序》所謂的:「論則析理精微」,初看似乎是綜合 了曹丕與陸機兩人的說法,對於陸機而言,反而只是偏向了「意」的一面的規範, 完全忽略了「辭」的一面。 「論」「說」雖在後世漸有合流之勢,但在陸機的觀念裡,卻是涇渭分明的。 「論」以見理「精微」為主;「說」則,誠如李善所注,以「感動為先」,其實重 在罕譬而喻,往往出以寓言與滑稽,因而陸機以為其文體特質,即具「譎誑」的 意想。陸機在這裡顯然是沿用了<毛詩序>所謂:「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 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戒」的「譎諫」的觀念。 但是,劉勰,一方面是未曾注意到「譎誑」原是一種作為美學意義上的文體 風格的描述;一方面亦疏忽了陸機在各體規範之上的一致準繩,除了「要辭達而 理舉」之外,更先提到了「亦禁邪而制放」的要求。因而雖然完全瞭解在專制時 代,任何遊「說」,終得「煩情入機,動言中務」,才能「雖批逆鱗,而功成計合」; 卻終不免要從道德或倫理的角度,來理解「譎誑」,而要強調: 凡說之樞要,必使時利而義貞;進有契於成務,退無阻於榮身。自非譎敵, 則唯忠與信。披肝膽以獻主,飛文敏以濟辭,此說之本也。而陸氏直稱: 「說煒曄以譎誑」,何哉?10 雖然劉勰的心目中,仍是以「戰國爭雄,辨士雲踊;從橫參謀,長短角勢;轉丸 騁其巧辭,飛鉗伏其精術」11《戰國策》作為「說」體的歷史主流,但他終究 9 此處與上文的一體兩面的說法,而不作前後兩個階段的說法,是由於認定「意稱物」和「文逮 意」只是一種問題上的分析為兩面,而不以為它們就是實際寫作時的兩個不同的階段。 10 以上引句,見《文心雕龍‧論說》 11 見仝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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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如劉向所謂:「苟以詐偽,偷活取容,自上為之,何以率下?」12,要以儒家 道德政治的立場來加以批判;反而無法像劉向的能夠同時從「皆高才秀士,度時 君之所能行,出奇策異智,轉危為安,易亡為存,亦可喜,指可觀」13的角度, 來加以欣賞。 但是,假如我們從「煒曄譎誑」的遊「說」風格切入,則「說」之一體,在 歷史上未必僅限於《戰國策》的著錄,其實孟子的泰山北海之說;齊人妻妾之事, 固亦合拍;而莊子的鯤鵬化徙之言,夢蝶捕蟬之喻,更是此中翹楚。《莊子‧天 下》,形容莊周:「以謬悠之說,荒唐之言,無端崖之辭,時恣縱而不儻,不以觭 見之也。以天下為沈濁,不可與莊語,以卮言為曼衍,以重言為真,以寓言為廣」, 以 至 : 「 其 書 雖 瑋 , 而 連 犿 無 傷 也 ; 其 辭 雖參差,而諔詭可觀也」,豈非「譎誑」 「煒曄」的最佳寫照?其實陸機「說幃曄而譎誑」,正有對於寓言、滑稽14之類, 具「意在言外」,必須「得意忘言」,方為得之的文辭風格與文體性質的深切認識。 這種文體風格,後來我們亦可以在韓柳的<雜說>、<天說>之類的作品中見到 了承續與傳揚。 3、劉勰《文心雕龍‧論說》 劉勰在《文心雕龍》中以<論說>一篇的篇幅來處理這兩類的文體,自然是 有關它們的最重要的理論著作與歷史評述。他雖然一本其「宗經」的立場,開篇 即稱:「聖哲彝制曰經,述經敘理曰論」,但他「詳觀論體,條流多品」,主要包 括:「陳政」、「釋經」、「辨史」、「銓文」等四種方向;而可以該括:「議」、「說」、 「傳」、「注」、「贊」、「評」、「序」、「引」:「八名區分,一揆宗論」。事實上是他 以其「理形於言,敘理成論」的思維來貫串各類文體,而得出:「論也者,彌綸 群言,而研精一理者也」的基本定義,並且加以引申,以為: 原夫論之為體,所以辨正然否;窮于有數,追于無形,鑽堅求通,鉤 深取極,乃百慮之筌蹄,萬事之權衡也。故其義貴圓通,辭忌枝碎,必使 心與理合,彌縫莫見其隙;辭共心密,敵人不知所乘:斯其要也。 是以論如析薪,貴能破理。斤利者,越理而橫斷;辭辨者,反義而取 通:覽文雖巧,而檢跡知妄。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安可曲論哉!15 劉勰身當南朝,已熟知魏晉以降的校練名理,以至清談玄風,是以他在「論」 體的「選文以定篇」上,首列《莊子》:「是以莊周齊物,以論為名」,終於「逮 江左群談,惟玄是務」。因而雖有「百慮之筌蹄,萬事之權衡」的理想,所敘各 篇,若從論述內容來看,反而,如他所述:「於是聃周當路,與尼父爭塗矣」,只 在發揮儒道兩家思想,或者玄談的義理了。因而,至少在「論」這一體的論述上, 顯然還是站在一般「書寫」的立場,未必就是從「文」(「文章」或「文學」)的 角度著眼。 因而他所作的風格規約,就只有:「故其義貴圓通,辭忌枝碎」;反而是強調 12 見劉向<戰國策序>。 13 見仝上註。 14 詳見司馬遷《史記‧滑稽列傳》 15 以上引文俱見《文心雕龍‧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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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近乎「意稱物」,「文逮意」的普遍原理:「必使心與理合」,「辭共心密」。而他 更對「論」的深入於表象之內裏的分析性質,則是首見強調:「窮于有數,追于 無形」,「是以論如析薪,貴能破理。」但他還是從儒家的「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 的立場,反對「越理而橫斷」,「反義而取通」的「曲論」,其重點似乎又回到了 曹丕的「書論宜理」。因而,「圓通」為貴;「巧文」知妄。 他的以為:「論之為體,所以辨正然否」的說法,自是李善注所謂:「論以評 議臧否」之說法的源頭。但是以「辨正然否」為「論」的根本,則「論」就趨向 了批判性,而非建構性的思維;探討的恐怕就不是普遍而先驗之「理」;而終歸 只是就經驗中特殊的「萬事」加以「權衡」,對既有之「百慮」施以「筌蹄」,而 設法在後設的層次上,求「通天下之志」,「齊」顯然參差的「物論」罷了。所以 「義貴圓通」,(這與「得當為宗」,顯然不同。)就成了他的理想;一但細加辨 析,他的立場與理解,似乎又較曹丕、陸機為窄了。 劉勰在「若夫注釋為詞」上,雖然明白指出其「解散論體,雜文雖異」,在 文 體 結 構 上 , 顯 然 有 別 ; 但 卻 仍 從 「 理 形 於言,理成論」的基本性質上,強調: 「總會是同」,而提出了「要約明暢,可為式矣」的文體風格上的要求。16所謂: 「明暢」其實就是陸機所謂的「朗暢」;至於「要約」,當然來自注釋的要求,但 亦不妨視為是「辭忌枝碎」的正面說法。因此,劉勰雖然對「論」體作了詳密的 考察,但在基本的見解上,並未超出前人多少。 4、蕭統《文選‧序》 跟我們的論旨相關,而作出重大突破的反而是蕭統的《文選‧序》。在這篇 序 文 中 , 就 各 文 體 加 以 述 或 規 約 的 部 分 ,如前所述,「論則析理精微」還是在 曹丕與陸機的籠罩之下,有意味的是他明白指出了「析理」,強調了「論」的分 析性質與過程。但真正重要的是,他們在編選《文選》之際,所採取的以「詞人 才子」,「飛文染翰」的「篇什」之「文」(「文章」或「文學」),「雜而集之」的 立場。序中首先解釋了,經部之類的著作,不加選錄的緣由: 若夫姬公之籍,孔父之書,與日月俱懸,鬼神爭奧,孝敬之準式,人倫之 師友,豈可重以芟夷,加以翦截。 「與日月俱懸,鬼神爭奧」,其實正是《文心雕龍‧宗經》所謂:「經也者,恆久 之至道」;「故象天地,效鬼神,參物序」,「洞性靈之奧區」的意思。至於「孝敬 之 準 式 , 人 倫 之 師 友 」 , 則 是 《 文 心 雕 龍 宗經》所謂:「制人紀」,「不之鴻教 也」的意思。 但蕭統等人,並未如劉勰採「宗經」而以為一切文體皆源出五經,並為其所 籠罩的立場: 故論說辭序,則易統其首;詔策章奏,則書發其源;賦順歌讚,則詩立其 本;詺誄箴祝,則禮總其端;紀傳銘檄,則春秋為根:並窮高以樹表,極 16 見仝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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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以啟疆,所以百家騰躍,終入環內者也。17 他們毋寧是採的文學演變進化立場: 若夫椎輪為大輅之始,大輅寧有椎輪之質?增冰為積水所成,積水曾微增 冰之凜!何哉?蓋踵其事而增華,變其本而加厲;物既有之,文亦宜然。 隨時變改,難可詳悉。18 因此與劉勰的相信:「經也者」,「極文章之骨髓者也」19,大相逕庭的;蕭統只 視為乃姬孔傳述之書籍,而且僅只承認它們在人倫實踐上的指導價值,而未從「文 章」上加以肯定。 同樣的從「文章」的角度,加以略去的還有諸子與遊說之作。前者,他強調: 老、莊之作,管、孟之流:蓋以立意為宗,不以能文為本。今之所撰,又 以略諸。 這裏他將這些應該以其思想的性質來加以對待的著作,稱之為「以立意為宗」的 作品,(這裏正與《文心雕龍》,不但「宗經」,而且列入「諸子」,同時就「論」 而言,亦更注重其思想性,顯然不同),明顯的與「以能文為本」的「文章」,加 以區別。 於是,就從陸機的「意稱物」的「理舉」與「文逮意」的「辭達」等兩個層 次之外,另外加上了「辭程才以效伎」,「期窮形而盡相」20的「詞人才子」,「飛 文染翰」之「能文」的藝術性表現上的又一層次。因而,從藝術性表現上的「能 文」和僅只「立意」的「辭達」之間,就有了明顯的區劃。這也是他在強調一己 泛覽七代「文章」之際:「歷觀文囿,泛覽辭林,未嘗不心遊目想,移晷忘倦」, 特用「文囿」、「辭林」來表述的緣故。 正因蕭統等人的心目中,「文」必須是具藝術表現性的「篇章」,所以,種種 的「言談」,「說」辭:「若賢人之美辭,忠臣之抗直,謀夫之話,辨士之端」,雖 然具「冰釋泉涌,金相玉振」的美感素質,而且「事美一時,語流千載」;「雖傳 之簡牘」,已見文字之著錄,(也就轉化為「文字」了),但卻仍堅持它們「事異 篇章」,故而「今之所集,亦所不取」。 另外,對於歷史著作,亦強調它們的與具藝術表現性的「文章」有別:「至 於記事之史,繫年之書,所以褒貶是非,紀別異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因 而不加選錄。若從蕭統不選經、子、史三部著作的敘述看來,他所強調的重點, 似乎總在它們應該以其現實上的功能而得到應用與重視,而不是其藝術性的表 現。因此,雖然他們所選錄的文體,未必全無實用性,但是終究還是以藝術的表 現性而受到肯定。所以,他在序中總論選錄的各體之餘,要以此作結: 17 見《文心雕龍‧宗經》 18 見《文選‧序》 19 見仝註 17。 20 見陸機<文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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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制鋒起,源流間出。譬陶匏異器,並為入耳之娛;黼黻不同,俱為悅目 之翫:作者之致,蓋云備矣! 強調的正是它們的美感功能。 而在《文選‧序》的結尾之際,蕭統更提出了一個既是「踵事增華,變本加 厲」;又是與本文的論旨,具有絕對相關的「文體」,就是史書的「讚論」。他顯 然作出了最具突破性的表述: 若其讚論之綜輯辭采,序述之錯比文華,事出於沈思,義歸乎翰藻,故與 夫篇什,雜而集之。 因而《文選》一方面在辭賦的系統,也就是「答客指事之制」,選錄了「設論」 一體,並將陸機<文賦>直接分類為「論文」;一方面也在單純的「論」體之前, 收錄了「序」、「贊」、「史論」、「史述贊」等類21,因而正強調了各類之「論」 亦可充分具顯「綜輯辭采」,「錯比文華」,以至「沈思」、「翰藻」的美感價值。 尤其「事出於沈思,義歸乎翰藻」,將之視為即是「文學作品的定義」,亦大有人 在。22因而,《文選》選錄的這幾類作品,正是我們探討「論」「說」作為文類所 具美感性質,最好的實例與切入點。 三、《文選》諸「論」類文章的美感分析 但是在舉實例分析之前,或許我們還該對《文選‧序》中所謂的:「事出於沉 思;義歸乎翰藻」的觀念,略作探討。劉勰在《文心雕龍‧知音》提出:「是以 將閱文情,先標六觀:一觀位體,二觀置辭,三觀通變,四觀奇正,五觀事義, 六觀宮商,斯術既形,則優劣見矣」;又提到:「揚雄自稱心好沈博絕麗之文,其 事浮淺,亦可知矣」。蕭統與劉勰在許多的文學主張未必一致,但若將這些詞語 對看,卻多少可以看到六朝時期對於「文」的構成因素的一些通行的觀念。 假如蕭統所謂的「翰藻」,是相當於劉勰所強調的「位體」、「置辭」以至「宮 商」等文體形式上的性質,那麼「事義」或「事」與「義」就主要該當是作品內 容上的性質;雖然范文瀾《文心雕龍注》以為:「五觀事義,<事類>等篇論之」 23 ,是指的:「事類者,蓋文章之外,據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者也」,也就是用 典的問題。尤其自「劉歆<遂初賦>,歷敘於紀傳,漸漸綜採矣;至於崔班張蔡, 遂捃摭經史,華實布濩,因書立功,皆後人之範式也」24,誠如黃侃《文心雕龍 札記》所言:「漢魏以下,文士撰述,必本舊言:始則資於訓詁,繼而引錄成言, 終則綜輯故事。爰至齊梁,而後聲律對偶之文大興,用事采言,尤關能事」25 21 此處一方面根據劉勰《文心雕龍‧論說》所謂:「詳觀論體,條流多品:---辨史,則與贊評齊 行;銓文,則與敘引共紀,---贊者明意,---序者次事,---八名區分,一揆宗論」的說法,並就上 述引文中:「贊論」、「序述」的相提并舉,而作此強調。 22 見王夢鷗<『文學』定義之一考察>,收入《古典文學論探索》(臺北:正中書局,1984), P.4。 23 見該書卷十頁六,臺灣開明書店印行,臺北,1958 臺一版。 24 見《文心雕龍‧事類》 25 參見仝註 23,卷八頁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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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勰的「六觀」,自然牽涉到駢儷文字的寫作範式與評價美典。 但「事類」或許可以作為「用典」的指稱,然而從篇中所謂:「據事以類義」、 「略舉人事以徵義」;或「然則明理引乎成辭,徵義舉乎人事,迺聖賢之鴻謨, 經籍之通矩也」等話語看來:「事」自指「人事」;「義」則正如篇中所強調的「理 得而義要」,「取事貴約,校練務精,捃理須覈」等乃指的是作品內容所要傳達的 「理」,也就是<知音>篇: 夫志在山水,琴表其情,況形之筆端,理將焉匿?故心之照理,譬目之照 形。目瞭則形無不分,心敏則理無不達。 這段引文中所謂可以由知音的讀者認知領會的「理」。這種「理」放到<事類> 的脈絡來探討時,亦就是可以「據事」、「舉乎人事」來比「類」或「徵」驗的「理」。 因而,「義」既是作者心「志」所「在」,亦更寓於「事」中;所以需要「校 練務精,捃理須覈」,才能「理得而義要」。相同的道理,放到《文選‧序》的脈 絡裏,就是所謂的:「事出於沈思」;自然再加上「綜輯辭采」,「錯比文華」的形 式美感的修辭表現,也就成了「義歸乎翰藻」了。但是在「翰藻」與「事義」之 間,也就是形式與內容之間,顯然仍是各有其表現與距離的。所以,<知音>篇 要首引:「昔屈平有言,文質疏內,眾不知余之異釆」,而揚雄雖好「沈博」「絕 麗」之文,但「其事」亦可以「浮淺」26 當我們依據《文選‧序》的上下文脈來看「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時, 我們首先得注意,在此之前原指:「記事之史,繫年之書」;並已強調了它們寫作 之「義」或「理」,原在「所以褒貶是非,紀別異同」,頗有「善善同其清,惡惡 同其汙」27的筆削意味,因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而「事出--」「義歸--」這 兩句的性質,其實是針對「記事之史,繫年之書」所包涵附麗的「讚論」、「序述」 而言,因而它所「序述」之「事」與「讚論」之「義」:首先它們已有「史書」 本身詳細的「繫年」與「記事」在其前後,因而它們自然無需再作詳密的「記事」, 只要「舉事」的「序述」即已足夠;寫作的重點,反而在於「取事在約」,以便 在「讚論」中「徵義」,或作「據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之表現。 由於它們對於「史事」的處理重點已不再是「記」「繫」,反而是在於「校練」 「取義」,因而一方面它們必須經過「沉思」,不必然以時間的先後 ( 這通常也 就是小說理論中所謂的「故事」Story 的特質 ),反而是以呈現「義理」的方便, 也就是凸顯「故事」之經驗意義的方式,直接作重點 (也就是直指「主題」的方 式 )來作呈示。另一方面也因「史事」已經由「史書」記繫了,此處只要按「讚 論」之「主題」呈現的需要,來徵取、重組以作「序述」即可,於是就容許了作 者,於此種徵取、重組的序述中,有了「綜輯辭采」,「錯比文華」作形式美感之 追求與表現的空間。例如<公孫弘傳贊>,既可以開宗明義的指出: 贊曰;公孫弘、卜式、倪寬皆以鴻漸之翼困於燕雀,遠跡羊豕之間,非遇其 時,焉能致此位乎? 雖然重點在指出:「非遇其時,焉能致此位」,但卻採用了以「鴻漸之翼」、「困於 26「其事浮淺」,范文瀾注以為:「疑當作不事浮淺」,如此這段文字就不具「文質疏內」的意涵, 也就是「翰藻」與「事義」的區別,但亦一樣的強調了「事出於沉思」,「沉思」的重要。 27 兩句見《後漢書‧范滂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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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雀」等,既是用典,又是深具「辭采」的比喻,來與「遠跡羊豕之間」的事實, 形成「才」與「遇」之對比來作襯托,基本上是一種注重巧喻與藻飾的修辭手法。 或者即使未出以藻飾,卻仍重在「綜輯」與「錯比」的表現,例如該文中的: 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始以蒲輪迎枚生,見主父而歎息。群士慕響, 異人並出。卜式拔,於芻牧,弘羊擢於賈豎,樀青奮於奴僕,日磾出於降虜。 斯亦曩的版築飯牛之明已。 為了形成對仗:枚乘稱為「枚生」,將主父偃省為「主父」,以便二名成對;桑 弘羊、金日磾亦皆省為弘羊、日磾,以便於在已具「芻牧」、「賈豎」或「奴僕」、 「降虜」辭語的對偶之上,和作為主詞的卜式、衛青形成對仗。所以,文中的「序 述」自然都是有其「史事」的依據,但卻已經「事出於沉思」的出以主題需要上 的選擇,又「義歸乎翰藻」的作了文辭上的藻飾美化與排比修整,因而置諸「文 囿」、「辭林」,亦一樣的可以編入「略其蕪穢,集其清英」的《文選》。 當我們仔細考察《文選》中歸為「論」類的諸篇,雖然名義有別,但如:< 過秦論>、<王命論>、<六代論>、<辨亡論>、<五等諸侯論>等篇,雖然 並非史官在史書中的論贊序述,其實仍都是一種各有主題的「史論」,它們都有 著:「網羅天下放失舊聞,王?所興,原始察終,見盛觀衰,論考之行事」28 性質,它們或者對「史事」,重加敘述,如賈誼<過秦論>一開頭,敘秦之興起: 秦孝公據殽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窺周室。有席卷天下, 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當是時,商君佐之,內立法度, 務耕織,修守戰之具,外連衡而鬥諸侯。於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就我們現有的資料看來,賈誼的敘述雖然大體沒有違背史實,但其實是高度的簡 化,且作了大量「錯比文華」的表現,如:「據郩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席卷 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立法度」、「務耕織」、「修 守戰」、「鬥諸侯」等,其實都是對偶排比的修辭,將其心意,連用四句來強調, 以及「以『窺』周『室』」,「『拱手』而『取』」等隱喻性的形容,都是極具意象 性與戲劇性的表現。至於: 追亡逐北,伏屍百萬,血流漂櫓。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山河,強國請 伏,弱國入朝。 更是極盡場景化、形象化的能事。在提出「事出沈思」的睿見性之結論:「仁義 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前,更是作了強烈的對比: 以六合為家,殽函為宮;一夫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為天下笑 凸顯了情勢逆轉的戲劇性以及其所蘊涵的悲劇反諷,事實上是以強烈的修辭效應 取代了實質問題的論證,但卻成了論述的主要說服效果,真可以說是充分的發揮 了「辭采」與「翰藻」效果的表現。 28 見《史記‧太史公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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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運命論>、<辨命論>,甚至<廣絕交論>,雖然其所「略考其行事, 綜其終始,稽其成敗興壞之紀」29的對象,已非天下侯國,但正如傳統史書在本 紀、世家之外,另有列傳,基本上仍是充分的利用了史書之類的原有敘事,而以 主題的需要,作了重組性的列述,例如劉峻<辨命論>的: 故亭伯死於縣長,相如卒於園令:才非不傑也,主非不明也,而碎結綠之鴻 輝,殘懸黎之夜色,抑尺之量有短哉?若然者,主父介偃、孫弘對策不升 第,歷說而不入,牧豕淄原,見棄州郡;設令忽如過隙,溘死霜露,其為詬 恥,豈崔、馬之流乎? 雖然是出以「用事」而非「敘事」之後的「論讚」,但其實與前述所引被《文選》 歸為「史論」的<公孫弘傳贊>文字,其實並無基本的差異。甚至我們還可以指 出其:「碎結綠之鴻輝,殘懸黎之夜色」、「尺量有短」、「忽如過隙、溘死霜露」 等意象與比喻的修飾,其踵事增華變本加厲的「辭采」表現,恐怕更有過之。 此外,則<非有先生論>、<四子講德論>,與歸為「設論」的<答客難>、 <解嘲>、<答賓戲>等篇,皆虛構對話情境,已是辭賦,「鋪釆摛文,體物寫 志」30的寫法,並且大量徵引追敘史事,以形成古今對比的方式,既頌當朝,又 兼自解自表,本就與單純的「說理」不同,其中自有抒感讚頌,近於「賦詩言志」 的成分在,再加上文辭形式與藻飾的表現,自然是屬於「美文」系譜的作品。 至於韋昭的<博奕論>,其立論的基礎,正在: 歷 觀 古 今 功 名 之 士 , 皆 有 積 累 殊 異 之 ,, 苦體勞 神 勤思 , 平居 不 契闊 惰其業,窮困不易其素。是以卜式立志於耕牧,而黃霸受道於囹圄,終有榮 顯之福,以成不朽之名。故山甫勤於夙夜,而吳漢不離公門,豈有遊惰哉? 然後再以博奕的棋局與現實上的用心對比: 夫一木之枰,孰與方國之封;枯棋三百,孰與萬人之將。衮龍之服,金 石之樂,足以兼棋局而貿博奕矣。假令世士移博奕之力用於《詩》、《書》, 是有顏、閔之志也;用之於智計,是有良、平之思也;用之於資貨,是有猗 頓之富;用之於射御,是有將帥之備也。如此,則功名立而鄙賤遠矣。 事實上是序述史事,排比成文。因而,其意旨乃在「當世之士,宜勉思至道,愛 功惜萬力,以佐明時,使名書史籍,勳在盟府」,仍是「考其行事」,「稽其成敗 興壞之紀」,「史論」的典型關切與「錯比文華」的寫作形態。 即使是曹丕的《典論‧論文》,既以「於學無所餘,於辭無所假,咸以自騁驥 騄於千里,仰齊足而並馳」的駢儷藻飾來形容七子,但全文最終的旨趣,卻仍在: 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二者 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無窮。是以古之作者,寄身於翰墨,見意於篇藉, 29 見司馬遷<報任少卿書>。 30 見劉勰《文心雕龍‧詮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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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假良史之辭,不託飛馳之勢,而聲名自傳於後。故西伯幽而演易,周旦顯 而制不以隱約而弗務,不以康樂而加思。夫然則古人賤尺璧而重寸陰, 懼乎時之過已。而人多不強力,貧賤則懾於飢寒,富實則流於逸樂,遂營目 前之務,而遺千載之功。日月逝於上,體貌衰於下,忽然與萬物遷化,斯志 士之大痛也! 通段駢行,文辭多加彫飾,不但由「經國」而大談「不朽」,說到後來不僅言及 人生不可避免的衰老、死亡,甚至悲從中來,慨及「融等已逝」與「斯志士之大 痛也」,其敘志傷情的意味畢呈,其內容已不僅是單純「論文」而已,其中自亦 具有「史論」「述贊」等類文體常見的,對於人類命運的觀照與沉思,所以讀來 使人低迴不已,意味無窮。 或許《文選》在「賦」作中選入了陸機的<文賦>,並且單獨為它另立了「論 文」一類,反而要更切合於「論文」的題旨。該篇不論就《文選》將它定位為「論 文」,或者誠如陸機自己在該篇的序中所強調的: 故作<文賦>,以述先士盛藻,因論作文之利害所由,佗日殆可謂曲盡其妙。 至於操斧伐柯,雖取則不遠,若夫隨手之變,良難以辭逮,蓋所能言者,具 於此云。 雖然出以「賦」體,但寫作的重點,其實是「論作文之利害所由」,主導精神仍 是「論」,不論是「利害所由」,是「取則不遠」,其要旨皆都在於「析理」,而「曲 盡其妙」,以至「所能言者,具於此云」,則皆為求其「精微」之意。完全符合「論 則析理精微」的旨趣。 但<文賦>的寫作策略仍然是「欲麗」或「體物而瀏亮」,甚至是「紀一事, 詠一物,風雲草木之興,魚蟲禽獸之流,推而廣之」31,典型的「賦」的寫法, 因此不僅其寫作的內容,意在「以述先士盛藻」,文中更是充滿了,像: 悲落葉於勁秋,喜柔條於芳春。心懍懍以懷霜,志眇眇而臨雲。 這樣形象化的文辭表現。許多時候更是以假借了形象化的比喻: 傾群言之瀝液,漱六藝之芳潤;浮天淵以安流,濯下泉而潛浸。於是沈辭怫 悅,若遊魚銜鉤而出重淵之深;浮藻聯翩,若翰鳥纓繳而墜曾雲之峻。收百 世之闕文,採千載之遺韻;謝朝華於已披,啟夕秀於未振。 文中充滿了「風雲草木之興,魚蟲禽獸之流」的形容與藻飾。所以,在文章的主 題結構(structure)上不妨是「析理精微」的「論」述;但在字句修辭的肌理(texture) 上,則仍是「尋聲律而定墨」,「闚意象而運斤」32的出以駢儷藻飾的表現。<文 賦>的存在,其實正說明了「論」述與「麗辭」並具的可能,因而也是具有「美 文」性質之「論」文;甚至是「論」著之存在的可能。假如,前者可以以<文賦 >為代表;後者無疑的亦可以《文心雕龍》為代表。 31 此句見《文選‧序》為對於「今之作者異乎古昔,古詩之體,今則全取賦名」,對於「賦」的 形容。 32 見《文心雕龍‧神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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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中古文學的暫行結論 因而或許我們可以得到一個暫時的結論:中古時期由於文章逐漸的走上「綜 輯辭采」、「錯比文華」的駢儷藻飾的形態,因而即使「析理」的文章,亦可因形 式的排比與麗藻巧喻的使用,而具有初步的「美感」素質。何況「理」,或許由 於玄談的影響,不僅如「萬物有成理」,及「聖人者,原天地之大美而達萬物之 理」這種說法,可以視為「萬物畜而不知」的「本根」33;事實上亦往往被視為 就是藝術表現的真正內涵,例如宗炳就在<畫山水敘>中強調: 是以觀畫圖者,徒患類之不巧,不以制小而累其似,此自然之勢。如是則嵩 華之秀,玄牝之靈,皆可得之於一圖矣。夫以應目會心為理者,類之成巧, 則目亦同應,心亦俱會;應會感神,神超理得,雖復虛求幽巖,何以加焉? 又神本亡端,栖形感類,理入影?誠能妙寫,亦誠盡矣。 由於「理」更代表文藝作品的真正精神內涵,因此才有陸機在<文賦>中的 「意稱物」與「伊兹文之為用,固眾理之所因」,「塗無遠而不彌,理無微而弗綸」 的說法,與「或辭害而理比」、「或文繁理富,而意不指適」、「或遺理以存異,徒 尋虛以逐微」、「或理朴而辭輕」、「方天機之駿利,夫何紛而不理」、以及「理翳 翳而愈伏,思乙乙其若抽」等等的討論。因而劉勰則更以「況形之筆端,理將焉 匿?故心之照理,譬目之照形,目瞭則形無不分,心敏則理無不達」為「知音」 之狀。 「論」或許是「析『理』精微」,但這種「理」並不必然與「美」;與人性或 主客體的存在之交感無關,所以才能說:「原天地之美而達萬物之理」,說:「意 稱物」,說:「應目會心為理」,說:「方天機之駿利,夫何紛而不理」云云。而由 《文選》的諸種「論」類的選文看來,它們正都與種種的歷史敘事交相牽連,真 正的關切,總在對「王?所興,原始察終,見盛觀衰」的「論考之行事」。所以 對朝代邦國「稽其成敗興壞之紀」,則有:<過秦>、<王命>、<六代>、< 辨亡>、<五等諸侯>諸論;延伸到對個人生存處世而「稽其成敗興壞之紀」, 則有<非有先生>、<四子講德>、<論文>、<博奕>、<養生>、<運命>、 <辨命>、<廣絕交>諸論。 這些「論」文,不但採取了「通古今之變」,「據事以類義」的寫作手法;其 實往往進入「究天人之際」34,或對集體的「王命」或個人的「運命」之神祕, 進入了深察細維的「沉思」,往往對人類存在與人性本質的奧義,有令人低迴玩 味的揭發,而這些著「論」者,在其寫作之際,亦何嘗無其個人的「言志」、「興 情」之意?甚至往往可以如劉鶚《老殘遊記‧自序》所謂:「靈性生感情,感情 生哭泣」,「不以哭泣為哭泣者,其力甚勁,其行乃彌遠也」,故而往往近似所謂: 「《莊子》為蒙叟之哭泣,《史記》為太史公之哭泣」的意趣。 因而,這些「論」作證明了,不僅是其表現修辭的華采輯比手法,可以提供 形式的美感,內容上一旦涉及了史實或傳聞上的天下與個人之興亡成敗的命運, 即能與一切的「敘事」、「抒情」的作品一樣的引發深沉的人性共鳴,達到一種靜 觀諦視卻又感懷不已的美感效應:沉靜的觀照人類或個人的生命,對我們大家或 自身的深遠莫測神祕窈冥的命運,投下探照性的短暫一瞥! 33 見《莊子‧知北遊》 34 司馬遷在<報任少卿書>上強調其作《史記》「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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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我們或許仍然可以說,這些「論」文的作者,亦一樣是「夫綴文者情 動而辭發」,我們的欣賞夠深入的話,亦可如:「觀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討源, 雖幽必顯;世遠莫見其面,覘文輒見其心」35,因此,也就是另一種類型的「神 超理得」。 五、近古文論的再思 1.「文者以明道」 從中古到近古,也就是從魏晉南北朝到唐宋,在文學上的一個大轉折,就是 新型「古文」的崛起,逐漸取代了八代的駢儷文風,也就是蘇軾在<潮州韓文公 廟碑>稱頌韓愈為「文起八代之衰,道濟天下之溺」的重點。「古文」運動的意義, 不僅在化駢作散,以「筆」為「文」;更在於「文」與「道」合的主張。不論是 韓愈的:「愈之所志于古者,不惟其辭之好,好其道焉爾」36;或者是李漢<昌黎 先生集序>所謂的:「文者,貫道之器也」,強調的都是這個意思。柳宗元更是明 白的主張:「文者以明道」,而自稱:「凡吾所陳,皆自謂近道」。37他們所謂的「文」 與「道」,一方面取法於經典與古人,如韓愈<進學解>所謂的: 上規姚姒,渾渾無涯。周誥殷盤,佶屈聱牙。春秋謹嚴,左氏浮誇。 易奇而法,詩正而葩。下逮莊騷,太史所錄。子雲相如,同工異曲: 先生之於文,可謂閎其中而肆其外矣! 或柳宗元所謂的: 本之<<書>>以求其質,本之<<詩>>以求其恆,本之<<禮>>以求其宜, 本之<<春秋>>以求其斷,本之<<易>>以求其動。,此吾所以取道之原 也。參之<<穀梁氏>>以厲其氣,參之<<孟>><<荀>>以蜴其支,參之<< 莊>><<老>>以肆其端,參之<<國語>>以博其趣,參之<<離騷>>以致其 幽,之<<太史>>以著其潔。此吾所以旁推交通而以為之文也。38 在思想內容上大抵「其所著皆約六經之旨而成文,抑邪與正,辨時俗之所惑」39 然而在文辭的表現上,則以「先生口不絕吟於六藝之文,手不停披於百家之編」, 「貪多務得,細大不捐」40,而旁採博收作多方變化的表現。 另一方面他們所謂的「道」,(因而明「道」之「文」,亦同樣的),卻有意的 視為包括且深入文明生活的全面與整體,也就是「有聖人者立,然後教之以相生 養之道」的全部,韓愈在<原道>一文中簡括「夫所謂先王之教者」以為: 35 引句見《文心雕龍‧知音》 36 見韓愈<答李秀才書>。相同的意思,韓愈一再的在<答陳生書>、<題歐陽生哀辭>等篇屢有申 論。 37 見柳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 38 見仝上註。 39 見韓愈<上宰相書>。 40 見韓愈<進學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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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文,詩書易春秋;其法,禮樂刑政;其民,士農工賈;其位,君臣父 子師友賓主昆弟夫婦;其服,麻絲;其居,宮室。其食,粟米果蔬魚肉: 其為道易明,而其為教易行也。是故以之為己,則順而祥,以之為人, 則愛而公;以之為心,則和而平;以之為天下國家,無所處而不當。是 故生則得其情,死則盡其常:郊焉而天神假,廟焉而人鬼饗。 因而「文」與「道」合,就不僅是追溯文化與文學的主流傳統,同時是擴充其寫 作的範圍達於整個文明生活經驗的全部。所以,蘇軾可以批評八代之文為「衰」, 正因為其所書寫的經驗範圍飽受駢儷文體典律的局限而逾益狹仄;同時稱頌韓愈 所提倡的「道」之特質,正在「濟天下之溺」,拔擢人類的生活由野蠻混亂而進 入文明教化之域。 以上的描述,和我們的論旨相關的是,對於「道」的重視,雖然由他們所「取 道之原」與「旁推交通」的著作看來,可以包涵各類的文體,並不必然會特別重 視「論」「說」,但是對「道」重視,卻有可能強調了寫作的「論」「說」意涵, 因而使得「論」、「說」在古文的諸文類中,無疑會往中心移位。「古文」運動對 於「道」的認知,假如為了更加清晰的看出這種時代的轉折,我們可以援引劉勰 <<文心雕龍>>的<原道>以為對比,那麼我們就可以發現,雖然許多的辭句頗為 類似雷同,但背後的引伸與指涉卻有明顯的不同。 首先,<<文心雕龍‧原道>>推原先聖的創作,以為: 爰自風姓,暨於孔氏,玄聖創典,素王述典,莫不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 而設教,取象河洛,問數乎蓍龜,觀天文以極變,察人文以成化。 因而提出:「故知道沿聖以垂文,聖因文而明道」,以及「辭之所以能鼓天下者, 迺道之文」的結論。這裡提到的「因文而明道」,和柳宗元的「乃知文者以明道」 似乎文句近似,但意旨似有差異。 柳宗元的「文者以明道」之「文」,由其上下文脈:「始吾幼且少,為文章, 以辭為工;及長,乃者知文者以明道」:明顯指的是「文章」的書寫。但「聖因 文而明道」的「文」,指的有可能是「觀天文以極變,察人文以成化」的「天文」 與「人文」的現象,所以接下去才會說:「旁通而無滯,日用而不匱」41。因之 直引:「<<易>>曰:「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而發揮闡釋的「辭之所以能鼓天下 者,迺道之文也」的「辭」,反而代表書寫42,強調的正是若書寫(「辭」),能反 映「道之文」則可以「鼓動」天下。 在<<文心雕龍‧原道>>裡,「文」其實指的是「道」的一種屬性,所以篇首 即強調:「文之為德也大矣,與天地並生」,而以「麗天之象」與「理地之形」為 「道之文」的型範,並且強調了「傍及萬品,動植皆文」以至林籟、泉石的「形 立則章成;聲發則文生」等現象。但因(聖)人的能夠成為「天地之心」,能體會 河圖洛書中的「神理」,而達到「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設教」,因而方才可以 說:「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因此也才能說:「言之文也,天地 之心哉」。這種說法的背後,正有一個天人合一,神道設教的推想或溯源的預設 或後設在。如此才可以說:「道沿聖以垂文,聖因文而明道」,而「(孔)夫子繼聖」 41 自然這也因為此處乃為援引<<周易>>而成論,因而以易理為思考的對象,遂有此種。說法。 42 自然在<<周易>>裡的原意,「辭」應是指卦爻「辭」,而劉勰正有意引伸擴大為文「辭」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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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雕琢情性,組織辭令」,才可以說是「寫天地之輝光,曉生民之耳目矣」。 若參酌<<文心雕龍>>的系統,韓、柳的主張,其實只是「徵聖」與「宗 經」。韓愈的<原道>,一方面已經只談「雕琢情性」的「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 之謂義」,而他的「道」亦只剩下實行仁義的「由是而之焉之謂道」,以及仁義為 先驗天賦的「足乎己無待於外之謂德」,實際上是不談「觀天文以極變」,而所談 的只是「察人文以成化」,只注重以人類生活為中心的倫理關懷與「相生養之道」 了。因而「自然之道」與「寫天地之輝光」的意識就不復存在了。在這種特殊的 有關於「道」的理解之下,講求「文者以明道」,首先他們的寫作自然是以人本 為中心,並且在「扶樹教道,有所明白」43的立場上,以經世致用為其主要的考 量。 這種取向和我們論旨相關的約有以下數點:一、由於以人本為中心,且側 重在經世致用的考量。因而「古文」寫作的重點,不論採的是何種附屬其下的次 文類或文體形式,不免都要具有話語論述( discourse )的性質,因而往往都具有廣 義的「論」「說」(尤其是「說」)的性質,甚至我們可以說:「說」的美典亦在某 種層次上,成為「古文」的基本美典。所以「古文」的主要類別:論辨、序跋、 奏議、書說等固然原來就具話語論述( discourse ),「說」的性質,像新興而獨具 時代特色的贈序、雜記等類,若仔細分析仍不脫這種「說」的特質涵蘊在其中, 有時甚至成為內容的主體,例如韓愈<送孟東野序>或蘇軾<超然臺記>等。44 而,「論」、「說」之類的寫作,在「古文」的傳統中顯然受到相對的重視,雖然 未必僅從「美文」的角度,來接受與欣賞。 二、由於人本取向與經世致用的考量,因而在「古文」寫作中被排除在外的, 則是純粹美感經驗的再現,所謂:「憐風月,狎池苑」45或「連篇累牘,不出月 露之形;積案盈箱,唯是風雲之狀」46以辭藻為尚的文辭表現。不論作為表現的 是純粹的美感經驗或者僅是辭藻的修飾應用,風花雪月等「自然」,其所呈現的 種種「物色」,原來可以因其為「動植皆文」,「蓋道之文也」,以及在「天地有大 美而不言,四時有明法而不議,萬物有成理而不說」47與「目擊道存」的理解下, 反映為獨具價值的「自然之道也」,而在中古亦一樣的得以成為寫作的重點;卻 因為「古文」經世致用的需要,變成了「無用之辯,不急之察,棄而不治」的對 象。 除非它們能夠成為倫理的象徵,教化的媒介,而在「寓言寫志」的方式下來 被運用與書寫。這顯然就是一種截然不同的觀看與書寫「自然」的方式:但也是 一種以「論」「說」的角度,書寫「自然」的方式。例如韓愈<<送孟東野序>>一 開篇就說: 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草木之無聲,風撓之鳴;水之無聲,風蕩之鳴。其 躍也,或激之;其趨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之無聲,或擊之 鳴;人之於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後言,其?也 有 思 , 其 哭也有 。 凡 出乎口而為聲者,其皆有弗平者乎? 43 見韓愈<上兵部李侍郎書>。 44 上述類別,借用明姚鼐<<古文辭類纂>>的分法。 45 見<<文心雕龍‧明詩>>。 46 見李諤<上隋高帝革文華書>。 47 見<<莊子‧知北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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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草木風水金石,以及其狀態:「撓」、「蕩」、「躍」、「激」、「趨」、「梗」、「沸」、 「炙」等,(並非不具美感性質),卻都成了說理的舉例。但最為特殊的是原來是 屬於「四時有明法而不議」的季節現象,卻一樣可以轉化為論述的舉證: 惟天之於時也亦然,擇其善鳴者而假之鳴,是故以鳥鳴春,以雷鳴夏,以 蟲鳴秋,以風鳴冬。四時之相推敓,其必有不得其平者乎?其於人也亦然。 另外一種處理的方式,則是以動植物等之自然生態與形勢,作有關人事升降智愚 之類比的「寓言」式寫作,韓愈的<雜說>、柳宗元的<黔之驢>自然都是有名的 例子。 2.「文者氣之所形」 唐宋「古文」文論的另一重點是強調「文」與「氣」的關係。韓愈在<答李 翊書>中,一方面先從「文」與「道」的關係,(也就是「徵聖」與「宗經」的立 場) 強調:「始者非三代兩漢之書不敢觀,非聖人之志不敢存」,「雖然,不可以 不養也。行之乎仁義之途,遊之乎詩書之源,無迷其途,無絕其源,終吾身而已 矣」等的修養功夫;另一方面卻近乎突兀的提出了: 氣,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畢浮,氣之與言猶是也。 氣盛則言之矩長,與聲之高下者皆宜。 這裏若從前面所謂:「當其取於心而注於手也,汩汩然來矣」,「如是者亦有年, 然後浩乎其沛然矣!吾又懼其雜也,迎而距之,平心而察之,其皆醇也,然後肆 焉」看來,韓愈這段文字,其實是從孟子「知言養氣」的觀念蛻化出來的,包括: 「不得於心,勿求於氣,可;不得其言,勿求於心,不可」,「志至焉,氣次焉, 故曰﹕持其志,無暴其氣」以至「我善養吾浩然之氧」,「詖辭,知其所蔽;淫辭, 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48等等的思想,都可以找到痕跡。 這種「文」與「氣」的關係,雖然換成了草書,卻在<送高閑上人序>有了 更具體的說明: 苟可以寓其巧智,使機應於心,不挫於氣,則神完而守固,雖外物至不膠 於心。 這一段話中的「機應於心」近於「持其志」而「求於心」;「不挫於氣」近於「勿 48 見<<孟子‧公孫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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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於氣」與「無暴其氣」。韓愈事實上是將孟子的「志(心)氣」論,應用到一切 具有「巧智」,由「治天下」、「治射」、「治牛」、「治音聲」、「治病」、「丸」、「奕」、 「酒」等的「技藝」或「藝術」的活動上。這裡強調的不僅是專注其業,更是表 現在其中,近乎「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氣」「機」引發的重要,也就是「志 至焉,氣次焉」,也就是「志壹則動氣」的表現。所謂:「不挫於氣」的「挫於氣, 就是「今夫蹶者、趨者,是氣也,而反動其心」的「氣壹則動志也」49的狀態。 它的最重要的觀念是,技藝或藝術不僅是「智巧」的才能之表現;更是其人 心志,以至「氣動」的流露。所以,才會突然插入了「氣,水也;言,浮物也」 的一段而形成:「言」同時既是「取於心而注於手」,卻同時也是在「氣」動之中 「汩汩然來」,以至「浩乎其沛然」下「大小畢浮」的「浮物」50,而顯現為「氣 韻生動」51或「生氣遠出」,甚至「行氣如虹」52的「氣盛言宜」狀態。因而,假 如不是言求於心,心求於氣;至少是言求於心,亦出於氣,形成近於「志氣統其 關鍵」53的「志」與「氣」交相作用的狀態。 「氣」之因素的強調,事實上平衡了「古文」寫作尋求「近道」、「貫道」或 「羽翼夫道」的「志在古道」54,「非聖人之志不敢存」之際,所導致的思想立 場,主題內容之外在性或固定化;而使它們同時涵具了個人的內在體驗與特殊性 情的層面。正如孟子早已指出的:「夫志,氣之帥;氣,體之充也」55;「志之所 之」固然可以指向外在而以客觀型態存在的「道」,而在作為「體之充」的「氣」 上,卻仍然反映個人的身心狀態。因而,柳宗元甚至要強調: 故吾每為文章,未嘗敢以輕心掉之,懼其剽而不留也;未嘗敢以怠心易之, 懼其弛而不嚴也;未嘗敢以昏氣出之,懼其昧沒而雜也;未嘗敢以矜氣作 之,懼其偃蹇而驕也。抑之欲其奧,揚之欲其明,疏之欲其通,廉之欲其 節,激而發之欲其清,固而存之欲其重:此吾所以羽翼夫道也。56 柳宗元的這段形容,其實仍是順著孟子討論「言」與「心」、「氣」的關係而來, 所以一方面談及「輕心」、「怠心」、「昏氣」、「矜氣」;一方面其所謂:抑、揚、 疏、廉、激發、固存等等作為,亦只有從「志動氣」而形成的「氣動」狀態,方 才能夠理解。其實也就是韓愈在<答李翊書>所謂:「當其取於心而注於手也,汩 汨然來矣」、「如是者亦有年,然後浩乎其沛然。吾又懼其雜也,迎而距之,平心 而察之,其皆醇也,然後肆焉」的修鍊過程,它們自然是屬於創作者個人的「養 氣」功夫與執行規範,希望能夠達表現在文中的「氣」,可以達到「留」、「嚴」、 「奧」、「明」、「通」、「節」、「清」、「重」,以至「皆醇也,然後肆」的理想;但 49 「志壹---」以下的引文,見仝上註。 50 見引句見韓愈<答李翊書>。 51 見謝赫<古畫品錄>中的六法其一。 52 見司空圖<<詩品>>,前一句見<精神>;後一句見<勁建>。 53 見<<文心雕龍‧神思>>。 54 見韓愈<答陳生書>:「愈之志在古道,又甚好其言辭」。 55 見<<孟子‧公孫丑>>。 56 見柳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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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氣,體之充也」的角度立論,則必然的會走向近於曹丕<<典論‧論文>>所 謂: 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 同檢,至於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 走向所謂:「徐幹時有齊氣」,「應瑒和而不壯,劉楨壯而不密,孔融體氣高妙, 有過人者,然不能持論,理不勝辭」的個人化,甚至個性化的表現。 因而,強調「文以貫道」,或「志在古道」,或許有「曲度雖均,節奏同檢」 的規範作用,但就「氣盛言宜」的角度看,終是會有「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 而致」的個性的差異,或「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的 個人表現的不同。同時,最重要的,即使是「持論」,不僅會有「辭」「理」的不 勝或不稱的問題,並且仍是會有「體氣」的是否高妙,而各人或各別作品,亦在 「氣」上,有種種「齊」、「和」、「壯」、「密」,風格上的差異。雖然古文家論「文」 與「氣」的關係,和曹丕的出於風格辨析的批評論角度不同,大抵是出以創作者 的功夫論或修養論,例如蘇轍<上樞密韓太尉書>所謂: 轍生好為文,思之至深,以為文者氣之所形;然文不可以學而能,氣可以 養而致。孟子曰:「我善養吾浩然之氣。」今觀其文章,寬厚宏博,充乎 天地之間,稱其氣之小大。太史公行天下,周覽四海名山大川,與燕趙間 豪俊交遊。故其文蕩,頗有奇氣。此二子者,豈嘗執筆學為如此之文哉? 其氣充乎其中,而溢乎其貌,動乎其言,而見乎其文,而不自知也。 蘇轍將孟子與太史公相提並論,一強調:「其文章寬厚宏博,充乎天地之間, 稱其氣之小大」;一稱道:「其文蕩,頗有奇氣」;雖然同時肯定了<<孟子>>與 <<史記>>二書,並為古文寫作的典範,但無疑仍是指出了它們在文體風格上所 反映的作者個性上的差異:「浩氣」與「奇氣」。因而,固然從修養論的角度相信: 「氣可以養而致」,但「文」中之「氣」的表現卻仍是人格閱歷的反映,因此也 就是個人情性的表現57。這種人格閱歷交感所形成的「養氣」功夫,使得蘇轍以 為自己: 百氏之書,雖無所不讀,然皆古人之陳?,不足以激發其志氣。恐遂汩沒, 故決然捨去,求天下奇聞壯觀,以知天地之廣大。 這裡最重要的觀念是「志氣」是需要「激發」的,否則就會在「汩汩然而來」 之後,消沉滅「沒」;而所以「激發」的對象,則必須是活生生親見目睹的「天 下奇聞壯觀」,而非只是保存在百氏之書中的「古人之陳?」,無疑的這裡強調的 是直接親身「經驗」之重要,所以蘇轍要在該文中不斷強調「所與遊者」,「所見」 57 「氣」與「情性」之表現的關係,亦可參照鍾嶸<<詩品‧序>>所謂:「氣之動物,物之感人, 故搖蕩性情,形諸舞詠」,可見「性情」之「搖蕩」亦可視為是「氣」「感」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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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云。因而「登覽以自廣」,固然包括了「知天地之廣大」的眼界之開拓,是一 種使人「志其大」的境界的提昇,但是「求天下奇聞壯觀」,「行天下,周覽四海 名川大山」,「恣觀」、「北顧」而「慨然」;以及與「豪俊交遊」,與「賢人士大夫 遊」等等的「經驗」過程,則更能激發其「氣」,而是「氣可以養而致」的「養 氣」功夫,也是一種「益治其文」的方式。 這種轉攝外在的眾山之「高」、河之「奔流」「大且深」、「宮闕之壯」、「城 池苑囿之富且大」、「天下之巨麗」,以至聽人物「議論之宏辯」、「觀其容貌之秀 偉」等經驗,而能成為「養」一己內在「體之充」的「氣」,因而得以「益治其 文」的機轉(mechanism),雖然多少亦可自「得觀賢人之光耀,聞一言以自壯」 58,看到其間的感通激發的端倪;但由外物的觀感,轉化為內在的氣韻,終至成 為藝術之表現的過程,最清楚的描寫,仍為韓愈<送高閑上人序>的這一段陳述: 往時張旭善草書,不治他伎,喜怒窘窮,憂悲愉怢,怨恨思慕,酣醉無聊 不平,有動於心,必以草書焉發之。觀於物,見山水崖谷,鳥獸蟲魚,草 木之花實,日月列星,風雨水火,雷霆霹靂,歌舞戰鬥,天地事物之變, 可喜可愕,一寓於書。故旭之書,變動猶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終其身而 名後世。 韓愈這段話自是為「機應於心,不挫於氣」作的最好註。因為張旭「神完 而守固」,「不治他伎」,「寓其巧智」,「一寓於書」,因而能「使機應於心」,充分 的隨時將外感轉化為內在的氣韻,並且能夠「不挫於氣」將此氣機「一寓於書」 的透過所善的草書表現出來。因而其書,因為乃氣機之體現的緣故,遂無一定成 法之可尋,「變動猶鬼神,不可端倪」,而又因其「氣韻生動」的表現,達到了藝 術「妙造自然」的極詣,遂可「以此終其身而名後世」。 但是這一段話,卻有更重要的意旨,也就是明白的指出「文」(藝術的創作 與表現)和「氣」的關連,雖然源出於孟子的「知言養氣」的說法,但是卻與孟 子的思考有截然不同的取向。<<孟子>>書中,孟子所強調的是,自己與告子的 「不動心」,以及「不動心有道」,由「北宮黝之養勇」、「孟施舍之所養勇」,以 至「孟施舍之守氣,又不如曾子之守約也」;然後強調「不得於心,勿求於氣」, 「持其志,無暴其氣」,以至直養「配道與義」,「集義所生」,「至大至剛」之「浩 然之氣」。對於「氣」,不論是「守」、是「勿求」,以至「善養浩然之氣」,皆是 從「不動心」的方向來立論的59。 但在「心」與「氣」的關係上,韓愈從藝術終究是主體性情的表現上立論, 強調創作的動因,正在「有動於心」,而其心氣之動,卻是藉藝術來表現,「必以 草書焉發之」。因而這段話的重點有二:一是強調個人生活中「喜怒窘窮,憂悲 愉怢,怨恨思慕,酣醉無聊不平」等等「有動於心」的情感體驗,甚至情緒激動, 也就是某種「氣」動而「不挫」的狀態;一是強調由「氣之動物,物之感人」到 「搖蕩性情」過程的,「觀於物:見山水崖谷,鳥獸蟲魚,草木之花實,日月列 58 以上諸引句,俱出蘇轍<上樞密韓太尉書>。 59 以上引句俱見<<孟子‧公孫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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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風雨水火,雷霆霹靂,歌舞戰鬥,天地事物之變,可喜可愕」,然後這兩類 的感動,「一寓於書」,完全透過藝術創作來加以表現。 韓愈還惟恐說明的不夠清楚,特別加以提要,再作原理性的闡發,以為: 為旭有道:利害必明,無遺錙銖,情炎於中,利欲鬥進,有得有喪,勃然 不釋,然後一決於書,而後旭可幾也。 這種以為藝術創作需要「情炎於中」的動「心」以至動「氣」的歷程,真德秀有 很好的說明: 韓公本意,謂:人必有不平之心,鬱積久之,而後發之,則其氣勇決,而 伎必精。60 真德秀顯然既扣緊由「喜怒窘窮,---」以下所描為的各種情緒,而終結於「不 平」二字,因而「不平」可視為是其總結;另外亦可能是參酌了韓愈在<送孟東 野序>中將自唐虞以降至於中唐的重要作者,皆視為「不得其平則鳴」的表現。 這種思維,自是由司馬遷首開其端,所謂:「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思」; 「大抵賢聖發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 來者」61「鬱結」自是「不平」「發憤」正是「有動於心」「不挫於氣」而為 「其氣勇決」之最扼要的表述。因而不管書寫是何種文體,終究是一種「不平之 心」,「勇決之氣」的表現。這也就是「文者氣之所形」的重要意涵。 而韓愈所質疑的:「今閑之於草書,有旭之心哉?不得其心,而逐其跡,未 見其能旭也」,則正是後來蘇轍主張:「文不可以學而能,氣可以養而致」的張本。 「學文」只是「逐其跡」;「養氣」方為「得其心」。而他們所謂的「養氣」或「致 氣」,其實著重的是「激發其志氣」的「激發」;是「有動於心,必於草書焉發之」 的「發」,以至「情炎於中」,「勃然不釋,然後一決於書」的「情炎」與「勃然」。 因此,「文」與「氣」之關連的論述,強調的正是創作背後或內裏的情感動因或 動能。於是不管出於任何文體,任何藝術的形式,只要是真正的創作,(「得其 心」,而不僅是模仿,「逐其跡」的作品),必然都會反映作者的人格特質,並且 涵蘊某種抒情的成分,因而都會具有與讀者或欣賞者心靈感通的潛能。 這種理念,雖然號稱「古文」,其實是新的藝術觀與文學觀,是一種打破藝 術與文學體類與既定形式,而著重在以能否反應作者人格特質與是否涵具抒情潛 能,來判別作品是否為藝術的新思維。因而強調:「當其取於心而注於手也,惟 陳言之務去,戛戛乎其難哉!」62「陳言之務去」不僅是一種語言創新的主張, 其實更是能夠真正反映個人內在氣韻之有機形式的尋求與創造。 唐宋以後,由於「古文」的崛起,文學思想改變,注重「文者以明道」與「文 者氣之所形」,「文」與「道」、「氣」的關係。因而「論」、「說」的美感特質,就 間接的被規定。首先,在「文」與「道」的關係上,因為所注重的不僅是仁義道 德,而同時強調人類的「相生養之道」,因而一方面倫理行為的「仁義」,成為主 60 參見王文濡評註<<評註古文辭類纂>><送高閑上人序>文後評語。 61 見司馬遷<<史記‧太史公自序>>,後段亦見<報任少卿書>。 62 見韓愈<答李翊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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