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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所 自 八 十 九 年 七 月 成 立 以 來,對於國內及國際科技法學界、科 技產業界,展開有系統的接觸與交流 計畫,成功推動全方位聯繫,不但在 國內法學界扮演先驅者的角色,提供 實務界需求的法學知識,更有與國際 法學接軌的宏願,簡要例舉如下:科技法學界
本所規劃師生實地參訪全球科技 法學重鎮, 2001 年 9 月份前往德國, 參訪慕尼黑大學、海德堡大學、 Max Planck Institute及德國聯邦專利法院, 瞭解歐陸法學發展現況,並達成互相 交流參訪的協議。 2002 年 9 月,本所也到美國東岸 進行交流訪問。其中包括訪問美國最 大 的 智 慧 財 產 權 專 業 法 律 事 務 所 Finnegan , Henderson , Farabow , Garrett & Dunner (科法所每年暑假選 派學生至該事務所受訓)、美國專利商 標局、國際貿易委員會、聯邦巡迴上 訴法院、最高法院、以及喬治華盛頓 (GW)大學等。 為因應台灣與大陸在科技法學上 將有日趨密切的互動與交流,因此本 所前瞻性規劃與大陸頂尖學府進行互 動。 2001 年 5 月師生至北京大學、清 華大學及上海大學進行座談及演講活 l顧美春
動。充分瞭解了大陸對於科技法學及 智慧財產權的研究發展近況,同時也 與各受訪學校達成互訪的初步協議。 2002 年5 月13 日,更邀請美國布希總 統的財經顧問 Tom Campbell 教授來 台演講,提供關於國際金融組織的前 瞻意見。研討會
本所除持續與國際法學重鎮交流 外,也藉由密集舉辦各種研討會,邀 請德、美、日及國內的科技法學研究 及實務單位,提出學術及實務上的研 究見解,展開本所與國內外的互動。 1998 至2001年,本所及企業法律 中心每年舉辦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 綜合產、官、學界的見解彙編成書。 使得國內產業界可充分運用本所及其科技法律研究所
─新興的法學重鎮
p本所師生於北京大學參加座談留影31 O c t o b e r 2 0 0 2 他學術機關的研究成果,保障切身權 益。本研討會每年均有遞增的論文及 人員參與,顯示其在國內受到各界的 特別重視。2002年的研討會預計在91 年 11 月召開。 另外本所也針對各別議題舉辦討 論會,邀請國外學界及實務界人士發 表論文,使得科技產業界在國內,即 可獲得國際科技法學及實務上第一手 的觀念,為科技法學與產業實務間, 搭起了良好的供需管道。 2000 年 6 月舉辦科技法律論壇─ 網際網路與電子商務專利研討會; 2001 年 7 月舉辦了「WTO 與大陸內地 市場與經營研討會」;2001 年10 月舉 辦了「我國加入WTO─國際經貿法學 的機會與挑戰研討會」,與台大、政 大、清大、東華大學的重要研究學 者,就相關議題進行探討,以嘗試探 求學界對於該重要議題,如何合作貢 獻智慧。 本所期望在全球化的科技發展環 境中,深切的瞭解相關法律,並希望 法律人扮演重要及應有的角色。2001 年 10 月舉辦「國際專利研討會:手段 功能用語與生物科技案例研究」,引 介最新美、日、韓等國家最新穎的專 利知識。 2002 年 1 月舉辦美國專利實務研 討會,提供臺灣高科技產業在美國專 利實務中,如何有效保護自己的權利 與進行訴訟。 2002 年 2 月舉辦「網路 犯罪與法制研討會」,探討新興網際 網路對刑事法律帶來的衝擊與因應之 道。 2002 年 2 月的「歐洲生物科技專 利」研討會,提供歐陸國家在生物科 技新時代裡,如何有效提供專利保 護。 2002 年 4 月,舉辦「2002 海峽兩 岸智慧財產權現況與展望座談會」, 從事兩岸法律知識的交流,與提供臺 灣產業前往大陸佈局的相關知識。 2002 年 4 月,舉辦「2002 年法律資訊 學座談會」,是國內重視法律學資訊 化的開創領導者。 簡而言之,科法所鼓勵同學與國 際新興法學思潮脈動契合,包括大陸 地區法律的研究探討,積極拓展與其 他重要學術機構、政府及產業界的互 動,以冀成為溝通與知識的交流中 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