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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者失智照護機構居住單元空間規劃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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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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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失智型長期照顧機構居住單元

空間規劃之研究

(2)

PG10206-0093

102301070000G0034

失智型長期照顧機構居住單元

空間規劃之研究

研究主持人:靳燕玲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自 行 研 究 報 告

中華民國 102 年 11 月

(3)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RESEARCH PROJECT REPORT

A Study on Spatial Planning for

Residential Units at Long-term Dementia

Care Facilities

BY

CHIN YENG LING

(4)
(5)

目次

目次

目次

目次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緒論

緒論

緒論

緒論 ...

...

...

...

...

... 01

...

01

01

01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

研究緣起與

研究緣起與目的

研究緣起與

目的

目的...

目的

...

...

... 01

01

01

01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範圍

研究範圍

研究範圍與內容

研究範圍

與內容

與內容...

與內容

... 0

...

...

0

09

0

9

9

9

第三

三節

文獻回顧

文獻回顧...

文獻回顧

文獻回顧

...

... 12

...

12

12

12

第四

四節

用語定義說明

用語定義說明...

用語定義說明

用語定義說明

...

... 20

...

20

20

20

第五

五節

研究方法及流程

研究方法及流程...

研究方法及流程

研究方法及流程

...

...

... 2

2

27

2

7

7

7

第二

二章

國外高齡失智者照護政策及法令評析

國外高齡失智者照護政策及法令評析 ...

國外高齡失智者照護政策及法令評析

國外高齡失智者照護政策及法令評析

...

... 33

...

33

33

33

第一

一節

丹麥

丹麥

丹麥高齡

丹麥

高齡者

高齡

高齡

者失智照護相關政策

失智照護相關政策

失智照護相關政策 ...

失智照護相關政策

...

...

... 33

33

33

33

第二

二節

日本

日本

日本高齡

日本

高齡者

高齡

高齡

者失智照護相關政策

失智照護相關政策

失智照護相關政策 ...

失智照護相關政策

...

...

... 44

44

44

44

第三

三節

小結

小結 ...

小結

小結

...

...

...

..

.. 60

..

60

60

60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我國

我國

我國

我國高齡

高齡

高齡

高齡者

者失智

失智

失智

失智者

者照護政策

照護政策法令

照護政策

照護政策

法令

法令

法令評

評析

析 ...

...

... 63

...

63

63

63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高齡

高齡

高齡

高齡者

者失智照護機構

失智照護機構

失智照護機構

失智照護機構環境改善

環境改善

環境改善

環境改善策略

策略芻議

策略

策略

芻議

芻議

芻議 ...

...

...

... 7

7

73

7

3

3

3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失智者的行為

失智者的行為

失智者的行為特徵

失智者的行為

特徵

特徵...

特徵

... 7

...

...

7

73

7

3

3

3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高齡者失智照護

高齡者失智照護

高齡者失智照護空間

高齡者失智照護

空間

空間規劃

空間

規劃需求

規劃

規劃

需求

需求 ...

需求

...

...

... 78

78

78

78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高齡

高齡

高齡失智

高齡

失智

失智者

失智

者環境

環境設計基準

環境

環境

設計基準

設計基準 ...

設計基準

...

...

... 86

86

86

86

第五

五章

結論與

結論與

結論與

結論與建議

建議 ...

建議

建議

...

...

... 11

11

113

11

3

3

3

附錄一

附錄一

附錄一

附錄一

期初簡報會議紀錄

期初簡報會議紀錄

期初簡報會議紀錄

期初簡報會議紀錄及回應表

及回應表

及回應表

及回應表 ...

...

... 119

...

119

119

119

附錄二

附錄二

附錄二

附錄二

期中簡報會議紀錄及回應表

期中簡報會議紀錄及回應表

期中簡報會議紀錄及回應表

期中簡報會議紀錄及回應表 ...

...

... 123

...

123

123

123

參考書目

參考書目

參考書目

參考書目 ...

...

...

...

...

... 13

...

13

131

13

1

1

1

(6)

表次

表次

表次

表次

表 1

1

1

1-

-

-

-1

1

1

1-

-

-

-1

1 全台

1

1

全台

全台 65

全台

65

65 歲以上老人失智症

65

歲以上老人失智症 (

歲以上老人失智症

歲以上老人失智症

(

(

(含輕微認知障

含輕微認知障

含輕微認知障

含輕微認知障

礙 )

)

)

)盛行率

盛行率‧

盛行率

盛行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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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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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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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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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2

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

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究

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

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

究 ‧‧

‧‧

‧‧

‧‧‧‧

‧‧‧

‧‧

‧‧

‧ ‧

‧4

4

4

4

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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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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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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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3 民國

3

民國

民國

民國 101

101 年底

101

101

年底

年底

年底全台

全台

全台

全台 65

65

65

65 歲以上老人

歲以上老人失智症

歲以上老人

歲以上老人

失智症

失智症

失智症(

(

(含

(

輕微認知 障礙

輕微認知 障礙

輕微認知 障礙

輕微認知 障礙 )

)

)

)人口推估

人口推估

人口推估

人口推估 ‧‧

‧‧ ‧

‧‧

‧‧

‧ ‧‧‧‧ ‧

‧‧‧‧ ‧

‧‧‧‧ ‧

‧‧‧‧ ‧ 5

5

5

5

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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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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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高齡者居住選擇類型

高齡者居住選擇類型

高齡者居住選擇類型

高齡者居住選擇類型‧‧‧‧‧‧‧‧‧‧‧

‧‧‧‧‧‧‧‧‧‧‧

‧‧‧‧‧‧‧‧‧‧‧10

‧‧‧‧‧‧‧‧‧‧‧

10

10

10

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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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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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國內失智症

1

1

國內失智症

國內失智症

國內失智症照護政策及環境設計相關文獻

照護政策及環境設計相關文獻

照護政策及環境設計相關文獻

照護政策及環境設計相關文獻‧‧

‧‧1

‧‧

‧‧

1

12

1

2

2

2

表 2

2

2-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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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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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1

1 日本建築基準法規範在老人之家和一般住宅上

日本建築基準法規範在老人之家和一般住宅上

日本建築基準法規範在老人之家和一般住宅上

日本建築基準法規範在老人之家和一般住宅上

的差異

的差異

的差異

的差異‧‧‧‧‧‧‧‧‧‧‧‧‧‧‧‧

‧‧‧‧‧‧‧‧‧‧‧‧‧‧‧‧

‧‧‧‧‧‧‧‧‧‧‧‧‧‧‧‧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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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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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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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者用居住設施

高齡者用居住設施‧‧

高齡者用居住設施

高齡者用居住設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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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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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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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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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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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高齡者入住之設施

供高齡者入住之設施‧

供高齡者入住之設施

供高齡者入住之設施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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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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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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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3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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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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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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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齡者

高齡者身心機能與

高齡者

高齡者

身心機能與

身心機能與

身心機能與居住

居住

居住

居住選擇

選擇

選擇

選擇‧‧‧‧‧‧‧‧

‧‧‧‧‧‧‧‧

‧‧‧‧‧‧‧‧63

‧‧‧‧‧‧‧‧

63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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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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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社區安養之居所

社區安養之居所

社區安養之居所

社區安養之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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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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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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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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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機構安養之居所

機構安養之居所

機構安養之居所

機構安養之居所‧‧‧‧‧‧‧‧‧‧‧‧‧

‧‧‧‧‧‧‧‧‧‧‧‧‧

‧‧‧‧‧‧‧‧‧‧‧‧‧

‧‧‧‧‧‧‧‧‧‧‧‧‧69

69

69

69

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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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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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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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1、

、PEAP

PEAP

PEAP

PEAP 日本版

日本版

日本版

日本版 3

3 評估構面及評估項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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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構面及評估項目

評估構面及評估項目

評估構面及評估項目‧‧‧‧

‧‧‧‧

‧‧‧‧

‧‧‧‧75

75

75

75

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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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P

PEAP 日本版

PEAP

PEAP

日本版

日本版

日本版 3

3

3

3 評估構面及評估項目

評估構面及評估項目‧‧‧‧

評估構面及評估項目

評估構面及評估項目

‧‧‧‧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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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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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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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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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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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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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

1

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

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

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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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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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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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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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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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

研究

研究

研究範圍

範圍‧

範圍

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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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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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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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齡失智症照顧面向

高齡失智症照顧面向

高齡失智症照顧面向

高齡失智症照顧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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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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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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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流程圖

研究流程圖

研究流程圖

研究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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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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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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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丹麥住宅和照護設施的構想

丹麥住宅和照護設施的構想

丹麥住宅和照護設施的構想

丹麥住宅和照護設施的構想‧‧‧‧‧‧‧‧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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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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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丹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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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

丹麥

丹麥 Sophielund

Sophielund

Sophielund

Sophielund

照護中心平面格局

照護中心平面格局

照護中心平面格局

照護中心平面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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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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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丹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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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

丹麥

丹麥失智症照護單位

失智症照護單位

失智症照護單位

失智症照護單位案例

案例 1

案例

案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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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36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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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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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丹麥

4

丹麥

丹麥

丹麥失智症照護單位

失智症照護單位案例

失智症照護單位

失智症照護單位

案例

案例 2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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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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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型特別養護機構的概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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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特別養護機構的概念

新型特別養護機構的概念

新型特別養護機構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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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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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量失智症高齡患者的設施環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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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失智症高齡患者的設施環境

考量失智症高齡患者的設施環境

考量失智症高齡患者的設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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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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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照護之建築環境規劃設計面向

失智照護之建築環境規劃設計面向

失智照護之建築環境規劃設計面向

失智照護之建築環境規劃設計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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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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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AP

PEAP

PE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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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目標及方法項目

評估目標及方法項目‧

評估目標及方法項目

評估目標及方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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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IV

關 鍵 詞: 福利 機構、 高 齡者 、失 智 一 一 一 一 、、、、 研 究 緣 起研 究 緣 起研 究 緣 起研 究 緣 起 與 目 的與 目 的與 目 的 與 目 的 根 據 推估,截至 98 年 底我 國社 區失智 病 患超過 14 萬人, 國 內 各級 長照 機構的 失 智住 民 亦 達 3 萬 人 , 這 3 萬名失 智 病 患 多 被安 置於 一般長 照 機構,顯 見失智 症 照護 機構(或專 區 ) 之 設 置有 其迫 切性。 老 人 長 期 照 顧 機 構 ( 失 智 照 顧 型 ) 之 興 建 或 設 立 補 助 是 本 部 本 (102)年 度 推 展 社 會 福 利 政 策 性 之 重 要 項 目 , 失 智 長 者 使 用 的 空 間 需 要 特別 規 劃 , 照 護 方 式也 較 特 殊 , 然 而 依據 老 人 福 利 機 構 設 立 標 準 第 3 節 失 智 照 顧 型 機 構 21-23 條 之 規 定 , 僅 有 面 積 大 小、 設 置 項 目 等 概 要規 定 , 未 能 反 映 空間 規 劃 之 特 殊 需 求 , 亦無 相 關 基 準 或 參 考手 冊 , 可 供 相 關 單位 進 行 機 構設 立審 核及評 核 作業 之參 據 。 本 研 究 目 的 , 係 面 對 高 齡 失 智 問 題 日 趨 普 遍 , 長 期 照 顧 機 構 之 失 智 照 顧 中心 的 設 置 需 求 日 增 , 亟 須 訂 定 具 體 的規 劃 設 計 基準,以 確保其 空 間品 質,並與照 顧 服務 面向 相輔相 成。 本 研 究 擬 彙 集 國 內外 相 關 規 範 或 設 計基 準 等 文 獻 , 並 應用 我 國 本 土 性 人 因 工 程資 訊 , 研 提 高 齡 者失 智 照 護 機 構 應 達之 環 境 基 準及 改善 原則, 供 相關 單位 參考。 二 二 二 二 、、、、 研 究 方 法 與研 究 方 法 與研 究 方 法 與研 究 方 法 與 過過過 程過程程 程 (一 )文獻 回顧 :

(9)

V 1.了 解 我 國 現 行 高 齡 者 失 智 症 照 護 機 構 ( 或 專 區 ) 之 空 間 設 置 規 定 及 管 理 機 制 , 對 照 失 智 高 齡 者 行 為 特 性 與 機 構 照 顧 目標 等, 檢視其 間 有何 問題 癥結。 2.研 析國 外相 關法令 規 範或 設計 基準之 可 供參 考之 處 。 3.回 顧 我 國 本 土 性 人 因 工 程 研 究 成 果 , 歸 納 建 築 行 為 相 關 資 訊 。 2.現 況 分 析 : 現 地 調 查 較 佳 之 老 人 長 期 照 顧 機 構 ( 失 智 照 顧 型 ) 現 況 , 釐 清 管 理 單 位 遭 遇 之 問 題 , 探 討 需 檢 討 改 善 之 設施 項目 ,歸納 亟 待解 決課 題。 3. 焦 點 團 體 及 專 家 訪 談 法 : 研 擬 策 略 建 議 及 空 間 設 計 基 準 , 邀 集 社 福 團 體 、 產 業 界 、 學術 界 、 政 府 相 關 單 位 共 同 研 商。 (二 )研 究過 程 步 驟 1: 文獻 回顧與 綜 合評 析 步 驟 2: 提 出 我 國 現 行 高 齡 者 失 智 症 照 護 機 構 ( 或 專 區 ) 之 環 境改 善課 題 步 驟 3: 研擬 設計基 準 草案 步 驟 4: 邀集 產政學 研 各界 研商 步 驟 5: 研提 建議及 參 考手 冊草 案 步 驟 6: 結論 與後續 研 究建 議 三 三 三 三 、、、、 重 要 發 現重 要 發 現重 要 發 現重 要 發 現 本 研 究經 探討 後發現 問 題如 下: ( 一)為提升受 服務 者 在機 構得 到整體 性 之服 務水 準,改 善 失 智 照 顧 福 利 機 構 之 環 境 品 質 , 亟 待撰 擬 相 關 參 考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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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例 , 提供 福利 機構執 行 單位 參考 。 (二)為保 障老 人權 益,促進 老人 福利 機 構業 務發 展與經 營 管 理 理念,提昇 機構 服 務品 質,建 議相 關 單位 應建 立鼓 勵 機 構團 體進 行環境 改 善之 機制 及配套 措 施。 (三)我國 失智 症單 元 照顧 環境 之法令,及 福利 機構 評鑑 有 關 環 境設 施及 安全維 護 指標,皆著 重 於 空 間 量 的 標 準 , 缺 乏 品 質 向 度 的 評 估 基 準 , 評 估 結 果 不 易 呈 現 優 劣 差 異 , 亟待 建立 具鑑別 度 之指 標基 準。 四 四 四 四 、、、、 主 要 建 議 事 項主 要 建 議 事 項主 要 建 議 事 項主 要 建 議 事 項 立即可行建議 立即可行建議立即可行建議 立即可行建議 建議一 建議一建議一 建議一 老 人 福 利 機 構 空 間 應 用 智 慧 化 設 備 等 研 究 課 題 老 人 福 利 機 構 空 間 應 用 智 慧 化 設 備 等 研 究 課 題老 人 福 利 機 構 空 間 應 用 智 慧 化 設 備 等 研 究 課 題 老 人 福 利 機 構 空 間 應 用 智 慧 化 設 備 等 研 究 課 題 ,,,, 規規規規 劃 納 入 本 所 劃 納 入 本 所 劃 納 入 本 所 劃 納 入 本 所 「「「「 全 人 關 懷 生 活 環 境 科 技 發 展 中 程 個 案 計全 人 關 懷 生 活 環 境 科 技 發 展 中 程 個 案 計全 人 關 懷 生 活 環 境 科 技 發 展 中 程 個 案 計全 人 關 懷 生 活 環 境 科 技 發 展 中 程 個 案 計 畫 畫 畫 畫 」」」 之分年執行計畫」之分年執行計畫之分年執行計畫之分年執行計畫 :: 立::立立 即可行建議立即可行建議即可行建議 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 主辦機關主辦機關 主辦機關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展望 未來 ,兼 顧人性 化 需求 的智 慧建築 , 將成 為 21 世 紀 新 建 築 規 劃 設 計 的 主 流 。 例 如 , 在 機 構 中 引 進 安 全 監 控 , 建 置 安 全 出 入 監 控 系 統 ( 含 服 務 管 理 軟 體 、 腕 帶 式主 動標 籤、 電腦主 機 、RFID 讀 取器 等 ); 以及 考量健 康 照 護 管 理 面 向 , 建 置 無 線 護 理 偵 測 系 統 ( 含 無 線 護 理 偵 測 系 統 、 床 鋪 離 位 偵 測 組 、 離 位 偵 測 器 等 ) 。 即 時 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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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握 並 保 護 長 者 在 戶 外 活 動 時 的 安 全 , 以 自 動 化 的 無 形 警 衛 打 造 智 慧 化 的 安 全 防 護 空 間 , 若 長 者 有 不 適 情 形 發 生 , 當班 人員 能在第 一 時間 立即 應變處 理 。 為此 , 有 關 建 築 智 慧 化 與 全 人 關 懷 生 活 環 境 之 關 聯 , 應 有 相 對 應 之 研 究 課 題 規 劃 , 擬 規 劃 老 人 福 利 機 構 空 間 應 用 智慧 化 設 備 之 研 究 , 納 入 本 所 「 全 人 關 懷 生 活 環 境科技 發展 中程個 案 計畫 」之 分年執 行 計畫 。 中長期建議 中長期建議 中長期建議 中長期建議 建議 建議 建議 建議 二二二二 研 提 失 智 型 長 期 照 顧 機 構 居 住 單 元 空 間 規 劃 基 準 研 提 失 智 型 長 期 照 顧 機 構 居 住 單 元 空 間 規 劃 基 準研 提 失 智 型 長 期 照 顧 機 構 居 住 單 元 空 間 規 劃 基 準 研 提 失 智 型 長 期 照 顧 機 構 居 住 單 元 空 間 規 劃 基 準 ,,,, 提供相關單位編擬手冊參考 提供相關單位編擬手冊參考 提供相關單位編擬手冊參考 提供相關單位編擬手冊參考 ::: 中長期建議:中長期建議中長期建議 中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 主辦機關主辦機關 主辦機關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 協辦機關協辦機關 協辦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現 行 老人 福利 機構設 立 標準 第 21-24 條 , 對於 失智 型 長 期 照 顧 機 構 之 空 間 規 劃 , 僅限 於 面 積 大 小 、 設 置 項 目 等 概要 規定 ,未能 反 映空 間規 劃之特 殊 需求 。 建 築 環 境 規 劃 設 計 的 關注 面 向 應 包 括 安 全 、 和 安 心 兩 方 面,在 此架 構下,衍 生規 劃設 計的 基 本原 則 為 健 康 、 安全 、 安 心 、 提 供 適 度 感 官 刺 激 、 因 應 特 殊 行 為 、 強 化 自 我 認知 和促 進學習 的 環境 等。 因此 , 在 現 行 法 令 標 準 為 基 礎 下 , 亟 須 研 議 失 智 型 長 期 照 顧 機 構居 住 單 元 空 間 規 劃 基 準 , 並 編 擬 參 考 指 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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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彙 集 為 手 冊 之 方 式 , 提 供主 管 機 關 做 為 新 建 機 構 之 設 立 審 核 及評 核作 業參據 。 建議 建議建議 建議 三三三三 現行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 現行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現行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 現行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第第第 5555 條老人福利條老人福利條老人福利條老人福利 機 構 評 鑑 項 目 機 構 評 鑑 項 目機 構 評 鑑 項 目 機 構 評 鑑 項 目 之之之之 三三三三 、、、 環 境 設 施 及 安 全 維 護、環 境 設 施 及 安 全 維 護 項 下環 境 設 施 及 安 全 維 護環 境 設 施 及 安 全 維 護項 下項 下項 下 ,,, 建 議 權,建 議 權建 議 權建 議 權 責單位增擬品質向度之相關指標 責單位增擬品質向度之相關指標責單位增擬品質向度之相關指標 責單位增擬品質向度之相關指標 ::: 中長期建議:中長期建議中長期建議 中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 主辦機關主辦機關 主辦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協辦機關 協辦機關協辦機關 協辦機關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依 據 老 人 福 利 法 第三 十 七 條 第 二 項 、 及 老 人 福 利 機 構 評鑑及 獎勵 辦法第 五 條第 二項 ,每 3 年 針 對經 許可 設 立且 已 營 運 之 全 國 性 、 省 級 公 立 、 公 設 民 營 及 財 團 法 人 老 人 福利 機構 ,實施 老 人福 利機 構評鑑 作 業。 其 中 與 建 築 環 境 空 間 規 劃 有 關 之指 標 包 括 C1.環 境 設 施、C2.安 全維護 等。然 而,前述指 標 僅能 評定 機構是 否 達 基 本 之 建 築 法 規 要 求 , 對 於 部 分 已 針 對 失 智 症 者 所 需 之 環 境 , 進 行 品 質 提升 之 機 構 , 指 標 評 分 機 制 無 法 呈 現 其努 力 成 果 , 因 此 建 議 權 責 單 位 在 環 境 設 施 及 安 全 維 護 項下 , 增 擬 品 質 向 度 之 相 關 指 標 , 以 鼓 勵 既 有 老 人 福 利 機 構提昇服 務品質 , 造福 更多 的失智 長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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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

ABSTRACT

Keywords: Dementia, Seniors, Architectural design principles Commissioned by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Taiwan Alzheimer's Disease Association has spent nearly two years on surveying and estimating the dementia epidemic nationwide. In 2012, there were 140,408 people over 65 years old suffering from dementia (mild or more serious), satisfying the current disabilities criteria, and requiring assistance in daily life. The social cost derived from taking care of seniors with dementia will be very heavy for younger generations to bear. People diagnosed with dementia can still have a long life expectancy, and with appropriate supportive service, many dementia patients can continue to stay in communities, maintain a good living standard, and make contribution to the society.

The study analyzed the condition of barrier-free environment of long-term dementia care facilities for seniors and reviewed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and government inspection criteria before proposing areas requiring correction. After reviewing relevant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as well as government policies and measures, the authors provided principles for improving the residential environment for seniors with dementia. The authors proposed that the basic barrier-free standards for these facilities should be raised and drafted basic design guidelines for relevant government authorities to refer to. The authors also presented some concrete, feasible, integrated directions and principles that can be used by relevant government departments on revising the laws and acts as well as planning relating strategies.

The conclusions are presented below.

1. To enhance the overall service standard of these facilities and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environment, it is important to collect relev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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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cases for the executive agency of welfare facilities to refer to.

2. To protect the rights of seniors, to help senior welfare facilities develop their business and adopt good operation managerial concepts, and to improve service quality of these facilities, relevant government departments should encourage welfare facilities and groups to adopt mechanisms for improving the environment as well as supporting measures.

3. The current laws and acts regulating the environment of dementia care units in Taiwan as well as the standards on environment and facilities and safety maintenance used in welfare facility evaluation are focused on the spatial aspect; there are little or no evaluation criteria on the quality aspect. Consequently, the evaluation has a poor discriminability.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establish a set of evaluation criteria with a good discriminability.

The authors offered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Suggestion 1

For the project about incorporating smart devices into the space of senior welfare facilities, it will be included into the cross-year step-wise plan of our Holistic Living Environment Technology Development: Medium Term Plan.

Authority Institution::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Suggestion 2

The third suggestion is to set up spatial planning standards for residential units at long-term dementia care facilities to help relevant departments draft their reference manual.

Authority Institution: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Cosponsor: Social and Family Affairs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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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 Suggestion 3

According to Item 3 of environmental facilities and safety maintenance of Article 5 of senior welfare facilities evaluation items of Evaluating and Rewarding Enforcement for Senior Citizens' Social Welfare, government authorities should include qualitative evaluation criteria: Medium/long term suggestions

Authority Institution: Social and Family Affairs Administration Cosponsor: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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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一章

緒論

緒論

緒論

緒論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研 究 緣 起 與研 究 緣 起 與研 究 緣 起 與研 究 緣 起 與 目 的目 的目 的目 的 一 一 一 一、、、、緣起緣起緣起緣起 本案係依據本所「全人關懷生活環境科技發展」中程個案計畫之 目標,是使所有人無論其年齡、性別、身心機能等差異,都能享有安 全、便利、友善的居住環境,包括利用無障礙設施、設備及空間規劃 方法,建構出行動不便者可獨立到達、進出及使用之實質環境。 此外,又為配合本部整體住宅政策目標,係基於憲法保障國民基 本人權的精神,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在健全的住宅市場、合宜的居 住品質、公平效率的住宅補貼與社會住宅的規劃下,使不同所得水 準、身心機能、性別、年齡、家戶組成、族群文化之國民,擁有適居 且有尊嚴的居住環境。其中執行策略及方法之主要工作項目﹙二﹚各 類型居住型態建築規劃設計及改善,更為重要環節之一。計畫重點涵 蓋居家環境無障礙規劃設計及改善研究,進行高齡者住宅無障礙規劃 細部設計研究,並合醫療福利政策,探討現有福利機構之無障礙需 求,並就各機構居住者身心機能之差異,研定機構之規劃設計基準, 提供相關單位、專業者或民眾參考應用。 其中針對未來高齡社會趨勢衍生居住型態的多樣需求,配合醫療 福利政策,依據老人福利法第 34 條,主管機關應依老人需要自行或 結合民間資源辦理下列老人福利機構包括老人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 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惟未包含護理之家。擬就前述各機構居住者身 心機能之差異,探討研訂建築規劃設計相關基準,以符合高齡民眾寧 適安養之需求,提供各縣市政府及社福相關單位,視需要進行案例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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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改善參考。 在這方面,世界主要先進國家的老人照護政策均以「在地老化」 (Aging in place)為最高指導原則,認為老人應在其熟悉的生活環境 中自然老化,以維護其生活品質的自主、自尊及隱私。惟「在宅老化」 及「在社區老化」必須要有完善的照顧等配套措施,國內近年透過「中 低收入老人住宅修繕補助」、「長照十年計畫-居家無障礙環境改 善」、「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增設無障礙設施」等方式改善高齡者在 宅老化之空間需求及補助措施。 然而,高齡者在老化過程中面臨的不僅是實質的肢體不便,心智 層面的老化導致生活的障礙更不宜忽略,尤其近年來「高齡者失智」 現象漸獲各界關注與討論。失智症,其英文 Dementia 一字來自拉丁 語(de- 意指「遠離」 + mens 意指「心智」);是一種因腦部傷害或 疾病所導致的漸進性認知功能退化,且此退化的幅度遠高於正常老化 的進展。特別會影響到記憶、注意力、語言、解題能力。嚴重時會無 法分辨人事時地物。失智症可分為可逆或不可逆,視疾病成因而異, 只有不到 10%的失智症是可逆的。意指心智能力的喪失或損壞,失智 症患者是清醒的,甚至並無任何肢體障礙或不便,但其智能損壞程度 會愈來愈嚴重,可能影響其日常生活的獨立性。其次,老人長期照顧 機構(失智照顧型)之興建或設立補助是本部本(102)年度推展社會 福利政策性之重要項目,失智長者使用的空間需要特別規劃,照護方 式也較特殊,然而依據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 3 節失智照顧型機構 21-23 條之規定,僅有面積大小、設置項目等概要規定,未能反映空 間規劃之特殊需求,亦無相關基準或參考手冊,可供相關單位進行機 構設立審核及評核作業之參據。 二 二 二 二、、、、研究重研究重研究重研究重要性及迫切性要性及迫切性要性及迫切性 要性及迫切性 以下說明本研究之重要性及迫切性。依據內政統計通報(101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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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週),至 100 年底止,台灣地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失智症者計 36,783 人,但由於多數失智症患者並未列冊通報,且此項數據未針 對高齡者。本研究另參考台灣失智症協會接受衛生署委託,進行歷時 兩年多的全國失智症流行病學調查1,如表 1-1 所示,全台 65 歲以上 老人總共完成調查人數為 10,432 人,平均年齡為 76.21 歲,女性約 佔 52.32%,男性約 47.68%;其中認知功能正常之老人佔 67.44%,有 19.63%老人顯示為「輕微認知障礙(MCI)」,有 3.51%為「極輕度失智 症2」,5.40%為達到身心障礙程度之「輕度以上失智症」(CDR≧1)。 表 表 表 表 1111----1111----11、11、、全台、全台全台 65全台65 歲以上老人失智症6565歲以上老人失智症歲以上老人失智症歲以上老人失智症((((含輕微認知障礙含輕微認知障礙含輕微認知障礙含輕微認知障礙))))盛行率盛行率盛行率盛行率 調查結果 盛行率(%) 認知功能正常 67.4467.4467.4467.44 輕微認知障礙(MCI) 19.6319.6319.6319.63 失智症 8.918.91 8.918.91 極輕度失智症 CDR=0.5 3.51 輕度以上失智症 CDR≧1 (符合身心障礙條件) 5.40 未分類 4.024.02 4.024.02 總人數 100.00100.00 100.00100.00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失智症協會 台灣失智症協會 其中,輕度以上失智症(CDR≧1)之盛行率,若依五歲年齡區分, 65-69 歲人口輕度以上失智症盛行率為 1.51%,70-74 歲人口為 1.73%,75-79 歲為 3.92%,80-84 歲為 8.38%,85-89 歲為 14.36%, 1本次全國調查以電腦隨機抽樣全台 65 歲以上人口資料,從民國 100 年至 101 年底,以專門訓練之訪員進行家戶訪視,於徵得同意後,以結構式問 卷進行調查。結果共訪查 28,600 戶,完成 10432 份調查,完訪率 29.15%。 2極輕度失智症的診斷採用 2011 年美國老化研究所與失智症協會 NIA-AA 最 新的診斷指引,著重及早診斷出已經罹患失智症的極輕度失智症患者,以 及早治療及進行介入措施,期能減緩其惡化,並降低整體社會照護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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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歲以上為 25.71%。若加上「極輕度失智症」,五歲年齡區分盛行率, 65-69 歲人口失智症盛行率為 3.4%,70-74 歲人口為 3.46%,75-79 歲為 7.19%,80-84 歲為 13.03%,85-89 歲為 21.92%,90 歲以上為 36.88%。(如表 1-2) 表 表 表 表 1111----1111--2--222、、、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失智症協會 藍色:輕度以上失智症 棕色:極輕度失智症及輕度以上失智症 圖 圖 圖 圖 1111----1111----1111、、、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 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 年齡 輕度以上失智症 (符合身心障礙條件) 極輕度失智症 及輕度以上失智症 65-<70 1.51 3.4 70-<75 1.73 3.46 75-<80 3.92 7.19 80-<85 8.38 13.03 85-<90 14.36 21.92 >=90 25.71 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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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失智症協會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如表 1-1-3 及圖 1-1-1),台灣 65 歲以上人 口之輕微認知障礙(MCI)盛行率為 19.63%,極輕度失智症 3.51%,輕 度以上失智症盛行率為 5.4%。若以 101 年底老人人口(2,600,152 人) 推算,台灣 65 歲以上人口之輕微認知障礙人口有 510,410 人,極輕 度失智症 91,265 人,並有 140,408 人為輕度以上失智症且符合目前 身心障礙條件,達到生活起居必需他人協助之程度。照顧失智老人的 社會成本,將成為下一個青壯年世代非常沉重的負擔。 表 表 表 表 1111----1111----33、33、、、民國民國民國民國 101101 年底101101年底年底年底全台全台全台 65全台656565 歲以上老人歲以上老人歲以上老人歲以上老人失智症失智症失智症失智症 ( (( (含輕微認知障礙含輕微認知障礙含輕微認知障礙含輕微認知障礙))))人口推估人口推估人口推估 人口推估 盛行率 人口數 輕微認知障礙(MCI) 19.63% 510,410 人 極輕度失智症(Very Mild Dementia) 3.51% 91,265 人 輕度以上失智症(CDR≧1) (符合身心障 礙條件) 5.40% 140,408 人 註:以上未含 65 歲以下失智人口。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失智症協會 此外,依據我國人口政策白皮書 101 年度執行檢討報告-少子女 化、高齡化及移民高齡化組,完善老人健康與社會照顧體系之六、強 化失智症老人照護(99-101 年)部份,衛生署 101 年已完成新增 2 家(恆春、澎湖)本署醫院辦理「失智失能社區照護計畫」,於 101 年 度止本署共計完成 11 家醫院設置:基隆、苗栗、豐原、臺中、南投、 朴子、旗山、屏東、澎湖醫院及草屯、嘉南療養院。上述醫院截至 101 年底失智症篩檢及衛教宣導逾 1 萬 5,826 人以上,收案數達 1,775 人。其次,101 年補助辦理失智症社區宣導講座 35 場,計 3,04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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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另辦理家屬講座及支持團體共 7 場,計 218 人參加。綜合前述, 顯示我國失智症相關課題之研析有其重要性及迫切性。 三 三 三 三、、、、研究目的研究目的研究目的研究目的與內容與內容與內容 與內容 本研究目的,係針對高齡失智問題日趨普遍,長期照顧機構之失 智照顧中心的設置需求日增,亟須訂定具體的規劃設計基準作為推動 之配套措施。例如,失智症患者容易出現空間能力和導向失調的問 題,出現無法認路、無法辨別家中物品擺設,迷失方向感等,及社會 規範顯示出不關心、忽視等不合理行為,其實失智者仍希望自己被接 受,居住環境應避免給予孤立感和分離不安感,諸如此類的課題,亟 須訂定具體的規劃設計基準,以確保其空間品質,並與照顧服務面向 相輔相成。 因此,本研究擬彙集國內外相關規範或設計基準等文獻,並參考 我國本土性人因工程資訊,研提高齡者失智照護機構之空間基準及改 善原則,供相關單位參考。 擬就以下幾項重點進行探討:第一,文獻回顧,探討高齡失智症 患者的行為特徵,在居住空間中可能面臨之問題。第二,探討國內外 相關研究文獻中有關高齡失智症者照顧相關法令,分析有無可供我國 借鏡之處。第三,篩選機構中的失智症專區進行現況調查,探討亟待 解決之課題。第四,參考日本高齡失智症機構環境指標(PEAP)之空間 評估準則,對應前述問題分析,研提具體之改善作法或案例建議,供 相關單位參考。第五,提出研究結論與建議,包括具體可行之方向與 原則,供相關單位修正法令及研訂推動策略之參考。 四 四 四 四、、、、相關政策與本相關政策與本相關政策與本相關政策與本研究研究研究研究之關聯之關聯之關聯 之關聯 依據行政院 97 年 3 月 10 日核定人口政策白皮書之現行相關政策 與措施之檢討,指出高齡者住宅相關法規之立法腳步,難以呼應高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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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社會需求的快速變化,其修正或制定皆有待加強。同時,過去的研 究與規定多以各自的法令或研究範疇為主,缺乏介面整合,需要針對 前述問題,在實質空間規劃方面整合輔具、單元空間、建築、都市環 境及交通工具等,使其介面可以順暢的轉換與聯接。 其次,依據行政院 94 年 2 月 4 日院臺內字第 0940002132 號函核 定「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第二期計畫」發展策略 2、充實多 元化照顧服務支持體系,全面提升照顧服務品質。工作項目 2.3.3「研 議開發新型服務模式,評估民眾對其需求程度,輔導民間逐步發展。」 以及行政院 95 年 9 月 20 日第 3007 次會議通過「大溫暖社會福利套 案」第 5 章旗鑑計畫-建構長期照顧體系十年計畫、第 3 節計畫重點 4.利用現有福利機構空間增設失智症老人照護專區。 復依台灣失智症協會 93 年度接受行政院衛生署委託辦理台灣地 區社區及長期照護機構失智症盛行率調查資料顯示,台灣地區 65 歲 以上人口失智症之盛行率在社區方面平均約為 4.48%,在機構方面, 安養機構為 24.54%、養護機構為 61.17%、護理之家為 65.70%。 調查資料亦顯示過去 13 年來,每年增加 3,700 人,未來 20 年,每年 將增加 5,800 人,亦即 20 年後失智老人人數將增加一倍,由於失智 人口的急速增加,因應失智症的照顧模式也已經成為許多先進國家老 人福利政策的重要課題之ㄧ。 鑑於輔導機構轉型具有多層級照顧功能一直是本部工作重點,另 目前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尚有 35%的空床率,為因應失智症人口 逐年增加,照顧之迫切需求,衛生福利部規劃參考日本「生活單位型 機構照顧(unit care)」及「團體家屋」(group home)模式之理念 及作法,協助老人福利機構利用現有空間增設失智症老人照顧專區, 減輕家屬照顧負擔,提升失智症照顧品質。

除此之外,為依循本部「建構公民參與、安全無虞、福利照顧、 服務便捷與永續發展的優質生活環境」之科技發展願景,並依 9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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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 日內授中社字第 09607135691 號函頒「老人福利機構失智症老 人照顧專區試辦計畫」計畫目標包括(一)協助老人福利機構利用現有 空間轉型設置失智症老人照顧專區,以落實失智照顧政策。(二)以小 規模、多機能的服務模式,滿足失智症老人的多元服務需求。(三) 建立失智專區照顧可行性模式,提供失智症老人優質的照顧服務,減 輕家庭照顧負擔。 綜合前述,本研究擬先針對失智症照顧之「生活單位型機構照顧 (unit care)」模式,探討如何以小規模、多機能的空間規劃設計, 滿足失智症老人的多元服務需求,達成高齡失智者活力、尊嚴之生活 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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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第 二 節 第 二 節 第 二 節 研 究研 究研 究研 究 範 圍範 圍範 圍範 圍 失智症患者的照顧有別於一般失能老人的照顧,最主要的照護目 標是維持其日常的生活功能,維持老人的健康及尊嚴,以得到優質的 生活品質。在居住環境的規劃方面,宜提供熟悉及支持性的環境以維 持其獨立功能及增加適應性;注意安全甚至量身訂作以降低照顧壓力 及防止意外的發生;給予適度刺激以增加其活動度及生活參與度。目 前多數患者留在社區由家屬照顧,部份則送往機構委托照顧。居家照 顧者多數家屬並未接受正規的診療及照顧指導,而失智症特有的問 題,如記憶障礙、行為問題、精神症狀,以及無法自理生活照顧等, 確實帶給照顧者相當大的壓力與負擔。委托機構照顧者,則常因缺乏 個別性安排及充裕的照顧人力,使失智長者的照護品質難以提升。 如表 1-2-1 所示,高齡者依其身心機能狀況及家庭資源,有不同 類型與照顧需求,可分成「居家照顧」、「社區照顧」及「機構照顧」 三種方式,同時,可對應高齡者居住型態分為在宅老化、社區老化、 類社區老化、機構老化等方式。 然而,失智症老人的照顧問題是居家照顧的難題,由於失智症的 不可恢復性,失智症患的照顧成為家屬揮不去的夢魘。家屬照顧者在 長期照顧的過程中,經常面臨經濟困窘、家庭失和、社會關係隔絕等 生、心理上的多重壓力,而失去照顧的信心及耐性,甚者精神瀕臨崩 潰,亦常導致失智症患者的照顧者將個人情緒轉移至患者身上而憎惡 老人的存在,恐有對患者施虐之虞(莊秀美,2009,p.181)。 目前在社區老化的趨勢之下,高齡失智者可選擇居住在社區中的 失智症團體家屋,或者進住提供 24 小時的密集照顧之機構,包括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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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家附設之失智症專區3,這也是福利機構在失智者照護上,扮演 不可或缺的角色之重要原因。 表 表 表 表 1111----2222----11、11、、、高齡高齡高齡高齡者居住選擇類型者居住選擇類型者居住選擇類型者居住選擇類型 照顧方式 照顧方式照顧方式 照顧方式 居住類型居住類型 居住類型居住類型 定定 定定 義 義義 義 居家照顧 居家照顧 居家照顧 居家照顧 1.1.1.1.在宅老化在宅老化在宅老化在宅老化 指居住者在原居住環境終老一生而不遷移。 2. 2. 2. 2.社區老化社區老化社區老化社區老化 指在社區場域中,透過照顧服務的輸送與提供,補足居家照 顧之不足,包含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團體家屋 社區照顧 社區照顧 社區照顧 社區照顧 3. 3. 3. 3. 類 社 區 老類 社 區 老類 社 區 老類 社 區 老 化 化 化 化 指脫離原生家庭、社區,專供具生活自理能力無須他人協助 老人居住之住宅群,包含公辦民營的老人公寓、由民間企業 投資開發或公辦民營之老人住宅、及非經老人住宅登記之銀 髮住宅 機構照顧 機構照顧 機構照顧 機構照顧 4.4.4.4.機構老化機構老化機構老化機構老化 指提供老人 24 小時的密集照顧之設施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彙整自:彙整自彙整自李正庸彙整自李正庸李正庸李正庸(2(2(2012)(2012)「012)012)「「高齡者居住「高齡者居住高齡者居住型態與住宅規劃之研究高齡者居住型態與住宅規劃之研究」型態與住宅規劃之研究型態與住宅規劃之研究」」」。。。 其次如表 1-2-1 所示,在我國社政體系架構下,依據老人福利機 構設立標準(民國 101 年 12 月 03 日修正通過)第 2 條,老人福利 機構分為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及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3 類。分述如 下: 一、長期照顧機構:包括(一)長期照護型:以罹患長期慢性病,且 需要醫護服務之老人為照顧對象。(二)養護型:以生活自理能 力缺損需他人照顧之老人或需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之老 人為照顧對象。(三)失智照顧型:以神經科、精神科等專科醫 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之老人為照 顧對象。 二、安養機構:以需他人照顧或無扶養義務親屬或扶養義務親屬無扶 3目前國內最大的失智照護網絡為行政院退輔會所屬安養機構,總共提供 597 個 失智照顧病床,讓失智症榮民在接近住家的居住環境中,接受和居家生活一般的 日常生活照顧服務。自 96 年 10 月 18 日起,全面推展安養機構資源共享工作, 開辦「日間照顧」、「臨托服務」,並設置「社區關懷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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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能力,且日常生活能自理之老人為照顧對象。 三、其他老人福利機構:提供老人其他福利服務。 因此,本案之研究範圍,如圖 1-2-1 所示,擬針對高齡失智者在 機構老化之居住型態,並以長期照顧機構之失智症老人照顧專區,且 以單元照顧模式為探討重點。 圖 圖圖 圖1111----2222----1111、、、、研究範圍研究範圍研究範圍研究範圍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參考曾思瑜::參考曾思瑜參考曾思瑜(2011) p.50參考曾思瑜(2011) p.50(2011) p.50-(2011) p.50---5454,5454,,本研究整理,本研究整理本研究整理。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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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第 三 節 第 三 節 第 三 節 文 獻 回 顧文 獻 回 顧文 獻 回 顧文 獻 回 顧 本節參考國內現有研究報告及相關統計資料,探討與本研究之關 聯及應加以補足之處,釐清本研究之目的與重要性,以及應探討之內 容與範圍。 一 一 一 一、、、、國內相關研究文獻國內相關研究文獻國內相關研究文獻國內相關研究文獻 在國內文獻方面,如表 1-3-1 所示,失智症照顧相關研究不論在 高齡者行為、醫療照護、社會福利、建築空間等領域,都是極受到廣 泛關切的課題,尤其環境空間設計是整合社會醫療及福祉資源的基 礎,更為重要。 尤其高齡失智問題日趨普遍,長期照顧機構之失智照顧中心的設 置需求日增,亟須訂定具體的規劃設計基準作為推動之配套措施,以 確保其空間品質,並與社福照顧服務政策相輔相成。 然而,現行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民國 101 年 12 月 03 日)第 三節失智照顧型機構 21-23 條規定過於簡略,僅針對空間面積加以規 範,對於空間規劃層面之品質較少著墨。同時,本部現行「老人福利 機構失智症老人照顧專區試辦計畫」、「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標 準」、「102 年度推展社會福利政策性補助標準」、「失智症老人團 體家屋試辦計畫」等,目前僅能參考該設立標準。但該基準僅有面積 大小、設置項目等概要規定,未能反映空間規劃之特殊需求,不易區 分優劣。亟須相關基準或參考案例,可供相關單位進行機構設立審核 及評核作業之參據。 表 表 表 表1111----3333----1111、、、、國國國國內內失智症照護內內失智症照護失智症照護政策失智症照護政策政策政策及環境設計及環境設計相關及環境設計及環境設計相關相關相關文獻文獻文獻 文獻 名稱 作者 年份 目的 可供參考重點 長 期 照 護 莊秀美 2004 以單位照 護為例說 老人福利服務社區化提供模式已成為各國老人福利的發展趨勢,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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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新 趨 勢 日本的「小 團 體 單 位 照護」 明近年來 日本長期 照護的最 新發展趨 勢,探討 內容包括 「單位照 護」的意 義、發展 過程、特 性、實施 狀況等。 照顧興起的背景主要來自對收容式 機構的非正常化及非人道對待等缺 失之詬病。其實,透過人性化的空 間設計及活動安排、職員質量的配 置調整及個人隱私之重視及改良等 營運,機構照顧也可以提供符合老 人需求的服務。再者,如果進一步 能夠連結整合收容性機構與社區照 顧兩大體系,讓機構成為社區照顧 服務提供的據點,成就機構社會化/ 社區化的理念,則機構照顧與社區 照顧化整為一,將使福利服務的輸 送更具人性化。 行 政 院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輔 導 委 員 會 考 察 香 港 安 養 機 構 報 告 朱嘉義 2001 考察香港 安養機構 以 為 參 考,病房 治療功能 之設計著 眼在配合 醫護及職 能訓練作 法,使患 者能逐漸 適應現時 生活,重 返社會或 家庭。 包括隱蔽門、感觀牆、滋味軒、現 實定向資訊板、懷舊里、活動室、 視聽間、綠茵角、花園蔬果區、小 型鳥園。失智房舍門禁、房門設計 採活頁式、門把以平桿下壓式取代 圓頭旋轉式、房門門板中間為透明 壓克力以方便服務人員可由門外直 接觀看患者起居生活、餐桌以3字 型設計,使用者具安全感、室內均 以塑膠內襯海棉包覆牆壁,並置有 特置沙發及音響設備,紗窗以半開 方式並具遮陽功能,以免刺激患者 情緒。及治療室、感官治療室等。 如 何 營 造 失 智 症 老 人 生 活 環 境 陳政雄 2009 失智症照 顧環境之 要件及設 計概念 創造小尺度的生活單元,取代大尺 度的機構照顧;少一點限制,多一 點交流,創造更多接觸與共享的空 間;允許在共用空間或臥室裡,擺 設自己的傢俱與物品,像家的感 覺。失智老人的生活場所不是收容 的地方;優質失智症照顧環境就像 住在自己家裡,不會是輸送帶方式 的集體照顧。既有的設施,必須制 定軟體、硬體的轉型計畫。 96 年 度 赴 日 考 察 失 智 症 老 人 照 顧 及 老 人 住 宅 推 展 情 形 計 畫 陳素春等 2007 透過此參 訪行程, 學習日本 於單元式 照顧、團 體家屋、 老人住宅 之理念及 作法,以 提供未來 台灣推動 之參考。 一、日本介護保險制度之簡介(背 景、2006年改正後的介護保險、申 請步驟、介護狀態的區分、介護保 險的服務內容),二、失智症老人團 體家屋(group home)(日本團體家 屋的發展與理念、失智症老人團體 家屋之設立基準、失智症老人團體 家屋之照護服務,三、單元式照顧 (unit care),四、老人住宅,五、 介護療養型醫療設施和介護老人保 健設施(介護療養型醫療設施之概 要、介護老人保健設施之概要) 失 智 老 人 遊 走 行 為 與 徘 徊 空 陳盈珊 2007 環境設計 基於職能 治療之精 神,被認 透過應用心理學、老人學、建築學、 環境行為學等領域之文獻,回顧探 討失智老人遊走行為、尋路認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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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 元 素 建 構之探討 為應在失 智老人的 照護上扮 演著正面 影響的角 色,因此 環境設計 如何有益 於失智老 人之遊走 行為,係 目前國際 上關注的 重 點 課 題。 徘徊空間建構之相關理論,及遴選 具有不同類型徘徊空間之照護機構 個案,進行徘徊空間特性與失智老 人遊走行為現象探討。研究方法以 個案分析、地理時間軌跡分析、田 野調查、問卷調查及統計分析等操 作方法,進行徘徊空間個案分析, 觀察記錄失智老人遊走路徑軌跡與 活動特徵,並採面談訪問、結構式 問卷,進行照護人員意見調查。研 究成果將為國內提供徘徊空間之規 劃設計概念與可應用之環境設計元 素,協助我國建立失智老人情境治 療之相關機構參考。 日 本 長 期 照 顧 機 構 參訪報告 黃美娜 2006 參訪日本 的長期照 護機構及 老人相關 福 利 設 施,汲取 其社區照 顧模式之 經驗。 日本非常強調照顧模式應先自助, 而後家庭照顧,再社區照顧,最後 才是公助(社會照顧),social care 是最後的選擇。強調小規模式的在 地化家庭照顧,讓長者有尊嚴及受 重視是最好的規劃;目前日本已不 允許再增加大型之機構式照顧。而 針對失智症照護,應該要去了解長 者的世界,去適應他們,不能照我 們想的方式去勉強填塞東西給他 們。因此,對失智症患者的照顧, 有家的感覺是最重要的考量點,照 護空間及照顧模式著重家庭溫馨感 的營造,房舍外觀如同一般民家, 採單人房設計規劃,工作人員與失 智長者共同生活為目標。 環 境 設 計 的 介 入 措 施 與 情 境 治療 黃耀榮 2009 如何讓失 智老人照 護環境成 為支持性 的環境 探討如何讓環境空間具備職能治療 的目標與機制,內容包括支持性的 環境與情境治療、環境設計應營造 住民之認同感、環境設計對住民遊 走行為之因應、環境設計可提供住 民適度之感官刺激、環境設計應避 免造成住民產生幻覺行為。 Wandering Coltharp,Rich ie,& Kaas 1996 探討失智 症患者之 遊走行為 並提出照 顧方式之 建議 處 理 遊 走 的 原 則 (Coltharp, Richie, & Kaas, 1996)

1.轉移注意力並提供規則的運動。 2.使個人對遊走產生厭惡並對個案 的良好表現給予正向再加強。 3.同儕彼此鼓勵。 4.藉由建立自我信心的活動增加個 案的自尊。 5.對於病房單位經常給予定向感的 刺激。 6.使用簡單的標誌給予視覺指示。 7.經常注意個案給予滿足生理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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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8.小心使用藥物。

為 遊 走 個 案 安 排 環 境 的 建 議 (Coltharp, Richie, & Kaas, 1996) 1.使用看得到的障礙物。 2.使用電子監測設備。 3.視覺指示-如: 在牆上掛圖片。 4.使用熟悉的物品。 5.減少環境躁音。 6.用低頻﹑持續且有規律的躁音 (white noise)。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本研究彙整本研究彙整 本研究彙整 莊秀美(2004)指出,儘管多數國家皆朝向以團體家屋照顧之趨 勢,卻非表示機構式照顧的缺點無法解決。其實,透過人性化的空間 設計及活動安排、職員質量的配置調整及個人隱私之重視及改良等營 運,機構照顧也可以提供符合老人需求的服務。如果進一步能夠連結 整合收容性機構與社區照顧兩大體系,讓機構成為社區照顧服務提供 的據點,成就機構社會化或社區化的理念,則機構照顧與社區照顧化 整為一,將使福利服務的輸送更具人性化。 陳政雄(2009)提出失智症照顧環境之要件及設計概念,歸納失智 者的感覺與環境適應,失智者的環境改善原則包括:確保安全與安 定、提供有意義的休閒活動、強化環境的認知力與方向感、提供適當 的環境刺激與挑戰機會、發揮自律與自制能力、因應症狀與老化的改 變、持續以前舒適與親切的事物、保護必要的隱私、鼓勵社交機會、 提供家族團圓機會等。 陳盈珊(2007)認為,台灣地區已有11萬以上失智老年人口,而失 智症個案之問題行為的處理已成為照顧者最嚴重的負擔,其中遊走行 為的現象更是許多家屬無法將失智老人留在家中居家照護的重要原 因之一。過去研究認為對於非認知功能有障礙的患者,在可掌控的環 境中提供運動及刺激的機制將是有益的,而且可減少照護者的負擔。 回顧探討失智老人遊走行為、尋路認知及徘徊空間建構之相關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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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遴選具有不同類型徘徊空間之照護機構個案,進行徘徊空間特性與 失智老人遊走行為現象探討。 黃耀榮(2009)指出,除醫療、護理照顧、職能治療之外,「環境 設計」扮演重要角色,可發揮「情境治療」之功能。包括強化感覺與 環境適應、環境設計營造認同感、因應失智者遊走行為、環境設計避 免產生幻覺等。 朱嘉義(2001)考察香港安養機構,病房治療功能之設計著眼在配 合醫護及職能訓練作法,使患者能逐漸適應現時生活,重返社會或家 庭。例如香港地區失智養護機構均設有感觀牆、現實定向資訊板、懷 舊里、活動室、視聽間、綠茵角等,以刺激患者視覺和觸覺及聽覺, 進而減緩症狀繼續惡化;各類型單位因受地理環境限制,大都位於高 樓層內,老人進出不便,活動空間狹小,但其發展出小而美之家庭佈 置,堪為借鏡學習。同時,除提供診治護理治療外,均極重視職業及 物理治療,設有物理治療室(置各種復健器材)、職業治療室(置有 現實定向訓練、視、聽、嗅、觸覺等感官訓練記憶訓練等)由專業人 員對每位老人評估後,依個別需要實施各項治療活動。 有關日本經驗,依據陳素春(2007)的參訪心得,日本為因應失智 症長者日益增加,提供失智症長者妥善照顧,除團體家屋、單元照顧 外,也提供失智症長者日間照顧及小規模多機能型居宅介護,其中小 規模多機能型居宅介護服務包括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喘息服務等。 另外對於家有遊走老人之家庭提供支持服務,或提供GPS租借服務, 對於失禁長者提供寢具乾燥、洗滌服務。設立地域包括支援中心,執 行業務包括有關高齡者介護與服務諮詢、擬定介護預防計畫、介護預 防事業管理、防止虐待老人事件發生、照顧管理者的支援與網絡支援 聯繫等。 其次,黃美娜(2006)指出,日本非常強調照顧模式應先自助,而 後家庭照顧,再社區照顧,最後才是公助(社會照顧),social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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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最後的選擇。強調小規模式的在地化家庭照顧,讓長者有尊嚴及受 重視是最好的規劃,針對失智症照護,應該要去了解長者的世界,從 參訪日托中心、失智老人group home及特別老人養護院等地可發現, 最適合長輩們居住終老的所在,其實不見得是美觀新穎,設備高級的 住所,反而設備雖然普通,但它著重營造家庭的溫馨感,以及處處用 心的擺設與照護。工作人員通常會在吃飯的時候,將坐輪椅的老人移 位至一般的座椅上,和一般老人一樣用餐,去除其因身體功能障礙所 導致的差異化,令人感受到體貼與用心。 前述文獻對於高齡失智症之行為特性及居住需求分析,可作為本 研究訂定研究範圍及歸納問題癥結之參考。 三 三 三 三、、、、小結小結小結小結 綜上所述,完整之高齡失智症生活環境範圍涵蓋住家、社區、機 構建築物、交通運具、大眾運輸設施等,由於失智症患者並非肢體障 礙,從外表無法觀察得知,而是屬於心智的退化疾病,它的症狀不單 純只有記憶力的減退,還會影響到其他認知功能,包括有語言能力、 空間感、計算力、判斷力、抽象思考能力、注意力等各方面的功能退 化,同時可能出現干擾行為、個性改變、妄想或幻覺等症狀,這些症 狀的嚴重程度足以影響其人際關係與工作能力。換言之,如圖1-3-1 所示,必須由社會性環境(家人親友陪伴)、物理性環境(支持性的生 活空間)、以及營運性環境(福利機構的照顧系統)等層面相輔相成, 促進長者達到自尊、自立的活目標。 經由前述文獻回顧,可初步了解高齡失智症照護環境之關切重點 如下: (一)空間規劃應符合單元式照顧原則,以營造「家」的氣氛:依據 老人屬性 (失智程度、城鄉背景等)規劃照顧單元,照顧單元就 是生活單元,照顧服務員就是生活陪伴者。應確保個人隱私,人

數據

表 4 4 4 4- - - -1 1 1 1- - - -1 1 1 1、 、PEAP 、 、 PEAP PEAP PEAP 日本版 日本版 日本版 日本版 3 3 評估構面及評估項目 3 3 評估構面及評估項目 評估構面及評估項目 評估構面及評估項目‧‧‧‧ ‧‧‧‧ ‧‧‧‧ ‧‧‧‧75 75 75  75 表 表
圖 圖圖 圖 11 1-1- -1-1 1-1- -1-1 1 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1 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五歲分年齡層失智症盛行率‧‧ ‧‧‧‧ ‧‧‧‧‧‧‧‧‧‧‧‧‧‧‧‧ ‧‧‧‧‧‧‧‧ ‧444 4  圖圖圖 圖 11 1-1-- -222 2- -1--11 1 研究研究研究 研究範圍 範圍‧範圍範圍‧‧ ‧‧‧‧‧‧‧ ‧‧‧‧‧ ‧‧‧‧‧‧‧‧‧‧‧‧‧‧‧‧‧‧‧‧‧ ‧‧‧‧‧‧‧‧‧‧‧‧‧‧‧‧ ‧‧‧‧‧‧11‧‧‧‧‧‧11 11 11 圖
圖 2 2 2 2- - -1 - 1 1 1- - -2 - 2、 2 2 、 、丹麥 、 丹麥 丹麥 Sophielund 丹麥 Sophielund 照護中心 Sophielund Sophielund 照護中心 照護中心 照護中心平面格局 平面格局 平面格局  平面格局 資料來源資料來源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児玉桂子等:児玉桂子等 児玉桂子等(児玉桂子等( (2009(2009 2009)2009) ) ) 也就是說,丹麥藉由「從設施移至住宅」實現了 ① 援助高齡者, 使其可安然渡過今後的生活、
表 表 表 表 22 2-2-- -22 2-2 -2--22 2、、、 、高齡者用居住設施高齡者用居住設施高齡者用居住設施 高齡者用居住設施  福祉類設施  特別養護老人之家  輕費老人之家  舊型  小規模生活單位  養護老人之家  A 型  B 型  護理之家  新型護理之家  創立  1963 年  2002 年  1963 年  1963 年  1972 年  1990 年  2002 年  設施特色  安排身體、、、 、精神精神 精神上精神明顯出現障礙,須時常照護之高齡者,以及難以居家 照護之高
+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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