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醫學典範教育在北醫~歡迎新任校友校長閻雲教授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醫學典範教育在北醫~歡迎新任校友校長閻雲教授"

Copied!
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發行人

校長的話

醫學典範教育在北醫~歡迎新任校友校長閻雲教授

慶華自今年

2 月 9 日起代理校長迄今,一直戰戰兢兢地延續

前校長邱文達署長開創的各項政策與佳績,今則以無比欣慰

的心情,慶賀北醫傑出校友閻雲教授為新任校長,旅美深造

多年後再回母校樹人,意義更是不凡!

■北醫樹人有成,傑出校友回校掌舵

閻雲教授,是北醫旅美多年的傑出校友,也是享譽

國際的腫瘤權威學者,曾獲美國卡索‧柯尼醫學公

司(Castle Connolly Medical Ltd.),評選為「全美頂

尖癌症醫師」之一!1982 年從醫學系畢業後,赴美取

得費城傑佛遜醫學大學博士學位,並在天普大學、耶

魯大學分別完成內科訓練及腫瘤骨髓移植的專科訓練

1993 年進入洛杉磯「希望城國家癌症醫學中心」

(City of Hope Cancer Center)擔任腫瘤內科主治醫師、臨床分子藥理學部門主任至

「希望城癌症中心研究所」副院長。除臨床和教育工作外,他還在腫瘤藥理實驗室從

事抗藥性、分子結構方面的研究。【2010 年 12 月閻雲教授(右)回校演講,李祖德

董事長親頒感謝狀】

此外,他長年致力於南

加州醫療公益,是「南

加州華美癌症協會」創

辦人,對慈濟體系骨髓

移植貢獻良多,也是美

國華人圈當中,醫德、

醫術口碑兼備的腫瘤良醫;他同時是加州理工學院教授,為

Caltech 奈米標靶用藥

研發團隊的臨床靈魂人物,在國際腫瘤新藥開發,持續展現傲人成績。【圖:閻雲

教授(左圖左

2、右圖右 3)自 2009 年起即已多次專程返國分享學術研究】

睽違母校近

30 年後,閻雲教授以這樣的雄厚的資歷與經驗,接受北醫大董事會委

予之重任,接掌校長之職,2011 年 8 月 1 日將正式成為本校的教育領航者,相信在

他的帶領下,除加速學校國際化的腳步,並帶動校園內濃厚的學術研究風氣,再造

北醫大的百年乾坤。

(2)

■創設二學院、新增多系所,北醫

新象大不同!

2010 年 7 月經教育部核准創設之

「人文暨社會科學院」、「醫學科技

學院」,分別於今年

4 月 22 日及 6

17 日舉辦創院揭牌儀式,讓北

醫大跨出醫學大學之傳統印象,

尤其「醫學科技學院」(簡稱「醫

科院」)與國內學術兩大龍頭中央研究院與國家衛生研究院合作開辦的「癌症生物

學與藥物研發」、「神經再生醫學」兩博士學位學程,於

100 年學度招生,更廣受關

注與期待。【圖:人文暨社會科學院創院揭牌典禮】

此外,公共衛生暨營養學院

「全球衛生暨發展碩士學位學

程」,因為教育部推動全英語

教學方式,亦提早於

100 學年

招生;而「口腔醫學院」核准增

設口腔衛生學系、醫材料暨組

織工程研究所博士班;醫科院

101 學年增設之「轉譯醫學博士

學位學程」亦獲通過。在北醫朝

向頂尖醫學科技發展的同時,也不忘許倬雲及王汎森兩院士之建言:「醫學科系學

生應培養人文素養,並與社會科學領域進行跨界整合,除關注自身研究領域外,也

要關心社會新浮現的知識及議題。」【圖:醫學科技學院創院揭牌典禮】

51 年來,北醫大誕生的 17 位醫療奉獻獎得主,個個都如兩位院士所言,是兼具

人文關懷、社會服務熱忱的醫療典範代表;全校師生更致力於國際醫療援助及偏遠

地區之醫療服務。慶華深信北醫學子將傳承此精神,日後於社會上繼續發揚光大,

將之變成北醫人最驕傲的特質。

臺北醫學大學校代理校長

蘇慶華謹誌 2011/07

由 joycechin 發表於 July 22, 2011 05:30 PM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教育部自101學年度開始 推動分組合作學習計畫,感 謝張新仁校長及國立臺北教 育大學團隊的帶領,嘉大附

※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教師 陳文哲 ※中國醫藥大學 物理治療學系 學士. ※西園醫院 復健科 物理治療師 陳志偉

分署 崑山科技大學 私立 技專校院 財務金融 財富管理與行銷學程 136 雲嘉南. 分署 大同技術學院 私立 技專校院

C7 國立台中護理專科學校護理科 台中市 主任 C8 中臺科技大學老人照顧系 台中市 助理教授 C9 中山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 台中市 助理教授 C10

一個傳統學校(威爾頓育 科學院:以傳統、守舊的 方法來教授學生)的新文 學老師(基廷),一改學校

依臺中榮民總醫院(以下簡稱本院)組織規程置院長1人、副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設有文教法律碩士班及原住民文

二、本案中等師資類科學生(特教系以外之學生)修習之「教育專業課程版本」應為106年11月17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