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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歷史:盧梭論普遍意志與立法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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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 碩士學位論文. 面對歷史:盧梭論普遍意志與立法家 Facing History: Rousseau on the General Will and the Legislator.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er. io. sit. y. Nat. al. n. iv n C 指導教授:周家瑜 h e n g c h i U博士 研究生:鄭泰鈞 撰. 中華民國一一○年一月. DOI:10.6814/NCCU202100055.

(2) 謝 辭 意義一如月暈,早已圍攏於事件的邊沿,只是更年少的我尚無能釐清那些剛 剛成年之時,對這個世界產生的困惑與抗拒。這段時日所遭遇的人事物,使我在 生活的困頓之中,尋得一處心靈的真實寓所。彷彿此刻行文的當下,我仍坐在論 文指導教授周家瑜老師的研究室裡,一次次在咖啡煮香的寧謐午後,校正著自己 有待細細琢磨的思想;或是與葉浩老師坐在同一張長桌間,討論著已逝的思想家, 及其尚未消逝的思想;抑或是在陳建綱老師激昂而堅定的語氣裡,感覺到窗外的 冬日陽光正照亮書本的字裡行間。這些時間,在不知不覺中,成為我記憶的空間。. 政 治 大 所的日子裡,我仍常回想起魏老師利用課餘時間,與學生們聚餐、談論時事,從 立. 書寫盧梭的動機,是自大學時期的魏楚陽老師的課堂上萌芽的。一直到研究. ‧ 國. 學. 容地暢談生活與學術中的所知所得。也正因為魏老師的鼓勵,我才更加有勇氣來 到政大,竭力投入研究所的訓練,揭開當時心中所無力探究的生活謎題。. ‧. 許多時候,因為家中變故,我恆常誤以為自己是不幸的人,直至今日,才知. sit. y. Nat. 道其實我已經足夠幸運。因為幸運,所以每一句「謝謝」都其來有自。感謝論文. io. er. 指導教授周家瑜老師,每當我寫作陷入迷茫之際,仍不吝於委婉、務實而仔細地. al. iv n C hengchi U 極的生命態度,那使低盪的我接納了一股外來的暖流;感謝陳建綱老師毫不鬆懈 n. 指正我的不足,鼓舞我易於自溺的性情;感謝葉浩老師總是灑脫地向學生傳達積. 地要求學生把握每一行文句,那教會了我該以最嚴格的標準,衡量自己的努力是 否足夠;最後,感謝魏楚陽老師,總是以平易近人的口吻,和煦地提點我如何保 有生活動力的方式。 謝謝你們,使我在面對突如其來的虛無時刻,可以有欄可憑。 另外,我要感謝身邊的朋輩友人,他們的善意,皆成為我記憶裡寧靜的快樂。 感謝南華不厭其煩地聽我廢話,遺我以耳朵,感謝嘉慶贈我菸、酒、幹話和難忘 的北海岸之旅,感謝郁修總能接納我的性情反覆之處,永和的夜依然年輕,感謝. 2. DOI:10.6814/NCCU202100055.

(3) 姿容陪伴我度過許多飯後漫步時光,感謝凡奕願意與我在寢室陽台,激辯無聊的 話題,感謝有勳、冠廷、伯昇,令我在深夜有了放鬆的電動時間。 最後,我要向那些已逝的、珍惜過,卻不再重來的過往,致上遲來的、輕輕 的謝意,是那些更早的憤怒、不安與自由焦慮,使我在這裡,通過書寫,尋獲了 自己曾經念茲在茲的渴望,而那也不過是如今方能釐清,卻早已存在的意義:. 今天,無意中又遇見了 多年以前的自己 但你已經飛得更高更遠了 即使此刻. 立. 政 治 大. 心的田裡結滿了金色的稻穗. ‧ 國. 學. 也沒有一隻麻雀前來啄取. ‧. ──陳雋宏〈祕密〉. y. Nat. n. al. er. io. sit. 2021 年 1 月 13 日. Ch. engchi. i Un. v. 於 恆光橋畔. 3. DOI:10.6814/NCCU202100055.

(4) 摘 要 面對歷史:盧梭論普遍意志與立法家 鄭泰鈞. 本文試圖通過盧梭為其文本一致性所辯護的「融貫體系」,說明在此之中所 隱含的歷史觀,深切地影響其對於普遍意志與立法家的思考。筆者主張,《社會 契約論》旨在克服《第二論述》的歷史發展中曾經出現的假契約,而立法家的角 色,則是為了引導自我奴役的社會人,得以成為獨立訂立契約的公民,兩部著作. 政 治 大. 的目標均是為了回應人性歷史不可避免的腐化。最後,筆者從盧梭為日內瓦、波. 立. 蘭與科西嘉書寫的改革意見中,指出其自寫作之初便以立法家的角色,基於對歷. ‧ 國. 學. 史的判斷,提供化解特定社會困境的療方。. ‧. 關鍵字:讓‧雅克‧盧梭、歷史、普遍意志、立法家、社會契約論.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1. DOI:10.6814/NCCU202100055.

(5) Abstract Facing History: Rousseau on the General Will and the Legislator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NCCU Cheng, Tai-Chun. This thesis attempts to articulate how Rousseau’s implicit view of history deeply. 政 治 大 he defended the “coherent system” for the consistency of his texts. In this thesis, I 立. influenced his perspective towards the General Will and the Legislator, through the way. ‧ 國. 學. contend that the aim of both The Social Contract and The Second Discourse is to resolve. the inevitable corruption in the history of human nature. Specifically speaking, the main. ‧. idea of The Social Contract is to overcome the false contract emerged in history. sit. y. Nat. development described in the Second Discourse. In addition, the role of Legislator is to. er. io. direct the self-enslaved social men to become the citizens who are able to establish. al. iv n C h e n gRousseau Geneva, Poland and Corsica, as a legislator, c h i Uprovides the remedy for certain n. Social Contract on their own. Finally, I conclude that in the reforming projects for. social impediment, based on his judgment of history.. Key words: Jean-Jacque Rousseau, History, General Will, Legislator, Social Contract. 2. DOI:10.6814/NCCU202100055.

(6)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 5 第一節 前言 ......................................................................................................................... 5 第二節《第二論述》的研究方法與盧梭的寫作意圖 ....................................................... 9 第三節 自然與歷史:自我完善的能力 ........................................................................... 15 第四節 章節安排 ............................................................................................................... 22 第二章 面對歷史 I:社會契約論......................................................................................... 26 第一節 《社會契約論》之前的歷史情境 ....................................................................... 26 1.. 自重之愛及其誘發的邪惡與奴役 ........................................................................ 28. 政 治 大 第二節 克服奴役:《社會契約論》 ............................................................................... 39 立 「假契約」與奴役的歷史循環 ............................................................................ 34. 1.. 「從邪惡裡尋找醫治人類的補救辦法」 ............................................................ 43. 2.. 「新的結合」與「如以往一般自由」 ................................................................ 47. 3.. 普遍意志的共同性與時間性 ................................................................................ 53. ‧. ‧ 國. 學. 2.. 第三章 面對歷史 II:立法家 ............................................................................................... 66. y. Nat. sit. 第一節 立法家的科學 ....................................................................................................... 71. 2.. 立法家的說服技藝 .................................................................................................... 75. n. al. er. 《第二論述》與《社會契約論》的過渡問題:語言 ............................................ 72. io. 1.. Ch. engchi. i Un. v. 第二節 英雄主義與立法家 ............................................................................................... 80 1.. 政治與哲學的不和睦 ................................................................................................ 81. 2.. 英雄的超卓之能 ........................................................................................................ 83. 第四章 盧梭的歷史 ............................................................................................................... 88 第一節 盧梭與日內瓦 ................................................................................................... 90 1.. 日內瓦的宗教思想與政治生活 ............................................................................ 91. 2.. 十八世紀日內瓦的政治危機 ................................................................................ 92. 3.. 盧梭論日內瓦政府與人民.................................................................................... 97. 第二節 「正如建築家建立一座大廈」:盧梭作為立法家 ......................................... 103 1.. 盧梭論愛國情感的運用...................................................................................... 105 3. DOI:10.6814/NCCU202100055.

(7) 2.. 現代立法家:盧梭的立法技藝 .......................................................................... 112. 第五章 結論 ......................................................................................................................... 117 第一節. 面對人類的慾望史 ......................................................................................... 117. 第二節. 理想與現實之間 ............................................................................................. 119. 附錄:參考文獻 ................................................................................................................... 122 一、 Jean-Jacques Rousseau 本人的著作 ........................................................................ 122 二、中文參考資料 ............................................................................................................... 122 三、外文參考資料 ............................................................................................................... 123.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4. DOI:10.6814/NCCU202100055.

(8) 第一章 緒論 這也就是說,我即將為你作描述的,是人類的發展歷史。根據你們原初獲得的各 種品質,而在你們文化與習性中遭到破壞,但尚不至於完全加以摧毀。我感覺, 曾有一段時期,有些個人有意中途停止跟隨這發展的腳步。那麼,現在你想尋找 的,就是回到那個所有人尚未啟動發展的時期。你對於現狀不滿的原因,肇因由 此不幸可預見在未來將會出現更多的痛苦,這或許導致你希望能夠回到從前的時 光,這種感覺必然讓你讚揚最早的祖先,批評同時代的人,以及震驚那些不幸活 在之後的人。. 政 治 大. ──讓‧雅克‧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Rousseau 1997a, 133). 學. ‧ 國. 立. 第一節 前言. ‧. 在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的政治思想中,有一個至關重要. Nat. sit. y. 的元素,即是歷史。在上述引文中,吾人不難發現,盧梭相當重視過去與未來的. n. al. er. io. 歷史,如何影響人們的評價活動。本文首要的任務,即是以盧梭政治思想中的歷 史性,詮釋盧梭的政治思想。. Ch. engchi. i Un. v. 諸多學者強調盧梭思想中的歷史元素(Gossman 1964; Einaudi 1967; Strauss 1989; Ansell-pearson 1991)。1儘管盧梭本人並未刻意強調「歷史」的概念,然而 從他描述野蠻人的本性(nature)2,到一路發展出社會、財產權、自重之愛(l’amourprore)之間,的確有過一場人性的轉變。Dent 認為許多哲學家易於認為人的力 Gossman 認為盧梭的歷史概念,不僅僅只是主觀的意識經驗,而是存在於世界上可以被探知和 認識的,不斷流變的事物和事件;Einaudi 則指出盧梭的作品中描寫出一種歷史悲劇性、辯證性 的景象,在不同的歷史階段,無論人們是出於偶然或是自己選擇而使得文明進步,最終都使自身 處於更加矛盾的情境當中。兩者皆有意說明盧梭的思想,呈現出人類的生活將無所遁逃於時間, 而必須生活在具體而實際,但是又令人不滿的經驗當中。兩者皆指出,盧梭的歷史概念,是獨立 於主觀意識之外,不斷變化的實際經驗。 2 Nature 一詞,筆者有時翻譯成自然、人之本性、本性。盧梭有時將 Nature 視為原初的自然狀態 中,人類尚未經歷人為的改變,由上帝所既予(given)的身體構造和潛在能力,而有時則僅僅指 涉經歷歷史而改變、發展的人類本性,筆者端視上下文文意而調整。 5 1. DOI:10.6814/NCCU202100055.

(9) 量和傾向,僅僅是相對固定的,或頂多隨著環境而有所差異的,但是盧梭則暗示 人的自我理解(self-understanding) 、個體和他人之間的互動基礎、個人理解世界 的模式,皆得以在人類的歷史中,經歷根本的改變(Dent 2005, 59) 。Strauss 在 〈現代性的三波浪潮〉(the three waves of modernity)一文指出這層轉變的重要 性,即盧梭視人類從動物般的次人(subman) ,逐漸獲得社會性(sociability)與 理性的漫長歷程(Strauss 1989, 89-90) 。Strass 更特別指出,這樣的歷史發展並非 是目的論式的(teleological) ,歷史的目標和發展方向,既無法由人類加以預見, 也無從計畫(Strauss 1989, 90)。 因此,盧梭自己雖然沒有做出自然與歷史的區分,但是闡述人性如何、為何. 政 治 大. 轉變的過程,卻在他批判霍布斯(Hobbes)自然狀態的論述中作為首務3,也因而. 立. 牽動其對於現代文明的進步的理解。Ansell-pearson 延伸 Strass 的觀點,稱盧梭. ‧ 國. 學. 「發現」歷史作為現代存有經驗的核心問題(Ansell-pearson 1991, 4)。正是由於. ‧. 盧梭將人性視為歷史發展的產物,人既必須在歷史發展中緩慢衍生出社會性、道 德性,以完備其潛在的理性和能力,卻又因此而侵蝕了人性最初的簡樸、誠實的. y. Nat. io. sit. (transparent)、自足(self-sufficient)的幸福(Ansell-pearson 1991, 5-6)。就如. n. al. er. Gossman 精準道出的,歷史對於盧梭而言既是必要的,卻又是難以接受的,因為. Ch. i Un. v. 仰賴歷史發展的進程,人們方能在政治社群中找到個人的幸福,然而這過程卻又. engchi. 使人類一步一步斲喪自然本性,帶來種種不幸(Gossman 1964, 312)。 上述重視盧梭思想中的歷史元素的學者,似乎忽略了盧梭在《論人類不平等 的起源與基礎》 (Discourse on the Origin and Foundations of Inequality Among men, 下文簡稱《第二論述》)一開始就提出的研究方法:「假設與條件式的推理」 (hypothetical and conditional reasoning) 。一如物理學家從基礎的假設出發,排除 實際的歷史事實,而得以橫跨時空差異,解釋全人類的文明發展(Rousseau 1997a,. 盧梭認為霍布斯的確精準地觀察到過去自然權利論述的缺失,指出自然狀態下的人類,並非一 開始就是具社會性的(sociable) ,然而,對盧梭而言,霍布斯自然狀態下的人性,其實是建立社 會之後才會出現的產物(Rousseau 1997a, 151) 。因此,野蠻人如何轉變而成為社會、文明人,是 盧梭批判霍布斯是否有效的關鍵論述。 6 3. DOI:10.6814/NCCU202100055.

(10) 131-2) 。Shklar 就將盧梭「拋開事實」的說法,視為盧梭不關注,甚至迴避歷史 的佐證(Shklar 1969, 6)。她指出盧梭並不在乎因循時間流變的歷史,反而對於 無法逆轉的歷史進程,產生了一種抵抗與逃避的烏托邦思想,並稱他為最後一個 不關切過去與未來的政治理論家。4 據此,筆者認為盧梭在《第二論述》所宣稱的研究方法,使得盧梭思想的歷 史概念產生疑竇,因為就 Shklar 所言,如果盧梭所描繪的人性,只是基於真誠表 達的欲求,提出一套對理想人性的範本,那麼《第二論述》不過就只是出於文明 發展的不滿,所衍生出的逃避、漠視歷史的烏托邦序曲。如此,盧梭之所以將人 性置入歷史當中理解,不過只是為了指出歷史流變如何毀壞人之本性的自然之善. 政 治 大. (natural goodness) ,而非正視作為歷史之產物的人類,如何繼續在歷史當中改造. 立. 自身的文明處境。為了釐清盧梭思想中的歷史元素,筆者將於本章第二節,從盧. ‧ 國. 學. 梭對於霍布斯的批評開始,說明盧梭的意圖,有一部分來自於對日內瓦政局的回. ‧. 應,另一部分則試圖指出盧梭所宣稱的「拋開事實」,指的是暫且拋開聖經關於 人類起源史的描述,而非拋開大自然觀察到的經驗事實。根據這樣的詮釋,有部. y. Nat. er. io. sit. 分論者認為,盧梭的「科學」是類達爾文的演化論。然而,這些論者忽略了十八 世紀所使用的科學一詞,和當代的科學已有相當程度的差異,且盧梭運用其科學. n. al. Ch. i Un. v. 方法所闡釋的人類歷史,亦不可忽略日內瓦神學家所提供的思想資源。. engchi. 其次,如前述學者所指出的,盧梭對於歷史發展的態度,往往流露出對於文 明進步方向的懷疑:文明進步雖然使人類逐步實現潛能,卻也摧毀了人之本性中 的自然之善。這個出現在《第二論述》中的人性與歷史觀,在盧梭晚年宣稱自己. Shklar(1969, 1-3)在《人與公民》 (Men and citizen)一書中,指出盧梭思想和古典烏托邦主義 者如 Thomas More 的親近性。烏托邦主義者譴責侷限人類發展社會性之潛能的原罪,以及任何 無法發展出人類真實能力的實際社會。這些抨擊忽視任何特定的時間與空間限制的觀點,僅僅只 是加諸道德評價於社會發展所造成的種種歪曲人性與心理特徵,以 Shaklar 的話來說,烏托邦思 想旨在藉由人類「應當」可以如何生活,和人類實然的生活之間的對比,亦即呈現 the probable 和 the possible 的鴻溝,以喚起讀者一種道德的肯認。對 Shklar 而言,盧梭重視的是傳達他自我 揭露(self-revelations)的需求,尤其在他的通信和公開著作之中,既看不到任何對歷史的關懷, 更稱不上提供未來任何改革行動的綱領,其所迫切關注的,是人如果得以掙脫外在社會的束縛, 應當可以活成什麼模式(models) 。 7 4. DOI:10.6814/NCCU202100055.

(11) 的思想中有一「融貫體系」(coherent system),而以對話方式寫作的《盧梭評判 讓‧雅克》 (Rousseau, Judge of Jean-Jacques)中,得到更清晰地表達: 「自然使人 幸福而善良,而社會使人墮落而痛苦。」(Rousseau 1990, 209; 212)以及接下來 指出的:「但是人之本性不會逆轉,人一但遠離了天真(innocence)和平等的時 代,就永遠不可能復返。」 (Rousseau 1990,. 209; 213)寥寥數語中,盧梭除了將. 自然與社會作為一組對立的概念,又言明他之所以批判社會,高舉自然的良善, 並不是為了使人類回歸粗樸的自然。筆者認為可將這兩句話,拆析為以下兩個重 要問題: 1. 是什麼原因使人類建立起社會,從而脫離本性,無以復返自然,而又據. 政 治 大. 此造成了人性如何的墮落和痛苦?. 立. 2. 在一場無可復返的文明困境裡,人類該怎麼繼續發展?. ‧ 國. 學. 在這樣的問題意識下,筆者認為,盧梭的要務首先就是找出為人類的不幸負. ‧. 責任的源頭。然而第一個出現的弔詭是,盧梭雖然明白地告訴讀者,社會是人類 腐化的根源,卻也是從自然狀態之中的人類一手從歷史發展中建立的制度,那麼,. y. Nat. er. io. sit. 盧梭所彰顯的人之本性中的善,似乎就因此變得缺乏說服力。原因是,如果人之 本性是善的,為什麼會發展出使人變得邪惡的社會?倘盧梭沒有釐清人之本性的. n. al. Ch. i Un. v. 轉變,那麼人類的自然之善不過是一派虛言,因為人性是人為歷史的進展中發展. engchi. 出各種社會制度的根源,也因而帶來自我腐化的結果。 這項爭議,透露出盧梭的歷史概念,顯然是他「融貫的體系」中不可或缺的 前提,亦即人之本性,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是否即是造成了人類腐化的起因。 因此,人之本性與歷史發展之間的複雜關係,成為盧梭是否能為其所宣稱的「自 然之善」有效辯護的關鍵。 在這個議題上,Kelly 指出盧梭將「自然本性」與「事物和時間的流逝」兩 者區分開來,人類之所以發展出種種的惡德(vice) ,並非人之本性必然的發展方 向,而是隨著人類偶然地與環境互動,意外地激發自我完善(perfectibility)的潛 能,而漸漸發展出來的產物,人之本性並不必然造成人性的腐化(Kelly 2019, 1668. DOI:10.6814/NCCU202100055.

(12) 168) 。然而,Marks 卻不認為盧梭有意區分自然與歷史的概念,他以自然環境的 稀缺作為線索,指出野蠻人受限於地球上自然環境的窘迫,而必然發展出耕種、 冶金及製造工具的技術等等,這意味著自然狀態的野蠻人,就已然發展自然本性 中的自我完善的能力。 兩位學者的扞格之處,其實就在於歷史發展所衍生出的各種人性之惡,究竟 是人類與「偶然」的環境因素互動的過程,還是自然本性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而其關鍵所在,就在於如何理解「自我完善」的能力。此間爭議,筆者將於本章 第三節,重新探討盧梭文本中,自我完善的能力和歷史發展方向之間的關係,以 及兩方學者所缺乏討論的另一個重要線索: 「預見」 (foresight) ,筆者將主張,預. 政 治 大. 見和自我完善的能力之間是一體兩面的,其同時開啟了人類不幸的源頭,但也同. 立. 時能夠使人類能夠更審慎地判斷既存的文明現況,而理解這樣的能力,則將更深. ‧ 國. 學. 入理解盧梭對於文明腐化的立場,並非一味地採取譴責的角度,而是透過區分自. ‧. 然與歷史的概念,釐清人為歷史如何使得人之本性蒙受腐化,而提出社會契約論 和立法家以診治文明的解方,作為盧梭對於其自身融貫體系的回應。. sit. y. Nat. n. al. er. io. 第二節《第二論述》的研究方法與盧梭的寫作意圖. Ch. engchi. i Un. v. 盧梭相當程度地重視到從過去至未來的歷史如何影響人們思考,也意識應該 為哪些讀者書寫的問題,如 Rosenblatt(1997, 159-163)透過爬梳日內瓦政局與 盧梭思想之間的關係,指出盧梭《第二論述》中的〈獻詞〉 (Epistle Dedicatory) , 乃有意批判日內瓦貴族的寡頭統治。 盧梭在抨擊現代文明的《論科學與藝術》 (Discourse on the sciences and art,下 文簡稱第一論述)一文的序言中寫道:「如果一個人企圖超越他所處的世紀,便 不應該為這樣的讀者寫作。」(Rousseau 1997a, 4)盧梭所稱的「這樣的讀者」, 其實正是那些囿於所處的國家、社會或時代限制,對未來的人類文明發展抱持著 樂觀態度,宛如宗教狂熱分子的啟蒙運動哲學家與自由思想者(Freethinker) 。而 9. DOI:10.6814/NCCU202100055.

(13) 此種鮮明的寫作意識在《第二論述》獻給日內瓦共和國,以及偉大與最為榮耀的 主權者(Sovereign Lords)的〈獻詞〉中更加明顯(Rousseau 1997a, 114) 。依《第 二論述》英文版翻譯的責任編輯 Victor Gourevitch 所註,這份〈獻詞〉的內容其 實並不尋常(Rousseau 1997a, 351) 。原因是,盧梭寫作當時的日內瓦,歷經了長 年的內部爭戰,統治者與公民之間的齟齬始終未能消弭,然而盧梭卻諷刺地以公 民的身份署名,稱頌家鄉日內瓦的政治制度與高尚德行。一個不對讀者有所重視, 也不對人世實際的歷史發展感興趣的寫作者,是難以掌握如此巧妙的政治針砭的。 Rosenblatt(1997, 46-51、159-160)指出,盧梭以《第一論述》揚名後,便與數位 因批判日內瓦的貴族(patriciate)而流亡巴黎的中產階級結識,這段期間的交往,. 政 治 大. 促使盧梭嘗試在《第二論述》中補足《第一論述》尚待深入剖析的經濟不平等與. 立. 政治權力的關聯性。自 17 世紀末至 18 世紀上半葉,日內瓦中產階級因政治自由. ‧ 國. 學. 的縮限、政府濫徵稅收等情事,與貴族產生激烈衝突,當時熟悉日內瓦政局的讀. ‧. 者,很容易就能看出盧梭行文的政治意涵,例如他讚美小議會中的執政貴族的德 行與智慧,以及尊重法律、儉樸的習性等,這些溢美之詞幾乎不可能不是一種諷. y. Nat. n. al. er. io. 照。. sit. 刺,因為盧梭所歌頌的內容,正與當時中產階級所批判的社會問題,恰好形成對. Ch. i Un. v. 弔詭的是,盧梭一方面宣稱他對人性的探究,似乎僅僅只是一種邏輯性的演. engchi. 繹推理,無分時空的差異,另一方面〈獻詞〉背後卻藏有其對實際歷史的批判。 關於此中在盧梭研究方法上的爭議,筆者認為值得徵引其關鍵段落如下:. 我們因而從排除所有的事實開始,因為這個問題完全不觸及事實,我們 所採用的研究方式,其目的不再於獲得歷史真相,在於獲得假設與條件 式的推理。它們比展示事物的真實起源,更能適當地釐清事物的本質, 正如同我們的物理學家每天針對世界結構所作的假設一般。(Rousseau 1997a, 132). 10. DOI:10.6814/NCCU202100055.

(14) 如上一節所述,Shklar 基於這段文字,認為盧梭是不在乎歷史的政治思想家, 並且強調盧梭清楚地意識到現代不斷流逝、變動的社會所產生的苦難時,他也同 時產生了對抗而逃避的,缺乏空間和時間的烏托邦思想(Shklar 1969, 6) 。然而, 若首先從這段文字的上下文看來,盧梭採用這項研究方法的意圖,是為了指出過 去談論自然狀態的哲學家,沒有一個人真正觸及自然狀態本身。由於這些哲學家 輒以文明社會形成後才出現的觀念,如透過權威與政府等等,來理解自然狀態下 的野蠻人,卻疏於解釋他們如何在缺乏社會互動的自然狀態中,掌握這些必須經 過社會制度才會產生的觀念,而這也是後文盧梭批評霍布斯的主要論點。因此, 盧梭不可能不理解到自己已經進入文明社會,已無法回到「真正」的自然狀態觀. 政 治 大. 察人的起源,並強調他所談論的並非就是人類最初的真正起源,甚至指出自然狀. 立. 態可能並不存在(Rousseau 1997, 125)。. ‧ 國. 學. 其次,就盧梭所身處的歷史環境來看,Rosenblatt(1997, 164)指出,盧梭所. ‧. 批評的對象,乃是當時用以支持日內瓦寡頭政治之統治正當性的自然法理論。當 時的現代自然法學家如 Barberyrac 和 Burlamaqui,援引格勞秀斯(Grotius)和普. y. Nat. io. sit. 芬道夫(Pufendorf)的立場,將人性描繪成慾望驅動的、傾向暴力的動物,進而. n. al. er. 指出人基於自利計算,將放棄自然自由(natural liberty) ,以組成一個相互保證安. Ch. i Un. v. 全的社會。18 世紀上半葉的日內瓦的貴族,則利用這套自然法理論,而限制人民. engchi. 的參與政治自由,如時任日內瓦當局的發言人 J.-A. Gautier 宣稱,如果人民任憑 意願而改變法律,則社會便會退回自然狀態的混亂之中(Rosenblatt 1997, 125-126; 164-165) 。因此,吾人並不能忽略盧梭在《第二論述》所提出的批評: 「他們談論 野蠻人,想的卻是文明人」(Rousseau 1997a, 132),其實與日內瓦政局的歷史因 素頗有關聯性:霍布斯式的人性的描繪,在日內瓦導致了專制的結果。而這也是 盧梭試圖通過探究真實的人性,以反駁現代自然法學家的人性描繪的關鍵理由。 如此推理,盧梭之所以在文章一開頭就表明「拋開事實」的作法,是為了批 判當時的自然法學家對於自然狀態的錯誤理解,而重新確定人的本性的證據基礎。 盧梭的意圖主要是為了批評過往對於人性的研究方法。 11. DOI:10.6814/NCCU202100055.

(15) 另一方面,盧梭所謂的「拋開事實」,並非拋開所謂的科學或實際經驗的事 實,而是拋開聖經上所載明的人類起源,在暫且擱置此一前提下,推測人類可能 的活動型態(Lanson 2006, 12-13; Staen 2019, 249)。盧梭所試圖探究的,可說是 一種源於經驗觀察而回溯推論的人類演化史。 從盧梭的研究方法視為科學研究的論點延伸,Masters(1968, 111-118)進一 步藉由盧梭對於 Buffon5的理解,認為盧梭將人視為動物系統(animal system)的 一部分,並參照嚴謹的經驗證據,建立確定而穩固的人性基礎,可以說,盧梭排 除了基督教信仰和形上學論述,其做法無非是一種現代物理科學(modern physics scientific)。特別是,盧梭之所以多次徵引 Buffon 的著作,乃是基於研究方法上. 政 治 大. 的理由,尤其 Buffon 的《自然歷史》通過實際的對地質、土壤等等描述和推測. 立. 世界形成的博物誌,對盧梭的影響甚深,《第二論述》中他多處援引當時迥異於. ‧ 國. 學. 歐洲文明的旅遊誌的觀察,藉此向讀者展示人類的自然狀態,很可能就是從野蠻. ‧. 人(savages)的各種狩獵、育兒、抵抗野獸等等活動開始的。而 Buffon 的《自 然歷史》更是在原先缺乏時間概念的牛頓物理學的基礎上,加入了時間變化的元. y. Nat. er. io. sit. 素 (Hulliung 2019, 143) 。按此,盧梭考察人類活動的研究方法,反而說明了盧 梭採取如此方法,是奠基於具有時空關係的,對大自然的經驗觀察之中。. n. al. Ch. i Un. v. 按此,盧梭在《第二論述》中所採取科學分析(scientific analysis)的研究方. engchi. 法,是為了避免以文明社會的概念理解自然,而通過啟蒙時代盛行的科學方法, 以取得知識的確定性,以確立自己抨擊現代自然法學家的穩固證據。如此對人類 的「臆測」史,是基於有限的,尚未完全文明化的人類觀察紀錄,去「回溯推論」 人們由於再也找不到,或因歷史流變而殆失的,最原初的人類經驗,而其中的不 確定因素,也是盧梭之所以宣稱自然狀態「可能並不存在」的理由。 然而,儘管盧梭多處援引豐富的物種觀察資料,並不能說明盧梭僅僅將人類 視為動物系統的一員。筆者認為,Masters 與 Lanson 將盧梭研究方法,窄化為類. 5. 18 世紀法國博物學家,著有《自然歷史》(Natural history) 。 12. DOI:10.6814/NCCU202100055.

(16) 達爾文(Darwin)式的生物演化史,而忽略了盧梭所欲書寫的主題:. 在事物進步的歷程中,何時權利取代暴力,自然順從法律,以及在巨大 事蹟的相互發展中,解釋強者怎能服侍弱者,又人民們如何以實際的快 樂為代價,得到空想的寧靜?(Rousseau 1997a, 131). 首先,無論是 Lanson 或 Masters 或多或少忽略了啟蒙時代的科學一詞,和當 代的科學有相當大的差異。1830 年代以前的英國,對於「科學」或「科學家」這 樣的詞彙是聞所未聞,而十八世紀的法文或德文中,科學(science, Wissenschaft). 政 治 大 理,啟蒙時代的科學發展仍屬於自然哲學(nature philosophy)的一部分(Hankins 立 指的是「知識」,而未必特指自然的知識 (Outram 1995, 94)。就 Hankins 的梳. ‧ 國. 學. 1985, 3-7),而傳統的自然哲學,探究的是上帝的存在論證、自由意志或物質的. 運動等,以理性的邏輯演繹聖經啟示的真理,然而自十七世紀科學革命過後,知. ‧. 識分子轉而從上帝的受造物中,致力於描述或解釋整個物理世界(physical world). sit. y. Nat. 之運作(Henry 2008, 5-6) 。物理並非現代科學所指涉的無生命的物質,而是上帝. io. al. er. 所創造的萬事萬物,這之中包含有生命和無生命的事物,包含我們現在所謂的生. iv n C hengchi U 其次,盧梭撰述《第二論述》的基本態度,在於要使人類意識到,人類要為 n. 物學與社會科學,也都是當時科學活動的研究範圍。. 自己一手造成的歷史中的不平等負責任,而不是上帝或是人之本性使然,而這樣 的研究意圖就與達爾文探討的人類生理結構上的進化有別,因為盧梭在意的不只 是人類的生理結構的變化,還包含人類在人與人及人造事物之間互動層次上,如 何造成人類互相壓迫的社會生活。據此,盧梭之所以會自文章開頭就表明他的研 究方法,其實是整個啟蒙時代基本的科學觀6,也就是從整個上帝創造的大自然 盧梭在《第一論述》對科學的批判,似乎與其《第二論述》的研究方法有所衝突。然而, 《第一 論述》旨在針對科學進步,反而帶來人類共享的倫理風俗(morals, morale)的負面影響,而非全 盤否定科學的益處和實用性。有論者整理後指出,盧梭的思想地圖實際上橫跨諸多十七、十八世 紀的知識領域,其一生中有不少次接觸科學活動的經驗。如早年曾因接觸化學實驗而短暫失明, 或晚年於植物學的研究。在其重要著作中,盧梭亦援引不少科學知識,如《社會契約論》 (Social Contract)論主權與政府之比例所借用的幾何學概念,或是在《愛彌兒》 (Emile)中教導學生認識 13 6. DOI:10.6814/NCCU202100055.

(17) 中通過經驗觀察,而非聖經的諭令,尋找人性的法則。然而,當時學者如達朗貝 爾、狄德羅等百科全書派(Encyclopédiste)人士,對於上帝既予的自然,觀點多 有歧異(Hakins 1985, 161)。尤其,在自然本性的理解上,盧梭並未否定基督宗 教的理解,而且和十八世紀日內瓦的喀爾文教派(Calvinism)有相當重要的關係。 當時日內瓦的喀爾文承繼者,在面對自然神論者(deist)和無神論者(atheist) 哲學家日益增加的歷史情境下,轉而強調基督宗教的合理性,以及倫理性的關懷, 如人類仍然能彰顯上帝賦予的自由以實踐善業,從而獲得救贖7,而稀釋原先喀 爾文所擁護的原罪、預定論(predestination)等教條思想(Rosenblatt 1997, 11-17) 。 因此,盧梭在《第二論述》與其說是一部人性從伊甸園墮落的世俗聖經8,反. 政 治 大. 而是「歷史化」十八世紀日內瓦神學家對於人性和道德實踐方面的重視,亦即描. 立. 述人之本性中的善,如何經過時間流逝而在發展出社會性的過程中,導致本性的. ‧ 國. 學. 腐化(Rosenblatt 1997, 175-176) 。據此,盧梭雖然宣稱自己暫且擱置聖經的啟示,. ‧. 以「科學」的方式探究人類,但如此未必就預設了盧梭所描繪的人類史,僅僅是 類達爾文式的動物演化史,而從此擺脫了基督宗教對於自然的觀點。綜而言之,. y. Nat. io. sit. 盧梭所採用的研究方法,並不能如 Shklar 所言,是其思想中缺乏對歷史的關注的. n. al. er. 佐證,經過上文的爬梳,盧梭的研究方法不僅奠基如 Buffon 對於大自然的觀察. Ch. i Un. v. 般,以科學方法檢證具有時空變化的人性,也回應了實際的日內瓦的政局騷動和. engchi. 神學的轉向。Masters 與 Lanson 雖注意到盧梭的人性是一連串歷史變化的過程, 但忽略了啟蒙時代的科學研究,其實尚未將自然僅僅視為非人類的物質或動物世 界,亦忽略了十八世紀在日內瓦神學的人性觀,在盧梭著作中的影響。. 化學、天文學等知識,皆著重於實際上得自於觀察自然的經驗,而非抽象觀念的形上學思考(Staen 2019, 246-255) 。據此,無論是盧梭本人或是盧梭的著作中,皆未全然反對科學於人類活動中的 效用。 7 十七與十八世紀頗負盛名的喀爾文神學家 Jacques Abbadie,就強調儘管人類存在的歷史發展是 預定有罪的,然而人之本性卻是善良的,因此,人類的救贖就寄望在人類重新尋回上帝創造的本 性(Rossnblatt 1997, 13-14) 。 8 Rossenblatt 認為,如果盧梭的《第二論述》可以被說成是一種世俗化的人類墮落史,也必定可 以反過來說成是一種人類政治與社會史的神聖化,這樣的看法,其實無助於解釋盧梭的意圖 (Rosenblatt 1997, 175) 。 14. DOI:10.6814/NCCU202100055.

(18) 目前筆者僅僅分別從日內瓦的回應以及科學研究方法上,說明盧梭對於歷史 發展的關切,而尚未釐清盧梭所理解的歷史,為何、如何對人之本性造成影響, 以及歷史在盧梭思想中的重要性。為了開展筆者詮釋盧梭的理路,下一節將釐清 盧梭所理解的歷史,如何作為其政治思想的特色,與筆者詮釋其思想的基礎。. 第三節 自然與歷史:自我完善的能力 盧梭在《第二論述》中雖未有意提出自然與歷史的區分,然經上文爬梳過盧 梭的研究方法後,吾人可以確定的是,有別於霍布斯忽略歷史對人性的影響,將. 政 治 大. 自然狀態視為人之本性出於自我保存的動機而相互為戰的抽象情境,也有別於洛. 立. 克(John Locke)將起初的人類逕自視作具備道德性的存有(Aesell-pearson 1997,. ‧ 國. 學. 57; 69) ,盧梭的自然狀態,是人類一連串改變本性的過程,而從中獲得原先自然 本性中潛在的能力。關於自然與歷史之間的關係,盧梭是若昭若隱地以格勞克斯. ‧. 的(Glaucus)的隱喻提出的:. sit. y. Nat. io. er. 時間流逝與事物興替,必然生成的各種變化,人們如何能夠從環境對原. al. iv n C hengchi U 歷經時間、海水與風暴所侵蝕的格勞克斯雕像一樣,它不再像個神,而 n. 初結構所附加改變的部分,分辨出自然形成人的原始狀態呢?正如同那. 更像一隻兇猛的野獸。(Roussau 1997a, 124). 在這個隱喻當中,時間流逝和環境的改變,使得人類原先的自然本性而遭到 侵蝕。盧梭雖然沒有特別釐清,自然本性遭到侵蝕的程度如何,人類是否能在歷 史發展當中保有原初的本性(而此亦成為眾多詮釋者的交鋒重點),但無可否認 的是人之本性無可避免地要在時間的長河中產生變化。 上節提及,盧梭通過科學方法揭示上帝賦予人類的自然本性,說清楚些,則 是在漫長的時空嬗替當中,辨別何謂尚未經過歷史所毀蝕的「自然」,也同時必 須釐清何為歷史,以此批評霍布斯的自利人性,其實是人類自造的歷史產物,從 15. DOI:10.6814/NCCU202100055.

(19) 而能為之融貫體系中的自然之善辯護。 關於人類如何發展的過程,Marks(2005)藉由自然環境的稀缺性,指出自 我完善的能力,在宛如動物般純粹的自然狀態就已然被激發出來,人類自起源始 就注定走向斲傷自然本性的文明,亦即,人的本性開啟了歷史,起初就身在歷史 當中。Kelly 則認為盧梭所指的「事物與時間的進展」 ,並非人之本性的內在發展, 而是人類與外部偶然的自然環境互動,而喚醒自我完善的能力,衍生出種種的人 類知識與邪惡(Kelly 2019, 167-168) ,換言之,歷史發展所衍生的種種人性腐化, 並非人之本性內在固有的必然結果,自然與歷史仍有所區分。其實兩方學者的爭 點,無非集中在作為人性其中一部分的自我完善的潛能。關於此中爭議,筆者徵 引相關段落如下:.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對我們而言,我們被迫發展出獨特與幾乎沒有限制的能力(自我完善的 能力),悲慘的是,它也是所有人類不幸的源頭。就是這種能力,在時. ‧. 間發展的驅力下,將人類從原始的狀態中抽離出來,失去了他原本應該. Nat. sit. er. io. 者所加). y. 度過的寧靜與無辜的日子。 (Rousseau 1997a, 141,括號粗體及內文為筆. al. n. iv n C hengchi U 在這段文字中,一方面盧梭認為人性之所以發展至今,必然經歷一段改變的 過程,另一方面,自我完善的能力似乎早已潛在於人的本性當中,而使得人類從 一開始就注定了人與自然本性的疏離。 在《第二論述》中,自我完善是一種自然給較缺乏動物本能的野蠻人的補償 (Rousseau, 1997a, 141-142) ,其主要體現在人類克服環境(儘管盧梭沒有說明是 自然環境或人為環境)的改變,而獲得除了動物本能以外的一種能力。然而,倘 若自然本性之中的自我完善,即是人開始朝向墮落的源頭,似乎就與下述這段盧 梭的話相矛盾:「追求完美的能力,各種社會德行與其他能力,潛在於原始人而 絕對不會自行發展,因此他們的發展需要一些外在因素的會合。」 (Rousseau 1997a, 16. DOI:10.6814/NCCU202100055.

(20) 153) 據此 Marks 的說法並不具說服力,因為即便自我完善的能力屬於人類本性 的潛在部分,盧梭已明確指出,這樣的潛能首先是經由偶然的「大自然環境」所 促發的。 因此,筆者同意 Kelly 區分自然與歷史的作法,因為人類的自我完善的潛能, 有待大自然偶然的發展而得以激發,也因此,自然本性並非人性敗壞的根源,盧 梭「自然之善」的主張並未受到動搖。為細緻地說明人類和「外在因素」的互動 過程,以及自我完善的潛能如何隨著時間發展,筆者僅就盧梭《第二論述》所宣 稱的「事物與時間的進展」,將人類的發展分成二個階段9。 第一個階段雖然有大自然的變化,但稱不上真正的歷史,只是野蠻人與大自. 政 治 大. 然環境之間的互動,如為了適應氣候或是躲避野獸等等,人之本性尚未有所變化,. 立. 這時的野蠻人只關心自我保存(即自愛 self-love, amour de soi)的展現,只涉入. ‧ 國. 學. 滿足基本的生理需求(need)和身體力量(strength)所侷限的活動。一直到發展. ‧. 初始社會之前,野蠻人的生存工具就是身體,僅能使用宛如動物的本能,準備應 付各種自然環境的突發狀況。在這個階段,自我完善尚未從人的本性中發展出來,. y. Nat. er. io. sit. 因為野蠻人仍只受限於基本需求,而且在無語言和其他環境條件的輔助下,即便 野蠻人發展出更實用的生存工具,也不會促發自我完善,原因是,自我完善的發. n. al. Ch. i Un. 展,仰賴在心靈當中形成的普遍概念(general idea)。. engchi. v. 還有普遍概念只能在字彙的支援之下才會出現在心靈中,而理解則必須 透過命題引導,才能夠掌握這些普遍概念。這是為什麼,動物沒有能力 形成這類理念,也因而沒有那種依附在這類理念之上的追求完美的能力。 (Rousseau 1997a,148). 盧梭強調,野蠻人僅僅受限於身體產生的自然驅力(natural impulse)以及附. 筆者於此不打算贅述《第二論述》中盧梭所描繪的人性細節,僅延伸 Kelly 做出的自然和歷史 的區分,加上我自己的理解,說明自我完善的發展關鍵。 17 9. DOI:10.6814/NCCU202100055.

(21) 隨其上的激情(passions) ,即便野蠻人有一些粗樸的慾望和知識,也不會超過他 在物理條件中的需求(Rousseau 1997a, 142) ,也無法激發出「幾乎沒有限制」的 自我完善之潛能。 而第二階段則是野蠻人與人為的事物和環境的互動。第一階段到第二階段的 轉變,仍然出於大自然的偶然情境,如對抗野獸等,使得野蠻人為了自我保存, 在不斷地與這些不同的事物重複互動的過程裡,「從那當中觀察出事物之間的特 定關係」(Rousseau 1997, 162)。有了心靈的簡單概念,人類開始製作出「人造」 (artificial)的工具和技藝(arts),並察覺眾人結合的力量所能夠滿足的基本需 求,多於個人的單打獨鬥,於是漸漸與他人產生頻繁的互動,建立初始的社會。. 政 治 大. 這時,進入人造社會的野蠻人,也產生了對於這些人造的環境(包括人和人之間. 立. 的互動關係)的新的激情和需求,從而推促人類超越基本的物理需求,轉而追求. ‧ 國. 學. 那些多餘的(至少對盧梭而言)慾求(desire) ,而不斷地改造自己的本性和既有. ‧. 的環境:. Nat. sit. y. 不管道德學家如何說,人的理解能力很多依賴人的激情,而一般都同意,. n. al. er. io. 激情也很多依賴人的理解:透過激情的活動,我們的理性才能朝向完美. i Un. v. 發展,而我們企圖求知的原因,只因為我們圖求快樂。但是,我們不能. Ch. engchi. 夠理解的是,那些既沒有欲求,也無恐懼的原始人,為什麼要費功夫以 理性從事思考。……因為我們只有可能欲求或懼怕那些來自我們理念中 的事物,或是自然的簡單衝動,然而對於尚未啟蒙的原始人而言,他只 能從自然的驅力中獲得激情,所以他的欲求也因而不會超過他在物理條 件中的需求。(Rousseau 1997a, 142). 這裡盧梭很明確地指出兩種欲求的差別,一種僅僅源自於人類的生理結構, 如飢餓、疼痛等,另外一種則是來自於觀念(idea) 。因此,當人類進入了社會, 產生有別於物理需求以外的,來自必須先有語言方能發展的觀念的欲求時,便將 18. DOI:10.6814/NCCU202100055.

(22) 促使人類去追求心靈欲求的滿足,比較不同觀念之間的差異,如好、壞、美、醜、 善、惡等,從而使幾乎無限制的自我完善的能力,不斷重塑人類的本性和生存環 境,以滿足那些遽增的欲求。 人類漸漸脫離動物本性,開始在自然環境中創造出自己的生存環境,並且產 生了來自那些人造環境當中的,有別於身體需求的慾望,也有了人類對過去的記 憶和對未來的預見(foresight) 。筆者認為這樣的能力,不僅是自我完善的產生種 種惡果的根源,也是人類意識到人類自己一手親炙的歷史的關鍵。 這一系列的轉變,同樣發生在純粹自然狀態過渡至初始社會(nascent society) 的過程。儘管初始社會被盧梭比喻為「世界的真正青春」 (Rousseau 1997a, 167) ,. 政 治 大. 甚至比第一階段的野蠻人要更幸福,但是這只是非常短暫的過渡期,因為新的慾. 立. 望正隨著人類的能力和預見的幅度劇增,而不斷擴張,如此不斷地在人與人之間. ‧ 國. 學. 競逐擴張的慾望,即是自愛之心進入在社會當中才萌生的自重之愛(amour. ‧. propre) 。盧梭非常清楚的指出,野蠻人對沒有過去和未來的觀念,例如:野蠻人 為傍晚買回早上所賣出的棉花床而哭泣(Rousseau 1997a, 143) 。自然狀態尚未進. y. Nat. io. sit. 入社會互動之前,時間只是不斷的自我循環,藝術隨著發明者的亡故而毀滅,而. n. al. er. 缺乏任何教育和進步,人們永遠保持著孩提的樣子(Rousseau 1997a, 157)。. Ch. i Un. v. 而當初始社會中的人類,因為偶然的自然環境的變化,碰巧發展出農業和冶. engchi. 金這兩項產業時,作為自我完善之環節的預見的能力,才漸漸有別於野蠻人的無 知而發展出來:. 人們如何知道以及使用鐵,是非常難加以想像的,原因是,在知道結果 為何之前,難以相信人們自己能夠想像,從鐵礦中提煉出物質,然後又 加以融合。 (Rousseau 1997a, 168). 我們相信,當人們變得比較懂得這技藝時,在尖石和細棍輔助下,他們 早在知道如何種植小麥,以及獲得量產小麥的工具之前,先開始在茅屋 19. DOI:10.6814/NCCU202100055.

(23) 周遭種植些許蔬菜與根莖類作物,卻不知,在獻身於種植小麥,開始播 種之前,必須先下決心為了以後的收穫,必須犧牲一些東西。我曾說過, 對於那些在早上仍無法想像晚上需要什麼的原始人而言,這個預見對於 他們的心靈,是遙不可及的。(Rousseau 1997a, 168-169). 財產的觀念,和預見更是脫離不了關係。和洛克相似,盧梭認為施予於自然 資源的勞動是財產權的根源,且除了勞動力以外,也幾乎無法想像別的財產的根 源(Rousseau 1997a, )。但是,人們之所以會出現「財產權」的觀念,在於年復 一年的重複收成,使得人們有了持續性的持有(continuous possession) ,從而「當. 政 治 大. 人開始將眼光放在未來,並且每個人注意到會失去財物時,沒有一個人不會害怕. 立. 因他自己加諸於他人的損害而遭受報復」(Rousseau 1997a, 169)。. ‧ 國. 學. 因此,人類在偶然的情境下,得以發展並且運用耕作、冶金的技藝,或是財 產權的觀念的時刻,與人類自行發展出「預見」的能力可以畫上等號,尤其,財. ‧. 產權的出現,除了勞動力在土地或自然資源上的施與,還必須包含人類害怕所有. Nat. sit. y. 物在未來從自己的持有中被剝奪。. n. al. er. io. 財產權的觀念,和累積財富的慾望,在純粹的自然狀態中的野蠻人是看不見. i Un. v. 的,自愛之心在社會發展之下,使人的欲求不斷地擴張、延伸,超出自己的能力. Ch. engchi. 和需求限度之外,而成為自重之愛,而自重之愛即是預見之能力的另種型態: 「那 想累積財富的慾望,它並非因為真正的需要,而純粹是為了要凌駕在他人頭上的 慾念」 (Rousseau 1997a, 171)這些慾望上的大幅增加,其實就源於人類開始能夠 預料未來或更長遠的需求,滿足了 A 需求,又產生滿足 A 之後所產生的 B 需求, 甚至能夠預先察覺尚未到來的 C 需求,從而「產生各式各樣的新需求」 (Rousseau 1997a, 170)。 因此,自我完善的能力,有很大一部分的關鍵,便是以預見未來(同時也記 得過去)的方式呈現在人類的心靈和社會當中。野蠻人並不會致力於做一些無法 立即得知後果的活動,甚至也意識不到自己的「財產」,因為財產的關鍵,在於 20. DOI:10.6814/NCCU202100055.

(24) 人類能夠在一段時間內,至少記得而且也預料「未來」將會對某個對象持續性的 持有。善忘的野蠻人,基本上無法擁有這樣的觀念。 筆者認為,作為自我完善的預見之能力發揮之後,人類方能參與歷史的流變 方向當中,因而可以改造自己的本性。原初的「自然之善」與「人類的一手造成 的災難」之所以形成對照,在於人類在自己打造的環境中,產生了太多非原初的 需求,雖然一方面人類看似能夠更輕易克服自然環境的阻礙,但是另一方面卻由 於過分膨脹的慾望,帶來人類的奴役關係與邪惡,其中最明顯的,即是人與人之 間加劇的不平等。 據此,人類的自然本性並不為人類流變的歷史負責任。無庸置疑地,在盧梭. 政 治 大. 的文本中,人的本性是善的,而自我完善的能力取代了原罪,是造成人類種種災. 立. 厄的原因(Kelly 2019, 172)。延伸 Kelly 的詮釋,對盧梭而言,自然狀態之中的. ‧ 國. 學. 發展包含兩種,一種是自然環境偶然對人類造成的影響,然而這樣的影響並不會. ‧. 造成人之本性的毀傷,另一種則是人類涉入自然環境,從而建設出人類的歷史, 在自己打造的人為環境中,也重塑了人類的本性。. y. Nat. er. io. sit. 盧梭雖然譴責歷史的發展,卻並不譴責自然環境加諸於人類身上的改變。然 而,一旦自我完善的能力被促發之後,人類方能夠擁有洞察過去到未來的預見,. n. al. Ch. i Un. v. 涉入自然環境的發展,開創人類的歷史,甚至改造了自己的本性。明顯地,盧梭. engchi. 所譴責的是人類藉由自我完善而自行開創的歷史。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對盧梭而 言,人類的歷史發展,並不只會帶來惡劣的結果,特別是盧梭自己還盛讚初始社 會,人之本性和社會性維持平衡的時光。因此,自我完善的能力在盧梭的文本中, 其實暗示著人類的歷史是具改造性的。在《社會契約論》中,盧梭就曾指出: 「立 法家(legislator)不應該依據自己所見到的,而是應該依據自己所能預見到的來 做判斷。」(Rousseau 1997b, 76). 我們絕不可因為盧梭攻擊現代文明而稱它為尚古主義者。人類的原初狀 態或繼其後的幾個前政治社會階段都不是盧梭心目中的可欲選項和理 21. DOI:10.6814/NCCU202100055.

(25) 想社會。它們的唯一用處是充當現代社會的鏡子,讓人可以從中看到現 代社會有多可憎恨,從而起而改革之。人類是無法走回頭路的──這是 盧梭始終強調這一點,雖然他早期作品大概沒有把這一點說得很清楚。 (Gay 2008, 620). 儘管人類受限於自然和自己所創造的歷史,如果能搭配妥善的對未來的預見, 則人類不平等的社會處境,也可能可以通過自我完善的繼續發展而有所改變。尤 其,在人們無法恢復純粹自然狀態的前提下(Rousseau 1997a, 161) ,盧梭書寫人 類的現代文明史,並不是力圖恢復自然狀態,反而是要人們正視過去到現在所累. 政 治 大. 積起來的文明弊病,以社會契約論和立法家作為解方。後續章節將詳述盧梭對於. 立. 第四節 章節安排. 學. ‧ 國. 文明的病根,以及其提出的解決方案。. ‧ sit. y. Nat. 同樣以盧梭的自然之善作為其「融貫體系」以詮釋盧梭的 Melzer(1990),. io. al. er. 曾指出四種盧梭文本中理解「自然」的可能途徑:自省的(introspective) 、心理. iv n C hengchi U 二種理解的方式,無助於理解自然之善的正面論述(positive argument)10,而偏 n. 的(psychological)、歷史的(historical)和社會的(social),並指出第一種和第. 重後兩種以人之本性之外、非自然的、人性邪惡的源頭的方式,來闡述人之本性 並以此鋪展他的思想體系。 乍看之下筆者和 Melzer 的做法似乎有些相似,然而,筆者所關懷者並非僅 僅在於盧梭是否有所謂的融貫的思想體系,而是在預設盧梭思想內部的一致性的 基礎上,理解盧梭如何解決人性的發展歷程,對於人類自身所產生惡果。筆者的 自省的理解途徑乃基於盧梭對於文明人意見的批判,從而轉向個人的內在世界探詢真實的自 然本性,而心理的途徑則從人類自然本性中的自愛,指出人類生活並非目的論式的,自我保存即 是帶來人類自足的、幸福的自然衝動。然而兩者雖提供了人之本性正向(價值上)且正面(內容 上)的論述,然而前者的問題在於,盧梭的自省會不會只是出於一種對人性的虛幻期待?(Melzer 1990, 35)而後者則顯然缺乏說服力,例如幼兒出生時所具備的分離焦慮,在盧梭的文本中卻以 統一、自足的個體呈現(Melzer 1990, 47) 。 22 10. DOI:10.6814/NCCU202100055.

(26) 作法大致如下述兩點:1. 通過盧梭生存時代的日內瓦和歐洲政局的關係,以實際 的歷史理解盧梭的思想內容;2. 以盧梭自己宣稱的思想體系,以歷史在人之本性 上的斲喪,重新探究盧梭對於現代文明的診斷和改革方案。這樣的作法雖不新奇, 然而在盧梭思想的探究上卻是重要的。如第一節所述,盧梭《第二論述》的〈獻 詞〉以及其署名「日內瓦公民」的舉動,在在顯示出盧梭對於日內瓦的關切,就 筆者按有限的能力理解,學界對於這兩者之間的關聯系之著墨,比起關注盧梭文 本的理論一致性,要少上許多。另一方面,誠如 Melzer 所言,盧梭對於歷史產 生的影響,往往使得盧梭本身的思想遭到誤解(Melzer 1990, 2)。因此,本文的 要務,在於重返盧梭晚年所強調的思想體系:「但是人之本性不會逆轉,人一但. 政 治 大. 遠離了天真和平等的時代,就永遠不可能復返。」在這樣的理解基礎下,筆者的. 立. 意圖在於試圖將「自然使人幸福而善良,而社會使人墮落而痛苦」這句話,放入. ‧ 國. 學. 盧梭自己對於人性歷史的批判中加以理解。如此,吾人可以發現,盧梭並非純粹. ‧. 地謳歌自然,或是將人性壓縮成某一種理想的模型,而是提出人類必然要在歷史 當中進行自我改造的基本事實。. y. Nat. er. io. sit. 這樣的「歷史」詮釋途徑,一方面能在自然與歷史區分之中,更清晰地理解 盧梭所宣稱的融貫體系;另一方面,亦能將盧梭看似斷裂的文本(如強調人類並. n. al. Ch. i Un. v. 無固有社會性的《第二論述》以及要人類放棄自然自由的《社會契約論》) ,以盧. engchi. 梭的自己的人性描述加以銜接。例如,諸多詮釋者所提出盧梭的理論建構難題: 社會契約簽訂前,盧梭已經預設了自然人成為契約簽訂之後才結合而致的道德共 同體。然而,就盧梭《第二論述》後半的描述看來,人類早已經歷過許多強者運 用社會結構與弱者簽訂「假契約」的文明發展。據此,《社會契約論》自我預設 的概念建構問題,是詮釋者試圖對盧梭文本的系統性理解所衍生的問題,而並不 存在盧梭本人一開始的思考脈絡。 在本文第一章鋪墊完盧梭對於人類歷史發展的基本看法後,第二章的標題則 是:「面對歷史 I:社會契約論」。本章共分二節,第一節筆者將接續第一章的描 述,鋪陳盧梭描述人類如何由於文明發展,而帶來人們相互奴役、欺騙、猜忌的 23. DOI:10.6814/NCCU202100055.

(27) 境況,從而使強者利用社會特有的人性,欺騙弱者簽訂「假社會契約」,最終導 致了人人相互為戰,形成一種重回殘酷的平等的「新自然狀態」的歷史循環。此 時的文明人的人性,可以說是一種在社會當中仍然以自然人的自我理解生活的 「雙面人」。 第二節則是盧梭為了面對歷史上出現過的假契約,而提出社會契約論以回應 之,亦即通過社會契約正當化(legitimize)第一節的社會關係,如經濟促成道德 上的不平等、私人利益相互為戰的霍布斯處境、人們所喪失的獨立性等等,並在 此說明盧梭如何通過普遍意志(general will)建立一個新的政治社會型態,以取 代過往的奴役社會,並以盧梭的歷史觀,回應眾多詮釋者所提出的問題:盧梭已. 政 治 大. 經預設了自然狀態中的雜眾,已然在社會契約簽訂前,率先成為了契約簽訂之後. 立. 才結合的道德共同體,而產生自我預設的問題。這個問題,固然是盧梭的理論困. ‧ 國. 學. 境,但在筆者通過前述對於盧梭的人性歷史的爬梳之下,盧梭所提出的社會契約,. ‧. 應當放在現代人性發展的過程中加以理解:人類歷史的發展中,已存在許多不平 等的契約,盧梭所提出的社會契約,是寫給在假契約之下的文明人,或是其他已. y. Nat. er. io. sit. 經處於社會狀態的各種民族,早已曾有過某種政府體制、法律(非盧梭社會契約 論中的法律)和共享的倫理風俗。最後,則是提出普遍意志的兩種特性:共同性. n. al. Ch. i Un. v. 與時間性,以釐清盧梭為什麼認為人能夠通過「共同的大我」的公共人格,以克. engchi. 服雙面人的自我矛盾,又能夠提供人民不斷重新自我認識,隨著歷史發展重塑社 群的可能性。 第三章則是: 「面對歷史 II:立法家」 。本章則分作二節,第一節的重點聚焦 在立法家的必要性,出於文明社會中的人民,無法自奴役境況中理解自由的觀念, 而必須有一公共啟蒙的角色,在不違反社會契約所述的政治權利原則的前提下, 以說服而非強力、學院語言以引導人民。第二節則從〈論英雄最該具備的美德〉 (What is the virtue a Hero Most needs, 下文簡稱為〈論英雄〉)的英雄與《社會契 約論》立法家的關係,並指出立法家與英雄主要的美德,是必須能夠面對歷史不 斷襲來的挑戰,而這樣的美德即是剛毅(fortitude),而與假英雄的武勇(Volar) 24. DOI:10.6814/NCCU202100055.

(28) 有所不同,第二節準備指出立法家的作用,是為了回應了第二章談到經歷過假契 約的人們,很可能受到文明所發展的歷史影響,進而選擇放棄上帝賦予人類的自 由,或是以個人意志凌駕於普遍意志之上,此時立法家將介入過往的歷史,從而 能夠憑藉「預見」的能力,而改造輿論、風俗,使人民的意見更能夠接近普遍意 志而改造人性,指引人們做出更接近普遍意志的判斷。 第四章則是: 「盧梭的歷史」 。本章欲通過以盧梭本人面對歷史的方案,作為 其政治思想的一種可能,以及以立法家作為詮釋盧梭思想的一種方式,共分作二 節:第一節則以《山中書簡》 (Letters written from the mountain)說明日內瓦的經 驗如何影響盧梭所欲擘劃的政體;第二節則說明盧梭透過制定波蘭與柯西嘉憲法,. 政 治 大. 扮演引導、創建的立法家角色,而這樣的角色,正是盧梭自身面對其歷史時代的. 立. 方式,同時,也釐清了盧梭自《第二論述》始,便有意扮演日內瓦人民的立法家,. ‧ 國. 學. 以提供其清晰的抵抗論述。. ‧. 第五章為本文結論。共分兩節。第一節整理回溯筆者從四個章節的爬梳,並 提出本文論述有限之處。第二節則說明本文可能探索的未來方向。.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25. DOI:10.6814/NCCU202100055.

(29) 第二章 面對歷史 I:社會契約論11 於浩歌狂熱之際中寒;于天上看見深淵;于一切眼中看見無所有;于無所希望 中得救。 ──魯迅《墓碣文》. 第一節 《社會契約論》之前的歷史情境 前一章筆者已致力於指出盧梭的研究方法及意圖,乃欲回應日內瓦政局和思 想史上的現代自然法學家對人性的描述。從批判霍布斯的自然狀態中,盧梭幾乎 不得不提出人性轉變的歷史過程,以描繪他透過經驗觀察和回溯推理的野蠻人,. 政 治 大. 方能有效的批評霍布斯的人類本性。換言之,盧梭雖沒有特意區別自然與歷史的. 立. 概念,卻在批判霍布斯中不得不做出鮮明的區分:人的自然本性是人類尚未進入. ‧ 國. 學. 自己打造的歷史當中,而蘊藏著潛在能力的原始狀態。. 而當盧梭在哀逝人性善良的鄉愁之中,戰地記者般敘述一場人類開啟的文明. ‧. 腐化史時,卻同時為這場衰敗史預留了可能的轉機,這伏筆的寓居之所即在於人. Nat. sit. y. 類自我完善的能力當中,正因為人自己可使自己變得更好或更壞,當人類開始對. n. al. er. io. 自己的本性有所不滿時,不應該是譴責,而應該是負責的。可以說,盧梭呼之欲. 11. Ch. engchi. i Un. v. 感謝兩位論文口試委員所提出的批評,即本文於第二章、第三章的書寫中,似乎透露出盧梭在 面對「人類基於自我完善所開啟的人類慾望史」時,所提出的諸種權利原則,早已以立法家的角 色,如同提供日內瓦、波蘭與科西嘉諸國中產階級或政治貴族的政治改革意見般,通過書寫以說 服當時的現代法學家、啟蒙哲人與各種讀者,然而筆者卻並未彰顯此一詮釋線索,使得本文結構 產生不可忽視的斷裂可能。 此一暗伏於文中的詮釋線索,筆者認為,這的確是筆者所欲提出的論文主軸,必須在進入 後文書寫之前,於此釐清。的確在盧梭將《第二論述》獲獎後撰寫的〈獻詞〉獻與日內瓦當局時, 或是將《社會契約論》視為日內瓦政局的描述與改革計畫時,皆有意圖性地要進行政治性的說服, 即通過對於過往人性史的批判,以及在權利原則中對於主權與政府的廓清,以達到對於政治局勢 的針砭,並導引日內瓦人洞悉時勢與自身的未來,並使之認識幸福的寓居之所,同時,為之提供 清晰的解釋,且以其熟悉的語言與之溝通。 的確,自筆者於本文緒論的引言開始,盧梭就一直不斷在向讀者宣示即將揭幕的人類歷史, 與其自身的過去與未來相互牽連。再者,正是因為立法家必須先於《社會契約論》加以閱讀,即 便盧梭撰寫的社會契約論,乃在擘畫人類未來的政治制度,然而,卻在書寫的過程中,有意的說 服日內瓦的讀者,重新認識主權的寓居之所(詳見第四章) 。據此, 《山中書簡》已成為盧梭《社 會契約論》的立法家角色,作為一註腳;而盧梭於撰寫《第二論述》期間,早已因為與日內瓦中 產階級交遊,而萌生為日內瓦寫作,並為其反抗提供政治論述的意圖(見本文第六頁),雖兩者 皆散見於文中,在此為讀者方便理解筆者的書寫意圖,必須於此提綱挈領地提出這項詮釋主張。 26. DOI:10.6814/NCCU202100055.

(30) 出的一則訊息即是如下:「人要為自己親手造成的不幸歷史負責任。」盧梭在這 一點上的獨到之處,或許可以藉 Melzer(1990, 55-58)對於盧梭思想上的前驅者 的梳理作為補充。他指出在盧梭之前,許多古典的思想家如盧克萊修(Lucretius) 、 普魯塔克(Plutarch) 、塞內卡(Seneca) 、塔西陀(Tacitus)一路到蒙田(Montaigne) 等人的思想,幾乎都帶有崇古的成分,也都強調文明發展如何腐化樸實(austerity) 、 自足等生活價值。然而,無論是前述的思想家,或是看似最接近盧梭做法的斯多 噶學派(stoics) ,也從未有像盧梭徹底的認為社會本身是不自然的、不必然出現 的產物。更甚者,盧梭在探究自然本性的科學研究,幾乎沒有人像他藉著 16 世 紀以降的旅遊、探險與殖民的風土紀錄,一面作為佐證,極力強調人類的可塑性. 政 治 大. (malleability) ,另一面批評當時歐洲的學者、政治家到了新大陸上不過只是為了. 立. 商業利益:「整個非洲大陸,它那眾多的人口,那令人感到驚訝的膚色與特徵,. ‧ 國. 學. 都還沒有相關的研究。整個世界遍布我們僅知其名的民族,但我們卻想對人類做. ‧. 判斷!」 (Rousseau 1997a, 211)儘管盧梭對於自然狀態的確定性,看似並沒有十 足的把握,然而相比過去談論自然狀態的哲學家,盧梭更重視經驗證據在推論人. y. Nat. io. sit. 類本性中扮演的作用12,也正是這樣的「歷史感」 (historical sense)使得盧梭的人. n. al. er. 性史成為其思想的關鍵基礎(Melzer 1990, 56) ,藉由這些風土風俗誌的實際或二. Ch. i Un. v. 手觀察,或是若昭若隱地對殖民者的批評,盧梭更加有力地譴責文明進步,是如. engchi. 何將接近純粹自然狀態的野蠻人帶往奴役枷鎖的現代社會,從而強化社會本身是 不自然的極端主張。 不過這樣的說法卻仍然無法仔細闡明盧梭所揭露的自重之愛的發展史,是準. 關於自然狀態的真實性,筆者不再贅述,只更完整提供盧梭自己的說明: 「我承認,我所描述 的事件有可能以多種方式發生,而我僅能根據假設做出我的選擇。當這些假設是最有可能的取自 事物本性,是發現真理的唯一方法,假設就變成理由。」 (Rousseau 1997a, 158)而當面對事實的 確定性的爭議時,盧梭則說: 「兩件為真的事實,是由一連串未知或被認為未知的中介事實聯繫 起來的,如有歷史可資佐證,則由歷史來提供那些起聯繫作用的事實;如無歷史可考,則應該由 哲學來確定那些能夠起聯繫的相關事實。」 (Rousseau 1997a, 158-159)盧梭對自己的人類自然狀 態的假設並非是天真的,而是一方面掌握部分歷史事實,另一方面通過在事實所不及之處進行理 性推論,以相互補充彼此的不足。當然,在不足的部分,如前述所言,也滲入了日內瓦神學的轉 向對盧梭的影響。 27 12. DOI:10.6814/NCCU202100055.

(31) 備為了什麼而書寫。延續 Peter Gay 的線索,盧梭揭示的這場人性史的用意,雖 然絕非要人們回到自然狀態,卻似乎留有曖昧不明之處。為了鞏固本文的詮釋基 礎,筆者將準備釐清如下一個問題:對盧梭而言,自我完善所帶來的人性腐化, 造成了什麼嚴峻的歷史問題?歷史發展要將人類帶往何方? 要處理這個問題,必須說明人性腐化的來源是什麼。作為文明與社會的對照, 純粹自然狀態中的野蠻人,似乎是盧梭用來抨擊文明人的判準。如果筆者的理解 允妥,那麼盧梭最關切的,無非就是人藉著自我完善的能力,在不斷喪失、扭曲 自然本性的過程裡所招致的邪惡。這意味著,邪惡對盧梭而言並不是內在於人類 本性的,而是人在實現它自身的潛能時,在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之中產生的。. 政 治 大. 因此,邪惡與社會關係所帶來的人性轉變息息相關,也就不能不與社會關係所帶. 立. 來的自重之愛有關。. ‧ 國. 學. 1. 自重之愛及其誘發的邪惡與奴役. ‧. Nat. sit. y. 如前文尚未完整說明但隱約提及的,為什麼人類在社會當中,擁有了對於人. n. al. er. io. 造事物和人際關係的慾望後,便會衍生出邪惡?盧梭在這裡試圖說明的並不單單. i Un. v. 只是邪惡本身的源頭,而是更加徹底地指出人類為什麼會出現道德評價。就盧梭. Ch. engchi. 的觀點,這一切是從社會生活的心理狀態開始的:. 在原初狀態或是在自然的真正狀態中,自重之愛並不存在,原因是每一 個人就是看著自己的唯一觀眾,就是宇宙中關心自身的唯一存在者,如 同是自身優點的唯一仲裁者,所以無從與他人做比較,因而自重之愛的 那種情感根本就不會存在於他的心靈之中。基於同樣的理由使得自然人 既不能感受恨意,也不會想到報復,因為這些情緒都來自於受到觸犯 (offense)的看法(opinion);構成觸犯的是蔑視或是意圖加害,而不 是傷害本身。(Rousseau 1997a, 218,括號英譯為筆者所加) 28. DOI:10.6814/NCCU202100055.

(32) 這一段引文,盧梭將野蠻人轉變為社會人的過程,視為人類道德性的開端。 一個將自己視為絕對存在的野蠻人,以數學作比喻,宛如一個正整數,他自己是 他自己的觀察者;而社會人則是將自己視為人際相對關係之中的一份子,是分母 上的一個分子,必須生活在他人之中觀察自己。正是因為如此,自重之愛這樣人 工的、社會的情感,讓原本只重視自己的野蠻人,轉變成為「重視他人眼中的自 己」的社會人。這意味著,人類之所以開始有了道德上的善與惡,前提是已然發 展出自由意志,從而可以感受到他人的「意志」的觸犯,而且由於在社會生活中 不斷將自己和他人做比較(例如:為什麼我過得比較悲慘?),將自己看成最為 重要的對象所致。相對於野蠻人的身體基本需求,善惡、好壞的評價是人類在繁. 政 治 大. 複的人際關係和人造環境當中,經由比較而衍生的各類新慾望。. 立. 誠然,自我完善所帶來的自重之愛是邪惡的源頭,然而,如果邪惡是從自重. ‧ 國. 學. 之愛開始的,吾人從上述引文看到,我們對於善的評價,亦根源於之。那麼,盧. ‧. 梭是否忽略了這個破綻,也就是無意識地忽略自重之愛亦可能帶來善的一面?筆 者認為,盧梭當然清楚自重之愛能同時帶來善與惡的評價,但是此一慾望卻傾向. y. Nat. er. io. sit. 無限制地擴張,從而超越了人力所能及之處,亦即,自重之愛起初固然是中性的, 但盧梭並不認為社會中的慾望與力量的平衡,能夠穩定地維持。在筆者所能蒐羅. n. al. Ch. i Un. v. 的二手詮釋中,除了 Dent(2005) 、Neuhouser(2008)強調自重之愛是中立的人. engchi. 性特徵以外,大部分詮釋者都將自重之愛單作負面詮釋,Dent(2005 71-72)指 出要是完全認為自重之愛只能讓社會中的人類不斷相互鬥爭,忽略了爭取和他人 有同等尊嚴的過程,那麼盧梭所追求的正義與具人性的社會,反而不具可能性。 Neuhouser(2008, 15)更明確地延伸 Dent 的觀點,自重之愛儘管是邪惡的根源, 但也是人類致力獲得同類承認自己與之為平等者的基礎,不必然引向永恆的墮落, 並以此認為盧梭是試圖在自重之愛中尋找診治人性邪惡的藥方,如同血清正是自 蛇毒提煉那樣。筆者大致同意上述兩位學者對於自重之愛的中立詮釋,不過筆者 並不認為,能夠取得其他平等者的承認,是盧梭提出自重之愛的目的。因為在自 重之愛的發展上,盧梭闡述的特別清楚。 29. DOI:10.6814/NCCU202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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