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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共產主義時期波海三國政經發展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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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

後共產主義時期波海三國政經發展情勢

計畫類別: 個別型計畫 計畫編號: NSC91-2414-H-004-050- 執行期間: 91 年 08 月 01 日至 92 年 09 月 30 日 執行單位: 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 計畫主持人: 洪茂雄 報告類型: 精簡報告 報告附件: 國外研究心得報告 處理方式: 本計畫涉及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2 年後可公開查詢

中 華 民 國 92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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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專題研究計劃

後共產主義時期波海三國政經發展情勢

-結案報告-

摘 要

一九八五年三月,蘇聯在戈巴契夫擔任總書記之後,實行改革開放政策,雖然成功 帶領蘇聯走向「非共化」,邁向社會透明化和多元化,但也導致蘇聯的全面瓦解。而波 海三國的獨立運動,也正是在此一民主化浪潮的推波助瀾之下,成功地脫離蘇聯,重獲 國家的完整主權。獨立後三小國,於一九九一年加入聯合國,外交政策更以「回歸歐洲」 作為最優先原則,在各種重要的國際會議場合中,更表達其欲加入歐盟與北約的期望。 因此,波海三國成功恢復獨立的事實及積極參與國際的態度更成為其他加盟國仿效的典 範。本文就後共產主義時代波海三國的政經發展、追求獨立的過程、憲政體制的選擇、 國會大選所反映的政黨生態,乃至經濟發展情勢和其對外關係的主軸等面向來作觀察和 分析。基本上可獲致下列發現:第一、波海三國的文化傳統和地理位置對於其追求獨立 的經過佔有優勢。第二、依據「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對民主化的自由度和政黨 政治運作的評比,來觀察波海三國的政治發展,可以發現波海三國的進步狀況,已獲得 肯定。再者,從經濟發展的指標來看,亦能說明波海三國族群融合和國家認同的差異性。 第三、波海三國為了要回歸歐洲社會。因此,必須要向西歐看齊,淡化族群和血緣認同, 轉而認同歐洲整體及其主流價值。換言之,波海三國回歸歐洲社會,亦不失為確保國家 安全和政經發展穩定的最佳途徑。 關鍵字:波羅的海三小國、前蘇聯加盟共和國獨立運動、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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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f Politic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The Baltic Nations’ in the Post-Soviet

Abstract

Mikhail Gorbachev implemented “reform and openness” policy (Perestroika and Glasnost) after he served as the General-Secretary of the Soviet Communist in March 1985. Gorbachev’s policy led Soviet Union into “de-communization” process, social transparency and diversity, as well as the complete collapse of Soviet Union. The Independent Movements of the Baltic Nations was the outcome of the then democratization, and they broke away from the Soviet Union successfully, finally re-gained their own full sovereignty. Afterwards the Baltic Nations participated in United Nations (UN) in 1991, set the “Back-to-Europe”(Europeanization) as the most priority of their foreign policies, and expressed their intentions to join European Union (EU) and 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NATO) in many important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s. Therefore, the success of Baltic Nations was a paradigm for other former Soviet Union’s allied Nations. This article observes and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of politics and economics, option of constitutional regime, distribution of political-party resulted from the parliamentary election, as well as the economical development and external relations. Basically, we observes that, first, the cultural tradition and geographical situation are the predominance for Baltic Nations to seek independence; second, the advancement of Baltic Nations has been appraised according to the evaluation from “Freedom House” concerning the degree of freedom of democratization and the system of political-parties; third, Baltic Nations should learn from the Western Europe to back to the European community. They should identify themselves with the unity of Europe and its main values. In other words, for Baltic Nations, backing to Europe is the best way to assure their national security and to contribute to their development.

Keyword: The Baltic Nations, Europeanize, Commonwealth of Independent States, Political and Economic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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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愛沙尼亞(Estonia)、拉脫維亞(Latvia)和立陶宛(Lithuania)等三國向來因其地處波 羅的海(Baltic Sea)沿岸,而被通稱波羅的海三小國。這三個國家的總面積約十七萬五 千平方公里,相當於芬蘭或波蘭領土的一半,1 人口約共有七百三十五萬,比芬蘭人口還 多二百餘萬,但是波蘭人口的五分之一強。波海三國、芬蘭和波蘭均瀕臨波羅的海,都 有過對抗蘇聯或遭其佔領的共同經驗。不過,他們如何尋求獨立自主,擺脫蘇聯共黨的 控制,卻有不同的際遇,個中奮鬥經過,各有所本,可歌可泣。其中尤以波海三國的獨 立訴求最為艱鉅和緊張,並且在國際社會欠缺有力奧援情況下,憑其眾志成城,重建獨 立國家的意志一條心,終告實現。 本研究計劃要探討的重點,基本上著眼於其一、波海三國在蘇聯長達半個世紀的統 治下,靠什麼因素,把握因緣際會,得以實現獨立的夢想;其二、愛、拉、立三國走向 獨立民主之路,如何從「蘇維埃化」解放出來,所進行的政經體制改革進程有何異同之 處?其三、蘇聯解體後,俄羅斯千方百計阻止波羅的海三國融入歐洲社會,為何愛、拉、 立這三個位居俄國大門之前,依然得以邁向「歐洲化」大道前進,而於二 OO 四年之後 正式成為北約和歐盟的一分子,道理安在?最後,頗值進一步探究者,有哪些波海國家 經驗,可供國人借鏡,謹就所聞、所見、所思,整理歸納,做為結論。

二、波海三國的獨立自主背景

波羅的海三國由於自然地理位置相鄰、在歷史上擁有類似的命運。一般說來,研究 波羅的海的人總會將該區域劃歸為一個整體來討論。但事實上,三國各自擁有不同的語 言、文化、風俗習慣與宗教信仰。在語言方面,愛沙尼亞語屬於芬蘭(Finno-Ugric) 的波羅的海的芬蘭語支系(Baltic-Finnish group),因此與芬蘭語較接近;拉脫維亞 與立陶宛則同屬印歐語系,因此兩國語言較為類似。 拉脫維亞北接愛沙尼亞、南鄰立陶宛,由於地理位置居中,向來為歐洲國家與俄羅 斯之間的貿易孔道。拉脫維亞三大主要港口分別為凡斯皮爾斯(Ventspils)、里加 (Riga)、和里帕哈(Liepaja)。其中里加早在十九世紀即成為波海地區的貿易和金融 重鎮,凡斯皮爾斯則是現今波海三國最大的貨運港口。 立陶宛與拉脫維亞、白俄羅斯、波蘭、俄羅斯飛地加里寧格勒(Kalinigrad)接壤, 為波海三國中面積最大的國家。立陶宛具備現代化的公路體系,居波海三國要津的國際 機場和不凍港克萊佩達(Kleipeda)有利於貿易的發展。 愛沙尼亞人、拉脫維亞人與立陶宛人居住在今波羅的海地區已有五千多年的歷史。 西元十三世紀左右在反抗條頓騎士團侵略的過程中,立陶宛人受天主教文化的洗禮,與 波蘭(Poland)結成聯盟,並於一五六九年建立波蘭—立陶宛大公國,從此以後立陶宛就 深受歐洲議會式的民主與西方文化的薰陶。同一時期,拉脫維亞與愛沙尼亞則是先後接 受了新教中的路德教派。

在一七二一年俄國與北歐五國的戰爭中,彼得大帝(Peter the Great) 擊敗瑞典,

因而佔領了愛沙尼亞與拉脫維亞部分地區,從此將俄國的勢力延伸至波羅的海地區。2

1 波蘭面積三百一十萬平方公里,人口三千八百萬人;芬蘭面積三百三十萬平方公里,人口五百一十萬人。 2

Minton F Goldman, ”Global Study: Russia, the Eurasian Repubics, and Central Eastern Europe”, (New Your: Duskin Mcgraw-Hill, 2001), p.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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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九五年,俄、普、奧第三次瓜分波蘭後,波羅的海地區全部成為俄國的勢力範圍,但 由於俄國初期對該地區的統治是全權授予日耳曼貴族,甚少直接干預,因此波羅的海三 國受到日耳曼文化的影響遠較受俄羅斯來得深。十九世紀中期,波羅地海三國內部的菁 英階層開始覺醒,認為應該型塑具有主體思維的民族意識。 至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德國與蘇聯簽署伯瑞斯特—利脫夫斯克條約(Treaty of Brest-Litovsk),波海三小國成為歐洲政治版圖中的獨立國家。3 獨立後,波海三國在政 治上建立西方議會民主制度,實施多黨制並進行自由選舉,但由於政黨過多,難以籌組 穩定的政府,為波海三國日後的軍事獨裁政權埋下種子。在外交上,三國皆為國際聯盟 (League of Nations)的成員,並與蘇聯、西方各國建立正式的外交關係,積極參與 國際事務。 在經濟方面,三國積極實行市場經濟、加速食品加工業與木材工業的發展,除此之 外,亦與英、德、法、美等西方國家建立經貿關係,致力於對外貿易的擴展。在社會福 利方面,波海三國曾頒佈法令,明文規定工作八小時制、禁止雇用童工、發展社會保險 等。波海三國的經濟發展於「戰間期」足以與一峽之隔的北歐國家並駕齊驅;但波海三 國在強敵環伺的情況下,於一九四0年六月遭到蘇聯兼併,雖然於一九四一年至一九四 四年間受到德國納粹的佔領,但在二次大戰結束後,又重回蘇聯的掌控之下。 一九八五年三月,蘇聯在戈巴契夫(Mikhail Gorbachov)擔任總書記之後,實行 「改革」(Perestroika)與「開放」(Glasnost)政策,雖成功帶領蘇聯走向「非共化」, 邁向社會透明化和多元化,但也導致蘇聯的全面瓦解;波海三國的獨立運動,正是在此 一民主化浪潮的推波助瀾之下,成功地脫離蘇聯,重獲國家的完整主權。 波海三國爭取獨立的過程,常被學者引為是導致蘇聯瓦解的間接原因,4 其成功恢復 獨立的事實成為其他加盟國仿效的典範。波海三國在蘇聯瓦解的過程中佔有重要的地 位,其原因歸納有三:首先、波海三國在兩次世界大戰中曾經有過短暫的獨立,是蘇聯 十五個共和國中,具有獨立經驗的國家;其次、波海三國在自然地理上接近歐洲,因此 歐洲的傳媒與生活方式,在極深的程度上影響著年輕一代的價值觀,而且,波海三國經 濟發展的程度遠高於其他加盟共和國,亦曾實施市場經濟,經濟表現皆為蘇聯的楷模。 再者,波海三國有大批流亡海外的移民,在蘇聯統治期間,他們從未放棄獨立的理想, 不但藉由各種機會宣揚獨立的理念,更組成壓力團體向美、加等國政府遊說。這些因素 對於波羅地海三小國能在「人民陣線」成立後的短短三年之間就重獲獨立,實在功不可 沒。 在獨立運動展開前,蘇聯經濟衰退,波海國家亦深受其害;由於有過市場經濟的經 驗,工業化程度又遠較其他加盟共和國來得深,因此波海三國的人民普遍認為,若能擁 有經濟自主權,將會大大提升經濟狀況和生活水準。此外,蘇聯有計畫地大量俄裔人口 遷往波海三國之中,這些俄裔在當地享有各種特權、居住在特定區域,又不願意學習當 地語言,與當地居民格格不入。波海國家的人民將此舉視為一種「殖民主義」的行為, 遂將對經濟的不滿與返殖民的憤怒情緒糾結在一起,再加上民族主義的發酵,長期不滿 的情緒一觸即發。 3

Sallow, John. “Baltic, Face of Independence”(Geographical Magazine, Vol.66), p.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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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海三國的反對運動肇始於一九八0年代中期,以環保抗爭的形式出現。5 在拉脫維 亞主要是反對在 Daugava 河上興建水力發電廠;在愛沙尼亞,反對磷礦的開採和另一波 俄裔的移民計畫;在立陶宛則是抗議在自然保護區旁建立發電廠的提案,以及核電廠的 擴建計畫。由於上述建廠與礦業開發皆由克林姆林宮(Kremlin)當局所主導,因此阻 撓計畫的進行即是反對莫斯科當局。然而這個時期的反對運動並沒有獲得西方國家的注 意,歐美等國只有在蘇聯發生違反人權的事件時,才會有人權團體根據「赫爾辛基協定」 (Helsinki Agreement)前來關切。因此,波海三國領導獨立運動的領袖便集思其他手 段來吸引國際社會的注意。 由拉脫維亞工業城里帕哈的年輕人所組成的「Helsinki-86」團體,以爭取拉脫維 亞的政治和經濟自主權作為訴求,要求蘇聯尊重人權,結束實行「蘇維埃政策」,並將 拉脫維亞語訂為官方語言,該團體為爭取國際社會的支持,亦以手寫信函寄與各國領袖 和國際組織,以搏得認同。6 「Helsinki-86」更於一九八七年六月十四日集會於首都里 加,紀念一九四一年六月十四日遭蘇聯驅逐出境的同胞。該次活動的成功經驗,更是拉 脫維亞自蘇聯統治以來,里加居民首次自發性的參與遊行活動。7 拉脫維亞「Helsinki-86」遊行的成功 開啟 了「紀念日示威 」活 動(Calendar Demonstration)的先河,愛沙尼亞與立陶宛亦向拉脫維亞看齊,往後每年的國家紀念 日,例如獨立紀念日、和約簽署日、德蘇密約簽訂日、人民流放日等,波海三國皆舉行 集會或發動示威抗議活動。最為著名之舉是在一九八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在德蘇密約簽 訂滿五十年的紀念日當天,總數約三百萬的波海三國人民共同手牽手自南部的立陶宛首 都維爾紐斯(Vilnus)經里加延伸至愛沙尼亞首都塔林(Tallinn),形成一條壯觀的人 鍊,宣示爭取獨立的決心。8 隨著抗爭運動的蓬勃發展,有越來越多的團體參與其中,專家和知識份子的角色扮 演更是居功厥偉。在愛沙尼亞與拉脫維亞,獨立運動主要由新聞從業人員、作家、教師 等主導;在立陶宛則是以工程師和技術人員為主。在蘇聯內部,為了政權的延續,抗爭 活動受到共產黨改革派領導人的支持,莫斯科當局亦展現支持改革的誠意。例如,將出 生於愛沙尼亞、但在蘇聯受教育的保守派總書記 Kar Vaino 撤換,改由本土派且支持改 革的 Vaino Valjas 上任,此舉對愛沙尼亞人民具有極大的象徵意義。此外,拉脫維亞 與立陶宛的領導者亦由於不夠積極參與改革而遭到免職處分。9 在共黨領導人的支持下,反對運動團體獲得更多的活動空間和資源在一九八八年秋

天,「愛沙尼亞人民陣線」(Estonian Popular Front)、「拉脫維亞人民陣線」(Latvian

Popular Front)與「立陶宛改革運動」(Movement in Lithuania)陸續舉行成立大會, 政治訴求主要如下:通過政治綱領或決議,舉行自由選舉、維護本國語言與文化、拒絕 其他共和國的移民、爭取政治和經濟的自主權等。 若照時間的先後順序推演,波海國家的抗爭經過是先經濟而後政治兩個時期;但在 爭取經濟自主的過程中,莫斯科當局屢屢以經濟發展計畫無法配合蘇聯五年發展計畫為 5

Ole Norgaard, “The Baltic States after Independence”(Cheltenham: Elgar Press 1996), p.21.

6 Ibid, p.22. 7

Lieven Anatol, “the Baltic Revolution: Estonia, Latvia, Lithuania and the Path to Independence”(London: Great Britain by Biddles Ltd., 1994). P.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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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e Norgaard, op-cit, 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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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而予以凍結。因此波海三國獨立運動的領袖皆認為,真正的經濟自主有賴於政治獨立 的同時存在。10 因而抗爭活動有日益激進的趨勢,爭取政治自主便逐漸成為訴求重點。 在此民族意識提升之際,波海三國開始追求自我認同,力倡恢復宗教、文化、語言、 習俗等傳統,愛沙尼亞更於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宣布共和國主權獨立,雖然遭蘇聯 中央的「嚴厲譴責」。但立陶宛和拉脫維亞亦於隔年五月十八日和七月二十八日跟進發 表主權宣言,重申其共和國法律效力高於蘇聯法律,惟在當時,其象徵意義遠大於實質 意義。 眼見波海三國爭取獨立運動愈演愈烈,蘇共黨總書記戈巴契夫要求三國人就支持蘇 聯之提案進行公投,但波海三國的人民拒絕接受,反而另外進行是否支持獨立的公投。 立陶宛於一九九0年二月九日進行公投,有百分之九十的選民支持脫離蘇聯而獨立;三 月二日愛沙尼亞與拉脫維亞亦對獨立與否進行公民投票,分別有百分之七十七點八和七 十三點六的選民贊成獨立,值得注意的是,波海三國中有近四成的俄裔居民,支持脫離 蘇聯獨立。11 三月十一日立陶宛最高蘇維埃首度宣布立陶宛恢復獨立,並希望能吸引歐 美等國的關注,並給予支持;但事與願違,歐美等國此時仍對戈巴契夫的改革寄予厚望, 並擔心蘇聯一旦瓦解,有危世界局勢的穩定。一九九0年四月蘇聯最高蘇維埃通過加盟 共和國脫離蘇聯的法令,由於這是脫離蘇聯的唯一合法途徑,因此戈巴契夫一再要求波 羅的海三國依此程序進行,雙方因而陷入膠著狀態。一九九一年「八一九政變」後,蘇 聯隨之瓦解,但波海三國仍堅持追求國家主權獨立的立場,不與蘇聯妥協。因而愛沙尼 亞議會於二十日宣布愛沙尼亞完全獨立,拉脫維亞亦於次日宣佈獨立。隨著八月二十一 日政變的結束,波海三國追求多年的獨立目標頓時實現,各國紛紛給予外交承認。波羅 的海三國同時於一九九一年九月十七日加入聯合國。蘇聯瓦解後,繼承其國際地位的俄 羅斯政府亦於九月四日表決通過承認波羅的海三國的獨立,結束蘇聯長達半個世紀的統 治。

表一:波羅的海三國基本資料

愛沙尼亞 拉脫維亞 立陶宛 總人口數 (2003 年) 1,408,556 人 2,348,784 人 3,592,561 人 族群比例 Estonian 65.3%, Russian 28.1%, Ukrainian 2.5%, Belarusian 1.5%, Finn 1% other 1.6% Latvian 57.7% Russian 29.6%, Belarusian 4.1%, Ukrainian 2.7%, Polish 2.5%, Lithuanian 1.4%, Lithuanian 80.6%, Russian 8.7% Polish 7%, Belarusian 1.6% other 2.1% 10

Jan Arneds Trapans,”Toward Independence: The Baltic Popular Movement”(Boulder: Westview Press, 1991), pp.5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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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Crowe, “The Baltic States and the great powers: foreign relations 1938-1940”(Boulder: Westview Press, 1993), p.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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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her 2% 宗教信仰(以佔多為主) 路德教派 路德教派 天主教 國土面積(平方公里) 45,227 64,589 65,300 政府體制 議會民主制 (內閣制) 議會民主制 (內閣制) 議會民主制 (內閣制)

國幣 克朗(Kroon, EEK) 拉次(Lats, LVL) 立塔司(Litas)

官方語言 愛沙尼亞語 拉脫維亞語 立陶宛語

首次獨立日期 1918.02.24 1918.11.18 1918.02.16 2002 年經濟成長率(%) 4.4 4.5 6.7

人均購買力 (2002) 10,900 USD 8,300 USD 8,400 USD

資料來源: http://www.cia.gov/cia/publications/factbook/index.html

三、波海三國政經體制轉型情勢

一九九一年秋波海三國重獲獨立之後,當務之急便是確立新政府的憲政體制,因 此,波海三國是否採行總統制或內閣制以及公民資格的取得立刻成為爭議的兩大核心議 題。 首先,波海國家的人民普遍認為兩次世界大戰中短暫的獨立歷史是段「黃金時代」, 因此引用戰間期憲法將可提供拒絕同意給予俄裔族群公民權的法律正當性;然而,愛、 立兩國在戰間期的憲法並不民主,僅僅是獨裁政權的工具罷了,因此最後僅有拉國恢復 二次大戰期間所使用的憲法。此外,在短暫的獨立期間,由於民主發展不夠成熟,最後 導致獨裁主義的盛行,因此為避免重蹈覆轍,波海國家在政治制度的設置方面特別著重 在各機關間的監督與權力的平衡。 一九九0年二月及三月間舉行最高蘇維埃的選舉是波海三國獨立前最後一次選 舉,也是自蘇聯併吞立、愛、拉三國以來最民主的一次選舉。12 獨立後,三國分別在一 九九二年、一九九三年舉行首次國會選舉;此次選舉的成功,不僅象徵波海國家在蘇聯 統治時代追求民主與獨立成果,更成為未來是否能順利實施政黨政治的試金石。 第一次國會大選結果,愛、拉兩國皆由中間偏右的政黨獲勝並於往後獲得連任,形 成一股支持聯合政府穩定的力量。(詳見表二、表三)立國則由前共黨成員所組成的左 派政黨執政,一度令西方的觀察家認為立國將重回共黨執政的老路,但事後證明,執政 的立陶宛民主勞工黨無論在政治上或經濟上的政策,皆無重返共產體制的意願。但立國 新政府上台,舉步維艱,改革成果有限,難以達到選民的需求和期待,因此於一九九六 年的國會選舉中,立國人民以選票表達不滿,改由右派政黨組成聯合政府。(詳見表四) 值得注意的是,波海三國前共黨在獨立後亦成為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愛國拉國的 前 共 黨 成 員 雖 也 組 成 若 干 左 派 政 黨 , 但 都 不 及 立 陶 宛 民 主 勞 工 黨 ( Lithuanian Democratic Workers' Party, LDDP)在左派政黨聯盟中成為主要的領導角色。其原因 可歸納為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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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intra Bungs, “Elections and the Restoration of the Democratic Processes in the Baltic States”, from RFE/RL Research Report, 10 Aug.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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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愛國與拉國的共產黨員多為俄裔,黨內重要職務亦皆由莫斯科當局直接指 派,愛沙尼亞籍與拉脫維亞籍的黨員人數較少,亦被排除在決策核心之外,因此與共產 黨關係較為疏遠。 第二、黨內領導人將俄裔族群的利益至於本國人民之上,造成愛國人民和拉國人民 與共產黨的關係漸漸疏離;因此獨立後愛、拉兩國由前共產黨員籌組的政黨與聯盟並未 獲得廣泛的支持。反之,立陶宛共產黨在爭取獨立的過程中立場較愛、拉兩國堅定,甚 至幾度與莫斯科當局決裂,因而頗受人民支持。 表二、1990 年∼2003 年愛沙尼亞國會大選概況 1990 年 1992 年 1995 年 1999 年 2003 年 政黨名稱 席 次 百分比 席 次 百分比 席 次 百分比 席次 百分比 席次 百分比 中間黨 (K) 43 41.0% 16 12.25% 16 14.2% 28 23.4% 28 25.4% 共和聯盟(RP) - - - - - - 28 24.6% 愛沙尼亞改革黨 (ER) - - - - 19 16.2% 18 15.9% 28 24.6 愛沙尼亞人民聯 盟 (ERL) - - - - - - 7 7.3% 7 13% 祖國聯盟 (IL) - - 28 22.0% 8 7.9% 18 16.1% 16 7.3% 人民黨 (M) - - 13 9.7% 6 6.0% 17 15.2% 15 7.0% 愛沙尼亞聯合 人民黨 (EUR) - - - - 6 5.9% 6 6.1% 0 2.2% 聯盟黨 (KE) 27 25.7% 18 13.6% 41 32.2% 7 7.6% - - 共和與保守人 民黨 (VKR) - - - - 5 5.0% - - - - 愛沙尼亞國家 獨立黨 - - 10 8.8% - - - 獨立保皇黨 (SK) - - 8 7.1% 0 0.8% - - - - 愛沙尼亞公民 (EK) - - 10 8.8% - - - 其他 35 33.3% 0 19.7% 0 8.2% 0 8.4% 0 2.8% 國會總席次 105 101 101 101 101 *各政黨名稱與簡寫:

K: Centre Party; RP: Union for the Republic - Res Publica; ER: Estonian Reform Party; ERL: Estonian People's Union; IL: Fatherland Union; M: People's Party Moderates; EUR: Estonian United People's Party; KE: Coalition Party; VKR: Republican and Conservative People's Party; ERSP: Estonian National Independence Party; SK: Independent Royalists; EK: Estonian Citiz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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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1990 年∼2002 年拉脫維亞國會大選概況 1990 年 1993 年 1995 年 1998 年 2002 年 政黨名稱 席次 百分比 席次 百分比 席次 百分比 席次 百分比 席次 百分比 新時代(JL) - - - - - - 26 24.0% 人民和諧黨 (TSP) - - 13 12.0% 6 6.5% 16 14.2% 25 19.1% 人民黨(TP) - - - - - - 24 21.2% 20 16.7% 拉脫維亞第一 黨 (LPP) - - 6 5.0% 0 2.3% 10 9.6% 拉脫維亞農民 聯盟 (LZS) - - 12 10.7% 8 6.4 0 2.5% 12 9.5% 祖國與自由黨 (TB/LNNK) - - 6 5.4% 14 12.0% 17 14.7% 7 5.4% 拉脫維亞之路 (LC) - - 36 32.4% 17 14.7% 21 18.4% 0 4.9% 拉脫維亞社會 民主勞動黨 (LSDSP) - - 0 1.6% 0 4.6% 14 12.8% 0 4.0% 新黨 (JP) - - - - - - 8 7.3% - - 人民運動 (TKL) - - - - 16 15.0% 0 1.7 - - 民主黨 (DPS) - - 5 4.8% 18 15.2% 0 1.6% - - 拉脫維亞團結 黨 (LVP) - - 0 0.1% 8 7.2% 0 0.5% - - 拉脫維亞國家 獨立運動 (LNNK) - - 15 13.4% 8 6.3% - - - - 拉脫維亞社會 主義者黨 (LSP) 55 21.5% 7 5.8% 5 5.6% - - - - 拉脫維亞人民 陣線 (LTF) 131 68.2% 0 2.6% 0 1.2% - - - - 其他 15 10..3% 0 6.2% 0 6.2% 0 3.8% 0 6.8% 國會總席次 201 100 100 100 100 *各政黨名稱與簡寫:

JL: New Era; TSP: People's Harmony Party (1998-2002 incl. LSP & Equal Rights Movement); TP: People's Party; LPP: Latvia's First Party (1993-1998: Christian Democratic Union); LZS: Latvian Peasants Union; TB/LNNK: Fatherland and Freedom (1993-1995: TB); LC: Latvia's Way; LSDSP: Latvian Social Democratic Workers' Party (1993: incl. Latvian Democratic Labour Party); JP: New Party; TKL: Peoples' Movement; D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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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cratic Party Saimnieks; LVP: Latvian Unity Party; LNNK: Latvian National Independence Movement; LSP: Latvian Socialist Party (1993: Equal Rights Movement; 1990: Latvian Communist Party); LTF: Latvian People's Front 表四、1990 年∼2000 年 立陶宛國會大選概況 1990 年 1992 年 1996 年 2000 年 政黨名稱 席次 百分比 席次 百分比 席次 百分比 席次 百分比 立陶宛民主勞 工黨 (LDDP) 46 34.1% 73 42.6% 12 9.5% 立陶宛社會民 主黨 (LSDP) 9 6.7% 8 5.9% 12 6.6% 51 31.1% 新聯盟 (NS) - - - 28 19.6% 立陶宛自由聯 盟 (LLS) - - - 1.5% 1 1.8% 33 17.3% 祖國聯盟 (TS) 58 43.0% 28 20.5% 70 29.8% 9 8.6% 基督民主聯盟 (KDS) - - - - 1 3.2% 1 4.2% 立陶宛農民黨 (LKDP) 2 1.5% 18 12.2% 16 9.9% 2 3.1% 立陶宛中間聯 盟 (LCS) - - 2 2.5% 14 8.2% 2 2.9% 立陶宛選舉運 動 (LLRA) - - 4 2.1% 1 3.0% 2 2.0% 立陶宛共產主 義者黨 (LKP-TSKP) 7 5.2% - - - 獨立參選 6 0 1 0 4 0 3 0 其他 7 5.1% 7 12.7% 9 26.3% 6 7.1% 國會總席次 141 141 141 141 *各政黨名稱與簡寫:

LDDP: Lithuanian Democratic Workers' Party; LSDP: Lithuanian Social Democratic Party; NS: New Union; LLS: Lithuanian Liberal Union; TS: Fatherland Union; KDS: Christian Democratic Union; LVP: Lithuanian Peasants' Party; LKDP: Lithuanian Christian Democratic Party; LCS: Lithuanian Centre Union; LLRA: Electoral Action of Lithuanias Poles; LKP-TSKP: Lithuanian Communist Party-CPSU.

6 seats vacant in 1990.

**以上數據資料來源:Parties and Elections in Europe / Parteien und Wahlen in Euro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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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arties-and-elections.de 至於波海三國的立憲過程與政府體制,僅概述如下:

首先,在愛沙尼亞方面,新憲法的產生是由最高蘇維埃與愛沙尼亞國會妥協的結 果;愛沙尼亞國家獨立黨(Estonian National Independence Party, ERSP)承認最高 蘇維埃是合法代表機構,新憲法應以現存制度為基礎。這表示愛沙尼亞國會將不能再宣 稱自己是國家的立法機關。13 協商後,愛沙尼亞國會獲得舉行全國普選的權利,並依據 戰間期法律賦予六十萬愛沙尼亞人公民權。最高蘇維埃對公民法令的讓步換來舉行是否 給予俄裔人口公民權的公投。14 愛沙尼亞於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舉行對憲法草案的 公民投票,百分之九十一的選民支持憲法草案。15 根據新憲法,愛沙尼亞實行議會民主, 行政權主要集中於總統與內閣,總統由國會選舉產生,任期五年。總統雖為國家元首, 但國會為國家結構的基石,新憲法賦予國會決策的權力,國會的決議並不需要再經其他 機關同意。總統需在內閣總辭後十四天內提名新內閣總理的人選。 其次,拉脫維亞雖然在一九九0年發表的獨立宣言中明文規定成立憲法委員會以制 訂新的憲法草案,但憲法委員會從未公開其制憲經過。一九九一年十月,最高蘇維埃通 過決議聲明,只有一九四0年及其後出生的拉脫維亞公民和其後裔才有投票權,此聲明 賦予拉脫維亞人參政權,並將佔全國總人口約百分之二十九的俄裔移民排除在外。一九 九三年大選之後,拉脫維亞和諧黨提出一憲法修訂草案,但並未獲得支持。拉脫維亞國 會最後通過議案確認,重新引用一九二二年的憲法,成為波海三國中,唯一在獨立後沒 有制訂新憲法的國家。 現行的拉國憲法內容龐雜,原因有三:16 其一、原一九二二年憲法的修訂案遭否決, 以修正案補救一九二二年憲法的缺陷;其二、一九七七年制訂的拉脫維亞蘇維埃共和國 憲法若不違背一九二二年憲法及其他法令,則繼續適用;其三、部分一九二二年的憲法 條文已停止適用。由於拉脫維亞憲法摻雜一九二二年憲法與一九七七年憲法,且部分條 文不符合獨立後的現況,因此修憲問題常成為拉國朝野政黨辯論的焦點。 根據拉國憲法,國會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內閣為國家的最高行政機構,總統由國 會選舉產生,為國家元首並擁有內閣總理提名權,任期四年。雖然在一九二二年憲法中 已明文規定總統僅為一代表國家的角色,但拉國重獲獨立後的第一任總統 Guntis Ulmanis 欲仿效愛沙尼亞總統擴大其權限,並致力於推動總統直選,成為依據民意基礎 的實質元首,但是最後並未成功。 再其次,在立陶宛方面,由於立陶宛民主勞工黨與人民陣線雙方皆認為立陶宛有必 要制訂一部新憲法,因而終止是否援用一九三八年憲法的討論。立國政治菁英共識的達 成不僅反映出一九三八年憲法不符合民主潮流的事實,亦顯出立陶宛內部的俄裔人口遠 較愛、拉兩國來得少,不至於在政治決策上對立國人民的權益造成擠壓。但上述兩黨在 對於採行總統制或內閣制方面的議題上,產生嚴重分歧。人民陣線贊成賦予總統較多的 13 但愛沙尼亞於新憲中規定,國會仍為國家最高的立法機關,最高蘇維埃僅成為依憲法諮詢機構。 14 此次公投於一九九二年夏天舉行,百分之四十的俄籍居民被拒絕賦予公民權。 15

Ole Naugaard, op.cit, p.66

16 Lars Johannsen and Anette Pedersen,”The Baltic Republic Estonia, Latvia and Eastern Lithuania: the Development

of Multi-Party System”, in Bogdan Szajkowski ed. “Political Parties of Eastern Europe, Russian and the Successor States”(Essex: Longman Current Affairs). P.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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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其認為一個強勢的總統可確保改革的持續進行;而立陶宛民主勞工黨則傾向採取 議會制,總統只負責外交政策兼國家代表。雙方在就此一議題的公民投票前兩週才磋商 出來的折衷方案,使立陶宛的政府體制異於愛、拉兩國的內閣制:第一、總統較愛、拉 兩國更具實權;第二、政治體制建立在複雜的權力平衡之上。故此,立國總統握有足以 與國會相抗衡的實質權力,這可說是由於獨立後,兩大政黨互不信任所導致的結果。 根據立國新憲法規定,總統為一具有「實質權力」的國家元首,而非僅代表國家, 總統可直接參與外交政策的制訂與施行,總統享有法律提案權並能否決國會通過的決 議。因此在一份針對中東歐國家總統所進行的研究報告便指出:立陶宛總統比愛沙尼亞 與拉脫維亞總統擁有更多憲法所賦予的權力17 。立陶宛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 五年;內閣總理由總統提名,經國會同意後任命並組織內閣。在新政府正式運作之前, 必須提交一份政策草案給國會進行表決是否贊成;若在兩輪投票後仍無法獲得國會多數 支持,內閣必須集體總辭。此一條款的設置不但確保內閣的施政能獲得國會過半數的支 持,反過來說,政府的新政策亦獲得國會的背書,有助於維持政局穩定。職是之故,立 國內閣的更迭不如愛、拉兩國來得頻繁。

四、波海三國邁向「歐洲化」進程

波海三國自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獨立建國以來,由於面積狹小,國力較弱,屢屢受 到鄰近強國的侵略,雖然在戰間期曾採行市場經濟與民主政治,其工業化程度足以與北 歐國家相提並論,但在德蘇密約簽訂之後,卻淪為蘇聯的附庸國。不僅無完整的國家主 權可言,外交政策亦是得跟著莫斯科當局「一面倒」。 波海三國獨立以來,與獨立國協關係一直「保持距離、以策安全」,特別是和俄羅 斯的互動尚談不上正常化。其主要理由,一來要莫斯科對波海三國境內俄裔少數民族政 策耿耿於懷,深抱不平;二來莫斯科力阻愛、拉、立等三國加入北約和歐盟,很不希望 見到昔日的加盟共和國投靠西方,而構成安全上的威脅,以及對獨立國協產生分化作 用;其三、愛沙尼亞與俄羅斯的邊界,拉脫維亞與俄、白俄之間的邊界,乃至立陶宛與 俄在最西邊的「孤島」加里寧格勒()的居民的通行問題。前二者的邊界劃分仍未確定, 如何共同防止走私、打擊犯罪、預防洗錢和恐怖主義等等;尤其在波海三國加入歐盟之 後,加里寧格勒的地位,如何使其一百萬居民進出簡化手續等等。凡此種種,在在都會 牽動愛、拉、立三國與俄羅斯之間的關係發展。直至二 OO 三年,俄羅斯和其他獨立國 協國家,與波海三國始漸有政府較高層的互訪,彼此間的經貿關係也開始有進展。 波海三國好不容易實現獨立之後,為了避免其昔日的宗主國重施故技,企圖鞏固對 該地區的影響力,來維繫莫斯科的勢力範圍。為此,波海三國國家目標的核心價值,必 須確保國家安全和穩定發展,而最有利的途徑,莫過於邁向「歐洲化」,融入歐洲社會。 在二十世紀九0年代初重獲獨立後的波海三國,旋即於同年(一九九一年)加入聯合國; 外交政策更以「回歸歐洲」作為最優先原則。波海三國在各樣的區域合作中表現出積極 參與的態度,在各種重要的國際會議場合中,更表達欲加入歐盟與北約的期望。18 此外, 國際社會亦視波海三國為歐洲國家;雖然立、愛、拉三國同為前蘇聯加盟共和國,但受 17

James McGregor, “The Presidency in East Central Europe”(RFE/RL Research Report 1994). Pp.23-31

18 1994 年 3 月,在北約布魯塞爾高峰會召開後,波海三國正式與北約簽署「和平夥伴關係計劃」,作為加

入北約的準備;1995 年 6 月波海三國更與歐盟簽訂了具有「準會員國地位的結盟協定」(association agreements),該協定亦於 1998 年 2 月正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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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國際社會的援助遠勝於格魯吉亞、阿塞拜疆等獨立國協國家。例如:北歐國家、國際 貨幣基金(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世界銀行(World Bank)、以及歐洲 復興暨開發銀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EBRD)等, 皆提供大量的資金與技術援助,加速波海三國的轉型過程。在國內方面,三國政府則致 力於推動各項改革,由於外國陸續歸還波羅的海三國在兩次大戰期間所存放於國外銀行 的黃金,19

因此有助於經濟穩定和國家重建,其經改成果亦深受國際社會肯定。在經過 十餘年的努力之後,北約於二00二年布拉格高峰會(The Prague Summit)中邀請波 海三國展開入會前的談判;歐盟亦宣布波海三國為二00四年五月,第五次擴大的新會 員國20 。波海三國能夠順利加入歐盟與北約雖然與這兩個龐大的國際組織在因應後冷戰 時期的戰略有關,但三小國自身的努力亦不容小覷。 從歐盟執委會於一九九七年所公布的意見中可以發現,當時波羅的海三小國在政治 運作、經濟環境與社會制度等方面已近歐盟各國的標準。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每年會針對個別準會員國公布一份評估報告,內容分為政治規範、經濟環 境和會員所應承擔之義務21 ;從這份報告中,吾人可以發現,波海三國為符合加入歐盟 所需具備的條件,歷年來以對國內進行大幅度的改革,民主鞏固、市場經濟穩定、公民 社會提升的結果,使得加入歐盟的談判過程更行順利。於二00四年五月正式加入歐盟 後,可謂達成回歸歐洲大家庭的既定外交目標。

五、結論:評估與展望

綜上論述,後共產主義時代波海三國的政經發展就其追求獨立的過程,憲政體制的 選擇,國會大選所反映的政黨生態,乃至經濟發展情勢和其對外關係的主軸等面向的觀 察和分析,基本上可獲致下列發現: 第一、波海三國的文化傳統和地理位置佔有優勢。在共產黨統治和蘇聯控制長達半 個世紀情況下,即使莫斯科有計劃鼓勵俄羅斯族移居該地區,加深「蘇維埃化」的程度, 但因這三國歷史上與西方有密切淵源,追求主權獨立意志堅定,地理位置在波羅的海沿 岸,有利工商業發展。在蘇聯併吞之前,就打下不錯的基礎,致使蘇聯解體後,波海三 國的政經情勢,比其他前蘇聯十二個加盟共和國來得穩定和進步。 第二、公開、公正的自由選舉和政黨政治的運作,是觀察波海三國民主化程度不可 或缺的指標。根據「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22 近年來的評比,不難得知愛沙尼亞、 拉脫維亞和立陶宛等三國的進步狀況,已獲得肯定。如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二年這三個 國家的評比結果,就有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績。23 再者,經濟發展也相當能反映族群融合 19 Jan ArnedsTrapans, “

Toward Independence: The baltic Popular Movemen”t. (Boulder: Westview Press, 1991), p.236

20

成為歐洲聯盟第五波擴大的新成員國計有: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愛沙尼亞、 立陶宛、拉脫維亞、馬爾他、賽浦路斯等十國。

21 詳見歐洲執委會所公布的「議程 2000」報告。”Agenda 2000: for a stronger and wider union” from:

http://europa.eu.int/comm/agenda2000/

22 http://www.freedomhouse.org/ 23

「自由之家」自一九七二年就根據各國的民主化程度作一評比,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和立陶宛三國在 一九九一年的民主化指數皆為完全民主化的 2.3,而二 OO 二年三國的民主化程度更上升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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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國家認同的重要指標。愛沙尼亞的經濟形勢比拉脫維亞和立陶宛要來得進步繁榮,故 其國家認同比例高於拉、立兩國,很值得研究族群關係者參考。 第三、波海三國回歸歐洲社會為其既定目標,認定自己是歐洲的一環,加入歐洲聯 盟和北約更是其國家發展的基本國策。為此,這些國家也得要向西歐看齊,淡化族群和 血緣認同,轉而認同歐洲整體及其主流價值。換言之,波海三國回歸歐洲社會,不失為 確保國家安全和政經發展穩定的最佳途徑。

參考資料

一、英文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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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der: Westview Press.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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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Laurent, Pierre-Henri, and Maresceau, Marc ed, The State of the European Union: Deepinf and Widening(Vol.4). Boulder: Lynne Rienner Publisher, 1998 6. Neunreither, Karlheinz and Wiener Antje ed. European Integration After Amsterdam: Instertutitional Dynamics and Prospects for democrac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7. Norgaard,Ole. The Baltic States after Independence. Cheltenham: Elgar Press, 1996.

8. Trapans, Jan Arneds. Toward Independence: The baltic Popular Movement.

Boulder: Westview Press, 1991.

二、網站資料 www.bbc.uk.co www.cnn.com http://europa.eu.int/comm/agenda2000/ http://www.electionworld.org/estonia.htm http://www.electionworld.org/latvia.htm http://www.electionworld.org/lithuania.htm http://www.cia.gov/cia/publications/factbook/index.html http://www.gksoft.com/govt/en/lt.html http://www.gksoft.com/govt/en/est.html http://www.gksoft.com/govt/en/lat.html http://www.parties-and-elections.de/latvia.html http://www.parties-and-elections.de/lithuania.html http://www.parties-and-elections.de/estoni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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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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