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研究 第69期 民國107年11月
Journal of Geographical Research No.69, November 2018 DOI: 10.6234/JGR.201811_(69).0003
雲林縣濁水溪南岸鄉鎮民居空間之地理學探究
A Geographical Exploration of House Space in Townships along the
Choshui River South Bank
黃衍明
a劉亞蘭
bYen-Ming Huang
Ya-Lan Liu
Abstract
Houses are a part of human geography, and a product of interactions between natural and human geographies. Because numerous influential factors construct complicated relationships,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house characteristics and geographical factors are difficult to clarify. Although the positive relationships between houses and geography cannot be established, the hermeneutic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m can be anticipated. This study mainly attempts to reestablish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houses and geography based on a hermeneutic geographical point of view.
This study takes houses located along the south bank of the Choshui River as examples. A total of 175 farm houses in 95 villages of 6 townships of Yunlin County are investigated. The spatial characteristics are recorded and their distributions are analyzed. This study selects 4 geographical factors, i.e. topography, climate, population, and economy, to make comparative analyses with the distributions of spatial characteristics. The outcomes are as follows:
1. The 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s of house spatial characteristics can be categorized as "mountain-sea prominent mode" and "plain prominent mode". The former mostly correlates with topography categorized as natural geography. The later correlates with an agricultural economy categorized as human geography.
2. Some spatial characteristics, strongly correlating with geographical factories, can be termed "Basic Spatial Characteristics"; the others, reproduced by basic spatial characteristics, can be termed "Composite Spatial Characteristics".
a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建築與室內設計系副教授,通訊作者(email: [email protected])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Architecture and Interior Design, National Yunl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Taiwan.
b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客家研究中心專任助理
3. In addition to topography and economy, the influences of other selected geographical factors, i.e. climate and population, are not significant.
This research is merely focused on the 6 townships along the south bank of the Choshui River. The geographical situations are limited. More comparative studies within various geographical situations are necessary in order to deeply inspect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houses and geography. The socio-economical situations are transforming, and traditional farm houses are adapting to the changing external environment. The dynamic relationships between houses and geography are still worth observing.
Keywords: House Space, Geographical Factors, South Bank of the Choshui River
摘 要
民居建築歸屬於人文地理一環,應是自然與人文條件交互影響的產物。但當影響因素眾多, 而影響因素本身又自成複雜的因果脈絡,便難以釐清地理因素與民居建築特徵之間的關係。雖然 民居建築與地理條件之間的實證關係難以建立,但二者間的詮釋關係仍值得探究。本文嘗試以地 理學觀點詮釋民居空間之特徵,重新連結地理與民居之間的關連性。 本文以濁水溪南岸的傳統農舍合院為例,調查雲林縣境內六鄉鎮的 95 村里的傳統農舍民居共 計 175 件案例,記錄其空間特徵並分析各種空間特徵的地理分布趨勢。本文選取四項地理因素, 分別是地形、氣候、人口、產業經濟,與民居空間特徵變化趨勢進行比對分析,獲得以下結論: 1. 民居空間特徵分布趨勢可分「山海突出模式」與「平原突出模式」。前者大多與自然地理中的地 形條件較為相關;而後者與人文地理中的農業需求有關。 2. 若干民居空間特徵與地理條件的關係較緊密,稱為「基本空間特徵」;若干空間特徵則建立在其 他空間特徵上,與地理因素較為疏遠,屬於「複合空間特徵」。 3. 除地形與經濟產業外,氣候與人口因素對濁水溪南岸民居空間的影響並不明顯。 本研究對象僅限濁水溪南岸六鄉鎮,地理條件有限。若要深究民居與地理的關係,仍須在各 種不同地理條件下進行比對。而且經濟、社會日益變遷,傳統農舍民居都不斷調適外在環境的變 遷,民居與地理的動態影響關係仍待持續觀察。 關鍵詞:民居空間、地理條件、濁水溪南岸動機與目的
建築做為地表面數量最多、佔地最廣的人造物,是屬於人文地理的一部分,與地理條件應有 密切的關連。建築學者劉敦楨認為:「古代人民因地制宜,因材致用,創造了不同風格的建築。」 (劉敦楨等,1987:1)這種建築觀點主張「地」(地理條件)是因,建築風格是果,地理與建築 之間存在一種因果關係。 地理思想或地理學傳統研究有三大取向,包含空間、人地關係、區域複合體。本文所稱之地 理學主要是使用傳統的地理空間的角度來解釋民居空間。以傳統地理空間來看,地理條件主要分為自然地理及人文地理二大部門,前者探討自然環境的形式和活動,研究氣候、地形、海洋、河 湖、土壤、生物等自然形成現象的相互關係;後者則探討建成環境的種種因子,研究地球上人類 一切社會經濟活動,諸如人口、心理、社會、經濟、政治、歷史等皆可列為人文地理學的研究範 疇。總括而言,自然地理是環境先天生成條件,而人文地理則為環境後天附加條件,二大部門形 成了自然現象與人文景觀交互影響之複雜脈絡。倘若以此觀點判斷,一地區的民居建築類型應為 社會文化產物,歸屬於人文地理的一環。然而,民居建築類型的形成絕非人為創造可以概括解釋 的,民居建築類型應是自然與人文條件交互影響的產物。但當影響因素眾多,而眾多影響因素本 身又是自成複雜的因果脈絡,便很難以實證(positive)科學的角度釐清某些地理因素與某個建築 特徵之間是否有絕對的因果關係。雖然民居建築類型與地理條件之間的實證科學關係難以建立, 本文仍嘗試以地理學觀點對臺灣傳統民居建築特徵進行解釋。因民居建築的特徵甚多,包含空間、 材料、匠師法則、工藝技術、功能使用、圖騰符號等,基於篇幅限制並使討論聚焦,先以民居建 築的「空間特徵」著手。 濁水溪為臺灣最長河川,全流域經過南投、嘉義、彰化、雲林四縣。下游自彰化二水、南投 竹山以下,形成廣闊的濁水溪沖積平原,溪北屬彰化縣,溪南屬雲林縣。沿濁水溪南岸沖積平原 由西向東,依序包含雲林縣之麥寮、崙背、二崙、西螺、莿桐、林內等六鄉鎮,此帶狀區域西臨 臺灣海峽,東倚斗六丘陵,地形變化從濱海、平原到丘陵臺地,地理條件多元,因此出現各色各 樣的農舍合院,因此本研究選擇此帶狀區域之民居建築為研究對象,使研究能在有限的範圍內操 作,但又有充分的地理條件變化。
研究方法
本文所討論的「民居」係指該地區最常見的傳統農舍合院類型,大多興建於1920-80 年代的 60 年之間。除麥寮鄉沿海有近海與養殖漁業,以及填海造陸所建成的石化工業區外,此帶狀區域 大多以農業為主、畜牧業為輔,都市化情形僅限於各鄉鎮之行政中心周邊街區,其餘地區之傳統 農舍合院保留完整,為該地區主要的民居類型。 本研究原則上從六個鄉鎮的村里內各篩選1 至 4 件具代表性之民居建築進行平面空間調查,1 所選擇案例皆須以「傳統合院」、「建築保存完整者」、「同意接受調查」等原則進行篩選。本 研究在六鄉鎮95 村里中,共計調查 175 件民居案例(表 1)。 表1 各鄉鎮調查案例數量表 鄉鎮 數量 麥寮鄉 崙背鄉 二崙鄉 西螺鎮 莿桐鄉 林內鄉 總計 村里數 12 村 14 村 18 村 27 里 14 村 10 村 95 村里 案例數量 27 例 21 例 47 例 31 例 24 例 25 例 175 例 調查內容限於民居之空間特徵,不包含材料、匠師法則、工藝技術、功能使用、圖騰符號等 1 部分都市化較為明顯之村里,如各鄉鎮之市區等,多數傳統合院已被拆除改建,故未能取得案例。特徵。空間特徵則可分為正身與伸手的間數、簷廊形式、正身與伸手接法、埕深寬比例、護龍排 數等。詳細的空間特徵說明請參閱後文。 本文分析各鄉鎮民居空間特徵在此帶狀區域的分布趨勢,根據分布趨勢找到該項特徵的高點 或低點,彙整成該空間特徵的「空間現象」。爾後將空間特徵分布趨勢與該地點的地理特徵進行 比對,嘗試連結此特徵分布趨勢高點或低點的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條件,試圖由地理觀點解釋各 空間特徵的地理分布成因,即為「地理解釋」。最後彙整各「空間現象—地理解釋」之關係,找 出具影響力的地理條件,與其所影響的空間特徵。 圖1 雲林縣濁水溪南岸六鄉鎮位置圖
文獻回顧
有關各地傳統民居的相關研究文獻甚多,然以傳統民居與地理條件之關係為主題的研究文獻 鮮少。無論是傳統民居的概括性研究文獻,或者區域性的調查成果,大多會以若干文字篇幅說明 民居與地理的緊密關係。例如汪之力等人便認為環境與建築的空間關係是研究民居的核心(汪之 力主編,1995:13),而環境與建築的空間關係包含四個方面,包含:「第一,天空,上面的自 然,從中吸取光和熱;第二,大地的環境,周圍的自然,包括山、水、林木及人類社會生活;第 三,室內空間,上下左右,變化與聯繫;第四,庭院空間,與室內、天空的聯繫,自然物的人工 設置。」(汪之力主編,1995:13)其中有二項與本文所述之地理有關,包含第一,民居上方的 自然環境,其提供的光、熱、雨水、風均可能影響民居建築;第二為民居四周的自然環境,地勢、水流、林木,以及自然環境所產生的人文、社會、經濟條件所形成的生活。此二項涵蓋了自然地 理與人文地理的範疇。該書便是以地理氣候及功能需求為基礎,以民居空間布局為中心來討論中 國傳統民居。孫大章則認為:「空間組合是指民居按照社會制度、家庭組合、信仰觀念、生活方 式等社會人文因素安排出的民居建築空間形制,它具有鮮明的社會特徵。」「而平面布置、結構 形式則往往受經濟水平、地形地貌、氣候、材料及技術發展等具體條件的影響。」(孫大章,2004: 65)該書所稱之「空間組合」,是民居中屋與屋之連接排列關係,與本文所討論之空間主題有關; 而「平面布置」則是各種功能空間的安排,亦是本文所探討的內容。依照孫大章的觀點,空間組 合與人文地理的範疇相關,而平面布置則是部分受到自然地理影響(地形地貌、氣候)、部分受 到人文地理影響(如經濟水平)。 在臺灣傳統民居類型之研究,徐明福(1990)認為由歷史角度來看,建築是社會文化的一面 鏡子,應釐清「為何(Why)某類人為環境(或建築)(What)如何(How)於何時(When)何 地(Where)被某群人(Who)建造出來」?此五項課題即為建築史研究所涉及的課題(徐明福, 1990)。此架構概括了「地理」(where)與「人為」(why, how, who)兩大部門,體現自然環 境(地)及社會文化(人)與建築之形成具有密切的關係。 相對於前述學者所提出民居類型對於社會文化環境的依賴關係論點,拉普普(Amos Rapoport) 則於《住屋形式與文化》(Rapoport, 1969;引自張玫玫譯,1985)一書提出略為不同觀點。拉普 普針對住屋形成過程及其決定因素的觀點提出質疑,其中包含物理性因素,如氣候與遮蔽(shelter) 之必要、材料、技術與基地等,以及社會性的因素,如經濟、防禦、宗教等。並針對上述決定因 子舉例說明並提出懷疑。住屋之形成有許多因素,各因素之間有著複雜的交互作用,且在不同時 空背景裡,可能僅受某單一因素影響,但亦可能改受其他因素影響。總括而言,拉普普認為建造 房屋是一種文化現象,其形式應受到所屬文化背景的強烈影響,亦即「社會文化」應是住屋形式 的主要影響力,而上述地理條件所提供得物理性因素是次要的、修改性的因素。 近年來有學者著手探討民居類型如何具備地理條件的調適能力,探究民居如何調適於地理環 境的條件。如Huang(2002)以三峽老街之「街屋」類型為研究對象,將街屋之構成分為「房屋 單元規則」、「單元組合規則」,形成街屋之「內在成長法則」(inner mechanism)。內在成長 法則賦予街屋向外無限成長的機制,但街屋的成長會受到外在環境(即自然與人文地理條件,如 地形、道路、經濟等)條件的限制而停止。因此街屋之現狀可視為內在成長法則與外在環境限制 (outer constrains)的平衡。該研究顯示,建築類型具有內在的自主成長能力,而這種能力不必然 受到環境束縛,建築類型與環境的關係雖然密切,但外在環境限制因素並無法全盤解釋民居類型 的樣貌。 黃衍明(2006)又以彰化八卦山腳下的農村民居、嘉義沿海的農村民居,以及臺南市灣裡等三 地民居為案例,分別說明三地的合院式民居類型具有「成長」(以既有的衍生邏輯進行擴張)、「增 生」(以附加空間的方式擴建)與「異化」(進行局部拆除、改建)等三種環境調適模式,從中釐 清在不同環境條件的變遷之下,三地區農村民居所採取的三種調適模式,並分析各自的環境調適效 能與結果。其彰化八卦山腳下民居位於山腳下,僅屋後方受到山坡影響,每座民居相距甚遠,左右 發展腹地大,在大家族制度的發展動力下,合院式民居發展成多院落、多護龍式的外貌;嘉義沿海 農村多採集村發展,近二、三十年來人口成長有限,但各村戶數增加,戶均人口數下降,意味當地
由大家庭制轉為小家庭制,因此合院住宅藉由「增生」加建廚房、浴室等服務空間,以解決家庭服 務設施不足的問題。臺南灣裡地區面臨臺南都會區擴大問題,灣裡逐漸由邊遠漁村轉型為都會邊 緣,都市計畫將其納入重劃,使得原來合院民居所形成的聚落紋理被迫轉換為以街屋為主的都市紋 裡,合院民居調適能力不足以回應如此重大的轉變,因此受到局部拆建、改建的處理。
陳耀如(2008)以蘇門答臘 Batak Karo、Batak Toba 與 Minangkabau 等三地區的民居類型為 案例,推論民居類型的興衰起因出於其各自具有不同的類型調適能力,除了社會、經濟、文化等 無形因素之外,類型調適能力也來自建築內在的有形因子。該文特就上述三個地區民居類型的構 造層級複雜度、構築迴路的有無、構材尺寸的限制、空間形制等部分探討三種民居類型的調適優 勢與劣勢。該研究發現,Minangkabau 民居類型有最佳的調適能力;Batak Toba 民居類型可適應 小家庭化的趨勢,調適能力亦佳;Batak Karo 的民居類型調適能力最差,導致 Batak Karo 民居類 型的案例數量日漸稀少,未來社會變遷之後將幾乎沒有存留的機會。 劉亞蘭(2007)以濁水溪南岸六鄉鎮之民居類型為例,藉由「成因思考」(causal thinking) 及「族群思考」(population thinking)兩種理論來探討建築類型與地理條件之關係。「成因思考」 與「族群思考」兩種假說是哲學家Elliott Sober 所提出的兩種觀念。所謂「成因思考假說」在建 築學領域的應用則是強調地理條件是民居類型的形成條件,對民居類型有主動影響的能力;而「族 群思考假說」在建築學的應用則視民居類型自身是具有衍生能力(generation)的族群,具有環境 調適力(adaptability)。劉亞蘭的論文首先藉由民居類型之空間格局、構造及裝飾等特徵來比對 當地地理條件以驗證成因思考假說,發現並非所有特徵皆能為地理條件所解釋;其次,該文視民 居類型具內在生長機制,進行民居類型之衍生分析以驗證族群思考假說,發現六鄉鎮的地理條件 各不相同,其民居皆各有不同的衍生規則,卻產生共同的民居類型,此表示該類型可以擺脫環境 條件之限制。因此該文提出族群思考之解釋效力優於成因思考之結論,並點出成因思考之解釋限 制。 透過上述民居研究相關文獻探討可發現,雖不能否認民居類型之形成與其所處地理條件有 關,但地理條件並非影響民居類型的充分條件,而且在交錯複雜的各種地理因素之中,甚難將單 一民居特徵視為單一地理因素之參數表現,更何況民居本身充滿了建造者或建造群體的意識表 現。既然地理對民居的因果關係甚難辨認,但民居與地理之間的詮釋(hermeneutic)關係仍是值 得探究的。
地理條件描述
本文將地理條件分為自然地理及人文地理二大部門。二者包含項目皆十分眾多,本文選取與 民居建築較為相關的四個項目進行分析,選擇項目主要以基礎性且具有可度量之項目為主,為進 行雲林縣濁水溪南岸六鄉鎮之地理條件及民居類型之關聯比對。(一)自然地理
雲林縣之自然地理條件乃依據《雲林縣綜合發展計畫》(雲林縣政府,1993)所提供之資訊 為主:1. 地形 濁水溪南岸之地形特徵變化明顯,地勢由東至西逐漸降低,可分為三區: (1) 丘陵臺地地區-僅林內鄉,海拔 100 公尺以上未及 400 公尺之山坡地,地勢起伏,並有坪頂 臺地一處,故屬丘陵臺地地形。海拔雖然不高,但坡度變化明顯,尤其是林內東半邊,坡度 超過30%的土地不在少數。 (2) 平原地區-包含崙背、二崙、西螺、莿桐四鄉鎮,大多數土地為海拔 100 公尺以下之平坦緩 坡平原地區,僅二崙、崙背北邊少數沙崙坡度超過5%。 (3) 濱海地區-僅麥寮鄉。濱海地區主要由濱海沖積平原、海埔新生地及外海沙洲地所組成,坡 度均在5%以下。 圖2 雲林各鄉鎮坡度示意圖 資料來源:98 年雲林縣農地資源空間規劃計畫,中華鄉村發展學會。本計畫重繪。 2. 氣候 雲林縣位於臺灣西南部平原區,氣候受緯度與暖流影響,屬亞熱帶氣候區。但因地形地勢關 係,南北氣候差異較小,東西之差異較大。雲林縣氣候區亦可劃分為三區(圖3、4、5): (1) 丘陵臺地區:東側林內鄉屬之,特徵為雨量多,風害旱災極少。 (2) 平原地區:中部莿桐、西螺、二崙等鄉鎮屬之,特徵介於丘陵臺地與沿海區域之間,雨量適 中,風害較少。 (3) 濱海地區:西側之麥寮、崙背等鄉鎮屬之,特徵為雨量較少,冬季乾燥且季風強烈,旱災頻 率較高,暴風日多。
圖3 地形高度趨勢圖 圖4 雨量高低趨勢圖 圖5 年均風速趨勢圖(示意)
(二)人文地理
六鄉鎮之傳統民居多數興建於1920-1980 年不等,屋齡約 20-90 年,新舊差異甚大,且若干 案例之興建年代久遠,受訪者已無法回答確切興建年代,因此無法將人文地理的背景資料回復到 興建年代。然傳統民居的狀態並非凍結在新建落成之時,大多會隨著家庭人口增減、產業、經濟 等變化進行空間調整,包含增建、改建、拆除等,因此本研究視每件調查個案皆為經過一連串空 間調適至今日所得到的結果。由於本研究的調查期間為2005 至 2007 年之間,因此有關人文地理 之相關資料以雲林縣政府主計處所公告的2002、2009 年統計資料為根據。2本研究亦比對2017 年 的數據,發現數據走勢與2002 年及 2009 年並無太大差異。 1. 人口 就六鄉鎮之人口數比較,2009 年、2012 年鄉鎮人口數變化並不大,六鄉鎮之人口數排序依次 為:西螺鎮>麥寮鄉>莿桐鄉>二崙鄉>崙背鄉>林內鄉。麥寮鄉在台塑六輕宣布在麥寮設廠的 隔年(1986),人口數為 34,612 人,2002 年人口數為 32,599 人,2009 年 35,053 人,至 2018 年 4 月底,人口數已達 45,598 人(麥寮戶政事務所資料)。麥寮的人口數是 6 鄉鎮中變化最明顯的 鄉鎮。 而戶均人口數方面,在2002 年的資料顯示,崙背、二崙、西螺、莿桐、林內五鄉鎮的戶均人 口數大致維持在每戶接近4 人的水準,而麥寮則僅 3 人;2009 年六鄉鎮的戶均人口數多有下降, 麥寮戶均人口數已不及3 人,其餘五鄉鎮約維持 3.5 人/戶,五鄉鎮的差異不大(圖 6、7)。 圖6 2002、2009 年人口數趨勢圖 圖 7 2002、2009 年戶均人口趨勢圖 2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主計處網站http://www4.yunlin.gov.tw/accounting/2. 產業經濟 六鄉鎮之產業皆以一級產業為主,本研究以傳統農舍合院類型為研究對象,因此選取各鄉鎮 農業做為本地區經濟活動的分析對象。依照2002 年與 2009 年的統計數據均顯示,二崙鄉、西螺 鎮從事農業的人口最多,其次是麥寮、崙背與莿桐,林內的農業人口則在2009 年降至六鄉鎮最低。 若從耕地面積來看,2002 年與 2009 年 6 鄉鎮的耕地面積變化不大。二崙鄉的耕地面積是六鄉鎮 之冠,其次是崙背、莿桐與西螺,而麥寮與林內的耕地面積略少。因此從農業人口或耕地面積來 看,位於平原區的二崙都是六鄉鎮中,農業最為興盛者,莿桐、西螺與崙背的農業也占重要的產 業比例(圖8、9)。 圖8 2002、2009 年農業人口數趨勢圖 圖 9 耕地面積趨勢圖
(三)小結
濁水溪南岸之地理條件多元。本研究蒐集自然地理及人文地理各兩個基本項目,包含自然地 理的地形與氣候,以及人文地理的人口與產業經濟。在自然地理條件項目中,地形、雨量和風速 有清楚的數據,且濱海地區與丘陵臺地區二者有明顯差異,呈現東西兩端對比的樣態。在人文地 理條件方面,主要為人口、產業經濟。人文地理的變化速度雖遠快於自然地理,但比對2002 年與 2009 年統計數據後,僅農業人口的變化較為明顯(2009 年少於 2002 年),人口與耕地的變化有 限。但整體皆呈現平原區中段(西螺與二崙)高於丘陵臺地區與濱海區的樣態。 藉由趨勢圖大致可觀察自然地理與人文地理之間的差異。自然地理條件以麥寮及林內較為極 端,由東向西成直線上升或下降;而人文地理條件則以西螺或二崙為基準向東、西兩端上升或下 降。 由各地理條件之趨勢圖可發現六鄉鎮皆有特殊的地理條件(表 2)。東西兩端之麥寮鄉及林 內鄉,在地形、風速兩項自然地理條件之特徵相當極端,而雨量則以林內偏多;而居於平原區之 中段的西螺鎮及二崙鄉在人口、農業人口、可耕地三項人文地理條件特徵較為突出。因此六鄉鎮 之自然地理與人文地理的變化趨勢並不一致。表 2 鄉鎮特殊地理條件比較表 項目 鄉鎮 地形 氣候 人口 產業經濟 濱海 區 麥寮鄉 土地面積最大 地勢最低 東北季風最強勁 冬夏雨量差異小 人口變化大 目 前 人 口 僅 次 於 西 螺 漁業人口最多 耕地面積高於林內 農業人口下降幅度少 崙背鄉 地形平坦 風勢次大 夏季雨量較大,與冬 季雨量差異大 人口僅多於林內 耕地面積僅次二崙 農 業 人 口 下 降 幅 度 大,僅高於林內 二崙鄉 地形平坦 雨量最少 冬夏雨量接近 人口與莿桐鄉相當 耕地面積最多 農業人口僅次於西螺 西螺鎮 地形平坦 冬夏雨量接近 人口最多 農業人口最多 耕地面積排第 4 位 平原 區 莿桐鄉 土地面積最小 地勢次高 地形平坦 冬夏雨量差異大 風勢次小 人口與二崙鄉相當 耕地面積與農業人口 均排第 3 位 丘陵臺地 區 林內鄉 地勢最高 坡度變化最明顯 冬夏雨量皆最多 風勢最小 人口最少 耕地面積最少 農業人口最少 資料出處:本研究整理。
民居空間特徵描述
(一)空間特徵描述
傳統民居的空間基本組成由正身、伸手、護龍等「屋單元」所組成。只有一座正身則被學者 歸為「一條龍」;一座正身加上一座伸手形成「L型」的配置,則歸為「單伸手」;一座正身前 方有對稱的二座伸手形成「ㄇ型」配置,則被學者歸類為「三合院」3 。若干三合院案例在伸手後 方還有護龍,常被稱為「多護龍合院」。 無論正身、伸手或護龍,每一座「屋單元」均由「間」所組成。所謂「間」,是由兩面平行 的「分間牆」上方架設樑桁、屋瓦所界定的空間。一般民居的分間牆可由木、竹所構築的穿斗式 「架扇」所組成,亦可以由磚、石、土埆所疊砌而成。間則因開門、開窗的差異區分為明間與暗 間:明間有大門(一關雙扇或三關六扇)開向屋前方的埕(門口埕)。若明間在正身,則作為大 廳(神明廳)。若明間在伸手,則作為偏廳(人客廳、起居間);暗間則僅有開窗或開小門,作 為臥室、閒間(多用途空間)、儲藏室、灶腳(廚房與餐廳)、洗浴間與便所(浴廁)等服務性 空間。 1. 正身間數 本研究案例之正身明間均居中,左右對稱增加次間形成三開間。持續左右對稱增加間數,則 可形成五開間、七開間及九開間等情形(圖 10)。 3 這些合院的分類僅見於學術文獻。本研究調查地區受訪民眾並未有此分類或稱呼。為行文明瞭,暫採學術慣用分 類名稱。三開間 五開間 七開間 九開間 圖 10 正身間數 2. 伸手間數 各案例之伸手間數以一至九間不等,且數量分布分散,故本研究將伸手分為四間以下及五間 以上,作為區分伸手長短的分界。若左右伸手間數不一者,則以最多間數之伸手為主(圖 11)。 四間以下-短伸手 五間以上-長伸手 圖 11 伸手間數 3. 正身簷廊形式 屋身之簷廊形式可分為四種,一為「出屐起」,即簷廊不立柱,以出屐支撐屋簷,因此簷廊 寬度受限;二為「出步起」,即簷廊立柱,因此簷廊寬度較大;三為「出屐+火庫」,即正身中 段有挑簷但不立柱,左右稍間轉為火庫起收尾;四為「出步+火庫」,即正身中段的簷廊立柱, 但左右稍間轉為火庫起(圖 12)。一般正身簷廊左右對稱,形式較為嚴謹;伸手常因增建、改建 情形,造成單一伸手的簷廊變化過多,或左右伸手的簷廊形式不一致。因此本研究是以正身的簷 廊形式為調查基準。 出屐起 出步起 出屐+火庫 出步+火庫 圖 12 屋身簷廊形式
4. 伸手以三間為單位 以三間為單位增長伸手,並進行屋頂落規(或稱落鵝、落額)的作法,亦即伸手在近正身的 前三開間為「一明兩暗」—二間房間之間配置一偏廳(起居室)。在三間單位之後,可增加一間 並收尾,或者再三間增加等情形(圖13)。 落規 增加一間 落規 第 一 次 落規 第 二 次 連續三間增加 圖13 伸手間數以 3 間為單位 5. 伸手收尾 將伸手最末間之簷廊收尾,即末間之出簷形式轉為火庫起,使原有簷廊可直接進入突出之房 室(圖14)。此收尾方式表示伸手終止向前方擴建,若要繼續擴建,則另外興建一段分離的伸手, 動線上無法與原有伸手串連。 四間以下-短伸手 五間以上-長伸手 圖14 伸手收尾 6. 正身與伸手接法 正身與伸手之接法可由民居正面及背面來觀察,正面接法即為正身與伸手之接觸關係,可分 為「接觸」及「分離」兩種。又因正身與伸手之簷廊形式不同,可再細分為「簷廊相通」(簷廊 直接相連接)、「轉間相接」(簷廊透過屋角轉間連通)及「兩屋分離」(正身與伸手分離,二 者簷廊斷開)等三種情形(圖15)。
接觸—簷廊相接 接觸—轉間相接 分離—兩屋分離 圖15 正身與伸手之接觸關係 7. 正身與伸手對齊關係 正身與伸手銜接處可觀察正身山牆面與伸手背面的對齊關係。以正身山牆為基準,伸手背面 可對齊或向外突出,分為「對齊」、「突出1/2」、「突出 1/3」等三種情形。其中「突出 1/2」 含突出1/2 以上,「突出 1/3」含突出 1/3 以下(圖 16)。在本地區僅極少數的正身山牆突出伸手 背面。 對齊 突出1/2 突出1/3 圖16 正身與伸手之對齊關係(本研究繪製、拍攝) 8. 埕的深寬比例 正身與伸手所圍塑的開放空間稱為「埕」。埕之深度與寬度比例取決於正身與伸手之間數, 正身間數大於伸手間數,則埕之比例為「橫寬型」;若正身間數小於伸手間數,其埕之比例則為 「縱深型」;若正身與伸手間數相當,其埕之比例為「方形」。正身與伸手之對齊關係,亦會影 響埕比例(圖17)。 橫寬型(正身>伸手) 縱深型(正身<伸手) 方形(正身=伸手) 圖17 埕深寬比例
9. 護龍排數 若干民居會在伸手之外增建護龍,外護龍之地位又較伸手次之,為更晚輩之居室或作為牲畜 圈舍。若伸手之外有增建護龍者,護龍數量不含伸手本身可分為1 排、2 排及 3 排。左右護龍之 增建排數不一者,以最多排數為主(圖18)。 1 排 2 排 3 排 圖18 護龍排數
(二)特徵分析
根據本研究針對濁水溪南岸田野調查所蒐集之案例,觀察其民居平面格局特徵,以趨勢圖分 析各特徵在各鄉鎮分布的比例,進而瞭解各鄉鎮民居平面格局類型特徵。 圖19 正身間數比例趨勢圖 圖20 伸手間數比例趨勢圖 圖21 正身簷廊形式比例趨勢圖 圖22 伸手以三間為單位比例 趨勢圖 圖23 伸手收尾比例趨勢圖 圖24 正身與伸手接觸關係比 例趨勢圖圖25 正身與伸手對齊關係比 例趨勢圖 圖26 埕的深寬比例數量比例 趨勢圖 圖27 護龍排數比例趨勢圖 1.在正身間數方面:多數民居的正身開間數為五開間與七開間。正身五開間的比例由西向東遞增, 越接近丘陵臺地區的鄉鎮,正身為五開間的比例偏高;正身七開間的比例由東向西遞增,在接 近丘陵臺地區的鄉鎮,正身為七開間的比例偏低。越接近濱海區的麥寮、崙背,民居正身五開 間與七開間的比例差距並不懸殊,但位於丘陵臺地區的林內鄉,二者比例差距便十分懸殊(圖 19)。 2.在伸手間數方面:各鄉鎮的伸手以三至五間的比例較高。其中接近濱海區的麥寮、崙背兩鄉鎮, 伸手四開間比例遠多過五開間。而平原區的西螺反而是五開間遠多過四開間,二崙的伸手間數 分布較為平均,且四至八開間的比例略高於一至三開間。亦即平原區中間的西螺與二崙的伸手 偏長,其餘鄉鎮則偏向於短伸手(圖20)。 3.正身簷廊形式方面:各鄉鎮正身簷廊為「出屐+火庫起」的比例均偏低,而正身簷廊為「出步 +火庫起」的比例大致都高於其他簷廊形式,唯有丘陵臺地區的林內鄉例外。林內鄉的正身為 「出屐起」的比例近六成,遠超過其他簷廊形式。「出屐起」的比例雖然在丘陵臺地區的林內鄉 所占比例最高,但在濱海區的麥寮鄉所占比例卻低於一成。而平原區的西螺,正身簷廊為「出 步起」、「出屐起」、「出步+火庫起」的比例十分相近,但「出步+火庫起」的比例略高(圖21)。 4.在伸手以 3 間為單位的特徵方面:除丘陵臺地區的林內鄉,其餘鄉鎮的民居伸手大多有以三間 為單位的特徵。其中以二崙鄉的特徵最為明顯,接近八成的民居伸手以三間為單位(圖22)。 5.在伸手收尾的特徵方面:在麥寮、崙背、莿桐三鄉鎮,伸手收尾的比例偏高;在西螺、林內二 鄉鎮,伸手不收尾的比例偏高,而丘陵臺地區的林內鄉最為明顯;而二崙的伸手收尾與不收尾 的比例相當,均接近50%(圖 23)。 6.在正身與伸手接觸關係方面:正身與伸手間的「簷廊相通」者以濱海區麥寮鄉居多數,丘陵臺 地區的林內鄉比例最低;正身與伸手「兩屋分離」者,以丘陵臺地區林內鄉的比例最高,濱海 區麥寮鄉比例最低。換言之,山岳丘陵區的林內與濱海區的麥寮在正身與伸手的接觸關係有很 大的差異。正身與伸手以「轉間相接」者,崙背鄉的比例略高,但並未高於以「簷廊相通」者 (圖24)。 7.在正身與伸手對齊關係方面:幾乎六處鄉鎮的正身山牆與伸手背面對齊的比例都高於其他的狀 況。尤其在崙背鄉,正身與伸手對齊的比例超過90%,遠遠超過其他狀況。在西螺鎮正身與伸 手對齊的比例是六鄉鎮中較低者,約50%(圖 25)。
8.在埕的深寬比例方面:縱深型的埕在六鄉鎮中皆較占多數,僅有在濱海區麥寮的比例與橫寬型 極為相近。在二崙鄉的民居個案中,縱深型埕的比例遠高於橫寬型與方形,是六鄉鎮中比例最 為懸殊者(圖26)。 9.在護龍排數的特徵方面:六鄉鎮民居大多沒有護龍。有護龍者,多數為一條護龍,其中林內鄉、 西螺鎮、麥寮鄉的民居若有護龍,均只有一條護龍。崙背、二崙、莿桐都出現二條護龍的案例, 其中莿桐更出現三條護龍的案例。莿桐鄉的民居若有護龍,護龍數為一條、二條、三條的比例 較為相近(圖27)。 觀察以上民居空間特徵在各鄉鎮的變化,可以歸納出二種基本變化模式:山海突出模式、平 原突出模式。 1.山海突出模式:即在靠近丘陵臺地區(林內與莿桐)或鄰近濱海區(麥寮、崙背)的鄉鎮在某 方面的特徵較其他鄉鎮為突出。這些民居空間特徵說明如下: (1) 正身間數 a. 空間現象:近海的麥寮、崙背的民居正身五開間與七開間的比例差距並不懸殊,但在近 山的林內鄉之比例差距十分懸殊,五開間遠多餘七開間。 b. 地理解釋:林內位於丘陵臺地區,建築腹地較小,正身開間數受限,故五開間比例高於 七開間。反之,麥寮、崙背地形腹地較大,較有出現七開間正身的條件。 (2)正身簷廊形式 a. 空間現象:若僅針對正身為出屐起的比例來看,丘陵臺地區的林內出屐起比例最高,反 之,在濱海區麥寮的比例偏低,山海地區的正身出屐起的比例懸殊。 b. 地理解釋:出步起的屋身深度要大於出屐起,因此需要較大的建築腹地,因此出步起較 容易出現在濱海或平原地區,在丘陵臺地區的林內便多為出屐起。 (3)伸手以 3 間為單位 a. 空間現象:所有鄉鎮的伸手以三間為單位的比例均高於不以三間為單位伸手,唯獨林內 鄉恰好相反。 b. 地理解釋:伸手以三間為單位的條件需要有足夠的伸手間數,位於丘陵臺地區的林內缺 乏足夠的建築腹地興建長伸手,因此伸手以三間為單位的特徵便不明顯。 (4)伸手收尾 a. 空間現象:林內鄉伸手不收尾的比例最高,收尾的比例最低。 b. 地理解釋:伸手要超過 3 間才有收尾的條件,且屋身出步起加上火庫收尾的作法遠比出 屐起以火庫收尾的比例高出許多,因此伸手有收尾的屋身大多為出步起,也需要較大的 建築腹地。位於丘陵臺地區的民居較無法提供長伸手、大屋深的建築腹地條件,因此伸 手出現收尾比例偏低。 (5)正身與伸手接觸關係 a. 空間現象:正身與伸手之間「簷廊相通」者以麥寮居多數,林內比例最低;正身與伸手 「兩屋分離」者則相反,以林內的比例最高,麥寮的比例最低。 b. 地理解釋:因林內的正身屋身大多是出屐起,正身出屐與伸手在構造上不易直接相接, 故使得林內的正身與伸手多數分離;而麥寮正身多為出步,以及出步+火庫,提供正身
與伸手以「簷廊相接」的條件。因此正身與伸手接觸關係雖未直接與地理條件有關,但 透過正身屋身的特徵間接與地理條件產生關係。 (6)埕的深寬比例 a. 空間現象:橫寬型埕比例較高的鄉鎮則是麥寮和林內,前者位於濱海區,後者位於丘陵 臺地區。其中麥寮縱深型埕的比例與橫寬型極為相近。 b. 地理解釋:埕是由正身與伸手包圍而成,故埕的深寬比例與正身、伸手的間數有關:正 身間數越多,則埕傾向於橫寬型;伸手間數越多,則埕傾向於縱深型。濱海區麥寮的正 身間數為五開間或七開間,伸手則四開間多過五開間,因此橫寬型埕的比例多於其他鄉 鎮。林內的正身絕大多數為五開間,伸手間數以三、四、五間居多,因此埕的深寬比也 趨向於橫寬型。埕的深寬比透過正身與伸手的間數間接與建築腹地(地理條件)有關。 2.平原突出模式:在平原區中間的鄉鎮(如西螺、二崙)在某些空間特徵較丘陵臺地區、濱海區 鄉鎮突出。 (1) 伸手間數 a. 空間現象:西螺與二崙的伸手偏長,其餘鄉鎮的偏向於短伸手。 b. 地理解釋:腹地廣闊,濱海區與平原區出現長伸手的機會遠較丘陵臺地區為高;其次, 若家庭人口眾多,或者有工作事業需要,則有需要擴建伸手、護龍的需要。若觀察六鄉 鎮歷年戶均人口數(圖28)可以得知,除了麥寮戶均人口略低以外,其餘五鄉鎮的差異 並不顯著,因此家庭人口影響伸手間數的假設並不成立。但觀察各鄉鎮的農業人口數(圖 29)可以得知,西螺與二崙從事農業的人口較多,屋宅處理農務的空間需求相對較高, 因此有建造長伸手的產業需求條件。 圖28 2002、2009 年戶均人口趨勢圖 圖 29 2002、2009 年農業人口數趨勢圖 (2)伸手以三間為單位 a. 空間現象:二崙以三間為單位的比例最高。 b. 地理解釋:長伸手是伸手以三間為單位的基本條件。二崙位於平原區,又為農業重要鄉 鎮,有長伸手的內在需求與環境外在條件。從伸手間數的特徵來看,二崙的長伸手的比 例確為六鄉鎮中較長者(四至八開間的比例高於一至三開間),故伸手有三間為單位的 條件。 (3)正身與伸手對齊關係
a. 空間現象:西螺的正身與伸手對齊的比例最低。 b. 地理解釋:正身與伸手之簷廊以轉間相接者,正身山牆面與伸手背面對齊的機會較高; 或者,正身屋身為出屐起者,正身與伸手之間便具有分離的條件,一旦正身與伸手分離, 則正身山牆面與伸手背面不對齊的機會增高。西螺則因為兩屋分離的比例為六鄉鎮之 二,正身出屐起的比例為六鄉鎮之二,皆僅次於林內,因此兩屋對齊比例偏低。林內具 有的兩屋分離條件應比西螺更加充分(兩屋分離、正身出屐起的比例均居六鄉鎮之冠), 但正身與伸手對齊的比例卻為比西螺高,顯示此空間特徵並沒有完全顯現出來。 (4)埕的深寬比例 a. 空間現象:二崙鄉縱深型埕的比例遠高於橫寬型與方形。 b. 地理解釋:縱深型埕的條件是正身(露出)間數比伸手間數少。二崙民居的伸手間數較 多,傾向於長伸手特徵,故埕的深度大於寬度的機會較高。因此縱深型的埕透過伸手長 度間接與產業條件產生關連性。 (5)護龍排數 a. 空間現象:本地民居若有護龍,多為一條護龍。位於平原區的崙背與莿桐,二條護龍的 比例略高,但比例增加並不明顯。其中莿桐則是唯一出現三條護龍的鄉鎮。 b. 地理解釋:興建護龍,需要腹地較大的地區,平原與濱海地區的鄉鎮較具有此條件。護 龍數多,顯示空間需求多。平原地區從事農業的人口比例多的鄉鎮,則較有機會出現此 特徵。莿桐、西螺、二崙、崙背均為平原地區,從事農業的人口比例較高,均具有此條 件。但西螺與二崙以長伸手(增加伸手間數)來解決空間需求問題,而莿桐與崙背的部 分民居則是選擇以興建護龍來增加空間。
(三)小結
1.在正身間數方面:丘陵臺地區建築腹地限制了正身間數,因此林內的正身間數偏少。 2.在伸手間數方面:丘陵臺地區建築腹地限制了伸手間數,因此林內的伸手間數偏少。農業產業 所需的大家庭、產業設備存放都需要伸手空間,因此在平原區發展了長伸手民居類型。 3.正身簷廊形式方面:丘陵臺地區建築腹地限制了屋身深度,使得多數民居屋身為出屐起;濱海 區的腹地遼闊,出屐起的比例偏低。 4.在伸手以三間為單位的特徵方面:丘陵臺地區缺乏長伸手的興建腹地,因此伸手以三間為單位 的特徵不明顯;平原區腹地大,農業發達,有長伸手的環境條件,也有產業設備空間需求,故 伸手以三間為單位的條件充足。 5.在正身與伸手接觸關係方面:丘陵臺地區腹地不足限制了屋身深度,屋身多為出屐起,使正身 與伸手的構造不易相連;麥寮民居的正身多為出步或出步+火庫,提供正身、伸手「簷廊相接」 的條件。正身與伸手接觸關係雖未直接與地理條件相關,但透過正身屋身的特徵間接與地理條 件有關。 6.在正身與伸手對齊關係方面:林內因建築腹地小,正身出屐起、正身與伸手相離的比例最高, 正身與伸手不對齊的條件較為齊全,但此空間特徵並未顯現出來;反而位於平原區的西螺,雖 然民居正身出屐起、正身與伸手分離的比例均次於林內,但兩屋對齊的比例卻是六鄉鎮最低。顯示腹地條件並非正身、伸手對齊關係的充分條件。 7.在埕的深寬比例方面:濱海區麥寮的腹地大,正身間數多,因此橫寬型埕的比例多於其他鄉鎮。 但同樣位於平原區的二崙,伸手偏長,因此出現縱深型的埕。反之,林內的腹地小,伸手短, 因此埕趨向於橫寬型。建築腹地多的濱海區、平原區都可能產生橫寬型、縱深型的埕,因此腹 地大小並不能成為埕深寬比例的充分影響因素。 8.在護龍排數的特徵方面:莿桐、西螺、二崙、崙背均為平原地區,建築腹地寬闊,且從事農業 的人口比例較高,需要較多農事空間。但解決空間需求的方案有二,一是增加伸手間數,如西 螺與二崙的民居;二是增建護龍,如莿桐與崙背的部分民居。換言之,建築腹地大、農事空間 的需求並不一定是興建護龍的充分條件。 經過雲林縣濁水溪南岸六鄉鎮之地理條件及民居平面空間特徵比對之後,均可發現眾多民居 空間特徵中,地形因素與農業產業對民居的影響較大。 在自然地理方面,地形因素影響民居興建的腹地,進而影響民居正身間數、正身簷廊形式(決 定出步起或出屐起)、伸手三間為單位、伸手結尾等因素,間接形成正身與伸手接觸或分離關係, 以及正身與伸手的對齊關係的背景條件。其影響關係可以表示如下: 若 坡地腹地小 則 正身少間數比例高 且 正身簷廊出屐起比例高 且 短伸手比例高 且 伸手 3 間為單位比例低 且 伸手無結尾比例高 若 正身簷廊出屐起比例高 則 正身與伸手分離比例高 且 正身與伸手對齊比例低 在人文地理方面,農業產業較為興盛的鄉鎮,對農事空間需求較多,民居傾向於長伸手或加 建護龍。而伸手長度則形成埕深寬比例的背景條件。其影響關係可以表示如下: 若 農業較為興盛 則 農事空間需求多 若 農事空間需求多 且 長伸手比例高 或 加建護龍比例略高 若 長伸手比例高 或 正身少間數比例高 則 縱深型埕比例高 從以上的邏輯式表示可知,自然地理條件中的「坡地腹地小」可影響的空間特徵較多,且其 所影響的空間特徵還可產生其他的空間特徵;人文地理條件中的「農業較為興盛」可影響的空間 特徵較少,且其所影響的空間特徵必須配合其他的空間特徵才會產生。
結論與討論
(一)結論
1. 山海突出與平原突出的空間特徵有不同的影響因素 從上述的分析結果可再歸納得知,山海突出模式的民居空間特徵大多與自然地理中的地形條 件(建築腹地)有較為直接的關係,如正身間數、正身簷廊、伸手三間為單位、伸手結尾等;而 平原突出模式的民居空間特徵則大多與人文地理中的農業產業需求有關,例如伸手間數、護龍排 數等。因此山海突出模式與平原突出模式的空間特徵各有不同的影響因素。 2. 基本空間特徵與地理條件的關係直接,複合空間特徵與地理條件的關係較為間接 從前節末的邏輯式可以看出,若干空間特徵直接與地理條件、產業條件相關,可稱為「基本 空間特徵」,例如「正身簷廊出屐起比例高」直接受「坡地腹地小」地理條件影響,則「正身簷 廊出屐起比例高」的空間特徵可列為「基本空間特徵」。基本空間特徵直接受到地理因素影響, 所以與地理條件的關係較為密切;若干空間特徵則建立在基本空間特徵之上,可稱為「複合空間 特徵」,例如「正身與伸手分離比例高」受到「正身簷廊出屐起比例高」的影響,則可稱「正身 與伸手分離比例高」為「複合空間特徵」。複合空間特徵可能因為複合較多空間特徵或受到較多 因素影響,與地理因素的關係則較為間接。藉著區分「基本空間特徵」、「複合空間特徵」,便 可以辨別空間特徵與地理因素的關係是否密切。 3. 若干地理因素對民居空間特徵的影響並不明顯 除了地形因素與產業因素之外,其餘的地理因素,如自然地理中的雨量與風害,以及人文地 理的人口(包含戶均人口)等因素,對濁水溪南岸民居空間的影響並不明顯。甚至若干分析結果 與一般經驗並不相符。按建築學常理判斷,年雨量多的地區,應以簷廊較深的出步起因應,可增 加雨天時活動或產物堆放的空間;反之,年雨量少的地區,應可採簷廊較淺的出屐起。但根據調 查結果,反而年雨量較多的林內鄉採用出屐起的民居比例較出步起高(圖21)。也依建築學常理 判斷,風害較嚴重的濱海地麥寮鄉,應以沒有出簷的火庫起或出簷較淺的出屐起來減少出簷被風 上掀的機會(圖21);反之,風害較少的地區,簷廊應使用出簷較深的出步起。但根據調查結果 卻顯示,風害較大的濱海地區,麥寮鄉出步起的比例仍遠高於出屐起與火庫起;反之,風害較少 的丘陵臺地區林內鄉,民居簷廊使用出屐起比例反而高於出步起(圖21。在人口數方面,西螺人 口最多(圖 6),但也沒有反映在正身間數、伸手間數、護龍排數的空間特徵上。而戶均人口數 方面,麥寮的戶均人口數一向低於其他五鄉鎮,但正身七開間的比例卻是六鄉鎮第二(圖19), 伸手三至五間的比例並未低於鄰近的崙背鄉,短伸手(伸手間數一、二間)比例亦低於崙背鄉(圖 20)。因此戶均人口數對正身與伸手開間數的影響並不明顯。(二)討論
1. 地理條件的局部性 大體來說,濁水溪下游南岸六鄉鎮多數為平原,濱海與丘陵臺地的範圍較小,而且自然地理 條件並不嚴苛。整體來說,民居空間受到地理條件的影響程度並不明顯。在檢視兩項自然地理因 素、兩項人文地理因素之後,可概略得知自然與人文地理因素對民居空間特徵的影響有限。但各個地區的地理條件不同,地理條件的嚴苛程度也有所不同,因此對民居空間特徵的影響程度應有 差異。 2. 人文地理的轉變 本地區農舍興建時間約末在1920-1980 之間,與調查時間已經相隔數十年之久,其間歷經臺 灣經濟與社會轉型,大量勞動力由農村移向都市。雖然調查地區的產業仍以農業為主,但與農舍 當初興建的年代相比,人口與從事農業的人口均已減少。加上多數農務工作已由機器取代,或由 專業人員代勞,因此農務空間的需求已不若以往。人口減少、農務空間需求降低,因此農舍空間 閒置情形嚴重,或者空間轉做他用。例如埕、農具間改為停車場、車庫,伸手房間改為起居室、 卡拉OK 等。占地較大、大家庭制的合院也逐漸被鋼筋混凝土樓房式農舍取代。經濟、社會所代 表的人文地理已經轉變,合院農舍做為人文地理的一部分,民居空間與地理之間形成動態影響關 係,它們的發展與轉型也需要以地理學、建築學的觀點持續關照。
謝
辭
本文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現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兩種建築類型與地理條件之關連 性假說研究:以濁水溪南岸為例」(NSC95-2221-E-224-094)補助研究經費所完成之田野調查資 料重新進行分析發展而成,特此申謝。引用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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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日期:107 年 07 月 09 日 修正日期:107 年 08 月 08 日 接受日期:107 年 0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