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司法院釋字
784 號解釋談校園學習自由與學術自由
郭致遠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一、前言
司法院釋字第784 號解釋於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布,變更多年前之釋字第 382 號解釋,明示各級學校學生其權利因學校之教育或管理等公權力措施而遭受 侵害時,縱非屬退學或類此處分,亦得按依法提起相應之行政爭訟程序救濟,乃 憲法第16 條規定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進而引發諸多討論,認為此係學生訴 訟 權 的 大 躍 進 , 將 改 變 傳 統 行 政 法 中 之 「 特 別 權 力 關 係 」(besonderes Gewaltverhältnis)理論,開啟各級學校學生完整行政訴訟權新時代(李惠宗, 2020;許育典,2020;楊昌裕,2020),亦影響校園學習自由及學術自由。自2019 年末以來,新型冠狀病毒(Corona virus Disease-2019, COVID-19) 疫情爆發,隨著疫情發展於全球愈演愈烈,世界各國在「停課不停學」(Learning Never Stops)政策下(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2020;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20;
世界經濟論壇,2020),展開同步/非同步遠距學習資源與數位學習系統之研發及
應用,也使傳統實體授課下校園師生關係演化至潛在社群媒體(Social Media) 層次之互動關係(Carson & Nesbitt, 2020; Smith, 2020),從而參酌國內外相關研 究文獻,以學習自由與學術自由之基本權規範為核心,深究我國未來可能之校園 師生法律關係,殊有必要。
二、校園師生關係法律救濟管道之變遷
《荀子》:「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為傳 統五尊「天地君親師」強調尊敬和服從師長倫理秩序之始。我國行政法學理論繼 受德國之「特別權力關係」,相對於一般人民與國家間存在之「一般權力關係」 (allgemeines Gewaltverhältnis),特定關係人將不受一般行政原則之拘束,不得 提起司法救濟,此特別權力關係包括:軍隊與軍人關係、監獄與受刑人關係、國 家與公務員關係、以及學校與學生關係。故於釋字第382 號解釋前,司法機關多 援引曾為判例之行政法院四十一年判字第六號判決:「學校與官署不同,學生與 學校之關係,亦與人民與官署之關係有別,學校師長對於違反校規之學生予以轉 學處分,如有不當情形,亦祇能向該管監督機關請求糾正,不能按照訴願程序, 提起訴願。」駁回相關司法救濟之主張。惟學術自由固受憲法之保障,但亦受有 限制,其延伸之對學生學習自由,應採取何種必要手段,對學生個人之發展與公 共利益始為有利,均應併予斟酌(吳庚、盛子龍,2020;李震山,2019)。 於釋字第 784 號解釋公布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亦曾於 2011 年釋字第 684號解釋,就大學所為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認如其侵害 學生受教育權或其他基本權利,應許權利受侵害之學生提起行政爭訟,不受前述 理論限制。雖684 號解釋係基於大學法中教師教學、研究自由及學生之學習自由 受憲法保障所為之解釋,於784 號解釋公布後,已擴大至中小學之校園師生法律 關係。職是之故,有論者就我國司法實務歷年裁判分析研究指出(王宣雄,2019), 依釋字第382、684、784 號解釋,憲法保障「學習自由」之概念仍過於模糊,似 應以法律加以規範調整,以免司法實務裁判無所適從。
三、我國行政法上「比例原則」、
「不當聯結禁止」等原則之適用
隨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發展未能趨緩,全球教育遠距數位學習模式之廣泛應 用,更多社群媒體層次之師生互動關係,使教師學術自由權與學生學習自由權間 交錯之法律關係日趨複雜。我國教育基本法第15 條明定:「教師專業自主權及學 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遭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 當或違法之侵害時,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 管道。」惟釋字第784 號解釋於解釋理由書特別指出: 1. 學校基於教育目的或維持學校秩序,對學生所為之公權力措施,是否侵害學 生之權利,須依行政訴訟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規定,依個案具體判斷。 2. 即使學生得據以提起行政爭訟請求救濟,教師及學校之教育或管理措施,仍 有其專業判斷餘地,法院及其他行政爭訟機關應予以較高之尊重。 雖憲法保障「學習自由」此一不確定法律概念,現階段尚未由我國立法機關 進一步立法規範,於釋字第784 號解釋擴大法律救濟管道後,司法實務裁判依個 案判斷基準亦未明朗,然而綜觀我國歷年行政法院判決,可簡單歸納如下: 1. 教師之學術自由權固為憲法第 11 條保障之基本權,惟基於教育目的對學生所 為之教學裁量措施,仍應符合「比例原則」,即行政程序法第7 條所示「採取 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達成」之目的、手段、價值衡平原則。 2. 學生之學習自由權不涉教師之學術自由權,惟教師教學過程中所為之措施, 不得違背其教學目的,並應與該措施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即應符合 行政程序法第94 條所示之「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3. 行政訴訟法第 4 條第 2 項規定:「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場或社群媒體之師生互動,秉持「誠實信用原則」應為良善校園關係不變之 原則(行政程序法第8 條參照)。
四、美國法上正當法律程序
(Due Process of Law)之借鏡
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Fifth Amendment)明定,「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 剝奪任何人之生命、自由或財產」(No person shall be...deprived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第十四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亦
規範,「州政府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也不
得拒絕給予任何人平等保護法律」(...shall any State deprive any person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nor deny to any person within its jurisdiction the 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s.)此二項憲法上實質及程序正當法律程 序規範,成為美國學校行政之基本法源依據(Chemerinsky, 2019; Stone, Seidman, Sunstein, Tushnet, & Karlan, 2017)。
2017 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 Endrew F. v. Douglas County School District RE-1(137 S. Ct. 988; 197 L. Ed. 2d 335)一案變更自 1982 年 Board of Ed. of Hendrick Hudson Central School Dist., Westchester Cty. v. Rowley(102 S.Ct. 3034; 73 L.Ed.2d 690)以來之立場,肯認於符合實質及程序正當法律程序規範下,對 學生之不利益處分為合憲(Turnage, 2020; Meno, 2017)。觀諸我國教育部 2020 年10 月 28 日修訂同年 8 月 3 日曾引起各界諸多討論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
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第十五點規範「處罰之正當法律程序」,並臚列附表一、
教師違法處罰措施參考表及附表二、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雖仍存在些許爭議空 間,應為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於校園師生法律關係之實踐。
五、結語
司法院釋字第784 號解釋變更我國司法實務以往見解,落實憲法保障訴訟權 之 意 旨 , 卻 也 增 添 校 園 師 生 法 律 關 係 之 變 數 , 時 值 此 後 新 型 冠 狀 病 毒 (Post-COVID-19)時代,隨著教育科技之進步與前瞻,未來教學現場延伸至虛 擬學習系統,師生互動不侷限於傳統教室,已為必然之勢。則教師除愛心、耐心 外,基於合法、合理原則下之正向輔導與管教措施,更為達成良善、共好校園師 生關係之方針。該號解釋雖擴大學生提起行政爭訟之範圍,但如學校依循正當法 律程序對學生所為教育或管理之專業公權力措施,自為必要,亦如該號解釋於理 由書中指明,法院及其他行政爭訟機關應予較高之尊重,已可明瞭其原則,校園 內之學習自由與學術自由,亦因此得併受保障。參考文獻 王宣雄(2019)。大學教師可能侵害學生學習自由---以實務裁判為探討中心。 全國律師,23(10),57-93。 吳庚、盛子龍(2020)。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十六版)。臺北市:三民。 李建良(2002)。行政法上不當聯結禁止原則。月旦法學教室,82,20-21。 李惠宗(2020)。學生訴訟權的大躍進?──從具體爭議的「可司法性」評司 法院釋字第784號解釋。月旦法學雜誌,298,32-44。 李震山(2019)。行政法導論(十一版)。臺北市:三民。 許育典(2020)。教育行政法(三版)。臺北市:元照。 楊昌裕(2020),開啟各級學校學生完整行政訴訟權新時代:大法官釋字第 784號解釋,學生事務與輔導,58(4),81-86。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2020)。線上課程教學與學習參考指引。取自: https://learning.cloud.edu.tw/onlinelearning/
Carson, S. & Nesbitt, S. (2020). Balancing the Scales: Student Survivors' Interests and the Mathews Analysis. Harvard Journal of Law & Gender, 43, 319-375. Chemerinsky, E (2019). Constitutional Law: Principles and Policies (6th Ed.). New York: Wolters Kluwer.
Menon, L. (2017). Spare the Rod, Save a Child: Why the Supreme Court Should Revisit Ingraham v. Wright and Protect the Substantive Due Process Rights of Students Subjected to Corporal Punishment. Cardozo Law Review, 39:1, 313-344. Raykin, I. (2015). Due Process Protections for Public School Students Facing Discipline. Colorado Lawyer and Colorado Bar Association, 44, 67-95.
Stone, R.G., Seidman, M. L., Sunstein, R.C., Tushnet, V.M., & Karlan, M.S., (2017). Constitutional Law (8th Ed.). New York: Wolters Kluwer.
Smith, K. K. (2020). Teacher-Student Contact on Social Media, Texas Bar Journal, 83, 544-549.
Turnage, L. (2020). Out of Sight, Out of Mind: Rural Special Education and the limitations of the IDEA. Columbia Journal of Law and Social Problems, 54, 1-48.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2020). Distant learning solution. Retrieved from https://en.unesco.org/covid19/educationresponse/ solutions.
World Economic Forum (2020). Schools of the future: Defining new models of education for the fourth industrial revolution. Retrieved from https://www.weforum. org/reports/schools-of-thefuture-defining-new-models-of-education-for-the-fourth-ind ustrial-revol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