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臺 灣 體 育 運 動 大 學
N a t i o n a l T a i w a n U n i v e r s i t y o f P h y s i c a l E d u c a t i o n a n d S p o r t
體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十 八 週 排 球 訓 練 介 入 對 體 適 能 提 升 與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能 力 之 效 益
E f f e c t o f 1 8 W e e k s V o l l e y b a l l T r a i n i n g t o I m p r o v e P h y s i c a l F i t n e s s a n d V i s u a l T e m p o r a l D i s c r i m i n a t i o n研 究 生 : 陳 毓 君 撰
指 導 教 授 : 石 佑 翎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1 0 3 年
6 月
I
中 文 摘 要
國 人 利 用 運 動 提 升 健 康 體 適 能 以 達 到 健 康 為 目 的 , 而 不 同 的 運 動 項 目 是 否 能 提 升 體 適 能 並 同 時 觀 察 認 知 效 益 是 較 少 探 討 的 。 排 球 是 一 項 開 放 式 運 動 , 需 要 敏 捷 的 腳 步 及 長 時 間 的 移 動 , 牽 涉 到 有 氧 適 能 供 給 能 量 的 消 耗 , 在 擊 球 瞬 間 需 藉 由 手 臂 及 全 身 力 量 將 球 擊 出 , 亦 可 提 升 腹 部 及 手 臂 肌 耐 力 。 除 了 體 適 能 外 , 在 文 獻 中 可 發 現 專 業 排 球 員 在 視 知 覺 的 時 間 區 辨 也 比 一 般 無 運 動 經 驗 的 人 好 , 因 此 本 研 究 目 的 為 了 探 討 透 過 開 放 式 排 球 運 動 之 訓 練 是 否 可 提 升 體 適 能 及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能 力 。 本 實 驗 對 象 為 無 運 動 習 慣 之 女 大 學 生 , 共 計 招 募 2 8 名,分 為 兩 組,一 組 為 控 制 組,一 組 為 實 驗 組,平 均 年 齡 1 8 . 6 4 歲 。 實 驗 組 接 受 十 八 週 的 排 球 訓 練 , 每 六 週 檢 測 視 覺 刺 激 伴 隨 有 聲 音 及 無 聲 音 的 視 覺 區 辨 反 應 時 間 測 試 , 並 記 錄 反 應 時 間 及 正 確 率 。 體 適 能 檢 測 項 目 為 1 2 分 鐘 跑 走 、 伏 地 挺 身 及 仰 臥 起 坐 。 前 後 測 共 計 四 次 。 結 果 : 在 體 適 能 部 分 , 1 2 分 鐘 跑 走 之 攝 氧 量 、 伏 地 挺 身 及 仰 臥 起 坐 組 間 進 步 並 達 顯 著 差 異 。 執 行 視 覺 區 辨 作 業 反 應 時 間 及 正 確 率 組 間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 本 研 究 認 為 , 相 對 於 以 往 較 為 單 調 之 閉 鎖 式 運 動 項 目 , 欲 提 升 體 適 能 , 亦 可 透 過 本 研 究 安 排 的 開 放 式 排 球 課 程 以 提 升 肌 肉 適 能 及 有 氧 適 能 , 並 提 升 其 動 機 及 運 動 計 畫 之 依 順 性 ( p r o g r a m a d h e r e n c e ) 。 關 鍵 詞 : 排 球 ; 健 康 體 適 能 ;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反 應 能 力II
A b s t r a c t
F o r m a i n t a i n i n g h e a l t h , p e o p l e o f t e n d o e x e r c i s e t o e n h a n c e p h y s i c a l f i t n e s s . H o w e v e r , e x e r c i s e m a y h a v e b e n e f i c i a l e f f e c t s o t h e r t h a n p h y s i c a l f i t n e s s . F o r i n s t a n c e , v o l l e y b a l l i s a n o p e n s k i l l w h i c h r e q u i r e s a g i l i t y f o r b o d y m o v e m e n t a n d m u s c l e f i t n e s s o f t h e a b d o m i n a l a n d a r m m u s c l e s f o r b a l l c o n t r o l . I n a d d i t i o n , i t a l s o r e q u i r e s a e r o b i c f i t n e s s f o r c o m p l e t i n g t h e g a m e . I n a d d i t i o n t o p h y s i c a l f i t n e s s , p a s t l i t e r a t u r e s h o w s t h a t p r o f e s s i o n a l v o l l e y b a l l p l a y e r s a l s o h a v e b e t t e r t e m p o r a l d i s c r i m i n a t i o n i n v i s u a l p e r c e p t i o n . T h e r e f o r e , t h i s s t u d y a i m s a t e x p l o r i n g w h e t h e r p h y s i c a l f i t n e s s a n d v i s u a l t e m p o r a l d i s c r i m i n a t i o n c a n b e i m p r o v e d b y v o l l e y b a l l t r a i n i n g . A t o t a l o f 2 8 f e m a l e u n i v e r s i t y s t u d e n t s w i t h o u t r e g u l a r e x e r c i s e w e r e r e c r u i t e d i n t h e e x p e r i m e n t . P a r t i c i p a n t s w e r e t h e n r a n d o m l y a s s i g n e d t o t h e c o n t r o l o r t h e e x p e r i m e n t a l g r o u p , 1 4 p a r t i c i p a n t s i n e a c h g r o u p . P a r t i c i p a n t s i n t h e e x p e r i m e n t a l g r o u p w e r e a r r a n g e d t o r e c e i v e v o l l e y b a l l t r a i n i n g f o r 1 8 w e e k s . B o t h p h y s i c a l f i t n e s s , i n c l u d i n g 1 2 - m i n u t e r u n - w a l k , p u s h - u p s a n d s i t - u p s , a n d v i s u a l t e m p o r a l d i s c r i m i n a t i o n w e r e t e s t e d b e f o r e t r a i n i n g a n d e v e r y 6 w e e k s d u r i n g t h e t r a i n i n g p e r i o d . T h e s e t h r e e m e a s u r e s w e r e c o m p a r e d b y t h e A N O V A t e s t i n o r d e r t o i n v e s t i g a t e t h e e f f e c t s o f v o l l e y b a l l t r a i n i n g . B o t h o f t h e r e a c t i o n t i m e a n d a c c u r a c y o f v i s u a l t e m p o r a l d i s c r i m i n a t i o n d i d n o t h a v e s i g n i f i c a n t d i f f e r e n c e s b e t w e e n t h e g r o u p s . A s f a r a s t h e p h y s i c a l f i t n e s s i s c o n c e r n e d , t h e m e a s u r e s f o r a e r o b i c f i t n e s s , i . e . 1 2 - m i n u t e r u n - w a l k , m u s c l e e n d u r a n c e , i . e . p u s h - u p s a n d s i t - u p s , s h o w e d s i g n i f i c a n t i m p r o v e m e n t s . W h i l e o t h e r s p o r t s o n l y i m p r o v e p h y s i c a l f i t n e s s , i . e . r u n n i n g , c y c l i n g , t h e p r e s e n t r e s u l t s s u g g e s t t h a t v o l l e y b a l l s p o r t i s a n a l t e r n a t i v e c h o i c e o f p h y s i c a l f i t n e s s e x e r c i s e . K e y w o r d s : v o l l e y b a l l , p h y s i c a l f i t n e s s , v i s u a l t e m p o r a l d i s c r i m i n a t i o nIII
謝 誌
兩 年 的 碩 士 生 活 , 即 將 告 一 段 落 , 代 表 將 繼 續 前 進 人 生 的 另 一 個 階 段 。 對 於 陪 伴 、 帶 領 我 成 長 的 人 , 我 的 內 心 充 滿 無 數 感 謝 。 首 先 , 我 要 感 謝 亦 師 亦 友 的 指 導 教 授 , 石 佑 翎 老 師 。 當 初 如 果 沒 有 崇 富 和 培 欣 的 介 紹 , 我 真 的 就 失 去 這 個 緣 分 , 並 且 影 響 我 對 研 究 的 想 法 與 人 生 的 規 劃 , 遇 見 您 真 的 對 我 來 說 好 重 要 。 謝 謝 老 師 您 如 此 有 耐 心 並 且 細 心 的 指 導 , 您 教 我 實 事 求 是 的 道 理 , 我 會 記 得 ; 您 告 訴 我 們 , 研 究 生 需 要 有 完 成 老 師 交 代 任 務 的 能 力,我 會 記 得;您 教 我 如 何 找 方 法 , 並 且 如 何 獨 立 完 成 任 務 , 我 也 會 記 得 。 在 老 師 身 上 , 我 學 到 如 何 獨 立 嘗 試 解 決 問 題 , 並 且 腳 踏 實 地 、 不 馬 虎 地 完 成 研 究 的 過 程 , 老 師 協 助 我 如 何 培 養 研 究 生 的 能 力 , 我 才 了 解 到 , 讀 研 究 所 並 不 只 是 得 到 學 術 上 的 知 識 就 比 別 人 厲 害 , 而 是 從 無 形 中 轉 換 自 己 的 氣 質 與 能 力 才 是 最 重 要 的 。 從 您 身 上 認 識 到 的 認 知 神 經 科 學 真 的 好 有 趣 , 也 開 啟 了 我 人 生 另 一 道 門 , 對 您 的 感 謝 真 的 無 法 一 一 細 數,謝 謝 老 師 ! 接 著 我 要 感 謝 擔 任 論 文 計 畫 口 試 及 論 文 口 試 的 兩 位 口 委 , 許 儷 絹 老 師 與 吳 鴻 文 老 師 , 謝 謝 老 師 們 給 予 論 文 的 建 議 部 份 , 使 我 的 論 文 更 加 完 整 , 辛 苦 您 們 了 ! ! 在 我 碩 士 學 位 的 道 路 上 , 另 一 陪 伴 的 大 家 庭 就 是 體 育 系 辦 , 謝 謝 柏 慧 學 姊 非 常 有 耐 心 的 教 會 我 許 多 大 小 事 , 您 真 的 就 像 天 使 一 樣 , 是 充 滿 溫 暖 的 仰 賴 , 對 您 的 感 激 真 的 也 說 不 完,如 果 系 辦 沒 有 您,真 的 不 知 該 怎 麼 辦,只 能 對 您 說 : 柏 學 , 謝 謝 您 , 您 辛 苦 了 ! 接 著 是 系 辦 的 大 家 , 謝 謝 于 嘉 、 培 欣 、 舒 詠 、 崇 富 、 小 寶 、 沂 欣 、 泇 達 、 靜 蓮 、 筑 姐 , 我 真 的 好 喜 歡 你 們 , 在 系 辦 的 日 子 好 歡 樂 , 我 從 你 們 身 上 學 到 好 多 不 管 在 文 書 處 理 方 面 或 是 與 人 應 答 的 能 力 , 雖 然 評 鑑 那 段 日 子 很 辛 苦 , 但 是 大 家 一 起 努 力 的 感 覺 真 好 ! 謝 謝 您 們 ! 還 有 佩 萱 、 梓 瑜 、 林 璇 、 婉 如 、 傳 真 、 文 斌 、 銳 宇 、 旻 融 , 謝 謝 您 們 與 我IV 一 同 在 系 辦 的 相 處 時 光 , 系 辦 接 著 要 靠 你 們 囉 ! 加 油 。 最 後 一 句 : 我 愛 系 辦 的 大 家 ! ! 我 還 要 感 謝 協 助 我 論 文 口 試 及 實 驗 的 大 家 , 謝 謝 予 藍 、 凱 涵 姐 、 瑋 珊 、 靜 蓮 、 婉 如 、 梓 瑜 、 林 璇 、 阿 旻 、 阿 肥 、 宥 林 , 如 果 沒 有 你 們 的 協 助 , 我 絕 對 無 法 完 成 我 的 實 驗 , 謝 謝 您 們 願 意 把 時 間 空 出 來 , 犧 牲 晚 上 休 息 的 時 間 還 要 騎 到 中 教 大 幫 助 我 的 實 驗 , 謝 謝 你 們 ! 最 後 , 我 要 感 謝 我 的 家 人 。 這 兩 年 , 家 裡 真 的 發 生 好 多 事 , 曾 經 我 對 人 生 失 望 過 、 不 確 定 人 生 的 意 義 為 何 , 但 是 我 知 道 我 不 能 對 不 起 媽 媽 的 期 望,所 以 我 撐 過 來 了 ! 我 想 我 驚 人 的 堅 持 與 毅 力 來 自 於 我 的 爸 媽 , 看 到 你 們 從 我 們 小 時 候 就 努 力 的 工 作 , 為 的 是 要 給 予 我 和 姊 姊 安 定 的 生 活 , 支 持 我 們 完 成 學 業 , 我 真 的 很 感 激 , 讓 我 們 可 以 安 心 成 長 , 我 才 能 夠 好 好 完 成 學 業 。 我 會 帶 著 對 媽 媽 的 思 念 繼 續 努 力 下 去 , 並 且 好 好 陪 伴 爸 爸 和 姊 姊 , 謝 謝 您 們 ! 還 有 李 宥 林 , 謝 謝 你 陪 我 走 過 我 人 生 中 最 悲 傷 的 日 子 並 讓 我 打 起 精 神 , 謝 謝 你 。 陳 毓 君 謹 致 2 0 1 4 年 8 月 於 國 立 臺 灣 體 育 運 動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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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中 文 摘 要 . . . I A b s t r a c t . . . I I 謝 誌 . . . I I I 表 目 錄 . . . V I I 圖 目 錄 . . . V I I I 第 一 章 緒 論 . . . 1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 .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 . . 4 第 三 節 研 究 假 設 . . . 4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 . . 5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 . . 6 第 一 節 健 康 體 適 能 之 定 義 與 效 益 分 析 . . . 6 第 二 節 運 動 之 認 知 功 能 效 益 分 析 . . . 1 1 第 三 節 排 球 技 能 之 探 討 . . . 1 3 第 四 節 排 球 訓 練 之 架 構 . . . 1 6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 . . 1 9 第 一 節 研 究 對 象 . . . 1 9 第 二 節 研 究 流 程 . . . 2 1 第 三 節 實 驗 設 計 及 檢 測 方 式 . . . 2 3 第 四 節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 . . 3 7 第 四 章 結 果 . . . 3 8 第 一 節 體 適 能 分 析 . . . 3 8 第 二 節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反 應 時 間 及 正 確 率 分 析 . . . 4 7 第 伍 章 討 論 . . . 5 5VI 第 一 節 排 球 運 動 介 入 對 體 適 能 的 影 響 . . . 5 5 第 二 節 排 球 運 動 介 入 對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能 力 的 影 響 . . . . 5 8 第 六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 . . 6 0 參 考 文 獻 . . . 6 1 一 、 中 文 文 獻 . . . 6 1 二 、 英 文 文 獻 . . . 6 3 附 錄 一 受 試 者 基 本 資 料 表 . . . 6 7 附 錄 二 每 週 自 我 檢 查 次 數 評 量 表 . . . 6 8 附 錄 三 參 與 研 究 同 意 書 . . . 7 0 附 錄 四 參 與 有 氧 適 能 檢 測 同 意 書 . . . 7 6 附 錄 五 身 體 活 動 自 我 評 估 問 卷 . . . 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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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目 錄
表 3 - 2 - 1 排 球 課 程 實 驗 設 計 . . . 2 5 表 4 - 1 - 1 實 驗 組 四 次 仰 臥 起 坐 重 複 量 數 分 析 . . . 3 8 表 4 - 1 - 2 仰 臥 起 坐 二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 . 4 0 表 4 - 1 - 3 實 驗 組 四 次 伏 地 挺 身 重 複 量 數 分 析 . . . 4 1 表 4 - 1 - 4 伏 地 挺 身 二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 . 4 3 表 4 - 1 - 5 實 驗 組 四 次 1 2 分 鐘 攝 氧 量 重 複 量 數 分 析 . . . 4 4 表 4 - 1 - 6 1 2 分 鐘 攝 氧 量 二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 . 4 6 表 4 - 2 - 1 實 驗 組 四 次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反 應 時 間 之 比 較 . . . 4 7 表 4 - 2 - 2 控 制 組 四 次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反 應 時 間 之 比 較 . . . 4 9 表 4 - 2 - 3 反 應 時 間 三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 . 5 0 表 4 - 2 - 4 實 驗 組 四 次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正 確 率 之 比 較 . . . 5 1 表 4 - 2 - 5 控 制 組 四 次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正 確 率 之 比 較 . . . 5 3 表 4 - 2 - 6 正 確 率 三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 . 5 4VIII
圖 目 錄
圖 3 - 1 - 1 受 試 者 徵 招 流 程 圖 . . . 2 0 圖 3 - 2 - 1 研 究 流 程 圖 . . . 2 1 圖 3 - 2 - 2 實 驗 流 程 圖 . . . 2 2 圖 3 - 2 - 3 仰 臥 起 坐 使 用 肌 群 圖 . . . 2 3 圖 3 - 2 - 4 伏 地 挺 身 使 用 肌 群 圖 . . . 2 4 圖 3 - 2 - 5 排 球 訓 練 課 程 圖 . . . 3 2 圖 3 - 2 - 6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作 業 順 序 流 程 圖 . . . 3 3 圖 3 - 2 - 7 七 種 刺 激 條 件 流 程 圖 . . . 3 4 圖 3 - 2 - 8 跑 走 測 驗 圖 . . . 3 5 圖 4 - 1 - 1 實 驗 組 仰 臥 起 坐 主 要 效 果 檢 定 . . . 3 9 圖 4 - 1 - 3 實 驗 組 伏 地 挺 身 主 要 效 果 檢 定 . . . 4 2 圖 4 - 1 - 4 兩 組 伏 地 挺 身 前 後 測 比 較 分 析 . . . 4 4 圖 4 - 1 - 5 實 驗 組 1 2 分 鐘 攝 氧 量 主 要 效 果 檢 定 . . . 4 5 圖 4 - 1 - 6 兩 組 1 2 分 鐘 攝 氧 量 前 後 測 比 較 分 析 . . . 4 6 圖 4 - 2 - 1 實 驗 組 反 應 時 間 比 較 圖 . . . 4 7 圖 4 - 2 - 2 實 驗 組 四 次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反 應 時 間 期 程 之 比 較 圖 . . . 4 8 圖 4 - 2 - 3 控 制 組 反 應 時 間 比 較 圖 . . . 4 9 圖 4 - 2 - 4 實 驗 組 正 確 率 比 較 圖 . . . 5 1 圖 4 - 2 - 5 實 驗 組 四 次 正 確 率 期 程 之 比 較 . . . 5 2 圖 4 - 2 - 6 控 制 組 正 確 率 比 較 圖 . . . 5 31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現 今 生 活 型 態 逐 漸 改 變 , 坐 式 生 活 是 常 見 的 生 活 方 式 。 坐 式 生 活 習 慣 的 人 不 常 運 動 , 導 致 身 體 機 能 下 降 , 進 一 步 影 響 到 健 康 情 況 , 而 健 康 情 況 的 重 要 指 標 之 一 為 健 康 體 適 能 。 教 育 部 體 適 能 網 站 ( 2 0 0 3 ) 定 義 健 康 體 適 能 為 「 健 康 體 適 能 是 指 身 體 適 應 生 活 、 動 態 環 境 ( 如 溫 度 、 氣 候 變 化 或 病 毒 等 因 素 ) 的 綜 合 能 力 」 , 而 A C S M 體 適 能 手 冊 ( 2 0 0 7 ) 對 健 康 體 適 能 的 定 義 為 「 有 能 力 可 以 執 行 適 中 到 激 烈 的 運 動 強 度 身 體 活 動 , 卻 不 會 感 到 過 度 疲 勞 ; 並 且 終 身 都 能 維 持 如 此 狀 態 。 」 綜 上 所 述 , 健 康 體 適 能 是 為 了 應 付 生 活 所 需 要 的 體 力 來 產 生 的 能 力 , 如 果 一 個 人 體 適 能 不 好 , 做 事 總 是 一 下 子 就 無 精 打 采 或 是 爬 個 樓 梯 就 氣 喘 吁 吁 , 進 而 影 響 生 活 品 質 。 健 康 體 適 能 包 括 有 氧 適 能 、 肌 力 、 肌 耐 力 、 柔 軟 度 和 身 體 組 成 , 因 為 這 些 項 目 的 不 同 , 構 成 身 體 維 持 日 常 生 活 的 能 力 也 會 有 所 不 同。有 氧 適 能 定 義 為 身 體 攝 取 氧、消 耗 氧 來 產 生 能 量 的 能 力 , 是 一 種 需 要 使 用 大 肌 群 、 動 態 活 動 的 方 式 或 長 時 間 於 中 高 強 度 的 運 動 狀 態 下 的 指 標 。 肌 耐 力 定 義 為 在 非 最 大 肌 力 自 主 收 縮 , 可 持 續 執 行 動 作 的 時 間 ( 美 國 運 動 醫 學 學 會 , 2 0 0 7 ) 。 具 有 良 好 的 有 氧 適 能 可 以 降 低 休 息 時 的 心 跳 和 血 壓 , 降 低 心 血 管 疾 病 的 發 生 率 , 或 是 經 由 供 氧 使 器 官 產 生 更 多 的 能 量 , 使 人 更 有 精 神 有 活 力 。 而 肌 耐 力 提 升 則 可 維 持 骨 密 度 , 預 防 受 傷 之 風 險 。 體 適 能 的 健 康 促 進 效 應 在 近 幾 年 認 知 神 經 科 學 蓬 勃 發 展 之 下 , 有 許 多 實 證 研 究 支 持 運 動 可 以 透 過 大 腦 以 及 神 經 系 統2 帶 來 驚 人 的 效 益 。 認 知 神 經 科 學 研 究 領 域 是 為 了 探 討 大 腦 和 神 經 系 統 工 作 後 產 生 行 為 的 改 變 , 神 經 細 胞 中 突 觸 的 地 方 會 釋 放 神 經 傳 導 物 質 , 使 神 經 細 胞 產 生 訊 號 的 傳 輸 ( 李 玉 琇 、 蔣 文 祁 譯 , 2 0 1 0 ) 。 而 運 動 的 好 處 是 , 可 以 藉 由 運 動 使 神 經 傳 導 物 質 增 加 , 就 像 是 潤 滑 劑 , 使 訊 息 傳 遞 速 度 變 快 , 頭 腦 也 跟 著 靈 活 起 來 。 研 究 發 現 老 年 人 認 知 功 能 隨 年 紀 越 大 逐 年 退 化 , 但 是 經 過 有 氧 運 動 後 , 可 有 效 維 持 身 體 健 康 , 延 長 壽 命 並 減 緩 認 知 功 能 退 化 的 現 象 ( C o l c o m b e & K r a m e r , 2 0 0 3 ) 。 由 此 可 見 , 運 動 中 的 有 氧 適 能 不 但 可 以 幫 助 心 肺 功 能 的 提 升 , 還 可 以 改 善 認 知 功 能 。 運 動 對 於 提 升 體 適 能 的 正 面 效 益 已 廣 為 接 受 , 但 是 不 同 的 運 動 類 型 所 帶 來 不 同 的 效 益 在 之 前 的 研 究 是 比 較 少 提 到 的 。 以 往 研 究 的 運 動 介 入 方 式 多 為 跑 步 、 騎 腳 踏 車 , 但 是 為 了 提 升 受 試 者 的 動 機 及 探 討 不 同 運 動 類 型 可 能 帶 來 不 同 身 體 能 力 或 是 認 知 功 能 的 效 益 , 本 研 究 選 擇 了 開 放 性 項 目 的 排 球 運 動 介 入 , 安 排 訓 練 課 程 。 而 運 動 技 能 目 標 設 定 的 訓 練 對 象 是 無 運 動 習 慣 ( 坐 式 生 活 ) 大 學 女 學 生 , 對 於 現 在 的 大 學 生 來 說 , 排 球 是 受 歡 迎 的 運 動 項 目 , 因 為 是 團 體 項 目 , 所 以 增 加 了 不 同 於 個 人 項 目 的 樂 趣 。 在 開 放 式 運 動 中 , 能 夠 透 過 視 知 覺 的 處 理 , 判 斷 隊 友 以 及 自 己 所 在 的 位 置 是 很 重 要 的 。 在 正 確 的 位 置 中 做 出 正 確 的 判 斷 , 就 像 是 刺 激 出 現 並 做 出 又 快 又 正 確 的 反 應 一 樣 。 過 去 文 獻 已 經 證 實 排 球 運 動 員 的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能 力 是 比 一 般 人 來 的 好 ( 周 秋 嬋 , 2 0 1 2 ) , 所 以 安 排 排 球 運 動 的 學 習 , 不 僅 對 於 體 適 能 的 提 升 , 在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的 能 力 上 也 可 能 有 所 助 益 。 同 時 , 藉 由 縱 貫 性 的 研 究 方 法 , 透 過 1 8 週 訓 練 的 介 入 , 也 可 探 討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能 力 是 否 可 以 因 為 學
3 習 排 球 而 改 變 , 或 是 具 有 較 佳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能 力 的 人 成 為 排 球 運 動 員 的 傾 向 較 高 。 排 球 運 動 是 一 項 開 放 式 運 動 項 目 , 場 上 有 很 多 不 可 預 測 的 情 況 , 所 以 在 訓 練 課 程 時 更 需 透 過 隨 機 練 習 的 方 式 , 讓 學 習 者 在 陌 生 環 境 去 習 慣 主 動 認 知 對 球 的 感 覺 , 透 過 這 樣 的 運 動 介 入 可 達 到 的 生 心 理 上 或 是 在 認 知 功 能 學 習 的 效 應 是 本 篇 研 究 主 要 探 討 的 問 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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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目 的 是 為 了 檢 驗 透 過 十 八 週 排 球 訓 練 , 是 否 能 提 升 體 適 能 並 且 提 升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之 能 力 , 以 縱 貫 式 研 究 方 法 探 討 有 氧 適 能 及 肌 耐 力 的 提 升 。 近 幾 年 來 研 究 已 有 證 據 證 明 透 過 運 動 可 以 改 善 大 腦 的 功 能 , 但 是 因 為 不 同 的 項 目 或 是 訓 練 時 間 長 短 不 一 致 導 致 效 益 有 所 不 同 。 本 篇 研 究 目 的 為 探 討 排 球 運 動 在 健 康 體 適 能 及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能 力 之 效 益 。 .第 三 節 研 究 假 設
( 一 ) 十 八 週 的 排 球 運 動 課 程 可 提 升 心 肺 適 能 、 肌 耐 力 。 ( 二 ) 十 八 週 的 排 球 運 動 課 程 可 提 升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反 應 時 間 及 正 確 率 。5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 一 ) 認 知 功 能 的 改 變 並 不 是 只 能 透 過 排 球 運 動 , 研 究 者 無 法 控 制 參 與 者 可 能 在 這 1 8 週 的 時 間 做 可 能 與 改 變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表 現 相 關 的 活 動 , 舉 例 來 說 , 像 每 天 玩 的 益 智 或 是 反 應 的 電 玩 中 , 都 有 可 能 成 為 影 響 研 究 結 果 的 變 項 。 ( 二 ) 研 究 樣 本 數 侷 限 於 大 學 女 生 , 實 驗 結 果 不 宜 作 一 般 的 整 體 推 論 。 ( 三 ) 本 研 究 對 象 年 齡 介 於 1 8 ~ 2 2 女 大 學 生 , 不 同 年 齡 在 認 知 功 能 發 展 的 速 度 有 所 不 同 , 未 來 研 究 可 以 介 入 不 同 年 齡 變 項 , 來 探 討 認 知 功 能 中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能 力 的 差 異 。6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健 康 體 適 能 之 定 義 與 效 益 分 析
在 現 今 的 社 會 , 人 們 利 用 提 升 更 多 的 身 體 活 動 來 維 持 身 體 健 康 。 而 如 何 使 身 體 長 期 保 持 健 康 的 狀 態 , 則 必 須 先 透 過 檢 測 身 體 的 能 力 以 了 解 本 身 目 前 的 狀 態 , 再 來 評 估 及 建 立 達 到 健 康 的 指 標 , 並 設 計 身 體 活 動 課 程 以 達 到 健 康 目 的 。 為 了 評 估 健 康 的 指 標 首 先 必 須 先 了 解 健 康 體 適 能 的 定 義 。 健 康 體 適 能 定 義 無 法 用 一 個 概 念 完 整 概 括 , 所 以 有 許 多 不 同 學 者 或 協 會 都 提 出 不 同 的 定 義 。 在 健 康 體 適 能 評 估 手 冊 中 提 到 ,「 有 能 力 可 以 執 行 適 中 到 激 烈 的 運 動 強 度 身 體 活 動 , 卻 不 會 感 到 過 度 疲 勞 ; 並 且 終 身 都 能 維 持 如 此 狀 態 。 」 ( 美 國 運 動 醫 學 學 會 , 2 0 0 7 )。 而 我 國 教 育 部 體 適 能 網 站 ( 2 0 0 3 ) 健 康 體 適 能 定 義 : 「 健 康 體 適 能 是 指 身 體 適 應 生 活 、 動 態 環 境 ( 如 溫 度 、 氣 候 變 化 或 病 毒 等 因 素 ) 的 綜 合 能 力 」 。 綜 上 所 述 , 健 康 體 適 能 定 義 都 跟 身 體 活 動 有 關 , 生 活 中 不 管 是 為 了 工 作 或 是 社 交 , 人 們 都 必 須 透 過 器 官 、 肢 體 、 及 大 腦 的 聯 合 運 作 才 能 完 成 生 活 的 每 一 件 事 。 為 了 能 夠 使 身 體 適 應 生 活 , 並 且 不 會 經 常 感 到 疲 勞 , 則 必 須 提 升 並 維 持 身 體 的 體 適 能 , 達 到 健 康 的 指 標 。 健 康 體 適 能 要 素 包 含 心 肺 適 能 、 肌 力 、 肌 耐 力 、 柔 軟 度 、 身 體 組 成 五 個 要 素 。 心 肺 適 能 是 一 種 需 要 使 用 大 肌 群 、 動 態 活 動 的 方 式 或 長 時 間 於 中 高 強 度 的 運 動 狀 態 下 的 指 標 , 肌 力 指 的 是 骨 骼 肌 在 單 次 收 縮 運 動 時 , 所 產 生 的 最 大 力 量 , 肌 耐 力 指 的 是 某 一 骨 骼 肌 執 行 反 覆 收 縮 的 動 作 , 直 到 產 生 疲 勞 為7 止 的 時 間 , 柔 軟 度 指 的 是 肢 體 在 關 節 可 動 的 範 圍 內 活 動 大 小 的 程 度 , 身 體 組 成 指 的 是 脂 肪 與 非 脂 肪 組 織 占 總 體 重 的 相 對 百 分 比 ( 美 國 運 動 醫 學 學 會 , 2 0 0 7 ) 。 從 以 上 五 個 要 素 的 定 義 發 現 健 康 體 適 能 的 組 成 考 慮 到 身 體 所 需 要 發 揮 的 機 制 與 功 能 , 不 管 是 肌 肉 力 量 的 提 升 、 關 節 的 延 展 性 或 是 心 肺 適 能 的 提 升 都 顯 示 體 適 能 的 重 要 性 不 容 小 覷 。 許 多 流 行 病 學 研 究 結 果 指 出 身 體 活 動 確 實 可 以 使 身 體 帶 來 正 面 的 健 康 效 益 。 而 規 律 的 活 動 或 運 動 所 帶 來 的 好 處 包 含 , 提 升 心 血 管 與 呼 吸 系 統 的 功 能 、 降 低 罹 患 冠 狀 動 脈 疾 病 的 危 險 率 、 死 亡 率 與 罹 患 疾 病 機 率 降 低 、 幫 助 提 升 正 向 心 理 層 面 等 ( 美 國 運 動 醫 學 學 會 , 2 0 0 7 ) 。 透 過 八 週 的 有 氧 耐 力 訓 練 , 提 升 高 密 度 脂 蛋 白 膽 固 醇 ( h i g h d e n s i t y l i p o r o t e i n s ) , H D L - C 負 責 回 收 並 組 織 血 管 多 餘 的 膽 固 醇 , 並 送 回 肝 臟 代 謝 , 是 血 液 中 好 的 膽 固 醇 , 可 降 低 動 脈 阻 塞 與 硬 化 的 風 險。研 究 結 果 發 現,透 過 八 週 的 訓 練 後 , 不 管 是 在 男 生 或 是 女 生 H D L - C 皆 顯 著 增 加,最 大 攝 氧 量 也 顯 著 增 加 , 提 升 了 心 肺 功 能 。 另 一 項 數 據 是 三 酸 甘 油 酯 也 在 有 氧 訓 練 後 顯 著 下 降 , 透 過 幾 項 數 據 發 現 , 透 過 長 期 的 有 氧 訓 練 , 不 但 可 以 提 升 最 大 攝 氧 量 , 並 改 善 血 脂 肪 ( F a r r e l l & B a r b o r i a k , 1 9 8 0 ) 。 N i c o l u c c i 等 人 2 0 1 2 年 研 究 探 討 運 動 介 入 , 是 否 可 改 善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患 者 身 體 活 動 量 、 血 糖 指 數 等 指 標 , 研 究 對 象 為 義 大 利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患 者 , 介 入 時 間 長 達 1 2 個 月 。 結 果 發 現 經 過 1 2 個 月 每 星 期 兩 次 的 有 氧 訓 練 及 阻 力 訓 練 , 實 驗 組 在 身 體 活 動 量 進 步 達 顯 著 差 異 , 並 且 有 效 改 善 糖 尿 病 患 者 心 理 健 康 層 面 , 維 持 良 好 的 運 動 習 慣 。 ( N i c o l u c c i e t a l . , 2 0 1 2 ) 。 另 一 項 研 究 透 過 八 週 有 氧 訓 練 看 最
8 大 攝 氧 量 的 效 果,研 究 對 象 為 3 0 ~ 4 5 歲 一 般 非 運 動 員 之 女 性 。 跑 步 一 週 訓 練 三 次 , 每 次 訓 練 6 0 分 鐘 , 並 持 續 維 持 6 0 % ~ 7 0 % 最 大 心 跳 率 。 結 果 表 示 透 過 有 氧 訓 練 可 有 效 改 善 血 液 指 數 , 並 且 提 升 最 大 攝 氧 量 達 顯 著 差 異 ( A s r a e t a l . , 2 0 1 3 ) 。 H e l e n e 等 人 研 究 探 討 系 統 性 硬 化 症 患 者 ( P r o g r e s s i v e S y s t e m i c S c l e r o s i s ) 是 否 可 經 由 密 集 的 有 氧 運 動 與 肌 耐 力 運 動 改 善 。 系 統 性 硬 化 症 患 者 其 特 徵 為 結 締 組 織 因 過 度 增 生 而 在 身 體 某 些 部 位 產 生 纖 維 化 , 進 而 影 響 到 肌 肉 、 血 管 等 。 因 此 , 此 研 究 希 望 可 透 過 運 動 介 入 , 延 緩 疾 病 。 經 由 8 週 運 動 計 畫 , 利 用 踩 腳 踏 車 介 入 的 有 氧 運 動 及 肩 膀 與 髖 關 節 屈 曲 的 肌 耐 力 運 動,結 果 發 現 實 驗 三 位 參 與 者 肌 耐 力 進 步 達 顯 著 差 異, 兩 位 參 與 者 有 氧 適 能 進 步 達 顯 著 差 異 ( H e l e n e , J e n n y , L e n a & A n n i c a , 2 0 1 4 ) 。 國 內 研 究 方 面,方 進 隆 1 9 8 6 年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有 高 攝 氧 能 力 , 則 會 有 較 低 的 體 脂 肪 。 而 高 攝 氧 能 力 和 血 脂 肪 有 顯 著 相 關 , 透 過 長 期 有 氧 運 動 訓 練 下 血 脂 肪 將 得 到 改 善 , 因 此 具 有 保 護 心 臟 功 能 之 作 用 ( 方 進 隆 , 1 9 8 6 ) 。 在 過 去 研 究 結 果 已 發 現 在 有 氧 適 能 方 面 的 提 升 確 實 能 夠 幫 助 生 理 及 心 理 的 效 益 , 不 管 是 透 過 生 理 方 面 的 實 驗 , 透 過 運 動 後 測 量 血 氧 濃 度 是 否 降 低 來 證 明 可 以 降 低 罹 患 疾 病 並 證 明 身 體 活 動 量 的 提 升 可 以 達 到 健 康 的 效 益 。 從 以 上 文 獻 可 以 發 現 , 運 動 介 入 可 以 有 效 提 升 體 適 能 。 但 是 可 能 因 訓 練 時 間 不 足 , 或 是 訓 練 方 法 不 同 , 則 可 能 造 成 不 一 致 之 結 果 。 研 究 探 討 兒 童 肌 力 及 體 適 能 下 降 而 導 致 的 特 發 性 關 節 炎 , 是 否 可 經 由 跳 繩 、 肌 耐 力 訓 練 ( 仰 臥 起 坐 、 舉 啞 鈴 ), 以 提 升 體 適 能 並 減 緩 關 節 炎 所 造 成 之 疼 痛 。 他 們 採 用 在
9 心 肺 適 能 檢 測 方 式 為 1 9 5 6 年 五 分 鐘 登 階 改 良 版,因 兒 童 體 型 上 與 成 人 差 異 甚 大 , 在 踏 板 高 度 另 作 調 整 。 肌 力 測 試 則 使 用 測 功 機 測 試 手 臂 與 腿 部 肌 肉 力 量 以 計 算 其 力 矩 成 績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透 過 1 2 週 跳 繩 與 肌 力 訓 練 介 入 , 實 驗 組 進 步 並 無 顯 著 大 於 控 制 組 , (E v a , A n d e r s , M e t a & E v a , 2 0 1 3 ) 。 推 論 原 因 為 三 點 , 第 一 , 在 實 驗 組 樣 本 數 有 9 人 因 實 驗 感 到 疼 痛 而 退 出 實 驗 , 其 可 能 造 成 樣 本 數 上 的 不 足 , 影 響 結 果 。 第 二 , 此 研 究 訓 練 安 排 時 間 為 1 2 週 , 可 能 因 訓 練 時 間 不 夠 長 , 導 致 進 步 不 顯 著。第 三,與 前 面 體 適 能 進 步 達 顯 著 差 異 的 文 獻 對 照 , 受 試 者 族 群 都 是 成 人 , 本 篇 研 究 樣 本 群 為 兒 童 , 推 論 兒 童 身 體 活 動 量 可 能 本 來 就 多 於 成 人 , 導 致 訓 練 效 果 量 的 進 步 較 為 緩 慢 。 長 時 間 運 動 介 入 可 以 有 效 提 升 體 適 能 , 並 且 從 中 改 善 慢 性 疾 病 、 活 化 身 體 組 織 , 達 成 健 康 的 目 的 。 利 用 運 動 介 入 的 方 式 維 持 身 體 效 能 已 被 許 多 學 者 研 究 證 實 , 但 是 運 動 方 式 有 很 多 種 , 上 述 文 獻 不 管 是 提 升 有 氧 適 能 , 大 多 利 用 跑 步 、 腳 踏 車 的 方 法 , 在 肌 肉 適 能 部 份 則 使 用 骨 骼 肌 反 覆 作 功 達 到 目 的 。 另 一 研 究 角 度 提 出 , 在 競 技 運 動 領 域 中 經 常 探 討 體 適 能 對 不 同 項 目 運 動 員 之 重 要 性 。 F e r n a n d e z , U l b r i c h t , 與 F e r r a u t i ( 2 0 1 4 ) 提 出 開 放 式 網 球 運 動 是 需 要 複 雜 的 動 作 控 制 來 呈 現 傑 出 的 運 動 表 現 , 而 複 雜 的 動 作 控 制 則 需 要 仰 賴 良 好 的 體 能 維 持 , 利 用 檢 測 體 能 的 方 式 檢 驗 網 球 運 動 員 的 能 力 。 其 中 並 提 到 有 氧 耐 力 、 爆 發 力 、 間 歇 耐 力 及 肌 耐 力 等 能 力 都 是 訓 練 之 要 素 之 一 ( F e r n a n d e z , U l b r i c h t , & F e r r a u t i , 2 0 1 4 ) 。 透 過 文 獻 可 了 解 到 不 管 是 一 般 人 經 由 提 升 體 適 能 達 到 健 康 目 的 , 或 是
10 運 動 員 藉 由 體 適 能 提 升 以 提 升 運 動 表 現 , 不 同 種 類 的 運 動 皆 與 體 適 能 相 關 , 並 且 相 互 影 響 。 運 動 除 了 以 上 這 些 效 益 之 外 , 不 同 領 域 的 學 者 逐 漸 以 不 同 的 角 度 檢 驗 , 探 討 運 動 介 入 產 生 認 知 改 變 , 進 而 導 致 行 為 發 生 的 影 響 。 認 知 神 經 科 學 領 域 起 初 大 多 探 討 大 腦 功 能 的 臨 床 研 究 , 近 幾 年 認 知 神 經 工 具 被 廣 泛 使 用 , 跨 領 域 的 研 究 開 始 探 討 有 關 運 動 介 入 與 大 腦 之 關 係 。 有 許 多 研 究 發 現 身 體 在 運 動 時 , 大 腦 也 跟 著 在 運 動 。 透 過 腦 部 神 經 的 活 化 及 腦 部 區 域 更 強 的 連 結 性 , 可 以 發 現 運 動 帶 給 大 腦 的 好 處 , 進 而 影 響 人 類 行 為 表 現 。 本 研 究 為 了 探 討 提 升 體 適 能 並 且 可 以 經 由 活 化 大 腦 以 改 善 人 類 認 知 功 能 與 行 為 , 下 一 節 將 討 論 透 過 運 動 介 入 , 認 知 功 能 會 帶 來 什 麼 樣 的 好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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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運 動 之 認 知 功 能 效 益 分 析
運 動 的 好 處 除 了 上 一 節 所 提 到 可 以 提 升 健 康 體 適 能 或 是 幫 助 心 理 層 面 達 到 正 面 的 效 益 外 , 另 一 部 分 則 是 可 以 使 大 腦 動 起 來 , 以 改 變 學 習 的 工 作 效 率 , 突 破 以 往 四 肢 發 達 頭 腦 簡 單 的 觀 念 。 為 了 瞭 解 運 動 如 何 提 升 學 習 的 機 制 , 必 須 先 了 解 在 大 腦 中,影 響 學 習 的 物 質 有 哪 些 ? 大 腦 是 由 一 千 億 不 同 種 類 的 神 經 元 所 組 成 的 , 這 些 神 經 元 會 透 過 化 學 物 質 作 用 與 傳 遞 , 最 後 產 生 人 類 的 思 想 和 動 作 。 神 經 元 傳 遞 工 作 是 在 突 觸 的 地 方 , 大 腦 中 的 電 訊 號 , 也 就 是 需 要 傳 遞 的 訊 息 會 經 由 軸 突 傳 到 另 一 突 觸 , 而 運 送 電 訊 號 的 是 神 經 傳 導 物 質 , 透 過 化 學 形 式 傳 遞 訊 號 。 當 訊 號 傳 遞 速 度 越 快 、 連 結 更 緊 密 時 , 思 想 迴 路 會 變 快 , 認 知 功 能 相 對 也 會 提 升 。 運 動 可 以 促 進 大 腦 運 作 是 因 為 神 經 傳 導 物 質 透 過 運 動 時 需 要 的 時 候 會 活 化 , 不 需 要 的 時 候 會 抑 制 , 使 大 腦 運 作 有 組 織 並 且 有 效 率 。 而 透 過 運 動 會 產 生 的 神 經 傳 導 物 質 有 血 清 素 、 正 腎 上 腺 素 、 多 巴 胺 等 影 響 學 習 的 因 子 ( 謝 維 玲 譯 , 2 0 0 9 ) 。 血 清 素 可 以 修 正 失 控 的 腦 部 活 動 , 使 情 緒 或 衝 動 行 為 穩 定 , 也 是 常 見 改 善 憂 鬱 症 的 百 憂 解 藥 物 的 成 分 。 正 腎 上 腺 素 具 有 增 強 注 意 力 , 動 機 等 作 用 , 而 多 巴 胺 是 與 學 習 、 注 意 力 有 關 , 有 些 藥 物 會 刺 激 多 巴 胺 的 分 泌 來 改 善 注 意 力 不 足 過 動 症 的 病 患 。 透 過 運 動 , 產 生 的 神 經 傳 導 物 質 使 大 腦 活 動 可 以 正 常 發 揮 功 能 , 在 不 穩 定 時 神 經 傳 導 物 質 透 過 活 化 或 抑 制 來 平 衡 大 腦 工 作 , 當 以 上 那 些 神 經 傳 導 物 質 發 揮 強 大 的 作 用 時 , 注 意 力 提 升 , 情 緒 穩 定 時 , 在 學 習 時 不 會 受 到 情 緒 及 注 意 力 分 散 的 問 題 影 響 , 學 習 效 果 自 然 提 升 。 蔡 忠 昌 、 劉 蕙 綾 在 1 9 9 6 年 的 文 獻 整 理 中 , 提 出 幾 項 研 究 報 告 指 出 , 在 法 國 、 澳 洲 、 加 拿 大 不 同 的 國 家 都12 探 討 過 體 育 課 對 於 孩 童 在 學 業 成 績 的 影 響 , 研 究 結 果 都 發 現 運 動 可 以 使 孩 童 在 學 習 上 使 專 注 力 提 升 , 達 到 學 業 成 績 的 進 步 ( 蔡 忠 昌 、 劉 蕙 綾 , 1 9 9 6 ) 。 而 大 部 分 成 績 好 的 同 學 , 體 能 都 優 於 其 他 學 生 。 而 和 認 知 功 能 相 關 的 前 額 葉 皮 質 區 , C o l c o m b e 等 人 在 2 0 0 4 年 的 研 究 中 , 發 現 經 過 有 氧 適 能 訓 練 的 人 在 大 腦 前 額 葉 皮 質 與 頂 葉 的 皮 質 區 , 負 責 空 間 認 知 區 域 有 較 大 的 活 化 , 證 實 有 氧 運 動 可 能 改 善 處 理 空 間 部 分 的 認 知 功 能 ( C o l c o m b e e t . a l , 2 0 0 4 ) 。 在 神 經 生 理 的 研 究 是 利 用 腦 波 變 化 來 觀 察 , 在 頭 皮 貼 上 電 極 片 , 從 神 經 細 胞 產 生 的 電 位 變 化 總 和 放 大 後 觀 察 比 較 , 明 顯 幅 度 的 腦 波 會 因 為 特 殊 事 件 引 發 , 稱 為 事 件 相 關 電 位 ( e v e n t - r e l a t e d b r a i n p o t e n t i a l s ) , 在 反 應 引 發 約 3 0 0 毫 秒 後 , 有 一 腦 波 波 形 與 專 注 力 有 關 , 稱 為 P 3 0 0 波 。 P 3 0 0 波 的 振 幅 越 高 代 表 受 試 者 對 於 刺 激 的 專 注 力 越 高 , P 3 0 0 波 出 現 的 時 間 越 快 , 代 表 受 試 者 腦 部 認 知 形 成 的 反 應 速 度 越 快 ( 蔡 忠 昌 、 劉 蕙 綾 , 1 9 9 6 ) , H i l l m a n 等 人 研 究 發 現 體 能 良 好 的 孩 童 在 腦 波 反 應 上 P 3 0 0 振 幅 高 於 體 能 較 低 的 孩 童 , 表 示 體 能 較 好 的 兒 童 在 專 注 力 的 表 現 可 能 優 於 其 他 兒 童 ( H i l l m a n , C a s t e l l i & B u c k , 2 0 0 5 ) 。 另 一 項 透 過 神 經 生 理 研 究 可 發 現 在 思 考 運 作 同 時 大 腦 也 在 活 化 的 腦 區 可 利 用 神 經 造 影 工 具 , f M R I ( f u n c t i o n a l m a g n e t i c r e s o n a n c e i m a g i n g ) , 功 能 性 磁 振 造 影 。 D o n a l d 等 人 研 究 為 了 探 討 透 過 二 十 四 週 的 記 憶 訓 練 是 否 可 幫 助 阿 茲 海 默 症 病 人 改 善 其 記 憶 功 能 。 研 究 工 具 使 用 f M R I , 以 往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記 憶 功 能 通 常 與 海 馬 迴 及 附 近 腦 區 有 關 , 此 研 究 結 果 在 造 影 數 據 發 現 記 憶 功 能 的 準 確 性 及 變 化 皆 與 海 馬 迴 旁 、
13 前 額 下 迴 、 及 小 腦 有 關 , 研 究 結 果 也 支 持 腦 部 活 化 與 認 知 功 能 改 變 的 發 生 的 短 期 訊 號 有 關 ( D o n a l d e t . a l , 2 0 1 2 ) 。 透 過 以 上 文 獻 探 討 發 現 , 運 動 可 以 改 善 大 腦 的 神 經 細 胞 的 運 作 , 提 升 大 腦 運 作 的 效 率 , 並 活 化 與 認 知 功 能 相 關 的 皮 質 區 , 其 被 認 為 與 提 升 行 為 的 表 現 有 高 度 的 相 關 。 不 同 的 運 動 項 目 會 影 響 大 腦 的 認 知 功 能 也 有 所 不 同 , 以 開 放 式 運 動 技 能 來 說 , 因 為 環 境 的 不 確 定 性 , 需 要 好 的 手 眼 協 調 及 反 應 能 力 , 所 以 視 知 覺 能 力 是 要 比 一 般 人 好 , 下 一 節 將 探 討 的 是 排 球 運 動 , 排 球 運 動 在 大 腦 認 知 功 能 中 是 否 扮 演 不 同 的 角 色 。
第 三 節 排 球 技 能 之 探 討
發 展 全 方 位 的 體 適 能 不 僅 在 健 康 獲 得 好 處 , 還 可 增 進 認 知 功 能 , 不 同 的 運 動 項 目 有 不 同 的 特 性 , 像 是 射 箭 選 手 其 訓 練 到 的 功 能 特 性 是 在 觸 知 覺 方 面 , 手 指 特 別 靈 敏 , 抑 或 是 技 擊 類 選 手 可 能 在 全 身 協 調 及 爆 發 力 有 較 多 的 訓 練 , 並 提 升 全 身 的 反 應 時 間 。 本 研 究 為 了 探 討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能 力 的 認 知 表 現 , 選 擇 排 球 這 項 運 動 技 能 , 訓 練 除 了 提 升 有 氧 適 能 , 亦 可 提 升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的 表 現 。 林 君 羽 等 人 研 究 提 到 透 過 體 育 活 動 的 媒 介 , 選 擇 大 專 院 校 受 歡 迎 的 排 球 課 程 進 行 主 題 式 的 教 學 以 增 進 體 適 能 ( 林 君 羽 等 人 , 2 0 1 1 ) , 排 球 是 一 項 在 提 升 體 適 能 過 程 中 學 生 喜 愛 的 運 動 之 一 , 那 除 了 提 升 體 適 能 之 外 , 運 動 後 是 否 也 能 產 生 認 知 功 能 的 變 化 , 是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 排 球 是 一 項 開 放 式 的 運 動 項 目 , 有 研 究 提 到 排 球 運 動 在 心 肺 功 能 的 表 現 是 比 一 般 人 還 要 好 的 , 從 研 究 結 果 數 據 可 以 看 到 女 子 排 球 在 最 大 攝 氧 量 比 女 子 籃 球 還 要 高 ( 林 正 常 , 1 9 9 5 ) , 排 球 運 動 在 瞬 間 移 位 及 跳 躍 扣 球 時 , 需 要 爆 發 力 ,14 使 用 的 是 無 氧 能 力 , 但 是 排 球 特 性 是 不 落 地 運 動 , 在 球 跟 球 之 間 需 要 不 斷 的 移 位 、 局 跟 局 之 間 是 沒 有 太 多 停 止 動 作 的 時 間 , 需 要 大 量 的 氧 供 給 肌 肉 長 時 間 負 荷 力 量 來 維 持 身 體 的 協 調 性 , 在 排 球 運 動 中 有 氧 適 能 也 是 重 要 的 條 件 之 一 。 而 除 了 有 氧 適 能 提 升 外 , 陳 怡 舟 在 2 0 0 0 年 文 獻 提 到 , 平 時 訓 練 除 了 有 氧 適 能 , 在 技 術 方 面 如 果 能 夠 提 升 感 官 知 覺 的 訊 息 , 將 具 有 相 當 高 的 學 習 價 值 ( 陳 怡 舟 , 2 0 0 0 ) 。 前 面 所 提 到 排 球 是 開 放 式 的 動 作 技 能 , 是 在 無 法 預 測 的 環 境 下 動 作 。 大 部 分 的 球 類 團 體 運 動 都 是 開 放 式 動 作 技 能 , 像 是 足 球 、 籃 球 、 棒 球 及 本 研 究 項 目 排 球 等 。 開 放 式 動 作 技 能 因 為 無 法 預 測 對 手 的 動 作 或 是 環 境 的 變 化 , 所 以 選 手 在 進 行 這 項 運 動 時 , 必 須 使 用 較 佳 的 視 覺 策 略 及 排 除 不 必 要 注 意 的 點 以 提 升 注 意 力 焦 點 , 幫 助 自 己 可 以 快 速 的 反 應 並 做 出 正 確 的 判 斷 , 提 升 自 我 表 現 , 進 而 提 升 認 知 功 能 。 T a k e u c h i 與 I n o m a t a 2 0 0 9 年 研 究 提 到 棒 球 專 家 與 非 棒 球 專 家 在 預 測 判 斷 投 手 的 動 作 時 , 專 家 會 將 視 覺 搜 索 注 意 在 最 後 手 臂 投 出 動 作 及 球 的 軌 跡 , 但 是 非 專 家 的 視 覺 訊 息 只 告 訴 他 們 投 手 完 成 身 體 動 作 , 無 法 正 確 在 球 飛 行 的 過 程 找 到 正 確 的 視 覺 訊 息 , 此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棒 球 專 家 在 視 覺 注 意 力 焦 點 比 非 棒 球 專 家 來 的 好 並 達 顯 著 差 異 ( T a k e u c h i & I n o m a t a , 2 0 0 9 ) 。 A n d o 等 人 認 為 , 足 球 運 動 員 除 了 要 注 視 腳 下 的 球 以 外 , 還 必 須 具 有 良 好 的 周 邊 視 覺 的 感 知 訊 息 , 迅 速 作 出 決 定 , 以 提 升 傳 球 表 現 ( A n d o , K i d a & O d a , 2 0 0 1 ) 。 G i g l i a 等 人 提 到 排 球 這 項 開 放 式 運 動 項 目 , 除 了 和 足 球 項 目 相 同 需 要 注 意 球 的 軌 跡 外 , 也 必 須 要 注 意 隊 友 的 位 置 , 甚 至 是 對 手 的 位 置 , 並 做 出 正 確 的 擊 球 決 定 ( G i g l i a e t . a l , 2 0 1 1 ) , T e r e s a 等 人 在 2 0 1 0 年 認 為 排 球
15 是 依 靠 高 度 水 平 視 覺 技 能 的 運 動 , 研 究 中 透 過 簡 單 反 應 時 間 ( s i m p l e r e a c t i o n t i m e ) 、 選 擇 反 應 時 間 ( c h o i c e r e a c t i o n t i m e ) 及 周 邊 反 應 時 間 ( p e r i p h e r a l r e a c t i o n t i m e ) 來 比 較 時 間 快 慢 , 並 監 測 視 覺 誘 發 電 位 的 波 長 , 判 斷 排 球 選 手 和 一 般 人 神 經 系 統 的 敏 銳 度 , 結 果 發 現 排 球 選 手 反 應 時 間 比 一 般 人 還 要 快 , 在 視 覺 誘 發 電 位 的 波 都 比 一 般 人 還 早 出 現 , 證 明 排 球 員 在 視 覺 路 徑 的 訊 號 傳 輸 是 比 一 般 人 來 的 好 ( T e r e s a e t . a l , 2 0 1 0 ) 。 從 以 上 文 獻 可 以 了 解 到 排 球 這 項 全 身 性 的 運 動 不 只 需 要 良 好 的 體 適 能 來 維 持 身 體 的 協 調 及 節 奏 , 還 必 須 依 賴 著 高 度 視 覺 處 理 的 功 能,透 過 視 覺 訊 息 經 過 大 腦 的 整 合 並 做 出 動 作, 是 排 球 運 動 重 要 的 認 知 表 現 。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經 過 十 八 週 的 排 球 訓 練 , 是 否 可 以 提 升 良 好 的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反 應 能 力 , 發 展 出 與 專 業 排 球 運 動 員 相 同 的 認 知 功 能 。 下 節 將 分 段 描 述 如 何 安 排 排 球 訓 練 課 表 的 基 礎 架 構 , 訓 練 的 方 式 將 透 過 動 作 技 能 學 習 的 理 論 架 構 去 安 排 課 程 , 期 望 達 到 訓 練 之 效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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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排 球 訓 練 之 架 構
本 研 究 透 過 十 八 週 的 排 球 訓 練 達 到 學 習 的 效 應 , 學 習 是 一 種 在 表 現 能 力 上 的 變 化 , 變 化 來 自 經 驗 或 練 習 造 成 持 久 性 的 改 變 , 更 有 學 者 說 明 , “ 學 習 並 不 只 是 關 於 持 久 性 的 行 為 改 變 ; 而 是 , 除 此 之 外 , 還 有 關 於 適 應 性 的 改 變 , 或 與 任 務 有 關 聯 的 改 變 ” ( L i u , M a k e r - k r e s s , & N e w e l l , 2 0 0 4 ) 。 為 了 能 夠 使 有 氧 適 能 及 視 覺 區 辨 反 應 能 力 提 升 , 產 生 學 習 效 應 , 訓 練 課 表 的 設 計 將 透 過 動 作 學 習 理 論 的 架 構 一 一 設 計 , 得 到 完 整 的 訓 練 課 表 架 構 ( 邱 連 煌 譯 , 2 0 1 1 ) 。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 動 作 技 能 是 生 活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部 分 , 炒 菜 是 一 項 技 能 , 開 車 是 一 項 技 能 , 而 這 些 經 由 動 作 產 生 學 習 的 能 力 就 是 動 作 技 能 學 習 。 不 同 的 動 作 技 能 有 不 同 的 分 類 , 在 運 動 項 目 中,扯 鈴 這 項 運 動 是 必 須 連 貫 完 成 才 能 維 持 轉 速, 像 這 樣 的 動 作 技 能 就 是 連 續 性 的 動 作 技 能 ( c o n t i n u o u s s k i l l s ) , 而 排 球 運 動 是 透 過 許 多 不 同 的 大 肌 肉 動 作 再 經 由 小 肌 肉 動 作 來 完 成 , 這 樣 的 動 作 技 能 稱 為 序 列 性 的 動 作 技 能 ( s e r i a l s k i l l ) , 經 由 幾 項 非 連 續 性 的 動 作 串 聯 組 合 而 成 的 。 動 作 技 能 另 一 項 分 類 的 方 法 分 成 動 作 技 能 ( m o t o r s k i l l ) 以 及 認 知 技 能 ( c o g n i t i v e s k i l l ) , 本 研 究 探 討 的 排 球 運 動 , 兩 項 技 能 都 是 重 要 角 色 , 在 比 賽 過 程 中 , 必 須 判 斷 球 、 球 場 跟 隊 友 的 位 置 , 還 必 須 思 考 球 要 接 高 一 點 、 輕 一 點 或 是 大 力 一 點 等 問 題 甚 至 是 跑 位 戰 術 的 運 用 ( 吳 忠 政 、 陳 克 舟 , 2 0 0 5 ) , 這 些 動 作 都 與 認 知 較 為 相 關 , 而 像 是 攻 擊 時 跳 高 一 點 , 發 球 時 用 力 發 , 這 些 動 作 則 偏 向 把 動 作 做 好 並 且 有 效 率 的 達 成,在 排 球 項 目 中, 都 必 須 具 備 認 知 與 動 作 的 條 件 , 才 有 辦 法 成 為 一 位 優 秀 的 排17 球 選 手 。 如 果 是 以 環 境 的 可 預 測 性 去 分 類 的 話 , 排 球 是 開 放 式 動 作 技 能 ( o p e n s k i l l s ), 在 環 境 中 是 無 法 預 測 而 且 是 不 穩 定 的 狀 態 , 從 發 球 開 始 到 球 落 地 結 束 , 球 因 不 同 力 量 或 角 度 的 改 變 , 在 環 境 中 無 法 預 測 它 的 路 徑 , 相 對 的 , 一 位 優 秀 的 排 球 選 手 , 則 必 須 能 夠 有 快 速 的 反 應 及 知 覺 能 力 去 做 出 判 斷 , 想 要 具 備 這 樣 的 條 件 則 必 須 透 過 長 期 的 訓 練 達 成 這 樣 的 能 力 , 訓 練 課 程 則 是 重 要 的 影 響 因 素 之 一 。 訓 練 編 排 順 序 的 方 式 可 分 為 成 組 練 習 ( b l o c k p r a c t i c e ) 與 隨 機 練 習 ( r a n d o m p r a c t i c e ) 。 成 組 練 習 為 不 斷 重 複 練 習 相 同 的 動 作 , 舉 例 來 說 排 球 低 手 接 球 在 原 地 連 續 接 二 十 顆 球 , 再 換 到 另 一 個 固 定 位 置 接 二 十 顆 球 , 成 組 練 習 的 好 處 是 , 在 初 學 者 階 段 可 以 幫 助 固 定 姿 勢 。 隨 機 練 習 是 在 不 同 的 動 作 不 同 的 位 置 混 合 練 習 , 並 且 不 斷 交 替 循 環 , 而 排 球 運 動 是 在 不 可 預 測 的 狀 態 下 進 行 , 而 隨 機 練 習 就 是 提 升 排 球 訓 練 一 個 很 好 的 方 式 , 可 以 增 進 很 多 不 同 的 動 作 記 憶 , 進 而 累 積 經 驗 , 在 排 球 比 賽 中 , 會 有 較 好 的 表 現 。 而 當 學 習 者 為 了 想 要 了 解 自 己 的 進 步 情 形 為 何 , 則 必 須 提 供 適 當 的 回 饋 得 以 加 以 修 正 動 作 。 回 饋 類 型 分 為 兩 種 , 分 成 內 在 回 饋 ( i n t r i n s i c f e e d b a c k ) 與 外 在 回 饋 ( e x t r i n s i c f e e d b a c k ) , 內 在 回 饋 是 指 動 作 完 成 後 自 然 地 獲 得 訊 息 , 從 本 體 感 受 器 及 外 感 受 來 源 所 得 到 , 本 體 感 受 器 的 來 源 主 要 透 過 肌 肉 跟 關 節 的 動 作 來 源 引 發 的 感 覺 訊 息 , 舉 例 來 說 籃 球 的 罰 球 , 透 過 屈 膝 然 後 膝 蓋 打 直 , 可 感 受 到 下 半 身 延 伸 的 流 暢 性 , 這 指 的 是 本 體 感 受 器 引 發 的 訊 息 。 而 外 感 受 來 源 是 透 過 視 覺 或 是 聽 覺 來 自 身 體 外 的 感 覺 訊 息 , 舉 例 來 說 像 籃 球 罰 球 時 透 過 視 覺 看 到 的 出 手 角 度 可 以 提 供 訊 息 告 訴 身 體 這 顆 球 會 不 會 進 , 指 的 是 外 部 的 感 受 器 提 供 的 訊 息 來 源 , 而 身 體 透 過 內 在 回 饋 會 得
18 到 訊 息 , 以 修 正 動 作 。 外 在 回 饋 則 是 透 過 外 部 的 訊 息 來 源 所 提 供 的 , 可 能 是 教 練 、 裁 判 或 是 比 賽 影 片 等 。 適 當 的 給 予 外 在 回 饋 可 以 提 升 運 動 表 現 。 在 國 內 文 獻 提 到 , 排 球 運 動 中 注 意 力 焦 點 是 重 要 的 訓 練 之 一 , 利 用 不 同 的 注 意 力 焦 點 來 控 制 動 作 的 表 現 , 有 時 需 要 將 注 意 力 焦 點 放 在 外 部 環 境 , 偵 測 對 方 的 組 織 進 攻 , 有 時 卻 要 把 注 意 力 放 在 個 體 內 心 去 擬 定 比 賽 的 策 略 ( 吳 高 讚 , 1 9 9 7 ) , 如 果 在 訓 練 時 , 透 過 外 在 回 饋 告 訴 選 手 如 何 訓 練 注 意 力 焦 點 , 抑 可 提 升 運 動 的 表 現 。 透 過 運 動 訓 練 的 架 構 模 式 , 探 討 排 球 這 項 運 動 在 安 排 訓 練 課 程 時 , 經 由 理 論 模 式 來 架 構 整 個 課 程 , 不 管 是 運 動 項 目 分 類 的 重 要 性,不 同 層 級 的 學 習 者 之 特 性,不 同 的 回 饋 方 式 , 皆 影 響 學 習 的 效 果 , 透 過 以 上 小 節 之 探 討 , 預 期 未 來 達 到 訓 練 之 效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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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目 的 在 於 探 討 透 過 十 八 週 排 球 訓 練 可 提 升 有 氧 適 能 及 肌 肉 適 能 , 認 知 功 能 部 分 可 提 升 視 覺 區 辨 反 應 時 間 的 能 力 ,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 本 研 究 方 法 分 為 研 究 對 象 、 實 驗 設 備 、 實 驗 設 計 與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等 項 , 將 依 序 分 節 描 述 。第 一 節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對 象 為 一 般 無 運 動 習 慣 的 女 大 學 生 , 共 三 十 名 參 與 者 , 共 分 成 兩 組 , 一 組 為 控 制 組 , 一 組 為 實 驗 組 , 實 驗 者 年 齡 在 1 8 ~ 2 2 歲 之 間 , 每 週 訓 練 兩 次 , 每 次 訓 練 兩 小 時 。 所 有 參 與 者 並 無 身 體 或 神 經 障 礙 之 疾 病 , 視 力 ( 包 含 矯 正 視 力 ) 和 聽 力 也 都 正 常 。20 本 研 究 受 試 者 之 徵 招 流 程 如 下 圖 所 示 : 圖 3 - 1 - 1 受 試 者 徵 招 流 程 圖 以 校 園 招 募 方 式,方 便 取 樣 選 取 台 中 教 育 大 學 女 學 生 ( 如 何 選 到 最 後 受 試 者 ) 告 知 參 與 者 本 研 究 目 的 , 填 寫 實 驗 同 意 書 所 有 同 意 參 與 本 研 究 之 實 驗 組 接 受 1 8 週 的 排 球 技 能 訓 練 , 並 同 意 完 成 1 2 分 鐘 跑 走 測 驗 、 仰 臥 起 坐 、 伏 地 挺 身 等 體 適 能 檢 測 所 有 同 意 參 與 本 研 究 之 受 試 者 願 意 接 受 進 行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作 業 測 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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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研 究 流 程
圖 3 - 2 - 1 研 究 流 程 圖 確 定 研 究 方 向 與 主 題 蒐 集 相 關 文 獻 探 討 確 定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問 題 擬 定 研 究 架 構 計 畫 決 定 研 究 之 工 具 及 參 與 者 正 式 測 驗 資 料 處 理 及 分 析 結 果 與 討 論 未 來 研 究 方 向 與 建 議22 本 研 究 實 驗 過 程 長 達 十 八 週 的 時 間 , 在 這 四 個 月 內 我 們 將 分 二 次 的 安 排 。 一 部 分 是 檢 測 項 目 、 一 部 分 是 訓 練 項 目 。 施 測 工 具 分 成 兩 部 分 , 體 適 能 部 分 實 驗 組 會 先 做 十 二 分 鐘 跑 走 、 仰 臥 起 坐 、 伏 地 挺 身 等 項 目 , 於 每 六 週 施 測 , 共 四 次 , 控 制 組 則 執 行 前 後 測 , 共 兩 次 。 第 二 部 分 為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作 業 , 每 六 週 施 測 , 共 四 次 , 包 含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 整 個 實 驗 的 流 程 如 下 圖 3 - 2 - 2 所 示 : 第 一 週 第 一 次 體 適 能 檢 測 , 項 目 為 十 二 分 鐘 跑 走 、 仰 臥 起 坐 、 伏 地 挺 身 。 ( 實 驗 組 + 控 制 組 ) 第 一 次 操 作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作 業 , 操 作 完 畢 將 資 料 收 集 。 第 一 週 ( 訓 練 開 始 ) 開 始 排 球 訓 練 計 畫 。 每 週 訓 練 二 天 , 一 天 練 習 兩 小 時 。 第 六 週 持 續 排 球 訓 練 計 畫 。 第 二 次 體 適 能 檢 測 , 項 目 為 十 二 分 鐘 跑 走 、 仰 臥 起 坐 、 伏 地 挺 身 。 ( 實 驗 組 ) 第 二 次 操 作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作 業 , 操 作 完 畢 將 資 料 收 集 。 第 十 二 週 持 續 排 球 訓 練 計 畫 第 三 次 體 適 能 檢 測 , 項 目 為 十 二 分 鐘 跑 走 、 仰 臥 起 坐 、 伏 地 挺 身 。 ( 實 驗 組 ) 第 三 次 操 作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作 業 , 操 作 完 畢 將 資 料 收 集 。 第 十 八 週 持 續 排 球 訓 練 計 畫 第 四 次 體 適 能 檢 測 , 項 目 是 十 二 分 鐘 跑 走 、 仰 臥 起 坐 、 伏 地 挺 身 。 ( 實 驗 組 + 控 制 組 ) 第 四 次 操 作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作 業 , 操 作 完 畢 將 資 料 收 集 。 圖 3 - 2 - 2 實 驗 流 程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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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實 驗 設 計 及 檢 測 方 式
本 實 驗 課 程 主 要 設 計 為 排 球 訓 練 的 基 本 項 目 。 依 據 不 同 動 作 型 態 , 肌 肉 各 負 責 不 同 功 能 , 有 的 肌 肉 負 責 帶 動 收 縮 , 別 的 肌 肉 則 產 生 相 反 作 用 , 負 責 拮 抗 拉 長 肌 肉 , 另 一 些 肌 肉 則 負 責 穩 定 肌 肉 持 續 性 的 作 用 。 總 而 言 之 , 肌 肉 產 生 力 量 不 單 僅 依 靠 單 一 塊 肌 肉 , 而 是 某 部 位 肌 群 一 起 合 作 , 產 生 力 量 而 成 ( 黃 月 桂 , 2 0 0 7 ) 。 針 對 本 研 究 假 設 認 為 , 排 球 運 動 特 性 的 主 要 使 用 肌 群 部 位 可 以 增 進 體 適 能 項 目 , 仰 臥 起 坐 及 伏 地 挺 身 ( 肌 耐 力 ) , 因 此 課 程 設 計 將 與 仰 臥 起 坐 、 伏 地 挺 身 等 項 目 , 所 使 用 肌 群 的 相 關 性 分 別 探 討 、 比 較 。 肌 耐 力 檢 測 項 目 包 含 仰 臥 起 坐 及 伏 地 挺 身 , 其 主 要 肌 群 包 含 : 1 . 仰 臥 起 坐 使 用 肌 群 : 腹 直 肌 ( 腱 膜 下 u n d e r a p o n e u r o s i s ) ( r e c t u s a b d o m i n i s ) 、 腹 外 斜 肌 ( e x t e r n a l o b l i q u e ) ( F r e d e r i c & M i c h a e l , 2 0 1 1 ) 。 圖 3 - 2 - 3 仰 臥 起 坐 使 用 肌 群 圖24 2 . 伏 地 挺 身 使 用 肌 群 : 胸 大 肌 ( p e c t o r a l i s m a j o r ) 、 前 三 角 肌 ( a n t e r i o r d e l t o i d ) 以 及 肱 三 頭 肌 ( t r i c e p s b r a c h i i ) ( F r e d e r i c & M i c h a e l , 2 0 1 1 ) 。 圖 3 - 2 - 4 伏 地 挺 身 使 用 肌 群 圖 透 過 以 上 項 目 了 解 上 肢 及 腹 部 肌 肉 分 別 產 生 不 同 肌 耐 力 力 量 的 部 位 。 以 下 將 安 排 排 球 課 程 設 計 , 並 探 討 與 肌 肉 適 能 相 關 的 動 作 包 含 哪 些 部 分 。 排 球 課 程 實 驗 設 計 請 參 考 下 表 3 - 2 - 1 。
25 一 、 排 球 課 程 實 驗 設 計 表 3 - 2 - 1 排 球 課 程 實 驗 設 計 排 球 訓 練 課 程 設 計 運 動 屬 性 使 用 主 要 肌 群 ( 一 ) 馬 克 操 熱 身 1 . 側 併 步 十 公 尺 下 肢 協 調 動 作 腿 部 肌 群 2 . 交 叉 步 十 公 尺 下 肢 協 調 動 作 腿 部 肌 群 3 . 前 踢 十 公 尺 下 肢 協 調 動 作 腿 部 肌 群 4 . 內 外 膝 轉 交 換 腳 跳 下 肢 協 調 動 作 腿 部 肌 群 5 . 外 內 膝 轉 交 換 腳 跳 下 肢 協 調 動 作 腿 部 肌 群 6 . 外 側 踢 腿 下 肢 協 調 動 作 腿 部 肌 群 7 . 腳 跟 腳 尖 跳 前 進 後 退 下 肢 協 調 動 作 腿 部 肌 群 8 . 高 跳 三 下 完 衝 刺 十 公 尺 下 肢 協 調 動 作 腿 部 肌 群 9 . 蝦 跳 三 下 完 衝 刺 十 公 尺 下 肢 協 調 動 作 腿 部 肌 群 ( 二 ) 排 球 訓 練 主 要 運 動 1 . 低 手 碰 球 練 習 全 身 性 動 作 全 身 肌 群 2 . 高 手 碰 球 練 習 全 身 性 動 作 全 身 肌 群 3 . 發 球 練 習 側 身 上 肢 擺 動 動 作 肩 關 節 及 臂 部 肌 群 4 . 攻 擊 練 習 全 身 性 動 作 全 身 肌 群 、 三 角 肌 、 胸 大 肌 ( 三 ) 排 球 訓 練 體 能 運 動 1 . 捕 魚 遊 戲 全 身 性 敏 捷 反 應 動 作 全 身 肌 群 2 . 傳 電 遊 戲 全 身 性 敏 捷 反 應 動 作 全 身 肌 群 3 . 耐 力 跑 全 身 性 動 作 腿 部 肌 群 4 . 手 推 車 手 臂 及 腹 部 肌 力 動 作 上 肢 及 腹 部 肌 群
26 馬 克 操 : 雙 腳 交 互 前 踢
馬 克 操 : 腳 跟 腳 尖 跳
27 馬 克 操 : 雙 腳 內 外 勾 腿
馬 克 操 : 高 跳
28 馬 克 操 : 交 叉 步
體 能 訓 練 : 手 推 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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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訓 練 : 兩 人 低 手 碰 球 主 要 訓 練 : 兩 人 高 手 碰 球
主 要 訓 練 : 上 手 碰 球 ( 對 牆 & 對 空 )
30 主 要 訓 練 : 手 腕 擊 球 瞄 準 練 習
31
主 要 訓 練 : 攻 擊 練 習 ( 步 伐 + 空 中 擊 球 練 習 )
1
2
32 主 要 訓 練 : 發 球 練 習
33 二 、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作 業 實 驗 設 計 : 本 研 究 工 具 使 用 檢 測 認 知 之 工 具 : 用 E - P r i m e 軟 體 來 呈 現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作 業 ( v i s u a l d u r a t i o n d i s c r i m i n a t i o n ) 。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作 業 實 驗 地 點 於 台 中 教 育 大 學 教 室 , 器 材 為 一 台 筆 電 、 滑 鼠 及 喇 叭 , 我 們 將 為 參 與 者 解 說 清 楚 實 驗 內 容 , 參 與 者 確 認 操 作 內 容 後 , 請 參 與 者 先 練 習 兩 次 , 並 達 到 8 0 % 正 確 率 , 確 保 參 與 者 了 解 實 驗 之 方 法 。 實 驗 步 驟 : 我 們 將 要 求 參 與 者 注 視 螢 幕,一 開 始 注 視 的 螢 幕 會 產 生 全 黑 的 螢 幕,開 始 會 先 有 提 示 語 讓 參 與 者 了 解 步 驟, 在 準 備 動 作 前 會 先 有 “ + ” 記 號 指 示 受 試 者 先 注 視 這 一 個 點, 接 著 在 5 0 0 毫 秒 過 後 出 現 第 一 個 灰 色 圓 圈 , 第 一 個 圓 圈 出 現 完 之 後 會 出 現 第 二 個 灰 色 圓 圈 。 受 試 者 必 須 判 斷 圓 圈 出 現 在 螢 幕 停 留 時 間 的 長 短 , 並 以 最 快 速 度 做 出 反 應 。 如 果 第 一 個 圓 圈 出 現 時 間 比 第 二 個 圓 圈 時 間 還 長 , 按 滑 鼠 左 鍵 , 相 反 , 如 果 第 二 個 圓 圈 出 現 的 時 間 比 第 一 個 圓 圈 時 間 還 長 , 就 按 滑 鼠 右 鍵 , 兩 個 灰 色 圓 圈 出 現 後 , 在 電 腦 螢 幕 中 間 會 出 現 " R e s p o n s e " 的 字 樣 , 這 個 視 覺 刺 激 的 時 間 會 停 留 2 0 0 0 m s, 這 段 時 間 就 是 讓 受 試 者 做 出 反 應 並 按 鍵 的 時 間 。 受 試 者 被 要 求 要 在 正 確 反 應 的 前 提 下 , 儘 快 作 出 反 應 。 圖 3 - 2 - 6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作 業 順 序 流 程 圖
+
r e s p o n s e34 本 實 驗 刺 激 時 間 共 七 個 條 件 , 第 一 個 圓 圈 刺 激 皆 出 現 4 0 0 毫 秒 , 第 二 個 圓 圈 刺 激 皆 隨 機 出 現 以 下 七 種 條 件 其 中 一 種 ( 如 圖 3 - 3 - 2 所 示 ) 。 整 個 實 驗 包 含 2 8 0 個 嘗 試 , 每 做 完 5 6 次 休 息 一 次 , 共 做 五 回 合 。 受 試 者 休 息 時 間 並 無 限 制 , 等 到 受 試 者 準 備 好 下 一 回 合 的 測 試 才 開 始 實 驗 。 圖 3 - 2 - 7 七 種 刺 激 條 件 流 程 圖
4 0 0 m s
3 0 0 m s 3 5 0 m s 3 7 5 m s 4 0 0 m s 4 2 5 m s 4 5 0 m s 5 0 0 m s
第 二 個 圓 圈 出 現 的 刺 激 時 間
( 七 種 條 件 )
35 三 、 體 適 能 檢 測 方 式 ( 一 ) 心 肺 適 能 - 1 2 分 鐘 跑 走 測 驗 1 . 受 試 者 於 標 準 4 0 0 m 的 田 徑 場 進 行 測 驗 。 2 . 於 每 次 測 驗 前 , 評 估 受 試 者 健 康 狀 況 , 並 請 實 驗 參 與 者 填 寫 P A R - Q 問 卷 , 確 保 當 日 安 全 狀 況 , 並 測 量 安 靜 時 的 心 跳 率 , 確 保 受 試 者 身 體 可 以 完 成 測 驗 。 3 . 本 研 究 為 了 建 立 測 驗 的 信 度,同 一 位 受 試 者 皆 測 驗 兩 次 , 二 次 測 驗 設 定 間 隔 一 星 期 再 測,確 實 記 錄 兩 次 測 驗 的 成 績 並 比 較 差 異 情 況 , 以 了 解 受 試 者 是 否 盡 力 完 成 。 4 . 於 4 0 0 m 田 徑 場 進 行 1 2 分 鐘 跑 走 測 驗,用 碼 錶 計 時 1 2 分 鐘 , 受 試 者 完 成 1 2 分 鐘 後 依 所 在 的 角 錐 位 置 計 算 總 圈 數 及 多 跑 的 距 離 , 並 於 記 錄 表 紀 錄 成 績 。 5 . 於 測 驗 結 束 後 , 測 量 受 試 者 的 心 跳 第 5 秒 - 2 0 秒 , 將 這 1 5 秒 時 間 的 心 跳 乘 以 四 當 作 一 分 鐘 的 心 跳 數 以 記 錄 受 試 者 的 一 分 鐘 心 跳 數 。 6 . 1 2 分 鐘 跑 走 測 驗 預 估 最 大 攝 氧 量 公 式 為 V O 2 m a x ( m L ‧ k g - 1 ‧ m i n - 1 ) = ( 距 離 – 5 0 4 . 9 ) / 4 4 . 7 3 7 . 測 驗 時 鼓 勵 受 試 者 盡 最 大 努 力,但 不 可 勉 強 受 試 者 跑 完 全 程 , 中 途 如 身 體 不 舒 服 , 隨 時 可 以 停 下 來 或 是 用 走 路 的 方 式 完 成 。 圖 3 - 2 - 8 跑 走 測 驗 圖
36 ( 二 ) 肌 耐 力 - 仰 臥 起 坐 & 伏 地 挺 身 1 . 仰 臥 起 坐 A . 受 測 者 雙 膝 成 9 0 度 , 以 仰 臥 姿 勢 躺 在 地 板 上 , 雙 手 交 叉 放 至 胸 前 , 雙 腳 放 置 於 地 面 不 離 地 。 B . 節 拍 器 頻 率 設 定 為 5 0 次 / 分 鐘,受 測 者 進 行 仰 臥 起 身 時 , 雙 手 手 肘 須 超 過 膝 蓋 , 並 且 跟 著 接 拍 器 一 上 一 下 的 節 奏 進 行 , 做 到 跟 不 上 節 拍 或 是 沒 力 為 止 , 測 驗 結 束 。 2 . 伏 地 挺 身 A . 膝 蓋 著 地 , 雙 腳 併 攏 , 膝 關 節 彎 曲 並 著 地 , 背 部 伸 直 , 雙 手 與 肩 同 寬 , 抬 頭 以 膝 蓋 為 著 地 點 。 B . 伸 直 手 肘 撐 起 身 體 , 並 且 再 回 到 向 下 姿 勢 , 下 巴 靠 近 地 板 , 測 驗 過 程 中 避 免 腹 部 著 地 , 否 則 不 計 算 該 次 數 。 C . 節 拍 器 頻 率 設 定 5 0 次 / 分 鐘,做 到 沒 力 或 是 跟 不 上 節 拍 無 法 持 續 動 作 , 測 驗 結 束 。 ( 資 料 來 源 : A C S M 健 康 體 適 能 評 估 標 準 手 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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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將 所 得 資 料 利 用 s p s s 統 計 套 裝 軟 體 進 行 統 計 分 析,將 體 適 能 資 料 及 反 應 時 間 的 資 料 進 行 重 複 量 數 變 異 數 分 析 , 視 覺 作 業 的 資 料 只 取 正 確 的 反 應 計 算 平 均 反 應 時 間 , 錯 誤 的 反 應 則 排 除 , 體 適 能 組 間 的 資 料 處 理 使 用 二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視 覺 時 間 區 辨 作 業 組 間 的 資 料 處 理 使 用 三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檢 驗 。38
第 四 章 結 果
本 章 分 為 兩 節 進 行 研 究 結 果 分 析,第 一 節 為 體 適 能 分 析, 其 中 包 含 仰 臥 起 坐 、 伏 地 挺 身 、 1 2 分 鐘 跑 走 等 項 目 。 第 二 節 為 視 覺 區 辨 反 應 時 間 及 正 確 率 分 析 。 藉 由 本 研 究 結 果 , 了 解 經 過 四 個 月 排 球 訓 練 後 , 兩 種 檢 測 方 法 的 練 習 效 益 程 度 是 否 明 顯 進 步 。 另 外 透 過 訓 練 組 及 控 制 組 之 比 較 , 探 討 組 間 的 差 異 是 否 達 到 顯 著 。第 一 節 體 適 能 分 析
一 、 實 驗 組 仰 臥 起 坐 四 次 之 比 較 本 研 究 透 過 每 六 週 仰 臥 起 坐 的 檢 測 , 節 拍 器 頻 率 設 定 5 0 次 / 分 鐘 , 檢 驗 成 績 如 下 表 。 將 實 驗 組 1 4 人 四 次 成 績 透 過 重 複 量 數 變 異 數 分 析 檢 驗 , 由 表 4 - 1 - 1 實 驗 組 仰 臥 起 坐 平 均 數 顯 示 , 從 第 一 次 平 均 數 2 4 . 1 4 至 第 四 次 平 均 數 3 8 . 7 9 , 進 步 次 數 為 1 4 . 6 5 ( 下 ) 。 平 均 數 差 異 考 驗 ( F = 1 7 . 1 6 ,p = . 0 0 0 * ), 期 間 達 顯 著 差 異 ( 如 表 4 - 1 - 1 ) 。 表 4 - 1 - 1 實 驗 組 四 次 仰 臥 起 坐 重 複 量 數 分 析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仰 臥 起 坐 1 2 4 1 5 仰 臥 起 坐 2 3 0 1 2 仰 臥 起 坐 3 3 3 1 1 仰 臥 起 坐 4 3 9 1 239 圖 4 - 1 - 1 實 驗 組 仰 臥 起 坐 主 要 效 果 檢 定 透 過 圖 4 - 1 - 1 主 要 效 果 檢 定 結 果 發 現 , 第 一 次 測 試 跟 第 二 次 測 試 、 第 三 次 測 試 、 第 四 次 測 試 皆 達 顯 著 差 異 , 表 示 透 過 排 球 訓 練 , 仰 臥 起 坐 部 分 , 每 經 過 六 週 , 皆 有 明 顯 進 步 。 而 進 步 幅 度 最 大 是 在 第 一 次 測 試 與 第 二 次 測 試 , 進 步 幅 度 數 值 達 6 ( 下 ) 。 上 述 分 析 僅 止 於 實 驗 組 組 內 四 個 月 之 測 量 , 透 過 結 果 可 發 現 , 經 由 1 8 週 排 球 訓 練 , 使 仰 臥 起 坐 次 數 增 加 並 達 顯 著 差 異 , 為 了 檢 驗 無 排 球 訓 練 之 控 制 組 , 和 實 驗 組 是 否 在 仰 臥 起 坐 成 績 有 顯 著 差 異 , 故 考 驗 組 間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 請 參 考 下 表 ( 4 - 1 - 2 ) 。 24 30 33 39 10 20 30 40 1 2 時間 3 4
仰臥起坐實驗組主要效果檢定
*
次數 ( 下 )40 表 4 - 1 - 2 為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之 比 較 , 利 用 二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檢 驗 組 間 第 一 個 月 及 第 四 個 月 仰 臥 起 坐 所 得 成 績 , 結 果 組 間 達 顯 著 差 異 。 實 驗 組 透 過 排 球 訓 練 後 , 伏 地 挺 身 次 數 進 步 顯 著 大 於 控 制 組 ( F = 9 3 . 6 4 ,p = . 0 0 0 * ) 。 表 4 - 1 - 2 仰 臥 起 坐 二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時 間 組 別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前 測 實 驗 組 2 4 1 5 控 制 組 2 4 2 0 後 測 實 驗 組 3 8 1 2 控 制 組 3 0 2 0 圖 4 - 1 - 2 兩 組 仰 臥 起 坐 前 後 測 比 較 分 析 24 38 24 30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1 2 次數 ( 下 ) 時間
仰臥起坐實驗組與控制組比較圖
實驗組 控制組*
41 二 、 實 驗 組 伏 地 挺 身 四 次 之 比 較 本 研 究 透 過 每 六 週 伏 地 挺 身 的 檢 測 , 節 拍 器 頻 率 設 定 5 0 次 / 分 鐘 , 檢 驗 成 績 如 下 表 。 將 實 驗 組 1 4 人 四 次 成 績 透 過 重 複 量 數 變 異 數 分 析 檢 驗 , 由 表 4 - 1 - 3 實 驗 組 伏 地 挺 身 平 均 數 顯 示 , 從 第 一 次 平 均 數 1 5 至 第 四 次 平 均 數 3 2 , 進 步 次 數 為 1 7 ( 下 )。 平 均 數 差 異 考 驗 ( F = 1 9 . 8 1 ,p = . 0 0 0 * ), 期 間 達 顯 著 差 異 ( 如 表 4 - 1 - 3 ) 。 表 4 - 1 - 3 實 驗 組 四 次 伏 地 挺 身 重 複 量 數 分 析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伏 地 挺 身 1 1 5 1 4 伏 地 挺 身 2 1 8 1 3 伏 地 挺 身 3 2 5 1 8 伏 地 挺 身 4 3 2 2 0
42 圖 4 - 1 - 2 實 驗 組 伏 地 挺 身 主 要 效 果 檢 定 透 過 圖 4 - 1 - 3 主 要 效 果 檢 定 結 果 發 現 , 第 一 次 測 試 跟 第 三 次 測 試 、 第 四 次 測 試 皆 達 顯 著 差 異 , 但 是 在 第 一 次 測 試 跟 第 二 次 測 試 無 顯 著 進 步 。 為 了 檢 驗 無 排 球 訓 練 之 控 制 組 , 和 實 驗 組 是 否 在 伏 地 挺 身 成 績 有 顯 著 差 異 , 故 考 驗 組 間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 請 參 考 下 表 ( 4 - 1 - 4 ) 。 15 18 25 32 0 10 20 30 40 1 2 3 4 次數 (下 ) 時間
伏地挺身實驗組主要效果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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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表 4 - 1 - 4 為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之 比 較 , 利 用 二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檢 驗 組 間 第 一 次 測 試 及 第 四 次 測 試 伏 地 挺 身 所 得 成 績, 結 果 組 間 達 顯 著 差 異 ( F = 6 3 . 7 2 ,p = . 0 0 0 * )。實 驗 組 透 過 排 球 訓 練 後 , 伏 地 挺 身 次 數 進 步 顯 著 大 於 控 制 組 。 表 4 - 1 - 4 伏 地 挺 身 二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時 間 組 別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前 測 實 驗 組 1 4 1 4 控 制 組 1 4 8 後 測 實 驗 組 3 1 2 0 控 制 組 1 4 8 14 31 14 14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1 2 次數 ( 下 ) 時間
伏地挺身實驗組與控制組比較圖
實驗組 控制組*
44 圖 4 - 1 - 3 兩 組 伏 地 挺 身 前 後 測 比 較 分 析 圖 三 、 實 驗 組 1 2 分 鐘 攝 氧 量 四 次 之 比 較 本 研 究 透 過 每 六 週 1 2 分 鐘 攝 氧 量 的 檢 測,透 過 預 估 最 大 攝 氧 量 公 式 ( 距 離 – 5 0 4 . 9 ) / 4 4 . 7 3, 得 到 檢 驗 成 績 , 如 下 表 。 將 實 驗 組 1 4 人 四 次 成 績 透 過 重 複 量 數 變 異 數 分 析 檢 驗,由 表 4 - 1 - 5 實 驗 組 1 2 分 鐘 攝 氧 量 平 均 數 顯 示 , 從 第 一 次 平 均 數 2 9 . 7 9 至 第 四 次 平 均 數 3 3 . 1 6 , 進 步 幅 度 3 . 3 7 。 平 均 數 差 異 考 驗 ( F = 3 . 8 9 ,p = . 0 1 6 * ) , 期 間 達 顯 著 差 異 ( 如 表 4 - 1 - 5 ) 。 表 4 - 1 - 5 實 驗 組 四 次 1 2 分 鐘 攝 氧 量 重 複 量 數 分 析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攝 氧 量 1 2 9 . 7 9 6 . 5 7 攝 氧 量 2 3 1 . 1 2 4 . 8 0 攝 氧 量 3 3 1 . 8 3 5 . 6 8 攝 氧 量 4 3 3 . 1 6 4 . 9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