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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棟的春秋學--解釋類型與經說內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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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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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棟的《春秋》學

──解釋類型與經說內涵研究

(簡要稿)

張 素 卿

臺灣大學中國文學 一、中文摘要 惠棟確立「漢學」和「宋學」的區分,嚴別這兩種不同的學術典範,促成了儒 家經典之解釋觀念的轉向。《九經古義.述首》明白揭櫫「經之義存乎訓」的解釋觀 念,表徵惠氏以「漢學」治經的學術宗旨。依準此解釋觀念的治學門徑,致力於求索 漢代儒者的古訓,並藉此古訓解經釋義,故往往標榜「古義」。惠棟的《春秋》學著 述包括《左傳補注》及<公羊古義>、<穀梁古義>,同屬「古義」的解釋類型,這 是表徵「漢學」典範的一種新經解。經說內涵方面,強調古訓、古義,尤注重禮度典制, 以此補苴或批駁杜預《春秋經傳集解》之缺失,這是清儒研治《左傳》學的一大趨勢, 新注、新疏即是此一趨勢發展的結果。惠棟之《左傳補注》,在補正杜預,以至於撰述 新注、疏的學術脈絡中,具有承先啟後的地位;至於其<公羊古義>和<穀梁古義 >,則是公羊、穀梁二學在清代復興的先驅之作。惠棟之《易》學,雜糅今、古文, 於《春秋》學亦兼治三傳,不拘泥戶,不墨守某傳某家,其「漢學」典範並非侷限 於「東漢古文學」。三傳新注新疏,如劉文淇《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陳立《公羊 義疏》及鍾文烝《春秋穀梁經傳補注》等,均頗採其說,並多注重典禮之考校,其 成就與影響俱有可觀。 關鍵詞: 1.乾嘉經學 2.漢學 3.典範 4.解釋類型 5.古義 二、緣由與目的 清代乾隆(1736-1795)、嘉慶(1796-1820)時期的經學,重新關注於漢儒的經說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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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形成循訓詁進路以考求義理的學術風尚。自惠棟(1697-1758)明白標舉「漢學」 名目而嚴別漢、宋,這種別樹一幟的治經觀念和門徑,先以吳(蘇州)為中心,然 後逐漸擴展而蔚為一代思潮。 惠棟無疑是確立乾嘉經學轉向的關鍵人物。然而,當代學者關注他的程度遠不 及戴震(1723-1777),專門的研究相當有限。戴震在義理闡發方面的成就誠然卓越, 若從學術史或清代經學的觀點作整體考察,則如錢穆所言,三吳惠氏之學比徽州戴 氏之學尤具有革命性,後者的學術觀念實受前者影響1 本人參加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乾嘉學者之義理學」研討會,曾發表< 「經之義存乎訓」的解釋觀念──惠士奇、惠棟的經學管窺>一文,以「經之義存 乎訓」的解釋觀念為中心,論述惠氏的學術源與經學要旨,以及確立「漢學」典範 的經學史意義。後來,深感探討經學解釋的典範,應進一步落實,扣緊實際的經典 注釋來論述。本專題計畫即承續上述研究,對於惠棟確立「漢學」典範的義涵,以 及代表性的解釋類型──「古義」,有進一步的探討,部分成果已納入上揭論文的修 訂稿中(待刊)。本研究報告則在此基礎之上,結合緊惠棟的《春秋左傳補注》(以 下逕稱《左傳補註》)及<公羊古義>、<穀梁古義>,研究其《春秋》學。 沈玉成《春秋左傳學史稿》曾評論惠氏《左傳補注》一書,語焉而未及詳述; 蔡孝懌的碩士論文《惠棟春秋左傳補注之研究》,舉述詳明,並注意其承續顧炎武 (1613-1682),而影響劉文淇(1789-1854)等後學。然而,以上二書都專就《左傳補注》 而論,未能彰顯惠氏兼治三傳,這在《春秋》學以及清代經學的整體發展上自有其 特殊的意義。李開《惠棟評傳》是近年來研究惠棟的一部專著,書中有專章論惠氏 的《春秋》學,對《左傳補注》、<公羊古義>、<穀梁古義>三者逐一評述,可惜 沒有留心它們在解釋類型與經說內涵上,承先啟後的意義。 本專題研究關注於惠棟的「漢學」典範,認為他以「古義」的解釋類型兼治《春 秋》三傳,乃能區別於「宋學」而別闢門徑。補苴、駁正杜預(222-284)《春秋經傳集 解》之缺失,有邵寶(1460-1527)、陸粲(1494-1551)、傅遜、顧炎武諸儒為之先驅;以 「古義」治經,更稟之惠氏家學:惠棟承續此一趨勢,尤其貫徹以漢儒古訓治經的門 徑,故能開創新猷。比較惠氏《左傳補注》與邵、陸、傅、顧諸家之經解,可以略見 其承先而開新的特殊之處;不僅《左傳》如此,惠氏治《公羊傳》、《穀梁傳》,乃至於 群經諸傳,莫不依循上述門徑。換言之,由《左傳補注》至《九經古義》,惠氏「古義」 之學成為治經的新的解釋類型,影響所及,開啟學者輯佚存古之風,據舊注以求新解 1 說本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7 年臺 9 版),頁 312-324。 學者多認為惠棟在義理闡發方面不如戴震精深,然後者性理之學實亦受惠氏影響。說參錢氏 上揭書,頁 325-326;楊向奎:《清儒學案新編(第三卷)》(濟南:齊魯書社,1994 年),頁 128-129;及漆永祥:《乾嘉考據學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 年),頁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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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著述紛紛出現。就解說內涵而言,三傳之新注、新疏,均頗採取惠氏的解說,若以 劉文淇《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陳立(1809-1869)《公羊義疏》及鍾文烝(1818-1877) 《春秋穀梁經傳補注》(下文引述此三書,一律簡稱為劉氏《疏證》、陳氏《義疏》、 鍾氏《補注》)為代表,可以略見惠棟《春秋》學的影響,以及得失。 三、討論與結果 本專題研究著眼於惠棟確立「漢學」典範的意義,關注其「古義」的解釋類型, 而以《左傳補注》與《九經古義》中的<公羊古義>、<穀梁古義>為主,考察此 類經解的形式與內容,探討其經學如何承先而啟後,略論其得失。以下次第論述之。 (一)惠棟與清代的「漢學」典範 惠棟上繼家學,復加以推闡,相對於「宋學」而另行標榜「漢學」,於是別樹一 幟,確立乾嘉經學之解釋典範的轉移。 《九經古義.述首》揭櫫「經之義存乎訓」的解釋觀念,最能表徵惠棟的經學 宗旨。大體而言,惠氏的「漢學」典範,無意發揮形而上之「理」,認為義理當求諸 經典,而合乎經意的解釋,應可以藉由聞、見之經驗加以印證,故信實可徵。因此, 標榜以古訓解經,從而廣蒐博考,輯存漢儒的經說古義,並依循古文學派擅長的訓 詁之學以解釋經義。此一治經門徑,依循古訓以通經而知其義,所謂「古」,不是相 對的古代,乃特指「去聖未遠」的漢代。惠氏認為,漢儒「通經有家法」,所傳古訓 當淵源自孔門,接近經典形成的歷史脈絡,那麼,據此解經,較之憑空臆造之說更 為可信。 「漢學」解經的治學門徑,「信而好古」而又能「實事求是」,博引典據而重考 證的學風,明確區別於宋、元、明以來的理學思潮,自成一股新思潮。依惠棟,此 一經學思潮的解釋典範,就其旨趣而言,它揭示一種根柢於經典以考論義理的意向, 此意向仍蘊含經世致用的終極關懷;就其方法而言,它開展出博考漢儒古訓,據以 訓解經典的學術門徑,關注於經典的歷史脈絡,冀能溝通古、今語言的差異,訓詁 之學成為理解經文、探討義理的進路;此外,就其經解形式而言,它標榜依古訓以 通經,經典的解釋,即存乎以「述」為主的徵引考據之中,這樣的「古義」,成為表 徵惠棟「漢學」典範的一種解釋類型。2 (二)《春秋》三傳之「古義」 2 關於惠棟的「漢學」典範,此處略述大要,詳細討論另參拙著:<「經之義存乎訓」的解 釋觀念──惠棟經學管窺>(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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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棟標榜的「漢學」,原非侷限於「東漢古文學」3。他十分推崇今文學家所重視 的經師口授傳統,著述筆記中往往述庭訓、明家學,表陳己學之淵源。而且,對於 漢儒能以經術致用,常表嚮往之情4 就《易》學而言,惠氏一方面重輯鄭玄(127-200)《周易注》5,一方面述《易漢 學》,博考孟喜、京房(前 74-前 37)、荀爽(128-190)、鄭玄、虞翻(170-239)等五家散 佚已久之經解舊說,顯然包括今文家之說,並非專依古文家;《周易述》復根柢古訓 以解釋經傳,「專宗虞仲翔,參以荀、鄭諸家之義」6,亦非專依今文或古文,甚至不 墨守某家之學7 這樣的治經態度,於《春秋》學亦然,惠棟既不墨守一傳,也未嚴劃今文、古 文的分野,一以「古義」之學兼治三傳。以下先依《左傳補注》、<公羊古義>、< 穀梁古義>之序,將考察結果扼要陳述,然後綜述惠棟《春秋》學的特色,並稍作 評論。 1.《春秋左傳補注》 明代以來,吳郡邵寶、陸粲、傅遜及清初顧炎武等人,相繼撰述一系列補正杜 《注》的著作,惠棟受此學術脈絡影響8。而吳能成為一代思潮的發祥地,惠氏確立 3 周予同(1898-1981)在《經學歷史.序言》(北京:中華書局,1989 年第 1 版第 4 刷)中論及 「經學三大派」,包括「西漢今文學」、「東漢古文學」及「宋學」,並說:清代三百年學術界 的權威被「東漢古文學」所獨佔,以惠棟、戴震為領袖「吳派」、「皖派」都跟這一派有著血 統的關係(頁 1-2)。依錢穆,「吳派」、「皖派」的分法並不恰當(並參註 1)。而且,將惠棟、 戴震一路開展的「漢學」,侷限於所謂的「東漢古文學」,此說亦值得商榷(並參註 7)。 4 惠棟《九曜齋筆記》(臺北:藝文印書館,1970 年《百部叢書集成》影印《聚學軒叢書》 本):「漢儒以經術飾吏事,故仲舒以通《公羊》折獄,平當以明<禹貢>治河,皆可為後世法。」 (卷 1,頁 12 下)又,惠氏曾轉錄閰若璩之《潛邱劄記》,曰:「潛邱語:以<禹貢>行河, 以<洪範>察變,以《春秋》斷獄,或以之出使,以<甫刑>挍律令條法,以《三百五篇》 當諫書,以《周官》致太平,以《禮》為服制以興太平:斯真可謂之經術矣。」(同上書, 卷 2,頁 5 上) 由此類筆記,可以略見惠棟嚮往漢儒以經術致用之態度。 5 《四庫全書總目》(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影印《四庫全書》本第 1 冊)曰: 「初,王應麟輯鄭元《易注》一卷,……棟因其舊本,重為補正,凡應麟書所已載者,一一 考求原本,注其出自某書,明其信而有徵,極為詳核,其次序先後,亦悉從經文釐定,復搜 採群籍……。」(卷 1,頁 56-57) 6 錢大昕:<惠先生棟傳>,《潛研堂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年),頁 699。 7 惠棟《古文尚書考》(臺北:復興書局,1961 年影印庚申補刊《皇清經解》本)謂「漢世儒 者,惟鄭氏篤信古文,故於《易》傳費氏,於《書》傳孔氏,於《詩》傳毛氏,皆古文也。」 (卷 352 頁 5 下)然則,惠氏未嘗不分辨今文學、古文學。既知鄭玄「篤信古文」,所傳《易》 傳為費氏學,衡諸《易漢學》與《周易注》,卻不墨守鄭氏,則惠氏以「漢學」解經,原非 自限於「東漢古文學」。楊向奎對於惠氏《易學》雜糅今、古文有所論辨,可參,見《清儒 學案新編》第三冊,頁 115-117 及 120。 8 顧炎武《左傳杜解補正.序》(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影印《四庫全書》本 174 冊)曰:「《北史》言周樂遜著《春秋序義》,通賈、服說,發杜氏違。今杜氏單行,而賈、 服之書不傳矣。吳之先達邵氏寶有《左觿》百五十餘條,又陸氏粲有《左傳附注》,傅氏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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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學」典範,依此門徑研治群經,最具關鍵性。 惠棟一方面承續吳中先賢的學術影響,一方面淵源於家學。惠氏曰: 棟曾王父樸菴先生幼通《左氏春秋》,至耄不衰,常因杜氏之未備者作《補 註》一卷,傳序相授,於今四世矣。竊謂《春秋》三傳,左氏先著竹帛,名 為古學,故所載古文為多。晉、宋以來,鄭、賈之學漸微,而服、杜盛行。 及孔穎達奉敕為《春秋正義》,又專為杜氏一家之學;值五代之亂,服氏遂 亡。嘗見鄭康成之《周禮》,韋宏嗣之《國語》,純采先儒之說,末乃下以 己意,令讀者可以考得失而審異同。自杜元凱為《春秋集解》,雖根本前修 而不著其說,又其持論間與諸儒相違,於是樂遜《序義》,劉炫《規過》之 書出焉。棟少習是書,長聞庭訓,每謂杜氏解經頗多違誤,因剌取經傳,附 以先世遺聞,廣為《補註》六卷,用以博異說、袪俗異。宗韋、鄭之遺,前 修不揜;效樂、劉之意,有失必規。其中於古今文之同異者尤悉焉。傳之子 孫,俾知四世之業勿替引之云爾。戊戌冬日,東吳惠棟定宇序。9 依此而言,《春秋左傳補注》凡六卷,旨在博稽經傳古義,以補正杜預之違誤。此一 取向,實稟承家學,他的曾祖父惠有聲(字樸菴,?-1678)曾撰有一卷本《補註》,惠 棟書即就此擴展而成。書中標明「棟案」或未特別標示者,當為惠棟之訓解,間或 引述「樸庵子惠子」、「子惠子」或「家君」之說,即所載「先世遺聞」,共會集惠有 聲及惠周惕(約 1646-約 1695)、惠士奇(1671-1741)、惠棟「四世之業」。此<序>撰 於康熙五十七年戊戌(1718),當時,惠棟二十二歲。雖然此書早成,又另本單行,仍 屬於惠氏群經「古義」的著述之一10 <序>曰「宗韋、鄭之遺」,意謂仿效鄭玄注《禮》、韋昭(約 200-273)注《國語》 之法,「純采先儒之說,末乃下以己意,令讀者可以考得失而審異同」,這是《左傳 補註》的撰述方式。詳徵博引,固然是惠棟著述的特色,特尊漢儒古訓,尤具分幟 開新的意義。邵寶《左觿》,雖「遇難解處,則稽之疏義,而參諸他書」11,書中往 往不標榜有何典據,以抒己見為主。陸粲《左傳附註》、傅遜《左傳注解辨誤》及顧 炎武《左傳杜解補正》諸書,引據漸博,然往往旁及劉敞(1019-1068)、劉奉世 (1041-1113)、鄭樵(1104-1162)、趙汸(1319-1369)……等宋元學者之說。惠棟則「信而 本之為《辨誤》一書,今多取之,參以鄙見,名曰《補正》,凡三卷。若經文大義,《左氏》 不能盡得,而《公》、《榖》得之;《公》、《榖》不能盡得,而啖趙及宋儒得之者則別記之於 書,而此不具也。」(頁 289)又,王昶<惠先生墓誌銘>曰:「先生嘗以顧氏炎武《左傳補 註》雖取《開成石經》較其同異,而義有未盡,因發賈、服氏之學,附以群經,作《補註》……。」 引文據錢儀吉編:《碑傳集》(北京:中華書局,1993 年),卷 133,頁 3984。 9 惠棟:《春秋左傳補註.序》(臺北:復興書局,1961 年影印庚申補刊《皇清經解》本), 卷 353 頁 1 上-1 下。下文考述依此本。又,本文為簡要報告,《春秋》三傳依經編年,故說 明某年經傳外,各家注解,不一一注明其卷數頁碼。 10 《四庫全書總目》曰:「是書皆援引舊訓,以補杜預《左傳集解》之遺,本所作《九經古 義》之一,以先出別行,故《九經古義》刊本虛列其目而無書。」(卷 29,頁 596) 11 邵寶:《左觿.序》(台北縣:莊嚴文化公司,1997 年《四庫全書目叢書》117 冊,影明崇 禎四年《經史全書》本),頁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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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古」,且尊崇漢儒。如莊卅二年《左傳》「能投蓋于稷門」,陸粲以為劉炫(約 546-約 613)近是,傅遜從杜《注》,顧炎武又從劉,惠氏則列舉服虔(?-546-約 188)、杜預及 劉炫三家,謂「杜說鑿,劉說淺,服說近之」,採取服氏「能投千鈞之重過門之上」 之說。惠氏此書,訓詁《左傳》多採服虔,以為「杜預注《左傳》不逮服子慎,唯 地理勝于服」;又,地名考釋,多引據與杜預同時之京相璠,謂「當時有京相璠撰《春 秋土地名》三卷,預資取其說,故其書可觀。預貴而璠賤,故璠書不傳」12 ;人名世 系,則援依《世本》。諸如此類,大抵有針砭杜氏「雖根本前修而不著其說」之用心。 由於《左傳》「名為古學」,因此,惠氏《補註》「其中於古今文之同異者尤悉焉」。 如《春秋經》之「公即位」,據鄭眾所言,並參古鼎銘,指陳古文「位」作「立」; 又如依《唐石經》,又以金石文佐證之,主張經傳之「二十」、「三十」字當作「廿」、 「卅」。書中稽考經傳古文作某之例甚多,劉文淇《疏證》往往參考或採取其說。考 校古文,除了徵引文獻,惠棟更得力於石經和鐘鼎銘文。據《唐石經》以考校經傳, 承自顧炎武13,書中間或採取其說,但少依宋儒經說而特尊漢儒,終能別樹一幟。惠 棟也反駁顧氏14,著名的例子是僖廿二年《左傳》敘泓之戰,「大司馬固諫」一語, 惠、顧說法相左。顧氏依陸粲,以為大司馬即司馬子魚,固諫為堅辭以諫,而且朱 鶴齡指出,《史記.宋世家》轉述傳文,也作子魚。邵寶已批評《史記》疏略,不足 據;惠氏亦然,認為應依<晉語>及韋《注》,云:「韋、杜皆據《世本》而言,稱 『大司馬』所以別下『司馬』也。顧氏不見《世本》,而曲為之說,失之。《史記》 疏略,不足取證。」在此,惠氏批評顧氏,而補證杜《注》15。又,雖大力表彰服虔, 亦未嘗拘泥墨守。如僖十年《左傳》之「七輿大夫」,惠氏謂「服、杜二說皆非也」, 另據《韓非子》解之,以己意斷之曰:「蓋自文公以後始有七輿。獻公時止有二行一 尉,不得為七輿。七當為五,古五字如七(見王肅《詩傳》),遂訛為之。」如此看 來,惠棟博採眾說,時或「下以己意」,有所裁斷;大抵尊漢儒、依服虔而非墨守, 偶或也排《史記》、黜服虔;著書旨在駁正杜預,亦非專固而不論是非,如有依據, 未嘗不補證其說。 12 惠棟:《九曜齋筆記》,卷 2,頁 38 下。 13 說本王昶:<惠先生墓誌銘>,參注 8。顧氏《左傳杜解補正》對惠棟的影響,並可參考 《惠棟春秋左傳補註之研究》,頁 77-82。 14 《四庫全書總目》摘述惠棟批駁顧氏《左傳杜解補正》者,包括:「尨涼」一條,「大司馬 固」一條,「文馬百駟」一條,「使封人慮事」一條,「遇艮之八」一條,「豆區釜鍾」一條; 並說:「然其中『文馬』之說,究以炎武為是。棟又摘其引古《春秋》左氏說但舉《漢書• 五行志》之名,又摘其『禮為鄰國闕』一條用服虔之說而不著所自。案徵引佚書,當以所載 之 書 為 據 , 棟 引 《 世 本 》 不 標 《 史 記 注 》 , 引 京 相璠《土地名》不標《水經注》,正體例之 , 未可反譏炎武。……」(卷 29,頁 584) 15 近人對「大司馬固諫」有不少專文討論,可參考沈玉成及李開之評述,說見《春秋左傳學 史稿》(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 年),頁 406;及《惠棟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 1997 年),頁 1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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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氏援引《世本》以解說經傳之人名世系,亦有助於辨明《春秋》褒貶之義。 如桓二年《春秋》:「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杜預以「孔父」為名,謂《春 秋》稱名,有貶責之意。經惠棟詳考,指出「傳云:『孔父嘉為司馬』,是『嘉』名, 『孔父』字。古人稱名字,皆先字而後名,祭仲足,是也;鄭有子孔,名嘉。…… 故先儒皆謂善孔父而書字。杜輒為異說,不可從也。」批駁杜預,以為經書「孔父」 字,意在褒善。又如桓十一年之「祭仲」,曰:「《世本》載姓氏皆先字後名,此與孔 父嘉一例,則仲字足名,確然無疑。」此則如李開所言,「不僅糾正杜預,且概括出 稱字名的一般規則。」16 《春秋左傳學史稿》評論惠棟此書,認為他「以漢糾杜的突破口是對字形的考 察,求得一字的古文字形,再以此為基礎進行釋義」,並舉宣二年「以視于朝」,及 襄廿五年「授手于我」為例說明之17。依惠氏,「視」為「示」之古文,「手」為「首」 之古文。其實,這是古今字,無關字形結構。而且,惠氏「以漢糾杜的突破口」,與 其說是字形或訓詁,對於禮制的考察毋寧更具關鍵。 宣二年《左傳》云鉏麑「觸槐而死」,杜《注》云:「槐,趙盾庭樹」,惠棟徵諸 《呂氏春秋》作「觸庭槐而死」,《國語》作「觸廷之槐而死」,於是定「槐」為廷之 槐;然後,引韋昭之《注》:「廷,外朝之廷也。《周禮》『王之外朝,三槐,三公位 焉。』則諸侯之朝三槐,三卿位焉」,以為得之,故斷曰:「蓋當時麑退而觸靈公之 廷槐者,歸死于君也。」此則解釋傳文,即根據韋昭所述「侯之朝三槐」的典制, 判斷鉏麑乃返回公宮,觸其廷槐而死,因此,不取杜預之說。惠氏批評杜氏最激烈 者,厥在其「短喪」之說。隱元年《左傳》「贈死不及尸,弔生不及哀」,陸粲已力 斥杜預自創「短喪」之說,解釋經傳輒遷就己說以求通;《左傳補註》於此傳下,載 錄惠有聲語,援引《荀子》參證《左傳》,駁杜預「借以文其短喪之說,誕之甚!妄 之甚!」又於閔二年、文十八年及昭十年載惠士奇之語,一再反詰,指杜《注》「諸 侯諒闇之服」為「杜撰」,既謂「杜預既葬稱君之說,至此而辭窮矣」,又云「預既 葬除喪之說,至此乃窮」云云。惠棟詳錄「先世遺聞」,並在《九曜齋筆記》中載曰: 「杜預創短喪之說以媚時君,《春秋》之罪人也。」18 惠氏著書,糾正杜氏而表彰漢 儒,據定三年子惠子之言,曰:「漢注多舊典遺言,杜預盡去之,而蓋以臆說,《正 義》所載者千百之十一而已」,則廣泛輯引漢儒經說,豈僅針砭杜氏「不著其說」而 已,積極的意義更要從中尋索典章禮制,復由典章禮制以闡明經義也。 16 李開指《左傳補註》不僅解說個例,有時且觸及《左傳》行文的通則,說詳《惠棟評傳》, 頁 145-147。 17 沈玉成、劉寧:《春秋左傳學史稿》,頁 309。 18 惠棟「趨庭錄」《九曜齋筆記》,卷 2 頁 38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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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羊古義> 《九經古義》之十三、十四兩卷為<公羊古義>19,共計八十八則。前五則先考 察師承傳授與板本源流,其餘則訓詁文義,或者輯述漢儒之經解舊說。大體而言, 公羊學者往往偏重於比類經文、較論義例,相形之下,惠棟之<公羊古義>,不墨 守何休(129-182)一家之言,甚或質疑《公羊傳》之義,稽考文獻之際似無意嚴劃今 文、古文之疆界,總根抵古訓以解說經傳,對於涉及古代禮制者尤多關注。 第一則首先分辨家法,《春秋》公羊學有嚴、顏二家,據惠棟考論,漢蔡邕所書 《熹平石經》屬嚴氏,何休注本則屬顏氏學。第二則據<六藝論>、<儒林傳>, 考得西漢治公羊學者有胡母生、董仲舒、嬴公、眭孟、嚴彭祖、顏安樂、陰豐,及 劉向、王彥等,並指陳:「劉子政從顏公孫受公羊,本傳不載,然封事多用公羊說」。 三、四兩則略述孔子之前有所謂「百國春秋」,古史分有記言、記事二體。第五則言 漢代的經、傳板本原分別單行。 第六則以下,或校異文、明音訓、考地理;或者藉古訓進而究明禮度典制。校 正古今異文者,如隱二年《公羊傳》「始滅昉於此乎」,謂「漢時公羊『昉』皆作『放』」。 考校異文,得力於廣徵文獻的輯佚工夫,有許多訓解特別是依準《熹平石經》,據以 考論與今本之異同。聲韻訓詁方面,如隱八年《春秋》經文,公羊作「包來」,左氏 作「浮來」,以古音相通訓釋之;又如僖十四年何休《注》有「恐曷而亡」一語,惠 氏引述<新律序>及《漢書,王子侯表》以為解說,謂「恐曷即漢律之恐猲也」,顏 師古曰:「猲者,謂以威力脅人也,音呼葛反。」諸如此類之訓詁,不勝枚舉,構成 <公羊古義>之主要內容。推考地理方面,如桓十一年《公羊傳》「古者鄭國處於 留」,惠氏據《國語.周語》而論鄭桓公「寄帑與賂于虢鄶及十邑,……其後滅虢鄶 十邑而居新鄭,則以留為邊鄙,當在武公之時」。關於「古者鄭國處於留」,惠棟不 僅認為「公羊之言正與外傳合」,更批評鄭玄《發墨守》於此「不攷而驟非之」,然 則,惠氏《九經古義》雖屢引鄭玄之說,未嘗拘守一家之言,此處溝通《公羊傳》 與《國語》,也反映他心目之中的今文學、古文學,並非分如涇渭。述明禮制方面, 如隱三年《公羊傳》由經書「尹氏」發揮「譏世卿」之義,以為「世卿,非禮也」, 惠氏則引述許慎(30-124)、鄭玄之說,以周制佐證左氏「世祿」之禮,認為「世祿」 與公羊、穀梁之「譏世卿」之義,並不牴牾,故斷以己意曰:「世祿,禮也;世卿, 非禮也。三傳之說未甚牴牾,詁訓者失之。」由此,可以略見惠氏調停三傳的治經 態度。以上舉述各例,陳立採入其《公羊義疏》,包括「世卿」、「世祿」一則,亦認 為「三傳之說,大恉皆同」。這樣藉由考究典制進而論明義理的治經進路,值得注意; 而且,陳氏《義疏》往往引錄<公羊古義>,同樣注重禮制之考究討論,然則,惠 19 惠棟:《九經古義》(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影印《四庫全書》本 191 冊), 卷 13-14,頁 469-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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棟以「古義」治《春秋》的門徑,對於清末公羊學也有一定的影響。 惠棟<公羊古義>每每輯引許慎《五經異義》,如桓卅一年《春秋》曰「築臺於 郎」,引錄《五經異義》以說明靈臺、時臺與囿臺,及「天子有三臺,諸候二」之制, 此處,正是補充何休「禮:天子有靈臺以候天地,諸侯有時臺以候四時」之說。又, 莊卅二年《公羊傳》論未踰年之君有廟、無廟,或是否書葬,由於關係「宗廟典制」, 故惠氏具錄《五經異義》與鄭玄、蔡邕三家之說。這樣引述古義,藉此解釋經傳, 甚至佐證何休,惠氏或加裁斷,或多聞而闕其疑,無所發揮。然而,由古訓以究明 禮度典制,甚至判斷經義的取向,儼然可見。不僅解釋經傳以「述」古訓為主,依 準「禮」以明褒貶的治經取向,固淵源於家學,又何嘗不是稟承許慎、鄭玄、何休 等漢儒之學? 引述漢儒古義,繼承漢儒之學,然而,惠棟不墨守一家之言,不嚴別今文、古 文。不僅嘗試依禮制調停三傳異說,間或反駁《公羊傳》,不取其義。如針對莊四年 《公羊傳》「九世猶可以復讎乎?雖百世可也」,惠氏逕引《五經異義》,採取古周禮 「復讎可盡五世之內」的說法,實則反對公羊「復百世之仇」之義。這樣,惠棟以 「漢學」治經傳,不同於區分三傳門戶之下的「公羊學」,迥異今文家;相對的,他 也不一味拘泥古文家立場,時或補證何休,溝通三傳。如此說來,惠棟確立的清代 「漢學」,雖標榜述古承先,實則別啟新局。 3.<穀梁古義> 《九經古義》卷十五為<穀梁古義>20,共計廿六則,或考述傳授源流,或訓詁 經傳文義,或藉由古訓以解說禮度典制。 第一則首先考述《春秋》穀梁學之傳授淵源。根據應劭《風俗通》、桓譚(前 23-56) 《新論》,謂穀梁子為子夏(前 507-?)之門人,大約與秦孝公(前 361-前 338 在位)同時。 又指陳《荀子》言天子廟數及賻、賵、襚、含之義等,皆本《穀梁傳》,藉此印證荀 子(前 313-前 238)曾傳承之。又舉述《穀梁傳》「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諸說,或 載在《論語》,或合於《儀禮》、《禮記》諸經,藉此以印證鄭玄「穀梁善於經」之論。 鍾文烝《穀梁補注.論傳》具引惠氏以上考述21 ,<序>中更稱:「惠士奇父子倡古 學於南,亦云『論莫正於穀梁』。」蓋推許惠氏父子是清初關注《穀梁傳》,少數有 卓識之學者22 。並參《左傳補註》,桓六年「子同生」經文下,惠氏較論三傳,認為 唯有《穀梁傳》「疑故志之」之解,能「得聖人之旨」。第二則,據《隋書.經籍志》, 推考注解《穀梁傳》的「段肅」,即東漢人「殷肅」,博覽群書的功力,可見一斑。 20 惠棟:《九經古義》,卷 15,頁 489-493。 21 鍾文烝:《春秋穀梁經傳補注.論傳》,頁 22-24。 22 清初推重穀梁之學者,惠氏父子外,鍾文烝另提及李光地(同上註,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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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則以下,大抵博稽古訓以訓釋文義。如同《左傳補註》不依杜預,<公羊 古義>未遵何休,<穀梁古義>亦非墨守范寧(339-401),而以古義補苴之。如隱元 年《傳》「信道而不信邪」之「信」,訓為「伸」。又如隱四年《春秋》經文,穀梁作 「祝吁」,左氏、公羊作「州吁」;宣八年《春秋》經文,穀梁作「葬我小君頃熊」, 左氏作「敬嬴」:這類異文,惠棟多從古音聲韻之同近關係解說之。博考文獻是惠氏 著述的特色,除《爾雅》、《說文解字》、《方言》外,常引述許慎、鄭玄、何休等漢 儒之經解舊說。至於隱九年《春秋》「天王使南季來聘」,惠氏引述《白虎通》,指南 季即文王十子南季載之後人,南為采邑,並據《左傳》、《史記》,謂「南季」或作「聃 季」、「冉季」,一也,鍾氏《補注》、陳立《義疏》等,俱引其說以解經。又,襄十 年《穀梁傳》曰:「古者天子六師」,惠氏解此傳,一方面引昭五年《傳》及《三略》, 批駁隱五年《公羊傳》何休注,謂其「方伯二師,諸侯一師」之說為非,殆「傳寫 之誤」;一方面說明「六師即六軍也」,援據《詩.大雅,棫樸》與毛《傳》,並及《鄭 志》「師者,眾之通名,故人多云焉;欲著其大數,則乃稱軍耳」之說,對於軍禮制 度訓釋十分詳贍。鍾氏《補注》有不少注解參考<穀梁古義>,此則不僅引錄以釋 「六師」,並推崇說:「惠引鄭君之言以解此傳,最得其旨也」23。惠棟訓解「六師即 六軍也」,援據博而訓釋詳,仔細玩索,其意非止於訓詁,頗有意藉漢儒解義以推明 典制,鍾文烝於此推崇其說能得傳旨,或亦著眼於此乎? 唯其有意藉古訓古義以推明禮度典制,昭十九年《穀梁傳》云:「許世子止不知 嘗藥,累及許君也」,惠氏迻錄《墨子.非攻》一段文字,以為「知言」,旨在印證 范寧《注》和《公羊傳》,藉明其義,亦非關文字、聲韻之訓詁。又,成元年《穀梁 傳》云:「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惠氏引《管子》、《漢 書.地理志》及服虔,說明「古者四民,商、農、工、賈,士民始于齊之管子」,謂 其父惠士奇《禮說》「論之詳矣」24,再次表明惠氏注重「禮」的《春秋》學特色, 其來有自25 4.綜述 惠棟上承吳中賢邵寶、陸粲、傅遜、顧炎武等人補正杜預之學術脈絡,結合崇 尚古義之家學,由《左傳》學推展至《公羊傳》、《穀梁傳》,乃至群經,確立「漢學」 23 鍾文烝:《春秋穀梁經傳補注》,頁 546-547。 24 楊向奎《清儒學案新編》對此有所論述(第三冊,頁 110-111),可參。 25 惠士奇之《春秋說》,《四庫全書總目》論此書之特色,謂「以禮為綱」;至於其撰述方式, 則為「每條之下多附辨諸儒之說,每類之後又各以己意為總論」,大抵「全書言必據典,論 必持平,所謂元元本本之學」(卷 29,595)。《春秋說》的撰述方式,詳於辨說異同,而又 「各以己意為總論」,然則,雖然經說內涵源淵於父說或家學,就解釋類型而言,惠棟之「古 義」有別於惠士奇《春秋說》等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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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學術門徑。他依「漢學」典範研治《春秋》三傳,多考索古字古言,大抵以漢儒 古訓為主,而且對於禮度典制,尤多關注。 而且,《左傳補註》不依杜預,<穀梁古義>不墨守范寧,<公羊古義>亦不謹 遵何休,甚至不以三傳門戶自拘,跳脫汲汲辨析義例的窠臼,轉而輯述古訓以解經, 並藉由訓詁以推明禮度典制。因此,惠棟的《春秋》學自具特色,對於清代《春秋》 學的發展,承先而啟後,卓然為一大家。 依漆永祥考察,「批評惠棟者,一則譏其學好博不精,倡自《四庫提要》;一則 論其好古佞漢,始於王引之」26。惠棟固然好古而博學,就聲韻、訓詁之法而言,惠 氏雖有蓽路藍縷之功,解說亦時為劉文淇、陳立、鍾文烝等後儒所參考、採用,但 失誤亦復不少,整體成績誠不如戴震、段玉裁、王念孫、王引等人之後出轉精。然 而,「佞漢」一項,值得商榷。如上文所述,惠棟未嘗不針砭服虔、鄭玄、何休等漢 儒之失,實例甚多。蓋「信而好古」,未嘗不論是非;論及是非多重典據,與其據後 儒之補充或針砭而執以考察缺失,責以「泥古」或「佞漢」,不如視為是學術精鍊, 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結果。 (三) 「古義」──「述」的解釋類型 惠棟在《九經古義.述首》中,揭櫫「經之義存乎訓」的經學宗旨,明確主張 以訓詁的進路通經,歸本經師、古訓,尤尊崇漢儒之說,這是由於「漢人通經有家 法」,其古訓淵源有自。在「漢學」典範之下,乾嘉學者興起一股輯存漢儒「古義」 的經學風潮。 《九經古義》以「古義」之學研治《周易》、《尚書》、《毛詩》、《周禮》、《儀禮》、 《禮記》、《公羊傳》、《穀梁傳》和《論語》等九部經典,《左傳》部分先完成而別本 單行,實亦惠氏以「古義」治經之著述。所謂「古義」,特指「漢儒專門訓詁之學」, 因為「漢猶近古,去聖未遠故也」,那麼,「近古」不是泛說而已。惠氏認為漢儒距 孔子聖人之時未遠,而且「通經有家法」,所傳授之古訓蓋淵源於孔門,故能獨出宋、 唐、魏、晉、六朝,甚至周、秦諸子之上,成為通經治學的根柢。就此而言,惠氏 《易漢學》、《周易述》等書,立名雖然不同,其著作旨趣與形式,仍屬根柢「漢學」 的「古義」之作。依據古訓以通經知義,學者對經義的解釋即存乎訓詁考據之中, 以這樣的方式遍治諸經,「經之義存乎訓」誠為惠棟經學一貫的解釋觀念,而博考「古 義」的類型則是此一觀念之具體落實。 從《左傳補註》「宗韋、鄭之遺」而言,仿效鄭玄、韋昭之法,「純采先儒之說, 末乃下以己意,令讀者可以考得失而審異同」,此為「古義」的著述方式。「古義」 之作,詳徵博引是一大特色,而特尊漢儒古訓,尤具意義。「述」古以資解經,援引 26 漆永祥:《乾嘉考據學研究》,頁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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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儒舊說以訓詁字詞或推明典禮,進而解釋經義;更由「述」古訓的解釋方式,承 繼許慎、鄭玄、何休、韋昭等漢儒經解,紬繹出以「禮」治《春秋》的取向。惠氏 以「禮」為綱的《春秋》學,對於清代三傳之學的影響,相當值得再深入觀察。 《四庫全書總目》曾評論惠棟之學,長處在博通信古,但不免流於嗜博泥古之 弊。雖然如此,惠棟在確立乾嘉「漢學」的治經典範上,仍有他不可輕忽的關鍵地 位,而確立此一典範,實有賴於「古義」的解釋類型。 四、計畫成果自評 惠棟確立清代「漢學」的治經典範,其學以「述」為主,鮮少自抒見解,這樣, 探析惠氏著述的解釋類型,成為透入其學術底蘊的重要途徑。 本專題研究著眼於「漢學」的門徑,紬繹「古義」的解釋類型,並扣緊其經解 著述作紮實之考察,梳理惠棟《春秋》學之要旨和特色。綜言之,惠氏以「漢學」 治經傳,不同於區分三傳門戶之下的「公羊學」或「穀梁學」,迥異今文家;相對的, 也非一味拘泥《左傳》或古文家立場,時或補證何休,溝通三傳。如此說來,惠棟 之學,雖標榜述古承先,實則別具新意。經細密閱讀其解說,可知惠氏不僅注重訓 詁,且往往藉由古義進而究明典禮,誠如戴震所言:「松崖先生之為經也,欲學者事 於漢經師之故訓,以博稽上古典章制度。」 清代經學由「宋學」轉向「漢學」,惠棟居於關鍵地位,其治經取向以及影響, 在從「理」到「禮」的學術趨勢中,同樣有不可忽視的地位。 上述研究,可供學界重新認識和評價這位清代「漢學」的宗師。 五、參考文獻舉要 邵寶:《左觿》(《四庫全書存目叢書》117 冊,影印明崇禎四年《經史全書》本), 台北縣:莊嚴文化公司,1997 年, 陸粲:《左傳附註》(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67 冊),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3-1986 年。 傅遜:《春秋左傳註解辨誤》(影印明萬曆刻本),臺南縣 : 莊嚴文化公司, 1997 年。 顧炎武:《左傳杜解補正》(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74 冊),台北:臺灣商務印 書館,1983-1986 年。 惠棟:《春秋左傳補註》(影印庚申補刊《皇清經解》本),臺北:復興書局,1961 年。 ──《九經古義》(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191 冊),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 ──《古文尚書考》(影印庚申補刊《皇清經解》本),臺北:復興書局,196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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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曜齋筆記》(《百部叢書集成》影印《聚學軒叢書》本 ),臺北:藝文印書 館,1970 年。 劉文淇:《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影印北京科學出版社排印本),京都:中文出版社, 1979 年。 陳立《公羊義疏》(影皇清經解續編本),台北:藝文印書館,1965 年。 鍾文烝《春秋穀梁經傳補注》,北京:中華書局,1996 年。 紀昀等:《四庫全書總目》,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 錢儀吉編:《碑傳集》,北京:中華書局,1993 年。 錢大昕:《潛研堂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年。 皮錫瑞著、周予同注釋:《經學歷史》,北京:中華書局,1989 年第 1 版第 4 刷。 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7 年臺 9 版。 沈玉成、劉寧合撰:《春秋左傳學史》,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 年。 楊向奎:《清儒學案新編(第三卷)》,濟南:齊魯書社,1994 年。 李開:《惠棟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1997 年。 漆永祥:《乾嘉考據學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 年。 蔡孝懌:《惠棟春秋左傳補註之研究》,高雄:高雄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8 年。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雜譬喻經八十卷 (見舊錄)   已上八十七部 (僧祐錄).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總計.

年齡滿七十五歲至未滿七十六歲 一點 年齡滿七十六歲至未滿七十七歲 二點 年齡滿七十七歲至未滿七十八歲 三點 年齡滿七十八歲至未滿七十九歲 四點

。以動義非濕故。此上十義約理望事。則有成 (三也) 有壞 (五也) 有即 (七也) 有離 (九也) 事望 於理。有顯 (四也) 有隱 (六也) 有一 (八也) 有異 (十也) 逆 (五六九十)

讀書必先識字,文言經典教學力求疏理文字之形、音、義,無可厚非。此

 是月初八日  十四及十五   并月二十三  下九及三十   三時十五齋  受持八分戒 

身分證 男六十七歲(民國十九年五月一日生) 住嘉義縣竹峙鄉昇平村四二號之一 O 九八九號 •• Q一 O 二五八 身分證 男五十一歲(民國三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生) 住嘉義縣竹崎鄉桃海村一三七號

疏二卷 (或一卷)  法寶述 古迹記八卷 (或四卷)  太賢述 義集七卷 極太述. 遊意二卷 (或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