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棟的《春秋》學
──解釋類型與經說內涵研究
(簡要稿)張 素 卿
臺灣大學中國文學 一、中文摘要 惠棟確立「漢學」和「宋學」的區分,嚴別這兩種不同的學術典範,促成了儒 家經典之解釋觀念的轉向。《九經古義.述首》明白揭櫫「經之義存乎訓」的解釋觀 念,表徵惠氏以「漢學」治經的學術宗旨。依準此解釋觀念的治學門徑,致力於求索 漢代儒者的古訓,並藉此古訓解經釋義,故往往標榜「古義」。惠棟的《春秋》學著 述包括《左傳補注》及<公羊古義>、<穀梁古義>,同屬「古義」的解釋類型,這 是表徵「漢學」典範的一種新經解。經說內涵方面,強調古訓、古義,尤注重禮度典制, 以此補苴或批駁杜預《春秋經傳集解》之缺失,這是清儒研治《左傳》學的一大趨勢, 新注、新疏即是此一趨勢發展的結果。惠棟之《左傳補注》,在補正杜預,以至於撰述 新注、疏的學術脈絡中,具有承先啟後的地位;至於其<公羊古義>和<穀梁古義 >,則是公羊、穀梁二學在清代復興的先驅之作。惠棟之《易》學,雜糅今、古文, 於《春秋》學亦兼治三傳,不拘泥戶,不墨守某傳某家,其「漢學」典範並非侷限 於「東漢古文學」。三傳新注新疏,如劉文淇《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陳立《公羊 義疏》及鍾文烝《春秋穀梁經傳補注》等,均頗採其說,並多注重典禮之考校,其 成就與影響俱有可觀。 關鍵詞: 1.乾嘉經學 2.漢學 3.典範 4.解釋類型 5.古義 二、緣由與目的 清代乾隆(1736-1795)、嘉慶(1796-1820)時期的經學,重新關注於漢儒的經說古義,形成循訓詁進路以考求義理的學術風尚。自惠棟(1697-1758)明白標舉「漢學」 名目而嚴別漢、宋,這種別樹一幟的治經觀念和門徑,先以吳(蘇州)為中心,然 後逐漸擴展而蔚為一代思潮。 惠棟無疑是確立乾嘉經學轉向的關鍵人物。然而,當代學者關注他的程度遠不 及戴震(1723-1777),專門的研究相當有限。戴震在義理闡發方面的成就誠然卓越, 若從學術史或清代經學的觀點作整體考察,則如錢穆所言,三吳惠氏之學比徽州戴 氏之學尤具有革命性,後者的學術觀念實受前者影響1。 本人參加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乾嘉學者之義理學」研討會,曾發表< 「經之義存乎訓」的解釋觀念──惠士奇、惠棟的經學管窺>一文,以「經之義存 乎訓」的解釋觀念為中心,論述惠氏的學術源與經學要旨,以及確立「漢學」典範 的經學史意義。後來,深感探討經學解釋的典範,應進一步落實,扣緊實際的經典 注釋來論述。本專題計畫即承續上述研究,對於惠棟確立「漢學」典範的義涵,以 及代表性的解釋類型──「古義」,有進一步的探討,部分成果已納入上揭論文的修 訂稿中(待刊)。本研究報告則在此基礎之上,結合緊惠棟的《春秋左傳補注》(以 下逕稱《左傳補註》)及<公羊古義>、<穀梁古義>,研究其《春秋》學。 沈玉成《春秋左傳學史稿》曾評論惠氏《左傳補注》一書,語焉而未及詳述; 蔡孝懌的碩士論文《惠棟春秋左傳補注之研究》,舉述詳明,並注意其承續顧炎武 (1613-1682),而影響劉文淇(1789-1854)等後學。然而,以上二書都專就《左傳補注》 而論,未能彰顯惠氏兼治三傳,這在《春秋》學以及清代經學的整體發展上自有其 特殊的意義。李開《惠棟評傳》是近年來研究惠棟的一部專著,書中有專章論惠氏 的《春秋》學,對《左傳補注》、<公羊古義>、<穀梁古義>三者逐一評述,可惜 沒有留心它們在解釋類型與經說內涵上,承先啟後的意義。 本專題研究關注於惠棟的「漢學」典範,認為他以「古義」的解釋類型兼治《春 秋》三傳,乃能區別於「宋學」而別闢門徑。補苴、駁正杜預(222-284)《春秋經傳集 解》之缺失,有邵寶(1460-1527)、陸粲(1494-1551)、傅遜、顧炎武諸儒為之先驅;以 「古義」治經,更稟之惠氏家學:惠棟承續此一趨勢,尤其貫徹以漢儒古訓治經的門 徑,故能開創新猷。比較惠氏《左傳補注》與邵、陸、傅、顧諸家之經解,可以略見 其承先而開新的特殊之處;不僅《左傳》如此,惠氏治《公羊傳》、《穀梁傳》,乃至於 群經諸傳,莫不依循上述門徑。換言之,由《左傳補注》至《九經古義》,惠氏「古義」 之學成為治經的新的解釋類型,影響所及,開啟學者輯佚存古之風,據舊注以求新解 1 說本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7 年臺 9 版),頁 312-324。 學者多認為惠棟在義理闡發方面不如戴震精深,然後者性理之學實亦受惠氏影響。說參錢氏 上揭書,頁 325-326;楊向奎:《清儒學案新編(第三卷)》(濟南:齊魯書社,1994 年),頁 128-129;及漆永祥:《乾嘉考據學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 年),頁 118。,
的著述紛紛出現。就解說內涵而言,三傳之新注、新疏,均頗採取惠氏的解說,若以 劉文淇《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陳立(1809-1869)《公羊義疏》及鍾文烝(1818-1877) 《春秋穀梁經傳補注》(下文引述此三書,一律簡稱為劉氏《疏證》、陳氏《義疏》、 鍾氏《補注》)為代表,可以略見惠棟《春秋》學的影響,以及得失。 三、討論與結果 本專題研究著眼於惠棟確立「漢學」典範的意義,關注其「古義」的解釋類型, 而以《左傳補注》與《九經古義》中的<公羊古義>、<穀梁古義>為主,考察此 類經解的形式與內容,探討其經學如何承先而啟後,略論其得失。以下次第論述之。 (一)惠棟與清代的「漢學」典範 惠棟上繼家學,復加以推闡,相對於「宋學」而另行標榜「漢學」,於是別樹一 幟,確立乾嘉經學之解釋典範的轉移。 《九經古義.述首》揭櫫「經之義存乎訓」的解釋觀念,最能表徵惠棟的經學 宗旨。大體而言,惠氏的「漢學」典範,無意發揮形而上之「理」,認為義理當求諸 經典,而合乎經意的解釋,應可以藉由聞、見之經驗加以印證,故信實可徵。因此, 標榜以古訓解經,從而廣蒐博考,輯存漢儒的經說古義,並依循古文學派擅長的訓 詁之學以解釋經義。此一治經門徑,依循古訓以通經而知其義,所謂「古」,不是相 對的古代,乃特指「去聖未遠」的漢代。惠氏認為,漢儒「通經有家法」,所傳古訓 當淵源自孔門,接近經典形成的歷史脈絡,那麼,據此解經,較之憑空臆造之說更 為可信。 「漢學」解經的治學門徑,「信而好古」而又能「實事求是」,博引典據而重考 證的學風,明確區別於宋、元、明以來的理學思潮,自成一股新思潮。依惠棟,此 一經學思潮的解釋典範,就其旨趣而言,它揭示一種根柢於經典以考論義理的意向, 此意向仍蘊含經世致用的終極關懷;就其方法而言,它開展出博考漢儒古訓,據以 訓解經典的學術門徑,關注於經典的歷史脈絡,冀能溝通古、今語言的差異,訓詁 之學成為理解經文、探討義理的進路;此外,就其經解形式而言,它標榜依古訓以 通經,經典的解釋,即存乎以「述」為主的徵引考據之中,這樣的「古義」,成為表 徵惠棟「漢學」典範的一種解釋類型。2 (二)《春秋》三傳之「古義」 2 關於惠棟的「漢學」典範,此處略述大要,詳細討論另參拙著:<「經之義存乎訓」的解 釋觀念──惠棟經學管窺>(待刊)。
惠棟標榜的「漢學」,原非侷限於「東漢古文學」3。他十分推崇今文學家所重視 的經師口授傳統,著述筆記中往往述庭訓、明家學,表陳己學之淵源。而且,對於 漢儒能以經術致用,常表嚮往之情4。 就《易》學而言,惠氏一方面重輯鄭玄(127-200)《周易注》5,一方面述《易漢 學》,博考孟喜、京房(前 74-前 37)、荀爽(128-190)、鄭玄、虞翻(170-239)等五家散 佚已久之經解舊說,顯然包括今文家之說,並非專依古文家;《周易述》復根柢古訓 以解釋經傳,「專宗虞仲翔,參以荀、鄭諸家之義」6,亦非專依今文或古文,甚至不 墨守某家之學7。 這樣的治經態度,於《春秋》學亦然,惠棟既不墨守一傳,也未嚴劃今文、古 文的分野,一以「古義」之學兼治三傳。以下先依《左傳補注》、<公羊古義>、< 穀梁古義>之序,將考察結果扼要陳述,然後綜述惠棟《春秋》學的特色,並稍作 評論。 1.《春秋左傳補注》 明代以來,吳郡邵寶、陸粲、傅遜及清初顧炎武等人,相繼撰述一系列補正杜 《注》的著作,惠棟受此學術脈絡影響8。而吳能成為一代思潮的發祥地,惠氏確立 3 周予同(1898-1981)在《經學歷史.序言》(北京:中華書局,1989 年第 1 版第 4 刷)中論及 「經學三大派」,包括「西漢今文學」、「東漢古文學」及「宋學」,並說:清代三百年學術界 的權威被「東漢古文學」所獨佔,以惠棟、戴震為領袖「吳派」、「皖派」都跟這一派有著血 統的關係(頁 1-2)。依錢穆,「吳派」、「皖派」的分法並不恰當(並參註 1)。而且,將惠棟、 戴震一路開展的「漢學」,侷限於所謂的「東漢古文學」,此說亦值得商榷(並參註 7)。 4 惠棟《九曜齋筆記》(臺北:藝文印書館,1970 年《百部叢書集成》影印《聚學軒叢書》 本):「漢儒以經術飾吏事,故仲舒以通《公羊》折獄,平當以明<禹貢>治河,皆可為後世法。」 (卷 1,頁 12 下)又,惠氏曾轉錄閰若璩之《潛邱劄記》,曰:「潛邱語:以<禹貢>行河, 以<洪範>察變,以《春秋》斷獄,或以之出使,以<甫刑>挍律令條法,以《三百五篇》 當諫書,以《周官》致太平,以《禮》為服制以興太平:斯真可謂之經術矣。」(同上書, 卷 2,頁 5 上) 由此類筆記,可以略見惠棟嚮往漢儒以經術致用之態度。 5 《四庫全書總目》(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影印《四庫全書》本第 1 冊)曰: 「初,王應麟輯鄭元《易注》一卷,……棟因其舊本,重為補正,凡應麟書所已載者,一一 考求原本,注其出自某書,明其信而有徵,極為詳核,其次序先後,亦悉從經文釐定,復搜 採群籍……。」(卷 1,頁 56-57) 6 錢大昕:<惠先生棟傳>,《潛研堂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年),頁 699。 7 惠棟《古文尚書考》(臺北:復興書局,1961 年影印庚申補刊《皇清經解》本)謂「漢世儒 者,惟鄭氏篤信古文,故於《易》傳費氏,於《書》傳孔氏,於《詩》傳毛氏,皆古文也。」 (卷 352 頁 5 下)然則,惠氏未嘗不分辨今文學、古文學。既知鄭玄「篤信古文」,所傳《易》 傳為費氏學,衡諸《易漢學》與《周易注》,卻不墨守鄭氏,則惠氏以「漢學」解經,原非 自限於「東漢古文學」。楊向奎對於惠氏《易學》雜糅今、古文有所論辨,可參,見《清儒 學案新編》第三冊,頁 115-117 及 120。 8 顧炎武《左傳杜解補正.序》(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影印《四庫全書》本 174 冊)曰:「《北史》言周樂遜著《春秋序義》,通賈、服說,發杜氏違。今杜氏單行,而賈、 服之書不傳矣。吳之先達邵氏寶有《左觿》百五十餘條,又陸氏粲有《左傳附注》,傅氏遜
「漢學」典範,依此門徑研治群經,最具關鍵性。 惠棟一方面承續吳中先賢的學術影響,一方面淵源於家學。惠氏曰: 棟曾王父樸菴先生幼通《左氏春秋》,至耄不衰,常因杜氏之未備者作《補 註》一卷,傳序相授,於今四世矣。竊謂《春秋》三傳,左氏先著竹帛,名 為古學,故所載古文為多。晉、宋以來,鄭、賈之學漸微,而服、杜盛行。 及孔穎達奉敕為《春秋正義》,又專為杜氏一家之學;值五代之亂,服氏遂 亡。嘗見鄭康成之《周禮》,韋宏嗣之《國語》,純采先儒之說,末乃下以 己意,令讀者可以考得失而審異同。自杜元凱為《春秋集解》,雖根本前修 而不著其說,又其持論間與諸儒相違,於是樂遜《序義》,劉炫《規過》之 書出焉。棟少習是書,長聞庭訓,每謂杜氏解經頗多違誤,因剌取經傳,附 以先世遺聞,廣為《補註》六卷,用以博異說、袪俗異。宗韋、鄭之遺,前 修不揜;效樂、劉之意,有失必規。其中於古今文之同異者尤悉焉。傳之子 孫,俾知四世之業勿替引之云爾。戊戌冬日,東吳惠棟定宇序。9 依此而言,《春秋左傳補注》凡六卷,旨在博稽經傳古義,以補正杜預之違誤。此一 取向,實稟承家學,他的曾祖父惠有聲(字樸菴,?-1678)曾撰有一卷本《補註》,惠 棟書即就此擴展而成。書中標明「棟案」或未特別標示者,當為惠棟之訓解,間或 引述「樸庵子惠子」、「子惠子」或「家君」之說,即所載「先世遺聞」,共會集惠有 聲及惠周惕(約 1646-約 1695)、惠士奇(1671-1741)、惠棟「四世之業」。此<序>撰 於康熙五十七年戊戌(1718),當時,惠棟二十二歲。雖然此書早成,又另本單行,仍 屬於惠氏群經「古義」的著述之一10。 <序>曰「宗韋、鄭之遺」,意謂仿效鄭玄注《禮》、韋昭(約 200-273)注《國語》 之法,「純采先儒之說,末乃下以己意,令讀者可以考得失而審異同」,這是《左傳 補註》的撰述方式。詳徵博引,固然是惠棟著述的特色,特尊漢儒古訓,尤具分幟 開新的意義。邵寶《左觿》,雖「遇難解處,則稽之疏義,而參諸他書」11,書中往 往不標榜有何典據,以抒己見為主。陸粲《左傳附註》、傅遜《左傳注解辨誤》及顧 炎武《左傳杜解補正》諸書,引據漸博,然往往旁及劉敞(1019-1068)、劉奉世 (1041-1113)、鄭樵(1104-1162)、趙汸(1319-1369)……等宋元學者之說。惠棟則「信而 本之為《辨誤》一書,今多取之,參以鄙見,名曰《補正》,凡三卷。若經文大義,《左氏》 不能盡得,而《公》、《榖》得之;《公》、《榖》不能盡得,而啖趙及宋儒得之者則別記之於 書,而此不具也。」(頁 289)又,王昶<惠先生墓誌銘>曰:「先生嘗以顧氏炎武《左傳補 註》雖取《開成石經》較其同異,而義有未盡,因發賈、服氏之學,附以群經,作《補註》……。」 引文據錢儀吉編:《碑傳集》(北京:中華書局,1993 年),卷 133,頁 3984。 9 惠棟:《春秋左傳補註.序》(臺北:復興書局,1961 年影印庚申補刊《皇清經解》本), 卷 353 頁 1 上-1 下。下文考述依此本。又,本文為簡要報告,《春秋》三傳依經編年,故說 明某年經傳外,各家注解,不一一注明其卷數頁碼。 10 《四庫全書總目》曰:「是書皆援引舊訓,以補杜預《左傳集解》之遺,本所作《九經古 義》之一,以先出別行,故《九經古義》刊本虛列其目而無書。」(卷 29,頁 596) 11 邵寶:《左觿.序》(台北縣:莊嚴文化公司,1997 年《四庫全書目叢書》117 冊,影明崇 禎四年《經史全書》本),頁 193。
好古」,且尊崇漢儒。如莊卅二年《左傳》「能投蓋于稷門」,陸粲以為劉炫(約 546-約 613)近是,傅遜從杜《注》,顧炎武又從劉,惠氏則列舉服虔(?-546-約 188)、杜預及 劉炫三家,謂「杜說鑿,劉說淺,服說近之」,採取服氏「能投千鈞之重過門之上」 之說。惠氏此書,訓詁《左傳》多採服虔,以為「杜預注《左傳》不逮服子慎,唯 地理勝于服」;又,地名考釋,多引據與杜預同時之京相璠,謂「當時有京相璠撰《春 秋土地名》三卷,預資取其說,故其書可觀。預貴而璠賤,故璠書不傳」12 ;人名世 系,則援依《世本》。諸如此類,大抵有針砭杜氏「雖根本前修而不著其說」之用心。 由於《左傳》「名為古學」,因此,惠氏《補註》「其中於古今文之同異者尤悉焉」。 如《春秋經》之「公即位」,據鄭眾所言,並參古鼎銘,指陳古文「位」作「立」; 又如依《唐石經》,又以金石文佐證之,主張經傳之「二十」、「三十」字當作「廿」、 「卅」。書中稽考經傳古文作某之例甚多,劉文淇《疏證》往往參考或採取其說。考 校古文,除了徵引文獻,惠棟更得力於石經和鐘鼎銘文。據《唐石經》以考校經傳, 承自顧炎武13,書中間或採取其說,但少依宋儒經說而特尊漢儒,終能別樹一幟。惠 棟也反駁顧氏14,著名的例子是僖廿二年《左傳》敘泓之戰,「大司馬固諫」一語, 惠、顧說法相左。顧氏依陸粲,以為大司馬即司馬子魚,固諫為堅辭以諫,而且朱 鶴齡指出,《史記.宋世家》轉述傳文,也作子魚。邵寶已批評《史記》疏略,不足 據;惠氏亦然,認為應依<晉語>及韋《注》,云:「韋、杜皆據《世本》而言,稱 『大司馬』所以別下『司馬』也。顧氏不見《世本》,而曲為之說,失之。《史記》 疏略,不足取證。」在此,惠氏批評顧氏,而補證杜《注》15。又,雖大力表彰服虔, 亦未嘗拘泥墨守。如僖十年《左傳》之「七輿大夫」,惠氏謂「服、杜二說皆非也」, 另據《韓非子》解之,以己意斷之曰:「蓋自文公以後始有七輿。獻公時止有二行一 尉,不得為七輿。七當為五,古五字如七(見王肅《詩傳》),遂訛為之。」如此看 來,惠棟博採眾說,時或「下以己意」,有所裁斷;大抵尊漢儒、依服虔而非墨守, 偶或也排《史記》、黜服虔;著書旨在駁正杜預,亦非專固而不論是非,如有依據, 未嘗不補證其說。 12 惠棟:《九曜齋筆記》,卷 2,頁 38 下。 13 說本王昶:<惠先生墓誌銘>,參注 8。顧氏《左傳杜解補正》對惠棟的影響,並可參考 《惠棟春秋左傳補註之研究》,頁 77-82。 14 《四庫全書總目》摘述惠棟批駁顧氏《左傳杜解補正》者,包括:「尨涼」一條,「大司馬 固」一條,「文馬百駟」一條,「使封人慮事」一條,「遇艮之八」一條,「豆區釜鍾」一條; 並說:「然其中『文馬』之說,究以炎武為是。棟又摘其引古《春秋》左氏說但舉《漢書• 五行志》之名,又摘其『禮為鄰國闕』一條用服虔之說而不著所自。案徵引佚書,當以所載 之 書 為 據 , 棟 引 《 世 本 》 不 標 《 史 記 注 》 , 引 京 相璠《土地名》不標《水經注》,正體例之 , 未可反譏炎武。……」(卷 29,頁 584) 15 近人對「大司馬固諫」有不少專文討論,可參考沈玉成及李開之評述,說見《春秋左傳學 史稿》(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 年),頁 406;及《惠棟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 1997 年),頁 155-156。
惠氏援引《世本》以解說經傳之人名世系,亦有助於辨明《春秋》褒貶之義。 如桓二年《春秋》:「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杜預以「孔父」為名,謂《春 秋》稱名,有貶責之意。經惠棟詳考,指出「傳云:『孔父嘉為司馬』,是『嘉』名, 『孔父』字。古人稱名字,皆先字而後名,祭仲足,是也;鄭有子孔,名嘉。…… 故先儒皆謂善孔父而書字。杜輒為異說,不可從也。」批駁杜預,以為經書「孔父」 字,意在褒善。又如桓十一年之「祭仲」,曰:「《世本》載姓氏皆先字後名,此與孔 父嘉一例,則仲字足名,確然無疑。」此則如李開所言,「不僅糾正杜預,且概括出 稱字名的一般規則。」16 《春秋左傳學史稿》評論惠棟此書,認為他「以漢糾杜的突破口是對字形的考 察,求得一字的古文字形,再以此為基礎進行釋義」,並舉宣二年「以視于朝」,及 襄廿五年「授手于我」為例說明之17。依惠氏,「視」為「示」之古文,「手」為「首」 之古文。其實,這是古今字,無關字形結構。而且,惠氏「以漢糾杜的突破口」,與 其說是字形或訓詁,對於禮制的考察毋寧更具關鍵。 宣二年《左傳》云鉏麑「觸槐而死」,杜《注》云:「槐,趙盾庭樹」,惠棟徵諸 《呂氏春秋》作「觸庭槐而死」,《國語》作「觸廷之槐而死」,於是定「槐」為廷之 槐;然後,引韋昭之《注》:「廷,外朝之廷也。《周禮》『王之外朝,三槐,三公位 焉。』則諸侯之朝三槐,三卿位焉」,以為得之,故斷曰:「蓋當時麑退而觸靈公之 廷槐者,歸死于君也。」此則解釋傳文,即根據韋昭所述「侯之朝三槐」的典制, 判斷鉏麑乃返回公宮,觸其廷槐而死,因此,不取杜預之說。惠氏批評杜氏最激烈 者,厥在其「短喪」之說。隱元年《左傳》「贈死不及尸,弔生不及哀」,陸粲已力 斥杜預自創「短喪」之說,解釋經傳輒遷就己說以求通;《左傳補註》於此傳下,載 錄惠有聲語,援引《荀子》參證《左傳》,駁杜預「借以文其短喪之說,誕之甚!妄 之甚!」又於閔二年、文十八年及昭十年載惠士奇之語,一再反詰,指杜《注》「諸 侯諒闇之服」為「杜撰」,既謂「杜預既葬稱君之說,至此而辭窮矣」,又云「預既 葬除喪之說,至此乃窮」云云。惠棟詳錄「先世遺聞」,並在《九曜齋筆記》中載曰: 「杜預創短喪之說以媚時君,《春秋》之罪人也。」18 惠氏著書,糾正杜氏而表彰漢 儒,據定三年子惠子之言,曰:「漢注多舊典遺言,杜預盡去之,而蓋以臆說,《正 義》所載者千百之十一而已」,則廣泛輯引漢儒經說,豈僅針砭杜氏「不著其說」而 已,積極的意義更要從中尋索典章禮制,復由典章禮制以闡明經義也。 16 李開指《左傳補註》不僅解說個例,有時且觸及《左傳》行文的通則,說詳《惠棟評傳》, 頁 145-147。 17 沈玉成、劉寧:《春秋左傳學史稿》,頁 309。 18 惠棟「趨庭錄」,《九曜齋筆記》,卷 2 頁 38 下。
2. <公羊古義> 《九經古義》之十三、十四兩卷為<公羊古義>19,共計八十八則。前五則先考 察師承傳授與板本源流,其餘則訓詁文義,或者輯述漢儒之經解舊說。大體而言, 公羊學者往往偏重於比類經文、較論義例,相形之下,惠棟之<公羊古義>,不墨 守何休(129-182)一家之言,甚或質疑《公羊傳》之義,稽考文獻之際似無意嚴劃今 文、古文之疆界,總根抵古訓以解說經傳,對於涉及古代禮制者尤多關注。 第一則首先分辨家法,《春秋》公羊學有嚴、顏二家,據惠棟考論,漢蔡邕所書 《熹平石經》屬嚴氏,何休注本則屬顏氏學。第二則據<六藝論>、<儒林傳>, 考得西漢治公羊學者有胡母生、董仲舒、嬴公、眭孟、嚴彭祖、顏安樂、陰豐,及 劉向、王彥等,並指陳:「劉子政從顏公孫受公羊,本傳不載,然封事多用公羊說」。 三、四兩則略述孔子之前有所謂「百國春秋」,古史分有記言、記事二體。第五則言 漢代的經、傳板本原分別單行。 第六則以下,或校異文、明音訓、考地理;或者藉古訓進而究明禮度典制。校 正古今異文者,如隱二年《公羊傳》「始滅昉於此乎」,謂「漢時公羊『昉』皆作『放』」。 考校異文,得力於廣徵文獻的輯佚工夫,有許多訓解特別是依準《熹平石經》,據以 考論與今本之異同。聲韻訓詁方面,如隱八年《春秋》經文,公羊作「包來」,左氏 作「浮來」,以古音相通訓釋之;又如僖十四年何休《注》有「恐曷而亡」一語,惠 氏引述<新律序>及《漢書,王子侯表》以為解說,謂「恐曷即漢律之恐猲也」,顏 師古曰:「猲者,謂以威力脅人也,音呼葛反。」諸如此類之訓詁,不勝枚舉,構成 <公羊古義>之主要內容。推考地理方面,如桓十一年《公羊傳》「古者鄭國處於 留」,惠氏據《國語.周語》而論鄭桓公「寄帑與賂于虢鄶及十邑,……其後滅虢鄶 十邑而居新鄭,則以留為邊鄙,當在武公之時」。關於「古者鄭國處於留」,惠棟不 僅認為「公羊之言正與外傳合」,更批評鄭玄《發墨守》於此「不攷而驟非之」,然 則,惠氏《九經古義》雖屢引鄭玄之說,未嘗拘守一家之言,此處溝通《公羊傳》 與《國語》,也反映他心目之中的今文學、古文學,並非分如涇渭。述明禮制方面, 如隱三年《公羊傳》由經書「尹氏」發揮「譏世卿」之義,以為「世卿,非禮也」, 惠氏則引述許慎(30-124)、鄭玄之說,以周制佐證左氏「世祿」之禮,認為「世祿」 與公羊、穀梁之「譏世卿」之義,並不牴牾,故斷以己意曰:「世祿,禮也;世卿, 非禮也。三傳之說未甚牴牾,詁訓者失之。」由此,可以略見惠氏調停三傳的治經 態度。以上舉述各例,陳立採入其《公羊義疏》,包括「世卿」、「世祿」一則,亦認 為「三傳之說,大恉皆同」。這樣藉由考究典制進而論明義理的治經進路,值得注意; 而且,陳氏《義疏》往往引錄<公羊古義>,同樣注重禮制之考究討論,然則,惠 19 惠棟:《九經古義》(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影印《四庫全書》本 191 冊), 卷 13-14,頁 469-488。
棟以「古義」治《春秋》的門徑,對於清末公羊學也有一定的影響。 惠棟<公羊古義>每每輯引許慎《五經異義》,如桓卅一年《春秋》曰「築臺於 郎」,引錄《五經異義》以說明靈臺、時臺與囿臺,及「天子有三臺,諸候二」之制, 此處,正是補充何休「禮:天子有靈臺以候天地,諸侯有時臺以候四時」之說。又, 莊卅二年《公羊傳》論未踰年之君有廟、無廟,或是否書葬,由於關係「宗廟典制」, 故惠氏具錄《五經異義》與鄭玄、蔡邕三家之說。這樣引述古義,藉此解釋經傳, 甚至佐證何休,惠氏或加裁斷,或多聞而闕其疑,無所發揮。然而,由古訓以究明 禮度典制,甚至判斷經義的取向,儼然可見。不僅解釋經傳以「述」古訓為主,依 準「禮」以明褒貶的治經取向,固淵源於家學,又何嘗不是稟承許慎、鄭玄、何休 等漢儒之學? 引述漢儒古義,繼承漢儒之學,然而,惠棟不墨守一家之言,不嚴別今文、古 文。不僅嘗試依禮制調停三傳異說,間或反駁《公羊傳》,不取其義。如針對莊四年 《公羊傳》「九世猶可以復讎乎?雖百世可也」,惠氏逕引《五經異義》,採取古周禮 「復讎可盡五世之內」的說法,實則反對公羊「復百世之仇」之義。這樣,惠棟以 「漢學」治經傳,不同於區分三傳門戶之下的「公羊學」,迥異今文家;相對的,他 也不一味拘泥古文家立場,時或補證何休,溝通三傳。如此說來,惠棟確立的清代 「漢學」,雖標榜述古承先,實則別啟新局。 3.<穀梁古義> 《九經古義》卷十五為<穀梁古義>20,共計廿六則,或考述傳授源流,或訓詁 經傳文義,或藉由古訓以解說禮度典制。 第一則首先考述《春秋》穀梁學之傳授淵源。根據應劭《風俗通》、桓譚(前 23-56) 《新論》,謂穀梁子為子夏(前 507-?)之門人,大約與秦孝公(前 361-前 338 在位)同時。 又指陳《荀子》言天子廟數及賻、賵、襚、含之義等,皆本《穀梁傳》,藉此印證荀 子(前 313-前 238)曾傳承之。又舉述《穀梁傳》「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諸說,或 載在《論語》,或合於《儀禮》、《禮記》諸經,藉此以印證鄭玄「穀梁善於經」之論。 鍾文烝《穀梁補注.論傳》具引惠氏以上考述21 ,<序>中更稱:「惠士奇父子倡古 學於南,亦云『論莫正於穀梁』。」蓋推許惠氏父子是清初關注《穀梁傳》,少數有 卓識之學者22 。並參《左傳補註》,桓六年「子同生」經文下,惠氏較論三傳,認為 唯有《穀梁傳》「疑故志之」之解,能「得聖人之旨」。第二則,據《隋書.經籍志》, 推考注解《穀梁傳》的「段肅」,即東漢人「殷肅」,博覽群書的功力,可見一斑。 20 惠棟:《九經古義》,卷 15,頁 489-493。 21 鍾文烝:《春秋穀梁經傳補注.論傳》,頁 22-24。 22 清初推重穀梁之學者,惠氏父子外,鍾文烝另提及李光地(同上註,頁 3)。
第三則以下,大抵博稽古訓以訓釋文義。如同《左傳補註》不依杜預,<公羊 古義>未遵何休,<穀梁古義>亦非墨守范寧(339-401),而以古義補苴之。如隱元 年《傳》「信道而不信邪」之「信」,訓為「伸」。又如隱四年《春秋》經文,穀梁作 「祝吁」,左氏、公羊作「州吁」;宣八年《春秋》經文,穀梁作「葬我小君頃熊」, 左氏作「敬嬴」:這類異文,惠棟多從古音聲韻之同近關係解說之。博考文獻是惠氏 著述的特色,除《爾雅》、《說文解字》、《方言》外,常引述許慎、鄭玄、何休等漢 儒之經解舊說。至於隱九年《春秋》「天王使南季來聘」,惠氏引述《白虎通》,指南 季即文王十子南季載之後人,南為采邑,並據《左傳》、《史記》,謂「南季」或作「聃 季」、「冉季」,一也,鍾氏《補注》、陳立《義疏》等,俱引其說以解經。又,襄十 年《穀梁傳》曰:「古者天子六師」,惠氏解此傳,一方面引昭五年《傳》及《三略》, 批駁隱五年《公羊傳》何休注,謂其「方伯二師,諸侯一師」之說為非,殆「傳寫 之誤」;一方面說明「六師即六軍也」,援據《詩.大雅,棫樸》與毛《傳》,並及《鄭 志》「師者,眾之通名,故人多云焉;欲著其大數,則乃稱軍耳」之說,對於軍禮制 度訓釋十分詳贍。鍾氏《補注》有不少注解參考<穀梁古義>,此則不僅引錄以釋 「六師」,並推崇說:「惠引鄭君之言以解此傳,最得其旨也」23。惠棟訓解「六師即 六軍也」,援據博而訓釋詳,仔細玩索,其意非止於訓詁,頗有意藉漢儒解義以推明 典制,鍾文烝於此推崇其說能得傳旨,或亦著眼於此乎? 唯其有意藉古訓古義以推明禮度典制,昭十九年《穀梁傳》云:「許世子止不知 嘗藥,累及許君也」,惠氏迻錄《墨子.非攻》一段文字,以為「知言」,旨在印證 范寧《注》和《公羊傳》,藉明其義,亦非關文字、聲韻之訓詁。又,成元年《穀梁 傳》云:「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惠氏引《管子》、《漢 書.地理志》及服虔,說明「古者四民,商、農、工、賈,士民始于齊之管子」,謂 其父惠士奇《禮說》「論之詳矣」24,再次表明惠氏注重「禮」的《春秋》學特色, 其來有自25。 4.綜述 惠棟上承吳中賢邵寶、陸粲、傅遜、顧炎武等人補正杜預之學術脈絡,結合崇 尚古義之家學,由《左傳》學推展至《公羊傳》、《穀梁傳》,乃至群經,確立「漢學」 23 鍾文烝:《春秋穀梁經傳補注》,頁 546-547。 24 楊向奎《清儒學案新編》對此有所論述(第三冊,頁 110-111),可參。 25 惠士奇之《春秋說》,《四庫全書總目》論此書之特色,謂「以禮為綱」;至於其撰述方式, 則為「每條之下多附辨諸儒之說,每類之後又各以己意為總論」,大抵「全書言必據典,論 必持平,所謂元元本本之學」(卷 29,595)。《春秋說》的撰述方式,詳於辨說異同,而又 「各以己意為總論」,然則,雖然經說內涵源淵於父說或家學,就解釋類型而言,惠棟之「古 義」有別於惠士奇《春秋說》等經解。
的學術門徑。他依「漢學」典範研治《春秋》三傳,多考索古字古言,大抵以漢儒 古訓為主,而且對於禮度典制,尤多關注。 而且,《左傳補註》不依杜預,<穀梁古義>不墨守范寧,<公羊古義>亦不謹 遵何休,甚至不以三傳門戶自拘,跳脫汲汲辨析義例的窠臼,轉而輯述古訓以解經, 並藉由訓詁以推明禮度典制。因此,惠棟的《春秋》學自具特色,對於清代《春秋》 學的發展,承先而啟後,卓然為一大家。 依漆永祥考察,「批評惠棟者,一則譏其學好博不精,倡自《四庫提要》;一則 論其好古佞漢,始於王引之」26。惠棟固然好古而博學,就聲韻、訓詁之法而言,惠 氏雖有蓽路藍縷之功,解說亦時為劉文淇、陳立、鍾文烝等後儒所參考、採用,但 失誤亦復不少,整體成績誠不如戴震、段玉裁、王念孫、王引等人之後出轉精。然 而,「佞漢」一項,值得商榷。如上文所述,惠棟未嘗不針砭服虔、鄭玄、何休等漢 儒之失,實例甚多。蓋「信而好古」,未嘗不論是非;論及是非多重典據,與其據後 儒之補充或針砭而執以考察缺失,責以「泥古」或「佞漢」,不如視為是學術精鍊, 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結果。 (三) 「古義」──「述」的解釋類型 惠棟在《九經古義.述首》中,揭櫫「經之義存乎訓」的經學宗旨,明確主張 以訓詁的進路通經,歸本經師、古訓,尤尊崇漢儒之說,這是由於「漢人通經有家 法」,其古訓淵源有自。在「漢學」典範之下,乾嘉學者興起一股輯存漢儒「古義」 的經學風潮。 《九經古義》以「古義」之學研治《周易》、《尚書》、《毛詩》、《周禮》、《儀禮》、 《禮記》、《公羊傳》、《穀梁傳》和《論語》等九部經典,《左傳》部分先完成而別本 單行,實亦惠氏以「古義」治經之著述。所謂「古義」,特指「漢儒專門訓詁之學」, 因為「漢猶近古,去聖未遠故也」,那麼,「近古」不是泛說而已。惠氏認為漢儒距 孔子聖人之時未遠,而且「通經有家法」,所傳授之古訓蓋淵源於孔門,故能獨出宋、 唐、魏、晉、六朝,甚至周、秦諸子之上,成為通經治學的根柢。就此而言,惠氏 《易漢學》、《周易述》等書,立名雖然不同,其著作旨趣與形式,仍屬根柢「漢學」 的「古義」之作。依據古訓以通經知義,學者對經義的解釋即存乎訓詁考據之中, 以這樣的方式遍治諸經,「經之義存乎訓」誠為惠棟經學一貫的解釋觀念,而博考「古 義」的類型則是此一觀念之具體落實。 從《左傳補註》「宗韋、鄭之遺」而言,仿效鄭玄、韋昭之法,「純采先儒之說, 末乃下以己意,令讀者可以考得失而審異同」,此為「古義」的著述方式。「古義」 之作,詳徵博引是一大特色,而特尊漢儒古訓,尤具意義。「述」古以資解經,援引 26 漆永祥:《乾嘉考據學研究》,頁 131。
漢儒舊說以訓詁字詞或推明典禮,進而解釋經義;更由「述」古訓的解釋方式,承 繼許慎、鄭玄、何休、韋昭等漢儒經解,紬繹出以「禮」治《春秋》的取向。惠氏 以「禮」為綱的《春秋》學,對於清代三傳之學的影響,相當值得再深入觀察。 《四庫全書總目》曾評論惠棟之學,長處在博通信古,但不免流於嗜博泥古之 弊。雖然如此,惠棟在確立乾嘉「漢學」的治經典範上,仍有他不可輕忽的關鍵地 位,而確立此一典範,實有賴於「古義」的解釋類型。 四、計畫成果自評 惠棟確立清代「漢學」的治經典範,其學以「述」為主,鮮少自抒見解,這樣, 探析惠氏著述的解釋類型,成為透入其學術底蘊的重要途徑。 本專題研究著眼於「漢學」的門徑,紬繹「古義」的解釋類型,並扣緊其經解 著述作紮實之考察,梳理惠棟《春秋》學之要旨和特色。綜言之,惠氏以「漢學」 治經傳,不同於區分三傳門戶之下的「公羊學」或「穀梁學」,迥異今文家;相對的, 也非一味拘泥《左傳》或古文家立場,時或補證何休,溝通三傳。如此說來,惠棟 之學,雖標榜述古承先,實則別具新意。經細密閱讀其解說,可知惠氏不僅注重訓 詁,且往往藉由古義進而究明典禮,誠如戴震所言:「松崖先生之為經也,欲學者事 於漢經師之故訓,以博稽上古典章制度。」 清代經學由「宋學」轉向「漢學」,惠棟居於關鍵地位,其治經取向以及影響, 在從「理」到「禮」的學術趨勢中,同樣有不可忽視的地位。 上述研究,可供學界重新認識和評價這位清代「漢學」的宗師。 五、參考文獻舉要 邵寶:《左觿》(《四庫全書存目叢書》117 冊,影印明崇禎四年《經史全書》本), 台北縣:莊嚴文化公司,1997 年, 陸粲:《左傳附註》(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67 冊),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3-1986 年。 傅遜:《春秋左傳註解辨誤》(影印明萬曆刻本),臺南縣 : 莊嚴文化公司, 1997 年。 顧炎武:《左傳杜解補正》(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74 冊),台北:臺灣商務印 書館,1983-1986 年。 惠棟:《春秋左傳補註》(影印庚申補刊《皇清經解》本),臺北:復興書局,1961 年。 ──《九經古義》(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191 冊),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 年。 ──《古文尚書考》(影印庚申補刊《皇清經解》本),臺北:復興書局,196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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