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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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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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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南子論兵

准南子論兵

蠱、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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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桂

古代大事,惟紀與茄, {周官》五禮, I 軍」居其中。《漢書、藝文志》說兵家 出於古司馬之職, I 王官之武備 J 0 {周禮﹒夏官》記載大司馬制軍有「九伐之法」 以正邦國。又中春教振旅,遂以蒐田;中夏教去舍, I 撰車徒」與軍之夜事,遂以苗 田;中秋教治兵,辨旗物,遂以彌田;中冬教大閱, I 倩戰法 J '遂以持田,都是配 合農事以習武備。《尚書﹒禹貢》有「餒服五百里 J '其中內三百旦「撰文教 J '外 二百里「奮武衛 J '也是文武兼治,兵教並習。《易》萃卦卦象說君子「除戒器」是 為了「戒不虞 J 0 {禮記﹒王制》說先王出征,要先「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彌' 嗎於所征之地,受命于祖,受成于學」。諸侯出征,則待賜弓矢而後行,不敢專征。 <月令〉說兵或之起是為了「征不義 J '因此, I 不可從我始 J 0 {書﹒說命》說: 「惟甲胃起茄,惟干戈省厥躬 J '莫不戒其輕動。而<洪範> I 八政 J '殿之以「師」 。從這些地方都可以明顯地看出三代用兵的原義:兵之用是為了去殘禁暴,安邦定國, 雖聖人不能廢。先安內後攘外,修文教而後奮武衛,內外兼治,文武並習,合義乃伐, 弗敢輕啟,母敢擅殺,不贖不濫,這是三代用兵的基本原則。

鼠、«~薩布于》以前諸于4年論

三代以下,世變愈亟,攻伐愈烈,論兵者愈多,儒道而外,墨、法、刑名各家, 蓋莫不霄,孫子、吳起等人甚至以「兵」名家。各家論兵,法制、技術、疏密雖有不 同,除法家的商君之外,大抵不違三代「武備」、「義兵」、不顯不廢的遺教。 一、儒家論兵 儒家承三代文化,論兵亦謹守三代遺教。孔子以「足食 J I 足兵」為信民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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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研究第十二期 又重戒「以不教民戰J (1) ,兵食並舉,先「教」後「戰J '明是《書〉教。孟、苟繼 起,倡禮、義之師,興王、霸之辨。孟子論德、論兵都歸「義J '標舉「一怒而安天 下」、「以義攻不義」、「伐而不取」、「葷食壺漿」的「王師J (2) 。下追苟子,始 稍詳備,禮義王霸之外,別有《議兵》篇專論兵事。《議兵》篇論兵,仁義、德政之 外,已兼及賞罰、將、術。故一方面臨標「禁暴除害」為用兵之旨、「亂百姓者」為 征討對象;推二帝四王之兵為「仁義J ,以「刑一人而天下服罪」為用兵的最高境界; 又以「一民J (凝民)為攻戰之本,而「凝民」之道則在修政隆禮。歸「兵」本於「 政 J '又歸「政」本於「禮J '而以將、卒為「末事」。 男一方面,兵眠不可廢,則雖「末事J '亦有不可不講者。因此,在「政」 「禮」之外, <苟子》論兵也兼及一些實際問題,而有「六術」、「五權」、「三至」 之說。所謂「六掉了」是指治軍用兵的六大原則與要領,r 五權」則指為將行性, r 三 至」指將不受命於主者三事,論將之餘,已涉及軍威與軍制了。比起孔、孟來,<苟 子》論兵已不僅於仁義教化,而漸入兵家規制,揉入刑、賞、軍威了。 二、墨家論兵 墨家一本「兼愛3 之旨,視殺人為「虧人」、「不義J '而力主「非攻J '又以 攻伐為勞民傷財,得不償失而反戰。坐論之餘,墨子並身為天下車,百舍重阱,千旦 誦義,廷難公輸般,以止戰禍。然對禹、湯、文、武之師仍許為「誅」而非「政」 «非攻中»。又主張以甲盾五兵團寇亂盜賊,仍是《周禮'}r 九伐」、《尚書﹒禹賈》 之遺意。 三、道家論兵 道家?民物我、齊是非,明哲愛身,柔弱不爭,故絕對澈底以反戰。《老子》說: 「大軍之後必有凶年J (30 章)、「兵者不祥之器J (31 章) ,對戰爭,宜抱持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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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見《論語'} <先進>與<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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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孟子、梁惠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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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而絕對被動之心情,哀感從事, r 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J ' (69 章) 。《周禮》大司馬說軍不利,應該「厭官喪服 J ' <老子》則認為不管利、不利都該 哀感以從事。對於戰爭,道家是深惡痛絕地抨擊;唯一旦不幸而不得自免,則本其以 退為進,以弱為強,爭於不爭,勝於被動的無為原則,謹慎悲憫以從之。 四、法家論兵 法家論兵,面貌十分歧異, <管子》主「正 J '商君務「苛 J 0 <管子》以「兵」 為「誅暴禁非,存亡繼絕」要事,關係「君之尊卑,國之安危 J «參患» ,雖非 「備道至德 J '卻可以「輔王成霸 J «兵法»。我可以不攻人,卻無法把握別人 不攻我,因此一廂情願地「寢兵」、「兼愛」是不行的。不過,戰爭確非好事,必須 謹慎,貴「知權」。其治齊,仿《周官》遺法,作內政而寓軍令,以治民為兵本,由 富民以強兵,戰不必求勝。<兵法>說. r 至善不戰 J '這個「不戰 J '不是「寢兵」 ,而是「不待戰 J '通過富民、「順於禮義」以勝天下,自然不待戰。逼不得已,才 「一之 J (嚴筋兵備兵教)以戰。不過,它這「一之」的儲備工夫,卻包括了一切用 兵的器械、技巧、心術、法度,所謂的:聚財、論工、制器、選士、政教、服習、機 數、三宮、五教、七法、九章等兵家器數與要領,終歸結為「無設」、「無形」 「無為」。尤其特殊的,它主「奇」而不用「詭詐 J ,以重賞重融為勵士勸死之方; <禁藏>篇卻多載行「間」、用「賄」以瓦解敵政之方。又說. r 以情伐者帝,以事 伐者王,以政伐者霸。」則用「奇」與用「詭」之間,似乎界分了「帝」與「霸」 法家論兵,到商缺才發展為極端的尚武思想與軍國主義。他一方面嚴刑苛法以制 令,一方面尊上弱下以立威,又極端地膨脹「農戰」的功能。他說國家須「力」乃強, 「強兵」則是「力」的最具體表現,而「強兵」之要在「農戰 J '舉凡興國、安民、 尊主,無一不賴「農戰」之功, r 農戰」人數之多寡,決定國家的強弱。這種「農戰」 和《周官> r 習武備」的農事操練自然大不相同。他要「一民於戰 J '嚴令全國皆兵, 男女老弱各有軍屬,肚者戰,老弱者守,入以屬農,出以計戰。把全體國民澈底而嚴 密地組織起來,明訂軍功之法,使民倚戰為利,不敢不戰,進而樂戰好戰,歌頌戰爭, 迷戀戰爭,聞戰相賀, r 見戰,如饑狼之見肉 J «畫策» ,人人成了戰爭的機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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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研究第十二期 甚或戰爭狂,然後可用。‘ 除了迷信戰爭之外,商君也迷信法,尤其迷信重刑,以重刑來協助推動農戰之功。 他認為重刑輕賞自有特殊妙用,因為物以稀為貴,輕賞使人珍惰,重刑使人無所選擇, 因畏而生勇。因此,刑九賞一則「王J '刑七賞三則「強J '刑賞各半必「削」。他 堅信只有重刑才能達到「去刑」的終極目標,重刑所加,雖「斷人之足,縣人之面J ' 非為傷民«賞刑»。在強大的軍威、君權與極端的國家主義龍罩下,人民只是卑 微而疲弱的游魂與工具。總之,倚農勵戰,嚴法治軍,尊主弱民,舉國皆兵,這是商 恥的治軍。 五、兵家的兵論 兵至兵家,才燦然大備,蔚為專學,而有所謂「兵形勢」、「兵技巧」、「兵陰 陽」、「兵權謀 J (依《漢書、藝文志》所分)。秦以前兵家理論之系統有規模者當 推《司馬法〉、《六韜》、《孫子兵法》、《吳子兵法》、《尉轍子》、《孫蹟兵法》 各家。 原題司馬棲宜撰的《司馬法) ,太~公說是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司馬兵法,而附 樓宜在其中。《四庫提要》說它論兵「據道依德,本仁祖義,三代軍政遺規存什一於 千百...要其大旨,終為近正」阱,班固漢志也以之入禮家而不入兵家。觀其篇名, 以<仁本>為首,次以<天子之義>、<定爵>、<嚴位>,而以<用眾>終篇,便 不難了解模概。<仁本>言六德(仁、義、禮、勇、智)與聖德之至、文告之辭,不 外行仁義以安天下之兵。<天子之義>則法天地、觀先聖、教民體俗,旁及賞善罰惡 之法、車耕章服之制, r 軍容」、「閻容」之別,終之以答民之勞;<定爵>統論軍 旅之事;<嚴位>論自步伍以迄致勝之策;<用眾>論臨戰之事,送示其法,究論其 弊。全書以「正」與「仁義」為兵本, r 以禮為固,以仁為勝 J <天子之義>,而斟 酌之以「權 J '儼然《周官》遺策。 《六韜》託名太公,實則戰國晚期之作,而為太公書主體,西漢略有增竄。其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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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九九子部兵家類《司馬法》一卷下。 is 草且通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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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內容詳盡,四類(陰陽、權謀、形勢、技巧)兼肢,尤詳於將帥之選拔、考核, 武士之選練,與各種戰術、戰況之記載,顯然有實際而豐富的戰場經驗,非光憑想像、 紙上談兵者可比。《六韜》對於用兵,抱持者臨積極又謹慎的態度。臨視用兵為無可 避免之事,又反對窮兵贖武。臨以全兵不戰為用兵上乘(4); 戰爭一旦發生,卻又主 張用盡全力,爭取最大勝利。因此,不論任將、練士,還是陰陽、技巧、權謀、戰術, 莫不周全考慮,一一講求。<龍韜>有<論將>、<選將〉、<立將〉、<將威〉、 <陰符>、<勵軍>各章專論任將;<犬韜>多談練士;<虎韜〉、<豹韜>記載各 型戰術,並推測戰況;<龍韜〉的<陰符>、<陰書>、<五音>、<兵徵>各章言 陰陽;<軍勢>論形勢;<奇兵>談用奇;<虎韜>的<軍用>述車、器,<軍略>、 <虛壘〉講謀略。照它的說法,用兵不但要臨陣對壘,戰場取勝,所謂的「武爭」 還要「文伐J 0 <武韜〉篇另有<文伐>,專論用間分離,行賄收納,以瓦解敵人。 其「武爭」部分,理論之其體、周密、詳實,對戰況之推測與戰術之分析運用,不論 山戰、林戰、水戰、火戰、車戰、騎戰之法,或步兵、騎兵、絕糧、突圍之術,無不 純熟全備,簡直就是戰場實錄,求之先秦任何一家,都屬第一。戰國諸多兵家理論, 若《孫子》、《吳子》、《尉練子》諸人言論記載,每有與之相合者,除《孫子》之 外,大致刪節自《六韜} (5) 戰國兵家中, (孫子》之論最是權謀正宗, (孫子》論兵,以「全」為上,以 「破」次之,最好「非攻」、「非戰」而「屈人之兵 J «謀政»

,

r 先勝而後求 戰 J «軍形» ,貴勝而不貴久,令之以文,而齊之以武,適當保存了三代用兵的 精神原則。其論戰,則多主機智,以謀為上,而佐之以「法 J ,<始計〉說. r 上兵 伐謀,攻城之法為不得已。」權謀先於技巧。<軍形>說. r 善用兵者,要修道而保 法。 J r 道」指權謀、廟算,包括了如何擇「人」任「勢 J '因利制權,理「分數」、 辨「形名」、用「奇正」、觀「虛實 J «始計» ,利誘而亂取,備實而避強。 「法」指陣爭之方,亦即實際應戰退敵之策,如何明「九地」、審「六形 J '假金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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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韜、發啟>說. r 全勝不鬥,大兵無創 J : <龍韜、軍勢>說. r 上戰無與戰」。 (5) 參見周鳳五《六韜研究> (台大中文研究所六七年博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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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研究第十二期 蛙旗、火攻、水攻、畫戰、夜戰以取勝。 《孫子》承認用兵本是「詭道 J '瞬息萬變,故貴先、貴速、貴拙;戒後、戒久、 戒巧。要應變敏捷,具高度機動性, r 正」以合之, r 奇」以勝之,奇正相生,參之 以「間 J '才可以應乎無窮。孫子甚至分「間」為五,而有所謂「鄉間」、「內間」、 「反問」、「死間」、「生間 J '其使間用問之極致,竟是以「聖智」、「仁義」為 基礎(詳〈用間» ,此兵家之變三代。歷來兵家論「間 J ' <孫子》要算極致。 兵家的吳起,殺妻求將,母死不赴,行性廣受疵議,然或因受學於曾子,耳濤目 染之餘,論兵不失古意:尚禮義、明教訓,以「和」圖園,以「禮」教民,以「信」 治兵,以和國為「出軍」、「出陣」、「進戰」、「決勝」之基,又教禮、勵義、報 道、撫仁(詳〈圖國> )。嘗分兵為五. r 禁暴救亂」是「義兵 J ' r 恃眾以伐」謂 「強兵 J r 因怒興師」是「剛兵 J ' r 貪禮棄義」為「暴兵 J . ,亂國疲民、勞師動眾 稱「逆兵 J «治兵» 儒家論兵,上規三代,以政以敬,吳起論兵,亦先教戒, r 在德不在險 J '必使 「發號施令而人樂間,興師動眾而人樂戰,交兵接人而人樂死 J «勵士» ,軍之 所至,秋毫無犯, r 示民無殘心 J '有降則安之。凡此,皆庶幾湯武仁義之師,與孫 子之尚權謀、用機智者大不相類。 不過,兵戰究竟是很實際的事件,因此,仁義、治、教而外,吳子也講「機」 「權」、「法制 J ' r 機」包括了「氣機」、「地機」、「事機」、「力機」;「權」 則指涉險過敵時所應採取的恰當措施;「法制」指三軍進止之度,金鼓旗幟之用,行 賞用罰之節,龔佔攻取之法,以及養率畜騎之方,察才占將之要。此外, (吳子》用 兵,力主剛柔並兼,而重戒「猶豫」、「狐疑 J '以「理」、「備」、「果」、「戒」 「約」為為「將」五要,並躬身節制,與士卒同衣食,分勞苦,完全體現了自己仁 義的理論。 《尉練子》用兵,比起孫吳,尤其繁富。《孫子》富權謀, (吳子》以「義」為 主,而輔之以「權 J '尉練則「權」、「義」之外,又及農戰相保之法,揉儒、兵、

法為一。尉撩同於《老子} ,視兵爭為「凶器」和「逆德 J '不得已而用,亦必先安

內而後言戰,文武兼治,愛威並行。先仁義而後明號令、嚴刑賞、多委積、備器用、 一jJ露頭誼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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恤ι 議農戰而設保坐。 農戰之法,最早可溯源於《周宮〉的假蒐、苗、彌、持以振旅治兵,合生產與教 戰為一。以後兵、法兩家相繼沿用,商騏尤嚴苛其制,雖婦孺老弱皆入籍,總全國而 皆兵。尉練農戰,則取其可以足用而立威。<武議>篇說. r 萬乘農戰,千乘救守, 百乘事養。」、「農戰不外索權,救守不外索助,事養不外索資。」使戰守足用,威 權無須旁索,這是尉練農戰的本義。配合農戰,尉撩另有「同罪保伍」的「連刑」 使五人(伍)、十人(什)、五十人(屬)、百人(間) ,各立其長, r 什伍相結 J ' 上下相保,有罪弗揭,與同罪,謂之「上下相聯 J '戰時則吏卒相救,發揮最大軍事 效果。 農戰連刑之外,尉練用兵又主「因」、「靜 J ,<兵令上>說. r 兵以靜勝 J ' 「伐國必因其變」。雖嚴刑賞而反對酷刑審囚«將理»。用兵之前,尉練尤重立 「將 J '並以「愛」、「威」為將之要。由仁愛、禮義、政教入手,至於明賞嚴刑、 主靜用因、農戰保伍,這是尉練的兵論。 兵家另有竹簡《孫顧兵法> '對孫子(武)兵法有相當的發展。 孫蹟論兵,真是在兵言兵,絕對地積極而主動。首先,他認為只有通過戰爭,才 能禁止爭奪(詳<見威王»。而用兵之要,在於「必攻不守 J «威王問» ,善 戰者必須使自己處於主動,而陷敵於被動,才能穩操勝算。因此,舉凡一切作戰應有 的陣法、技巧、要領、原則,諸如:如何激勵士氣,鼓舞鬥志、配備兵力、觀察地形、 布列陣式,考量敵我,避開不利情勢,爭取有利情勢,奇正交用,穩實掌握戰爭規律, 準確調配天時、地利、人和,以致勝,它都作了簡要精當的論述。論兵之外,它也論 將。從理論上積極的程度看來,它的撰作時代應該晚於上述各家。 它說:戰爭的勝敗關係著國家的「亡」與「存 J '社麗的安與危,因此, r 戰」 是非「勝」不可的;但是, r 樂兵者亡,利勝者辱 J '戰爭必須「有義 J «見威王

>

)。又說:賞罰、權、勢、謀、詐對於兵爭固然各有一定的功能價值, r 可以益勝」 ,卻都不是用兵之「急者 J '用兵之急者在「必攻不守 J «威王問»。要「必攻 不守」就得主動了解敵人、分析情勢、掌握戰況。把一切勝敗的因素、關鍵、契機捏 拿得半分不差爽。因此<十陣>論說方、圓、疏、數、錐行、雁行、釣行、玄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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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研究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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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等十種陣法,<五名五恭>討論如何對付五種不同的敵軍,以及軍隊入敵境時如何 應變自處。<雄忱城>列舉難攻、易攻之城地形上的特點,<五度九奪>分析作戰的 有利、不利條件,俾知如何趨避。<行室主>、<殺士>、<延氣>討論如何善勵士卒、 善用將帥,使效死戰。<勢備>說明陣、勢、變、權在軍事上的重要。<地謀>分析 地形優劣。<月戰>談勝敗與日、月、星關係,直是兵陰陽了。<重要卒>分析戰「恆 勝」與「恆不勝」之要因。<將義>、<將德>、<將敗〉、<將失>則專論「將」 之優劣成敗條件。 〈呂氏春秋〉論兵 ....L. J\ 、 《呂氏春秋》有<蕩兵>、<振亂>、<禁塞〉、<懷寵>、<論威>、<簡選 〉、<決勝〉、<愛士〉、<召類>各篇討論用兵,但都重於精神原則的強調與把握, 除了「義兵」之外,不及任何實際戰術、戰略或技巧,乃至刑賞。它說「兵」之用始 「有義兵而無僅兵」 «舊兵» ,因此,兵不可禁, 於爭鬥,爭鬥則「與始有民俱」 ,非用 ,便是「大亂天下」 ;然苟違反「義」的原則,而「疾取救守」 «蕩兵>

)

「不虐五穀,不掘墳墓,不伐樹木, 兵«禁塞»。一旦兵臨敵境,則應秋毫無犯, ,有能以家聽者,祿之以家,以 不燒積聚,不禁室屋,不取六畜,得民虜而奉之.... J ,還要「舉賢封能,恤孤脹寡、敬老救 「攻克其國,不及其民」 國聽者,祿之以園, 。 ,儼然孟子「王師」 «懷寵» 罪,分財散栗」 。要「并 ,主「疾」而貴「因」 《呂氏春秋》用兵還尚「氣」而求「一」 此外, «論威»。一旦遭 「一諸武」 氣專精」使「心無有慮,目無有視,耳無有間」 「因敵之險以為己固」 ,制敵機先。又「因」敵以為已資, 過交攻,則「急疾捷先」 「簡選精良」 「信」其令, «決勝»。平日則「疆」 還要「因敵之謀以為己事」 。不過,這一切都「不足專恃」 (詳<簡選>、<愛士>

)

「行德愛人(士)

J

,其「在己」似乎

《呂氏春秋》說是「在己」 ,真正足以「專恃」的, «簡選» ,當然包括了善「因」能「疾」的要領,和秋毫無犯,伐 意昧著連用之妙存乎一心」 、也干 rfg 謹盪通過週 而不有的德了。 西漢以前各家論兵大抵如此。可以說除商君外,大抵不違不廢不贖、善兵修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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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南子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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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包 三代遺教。儒家主仁義, {苟子》則歸本於「禮」。墨家尚非攻而義三代之師。道家 慈績而不先,又哀感以從事。法家則《管子》倚正任法而用「奇」、「權J ,商君嚴 刑名。《呂氏春秋》則重申《孟子》論兵之旨。值得注意的是:除兵家之外,各家兵 論,大抵偏重精神原則的把握,只有儒家《苟子》稍稍涉及軍制軍威;法家《管子》 談到了三官、五教、七法、九章等兵事核心問題;商較嚴法勵農以治軍,算是真正著 意論兵。其餘孔、孟、墨、老、《呂氏春秋》論兵,都只是聊備一格而已。其真正能 視「兵」為專業,實際切入兵爭的核心問題,則有待兵家之興起。 兵家論「兵 J '大抵以「正」為主,而輔之以「權J '參之以「奇 J 0 r 正」、 「奇」、「權 J '幾乎是兵家論兵的共同課題。「正」、「奇」、「權」之外, {司 馬法》用仁義, {六韜》兼論陰陽,特重實戰之推測與分析。孫子則求「全」貴「速」 ,保「法 J ( <戰法) )而用「間 J '對「奇」、「權」之講求尤為他人所不及,應 是權謀正宗。吳子則倚仁義、治教,而酌以機、權、法制(實戰之方) ,應是兵中之 儒。尉練則「義」、「權」之餘,用「因」 「靜 J '而參以「農戰」、「相保」之法。 《孫蹟兵法》則主動、積極而實際,必攻不守而務勝,講陣法、重技巧、觀地形、勵 士氣。 論兵之餘, {苟子》和除《孫子》以外的兵家都論「將 J '內容或有詳略,要皆 歸本於「愛」與「威 J ' {六韜》並及拜將之禮。

參、 《、准筒子》白色共論

《准南子》攬前代、綜群書以立說。其論兵,亦慘各家而成說,除了有<兵略> 篇專論兵事外,<本經>篇也頗存兵論。其論兵,兼儒、道而參孫、吳,倚仁義而修 內政,因氣勢而論虛實,持「靜」而隱無形,據「正」而權「奇 J -,以「義」始而以 「權變」終。<要略>篇統骸<兵略>要旨說: 所以明戰勝攻取之數,形機之勢,詐譎之變,體因循之道,操持後之論也。所 以知戰陣分爭之非道不行也,知攻取堅守之非德不強也。...乘勢以為資,清 靜以為常,避實就虛,若驅群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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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研究第十二期 《准南子》思想本以道家綜貫各家,這些「體因循」、「操持後」、「乘勢」、「清 靜」、「避實就虛 J '基本上都是道家寓強於弱,清虛卑弱以致勝的精神原則,以後 兵家運用轉化而為權謀說。不過,在乘勢、持後、清靜之外,卻又本之以儒家的「德 義 J '輔之以兵家的「形機」、「譎變」。以儒家乃至三代的德義為本,終推演出兵 家的權謀;然求其統兵用術、連謀制權的精神原則,無一非道家。所徵引的先秦以前 兵學理論也相當寬廣,包括了《苟于》的<議兵>、<富國>、<儒效>. ~司馬法》 的<仁本>.太公《六韜>

{呂氏春秋> <召類>、<懷龍>、<論威>、<不屈 >.乃至吳子、尉練兵論,都徵引過,徵引較多的,尤其是《孫子兵法》

一、兵之源起與仁義

<兵略>篇首推「兵」之源起說: 凡有血氣之蟲,含牙戴角,前爪後距,有角者觸,有齒者噬,有毒者贅,有號 者跌,喜而相戲,怒而相霄,天之性也,人有衣食之情而物弗能足也,故群居 雜處,分不均,求不滄則爭,爭則強脅弱而勇侵怯。人無筋骨之強,爪牙之利, 故割革而為甲,鎳鐵而為刃,貪昧聾讀書之人,殘賊天下,萬人搔(騷)動,莫 寧其所有。聖人勃然而起,乃討強暴,爭亂世,夷險除棍,以濁為清,以危為 寧,故(人)不得中絕。」 物有好爭好鬥的天性,人有強取豪奪的本能,這是兵革興起的基本根源。兵爭之事, 由來久矣,自有生民與俱存,五帝、三王皆不能免戰: 黃帝嘗與炎帝戰矣,頓頂嘗與共工爭, ...黃帝戰於漂鹿之野,堯戰於丹水之 浦,舜伐有苗,啟攻有腫,自五帝而弗能值。...炎帝為火災,故黃帝擒之, 共工為水害,故擷頂誅之。«兵略» 「兵」的基本定義因此被定為平災除害,義正辭嚴之事. r 割革為甲」、「爍鐵為刃」 以殘賊萬人不可謂「兵 J • r 兵」有嚴正的宗冒,用兵是為了「禁暴討亂」、「存亡 繼絕」、興天下之利,而「除萬民之害 J (詳<兵略»

<本經>說. r 用兵有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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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而義為本。 J I 兵者所以討暴,非所以為暴也。」因此,古之用兵者不貪土地、 寶路,有不義者, I 教之以道,導之以德 J '不肯聽,才「臨之以威武J '再不聽, 便只好「制之以兵革」了。<本經〉也說: 有不行王道者,暴虐萬民,爭地侵攘,亂政犯禁,召之不至,令之不行,誨之 不變,乃舉兵而伐之。 這和《周官、九伐》的精神原則是一致的,<九伐〉說: 馮弱犯寡則會之,賊賢害民則伐之,暴內陸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 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放試其君則殘之,犯令陸政則杜之,外內亂、 鳥獸行則誠之。 《書》有膺或狄、懲刑舒的記載,集約殺無辜以彈民財,為炮烙而恣肆虐,晉厲、宋 康多行不義,這些都構成「害」的條件,合乎用兵征討的原則,討一「害」以安天下, 才是用兵的正理。《苟子》說. I 刑一人而天才服罪 J ' I 有誅而無戰 J ,<兵略〉 也說. I 聖人之用兵也,若梅髮耨苗,所去甚少而所利者多。 J I 畜池魚者必去搧顯, 養禽獸者必去對狼。」總之,除敗類以救亡圖存,才是用兵的真正目的,非務在殘殺, <兵略〉說:用兵「非以亡存也,將以存亡也 J '就是這個意思。 以爭鬥為「兵」起之由,又舉五帝不能免戰以證兵不可值,不論思想、文字、或 例證,顯然都是鋪衍《呂氏春秋} <蕩兵>、<召類>的旨意,而三王、五帝用兵之 例, <呂氏春秋〉之前又早見於《苟子、議兵》與《墨子、非攻中} ,乃至《孫顧兵 法、見威王》了。 本著這個「存亡 J '非「亡存 J '去秀非務殺的宗旨, <准南子》繼承《孟子》 與《呂氏春秋》之後,大倡「秋毫無犯」的「義兵」。它說,兵臨敵境,要先下令: 母伐樹木,母抉墳墓,母熱五穀,母焚積聚,母捕民虜,母收六畜。 戰勝之後,要「廢不義而復有德 J '以示「攻而不佔,伐而不有。」因其民以除其霄, 即其利而還諸民,甚至為他們重新安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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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研究第十二期 以家聽者祿以家,以且聽者祿以里,以鄉聽者封以鄉,以縣聽者侯以縣,剋國 不及其民,廢其君而易其政,尊其秀士,而顯其賢良,振其孤寡,恤其貧窮, 出其間園,賞其有功。」 <本經〉也說. r 戮其君,易其黨,封其墓,類其社,←其子孫以代之J '仁至而義 盡。最好能做到: 車不發朝,騎不被鞍,鼓不振塵旗卷,甲不離失,刃不嘗血,朝不易位,賈不 去肆,農不離野。<兵略〉 敵方百姓卻「開門而待之,漸米而儲之,唯恐其不來J '不戰而大國朝,小國下。這些 理論,除文字大抵襲用《呂氏春秋、懷寵》外,其思想氣派儼然《孟子》弔民伐罪又 一章。而事實上, r 兵」以「義」出,是各家論兵的基本原則和共同認可。墨家稱禹、 湯,吳子無刊木伐屋,取栗殺畜; <司馬法》的本仁祖義,尉練的「伐暴亂,本仁義」

,

<管子》的「輔王成霸」、「誅暴禁非」、「存亡繼絕 J '辭面理論容有小異,內 襄精神其實是一致的, <、准南子》的鋪敘,算是對以上各家的思想精神和理論內容作 了較為周全而詳細的整理與繼承。

二、兵本在政,以德止爭

像這樣不戰而屈人的義兵,當然不是三天兩月,倉促可成,而必定有長期厚實的 根抵,<禹貢>說要「撰文教 J '以「奮武衛 J '也是為的要求有一個厚實的根抵。 有厚實的政本,才是真正的致勝之道,<兵略>說: 甲堅兵利,車固馬良,畜積給卒,士卒殷轄,此軍之大資也...明於星辰日月 之運,刑德奇賣之數,背鄉左右之便,此戰之助也.... ...五官...必擇其人,技 能其才,使官勝其任,人能其事,告之以政,申之以令,使若虎豹之有爪牙, 飛鳥之有六翩,莫不為用,然皆佐勝之其也,非所以必勝也。 兵之勝敗,本在於政,政勝其民,下附其上,則兵強矣;民勝其政,下叛其上, 則兵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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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這襄所謂的「政J '包括了「治國家,理境內,行仁義,布德惠,立正法,塞邪隧, 群臣親附,百姓和輯,上下一心,君臣同力。」換言之,堅實穩固的政治基礎,是兵 戰致勝的強大後盾和先決條件,相形之下,一切的陰陽、形勢、技巧都是第二階段的 問題,不是首要之務,<兵略>說: 地廣人眾不足以為強,堅甲利兵不足以為勝,高城深不足以為固,繁令嚴刑不 足以為威。 作者堅確相信「修政於廟堂之上而折衝於千旦之外,拱揖指磨而天下響應J '不是軍 事神話。他相信透過修德以強政,的確是可以服敵而立威的,這叫做「先勝而後戰」 <兵略〉說: 文之所加者潰,則勢之所勝者小,德之所施者博,則威之所制者廣。 千乘之園,行文德者王;萬乘之國,好用兵者亡。 兵之用,貴德、貴文而不徒恃武力,湯以七十且,修文德竟勝,智伯空有千里,窮兵 贖武亦亡。兵場上的失敗, {准南子》認為其關鍵並不在交刃當時,而必然是「素行 無刑久矣 J '換言之,是長期政治失德、失敗的總結果。 這樣的理論,大抵來自儒家的孟、苟,尤其是《苟子}0 {孟子》固曾說過「修 文德」以保遠人之穎的話,也會強調「固」不待「險 J ' r 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 «公孫丑下» 0 {苟子》更大倡「一民」之義,他說用兵之本在「一民 J ' r 一 民」之本在「凝」之,又說. r 凝民以政 J '並以君、將、率為「末事」。其所謂 「政 J '是指的厚德音、明禮義、致忠信、賞賢使能,爵服慶賞,長養保愛,以定政 令而一風俗,和<兵略〉以治國、理境、布德、行仁、立法、塞邪、附群臣、和百姓 為「政 J '而以人眾積多,車固馬良、官將堪任為「佐勝之具,非所以必勝」是很相 類似的。《苟子》以五帝三王之勝伐為「前行素修 J ,<兵略>以戰敗為「素行無刑 久矣 J '根本是換湯不換藥的說法。 其實,以修政為兵勝之基礎,並非儒家專利,法家《管子》也說過用兵要先「畜

之以道,養之以德 J «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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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內守完固」而後「外攻勝服 J <重令>。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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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研究第十二期 那是基於「計定於內,然後兵出乎境」,有謀有略的審慎態度,類似於孫子所說的 「伐謀」 「廟算」 '是求萬全而後戰,並不是基於德義。因此,「禁暴除非」的同 時,還要高倡「無聽寢兵」 「無聽兼愛」 «立政九敗解» ,而步入「作內政以 寓軍令」之途。方法雖若平依違於《周官》,究其內質,仍是法家「富國強兵」的基 調。 《准南子、兵略》卻堅言即利還民、伐而不有之論,除孟、苟、呂氏之外,各家 言兵之「義」 ,沒有如此誠懇的,而<兵略>正是集三家之大成而來的。懷抱著如此 誠懇的德義精神, 《准南子﹒兵略》分兵為三等:以能「倩政於廟堂」而「折衝於千 里」為「用兵之上」 ;一且不免兵或相見,則臨陣時,號令明,使敵人在「兩軍相當, 鼓鋒相望」之際,望威而攝氣,以致「未至交兵接刃而敵人奔亡」,也是不戰而勝, 這是「用兵之次」 。等而下之,必須靠「知地宜,習險隘,明奇正,察行陣」,然後 真刀真槍地硬拼一場, 「白刃合、流失接、涉血屬腸,輿死扶傷,流血千里」

'刀劍

-、

下見工夫、決勝負,那真是「用兵之下」了。

〈准南子〉的兵術

兵戰固以仁義德政為上,最好能不戰而勝;但是戰爭一且不幸而不可避免地展開 了,則列陣交攻,敵來我往之際,還是不能不有一套相當理想而有效的方法才能致勝, 這就是<要略>所說的「戰陣分爭,非道不行」 卻也不能不講。<兵略>說: 。因此,形勢、權謀、技巧雖屬下術, 兵失道而弱,得道而強;將失道而拙,得道而工;國得道而存,失道而亡。 兵以道理制勝。 何謂「道」 ,<兵略>說: 。 所謂道者,體聞而法方,背陰而抱湯,左柔而右剛,雇幽而戴明,變化無常, 得一之原,以應無方,是謂「I神明」 所謂「道 J '這襄指的是一種兵場上來去無形,操縱控取左右逢源的高超技巧。 (一)隱形與持靜: <兵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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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貴道者,貴其無形也,無形則不可制迫也,不可度量也,不可巧詐也,不可 規慮也。 夫有形增者天下訟(公)見之,有篇籍者,世人傳學之,此皆以形相勝者也, 善形者弗法。 一切有形的事物都有一定的範圍和功能,也有一定的侷限和缺隙,而不得圓滿周全。 「道」之所以圓滿無缺陷就是因為它無形。這原是道家推崇「道」的一個很基本的概 念,把這種概念施用於一切的人事運作,不論是政治、軍事,也都能推得相同的結果。 <兵略>說: 仁勇信廉,人之美才也,然勇者可誘也,仁者可奪也,信者易欺也,廉者易謀 也,將眾者有一見焉,則為人禽矣。 道家視一切才智、德操為「道」之殘曲,慨然殘曲當然是偏而不全,有隙可乘,用在 兵場上,不免為敵人所算計,所制服,因此說.r 兵以道理勝而不以人才之賢」。為 了澈底闡明這層道理,<兵略>進一步分析依據常人才智所可能變化出來的各種兵戰 機變與技巧,然後一一刺破其莫不有可突乘之隙竅,以明一切有形兵技之難能而非至 貴。 它說:常人用兵,多仰賴士卒眾多,或倚恃兵備話利以求勝。有人善修行障,有 人巧為詐佯,有人用輕出奇,有人善假地形,有人能順時變,有人妥為設施,有人善 因天道。善修行陣的說:我能「整齊前後,令四方如繩,進退有序,離合聚散,不失 行伍 J ,善為詐佯的說. r 我能設陷阱,施埋伏,用水火,鼓謀軍,拖柴板、揚灰塵 以亂人耳目 J ,善用輕出奇的說. r 我蹺勇輕悍,能疾刺衝敵J ,善假地形的說: 「我善審地勢,治壁壘,居高臨下以處軍闡敵J ,善順時變的說. r 我能因敵疲亂凍 餒、恐懼窘困之勢,奇襲之J ,善為設施的說. r 我能視險易以用車騎,假晝夜而用 旗鼓,伺水隘而用弓弩J ,善因天道的說. r 我能明奇正,賣陰陽、刑德、五行,知 望氣候星,龜策機祥J (詳<兵略» ,這些或屬兵權謀,或屬兵形勢,或屬兵陰陽, 或屬兵技巧,當然都是用兵的高度修養,都是難能可貴的兵術,也是兵家不可或缺的 學問和素養, r 不可一無 J '卻不是最高最貴的原理原則。凌駕這些之上的,{准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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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另外抬出一個「無形」的「道」來指導這一切,運作這一切,<兵略>說: 神莫貴於天,勢莫便於地,動莫急於時,用莫利於人,凡此四者,兵之幹植也, 然必待道而後行。 這和它的宇宙論、修養論、政論、無為論的精神是一貫的。任何技巧、權謀本身的使 用,若不能達到使人莫測高深、不知不覺的「無形」境界,則一切的智巧刁潑都仍是 有機可趁的,可以對付和制服的,<兵略>說: 任天者可迷也,任地者可束也,任時者可迫也,任人者可惑也。 我為暴鹿,對方可以「設宜曹」以相制;我為魚缸,對方可以「設網曹」以相取;我 為鴻鵲,對方可以「設矯擻」以相繫。換言之,每一機巧的負面,必然對生一剋。巧 變無窮,勝剋也無窮,這不是根本的取勝之道。根本之道在澈底掃除這些技巧、智謀 ,無成法,無定儀,使對方無以觀其情,也不 「運於無形」 「藏於無原」 的形泣, 得知其意,莫測高深,無從防範,卻又無可奈何,<兵略>說: 兵貴謀之不測也,形之隱匿也,出於不意,不可以設備也。深哉明明,遠哉悠 悠,且冬且夏,且春且秋,上窮至高之上,下測至深之底,變化消息,無所凝 滯。建心乎窈冥之野,而藏志乎九旋之淵,雖有明目,孰能窺其情? 「獨見人之所不能見」叫做「明」 「獨知人之所不能知」叫做「神」 這叫「神明」 《准南子、兵略》的意思,並不是否定這些兵戰技巧、權謀、形勢、陰陽之 。總之, 致勝功能,只是強調操持這些技巧、權謀、形勢的手法更要緊,要操時得 I神不知、鬼 不覺,無形無跡,才有效。而要操持連作得無形無跡,又非要由「靜」著手,<兵略 sslit--闕, !!iji--ia 重 >說: 兵靜則固。 物未有不以動而制者也。 聖人貴靜,靜則能應躁,後則能應先,數則能勝疏,博則能禽缺。 靜以合躁,治以持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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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養上, r 靜」可以沉澱思慮的雜質。在兵場上, r 靜」一方面穩住自己,不露形 泣,達到隱形的目的;另一方面更能伺敵之隙,沈著應變,<兵略>說: 敵先我動,則是見其形也,彼躁我靜,則是罷其力也。形見則勝可制也,力罷 則威可立也。 可見,所以要持靜、隱形,就是為了等待一個有利的情勢與時機以趁之。因此,善用 兵者,隱形、持靜之餘,又貴能因敵隙、因情勢,穩握時機,候爾出擊。 (二)因乘而迅疾 常人論兵,或稱天數,或稱地利,或稱人事。稱「天數」者說. r 左青龍,右白 虎,前朱雀,後玄武。」稱「地利」者說. r 後生而前死,左牡而右忱。」稱「人事」 者說. r 慶賞信,刑罰必,動靜時,舉措疾。」此世傅兵家之「儀表 J ' {准南子》 卻認為:此「非所以生儀表者也 J '所以生儀表者,須能「因時而變化」。換言之, 天時、地利,乃至一切人為的法令、技巧,固為兵戰不可不講求的要件,然能否制勝, 仍有待於妥善利用諸多條件的高度手法。能隨時隨地靈活適切地運用可利用的條件, 而創造勝利的契機叫做「因」。故善用兵者,非特貴隱形,貴持靜,又貴因乘。能 「因」一切足「因」的條件,善乘一切可乘的時機,則能致勝。<兵略>說:善用兵

者「上隱之天,下隱之地,中隱之人。」所謂「隱之天」就是因天時。「大寒甚暑,

疾風暴雨,大霧晦冥。」這是可因乘的天時,能因之以為變,使敵方無以防措,叫做 「隱之天」。所謂「隱之地」就是困地利。「山陵丘車,林叢險阻 J '這是可因乘的 地利,能利用它掩我而制敵,叫「隱之地」。所謂「隱之人」是指用人謀。如何蔽前 望後,掩旗息鼓,出奇兵以狙擊,攻於無形,使敵方不知端緒,叫「隱於人」。善用 兵者,能當下察覺周遭一切可資利用的條件,隨時就地取材,乘勢因變以制兵,才能 恆保勝利,因此說:兵無常形。所以無常形,只因為善「因 J 0 <兵略>因此教人兵 場上要「隨時而與之移」、「因形而與之化」、「因資而成功」、「視其(敵)所為, 因與之化」。 不過,在敵人未現形前,我固當隱其形,虛靜沈著以待之,敵人既已現形,便應 把握時機,講求速度,出其不意,攻其不備,予以迎頭痛擊, {准南子》兵術因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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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研究第十二期 求迅疾。<兵略>說: 善用兵者,若聲之響,若鎧之與軸,睞不及撫,呼不及吸。 令敵人不暇辨識,也來不及搶救,於驚慌惶亂之餘,土崩瓦解,潰不成軍。好比夜豹 在獵物,瞪大眼睛,凝神以搜索,觀其破綻,迅速撲擊,使受襲者傷於無備,而無所 遁逃。方其伏伺,狡若狐狸;及其出擊,猛若虎兒,捷若鷹暈。不襲堂堂,不攻正正, 選取最有利的條件,靜待最可為的時機,碎然以出擊。<兵略>說: 善用兵者,見敵之虛,乘而勿假也,追而勿舍也,迫而勿去,擊其猶猶,陵其 與與,疾雷不及塞耳,疾霆不暇掩目。 一旦敵方中擊而逃,我便當趁勝追殺,間不容息,必至護取最後勝利而後已。可見所 以求迅疾,一方面當然是為了充分因乘最有利的條件,及時把握最可為的時機;男一 方面實在也是為了能全竟隱形的功效。因為當我以雷霆飆風之勢,迅以出擊之際。對 吾所出,而不知吾所入;知吾所舉而不知吾所集。」 限神祕,恆處於幽暗處,而操持絕對主動,來無影,去無蹤,若「神出而鬼形,星耀 方在迫促受讀之餘,搶攘無措,非特無以應付我的出擊,甚且不暇見我形,故能「知 «兵略»。我因得以保持無 而玄逐,進退誼伸,不見朕址。」 «兵略» ,其孰能勝? 總之,用兵非特要能緩,也要能速;非特要能靜,也要能動。至於何時宜動?何 時宜靜?何時可緩?何時當速?則一以敵方之虛實、治亂為權衡。擊其亂,不攻其治; 避其實而襲其虛。敵方虛實治亂未形,我當靜緩以待,甚或投其所好以相誘,敵方虛 亂臨形,我因迅速攻擊。<兵略>說: 善用兵者,當擊其亂,不攻其治。是不龔堂堂之寇,不擊正正之旗。容未可見, 以數相持,彼有死形,因而制之。(善用兵者)i視其所為,因與之化;視其邪 正,以制其命。餌之以所欲,以罷其足。彼若有間,急填其隙。極其變而束之, 盡其節而仆之。 不過,兵場之上爾詐我虞,當我方努力算計敵方之際,敵方或許也沈靜相應,故意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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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欲以疲老我軍, {准南子》說:這時,我們更應迅速迫擊,不許遲緩,使對方無 法喘息或拖延。<兵略>說: 敵迫而不動,名之日奄遲,擊之如雷霆,斬之若草木,燿之若火電o 欲疾以邀, 人不及步錯,車不及轉載。 總之,勝兵之道,貴在操持主動而置敵於被動。唯有能虛靜隱形,善因時勢,而後能 操持主動;也唯有能迅速出擊,一氣呵成,才能搶先於敵,穩操主動。然而這一切都 有待於自我條件的充實與加強。<詮言>說: (善用兵者)先為不可奪,以待敵之可奪,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 <兵略>又說: 善用兵者必先情諸己而後求諸人,先為不可勝而後求勝。 因為我固想伺人之隙,敵人或許也正想伺我之隙,故唯有反精於己,使自己無有「隙」 以奪於人,然後可以伺人之隙而奪之。《准南子》論兵首主修政,就是這個緣故。因 此,用兵之先,敵之與我, r 主孰賢?將孰能?民孰附?國孰治?蓄積孰多?士卒孰 精?甲兵孰利?器備孰便? J 先於中心,細加審度,既詳知彼,又周知己,沒有相當 的把握,不輕交兵。必修其隙失,補其不足,然後求戰,這叫做「勝定而後戰J '能 「勝定而後戰 J '自然是戰無不勝了。 (三)權、勢與用奇 虛靜、隱形、因乘,迅疾而外, {准南子》論兵,又講「權」、「勢J ,<兵略 >說: 兵有三勢,有二權,有氣勢,有地勢。將充勇輕敵,卒果敢而樂戰,三軍之眾, 百萬之師,志厲青雲,氣如飄風,聲如雷霆,誠積而威加敵人,此謂氣勢。破 路津關,大山名塞,龍蛇蝠,卻笠居,羊腸道,發筍門,一人守隘而千人弗敢 過也,此謂地勢。因其勞倦怠亂飢渴凍喝,推其fZ 耘,擠其揭揭,此謂因勢。 善用間諜,審錯規慮,設蔚施伏,隱匿其形,出於不意,敵人之兵無所適備, 此謂知權。陳卒正,前行選,進退俱,什伍搏,前後不相燃,左右不相平,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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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研究第十二期 刃者少,傷敵者眾,此謂事權。 h髓阿巴 「氣勢 J '指上下齊諧,步調一致,樂死奮戰的情緒, I 地勢」指地利, I 因勢」則 指乘敵之死形,這叫「三勢J 0 I 知權」謂隱形與用間, I 事權」指列陣步伍、進退 法度等戰鬥技巧,這叫「三權」。大抵倚道制勝機叫做「勢 J '倚道應變叫做「權」。 《准南子》推衍政術,每好言「勢 J '臨欲「乘眾勢以為車 J '又以權「勢」為人主 之車輿,以君臣關係為相報之「勢 J '以臣之死君為 I r 勢』有使之然 J '又每欲人 處便「勢」以行事。其所謂「勢」應指本來必然的情況,能操持這種必然的情況,則 較能順利成事,故「勢」亦為兵家所講。有時又在「勢」之上加一「形」字,叫做 「形勢 J '漢志兵家有「兵形勢」一類,專言如何利用行陣的分合變化,以創造有利 情況而取勝。《准南子》的「勢 J '就「三勢」言,包含稍廣,泛指一切足以致勝的 有利條件或情況。而且, I 勢」與「利」恆不可分, I 利」之所在,即有「勢 J ' 《孫子兵法》說. I 勢者因利而制其權也 J «始計»。據此以觀,則《吳子兵法》 的「四機 J (氣機、地機、事機、力機)固然是「勢 J ' <孫子兵法》裹的審天時、 察地理、用奇正也是為了求「勢 J 0 <孫子兵法) <始計>、<兵勢>兩篇就是專門 教人行「詭」用「奇」以取「勢」的。<始計>說: 計利以聽,乃為之勢,勢者因利而制其權也。....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 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 <兵勢>也說: 善戰者,求之於勢....任勢者其戰人也,如轉木石,木石之性,安則靜,危則動, 方則止,圓則行,故善戰之勢如轉圓石於千仿之山者勢也。戰勢不過奇正。 大抵孫子用兵專尚權謀,以權謀為取勝的唯一憑藉,故以行「詭」用「奇」制「權」 詮釋兵「勢 J ' <准南子》則綜合諸家理論,故凡足以致勝的有利條件都叫做「勢」。 而戰「勢」臨含「奇正 J '取「勢」臨須「因利而制權 J '論「勢」之餘, <准南子〉 又不能不論「權」與「奇」了。 《准南于》論「道 J '本來就貴「權變 J '而不拘成法。兵道尤其不能徒「正 J ' 而必須行權用謀以相輔, I 權」與「謀」實相生。能順應情況,送出新「謀」叫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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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是以權謀每連稱,而為兵家之至道,凡知兵、用兵者,無不以權謀為要務。 故漢志分兵家為四類,而以「權謀」統括其餘三類。《漢書﹒藝文志》說: 權謀者,以正守園,以奇用兵,先計後戰,兼形勢,包陰陽,用技巧者也o 形勢者,雷動風舉,後發先至,離合背鄉,變化無常,以輕疾制敵者....陰陽者, 順時而發,推刑德,隨斗擊,因五勝,假鬼神而助者也o 技巧者,習手足, 便器械,積機關,以立攻守之勝苦。 「權謀」既「兼形勢、包陰陽、用技巧」無異兵戰之統籌。論戰必講權謀,捨權謀, 則所謂兵戰必然淪於空談。而據漢志的解說,以奇用兵,先審量後用兵是權謀,則用 「奇」是權謀, r 廟算 J (用《孫子》說)是權謀,舉凡一切過敵應變之方,無一不 在權謀之列。故自來著意論兵者,無一不主「權J 0 {苟子》論兵有「五權 J ; {司 馬法》用兵本「義」而用「權 J ' r 正不獲意則權 J «仁本» ;吳子陷危脫困亦 用「權 J ; {管子》也講知「權」而用七法,必使「計定於內而後兵出乎境 J '當然 是「權 J r 謀」並言。就是《尉續子》論兵,本「義」、「農戰」、「相保」之外, 也談到「權」。不過各家說「權 J '都不免參雜法令、仁義,大抵徘徊於儒、兵、法 之間。其純粹以「權謀」為論,唯「權謀」是尚,由「權謀」以言「形勢 J r 技巧」 的,只有孫子一家,故最為權謀正宗。 我們看《准南子》的二「權 J '所謂「知權」者,正合於漢志「兵權謀 J r 先計 後戰」的要求,與「兵形勢 J r 後發先至... ...變化無窮」之意。而所謂「事權」恰正 合於漢志「兵技巧」的「習手足,便器械 J 0 <兵略>明標為「權」的,僅此兩端。 如果以班志的觀點來衡量,則凡前面所說隱形、迅疾、因乘全都在「兵形勢」之列, 也都屬兵權謀。大抵兵戰之事,本「智」與「力」的大結合,愈多方,愈能致勝,這 就是<兵略>所以反對以一才見稱的原因。也是班志「兵權謀」所以必「兼形勢、包 陰陽、習技巧 J '和諸家論兵,權謀、形勢、技巧觀念混雜而難以全然釐滑的主因。 勢、權而外,<兵略>又主用「奇 J '它說: 同莫主以相治也,故以異為奇...靜為躁奇,治為亂奇,飽為飢奇,快為勞奇。 奇正之相應,若水、火、金、木之代為雌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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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研究第十二期 以異道致勝謂之「奇」。假陰陽、剛柔、幽明、正反變化之理,以混淆敵人耳目,而 達到隱形取勝的目的也叫「奇J a <兵略>論「奇」說: 示之以柔而迎之以剛,示之以弱而乘之以強,為之以教而應之以張,將欲西而 示之以東,先件而後合,前冥而後朗,若鬼之無適,若水之無創,故所鄉非所 之也,所見非所謀也,舉措動靜,莫能識也。因形而與之化,隨時而與之移.... 所用不復。 兵家論兵,大抵以「正」為主,輔之以「權 J '參之以「奇 J ' r 奇」與「權」固為 先秦兵家的主要議題,前面談到各家兵論時,已經說過了。不過,孫子臨為權謀正宗, 對於「奇 J r 權」的講求,自為他家所不及。《准南子》的權謀,所謂「佐勝之具」 思想理論大抵淵源於孫子。孫子用兵,不稱「義」而求「全」。所謂「全」者, r 不 戰而屆人之兵」。故以攻城之法為不得已,而主「修道保法」 「先勝後戰 J ' r 伐謀」 「廟算」以取勝,不徒恃兵鬥。《准南子》論兵,則分兵為三,上兵的「德化」當然 是儒家觀念,不過它以不戰而勝為用兵之善,又以「輿死扶傷,流血千里」為用兵之 下者,正與孫子的號召相合。只不過孫子的「不戰」與求「全 J '是要借由權謀的慮 定,亦即事前的萬全準備以致勝,欲假無形的權謀以「全」勝,而不恃有形的攻門。 因此,它說「修道而保法 J '所修的「道」主要指權謀。《准南子》則側重正己以退 敵,精政感召的觀念,故強調修政、擬民,這是不同處。然而一旦德化不可能而必戰, 則〈准南子》也同於孫子,主張以「道」致勝,經由「廟戰 J '先勝而後求戰。孫子 的「道」與「謀 J '即所謂「廟算」者,包括天、地、人等利勢之講求,與「虛實」 「奇正」等變勢之運用。故貴「先 J '要「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 J ,貴速,要 如迅雷颺風, r 始如處女,後如脫兔。 J «九地» ,出敵不意,攻敵不備;又貴 拙,要因於敵而無常勢,無定形, r 形人而我無形 J «虛實» ,知進知退,擊虛 避實,不擊堂堂,不攻正正。「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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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計»又須奇正相生,並參八間。這些理論都重現於《准南子》的<兵略>中。不 過, <准南子》的用間,顯然不及孫子完備,孫子的用八間,幾至無孔不入、無所不 可用的神妙境界, <准南子》則唯於「知權」一項提及「善用間諜,審錯規慮」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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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幽 見其詳。而<兵略〉所謂「不可一無,然而非兵之貴者」的八類兵戰,所謂「善修行 陳 J r 善為天道 J r 善為詐佯 J r 善為充幹 J r 善用輕出奇 J r 善為地形 J r 善因時 應變 J r 善為設施 J '則幾乎涵蓋孫子兵書的全部戰術。技巧、陰陽、形勢、權謀而 兼有之。唯<兵略〉較之孫子兵法,究屬單篇零卷,篇幅之懸殊,導致內容有詳略, 故<兵略〉論權謀固多源於孫子,詳備則遠不及之。孫子有<兵勢〉、<軍形〉兩篇 論權勢,<兵略>但說「二權」、「三勢」。孫子有<地形〉、<九地〉、<行軍〉 三篇以論地道、地勢與地利,<兵略>則但言用地利。<兵略〉講因敵,孫子則有< 虛實>篇全論其事。孫子有<用間〉一篇詳論用間,<兵略>則但說「善用間諜」 孫子又有<火攻〉篇實言戰術,為<兵略〉所不言。大抵<兵略>所言正同於兵家以 外諸子論兵,仍多偏重於原則的把握與精神的講求,故詳於道理原則而疏於技巧與經 驗。綜合古來各家理論,裁之以心得,冀能把握原則性致勝的道理,作者自身或無統 軍任將的實際體驗,自不能如《孫子》、《六韜》那般入裹了。 (四)論將 戰術而外,<兵略〉又論將,<兵略>說: 將者必有三隧,四義,五行,十守。所謂三隧者,上知天道,下習地形,中察 人惰。所謂四義者,便國不負兵,為主不顧身,見難不畏死,決疑不避罪。所 謂五行者,柔而不可卷也,剛而不可折也,仁而不可犯也,信而不可欺也,勇 而不可凌也。所謂十守者,神清而不可濁也,謀遠而不可慕也,操固而不可遷 也,知明而不可蔽也,不貪於貨,不淫於物,不瞌於辯,不推於方(名),不 可喜也,不可怒也。 又說: 夫將者必獨見獨知,獨見者,見人所不見也,獨知者,知人所不知也,見人所 不見之謂明,知人所不知之謂神。 所說已包含了將德、將能和將操。「三隧」指將能, r 四義」是將操, r 五行」是將 德, r 十守」則兼骸操、德、能。神清、生日明屬將能,操固、不貪、不淫屬將操,不 推方、不可喜、不可怒,尤兼及將的襟度與修為。獨知獨能的「神明J '則是將能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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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研究第十二期 鵲橋丸 修為的.完美配合與高度發揮已就將能而言,將為全軍核心,當能熟知天地人三道,恆 保清明之智慮,以運策用謀,使統軍攻伐能「發必中銓,言必合數,動必順時,解必 中揍,通動靜之機,明開塞之節,審度利害,若合符節。」這才叫能將。就將德而言, 兵戰貴無隙,將德也貴無隙,故善將應能剛能柔,仁、信、勇備齊,又輔之以知明, 則有德而不顧於德,才是上將。就將操而言,兵戰是出生入死,涉險履危之事。故為 將之操,首先應該能「固J '過事臨難,堅確不移。能固則勇, r 便國不負兵J '是 勇於任, r 為主不顧身」則勇於忠, r 見難不畏死」是勇於赴義。其平素則不貪不淫, 操持堅定,不餒於危難,亦不遷於外物,才配稱良將。就修為而言,兵戰貴「無形」 將心也貴「無形J ,兵戰貴「因變J '將心亦貴「因變」。兵戰的至境是「神明」 為將的最高修為也叫「神明」。故曰: 將軍之心,滔滔如春, ,麗麗如夏,漱滲如秋,典擬如冬。«兵略» 善為將者不輕露喜怒,時而若夏,時而如秋,時而如冬, r 因形而與之化,隨時而與 之移。」然後才能保時高超的智慧去取眾統卒,伺隙應敵。故<兵略>曰: 無天於上,無地於下,無敵於前,無主於後,進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 利合於主,國之實也,上將之道也。 這些個「三隧」、「四義」、「五行」、「十守」和竹簡《孫蹟兵法》的說法, 有相當的類似處, {孫蹟兵法》有<將義>、<將德>、<將敗>、<將失>各篇專 論為將的品操、修為和缺失。其中,論將德的部分殘缺較甚,頗不完整,<將義>、 <將敗>、<將失>都相當明白完整。<將義>說為將必讀具備義、仁、德、信、智 各種品操,它說: 將者不可以不義,不義則不嚴,不嚴則不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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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者不可以不仁,不仁則軍不克,軍不克則無功... 將者不可以無德,無德則無力,無力則三軍之利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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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者不可以不信,不信則令不行,令不行則軍不搏...

...

將者不可以不智勝,不智勝則...軍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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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可視為對《孫子﹒計》的推衍, <孫子﹒計》說. I 將者智、信、仁、勇、嚴也」 。而<將敗>則列舉將帥品質上的缺失以導致戰敗者二十事; 一日不能而自能,二日驕,三日貪於位,四日貪於財, (五日〕口,六日輕, 七日遲,八日寡勇,九日勇而弱,十日寡信,十一...十四日寡決,十五日緩, 十六日怠,十七日口,十八日賊,十九日自私,廿日自亂。 其中第四項的「貪於財J '八項的「寡勇 J '十項的「寡信J '十四項的「寡決」 配合著<將義>的義(嚴)、仁、德、信、智,和<兵略>篇「四義」的「見難不畏 死,決疑不避罪 J ' I 五行」的柔、剛、仁、信、勇, I 十守」的「操固不可遷」 「不貪於貨」、「不淫於物 J '很明顯地,呈現著若干依連的情況。然則, <准南子、 兵略》的「四義」、「五行」、「十守」或從二孫兵法中得到若干啟示。 不過,除了德、操、能之外, <准南子》認為為將又當知虛實,同士卒。<兵略 〉說: 守不可攻,戰不可守者,虛實是也。 善戰者不在少,善守者不在小,勝在得威,敗在失氣。 故為將者當知「虛實」而「用民氣 J 0 <兵略>說: 氣之有虛實也,若明之必晦也,故勝兵者非常實也,敗兵者,非常虛也,善者 能實民氣,以待人之虛也;不能者,虛其民氣,以待人之實也。故虛實之氣, 兵之貴者也。 何謂「虛」氣?<兵略>說: 上下有隙,將吏不相得,所持不直,卒心積不服,所謂虛也。 何謂「實」氣?<兵略>說: 主明將良,上下同心,氣意俱起,所謂實也。 可見氣的虛實,決定在將卒的離合,將卒同心則氣實,將卒不同心則氣虛。所謂「千 人同心則得千人力,萬人異心則無一人之用。」因此,如何保時或維繫與士卒之間的 他.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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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研究第十二期 和諧關係,也是為將的重要修為。<兵略>說: 將以民為體,民以將為心。 四馬不調,造父不能以致遠;弓失不週,羿不能以必中;君臣乖心,則孫子不 能以應敵。 必得將卒同心,步調一致,勇者不敢獨進,怯者亦不敢獨退,值此相應,動如一體, 然後軍氣壯實,才能發揮最高的戰鬥效率。 而將帥與士卒之間,眼無血源之親,卻希望能達到這樣同心同德,親如一體的地 步,那必須有一定的手法與要領,<兵略>說: 主之所求於民者二:求民為之勞也,欲民為之死也。民之所望於主者三:飢者 能食之,勞者能息之,有功者能德之。 政治上, {准南子》視君臣關係為「相報之勢 J «主術» ;兵道上,將卒關係亦 同樣是一種「相報之勢」。將帥必先使士卒覺得「上足仰 J '而後士卒才能真正可用。 為將者以是而當知撫卒。人情之常「同利相死,同情相成,同愛相趨,同惡相助。」 «兵略»。將帥希望士卒和自己一體同心,戮力效死,首先就須與卒同甘苦,共 好惡,<兵略>說: 古之善將者,必以其身先之,暑不張蓋,寒不被裘,所以程寒暑也。險隘不乘, 上陵必下,所以齊勞候也。軍井通,然後敢飲,所以同飢渴也。合戰必立失射 之所及,所以共安危也。 躬履士卒之所履,親受士卒之所受,率身先行,以為士卒法,推恩積愛以凝士卒心, 若父兄之慈愛其子弟,則士卒的回報,必若回報父兄,為之效死不遲疑,<兵略>說: 「父子兄弟之寇不可與鬥」。關於這點,吳起是講得最澈底,也做得最盡致,因此, 他為魯將,竟使魯國戰勝齊國,為楚將,也讓楚國戰勝秦國,一再創造兵場上的奇蹟。 因為一旦將卒真能同心,則臨敵陷陣, r 動靜如身 J ' r 將無疑謀,卒無二心,動無 墮容,口無虛言,事無嘗試,應敵必敏,發動必亟。 J «兵略»。行軍用兵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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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 r 若虎之牙,若兒之角,若鳥之羽,若斬之足,可以行、可以舉、可以噬、可 以觸、強而不相敗、眾而不相害。 J «兵略»不待交兵接刃而存亡之機固已形。 總之,為將者應有清明的知慮,高超的鷹戰能力,能熟知天、地、人之道,有效 治軍作戰。又應有富彈性的品德,堅定不移的揖守,與不形喜怒,令人莫測高深的城 府,能知虛實,又能撫士卒,才是上將。論將之外,<兵略>又全龔《六韜} <龍韜﹒ 五將>之文,而論拜將之禮。大抵國有難,君召而拜將,齋←吉日以授旗鼓。人君親 操斧鎖,授之柄而專制其命。君將相答臨畢,臨行,一以喪禮行之:聽爪,設喪衣, 鑿凶門以出。專制其命應該是拜將大禮的核心意義,將也唯有能專制其命,才能樹威 決死,因變自如,攻無不克。 兵家言兵,除《孫子》外,無不論將,儒家的《苟子} ,議兵之餘也論將, <六 韜》有<論將>、<選將>、<將威>、<陰符>各篇專論任將,<玄將>篇又言拜 將之禮。諸家論將容有詳略, r 愛 J r 威」兼備,德、法並用則為共同精神。《准南 子》論將受到他們不少影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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