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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文化資產作為教育的另一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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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文化資產作為教育的另一種可能--

以高雄硫酸錏公司為例

黃俊夫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蒐藏研究組副研究員 壹、前言 產業係指一個經濟體中,從事經濟物品生產(不論是物品還是服務)的各種行業。 經濟學上,慣常把產業分門別類。一般而言,產業可分為三或四類。在四級產業分類法 中, 第一級產業(又稱初級產業)泛指一切從事原材料開採的行業。例如採礦業、農業、 漁業等等。 第二級產業(又稱次級產業)是進行加工的行業。第二級產業對第一級產業生產出 來的原料或其他第二級產業生產的半製成品進行加工。例子包括工業、建造業、 印刷行業等等。 第三級產業泛指一切提供服務的行業,例如法律專業、醫療專業、批發業等等。 第四級產業,曾一直歸入第三產業,是一種相對地新興的行業。第四級產業是以提 供智慧型服務為特徵的產業領域。一般認為,與資訊技術、科學研究相關的高新 技術產業以及教育、資訊產業屬於第四級產業。例如電腦程式設計、生化科技等 等。 亦有人認為有第五級產業,指提供非牟利為目的之公共產業,包括國防、司法、治 安、消防等政府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福利事業等等,但亦有人認為這類行 業屬第四級產業。一國經濟亦可以概括地分為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而各產業一 般被歸入私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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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四級產業分類表: 部門 定義 例子 第一級產業 第一級產業包括一切直接從地球開採資源的行業 採礦業、農業、漁業 第二級產業 第二級產業包括所有進行加工的行業 工業、建造業 第三級產業 第三級產業指一切提供服務的行業 法律專業、醫療專業、零售業 第四級產業 第四級產業指進行科學或技術研究的行業 科學家、電腦程式設計 許多國家用作統計的產業分類一般只有傳統上的前三種產業。 台灣產業發展,以近代觀之,蘊藏著奮鬥有成的憾動軌跡。清末至日治初期大多以 第一級產業發展為主,直到日治後期(1935 年後),殖民政府為了戰備所需發展某些第 二級產業;戰後,國民政府遷台後為穩定政局,亦選擇性的推展某些產業,以致在二十 世紀前半期,能躋身經濟產業者,多半為國家規制下重點發展的國、公營事業。儘管部 份人士對於此類國、公營事業,褒貶不一,但若無這批國營事業員工先鋒,胼手胝足地 打下厚實基礎,勢難造就今日的台灣經濟奇蹟。 近幾年來(1997 年後)由於國營事業的逐漸民營化,以及傳統產業的轉型與外移, 還有國民對於生活品質的要求提昇,與都市發展的多重因素影響下,本土一些歷史悠久 的產業如台糖、台鹽、水泥業與化工業等,從 1980 年代以降,紛紛面臨關廠、轉型或遷 廠的命運,且變遷的腳步十分迅速,與工業關聯的文化資產,也因而快速凋謝與消失。 利潤的追求是產業經營時所關切的核心,因此,當產業轉變之時,一些歷史痕跡往 往在忽視之中快速流失,此外,歲月所造成的老化毀壞,天災與祝融所帶來的摧殘,更 讓珍貴的文化資產迅速消失於無形,本土產業歷史正面臨搶救與保存的嚴峻考驗。在此 關鍵時刻,不僅有識者陸續投入,行政院責成主掌全國文化事務的文建會成立了「產業 文化資產調查小組」,積極推動保存與相關行動,期能保存足以表徵台灣近代化歷程之產 業文化資產。 此產業文化資產是全體人民的文化財富,是珍貴而且不能更替的。由於國營事業民 營化在即,因此依循「文化資產保存法」來保存各機關(構)之產業文化資產,緩不濟 急;故「產業文化資產調查小組」擬定「產業文化資產評估原則」,以供各事業單位清查 所轄產業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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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建會自 2003 年起承接本項工作後,即針對將民營化或已關廠清算中之事業單位及 針對具豐富歷史性建築物之單位,委託專業團隊辦理相關清查計畫或相關輔導及人才培 訓計畫,計完成榮民塑膠工廠產業文化資產清查計畫、龍崎工廠產業文化資產清查計畫、 欣欣食品工廠產業文化資產清查計畫、榮民製藥廠產業文化資產清查計畫、高雄硫酸錏 股份有限公司產業文化資產清查計畫、台灣書店產業文化資產清查計畫、台灣新生報業 (股)公司產業文化資產清查計畫、台鹽公司產業文化資產清查計畫、漢翔航空工業(股) 公司產業文化資產清查計畫、台灣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產業文化資產清查計畫……等 25 件。 2004 年 9 月起,依據「行政院各部會及所屬機關(構)文化性資產清查作業要點」, 指定各階段清查單位自行辦理產業文化資產清查: 第一階段(2004 年 9 月起):台糖公 司、中油公司、台灣電力公司、農工公司、台灣機械公司、台灣菸酒公司、台灣銀行、 台灣鐵路管理局、台灣大學、台灣師範大學、林務局、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等十三個單 位。 第二階段(2006 年 1 月起):國防部、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台灣省自來水公司、成 功大學、台南大學、台中教育大學、中華郵政公司等七個單位。第三階段(2007 年 4 月 起):內政部警政署、經濟部水利署、礦務局、農委會農業試驗所、茶業改良場、退輔會 等七單位。 以上由文建會所委託專業團隊辦理相關清查計畫或相關輔導及人才培訓計畫,以及 各階段被指定的清查單位所自行辦理產業文化資產清查,所得到的結果非常豐碩。在清 查結果中有關各公營事業體的產業發展相關檔案,則由檔案管理局來進行保存、維護、 整理及應用;而相關產業文物或器具則由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以下簡稱「工博館」) 來進行保存、維護、整理及應用。 貳、產業文化資產 基本認識  產業文化性資產並非本質性存在,而是脈絡性的意義、認同、與價值認定。  資產的認定會因人而異;因此,應尊重各方意見,以各方意見的最大聯集來避免 遺珠之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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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產業文化性資產的認定,應有業務運作相關從業人員(包括主管、現職與退休 人員、勞動者等)、眷屬、社區居民、地方文史工作者、民間組織、專家學者、 官方、及其他相關人員等共同參與。  產業文化性資產如果涉及不同族群或階級者,應廣納各個族群或階級的想法。  產業文化性資產應該是脈絡性、情境性的保存,而非孤立性的保存。因此,不僅 是實體的保存,更需進行相關的歷史文化研究,並對資產所在的歷史場所予以適 當的整體保存。  活用、再利用、與永續發展是保存產業文化性資產的最高目標,不宜僅將之古董 化。 產業文化性資產的內容: 指具有技術、勞動、自然、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而可供鑑賞、研究、教 育、發展、宣揚之文獻、文物、建築與土木設施、聚落、遺址、器具、文化景觀、自然 景觀、民俗、技術等有形暨無形文化性資產。  文獻:指與機關(構)業務發展相關之檔案、圖書、資料、工作表單、手冊、證 件、圖說、影音記錄等。  文物:指與機關(構)業務發展相關之人為加工或具特殊文化意義之物品,包括 衣著、產品及包裝、告示牌、紀念品、獎章、書法、繪畫、工藝器物、民俗器物、 標本、可觀賞之自然物等。  建築與土木設施:指因機關(構)運作需求所營建之建造物,包含因居住、信仰、 生產、商業、交通、防禦、休憩、娛樂、政治、教育、社會福利、紀念喪葬等緣 由所興建者。  聚落:指因機關(構)業務發展而與相關住民生活文化、共同記憶、城鄉發展相 關之整體環境。  遺址:指過去機關(構)活動證據的空間遺存,包括遺棄的構造物、遺物、遺跡、 生態遺留、及與它們相關之所有可移動文化物件、及其他具有考古學研究價值者。  器具:指因機關(構)業務發展而有的機器、儀器、運輸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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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景觀:指機關(構)業務發展歷程之生產、事蹟、傳說、生活行為或儀式行 為所定著之區域,例如:花園或鹽田。  自然景觀:指機關(構)所在地區之生物、地理,或其所構成之生態環境。 產業文化性資產的調查準則:  各機關(構)應該儘速建立自身的發展史,以確認文化個性,進而瞭解產業文化 資產的特殊性及重要性。  每一個歷史時期及每一族群的產業文化性資產必須受到尊重。  評量一件產業文化性資產的參考基準如下,只要符合一項,即可列為文化性資產:  表徵此機關(構)的發展歷程  表徵此機關(構)在特定時代的特性與意義  對社會或此機關(構)有重大影響或貢獻  原創發明或適應本土需求的重要改良  具有重要歷史或社會文化保存價值  具有美學或工業設計上的價值  具有科學或技術上的價值  具有自然生態上的價值  卓有貢獻之技術從業人員、研究人員、或行政人員的文物(包括手稿、文具、器 物)  因時代變遷而現存稀少者  呈現機關(構)與人民生活及社區發展的關係  足以表徵從業者或附近居民之共同記憶者 參、高雄硫酸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台灣受到盟軍轟炸使得許多工廠受到嚴重破壞,大戰結束時 期,全台農工業生產已幾停擺,1945 年國民政府來台後,同時也帶來大量移民,政府為 安定民生,首先恢復工廠的各項生產,以及振興農業生產。民生所需之工業為第一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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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工,因此除了優先修復電力工業之設備外,肥枓工業也列為優先修復的工業之一。 高雄硫酸錏公司(簡稱「高硫」)是生產硫酸錏(學名為「硫酸銨」)的化學肥料工 廠,硫酸錏是一種農民喜愛使用的含「氮」化學肥料,在早期(日治到民國後尿素肥料 產製前)台灣農民視之為高級肥料,而 1950 年成立的高雄硫酸錏廠就是以專門生產硫酸 錏化學肥料的工廠,而後於 1954 改制為高雄硫酸錏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至 2003 公司清算 走入歷史,硫酸錏肥料一直是該公司主要產品。 1945 年二次大戰結束,中華民國因戰亂深陷苦難中,除民生、百業待興外,在國防、 軍力的整頓上,兵工署有鑑於在對日抗戰期間,國內製造火藥之原料受制於運輸困阻而 斷絕,為解決硝酸供應問題以及相關國防問題,兵工署進行規劃國防重整計劃,由赴美 化學兵署 Edge wood Arsenal Md.考察之化工專家黃朝輝博士負責籌備建置合成硝酸廠,並 在美國購買設備,準備先將設備運至印度再由印度經駱峰進入四川,籌建硝酸廠。但是 戰後美軍空運中斷,故無法順利運至四川的廿六兵工廠,於是先將設備轉運於上海待命。 前兵工署署長楊繼曾,為使設備充份有效運用,將於上海待命之廿六兵工廠部份生產設 備,如:製氨、製酸等製火藥之設備安置於湖北省漢陽藥廠舊址,並增添部份設備,希 望除生產火藥之外,可兼生產肥田粉(硫酸錏),以達到國防與民生兼顧的目標。當時任 命黃朝輝博士為廠長,統籌於漢陽藥廠舊址建廠生產。 1949 年廿六兵工廠隨國民政府來台,原安置於漢陽藥廠之合成硝酸廠之設備則轉運 到台灣,選擇高雄前鎮區「高雄製鐵株式會社」舊址,該廠尚留有建築物可成為重建二 十六兵工廠之廠房使用。但來台之初,國庫收入銳減,重建不如預期的順利,因重建工 程以及隨兵工廠來台官兵的軍糧、薪餉……等等皆極需龐大經費支應,而國民政府遷台 初期政府財政困乏,重建經費籌措不易,以致重建工程進度緩慢。 台灣化學肥料工業在二次大戰期間,除臺灣電化株式會社羅東分工廠未遭盟軍轟炸 外,其餘均遭受轟炸使廠房受到破壞,大戰結束時化學肥料生產量僅有 400 公噸,為增 加農業生產,台灣省政府考量有積極建設化學肥料廠之必要,因此,聯勤總部兵工署與 台灣省政府成立協議,將廿六兵工廠原製造硫酸錏及硝酸設備:日產合成氨 5 噸工場、 日產硝酸 20 噸工場、日產硫酸 50 噸工場三部份以及日產硫酸錏 20 噸設備,以美金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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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及新台幣 100 萬元價讓省府,以籌建生產農業用硫酸錏肥料之工廠。而撥讓所得之 價款,則用於重建廿六兵工廠。省政府除照約支付價款外,另以新台幣 300 萬元為日產 20 噸硫酸錏廠之籌建經費。 圖-1「硫酸錏廠資料照片」-高雄硫酸錏廠廠區全景圖(民國 38 年)。 資料來源: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蒐藏品,登錄號:T0200201001,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1950 年元旦正式成立「高雄硫酸錏廠」。直 隷台灣省政府,暫由行政院生產事業管理 委員會監督指導,工廠業務則由廿六兵工廠現有人員兼任,派時任廿六兵工廠廠長黃朝 輝兼任錏廠廠長。初期錏廠因廠區與第廿六兵工廠毗連,房舍綜錯,廿六兵工廠與錏廠 人員同時兼辦兩廠業務,二廠人員均採同一待遇為原則,並訂立兩廠統一管理辦法,因 此創立初期錏廠之人員編制皆為報備而未正式編制。往後數年,高硫管理階層也陸續擬 議兩廠改善經營策略呈上級研議,直到 1960 年,才得以執行二廠劃分管理實施辦法,1961 年兩廠正式劃分為獨立管理,因兩廠廠區之土地原屬廿六兵工廠,部分土地為工礦公司 為配合軍用需求,無償借與廿六兵工廠使用,二廠辦理劃分獨立經營後,涉及工礦公司 出借土地契約規定不符,同時雙方對於使用土地之劃分意見分歧,屬於工礦公司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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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後歸屬何方,以及設備、宿舍、辦公廳等等劃分工作,雙方一度無法達到共識。雖 於 1961 年正式劃分獨立營運,但雙方仍針對後續在土地、宿舍、設備等資產劃分之產權 歸屬上,不斷進行協商,1964 年雙方甚至簽下保證書,以同意雙方所訂定之後續使用及 釐清雙方之產權爭議,產權歸屬,直到 1970 年雙方提出資產劃分解決方案,才得以釐清 多年來雙方爭執不休之產權歸屬問題,自此兩廠關連則僅存毗鄰而處之關係。 錏廠籌建初期除原「高雄製鐵株式會社」留下少數廠房建築及向廿六兵工廠購買之 生產設備外,廠區可以稱為重新建設,廠區建設於 1949 年 8 月起展開分期之建設工作。 從 1949 年 8 月建築廠房,修復原有生產機件工作到 1950 年 5 月完成無水氨廠、硝酸廠部 份廠房、硫酸錏廠、廠區水電工程,全廠設備均向美國訂製購買之生產設備。1951 年 1 月即正式出品「寶島牌」硫酸錏,從籌建到可產出硫酸錏成品歷時不到 2 年。 圖-2「硫酸錏廠資料照片」—民國 41 年出品的硫酸錏(民國 41 年)。 資料來源: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蒐藏品,登錄號:T0200201001,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簡稱科工館)為國內第一所以蒐藏國內產業發展歷程中關鍵 性科技文物為主的國家級博物館,工博館在民國 2001 年底即由高雄的跳蚤市場取得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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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硫」)早期建廠照片一批,復於 2002 年向該公司申 借 50 年前之檔案資料一批。同年底,於該公司高雄廠中採集得早期建廠模型等珍貴文物 一批。前述文物皆可說是該公司因民營化於 2002 年遷於彰化縣線西鄉工業區之前,所搶 救出之珍貴產業資料。2003 年,行政院為因應國營事業民營化過程所造成之產業文化資 產流失,因而透過文建會組織「國營事業產業文化資產調查小組」,對國營事業資產展 開全面之清查,期能保存足以表徵台灣近代化歷程的產業文化資產。本館在此一背景下, 於時空因素瞬息變化中,嘗試對搶救得到的資料,以及當時存於該公司彰化廠之資料, 作一全面之清查了解,將清查後高硫公司的公文檔案依國家檔案法移至檔案管理局,後 因地緣因素及工博館已蒐藏該公司相關檔案及文物,基於文物檔案的完整性及集中性, 於是在 2006 年爭取由工博館來代管該批公文檔案,以利本館及學者方便研究,來嘗試拼 組出該公司在高雄市 52 年(1950〜2002 年)間發展之歷史,及對於台灣眾多產業(肥料、 工礦炸藥、石油化工)所產生的影響。 肆、產業文化資產作為教育的另一種可能 此批高硫珍貴的產業文化資產現存於科工館的典藏庫中,內容如後: 高硫從 1950〜2002 年間所有的公文書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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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影像-1 檔號:0039/072.1/1/009。 檔案產生日期:民國 39 年 1 月 27 日。 案由:電祈 賜轉核頒本廠關防及官章由。 說明:本案有關高雄硫酸錏廠(高雄硫酸錏股份有限公司)函請台灣區生產事業管理委員會核頒關防及官 章,並呈報該廠關防官章與圖記啟用日期及繳銷截角關防官章事宜,填造「台灣省政府暨所屬 各機關應行換發或請領印信調查表」呈送台灣省政府核備等事項。 有 2715 張從 1950〜1980 年間珍貴的建廠、擴廠照片; 圖-3「硫酸錏廠資料照片」—廠區內景像之一(民 國 37 年)。 資料來源: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蒐藏品,登錄號: T0200201001,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圖-4「硫酸錏廠資料照片」—廠區內景像之二(民 國 37 年)。 資料來源: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蒐藏品,登錄號: T0200201001,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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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硫酸錏廠資料照片」—廠區內景像之三(民 國 37 年)。 資料來源: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蒐藏品,登錄號: T0200201001,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圖-6 「硫酸錏廠資料照片」—廠區建設工作景像 (民國 39 年)。 資料來源: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蒐藏品,登錄號: T0200201001,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圖-7「硫酸錏廠資料照片」—兩廠共用之交通設備(民國 39 年)。 資料來源: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蒐藏品,登錄號:T0200201001,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有一批廠區工場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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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 高硫公司之甲基丙烯甲酯(MMA)副產廢酸液回 收硫酸錏工廠模型 資料來源: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蒐藏品,登錄號: T0200506011,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圖-9 高硫公司之煤氣廠模型 資料來源: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蒐藏品,登錄號: T0200506008,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圖-10 高硫公司之硫酸工場模型 資料來源: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蒐藏品,登錄號: T0200506004,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圖-11 高硫公司之硝酸工場模型 資料來源: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蒐藏品,登錄號: T0200506005,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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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黃朝輝博士紀念銅像 圖-12 黃朝輝先生銅像。 資料來源: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蒐藏品,登錄號:T0200506012,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從科工館此批高硫產業文化資產的蒐藏品中可以耙梳出幾個層面的教育意義: 一、台灣化學肥料產業發展史: 早期國民政府遷台的肥料生產皆由政府專屬(1950~1964 年),在美援經費上也對高 硫多所支持,從政府經濟發展幾個期程也可看出肥料產業由早期的重視轉變為不鼓勵而 後變為禁止的過程,這也呼應了整個社會的轉變從「農業社會」轉變為「工業社會」再 轉變為現今的「服務業社會」。 二、政府肥料配發政策的演變: 高硫配合政府政策所生產化學肥料硫酸錏皆由糧食局配銷,高硫的產銷不受市場機 制的影響,生產產量配合政府需求不斷攀升。高硫走過曾是台灣化學肥料產量最大,生 產技術最高的輝煌時代。但也因政府政策的變動,國營的化學肥料工業從原本的獨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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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到民營工廠的投入,讓肥料市場回歸市場機制。同時隨著都市的變革、世界潮流的演 進,在在都讓高硫面臨考驗。 三、化學肥料產業對環境的影響: 高硫廠址原處於高雄前鎮區,原為高雄市郊之工業用地,到 1980 年,高雄市人口發 展已超過百萬,市區逐漸擴大,已逐漸演變為商業與住宅區。都市計劃的變更,高雄後 期設立之重工業與石化工業皆轉移至高雄縣之新興工業區。同時人民對於環境意識抬 頭,開始重視環境保護、工業污染之議題,迫使高雄市政府重視高雄地區鋼鐵業與化工 業之工業污染問題,因此,高雄市政府與市議會曾多次向高硫表達希望該公司遷廠。當 時高硫為改善公司經營研擬多項計劃,在配合高雄市都市環境壓力,以及未來擬施行之 改善經營之建廠計劃之下,促使高硫於 1980 年即著手規劃遷廠事宜,初期規劃遷廠地 區為配合製造原料取得變利之因素以高雄小港區的臨海工業區、大寮的大發工業區為考 慮地區,經台灣省政府多次研商後曾訂定遷廠至大發工業區,此資訊經經濟日報於 1981 年 5 月 7 日刊載後,大發工業區內之各工廠則函請經濟部工業局勿准高硫遷廠至大發工 業區之請求,大發工業區內以黑松股份有限公司在內之各廠商提出堅決反對高硫遷廠至 大發工業區之請求。雖在省政府支持遷廠政策下,但因新產品生產計劃報呈中央,中央 核示暫緩考慮,以及遷廠資金籌措尚有困難,該遷廠案仍宣告失敗,省政府裁定維持現 況經營。 此環保問題可以從生產技術及製造流程著手了解並改進,高硫也在 1970 年開始運作 一套二氧化硫回收設備,這組回收設備,讓附近居民得以好久一段時間免除煙害了將近 二十年,直到 1991 年兩起重大事件的發生,才讓「污名」又和高硫連在一起。 四、生產技術的轉變與當時社會樣態之影響: 高硫在生產硫酸錏製程上作過幾次的轉變,這幾次改變也讓產量及產能都能進一步 提升。這幾次製程上的轉變與當時高硫領導人的專業知能及當時社會樣態有非常密切的 關連性,可以作為「科學、技術與社會」(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 簡稱 STS) 課程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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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硫人才擴散效應對於石化產業之影響: 高硫從創建到數次設備擴充計劃,從興建至生產皆全程由公司內部之工程師與技術 人員辦理,在公司上下齊心的努力下,成為台灣第一家生產硫酸錏之化學肥料工廠。歷 經多年與國外專業技術人員技術交流,以及派遣廠內工程師至國外進修學習化學肥料製 造技術,在公司積極的人才培育工作下,讓高硫成為具有高度化學工業生產技術的單 位。而該團隊所具備獨立建設化學肥料工廠之能力,而成為台灣化學工業技術之翹楚, 以至1960年起即有民營化工公司向高硫公司延攬人才,如1963年成立之慕華聯合化學工 業公司即延攬高硫公司幹部至該公司服務。 高硫人員因多次參與化學肥料工廠之籌建工作,如花蓮氮肥廠、台肥公司新竹廠硫 酸錏工廠。1951年派當時任職錏廠副廠長馬紹緩先生與工務處處長錢高信先生赴花蓮考 察並訂原台灣鋁廠舊廠址為建廠基地,1952年生產事業管理委員會函派錏廠廠廠長黃朝 輝主持籌備工作,訂定生產產品為硝酸錏鈣,由錏廠兼辦花蓮氮肥廠建廠事宜,同年, 由錏廠內部分組成立花蓮氮肥廠籌備處,任命錢高信為該處處長帶領錏廠相關技術人員 為進行建廠工程,於1956年生式生產氮肥液並成立花蓮氮肥公司並轉隷屬於經濟部, 1957年生產硝酸錏鈣,花蓮氮肥廠在1960年6月併入台肥公司為第七廠後,原派花蓮氮 肥公司人員部分留任,高硫則以投入花蓮氮肥公司資本轉為投資台肥公司。高硫此時已 有許多技術人才轉移至其他化學工業生產營運方向。 伍、結語 產業文化資產保存的概念從 2003 年經文建會大力推動後,讓許多曾經國營或私營有 歷史的機構也開始重視起自身的產業文化資產保存,但對於前面所提到對於產業文化資 產基本認識中有一點很重要的認知:「活用、再利用、與永續發展是保存產業文化性資產 的最高目標,不宜僅將之古董化。」大都無法落實。產業文化資產未來的活用、再利用、 與永續發展,應先將此產業文化資產作深入的研究、再將研究成果轉化成平易近人的詮 釋資料,然後可以結合教育的手段,將這些詮釋資料發揮出感動人的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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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王玉豐(2005),《高雄硫酸錏公司產業文化資產清查計劃成果報告書》(台北:行政院文 化建設委員會,2004)。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台肥的希望與榮耀-深耕一甲子、風華 60 年》,(台北: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 黃俊夫(2009),《硫金歲月-台灣產業經濟檔案數位典藏專題選輯-高達硫酸錏股份有 限公司》(台北:檔案管理局,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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