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評介松田吉郎《台灣原住民と日本語教育》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評介松田吉郎《台灣原住民と日本語教育》"

Copied!
10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評介松田吉郎《台灣原住民と日本語教育》

謝 明 如

書 名:Taiwan Aborigines and Japanese Education

編 著 者:松田吉郎 出 版 社:京都,晃洋書房 出版時間:2004 年 12 月 20 日 頁 數:224 頁

松田吉郎,1950 年出生於大阪,現為兵庫教育大學教育學部教授。研究領域 廣及近代中國華南地域社會史及日治時期台灣產業、教育史。1980 年擔任大阪經 濟法科大學教養部兼任講師,1983 年以《明清時代華南地域史研究》取得大阪市 立大學文學研究科東洋史學博士學位。1990 年轉至兵庫教育大學教育學部任教, 因指導論文而接觸日治時期台灣及朝鮮教育史。1996 年獲日本交流協會日台交流 中心研究補助,來台從事五個月的訪問研究,致力於蒐集日治時期台灣原住民教 育之相關史料。自 1998 年迄今陸續發表一系列該主題之論文,本書即是其中 11 篇作品依時間脈絡編排而成的論文集,亦可說是作者近 8 年關於台灣原住民教育 史研究之成果發表。

日治時期台灣原住民教育分屬兩大系統:一為學務部、文教局管轄之平地  本文作者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

(2)

原住民教育;一為警務局管轄的山地原住民教育,作者據此將本書劃分為兩部: 第一部(一~三章)探討 1918 年以前國語傳習所及蕃人公學校之平地原住民教 育;第二部(四~十一章)析論 1937 年以前於蕃童教育所實施的山地原住民教 育。 向來探討原住民教育皆以 1896 年 9 月設立「恆春國語傳習所豬朥束分教場」 為起點,本書亦然。惟作者透過《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中的人事資料指出,1874 年日軍征台期間,豬朥束社頭目之子潘文杰統率恆春「下蕃」各社之頭目向日軍 輸誠,乃是該分教場設立之契機。1895 年日軍領台後,潘氏致力於誘導蕃民歸附, 益使該地成為施政重點。在潘氏與恆春支廳長兼國語傳習所所長相良長綱共同努 力下,取得總督府及社人的支持,豬朥束分教場遂為原住民教育之模範,其經驗 為翌年成立之台東國語傳習所各分教場所承襲。潘文杰、相良長綱兩人的合作實 為恆春、台東兩地原住民教育得以開展之要因,相良之履歷亦顯示沖繩經驗與台 灣統治之連動性。 1898 年國語傳習所改制為公學校後,傳習所脫離初創時「培養通譯」之宗旨, 轉為「蕃童」教育的特殊機關。1905 年,進一步廢除台東及豬朥束國語傳習所, 改置「蕃人公學校」,其後 10 年間,校數及學生數皆顯著增加。此時分教場設立 之旨趣乃是欲透過教習日語使原住民歸順;各社教學情形相異,強調由廳長依實 際經驗靈活調整。1914 年,以擁有原住民教育經驗的台東廳所提出之修正令為藍 本,發佈府令「蕃人公學校規則」,始在法令上正式獨立於一般公學校,惟作法仍 保留因地制宜之彈性,教育內容重視日語及實科。作者分析 1915 年總督府出版之 《蕃人讀本》一、二卷,指出其內容採用敬體表現之口語體,顯示教學目標在於 會話,漢字則以最低限度之必要者為限。另根據《編纂趣意書》分析材料及插圖, 顯示總督府避用蕃語及台語,圖文皆呈現日本事物,強調原住民與日本人之相似 性及與漢人之差異性,具有「分離教育」之旨趣。1918 年,廢除「蕃人」之名, 在名稱上與一般公學校無異,1922 年新「台灣教育令」公布後,教育內容更與一 般公學校相同,因此,作者並未探討 1918 年後平地原住民之教育情形。 至於山地原住民教育,作者依管轄機構及基礎綱要之沿革,大別為撫墾署‧ 辨務署時代(1896~1901)、「蕃童教育標準」期(1901~27)、新「蕃童教育標準」

(3)

期(1928~31),以及「理蕃大綱」等四期(1931~45)。再以 1901 年警察本署統轄 山地教育為起點,進一步細分為「蕃童教育標準」制訂期(1901~08)、「理蕃五年 計畫」時期(1910~14)、「台灣教育令」制訂期(1919~23)、新「蕃童教育標準」 制訂期(1928~31)、「理蕃大綱」時期(1931~37)及「皇民化政策」下的戰爭時 期(1937~45)等六期。除「台灣教育令」制訂期及戰爭時期作者未探討外,其餘 則依時間先後構成第二部之章節,呈現 1896~1937 年間山地原住民教育之沿革及 樣貌。 日治之初,為順利統轄山地原住民,總督府參酌清代的撫墾局設置撫墾署, 採恩威並行之法,意圖透過教育製造原住民和日本人間的「兄弟意識」,故以署員 充任教員,一面學習蕃語,進行醫療施藥;一面依「德育第一,智育第二」之原 則,教原住民簡單的日語和算術,使原住民對撫墾署產生親近感,不重教育之成 效。1898 年教育事業轉由辨務署接手,在前述基礎上,選拔優秀之蕃童前往日本 國內觀光,企圖以實地教育促使學童對日本產生憧憬,自發地改善固有之「惡習」, 成為總督府推進統治之潤滑劑。質言之,此一階段的教育實為山地原住民教育之 嘗試,亦為日後山地原住民教育的「雛型」(prototype),在改造原住民意識之目 的上已達成一定成果。 1901 年廢辨務署,山地原住民教育事務改由新設的警察本署「蕃務課」管轄。 迄 1908 年「蕃童教育標準」公布前,未有任何施行之依據,僅利用警察執行勤務 之空檔召集蕃童,教授日語,兼行醫療,稱為「蕃童教育所」。因此,各地的教學 理念、實際情形與設備差異極大。有鑑於此,1908 年公布「蕃童教育標準」、「蕃 童教習綱要」及「蕃童教育費」等三項法令,作為 1928 年新「蕃童教育標準」公 佈前的教育基準。由規程內容顯示此一階段的教育理念與前期並無差異,仍以「熟 習」日本風俗習慣為首務,惟明訂實科的教授應佔總教學時數 1/2 以上,將重視實 科之原則具體化。然而,在一貫重視實業教育下,與蕃童教育所同時發展之「蕃 婦機業傳習所」則因不受原住民重視而未能開展,僅在教育所之實科教學中延續。 在向來討論日治時期理蕃政策之論著中,1914 年蕃務本署署長大津麟平提出 之〈理蕃策原議〉及台灣總督府囑託丸井圭治郎之〈蕃童教育意見書〉常為論者 分析之對象,作者亦以此為本,析論五年理蕃政策期間(1910~14)蕃童教育之議 論與實踐,指出此期仍以日語、實科教育為重心,重德育甚於智育,以培育善良

(4)

的農民。惟與先前不同者在於大津強調利用佛教傳教師進行社會教化事業,丸井 則主張將蕃人公學校、蕃童教育所分別改為社學校、簡易社學校,以確立獨立於 本島人及日本人教育之外的教育系統。兩者之構想皆未能實現,至於箇中原因作 者在本書中並未論及。1 儘管在理蕃政策的推移中,教育所及學童數持續增加,然而,根據台灣總督 府囑託鈴木質於 1925~29 年至各地視察之結果,指出「蕃童教育標準」已與實際 需求脫節,主張另訂新標準,並廢除甲、乙種之差別,使教育所內容均等化;在 各地召開講習會;編定蕃童用讀本;配置實習助手等。另一方面,在 1922 年新「台 灣教育令」頒布後,教育所為初等教育的一環,自當為改革之對象,總督府乃參 考鈴木之提案,於 1928 年頒訂新「蕃童教育標準」。配合內台融合之政策,將教 育對象界定為「教育不常用國語或台灣語的子弟」。換言之,意圖以日語作為雙方 的共同語言,建立「國民」意識。其次,明訂教育所以「涵養國民性」為目的, 雖廢除甲、乙種之區別,但仍延續偏重實科教育之基本方針,強調訓育與實習, 可說是再度強調教育所異於公、小學校之特性。自本年起,教育所學童數已超越 平地原住民就讀之公學校,成為蕃童教育之重點。 山地原住民的教育至此已實施 32 年,兩度改訂規程,惟不變的是重德育甚於 智育,強調消除原住民「馘首」之弊,防其反抗於未然。因此作者另以「修身教 育」作為焦點,探討新「蕃童教育標準」頒訂前德育教學之情形,指出兩階段變 革:撫墾署、辨務署時代重視形式上容易入手之禮儀、倫理教育,大正末期以降 則轉為較全面而深入的「修身教育」,並在新「蕃童教育標準」中獲得確立。作者 進一步將鈴木質在〈蕃童教育改善案〉中有關修身教育之意見做一初步的歸納, 指出其內容雖與一般修身教育大致相同,但仍有其特殊之處。例如在自身之修養 上強調「勿陷於迷信」、「愛憐生物」等;關於五倫之要項中,特別灌輸原住民與 日本人之間的「同祖意識」;有關服從天皇制國家秩序之德目,則以天皇親自下田 之事例,鼓勵原住民進行定地水田耕作,以配合總督府之「授產政策」。 1 有關佛教佈教師所進行的原住民教化事業,作者另撰〈仏教布教師による原住民教化事業〉 一文,發表於《現代台湾研究》第 19 號(大阪:台灣史研究會,2000 年 3 月),未收錄於 本書之中。

(5)

在理蕃政策之發展脈絡中,霧社事件無疑是很大的轉折。作者分析此一事件 前後理蕃關係者對教育所及教師之議論,指出事件前,論者僅在精神上要求教師 抱持熱情,教師待遇及制度本身則極不完備,此乃造成霧社事件之一要因。事件 後,田子大民、鐘江龍文、鈴木質等教育關係者皆提出設置監督指導機關、設置 任教補助者、教育專任化、採用複式學級以減輕教師負擔等具體的制度改善方案, 顯然事件前後之議論有從「精神論」轉向「制度論」之趨向,亦顯示該事件是迫 使總督府思考改善原住民待遇之契機。 翌年(1931 年)頒佈的「理蕃大綱」即為此一方針之產物。惟其實踐情形究 竟如何?作者透過 1932 年刊行的《理蕃之友》,針對「原住民之現狀調查」、「原 住民教育內容」、「教師論」等三項議題,觀察當時的教育情形。結果,顯示總督 府對山地原住民之教育政策已從粗陋未定走向具體詳密,而理蕃大綱之具體化始 終是殖民政策的一環,維繫著總督府支配構造之延續與發展。 綜觀上述,在山地原住民教育的四個時期中,歷經嘗試階段、漢蕃分離、漢蕃融 合之國民教育,以及改善原住民待遇之轉折。然自始至終其內涵皆是「以日語、 實科為中心的近代化教育、同化教育」。

本書之作者松田吉郎長期致力於殖民者及統治政策之探討,2其論著為學界相 關研究者所重,原因無他,即為紮實的史料運用,此亦為本書之最大特色。誠如 作者在序言中所述:「(在台灣)五個月間,每天至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蒐集 日治時期台灣原住民教育史關係史料……」本書的每一專題,作者皆能適切地使 用《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台灣總督府民政事務成績提要》、《台灣日日新報》、 《理蕃誌稿》、《理蕃の友》、《台灣警察協會雜誌》、《台灣警察時報》等一手史料 作為論述之素材,無怪乎,其文章被研究者稱為「必備的史料研讀索引」。3作者 所建構的統治者面貌,實為探討日治時期原住民教育者重要的參考。 2 作者雖亦從事口述訪談兼及被殖民者之立場,惟整體而言仍以統治政策之探討為主。 3 李佳玲,〈日治時期蕃童教育所之研究(1904~1937)〉(中壢: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 文,2002 年),頁 5。

(6)

其次,作者憑藉著紮實的史料基礎,在分期的建構上亦展現其獨到之處。擺 脫日治教育史慣用之分期,不再套用台灣教育令之頒布作為分期的依據,而是配 合漢人、原住民、日本人三軌制之設計,以原住民教育自身之轉折訂出符合實際 之階段區分。儘管本書以論文集之形式呈現,然因視角集中、斷限分明,在章節 架構上益能呈現各階段教育政策之演變和特色。 其三,作者善用關係者之議論掌握該時代的教育脈動與精神。例如作者以台 灣總督府囑託鈴木質之意見書呈現舊「蕃童教育標準」實施之問題及其理想在新 標準中的落差;另外,比較霧社事件前後之「教師論」,指出蕃童教育在制度面的 缺失乃為霧社事件勃發之要因,此皆為向來研究者所未揭示的新觀點。換言之, 透過相關人物的言論,探討殖民者政策制訂背後的思維、現實與理想的差距,在 一定程度上補充了以往單就政策內容論斷統治成效之缺失。 然而,就本書外部架構而言,仍難以避免「論文集」出版形式之缺陷: (一) 題目與章節未能緊密結合:本書以「台灣原住民與日本語教育」為題, 內容未觸及學校以外的教育情形,卻又超過「日語」教育之範疇,論及 修身教育。 (二) 章節之間未能連貫:本書雖已按教育系統、時間先後為軸線安排章節順 序,但在時間上未能囊括全體。例如在「理蕃五年計畫」時期(1910~14) 與新「蕃童教育標準」制訂期(1928~31)之間,作者別立一段新「台灣 教育令」制訂期(1919~23),文中卻完全未論及此一階段之發展。 (三) 重複之處過多,對其所探討之問題卻無法深入:例如作者第四章〈「蕃童 教育所」之教育〉乃是對山地原住民教育體系做系統的縱向發展簡介, 以單篇論文而言,尤其對入門者來說,極具導引價值;惟置於本書之一 章,在論點與內容上皆不免與其後之第五、六、八、十一章重複而顯得 多餘。再者,受限於單篇論文的篇幅不可過長,儘管是專題研究卻時有 未盡之處。例如本書第一、二章討論豬朥束及台東國語傳習所之設立, 強調潘文杰和相良長綱的合作為該地教育開展之主因,然而,對潘文杰 為何在牡丹社事件時即選擇與日方配合?其如何說服恆春及台東各社原 住民歸順日本,進而鼓勵其向學?各社如何決定自身之立場?對於傳習 所之設立又有何反應?作者皆未深論之。

(7)

(四) 章節間的獨立性太強:平心而論,本書之章節實較一般論文集更具連貫 性,稱之為日治時期原住民教育研究之專書亦不為過,惜作者未發揮此 一特性,甚至在「結論」中亦是將各篇之結語再做一次整理,未強化「專 書」之性質寫出貫串全書之結論,作為本書之總結實未免顯得薄弱和累 贅。 就本書內容來說,筆者以為有幾點尚待補強之處: (一) 有必要與漢人公學校教育及各族群、各地區之原住民教育進行比較:將 原住民教育視為獨立的體系或能釐清其教育之發展脈絡,卻未能突顯其 特色。例如作者在文末總結原住民教育之內涵為「以日語、實科為中心 的近代化教育、同化教育」,但日語、實科亦為漢人教育中所具備之課程。 若進一步比較兩者課程設計之差異,則可知「蕃童教育所」中的實科時 數是「蕃人公學校」的兩倍,更是一般公學校的六倍,4且漢人的實科課 程兼及商業、手工、農業;原住民教育則僅有手工及農業,顯示「以農 業、手工為主之實科教育」確為原住民教育之特色。又如作者指出總督 府的教育政策經過分化到融合漢蕃之轉折,那麼漢人公學校在不同時期 讀本中原住民形象的演變是否亦符合此一論述?若能進行雙向的檢視, 其論點將更為有力。要言之,進行原住民教育研究的同時,若能將漢人 教育作為比較之對象,更能突顯總督府對原住民教育的方策和期待。 本書指出總督府面對多族群、多文化的台灣原住民教育,因地制宜、 保持彈性乃是其一貫不變的原則。而各州聽、各族別、甚至各教育所間, 勢必會呈現不同的教育模式和成果。若能建構其面貌,並比較各地之差 異,將更能貼近原住民教育之實況。 在橫向的比較之外,探討縱向的發展亦能延伸政策形成過程之歷史 深度。近藤正己曾指出總督府理蕃體制的構想乃承繼日本帝國開拓北海 4 根據明治 40 年(1907 年)2 月 26 日「公學校規則中改正」,將實科列為必修科目,規定 每週授課 2 小時以下。而 1914 年「蕃人公學校規則」規定實科每週授課時數 6 小時。1908 年「蕃童教育標準」則規定「耕作、種藝、手工」應佔每日五小時授業時間中的二分之一 以上,換言之,即每週至少 12 小時以上。台灣教育會編,《台灣教育沿革志》(台北:該 會,1939 年,1973 年古亭書屋復刻),頁 283、478、487。

(8)

道時對愛奴族實行之「勸農定住政策」,5在教育政策上是否亦有類似之 經驗傳承?作者曾以相良長綱的履歷點出琉球的語言教育經驗與台灣原 住民教育之關連,惜未能深入,今後若能加強此一面向,超越台灣之範 疇,以日本帝國整體的殖民經驗為視角,其內涵必定更加豐富。 (二) 政策執行面之探討仍有所不足:政策固然重要,若未經落實,對社會亦 無影響。如前所述,本書視角集中在政策之制訂及沿革,較少探討執行 面的情況。舉例而言,對於實際執行「蕃童教育」的警察,總督府如何 培訓?同樣地,「蕃人公學校」雖與一般公學校的師資來源相同,皆為師 範學校畢業者,但其確實的師資情形如何?比較課程安排、教學內容、 台、日人教師之比例、教師流動情形及薪資,不僅能檢視總督府對原住 民教育之態度,亦能反映原住民與漢人教育之差異所在。目前探討「蕃 人公學校」者皆以 1922 年為限, 但事實上 1941 年台灣小、公學校一律 改稱「國民學校」時,其中,第三號表即為原來的「蕃人公學校」之課 程。因此,筆者認為 1922 年後平地原住民教育表面上雖不見於體制,但 實質上始終存在。必須觀察「蕃人公學校」長期的發展情形,才能對平 地原住民教育有完整的瞭解。除教師之外,教科書作為傳授學童系統知 識的工具,亦為分析教育內涵及精神的主要素材。本書雖已分析「蕃人 公學校」所用的《蕃人讀本》一、二卷,但對於「蕃童教育所」所用的 教材,包括總督府警務局出版之《教育所用國語讀本(卷一~卷八)》、《教 育所用唱歌教材集》及《唱歌遊戲競爭遊戲教材集》等並未探討,因此, 所建構之「蕃童教育所」的教學情形,尚嫌不夠具體。 (三) 太著重殖民者之意向,而忽略原住民自身之反應及其社會變遷:每天上 下課的鐘聲、一年一度的學校運動會、朝會唱國歌、上體育課等,現代 人早已習以為常,視之為「學校」本應具備之特色。然而,當日治初期 總督府引進此一「近代國家學校」(national school)時,對於漢人、原住 民來說,都是全新的體驗。此一機制在原住民社會中如何定著?誠如許 5 參考近藤正己著,張旭宜譯,〈台灣總督府的「理蕃」體制和霧社事件〉,《台北文獻》直 字第 111 期(台北:台北市文獻會,1995 年 3 月),頁 169-170。

(9)

佩賢所言:「學校要存立,必須有相應的社會條件,如果沒有,就必須創 造出這樣的條件,否則即使制度創設出來也無法被社會接受。」6國語傳 習所得以在恆春、台東的原住民部落展開,尤其台東在短短六年之間成 立了 10 所分教場,7其原因絕不只是潘文杰與相良長綱兩人的合作,亦 與原住民社會自身對「學校」之態度有關。如宋龍生描述卑南社分教場 之成立時指出:「他們(卑南社人)過去深受不識字、不會計數的痛苦。 當他們知道要在部落中建學校了,即主動去配合,一經頭目和長老的召 集,便放下了手頭的工作,來參與建校。」就卑南社的立場觀之,「此一 『分教場』的設立,自始至終部落中人都是在自主的情況下,自己捐地、 自己砍伐木料竹材、自己採集藤條茅草、自己整地建校舍、自己打造課 桌椅板凳,……所以當學校設置後,卑南社的人就把它當作是卑南社自 己的學校,是他們部落原有會所制度結構之延長。」8原住民的社會結構 在學校建立後必定會經歷衝突與調適的過程。以卑南族而言,其部落原 由南北兩半組成,各有其領導氏族及會所組織,當屬於整個卑南社的「學 校」在部落的中央成立,「統一」的觀念才首次介入卑南社之結構中。學 校逐漸取代會所的功能,成為族人生活各層面的中心,也衝擊原本牢不 可破的年齡階級組織,挑戰既有的性別角色認定,甚至形塑「卑南」在 部落間的共同認同。9教育的力量在社會變遷中展露無遺,其結果則未必 符合殖民政策之初衷。 (四) 輔以舊慣調查及方志文獻,掌握原住民社會結構及生活樣態:欲探討教 育對原住民之影響,需先掌握其受教前的社會情狀。有關於此,總督府 舊慣調查所獲的豐富資料可利用來探討。另,胡傳《台東州采訪冊》、屠 6 許佩賢,〈台灣近代學校的誕生──日本時代初等教育體系的成立(1896~1911)〉(台北: 國立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01 年),頁 7。 7 分別為馬蘭社、卑南社、奇萊、璞石閣、大巴塱、薄薄、公埔、太麻里、知本、太魯閣等 分教場。 8 宋龍生,《卑南公學校與卑南族的發展》,(南投:國史館台灣文獻館,2002 年),頁 39。 9 參宋龍生,《卑南公學校與卑南族的發展》,頁 41-50。

(10)

繼善《恆春縣志》等方志文獻皆述及原住民社屬、生活及社會組織,亦 可用以建構日治之前該族的樣貌,在此一基礎上觀察總督府如何透過教 育改革原住民之慣習(如出草、黥面、室內埋葬等),理解總督府設計教 育內容之考量,較能掌握教育在原住民社會變遷之意涵。 整體而言,本書的貢獻主要在於釐清日治時期原住民教育方針之沿革,以及 總督府、理蕃關係者對教育政策的看法,可謂採取「由上而下」的視角探討原住 民教育之發展歷程。其大量利用報章雜誌、公文類纂等一手史料,呈現總督府創 設學校過程中的策略、發展及頓挫,在原住民教育史研究中,實無人能出其右。 惟其視點過於單一,未能兼顧原住民不同族群之特色、自身選擇之主動性,以及 教育對原住民生活的影響,誠為本書最大缺憾。書末作者表示「(本書未探討之) 中日戰爭(1937~45)、太平洋戰爭(1941~45)時期的原住民教育及同時期原住民 的社會教化事業,期於別冊單行本檢討之。」期待未來本書的續集亦能觸及社會 變遷之議題,一則使原住民教育研究「活潑化」,一則以紮實的史料對相關研究進 行對話和檢證。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第四章 連續時間週期訊號之頻域分析-傅立葉級數 第五章 連續時間訊號之頻域分析-傅立葉轉換.. 第六章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範圍 第五節 電影院簡介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電影片映演業 第二節 服務品質 第三節 服務行銷組合 第四節 顧客滿意度 第五節 顧客忠誠度

在第一章我們已瞭解一元一次方程式的意義與解法,而在本章當中,我們將介紹

喇沙里、陳廷敬《日講四書解義》:「此一章書是孔門治心之實學也。為學

著文否認《大乘起信論》為馬鳴所造。在中國,國學大師章太炎最早撰文〈大乘起信論辨〉 [註 4]

日本侵略中國的背景、抗日戰爭的經過與結果 一、建議教節:4 節(以一節 40

兩年舉辦一次的慕尼黑漫畫節在本月 20 日揭開序幕,將進行為期四天的展

兩年舉辦一次的慕尼黑漫畫節在本月 20 日揭開序幕,將進行為期四天的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