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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立宏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運動文化與政策
荷蘭的體育發展趨勢
前言 本 文 主 要 係 從 「 他 山 之 石,可以攻錯」的角度探究荷蘭 優質運動文化與運動政策:荷蘭 全 國 面 積 為340萬 公 頃 , 總 人 口 達1680萬人,是一個人口密集與 高度都市化的國家。與臺灣的狀 況相比,荷蘭在空間上的比例使 用,做的比臺灣好,因為荷蘭並 無高山區域,且住宅區與商業區 彼此區隔,並對公共休閒活動空 間及公園綠地的規劃非常重視。 荷蘭社會強調人人平等,包容各 種宗教、種族,文化十分多元。 也是一個地方分權的國家,政策 的決定是依據中央、省、地方政 府層級的同意,包括持續與工商 協會、工會、非政府組織,以及 其它的政策遊說團體進行協議。 也由於人口高密度,形成了人民 崇尚規劃、秩序的特性。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 運 動 設 施即成為規劃的一部分,使得運 動設施的建設十分完善,國內具 有 十 分 綿 密 的 自 行 車 道 , 且60% 的人口,離其最喜歡的運動設施 僅5公 里 。 本 文 欲 了 解 荷 蘭 運 動 文化與政策,將先從荷 蘭人愛好運動的身體文化出發,再敘述荷 蘭運動政策的整體規劃,瞭解荷 蘭推動全民運動與競技運動所建 構的藍圖,同時也將荷蘭日常生 活的單車文化介紹給國內讀者, 以供參考。 荷蘭運動文化 荷 蘭 人 是 務 實 且 重 視 休 閒 品味與生活品質的民族,他們重 視 社 會 福 利 、 愛 乾 淨 、 街 道 整 齊、公園綠化、公共設施完備、 汽 車 會 禮 讓 行 人 與 自 行 車 、 具 有 國 際 觀 。 在The UnDutchables: an observation of the Netherlands, its culture and its inhabitants一 書 中 , 兩 位 長 期 觀 察 荷 蘭 人 文 化
的Colin White 與 Laurie Boucke (2010)就描述了荷蘭人的這些 特質與文化現象。荷蘭人非常重 視休閒與遊憩的概念,大部分的 家 庭 每 年 皆 會 規 劃 休 閒 渡 假 行 程,上至皇室或下至販夫走卒或 勞動階級,渡假觀念是人生必要 的 部 分 , 所 以 每 年 一 到 渡 假 期 間,就可看到許多荷蘭人全家到 處旅行的畫面。收入較好或社經 背 景 較 高 的 家 庭 甚 至 一 年 會 有 3-4次 以 上 的 渡 假 規 劃 。 而 荷 蘭 人這種重視休閒的人生哲學觀念 也 直 接 影 響 到 對 兒 童 福 利 的 重 視,大部分的家庭很重視兒童快 樂 的 成 長 , 由 於 重 視 家 庭 的 和 諧,許多荷蘭兒童從小就處在歡 圖 1 荷 蘭 的 父 母 很 早 教 導 兒 童 學 習 騎 單 車 , 單 車 的 安 全 教 育從家庭做起 ( 圖 片 來 源 : 許 立 宏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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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與遊戲中成長,身體活動與運 動參與是其中的一環。單車,自 然也就成為荷蘭人休閒渡假工具 的一部分。 荷 蘭 與 臺 灣 面 積 相 當 , 雖 然 人 口 約 有1,680萬 , 卻 有 超 過 1,800 萬部單車。單車運動為荷 蘭人日常生活之一部分,常見到 三 五 成 群 且 不 分 老 少 (4歲-80歲 皆有!)的族群,實施單車一日 遊與周末渡假兩日遊。他們所騎 乘的路線規劃便利,且大都是以 平地及安全為主的路線。這些路 線距離適中且連結城市與鄉村, 可達到休閒與健康的目的。在荷 蘭,幾乎人人有單車,有84% 荷 蘭人擁有超過一台單車。即使有 車階級也兼用單車代步,因為有 時騎單車甚至比開車快,且便宜 又健康。因此,在荷蘭騎單車是 不分階級的,孩童在兩歲時便開 始學騎單車,青少年使用單車頻 率最高,成人及老人也經常使用 單車。 荷 蘭 的 父 母 親 認 為 孩 子 上 學是孩子自己的事,需要自己騎 自行車前往,因此通常會從小訓 練子女騎單車,並詳細記錄成長 圖2 一年一度的國王節:用單車遊行來慶祝 圖3 國王節的單車遊行並會搭配國家代表顏色:橘色 (圖片來源:作者好友Michael and Joost 提供)過程,讓孩子提早學習對自己負 責,這是典型的荷蘭人單車學習 歷程。 對 荷 蘭 人 來 說 , 並 不 是 任 何人皆可騎單車上路,騎乘單車 是有相關規範的:荷蘭的小朋友 很早便開始接受交通教育,在國 小階段(約11或12歲)就須接受 交通規則測驗。根據歷史記載, 早在1932年就開始實施測驗!所 有的兒童必須接受理論與實務兩 種考試,教師必須協助他們學習 理論上的規則,但實務的考試則 必須由兒童在實際的交通情況中 來騎乘單車,因為這才是真正的 單車文化。此外,單車也需要具 備良好且完整的配備(如前後燈 及該有的煞車系統與警鈴系統) 才可上路。 圖4 此S標 誌 是 近 來 在 荷 蘭 南 部 市 郊 外專為單車族設計的休閒慢速專 用道路(Slowlane) (圖片來源:許立宏拍攝) 荷 蘭 單 車 文 化 的 發 展 與 運 動 競 賽 的 發 展 其 實 並 無 直 接 關 係,大部分荷蘭人的考量皆是從 務實面來看,且每一項有關單車 的基礎設施建置皆有其功能性考 量。在荷蘭,單車是短距離中最 快速、成本最低而且最沒有停車 問題的運輸方式,因此單車文化 已是荷蘭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而荷蘭政府,不論中央部會或地 分機關皆大力支持單車為國民 主 要的交通模式。 荷蘭的運動政策 荷 蘭 著 名 的 運 動 政 策 研 究 學者Bottenburg(2011)曾介紹荷 蘭近來的體育運動參與的情況與 政府的政策。從他的研究報告中 得知,體育運動在荷蘭這一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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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非常普及,在這一個與臺灣面 積 相 仿 但 人 口 約 有1,680 萬的國 家 中 , 有 超 過1千 萬 的 人 口 選 擇 參與一種運動。他進一步指出, 運動在荷蘭從未受國家主管機關 階層式的管理,在19世紀後期, 運 動 在 荷 蘭 主 要 係 由 民 間 自 發 性性組織推動,政府從旁協助推 廣 。 民 間 成 立 全 國 性 的 運 動 組 織,以協調運動比賽的規則與組 織,而且往後的數十年間,一直 以此模式運作,而未受到政府的 干涉。結合政府官方與半政府組 織,這些自願性的運動組織,建 構起一個政策網路,決定了荷蘭 的運動管理架構。在這個網路當 中,每一個參與者,只能藉由建 立聯盟並與其它參與者合作達到 目標。 除 單 車 運 動 設 施 外 , 荷 蘭 擁 有 不 少 運 動 基 礎 設 施 - 占 地 32,000公頃的運動場地(占全國 總面積0.8%)-以及高收入及高 教育程度,使得運動人口佔全國 人口極高的比例。根據荷蘭「社 會與文化規劃局」自1979年起每 4年針對運動參與所進行的數據 統計,荷蘭每年參與一次運動的 人口比例,從1979年的53% 提升 至2007年 的71%。65%的 人 口 每 個 月 至 少 從 事 一 次 運 動 活 動 ; 37%的人口每周至少從事一次規 律性運動活動。先前的統計數據 指出,相較於歐洲國家,荷蘭的 運動人口比例極高。「歐洲委員 會」針對歐盟國家進行運動行為 調 查 , 根 據 其2004年及2005年的 調查顯示,荷蘭的運動人口比例 僅次於北歐國家及愛爾蘭。 荷 蘭 的 運 動 人 口 比 例 之 所 以 如 此 高 , 主 要 原 因 是 : 荷 蘭 在 多 項 國 際 運 動 賽 事 上 成 績 斐 然。荷蘭有許多世界知名的運動 員,例如田徑選手Fanny BlankersKoen( 荷 蘭 女 飛 人 , 倫 敦 奧 運 贏得四面金牌);Anton Geesink (第一位非日本籍的奧運柔道冠 軍 ) ; 以 及 著 名 的Total Football 足 球 隊 , 在1974年及1978年連續 打入世界盃總決賽,並於1978年 贏 得 歐 洲 冠 軍 。 這 樣 的 成 績 顯 示,在二次大戰後的10年間,荷 蘭的運動環境,不但刺激很多人 參與運動,同時也創造了世界頂 尖運動Elite Sport強國的條件。在 1990年代,荷蘭推行了系統性、 計劃性的頂尖運動政策,以期在 運動領域上,位居全球前10強。 過去10年,荷蘭贏得自1948年以 來的半數金牌。在雪梨奧運中名 列 第 十 , 雅 典 奧 運 名 列 十 七 , 北 京 奧 運 名 列 二 十 (Bottenburg 2009)。我們可從該國的運動組 織架構與實施目標來加以剖析, 因為從管理學的角度來看,只要 組織健全加上賦與正確的目標導 向,則政策的推動就更能夠產生 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荷蘭的運動架構 荷 蘭 半 官 方 研 究 組 織T h e Netherlands Institute for Social Re-search: W. J. H. Mulier Institute於 2009年的調查報告中指出,在荷 蘭,每人有超過27,000 個非營利 圖5 戶 外 餐 桌 也 可 與 固 定 式 單 車 做 健 身 結 合 : 位 在 荷 蘭 Hoge veLuwe 國 家 公 園 外 圍一家餐館 ( 圖 片 來 源 : 許 立 宏 拍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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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運動俱樂部(sport clubs)可選 擇 , 以 及 超 過7,200個 商 業 組 織 如體適能中心或單車俱樂部。目 前最流行的身體活動項目,除了 單車以外,尚有健走、足球、游 泳、體適能訓練與跑步。 在 荷 蘭 有 許 多 自 發 性 的 民 間運動俱樂部,這些組織性活動 的是發展荷蘭推動全民運動最重 要的基礎架構,其重要性更甚於 學校、市府組織或商業供應者。 目前全國大約三分之一的人口皆 是民間運動俱樂部的會員。雖然 運動俱樂部的成員人數,並未和 參與運動的人口成長一樣驚人, 但 是 運 動 俱 樂 部 會 員 的 成 長 人 數,自有數據統計以來,一直呈 現正向成長。 從Bottenbug(2011)的研究 報告中,我們可以更進一步了解 到近年荷蘭推動全民運動發展的 情況。在2007年,荷蘭政府立案 的 運 動 俱 樂 部 共 有27,000個,全 部 會 員 共 計470萬 人 。 以 人 口 比 例而言,它是全球比例最高的。 這 些 運 動 俱 樂 部 是 自 治 性 的 機 構 , 完 全 由 會 員 自 行 成 立 及 運 作 。 在2008年 , 約 有150萬 的 自 願者 (主要為俱樂部會員、青年 俱樂部的會員父母)參與這些俱 樂部的營運工作。目前,「皇家 荷蘭足球協會」是規模最大的運 動 協 會 , 在2007年 共 有110萬 個 會 員 , 其 中23%為俱樂部會員。 其次為網球、高爾夫、健身術、 曲棍球、步行、溜冰協會。根據 會員人口統計,步行、曲棍球、 高爾夫在過去20年來,快速成長 了12倍。而健身術、排球、羽毛 球與手球的會員人口比例,則呈 現下降的趨勢。在非組織性及非 競賽性的運動參與方面,游泳、自 行 車 、 健 身 有 氧 運 動 、 跑 步、步行,則是為人熟知的運動 項目。 和 運 動 俱 樂 部 一 樣 , 全 國 運動協會也是一個民營的非營利 組織。總體而言,這些全國運動 協會每年在頂尖運動上,投入的 資金高達兩億英鎊。來源包括中 央政府、樂透金、贊助金,會員 費則是最大的資金來源。大部分 的全國運動協會(總數為72)是 由 「 國 家 奧 林 匹 克 委 員 會*荷 蘭 運 動 總 會 (NOC*NSF) 」 所 統 一 。 這 個 受 保 護 的 組 織 成 立 於 1993年-在荷蘭奧林匹克委員會 (成立於1912年)與荷蘭國家運 動協會聯盟(成立於1959年)合 併 之 後 。NOC*NSF是 一 個 獨 立 的法人,運行自己的政策,負責 菁英運動與所有的運動。其會員 組織每二年召開一次大會,這是 NOC*NSF的 最 高 決 策 機 構 , 其 職責在於審核政策與預算計劃。 另 外 ,NOC*NSF也擔任[健康福 利 與 運 動 部 門]的 政 策 對 話 者 角 色,負責將來自樂透的補助金分 發給會員。樂透彩卷金的一部分 資金,流向這個庇護組織本身。 除此之外,這個保 護組織的資金 來源,主要來自於中央政府、贊 助金,少部分為會員會費及其它 收益。 這 個 自 願 性 組 織 的 體 制 主 宰著荷蘭的整個運動世界,但是 商業運動供應商逐漸盛行於荷蘭 體 壇 。 相 較 於27,000個俱樂部的 470萬 會 員 , 荷 蘭 共 有3200個 與 運 動 產 業 有 關 的 商 業 或 企 業 組 織。在2008年,商業運動俱樂部 的會員人數是一般運動俱樂部平 均 人 數 的5倍 , 而 他 們 所 帶 來 的 營業額,是一般運動俱樂部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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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的10倍。身為營利組織,這 些健身俱樂部從政府獲得的補助 金極少或甚至無。另一方面,運 動俱樂部及其全國運動協會與地 方及中央政府具有緊密的關係, 至少存在部分的依賴性。首先, 大部分的地方運動俱樂部所使用 的設備並不屬於俱樂部,或部分 屬於俱樂部。大部分的所有權是 屬於地方政府,由政府以優惠租 金出租給俱樂部。第二,大部分 的地方俱樂部與全國運動協會, 收受來自於地方與中央政府的補 助 , 以 促 進 公 共 健 康 及 國 家 尊 嚴 。 荷 蘭 目 前 的443個 自 治 市 , 至今仍是荷蘭運動架構中最重要 的政府政策執行者;在運動的公 共 開 支 上 ,87%主要是用於運動 設施的建設及財務管理。荷蘭的 12個省份,負責區域性的規劃與 環境事宜,並資助所謂的省級運 動議會,藉以協助運動俱樂部及 其它的運動供應商。中央政府則 主要擔任協調及鼓勵的角色。 二、荷蘭運動政策的實施與目標 荷 蘭 社 會 研 究 學 院 (T h e Netherlands Institute for Social Re-search) 智 庫 , 在2 009年 的 專 業 研 究 報 告 指 出 , 中 央 政 府 層 級 負 責 運 動 政 策 的 單 位 為 健 康 福 利 與 運 動 部 (Ministry of Health, Welfare and Sport)。不過,該部 門人力編制相當少,全職人員僅 有30人左右。中央政府所扮演的 角色主要是協調與鼓勵的工作。 2007年荷蘭國家運動發展的政策 備忘錄設定了幾個新的目標,提 出運動的力量主要在於對社會的 重要性,特別是內在的價值。該 備忘錄當中提到,所謂真正的一 個運動社會不只要看到更多參與 運動練習的人口,也要看到更多享 受 運 動 的 人 。 以 下 便 是 該 備 忘 錄 當 中 所 選 出 的 幾 個 重 要 目 標(The Ministry of Health, Welfare and Sport, 2005)。 (一) 人 們 會 為 了 健 康 , 開 始 參 與 更 多 的 運 動 與 健 身 活動; (二) 更 多 人 會 透 過 運 動 及 社 交 活 動 的 參 與 , 和 他 人 建立友誼; (三) 人 們 會 表 現 出 運 動 家 風 度並遵守遊戲規則; (四) 荷 蘭 的 頂 尖 運 動 可 被 推 動 起 來 而 成 為 一 種 向 上 的 企 圖 心 , 也 可 作 為 一 種 休 閒 放 鬆 及 提 升 國 家 意象的象徵。 換 言 之 , 荷 蘭 政 府 之 所 以 支持運動主要在於它可促進社會 價值,運動被政府認為是一種達 成 目 標 的 有 效 方 式 , 如 預 防 醫 學、健康、青年政策、教育、價 值與標準、融合、社區、安全與 國際政策。荷蘭中央政府所設定 的幾個主要目標為: (一) 10%的運動俱樂部要能夠 擔 負 起 健 全 社 會 功 能 的 任務; (二) 20%更多有潛力運動員要 有更頂尖的成就; (三) 更 多 身 心 失 能 運 動 員 能 夠 參 與 運 動 與 身 體 活 動; (四) 更 多 荷 蘭 人 可 達 成 政 府 所 推 薦 的 健 身 活 動 量 : 成 人7 0 % , 年 輕 人 佔 50%。 搭 配 此 目 標 的 是 一 連 串 的 措施,包括國家運動健身行動計 畫 活 動 來 避 免 坐 式 生 活 ; 投 入 2,500名 人 員 來 協 助 學 校 、 運 動 俱 樂 部 及 文 化 組 織 ; 協 助9個 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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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 協 會 的500個 運 動 俱 樂 部 來 推 動少數族群的體育活動;設立頂 尖運動與教育中心;發展並建立 具有特殊天分的教練發展課程。 政 府 為 配 合 這 些 政 策 計 畫 的 發 展,政府與公部門每年大約花費 94億歐元在運動上,相當於國民 所得GDP的0.85%。 除 了 中 央 政 府 的 健 康 福 利 運動部所訂的運動政策外,荷蘭 政府還有一個教育文化科學部, 專門負責學校體育的推動。運動 政策實際執行的單位主要是由全 國 各 地 的443 地方縣市政府部門 來 執 行 。 各 地 基 層 單 位 組 織 所 花 費 就 占 所 有 運 動 公 共 支 出 的 90%。在大部分的縣市中,執行 此一計畫的單位通常是福利部門 單位下的特別運動休閒辦公室。 而較大的縣市中,可能會請休閒 經 濟 部 門 來 負 責 頂 尖 運 動 的 發 展。此外,有12個省份的組織會 協助協調運動政策的執行。 除 了 各 地 方 政 府 外 , 荷 蘭 全國有72運動協會也是實際執行 運動政策的組織,這些運動協會 並 組 成NOC*NSF。 此 組 織 之 經 費來源一部分來自政府;有一些 是 來 自 樂 透 彩 金 , 一 部 分 為 自 籌,如贊助。這個組織要負責選 送頂尖選手代表國家去參加奧運 會等國際賽事,並肩負執行政府 所交代的任務,是政府推動運動 政策的重要夥伴:如執行分配政 府的補助給頂尖運動員來使用。 當 然 , 除 了 上 述 的 組 織 外,還有一些重要組織也扮演推 動荷蘭運動政策的角色,包括荷 蘭運動與身體活動協會( Nether-lands Institute for Sport and Physical Activity, NISB),這個組織所扮 演的角色為專業諮詢中心,其中有一部分資助是來自政府,主要 在協助介入如何推動大規模的運 動健身參與人口;還有代表各縣 市 機 關 所 組 成 的 體 育 休 閒 協 會 (VSG)負責處理各地的運動與 休 閒 單 位 的 利 益 ; 代 表 體 育 教 師 的 組 織KVLO;代表運動教練 組織NL Coach;代表身心障礙運 動 組 織Gehandicaptensport Neder-land;代表荷蘭反運動禁藥的組 織Dopingautoriteit等等。 結語 總 體 而 言 , 荷 蘭 政 府 的 運 動政策,是聚焦於以社會目的。 改善健康、增加社會凝聚力、刺 激頂尖運動則是荷蘭體育政策的 三大重點。這些重點導向「運動 社會的發展」,因為「運動的價 值是政府所重視的」,使國民過 得健康的生活、參與並有優異的 表現、生活在人民互動良好的社 會中。至此可歸納幾點如下: (一) 荷 蘭 運 動 人 口 佔 全 國 人 口 極 高 的 比 例 , 運 動 設 施 的 建 設 十 分 完 善 有 秩 序性。 (二) 荷 蘭 推 展 運 動 以 健 康 為 訴 求 , 國 家 主 管 機 關 強 調 , 運 動 可 以 「 讓 人 和 社 會 重 生 」 , 以 運 動 作 為 解 決 「 年 輕 人 問 題 」 的 一 項 工 具 , 讓 運 動 的 價 值 不 僅 止 於 追 求 卓 越 的成績。 (三) 荷 蘭 人 民 視 運 動 為 生 活 的 一 部 分 , 自 願 性 運 動 組 織 完 整 。 荷 蘭 成 立 NOC*NSF保 護 聯 盟 , 擔 任 與 政 府 對 話 角 色 , 主 導 荷 蘭 運 動 政 策 走 向 , 使 荷 蘭 運 動 架 構 組 織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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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明 確 區 分 , 政 府 與 各 個 組 織 之 間 的 關 係 更 為 緊密。 (四) 中 央 政 府 提 升 運 動 預 算 , 給 予 全 國 運 動 組 織 壓 力 , 促 使 它 們 在 獲 得 政 府 補 助 金 的 同 時 , 也 必 須 對 社 會 做 出 貢 獻 與 回饋。 (五) 荷 蘭 強 調 全 民 運 動 , 亦 體 認 頂 尖 運 動 的 重 要 性 ,25 % 經 費 投 入 頂 尖 運 動 , 使 荷 蘭 頂 尖 運 動 成績在國際表現優異。 (六) 荷 蘭 的 運 動 組 織 創 立 了 一 個 有 力 的 遊 說 團 體 , 強 調 運 動 參 與 及 頂 尖 運 動 所 代 表 的 社 會 意 義 , 強 調 運 動 的 教 育 、 社 會 、 健 康 與 經 濟 功 能 , 此 外 , 運 動 亦 可 作 為 促 進 社 會 發 展 、 社 會 整 合 、 公 共 健 康 與 創 造 就 業的工具。 本 文 目 的 在 於 呈 現 較 不 為 國人所知的荷蘭運動文化風貌, 從認識荷蘭的整體運動文化介紹 開始,然後認識到荷蘭整個運動 政策的整體規劃,並瞭解其對推 動健康運動、全民運動與競技運 動所建構的幾個重要藍圖。荷蘭 的單車文化發展經驗,以及日常 生活中的教育、實踐之介紹,希 望有助於我國節能減碳政策與體 育運動的整體規劃與執行面的有 效推動。 延申閱讀 荷 蘭 運 動 與 身 體 活 動 協 會 :www. nisb.nl 荷 蘭 體 育 休 閒 協 會V S G:w w w . sportengemeenten.nl荷 蘭 體 育 教 師 組 織KVLO:www. kvlo.nl
荷蘭運動教練組織NL Coach:www. nlcoach.nl
身 心 障 礙 運 動 組 織 Gehandicapten-sport Nederland: www.gehand-icaptensportnederland.nl
荷蘭反運動禁藥的組織 Dopingauto-riteit:www.dopingautoriteit.nl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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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essen-Raaphorst, A., & Breedveld, K. (2009). Sport in the Nether-lands 2009. Netherlands Insti-tute for Social Research. Hague, NL: W. J. H. Mulier Instituut. The Ministry of Health, Welfare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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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karski, W., Petry, K., Groll, M., & Mittag, J. (2009). A perfect match? Sport and the European Union. Aachen: Meyer & Meyer Sport.
White, C., & Boucke, L. (2010). The UnDutchables: an observation of the Netherlands, its culture and its inhabitant(6th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