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章 分 四 節 探 討 幼 稚 園 團 體 討 論 與 教 師 發 問 的 文 獻 , 第 一 節 呈 現 教 室 中 的 團 體 性 討 論 , 第 二 節 呈 現 團 體 討 論 中 的 教 師 發 問 , 第 三 節 呈 現 教 師 發 問 的 相 關 研 究 , 第 四 節 呈 現 相 關 研 究 對 本 研 究 的 啟 示 。
第 一 節 教 室 中 的 團 體 性 討 論
本 節 從 一 般 對 討 論 的 定 義 開 始 談 起 , 再 進 入 教 學 法 中 的 討 論 , 最 後 再 切 入 幼 稚 園 裡 的 團 體 討 論 。
壹 、 一 般 對 討 論 的 定 義
辭 海 (1992) 將 「 討 論 」 解 釋 為 「 探 討 尋 究 , 議 論 得 失 」
( 頁 4734)。 當 代 國 語 大 辭 典 ( 1985) 將 討 論 定 義 為 「 對 於 某 事 探 索 研 究,尋 求 最 後 的 結 論 」( 頁 1207)。韋 氏 字 典(Webster ’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1986) 對 於 「 討 論 」 的 解 釋 有 二 :(1) 公 開 地 對 問 題 進 行 思 索 , 以 非 正 式 的 討 論 來 尋 求 真 理 和 澄 清 困 惑 ;(2) 用 說 或 寫 的 方 式 對 主 題 進 行 正 式 或 有 條 理 的 處 理 (p.648 )。 綜 觀 上 述 的 定 義 可 以 發 現 , 討 論 基 本 上 是 一 個「 探 究 」的 過 程 , 藉 由 探 究 某 事 或 某 物 的 歷 程 來 形 成「 判 斷 」 和 「 結 論 」, 而 討 論 的 方 式 可 以 是 正 式 的 , 也 可 以 是 非 正 式 的 , 可 以 是 口 說 的 , 也 可 以 是 書 寫 的 。
然 而 學 者 在 進 行 與 「 討 論 」 相 關 的 寫 作 和 研 究 時 , 常 對 討 論 下 不 同 的 定 義 和 詮 釋 。 例 如 :Dillon( 1994)認 為「 討 論 不 只 是 『 說 話 』(talk) 而 已 , 它 是 一 種 團 體 的 互 動 , 而 這 個 互 動 不 僅 僅 是 智 力 上 的 交 流 , 還 包 含 了 社 會 、 道 德 、 情 緒 和 個 人 的 互 動 」(p.12), 他 特 別 強 調 : 討 論 既 不 是 複 誦 ( recitation), 也 不
是 談 話 (conversation )。 他 將 討 論 定 義 為 : 一 種 團 體 互 動 的 特 殊 形 式 , 人 們 在 討 論 中 的 談 話 是 來 來 回 回 進 行 的 , 參 與 討 論 的 成 員 對 所 關 注 的 問 題 和 不 同 的 觀 點 , 進 行 交 流 和 檢 視 , 以 形 塑 出 他 們 的 答 案 、 增 進 他 們 的 知 識 、 瞭 解 、 鑑 賞 和 判 斷 , 以 及 他 們 對 某 個 事 件 的 決 定 、 解 決 方 式 或 行 動 。 他 認 為 討 論 的 先 決 條 件 應 該 是 : 人 們 對 某 些 事 物 產 生 疑 問 , 並 想 找 出 答 案 , 如 果 沒 有 問 題 , 或 者 問 題 已 經 有 了 答 案 、 已 經 獲 得 解 決 , 亦 或 是 某 些 經 驗 對 他 們 來 說 是 很 平 常 的 、 是 無 須 進 行 爭 論 的 感 受 或 價 值 觀 , 那 麼 討 論 就 不 會 進 行 。Potter 和 Andersen( 1970/1988) 在
《 有 效 的 討 論—實 習 手 冊 》 一 書 中 將 討 論 定 義 為 「 一 組 分 擔 團 體 之 領 導 責 任 的 人 ,『 有 目 標 的 』(purposeful )、『 有 體 系 的 』
(systematic)、『 用 口 頭 』的 方 式 來 交 換(oral exchange)『 觀 念 』、
『 事 實 』 與 『 意 見 』」( 頁 2)。
許 多 探 討 教 室 情 境 中 進 行 討 論 的 研 究 , 也 會 對 「 討 論 」 加 以 定 義 。 例 如 : 蔡 敏 玲 (2001) 在 探 究 幼 稚 園 大 班 與 國 小 一 年 級 教 室 之 師 生 互 動 研 究 中 , 將 討 論 定 義 為 「 在 一 人 以 上 的 互 動 情 境 裡 , 多 人 針 對 同 一 主 題 , 產 生 多 輪 次 的 談 話 , 而 這 些 話 語 之 間 有 意 義 上 的 聯 繫 、 延 展 或 開 拓 的 現 象 」( 頁 46 )。 張 靜 文
(1997) 在 探 究 幼 稚 園 教 室 中 的 討 論 情 況 與 歷 程 之 研 究 , 將 討 論 定 義 為 「 一 群 人 針 對 某 一 話 題 、 問 題 或 事 件 , 進 行 問 答 、 陳 述 意 見 或 提 出 建 議 , 並 且 對 他 人 所 提 出 關 於 該 主 題 之 言 論 提 出 自 己 看 法 的 語 言 互 動 」( 頁 6)。
貳 、 教 學 法 中 的 討 論
林 寶 山 (1998) 在 《 教 學 原 理 與 技 巧 》 一 書 中 有 對 「 討 論 教 學 法 」進 行 一 番 論 述 ,「 討 論 教 學 法(discussion method)」是
「 教 師 與 學 生 共 同 就 某 一 主 題 進 行 探 討 , 以 尋 求 答 案 或 大 多 數
成 員 所 接 受 的 意 見 」( 頁 155), 在 討 論 的 過 程 中 , 所 有 成 員 的 意 見 可 以 充 分 地 進 行 溝 通 , 這 將 有 助 於 培 養 思 考 及 價 值 判 斷 的 能 力 , 也 能 養 成 學 生 接 受 不 同 觀 點 和 意 見 的 開 放 胸 襟 。 此 外 , 國 立 編 譯 館 (2000) 所 編 之 《 教 育 大 辭 書 》 中 也 有 對 「 討 論 教 學 法 」做 出 解 釋 ,「 討 論 教 學 法 是 採 用 對 話 的 形 式 , 使 教 師 與 學 生 、 學 生 與 學 生 , 相 互 交 換 意 見 和 觀 點 , 以 達 到 某 一 學 習 目 的 的 教 學 方 法 」( 頁 171), 討 論 的 主 題 和 目 標 要 很 明 確 , 以 免 討 論 過 於 龐 雜 而 降 低 學 習 的 效 果 。
盧 素 碧(2002)在 其《 幼 兒 教 育 課 程 理 論 與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 一 書 中 將 「 討 論 法 」 歸 為 幼 稚 園 一 般 常 用 的 教 學 方 法 中 的 其 中 一 種 。 她 指 出 , 幼 稚 園 裡 所 進 行 的 「 討 論 」 多 用 在 活 動 前 , 主 要 的 目 的 多 在 引 發 幼 兒 對 教 學 主 題 的 興 趣 , 另 外 還 有 一 種 「 分 享 討 論 」 多 用 在 活 動 之 後 , 例 如 : 參 觀 後 、 故 事 講 完 後 、 集 體 創 作 後 、 角 落 活 動 後 、 科 學 實 驗 遊 戲 後 等 , 主 要 目 的 多 在 引 發 幼 兒 分 享 活 動 中 的 過 程 與 所 觀 察 到 的 事 物 。
Wilen( 1990)認 為 討 論 對 不 同 的 人 而 言 , 有 不 同 的 意 義 。 在 教 學 的 情 境 中 , 對 教 師 而 言 , 討 論 意 指 的 應 該 是 教 師 與 學 生 進 行 一 個「 教 育 的(educative)」、「 反 思 的( reflective)」和「 結 構 性 的 (structured )」 團 體 談 話 ( group conversation )。 Wilen 進 一 步 提 到 , 班 級 所 形 成 的 團 體 人 數 多 在 20-30 人 之 間 , 所 進 行 的 談 話 為 一 群 熟 悉 的 人 所 進 行 的 非 正 式 的 社 會 性 意 見 或 感 受 的 交 流 。 討 論 的 「 教 育 性 」 指 教 師 提 供 目 的 與 方 向 , 使 其 達 到 教 學 的 目 標;「 反 思 性 」指 教 師 鼓 勵 學 生 進 行 高 認 知 層 次 的 批 判 和 創 造 性 思 考 ;「 結 構 性 」 指 此 談 話 是 有 組 織 的 , 且 由 領 導 者
(leader) 所 引 導 的 。
綜 觀 上 述 , 廣 義 的 來 說 , 一 般 所 謂 的 「 討 論 」 是 人 們 藉 由 口 語 或 書 寫 的 互 動 來 對 事 理 進 行 探 究 及 意 見 交 流 的 過 程 , 討 論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瞭 解 或 解 決 對 參 與 者 有 意 義 或 重 要 的 問 題 。 但 對 不 同 社 群 的 人 而 言 , 討 論 卻 有 不 同 的 意 涵 及 目 的 。 教 師 在 教 室 中 與 學 生 所 進 行 的 團 體 性 討 論 , 在 人 數 上 就 較 一 般 討 論 來 得 多 , 談 話 的 目 的 除 了 進 行 意 見 和 感 受 的 交 流 外 , 與 一 般 討 論 定 義 的 不 同 之 處 , 主 要 在 於 其 具 有 「 教 育 性 」、「 反 思 性 」 及 「 結 構 性 」 三 項 特 質 , 即 教 室 中 所 進 行 的 討 論 應 具 有 教 育 的 目 標 、 教 師 應 鼓 勵 學 生 進 行 批 判 和 創 造 性 的 思 考 , 以 及 教 師 應 有 計 畫 、 有 結 構 地 來 引 導 學 生 進 行 討 論 。 此 外 , 不 同 教 育 場 域 所 進 行 的 團 體 性 討 論 , 無 論 在 目 的 、 內 容 或 進 行 的 方 式 上 , 也 可 能 有 所 不 同 , 因 此 , 以 下 針 對 幼 稚 園 裡 所 進 行 的 團 體 討 論 作 進 一 步 地 探 討 。
參 、 幼 稚 園 裡 的 團 體 討 論
除 了 因 為 討 論 教 學 法 的 應 用 , 而 有 「 團 體 討 論 」 與 「 分 享 討 論 」之 說 法 外( 盧 素 碧 ,2002), 討 論 也 是 幼 稚 園 所 進 行 的 團 體 活 動 之 一。幼 稚 園 內 的 團 體 活 動,指 的 是 在 某 一 段 時 間 內「 所 有 的 幼 兒 集 中 在 教 室 內 某 個 固 定 的 區 域 裡 , 在 教 師 的 引 領 下 進 行 討 論 、 分 享 、 解 說 、 示 範 、 說 故 事 、 音 樂 、 唱 遊 、 律 動 、 體 能 活 動 、 團 體 遊 戲 、 兒 歌 、 手 指 謠 、 戲 劇 活 動 以 及 觀 賞 錄 影 帶 等 」( 陳 雅 美 ,1998, 頁 3), 而 團 體 活 動 中 又 以 「 團 體 討 論 」 及 「 分 享 」 與 一 個 幼 稚 園 教 室 的 課 程 與 教 學 的 發 展 及 演 變 最 為 息 息 相 關 。
幼 稚 園 團 體 討 論 的 安 排 大 致 可 略 分 為 下 列 四 種 型 式 :( 一 ) 進 行 討 論 ;( 二 ) 進 行 分 享 ;( 三 ) 討 論 與 分 享 合 併 進 行 ;( 四 ) 討 論 與 分 享 接 續 進 行 。 各 班 所 安 排 的 團 體 討 論 型 式 可 能 不 只 有 一 種 , 故 下 面 的 舉 例 僅 為 了 呈 現 某 一 種 型 式 在 幼 稚 園 作 息 安 排 的 概 況 , 並 不 代 表 舉 例 的 園 所 或 班 級 , 僅 符 合 某 一 種 型 式 。
( 一 ) 進 行 討 論
蔡 敏 玲 (2001 ) 研 究 的 幼 稚 園 教 室 , 採 大 單 元 教 學 模 式 , 在 週 二 和 週 四 的 上 午 會 安 排 兩 個 「 討 論 」 的 時 段 , 一 個 為 「 單 元 討 論 」, 另 一 個 則 為 「 討 論 」。 討 論 的 內 容 主 要 包 含 單 元 主 題 和 偶 發 事 件 的 討 論 。 該 班 一 週 活 動 表 , 見 表 2-1-1。
表 2-1-1 台 北 市 永 慶 國 小 附 設 幼 稚 園 綿 羊 班 一 週 活 動 表
星 期 一 星 期 二 星 期 三 星 期 四 星 期 五 星 期 六
日 記 圖 圖 書 音 樂 欣 賞 寫 前 練 習 摺 紙 玩 具 分 享
分 享 日 記 圖 單 元 討 論 體 能 活 動 單 元 故 事 自 然 科 學 戶 外 活 動
影 片 欣 賞 單 元 歌 曲 工 作 討 論 作 業 故 事
影 片 欣 賞 數 量 形 美 勞 節 奏 樂 團 體 遊 戲 故 事
引 自 蔡 敏 玲 (2001 ) 尋 找 教 室 團 體 互 動 的 節 奏 與 變 奏 — 教 育 質 性 研 究 歷 程 的 展 現 。 台 北 市 : 桂 冠 。 頁 1 4 1。
( 二 ) 進 行 分 享 1. 假 日 生 活 的 分 享
南 海 實 驗 幼 稚 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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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週 一 的 上 午 安 排 了 約 30 分 鐘 的 生 活 經 驗 和 週 末 活 動 的 分 享 。 該 園 週 一 至 週 五 之 作 息 流 程 表 ( 由 於 該 園 於 下 午 時 段 並 無 安 排 團 體 討 論 的 時 間 , 故 在 此 省 略 下 午 時 段 之 內 容 ), 見 表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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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海 實 驗 幼 稚 園 : 一 所 位 於 台 北 市 萬 華 區 之 公 立 幼 稚 園 , 以 進 行 方 案 教 學 著
稱 。
表 2-1-2 台 北 市 南 海 實 驗 幼 稚 園 一 週 作 息 流 程 表
時 間 週 一 上 午 週 二 〜 週 五
07: 30〜 08: 30 幼 兒 入 園 , 親 師 會 談
08: 30〜 09: 00 早 餐 , 親 師 會 談 早 餐
09: 00〜 10: 00 晨 間 運 動 分 區 活 動 , 庭 院 活 動 10: 00〜 10: 30 生 活 經 驗 分 享
週 末 活 動 分 享
分 享 與 討 論,感 性 活 動
10: 30〜 11: 10 10:30〜 11:20-30
週 六 的 延 伸 活 動,主 題 資 源 探 索 ( 每 月 一 次 )
/ 安 全 教 育
小 組/ 分 區 延 伸 活 動 方 案 教 學
統 整 自 漢 菊 德 (1 9 9 8 ) 成 為 一 個 人 的 教 育 : 南 海 實 幼 對 全 人 教 育 的 詮 釋 。 台 北 縣 : 光 佑 。 頁 1 6 1 - 1 6 2 。
與 上 述 例 子 類 似 的 還 有 蔡 敏 玲(2001)研 究 的 幼 稚 園 教 室 , 每 週 在 假 日 後 的 早 晨 也 會 安 排 一 次 的 分 享 時 段 , 老 師 通 常 讓 幼 兒 畫 日 記 圖 , 再 讓 幼 兒 進 行 日 記 圖 的 分 享 , 其 安 排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讓 幼 兒 有 機 會 分 享 自 己 的 假 日 生 活 經 驗 , 見 表 2-1-1。
2. 學 習 區 及 角 落 活 動 的 分 享
除 了 假 日 生 活 經 驗 的 分 享 時 段 之 外 , 常 見 的 分 享 時 段 安 排 還 包 括 了 「 學 習 區 活 動 」 和 「 角 落 活 動 」 的 分 享 。
(1) 學 習 區 活 動 分 享
王 雅 貞 (2002 ) 研 究 的 幼 稚 園 大 班 教 室 , 其 園 所 每 週 會 進 行 三 天 的 學 習 區 活 動 , 其 採 全 園 混 齡 的 方 式 進 行 , 由 幼 兒 在 入 園 後 自 由 選 擇 自 己 想 去 的 學 習 區,每 個 學 習 區 至 多 可 容 納 18 名 幼 兒 , 每 區 負 責 之 教 師 在 學 習 區 內 安 排 足 夠 之 教 具 或 活 動 。 王 雅 貞 所 研 究 的 班 級 在 學 習 區 活 動 結 束 、 幼 兒 回 到 原 班 之 後 , 教 師 會 安 排 分 享 的 活 動 , 由 幼 兒 輪 流 當 主 持 人 , 主 持 之 幼 兒 先 到 教 室 前 方 , 先 分 享 自 己 於 學 習 區 的 經 驗 , 之 後 再 指 定 分 享 的 幼 兒 或 主 動 分 享 的 幼 兒 上 台 說 話 。 該 班 之 每 日 作 息 流 程 ( 由 於 該 班 於 下 午 時 段 並 無 安 排 團 體 討 論 的 時 間 , 故 在 此 省 略 下 午 時 段
之 流 程 內 容 ), 見 表 2-1-3。
表 2-1-3 王 雅 貞 研 究 班 級 之 每 日 作 息 流 程 表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入 園 〜08 : 30 快 樂 晨 光
08: 30〜 09: 00 早 點 時 間
09: 00〜 09: 30 戶 外 活 動
09: 45〜 10: 35 學 習 區 活 動
10: 35〜 10: 50 學 習 區 分 享 活 動
10: 50〜 11: 20 各 班 團 體 活 動 或 分 組 活 動 11: 20〜 11: 30 整 理 、 準 備 放 學 ( 半 日 制 )
統 整 自 王 雅 貞 (2 0 0 2 ) 合 作 性 對 話 學 習 歷 程 之 行 動 研 究 〜 以 一 個 幼 稚 園 大 班 為 例 。 台 北 市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幼 兒 教 育 教 學 碩 士 學 位 班 碩 士 論 文 , 台 北 市 。 頁 22。
(2) 角 落 活 動 分 享
張 靜 文 (1997 ) 研 究 的 兩 個 幼 稚 園 大 班 教 室 , 其 園 所 會 在 每 天 的 角 落 活 動 時 間 ( 指 幼 兒 可 依 自 己 的 興 趣 選 擇 喜 歡 的 角 落 進 行 活 動 , 例 如 : 積 木 角 、 娃 娃 角 、 益 智 角 等 ) 之 後 , 安 排 一 個 角 落 分 享 的 時 間 , 在 這 段 時 間 裡 , 全 班 師 生 齊 聚 一 堂 , 分 享 當 天 在 角 落 活 動 中 工 作 的 情 形 或 遇 到 的 問 題 , 以 作 為 下 午 或 第 二 天 角 落 活 動 時 修 正 的 參 考 。
( 三 ) 討 論 與 分 享 合 併 進 行
佳 美 幼 稚 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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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 是 在 每 天 的 上 午 , 安 排 約 20 分 鐘 的 分 享 討 論 時 間 , 在 這 段 時 間 內 , 教 師 與 幼 兒 主 要 在 討 論 與 分 享 剛 才 角 落 玩 出 的 內 容 , 並 討 論 如 何 進 一 步 發 展 。 分 享 討 論 的 意 義 主 要 包 括 :(1) 教 師 與 幼 兒 藉 由 討 論 共 同 建 構 知 識 ;( 2) 藉 由 全 班 的 討 論 , 幼 兒 彼 此 之 間 對 教 學 主 題 有 共 識 的 目 標 ( 劉 玉 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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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 美 幼 稚 園 : 一 所 位 於 台 北 縣 永 和 市 之 私 立 幼 稚 園 , 以 進 行 主 題 教 學 聞 名 。
2001; 光 佑 文 化 編 輯 部 編 , 1996)。 該 園 每 日 上 午 活 動 之 安 排 概 況 , 見 表 2-1-4。
表 2-1-4 台 北 縣 私 立 佳 美 幼 稚 園 一 日 作 息 時 間 表
時 間 活 動 安 排
08: 30〜 10: 00 角 落 活 動
10: 00〜 10: 20 分 享 討 論
10: 20〜 10: 40 點 心
10: 40〜 11: 30 分 組 活 動
統 整 自 光 佑 文 化 編 輯 部 編 (1996 ) 幼 兒 教 育 模 式 1— 世 界 幼 教 趨 勢 與 台 灣 本 土 經 驗 。 台 北 縣 : 光 佑 。 頁 286。
南 海 實 驗 幼 稚 園 在 週 二 到 週 五 的 上 午 10: 00〜 10: 30 的 這 段 時 間 , 教 師 會 與 幼 兒 進 行 分 享 與 討 論 ( 見 表 2-1-2)。 該 園 將 團 體 討 論 視 為 創 造 方 案 的 歷 程 , 師 生 從 活 動 及 生 活 經 驗 中 分 享 所 見 所 聞 、 所 感 所 想 , 並 提 出 問 題 , 共 商 解 決 之 道 , 倘 若 問 題 無 法 立 即 解 決,則 發 展 成 方 案 以 作 進 一 步 地 探 討。漢 菊 德(1998)
認 為 一 般 教 學 中 的 分 享 , 僅 止 於 經 驗 分 享 , 或 請 其 他 幼 兒 幫 忙 解 決 某 位 幼 兒 遭 遇 到 的 難 題 , 教 師 並 沒 有 進 一 步 深 入 討 論 他 們 的 經 驗 , 故 不 能 凝 聚 共 識 、 找 到 主 題 。
( 四 ) 討 論 與 分 享 接 續 進 行
陳 雅 美 (1999 ) 研 究 的 兩 個 進 行 方 案 教 學 的 班 級 內 , 每 天 上 午 的 活 動 安 排 , 幾 乎 都 固 定 以 「 團 體 討 論→分 組 活 動 → 團 體 分 享 」 組 成 。 團 體 討 論 多 半 在 進 行 與 主 題 相 關 的 討 論 , 歷 時 約 25 分 鐘 ; 分 組 活 動 後 的 團 體 分 享 , 主 要 在 提 供 幼 兒 發 表 和 討 論 的 機 會 , 讓 幼 兒 可 以 分 享 分 組 活 動 時 的 過 程 和 經 驗 , 或 由 老 師 引 起 與 分 組 活 動 或 常 規 相 關 的 問 題 和 幼 兒 進 行 討 論 , 歷 時 約 30 分 鐘 。 兩 班 之 作 息 流 程 表 , 見 表 2-1-5。
表 2-1-5 陳 雅 美 研 究 對 象 班 級 之 作 息 流 程 表
班 級 一 班 級 二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09: 0 0 - 0 9: 50 點 心 時 間 09: 0 0 - 0 9: 30 晨 會 09: 3 0 - 1 0: 00 點 心 時 間 09: 5 0 - 1 0: 15 團 體 討 論
10: 0 0 - 1 0: 30 團 體 討 論
10: 1 5- 11: 10 分 組 工 作 時 間 10: 30 -11: 15 自 由 選 擇 與 方 案 相 關 活 動 11: 1 0- 11: 30 團 體 分 享 11: 15- 11: 30 團 體 分 享
統 整 自 陳 雅 美 (1 9 9 9 ) 幼 稚 園 方 案 將 學 團 體 討 論 之 分 析 研 究 : 二 個 不 同 教 室 之 比 較 。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12 , 頁 544 。
張 靜 文 (1997 ) 所 研 究 的 兩 個 幼 稚 園 大 班 教 室 , 其 每 天 上 午 所 安 排 的 「 學 習 活 動 」 時 間 , 也 就 是 10: 00〜 11: 30 的 這 一 個 半 小 時 中 , 幾 乎 以 「 團 體 討 論→角 落 時 間 →分 享 時 間 」 所 組 成 。 團 體 討 論 主 要 是 教 師 集 合 全 班 幼 兒 一 起 進 行 主 題 內 容 或 生 活 事 件 的 分 享 、 討 論 或 腦 力 激 盪 , 師 生 藉 由 團 體 討 論 來 籌 畫 主 題 進 行 的 內 容 與 方 向 ; 分 享 時 間 的 目 的 與 內 容 已 於 前 面 「 角 落 活 動 的 分 享 」 時 呈 現 , 在 此 不 加 贅 述 。
幼 稚 園 教 室 中 所 進 行 的 團 體 討 論 , 其 目 的 與 功 能 又 為 何 呢 ? 高 儷 育 (2000) 發 現 其 所 研 究 的 一 個 大 班 教 室 , 教 師 進 行 團 體 討 論 的 目 的 可 歸 納 為 下 列 八 種 , 包 括(1)解 決 問 題 : 教 師 利 用 團 體 討 論 時 間 提 出 一 個 待 解 決 的 問 題 , 透 過 與 幼 兒 的 對 話 , 產 生 解 決 問 題 的 方 法 。(2) 學 習 的 楷 模 : 教 師 利 用 團 體 討 論 的 機 會 來 進 行 分 享 , 並 提 出 一 些 楷 模 如 , 作 品 、 行 為 或 態 度 作 為 討 論 的 焦 點,再 透 過 發 問 或 說 明 讓 幼 兒 學 習 好 的 行 為。(3)
統 整 舊 經 驗 與 介 紹 新 知 : 以 幼 兒 的 舊 經 驗 為 基 礎 , 進 一 步 介 紹 相 關 的 新 知 識 給 幼 兒 。(4) 澄 清 : 教 師 把 學 習 中 可 能 導 致 認 知 不 清 楚 的 情 況 當 作 團 體 討 論 的 內 容 , 藉 此 澄 清 幼 兒 的 想 法 或 認
知 。(5) 傳 遞 訊 息 : 教 師 會 將 與 幼 兒 有 關 且 正 在 發 生 的 生 活 事 件 訊 息 傳 遞 給 幼 兒 , 或 是 傳 遞 注 意 事 項 。(6) 分 享 : 教 師 提 供 幼 兒 機 會 來 表 達 他 們 不 同 的 生 活 經 驗 , 依 據 分 享 內 容 的 性 質 可 分 為 照 片 分 享 、 作 品 分 享 、 親 子 作 業 分 享 或 經 驗 分 享 。(7 ) 提 醒 常 規 : 老 師 利 用 一 小 段 時 間 提 醒 幼 兒 一 些 常 規 性 的 問 題 , 例 如 : 吃 飯 時 、 說 話 時 、 看 書 時 、 做 事 情 時 和 想 事 情 時 的 規 範 等 。
(8) 交 代 工 作 : 單 純 以 「 工 作 」 為 討 論 的 內 容 , 僅 出 現 在 學 期 快 結 束 前 的 幾 週 , 教 師 通 常 是 指 令 的 傳 遞 者 , 孩 子 是 行 動 者 , 或 許 並 不 具 備 討 論 的 性 質 , 但 確 實 出 現 於 其 研 究 對 象 所 進 行 的 團 體 討 論 時 間 中 。
陳 雅 美 (1999) 在 研 究 中 發 現 , 在 進 行 方 案 教 學 的 幼 稚 園 教 室 中 , 團 體 討 論 的 安 排 主 要 是 透 過 師 生 互 動 來 達 成 以 下 的 各 項 功 能 :(1) 回 顧 目 前 方 案 從 過 去 到 現 在 的 發 展 ;( 2) 檢 視 方 案 最 近 的 工 作 進 度 ;(3) 確 立 目 前 方 案 未 來 的 工 作 方 向 ;( 4)
引 導 幼 兒 確 定 方 案 的 內 容 ;(5) 凝 聚 團 體 的 力 量 , 解 決 方 案 所 遭 遇 的 問 題 ;(6) 邀 請 幼 兒 分 享 他 們 的 想 法 和 作 品 ;( 7) 提 供 幼 兒 發 表 他 們 對 於 某 一 事 件 的 想 法 ;(8) 分 享 與 方 案 有 關 的 圖 畫 書 或 物 品 等 ;(9) 向 幼 兒 解 說 與 方 案 有 關 的 概 念 、 現 象 或 事 物;(10)綜 合 上 述 的 討 論 結 果,為 當 日 的 團 體 討 論 做 總 結;(11)
預 告 幼 兒 在 自 由 選 組 時 間 內 可 以 選 擇 參 與 的 活 動;(12)為 幼 兒 提 供 的 不 同 的 解 決 方 法 進 行 表 決 ;(13) 宣 布 相 關 事 項 ;( 14)
隨 機 解 決 幼 兒 間 的 紛 爭 。
羅 採 姝 (1997) 在 研 究 中 發 現 , 該 研 究 之 幼 稚 園 班 級 進 行 團 體 討 論 的 功 能 主 要 有 以 下 三 個 :(1) 遊 戲 規 則 的 轉 運 : 教 師 透 過 團 體 討 論 , 與 幼 兒 共 同 規 劃 、 創 造 和 訂 定 進 入 角 落 時 如 何 去 玩 的 遊 戲 規 則 和 教 室 文 化 ;(2) 廣 告 宣 傳 功 能 : 透 過 幼 兒 分 享 角 落 的 經 驗 , 吸 引 有 興 趣 的 幼 兒 參 與 ;(3) 發 展 主 題 : 創 造
並 發 展 主 題 的 內 容 。
蔡 敏 玲 (2001) 認 為 「 團 體 討 論 」 的 功 能 有 :( 1) 幼 兒 有 將 經 驗 轉 化 為 話 語 的 機 會 。(2) 老 師 能 與 幼 兒 一 起 統 整 幼 兒 間 不 同 的 學 習 經 驗 。(3) 師 生 共 同 構 思 正 進 行 之 活 動 的 延 伸 方 式 與 內 容 , 或 決 定 下 一 個 活 動 的 主 題 。(4) 解 決 發 生 在 這 一 班 的 各 類 問 題 。(5) 老 師 從 上 述 各 種 功 能 不 同 的 言 談 中 , 初 步 瞭 解 兒 童 的 想 法 ( 頁 42)。 而 「『 分 享 式 的 團 體 討 論 』 可 以 由 幼 兒 的 生 活 來 影 響 課 程 , 並 與 其 他 活 動 發 生 連 結 , 也 就 是 說 , 如 果 學 校 的 課 程 要 成 為 幼 兒 經 驗 的 一 部 份 , 首 先 , 幼 兒 的 經 驗 必 須 成 為 學 校 課 程 的 基 礎 」( 頁 321)。
綜 觀 上 述 , 幼 稚 園 所 進 行 的 團 體 討 論 主 要 可 分 為 : 團 體 討 論 中 的 「 討 論 」 與 「 分 享 」 時 段 兩 種 , 唯 在 兩 時 段 的 安 排 上 , 各 園 各 班 會 依 其 需 求 和 目 的 而 有 不 同 的 安 排 , 不 過 大 致 可 略 分 為 四 種 不 同 的 型 式 , 包 括(1)進 行 討 論 : 主 要 在 探 討 與 主 題 相 關 的 內 容 , 或 是 偶 發 事 件 的 討 論 ;(2) 進 行 分 享 : 分 享 的 內 容 包 含 假 日 生 活 經 驗 、 學 習 區 活 動 或 角 落 活 動 的 分 享 ;(3) 討 論 與 分 享 合 併 進 行 : 其 被 視 為 建 構 、 創 造 主 題 的 一 種 歷 程 , 討 論 與 分 享 的 內 容 兼 具 , 主 要 的 目 的 在 凝 聚 全 班 對 教 學 主 題 的 共 識 ;(4) 討 論 與 分 享 接 續 進 行 : 主 要 將 團 體 討 論 、 角 落 /分 組 活 動 、 活 動 後 的 團 體 分 享 視 為 接 續 進 行 的 三 個 過 程 , 主 要 以 團 體 討 論 來 引 起 或 籌 畫 主 題 、 以 角 落/分 組 活 動 來 進 行 主 題 的 相 關 活 動 , 再 以 團 體 分 享 作 為 結 束 的 活 動 , 讓 幼 兒 可 以 分 享 、 發 表 在 活 動 中 的 所 見 所 聞 、 所 思 所 想 。
從 上 述 對 於 幼 稚 園 團 體 討 論 的 「 目 的 」 和 「 功 能 」 來 看 可 發 現,雖 就 時 段 和 內 容 的 安 排 可 將 團 體 討 論 分 為「 討 論 」與「 分 享 」 兩 時 段 , 但 或 許 由 於 教 師 於 教 學 現 場 的 安 排 較 為 彈 性 的 關
係 , 在 團 體 討 論 時 間 , 教 師 進 行 團 體 討 論 的 意 圖 可 能 不 僅 只 於
「 討 論 」 或 「 分 享 」 而 已 , 其 中 可 能 會 包 括 「 教 學 」 或 「 告 知 資 訊 」 等 其 他 的 目 的 。 由 此 可 知 ,「 討 論 」 與 「 分 享 」 雖 為 團 體 討 論 中 常 見 的 活 動 , 但 教 師 仍 可 能 因 應 教 學 或 其 他 的 考 量 或 需 要 , 在 團 體 討 論 時 間 進 行 討 論 與 分 享 以 外 的 活 動 安 排 。
第 二 節 團 體 討 論 中 的 教 師 發 問
本 節 呈 現 教 師 發 問 的 意 義 與 內 涵 , 以 及 教 師 發 問 的 問 題 類 型 兩 部 分 。
壹 、 教 師 發 問 的 意 義 與 內 涵
發 問 是 教 師 在 教 室 裡 很 常 運 用 的 策 略 , 主 要 用 來 鼓 勵 和 幫 助 學 生 參 與 教 室 中 的 複 誦 (recitation) 或 討 論 ( discussion)。
在 「 複 誦 」 時 , 師 生 的 談 話 呈 現 出 「 教 師 發 問→學 生 回 答 →教 師 評 鑑(I-R-E)」的 模 式,學 生 主 要 的 任 務 是 回 答 教 師 的 問 題 , 教 師 則 具 有 評 鑑 學 生 答 案 的 權 力 ; 在 「 討 論 」 時 , 教 師 與 學 生 皆 較 有 機 會 提 出 較 高 認 知 層 次 的 開 放 性 問 題 , 且 問 題 的 答 案 是 無 法 預 知 的 (Wilen, 1991)。 Dillon( 1994) 認 為 , 在 「 複 誦 」 時 , 教 師 的 提 問 不 在 於 問 學 生 未 知 的 問 題 , 而 是 希 望 學 生 展 現 已 知 的 知 識 ; 在 「 討 論 」 時 , 教 師 的 提 問 則 是 想 從 答 案 中 得 知 學 生 的 想 法 和 意 見 。
Kasulis( 1984) 認 為 討 論 的 領 導 者 , 最 基 本 的 工 具 就 是 所 提 出 的 「 問 題 」。 而 一 個 問 題 要 有 效 的 運 作 , 必 須 在 對 的 時 間 、 問 對 的 人—對 的 問 題 。
費 妮 等 人 (1984/1992) 認 為 兒 童 想 對 世 界 追 根 究 底 的 意 圖 , 可 透 過 教 師 的 溝 通 和 發 問 得 到 滋 養 。 因 此 , 教 師 最 重 要 的
功 能 就 是 「 提 出 好 問 題 」。 問 題 可 以 是 開 放 式 或 封 閉 式 的 :「 開 放 式 的 問 題 」可 以 鼓 勵 幼 兒 去 探 索 ;「 封 閉 式 的 問 題 」則 只 有 一 個 正 確 或 可 接 受 的 答 案 , 無 論 幼 兒 是 否 已 學 到 某 種 概 念 或 訊 息 , 封 閉 式 的 問 題 對 於 學 習 通 常 是 很 有 用 的 , 但 它 們 不 能 刺 激 兒 童 的 探 索 。 在 大 多 數 的 課 室 中 , 教 師 會 同 時 混 和 使 用 開 放 式 及 封 閉 式 的 問 題 , 混 和 的 情 況 則 受 教 師 價 值 觀 、 目 標 和 某 個 特 殊 情 境 本 質 的 影 響 , 因 此 , 認 識 一 種 問 題 的 目 的 將 有 助 於 教 師 使 用 時 的 選 擇 。
綜 觀 上 述 , 發 問 是 教 師 在 教 學 中 很 常 使 用 的 教 學 策 略 之 一 , 若 要 讓 教 師 的 問 句 發 揮 最 大 的 效 用 , 其 要 訣 為 : 在 對 的 時 間 、 問 對 的 人—對 的 問 題 。 一 般 而 言 , 在 「 複 誦 」 時 , 教 師 提 問 的 目 的 主 要 在 檢 測 學 生 答 案 的 正 確 性 , 在 「 討 論 」 時 , 教 師 提 問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想 獲 知 學 生 的 想 法 或 意 見 。 由 此 可 知 , 教 師 在 「 複 誦 」 與 「 討 論 」 時 , 發 問 的 目 的 在 本 質 上 是 所 不 同 。 顯 然 地 , 在 評 估 教 師 的 問 句 之 前 , 瞭 解 教 師 發 問 的 目 的 及 意 圖 是 很 重 要 的 。
貳 、 教 師 發 問 的 問 題 類 型
張 玉 成 (1999) 提 到 , 在 教 師 發 問 的 相 關 文 獻 中 , 問 題 分 類 的 方 法 是 主 要 探 究 的 主 題 之 一 , 其 原 因 包 括 :(1) 為 了 日 後 的 比 較 研 究 : 有 了 明 確 的 問 題 分 類 系 統 之 後 , 以 後 才 能 做 相 關 的 比 較 研 究 ;(2) 若 教 師 想 要 改 進 發 問 的 技 巧 , 必 須 先 熟 悉 問 題 分 類 的 方 法 。Sund 和 Carin( 不 詳 /1986) 也 認 為 教 師 若 要 改 善 發 問 的 技 術 或 想 要 提 出 好 的 問 題 , 都 必 須 學 習 怎 樣 把 問 題 分 類 , 因 為 將 問 題 分 類 的 措 施 會 成 為 一 個 驅 動 力 , 使 發 問 者 在 構 思 問 題 方 面 變 得 更 有 創 造 力 。
在 教 師 發 問 的 問 題 類 型 方 面 , 大 多 數 的 論 述 及 研 究 皆 以 學
生 回 答 問 題 時 , 其 所 涉 用 之 認 知 運 作 程 度 的 高 低 作 為 分 類 的 架 構 , 其 中 又 以 Sanders 的 問 題 分 類 法 ( Sanders, 1966, 引 自 張 玉 成,1999),以 及 Gallagher& Aschner 的 問 題 分 類 法( Gallagher
& Aschner,1963,引 自 張 玉 成,1999)最 常 被 使 用,也 最 常 見 。
G 以 認 知 運 作 來 分 類 的 問 題 類 型
問 題 內 容 的 探 討 到 了 1950 年 代 有 了 突 破 性 的 發 展,其 中 以 Bloom 的 認 知 性 教 育 目 標 和 Guilford 的 智 能 結 構 理 論 影 響 最 大,而 成 為 以 後 研 究 的 主 要 依 據,並 構 成 問 題 分 類 的 兩 大 系 統 。 Bloom 的 認 知 性 教 育 目 標 包 含 六 項: 知 識、 理 解、 應 用、 分 析 、 綜 合 和 評 鑑 等 , 根 據 此 架 構 提 出 問 題 分 類 法 最 為 成 功 的 學 者 為 Sander, 他 將 理 解 這 一 項 細 分 為 轉 譯 和 分 析 , 將 發 問 問 題 分 為 七 類 。Guilford 則 將 人 類 的 智 能 結 構 分 為 五 類 : 認 知 、 記 憶 、 擴 散 性 思 考 、 聚 斂 性 思 考 和 評 鑑 等 ,Gallagher 和 Aschner 這 兩 位 學 者 則 引 用 此 架 構 , 將 發 問 問 題 類 別 分 為 五 類 而 成 為 常 被 應 用 的 分 類 方 法 之 一 ( 張 玉 成 ,1999)。 以 下 陳 列 Sander 以 及 Gallagher& Aschner 的 問 題 分 類 方 式 :
( 一 )Sanders 的 問 題 分 類 法 ( Sanders, 1966, 引 自 張 玉 成 , 1999):
1. 記 憶 性 問 題 ( Memory)
要 求 學 生 回 憶 或 認 知 已 經 學 過 的 資 訊 , 包 括 事 實 、 定 義 、 通 則 、 價 值 觀 和 技 能 等 。例 如 : 今 天 是 公 元 幾 年 幾 月 幾 日 ?
2. 轉 譯 性 問 題 ( Translation)
學 生 回 答 問 題 時,需 要 將 原 資 料 轉 化 為 另 一 種 符 號 或 語 言 來 表 達 。例 如 : 什 麼 叫 做 「 地 心 引 力 」 ?
3. 解 釋 性 問 題 ( Interpretation)
學 生 回 答 問 題 時 , 需 要 能 針 對 兩 個 或 更 多 個 別 的 事 實 、 通 則、定 義、價 值 觀 或 技 能 等,其 中 包 括 了 比 較 的、應 用 的 、 數 據 的 、 歸 納 的 、 因 果 的 等 關 係 , 基 於 常 識 性 的 了 解 , 以 找 出 其 間 的 關 係 。例 如 : 長 方 形 與 正 方 形 有 什 麼 異 同 ?
4. 應 用 性 問 題 ( Application)
學 生 回 答 問 題 時,需 要 能 運 用 既 有 的 知 能 去 解 決 新 的 問 題 。例 如 : 教 室 內 與 書 寫 有 關 的 東 西 有 哪 些 ?
5. 分 析 性 問 題 ( Analysis)
學 生 回 答 問 題 時 , 需 要 依 據 事 實 、 思 考 法 則 ( 歸 納 、 演 繹 法 等 ) 或 由 實 際 的 例 子 去 分 析 其 關 係 。例 如 : 火 會 傷 人 , 所 以 人 不 要 用 火 , 對 嗎 ?
6. 綜 合 性 問 題 ( Synthesis)
學 生 回 答 問 題 時 , 需 要 應 用 想 像 、 別 出 心 裁 或 容 多 納 異 地 想 出 或 發 現 前 所 未 有 的 事 物 或 方 法,這 類 問 題 允 許 學 生 自 由 地 尋 求 各 種 不 同 的 答 案 。例 如 : 停 電 了 , 夜 晚 照 明 如 何 解 決 ?
7. 評 鑑 性 問 題 ( Evaluation)
學 生 回 答 問 題 時 , 需 要 先 設 定 自 己 的 標 準 或 價 值 觀 , 進 而 考 評 某 事 物 或 觀 念 。例 如 : 人 每 天 須 睡 足 八 小 時 嗎 ? 為 什 麼 ?
( 二 )Gallagher 和 Aschner 的 問 題 分 類 法 ( Gallagher &
Aschner, 1963, 引 自 張 玉 成 , 1999):
1. 認 知 —記 憶 性 問 題 ( Cognitive-memory)
學 生 回 答 問 題 時,主 要 是 針 對 事 實 或 其 他 事 項 作 回 憶 性 的 重 述 , 或 經 由 認 知 、 記 憶 和 選 擇 性 回 想 等 歷 程 去 尋 求 答 案 。例 如 : 最 接 近 太 陽 的 行 星 是 什 麼 ?
2. 聚 斂 性 問 題 ( Convergent)
學 生 回 答 問 題 時 , 需 要 對 所 接 受 到 的 , 或 所 記 憶 的 資 料 從 事 分 析 和 統 整 的 行 為,這 類 的 問 題 需 要 依 循 固 定 思 考 的 方 式 來 進 行 , 因 而 常 導 致 某 一 預 期 的 答 案 或 結 果 。例 如 : 小 明 有 2 5 元 , 用 去 7 元 , 還 剩 下 多 少 元 ?
3. 擴 散 性 問 題 ( Divergent)
學 生 回 答 問 題 時,可 以 獨 立 自 主 地 採 取 無 中 生 有 或 遇 水 架 橋 的 態 度 去 滋 生 見 解 , 改 變 想 法 或 做 前 瞻 透 視 。例 如 : 假 如 人 人 活 上 百 歲 , 社 會 現 象 將 有 什 麼 改 變 ?
4. 評 鑑 性 問 題 ( Evaluative)
學 生 回 答 問 題 時 , 必 須 先 設 定 標 準 或 價 值 觀 , 以 對 事 物 進 行 評 斷 或 選 擇 。例 如 : 司 馬 光 破 缸 救 人 的 行 為 , 你 有 何 意 見 ?
5. 常 規 管 理 性 問 題 ( Routine)
這 類 的 問 題 包 括 教 學 管 理 所 需 使 用 的 話 語 ,
例 如 :「 誰 講
話 ? 」
;或 是 對 人 或 意 見 表 示 贊 同 與 否 的 情 感 性 話 語,例 如:「 誰 有 更 好 的 意 見 ? 」。雖 然 大 多 數 的 研 究 都 採 上 述 之 問 句 分 類 方 式 來 進 行 教 師 發 問 的 研 究,但 Raphael 和 Pearson( 1985,引 自 林 怡 伶,2000)
則 認 為 問 題 的 類 型 和 思 考 之 間 的 關 聯 複 雜 , 高 層 次 的 問 題 對 於 一 個 已 知 答 案 的 學 生 而 言 , 答 題 可 能 只 是 回 憶 , 但 對 於 一 個 未 知 答 案 的 學 生 而 言 , 可 能 會 使 用 高 層 次 的 思 考 。Edward 和 Furlong( 1978, 引 自 林 怡 伶 , 2000) 更 提 到 , 言 談 必 須 與 情 境 相 關 聯 , 開 放 或 封 閉 的 問 題 , 取 決 於 它 們 在 何 種 情 境 下 被 問 , 或 當 老 師 在 評 估 答 案 時 , 對 於 適 當 或 正 確 的 表 達 是 否 早 有 一 套 標 準 。 由 此 可 見 , 學 生 回 答 問 題 的 能 力 , 以 及 教 師 發 問 的 目 的 與 情 境 , 在 評 估 教 師 發 問 類 型 的 同 時 , 應 當 同 時 予 以 考 量 , 其 推 斷 才 不 至 於 偏 頗 。
基 於 上 述 原 因 , 研 究 者 繼 而 搜 尋 不 同 的 問 句 分 類 系 統 , 結 果 發 現 兩 種 不 同 於 上 述 的 分 類 架 構 : 一 種 以 「 中 文 的 疑 問 句 類 型 」 為 分 類 的 架 構 , 另 一 種 則 以 「 教 師 發 問 的 意 圖 」 作 為 分 類 的 依 據 。
G 中 文 的 疑 問 句 類 型
湯 廷 池 (1988) 提 到 , 依 照 傳 統 的 分 析 , 國 語 的 「 疑 問 句 」
(question) 可 以 根 據 其 結 構 與 功 能 分 為 四 類 :( 一 ) 是 非 問 句
(yes-no question);( 二 )選 擇 問 句(disjunctive question);( 三 ) 正 反 問 句 (A-not-A question; V-not-V question);( 四 ) 特 指 問 句 (special question)。 其 定 義 與 舉 例 如 下 :
( 一 ) 是 非 問 句
又 叫 做 「 語 助 詞 問 句 」(particle question), 即 含 有 疑 問 語 助 詞 (question particle)「 嗎 、 啊 、 吧 」 等 的 疑 問 句 , 而 要 求 得 到 肯 定 或 否 定 的 回 答 。
例 如 :「 你 明 天 要 上 台 北 去 嗎 ? 」「 你 說 的 是 真 話 啊 ? 」
( 二 ) 選 擇 問 句
即 在 疑 問 句 裡 提 出 兩 個 或 兩 個 以 上 的 項 目 , 而 要 求 聽 者 選 擇 其 中 的 一 個 項 目 做 為 回 答 。
例 如 :「 你 是 今 天 去 還 是 明 天 去 ? 」「 是 買 蘋 果 還 是 買 梨 子 啊 ? 」
( 三 ) 正 反 問 句
又 叫 做 「 反 複 問 句 」, 是 國 語 裡 一 種 比 較 特 殊 的 選 擇 問 句 , 由 動 詞 、 助 動 詞 、 形 容 詞 的 肯 定 式 與 否 定 式 並 列 的 方 式 來 提 供 選 擇 , 要 求 聽 者 在 肯 定 式 與 否 定 式 之 間 選 擇 其 一 來 回 答 。
例 如 :「 你 能 不 能 跟 我 一 道 去 ? 」「 她 的 個 子 高 不 高 ? 」「 他 們 來 了 沒 有 ? 」
( 四 ) 特 指 問 句
又 叫 做「 疑 問 詞 問 句 」(question-word question),是 含 有「 疑 問 詞 」(question word)「 誰 、 什 麼 、 哪 、 怎 麼 、 怎 麼 樣 、 多 少 、 幾 」 等 的 疑 問 句 , 要 求 就 疑 問 詞 所 問 的 內 容 提 出 回 答 。
例 如:「 這 隻 手 錶 是 誰 的 ? 」「 你 想 做 什 麼 ? 」「 這 件 事 我 該 怎 麼 辦 ? 」
另 外 , 湯 廷 池 (1988) 提 到 , 除 了 以 上 四 種 疑 問 句 之 外 , 有 些 語 法 學 家 認 為 國 語 的 疑 問 句 還 可 以 有 「 附 帶 語 句 」(tag question), 所 謂 附 帶 語 句 是 在 在 直 述 句 或 祈 使 句 之 後 加 上 是 非 問 句 或 正 反 問 句 , 以 表 示 詢 問 或 請 求 同 意 。
例 如 :「 你 喜 歡 她 ,( 不 ) 是 嗎 ? 」「 你 喜 歡 她 , 對 不 對 ? 」「 你 快 一 點 來 , 好 不 好/ 行 不 行 / 可 不 可 以 ? 」「 你 快 一 點 來 , 好 / 行 / 可 以 嗎 ? 」
G 教 師 發 問 的 意 圖
Morgan 和 Saxton( 1991) 從 發 問 的 一 般 意 圖 ( intention)
這 個 角 度 將 問 題 進 行 分 類 , 以 檢 視 發 問 者 問 問 題 的 目 的 , 他 們 將 問 題 分 為 三 大 類 , 每 個 類 別 都 有 一 個 特 殊 的 意 圖 , 以 及 多 種 的 功 能 , 見 表 2-2-1。
表 2-2-1 問 題 的 意 圖 及 其 功 能
問 題 類 別
類 別 A 問 題 是 為 了 引 發 資 訊
類 別 B 問 題 是 為 了 形 成 了 解
類 別 C 問 題 是 為 了 要 求 反 思
功 能
c 建 立 遊 戲 規 則 d 建 立 程 序 / 常 規 e 建 立 或 幫 忙 控 制 團 體 的 紀 律
f 使 班 級 一 致 g 回 想 事 實
h 提 出 資 訊 或 提 出 暗 示
i 顯 示 經 驗
c 產 生 關 連 d 更 精 確 和 具 體 的 問 題,可 以 促 使 學 生 重 新 思 考 或 重 新 敘 述
e 幫 忙 促 進 態 度 、 偏 見 和 觀 點 的 表 達 f 要 求 推 理 或 詮 釋 g 聚 焦 在 實 際 內 容 背 後 的 意 義
c 發 展 假 定 或 假 設 d 聚 焦 在 個 人 的 情 感
e 聚 焦 在 未 來 的 行 動 / 計 畫
f 發 展 評 論 性 的 評
估 / 價 值 的 判 斷
一 、 類 別 A: 問 題 是 為 了 引 發 資 訊 ( eliciting information)
這 類 的 問 題 是 為 了 引 出 已 知 的 資 訊 和 經 驗 , 以 建 立 帶 領 的 適 當 程 序 。 其 中 包 含 了 七 種 特 殊 的 功 能 :
( 一 ) 建 立 遊 戲 規 則 (rules of game)
y 功 用 :( 1) 建 立 行 為 或 提 醒 學 生 先 前 建 立 的 規 則 ;( 2)
透 過 給 予 學 生 依 序 回 答 的 責 任 感 , 以 發 展 討 論 的 技 巧 ;(3)
使 用 最 少 的 干 擾 , 以 保 障 課 室 運 作 的 順 暢 。
y 例 子 : 我 們 可 以 點 沒 有 舉 手 的 人 嗎 ? 大 家 都 聽 到 了 嗎 ?
( 二 ) 建 立 程 序/常 規 ( procedure)
y 功 用 :( 1) 幫 助 學 生 去 思 考 最 有 效 益 的 工 作 方 式 ;( 2)
鼓 勵 學 生 去 發 展 組 織 的 時 間 和 空 間 , 或 工 作 的 方 法 ;(3)
建 立 學 生 在 資 料 上 的 投 入 ;(4) 促 進 探 究 。
y 例 子 : 下 一 個 步 驟 要 怎 麼 做 呢 ? 我 們 要 如 何 進 行 ?
我 們 現 在 需 要 知 道 什 麼 ?
我 們 可 以 去 哪 裡 找 到 那 個 資 訊 ?
( 三 ) 建 立 或 幫 忙 控 制 團 體 的 紀 律 (control group discipline)
y 功 用 : 幫 助 學 生 在 團 體 中 可 以 不 依 賴 老 師 、 更 有 效 的 工 作 。
y 例 子 : 我 們 該 如 何 安 排 這 些 桌 子 呢 ? 誰 要 負 責 做 筆 記 ?
( 四 ) 使 班 級 一 致 (unify the class)
y 功 用 : 確 保 大 家 可 以 一 起 往 前 走 。
y 例 子 : 大 家 都 同 意 嗎 ? 大 家 都 準 備 好 要 繼 續 了 嗎 ?
( 五 ) 回 想 事 實 (recall of facts)
y 功 用 : 為 之 後 的 工 作 建 立 一 個 穩 固 的 基 礎 , 而 貢 獻 出 事 實 的 論 述 。
y 例 子 : 現 在 我 們 知 道 了 什 麼 ? 你 可 以 簡 單 的 說 一 下 到 目 前 為 止 的 重 點 嗎 ?
( 六 ) 提 出 資 訊 或 提 出 暗 示
y 功 用 : 預 備 學 生 去 處 理 可 能 的 挑 戰 , 或 聚 焦 在 回 應 的 部 分 。
y 例 子 : 如 果 這 需 要 花 額 外 的 時 間 , 你 們 仍 然 準 備 去 進 行 藝 術 展 覽 嗎 ?
( 七 ) 顯 示 經 驗
y 功 用 : 發 現 學 生 帶 到 課 堂 上 的 個 人 經 驗 。
y 例 子 : 什 麼 樣 的 經 驗 使 得 人 做 出 這 樣 的 行 為 表 現 ?
二 、 類 別 B: 問 題 是 為 了 形 成 理 解 ( shaping understanding)
這 類 的 問 題 主 要 在 幫 助 老 師 和 學 生 填 滿 和 挑 出 存 在 於 事 實 之 間 的 知 識 , 並 表 達 和 闡 述 他 們 對 資 料 的 想 法 和 感 受 。 其 中 包 含 了 五 種 特 殊 的 功 能 :
( 一 ) 產 生 關 連 (making connections)
y 功 用 : 要 求 學 生 使 用 和 應 用 他 們 所 知 的 手 邊 資 料 , 使 學 生 的 今 天 和 過 去 或 未 來 產 生 關 連 。
y 例 子 : 如 果 同 樣 在 溝 通 明 顯 受 限 的 情 況 之 下 , 這 將 會 如 何 改 變 你 的 生 活 呢 ?
( 二 ) 更 精 確 、 具 體 的 問 題 可 以 促 使 學 生 重 新 思 考 或 重 新 敘 述 y 功 用 :( 1) 當 意 義 是 隱 藏 的 時 候 , 促 使 知 性 的 澄 清 ;( 2)
當 情 緒 使 意 義 混 亂 時 , 促 使 知 性 的 澄 清 。
y 例 子 : 你 如 何 察 覺 「 它 不 一 樣 」 呢 ?
( 三 ) 幫 忙 促 進 態 度 、 偏 見 和 觀 點 的 表 達
y 功 用 : 幫 忙 發 展 這 個 學 習 領 域 的 態 度 ; 提 出 機 會 從 多 種 的 觀 點 去 看 資 料 ; 尊 重 別 人 的 態 度 和 觀 點 , 以 及 察 覺 情 感
的 力 量 是 伴 隨 著 想 法 的 。
y 例 子 : 如 果 這 發 生 在 你 家 後 院 , 你 會 有 什 麼 不 一 樣 的 感 覺 嗎 ?
( 四 ) 要 求 推 理 或 詮 釋
y 功 用 : 要 求 學 生 去 考 慮 、 證 明 或 解 釋 教 科 書 的 陳 述 、 情 況 或 結 論 。
y 例 子 : 藝 術 教 師 將 如 何 意 識 到 這 個 消 費 ?
( 五 ) 聚 焦 在 實 際 內 容 背 後 的 意 義
y 功 用 : 探 查 實 際 對 資 料 瞭 解 的 意 義 。
y 例 子 : 這 個 案 例 實 際 上 是 關 於 什 麼 的 ?
三 、 類 別 C: 問 題 是 為 了 要 求 反 思 ( pressing for reflection)
這 類 的 問 題 需 透 過 挑 戰 個 人 去 批 判 、 創 造 地 思 考 , 以 達 到 智 力 和 情 感 上 的 要 求 。 其 中 包 含 了 四 種 特 殊 的 功 能 :
( 一 ) 發 展 假 定 或 假 設
y 功 用 : 提 供 學 生 機 會 對 事 實 做 創 意 的 思 考 , 事 實 的 假 設 / 假 定 是 一 個 起 點 , 而 發 問 者 和 回 應 者 可 能 需 要 去 打 破 邏 輯 的 法 則 。
y 例 子 : 這 個 鄰 居 可 能 會 怎 麼 做 ?
( 二 ) 聚 焦 在 個 人 的 情 感
y 功 用 : 提 供 表 達 和 分 享 個 人 情 感 的 機 會 。
y 例 子 : 當 你 讀 到 這 一 段 時 , 你 心 裡 在 想 什 麼 ?
( 三 ) 聚 焦 在 未 來 的 行 動/計 畫
y 功 用 : 透 過 猜 測 來 看 行 動 的 暗 示 ; 體 驗 原 因 和 結 果 ; 處 理 「 這 是 什 麼 」 是 猜 測 的 基 礎 。
y 例 子 : 當 他 接 下 來 要 尋 找 食 物 時 , 可 能 會 發 生 什 麼 事 ?
( 四 ) 發 展 評 論 性 的 評 估/價 值 的 判 斷
y 功 用 : 要 求 學 生 去 看 他 們 自 己 的 價 值 體 系 , 找 到 方 法 去
平 衡 知 性 分 析 所 伴 隨 的 感 覺 。
y 例 子 : 如 果 是 生 活 在 外 太 空 , 這 對 你 來 說 是 重 要 的 嗎 ? 為 什 麼 ? 為 什 麼 不 ?
第 三 節 教 師 發 問 的 相 關 研 究
「 教 師 發 問 」 的 相 關 研 究 可 依 研 究 場 域 的 不 同 來 做 區 分 , 包 括 :(1) 以 國 小 教 室 為 研 究 場 域 ;( 2) 以 幼 稚 園 教 室 為 研 究 場 域 。
壹 、 以 「 國 小 教 室 」 為 研 究 場 域 的 教 師 發 問 研 究
張 玉 成 (1982, 引 自 張 玉 成 , 1999) 以 台 北 市 19 所 小 學 中 24 位 三 年 級 國 語 科 教 師 為 研 究 對 象 , 分 析 教 師 在 教 學 課 程 中 發 問 的 頻 率 、 問 題 類 別 的 分 佈 情 形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教 師 平 均 每 分 鐘 發 問 0.8 次 , 教 師 發 問 的 問 題 類 型 , 最 多 的 是 「 認 知 記 憶 性 問 題 」佔 67.4% , 其 次 依 序 為「 常 規 性 問 題 」佔 23.9% 、「 推 理 性 問 題 」佔 3.68% 、「 創 造 性 問 題 」佔 3.32% 、「 批 判 性 問 題 」 佔 1.7% 。
楊 妙 芬(1996)以 國 立 屏 東 師 院 25 名 大 三 數 理 教 育 系 實 習 生,以 及 84 名 於 暑 期 進 修 之 國 小 教 師 為 研 究 對 象,探 究 國 小 教 師 與 學 生 教 室 行 為 的 現 況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教 師 發 問 的 問 題 類 型 , 以 「 封 閉 性 問 題 」 為 多 , 佔 72.8% ,「 開 放 性 問 題 」 佔 27.2
% 。
鄭 明 長 (2002) 以 一 個 小 一 教 室 中 的 師 生 課 堂 言 談 來 探 究 教 師 與 學 生 在 教 學 中 提 出 哪 些 類 型 的 問 題 、 教 師 與 學 生 所 提 問 題 對 教 學 歷 程 的 影 響,以 及 這 些 問 題 所 具 有 的 功 能。研 究 發 現 , 教 師 的 問 題 以「 事 實 型 問 題 」為 多,佔 51.6%,其 次 依 序 為「 理
解 型 問 題 」佔 21.4% 、「 監 控 型 問 題 」佔 15.3% ,「 統 整 型 問 題 」 最 少 , 佔 11.7% 。
Partrick 和 其 同 事 ( Partrick, Orsborne, Dixon, & Moore, 1992, 引 自 Dillon, 1994) 在 紐 西 蘭 訓 練 一 個 國 小 老 師 在 早 晨 時 段(Morning News)減 少 對 其 21 位 小 一 和 小 二 的 學 生 提 問 題 的 數 量 , 並 用 陳 述 和 停 頓 ( 即 教 師 在 學 生 停 止 說 話 之 後 , 給 予 至 少 3 秒 鐘 傾 聽 式 的 沈 默 ) 的 方 式 替 代 之 , 看 看 會 不 會 影 響 學 生 說 話 的 量 及 其 參 與 的 情 形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減 少 教 師 發 問 的 數 量 、 增 加 教 師 陳 述 的 數 量 , 以 及 增 長 教 師 等 待 的 時 間 , 將 會 使 得 學 生 回 應 的 談 話 更 長 ; 當 教 師 在 10 分 鐘 內 將 問 題 數 從 19 個 降 到 3 個 , 並 將 11 個 陳 述 提 升 到 16 個 , 此 外 將 停 頓 的 時 間 由 2 秒 增 加 到 6 秒 , 相 對 的 , 學 生 說 話 的 量 也 從 20 秒 提 升 到 33 秒 ; 反 之 , 當 教 師 在 另 一 個 情 境 中 增 加 發 問 的 數 量 , 學 生 的 談 話 也 隨 之 減 少 , 而 當 教 師 的 提 問 再 減 少 , 並 增 加 陳 述 和 停 頓 的 時 間 , 學 生 的 參 與 又 會 隨 之 而 增 加 。
Wragg 和 Brown( 1993, 引 自 Wragg & Brown, 2001) 錄 了 超 過 1000 個 國 小 教 師 所 問 的 問 題,探 究 教 師 所 問 問 題 的 類 別 及 其 發 問 的 對 象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教 師 問 最 多 「 管 理 型 問 題 」 佔 57% , 其 次 是 「 資 訊 型 問 題 」, 佔 35% ,「 高 層 次 問 題 」 最 少 , 佔 8%。另 外,在 發 問 的 對 象 方 面 發 現,教 師 有 66% 是 問 個 人 、 有 22% 的 問 題 是 問 全 班 , 另 有 12% 的 問 題 是 問 小 組 。
貳 、 以 「 幼 稚 園 教 室 」 為 研 究 場 域 的 教 師 發 問 研 究
由 於 在 幼 稚 園 方 面 , 直 接 以 「 教 師 發 問 」 為 焦 點 的 研 究 並 不 多 , 因 此 又 可 從 兩 個 部 分 來 搜 尋 相 關 的 研 究 , 包 括 :(1) 直 接 以 教 師 發 問 為 研 究 焦 點 ;(2) 其 主 題 雖 不 以 教 師 發 問 為 主 要 的 焦 點 , 但 亦 有 對 教 師 發 問 的 部 分 進 行 探 究 。
( 一 ) 直 接 探 討 教 師 發 問 的 研 究
王 莉 玲(1993)探 究 19 位 幼 稚 園 實 習 教 師 運 用 發 問 的 情 形 和 缺 失。研 究 結 果 發 現,幼 稚 園 實 習 教 師,平 均 每 分 鐘 發 問 3.59 個 問 題。教 師 發 問 的 類 型 以「 認 知 記 憶 性 問 題 」為 最 多,佔 72.51
% , 其 次 依 序 為 「 常 規 性 問 題 」 佔 12.41% 、「 聚 斂 性 問 題 」 佔 9.5% 、「 擴 散 性 問 題 」 佔 5.12% ,「 評 鑑 性 問 題 」 最 少 , 佔 0.43
% ; 此 外 , 在 「 認 知 記 憶 性 問 題 」 中 , 屬 於 「 是 或 否 的 問 題 」 佔 其 中 的 比 率 高 達 40% , 即 佔 所 有 問 題 的 28.95% 。
林 怡 伶 (2000) 探 究 一 個 幼 稚 園 大 班 教 室 的 小 組 活 動 中 , 教 師 發 問 與 幼 兒 回 應 的 歷 程 。 林 怡 伶 (2000) 對 教 師 發 問 的 問 題 類 型,有 不 同 於 上 述 研 究 的 分 法,她 認 為 在 幼 稚 園 的 教 學 中 , 不 應 該 只 以 Bloom 的 認 知 層 次 為 標 準 , 誤 以 為 越 高 認 知 層 次 的 問 題 對 幼 兒 而 言 越 困 難 , 甚 至 以 計 數 老 師 發 問 各 認 知 層 次 的 問 題 次 數 作 為 評 鑑 老 師 發 問 技 巧 的 標 準 , 而 忽 視 了 記 憶 、 理 解 等 較 低 認 知 層 次 的 問 題 卻 是 幼 兒 學 習 的 基 礎 。 因 此 , 她 將 其 研 究 對 象 於 小 組 活 動 中 發 問 的 問 題 類 型 分 成 五 類 , 包 括 :(1) 關 於 經 驗 的 問 題 : 對 過 去 經 驗 或 習 得 知 識 的 回 想 ;(2) 關 於 感 受 的 問 題 : 幼 兒 以 活 動 中 所 獲 致 具 體 經 驗 或 實 作 經 驗 為 基 礎 , 來 發 表 個 人 的 看 法 ;(3) 引 發 關 於 想 像 創 造 的 問 題 : 運 用 想 像 力 , 關 聯 舊 經 驗 , 創 造 新 的 表 現 ;(4) 關 於 邏 輯 推 理 的 問 題 : 以 具 體 經 驗 為 基 礎 , 並 超 脫 具 體 經 驗 之 外 , 運 用 較 高 層 次 的 認 知 思 考 ;(5) 促 使 活 動 順 暢 進 行 的 問 題 : 為 了 讓 活 動 能 順 利 啟 動 並 且 有 序 地 運 行 著 , 老 師 在 必 要 時 必 須 採 取 一 些 相 關 措 施 。
其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教 師 為 了 擴 展 主 題 內 容 時 , 最 常 發 問 的 問 題 為 「 關 於 感 受 的 問 題 」, 佔 26.29%, 其 次 依 序 為 「 關 於 經 驗 的 問 題 」佔 24.27%、「 促 使 活 動 順 暢 的 問 題 」佔 18.11%、「 關 於 邏 輯 推 理 的 問 題 」 佔 14.46%, 最 少 的 為 「 想 像 創 造 性 的 問
題 」, 佔 13.23%。 她 認 為 , 由 問 題 類 型 的 出 現 比 例 和 實 際 觀 察 發 現 ,「 感 官 體 驗 」和「 生 活 經 驗 」是 其 研 究 對 象 最 常 發 問 的 問 題 類 型 , 那 是 因 為 在 小 組 活 動 中 , 教 師 經 常 讓 幼 兒 透 過 「 具 體 操 作 」 的 經 驗 學 習 , 並 重 視 所 學 事 物 與 幼 兒 「 生 活 經 驗 」 的 連 結,所 以 這 可 以 解 釋 為 什 麼 老 師 發 問 看 似 記 憶、理 解 層 次 的「 感 官 經 驗 」和「 生 活 經 驗 」類 問 題 經 常 出 現 在 幼 稚 園 的 教 學 當 中 。
( 二 ) 間 接 探 討 教 師 發 問 的 相 關 研 究
間 接 探 討 教 師 發 問 的 相 關 研 究 又 可 分 為 三 類 , 包 括(1)以 幼 稚 園 團 體 討 論 為 主 ;(2) 以 師 生 的 口 語 互 動 為 主 ;( 3) 其 他 研 究 。
1. 以 幼 稚 園 團 體 討 論 為 主
張 靜 文 (1997) 以 一 所 幼 稚 園 中 的 兩 個 大 班 為 研 究 對 象 , 探 究 幼 稚 園 教 室 中 討 論 的 一 般 情 況 、 進 行 的 歷 程 , 以 及 影 響 討 論 進 行 的 因 素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教 師 的 發 問 類 型 會 影 響 討 論 的 進 行,「 記 憶 性 問 題 」較 不 易 引 起 幼 兒 的 討 論,而「 應 用 性 問 題 」 和「 分 析 性 問 題 」, 能 給 予 幼 兒 思 考 的 空 間 , 並 顧 及 幼 兒 的 實 際 經 驗 , 所 以 容 易 引 起 幼 兒 的 討 論 。
高 儷 育 (2000) 以 一 個 幼 稚 園 大 班 為 研 究 對 象 , 探 究 幼 稚 園 教 室 中 團 體 討 論 活 動 的 內 涵 及 其 實 際 進 行 的 情 形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教 師 發 問 的 問 題 類 型 , 以 「 記 憶 性 」、「 轉 譯 性 」 和 「 解 釋 性 」 三 者 的 比 例 為 最 多 , 而 需 要 運 用 較 高 層 次 心 智 運 作 功 能 的 問 題 , 如 :「 分 析 性 」、「 綜 合 性 」 和 「 評 鑑 性 」 的 問 題 則 較 不 常 見 。 此 外 , 教 師 發 問 所 欲 達 到 的 目 的 或 功 能 包 含 有 :(1) 要 求 說 明 : 教 師 會 不 斷 的 運 用 發 問 的 策 略 , 給 予 幼 兒 說 明 與 解 釋 的 發 言 機 會 ;(2) 詢 問 : 教 師 會 以 問 問 題 的 方 式 來 瞭 解 狀 況 , 以 獲 得 一 些 她 所 不 清 楚 的 資 訊 ;(3) 激 盪 腦 力 : 教 師 會 利 用 問
題 所 產 生 的 情 境 , 讓 幼 兒 有 機 會 去 激 盪 腦 力 , 思 考 與 想 像 可 以 解 決 的 方 法 ;(4) 再 建 構 概 念 : 教 師 會 運 用 發 問 的 技 巧 , 讓 幼 兒 原 本 的 概 念 更 加 完 整 , 或 更 加 明 確 ;(5) 提 供 思 考 方 向 : 教 師 會 經 由 發 問 問 題 的 線 索 中 , 將 幼 兒 思 考 的 方 向 導 向 教 師 所 預 期 的 內 容 中 , 以 達 到 教 師 團 體 討 論 的 目 的 ;(6) 連 結 經 驗 : 教 師 會 利 用 發 問 問 題 的 方 式 , 讓 幼 兒 回 憶 舊 經 驗 後 , 進 而 將 新 知 與 舊 經 驗 連 結 , 以 達 到 另 一 個 學 習 的 層 次 。
2. 以 師 生 的 口 語 互 動 為 主
羅 採 姝 (1997) 以 一 個 幼 稚 園 大 班 為 研 究 對 象 , 探 究 幼 稚 園 教 室 中 師 生 互 動 的 內 容 、 特 性 和 影 響 因 素 等 歷 程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教 師 所 問 的 問 題 多 屬 於「 應 用 性 」和「 分 析 性 」的 問 題 , 且 從 不 問 幼 兒 有 關 「 是 不 是 」、「 好 或 不 好 」 及 「 對 或 不 對 」 的 問 題 , 因 此 該 班 的 團 體 討 論 多 能 呈 現 一 問 一 答 的 熱 絡 現 象 。
羅 鳳 珍 (2004) 以 一 個 幼 稚 園 大 班 為 研 究 對 象 , 探 究 師 生 口 語 互 動 歷 程 中 的 缺 失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教 師 發 問 的 問 題 若 偏 重 認 知 時 , 對 幼 兒 會 失 去 吸 引 力 ; 此 外 , 當 教 師 提 問 的 內 容 不 適 合 幼 兒 的 能 力 時 , 師 生 之 間 的 口 語 互 動 歷 程 便 會 出 現 停 頓 的 現 象 ; 而 當 教 師 的 問 題 多 為 封 閉 式 的 問 題 時 , 師 生 的 互 動 多 在 一 問 一 答 之 後 結 束 , 幼 兒 所 回 答 的 多 只 侷 限 於 舊 有 的 經 驗 , 並 未 提 出 高 層 次 的 思 考 問 題 。
Wood 等 人( 1980)分 析 探 究 一 個 幼 稚 園 教 室 中 師 生 言 談 的 概 況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教 師 發 問 的 比 例 佔 其 所 有 行 動 的 40% 。 另 外 , 教 師 採 非 發 問 的 行 動 ( 個 人 的 貢 獻 、 交 流 情 感 之 用 的 語 句 ), 比 教 師 採 發 問 的 行 動 ( 二 選 一 的 問 題 和 Wh 類 的 問 題 ) 時 更 能 引 發 幼 兒 陳 述 自 己 的 想 法 。
Wood 和 Wood( 1983) 採 實 驗 研 究 法 , 探 究 教 師 談 話 情 境
對 幼 兒 回 應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當 幼 兒 在 教 師 說 較 多 「 個 人 貢 獻 」 語 句 的 實 驗 情 境 中 , 比 在 教 師 提 出 較 多 「 二 選 一 問 題 」 的 實 驗 情 境 中 , 有 較 長 的 回 應 , 亦 較 為 主 動 。 舉 例 來 說 : 有 一 組 的 幼 兒 在 「 個 人 貢 獻 」 的 實 驗 情 境 中 , 平 均 每 次 說 5.5 個 字 , 且 有 69% 是 主 動 提 出 陳 述 或 問 題 , 在 「 Wh 類 問 題 」 的 實 驗 情 境 中 , 平 均 每 次 回 應 3.4 個 字 , 而 有 32% 主 動 陳 述 或 發 問 的 情 形 , 而 在 「 二 選 一 問 題 」 的 實 驗 情 境 中 , 幼 兒 則 是 平 均 每 次 回 應 2.7 個 字 , 以 及 有 28% 的 主 動 陳 述 或 發 問 的 情 形 。
3. 其 他 研 究
陳 冠 潔 (2002) 以 一 位 幼 稚 園 教 師 為 研 究 對 象 , 探 究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主 題 課 程 中 的 引 導 行 為 及 影 響 教 師 引 導 行 為 的 因 素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當 教 師 採 以 較 開 放 的 「 應 用 性 」 及 「 分 析 性 」 的 問 句 , 會 比 採 「 記 憶 性 」 的 問 句 更 能 引 起 幼 兒 表 達 自 己 的 看 法 。
綜 觀 上 述 教 師 發 問 的 相 關 研 究 , 主 要 的 發 現 包 括 :(1) 鮮 少 針 對 幼 稚 園 教 師 的 發 問 進 行 研 究 ;(2) 多 半 的 研 究 都 以 教 師 發 問 的 問 題 類 型 為 研 究 的 主 要 焦 點 , 且 以 認 知 運 作 層 次 高 低 作 為 問 題 分 類 的 依 據 ; 而 研 究 的 結 果 有 一 個 一 致 的 發 現 : 教 師 提 出 「 認 知 記 憶 性 問 題 」 之 比 例 為 所 有 問 題 類 型 之 冠 , 且 佔 約 有 六 成 以 上 的 比 例 。
第 四 節 相 關 研 究 對 本 研 究 的 啟 示 上 述 之 文 獻 探 討 對 本 研 究 影 響 較 鉅 之 發 現 包 括 : 一 、 探 究 幼 稚 園 教 師 發 問 的 研 究 很 少 。
二 、 探 究 教 室 中 的 言 談 應 考 量 到 其 情 境 。
三 、 幼 稚 園 的 團 體 討 論 主 要 可 分 為 兩 種 :「 分 享 」 和 「 討 論 」 時 段 , 但 由 於 教 師 在 這 兩 時 段 中 可 能 會 彈 性 地 安 排 其 他 的 活 動 ( 非 討 論 或 非 分 享 ), 因 此 , 必 須 特 別 注 意 教 師 進 行 活 動 的 目 的 。
四 、 過 去 教 師 發 問 的 相 關 研 究 , 探 究 的 焦 點 多 以 教 師 發 問 的 類 型 為 主 , 且 多 以 學 生 回 答 時 須 涉 及 之 認 知 運 作 程 度 作 為 問 題 分 類 的 依 據 , 在 研 究 的 發 現 上 也 有 較 為 一 致 的 結 果 , 即 教 師 提 出「 認 知 記 憶 性 問 題 」的 比 例 最 高 , 佔 60% 以 上 的 比 例 , 教 師 鮮 少 提 出 高 認 知 層 次 的 問 題 。
綜 合 上 述 , 為 考 量 到 教 師 發 問 的 情 境 , 本 研 究 將 研 究 的 場 域 設 定 在 教 師 有 目 的 地 進 行 「 討 論 」 與 「 分 享 」 的 團 體 討 論 時 間 , 以 瞭 解 在 兩 時 段 中 教 師 言 談 的 概 況 , 並 比 較 基 於 不 同 目 的 的 兩 種 時 段/情 境 , 其 在 師 生 的 談 話 及 教 師 發 問 上 是 否 有 所 差 異 。 另 在 教 師 發 問 的 情 形 方 面 , 為 突 破 過 去 採 認 知 運 作 程 度 之 問 題 方 式 的 侷 限 性 , 本 研 究 同 時 採 三 種 不 同 的 問 題 分 類 方 式 , 包 括 : 教 師 「 發 問 的 對 象 」、「 問 句 的 類 型 」 和 「 發 問 的 意 圖 」 來 探 究 教 師 的 發 問 情 形 , 以 期 藉 由 不 同 的 問 題 分 類 方 式 來 對 照 、 解 釋 過 去 的 研 究 發 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