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027 卷 第 061 期 20210407 衛生勞動篇
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 年 4 月 7 日 衛授食字第1101800138 號 主 旨: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項。
三、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草案如下:
(一) 修正第三級第 61 項 4-乙基-2,5-二甲氧基苯基乙基胺之英文名稱為 4-ethyl-2,5- dimethoxyphenethylamine 、 2,5-dimethoxy-4-ethylphenethylamine 、 2-(4-ethyl-2,5- dimethoxyphenyl)ethanamine、2C-E。
(二) 修 正 第 三 級 第 68 項 氟 - α - 吡 咯 啶 苯 己 酮 之 英 文 名 稱 為 Fluoro- α - pyrrolidinohexanophenone、Fluoro-α-PHP。
(三) 增列 4-苯胺基哌啶(4-Anilinopiperidine、4-AP)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四、 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
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 上述修正品項,行政院業已公告列為毒品,為避免本案預告時間過長,致阻礙該等品 項進行相關研究及毒品鑑驗使用標準品等科學使用需求,本公告周知期間為14 日。對 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14 日內,至前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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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1 之 2 號 (三) 電話:(02)2787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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