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09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
書畫藝術學系碩士班【面試及原作審查】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
日期 時間 科目 考生准考證號碼/姓名 考場
11月 17日
(星期日)上午
08:20 前 報到 依試務人員指示安排,考生攜帶原作審查作品至指定考場
佈置,其餘考生至休息區候考。
書畫大 樓
2001 、 3001 教室
09:00 / 12:00
【面試及原作審查】
1030001 黃靖諺、1030002 廖于甄、1030003 林宏翰、
1030004 郭諮蓁、1030005 蔡兀賡、1030006 張亞蓁、
1030007 陳逸慈、1030008 郭亦甄、1030009 張簡可筠、
1030010 林芯如、1030011 黃韻錡、1030012 操昌紘、
1030013 陳玉婷、1030014 蔡名璨
※ 相關考試注意事項
1. 考生應同時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 卡等貼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以便查驗身分;若發現身分 與報名資料不符,一律不准應考,考生不得異議;並於上午 08:20 前,至 書畫大樓 2 樓(教師休息室)候考區辦理報到並佈置作品,不得遲到。
2. 考生佈置原作作品後皆於候考區等候唱名面試審查,面試審查過程中,考 生須對其原作品創作理念到場說明,未到者以放棄到場說明論。
3. 審查原作作品每人以五件為限,審查時間每人 10 分鐘(包含三分鐘考生自 我介紹、創作自述或研究成果報告)。
4. 請考生於面試審查當天隨即恢復與清潔考場,並自負作品保管之責。
5. 原作審查注意事項另請詳閱簡章附錄四 p.37 之「原作審查」注意事項。
6. 書畫藝術學系聯絡人:陳重亨助教,電話:(02)2272-2181 轉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