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中 華 大 學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中 華 大 學"

Copied!
11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題目:從資源基礎理論探討醫療機構經營關鍵成功因素

-策略矩陣分析法

系 所 別:科 技 管 理 研 究 所 學號姓名:E09203024 蘇育敏 指導教授:陳 文 欽 博 士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

(2)
(3)
(4)
(5)

從資源基礎理論探討醫療機構經營關鍵成功因素

學 生 : 蘇 育 敏 指 導 教 授 : 陳 文 欽

摘要

\

本 研 究 以 國 內 學 者 司 徒 達 賢 所 提 出 的 整 合 性 分 析 架 構 工 具「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 對 台 灣 的 醫 療 產 業 的 經 營 策 略 , 作 一 完 整 的 研 究 分 析 。 本 研 究 以 深 度 個 案 研 究 法 , 先 分 析 醫 療 產 業 的 特 性 與 現 況 , 再 藉 由 個 案 醫 院 的 研 究 , 從 資 源 基 礎 理 論 的 觀 點 來 看 , 產 業 是 由 一 組 不 同 的 資 源 所 組 成 , 因 此 「 資 源 」 是 構 成 組 織 最 基 本 的 元 素 , 產 業 的 所 有 活 動 都 是 由 資 源 的 整 合 、 重 組 、 投 入 、 輸 出 而 形 成 , 而 產 業 的 競 爭 優 勢 也 來 自 於 策 略 資 源 的 累 積 。 因 此 , 本 研 究 , 一 、 首 先 探 討 出 醫 療 產 業 價 值 鏈 與 策 略 形 態 形 成 的 策 略 矩 陣 。 二 、 再 依 現 有 的 資 源 條 件 下 , 制 定 現 在 策 略 與 未 來 策 略 。 三 、 藉 由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 探 討 如 何 運 用 原 有 的 資 源 與 能 力 , 來 增 加 醫 療 產 生 的 競 爭 優 勢 。

本 研 究 分 析 歸 納 整 理 出 現 階 段 醫 療 產 業 經 營 關 鍵 成 功 因 素 及 未 來 醫 療 產 業 關 鍵 成 功 因 素 , 提 出 如 下 :

(一 )現 階 段 醫 療 產 業 經 營 關 鍵 成 功 因 素:「 醫 院 聲 譽、優 良 的 技 術 能 力 , 完 整 的 醫 療 服 務 產 品 。

(二 )未 來 醫 療 產 業 經 營 的 關 鍵 成 功 因 素 : 個 人 化 服 務 、 較 低 的 顧 客 移 轉 成 本 、 超 高 技 術 能 力 、 獨 占 力 優 勢 。

關 鍵 字 : 資 源 基 礎 、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 醫 療 產 業 、 關 鍵 成 功 因 素

(6)

Key Successful Factors of Health Care Industry Management from the Resource Based Approach --- An Application of Strategic Matrix Method

Student: Yu-Min Su Advisor: Wen-Chin Chen

ABSTRACT

This paper studies and analyzes the integrated analyzing framework of “Strategic Matrix Analysis ” for the operation strategies applied in Taiwanese health care industry, which brought by Professor Dah-Hsian Seetoo(2001). A detailed case study method has been used to analyze its past history, feature and current situations of health care industry by researching the studied some cases. From the resource-based viewpoint, organizations are consisted of a set of different resources; therefore, resource is the basic uni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ir competitive advantages are also built from accumulating strategic resources. This study:(1) discusses strategic matrix, formed by industrial value chain and strategic; (2) formulates analysis of current strategies and strategic

matrix according to the environmental and conditional premise; (3) applies “Strategic Matrix Analysis” to search the industrial environment and conditional premises, and to figure out future superiority and

strategies systematically as the suggestions for organizations to make decisions.

This study is grounded on the theory of strategic management, employing the systematic strategic matrix method as the tool to analyze.

This induces the requirements of health care industry management, and the critical sources of the key successful factors for health care industry today and the future.

Keyword: Resource-Based, Strategic Matrix Method, Health Care Industry、 Key Successful Factors

(7)

誌謝

時 間 過 得 真 快 , 終 於 到 了 寫 誌 謝 辭 的 時 候 了 , 回 想 當 初 懷 著 欣 奮 喜 悅 的 心 情 , 重 拾 學 生 身 份 , 跟 著 一 群 好 夥 伴 , 大 家 不 分 彼 此 互 相 切 磋 勉 勵 , 儘 管 工 作 與 兩 頭 忙 , 但 在 課 業 上 有 新 的 體 會 心 得 時 , 那 種 滿 心 喜 悅 與 充 實 滿 足 感 , 實 非 筆 墨 所 能 形 容 的 , 只 是 時 光 如 梭 , 這 樣 的 研 究 所 生 涯 即 將 畫 上 句 點 了 , 在 此 要 感 謝 同 窗 好 友 一 路 上 相 伴 , 也 獻 上 我 最 誠 擎 的 感 謝 與 祝 福 。

本 論 文 得 以 順 利 完 成 , 首 先 感 謝 指 導 教 授 陳 文 欽 博 士 , 在 論 文 撰 寫 過 程 中 , 不 辭 辛 勞 的 教 導 , 從 理 論 架 構 之 啟 蒙 、 研 究 方 法 到 內 容 撰 寫 過 程 中 逐 一 指 導 、 啟 迪 與 匡 正 , 使 本 論 文 得 以 更 臻 完 善 嚴 謹 ;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 陳 老 師 的 敦 促 指 正 及 分 享 , 更 讓 我 在 課 業 、 待 人 處 事 上 趨 於 成 熟 , 而 這 一 份 亦 師 亦 友 的 情 誼 , 讓 我 終 身 難 忘 , 在 此 致 上 最 誠 擎 的 謝 忱 與 敬 意 , 而 裴 文 所 長 在 口 試 期 間 給 我 指 導 與 建 議 , 使 論 文 更 臻 完 善 , 在 此 致 上 最 大 的 誌 謝 。

另 一 位 一 定 要 感 謝 的 恩 師 溫 源 鳳 教 授 , 感 激 老 師 在 上 課 及 研 究 百 忙 之 中 , 還 不 辭 辛 勞 私 下 撥 出 時 間 , 指 導 我 有 關 論 文 上 的 疑 惑 , 沒 有 他 的 協 助 指 導 , 本 論 文 也 就 無 法 完 成 , 在 此 , 特 別 向 他 致 上 最 深 的 敬 意 。

最 後 , 我 要 感 謝 的 是 與 我 關 係 最 密 切 的 家 人 , 母 親 、 哥 哥 、 我 的 另 一 半 , 在 我 公 私 兩 忙 之 際 , 全 力 支 持 我 , 讓 我 無 後 顧 之 憂 , 全 力 在 學 業 上 衝 刺。在 我 人 生 不 同 的 階 段 中,父 親 一 直 是 我 背 後 最 重 要 支 柱,

每 當 我 面 臨 重 要 抉 擇 時 , 他 一 直 默 默 的 陪 伴 我 、 鼓 勵 我 、 指 引 我 , 今 天 在 我 即 將 研 究 所 畢 業 之 際 , 家 父 雖 然 無 法 親 身 參 與 , 但 我 想 他 在 天 之 靈 一 定 會 為 我 高 興 的 。 謹 以 此 論 文 獻 給 我 最 思 念 及 親 愛 的 父 親 。 爸 爸 ! 我 愛 您 !

蘇 育 敏 謹 誌 於 中 華 科 管 所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6 日

(8)

目 錄

中 文 摘 要 … … … i

英 文 摘 要 … … … i i 誌 謝 ……….iii

目 錄 … … … i v 圖 目 錄 … … … v i 表 目 錄 … … … v i i 第 一 章 諸 論 … … … 1

1 . 1 研 究 背 景 … … … …. .1

1 . 2 研 究 動 機 … … … …. .2

1 . 3 研 究 目 的 … … … …. .2

1 . 4 論 文 流 程 … … … …. .3

1 . 5 論 文 結 構 … … … …. .5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 … … ….6

2 . 1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 … … …. .6 2 . 2 資 源 內 涵 探 討 … … … …. .1 3 2 . 3 策 略 管 理 理 論 … … … … .1 6 2 . 4 資 源 基 礎 觀 策 略 管 理 … … … . 1 8 2 . 5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 … … . 2 5 2 . 6 關 鍵 成 功 因 素 之 定 義 … … … . 3 2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 … … . 3 8 3 . 1 研 究 架 構 … … … …. .3 8 3 . 2 研 究 方 法 及 變 數 … … … . 4 1 3 . 3 醫 院 策 略 形 態 分 析 … … … . 4 7 3 . 4 研 究 範 圍 … … … …. .5 5 第 四 章 個 案 研 究 … … … . 5 9 4 . 1 個 案 訪 談 … … … …. .5 9 4 . 2 個 案 分 析 整 理 … … … …. .6 3 4 . 3 研 究 發 展 … … … …. .8 8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 … … …. .9 2 5 . 1 結 論 … … … ..9 2 5 . 2 建 議 … … … …. .9 3

(9)

參 考 文 獻 … … … … … … . 9 5 中 文 部 份 … … … . . 9 5 英 文 部 份 … … … . . 9 7

(10)

圖目錄

圖 1 . 1 本 研 究 研 究 流 程 … … … 4

圖 2 . 1 S W O T 分 析 , 資 源 基 礎 模 式 與 產 業 吸 引 力 模 式 之 關 係 … … 9

圖 2 . 2 資 源 特 性 與 持 久 競 爭 優 勢 之 關 係 … … … …. 1 0 圖 2 . 3 資 源 基 礎 取 向 之 策 略 分 析 ………. .1 1 圖 2 . 4 無 形 資 源 、 能 力 差 異 與 持 續 競 爭 優 勢 ……….12

圖 2.5 以 資 源 為 基 礎 的 策 略 分 析 架 構 ………… ……….13

圖 2 .6 持 續 性 競 爭 潛 力 圖 ………23

圖 2.7 VRIO 架 構 ………24

圖 2.8 價 值 動 態 模 型 ……….25

圖 3 . 1 研 究 架 構 … … … ….4 0 圖 3.2 醫 院 價 值 鍵 流 程 ……….45

圖 3.3 醫 療 產 業 價 值 鏈 ……….45

圖 3.4 策 略 矩 陣 ……….48

圖 4.1 醫 療 產 業 價 值 鍵 ……….62

圖 4.2 醫 療 服 務 產 品 之 策 略 形 態 ………. . .64

圖 4.3 醫 療 產 品 線 廣 度 與 特 色 之 策 略 矩 陣 ………..69

圖 4 . 4 目 標 市 場 區 隔 與 選 擇 之 策 略 矩 陣 … … … …. 7 6 圖 4 . 5 垂 直 整 合 程 度 之 取 決 之 策 略 矩 陣 … … … …. 7 9 圖 4.6 醫 療 相 對 規 模 與 規 模 經 濟 之 策 略 矩 陣 ………..81

圖 4.7 地 理 涵 蓋 範 圍 之 策 略 矩 陣 ………. .83

圖 4.8 競 爭 優 勢 之 策 略 矩 陣 ………. .86

圖 4.9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圖 (命 題 一 ) ……….89

圖 4.10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圖 (命 題 二 ) ……….90

圖 4.11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圖 (命 題 三 ) ……….91

(11)

表 目 錄

表 2-1 策 略 性 資 源 的 內 涵 ………..16

表 2-2 網 路 商 店 資 源 表 ………..22

表 2-3 策 略 形 態 與 策 略 要 素 彙 總 表 ………

.

28

表 2-4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與 策 略 文 獻 資 料 的 相 關 涵 義……….29

表 2-5 國 內 外 學 者 對 關 鍵 成 功 因 素 的 定 義 ……….32

表 3-1 策 略 要 素 ………42

表 3-2 個 案 醫 院 基 本 資 料 表 ……………56

表 4-1 個 案 醫 院 簡 介………..60

表 4-2 個 案 醫 院 臨 床 醫 療 科 部………

.60

表 4-3 個 案 醫 院 與 傳 統 醫 療 產 業 策 略 型 態 比 較 表……….61

(12)

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

隨 著 台 灣 經 濟 不 斷 的 蓬 勃 發 展,國 民 教 育 水 準 持 續 的 提 昇 , 使 得 國 人 對 於 健 康 的 重 視 以 及 醫 療 的 需 求 與 日 俱 增,再 加 上 近 幾 年 來 消 費 者 權 力 意 識 的 覺 醒 , 使 得 醫 療 機 構 間 的 競 爭 趨 於 白 熱 化。因 此,在 面 對 未 來 日 益 競 爭 的 環 境 下,醫 院 必 須 作 好 有 效 的 經 營 策 略 才 能 持 續 生 存 與 發 展 。

由 於 醫 療 對 國 民 健 康 的 影 響 甚 鉅 , 而 且 產 業 的 性 質 相 當 特 殊,是 世 界 各 國 政 府 高 度 介 入 的 產 業,我 國 也 不 例 外,自 民 國 八 十 四 年 三 月 實 施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後,醫 療 事 業 在 經 營 上 深 受 政 府 的 醫 療 政 策 及 相 關 法 令 影 響,對 於 整 個 醫 療 產 業 產 生 很 大 的 衝 擊 , 醫 院 除 了 要 積 極 爭 取 病 患 的 就 診 意 願 外,更 重 要 的 是 如 何 留 住 顧 客 , 造 成 同 業 間 競 爭 更 加 激 烈 的 局 面 。

在 組 織 理 論 中,醫 療 機 構 通 常 被 定 義 為 服 務 業 中 的 非 營 利 組 織,但 醫 院 必 須 依 賴 大 量 的 醫 師、護 理 人 員、以 及 行 政 人 員 等 來 維 持 正 常 的 運 作,況 且 醫 院 還 需 要 有 許 多 專 業 且 精 密 的 儀 器 設 備 與 藥 品,才 能 提 供 病 患 良 好 的 醫 療 服 務,由 此 可 知,醫 院 在 運 作 上,人 力、物 力、及 財 力 缺 一 不 可。然 而,醫 院 雖 然 不 像 一 般 的 企 業 及 廠 商 以 營 利 為 第 一 目 的,但 這 並 不 表 示 可 以 不 重 視 經 營 績 效 , 漫 無 目 標 , 隨 意 經 營 。

所 以,本 研 究 希 望 藉 由 分 析 有 限 醫 療 資 源,找 出 關 鍵 因 素 來 提 高 其 「 醫 療 服 務 品 質 」 及 增 加 「 醫 院 生 產 力 」, 使 醫 院 能 持 續 保 有 其 競 爭 力,在 日 益 競 爭 的 環 境 中 能 夠 生 存,並 繼 續 提 供 優 質 的 醫 療 服 務 品 質,滿 足 國 人 對 醫 療 服 務 的 需 求,達 到 增 進 全 民 健 康 的 目 的。從「 資 源 基 礎 」的 觀 點,企 業 是 由 一 組 不 同 的 資 源 所 組 成,而「 資 源 」是 構 成 組 織 最 基 本 的 元 素,也 是 組 織 成 長 與 取 得 競 爭 優 勢 的 來 源 (Barney 1997;Oiver 1997)【5】相關實證(黃營 杉 1999)【11】並 指 出,企 業 個 別 所 擁 有 的 資 源 及 能 力 才 是 獲 利

(13)

重 要 的 決 定 因 子,因 此 本 研 究 擬 以「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來 探 究 我 國 醫 療 產 業 經 營 關 鍵 的 成 功 因 素 ─ 用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加 以 分 析 。

1.2 研究動機

民 國 84 年 3 月 1 日 全 民 健 保 正 式 實 施 後 , 隨 著 時 代 、 環 境 及 潮 流 的 改 變,高 水 準 的 醫 療 品 質 與 財 務 控 管 成 了 醫 院 經 營 成 功 之 關 鍵 課 題。在 消 費 者 意 識 高 漲、追 求 顧 客 至 上、以 客 為 尊 的 觀 念 下;提 昇 品 質、開 源 節 流 成 為 醫 院 經 營 成 功 的 要 素。就 診 民 眾 除 要 求 醫 療 技 術 之 精 進 與 專 業 知 識 之 提 昇 外,更 重 視 醫 療 服 務 或 產 品 的 特 質。故 醫 院 必 須 達 成 顧 客 理 想 之 目 標,才 能 吸 引 顧 客 對 醫 院 之 忠 誠 度 及 向 心 力 , 強 化 醫 院 本 身 的 競 爭 優 勢 。

醫 院 管 理 比 一 般 製 造 業 之 管 理 複 雜,因 為 它 的 產 品 具 有 無 形 性、異 質 性、不 可 分 性、不 可 儲 存 性 等 特 性;使 用 的 高 科 技 儀 器 設 備、衛 材 產 品、藥 品 試 劑 及 供 應 物 料 規 格 種 類 繁 多;具 各 種 不 同 專 業 證 照 之 各 類 職 務 及 教 育 程 度 的 員 工,工 作 獨 立 自 主 性 強 且 互 相 難 以 取 代;在 認 知、態 度、行 為 方 面,很 難 予 以 控 制,協 調 溝 通 上 具 一 定 的 困 難 度;在 行 政、醫 療 系 統 運 作 指 揮 下,極 易 產 生 衝 突 性 及 不 一 致 性;因 此,在 醫 療 界 如 何 成 功 運 用、如 何 提 高 服 務 品 質 及 增 強 顧 客 滿 意 度 等 等 關 鍵 要 素 以 提 昇 競 爭 力,顯 然 有 待 深 入 探 討 。

1.3 研究目的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探 討 台 灣 目 前 的 醫 療 產 業,從「 資 源 基 礎 」的 觀 點 來 深 入 探 討 醫 療 產 業 經 營 的 成 功 要 素,用「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來 作 一 完 整 的 研 究 分 析,目 的 是 促 使 醫 療 院 所 在 面 對 激 烈 的 變 動 環 境 下,可 以 採 取 主 動 出 擊 的 經 營 策 略,同 時 分 析 醫 院 善 用 自 身 的 資 源 與 能 力,對 病 患 建 立 起 一 對 一 的 醫 病 互 動 關 係 , 讓 顧 客 了 解 醫 院 的 差 異 化 特 色,不 但 可 以 維 持 現 有 的 顧 客、贏 得

(14)

新 的 顧 客,並 能 提 昇 顧 客 對 於 醫 療 產 業 的 獲 利 貢 獻 程 度,更 能 建 立 起 醫 院 永 續 經 營 的 競 爭 優 勢。本 研 究 屬 於 質 性 研 究,利 用 個 案 分 析 的 方 式,以 訪 談 輔 以 次 級 資 料 的 收 集,對 研 究 問 題 作 整 體 性 的 整 理 與 分 析 。 藉 由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

一 、 探 討 台 灣 醫 療 產 業 經 營 之 現 況 二 、 找 出 醫 療 產 業 經 營 關 鍵 成 功 因 素

1.4 研究流程

本 研 究 在 研 究 進 行 之 初,就 現 有 實 務 之 觀 察 對 國 內 外 各 類 型 不 同 醫 療 產 業,作 廣 泛 的 深 度 瀏 覽 並 收 集 相 關 資 料,以 確 立 出 初 步 的 研 究 方 向 及 主 題。經 由 相 關 理 論 及 文 獻 之 探 討,完 成 研 究 進 行 之 架 構,再 進 一 步 確 定 研 究 問 題 與 訪 談 內 容。之 後 正 式 進 行 個 案 公 司 訪 談,並 從 事 個 案 之 撰 寫,完 成 所 有 訪 談 之 後,將 訪 談 所 得 之 資 料 及 相 關 次 級 資 料 加 以 整 理 分 析,最 後 歸 納 研 究 發 現、發 展 研 究 命 題 並 提 出 結 論 與 建 議 , 研 究 流 程 如 圖 1.1 所 示 :

(15)

圖 1.1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流 程

確 認 研 究 方 向 與 題 目

文 獻 及 相 關 研 究 的 收 集

建 立 初 步 架 構

確 認 研 究 對 象 與 蒐 集 資 料 確 認 研 究 問 題 與 訪 談 題 目

個 案 訪 談

個 案 撰 寫 與 資 料 分 析

個 案 發 現 與 命 題 發 展

結 論 與 建 議

(16)

1.5 論文結構

本 論 文 共 分 為 伍 章 , 各 章 內 容 簡 述 如 下 :

壹 緒論

本 章 內 容 在 說 明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背 景、動 機,研 究 目 的 以 及 研 究 流 程 與 論 文 結 構 。

貳 文獻探討

本 章 內 容 為 研 究 主 題 相 關 之 文 獻 探 討。首 先 探 討 資 源 基 礎 相 關 理 論 文 獻,其 次 探 討 策 略 管 理 理 論 及 關 鍵 成 功 因 素,將 這 些 相 關 文 獻 整 理 歸 納 , 作 為 本 研 究 的 理 論 基 礎 。

參 研究方法。

本 章 內 容 首 先 說 明 研 究 根 據 文 獻 探 討 所 設 計 的 研 究 架 構,並 對 研 究 架 構 中 之 變 數 做 扼 要 之 說 明。其 次 介 紹 本 研 究 採 用 之 研 究 方 法。最 後 則 是 對 於 研 究 範 圍 之 界 定、研 究 對 象 之 選 擇 標 準 與 研 究 時 間 等 各 項 做 明 確 之 交 代 。

肆 個案研究

選 一 個 具 有 醫 療 產 業 代 表 性 的 醫 院 進 行 實 地 訪 談,運 用 前 第 一 章 所 發 展 之 研 究 架 構 進 行 實 証 研 究 分 析,再 加 以 歸 納 整 理 期 望 結 合 研 究 架 構 之 理 論 基 礎 與 個 案 訪 談 之 實 務 分 析 而 對 關 鍵 成 功 要 素 有 更 深 一 層 瞭 解 。

伍 結論與建議

本 章 首 先 針 對 第 肆 章 個 案 醫 院 的 描 述,以 第 參 章 所 建 立 的 研 究 架 構 進 行 整 體 個 案 之 分 析,提 出 具 體 建 議,及 對 於 未 來 後 續 研 究 者 提 出 一 些 研 究 建 議 。

(1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2.1 資源基礎觀點 (Resource-Based View, RBV)

傳 統 上,研 究 競 爭 與 策 略 分 析 的 重 心 都 放 在 於 產 業 結 構 與 定 位 (外 部 環 境 因 素)的 觀 點,著 重 企 業 外 部 的 環 境 分 析,偵 測 機 會 與 威 脅,然 後 分 析 企 業 本 身 的 優 劣 勢,以 建 構 企 業 的 策 略。然 而 近 年 來,由 於 資 訊 科 技 與 全 球 化 競 爭 影 響,競 爭 環 境 的 高 度 不 確 定 性,使 得 企 業 對 於 外 部 環 境 因 素 分 析 與 掌 握 困 難 度 增 加;相 較 之 外,企 業 內 部 所 擁 有 的 資 源 與 能 力(內部因 素)反而較能掌握與 管 理,更 適 合 作 為 企 業 擬 定 競 爭 策 略 的 參 考 依 據。因 此,企 業 之 策 略 焦 點 逐 漸 從 傳 統 的 外 部 定 位 轉 移 到 內 部 審 親 的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上。策 略 的 基 本 問 題 不 再 只 是 進 入 市 場 或 發 展 產 品 而 已,更 重 要 的 是 企 業 應 該 如 何 發 展、創 造 及 累 積 獨 特 的 資 源 與 核 心 能 力 , 以 建 立 持 續 性 競 爭 優 勢 。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之 核 心 論 點 發 源 甚 早 , 而 最 早 明 確 闡 示 RBV 之 觀 念 可 追 溯 到 Selznick(1957)【 27】 所 提 出 組 織 的 獨 特 能 力 (Distinctive competence)一 詞 , 其 認 為 各 組 織 之 所 以 具 有 其 與 眾 不 同 的 獨 特 能 力,其 原 因 在 於 不 同 的 組 織 之 間 具 有 不 同 的 組 織 成 熟 度 (Organizational maturity) 與 組 織 氣 候 (Organizational atmosphere),並 認 為 組 織 之 領 導 者 具 有「 建 構 與 維 護 之 永 續 價 值 (Enduring values)之 責 任 」等 觀 念,其 觀 點 揭 示 了 RBV 的 基 本 想 法 「 各 公 司 所 具 有 的 資 源 都 是 相 異 的 」。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首 次 被 賦 于 理 論 基 礎 是 在 Penrose(1959)【 24】

其 著 作「 The theory of the growth of the firm」一 書 中,首 先 以 經 濟 理 論 來 探 討 公 司 資 源 與 公 司 成 長 間 之 關 係,經 由 經 濟 理 論 的 推 演 , 提 出 「 組 織 不 均 衡 成 長 理 論 」, 認 為 企 業 成 長 的 主 因 是 「 組 織 剩 餘 」(Organization slack), 即 存 在 不 完 全 的 市 場 , 為 了 能 發 揮 其 經 濟 效 率,改 變 企 業 規 模 進 而 成 長。Penrose(1959)【 24】認 為 組 織 成 長 的 主 因 在 於 廠 商 能 夠 有 效 地 運 用 內 部 資 源,並 將 組 織 視 為 生 產 性 資 源 的 結 合 , 此 觀 點 為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的 來 源 。

(18)

Wernerfelt(1984)【 32】延 續 Penrose 的 觀 點,首 先 提 出「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 (Resource-based view)一 詞 , 視 企 業 為 一 有 形 與 無 形 資 源 的 獨 特 組 合。策 略 思 考 的 角 度 轉 變 為 以「 資 源 觀 點 」取 代

「 產 品 觀 點 」, 並 強 調 廠 商 可 運 用 其 所 擁 有 的 資 源 以 建 立 競 爭 優 勢。此 轉 變 將 企 業 擬 定 策 略 之 基 礎 由 外 部 的「 產 業 競 爭 分 析 」逐 步 轉 移 至 內 部 的 「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

Barney(1986)【 3】繼 Wernerfelt 所 提 出 的 觀 點,認 為 由 於 不 同 企 業 對 策 略 資 源 (strategic resources) 的 未 來 價 值 有 不 同 的 預 期 , 因 此 策 略 因 素 市 場 (strategic factor market)亦 是 不 完 全 競 爭 的,所 以 企 業 的 經 濟 績 效 (economic performance)不 僅 來 自 於 產 品 市 場 的 不 完 全 競 爭,也 貢 獻 於 策 略 因 素 市 場 的 不 完 全 競 爭;故 企 業 在 做 策 略 選 擇 時 應 分 析 本 身 獨 特 的 技 術 和 能 力 。

Grant(1991)【 11】 首 先 以 「 理 論 」 稱 呼 RBV, 提 出 資 源 基 礎 理 論 (Resource-based theory;RBT)一 詞。Grant(1991)【11】認 為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是 主 張 「 內 部 審 視 」 (Introspective)的 重 要 性 , 而 企 業 內 部 資 源 (Resources)與 能 力 (Capabilities)會 決 定 企 業 的 經 營 策 略 方 向,成 為 企 業 利 潤 的 主 要 來 源;並 連 結 資 源 與 策 略,在 企 業 總 體 策 略 方 面,探 討 資 源 在 決 定 企 業 活 動 或 競 爭 範 疇 所 扮 演 的 角 色,而 在 事 業 策 略 方 面,則 探 討 資 源、競 爭 與 利 潤 之 間 的 關 係 。

Porter(1991)【 21】認 為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的 另 一 說 法:「 核 心 能 力 或 無 形 資 產 的 強 調 」, 是 以 廠 商 本 身 為 重 點 的 內 省 觀 點 。 Peteraf(1993)【 23】則 認 為「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所 關 心 的 是 廠 商 內 部 擁 有 哪 些 異 質 性 資 源 , 這 些 異 質 性 資 源 應 如 何 運 用 與 組 合 ? 形 成 維 持 性 競 爭 優 勢 的 資 源 特 性 為 何 ? 資 源 的 異 質 性 來 源 又 如 何 ?

Collis&Montgomey(1994)【 7】 指 出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是 將 企 業 視 為 有 形 與 無 形 資 產 的 結 合,沒 有 任 何 兩 家 企 業 相 同,因 為 每 家 企 業 都 有 獨 特 的 企 業 文 化 、 獨 特 的 經 驗 、 相 異 的 機 器 設 備 和 技

(19)

術,而 這 些 資 源 的 配 合 得 當 與 否,就 能 決 定 一 家 企 業 的 經 營 效 率 與 獲 利 能 力 。

由 以 上 學 者 的 觀 點 得 知,資 源 基 礎 觀 點 是 以 資 源 作 為 企 業 策 略 思 考 的 邏 輯 核 心,企 業 必 須 藉 由 內 部 資 源 的 運 用,產 生 優 勢 、 創 造 利 潤 , 因 此 ,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連 結 企 業 資 源 與 經 營 績 效 之 關 係 , 提 供 整 合 「 資 源 」 與 「 競 爭 策 略 」 的 思 考 方 向 。

2.1.1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之 分 析 架 構 探 討

Barney(1991)【 4】將 1960 年 代 以 來 學 者 所 著 重 的 SWOT 分 析 及 其 他 相 關 研 究 歸 納 成 為 兩 個 思 想 主 流 :

一 、 競 爭 優 勢 環 境 模 式 (Environment model of competitive advantage)

注 重 外 部 環 境 對 企 業 競 爭 影 響 力,以 Porter(1985)【 22】

的 五 力 分 析 模 式 為 代 表,在 市 場 上 除 了 競 爭 者 外、消 費 者 、 潛 在 進 入 者 及 替 代 性 產 品 皆 為 競 爭 力 的 來 源,企 業 需 要 了 解 各 種 機 會 與 威 脅 才 能 制 訂 適 當 的 策 略。架 構 如 圖 2-1 所 示 , 這 類 研 究 的 觀 點 有 兩 項 基 本 假 設 :

( 一 )在 相 同 產 業 或 策 略 群 組 之 中,各 企 業 所 採 取 的 策 略 與 掌 握 的 策 略 性 資 源 大 致 是 相 同 的 。

( 二 )企 業 擁 有 異 質 性 (Heterogeneous)資 源,但 因 為 異 質 性 資 源 其 可 取 得 性 與 移 動 性,很 快 在 企 業 內 消 失,表 示 該 資 源 不 再 具 有 獨 特 性 和 專 屬 性 。

(20)

內 部 分 析 外部分析

資 源 基 礎 模 式 競 爭 優 勢 環 境 模 式

圖 2.1 SWOT 分 析 、 資 源 基 礎 模 式 與 產 業 吸 引 力 模 式 之 關 係 資 料 來 源 :J.B.Barney(1991)【4】

二 、 資 源 基 礎 模 式 (Resource based model)

此 模 式 的 重 點 在 於 辨 識、澄 清、培 植、發 展 組 織 獨 特 的 資 源,但 組 織 要 累 積 資 源 時,必 須 付 出 長 時 間 的 努 力 才 能 蓄 積 這 種 實 力,可 是 一 旦 養 成,這 種 組 織 能 耐 是 無 法 自 由 流 通 及 買 賣 的(李 仁 芳 , 民 國 83 年 )【6】。 Barney 所 提 出 之 相 對 環 境 模 式 的 假 設 說 明 如 下 :

( 一 ) 在 相 同 產 業 或 策 略 群 組 中 , 廠 商 所 擁 有 的 策 略 性 資 源 是 不 同 的 , 而 相 異 的 策 略 性 資 源 將 會 造 成 廠 商 彼 此 間 差 異 的 產 生 。

( 二 )異 質 性 資 源 不 能 在 廠 商 之 間 完 全 移 動,因 此 異 質 性 資 源 能 夠 持 續 存 在 。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認 為 企 業 的 超 額 利 潤 一 組 (Rent) 是 來 自 於 競 爭 優 勢 , Barney(1991)【 4】 利 用 資 源 基 礎 模 式 來 解 釋 企 業 競 爭 優 勢 之 來 源,企 業 之 所 以 具 有 持 續 性 競 爭 優 勢,其 原 因 在 於 擁 有 異 質 性 且 不 完 全 移 動 的 資 源 , 且 由 於 資 源 所 具 有 四 項 特 性 -價 值 性、稀 少 性、不 完 全 模 仿 性、不 完 全 替 代 性 等,而 產 生 持 續 性 競 爭 優 勢 。 因 此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強 調 的 是 如 何 建 構 持 續 性 競 爭 優 勢 (如 圖 2-2 所 示 )。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21)

圖 2.2 資 源 特 性 與 持 久 競 爭 優 勢 之 關 係 資 料 來 源 :Barney(1991)【4】

由 上 述 的 資 源 基 礎 模 式 中 得 知,資 源 已 成 為 企 業 競 爭 優 勢 重 要 的 分 析 焦 點,Grant(1991)【 11】認 為 資 源 是 人 業 能 力 與 競 爭 優 勢 的 來 源,並 且 主 導 企 業 競 爭 策 略 的 思 考,因 此 進 一 步 提 出 一 個 結 合 「 資 源 」「 競 爭 策 略 」 的 策 略 分 析 架 構 (如 圖 2-3 所 示),強 調 企 業 在 執 行 現 今 策 略 時 , 亦 須 發 展 未 來 策 略 所 需 的 資 源 及 能 力,其 執 行 步 驟 如 下:1.資源的辨識與分類;2.能力的辨識與評 估;3.評 估 資 源 及 能 力 能 夠 創 造 租 的 潛 力;4.擬 定 最 能 夠 充 分 利 用 企 業 資 源 與 能 力 之 策 略 ; 5.辨 識 自 身 資 源 及 策 略 執 行 間 之 缺 口 。

企業資源的異質性

(Firm Resource Heterogeneity)

企業資源的不可移動性

(Firm Resource Immobility)

價值(Value)

稀少性(Rareness)

無法完全複製(I mperfect I mi t a b i l i t y)

-歷史獨特性(History Dependent)

-因果模糊性(Causal Ambiguity)

-社會複雜性(Social Co mplexity)

不可替代性(Substitutability)

持久競爭優勢

(Sutained Competitive Advantage)

(22)

圖 2.3 資 源 基 礎 取 向 之 策 略 分 析 資 料 來 源 :Grant(1991)【11】

Hall(1992)【 12】 提 出 「 無 形 資 產 管 理 模 型 」 (如 圖 2.4), 認 為 廠 商 的 持 續 性 競 爭 優 勢 來 自 於 與 競 爭 者 的 能 力 差 異 。 廠 商 間 的 差 異 導 源 於 企 業 擁 有 的 無 形 資 產 , 而 這 些 能 力 差 異 可 區 分 為 四 個 層 面 : 法 規 上 的 差 異 、 地 位 上 的 差 異 、 技 術 上 的 差 異 與 功 能 上 的 差 異 。 為 保 有 持 續 生 的 競 爭 優 勢 , 企 業 應 仔 細 辨 識 與 維 護 所 擁 有 的 無 形 資 產 。

4.選 擇 最 能 充 分 利 用 企 業 資 源 與 能 力 之 外 部 機 會 的 策 略

3.根 據 下 述 兩 準 則 來 評 估 資 源 與 能 力 產 生 租 的 潛 力

資 源 與 能 力 產 生 持 續 性 競 爭 優 勢 的 潛 力

資 源 與 能 力 產 生 報 酬 的 專 享 性

2.辨 識 廠 商 的 能 力

企 業 有 什 麼 能 力 可 更 有 效 的 使 用 資 源

辨 識 每 個 能 力 的 資 源 投 入 與 複 雜 度

1.廠 商 資 源 之 辨 識 與 分 類

評 估 相 對 競 爭 者 的 強 弱 勢

辨 識 資 源 的 更 佳 利 用 機 會

策 略

競 爭 優 勢

能 力

資 源

5.辨 識 必 需 填 補 的 資 源 缺 口

投 資 用 以 補 充 、 擴 增 及 提 升 廠 商 的 資 源 基 礎

(23)

資 源 類 型 能 力 差 異 類 型 資 產

能 力

圖 2.4 無 形 資 源 、 能 力 差 異 與 持 續 競 爭 優 勢 資 料 來 源 :Hall(1992)【12】

吳 思 華 (1996)【 9】在 其 著 作「 策 略 九 說 」中 的 資 源 說 亦 提 到,企 業 擁 有 或 創 造 的 核 心 資 源,是 形 成 組 織 能 耐 的 關 鍵,如 以 大 樹 做 比 喻,

核 心 資 源 是 提 供 養 分 、 生 命 力 及 穩 定 力 的 根 部 組 織 。 其 並 提 出 一 個 以 資 源 為 基 礎 的 策 略 分 析 架 構(如圖 2.5.),認 為 企 業 宜 根 據 策 略 性 資 源 的 三 個 特 性 -獨 特 性、專 屬 性 與 模糊性,評估 現 有 資源 與 發展 策 略 間 的差 距 , 並 透 過 內 部 自 行 發 展 、 外 部 市 場 購 置 與 合 作 發 展 等 三 種 不 同 的 途 徑 來 取 得 所 需 的 資 源 , 並 在 取 得 關 鍵 的 策 略 性 資 源 後 , 盡 可 能 的 轉 化 成 為 組 織 的 資 源 , 才 能 真 正 有 助 於 組 織 競 爭 優 勢 的 維 持 。

法 律 保 護 下 契 約 執 照 智 慧 財 產 權

商 業 機 密 實 體 資 源

無 法 律 保 護 聲 譽 網 路 資 料 庫

技 術 員 工 技 術 供 應 商 技 術

配 銷 技 術

組 織 文 化 高 品 質 、 彈 性 、

服 務 的 文 化

法 規 差 異 (法 律 保 護 )

地 位 差 異 (基 於 以 前 的 能 力 )

功 能 差 異 (基 於 能 力 與 經 驗 )

文 化 差 異 (組 織 的 傾 向 )

持 續 性 競 爭 優 勢

(24)

差 距 分 析

強 化 核 心 資 源

圖 2.5 以 資 源 為 基 礎 的 策 略 分 析 架 構 資 料 來 源 : 吳 思 華 (1996)【9】

2.2 資源內涵探討

Barney(1991) 【 4 】 將 企 業 資 源 (firm resources) 分 成 實 體 資 源 、 人 力 資 源 及 資 本 資 源 三 類 :

一 、 實 體 資 本 資 源 (physical capital resources): 包 括 機 器 設 備 、 廠 房 、 地 理 位 置 及 原 物 料 取 得 途 徑 等 。

二 、 人 力 資 本 資 源 (human capital resources): 包 括 管 理 者 與 員 工 的 訓 練 、 經 驗 、 判 斷 、 智 慧 、 人 際 關 係 與 洞 察 力 等 。 三 、 組 織 資 本 資 源 (organizational capital resource): 包 括 組 織 正

式 的 結 構、正 式 與 非 正 式 的 規 畫 程 序、控 制 及 協 調 系 統,也 包 括 組 織 內 群 體 間 或 組 織 間 的 非 正 式 關 係 。

Grant(1991)【 11】 將 資 源 分 成 六 類 , 將 Barney(1991)【 11】

對 資 源 的 分 類 , 再 增 加 財 務 資 源 (financial resource)、 科 技 資 源 (technological resource)及 商 譽 (reputational resource)三 項 。 Hall(1992)【 12】 依 Coyne(1986)【 8】 對 資 源 的 分 類 , 提 出

「 無 形 資 產 管 理 模 型 」, 主 張 廠 商 競 爭 優 勢 的 差 異 取 決 於 組 織 能 力 , 並 把 資 源 的 內 涵 明 確 地 區 分 為 兩 類 :

發 展 策 略

累 積 核 心 資 源

評 估 現 有 資 源

(25)

一 、 資 產 (having): 指 廠 商 所 擁 有 或 可 控 制 的 要 素 存 量 , 透 過 廠 商 的 行 動,將 公 司 的 資 產、技 術、管 理 資 訊 系 統、組 織 信 任 等 轉 換 成 最 終 的 產 品 或 服 務。此 為 公 司 所 有 權 的 觀 念,包 括 已 建 立 的 商 譽、品 牌、智 慧 財 產 權、資 料 庫、優 越 的 地 理 位 置 等 。

二、能 力 (doing):指 廠 商 配 置 資 源 的 能 力,以 資 訊 為 基 礎 並 配 合 組 織 程 序 達 成 預 期 目 標。而 這 些 能 力 均 屬 無 形 資 產,因 此 不 易 被 組 織 成 員 帶 走,如 員 工 的 知 識、技 能、組 織 文 化、網 路 等 。

Verdin and Williamson(1992)【 30】 把 資 產 分 為 五 大 類 :

一、顧 客 資 產 險 customer assets):包括 公 司 聲 譽、商 品 印 象、顧 客 忠 程 度 、 品 牌 熟 悉 度 、 服 務 網 路 。

二 、 通 路 資 產 (channel assets): 包 括 市 場 佔 有 率 、 配 銷 網 路 、 代 理 與 經 銷 商 的 忠 誠 度 、 顧 客 型 資 產 。

三 、 投 入 資 產 (input assets): 包 括 研 發 技 術 、 技 術 知 識 、 公 司 聲 譽 、 與 供 應 商 的 關 係 等 。

四 、 程 序 資 產 (process asstes): 包 括 研 發 能 力 、 技 術 知 識 、 產 能 與 員 工 的 生 產 經 驗 等 。

五、一 般 性 資 產 (general assets):包括 人 力 資 本(如 管 理 技 能、管 理 者 與 員 工 的 知 識 及 激 勵 方 法 )、 財 務 資 產 、 資 訊 科 技 、 市 場 資 訊 , 及 和 政 府 當 局 的 關 係 。

Miller and Shamsie(1996)【 18】認 為, 多 數 學 者 對 資 源 的 分 類 , 和 資 源 特 性 -有 價 值 的 、 稀 少 的 、 難 以 模 仿 及 無 法 替 代 等 並 無 太 大 相 關,因 此,其 認 為 基 於 資 源 對 於 企 業 績 效(performance) 最 重 要 的 特 性 —模仿障礙(barriers to imitability),所有的資源可 以 分 成 兩 大 類 , 即 財 產 基 礎 資 源 及 知 識 基 礎 資 源 。

(26)

一、財 產 基 礎 資 源 (property-based resources):某 些 資 源 之 所 以 不 能 被 模 仿 是 因 為 受 到 財 產 權(property rights)的 保 護,競 爭 者 無 法 合 法 奪 取 或 模 仿,例 如 合 約、所 有 權、或 專 利 權;如 果 競 爭 者 想 要 合 法 取 得 該 資 源,就 必 需 支 付 約 當 該 資 源 未 來 經 濟 價 值 的 現 值。財 產 基 礎 資 源 包 括 組 織 的 實 體 資 源、人 力 資 源、以 長 期 合 約 獨 佔 稀 少 的 生 產 因 素、獨 享 某 一 項 具 有 價 值 的 技 術 權 利 或 是 專 享 特 定 的 通 路 優 勢 。

二、知 識 基 礎 資 源 (knowledge-based resources):另 外 有 很 多 具 價 值 的 資 源,並 未 受 到 財 產 權 的 保 護,其 之 所 以 未 被 模 仿,是 因 為 受 到 知 識 障 礙 (knowledge barriers)的 保 護 , 因 為 該 種 資 源 通 常 具 有 不 可 言 傳 性、模 糊 性 等 特 性,競 爭 者 往 往 不 知 從 何 模 仿 (Lippman and Rumelt 1982)【17】。 例 如 , 某 些 企 業 具 有 技 術 性 或 創 造 性 的 專 業 知 識,因 此 能 發 展 出 具 競 爭 性 的 產 品 並 成 功 的 銷 售。某 些 企 業 可 能 具 有 良 好 的 協 調 性 及 整 合 能 力,因 而 可 以 促 使 組 織 內 的 專 業 人 員 有 效 率 的 工 作 及 學 習 (Fiol 1991;Hall 1993;Itami 1987;Lado and Wusibm 1994)。

知 識 基 礎 資 源 包 括 組 織 資 源 (例 如 文 化 )、 科 技 和 管 理 資 源 等 。

吳 思 華 (1998)【 9】 認 為 從 實 務 觀 察 中 , 可 以 發 現 , 具 有 策 略 價 值 的 核 心 資 源 的 內 涵,其 實 非 常 多 元,其 歸 納 多 位 學 者 的 看 法,將 核 心 資 源 的 內 涵 分 為「 資 產 」與「 能 力 」兩 部 份,資 產 指 的 是 企 業 所 擁 有 或 可 控 制 的 要 素 存 量,可 區 分 為「 有 形 資 產 」與

「 無 形 資 產 」兩 類;能 力 則 是 指 企 業 建 構 與 配 置 資 源 的 能 力,可 分 為 「 組 織 能 力 」 與 「 個 人 能 力 」 兩 部 份(如 表 2.1.)。

(27)

表 2.1 策 略 性 資 源 的 內 涵

實 體 資 產 土 地 廠 房 、 機 器 設 備 有 形 資 產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 有 價 證 券 資

產 無 形 資 產

品 牌 /商 譽、智 慧財產 權(商 標、專利、著作權、以 登 記 註 冊 的 設 計 )、執照、契 約/正 式 網 路、資料 庫 等

個 人 能 力

專 業 技 術 能 力 管 理 能 力 人 際 網 路 能

組 織 能 力

業 務 運 作 能 力

技 術 創 新 與 商 品 化 能 力 組 織 文 化

組 織 記 憶 與 學 習 資 料 來 源 : 吳 思 華 (1998)【9】

2.3 策略管理理論

策 略 (Strategy)一 詞 , 源 自 古 希 臘 字 “ Startegos" , 是 一 種 將 軍 作 戰 的 藝 術 (the art of general), 意 指 經 由 有 效 利 用 資 源 而 摧 毀 敵 人 (Hart,1967)。策 略 是 一 個 廣 泛 的 概 念,企 業 的 經 營 有 賴 策 略,策 略 提 供 了 企 業 經 營 的 方 向 (Ansoff,1965 引 述 至 李 惇 弘 , 2000)。【 5】 同 時 策 略 也 是 一 組 行 動 方 案 , 企 業 為 了 具 有 競 爭 力 與 達 成 目 標,必 須 發 展 一 套 具 有 方 向 性 的 行 動 方 案,這 個 行 動 方 案 就 是 策 略 的 內 涵 。 而 Kotler(1999)【 15】 則 認 為 企 業 為 了 達 到 其 所 設 立 的 目 標,需 要 一 個 全 盤 性 的 計 劃,而 策 略 就 是 一 個 融 合 行 銷 、 財 務 、 與 製 造 等 所 擬 定 的 作 戰 計 劃 。

策 略 之 意 義,Chandler(1962)【6】首先 提 出 結 構 追 隨 策 略 之 觀 點,他 認 為 凡 決 定 企 業 基 本 的 長 期 目 標 及 目 的,並 採 取 行 動 、 分 配 資 源 以 達 成 目 標 者,即 為 了 策 略。Ansoff(1965)【1】指出策

(28)

略 結 了 組 織 與 環 境 之 間 的 關 係,其 後 又 說 明 策 略 為 引 導 組 織 行 為 的 一 套 決 策 規 則。Tilles(1963)【28】認 為 策 略 係 指 一 組 目 標(goals) 及 主 要 政 策(policy),其中 目 標 則 指 點 出 組 織 想 要 達 成(achieving) 的 任 務 以 及 組 織 想 要 變 成 (becoming)什麼樣子;政策則指導組織 如 何 達 成 目 標 。

Porter(1985)【 22】 說 明 產 業 組 織 (irrdustrial organization)對 策 略 管 理 之 貢 獻 , 其 中 將 策 略 定 義 如 下 :「 策 略 指 導 企 業 如 何 在 環 境 中 競 爭,包 括 對 目 標、產 業、市 場、行 銷、製 造 等 方 面 之 方 案 選 擇 」。 其 後 又 從 價 值 活 動 觀 點 進 一 步 釐 清 何 為 策 略 , 認 為 策 略 有 賴 於 獨 特 的 定 位 , 其 本 質 即 在 於 「 活 動 」, 意 即 執 行 與 競 爭 者 不 同 的 活 動,或 用 不 同 的 方 式 執 行 相 同 的 活 動,持 久 性 的 策 略 位 置 有 賴 企 業 採 取 明 確 的 取 捨 與 選 擇 , 藉 此 以 深 化 策 略 定 位 (Porter,1991)【 21】。

吳 思 華 (1996)【 9】 指 出 策 略 之 意 義 包 括 : 評 估 並 界 定 企 業 的 生 存 利 基、建 立 並 維 持 不 敗 的 競 爭 優 勢,達 成 企 業 目 標 的 系 列 重 大 活 動 , 形 成 內 部 資 源 分 配 過 程 的 指 導 原 則 。

司 徒 達 賢(1995)【4】 更 具 體 說 明 策 略 的 基 本 概 念 , 包 括 : 一 、 策 略 代 表 重 點 之 選 擇 。

二 、 策 略 界 定 了 企 業 在 環 境 內 的 生 存 空 間 。 三 、 策 略 指 導 功 能 性 政 策 之 取 向 。

四、策 略 建 立 在 相 對 的 競 爭 優 勢 上,其 目 的 在 亦 在 建 立 長 期 之 競 爭 優 勢 。

五、策 略 運 作 的 目 的 之 一 是 在 維 持 與 外 界 資 源 的 平 衡 以 及 不 平 衡 關 係 。

六 、 策 略 是 對 資 源 與 行 動 的 長 期 承 諾 。 七 、 策 略 雄 心 與 落 實 執 行 是 必 要 條 件 。

(29)

八 、 策 略 制 定 是 企 業 主 持 人 責 無 旁 貸 的 工 作

2.3.1 策 略 的 作 用

司 徒 達 賢 (2001)【 2】 從 策 略 的 「 作 用 」 或 「 用 處 」 來 說 , 第 一,策 略 可 以 幫 助 企 業 在 千 頭 萬 緒 的 經 營 課 題 中,選 擇 當 前 應 關 注 的 重 點。第 二,好 的 策 略 可 以 為 組 織 創 造 開 拓 良 好 的 生 存 空 間 。 第 三 , 明 確 的 策 略 可 以 指 導 組 織 內 各 種 功 能 政 策 的 取 向 。 策 略 運 作 的 原 則 千 變 萬 化 , 然 而 大 約 可 以 歸 納 為 幾 項 ;一 是 策 略 應 與 競 爭 優 勢 相 輔 相 成 ;二 是 應 設 法 運 用 策 略 與 外 界 維 持 有 利 的 交 換 關 係,並 從 這 些 有 力 的 交 換 關 係 中,為 組 織 創 造、換 取 更 多 的 資 源 , 作 為 成 長 的 基 礎 ;三 是 應 從 長 遠 的 角 度 來 思 考 每 一 項 決 策,檢 視 每 一 項 決 策 對 組 織 未 來 的 涵 義,而 不 是 就 眼 前 的 利 弊 得 失 來 採 取 解 決 的 問 題 的 行 動 。

策 略 制 定 的 傳 統 程 序 歸 內 如 下 :第 一,決 定 目 標 :這 又 包 括 了

「 組 織 使 命 」與「 盈 收 及 利 潤 目 標 」兩 大 類。這 些 目 標 或 使 命 決 定 後,企 業 各 單 位 在 依 據 它 們,制 定 策 略,分 配 責 任 與 資 源。第 二,環 境 分 析 :環 境 可 分 為 大 環 境 (經 濟、政 治、社 會、法 律、科 技、文 化 等 )、產 業 環 境 (產 業 消 長 與 上 下 游 之 關 係 與 談 判 荔 枝 變 化 等 )、 競 爭 環 境 (競 爭 對 手 之 作 為 與 反 應 等 )。 然 後 從 環 境 分 系 的 結 果 中,找 出 未 來 的 機 會 與 威 脅,進 行 分 析 比 較。第 四,依 據 以 上 的 分 析 結 果,選 擇 策 略。第 五,依 據 策 略 類 型,制 定 各 種 功 能 性 政 策 的 做 法 以 及 行 動 上 應 努 力 的 方 向 。

司 徒 達 賢 (2001)【 2】 認 為 , 上 述 策 略 制 定 的 傳 統 程 序 , 切 實 去 做,深 入 思 考,似 乎 有 許 多 不 盡 合 理,傳 統 策 略 制 定 程 序 在 實 施 上 的 困 難 如 下 :

一 、 使 命 未 必 能 指 導 實 際 行 動 。

二 、 營 收 目 標 背 後 的 思 考 邏 輯 未 能 名 言 。

(30)

三 、 環 境 分 析 缺 乏 焦 點 。

四 、 未 考 慮 條 件 下 之 高 下 取 決 於 策 略 。

五 、 簡 化 之 策 略 分 類 忽 略 策 略 的 多 樣 性 與 複 雜 性 。 2.3.2 策 略 與 資 源

有 關 策 略 與 資 源 的 關 係,Rogers(1977)【 25】認 為 策 略 是 一 個 分 配 有 限 資 源 的 行 動 規 劃,任 何 組 織 都 有 限 的,如 何 運 用 有 限 資 源 取 得 競 爭 優 勢 , 並 洞 察 潛 在 機 會 , 就 是 策 略 內 涵 。 吳 思 華 (1998)【 9】 則 認 為 策 略 至 少 顯 示 下 列 四 方 面 的 意 義 :

一 、 評 估 並 界 定 企 業 的 生 存 利 基 二 、 建 立 並 維 持 企 業 不 敗 的 競 爭 優 勢 三 、 達 成 企 業 目 標 的 系 列 重 大 活 動 四 、 形 成 內 部 資 源 分 配 過 程 之 指 導 原 則

由 以 上 策 略 的 定 義 與 範 圍 可 知,策 略 內 容 涵 蓋 相 當 廣 泛,如 何 分 析 方 能 得 其 要 領 而 不 有 所 遺 漏 時 為 重 要 之 議 題。在 眾 多 關 於 策 略 的 理 論 當 中 , 司 徒 達 賢 (1996)【 3】 所 提 出 的 策 略 型 態 六 大 構 面 :產 品 線 廣 度 與 特 色 、 目 標 市 場 之 區 隔 與 選 擇 、 垂 直 整 合 程 度 之 取 決、相 對 規 模 與 規 模 經 濟、地 理 涵 蓋 範 圍、競 爭 優 勢,可 說 是 各 家 說 法 之 集 大 成 者,以 此 六 大 構 面 來 描 述 策 略 的 形 貌,可 以 將 策 略 明 白 而 具 體 的 描 述,提 供更 深 入 的 比 較、評 估 與 選 擇 。 2.4 資源基礎觀 (resource-based)策略管理理論

2.4.1 資 源 基 礎 之 策 略 管 理 理 論 的 定 義

W

ernerfelt(1984)【 32】首 先 提 出 了 「 資 源 基 礎 觀 」這 個 名 詞 。 最 初 的 想 法 , 是 想 修 正 當 時 普 遍 流 行 的 產 品 /市 場 觀 , 這 個 由 外 而 內 的 策 略 管 理 思 考 方 向。他 認 為 公 司 若 從「 資 源 」的 角 度

(31)

來 從 事 策 略 的 決 策,將 會 較 自 產 品 的 角 度 思 考 來 的 有 意 義。陸 續 有 學 者 沿 續 了 這 個 修 正 觀 點,做 了 許 多 精 練 深 化 工 作。這 一 系 列 主 張 以「 內 省 」的 方 式 來 行 成 持 續 性 競 爭 優 勢 的 論 點,一 般 就 稱 之 為 「 資 源 基 礎 觀 」 的 策 略 管 理 理 論 。 林 晉 寬 (1995)【 7】 則 清 楚 的 說 明 了 這 套 理 論 的 基 本 看 法 :「 即 是 以 資 源 為 公 司 策 略 決 策 的 思 考 邏 輯 中 心,已 知 連 結 公 司 之 競 爭 優 勢 及 成 長 策 略,理 論 所 關 心 的 重 點 在 於 如 何 辨 識、澄 清、培 植、發 展 及 保 或 組 織 的 核 心 或 獨 特 資 源 。 」

2.4.2 資 源 基 礎 的 策 略 邏 輯

Grant(1991)【 11】 資 源 取 向 策 略 分 析 架 構 , 充 分 代 表 了 此 派 學 者 的 策 略 思 考 邏 輯。他 將 以 資 源 為 取 項 的 策 略 分 析,分 為 以 下 五 個 步 驟 :

一 、 廠 商 資 源 的 辨 識 與 分 類 :企 業 的 資 源 可 分 類 為 財 務 資 源 、 實 體 資 源、人 力 資 源 技 術 資 源、商 譽 及 組 織 資 源 等。企 業 應 評 估 競 爭 的 相 對 優 劣 勢,將 資 源 作 較 有 效 利 用。公 司 應 隨 時 檢 討 包 括 是 否 存 在 有 可 以 更 有 效 利 用 資 源 的 環 境 機 會 ?資 源 是 否 能 更 密 集 與 更 有 效 的 利 用 ?

二 、 廠 商 能 力 (capabilities)的 辨 識 與 評 價 :廠 商 能 力 是 廠 商 得 以 將 各 種 資 源 整 合 在 一 起 運 作 的 基 礎。主 要 辨 識 與 評 價 廠 商 的 能 力 , 可 依 功 能 別 將 企 業 活 動 分 類 ;但 對 組 織 而 言 , 更 重 要 的 是 整 合 個 別 功 能 的 「 組 織 常 規 (organizational routines)」,廠 商 本 身 就 可 視 作 是 一 個 各 式 常 規 所 形 成 的 巨 型 網 路 。 這 些 常 規 包 括 了 : 順 序 性 常 規 (sequence of routines), 包 括 了 原 料 , 零 配 件 在 生 產 過 程 中 的 流 動 。 高 階 管 理 常 規,包 括 了 管 理 控 制、資 本 預 算、策 略 行 程 等 常 規。

三 、 評 估 資 源 與 能 力 產 生 「 組 」 的 潛 力 :根 據 兩 準 則 來 評 估 資 源 與 能 力 產 生 組 的 潛 力 :(1)資 源 與 能 力 產 生 組 的 持 續 能 力。(2) 資 源 與 能 力 產 生 組 的 獨 享 能 力 (appropriability)。 而 資 源 與 能 力 在 此 兩 準 則 上 的 表 現 會 受 到 他 們 本 身 某 些 特 性 所 影

(32)

響 。

四 、 選 擇 制 定 最 能 充 分 利 用 企 業 資 源 與 能 力 的 策 略 :策 略 制 定 的 重 點 在 於 設 計 最 充 分 有 效 利 用 那 些 具「 策 略 性 」的 資 源 與 能 力 的 策 略 。

五 、 辨 識 資 源 缺 口 及 發 展 企 業 的 資 源 基 礎 :以 資 源 作 基 礎 的 策 略 取 向,不 應 只 關 心 現 有 資 源 的 部 署,也 應 考 慮 公 司 資 源 基 礎 的 發 展 問 題。當 持 續 性 競 爭 優 勢 面 臨 競 爭 壓 力 及 演 進 的 顧 客 需 求 時 , 公 司 必 須 持 續 的 發 展 其 他 的 資 源 基 礎 。

2.4.3 策 略 性 資 產 (strategic assets)的 定 義

在 Grant(1991)【 11】的 資 源 取 向 的 策 略 邏 輯 下,競 爭 優 勢 的 產 生 是 源 自 於 兩 個 部 分 的 結 合 :以 資 源 為 基 礎 , 以 能 力 來 運 用 及 發 揮 這 些 資 源。若 只 有「 資 源 」一 詞,代 表 公 司 賴 以 建 立 競 爭 優 勢 的 基 礎,惟 恐 有 忽 略 了「 能 力 」之 嫌。更 且,並 非 所 有 的 資 源 或 能 力 均 能 為 公 司 產 生 競 爭 優 勢,它 們 還 必 須 具 備 某 些 特 性 。

吳 思 華 (1996)【 9】 則 綜 合 許 多 學 者 的 看 法 , 提 出 了 三 項 用 以 判 斷 資 源 是 否 具 有 策 略 價 值 的 指 標 , 其 分 別 為 :

一 、 獨 特 性 :所 謂 獨 特 性 , 是 指 該 項 資 源 必 須 具 有 能 增 進 企 業 執 行 策 略 的 效 能 或 效 率 的 價 值,同 時 市 場 供 應 量 非 常 稀 少,又 無 其 它 替 代 品 。

二 、 專 屬 性 :所 謂 專 屬 性 , 是 指 該 項 資 源 和 企 業 的 設 備 、 人 員 、 組 織 文 化 或 管 理 制 度 緊 密 結 合,不 易 轉 移 分 割。其 它 企 業 縱 使 取 得 該 資 源 , 也 不 一 定 能 充 分 發 揮 其 功 能 。

三 、 模 糊 性 :模 糊 性 是 指 資 源 的 建 構 過 程 及 其 與 競 爭 優 勢 之 間 的 因 果 關 係,由 兩 力 面 形 成 的 :第 一 是 不 可 言 傳 性 (tacit)。企 業 所 擁 有 的 許 多 能 力,如 人 際 關 係 能 力、組 織 學 習 能 力,都 是 由「 做 中 學 」得 來 的。這 類 的 能 力 未 經 組 織、編 纂,外 人 很 難 學 起。其 次 是 複 雜 性。企 業 能 力,其 實 是 由 許 多 技 能 、

(33)

資 產 、 個 人 經 驗 、 組 織 常 規 間 相 互 依 賴 而 來 的 一 種 組 合 能 力,其 間 的 複 雜 性 甚 高。這 種 複 雜 性,使 外 人 很 難 具 有 足 夠 的 知 識 去 完 全 掌 控 。

李 惇 弘 (2000)【 5】, 根 據 吳 思 華 (1996)【 9】 的 策 略 性 資 源 為 主 要 架 構,配 合 網 路 商 店 的 性 質,整 理 出 更 完 整 的 網 路 商 店 資 源 表 如 表 2.2

表 2.2 網 路 商 店 資 源 表

實 體 資 產 實 體 店 面 , 倉 庫

伺 服 器 , 通 訊 設 備 網 路 線 (頻 寬 ) 有 形 資 產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 有 價 證 卷 資 產

無 形 資 產 品 牌 知 名 度 , 資 料 庫 , 契 約 /正 式 網 路 , 智 慧 財 產 權

個 人 能 力 管 理 者 協 調 整 合 能 力 (對 內 )

管 理 者 人 際 網 路 關 係 (對 外 ), 產 業 知 識 掌 握 能 力 能 力

組 織 能 力 業 務 運 作 能 力 , 創 新 能 力 組 織 記 憶 與 學 習 , 組 織 文 化

料 來 源 :李 惇 弘 (2000)【 5】,「 網 路 商 店 核 心 資 源 之 研 究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所 未 出 版 碩 士 論 文 , 6 月 。

Barney(1991)【 4】,認 為 資 源 是 否 具 有 持 續 性 競 爭 潛 力,乃 取 決 於 四 個 特 質

一 、 價 值 (valuable):資 源 的 價 值 來 自 資 源 能 否 使 公 司 再 執 行 特 定 策 略 時 增 進 其 效 率 與 效 能 。

二 、 稀 有 性 (Rareness):指 公 司 現 有 獲 潛 在 競 爭 者 並 未 擁 有 該 項 資 源。有 價 值 而 多 量 或 有 價 值 而 無 法 取 得 的 資 源,均 無 法 創 造 持 續 性 競 爭 優 勢。廣 義 而 言,凡 市 場 中 對 於 特 定 具 有 價 值 之 資 源 的 擁 有 者 少 於 需 求 者 , 則 該 項 資 源 及 具 有 稀 有 性 。

(34)

三、無 法 完 全 複 製 /模 仿 (Imperfectly Replicable / Imitable):

使 競 爭 者 無 法 完 全 複 製 /模 仿 的 動 力 來 自 資 源 具 專 屬 性 、 模 糊 性 、 複 雜 性 。

四 、 替 代 性 (Substitutability):意 指 是 否 存 在 著 「 策 略 性 約 當 資 源 」 (Strategically Equivalent Resources), 當 競 爭 者 可 以 用 相 似 的 資 源 執 行 相 同 的 策 略,或 以 完 全 不 同 的 資 源 達 成 策 略 替 代 的 效 果 時 , 公 司 之 競 爭 優 勢 將 無 法 持 續 。

圖 2-6 持 續 性 競 爭 潛 力 圖

資 料 來 源 :Barney(1991)【4】 ,“Fim Resource and Sustained Competitive Advantage," Journal of Management,VoL

17,NO.1,pp99-120.

Barney 在 1999 年 整 理 歸 納 出 包 括 價 值 (Valuable)、稀 少 性 (Rareness)、難 模 仿 (Costly to imitate)、組 織 化 (Exploited by the organization)的 VRIO 架 構,用 來 解 析 公 司 的 能 力 與 資 產 是 否 具 有 持 續 性 的 競 爭 優 勢 及 績 效 (圖 2.7)。

z 廠商資源異 質 性 z 廠商資源不

可 移 動 性

z 價值 z 稀有性 z 不完全模仿

性 z 替代性

持續的

競爭優

(35)

VRIO 架 構

廠 商 能 力 或 資 源 是 否 具 有 : 價 值

Valuable?

稀 少 性

Rareness?

難 模 仿

Costly to imitate?

組 織 化

Exploited by the organization?

競 爭 影 響

Competitive implications

經 濟 績 效

Economic Performance

No 競 爭 不 利 標 準 以 下

Yes No 競 爭 相 等 標 準

Yes Yes No 暫 時 性 競 爭 優 勢 標 準 以 上

Yes Yes Yes

No

Yes

持 續 性 競 爭 優 勢 標 準 以 上

圖 2.7 VRIO 架 構

資 料 來 源 :Barney(1997),Gaining and Sustaining Competieive Advantage.【 5】

Libert,Samek and Boulton(2000)【 16】 認 為 , 企 業 的 有 形 及 無 形 資 產,都 是 創 造 價 值 的 基 礎。如 同 人 類 的 基 因 密 碼 一 樣 , 這 些 資 產 都 是 企 業 體 的 「 DNA」。 因 此 提 出 了 「 價 值 動 態 模 型 」 (Value Dynamics Framework), 為 新 經 濟 時 代 下 的 企 業 資 產 作 歸 類 。 其 模 型 將 企 業 擁 有 的 資 產 區 分 為 五 類 , 分 別 為 實 體 資 產 (Physical)、 財 務 資 產 (Financial)、 員 工 及 供 應 商 資 產

(Employee and Supplier)、 顧 客 資 產 (Customer)以 及 組 織 資 產 (Organization)。其 中,實 體 資 產 及 財 務 資 產 是 屬 於 有 形 的 傳 統 資 產,一 般 在 企 業 的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損 益 表 都 看 得 出 來。至 於 員 工 及 供 應 商、顧 客、組 織 等 三 項,則 屬 於 無 形 資 產,在 傳 統 的 企 業 組 織 中 常 被 忽 略。然 而,這 些 無 形 資 產 卻 視 為 企 業 創 造 價 值 的 主 角 。

(36)

圖 2.8 價 值 動 態 模 型 (Valus Dynamics Framework) 資 料 來 源 :Libert , et al (2000)【 16】,Cracking The Value Code : How Successful Businesses Are Creating Wealth in the New

Economy,HerperCollins Publishers,200.05。

簡 單 歸 納,以 上 學 者 都 在 強 調,策 略 性 資 產 必 須 具 有 價 值 、 稀 少 性 獨 特 性、不 易 模 仿 及 組 織 化 等 具 有 資 源 基 礎 的 特 性,才 能 為 公 司 帶 來 持 續 性 的 競 爭 優 勢 。

2.5 策略矩陣分析

一 、 策 略 矩 陣 的 概 念

國 內 知 名 學 者 司 徒 達 賢 (民 國 84 年 )【 4】提 出 的『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是 由 產 業 價 值 鏈 及 策 略 形 態 兩 構 面 所 組 成,是 一 個 事 實 經 營 策 略 的 整 合 性 分 析 架 構 。

策 略 矩 陣 之 形 成 包 含 下 列 要 項 : (一 )業 價 價 鏈 :

是 指 自 原 料 到 最 終 客 戶 之 間,所 經 過 切 割 之 價 值 活 實 體 資 產 客 戶 資 產 土 地 、 房 屋 客 戶 、 經 銷 商 設 備 、 存 貨 會 員 組 織 資 產

領 導 才 能 、 策 略 、 結 構 文 化 、 品 牌 、 創 新 、 知 識 系 統 、 流 程 、 智 慧 財 產

財 務 資 產 員 工 及 現 金 、 應 收 帳 款 供 應 商 資 產 投 資 、 債 務 、 員 工 、 供 應 商 策 略 聯 盟 夥 伴

(37)

動 之 組 合,依 據 產 業 不 同 的 特 性 可 將 產 業 價 值 鏈 予 以 細 分 或 更 細 分,另 外,有 作 些 價 值 活 動 可 能 因 為 其 潛 在 策 略 意 義 , 而 刻 意 地 顯 示 出 來 。

(二 )策 略 形 態 :

策 略 形 態 六 大 構 面 , 其 中 包 括 : 1.產 品 線 廣 度 和 特 色

2.目 標 市 場 區 隔 方 式 及 選 擇 3.垂 直 整 合 程 度 之 取 決 4.相 對 規 模 與 相 對 經 濟 5.地 理 涵 蓋 範 圍

6.競 爭 優 勢 (三 )策 略 矩 陣 :

產 業 價 值 鏈 及 策 略 形 態 兩 構 面 所 交 叉 形 成 策 略 矩 陣,對 產 業 運 作 特 性 的 了 解、產 業 環 境 的 分 析、個 別 企 業 策 略 競 爭 優 勢 的 創 造 方 式 等,都 可 以 在 此 一 策 略 矩 陣 的 基 礎 上 完 成。故 可 以 提 供 策 略 家 很 好 的 創 意 空 間,同 時 策 略 矩 陣 可 以 成 為 組 織 內 極 佳 的 共 同 語 言 與 觀 念 架 構,可 以 協 助 制 定 策 略 者 集 思 廣 益,有 系 統 地 思 考,思 慮 更 周 延、更 具 體,這 也 是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最 實 用 的 地 方 。

(四 )策 略 點 :

策 略 矩 陣 中 的 每 一 格 稱 為 策 略 點,是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中 的 基 本 分 析 單 位,每 個 策 略 點 都 有 其 獨 特 意 義,在 分 析 產 業 現 況 時,每 個 策 略 點 由 產 業 價 值 鏈 及 策 略 形 態

(38)

中 可 顯 示 產 業 內 的 策 略 現 況 及 未 來 需 求 。 (五 )策 略 要 素 :

企 業 經 營 沒 有 必 勝 的 策 略,因 為 每 一 家 企 業 的 條 件 與 面 對 的 環 境 都 不 一 樣,競 爭 對 手 反 應 也 不 一 樣,所 以 策 略 不 可 能 一 成 不 變,但 有 些 策 略 思 考 及 策 略 動 作,卻 是 被 用 到 或 被 檢 視。許 多 有 關 策 略 的 理 論 與 實 務,都 可 以 分 解 成 若 干 更 為 基 本 的 道 理、句 型 或 思 路,此 稱 之 為

『 策 略 要 素 』。 綜 合 彙 總 如 表 2-3

產 業 競 爭 分 析 中,則 以 產 業 的 產 業 價 值 鏈、策 略 形 態、策 略 點 配 合 策 略 要 素 成 一 策 略 組 合 , 以 瞭 解 產 業 特 色 與 競 爭 狀 況 。

(39)

表 2-3 策 略 形 態 與 策 略 要 素 彙 總 表 一 、 產 品 線 廣 度 與 特 色

1-1 產 品 與 市 場 之 配 合 1-2 產 品 特 色 之 形 成 1-3 價 值 單 元 成 本 之 降 低 1-4 產 品 品 質 之 確 保 1-5 顧 客 需 求 之 迅 速 回 應 1-6 價 值 單 元 間 的 替 代 1-7 價 值 單 元 間 的 互 補

1-8 與 交 易 對 象 價 值 單 元 間 的 配 合 與 滿

1-9 價 值 鏈 之 切 割 與 創 造

1-10 因 產 品 組 合 形 成 之 產 品 特 色 1-11 產 品 組 合 對 其 他 策 略 點 之 影 響 1-12 價 值 活 動 間 之 呼 應 與 配 合 二 、 目 標 市 場 之 區 隔 與 選 擇 2-1 目 標 市 場 之 區 隔 與 選 擇

2-2 目 標 市 場 改 變 造 成 價 值 活 動 之 增 減 2-3 新 的 市 場 區 隔 對 規 模 經 濟 之 影 響 2-4 利 用 市 場 區 隔 形 成 競 爭 優 勢 2-5 採 購 來 源 之 選 擇 與 掌 握

2-6 與 合 作 廠 商 或 機 構 關 係 之 掌 握 2-7 對 合 作 廠 商 談 判 力 之 運 用 2-8 半 成 品 目 標 市 場 之 掌 握 2-9 半 成 品 採 購 來 源 之 掌 握 2-10 通 路 之 選 擇 與 滿 足

2-11 採 購 決 策 影 響 者 之 界 定 與 滿 足 三 、 垂 直 整 合 程 度 之 取 決

3-1 垂 直 整 合 程 度 之 取 決 3-2 部 份 半 成 品 外 售

3-3 價 值 單 元 間 之 界 面 管 理

3-4 垂 直 整 合 與 規 模 經 濟 3-5 局 部 整 合

3-6 網 路 關 係

3-7 價 值 單 元 與 生 存 空 間 四 、 相 對 規 模 與 規 模 經 濟 4-1 規 模 經 濟 之 發 揮

4-2 規 模 經 濟 與 外 包 決 策 4-3 經 驗 曲 線 之 運 用 五 、 地 理 涵 蓋 範 圍 5-1 價 值 單 元 之 地 理 移 動

5-2 地 理 移 動 與 交 易 對 象 之 相 互 影

5-3 不 同 地 區 價 值 單 元 之 界 面 5-4 地 理 移 動 與 產 品 特 色 之 調 整 5-5 多 點 經 營 與 規 模 經 濟

5-6 多 點 經 營 與 風 險 分 散

5-7 競 爭 優 勢 隨 地 理 移 動 而 擴 散 延

5-8 地 理 局 部 優 勢 及 其 連 續 創 造 5-9 地 理 改 變 對 其 他 策 略 點 之 影 響 六 、 競 爭 優 勢

6-1 策 略 形 態 因 素 類 的 競 爭 優 勢 6-2 非 策 略 形 態 類 的 競 爭 優 勢 -獨 特

能 力

6-3 非 策 略 形 態 類 的 競 爭 優 勢 -獨 佔

6-4 非 策 略 形 態 類 的 競 爭 優 勢 -時 機 6-5 非 策 略 形 態 類 的 競 爭 優 勢 -綜 效 6-6 非 策 略 形 態 類 的 競 爭 優 勢 -財 力 6-7 非 策 略 形 態 類 的 競 爭 優 勢 -關 係 6-8 非 策 略 形 態 類 的 競 爭 優 勢 -資 訊

科 技

資 料 來 源 : 司 徒 達 賢 , 策 略 管 理 新 論 。 台 北 : 智 勝 , 民 國 九 十 年 。

(40)

二 、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與 策 略 文 獻 資 料 的 相 關 涵 義 表 2.4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與 策 略 文 獻 資 料 的 相 關 涵 義

策 略 文 獻 資 料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相 關 涵 義 1.Porter 三 個 基 本 策 略

1.成 本 領 導 2.差 異 化 3.集 中 化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之 策 略 構 面 : 1.產 品 線 廣 度 與 特 色

2.目 標 市 場 之 區 隔 與 選 擇 3.相 對 規 模 與 規 模 經 濟 2.大 前 研 -四 種 基 本 策 略

1.KSF 策 略 2.主 動 攻 擊 3.相 對 優 勢 4.策 略 自 由 度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之 策 略 構 面 : 競 爭 優 勢

3.Porter 五 力 分 析 策 略 與 環 境 之 配 合 分 析

4.Porter 價 值 鏈 模 式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之 策 略 構 面 : 產 業 價 值 鏈

5.規 模 經 濟 /經 驗 曲 線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之 策 略 構 面 : 相 對 規 模 與 規 模 經 濟

6.Porter 鑽 石 模 型 分 析 法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之 策 略 構 面 : 1.地 理 涵 蓋 範 圍

2.競 爭 優 勢

7.企 業 核 心 競 爭 力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之 策 略 構 面 : 競 爭 優 勢

由 上 表 2-4 中 可 看 出 策 略 文 獻 資 料 與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有 相 關 涵 義 存 在,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的 相 關 資 料 可 引 用 前 述 的 策 略 文 獻 資 料,故 列 出 相 關 策 略 文 獻 資 料,以 對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的 佐 證 及 加 強 雙 方 相 關 涵 義 。

因 此 , 本 研 究 以 國 內 學 者 司 徒 達 賢 的 整 合 性 分 析 架 構 工 具

『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民國 90 年)【2】來針對我國醫療產業的經 營 策 略,作 一 完 整 的 研 究 分 析,並 做 為 醫 療 產 業 經 營 者 分 析 產 業 與 競 爭 環 境 及 制 定 醫 療 產 業 策 略 時 的 有 效 分 析 工 具 。

(41)

2.5.1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運 用 之 相 關 研 究

司 徒 達 賢 教 授 民 國 84 年【 2】出 版「 策 略 管 理 」,提 出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之 後,陸 續 有 許 多 相 關 研 究 運 用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探 討 各 種 產 業 及 公 司 的 策 略 , 茲 舉 例 如 下 :

一 、 我 國 資 訊 硬 體 產 業

詹 聖 生 (民 國 84 年 )【 14】應 用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以「 我 國 資 訊 硬 體 產 業 」 為 研 究 對 象 , 探 討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之 運 用。其 研 究 報 告 最 後 指 出 :( 一 )好 的 策 格 構 想,必 須 符 合 環 境 前 提 及 條 件 前 提 , 否 則 所 得 之 經 營 策 略 並 非 是 最 佳 的 方 法。( 二 )策 略 構 想 是 一 連 串 策 略 要 素 的 組 合,而 與 策 略 類 型 有 所 不 同 。( 三 ) 公 司 根 據 面 臨 的 環 境 及 條 件 之 不 同 , 所 採 取 之 策 略 構 想 及 策 略 要 素 組 合 也 不 同。( 四 )對 廠 商 來 說 「 採 購 來 源 的 掌 握 」 相 當 重 要 , 無 論 是 原 料 或 一 般 零 組 件 , 都 能 決 定 廠 商 成 敗 關 鍵 。

二 、 台 灣 國 際 觀 光 旅 館 業

黃 應 豪 (民 國 84 年 )【 12】 應 用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以 「 台 灣 國 際 觀 光 旅 館 業 」 為 研 究 對 象 。 其 研 究 中 認 為 :( 一 ) 旅 館 的「 地 點 」是 國 際 觀 光 旅 館 提 供 的 一 項 重 要 產 品 特 色,也 是 關 鍵 成 功 因 素。( 二 )加 盟 國 際 連 鎖 旅 館 可 以 為 旅 館 的「 知 名 度 」、「 聲 譽 形 象 」 與 「 訂 房 業 務 」, 帶 來 相 當 大 的 互 補 利 益 。( 三 ) 目 標 市 場 的 區 隔 與 選 擇 , 旅 館 業都 以 商 務 旅 客 為 區 分 對 象 , 客 源 的 國 籍 也 有 區 隔 差 異 。( 四 ) 國 際 觀 光 旅 館 依 其 所 在 地 的 不 同 , 吸 引 客 戶 也 有 一 定 差 異 。( 五 ) 國 際 觀 光 旅 館 的 垂 直 整 合 相 當 一 致,亦 即 別 家 有 的 我 都 有 的 特 殊 現 象 。

三 、 我 國 塑 膠 原 料 產 業

劉 立 凡 (民 國 85 年 )【 16】 應 用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以 「 我 國 塑 膠 原 料 產 業 」 為 研 究 對 象 , 探 討 策 略 矩 陣 分 析 法 之 觀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 Examples of relevant concepts: equality, discrimination, cultural differences, community resources, self-concept, vulnerable groups, community work, community support

Instruction  Teachers systematically guide students to understand how the writing of life stories could help them apply knowledge of different life stages

9 Curriculum Development Council & Hong Kong Examination and Assessment Authority (2007). Technology Education Key Learning Area: Health Management and Social Care

Based on the defects of the safety control in the semiconductor electric circuit industry and the application of swarm Intelligence and knowledge management SECI model, the

Peppard, J.,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CRM) in Financial Services”, European Management Journal, Vol. H., "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of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2000), “Enhancing entrepreneurial orientation research:Operationalizing and measuring a key strategic decision making process,” Journal of Management, Vol. Kenneth, Wehrung,

The core of this research is focusing on Service Innovation, discussing on the composite factors of manufacturing servitization through literatures and questionnaires from

This research first analyzed the electronic component industry, and then studied the literature on vertical integration, strategic alliance, and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