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臺南市社區童軍協會辦理 社團法人臺南市社區童軍協會辦理
臺南市 臺南市 102 102 年志工基礎訓練 年志工基礎訓練 (第 ( 第 1 1 梯次 梯次 ) ) 研習簡 研習簡 章 章
目 的:為提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落實志願服務法 精神,增強志工對志願服務之認知與理念,強化志願服務專業性與高品質,以 增進志工服務知能,特依志願服務法之規定教育課程辦理。
依 據:1.中華民國 90 年 1 月 20 日華總一義字第 9000011840 號令公佈「志願服務 法」。
2.內政部90 年 4 月 24 日台(90)內中社字第 9074750 號令「志工基礎教育 訓練課程」辦理。
指導單位:內政部、臺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童軍 總會、臺灣省童軍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臺南市 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社團法人台南市婦女兒童安全保護協會。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臺南市社區童軍協會、國立新豐高級中學。
協辦單位:國立新豐高級中學家長會、中華民國新豐高級中學校友會、臺南市歸仁教育會、
社團法人臺南市童軍會、臺南市女童軍會、臺南市珊瑚潭長青童軍發展協會、
國立新豐高中複式童軍團。
報名時間:06 月 26 日起9:00 受理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推薦報名。
07 月 04 日起9:00 受理個人報名
研習日期:102 年 07 月 20 日(星期六)至 102 年 07 月 21 日(星期日),計 1.5 天
研習內容:
日 期 時 間 課程名稱(基礎訓練)
第一天 07 月 20 日(六)
13:10~13:30 報到
13:30~15:30 志願服務的內涵 15:40~17:40 志願服務發展趨勢
第二天 07 月 21 日(日)
08:15~08:30 報到
08:30~10:30 志願服務倫理
10:30~12:30 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12:30~13:30 午休
13:30~15:30 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 15:30~17:30 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1.課程內容依內政部 90 年 4 月 24 日台(90)內中社字第 9074750 號令「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辦 理。
2.課程講師悉依相關規定聘請專業人員授課,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承辦單位保留授課師資異動權益。
研習場地:國立新豐高級中學圖書館(宏碁館)四樓多元活動室(711 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 路1 段 148 號)
受理對象:
凡年滿12 歲且具下列條件之一:(一)臺南市各志願服務隊志工;(二)尚未接受志工基礎訓練、有興趣參加之社區民眾、
學校教職員工、志工、學生(具童軍身份優先錄取)。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受理名額:每梯次課程100 名(居住、就讀、工作或參與志工服務於臺南市之民眾優先報 名)
報名費用:每一梯次課程300 元/人(含研習手冊、第 2 天午餐、茶水費用)
報名說明:
1.一律採用網路 mail 報名(請先和承辦單位確認報名名額),請上網至下載個人報名表 https://sites.google.com/site/scout014/planing,報名表填寫完成後於 102 年 7 月 10 日前以 mail 至 scout014@gmail.com (胡智雄先生),來信主旨:「志工教 育訓
練報名」,報名名額額滿或逾時將不接受報名。為避免遺漏,郵件傳送24 小時後,如尚 未收到回復訊息,請來電聯絡;聯絡人:胡智雄(臺南市社區童軍協會總幹事),電 話:
0939-533952。報到通知僅以 e-mail 為主,除修訂外不另行寄發紙本通知。
2.報名後 3 個工作天內,請將參加費用請以郵政劃撥至「社團法人臺南市社區童軍協 會」(劃撥帳號:31600158 號 、戶名:社團法人臺南市社區童軍協會),每張劃撥 單請另加20 元劃撥手續費,可多人一起劃撥,請儘可能以學校、群團為單位劃撥,
以節省手續費支出。如1 位參加,請劃撥 320 元;如 10 位參加且同時寫在 1 張劃撥 單,請劃撥3020 元;20 位參加且同時寫在 1 張劃撥單,請劃撥 6020 元;餘類推(劃 撥單備註欄請填寫哪個單位或是群團報名及參加人數) 。
3.報名後如無法參加,請於活動 5 天前向承辦單位連繫,將扣除 20%行政手續費後退 費,活動前1 天取消者,將扣除 50%行政手續費後退費,活動當天取消者恕無法退費。
4.社區童軍協會fb 粉絲團互動討論區:https://www.facebook.com/tainanscout
注意事項:
1. 課程請務必全程參與,為求公平,學員應於上課開始前完成簽到手續〈勿代簽〉,若缺 課超過 30 分鐘 以上 將不開放入場,且不發給結業證明書 ,請學員確實遵守,謝謝合
作。
2. 為製作結業證書,請於課程當天 攜帶 兩吋 大頭照
1
張 ,背面以 黑色簽字筆 正楷書寫 您 的姓名及 身分字號、生日 。3. 愛護地球,讓我們一起來節能省碳做環保,請學員自行攜帶 筆、 環保杯、筷, 課程中將 不主動提供。本次研習僅供應第二天中午餐盒。
4. 會場禁止帶朋友或子女陪同上課,年幼者請自行安排保姆照料。
5. 為維課程品質及受訓者權益,上課期間,禁止飲食及聊天喧嘩。
6. 辦訓期間,如遇風災,依政府公告停班停課之標準執行。補課時間由辦理單位另行通知。
7. 已報名完成,不得替換他人,如因其他因素需取消報名者,退費標準如下:
8. 本計劃經理事長核准後,送陳社會局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時 間 退 費 金 額
5 天前 退240 元
活動前4 天-前 1 天 退150 元
活動當天取消 不退費
<附件1>
社團法人臺南市社區童軍協會辦理
臺南市 102 年志工基礎訓練(第 1 梯次) 課程表
時間 課程內容 講師 備註
7 月 20
日 (六)
13:10~13:
30 報到
13:30~15:
30 志願服務的內涵 彰化師大輔導與諮商學系 梁峻晢 助理教授
15:40~17:
40 志願服務發展趨勢 臺灣師範大學公領所博士班 劉恬妏 老師
7 月 21
日 (日)
08:15~08:
30 報到
08:30~10:
30 志願服務倫理 臺南市立仁愛之家秘書洪千惠 社工師
10:30~12:
30 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博士班 李繼強 老師
12:30~13:
30 午休
13:30~15:
30 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 康寧大學休閒管理系 曾振源 講師
15:30~17:
30 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臺南市童軍會
胡智雄 副總幹事
1. 課程內容依內政部90 年 4 月 24 日台(90)內中社字第 9074750 號令「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
辦理。
2. 課程講師悉依相關規定聘請專業人員授課,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承辦單位保留授課師資異動權 益。
<附件 2>
社團法人臺南市社區童軍協會辦理
臺南市 102 年志工基礎訓練(第 1 梯次)報名表
服務單位
聯絡電話 (日) (夜) 學歷(學校名 (行動)
稱/科系)
姓 名 飲 食
□素 □葷
身份證字號 生 日 年 月 日
E-mail 家長簽名
(未滿 18 歲者須家長同意, 18 歲以上者免附簽名)
地 址
所屬志工 運用單位 推薦核章 (機關單位章及
職名章) (童軍伙伴請由
團長簽章即可) (研習前印出並核章,報到當天繳交)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報名前確認 請勾選
□本人已詳閱活動簡章之注意事 項(須己詳閱並勾選始能報名)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同 意以上個資保留主辦單位,於 活動期間行政造冊使用,活動 單位不對外公開,並於活動結 束後銷毀。
申請人親自簽名:
繳費 劃撥日期:
劃撥金額: 元
劃撥收據影本浮貼處
<附件3>
【國立新豐高級中學交通資訊】
一、高速公路走法
◎從中山高仁德交流道下,往仁德、歸仁直走約 5 公里,到歸仁圓環,再左轉即到本校。
◎從南二高關廟交流道下,往歸仁 182 直走約 1.5 里,到歸仁圓環,再右轉經過兩個紅綠燈,約 600 公尺即到本校。
二、火車站走法
◎台南火車站下,然後到火車站左前方中山路台南客運站,撘往關廟公車,在歸仁圓環下車,繞圓環 左前方往中正北路,約600 公尺即到本校。
若找不到上課地點,當天可撥打 0939-533952 洽詢
<附件4 >
社團法人臺南市社區童軍協會
~郵政劃撥繳款單~
報名:
1.一律採用網路 mail 報名 ( 請先和承辦單位確認報名名額 ) ,請上網至下載個人報名表
https://sites.google.com/site/scout014/planing ,報名表填寫完成後於 102 年 7 月 10 日前以 mail 至 scout014@gmail.com ( 胡智雄先生 ) ,來信主旨:「志工教育訓練報名」,報名名額額滿或逾時將不 接受報名。為避免遺漏,郵件傳送 24 小時後,如尚未收到回復訊息,請來電聯絡;聯絡人:胡智雄(臺南市 社區童軍協會總幹事),電話: 0939-533952 。報到通知僅以 e-mail為主,除修訂外不另行寄發紙本通知。
2.報名後 3 個工作天內,請將參加費用請以郵政劃撥至「社團法人臺南市社區童軍協會」(劃撥帳號:
31600158 號 、戶名:社團法人臺南市社區童軍協會),每張劃撥單請另加 20 元劃撥手續費,可多人一起 劃撥,請儘可能以學校、群團為單位劃撥,以節省手續費支出。如 1 位參加,請劃撥 320 元;如 10 位參加 且同時寫在 1 張劃撥單,請劃撥 3020 元; 20 位參加且同時寫在 1 張劃撥單,請劃撥 6020 元;餘類 推 ( 劃撥單備註欄請填寫哪個單位或是群團報名及參加人數 ) 。
3.報名後如無法參加,請於活動 5 天前向承辦單位連繫,將扣除 20% 行政手續費後退費,活動前 1 天取消者,
將扣除 50% 行政手續費後退費,活動當天取消者恕無法退費。
98-04-43-04 郵 政 劃 撥 儲 金 存 款 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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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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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 記 錄
經 辦 局 收 款 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