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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掌中樞要》CBETA 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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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掌中樞要》CBETA 電子版

版本記錄: 1.2

完成日期: 2002/11/04

發行單位: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cbeta@ccbs.ntu.edu.tw 資料底本: 大正新脩大正藏經 Vol. 43, No. 1831

No. 1831 [cf. No. 1585]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

大慈恩寺翻經沙門基撰   今解論文略作五門分別

      ┌一敘古┬一敘說       ┌一明時┤   └二斥非       │     └二述今┬一述文   一明時益┤         └二示教       │     ┌一敘文┬一敘別       └二明益──┤   └二會文       └二屬教┬一立宗       └二屬教       ┌二異宗┬一外道       ┌一辨宗──┤   └二小乘       │     └二同宗┬一邊宗   二辨宗體┤         └二中道       │     ┌一異體┬一外道       └二辨體──┤   └二小乘       └二同體┬一邊體       └二中體       ┌一敘名┬一敘古       ┌一歸名──┤   └二敘今       │     └二歸名┬一名歸   三歸名乘┤         └二意歸       │     ┌一敘乘┬一敘異       └二歸乘──┤   └二會同       └二歸乘┬一辨義       └二正歸

(2)

      ┌一敘藏┬一異計       ┌一攝藏──┤   └二自宗       │     └二攝藏┬一義辨   四攝藏分┤         └二正歸       │     ┌一敘分┬一敘相       └二攝分──┤   └二純雜       └二攝分┬一義辦       └二攝分       ┌一敘因┬一敘時

  五敘因釋┤   └二敘生       └二正釋┬一正料       └二正釋   又解論文初以三門分別

       ┌──一輪益┬──先異計        ┌一教益有殊┤     └──後大乘        │     └──二義益┬──先異計        │       └──後大乘        │     ┌──一敘古┬──初敘說        ├二時利差別┤     └──後斥非        │     └──二述今┬──初述文   一彰論同異┤       └──後示教        │       ┌一異宗┬──初外道        ├三詮宗各略┤   └──後小乘        │       └一同宗┬初邊宗        │       └後中宗        │     ┌──一異體┬──初外道        └四體性不同┤     └──後小乘        └──二同體┬──初邊體        └──後中體        ┌────一敘名┬──先古名        ┌一歸名┤       └──後今名        │   └────二歸名┬──先歸大        │       └──後歸末

(3)

       │   ┌────一敘藏┬──初敘異        ├二歸藏┤       └──後大乘        │   └────二歸藏┬──初義解   二歸教所在┤       └──後正歸        │   ┌────一敘分┬──先敘相        ├三歸分┤       └──後純相        │   └────二歸分┬──初義辨        │       └──後正歸        │   ┌────一敘乘┬──初敘異        └四歸乘┤       └──後同會        └────二歸乘┬──初義辨        └──後正歸        ┌一敘因緣┬───一敘本因

       │    └───二敘末因        ├二敘年主┬───一敘年   三敘釋所因┤    └───二敘主        ├三釋分段┬───一本分        │    └───二末分        └四釋論文┬───一釋本       └───二釋末

  然初五門.十義仍以三門總勒。一彰論同.異。二教歸所在。三敘釋題.文 彰 同.異中略復開三。一為對異宗顯自宗別。二為對異教顯自教體。三為被機感廣說時 機 教歸在中復開為三。一十二分教。何分所攝。二二.三藏等。何藏所攝。三一

.二乘等。何乘所攝 釋題文中又開為三。一敘論年.主。二釋論題目。三解論本文  又解此論三門辨釋。一敘論所因。二解論題目。三判釋本文 敘論所因者。瑜伽論 釋略作是言。諸有情類無始時來。於法實相無知僻執。起惑發業輪迴五趣。如來出世 隨宜為說處中妙理。令諸有情了達諸法非空非有。遠離疑執起處中行隨應滅障。各自 修滿得三菩提證寂滅樂。佛涅槃後。因彼大天部執競興多著有見。龍猛菩薩證極喜地

。採集大乘無相空教造中論等。究暢真要除彼有見。聖提婆等諸大論師。造百論等弘 闡大義。由是眾生復著空見。無著菩薩亦登初地證法光定。得大神通事大慈尊請說此 論。理無不窮。事無不盡。文無不釋。義無不詮。疑無不遣。執無不破。行無不修。

果無不證。正為菩薩令於諸乘境.行.果等皆得善巧。勤修大行證大菩提。廣為有情 常無倒說。兼為餘乘令依自法修自分行得自果證。所以中宗五分盛行於四主。相應十 丈傳流於五印 時有筏蘇畔徒菩薩。唐言世親。無著菩薩同母弟也。位居明得道隣極 喜。亦博綜於三乘。乃遍遊於諸部。知小教而非極。遂迴趣於大乘。因聞誦華嚴十地

(4)

品.阿毘達磨攝大乘品。悔謝前非流泣先見。持刀截舌用表深衷。其兄處遠三由旬。

遙舒一手止其自割說以利害。汝雖以舌謗法。豈截舌而罪除。早應讚釋大乘以悔先犯

。菩薩敬從兄諾。因歸妙理。兄乃囑以十地經。制以攝大乘本。令其造釋。故此二論 菩薩創歸大乘之作。既而文蘊玄宗情恢奧旨。更為宏論用暢深極。採撮幽機提控精邃

。遂著唯識三十頌。以申大乘之妙趣也。萬象含於一字。千訓備於一言。道超群典譽 光眾聖。略頌既畢廣釋方陳。機感未符杳從冥往 後有護法等菩薩。賞翫頌文各為義 釋。雖分峯崐岫疏幹瓊枝。而獨擅光輝穎標芳馥者。其惟護法一人乎。菩薩果成先劫 位剋今賢。撫物潛資隨機利見。春秋二十有九。知息化之有期。厭無常以禪習。誓不 離於菩提樹。以終三載之年。禪禮之暇注裁斯釋。文邁旨遠智曠名高。執破畢於一言

。紛解窮於半頌。文殊水火則會符膠漆。義等江湖則疏成清濁。平郊弭弭聳層峯而接 漢。堆埠峨峨夷穹 以坦蕩。俯鑽邃而無底。仰尋高而無際。疎文淺義派演不窮。浩 句宏宗陶甄有極。功逾千聖道合百王 時有玄鑒居士。識鳳鷄之歛羽。委麟龍之潛迹

。每磬所資恒為供養。深誠固志物竭積年。菩薩誘掖多端。答遺茲釋。而試之曰。我 滅之後凡有來觀即取金一兩。脫逢神穎當可傳通。終期既漸奄絕玄導。菩薩名振此洲

。論釋聲超彼土。有靈之類誰不懷欽。朝聞夕殞豈悋金壁。若市趨賢如岳疊貨。五天 鶴望未輒流行 大師叡發天資識假修謁。無神迹而不瞻禮。何聖教而不披諷。聞斯妙 理。慇俯諦求。居士記先聖之遺言。必今賢之是屬。乃奉茲草本並五蘊論釋。大師賞 翫猶覩聖容。每置掌中不殊真說。自西霏玉牒東馳素馬雖復廣演微筌。賞之以為祕決

。及乎神栖別舘景阻炎輝。清耳目以淵思。蕩心靈而繹妙。乃曰。今者方怡我心耳。

宣尼言。我有美玉蘊櫃藏之。誰為善估。我今沽諸 基夙運單舛。九歲丁艱。自爾志 託煙霞。加每庶幾緇服。浮俗塵賞幼絕情分。至年十七遂預緇林。別奉 明詔得為門 侍。自參預三千即欣規七十。必諧善願後承函丈。不以散材之質。遂得隨伍譯僚。事 即操觚飡受此論。初功之際十釋別翻。昉.尚.光.基四人同受。潤飾.執筆.撿文

.纂義。既為令範務各有司。數朝之後基求退迹。大師固問。基慇請曰。自夕夢金容 晨趨白馬。英髦間出。靈智肩隨。聞五分以心祈。攬八蘊而遐望。雖得法門之糟粕。

然失玄源之淳粹。今東出策賚。並目擊玄宗。幸復獨秀萬方穎超千古。不立功於參糅

。可謂失時者也。況群聖製作。各馳譽於五天。雖文具傳於貝葉。而義不備於一本。

情見各異稟者無依。況時漸人澆。命促惠舛。討支離而頗究。攬初旨而難宣。請錯綜 群言以為一本。揩定真謬權衡盛則。久而遂許。故得此論行焉。大師理遣三賢獨授庸 拙 此論也。括眾經之祕。苞群聖之旨。何滯不融。無幽不燭。仰之不極。俯之不測

。遠之無智。近之有識。其有隱括五明披揚八藏。幽關每權。玄路未通。囑猶豪毳岳 盈投之以炎爍。霜氷澗積沃之以煨景。信巨夜之銀煇。昏旦之金鏡矣。雖復本出五天

。然彼無茲糅釋。直爾十師之別作鳩集猶難。況更摭此幽文誠為未有。斯乃此論之因 起也

(5)

  釋題目者。梵云毘若底(丁爾反識也)摩咀刺多(唯也)悉提(成也)奢薩呾羅(論也)應云識 唯成論。順此唐言成唯識論。梵音成唯識於女聲內以呼之。或毘若底摩呾剌多毘輸度 迦(淨也)奢薩呾羅。應言識唯淨論。今云淨唯識論。此論第十卷末解云此論三分成立唯 識。故此論名成唯識論。則本名唯識。釋論名成。然依世親三十論本。於題目下別注 之。云此論亦名成唯識論。以三十論教成立唯識也。如說無垢稱經佛告名云說無垢稱 不可思議解脫法門經。然經題云說無垢稱經。題下別注云亦名不可思議解脫。此亦如 是。別亦名成。且如天親所造二十唯識下末頌。云我已隨自能略成唯識義亦名成唯識

。然今護法所造之釋。多與本論立名不同。二十唯識釋名唯識道論。此論名成釋論之 稱。故論末云此本論名三十唯識 又云此論三分成立唯識。故知唯識本論之名。今釋 名成。成非本稱。但取本論正名。不取別注名也。或有唯本非釋名。如辨中邊。或有 唯釋非本名如唯識道論。或有本.釋二名。如雜集論。今唯釋名。或是通名

  其成唯識。唯識之成。蘇漫多聲中第六屬主者。則八轉聲。其此聲論辨此聲中。

蘇字居後。漫多是後義。則是蘇字居後聲也。底彥多聲有十八囀。辨此聲中。底字居 後。彥多.是後義。則是底字居後聲也。為簡此聲言蘇漫多。殺三磨娑釋中依主釋也

。殺者六也。三磨娑合也。則六合釋。初離後合故 因論生論。一字既無詮表。如何 殺言可是六也。今依梵本有沙吒多三字。合之方成殺言。故非一字有詮表也

  成乃能成之稱。以成立為功。唯識所成之名。以簡了為義者。安教立理名之曰成

。識謂能了。詮五法故 唯有三義。識詮五有。唯簡二空。唯謂簡持。有心空境是唯 義也。簡去境持取心故說簡持是唯義也。亦決定義。及顯勝義 了謂了別。詮辨作用 是識義也。了別於境是識用故 此言唯者。安惠一分唯。難陀二分唯。陳那三分唯。

於中有實有假二說。護法四分唯。論多依三分。教.理有四分

  釋唯識名。如章中解。合有十義釋成唯識 一經言唯識。論解名成 二本論名唯 識。釋論名成 三經及本論俱稱唯識。今釋名成 四宗稱唯識。因.喻曰成。論本略 舉所立名宗。今義廣成故名因.喻。具述所以引同異法以成所立。二十論云。安立大 乘三界唯識。陳那釋云。因.喻成宗名為安立。此中名成義亦同也 五體名唯識。義 釋名成。本論略標其體未識差別。今廣明義具顯差別故名為成 六略名唯識未解深義

。廣曰能成具陳指實。此後二解依瑜伽論攝釋分解。凡釋經法。初體後義。初略後廣 故 七以教成教 八以教成理 九以理成教 十以理成理 問此後四釋依何得知 答 論末頌云已依聖教及正理。又云此論三分成立唯識。故知能成通教及理。論初頌云我 今釋彼說。說則本論所立之教。或所說之理。二義皆通。論末又云以三十頌顯唯識理 極明淨故。頌云分別唯識性相義。義則是理。故知所成亦通教.理

  論者俱舍云。教誡學徒故稱為論。瑜伽釋云。問答決擇諸法性相故稱為論 初解 依悲。利眾生故。後解依智。辨諸法故。成唯識則論。成唯識之論。准義應知

(6)

  何故此論名成唯識不名成餘。亦成餘義故 欲令證得唯識理智而成立之。如瑜伽 論。此通教.理。從多唯識為名 或復今者無倒成立唯識妙理。如成實論。亦通教

.理從所詮為名 或破執實心外有境。不能信學唯識妙理而成立之。如成假論。亦通 教.理。成是立義 或復此論依於唯識甚深理智而成立之。如水陸華。對法論等依彼 起故 或恐唯識妙理散滅。今者略攝廣散義故成立之。如攝大乘 又一切法中心最為 勝。如華嚴云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蘊。一切世間中。無法而不造等。所以成立   問准下正宗。或分為二。一因二果。或分為三。如疏中解 或分為四。初一頌半 總標綱要分。第二十四頌半廣陳能變分。第三有九頌結釋外難分。第四有五頌依修獲 益分 或分為五。前第三分中開一頌為重陳變義分。如是諸釋則是成立隨所應義 何 故但名成唯識論 答從初所明為名。彼依識所變故。如瑜伽論。又從初二段為名。中 分亦有唯識言故。謂是諸識轉變等也 或從初中後所明為名。第三段云乃至未起識求 住唯識性等故。或後二段意欲解釋初略標故。或雖所明通一切法無非唯識。故不名餘

。又本欲成立唯識義故。此上立成唯識名之意歸也

  釋題目中。有五唯識為所觀。三惠為能觀。又境.教.理.行.果五種唯識。如 章中解。境唯識中處處經中就機種種異說。或依所執。或就雜染。或隨所執及有為。

或但隨有為。或隨指事。或隨空有一切諸法以明唯識。各有誠文。義如章說 依境

.教.理.行.果五唯識中。此論有義但明境唯識。捨離外取境。一切境不離心故。

如文具顯 有義但說教唯識。成論本教釋彼說故 有義但取理唯識。成立本教所說之 理。分別唯識性相義故 有義但取行唯識。明五位修唯識行故 有義但取果唯識。求 大果故。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身故 今依正義五種皆是。雖依第三分。云已依 聖教及正理。分別唯識性相義。及云我今釋彼說唯取教.理。說依教.理成彼性相。

性相則攝一切盡故。一切皆取於理為勝 問何故四依勸依智不依識。此論名唯識。不 名唯智耶。問餘三依亦如是 如唯識章釋名中釋 又釋論名法。如宗輪述記說

  所被機中有三。初述異。次會同。後被機

  初述異者。法華經說。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 以 教准機唯有一機。涅槃亦言。師子吼者是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眾生亦爾悉皆 有心。凡有心者悉皆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諸眾生唯有佛性 准天親攝論云。

上乘.下乘有差別故。菩薩.聲聞各有三藏。不論獨覺.不定.無性。有別廣教則分 為二。獨覺.無性皆無別藏。十力等中根上下智力。亦唯有二。准善戒經.持地論文 立為二。一有性。二無性 無始法爾六處殊勝有性也 唯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無性也  准法華經亦可說有三。求三乘者授以三乘。故彼論云。四種聲聞不為趣寂增上慢者 而受記故。有果乘故但說有三 依涅槃經亦有三。如病人有三。一若遇不遇良醫決定 可差菩薩也。二遇則差。不遇不差二乘也。三遇與不遇皆不可差無性人也 依大般若 經第五百九十三第十六會云。在自鷺池側說時。善勇猛菩薩請言。唯願世尊哀愍我等

。為具宣說如來境智。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得自無漏地。於

(7)

獨覺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於無上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 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 覺心。唯願如來為答所問。此經唯說有種性人入聖道者。故無第五無種性人.大悲闡 提。又斷善人未能入聖。此亦不說 又勝鬘經云。謂離善知識無聞非法眾生。以人天 善根而成就之。求聲聞者授聲聞乘。求緣覺者授緣覺乘。求大乘者授以大乘。是名攝 受正法堪能荷負四種重任。此中以通從別。有性為三。無性為一 又依十卷楞伽經中 第二卷末。四卷者第一卷說。大分亦同。佛告大惠。有五種性證法。一聲聞乘性。二 辟支佛乘性。三如來乘性。四不定乘性。五者無性謂一闡提。此有二種。一者焚燒一 切善根。則謗菩薩藏。二者憐愍一切眾生。作盡一切眾生界願。是菩薩也。若眾生不 入涅槃我亦不入。大惠白佛。此二何者常不入涅槃。佛言菩薩常不入涅槃。非焚燒一 切善根者。以知諸法本來涅槃。不捨一切諸眾生故 大莊嚴論第一卷種性品。說五種 種性。三乘定及不定四同瑜伽。第五性中說有二種。一時邊。二畢竟。時邊有四。頌 曰。一向行惡行。普斷諸白法。無有解脫分。善少.亦無因。畢竟無者以無因故。此 中時邊應云暫時。梵云涅迦羅阿波利暱縛喃達磨涅者暫也。迦羅時也。阿名無也。波 利圓也。暱縛喃寂也。達磨法也。則暫時無圓寂法。若時邊等者。應云迦羅案多阿波 利暱縛喃。案多是邊故。餘義同前 瑜伽所說五性如疏

  次敘同者。餘文如前自更和會。楞伽所說二種闡提。初是斷善根具邪見者。後是 菩薩具大悲者。初者有入涅槃之時。後必不爾。以眾生界無盡時故。無性有情不成佛 故。大慈菩薩無成佛期。然第五性合有三種。一名一闡底迦。二名阿闡底迦。三名阿 顛底迦。一闡底迦是樂欲義。樂生死故。阿闡底迦是不樂欲義。不樂涅槃故。此二通 不斷善根人。不信.愚癡所覆蔽故。亦通大悲菩薩。大智大悲所熏習故。阿顛底迦名 為畢竟。畢竟無涅槃性故。此無性人亦得前二名也。前二久久當會成佛。後必不成。

楞伽但說具前二名有性闡提。莊嚴通說有性.無性二種闡提。瑜伽.楞伽二種斷善果 必當成。因現未成斷善根故。楞伽大悲因現定成果必不成。以眾生界無盡時故。無種 性者現.當畢竟二俱不成 合經及論闡提有三。一斷善根。二大悲。三無性。起現行 性有因有果。由此三人及前四性四句分別。一因成果不成。謂大悲闡提。二果成因不 成。謂有性斷善闡提。三因果俱不成。謂無性闡提.二乘定性。四因果俱成。謂大智 增上.不斷善根而成佛者 總而言之。涅槃據理性及行性中少分一切唯說有一。攝論 據有性利鈍根。以明但分上下。善戒經依有.無類別。說有.無二性。又涅槃依有性 利鈍以分二。無性為一。故病分三。法華化不定不別分別。總相說三。般若說請問入 道。說有性非無性。勝鬘喻負四類擔隱不定性。以通從別不超三類故。楞伽依有性以 辨當成不成。雖說有五不說無性。莊嚴論中具別分別因果之性俱不現行。第五離二不 說大悲。瑜伽總談生類性之有無。雖陳五種第五之中不說大悲及斷善者 大乘有性眾 所共許。定性二乘及無性者人所不悉。如瑜伽六十七決擇中說 問何故楞伽不說無性

。瑜伽不說大悲闡提 答教所被機時眾別故。楞伽為顯大悲菩薩是第五性。五種種姓

(8)

皆談有故。遂隱五中無性不論。瑜伽據理五性類別。縱斷善者入前性中。據用雖無種 體有故。大悲.斷善則是第一或第四中。但說無性為第五中。所以不說大悲菩薩。決 擇六十七。有五難無性有情一說無疑起難。二有情無根難。三諸界平轉難。四應具諸 界難。五無應轉有難 答即有六。一教.理並違答。二假設非例答。三非喻乖理答。

四平喻無別答。五背法不齊答。六縱轉不成答 謂有難言。云何而有畢竟無般涅槃法 耶。應詰彼言。諸有情類種種界性.無量界性.下劣界性.勝妙界性為有.為無。若 言有者無有畢竟無涅槃法者不應道理 此亦違理。則唯識云有性法爾。無此不然 若 言無者經言諸有情類有種種界性乃至勝妙界性不應道理。此亦違經。無性即是下劣界 攝。復有難言。有情雖有種種界性乃至勝妙界性。而言無有無根有情。如是無涅槃法 何故不爾。或應許有無根有情。應詰彼言。諸無根者為是有情。為非有情。若是有情 外無根物應是有情。假設為難。非他所許 若非有情。而言何不許有無根有情者不應 道理。性非無根何得例難。復有難言。如作剎帝利已後作婆羅門.吠舍.戍達羅。如 是乃至作那落迦已。或乃至作天。如是何故不作無涅槃法已。或時後作有般涅槃法耶

。應詰彼言。諸類相轉為有一切界。為獨有一耶。若有一切喻不相似。彼無一切故為 非喻。若獨有一。先是剎帝利等。乃是轉為餘類不應道理。乖正理故。復有難言。如 剎帝利等具一切界。如是無般涅槃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界耶。應詰彼言。有界.無 界為互相違為不爾耶。若互相違。而言無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不應道理。互相違故。

若不相違。則此有情是無。亦有般涅槃法不應正理。無別體故。復有難言。現見一地

。於一時間無金種性。或時則有。乃至一時無鹽種性。或時則有。或於一時有諸界性

。或時則無。如是先無般涅槃法種性。何故不於一時成有般涅槃法種性耶。應詰彼言

。如地方所。先無此性。後有此性。或先有此性後無此性。如是先有聲聞種性。後無 是性。乃至先有大乘種性。後無是性。先有不定性。後無是姓耶。若言爾者。順解脫 善應空無果。又若爾者。立種性定不應道理。若不爾者。汝言先住無性後住有性。如 地方所。有種性者先住有性。後住無性。如地方所不應道理。又應責彼。無涅槃法下 劣界者。為則此生轉成有性。為於後生。若則此生彼遇緣已於現法中。為能起順解脫 分善。為不能耶。若言能者。現起善根而言無性不應道理。若言不能。彼遇良緣現法 不能起順解脫善。而言轉成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若言後生方成有姓。彼為先生積集 善根後生遇緣方起彼善。為先不集。若言先集。彼於此生值遇良緣能起善根。而言後 生方成有性。不應道理。又如彼因應空無果。若先不集。是則此人前後相似俱未集善

。而言後生方成有性非此生者。不應道理

  證二乘定性者云。華嚴第四十世間品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於兜率天臨命終時。

有十種果現。第三於右手掌中放大光明名淨境界。悉能嚴淨大千世界。此世界中若有 無漏諸辟支佛覺斯光者。即捨壽命入於涅槃。若不覺者光明力故。移置他方餘世界中  莊嚴論第一卷云。餘人善根涅槃時盡。菩薩善根不爾 又云。三乘眾生由界差別故 種性差別 涅槃經云。我於經中為諸比丘。說一乘.一道.一行.一緣。如是一乘乃

(9)

至一緣。能為眾生作大寂靜。永斷一切繫縛.愁苦.苦.及苦因。令一切眾生至於一 有。我諸弟子聞是說已。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說須陀洹乃至阿羅漢皆得佛道

  又攝大乘為十義故說一乘。引攝不定姓故。又法華論中四種聲聞。不為趣寂受記 故。楞伽.瑜伽五姓差別如是非一。量云。二乘之果。應有定姓。乘所被故如大乘者   無種姓人證者。涅槃三十六云。善男子若說一切眾生定有佛性。是人名為謗佛法 僧。若說一切定無佛性。此人亦名謗佛法僧 又涅槃云。譬如病人有其二種。一者若 遇良醫妙藥及以不遇。必當得差。二者若遇即差。不遇不差。三者遇與不遇要不可差

。初是定性大乘。次為不定性。第三即是定性二乘及與無性 又涅槃云。善男子如是 諍訟是佛境界。非諸聲聞.緣覺所知。若人於此生疑心者。猶能摧壞無量煩惱如須彌 山。若於是中生決定者是名執著。如是執著不名為善 又三十六云。善男子我雖說言 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眾生不解佛如是等隨自意語。善男子。如是語者後身菩薩尚不能 解。況於二乘.其餘菩薩 又恒河七人。第七常沒 又善戒經種性品云。無種性人雖 復發心勤行精進。終不能得無上菩提 又彼經云。無種姓人但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  又莊嚴論無涅槃法有二。一時邊。二畢竟等。如前已說 又勝鬘云。離善知識無聞非 法眾生。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等 金剛經云毛道生。今云愚夫生。梵云婆羅(去聲)此云 愚夫。本錯云縛羅。乃言毛道 無性量云。所說無性。決定應有。有無二性隨一攝故

。如有性者。或聖所說故。如說有性

  諸經論中。或唯有正宗無序.流通。如瑜伽等。或唯有初.中無後。如顯揚等。

或唯有中.後無初。如集論.二十唯識等。或三分具有。如成唯識等。真諦所翻二十 唯識三分具有。菩提流支所譯與大唐同無初有餘二。無唯初後無中分者。以造論者必 有所明故

  釋稽首義。如章中釋

  釋諸歸敬三寶中。有唯歸佛非法僧者。舊地持云。敬禮過去未來世現在一切佛世 尊 發菩提心論云。敬禮無邊際。去.來.現在佛。等空不動智。救世大悲尊 俱舍 初頌亦唯歸佛 有唯敬僧非佛.法。辨中邊云。稽首造此論。善逝體所生。及教我等 師。當勤顯斯義 無唯敬法。古所翻二十唯識初唯敬佛法云。修道不共他。能說無等 義。頂禮大乘理。當說立及破 有唯敬佛.僧無法。龍樹十住論云。敬禮一切佛及諸 菩薩眾.聲聞.辟支佛無我我所者 有唯敬法.僧無佛。世親金剛波若論云。法門句 義及次第。世間不解離明惠。大智通達教我等。歸命無量功德身 法救雜心亦云。敬 禮尊法勝。所說我頂受。我達磨多羅。說彼未曾說。此皆敬論主及所造論

  有三寶通敬。即顯揚.對法.攝論.佛地.及四分律等如是非一。於唯敬佛中。

有唯敬法身非餘二。般若燈論初歸敬頌。楞伽初云。歸命大智海毘盧舍那佛。此雖經 主所置。唯敬法身也 涅槃經云。若能計三寶常住同真諦。佛即是法。法則是僧 勝 鬘又云。歸依說一乘道法及三乘眾。此二種非究竟歸依。若有眾生如來調伏。乃至歸 依法.僧。是二歸依非二歸依。是歸依如來。何以故。無異如來。無異二。歸依如來

(10)

即三歸依。此是如來正師子吼。有唯敬受用非餘二。發菩提心論是。唯敬佛之實智

.悲故。有唯敬化非餘二。寶積云因淨修廣如青蓮華等。有通報.化非法身。古地持 云。敬禮過去.未來世.現在一切佛世尊。有通敬三身。顯揚云。善逝.善說.妙三 身。對法.佛地初敬皆同。有唯同體三寶。涅槃.勝鬘是。有同體.別體通。對法等 是。無唯敬別體非同體。及唯敬任持三寶者

  歸敬福田中。又有三釋。一敬涅槃而非菩提。二敬菩提而非涅槃。三俱敬涅槃

.菩提 初敬涅槃而非菩提。涅槃四義。體皆真如。並唯識性。此通在纏.出纏二位

。體性雖淨在纏名因分。分者位也。今之所敬意歸滿位。以真如性為迷悟依。迷故生 死。悟故涅槃。有捨有得。真雖性淨。離雜染時假說新淨。說為轉依。雖亦得菩提。

而今非所敬。第九卷說二乘滿位名解脫身。在大牟尼名法身故。今唯識性是滿分淨者

。簡於因位不名法身故 又此涅槃隨其假實總有四種。唯識性者自性清淨涅槃。滿清 淨者。有餘.無餘二種涅槃。要果圓時方證得故。分清淨者。即無住處涅槃。許十地 位已證得故。涅槃雖四體總真如。又下論云又為開示謬執我法迷唯識者令達二空。於 唯識理如實知故。此以真如迷悟依故偏敬之也。又二乘涅槃唯假擇滅。大般涅槃三事 圓滿。三事有二。一體三名三事。二義三名三事。能觀智惠.所觀法身.離諸繫縛假 擇滅等。名為解脫名體三事。一真如上惠本性故名摩訶般若。出纏之位功德法本名曰 法身。性離生死縛名曰解脫。一體之上義有三故名義三事隨其所應二乘唯得一解脫故

。三乘同座。今歸大般涅槃名滿分淨者 次敬菩提而非涅槃者。菩提即是四智品法。

二智在因得。謂妙觀.平等。二智果中得。總而言者菩提因已得。今顯所敬意取滿分

。雖通二乘果位。今取大乘二障都盡名清淨者。以菩薩者意趣菩提不趣涅槃。所以斷 障唯斷所知障。猶留煩惱障。涅槃通得菩提獨成。今顯所敬異於二乘。及顯得果異於 二乘。故唯敬菩提不敬涅槃也 攝論頌云。煩惱伏不滅。如毒呪所害。留惑至惑盡。

證佛一切智。今論所言唯識性者。此是菩提事唯識性。又即真如。顯是菩提所證體性

。而意取彼能證菩提 又菩提言通因果智。因中二智分清淨者。果中二智滿清淨者。

故皆歸敬 後雙敬菩提及涅槃者。唯識性是涅槃。滿.分清淨是菩提。意顯涅槃本性 淨故不言滿分。其大菩提四智品法。因時已得而不圓明。今唯取果滿.分淨者。故各 別也。下第九云。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麁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 執。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成立唯識 意為有情證得如斯二轉依果。故今歸敬。明欲釋論但敬菩提.涅槃二果不敬餘也。故 下序云。斷障為得二勝果故。乃至廣說。由前證故。故本論師所以作論。今既釋論敬 意須同。即以所趣為所敬法。若不敬之便不趣故。雖有七解歸所敬田。然依本義唯取 疏四解中人而非法本.釋二師。以唯識性第七轉聲中說所於聲也。非所依聲。以第七 聲通根.境故。此為能差別。滿.分淨者為所差別。第四轉中說。以一切所敬皆以第 四所為聲說。若唯識性亦所敬者應第四攝

(11)

  然依蘇漫多聲說。即是八囀也。一儞利(上二字合聲)提勢(此云體聲。亦云汎說聲)二鄔 波提舍(書我反)泥(此云業聲。亦云所說聲)三羯咥(都詰反)唎(上二字合聲)迦(上聲)囉(上囀舌)泥

(奴皆反。此云能作具聲。亦云能說聲)四三鉢囉(上二字合聲)陀儞雞(居梨反。此云所為聲。亦云 所與聲)五褒(補高反)波陀泥(此云所從聲)六莎弭婆(上聲)者儞(平聲。此云所屬聲)七珊儞陀那

(長聲)囉梯(上二字合聲此云所依聲)八阿曼怛羅(上二字合聲)泥(放皆反。此云平聲)上說總八囀

。此中各有一言.二言.多言之聲。合有二十四聲。又有男聲.女聲.非男非女聲。

更各有二十四。合總別有九十六聲 男聲八囀者。一婆(上重聲讀之下皆准此)婆那。二婆 婆那擔。三婆婆多。四婆婆羝。五婆婆多褒。六婆婆那多阿。七婆婆底(都耳反)八於初 囀上加醯字則是 女聲八囀者。一婆婆那帝(底音讀之)。二婆婆那底摩。三婆婆那底夜

(上二字合聲羊鵝反)。四婆婆那帶。五婆婆那底夜(二字合)褒。六婆婆那底夜(二字合)阿。

七婆婆那底夜(二字合)摩。八於初囀上加醯字即是 非男非女聲八囀者。一婆婆多。二 婆婆 。第三囀下稍近男聲。既無別字所以不出。脚注上字等者依四聲呼之。注返者 以翻字法讀之。注二合者兩字連聲讀之。注輕重者隨輕重聲讀之。其間亦有全聲半聲

。恐煩不迷。但是婆字皆上聲讀之。然瑜伽第二卷。七囀聲亦名七例句。依一男聲中 唯詮一丈夫之七囀故。除第八呼。前是男聲中總目一切。故此不同。彼論亦名七言論 句。一補盧沙(夾夫體)二補盧衫。三補盧崽拏。四補盧沙耶。五補盧沙 。六補盧殺婆

。七補盧鎩。第八迦呼聲云醯補盧沙。若云迷履底是別女聲體。若云納蓬(去聲呼之)索 迦是別非男非女聲體。然有別目但唯七囀。第八乃是汎爾呼聲。更無別詮

  唯識性言。既境第七。略有二解。一依三性。二依二諦。依三性者。唯識第九云

。謂唯識性略有二種。一虛妄。謂計所執。二真實。謂圓成實性 復有二種。一世俗

。謂依他起。二勝義。謂圓成實。故知三性並名唯識性

  三性有二體。一常無常門。常為圓成。唯真如是。一切有為皆依他起。二有漏無 漏門。一切無漏皆圓成實。諸有漏法皆依他起。菩提.涅槃並圓成故。如論第八自有 此文

  依初三性略有十重 一唯說真如為圓成名本實性。證此清淨名內證淨 二總說無 漏為圓成。菩提.涅槃皆是唯識性。名菩提性.獲悟淨。菩提.菩提斷皆名菩提故  三總說有為依他。事識性.悟俗淨 四唯說有漏依他。幻識性.斷除淨 五唯說所執

。妄取性.遣之淨 六圓成對依他。真俗性.斷得淨 七圓成對所執。真妄性.遣證 淨 八以依他對所執心境性.遣斷淨 九以圓成對依他.所執幻實性.取捨淨 十以 圓成.依他對所執。空有性.遣悟淨。但無以圓成.所執對依他為唯識性。以隔越故

。又理無故 依後二諦辨唯識性者。瑜伽六十四云。世俗有四。一世間世俗。二道理 世俗。三證得世俗。四勝義世俗。唯識第九云。勝義諦有四。一世間勝義。二道理勝 義。三證得勝義。四勝義勝義 今者略為三類。一總別相對。二別.餘相對。三總

.餘相對。四重二諦如章中解 第一總別相對。應為四句。一以俗總對真別有一句。

過四俗之真唯有後一故。謂安立.非安立唯識性。第二以俗別對真總有四句。勝俗之

(12)

真四皆是故。一以初俗對四真。遣悟性。二以第二俗對三真。斷知性。三以第三俗對 二真。解修性。四以第四俗對一真。覺證性。三以俗總對真總唯有一句。謂真俗唯識 性。四以俗別對真別有四句。一一次第各各相望為四句。一心境性。二事理性。三別 總性。四證旨性。初俗為境初真為心。第二俗為事。第二真為理。第三俗為別。理四 諦故。第三真為總。理二空故。第四俗為詮。依空門故。第四真為旨。廢詮論故。如 是相對合成十句 第二別.餘相對有二類。初類有四句。謂以初俗對真如名妄如。以 第二俗對名事如。以第三俗對名理如。以第四俗對名觀如 後類有十句。謂以初俗對 四別真為四句。以第二俗對三別真為三句。以第三俗對二別真為二句。以第四俗對一 別真為一句。如是合有十四句 第三總.餘相對中有三類。第一以二俗對真有十句。

以初二俗別對真中一有三句。不對初真即第二俗故。勝俗名真。彼齊等故。即以此二 俗對二真有二句。亦除初真。以此二俗對三真有一句。如是合有六句。次以第二.第 三俗。對真中一有二句。對真中二有一句。無對三者亦齊均故。如是合有三句。次以 第三.第四俗對真唯一句。餘真齊均及體劣故不可為句。第二以三俗對真有四句。謂 以初三俗對真一有二句。對真二。有一句。除初俗故。以後三俗對真亦唯一句。第三 以四俗對真有一句。不對前三真故。如是合有十五句。各有別名恐繁且止。智者思之

。如是二諦合有三十九句唯識性。並三性中合有四十九句。無有以俗對真中間隔越為 句。亦無以真對俗齊均及劣法為句。便非勝義故。若體空者遣之淨。有漏者斷之淨。

無漏者獲悟淨。隨應具知

  此等唯識皆能差別。為所歸之境差別於漏分二淨。若所歸敬為唯識性。唯取三性 中初本實性。及第二菩提性。非取一切。餘非可敬故

  頌下兩句造論意中。略有五句。一但為法而不為人。欲令法義當廣流等。雖論說 言利樂有情。有情利樂令法不滅。以下句釋上句也。如說有情依教修行。三寶種性不 斷絕故。由此律云。今演毘尼法。令正法久住。不說利生 二但為有情不為正法。菩 薩修行本以利生。雖釋彼說意為利樂諸有情。故顯上句釋下也。顯揚論云。顯揚聖教 慈悲故。文約義周而易曉 三雙為法.及利有情。第三.四句如次配之。故佛地論云 為法久住濟群生 四所為無住涅槃。釋說大智。利樂大悲。二種熏修速疾證得無住涅 槃。生死.涅槃二俱不住。故對法云。由悟契經及解釋。爰發正勤乃參綜。此意為得 無住涅槃。亦可說言。雙非人.法故

  五者自利.利他令法久住三義故造論。釋說令法久住。利樂益於他。此二既施即 為自利。故攝論云。為利自他法久住故。我略釋攝大乘。故為五意而造論也 瑜伽釋 云。今說此論所為云何。謂有二緣故說此論。一為正法久住世故。二為利樂諸有情故  復有二緣。一教已沒令重開故。未隱沒者倍興盛故。二諸有情有性修善得自乘果故

。無性修善得人天果故。此上二釋隨其次第配頌下二句 復有二緣一於說空不了義經

。如言計著憎有教者捨無見故。二於說有不了義經。如言計著憎空教者捨有見故。此 釋但為利益有情除二見故。或能學.所學分人.法故。隨二句釋 復有二緣。一為菩

(13)

薩種性唯依大乘教。遍於諸乘文義行果生巧便智。斷障修善證佛菩提窮未來際常二利 故。二為餘乘種性及無性者。亦依大教各於自乘文義行果生巧便智。斷伏障修自善。

出離三界超惡趣故。此唯識教亦得說為趣一切乘。被空.有故。皆可配二句。並有人

.法故 復有二緣。一為外道.小乘愚癡猶豫者生信解故。二為於經意心迷誹毀者生 信心故。此但為有情。亦可逆次第配 復有二緣。一為樂略勤修行者。採集眾經廣要 法義略分別故。二為樂廣勤說法者。於一一法開示無邊差別義故。二義並通法之與人  復有二緣。一顯實相立正論故。二除妄執破邪論故。此但為法。亦可通為人。即能 學故 復有二緣一顯遍計所執情有理無。依他.圓成理有情無。令捨增益.損減執故

。二顯世間.道理.證得.勝義法門差別。令修二諦無倒解故。此但為法 復有二緣

。一為開隨轉.真實理門令知二藏.三藏不相違故。二為開因緣.唯識.無相.真如 理門令修觀行有差別故 復有二緣。一為示現境界差別令知諸法自性.相狀.位差別 故。二為示現修行差別令知三乘方便.根本.果差別故。此中但為法而非人。亦可通 人。即能學故 說總頌曰。法情.開.有空。性通.及內外。略.顯等.三四。二四

.境行果

  六十二種有情 頌曰

 五.四.三.三.四  三.二.及三.七   十九.四.四.一  故有情名諸 

  五趣為五。四姓為四。男.女.非男非女為三。劣.中.妙為三。在家.出家

.苦行.非苦行為四。律儀.不律儀.非律儀非不律儀為三。離欲.未離欲為二。邪 性定.正性定.不定聚定為三。出家五眾.近事男.近事女為七。習斷者.習誦者

.淨施人.宿長.中年.小年.軌範師.親教師.共住近住弟子.賓客.營僧事者

.貪利養恭敬者.厭捨者.多聞者.大福智者.法隨法行者.持經者.持律者.持論 者為十九。異生.見諦.有學.無學為四。聲聞.獨覺.菩薩.如來為四。輪王為一

。合名六十二種有情

  論。今造此論等者。疏中二解。一依人。二依法。俱依能迷。若第二解依所迷釋

。生.法我無執有名謬。不悟無我名為迷者

  為除情執令生正解。正除其謬。解斷其迷。執情斷故。所執便遣生正解。言遣所 執也 生解為斷二重障等。明斷依他。清淨依他圓成攝故 斷障為得二勝果等。證圓 成實也 大菩提.真解脫。凡夫.二乘.菩薩。各各自為大非菩提等句。復以凡夫對 二乘對菩薩。以二乘對菩薩為句皆得。如是合有六對。自對為三。相望為三。菩提其 例解脫。合為十二句 若悟.斷.得果解二重障。障唯二執。以根本故。即沈下義是 重義。若遣所執。斷依他。證圓成。即四義解重。毀責名也 若約五位四段科。即分 別猛利名之為重。以麁猛故。唯見道斷。此義可然 若言根本名為重者。安惠本義有 漏心中皆有法執。何等名重。何者名輕。若六.七識中煩惱障名之為重。分別廣故。

計執深故。五識之中煩惱名輕。由他別故。無眾生執故。若第六識中所知障名重。計

(14)

深解廣。由與惠俱引生五故。為引業因生第八故。行相猛故。五.八識障名之為輕。

執淺解略。由他引生。行相不猛。非必惠俱故。第七識中都無法執。由此重.輕二種 別故。論遂說言由我法執二障具生。不爾如何名由及具。但是法執必帶人執。非此師 義。不說五.八有眾生執。不說第七有法執故 若說現行名輕種.習名重由無種.習 現行俱斷。障通攝三。重唯種.習。由我法執由有種.習。二障具生。餘現行等方得 生起。若斷種.習現行永滅 但不可說惠體名執名重。餘相應者名輕名障。不說惠數 是遍行故。說第八識等無惠俱故。由此故知前說為善 又約流轉.還滅因果以解之。

還滅有因果位。因位有三轉依。謂心.道.麁重。二空是心。法性心故。正解是道。

斷二重障名麁重轉。對法論第八卷。說阿賴耶為麁重轉。此說二障者。佛地論說。二 障.所發業所得果亦名二障。性無堪任違細輕故。有漏皆是。此通彼局。故不相違。

然由二執具生二障故。迷空言執。斷兼一切。至究竟位斷兼重障。心.道滿故名得二 果。若依此解。彼障隨斷前。解因位後解果位 因中分二。初解三轉依。由我法執下

。釋悟空生解斷障所由 又依六轉依以釋此文。依唯識文不依攝論 生正解者。損力 益能轉。在地前故 斷二重障。是通達轉。見道位故 由我法執乃至彼障隨斷。是修 習轉。在十地中修道位故 斷障為得二勝果故下。是果圓滿轉。在佛位故。總形下劣 名廣大轉。即此文中通攝五轉 又為五忍 生正解位是伏忍。見道前故 斷重障位是 信忍。相同世間故 二障具生下是順忍。為順出世故。第四地中斷於我執。斷具生中 有近遠。五地斷害伴名近。六地斷羸劣一分名遠 斷障為得二勝果下是無生忍。斷羸 劣一分及微細隨眠。當於佛地得二果故 由斷續生下是寂滅忍。由第十地斷二障。至 佛地別得二果。得二果時唯取佛地。名寂滅忍非取十地。別斷二障在第十地 又有七 地 有迷謬者。種性地也。未入法時有迷謬故 生正解者。勝解行地。聞.思.修位 名為正解斷重障者。謂增上意樂地 由我法執下乃至彼障隨斷。是行正行地.決定地

.決定行地斷障為得二勝果者。到究竟地。十地斷障。佛地得果又依佛法莫過修.斷

。雜染者斷之。清淨者修之。初斷後得。如文可知。凡.聖之中皆有修.斷 生正解 前。是凡夫位伏斷修行 斷重障下。是聖人真斷得。真斷得中分見.修別。修中由我 法執等有三難生 一難。安惠論師煩惱障中有非執者。二乘斷修惑九品斷前八品猶未 斷我見。云何已斷餘障。明知餘障不從我執等生 二難。安惠論師除第七識說有二取 皆是所執。證二空位。若由執滅障隨斷者。一切皆執。五地云何方除害伴。應輕執隨 生我執四地斷故 三若一切障皆從執生。何故六.七地等所斷之障。不名害伴名羸劣 等。皆是執起故 答有三解。一云此依究竟盡處為論。不說中間 二云但言障由執生 執斷障滅。不言末障滅皆隨本執斷。二乘九品其義可知 三雖有漏心皆有法執。菩薩 執生有三時斷。未執隨本。第六識執有三位斷。一俱時。二隣近引生。三勢力疎遠。

俱起者四地執俱斷。隣近引生者名害伴。疎遠勢生者名羸劣等。故障與執斷有前後  果斷得中。斷障為得二勝果者。顯因能滿果。由斷續生下。顯果滿也。故果文中文分 為二 今總結類上解文者。二段科有二。一因果三轉依。二凡聖斷得 三段科有二。

(15)

一悟斷得。二遣斷證 四段科有二。一勝解行等四位。二六轉依中但成四位。四位攝 六故 五段科亦二。一五忍。二七地。分五故。如是合成八義科段

  又為開示謬執我法等中。為外道開為內道示。為小乘開為大乘示。為邊主開為中 主示。為初根開為熟根示。此上依人

  又開唯識示我法。此上總解開示二字。下有十釋 一除邪顯正。外道邪謬執我法 迷正理唯識。令達二空除邪顯正 二斷謬明真。小乘謬執我法迷於真唯識。令達二空 斷謬明真 三去虛妄留真實。謬執我法不了虛妄唯識。迷唯識者不了真實唯識。令達 二空去妄留真 四識世俗知勝義。謬執我法不了世俗唯識。依依他起起二執故。迷唯 識者不了勝義唯識。令達二空識俗知勝。次上二解第九卷說二重唯識。已上四解皆取 真如。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五見境觀心。謬執我法不了境唯識。迷唯識者不了心唯識

。令達二空見境觀心 六除空說有。謬執我法增益空法。迷唯識者損減有法。令達二 空除空說有 七滅愚起智。謬執我法愚癡增。迷唯識者少正智。令達二空滅愚起智。

留惑潤生得種智故 八捨劣得勝。謬執我法生死劣法起。迷唯識故佛位二果無。令達 二空捨生死劣法得勝佛位菩提.涅槃。斷煩惱障得大涅槃。斷所知障證無上覺。成立 唯識意為如斯二轉依果 九遣斷證。謬執我法有所執轉。迷唯識故不悟依他。令達二 空證圓成實 十麁道心。謬執我法麁重起。迷唯識故聖道無。令達二空證真心。於唯 識理如實知故。以上諸釋隨其所應如理配釋

  第三為破邪執造論之中。又解各有小乘.大乘師執。第一清辨。依世俗諦心外有 境。二俱非無。第二小乘中一說部。執一切法唯有假名都無心境。外道空見亦復如是

。第三小乘。執心.意.識義一文異。攝大乘說心.意.識體一者是。第四上古大乘

。亦有依莊嚴論執諸心所離心無體。如下心所問答中辨。故四各通大.小二執。由此 總應九句分別 第一解云。第一.第二小乘.大乘。執境執心非空非有。第三.第四 大乘.小乘。執心執所非多非異 第二解云。第一.第二大乘.小乘。第三.第四小 乘.大乘 第三解云。第一.第二大乘.小乘。第三.第四大乘.小乘 第四解云。

第一.第二小乘.大乘。第三.第四小乘.大乘 第五解云。第一.第二大乘大乘。

第三.第四小乘小乘 第六解云。第一.第二小乘小乘。第三.第四大乘大乘 第七 解云。四俱大乘 第八解云。四俱小乘 第九解云。四中一一皆有大乘.小乘。並各 如次。應云執境執心非空非有。執心執所非多非異

  科成唯識本頌文者。依瑜伽論第三十八云。謂諸菩薩求正法時當於何求。當於一 切五明處求。一內明處。二因明處。三聲明處。四醫方明處。五工業明處。諸佛語言 名內明處。如是乃至一切世間工巧業處名工業明處。此各幾相轉。謂內明論略二相轉

。一者顯示正因果相。二顯示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相。因明論亦二相。一顯摧伏他論 勝利相。二顯免脫他論勝利相。聲明論亦二相。一顯安立界.及能成立相。二顯語工 勝利相。醫方明論有四種相。一顯病體。二顯病因。三顯斷已病生。四顯斷已不生。

工業明論顯各別工巧業處所作成辨種種異相。菩薩既先學內明處。內明處中以正因果

(16)

而為其相 故應分二。一未發趣位。二已發趣位。故三十頌。初二十五頌明未發趣位 正因果相。後之五頌明已發趣位正因果相。前未發趣正因果相中。復分為二。初十七 頌明正因相。由識變故諸法得生。以識為因。次之八頌明正果相。由種識故生諸分別 法體之果。及異熟等分位之果。其明三性等六頌之文。因釋妨難。屬果相攝。若諸果 生唯識為因。唯有識者。何故世尊說三性等。故屬於果。後之五頌已發趣位正因果中

。文復分二。初之四頌顯正因相。後之一頌顯正果相。此二位中義兼具明已作不失相

.未作不得相。未趣.已趣義皆具故。理准可知。有諸外道多計為常。故明因相破此 常執。有小乘師及七斷論等。多計為斷故。說果相破彼斷執。今為破此明非斷.常。

故十七頌明因中分三。初一頌半標識變境無實我法。十四頌半釋能變.所變體非為我 法。一頌釋變義 或前二十九頌宗明正因相顯非常故。後之一頌宗明正果相顯非斷故

。以佛正法因果為宗破彼常斷故。今應說總為二段。因相有二。初二十五頌宗明因體

。未趣入故。次之四頌宗明因位。已發趣故。因體之中。前二十四頌明世俗因。次有 一頌明勝義因。性.相亦爾 或初一頌半略明因。後二十三頌半廣明因。標釋亦爾  或分為三。謂相.性.位。前二十四頌明唯識相。次之一頌明唯識性。後之五頌明唯 識位。初中有二。一標。二釋。謂初一頌半略釋難以標宗。後二十二頌半隨所標而廣 釋。廣中有三。一廣三能變體。二廣依識所變。三廣由假說言 或總為三。謂初.中

.後。初一頌半名初。次二十三頌半名中。後五頌名後。初.中.及後一切善故。廣 中分三。初十四頌半廣三能變體。次一頌廣依識變。後八頌廣假說等言 又總分三。

謂境.行.果。初二十五頌明唯識境。次有四頌明依境起唯識行。後一頌依行得唯識 果。辨境之中明真俗諦。二十四頌明俗諦。次之一頌明真諦。明俗諦中分二。初標。

後釋。如相.性.位三科中解。次上三科如疏中解 又總分三。謂略.廣.中。初一 頌半名略。次二十三頌半名廣。後五頌名中。為利迷我法。利迷於識。利迷行位利此 三根。或迷所執.依他.圓成如次配之。或初破有執。後二破空執。故分為三不可增 減 或總分四。初一頌半總標綱要分。第二十四頌半廣陳能變分。第三有九頌結釋外 難分。後之五頌依修獲益分。先未有說故總標宗。不知識性如何故次陳能變。雖成所 立外問須除故結釋難。既如是已聞思何利。故次明修獲益。由此成四不增不減 或總 分五。一略標宗。二陳識性。三彰變義。四釋外徵。五修成果。宗義為主故最初陳。

雖有識言未知識性。故次於前隨宗陳辨。雖知其體未明變義。故次識體而說變義。雖 說義門妨難未遣。故隨變義次釋外徵。達義周圓隨釋難已故須入位。故分成五。其第 三彰變義。於前分為四科中。第三結釋外難中離出。義意可知也

  論。若唯有識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准瑜伽釋言。總問此論所明宗要。問 者先聞諸經所說一切唯心。其義未了故為此問。或作論者先總受請。論之宗要盡在心 中。欲為學徒分別解說。自假興問為起說因故為此問。若不爾者。先無略說無容欻問

。又發問者略有五種。一不解故問。二疑惑故問。三試驗故問。四輕觸故問。五為欲 利樂有情故問。今為第五。專為利樂諸有情故作此論也。已達故非初二。自問故非次

(17)

二。故依第五以發問端

  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 安惠解云。佛身諸法不可說為若我.若法。證不可言故

。執.習俱盡故。施說我法唯在於餘。除佛已外諸異生等。於計所執總無之上別執為 我法。世尊為除此妄實執。於總無上義施設。為聖教我法。如論所引厚嚴二頌 護法 云。世間依情起妄執無。聖教依因緣道理假施設為我法 難陀師云。依相分上起所執 我法。隨計妄情說為世間我法。即依所變依他上施設為聖教我法 何故本頌最初答難 即標論宗 般若燈論初釋八不。清辨二釋順世俗解。今以此頌攝一部中所有義盡。由 是答標。下十四頌半廣此所標三種能變下三句頌。次是諸識轉變等一頌。廣此第五句 頌彼依識所變。後有八頌廣此頌上二句由假說我法等。彼初二頌答文外違理難。後六 頌答違經難。言雖似別。意皆依心所變現而說。後之五頌總廣修此一頌半所經行位。

故先答難即標論宗。總攝一部之大意也。初一頌半分之為三。初二句隨先問答。次一 句隨別徵釋。後三句隨陳自列。此以義科。非依釋段

  我謂主宰法謂軌持。主是俱生我。無分別故。宰是分別我。有割斷故。主是第七 我。宰是第六我。主是世間我。能作.受故。宰是聖教我。依用辨故。並疏為五解。

聖教法名軌。依用辨故。世間法名持。執實自體能自持故。並疏為五。此中皆依增上 義說。四解通依世間.聖教。第五別配

  有情命者等。金剛般若說四。雖諸本名別。今菩提流支所翻云。我.眾生.命者

.壽者。天親論釋。見五蘊差別一一陰是我。如是妄取是名我相。此意總計三世五蘊 差別為我。見身相續不斷是名眾生。此計五蘊從前際來相續不斷故名眾生。一報命根 不斷住故是名命者。此計現在現有命故。命根斷已後生六道是名壽者。此見未來生壽 更起故。理准此名是養育者。養未來故。翻家錯失名為壽者。不爾生者命者。諸教之 中應別說有壽者。由此彼經但說四種。以緣三世總別計故。瑜伽八十三但解八名。一 我。我我所見現前行故。舉有能緣以顯所緣我體是有。二有情。謂諸賢聖如實了知唯 有此性更無餘法。又復於彼有愛著故。情者性也。初總談彼有情之義無體可顯。即五 根等皆名有情。此即是我唯有此性無餘法故。後解以愛為情。能生我愛說名有情。於 彼法性生愛著故。若無有情誰情所愛。三意生是意種類。有能思量勝作用故。顯是意 類故名意生。四摩納縛迦。依止於意而高下故。若總釋義。此名儒童。儒美好義。童 少年義。美好少年名曰儒童。論依別釋。摩納是高義。高慢他故。縛迦是下義。卑下 他故。以依止意。或陵慢他。或卑下他。名摩納縛迦。五養育者。增後有業。作士夫 用故。初養未來。後長養現在。六補特迦羅。以能數數取諸趣故。諸賢聖等亦名此者

。從未得道舊身說故。七命者者。與壽命和合現存故名命者。壽命是別者。是總也。

總者與別命和合現存故名命者。八生者者。謂具出現等故。瑜伽第十云。生云何。謂 胎.卵二生初託生時。等生云何。謂即於彼身分圓滿仍未出時。趣云何謂從彼出生。

起云何。謂出已增長。出現云何。謂濕.化二生身分頓起。蘊得云何。謂諸生位。五 取蘊轉。界得云何。謂諸蘊因緣所攝性。處得云何。謂即諸蘊餘緣所攝性。諸蘊生起

(18)

云何。謂即諸蘊日日飲食之所資長。命根出現云何。即諸蘊餘壽力故得相續住。此中 略義。謂生自性。若生處位。若所生。若因緣所攝。若住持所引。若俱生依持。前十 中第一生。及第五出現。是生自性。第二.三.四是生處位。第六蘊得是所生。第七 界得.第八處得。是生因緣所攝。第九諸蘊生起。是任持所引。第十命根出現。是俱 生依持。謂生者具有此十義。以總作用故但說八。合士夫用入養育者多分計故。若開 為二增後有業名養育者。育現在身作士夫用名為士夫約世開之 能斷金剛般若經依杜 行顗梵本。貞觀二十三年於玉華宮夜翻朝進。本既別矣。列名亦殊。初八後九。依大 般若等諸本。及大師自本中能斷金剛分梵本亦四。所以天親等釋唯四非多。其能斷初 八云。有情.命者.士夫.數取趣.意生.摩納婆.作者.受者。後文說九。此八加 我。初文因說度一切有情。有情為首略無其我。此中士夫即育養者。於現在身作士夫 用故。瑜伽生者即作者。攝此八之中。前六別行相。後二通行相。故前說八。後兼說 我。六別行相.二通行相所以有九。大般若一處說十三。瑜伽八中加士夫.作者.受 者.知者.見者。開瑜伽八中養育者分為二世。故說士夫。依此初九是別作用。後四 通作用。依別作用.單行相說故。或說十五。加使作者.及使受者。依單.重.通

.別行相具說故。初十三單說。後二重。初九別。後六通行相故。大般若第七說有十 七。前十五中加起者.使者或說十九。前十七中加使知者.使見者。後二文亦依單

.重.別.通行相一切具說。由此諸教說數不同   預流等者。等二十七賢聖.十三住等菩薩

  二十七賢聖者。一信解。二見至。三身證。四惠解脫。五俱解脫。六預流向。七 預流果。八一來向。九一來果。十不還向。十一不還果。十二阿羅漢向。十三阿羅漢 果。十四極七返有。十五家家。十六一間。十七中般涅槃。十八生般涅槃。十九無行 般涅槃。二十有行般涅槃。二十一上流般涅槃。二十二退法阿羅漢。二十三思法阿羅 漢。二十四護法阿羅漢。二十五住法阿羅漢。二十六堪達法阿羅漢。二十七住不動法 阿羅漢 十三住聖如疏第九卷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上(本終)

(19)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末)

  蘊處界三廢立離合 頌曰  隨增說我事  為依此所行 

 生.持分略.廣  無別根.所緣 

  隨增說我事者。謂立五蘊廢立離合。對法論說。何因蘊唯有五。為顯五種我事故

。謂身具我事.受用我事.言說我事.造作一切法非法我事.彼所依止我自體事。如 其次第配釋五蘊。故不減增有離有合 為依此所行生持分略廣者。謂立處.界離合廢 立。出生義是處義故略識。依及此所行為十二處。其六識體所出生故。不離為處 持 自性義.能任持義是界義故廣識依及廣此識。並廣此所行。成十八界。六根.六境能 持六識。六識自體能持識用。體能自持離識立界。體不自生。不離六識以立為處。故 蘊.界.處不減不增有離有合 無別根所緣者。釋七.八識不別說為處.界所以。由 離六識根.境之外。更無別根.境可立界.處故不立之。中邊第二釋蘊.處.界義。

頌曰。非一及總略。分段義名蘊。能所取彼取。種子義名界。能受所了境。用門義名 處。廣如彼說。十種三科如對法抄。此中總應三門分別。一釋名義。二廢立。三十種 分別

  如是諸相。問起之中敘安惠等三師別問

  彼相皆依識所轉變而假施設。世間於此起執。聖教依斯義說。所執.依他隨應別 說。此護法.難陀解 安惠解云。二種即依遍計所執 又與下同解。彼相唯依見.相 二分名所轉變。與下別解者。此中自證亦所轉變。下據我法通依.今古同許.大小所 成。唯依見.相。此據實依故並自證。種子變現行。現行亦變為種子故。真如非依故 論不說

  相見同種別種生者。有二解。有說相.見同種生。謂無本質者。影像相與見分同 種生。其有本質者。本質亦同種生。即一見分種生現行時。三法同一種故。謂見.影

.質。有說相見別種生者。本質.見分定別種生。其影像相。與見分及本質。或異或 同。種相分等現行為因緣故本有俱生。現行相分或和合生新舊種同生故 安惠二分亦 說種生。見與體同。相分二說。或同或異。相分無體。種子是假 護法正義質.影二 相與見分三。此三三性種子界繫等未要皆同。隨所應故。即前所說相見別種是此正義  頌曰

 性境不隨心  獨影唯隨見   帶質通情.本  性.種等隨應 

  總攝諸境有其三類一者性境。諸真法體名為性境。色是真色。心是實心。此真實 法不定隨心三性不定。如實五塵唯無記性。不隨能緣五識通三性故。亦不隨心同於一 繫。如第八識是一界繫。所緣種子通三界繫。身在下界起二通時緣天眼耳。身在上地 眼.耳二識見欲界境。二禪已上眼.耳.身識.緣自.地境。識初禪繫。境自地繫。

如是等類亦不隨心一種所生。由見.相種各別體故 二者獨影之境唯從見分。性.繫

(20)

.種子皆定同故。如第六識緣龜毛.空花.石女。無為.他界緣等所有諸境。如是等 類皆是隨心。無別體用。假境攝故。名為獨影 三者帶質之境。謂此影像有實本質。

如因中第七所變相分。得從本質是無覆無記等。亦從見分是有覆所攝。亦得說言從本 質種生。亦得說言從見分種生。義不定故 性種等隨應者。隨應是不定義。有二隨應

。一者義顯三境。諸心聚生。有唯有一。有二二合。有三同聚 有一者。如前已說  有二合者。如第八識緣自地散境。心王所緣是初性境。心所所緣是獨影境。五識所緣 自地五塵。是初性境。亦得說是帶質之境。如第六識緣過.未五蘊。得是獨影。亦得 說是帶質之境。熏成種子生本質故。有三合者。如四第八緣定果色。心所所緣唯是獨 影。心王所緣是實性境。亦得說為帶質之境。第六所變定果之色為本質故 二者又性 種等隨應者。顯上三境隨其所應。或性雖同而繫.種不同。如在下地緣上界天眼.耳

。或繫雖同性.種不同。如五識緣自界五塵。或種雖同而繫不同。約聚論之即有。一 法論之即無。如第八識聚心所所緣與見同種。心王所緣而繫不同。二合三合思准可知

。以此一頌定諸法體。於八識中若因若果。一一行相於五蘊法各別牒出。恐繁且止   變謂識體轉似二分。釋所能變。依斯二分下釋能所依。我法俱依識所變故。若依 總作二文科者。初文釋第三句中。或復內識轉似外境。釋能所變。我法分別熏習力故 下。釋能所依。愚夫所計下。分為二文。能所變者。識所變。能所依者。彼依也   我法分別熏習力故等文中有二難。一云諸識生似我法時。為皆由我法分別熏習之 力。為亦不由。若皆由者。八識.五識無二分別。後生果時應不似二。若不由者。此 中何故但說我法熏習為因 答二解俱得。其皆由解者。一切有漏與第七中二分別俱故

。或第六識二分別引故。後生果時皆似我法。其不必由解者。此說第六根本遍緣一切

。為因緣發諸識令熏習故。後生果時似我法相起。或非外似外。六七計為似外起故。

若安惠師八識有執。不須此問

  如夢者者。婆剌拏者此云流轉。即先婆羅那訛也。此流轉王是眉 羅國王。容貌 端正。自謂無雙。求覓勝形欲自方比顯己殊類。時有人言。王舍城內有大迦旃延。形 容甚好。世中無比。王遣迎之。迦旃延至。王出宮迎。王不及彼。人視迦旃延無看王 者。王問所以。眾白。迦延容貌勝王。王問大德今果宿因。迦延答曰。我昔出家。王 作乞兒。我掃寺地。王來乞食。我掃地竟令王除糞。除糞既訖方與王食。以此業因生 人天中得報端正。王聞此已尋請出家為迦延弟子。後共迦延往阿般地國。山中修道別 處坐禪。阿般地王名鉢樹多。將諸宮人入山遊戲。宮人見王形貌端正圍繞看之。鉢樹 多王見婆剌拏王疑有欲意。問婆剌拏曰。汝是阿羅漢耶不。王答言非。次第一一問餘 三果皆答言非。又問汝離欲不。又答言非。鉢樹多嗔曰。若爾汝何故八我婬女之中。

遂鞭身破悶絕而死。至夜方醒至迦延所。迦延見已心生悲愍。其諸同學問為療治。婆 剌拏王語迦延曰。我從師乞暫還本國集軍。破彼阿般地國。殺鉢樹多王。事竟當還從 師修道。迦延從請。語王欲去且停一宿。迦延安置.好處。令眠欲令感夢。夢見集軍 征阿般地。自軍破敗身被他獲。堅縛手足赤花捶頭嚴鼓欲殺。王於夢中恐怖大叫喚失

(21)

聲云。我今無歸。願師濟拔作歸依處得壽命長。迦延以神力手指出火喚之令寤。問言 何故。其心未醒尚言災事。迦延以火照而問之。此是何處。汝可自看。其心方寤。迦 延語言。汝若征彼必當破敗如夢所見。王言願師為除毒意。迦延為說一切諸法。譬如 國土假名無實。離舍屋等無別國土。乃至廣說種種因緣。至一極微亦非實事。無此無 彼無怨無親。王聞此法得預流果。後漸獲得阿羅漢果

  境唯世俗有者。疏有二解。今又加云。遍計所執凡夫境故唯世俗有。依他起性凡

.聖智境識亦勝義。顯示兼之

  破我之中。數論.勝論立我宗云。我我性是常。許無初後故。如虛空等 又我體 周遍。許常住故。如虛空等。前所立宗即為此因。我體常遍。許隨身造業受苦.樂等 故。如大虛空 難初量云。有有法差別相違過。我有法上意所許義。隨身造業受苦

.樂我。不隨身造業受苦.樂我。是有法我之差別。今造相違云。汝我應非隨身受苦

.樂我。許無初後故。如大虛空 難第二量。作法差別相違過。體常遍法自相上意所 許義。隨身造業受苦.樂體常遍。非隨身造業受苦.樂。體常遍是差別。今作相違云

。汝我應不隨身造業受苦.樂。許常住故。如大虛空 難第三量云。隨身之因既隨一 不成。於同喻空上無。即不共不定。常遍之宗空為同喻。瓶為異喻。隨身造業等因二 亦俱非有 論文或別比量相違難云汝我應不隨身造業受果。許常遍故。如太虛空。此 別以比量徵。不要述其本量

  離繫立量云。所說之我隨身不定。身所有故。猶如影等。下難中應云。我應可折

。執隨身故。猶如影等。不須以卷舒解隨身義

  瑜伽第六及六十四顯揚第十說。執我有四。一即蘊。二異蘊住蘊中。三異蘊住離 蘊法中。四異蘊非住蘊中。亦非住異蘊法中。而無有蘊。一切蘊法都不相應。後三俱 是異蘊計攝。合是二三類計中初二攝盡。彼唯破外道不破小乘。故無與蘊不即不離  破非即離中。又有量云。汝所執我。不應說是我我非他我。許不可說故。如有為.無 為。此義雖可爾不順文意。乃破一我非一切故。又此論但破一師計我。非一切故。此 解乃通破一切故。又但舉一法足為同喻。何假有.無為。又論總令於我.非我聚亦應 不可說。如有為.無為。何得乃言如有.無為我非他我。故應如疏

  破作用中略有四類。一生死有用。涅槃無用。二僧佉等無動轉作用。餘有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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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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